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史 |
遏制与反遏制:日内瓦会议上印支问题的和平解决回顾
陶文钊
【专题名称】世界史
【专 题 号】K5
【复印期号】1998年06期
【原文出处】《中共党史研究》(京)1998年02期第44~54页
【作者简介】陶文钊 中国社会科学院美国研究所研究员 北京 100007
美国对中国的全面遏制战略是随着两国在朝鲜的军事冲突而展开的,却没有随着朝鲜战争的结束而终止。反之,朝鲜战争后,孤立与遏制中国成为美国远东战略的主要目标,作为美国对中国的一项长期的基本政策而确定下来。在政治方面,美国继续运用其对西方国家的影响力,阻挠恢复中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企图把中国长期排除在国际社会之外;在经济方面,美国竭力对西方盟国和日本施加压力,继续把对中国的禁运保持在比对苏联更严厉的水平上;在战略方面,美国通过发展与南朝鲜、台湾、日本、东南亚国家与地区的关系,加强这些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和军事实力,在中国的周边构筑起一道遏制中国的防线。对于美国的遏制战略,中国进行了针锋相对的斗争。1954年日内瓦会议上围绕着印度支那问题的和平解决所进行的就是一场遏制与反遏制的斗争。
一、在此划线:印支战争与美国的遏制战略
印度支那自1884年起沦为法国的保护国。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日本入侵印度支那。日本战败投降后,越南共产党领导人民举行八月革命,并于9月2日建立了越南民主共和国。战后侵越日军的受降以北纬16度线为界,分别由中国国民政府及英国政府负责。在英军的支持下,法军于9月23日重新占领了西贡,并逐步由南向北进犯。 为了控制整个越南,1946年2月底, 法国政府与中国国民政府签订了由法国军队接防越北的换文。3月6日,法国政府和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签订初步协定,法国承认越南是一个“自由国家”,是印度支那和法兰西联邦的一个成员。9月14日,胡志明与法国政府签订临时协定, 双方同意“停止一切敌对行为和暴力行为”。12月,法国政府公然撕毁这一协定,大举北犯,攻占河内、海防及其他许多地方,越南人民展开了大规模的抗法战争。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政府即应越共中央的请求,于1950年派陈赓作为中共中央代表前往越南,同时派出了以罗贵波为团长的政治顾问团和以韦国清为团长的军事顾问团到越南协助工作。陈赓、韦国清等协助越共在同年9月间组织了重要的越北边界战役。 这一战役的胜利成为越南人民抗法战争由被动防御转入主动进攻的重要标志。
美国十分重视印支的战略意义。1949年12月的国家安全委员会48/2号文件中就明确规定, 美国在亚洲的政策目标是防止共产主义在这一地区的进一步扩张,而法属印支应受特别注意〔1〕。1950年2月16日,法国政府向美国提出给予长期的经济与军事援助的要求,并称,否则法国政府只好重新考虑印支政策,甚至可能从印支撤退。美国当然是不能听任这种情况发生的。2月27日,美国国家安全委员会68 号文件第一次以后来被称为多米诺骨牌理论的逻辑来阐述印支的战略意义,指出,“采取一切措施防止共产主义在东南亚的进一步扩张对美国安全利益是至关重要的,而印度支那是东南亚的关键地区,且处于直接的威胁之下”。“如果印度支那被共产党主导的政府所控制,那么相邻的泰国和缅甸也将落入共产党的统治之中。东南亚的力量均衡将遇到严重危险。”文件强调,要保住东南亚,就必须把共产主义阻遏在印支的北部边境。为此,美国派出了以格里芬(R.Allen Griffen )为首的使团去印支考察。5月1日,杜鲁门批准给予印支1000万美元紧急援助,以便向印支运送紧急军事物资。5月11日,艾奇逊发表声明说, 根据格里芬使团的建议,美国将向印支提供6000万美元的技术援助。当然美国对法国的援助不是无条件的,美国提出了三项条件:法国必须完全负起印支战争的责任,尤其是承担战争的伤亡;接受美国的指导与建议;等仗打赢,放弃对印支的控制〔2〕。总之,用国务院远东司的话说, 美国要“以一切可行和适当的政治、经济、军事措施,把共产主义阻截在中国南部边境”〔3〕。
朝鲜战争爆发后,尤其是中国参战后,美国不再把苏联而是把中国作为对东南亚的共产主义威胁的主要来源。1952年6 月的国家安全委员会124/2号文件称:“一个敌对的侵略性的共产党中国的存在必然使东南亚面临公开的武装进攻的危险。”文件接着进一步发挥了多米诺骨牌理论,大谈特谈“东南亚落入共产主义控制的严重的心理、政治、经济后果”,对南亚、中东、日本可能产生的影响。但朝鲜战争牵制了美国,因此文件认为在中国没有大规模卷入的情况下,美国应当增加对法国的援助,但仍应由法国承担“保卫有关国家的基本军事责任”;只有在中国直接卷入时美国才应参战〔4〕。
