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史
资本主义萌芽问题新论
何顺果

【专题名称】世界史
【专 题 号】K5
【复印期号】1998年08期
【原文出处】《北京大学学报:哲社版》1998年03期第69~76页
【作者简介】何顺果 北京大学历史系教授
【内容提要】长期以来,在国际学术界流行着一种观点,以为资本主义是在西方个别国家“发生”,然后才逐渐传播到全世界的。本文认为,“发生”即指萌芽,资本主义萌芽乃是社会经济生活商品化的产物,在社会经济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只要哪个地方出现了商品化的趋势,也就造成了资本主义萌芽的温床,“萌芽”不可能仅是西方某国才发生的现象。而且,“萌芽”作为一种生产关系,其形式要受生产类型和条件的制约,在不同经济领域会有不同形式,不能把“外放加工制度”看作“萌芽”的唯一形式。“萌芽”作为一种新生事物,既有生命力也有脆弱性,其发展前途不外乎三种:或持续发展,或中间断裂,或藕断丝连,萌芽状态的资本主义不一定都会成功,资本主义没有成功的地方不一定就没有发生“萌芽”。
【关 键 词】资本主义/萌芽/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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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国内外学术界,长期以来流行着一种观点,以为资本主义是首先发生于西方某一国之内,然后才逐渐地传播于世界的。换言之,在这些人看来,发展资本主义的能力和条件只存在于个别西方国家,而世界上其余绝大多数国家都与此无缘。它给人一种很强的经济宿命论的印象。
    但从学术上看,资本主义萌芽究竟是仅西欧某国才有的历史事实,还是有着某种普遍性的历史现象?仍然是一个有待进一步讨论的问题。因为从世界历史的角度就这个问题展开讨论,在我国学术界尚未认真进行过。而对这个问题的回答,仅以某个国家的事实为根据,显然是难以令人信服的。笔者以为,此问题之所以长期得不到解决,其根本原因恰恰就在于,人们过分估量了“萌芽”的“成熟性”和“连续性”,并进而将“资本主义萌芽”与“资本主义形成”及“资本主义确立”混为一谈,以为有了“萌芽”,资本主义就一定会发展起来,或者资本主义未能发展起来,“萌芽”就肯定不曾发生过,以致把本来复杂的问题过于简单化。
    其实,“确立”是以资本主义制度在整个国家社会经济生活中所占的主导地位为标志的,而“形成”虽然说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已经成熟并在某些行业显示出优势,但显然还未在整体上突破旧的社会结构的外壳,至于“萌芽”只不过是封建社会经济结构内刚产生的一种“胚胎”、一粒种子,尽管它意味着新的生产关系已作为一种“经济实体”而存在,但还带有明显的有限性和脆弱点。最早提出“资本主义萌芽”这一概念的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二十四章中对此做过一个著名论断:“在十四和十五世纪,在地中海沿岸的某些城市已经稀疏地出现了资本主义生产的最初萌芽。”(注: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 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748、373、406、806—807页。) 他在此论断中所说的“资本主义萌芽”是何含义呢?查核德文原文,“萌芽”一词原本用的是“Anfnge”(复数)一词,(注: Karl Marx,  FriedrichEngels, Werke· Band 23,  Berlin, 1973. p743.)该词的原型“Anfng”在德语辞典中基本含义有三:(1 )开始、开端;(2)起源、来源;(3 )初步(尝试)(注:《德汉词典》,上海译文出版社1983年版,第48页。)。