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史
论中世纪德意志封建政体对社会制度转型的制约
王亚平

【专题名称】世界史
【专 题 号】K5
【复印期号】1998年12期
【原文出处】《东北师大学报:哲社版》(长春)1998年05期第1~7页
【作者简介】王亚平 东北师大世界中古史研究所 长春 130024
【内容提要】德意志的封建政体具有三个特点,即:王位选举制,君权神授的统治思想和广泛的特许权,这些造成了德意志邦国诸侯分立的割据局面,延缓了中央集权的民族国家的形成,没有为社会经济制度的变革提供有利的政治条件。中介性质的远程贸易、采矿冶金业为首的手工业对土地制度的变革没有实质性的影响,经济结构没有因贸易和手工业的兴旺而发生巨大变革。不变的经济制度、政治制度和社会等级制度互相制约阻碍了社会制度转型的进程。
【关 键 词】德意志/封建政体/经济结构/社会转型


    进入14世纪以后,西欧各国先后开始了向资本主义过渡的漫长历程,法国历史学家M·博德概括这个历史进程“是一个复杂的、 相互连接的过程,其中经历了商业与金融资产阶级的形成,民族国家的出现和近代国家的建立,贸易和统治扩张到世界规模,发展了运输和生产等种种技术,采用了新的生产方式,出现了新的观点和思想”(注:〔法〕博德:《资本主义史1500~1800》,东方出版社1986年译文版,第4页。)。资本主义兴起的始因是商业的勃兴,商品交换促进了商品生产,商品生产改变了社会的结构。然而,商品交换和商品生产本身的发展,以及其对社会转型所能起到的作用又要受社会各方面因素的制约,特别是受政治制度的制约。尽管在中世纪的晚期欧洲有些国家和地区的商品交换比较活跃,商品生产也有一定的规模,但是却并没有乘上实现资本主义的头班车,反而落在了后面,究其原因是这些国家或地区的封建政体限制了商品交换和商品生产对社会制度转型应施加的影响,例如德意志。
    中世纪晚期,德意志没有像英、法一样实现中央集权,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民族,也没有出现民族国家,这是因其封建制度发展的特点造成的。
      一、德意志封建制度的特点
    在中世纪早期,王位是选举确定的,这为晚期分裂的邦国制度打下了基础。德意志王国是由五大氏族公国在抗击外族入侵的共同利益的驱使下联合起来构成的,国王是由五大公爵共同推举出来的,并且作为法律确定下来,延续到封建帝国的消亡。王位的选举制为诸侯争夺王位提供了法律依据,他们利用选举国王限制和削弱王权的集权,在频繁不断地争夺王位的斗争中扩大自己的势力。因而到中世纪的晚期,在英、法相继出现中央集权统治,产生民族国家之时,德意志的选帝侯制度则更巩固,邦国更独立、更自治,封建分裂更为加剧。正如恩格斯所说的:“皇帝要选举决定,这就绝对不允许一个王朝的权力成为民族的体现,相反地,只要各诸侯开始感到某皇室的权力变得十分强大——尤其是在有决定意义的15世纪——就经常引起王朝的更替。”(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8卷,第648页。) 一个经常更替的王朝不可能是集权的,也不可能代表民族的利益。另一方面,公国以及后来的邦国的地域界限始终没有彻底地消除,各邦国都有自己的经济中心和政治中心,帝国却始终没有一个统一的中心,甚至没有固定的首都。各邦国独立自治,相互之间没有密切地往来。帝国的经济、政治、司法以及外交和军事等各种各样的权利都被分割,掌握在地方统治者的手中,皇权的强大与否取决于王朝家族的势力,皇帝所能依靠的政治力量极为有限,为了皇室的利益而牺牲集权向诸侯妥协以换取支持的事例屡见不鲜。中世纪德意志历史上最为强大的霍亨斯陶芬王朝的历任皇帝:弗里德里希一世、亨利六世以及弗里德里希二世在加强皇权的同时又给予各公爵各种特许权,以鼓励他们对外扩张,其中最重要的是邦国的自治权。诸侯自治权的增强必然要削弱帝国的中央集权,同时也遏制了新兴的第三等级在政治上的发展和壮大,第三等级始终没有登上政治舞台。所以在13世纪的德意志没有出现英、法那样的三级议会制,三级议会制是民族国家形成的起点,德意志的封建政体直到法国大革命之前都没有受到较大的冲击,没有发生较为剧烈的演变。
