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史 |
美国对华人移民政策的演变
庄锡昌
【专题名称】世界史
【专 题 号】K5
【复印期号】1998年10期
【原文出处】《历史教学问题》(沪)1998年04期第3~6页
【作者简介】庄锡昌 复旦大学原副校长、历史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直至今日为止,人们始终没有在美洲地区发现过古人类的遗迹与遗址,因此,人类学家,古生物学家,考古学家……都把美洲排斥在可能的人类诞生地之外。
今天被人们称为美洲土著居民的“印第安人”,其实也是昔日来自外洲的移民的后裔。人们曾经在加拿大和现在美国的南加州地区发现过四万年前现代人类的头骨遗骸,据此,历史学家认为“印第安人”的最早的一批祖先,大约是在四万年前(另有一说是二万多年前),从亚洲地区越过白令海峡来到美洲的。历经数万年之久,才逐渐散居到南北美洲各处。
这些来自亚洲的古代移民的后裔在中美洲、南美洲创建了颇为发达的农业文明社会:玛雅、印加、阿兹台克……等等文明。然而直至欧洲移民到来之前,在今日美国的国土领域内,始终未出现过较为发达的农业文明社会,当然更不要说现代工业文明社会了。
现代美国的工业文明社会基础是由来自欧洲的移民及其后裔奠定的。这是毫无疑问的。但是,美国现代文明社会能够发展到如此高度发达的程度,不能不归功于来自世界各个地区的移民以及他们的后裔的共同努力。并且正如我在几年前所说过的:“美利坚社会之所以能够迅速发展,美利坚社会之所以有可能保持旺盛生命力,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不断注入新生力量’,即大批外国移民的到来,外国移民为美利坚民族注入新的智慧、新的劳力,同时为美利坚文化不断带来新的文化因素,带来新的活力。”(注:《论美利坚文化的“多元化”演进趋向》,《同济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1993年5月。)
可以这么说,从历史一开始,即在美利坚共和国正式成立之前,就决定了它是一个移民国家,过去如此,现在和将来也必定如此。移民所带来的“新的活力”是美国所拥有的一份宝贵的财富,这是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所无法获得的财富。我相信,今天绝大多数的美国人是同意这一看法的。
然而,这儿有一个相当奇怪的现象:虽然绝大多数美国人认识到移民为美国带来的巨大利益,而且他们自己本身也是移民,或者是移民的后裔,但是,还是时时会显示他们不欢迎新移民来到的情绪。
十七世纪初从欧洲移民新英格兰地区的一批清教徒,他们是为了追求信仰自由的理想而来到“新大陆”的,然而他们到达这儿以后,却一心一意企图建立一块“清教信仰的净土”,极力排斥不同信仰者。1647年在新英格兰出版的一本书中竟然有这么一段话:“我斗胆自称为新英格兰的代言人,在此代表本殖民地向世界宣布,一切家庭主义秘密教徒、唯信仰主义派、再浸礼派以及其他信仰狂热派等完全有自由离开我们,希望他们尽快离开,越快越好。”(纳撒尼尔·沃德著:《阿格旺地方纯朴的鞋匠》)
然而,美利坚社会的基本特征就是一个移民社会。因此,清教徒的这种意图是不可能实现的。但是,一直到十九世纪末叶以前,绝大多数美国人仍然试图在美国建立一个WASP(White Anglo-Saxon Protestant)社会,即盎格鲁一撒克逊白人新教徒组成的社会。
南北战争结束以后,在新的一轮移民浪潮中,大批欧洲的天主教徒、犹太教徒,以及东正教徒的来到,就曾引起美国社会的恐慌,就曾经掀起一股反对新移民的浪潮。因为这些新移民的宗教信仰与那些老移民的信仰不一样,他们并不属于WASP系统。
对待来自欧洲的白人新移民的态度尚且如此,上一世纪六十年代,一批来自亚洲的中韩日黄皮肤、黑眼睛的新移民突然涌进美国社会的时候,可以想象,这会造成什么样子的社会震动。
中国移民进入美国有过两次高潮,而且非常凑巧,两次中国移民进入美国的高潮都始于六十年代,第一次高潮是上世纪(即十九世纪)六十年代开始,止于该世纪八十年代初;第二次高潮始于本世纪(即二十世纪)的六十年代。二次中国移民成员的构成成份大不相同,他们的命运遭遇亦大相径庭。