1953年艾森豪威尔入主白宫。共和党人过去常常指责民主党人“丢失了中国”,指责杜鲁门政府对共产党人手软。艾森豪威尔政府一上台就摆出不能再把印度支那丢给共产党人的架势。1953年2月3日,艾森豪威尔在他的第一个国情咨文中就保证要采取一种“新的、积极的外交政策”,并把朝鲜战争、马来亚的民族独立运动及印度支那战争都联系在一起。稍后,杜勒斯清楚地把朝鲜和印度支那作为红色中国的两翼。朝鲜的停战更使美国决策者担心,中共可能将其注意力转向别处。朝鲜停战协定达成以后,杜勒斯在9月2日的一次讲话中声称,“一个共产主义的侵略战线从北边的朝鲜伸展到南边的印度支那”〔5〕。同时, 随着印支战争形势的发展及法国在战场上的颓势,美国在1953年上半年大大增加了援助。5月,美国向老挝、泰国紧急运送大量物资, 并专门为向老挝的空运配备了6架C—119运输机。 美国并准备大幅度增加对印支战争的援助。1953年度美国对印支战争的援助总额达5.682亿美元, 占该年印支战争总费用的33%,美国计划1954年度提供13.13 亿美元的援助,占该年总费用的61%〔6〕。
然而不管美国如何给法国撑腰打气,到1953年底,法国的多数人意识到这场斗争已经全部输掉了,甚至有的政府官员也在谈论谈判解决问题而不是谈论取得军事胜利了。而孟戴斯—弗朗斯(Prierre Mendes—France)则已在6月向国民议会作出保证,他如出任总理, 将通过谈判来结束战争。在美国看来印度支那真正的危机到来了。1954年1月16 日,美国国家安全委员会再次研究了印支战争的形势,并通过了5405号文件。文件惊呼:“在印度支那的冲突中,共产党世界与非共产党世界清清楚楚地在战场上对峙。印度支那战场的失利除将冲击东南亚和南亚外,还将对美国及自由世界在欧洲和别处的利益产生严重的影响。”文件预料,法国实在打不下去时可能提出与越共谈判,而不管能否保住一个非共产主义的印支。在这种情况下,美国要运用一切可能的手段向法国政府施加影响,反对以与美国的基本目标不相符合的条件来结束战争。文件特别强调:“一个名义上的非共产主义的联合政府将最终把国家交给胡志明,而不会有任何由美国或英国替代法国的机会。”〔7〕
1954年1月25日至2月18日,美、苏、英、法四国外长在柏林举行会议,会议建议有关国家及其武装部队代表于4月26 日在日内瓦举行会议,讨论朝鲜问题的和平解决,并讨论印度支那恢复和平问题。中国政府决定接受邀请,派以周恩来为首的代表团出席会议,参加关于朝鲜问题和印度支那问题的讨论。
二、山穷水尽:日内瓦会议上艰难的谈判
日内瓦会议于1954年4月26日至6月15日讨论朝鲜问题,主要由于美国的阻挠,会议没有达成和平统一朝鲜的协议。从5月8日起,会议开始讨论印度支那问题,中、苏、英、法、美、越南民主共和国、越南国、老挝王国、柬埔寨王国的代表参加了会议。
日内瓦会议是两个阵营之间的一次严重外交斗争。但在印度支那问题上,两个阵营内部意见并不一致,美、英、法之间矛盾重重,中、苏、越之间开始在许多问题上也有不同主张。
英国的殖民势力与印支毗邻,它既怕印支的民族独立与人民革命浪潮冲击它在亚洲的殖民统治;又怕美国势力大规模介入,危及它的殖民体系;还怕印支战争扩大,自己被再次卷入进去。因此英国希望印支战争早日结束。
法国已经被8年的战争拖得疲惫不堪, 国内要求结束战争的呼声不小。法国政府是想不管怎样先实行停火,喘口气再说。但在日内瓦会议之前,法国决定不放松军事努力,以便加强谈判中的地位,最后能取得比较好的条件。同时军方对即将进行的奠边府战役还抱某种乐观情绪。3月5日,拉尼埃(Joseph Laniel )总理在向法国国民议会阐述政府关于谈判的立场时,还开出了一大堆条件。
美国希望关于印支问题的讨论与朝鲜问题一样毫无结果。2月27 日,杜勒斯在他的办公室里召集会议,专门讨论日内瓦会议的准备工作。他对与会者说,日内瓦会议,尤其是关于印度支那问题的讨论,是一种“拖延性行动”,一方面是为法国批准欧洲防务集团提供时间,一方面是为法国实行纳瓦尔计划准备有利的军事力量〔8〕。4月6日, 美国驻英大使奥尔德里奇(Winshrop W. Aldrich )向英国外交大臣艾登(Anthony Eden)递交一份备忘录,阐述美国对印支问题的立场,其中说:“美国参加柏林会议的代表团从法国代表团那里清楚地了解到,同意在日内瓦讨论印支问题的前提是,法国将不接受任何可能直接或间接导致将那一地区置于共产党控制下的安排。美国设想,英国……也会坚定地支持这一立场。”〔9〕4月 7 日, 国务院东南亚事务司的邦斯尔(Philip W.Bonsal)、政策设计委员会的斯蒂尔(Charles C.Steel)、西欧司的麦克布赖特(Robert H.MacBright)拟就了一份备忘录,其中说,美国派工作小组出席日内瓦会议是为了支持法国,使其不致在会议上采取一种直接或间接地意味着印支落入共产党之手的立场。美国要在会上“通过揭露共产党的真正立场来帮助法国政府顶住国内的压力”〔10〕。由此可见,美国根本没有在日内瓦会议上达成协定的诚意,反之,美国参加会议就是为了阻止法国作出必要的让步,就是为了使会议不欢而散。
美国希望法国不管奠边府战役的结果如何都继续坚持下去。4 月24日,杜勒斯、艾登、法国外长皮杜尔(Georges Bidault )在法国外交部讨论印支局势。杜勒斯提出,如果法国能够保证,在奠边府陷落以后,他们仍将继续战斗下去,美国就立刻着手组织整个印度支那地区的防务。但法、英对杜勒斯的建议都不热心。皮杜尔强调了奠边府陷落的灾难性后果。英国也表示不能承担任何义务。杜勒斯还曾数次游说艾登,艾登都表示不能承担军事义务。美国组织西方三国联合阵线的打算告吹〔11〕。
