明清史
德意志“民族共同体”意识与纳粹主义
李工真

【专题名称】世界史
【专 题 号】K5
【复印期号】1999年02期
【原文出处】《历史教学问题》(沪)1998年06期第10~15,5页


    无论是希特勒国内的还是国外的政治对手,都没有否定过这个事实:到1933年1月,至少三分之一以上的德意志人,都是支持纳粹党以及它的“元首”阿道夫·希特勒的,当时任何其他政治派别的德意志政治家都没有达到或接近过这样高的支持率。
    当人们注意到纳粹运动的追随者中不仅包括了来自“新”、“老”中间等级的群众,而且也包括了来自其它社会各阶级、阶层、教派的群众时,就不难看出纳粹运动“独裁式大众聚合化运动”的特点。事实上,希特勒要在这个时代里夺取政权,并实现他对内建立法西斯极权独裁统治、对外夺取“生存空间”的目标,不仅需要组织起中间等级的反民主队伍,而且本身更需要组织起一个具有更大包容性的社会联盟,来作为他采取行动的手段。这个社会联盟就是纳粹主义的“民族共同体”。
    纳粹主义的“民族共同体”是专为这样的人设计的,这些人在现代化进程中,一直在不断忍受着日益增长的孤独之苦,因而渴望在日常生活中,能过上“令人愉快的集体生活”。这种“共同体意识”,不仅具有否认阶级存在和阶级斗争的反马克思主义功能,而且也具有否认工业化社会中多元利益冲突现实性的功能,因而本身也具有反民主主义、反自由主义、反共和主义的性质。但是,在1929-1933年的大危机年代里,德意志社会对这种“共同体意识”的需求竟是如此之大,以至于纳粹党能成功地通过对这种意识的强调,召集到广泛的群众队伍,来实现它所要达到的目标。对于这种因果关系,人们只能从德意志现代化的长期进程中,从这个社会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的发展中去寻找。
      一、“共同体意识的起源
    “共同体意识”的最初来源是与19世纪德意志现代化的快速进程联系在一起的,也是与工业化所带来的异化感受联系在一起的。这场现代化不仅导致了向资本主义工业新生产关系的转变,而且也带来了传统价值标准的动摇和旧有社会联系的崩溃。
    在这场“社会大裂变”中,客观世界以比主观想象的行为模式快得多的速度变化着,个人在旧有的社会中失去了传统的法规,而又没有能在这个新的社会中获得一种安全地位。伴随着德意志快速工业化的成果一起来临的,还有社会两极分化的加剧、现代阶级的形成和阶级斗争。资产阶级在没有来得及从政治上战胜容克贵族阶级的情况下,又面临了工人运动的挑战。在强大的产业工人阶级登上政治舞台的同时,社会中间层却经历了一场分裂化和非统一化进程的加速,因而也导致了这样的结果:过去市民阶级自由主义运动中的民主进步因素,在1848年革命后的年代里,逐渐地被挥发掉了,而与此同时,出现了一种现代主义的共和主义,它是将共和国理解为与君主制相反的民主主义和社会自由的国家的,但这种共和主义已不是形成于资产阶级之中,而是形成于反对容克贵族和资产阶级统治的德国工人运动以及力量日益壮大的社会民主党之中了,因而也使所有的占有者阶级的神经都紧张了起来。
    在对“自由放任”的资本主义的厌恶和对工人运动的恐惧之中,工业资本主义经济增长所带来的社会控制问题提出来了。19世纪70年代中期,“讲坛社会主义”理论家们为威廉帝国传统的君主制独裁提供了这种证明:“强有力的国家当局,是能够使个人赢利追求的结果和谐地协调起来的。”(注:曼弗雷德·赫特林:《什么是社会史?》,慕尼黑1991年版,第296页。)这种所谓的“国家社会主义”,确切地讲,促进的只是一种“有组织的资本主义”发展,也正是在这种背景下,一种“文化共同体”的思想发展起来。这种思想尽管带来了现代福利国家政策的起源,也反映了部分理性的现代主义思想路线,但是,这条路线在当时仍然首先是为维持威廉专制帝国对这个正在发展着的多元化社会进行“自上而下”的控制服务的。不仅如此,这种思想还同时助长了一种“阶级和谐论”,它在工人运动内部导致了一种“阶级合作主义路线”,并极大地影响了社会民主党主流派在帝国晚期和魏玛共和国时代的政治方向。而在知识界右翼保守主义的阵营内部,这种“阶级和谐论”却转而发展成一种“无阶级论”和“反阶级斗争论”的反现代主义理论。这一理论最著名的代表人物,就是保守主义的社会学家菲迪南·特尼斯。