    在德意志,“世界主义”的政治思想始终占据主导地位,极为强烈地左右着统治者制定的内政外交政策。自从奥托一世在罗马接受教皇加冕的皇冠后,历任德皇都把没有什么实际意义的“罗马皇帝”的头衔看得比加强中央集权还重要。为了这个称号,一次又一次地出兵意大利,在政教之争中耗尽了实力。为了这个称号,弗里德里希二世甚至不惜牺牲皇权的利益于1220年承认了教俗诸侯为独立的邦君,最终确立了分权的邦国制。“罗马皇帝”的称号给历任德皇编织了一个难圆的梦,即建立一个“基督教大一统的帝国”。为此,他们把教会作为赖以依靠的政治势力,所造成的后果是政权和教权纠缠在一起,相互辅持,同时又不可避免地相互制约。在皇权培植下发展起来的教会势力活跃在国家的政治舞台上,形成了世俗的和教会的两大封建主集团,构成了政教并存的二元式的统治模式。这就使统治集团内部的斗争更为复杂,在大多数情况下,政治斗争和社会斗争都是以宗教的形式表现出来,如:为加强皇权而得到皇帝支持的教会改革;因争夺权势而引发的主教授职权之争;为反对封建特权统治而发生的异端运动;具有强烈宗教色彩的人文主义以及被恩格斯称为“第一号革命”的宗教改革(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1卷,第459页。),等等。 这种政教二元的统治模式给德意志封建制度的发展打下了极为深刻的烙印。
    首先,建立基督教大一统帝国的梦想几乎困扰着每一位执政者,他们更看重扩大统治的地域范围,较为忽视对已有领地的集权统治,甚至以牺牲集权的代价来满足对外扩张的需要。这个包括意大利人、法兰西人和斯拉夫人的大帝国没有一个固定的、长久的政治中心,而是把罗马作为基督教世界的中心,甚至非德意志的诸侯和君主也有权作为德意志国王的候选人和选帝侯。这样的国家政权不可能是民族的体现。其次,君权神授的思想以及在罗马进行加冕礼的传统使德意志皇权与罗马教廷有着割不断的联系,这就使罗马教廷有可能经常地干预德意志的政务,并因此使许多内政转化为国际间的争斗,所以中世纪,特别是在晚期,德意志成为一个国际大战场。国内的政务与国际事务纠缠在一起,这就使地方诸侯有可能借助外部的政治势力与帝国的中央集权相抗衡,封建分裂势力始终很强大。再次,基督教界大一统的帝国思想阻碍了民族意识的滋生,不论是帝国的统治者还是地方诸侯,甚至是在城市的市民和广大民众中,建立民族国家的意识和要求都迟迟没有表现出来,分裂的政治格局在社会中促成了社会利益集团的建立。以汉撒同盟为首的商人集团出于海外贸易的需要只与有共同利益的城市结盟,包括其它国家的城市,他们并不关心德意志的帝国政权,建立中央集权的民族国家的政治要求并不十分强烈。施瓦本城市同盟、莱茵城市同盟与法国、瑞士等国的政治势力相联合,风行一时的农民组织“鞋会”也与瑞士结成同盟反对诸侯的封建特权,这些政治力量都没有与皇权建立联盟,整个帝国内缺少凝聚力。