杜勒斯对英、法的这种态度极为不满,却也无计可施。5月2日,杜勒斯在日内瓦会见出席参加讨论朝鲜问题的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代表。关于印支问题,他颇为悲观地表示,印支现今的状况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法国没有一个强有力的政府,法国没有及早将问题置于正确的政治基础之上。让西方国家到这里来帮助法国维护它的殖民统治自然不可能得到亚洲国家的支持。皮杜尔极度沮丧,一筹莫展,实际准备无条件投降。至今谁也没有想出什么办法能挽救形势。分治是不可取的,因为随之而来的是共产党向南方的大规模的渗透。如果分治,如何保持南方不被共产主义化的问题至今没有解决。如果现在举行选举,共产党大概会获胜。西方的谈判地位是不令人鼓舞的。他还抱怨说,现在在美、英、法三国之间没有一致意见,没有共同立场,甚至没有交换意见〔12〕。杜勒斯预感到他在会议上将处于十分被动孤立的地位,便于5月3日,会议即将开始讨论印支问题前夕,离日内瓦回国,由副国务卿史密斯(Walter Bedell Smith)率美国代表团继续参加会议。
另一个根本反对日内瓦会议的当事者是越南国的保大政权。他们担心,法国会在没有向越南国提供相应政治保障的情况下同意结束战争,他们还担心美国会对越南撒手不管。他们希望会议失败,而在联合国安理会内解决越南问题,因为美国和仍然窃踞着联合国内中国席位的台湾当局的否决权可以保障他们的利益,排除苏联的任何不能接受的建议〔13〕。
中、苏、越三国之间也并非完全意见一致。苏联当时愿意缓和国际紧张局势,倾向于在印支达成和平协议。但以范文同为首的越南民主共和国代表团对奠边府战役的胜利估计过高,对越南的革命形势过于乐观,对印支问题的解决抱有过高的不切实际的期望,这主要表现在越南双方的军事分界线问题以及柬、老问题是否与越南问题一起解决这两个问题上。这也是会议上反复讨论的两个主要问题。
中国在确定关于印度支那问题的方针时考虑的一个主要因素是美国可能的干涉及由此引发的再次中美军事冲突。中国方面看到,越南民主共和国经过数年斗争虽已扭转劣势,转入主动,但这并不表示它在战场上已占压倒优势。实际上,越盟虽已控制大片土地,但敌方占领的范围尚较大,控制着几乎所有大城市、主要战略交通线、海港、重要经济区域,而且双方控制区犬牙交错。如果法国果真打不下去,美军介入战争,中国又将以志愿军名义出兵参战。可是出兵印支比出兵朝鲜要困难得多:越南与中国工业中心东北相距数千公里,只有一条铁路相连,如大军参战,后勤供应不好解决。如果中国在越南再打一仗,势必大大影响国内刚刚开始的经济建设。因此中国总的构想是,尽一切努力达成某些协议,以促进国际紧张局势的缓和〔14〕。
讨论印度支那问题的日内瓦会议历时两个半月,先后举行了8 次全体会议,23次限制性会议,双方军队的代表也举行了多次谈判。会议大致可分三个阶段:5月8日到6月19日;6月20日到7月17日;7 月18 日到21日会议结束。会议由苏联外长莫洛托夫与英国外长艾登轮流担任主席。
在5月8日的第一次会议上,法国外长皮杜尔首先提出了一个很不象样的停火建议。他关于越南的建议包括:双方正规军集结于会议指定的地区;除维持秩序必须的警察外,其他战斗部队都应复员;立即释放战俘和被拘禁的平民;由国际委员会监督上述条款的执行。他关于老挝和柬埔寨的建议主要包括:“入侵该两国的越盟正规军和非正规军一律撤出”;由该两国政府将既不属于军队也不属于警察的武装力量复员〔15〕。皮杜尔的建议完全不提印支问题的政治方面,显然不能作为解决问题的基础。
越南民主共和国外交部长范文同在10日的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作了长篇发言。他回顾了印支战争的历史,指出战争的责任应由殖民者负担,战争的延长和扩大应由美国的干涉负责。接着他提出了恢复印支和平的8点建议:1.法国承认越南在越南领土上的主权与独立完整, 并承认高棉与寮国的主权与独立;2.缔结协定,规定在交战双方同意的时限内,自越南、高棉与寮国领土撤退一切外国军队;3.在越南、高棉、寮国举行自由普选;4.越南民主共和国代表团就该国愿意加入法兰西联邦问题发表声明,高棉与寮国政府也发表相应声明;5.越南民主共和国及高棉、寮国承认法国在这些国家现存的经济与文化利益;6.交战双方保证不对在战争期间与另一方合作的人起诉;7.交换战俘;8.在实行上述规定前,首先在印度支那实行完全停火;完全停止从境外把新的武装部队、武器和弹药运入印支;由印支三国交战双方成立联合委员会监督停火〔16〕。比较法、越两方的方案,其主要的对立在于:1.法国只关心停火,不提印支问题的政治解决;越盟强调政治与军事问题一起解决;2.法国认为老挝与柬埔寨问题与越南问题要分别解决,越南强调整个印支问题一起解决。范文同的建议得到苏联和中国代表团的支持,遭到美国代表的反对。史密斯称,印支问题的任何解决都必须保证真正的和持久的停火,这就必须先达成停战协定,而停战协定要有效实行又必须有国际监督〔17〕。
为便于讨论,艾登向各代表团长建议举行限制性会议,并得到各方赞同。在5月17日和18日举行了两次限制性会议,主要的争论问题是, 是否应当将柬、老问题与越南问题分开来考虑。