第一次出现华人进入美国的记录是1820年,该年仅有一名中国人进入美国境内。此后三十年间,断断续续,偶而一年有数名华人入境,最多的一年是1835年,该年记录有8名华人入境。
三十年以后的1853年一年有42人登记入境。而次年,即1854年突然出现13100名华人入境的记录(注:这儿的统计数字均引自:《A Cent-ury of Chinese Exclusion Abuoad》,by 1-Yao Shen,Beijing,1985,第35-36页(参见附表1)。)。
华人大批涌入美国,这与1848年传出加利福尼亚州发现金矿有关,此时来到美国的华人多数成为金矿工人。据美国人的历史著作记载,十九世纪六十年代,美国西部地区的矿工约有三分之一是华人(注:《America:Past and Present》,by R.A. Divine and others,USA,1984,第502页)。从这一年(1854)以后,每年都有数千华人入境。1868年以后,人数大增,该年即有12874名华人入境(注:这儿的统计数字均引自:《A Century of Chinese Exclusion Abuoad》,by 1-Yao Shen,Be-ijing,1985,第35-36页(参见附表1)。)。此后许多年份进入美境的华人均超过万人,多的时候一年有二、三万华人入境,最多的一年是1882年,该年记录有39579名华人入境(注:这儿的统计数字均引自:《A Century of Chinese Exclusion Abuoad》,by 1-Yao Shen,Beijing,1985,第35-36页(参见附表1)。)。
十九世纪六十年代进入美国境内的华人,绝大多数是来自中国南方的广东、福建省的农民,来到美国以后多数成为铁路筑路工人。此时美国正在建筑横贯东西的大铁道。曾有十万多华人参加了中央太平洋铁道的建筑,该公司的老板认为华人是最理想的筑路工人,华工常常在这儿承担最艰险的工作。许多华工为该项艰险工程献出了生命。在今日内华达州的弗吉尼亚城,就有一座很大的公墓埋葬有当年参加筑路的华工。
正因为大批华人的到来,大大推动了美国西部地区的开发,有力地促进了美国经济的发展。美国认识到这一点,因此美国政府欢迎华工赴美。为此,1868年美国政府与中国清政府签订了“蒲安臣条约”(The Buringame Treaty of 1868),条约规定中美两国政府允许对方的人民在本国境内自由居住。美国中央政府(即联邦政府)表示欢迎华工入境,然而,加利福尼州地方政府与当地许多居民对待华人的态度并非如此。从五十年代第一批华工抵美开始就受到当地政府与部分居民的歧视。早在十九世纪五、六十年代,加州政府就开始向华人征收诸多苛捐杂税,后来这一行为被美国法院判为是违背宪法精神的行为而被废除。
十九世纪七、八十年代,在旧金山、洛杉矶、西雅图、雷诺等城市发生多次攻击甚至杀害华人暴乱(注:《America:Past and Present》,by R.A. Divine and others,USA,1984,第502、535页。 《The Ame-rican People》,by G.B.Nash and others,USA,1986,第621页。)。太平洋西岸一些州的议员也多次策动议会通过法案限制华工入境。1879年,美国国会终于在这些议员的策动之下,通过一项限制进入美国华人人数的议案,规定每艘入港船只上所载乘的中国人不得超过15人(注:这儿的统计数字均引自:《A Century of Chinese Exclusion Abuoad》,by 1-Yao Shen,Beijing,1985,第24页(参见附表1)。)。后来,由于海斯总统碍于此类规定明显违背“蒲安臣条约”的自由移民条款,不得不予以否决。
但是,没有过几年,在1882年时,美国国会公然制订了赤裸裸显示种族歧视思想的“排斥华人法案”(Chinese Exclusion Act of 1882)。该法案规定,在今后的二十年内,禁止华工移民美国。最初美国总统亚瑟认为二十年期限太长,退回国会再议。几周以后,国会议决把二十年期限缩短为十年,再次提交总统,亚瑟总统终于予以批准实施。