    在西欧封建政体中,特许权是法律的主要形式,“权利、自由和社会存在的每一种形式都表现为一种特权”(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卷,第381页。)。不仅统治者自身享有特权,而且还给予社会各个阶层一定的特许权:邦国诸侯的自主权;城市的自治权;教会的特恩权;市民的人身自由权;自由农民不受地方司法权管辖的特许权,等等。这些广泛的特许权使每个社会阶层都各归其位,较为安定地享有自己的社会地位。一定程度的自主权使他们享有相当的自由度,可以因自我利益的需要联合起来,从而产生了诸如汉撒同盟、莱茵城市同盟和施瓦本城市同盟这样没有地域界限且又独立的社会集团。这些集团彼此分散,因为它们之间既没有共同的经济利益关系,又享有不同的特许权,更受各自所在地区政治局势的限制,所以不可能提出较为一致的政治要求。城市市民没有组成一个等级,即第三等级参与国家的政务。第三等级是民族国家形成最重要的社会基础。英国历史学家卡列认为,建立统一的、中央集权化的国家是告别中世纪迈进现代化社会的门槛(注:卡列:《德国问题的再思考》,伦敦1978年版,第19页。)。德意志正是缺少建立统一的、中央集权化的社会基础和政治条件,因而迟迟不能告别中世纪。
      二、封建政体对经济结构的影响
    15世纪德意志封建政治制度的发展没有跟上历史前进的步伐,它的经济结构中也有不利于向资本主义过渡的因素。15、16世纪,德意志经济的某些领域中在西欧确实处于领先的地位,从表面上看在很多方面都已经具备了向资本主义过渡的条件,实际上却不竟然。德意志的商业发展的比较早,但中介贸易的比例非常大,这是因地理位置决定的。德意志地处欧洲的中部,横贯南北的莱茵河连接着地中海和北海两大贸易区,莱茵河有能通航的众多支流,沿这些支流可以进入多瑙河水系,经匈牙利、巴尔干地区直抵黑海;可以与德国北部高地的走廊黑尔韦格路相接;可以向东和向北进入东海或北海的航线到达英国;也可以经弗里西兰、沿北海岸到达东海和斯堪的那维亚。地理位置的优势使德意志的商人直到中世纪的晚期都有可能控制着欧洲的中介贸易。德意志的贸易活动,特别是远程贸易进行的相当早,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封建统治者的经济政策。早在10世纪,外来的商人就沿莱茵河进入德意志地区贩运东方的物品,他们得到了德意志皇帝给予的各种特许权,允许他们有迁徙的自由,从商的自由,给予他们皇权的最高司法权的保护,限制地方封建主随意向他们征收关税,等等。享有这些特许权的商人们居住在一起,成为城市兴起的第一块基石(注:王亚平:《中世纪的远程贸易和德国城市的兴起》,《历史研究》1993年第5期。)。 远程贸易带来了极大的经济利益是显而易见的,地方封建主也都效仿皇室给予商人各种特许权,积极兴建城市,吕贝克、科隆、奥格斯堡、纽伦堡等诸多城市都是中介贸易的集散地。城市进行中介贸易的一个重要政治条件是不受地方封建主的干预,这是12世纪城市自治运动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城市自治运动得到了皇权的支持,许多城市是以特许权的形式实现了城市的自治。有了自治权,城市之间才能结成利益集团,才产生了类似汉撒同盟这样专门从事中介贸易的跨国的经济集团。15、16世纪相交之时,欧洲经济重心从意大利转移到了北海岸,荷兰一些从事海外贸易的大商人在后来成立的联省共和国政权的支持下发展成为大的垄断公司,垄断海外贸易,聚集资本,从中产生了商业资本家。在德意志,情况恰恰相反。应该说这次欧洲经济重心的转移对于德意志北方的诸城市并没有太大的影响,反而是一次大发展的有利契机。因为这些城市仍然是北海和波罗的海贸易的主力军,它们的商船的货运量仍然超过英国和法国,埃姆登、不莱梅、汉堡、吕贝克等大的港口仍然在海外贸易中占具重要的位置,但是由于这些城市是独立的、自治的,它们组织的汉撒同盟只是一个松散的利益集团,它们又没有一个强有力的集权的政权给予支持,所以无法与垄断集团较量,只有败下阵来,逐渐丧失了海外贸易的优势,自行解体。