    特尼斯在他1887年出版的《共同体与社会》一书中,集中地反映了受到两极分化威胁、丧失了社会地位安全感的德意志中间等级对现代化进程的抱怨。这种对资本主义的异化感受,导致的却是对过去的非现代性社会特点的追念之情。与“讲坛社会主义”理论家们不同的是,在这种感情中,他头一次公开地将臆想中的“无阶级冲突”的过去、“农业文化共同体”,与现实存在的“工业阶级社会”,作为一对反命题提出来了。他是这样来描绘过去那个非现代性的社会的:“在这个农业文化共同体中,占统治地位的是日益增长的统一,各部分是有组织地进行协作的,因而也是一个人类家庭温暖的世界。它是通过和睦一致、习俗和宗教来巩固的,也是建立在人的本质愿望的基础上的。这种共同的生活方式和秩序才代表着必然的永恒和进步,而且也唯有在这种共同的生活方式和秩序中,民族性和它的文化才能得到保持。而阶级斗争毁灭着国家,它使整个民族文化在社会文明中变味了,所以,文化也在不断变化着的文明中濒于死亡。”(注:拉夫·达伦多夫《德国的社会与民主》,慕尼黑1968年版,第145页。)
    事实上,被特尼斯美化了的这样一种“共同体”从来就不存在。因为就是在那个早已过去了的农本经济的时代里,也一直存在着阶级剥削、压迫和阶级冲突,存在着疾病、早夭、饥饿、战争、人身依附性与屈辱。然而,在他的笔下,出现的却是一个过去充满感情、无限美好的“共同体”与一个现今冷酷无情、不堪忍受的“契约社会”之间的对立,他甚至声称:“这个天然的人类共同体已经受到子一种非自然的阶级社会的威胁。这种发展是令人不愉快的,因而必须加以阻止。”(注:拉夫·达伦多夫《德国的社会与民主》,慕尼黑1968年版,第146页。)
    这种阻止社会变迁的企图尽管在历史发展中证明是失效的,但也正是由于这种失效所带来的恐慌,才首先在传统精英的统治层里引起了不同的凡响。强调普鲁士“美德”和纪律化的容克贵族一大资产阶级统治集团,才仅早已在一场政治制度现代化与传统专制体制决裂的前景中,猜测到了对他们等级特权地位的危及,而且也在这种“共同体”意识形态中,看到了能为他们现存统治权力的凝固化服务的功能。因此,利用这种“无阶级论”,不仅能够为这个受到阶级斗争震动的统治集团提供一个柔软舒适的枕头,而且在这种意识形态的掩护下,他们也能够减轻令人头痛的阶级斗争问题的打扰。当然,这个统治集团同时也在那些充满担忧的“老中间等级”身上找到了支持,因为这些以“独立经营者”为特征的“老中间等级”发现,他们仅仅只有在对经济、社会和政治现状的维持中,才可能找到死里逃生的机会。这样,在知识界右翼保守主义集团的协助下,也在他们之间,结成子一个反现代主义、反自由民主主义、反马克思主义的“好古者联盟”。尽管工业化、都市化、社会利益多元化的发展在不断地打破这个联盟的美梦,但这个联盟仍然顽固地将它所强调的“内部和谐化”作为现实,或者至少是作为基准点和目标来看待的。
      二、德意志民族主义的崛起
    自19世纪末20世纪初以来,威廉帝国与外部世界的商业竞争变得日趋激烈。帝国政府积极推行“世界政治”,力图跨出“中欧盒子”,夺取“阳光下的地盘”,因此,与其它列强国家争夺殖民地的外部冲突提出了对“内部和谐化”更强烈的要求。“要求更多民族团结”的意识获得了一种进攻性的态势,它带来的一个显著结果就是“共同体”意识形态在德意志社会上的广泛传播。