该法案规定,不问是技术工人还是非技术工人,只要是华人,今后十年内一律不准进入美国。这在美国历史上开创了一个恶劣的先例,即第一次公然以种族或民族属性为根据制定其移民政策。显然,这是违背美利坚共和国立国原则,亦是背离美国宪法精神的。
尽管亚瑟总统认为二十年内禁止华工入美的期限太长了,迫使国会修改为十年期限后,他才予以签署,付诸实施。然而,十年以后居然又经国会议决,总统批准宣布再延期实施十年。此后,一而再,再而三宣布延长实施期限。1904年时干脆宣布无限期实施下去。“排斥华人法案”竟然实施了六十余年,直至1943年12月方才予以废除。此时中美两国已经是反法西斯的同盟友好国家了,继续实施此类非人道的种族主义法案,实在有损民主国家美国的声誉,伤害中国人民的感情。即使在这样的情况下,美国国会用了一年时间,历经二十多次国会会议争论,最后才在1943年11月26日正式通过议案同意废除“排斥华人法案”。1943年12月17日,罗斯福总统签署,正式生效。
按照1882年排斥华人法案规定,凡在法案通过之前,已经在美国居住满九十天的华人,如果暂时出境,是可以返回美国居住的。然而在该法案实施时,情况并非如此。在当时严重的反华排华情绪的支配之下,美国的验关官员对回中国探亲后重新返回美国的华人移民百般刁难,寻找各种借口,拒绝他们再入境。这儿有两份1894-1901年的统计表明:已经到达美国入境口岸的大批华人移民被拒于国门之外,个别年份其比例高达百分之三十四。一般年份也要占到达口岸人数的百分之十几或二十。然而,同一时期,非华人移民在口岸被阻者却寥寥无几,一般都不足到达口岸总人数的百分之一(注:引自《Laws Harsh as Tigers》,by Lucy E.Salyer,USA,1995,第67、68页。)。
美国验关官员常常会以华人“说谎”为由,不同意其入境。例如他们把同船到达的华人,尤其是同乡华人隔离开来,然后分别进行查询。“你们村子里有多少房屋?”“某家门口有几级台阶?”“在教室里你坐在哪个位置?”“你母亲是否缠小足?”等等诸如此类的问题(注:引自《Laws Harsh as Tigers》,by Lucy E.Salyer,USA,1995,第59页。)。验关官员如果发现询问者之间回答有什么不一致的地方,他就会说此人“说谎”,从而拒绝放行。
验关官员还任意解释“华工”一词的含义,把一些商人亦列入“华工”之列,禁止他们入境。
正因为如此,许多旅美华人几十年间都不敢回中国探亲,无法与父母妻儿团聚。可以想象六十年间,有多少旅美华人魂牵梦绕思念亲人,漫漫长夜终难圆其团聚之梦呀!有多少人客死他乡难归故里会亲人。
终于盼到了1943年12月,这一不人道的“排斥华人法案”毕竟废除了。然而,此时配给华人移美的名额实在少得可怜:每年仅仅105个名额。而且,这儿所说的华人,并非专指居住于中国国境内的中国人。按照美国移民局的解释,世界任何地区华人申请移居美国都在此105名限额之内。以后虽然有些变化,然而并未完全改变这种歧视华人的移民政策。
情况的真正转变一直要待到1965年美国参众两院通过新的移民法案以后。该法案开始纠正过去那种种族歧视的做法,扩大给予非欧洲移民的配额。法案规定每年从世界各地可以移民美国的总人数为29万,其中从东半球可移民美国的名额为12万(过去从欧洲移居美国的移民人数是没有限额的);从西半球即从南美洲等地区移民美国的名额为17万名。该法案中另有一条规定是每一个国家可以移民美国的人数,每年不得超过二万人。
于是,从本世纪六十年代开始,华人又开始大量移民美国。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每年几乎都有一万余华人或近二万华人移民美国。
年代 华人使用名额移民美国人数(注:这儿的统计数字均引自:《A Century of Chinese Exclusion Abuoad》,by 1-Yao Shen,Beijing,1985,第33页(参见附表1)。)
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后移居美国的华人的遭遇与十九世纪的那批华人移民的遭遇是大不相同的。虽然,如今华人移民在美国也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困难与麻烦,有时候仍会受到某种种族性歧视。但是从法律上讲,他们总算受到了平等的待遇。总的处境是大为改善了。