而在《资本主义生产以前的各种形式》一文中,马克思在讲到“资本的原始形成”即资本主义起源时,明确地说明它是指“正在历史地形成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而不是指“已经成为决定的、支配整个生产的”(注:马克思:《资本主义生产以前的各种形式》,《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506页。)资本主义生产关系。 由此可见,在马克思著作和思想中,“资本主义萌芽”和“资本主义起源”这两个概念是相通的,都是指“正在历史地形成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因而还不是成熟的处于“支配”作用的生产关系,更不是在整个国家社会经济中占主导地位的关系。
    有人对马克思“起支配作用”一语作过专门研究,以为它就是指资本主义发展过程中的“手工工场”或“工场手工业”阶段,因为马克思说过“作为资本主义生产的特殊形式,在真正手工工场时期占居统治地位”(注: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748、373、 406、806—807页。), 工场手工业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统治形式”(注: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748、373、406、806—807页。)。这是因为,在工场手工业的生产形式中,雇佣劳动已经具有决定性的意义,雇工人数已经达到可以进行分工协作,即每一个工人都可以专门化为只从事某一道固定的生产工序的程度。因此,对照上文的分析,我们大致可以推断,马克思所说的“资本主义萌芽”,就资本主义生产的形式而言,还处于前工场手工业即手工作坊时期,至多是工场手工业初期,不会比这更晚。由此可知,那种把“萌芽”看得过于成熟,以致把工场手工业及其发达形态也看成是“萌芽”的观点,是不符合马克思愿意的。
    对“萌芽”作这样一种辨析,在理论上是必要和重要的。首先,通过这一辨析,我们更加清楚地了解到,“萌芽”大体处于资本主义手工作坊阶段,或者说可以资本主义手工作坊的出现为标志。而在此阶段,“萌芽”带有明显的双重性:一方面,它已包含着“资本主义生产”的因素,因为它以交换价值的生产为主,并采用了雇佣劳动即工资劳动的形式;另一方面,它又还带有许多旧的生产方式的痕迹,作为资本家的作坊主还不是典型的产业资本家,而作为劳动者的雇佣工人也还没有完全脱离农民的身份,在某些特殊的条件下,甚至还需利用农奴或奴隶劳动,来为资本服务,而与自由劳动并存。第二,我们知道,处于手工作坊阶段的“资本家”,虽然也有从行会主人、小生产者及其他身份转变而来的,但大多数都是由包买商充当的,或者说是由商人资本或高利贷资本转化而来的。因为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在各种可能性上存在着的资本中,只有商业资本和高利贷资本最容易转化为“本来意义的资本”(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507页。), 即产业资本。因此,只要在哪里存在着较为发达的商业和商业资本,进而存在着社会经济生活商品化的趋势,以及由此引起的旧的社会经济结构解体的事实,那里就有了产生“资本主义萌芽”的可能性。“萌芽”不大可能是仅西欧、甚至西欧某一国才有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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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资本主义虽然最早萌芽于意大利,但资本主义萌芽在西欧就不限于意大利一地,它先后出现于西班牙、尼德兰和英格兰等国家和地区,以致人们很难判断说:萌芽”是先出现于意大利还是英格兰或尼德兰,只能在时间上大体排出个先后次序。