    中世纪德意志的远程贸易活动带动了造船业的发展,北德的汉堡和吕贝克是欧洲最早的造船业中心,这里不仅制造远洋的大船,而且还制造航行于内陆河流的浅水小船。造船业的发达得力于冶金业和采矿业的规模。采矿业和冶金业是中世纪德意志的第一大手工业,这首先是因为其境内有极为丰富的矿藏资源:南部蒂罗尔区的铜矿;中部哈茨山和东部波希米亚厄尔茨山的银矿;从坎尼斯堡到诺伊索尔的金矿和银矿。此外,还有铅矿、汞矿、盐矿等等。采矿的设备和技术都较为先进,采矿作业的分工细致,有采掘、机械、排水、选矿、洗矿等多个工种。矿区的规模很大,在蒂罗尔区的一个矿区内共有七千多矿工,仅排水一项工序每天就需要约五六百人。施瓦茨矿区的人数更多,达1.2万人(注:科伦苯茨:《德意志经济史》,慕尼黑1977年版,第1卷,第248~ 249页。)。矿藏资源的开发带动了冶金业和冶金技术的发展。16世纪中叶在德意志最先发明了使用化学技术进行提炼矿石的新方法,既提高了冶炼的产量也提高了冶炼的质量。这一时期德意志铁的年产量达3 万吨,共有180 个锻锤,生产的品种有轨型铁、条型铁、铁板等。采矿业和冶金业促进了武器制造业、铁蹄和铁钉的制造。把采矿、冶金和制造连为一体的是包买商。包买商制在酿造业、麦芽制造业、面粉加工业,特别是纺织业中都广为实行。
    纺织业是中世纪德意志的第二大手工业,以亚琛为中心沿莱茵河逆流而上至中游到科隆和黑森;以慕尼黑为中心的巴伐利亚地区;在施瓦本地区以及在奥格斯堡、沃尔姆斯等都有纺织业的生产区。在这些生产区内,织机成行的生产规模随处可见。例如在慕尼黑,有三千左右的手工业者在120架呢绒织布机上轮流作业(注: 科伦苯茨:《德意志经济史》,慕尼黑1977年版,第1卷,第178~188页。)。 德意志的纺织业以棉麻混纺的粗斜纹布和丝绸制品享誉欧洲,但是这些纺织品的部分原材料则来自东方:棉麻混纺所用的棉花来自叙利亚;丝绸的丝是经威尼斯从东方运来的。包买商推销他们运进的原材料,同时又出售制好的成品,他们利用手中的资金和货源组织城乡手工业者的生产,组成了一个横七竖八的包买商网,几乎遍布德意志境内的各个地区(注:布罗代尔:《15至18世纪的物质文明、经济和资本主义》,三联书店1996年译文版,第2 卷,第337~339页。)。包买商制度之所以能在德意志地区很早就实行,是因为那里有相当数量的自由农民。在德意志农村,马克尔制度长期保存下来(注:库利舍:《中世纪和近代社会经济通史》,慕尼黑1988年版,第1 卷,第26页。)。马尔克是农村中最基层的社会组织形式,马尔克的成员人身相对地比较自由,他们有自己的份地和宅地,只为皇室服徭役和兵役。另一方面,德意志的封建主从10世纪末就开始以马尔克的组织形式不断地向东部斯拉夫人居住区殖民。为了鼓励农民拓垦荒地,封建主给予农民土地的用益权,虽然他们还要担负贡赋、劳役、兵役等各种封建义务,但是人身却相当自由,在拓荒运动中产生了一大批拓荒自由农民。农民的自由身份主要的表现在对土地的经营方式上,农村中较早地出现了分成制,即对土地的一种承租形式。承租者以交纳货币地租的方式租得土地,拥有自由经营土地的权利,出租者和承租者之间订有契约,规定承租的有效期限和双方分配收成的比例。这种分成制实行的先决条件是大量自由农民的存在,因为“只有能够自由地支配自身、行为和财产,并且彼此处于平等地位的人们才能缔结契约”(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4卷,第 76页。)。分成制经营方式产生的最重要的结果是农业的专业化,出现了葡萄种植区、粮食种植区、经济作物种植区。莱茵河、易比河和威悉河沿岸是葡萄产地;萨克森、图林根和北部沿海一带盛产啤酒花;奥格斯堡、科隆是亚麻的产区;图林根、埃尔福特的大部分地区种植大青。农业的专业化使农产品进入了商品生产的轨道。