究其原因,主要有四:
一、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美国境内民权运动蓬勃发展,种族歧视观念遭到社会普遍谴责,实行种族歧视政策已不得人心。因此种族主义者不得不收敛一些。
二、这些华人新移民的文化教育水平和经济状况比昔日老华人移民要优越得多,其中相当比例的人受过大学教育,新移民的政治意识也比较高,懂得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三、更重要的一个因素是中国自身国力的增强,受到世人的瞩目与尊重。
四、另一个重要原因也是不可忽视的: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以后移民美国的整个移民队伍的组成情况已经大大不同于十九世纪时的移民成员构成状况。其中种族和国别构成比例不一样。如今,非欧洲移民、非白人移民的比例大大增加。
直到1960年之前,每年来自欧洲的移民人数始终占到该年移民总人数的百分之五十以上。1910年之前,甚至占到百分之八、九十,而同一时期,来自亚洲的移民人数则微乎其微,一般只占到每年移民总人数的百分之二、三。然而从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开始,来自欧洲的移民人数大大下降,而来自亚洲的移民人数迅速增加。据统计,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时,来自欧洲的移民在总移民人口中,只占18.3%,而来自亚洲的移民比例已上升为37.3%。
这种变化自然会影响美国的整个移民政策。而且,不仅仅是影响了美国的移民政策,可以说深刻影响美利坚社会的整个文化基础。有些美国学者也意识到了这一点,他们认为亚洲移民带来的不仅仅是新的年轻的劳力,更重要的是带来了他们古老的价值体系、历史悠久的文化体系。这种东西文化的交融,也许是优化美国文化的最佳途径,会促使美利坚文化发展到更高境界。
【专 题 号】K5
【复印期号】1998年10期
【原文出处】《历史教学问题》(沪)1998年04期第3~6页
【作者简介】庄锡昌 复旦大学原副校长、历史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今天被人们称为美洲土著居民的“印第安人”,其实也是昔日来自外洲的移民的后裔。人们曾经在加拿大和现在美国的南加州地区发现过四万年前现代人类的头骨遗骸,据此,历史学家认为“印第安人”的最早的一批祖先,大约是在四万年前(另有一说是二万多年前),从亚洲地区越过白令海峡来到美洲的。历经数万年之久,才逐渐散居到南北美洲各处。
这些来自亚洲的古代移民的后裔在中美洲、南美洲创建了颇为发达的农业文明社会:玛雅、印加、阿兹台克……等等文明。然而直至欧洲移民到来之前,在今日美国的国土领域内,始终未出现过较为发达的农业文明社会,当然更不要说现代工业文明社会了。
现代美国的工业文明社会基础是由来自欧洲的移民及其后裔奠定的。这是毫无疑问的。但是,美国现代文明社会能够发展到如此高度发达的程度,不能不归功于来自世界各个地区的移民以及他们的后裔的共同努力。并且正如我在几年前所说过的:“美利坚社会之所以能够迅速发展,美利坚社会之所以有可能保持旺盛生命力,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不断注入新生力量’,即大批外国移民的到来,外国移民为美利坚民族注入新的智慧、新的劳力,同时为美利坚文化不断带来新的文化因素,带来新的活力。”(注:《论美利坚文化的“多元化”演进趋向》,《同济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1993年5月。)
可以这么说,从历史一开始,即在美利坚共和国正式成立之前,就决定了它是一个移民国家,过去如此,现在和将来也必定如此。移民所带来的“新的活力”是美国所拥有的一份宝贵的财富,这是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所无法获得的财富。我相信,今天绝大多数的美国人是同意这一看法的。