    这种非理性主义的、浪漫主义的“共同体”意识形态的传播,恰恰是与“福利国家”这种具有现代理性精神的政策手段的实施联系在一起的,而且这项政策的推行本身就是帝国时代“民族集合化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马克斯·韦伯这样写道:“在这条道路上,我们要给我们的后代带来的,不是全人类的和平与幸福,而是我们民族方式的维护和发扬。我们社会福利政策的目的,为的是使这个民族能在未来的艰苦斗争中达到整个社会的团结一致,它将强行打开现代经济发展的大门。”(注:拉夫·达伦多夫《德国的社会与民主》,慕尼黑1968年版,第48页。)因此,继1883年福利保险制度开始在产业工人身上贯彻以来,1911年又有了进一步的扩展。《职员保险法》的推行,其目标在于将正在崛起的又一个受雇者的新阶层——职员阶层——纳入国家关照之下,并通过使这个新阶层得到比产业工人优厚一倍的福利待遇,来培养他们“新中间等级”的自我意识。这不仅旨在分化整个受雇者队伍,更在于“将这股种族情绪强烈、在内政上表现出矛头向上并具有攻击性的社会力量,纳入到保守主义的国家当局的指挥棒下,并引向外部。”(注:霍尔穆特·贝尔丁:《德国的现代反犹主义》,法兰克福,1988年版,第105页。)
    总之,这种“避免社会内部冲突的战略“营造出一种“内部和谐化”的气氛,它使“共同体”意识不仅为“新”、“老”中间等级普遍接受,而且也为不少的工人,尤其是农业工人和天主教集团中的工人所接受,以至于它发展成为德意志社会自我理解的民俗学的一部分了。在这种民俗学中,引出了一连串的反命题,即“德意志文化”与“西方文明”的对立,“共同体”与“阶级社会”的对立,“集体主义”与“个人主义”、“国际主义”的对立。在这些反命题中,前者是作为理想出现的,而后者则是作为深深厌恶的、也是坚决加以反对的东西来出现的。这种反现代主义思潮的影响,对于德意志民族主义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崛起的影响和意义无疑是巨大的。
    德意志民族主义运动本身就是由于19世纪初拿破仑入侵才真正诱发起来的。这个运动中占上风的文化浪漫主义、非理性主义的思想潮流,从来就是决定性地拒绝1789年法国大革命“自由、平等、博爱”思想的。在这个思想潮流中,“民族”这个概念从来就不是一种政治意义上的表达,而是作为“某种语言、习俗、历史上具有独特天性的东西”来理解的。在19世纪后半期快速的工业化进程中,人们在现实社会生活中失去的传统联系越多,这个占上风的民族主义思想潮流就越是密切地与“共同体”意识形态结合在一起,因而也神话般地、不加批评地将“民族”强调性地理解为“一个发展起来的命运集体,个体是无条件地为这个共命运的集体服务的。在必要时,个体必须为这个共命运的集体而献生”。德国历史学家洛塔尔·加尔对此作出了这样的评价:“正是在这里,首次显示出,民族主义的思想也是能从它原始的关联中分离出来,变成落后的东西,并为反动的目标服务的。”(注:洛塔尔·加尔:《19世纪的德意志问题》,波恩1971年版,第31页。)
    正是这种非理性主义的潮流,才造就了威廉时代的“德意志民族意识”,它在两代人的时间里,发展成一种包括了所有居民组织的一体化力量,国民的效忠最后也几乎排它性地遵循着帝国权力扩张的方向。对社会结构来说,“它造成的后果是,由于以命令和服从为基础的等级秩序,民族运动中原有的平等原则被排挤掉了。在威廉德国对外狂妄目标追求的影响下,民族主义变成了民族沙文主义,变成了一种具有奇特动力,而又失去了目标的不知疲倦的一代人的政治宗教”。(注:沃尔夫·D·格鲁勒:《德意志问题,一个1800年以来的欧洲历史问题》,慕尼黑1985年版,第34页。)
    在这里,这个社会内部“团结一致”的意识形态被统治者有意地移进了一幅“民族处于被包围状态”的图画之中,因而这个民族中的所有成员都必须同舟共济,形成一个为之而献身的“共同体”。也正是在这里,外部压力必然加强内部统一的法则,由于威廉帝国夺取世界霸权的冒险目标而被滥用了,因为那种自己制造出来的外部压力,以及经常挂在嘴边的外部压力,连同现实中的外部压力一起,被用来充当了将人们的注意力从社会内部的“混乱局势”中转移开来的工具。德意志“反西方的战斗”、反“1789年精神”的“1914年思想”正是这种真相的表达。(注:克里斯蒂安·格拉夫·冯·克洛克科夫:《德意志人在他们的一百年中,1890~1990》,汉堡1990年版,第341页。)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之际,“用义务、正义、秩序来反对自由、平等、博爱”的德意志口号,在帝国内部政治实践中最为突出的体现,就是1914年8月全德意志社会的各政治集团之间达成的那个“从感情上克服阶级对立”、“消除党派斗争”、“一致对外”的“城堡和平”。