    在意大利,资本主义萌芽出现于14世纪,其标志是资本雇佣劳动关系的产生,在这方面威尼斯虽然发生最早,但佛罗伦萨却是它的光辉代表。据研究,14世纪初佛罗伦萨的呢绒产量就在7万匹以上(注:HarryA·Miskimim, The Economy of Later Renaissance Europe, pp1460—16-00。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77,p120.),堪称意大利最重要的工业中心,1338年时全城从事此行业的雇工已达3万。 到14世纪末,该城的毛织业作坊在200家左右, 其中绝大多数由两个以上作坊主合伙经营。如由尼可罗·地·诺弗里·斯特罗齐和乔凡尼·地·克雷迪合伙,于1386年10月至1390年1月开设的毛织厂每年至少生产呢绒200匹,年均用于劳力、羊毛和其他生产费用的经费超过9,000佛罗琳,其中很大一部分属于支付雇佣工人的工资。(注:坚尼·布鲁克尔:《文艺复兴时期的佛罗伦萨》,三联书店1985年版,第61页。)为了确定当时企业的规模,雷蒙德·德·鲁维尔曾对阿尔伯蒂公司留下的“秘册”做过仔细研究,发现该公司1304年9月20日—1307年1月1 日用于工资支付的款项为4,198佛罗琳,其中,据朱龙华推算,真正支付作坊雇工工资为2,200—2,300佛罗琳,按当时雇工年工资10—20佛罗琳的标准计,该公司实际雇佣工人数约五六十名。(注:Raymond de  Roover,Business, Banking, and Economic Thought in Late Medieval andEarly Modern Euro-pe. The University ofChicago Press,1974,P76;朱龙华:《文艺复兴时期的佛罗伦萨企业》,《北京大学学报》1986年第2期,第98页。)这些研究在史论结合的基础上揭示了该企业的资本主义性质,都是可靠的。据马克思的解释,意大利之所以成为资本主义的发祥地,是因为那里“农奴制关系也瓦解得最早”。值得注意的是他在同一地方作的补充说明:“在这里,农奴在获得某种土地时效权之前,就已得到解放。因此,解放立即使他们变成不受法律保护的无产者,这些无产者又在大部分还是罗马时代保留下来的城市中找到了现成的新主人。”(注: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第784页,注 189。)换言之,罗马时代遗留下来的城市商人和作坊主成了孕育新生产关系的“现成的”代表,从而把意大利资本主义产生的历史渊源追溯到古老的罗马帝国时代。
    西班牙给人们留下一种奇怪的印象,似乎它就是专制、保守和落后的典型,但不应忘记,它在十五六世纪曾是地理大发现的推动者和“大西洋时代”的开拓者,对现代社会的创立建立过不朽的业绩。试问:是什么原因令它得以扮演世界历史的这一“英雄”角色?这一切都是偶然的历史巧合吗?当然不是。研究表明,1504年西班牙的统一曾给这个民族带来巨大的活力,在斐迪南和伊萨贝拉统治时期仅塞维利颁布的法律就达119 件, 以便统一和维护卡斯蒂腊呢绒业共同的质量标准(注:Harry A·Miskimin,op. cit.p 107.)。在十五、十六世纪之交,实际上西班牙的工商业已发展到相当水平,并产生了一个虽不能说十分强大但人数不少的市民阶级,我们在名为“圣厄尔曼达德”兄弟会的城市联盟中可发现它的身影,“正是这些人而不是西班牙的君主,促成了对美洲的发现”(注:〔德〕保罗·维尔纳·朗格:《哥伦布传》,新华出版社1986年版,第53页。)。据统计, 哥伦布第一次探险的费用计200万马拉维迪,除由路易斯·桑坦海尔提供了140万国家贷款外, 其余都是由哥伦布和他的朋友及商人提供的。(注:〔德〕保罗·维尔纳·朗格:前引书,第56页。)美洲的发现,给西班牙带来巨大财富,1521—1544年间每年从美洲输入西班牙的黄金和白银,估计分别达3,900公斤和30,700公斤。(注:Φ.Я·波梁斯基:《外国经济史》(封建主义时代),三联书店1958年版,第448、455—456页。) 尽管这些财富大多以不同渠道流往国外,但仍有相当数量的财富在国内转化为资本,否则很难对16世纪西班牙工场手工业的繁荣作出令人满意的解释。据统计,16世纪20年代和50年代,塞维利已成为西班牙乃至西欧巨大的呢绒业中心之一,该城拥有的纺织业作坊将近16,000家, 这些作坊使用的雇佣工人人数达130,000名。16世纪中叶,丝织业在西班牙也达到新的高度, 仅托列多城生产丝织品的作坊就有3,000家,从业雇佣工人达30,000名。(注:Φ.Я·波梁斯基:《外国经济史》(封建主义时代),三联书店1958年版,第448、455—456页。)显然, 在西班牙已有资本主义萌芽,应属不争的事实。(注:马克思在《剩余价值理论》附录中,曾提到“意大利、西班牙等国工场手工业发达的个别分散的点”。《剩余价值理论》(第三册),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520页。)