皮杜尔主张柬、老问题应当单独处置,这一立场得到柬、老两国的支持。老挝代表说,老挝的问题是越盟侵入了靠近边界的一小部分地区,撤出入侵的武装力量是老挝的唯一要求;定于1955年举行的选举将使老挝人民自由表达他们的意志。柬埔寨代表说,柬的问题仅仅是得到一小部分叛乱者支持的外国入侵,无论从宗教、人种、意识形态来看,入侵者都是外来的;法国军队已经撤出。范文同认为,印度支那的战争与和平问题是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问题,三国人民都在为反对外国的干涉而战斗。自由高棉和寮国抗战政府控制着广大的领土,得到几百万人民的支持。在整个印支都有同样的政治与军事问题,唯一的解决办法是在整个印支同时实现停火,然后实现能导致统一的政治解决〔18〕。莫洛托夫在发言中支持范文同的主张,拒绝将柬、老问题与越南问题分开解决。
中国在这一问题上的立场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第一、承认、同情和支持柬、老两国要求民族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的愿望;第二、两国情况与越南不同,两国的王国政府还得民心,抗战政府影响很小,这两国人民要求的是民族独立与解放,而不是人民革命,革命在这两个国家目前条件还不成熟,革命不能输出,印度支那革命化的目标是不现实的,提出这一目标会把两国推到美国那一边去;第三、两国政府应当承认本地抗战力量的存在,抵抗力量应承认王国政府;抵抗部队本身应停止战斗,就地集结,然后或编入王国军队、警察,或复员;第四、两国要求越南军队撤出的愿望是合理的;第五、两国在取得真正的独立后,中国愿意看到它们与法国保持友好关系,也可以继续留在法联邦里;第六、越、老、柬三国的民族和国家界限都很明显,不顾这种界限而提出建立印度支那联邦,是对柬、老两国主权和独立的严重损害;第七、在两国决不能有美国的军事基地,两国决不能加入美国组织的军事集团,两国应成为东南亚型的国家,如印度、印度尼西亚,不能亲美。自然,中国代表团也不是在会议一开始就有了这样一套完整的设想,而是在会议进行过程中,在与有关各方的接触和商讨之中,不断了解情况,及时调整政策,才逐渐形成的。周恩来与范文同、莫洛托夫多次交换意见,反复向他们说明,对柬、老两国要采取现实主义的态度,如果一味追求印度支那联邦或印度支那革命化的目标,只能使柬、老两国害怕,倒向美、法一边,使谈判破裂,战争扩大,这对中国、越南都不利。他非常敏锐地指出,用什么办法可以争取团结柬、老两国?“是用战争团结东南亚呢?还是用和平团结它们?答案是用和平可以团结它们,用军事则只有使它们投向美国”〔19〕。
经过几次限制性会议及私下讨论,与会代表团在停止敌对行动问题上观点有了接近,也还存在许多分歧。在5月27日的第7次限制性会议上,周恩来提出一份《关于在印度支那停止敌对行动的建议》,主要内容是:1.交战双方的一切武装力量在印度支那全境同时实现完全停火;2.双方就双方占领地区的适当调整和在进行调整时双方军队的转移,以及可能发生的有关问题,开始谈判;3.停火期间停止从境外进入各种新的部队和军事人员以及各种武器和弹药;4.由双方司令部代表组成联合委员会,对停止敌对行动协定各项条款的履行,进行监督;对上述协定的履行,并应由中立国委员会进行国际监督;5.日内瓦会议与会各国负责保证协定的履行;6.互相释放战俘和被拘的平民〔20〕。周恩来接着就上述各点逐一作了说明。各国代表根据中国代表团的建议进行了反复的商讨。在此基础上艾登提出了关于双方司令部的代表立即在日内瓦进行会晤,研究在停止敌对行动后军队的部署问题,首先是在越南的重新集结地区问题的方案,并在5月29日的第8次限制性会议上通过。这是关于印支问题的日内瓦会议的第一个实质性成果。根据这一建议,越南人民军和法国远征军总司令部代表于6月2日在日内瓦举行了第一次会议,就工作程序达成了协议,并同意双方司令部代表尽早在印度支那当地开始直接谈判。
从5月31日的第9次限制性会议起,日内瓦会议开始讨论停战协定履行的监督问题。讨论涉及中立国监察委员会的组成,该委员会与联合委员会的关系,该委员会的表决原则等问题。
6月16日上午,周恩来往访艾登,讨论柬、老问题。周表示, 中国愿意承认两国的王国政府,只要这一地区没有美国的基地,他也可以说服越南把军队撤出两国。当天下午,周恩来在第14次限制性会议上提出了《关于解决老挝和柬埔寨问题的建议》,主要内容是:1.同时宣布两国境内的敌对行动的停止与越南敌对行动的停止;2.交战双方司令部代表就停止敌对行动问题在日内瓦及当地开始直接谈判;3.敌对行动停止后不得从境外运入新的军事人员及武器弹药;4.国际监察委员会权力扩展至两国;等等。这一建议在会上赢得了广泛的支持,几乎所有代表团都认为中国建议是富有建设性和协商精神的,连美国代表史密斯也承认中国代表团的建议是“温和的,合理的”,“许多地方是可以同意的”。17日,周恩来又会晤皮杜尔,继续商讨柬、老问题。但在18日的限制性会议上,代替史密斯参加会议的美国代表罗伯逊(Walter S. Robertson)却出乎意料地对中国提案提出了“猛烈而完全出人意外的抨击”,受到周恩来的严厉驳斥,也引起与会代表的普遍反感。柬、老两国代表对中国建议表示欢迎。会议挫败美国的阻挠,以中国建议为基础,在6月19日的第16 次限制性会议上通过了《关于在柬埔寨和老挝停止敌对行动达成协议的公报》,其中规定,双方司令部代表将立即在日内瓦或在当地会晤,就停止敌对行动的各项问题进行研究,而从撤退在该两国的一切外国武装力量问题开始。公报还要求越、老、柬三国在21天内向会议提出临时报告或最后报告。美国破坏在柬、老问题上达成协议的企图没有得逞〔21〕。