    这个“城堡和平”的缔结,标志着德意志已建立起一个民族主义的“战争共同本”,它起先还并没有在内部采取公开敌视犹太人的态度,也就是说,“同化了的”德意志犹太人还是被包括在这个“团结一致”的“战争共同体”内部的。但是,这种带有文化浪漫主义强烈色彩的德意志民族主义,本身总是极力证实自身民族有着与众不同的独特优越性,并将这种优越性归结为文化来源甚至是人种上的优越性的。随着德帝国战争胜利前景的动摇,民族主义者们所鼓吹的“内部更加一体化”导致了这种发展趋势:德意志人越是“德意志化”,犹太人就越是“异体化”。这是因为,唯有将不利的战争局势归罪于“混入内部的敌对种族”——犹太人——的破坏,才能安慰受到挫伤的民族自尊心,才能再度鼓舞起民族的战争士气,也才能证明德意志民族本身是不可战胜的。由此可见,这种“内部更加一体化”,已经反映出这个正在日益多元化的社会,唯有在反对“异族敌人”的战争状态下,才有可能维持“内部一致”了,而且这种“内部一致”,也唯有通过一种与独裁政治直接发生联系的民族主义,才得以维持了。对于希特勒来说,这无疑是一个极为重要的启示。
      三、纳粹主义的“民族共同体”
    希特勒的纳粹主义“民族共同体”正是从对“1914年思想”以及“城堡和平”的回忆中才获得灵感的,而且也是1914-1918年“战壕意识”的体现。这个“民族共同体”实质上是一个由德意志中间等级的右翼政治激进派们进行组织,由希特勒个人实行极权独裁统治,吸收所有社会阶级、阶层、教派参加,并以军事化作为永久性冲击方向的社会联盟。不过这位纳粹“元首”还在其中加上了更为鲜明、更为激进的种族主义思想内涵,从而也带来了一场对1918年“城堡和平”的“超越”。通过这场“超越”,传统的“文化共同体”、民族主义的“战争共同体”发展成为一个种族主义的军事共同体,而这被他称之为一场所谓的“民族革命”。希特勒这样声称:“在这个共同体内,日耳曼人作为纯洁的雅利安人,是健康、强壮的人,这就是理想;他们朴实、简单、勤劳、忠诚,没有身体上和精神上的缺陷;在民族伙伴令人愉快的关系中,作为生机勃勃的能动者,他们将时刻听从领袖人物的召唤,去实现古老的人类梦想;他们是英勇的战士,他们将毫不犹豫地为整体献身!”(注:约阿希姆·费斯特:《希特勒,一部自传》,法兰克福1973年版,第278页。)
    通过将自身民族提高到超凡脱俗,直至天庭的无以复加的高度,来获取民族的自我价值感、荣誉感和崇高感,通过对“共同体意识”的呼吁,来唤起并组织这个民族,固然可能给这个民族带来超凡的成就,但也同样可能给这个民族带来超凡的苦难,这早已是德意志人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失败中得到过证明的结论。然而,在这个“共同体意识”不断获得市场的社会里,这样一种激进的反现代主义的、种族主义“民族共同体”理想,不仅对“新”、“老”中间等级,而且对保守主义的传统政治精英们以及容克贵族和大资产阶级,甚至对相当多的工人来说都产生了日益增强的吸引力。
    这种“共同体意识”之所以能不断获得市场,要归因于德意志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的战败以及战后魏玛时代的艰难岁月。首先,这个民族在战争中的失败,对于不明军事局势而听信最高军事当局战争宣传的广大群众来说,是“普遍感到意外”的,因为直到1918年上半年,德军还在东部战线上夺取过大量地盘。而战争的失败,以及以“1789年法兰西思想”为基础的魏玛民主制的建立,使得这个自从拿破仑战争以来从未吃过败仗的民族,这个数百年以来一直与王朝发生着密切联系的民族,在社会心理上一次性失去了中心基准点。民族主义的意识和“共同体”的文化价值观念,并不能适应这种文化。战争的失败是由于“背后有人捅刀子”的理论,能从右派圈子中向外迅速传播开来,正是这种不能适应的反映,这种理论是将战败的责任推到犹太人和“犹太化的”社会民主党人身上的。(注:德特勒夫·J·K·波依克尔特:《魏玛共和国,古典现代主义的危机年代》,法兰克福1987年版,第212页。)因此,这种与过去时代的普遍精神联系,自然成为对魏玛民主共和制的一种潜在威胁。