    低地国家,包括今日之比利时、荷兰和卢森堡,是西欧孕育资本主义的又一重要地区,而以荷兰为主要中心。人们通常把荷兰称作“海上马车夫”,其实它也是十六七世纪资本主义的典型,而资本主义萌芽在十五六世纪业已出现。据记载,早在1436年,莱顿市政当局颁布的一部有关呢绒业的法规,除了限令市内一律使用经加来市场转输的英国羊毛为织呢原料外,还附有禁止市民擅自增加织机及雇佣乡村劳动力的条款。它表明,15世纪初资本主义已在荷兰有了萌芽,否则没有必要对雇佣劳动力加以限制,限制本身体现着新旧生产关系的矛盾。进一步的研究证明,直到16世纪中叶,荷兰的资本主义仍处于萌芽阶段,并没有发生太大的变化。这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1450—1530年,莱顿市号称“呢布商”的成员约400人,但可列为大呢布商的人不过50至100名,其余 3/4实际上都还属于小工匠,他们一般只拥有2台织机,雇工人数在3—6名之间,雇主本人还需直接参加劳动。(注:P.s.DU Plessis and M,C. Howell,  Reconsidering the Early Modern llrban Economy: TheCases of Leiden and Lile, Past and Present,No.94,1982.p54.)不过,荷兰的资本主义萌芽,在16和17世纪之交,由于以下两方面的原因获得长足的进步:(1)1609年,荷兰国会与西班牙签订休战协定, 尼德兰北部得以摆脱西班牙的专制统治而获事实上的独立,这为其经济发展提供了政治保证;(2 )一种新的制呢技术即被称为“塞斯呢”的制呢技术在荷兰各地传播,由于这种新呢只需采用荷兰本地产普通羊毛为原料,使荷兰的制呢业不再依赖英国和西班牙的原料供应。结果,为适应这种大众化商品生产迅速扩大的需要,一些以大批发商为总委托人、而以呢布商为委托代理人和生产组织者的生产组织形式应运而生,雇佣劳动力的数量也显著增长了。(注:陈勇《商品经济与荷兰近代化》,武汉大学出版社1990年,第63—71页。这是国内第一部关于本主题的专著,从广度和深度上揭示了辉煌时代的荷兰史,可供参改。)据统计,1670年莱顿市人口共7万,其中从事呢绒制造业的就有4.5万,占了64%。(注:F.Braudel, Civilization and Capitalism. Vol.2,New york, 1982,p500.)
    毫无疑问,英格兰是西欧“萌芽”最早的国家之一,但“萌芽”究竟最早产生于工业还是农业,一直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曾提到,“与工人为敌的关于雇佣劳动的立法,在英国开始于1349年爱德华三世的劳工法”(注: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 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748、373、406、806—807页。)。 农业中资本主义发生的条件,是由实物地租向货币地租的转变,而按E.A.科斯敏斯基的意见,“十三世纪英格兰在数量上占优势的地租形式已是货币地租”(注:E.A.Kosminsky, Studies in the Agrarian History of Englandin the Thirteenth Century.Oxford, 1956, p191.据他研究, 13世纪后期,货币地租在地租总量中的比重,在英格兰各地区大约分别是:东部61%,南部76%,西部79%,北部52%。(E.A.Kosminsky, ib,p194—195 )。),因此在英国农业中很可能在13世纪以后也会有资本主义萌芽。