总起来说,在会议第一阶段主要是有关各方阐明各自的观点,具体成果不多。法、越双方军队代表之间在日内瓦进行的谈判也没有取得真正的进展,主要分歧是集结地区的划分。
三、邪不压正:印支问题达成和平解决
6月20日,莫洛托夫、艾登和史密斯先后离开日内瓦回国, 他们都要到7月10日左右才返回日内瓦。在此期间,日内瓦会议并未中断, 讨论的中心是停战监督问题。同时,各国代表团都进行了许多会外活动,会议的主要协议实际上是这一时期在会外达成的。周恩来紧张工作,频繁会见各国代表,取得了重大的成功。
6月20、21日,周恩来同柬埔寨王国代表团团长泰普潘、 老挝王国代表团团长冯·萨纳尼空进行会晤。柬、老两国代表表示,他们与中国很容易接近,但担心越南取代法国统治柬、老;柬、老两国情况与越南不同,不存在越南那样的停战后进行选举的政治解决的问题。他们还要求驻扎在两国的越南军队撤出两国。周恩来一方面打消两国外长的疑虑,指出,越南与柬、老两国是兄弟之邦,过去同受帝国主义的压迫,现在应该接近起来,友好相处;同时表示:外来的支援部队(指越南部队)应当撤出,本地的问题可以由当事双方直接解决;希望两国王国政府团结当地解放力量,作出合理的政治解决;和平恢复以后,三国可在自愿基础上参加法国联邦,建立与法国的友好关系;按照法老军事协议,法国可在老挝继续保留军事基地和军事训练团;印度支那任何一国不能参加美国组织的军事集团,不能有美国军事基地。柬、老两国对周恩来的上述主张表示非常满意。在与柬、老两国代表进行成功会晤的基础上,周恩来于21日晚宴请了柬、老、越三国代表团主要成员。宴会同样非常成功。范文同同意从柬、老撤出越南“志愿兵”,同意接受法老军事协议,包括继续在老挝保留法国基地〔22〕。
会议期间,法国国内政局发生变化,拉尼埃政府因和谈不力于6 月13日被迫下台,6月17日, 积极主张和谈的孟戴斯—弗朗斯组成新政府。孟戴斯—弗朗斯在就职演说中保证,新政府将在四周内实现印度支那停火,否则,他将提出辞呈。这对会议成功是一个好的征兆。周恩来决定通过与法国总理会晤来推动会议的进展。6月23日, 两国总理在伯尔尼举行会晤。周恩来首先系统阐述了他的主张,孟戴斯—弗朗斯表示在主要之点上与周的看法接近,尤其是:柬、老的情况与越南不同,应用不同的办法解决;越南问题应分两阶段解决,第一阶段是停火,第二阶段是实现和平,在停火后还要经过选举,确定国内制度;在印支三国不能有美国军事基地,三国不能加入美国策划的军事集团。周恩来并表示,中国不仅要推动越南民主共和国与法国接近,而且要促使它与保大接近,可是保大很难接近,“困难来自何处,总理会了解的”,他要求法国影响保大,使越南双方接触,“以便减少困难,不让外国来破坏”,即不让美国来干扰和破坏。会见持续了数小时,两位总理兼外长彼此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中法双方并发表公报称:两国总理“就有关恢复印度支那和平问题进行了自由的交谈。谈话的结果使他们能够期望日内瓦会议取得进展”〔23〕。中法两国总理的会晤对印度支那问题的和平解决及达成协议确实起了重要的催生助产作用。
在此期间,法越双方也举行了多次会晤,仅7月11日至13 日间范文同与孟戴斯—弗朗斯之间就会谈三次。双方的主要分歧在如何划分军事分界线。范文同起先想以北纬13度线划界,后来同意移到14度。孟戴斯—弗朗斯主张以18度线划界。双方分歧很大。
周恩来认为越南代表团对奠边府战役的胜利估计过高,在军事分界线问题上有必要采取更现实的态度。7月3日至5日, 他在广西柳州会见了胡志明,向胡详细报告了日内瓦会议的情况,就谈判的指导思想和具体方案与胡达成一致意见。越南劳动党随即以《七·五文件》的形式发给了在日内瓦的范文同。文件明确规定了谈判的指导思想,这就是:应采取积极推动的方针,不应消极等待,并应主动提出我方方案。具体谈判方案是:在越南争取以16度划线,但考虑到16度以北的九号公路是老挝出海必经之路,对方可能不会让步,因此可在16度线基础上往北再作小调整;在老挝争取把靠近中国和越南的桑怒和丰沙里两省划为抗战力量的集结区;在柬埔寨只争取政治解决〔24〕。