      三、封建政体对社会经济结构变革的制约
    活跃的远程贸易,手工工场形式的手工业,租赁经营方式的农业,这些都被称为资本主义的因素,然而这些都没能使德意志走进率先完成向资本主义过渡国家的行列。向资本主义的过渡不仅仅是一种经济发展的态势,布罗代尔在论述资本主义的动力时强调,资本主义“是社会秩序的一种现实,甚至是政治秩序的一种现实,甚至是一种文化现实”。他认为,资本主义的推进与成功需要有一定的社会条件,国家在这里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由于物质生活的需要与革新,国家将政治空间演革为协调的、统一的、其活动都能向同一方向进行的经济空间”。他在分析和比较英国、荷兰和法国实现资本主义过程时指出,从15世纪起伦敦就是英国的政治中心和经济中心,执政者很快就能从经济活动中认识到统一国内市场的好处,工商业者也能对执政者施加一定的影响,执政者制定政策时首先考虑工商业者的利益,他们享有更大的特权才有实现资本积累的可能。在这方面荷兰也是如此,但是荷兰因领域的狭小和资源的有限,没有可能在立足国内手工业的基础上发展国内统一市场,而是完全转向了海外市场,虽然产生了商业资本家却因国内没有坚实的手工业基础,故而没有进一步地产生工业资本家,也无法实现工业革命。法国则分为沿海和内陆两个部分,它的政治中心在内地巴黎,经济中心在沿海的里昂,两个中心联系的不十分密切,执政者没有切身体会到支持实现资本主义经济活动带来的利益和好处,因而没有给予其相关的政策以示支持,工商业者也没有可能参与国家的内政外交事务,致使法国实行资本主义的进程落后于英国(注:布罗代尔:《资本主义的动力》,三联书店1997年译文版,第43页,第51页,第68~69页,第34页,第42页,第77页,第35页。)。
    在大小邦国诸侯领地林立的德意志就更谈不上有统一的政治中心和经济中心,割据的政治空间不可能“成为协调的、统一的、其活动都能向同一方向进行的经济空间”,既没有形成统一的国民经济,也没有建立国家市场。从事远程贸易的城市各自为政,都有自己的专业商品。吕贝克是扼守东海贸易的桥头堡,作为帝国的直辖市,它的市议会享有“任意性”的特权,这里聚集着来自贝尔根、诺夫哥罗德、舍内以及上德意志的商人。吕贝克的经济是以远程贸易为主的中介贸易,因而它的市场大多是面向海外商人,并不关注周围地区的经济生产,也无法带动周围地区经济的发展。离吕贝克不远的汉堡因流经的易比河而成为海外贸易和内陆贸易的衔接地,同时它的造船业、啤酒酿造业以及木制的大酒桶也为其增添盛誉,但是它既不能与吕贝克,也不能与不莱梅相匹敌。不莱梅是北德意志第三座有影响的远程贸易城市,这里有大的港口,又与阿勒河——威悉河相通,来自荷兰、英国、丹麦以及奥克尼岛和爱尔兰的商人在这里进行贸易活动。这三个城市都不能控制北德地区的远程贸易反而形成了三足鼎立的格局。在德意志的东部地区,但泽是欧洲西部与东部巴尔干半岛进行商品交换的重要集市,布伦瑞克是东欧通向海岸的必经之地,它以纺织品的交易为基础。马格德堡因周围地区的粮食产区而成为重要的粮食交易所。位于奥德河岸边的布雷斯劳是德意志内陆商人与波兰、罗马尼亚、俄罗斯以及在黑海的意大利商人进行交易的市集。美茵河畔的法兰克福每年定期举办交易会,吸引黑森、美茵河沿岸的商人以及零售贩和手工业者。除此以外,在奥格斯堡、纽伦堡这些手工业中心城市还出现了以出售当地手工业产品为主要的商人联合会(注:科伦苯茨:《德意志经济史》,慕尼黑1977年版,第1卷,第253~254 页。)。在一些城市中也产生了类似富格尔、韦尔瑟、赫希斯泰特尔等一些大家族控制的商行。这些交易会和集市都是“定期的、可预见的、常规的、向大小商人开放的”,这是一种“普通的、竞争性的、几乎是透明的”交换类型(注:布罗代尔:《资本主义的动力》,三联书店1997年译文版,第43页,第51页,第68~69页,第34页,第42页,第77页,第35页。)