不过,无论是在别的地方还是在英格兰,发生资本主义萌芽的重要阵地恐怕还是工业领域,特别是与民众生活息息相关的轻纺业,因为商业资本向产业资本的转化在这里比较容易。事实正是如此。在英国,从14世纪中叶起,城市商业资本开始逐渐向乡村羊毛工业渗透,并在呢绒业中催生出资本主义幼芽,显示出强劲的势头和气象。萌芽的典型形式,是所谓“外放加工制度”(putting out system),它虽然原创于威尼斯,但在英格兰才得到充分展示。它以两种形式出现:一些商人为了把乡村毛纺工人纳入自己控制之下,对其原料和产品都实行“包买”,但并不关心和介入他们具体的生产过程,从而形成分散的“家内制”呢绒业;而另一些商人则以不同方式直接投资于乡村工业,并逐渐把分散的家庭工人集中于他控制的作坊之内,从而形成早期的工场手工业。其结果,便是乡村呢绒工业的普通兴起,以致被史家们称为英国的“民族工业”。据研究,在1561—1562年伦敦出口的呢绒,来自格洛斯特郡的26个生产中心中,只有几个称得上是城市,大部分是乡镇(注: G·Ramsay, The Distribution of the Cloth Industry in 1561 —2. English Histoyical Review, V.57.NO.227,1942.),到17 世纪初,在格洛斯特郡,从事毛织业者2,637人,其中乡村工人占95%。(注:A.J.Tawney,An Ocell pational Census of the Seventeenth,Century, Economic Hisrotical Review, V.5,19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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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在西欧之外,在大凡商业贸易和商业资本的发展达到相当程度、而旧的社会经济结构又有所松动的地区和国家,也都涌现过资本主义的萌芽,如我们在奥斯曼、中国和日本所看到的那样,所不同者只是早晚和程度而已。
    奥斯曼这个地跨欧、亚、非的大帝国,在14至16世纪曾有过自己辉煌的历史,很可能是西欧之外最早产生过资本主义萌芽的地区,而不为国际学术界所注意。作为东西方交通的必经之地,在以西欧为中心的世界资本主义体系形成的初期,奥斯曼地位的优越是不言而喻的,这一点使之成为当时仅次于西欧的最大的商业区,巴格达、开罗、伊斯坦布尔和布尔萨(Bursa)(注:布尔萨(Bursa),位于东经29°04’、北纬40°11’,地处马尔马拉海的南岸,与北岸的伊斯坦布尔遥遥相对,1326年始纳入奥斯曼帝国版图。G. Barraclough ed.,The Times ConciseAtlas of World History.New Jersey,1992.p49。)先后成为伊斯兰世界重要的商业中心。而伊斯兰主义不仅不反对发展商业和贸易,从某种意义上说正是它为所谓“伊斯兰资本主义”(Capitalism in Islam)提供了精神支柱,因为《古兰经》不仅不反对财产的不平等更不反对获取大量的财富和“报酬”:“你看我怎样使他们中一部分人超越另一部分人”(17∶21);“我将他们在今世生活中的生计分配给他们”(17∶21);“使他们彼此相差若干级”(43∶32);“安拉曾准许贸易”(2∶275),但商人们应“禁戒重利”并使用“公平的秤”(11∶85)(注:引自约·阿·克雷维也夫:《宗教史》(下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年版,第143—144页;朱寰等编:《世界上古中世纪教学参考手册》,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283页。)。正因为如此, 在伊斯兰世界财富的积累曾达到很高的水平,如有人对1467—1468年间布尔萨的319名个人财产统计研究后发现,其中拥有10,000阿克(akches)财产者占84.1%,财产在10,000—50,000阿克者为12.6%,但有3.3 %的人其财产在50,000阿克以上。(注:H. Inalcik,  CapitalFormation in the Offoman Empire, Journal of Economic History,V.29,No.1(1969),p108—109.)