当中国方面竭尽努力争取日内瓦会议达成协议时,美国方面却在为阻挠印支问题的和平解决不遗余力。7月13日晚,杜勒斯、艾登、 孟戴斯—弗朗斯在巴黎举行会谈。孟戴斯—弗朗斯向杜勒斯说明了会议的进展情况,并说,共产党反对美国在印支三国建立军事基地,杜勒斯强烈表示,“对任何限制柬、老两国的能力并禁止越南从自由世界得到援助的条件均予拒绝是至关重要的”。杜勒斯解释他和史密斯不能参加日内瓦会议的理由时说,美国不能“与任何可以保障共产党人获得其侵略成果的协议发生联系”,美国“不能处于一种似乎赞同把柬、老、越出卖给共产党人的地位。美国人对雅尔塔会议记忆犹新。美国不可能与在美国将被解释为第二个雅尔塔解决方案的办法发生联系,美国同意举行日内瓦会议这一事实已经在美国被解释成是美国外交的一大失败”〔25〕。美国试图搞出一个表明法、美共同立场的文件。次日,杜勒斯、艾登、孟戴斯—弗朗斯再次进行会谈。面对孟戴斯—弗朗斯非和不可的困境,虽然杜勒斯施尽混身解数,也难以将自己的立场强加于法国。他只好一再向法、英两国表示美国的立场:“美国接受这一事实,即一部分人民成了共产党侵略的牺牲品,美国自己不准备、也不鼓励别人通过战争的手段来改变这一状况,但美国决不会参加任何保障共产党人得到其侵略成果的协定。”最后,两国达成妥协,如果解决方案是美国准备尊重的,它将单方面或只与非共产党国家一起表达这一立场;美国准备同其他有关国家一起寻求一种防务联系,以便在达成任何解决方案后反对直接或间接的侵略,以保护东南亚非共产党地区的完整;如果达不成解决方案,法、美将共同商议应采取的措施,包括考虑是否将问题提交联合国。这就是说,法、美两国实际上在印支问题上已经分道扬镳了。杜勒斯还说,他与总统商量后决定,他不能再返回日内瓦,他不愿使自己处于不得不在公开场合说“不”的地位〔26〕。
周恩来在柳州会晤胡志明后,即于7月6日返抵北京,9日离北京, 10日抵莫斯科,与马林科夫等苏联领导人进行会谈,讨论日内瓦会议下一阶段谈判方针。马林科夫等完全同意周恩来的意见,他们也认为,当时美国正竭力拉拢法国主战派,对孟戴斯—弗朗斯施加压力,企图以此破坏日内瓦会议;如果在军事分界线问题上坚持孟戴斯—弗朗斯难以接受的条件,则易使美国有机可乘,法国主战派势力又会抬头,一旦孟戴斯—弗朗斯垮台,对解决印度支那问题不利,对越南民主共和国也不利。
7月12日,周恩来回到日内瓦。当晚他以越、苏、 中三党共同的意见与范文同彻夜长谈。他以朝鲜战争为例说明美国干涉的严重性,而胡志明估计,如果日内瓦会议不能达成印支问题的和平解决,美国扩大干涉是不可避免的。结论是继续战争并不利。关于划界问题,周恩来指出,假如在16度线附近划界,实现停战是对我们有利的。越南民主共和国能有一大片土地连在一起,有首都,有海港,能发展经济。在政治上比朝鲜、民主德国处境有利得多。和平后整个形势发展对我方有利,首先有利于越南民主共和国的巩固和发展,也可以争取法、英及东南亚各国,争取高棉和寮国,分化保大,孤立美国。周恩来还说,孟戴斯—弗朗斯政府是今天法国资产阶级主和派可能建立的比较好的政府,我们要争取它。关于撤军问题,周恩来说,要下决心把自己的军队从解放区撤出来不是容易的事,但为了争取全局胜利有时不得不牺牲局部的利益。他以中国抗战时期皖南事变的教训和日本投降后中共及时撤出苏南以加强东北和山东的经验来说明进与退的辩证关系。关于政治解决,周恩来转达说,胡志明认为最好能订出期限,具体规定停火后一年或两年内举行选举。但为了避免形成僵局,可以在这次会议上达成原则性协议,而在以后另行议定期限。周恩来最后说,越、中、苏三党所提的谈判方针是:要主动积极迅速进行谈判活动和解决问题,要使问题简单化,避免使问题复杂化,要以法方为主要对象,提出条件要考虑对方接受的可能性〔27〕。范文同感谢周恩来的介绍和所提的建议,并欣然表示次日按这次谈话精神与孟戴斯—弗朗斯进行会谈。
7月18日,日内瓦会议举行第23次也是最后一次限制性会议, 九国外长重又坐在一起。莫洛托夫根据苏、中、越三国商量的意见对一个月来的会议工作作出估计和评价。与会者十分注意地听取了他的发言,大多数国家代表同意了会议的宣言草案。只有保大政权和美国代表发出了不和谐音。保大政府新任外长陈文杜说,他的政府将不参加任何关于会议宣言的讨论,原因是:第一、他们不同意所提出的停火条件;第二、他们尚未提出建立在和平、独立和统一原则基础上的解决方案。史密斯则声称,如果达成的协议是美国政府能够尊重的,美国将不威胁或不使用武力来妨碍协议,但对任何破坏这一协议的“侵略”的再起,将给予严重的关注〔28〕。
日内瓦会议到了最后阶段,会外的活动空前频繁紧张。周恩来以其高度的斗争艺术,忘我工作,在各国代表团之间进行协调、磋商、斡旋。7月19日,周恩来又会晤孟戴斯—弗朗斯、艾登商讨老挝问题;20 日,又与柬埔寨外长泰普潘进行会谈,与莫洛托夫、范文同举行商谈,研究会议结束阶段的各项工作,包括会议宣言、协定、声明的最后审定。随后,莫洛托夫、范文同、艾登、孟戴斯—弗朗斯举行会谈,就遗留的问题进行最后磋商,并敲定宣言、声明和各项协定的文稿。
7月21日,日内瓦会议举行最后一次会议。史密斯事先告诉艾登, 美国政府不能在最后宣言上签字。为了避免签字的问题,在宣言的开头先列出了参加会议的国家,在通过宣言时则采用口头征求意见的方式。除美国及保大政权的代表外,与会代表一致同意会议最后宣言。会议通过了一系列协定。
《越南停止敌对行动协定》规定,在北纬17度线以南、九号公路稍北划定一条临时军事分界线,此线以北为越南人民军集结区,以南为法兰西联邦部队集结区,各方部队需在协定生效后的300天内集结完毕。 自协定生效之时起,禁止一切增援部队及军事辅助人员进入越南,禁止运入各种增援的武器弹药和作战物资。所有战俘及被拘平民应在停火后30天内予以释放。
《老挝停止敌对行动协定》规定,双方部队、给养和军用物资的撤退和转移应在协定生效之日起120天内完成, 在老挝的越南志愿人员应向越南撤退,集合于临时驻扎地点的寮国战斗单位应移往桑怒和丰沙里两省等待政治解决。自停火令颁布之日起,禁止从境外运入增援部队。但法军可留下不超过1500人的军官和士兵以训练老挝国家军队。自协定生效之日起禁止在老挝设立新的军事基地,法军为在老挝维持两处法国军事设备所必须的人员不超过3500人。