。布罗代尔认为这种类型的市场从古至今一直存在,它对于社会经济的变革不能产生很大的影响,而那种高级的、复杂周密的、具有支配性的交换形式才是资本主义的活动。这种类型的交换是不平等的、垄断性的,“大公司的垄断具有双重或三重的特征:垄断意味着十分强烈的资本主义活动,没有国家给予的优惠条件,公司就不可能实行垄断;公司依靠垄断独占了与许多地区的远程贸易”(注:布罗代尔:《15至18世纪的物质文明、经济和资本主义》,三联书店1996年译文版,第2 卷,第 481页。)。英国的莫斯科公司、东方公司和东印度公司,荷兰联省共和国的东印度公司和西印度公司都是因为得到了国家给予的特权而垄断了海外贸易,海外贸易是最能聚集资本的经济活动,从而产生了商业资本家。商业资本家是非专业化的商人,他有雄厚的资本,所以能适应形势的变化,能够随时最大限度地调动资本进行转产。他可以利用资本斩断生产者和商品获得者之间的联系,使得交换失去了透明度,交换的双方都不知道利润的多少,只有垄断者从中获得最大的利润。布罗代尔认为,“资本主义代表的是高利润领域”(注:布罗代尔:《资本主义的动力》,三联书店1997年译文版,第43页,第51页,第68~69页,第34页,第42页,第77页,第35页。)。
    垄断需要政治条件,只有当资本主义的活动得到国家的认同和赞许时,它才能获得相应的特权,实现垄断。所以,国家不仅是一种政治权,而且也是经济权。15世纪德意志的贸易仍然是由专业的商人经营,交易会和集市也都只是特定商品的集散地。贸易活动受到分权政体的限制,其范围和规模都不可能超越邦国的地域界限。埃尔福特位于东西和南北贸易来往的交叉点上,但它只能控制方圆15哩以内的贸易往来。吕贝克在北海和波罗的海贸易中有很大的优势,但因为它没有一个强有力的政权的支持而无法与英国和荷兰的大贸易垄断公司匹敌而渐失优势。富格尔家族的大商行虽然享有一些特权,实行了一定规模的垄断,但仍然受到地域性的限制。邦国的专制制度和推行的重商主义对邦国内的经济发展起了一定的保护作用,同时又阻碍了流通的扩大,限制了交换形式的变革,交易会和集市没有发生质的变化。因此,当欧洲的经济重心从地中海转移到了北海和波罗的海时,分权的国家政体使德意志在世界性的远程贸易大战中失去了中世纪以来一直占有的优势。远程贸易是创造商业资本主义以及商业资产阶级的主要工具(注:布罗代尔:《15至18世纪的物质文明、经济和资本主义》,三联书店1996年译文版,第2 卷,第 437~438页。)。失去了这个工具, 就没有及时地产生出商业资本主义和商业资本家。
    15、16世纪德意志远程贸易的衰落延缓了商业资本主义的出现,也没有形成促进工业资本主义产生的动力。工业资本主义不仅需要市场经济以组织生产这个大领域,而且也需要农业作为其坚实的基础。也就是说,农村不仅是提供手工业生产所需的原料,还要提供劳动力和场所。西方的很多历史学家把工业革命前的历史时期称之为前工业时期,他们认为农业和前工业是很难分开的。这是因为在这个时期,土地仍然是最主要的资本,大多数的手工业者还都离不开农村。这个时期经济的特点决定了纺织业成为前工业时期的先导工业。首先羊毛和织机提高了土地资本的价值;其次,纺织业包含大量的技术性要求不高的劳动量,包容了农村大量的劳动力,能对农村的社会结构产生很大的影响;再次,纺织品的价值较高,且又只需相对较少的投资,所获取的利润却很高。更何况它的重量很轻,便于运输。所以纺织业最先吸引资本和劳动力,最先产生利润。纺织技术的革新和纺织业的发展带动了与之相关的手工业部门,首先是机器制造业。可以说,是纺织业的发展揭开了英国工业革命的序幕,这一观点已经得到了大多数历史学家的认同。