然而,这儿有一个相当奇怪的现象:虽然绝大多数美国人认识到移民为美国带来的巨大利益,而且他们自己本身也是移民,或者是移民的后裔,但是,还是时时会显示他们不欢迎新移民来到的情绪。
十七世纪初从欧洲移民新英格兰地区的一批清教徒,他们是为了追求信仰自由的理想而来到“新大陆”的,然而他们到达这儿以后,却一心一意企图建立一块“清教信仰的净土”,极力排斥不同信仰者。1647年在新英格兰出版的一本书中竟然有这么一段话:“我斗胆自称为新英格兰的代言人,在此代表本殖民地向世界宣布,一切家庭主义秘密教徒、唯信仰主义派、再浸礼派以及其他信仰狂热派等完全有自由离开我们,希望他们尽快离开,越快越好。”(纳撒尼尔·沃德著:《阿格旺地方纯朴的鞋匠》)
然而,美利坚社会的基本特征就是一个移民社会。因此,清教徒的这种意图是不可能实现的。但是,一直到十九世纪末叶以前,绝大多数美国人仍然试图在美国建立一个WASP(White Anglo-Saxon Protestant)社会,即盎格鲁一撒克逊白人新教徒组成的社会。
南北战争结束以后,在新的一轮移民浪潮中,大批欧洲的天主教徒、犹太教徒,以及东正教徒的来到,就曾引起美国社会的恐慌,就曾经掀起一股反对新移民的浪潮。因为这些新移民的宗教信仰与那些老移民的信仰不一样,他们并不属于WASP系统。
对待来自欧洲的白人新移民的态度尚且如此,上一世纪六十年代,一批来自亚洲的中韩日黄皮肤、黑眼睛的新移民突然涌进美国社会的时候,可以想象,这会造成什么样子的社会震动。
中国移民进入美国有过两次高潮,而且非常凑巧,两次中国移民进入美国的高潮都始于六十年代,第一次高潮是上世纪(即十九世纪)六十年代开始,止于该世纪八十年代初;第二次高潮始于本世纪(即二十世纪)的六十年代。二次中国移民成员的构成成份大不相同,他们的命运遭遇亦大相径庭。
第一次出现华人进入美国的记录是1820年,该年仅有一名中国人进入美国境内。此后三十年间,断断续续,偶而一年有数名华人入境,最多的一年是1835年,该年记录有8名华人入境。
三十年以后的1853年一年有42人登记入境。而次年,即1854年突然出现13100名华人入境的记录(注:这儿的统计数字均引自:《A Cent-ury of Chinese Exclusion Abuoad》,by 1-Yao Shen,Beijing,1985,第35-36页(参见附表1)。)。
华人大批涌入美国,这与1848年传出加利福尼亚州发现金矿有关,此时来到美国的华人多数成为金矿工人。据美国人的历史著作记载,十九世纪六十年代,美国西部地区的矿工约有三分之一是华人(注:《America:Past and Present》,by R.A. Divine and others,USA,1984,第502页)。从这一年(1854)以后,每年都有数千华人入境。1868年以后,人数大增,该年即有12874名华人入境(注:这儿的统计数字均引自:《A Century of Chinese Exclusion Abuoad》,by 1-Yao Shen,Be-ijing,1985,第35-36页(参见附表1)。)。此后许多年份进入美境的华人均超过万人,多的时候一年有二、三万华人入境,最多的一年是1882年,该年记录有39579名华人入境(注:这儿的统计数字均引自:《A Century of Chinese Exclusion Abuoad》,by 1-Yao Shen,Beijing,1985,第35-36页(参见附表1)。)。
十九世纪六十年代进入美国境内的华人,绝大多数是来自中国南方的广东、福建省的农民,来到美国以后多数成为铁路筑路工人。此时美国正在建筑横贯东西的大铁道。曾有十万多华人参加了中央太平洋铁道的建筑,该公司的老板认为华人是最理想的筑路工人,华工常常在这儿承担最艰险的工作。许多华工为该项艰险工程献出了生命。在今日内华达州的弗吉尼亚城,就有一座很大的公墓埋葬有当年参加筑路的华工。
正因为大批华人的到来,大大推动了美国西部地区的开发,有力地促进了美国经济的发展。美国认识到这一点,因此美国政府欢迎华工赴美。为此,1868年美国政府与中国清政府签订了“蒲安臣条约”(The Buringame Treaty of 1868),条约规定中美两国政府允许对方的人民在本国境内自由居住。美国中央政府(即联邦政府)表示欢迎华工入境,然而,加利福尼州地方政府与当地许多居民对待华人的态度并非如此。从五十年代第一批华工抵美开始就受到当地政府与部分居民的歧视。早在十九世纪五、六十年代,加州政府就开始向华人征收诸多苛捐杂税,后来这一行为被美国法院判为是违背宪法精神的行为而被废除。