但伊斯兰资本主义并不都是“商业和消费者借贷资本主义”(a  commercial and  consumer-CreditCapitalism)(注:S.Labib, Capitalism in Medieval  Islam,Journal of Economic History, V.29.No.1(1969), p93.),也从中孕育和培植了大批“商业和工业资本家”,他们从事的是真正的“资本主义生产”(注:H.Inalcik,op.cit.p108,116.),即马克思所说的“资本主义生产的最初萌芽”。据统计,在1586年布尔萨的丝织业中,仅25家作坊主就拥有织机(looms)483台,其中7人共拥有织机41 台(每人4—9台),10人共拥有织机136台(每人10—20台),6人共拥有织机200台(每人21—40台)。 研究表明,在这些人中,最大的两位作坊主,分别拥有织机46和60台,  花于劳工工资的费用至少5000杜卡特(ducats)。(注:H.Inalcik, op.cit.p144.)H·艾拉尔塞克在研究了这里的资本主义萌芽后,写道:“此种工业的劳动落入三类人之手:奴隶(kul)、徒工(shāgid)和承诺按公开的市场标准支付工资的工人。每星期六,作坊主和第三类工人在城内指定的地方集合,由6 个叫做ehl—i hibre中的两位有经验的成员,在那里为主人挑选所需要的合适的工人。工资按编织的原料为价值的一定比例确定,提前一周支付。”(注:H.Inalcik,op.cit,p155.)我们认为,此处所说的“第三类工人”在性质上应是早期自由雇佣劳动者,虽然是每周在市场上招募,却不一定是临时的。
    至于中国,早在1936年时,吕振羽就在《中国政治思想史》中首次提出,在中国曾有“布尔乔亚工场手工业”(注:吕振羽:《中国政治思想史》,黎明书局1937年版,第491—492页。)的萌芽,但这一观点遭到一些人的反对,至今在史学界仍争论不休。据说,根据马克斯·韦伯的意见,西欧资本主义的产生得益于“新教伦理”所激发的“资本主义精神”,而中国没有这种“资本主义精神”,因而便产生不了资本主义。其实,资本主义萌芽的温床,是社会经济生活的商品化,而不是什么“新教伦理”,凡是在社会经济商品化程度较高的地方,商业资本就可能转化为产业资本,催生出资本主义幼芽来。据外国专家研究,宋元丰时铁产量已达12.5万吨, 相当于欧洲17 世纪末的水平。(注: R.Hartwell,Markets, Technology and the Structure of Enterrprisein the Development of the Eleven—Century Chinese Iron andSteel Industry, Journal of Economic History, Vol.26.1,1966.)元末明初以后,棉花、蚕桑、甘蔗、烟草、茶叶等经济作物种植扩大,在江浙、珠江、太湖、湖广、川中等地形成各具特色的种植区,成为民族工业发展的基础。以北京、南京、 徽州为中心形成大小商路不下200条,(注:杨正泰:《明代驿站考》,上海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并带动了大批市镇和市墟在全国的兴起,以贩商、牙商、铺商、钱庄、票号为主要成分、以江浙、湖广、山西、安徽商人为主要代表、有浓厚中国特色的商业资本应运而生。到鸦片战争前,有可靠的证据显示,全国商品的总流量已在白银3.9亿两以上,其中来自棉花的价值约占1/ 4。(注:吴承明:《论清代前期我国国内市场》,《历史研究》1983年第1期。) 吴承明等发现,在36个传统手工业中,资本主义萌芽在明清之际已遍及20个行业,包括纺织、采矿、铸铁、造纸、制瓷等等,而在江南某些丝织业中尤为明显。(注:吴承明:《中国资本主义与国内市场》,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168页。)据史书记载,明朝中、后期,苏州丝织业分化日益扩大,有的已拥有织机20—40余张、雇工数十人,其主人已被认为是“以机杼起家”、“室至数万金”、甚至“百万金”的作坊主了;(注:张瀚:《松窗梦语》卷六。沈德符《野获编》卷二八。)在这类产业中,雇工们自己没有织机,专以出卖劳动力为生,属于“得业则生,失业则死”、“计日受值”者之列,(注:《明神宗万历实录》卷三六一,万历二十九年七月。参见翦伯赞主编:《中国史纲要》(下册),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231 页。)显然已初具自由劳动者身份。在这种情况下,无论从资本方面还是从劳动方面来看,要否认其资本主义萌芽性质,恐怕是很难的。