    中世纪德意志的第一大手工业是采矿业和冶金业,这两个行业与农业没有直接密切的联系,土地资本的价值在这里得不到体现。采矿业和冶炼业受劳动地点的限局,所能包容的劳动力有限,它的发展对农村社会结构的影响不大。采矿业和冶炼业的利润很高,但是对其投资也很大,商人一般没有能力独立的投资开采一个矿井,甚至像富格尔这样的大商人家族都没有足够的资金独立承担一个矿区。在德意志也不乏因投资矿区而破产的家族,赫希斯泰尔家族就是企图实现对汞矿的垄断投入大量的资金无法收回而破产。德意志采矿业出现的股份制经营方式也从另一个侧面说明了这一点,矿区股份经常易人,真正能掌握矿区的还是那些有实际政治权力的邦国诸侯,更何况他们还享有对矿石的优先购买权。所以商人没有矿区的所有权,只是推销;矿区的所有者诸侯是通过商人出售矿石,开采和销售是脱节的。这样就无法形成工商一体的资本家。在手工业占有一定比例的造船业和武器制造业也有类似的情况。
    纺织业虽然在中世纪德意志的手工业中占有很大的比例,但是与英国不同的是纺织业所需的相当一部分的原材料——棉花、丝是通过远程贸易贩运而来,手工工场都设在交通较为便利的城市中,纺织业作为城市的手工业没有充分地利用土地这个资本,它的兴与衰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远程贸易的兴与衰,它没有在农村寻找依托。同样,它对农村经济的影响也极为有限。英国纺织业以农村为基地,商人垄断了对纺织品的销售,组织农村纺织业的生产,这样既冲击了城市手工业行会,致使行会失去了原有的特权走向衰落,又由此加速了农村土地制度的变革,造成农村社会阶层的分化,雇佣制取代了农奴制。德意志的纺织业没有起到类似的作用,它作为城市的一个手工业行业只停留在城市中,没有成为促进农村经济结构变革的动力。而且由于缺少农村手工业对城市手工业的挑战,手工业行会得以长期保持下来,行会利用自身享有的特许权限制商人对纺织品的垄断,农村中自由农民的个体手工业更无法与之竞争,农奴制抵制了雇佣制的实行。自由农民消失了,包买商制得不到进一步的发展。
    由包买商组织的手工业只有在农村立住脚,才能在与农业的融合过程中取得优势,农业文明让位于工业文明。这种手工业不再是为消费市场生产,生产的产品也不再具有消费价值,而只具有交换价值。这种交换也不再是普通的、透明的、有竞争性的,它是个人之间的交易,具有支配性,是不平等的,布罗代尔称之为“反向市场”(注:布罗代尔:《资本主义的动力》,三联书店1997年译文版,第43页,第51页,第68~69页,第34页,第42页,第77页,第35页。)。在这个交换过程中,商人切断了生产者和产品获得者之间的联系,从中获得高额利润,实现资本的积累,当他们充分地利用资本,把其投入再生产时,这就是资本主义的活动。资本主义是经济制度的一种形式,它与政治制度、社会等级制度和文化制度一起构成了一个整体的社会,实现资本主义的过程是各方面的制度相互影响、相互渗透、相互制约的过程。15、16世纪的德意志虽然在一些经济领域中的发展与英国、荷兰、法国处在同一水平,有些甚至还处于领先的地位,但是因为封建政体和社会等级制度的束缚使整个经济制度的变革停滞不前。直到法国大革命的洪流荡涤了德意志的封建政治体制,冲垮了封建的社会等级制度,德意志才加速了实现资本主义的步伐。
    * 本组文章系“九五”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亚欧诸国从中世纪向近代社会转型的比较研究”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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