《柬埔寨停止敌对行动协定》规定,在协定生效后90天内撤退一切外国军队和外国人员,包括法军和越南军队。在停火令颁布后的30天内,高棉抗战军队就地复员。柬埔寨王国政府不得向抗战军队作任何敌对行动。抗战军队人员凡提出要求者,只要符合兵役法或警察条例,可参加柬埔寨的正规军或地方警察部队。
以上三个协定都在签字后48小时生效,协定中都对停战监督和监察作出了规定。其中说,由双方司令部同等数量人员组成联合委员会,国际委员会由印度、波兰、加拿大的代表组成,由印度代表任主席。两个委员会的关系是平行的。国际委员会用多数表决的方法采纳或通过建议性的意见和仲裁性的决定,但有关修改或补充停止敌对行动的建议性的意见需要一致通过,当涉及足以导致敌对行动再起的违反协定的行为或威胁时亦需一致通过。如不能获得一致,则将多数委员同意的结论告知双方。
《日内瓦会议的最后宣言》注意到以上三个协定,并特别指出,关于越南的协定的主要目的是解决军事问题,军事分界线是临时性的,无论如何不能被解释为政治的或领土的边界。越南将在1955年7 月内在国际监督和监察委员会成员国代表组成的国际委员会的监督下举行普选;柬、老两国也将在1955年举行普选。《最后宣言》还载明,法国政府根据有关各国政府的请求,在经双方协议规定的期限内,从柬、老、越的领土上撤军,并将在尊重三国的独立、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的基础上,来解决有关恢复和巩固三国和平的一切问题〔29〕。至此,日内瓦会议胜利结束。
日内瓦会议达成关于印度支那问题的和平解决,结束了法国在这里进行多年的殖民战争,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国际紧张形势。会议阻止了美国企图对印度支那进行直接武装干涉的计划,推迟了这个计划的实现,避免了中美两国再次兵戎相见的可能。其实,不但中国,而且越南也是把美国可能的武装干涉作为主要因素来考虑的。胡志明当时对越共中央委员会说,那些想打下去的同志没有看到法国人背后有美国人〔30〕。胡志明清醒地认识到,越南尚不具备在与美国的冲突中战而胜之的能力,在中苏未予承诺时尤其如此。日内瓦会议的成功是清醒的现实主义的胜利。
日内瓦会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参加的第一次重大的国际会议。中国代表团尤其是周恩来在会议期间所表现的高度的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结合,他的聪明睿智,他的风度和才华,他的缜密思考,周全安排,都赢得了与会者的尊敬与钦佩。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一个大国的身分第一次参加解决重大的国际问题,即发挥了不可或缺的建设性作用。日内瓦会议达成关于印度支那问题的和平解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的一个重大胜利,它无疑大大提高了中国的国际地位,尤其是在中国的周边国家中赢得了尊敬和好感,为中国打开与周边国家的关系,打破美国的封锁创造了良好的条件。美国处心积虑要破坏会议,但终于没有成功,印度支那问题的和平解决是美国外交的失败,是美国孤立和遏制中国政策的一个失败。
注释:
〔1 〕加迪斯编:《遏制战略:战后美国国家安全战略评析》(John L.Gaddis:Strategies of Containment.A Critical Appraisal of Postwar American Snational Security Policy),1982年版, 第273页。
〔2〕《五角大楼文件:国防部美国对越决策史》第1卷(The Pen-tagon Papers.The Defence Department History of United States Decisionmaking on Vietnam),波士顿毕肯出版社1971年版,第83、 66、42、194、197、202等页。
〔3〕美国国务院编:《美国外交文件》(The U.S.Department of State,ed:Foreign Relatios of the United States.Diplomatic Papers),1950年第6卷,第750页。
〔4〕《五角大楼文件》第1卷,第386~390页。
〔5〕同上,第85~86页。
〔6〕同上,第86、408页。
〔7〕《五角大楼文件》第1卷,第86~87、434~443页。
〔8〕《美国外交文件》(1952—1954年)第16卷,第427页。纳瓦尔(Henri Navarre)1953年5月被任命为印支法军统帅,他制订了一个增兵扩军扩大战争的计划:1953至1954年在北纬18度线以北采取防御战略,1954年春夏肃清北纬18度线以北的越盟军队,1954年秋在18度线以北发起全面进攻,以便在与越共的谈判中能有一个有利的地位。《美国外交文件》(1952—1954年)第13卷,第561页;第16卷,第418页。
〔9〕《美国外交文件》(1952—1954年)第16卷,第496~497页。