    最后,再来说日本。日本被称为亚洲唯一“脱亚入欧”的国家,在经济上不会没有资本主义萌芽。如果说日本资本主义萌芽于“江户时代”后期(1716—1845年),那么为其萌芽准备温床的工作在此之前就开始了。(注:日本学者南亮进认为,日本农业,“在工业化以前就已有了很大的发展”,从1600年到1872年其年增长率为0.3%。 〔日〕南亮进:《日本的经济发展》,经济管理出版社1992年版,第56—57页。)从1582年开始的“太阁检地”到1588年的《刀狩令》,不仅使兵农分离并使之固定化,也使武士从此脱离农村而居于城市,由此引出以确定农民年贡、杂役负担量为主要目的石高制,以适应兵农分离后对粮食的巨大需求。农民先把用石数表示的米谷作为年贡上缴领主,领主再将其在城下町和以三都为中心的中央市场出售,由此造成了一种普遍性的“消费和商品经济”(注:〔日〕竹内理三等《日本历史辞典》,天津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101—102页。)。德川幕府建立后,禁止人身买卖和使用家奴,(注:吴廷缪:《日本史》,南开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249页。)  重新调整大名领地并把它们分配给“三百大名”(注:Takao Tsuchiya, An Economic History of Japan. Porcupine Press, Inc.1977.p148.作者还说:“这一措施促进了城市商业和借贷的发展,因为从农民那里征收来的大多数年贡都是卖给城市商人的,这些商人从中获得大量利润而变成资本家和高利贷者。”(p149)“三百大名”只是一个大致的数目,实际是二百六、七十名(见竹内理三等《日本历史辞典》,第111页。);约翰·惠特尼·霍尔说,17世纪初为295个,到中期减为245个,统治末期是276个,见作者著:《日本——从史前到现代》中译本, 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132页。),同时,为了增加年贡来源,又通过代官、村吏等招农民包垦荒地,从而强化了日本农业商品化的趋势。德川中期以后,商品经济显著发展,以大坂、江户、京都为中心,形成了全国性商业网。例如,秋田藩的棉纺业,原棉由大坂沿西行航路运来,在秋田纺纱织布后再运往藩外出售。正是在这种商品经济的涌动中,18世纪中叶以后资本主义的幼芽开始在日本萌生,商人通过“问屋”包买农村手工业品进行贩卖,他们预付定金到期收购;或贷给农民原料令其加工,然后付给微薄加工费(实物)收买成品。往后,除原料之外,还预借生产工具给农民,如在棉织业中由商人借棉纱、织机等,生产者只出卖劳力而不必使用自己的工具,加工费也改用货币工资形式。这种被称为“前贷制”的包买制度,其实就是西欧资本主义萌芽时期流行的“外放加工制度”的翻版,因而是日本封建社会内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最初形态。再往后,有的商人开始招集农民进行集中生产,在此形式下生丝、织机、机房皆为商人所有,“机织下女”即女工在生产中已有所分工,这就造成了一种更为成熟的资本主义生产形式,在历史上被称为“机屋”。据研究,18世纪中后期,此种工场手工业已存在于绢织、造纸、酿酒等行业,遍及桐生、足利、甲府、福井等地,乃至全国许多地方。到1867年,即明治维新前夕,日本各生产部门的这类工场手工业已达420个, 其中至少有1/4是建立于1854—1867年间(注:参见周一良《关于明治维新的几个问题》,《北京大学学报》1962年第4期, 《周一良学术论著自选集》,首都师大出版社1995年版,第525、521页。)。由此可见,在日本,不仅在1868年明治维新前就已有了周一良先生所说的“资本主义关系”(注:参见周一良《关于明治维新的几个问题》,《北京大学学报》1962年第4 期,《周一良学术论著自选集》,首都师大出版社1995年版,第525、521页。)的萌芽,而且完全是靠自己的力量从封建社会内部孕育出来的。关于这一点,周先生35年前所作出的结论,至今看来仍是不可动摇的。