    其二,如果这场德意志民主制度的头一次尝试,能有一场长期稳定的经济繁荣作保证的话,这种潜在的威胁或许是能够慢慢加以克服的,不少历史学家都指出了这一点。但是,这种期待不过是一场过眼云烟,1918年至1923年的“超通货膨胀”,1929年至1933年的经济大危机,仅仅14年的民主生涯中就有近10年的经济灾难!魏玛共和国危机重重的经济状况与粗暴发展的“生产合理化”,导致了德意志社会由多元化向“碎片化”的发展趋势,即使是同一阶级、阶层中的人也完全可能处于不同的境遇之中,更不要说不同阶级、阶层中人的不同处境了。与此同时,这场步履艰难的现代化进程还导致了社会福利保险制的危机和广大群众安全保障的完全丧失感,因为在高失业率的背景下,当需要帮助者个人的社会困境最大的时候,也正是他能从这个社会中得到的帮助最小的时候,这个在帝国时代经济增长时期不易察觉的福利制度运行结构中的固有基本矛盾,在大危机年代中清楚地暴露出来了。因此,当民主主义被排挤到政治边缘上去的时候,当坚持传统世界观的保守主义再也无力控制现代化社会的尖锐矛盾的时候,当坚持新现代性方向的马克思主义只能为部分失业工人所接受的时候,唯一还有可能跨越传统性与现代性之间区别和矛盾的政治信仰就只剩下民族主义了,因为民族主义的信仰者可以是来自不同社会集团、不同政治派别中的任何人。对于陷于日益“社会孤立化”之中的人们来说,除了还能在“民族同一性身分”上找到共同一致的东西外,再也找不到彼此之间能得到一致认同的其它东西了。
    因此,当这场社会心理上的损失和经济灾难,与一场西方民主国家、也是战胜国所强加在头上的“凡尔赛民族耻辱”联系在一起的时候,不满的民族情绪,便成为了共和国时代自始至终唯一得到不断发展的东西,而且在大危机中获得了加倍的膨胀。民族主义的情绪越是得到膨胀,对“共同体意识”的认同感就变得越是强烈,这是一点也不奇怪的。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希特勒的“民族革命”才获得了它日益增强的“感召力”。
    这种寻求“内部一致性”的需求本身有着一种在外部寻找一致性对立物的倾向。对于纳粹党的宣传来说,将外部世界“魔鬼化”无疑是最便利、最有效的手段,而这个外部的魔鬼就是“犹太人”,因为在纳粹种族教义的解释中,“犹太人既是阶级斗争思想的发明者,同时也是国际现金交易资本主义的创造者,以及德意志自由的头号敌人。”(注:约瑟夫·戈培尔:《遭到咒骂的纳粹党人》,慕尼黑1930年版,第15页。)因此,无论是西方的国际金融资本主义,还是东方的布尔什维克主义,都被说成是“犹太人企图统治世界的阴谋”。约瑟夫·戈培尔这样宣称:“这个外部世界的魔鬼已通过魏玛共和国——这个犹太人的共和国——在统治德意志人了,迄今为止的所有灾难就是证明!这个民族不仅已被包围,而且已经开始被渗透了!……犹太人已经腐蚀了我们的民族,败坏了我们的道德,破坏了我们的风俗,瓦解了我们的力量,因此,必须迅速重建起这个民族自身纯洁、坚强的共同体!”(注:约瑟夫·戈培尔:《遭到咒骂的纳粹党人》,慕尼黑1930年版,第16页。)
    当然,所有这些关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宣传,正是为那些对现代化严酷的现实性感到愤慨,而又在政治上天真烂漫的人们设计的,为那些精神上迷失了方向的人们设计的,也是作为建立、巩固、强化纳粹极权独裁统治的一种手段而设计的。