十九世纪七、八十年代,在旧金山、洛杉矶、西雅图、雷诺等城市发生多次攻击甚至杀害华人暴乱(注:《America:Past and Present》,by R.A. Divine and others,USA,1984,第502、535页。 《The Ame-rican People》,by G.B.Nash and others,USA,1986,第621页。)。太平洋西岸一些州的议员也多次策动议会通过法案限制华工入境。1879年,美国国会终于在这些议员的策动之下,通过一项限制进入美国华人人数的议案,规定每艘入港船只上所载乘的中国人不得超过15人(注:这儿的统计数字均引自:《A Century of Chinese Exclusion Abuoad》,by 1-Yao Shen,Beijing,1985,第24页(参见附表1)。)。后来,由于海斯总统碍于此类规定明显违背“蒲安臣条约”的自由移民条款,不得不予以否决。
但是,没有过几年,在1882年时,美国国会公然制订了赤裸裸显示种族歧视思想的“排斥华人法案”(Chinese Exclusion Act of 1882)。该法案规定,在今后的二十年内,禁止华工移民美国。最初美国总统亚瑟认为二十年期限太长,退回国会再议。几周以后,国会议决把二十年期限缩短为十年,再次提交总统,亚瑟总统终于予以批准实施。
该法案规定,不问是技术工人还是非技术工人,只要是华人,今后十年内一律不准进入美国。这在美国历史上开创了一个恶劣的先例,即第一次公然以种族或民族属性为根据制定其移民政策。显然,这是违背美利坚共和国立国原则,亦是背离美国宪法精神的。
尽管亚瑟总统认为二十年内禁止华工入美的期限太长了,迫使国会修改为十年期限后,他才予以签署,付诸实施。然而,十年以后居然又经国会议决,总统批准宣布再延期实施十年。此后,一而再,再而三宣布延长实施期限。1904年时干脆宣布无限期实施下去。“排斥华人法案”竟然实施了六十余年,直至1943年12月方才予以废除。此时中美两国已经是反法西斯的同盟友好国家了,继续实施此类非人道的种族主义法案,实在有损民主国家美国的声誉,伤害中国人民的感情。即使在这样的情况下,美国国会用了一年时间,历经二十多次国会会议争论,最后才在1943年11月26日正式通过议案同意废除“排斥华人法案”。1943年12月17日,罗斯福总统签署,正式生效。
按照1882年排斥华人法案规定,凡在法案通过之前,已经在美国居住满九十天的华人,如果暂时出境,是可以返回美国居住的。然而在该法案实施时,情况并非如此。在当时严重的反华排华情绪的支配之下,美国的验关官员对回中国探亲后重新返回美国的华人移民百般刁难,寻找各种借口,拒绝他们再入境。这儿有两份1894-1901年的统计表明:已经到达美国入境口岸的大批华人移民被拒于国门之外,个别年份其比例高达百分之三十四。一般年份也要占到达口岸人数的百分之十几或二十。然而,同一时期,非华人移民在口岸被阻者却寥寥无几,一般都不足到达口岸总人数的百分之一(注:引自《Laws Harsh as Tigers》,by Lucy E.Salyer,USA,1995,第67、68页。)。
美国验关官员常常会以华人“说谎”为由,不同意其入境。例如他们把同船到达的华人,尤其是同乡华人隔离开来,然后分别进行查询。“你们村子里有多少房屋?”“某家门口有几级台阶?”“在教室里你坐在哪个位置?”“你母亲是否缠小足?”等等诸如此类的问题(注:引自《Laws Harsh as Tigers》,by Lucy E.Salyer,USA,1995,第59页。)。验关官员如果发现询问者之间回答有什么不一致的地方,他就会说此人“说谎”,从而拒绝放行。
验关官员还任意解释“华工”一词的含义,把一些商人亦列入“华工”之列,禁止他们入境。
正因为如此,许多旅美华人几十年间都不敢回中国探亲,无法与父母妻儿团聚。可以想象六十年间,有多少旅美华人魂牵梦绕思念亲人,漫漫长夜终难圆其团聚之梦呀!有多少人客死他乡难归故里会亲人。