    从以上的考察不难看出,资本主义萌芽作为封建社会内部的一种新的经济因素,即使按严格的定义即把它看作一种采用工资雇佣劳动从事剩余价值生产的生产方式,既不是西欧某国才有的现象,就是在亚洲也不限于一国的范围。总之,资本主义萌芽是一种具有某种普遍性的历史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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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一种意见以为,在西欧以外的国家,譬如中国这样的国家,未发现像西欧那样的“外放分工制度”(putting—out system), 因而不能说它有资本主义萌芽。这种看法恐怕不妥。
    这只是形式问题,而不是本质问题。判断是否存在资本主义“萌芽”,主要应看是否有新的生产关系产生:(1 )看它的生产是否以利润的追求或以出售为主;(2)看它是否采用了工资雇佣劳动形式;(3)看劳动者是否摆脱了依附关系而拥有人身自由。离开了这些标准,即避开争论的本质问题,来谈是否存在“萌芽”问题,在学术上是没有意义的。我们说在西欧之外在历史上存在着资本主义萌芽,认为这在奥斯曼、中国和日本都不存在问题,正是根据这些标准。
    讲到形式,还必须指出:第一,“外放分工制度”的采用,并非仅在西欧国家发现过,在东方某些国家或地区也存在过,如日本的“前贷制度”即是。在中国也有类似的例子。第二,在西欧各国,在所有已发现有资本主义萌芽的地方,也不一定主要采用这种所谓“外放分工制度”,如在佛罗伦萨的毛织业中,虽然也采用过“外放分工制度”,但“合伙制”似乎更流行;第三,“萌芽”并非限于纺织业,在航海业和采矿业中或许出现更早,在这样的情况下自然谈不上什么“外放分工制度”,对此马克思曾有过明确的诊断。因此,不能以此为标准来否认西欧之外的资本主义萌芽。
    其实,如前所述,资本主义萌芽并非什么神秘的“天外来客”,它乃是社会经济生活走向商品化的必然产物,无论什么地方只要社会经济的发展有了这种趋势,也就有了产生资本主义萌芽的可能性,因为它是孕育资本主义的温床:第一,它培植了商业资本家;第二,它刺激了对商品的社会需求;第三,使封闭的农本社会发生结构性解体,所有这些都为一种新的生产关系的形成必不可少。正如马克斯·韦伯所指出的:“走向资本主义的决定性作用,只能出自一个来源,即广大群众的市场需求”,或叫做“需求的大众化”(注:马克斯·维贝尔(韦伯):《世界经济通史》,上海译文出版社1981年版,第263页。)。
    当然,就“萌芽”本身而言,从全球的角度观之,有几点尚需在此说明:第一,就“萌芽”的时间来看,虽然东方和西方都先后发生了“萌芽”,但比起西方来东方显然来得要晚,至少要晚大约二三百年。第二,其发展过程前途很不一样,大致可分为如下三种类型:(1 )持续发展型(如英国);(2)中间断裂型(如意大利);(3)藕断丝连型(如中国)。第三,从总的趋势看,西欧各国虽然有些曲折,但最终基本上确立了资本主义体制,但只有英国堪称成功的“典型”;而东方各国虽有所发展,但最终基本上都失败了,而未发展成独立的资本主义形态,只有日本是个“例外”。从而在东西方之间显示出巨大的差异来,这其中包涵的丰富的历史内涵,是难以用三言两语来说明的,当专文论述。
    但尽管如此,我们终不能武断地说,资本主义萌芽仅是西欧某一国才有的历史现象,而它以外的任何国家和地区都与此无缘,根本无产生资本主义的可能性。这既不符合商品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也不符已发现的历史事实,乃是一个应当抛弃的观念。


【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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