    纳粹党的“社会主义工人党”名称,之所以没有成为迫切要将自己与作为“国际无产者”的产业工人阶级区别开来的德意志“新”、“老”中间等级加入这个“民族共同体”的阻力,相反却成了为这个“共同体”召集社会各阶层民众具有吸引力的标签,其关键并不在于纳粹党党名向不同阶级的人各投所好,而在于“社会主义”、“工人”这两个概念,在希特勒绝妙的解释中,是完全与他的“民族”意识划等号的,在这里,他只强调了一件东西,那就是德意志的“民族共同体”。对党名中的“社会主义”标签,希特勒作了这样的说明:“任何人,只要了解我们伟大的国歌《德意志高于一切》的意思是:在他自己的心目中再也没有任何东西高于德国、德国人和德国的土地的人,这样的人就是社会主义者!”(注:艾伦·布洛克:《大独裁者希特勒,暴政研究》,北京出版社1986年版,第60页。)在回答党名上为什么要安上“工人”字眼时,他这样说道:“每个民族同胞都应将自己看作是这个民族的工人,无论他是资产者,还是无产者!”(注:马克斯·多马努斯:《希特勒,谈话与声明,1932~1945》第1卷,慕尼黑1965年版,第350页。)正是在这种对阶级界线有意识的模糊中,“社会主义”和“工人阶级”的概念,已完全被“民族共同体”意识偷梁换柱了,马克思主义关于存在与意识的独立关系的科学定义,也被完全颠倒了。当然,也唯有通过对这种带有“社会主义”和“工人”标签的“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强调,希特勒的独裁者地位才能真正建立起来,这是因为唯有在“克服”(严格地讲,是模糊和掩盖)了阶级对立的“城堡和平”的秩序下,每一位“纯种的”民族同胞与作为“民族化身”的“元首”的关系才是一样的,即都是这位“第一工人——元首”的工人,无论他是资产者,还是无产者!而且也唯有通过这个“民族共同体”对阶级对立的“克服”,这位“元首”才能率领这支“一致对外”的德意志队伍去发动一场“夺取生存空间”的战争。
    对于这场所谓的“民族革命”,希特勒的忠实信徒罗伯特·列伊作了这种说明:“这场伟大的革命是从1914年8月就开始了的,因为唯有在战壕里,这个民族才再度地聚集在一起了,炮弹与地雷是不会去寻问你出生的高贵与低贱,你是富人还是穷人,你属于哪个教派、哪个等级的。而今天,唯有跟随元首去进行战斗,也唯有用暴力的方式才能检验这个共同体的意志和精神!”(注:克里斯蒂安·格拉夫·冯·克洛克科夫:《德意志人在他们的一百年中,1890~1990》,汉堡1990年版,第205页。)
    如果说在毁灭魏玛议会民主制上,希特勒最后成功地做到了自由军团的贵族领导们在共和国初期所没有做到的事情,那么这种成功的部分原因也显然在于,以这场大危机为契机,希特勒的纳粹党恰恰通过它的“民族共同体”意识中更大的包容性和模糊性,通过议会外宣传手段的使用,成功地动员起全民族范围内广泛的民众阶层。自由军团固然属于他最重要的先行者和开路先锋,而且他们之间的目标在许多方面都是一致的,甚至希特勒在德国的崛起,若没有前自由军团成员在组织上和军事上所作的贡献,也几乎是不可能的,但是,自由军团的领导是与容克军官团的旧贵族—资产阶级社会传统密切相联的,这种传统本身就妨碍着这场反民主运动朝群众性的方向发展。而希特勒这位上等兵,突破了这种军官贵族精英传统的障碍,并将这场反民主运动发展成一场没有精英限制的广泛的大众化运动。正如德国历史学家、社会学家罗伯特·埃里阿斯所指出的那样:“希特勒是比过去所有的右派都更加强调‘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而这种‘日耳曼种族成员资格’,比较起那种所谓‘出身良第的贵族社会成员资格’来说,也无疑为更多的人打开了通向‘希望’的大门。”(注:罗伯特·埃里阿斯:《对德意志人的研究》,法兰克福1990年版,第261页。)
    在这里,人们不难找到希特勒的纳粹党夺权成功的一个重要原因。这个政党尽管没有成功地通过选民来夺得政权,但它在议会竞选上的成就,无疑是这个政党最后能获取政权的一个广泛而根本性的前提,而这种成就本身得益于对德意志“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煽动性呼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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