终于盼到了1943年12月,这一不人道的“排斥华人法案”毕竟废除了。然而,此时配给华人移美的名额实在少得可怜:每年仅仅105个名额。而且,这儿所说的华人,并非专指居住于中国国境内的中国人。按照美国移民局的解释,世界任何地区华人申请移居美国都在此105名限额之内。以后虽然有些变化,然而并未完全改变这种歧视华人的移民政策。
情况的真正转变一直要待到1965年美国参众两院通过新的移民法案以后。该法案开始纠正过去那种种族歧视的做法,扩大给予非欧洲移民的配额。法案规定每年从世界各地可以移民美国的总人数为29万,其中从东半球可移民美国的名额为12万(过去从欧洲移居美国的移民人数是没有限额的);从西半球即从南美洲等地区移民美国的名额为17万名。该法案中另有一条规定是每一个国家可以移民美国的人数,每年不得超过二万人。
于是,从本世纪六十年代开始,华人又开始大量移民美国。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每年几乎都有一万余华人或近二万华人移民美国。
年代 华人使用名额移民美国人数(注:这儿的统计数字均引自:《A Century of Chinese Exclusion Abuoad》,by 1-Yao Shen,Beijing,1985,第33页(参见附表1)。)
1966 11,379 1967 17,520 1968 9,202 1969 15,341 1970 11,639(包括台湾人数共14,093) 1971 13,903 1972 18,228 1973 17,347 1974 18,087 1975 19,191 |
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后移居美国的华人的遭遇与十九世纪的那批华人移民的遭遇是大不相同的。虽然,如今华人移民在美国也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困难与麻烦,有时候仍会受到某种种族性歧视。但是从法律上讲,他们总算受到了平等的待遇。总的处境是大为改善了。
究其原因,主要有四:
一、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美国境内民权运动蓬勃发展,种族歧视观念遭到社会普遍谴责,实行种族歧视政策已不得人心。因此种族主义者不得不收敛一些。
二、这些华人新移民的文化教育水平和经济状况比昔日老华人移民要优越得多,其中相当比例的人受过大学教育,新移民的政治意识也比较高,懂得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三、更重要的一个因素是中国自身国力的增强,受到世人的瞩目与尊重。
四、另一个重要原因也是不可忽视的: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以后移民美国的整个移民队伍的组成情况已经大大不同于十九世纪时的移民成员构成状况。其中种族和国别构成比例不一样。如今,非欧洲移民、非白人移民的比例大大增加。
直到1960年之前,每年来自欧洲的移民人数始终占到该年移民总人数的百分之五十以上。1910年之前,甚至占到百分之八、九十,而同一时期,来自亚洲的移民人数则微乎其微,一般只占到每年移民总人数的百分之二、三。然而从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开始,来自欧洲的移民人数大大下降,而来自亚洲的移民人数迅速增加。据统计,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时,来自欧洲的移民在总移民人口中,只占18.3%,而来自亚洲的移民比例已上升为37.3%。
这种变化自然会影响美国的整个移民政策。而且,不仅仅是影响了美国的移民政策,可以说深刻影响美利坚社会的整个文化基础。有些美国学者也意识到了这一点,他们认为亚洲移民带来的不仅仅是新的年轻的劳力,更重要的是带来了他们古老的价值体系、历史悠久的文化体系。这种东西文化的交融,也许是优化美国文化的最佳途径,会促使美利坚文化发展到更高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