〔10〕同上,第503~505页。
〔11〕安东尼·艾登著、书报简讯社译:《艾登回忆录》,世界知识出版社1960年版,第140~142、148~149页。
〔12〕《美国外交文件》(1952—1954年)第16卷,第654~663页。
〔13〕同上,第732~733页。
〔14〕参见曲星:《试论1954年日内瓦会议上的周恩来外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外交史编辑室编:《研究周恩来——外交思想与实践》,世界知识出版社1989年版,第253~255页;徐焰:《试论建国后毛泽东的战略思想》,国际战略研究基金会编:《环球同此凉热——一代领袖们的国际战略思想》,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版,第243 ~244页。
〔15〕《美国外交文件》(1952—1954年)第16卷,第730~731页。
〔16〕《日内瓦会议文件汇编》,世界知识出版社1954版, 第138~160页。
〔17〕《美国外交文件》(1952—1954年)第16卷,第751~752页。
〔18〕同上,第838~839页。
〔19〕李连庆:《大外交家周恩来》第2部, 《舌战日内瓦》,香港天地图书有限公司1994年版,第316、322~323、348、376、395 ~398、402、415页。
〔20〕《日内瓦会议文件汇编》,第191页。
〔21〕《大外交家周恩来》,第285~295页;《艾登回忆录》,第176~177页;《日内瓦会议文件汇编》,第255页。
〔22〕《大外交家周恩来》,第306~313; 《美国外交文件》(1952—1954年)第16卷,第1214页。
〔23〕《大外交家周恩来》,第321~331。
〔24〕《大外交家周恩来》,第335页。
〔25〕《美国外交文件》(1952—1954年)第16卷,第1348 ~1355页。
〔26〕同上,第1359~1364页;《艾登回忆录》,第188~190页。
〔27〕《大外交家周恩来》,第353~357页。
〔28〕《美国外交文件》(1952—1954年)第16卷,第1433 ~1434页。
〔29〕《日内瓦会议文件集》,第256~266页。
〔30 〕加雷思·波特编:《越南问题决策文件集》(GarethPorter, ed, Vietnam: The Definitive Documentation of HumanDicision)第1卷,纽约州斯坦福维尔1979年版,第636页。
【专 题 号】K5
【复印期号】1998年06期
【原文出处】《中共党史研究》(京)1998年02期第44~54页
【作者简介】陶文钊 中国社会科学院美国研究所研究员 北京 100007
一、在此划线:印支战争与美国的遏制战略
印度支那自1884年起沦为法国的保护国。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日本入侵印度支那。日本战败投降后,越南共产党领导人民举行八月革命,并于9月2日建立了越南民主共和国。战后侵越日军的受降以北纬16度线为界,分别由中国国民政府及英国政府负责。在英军的支持下,法军于9月23日重新占领了西贡,并逐步由南向北进犯。 为了控制整个越南,1946年2月底, 法国政府与中国国民政府签订了由法国军队接防越北的换文。3月6日,法国政府和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签订初步协定,法国承认越南是一个“自由国家”,是印度支那和法兰西联邦的一个成员。9月14日,胡志明与法国政府签订临时协定, 双方同意“停止一切敌对行为和暴力行为”。12月,法国政府公然撕毁这一协定,大举北犯,攻占河内、海防及其他许多地方,越南人民展开了大规模的抗法战争。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政府即应越共中央的请求,于1950年派陈赓作为中共中央代表前往越南,同时派出了以罗贵波为团长的政治顾问团和以韦国清为团长的军事顾问团到越南协助工作。陈赓、韦国清等协助越共在同年9月间组织了重要的越北边界战役。 这一战役的胜利成为越南人民抗法战争由被动防御转入主动进攻的重要标志。
美国十分重视印支的战略意义。1949年12月的国家安全委员会48/2号文件中就明确规定, 美国在亚洲的政策目标是防止共产主义在这一地区的进一步扩张,而法属印支应受特别注意〔1〕。1950年2月16日,法国政府向美国提出给予长期的经济与军事援助的要求,并称,否则法国政府只好重新考虑印支政策,甚至可能从印支撤退。美国当然是不能听任这种情况发生的。2月27日,美国国家安全委员会68 号文件第一次以后来被称为多米诺骨牌理论的逻辑来阐述印支的战略意义,指出,“采取一切措施防止共产主义在东南亚的进一步扩张对美国安全利益是至关重要的,而印度支那是东南亚的关键地区,且处于直接的威胁之下”。“如果印度支那被共产党主导的政府所控制,那么相邻的泰国和缅甸也将落入共产党的统治之中。东南亚的力量均衡将遇到严重危险。”文件强调,要保住东南亚,就必须把共产主义阻遏在印支的北部边境。为此,美国派出了以格里芬(R.Allen Griffen )为首的使团去印支考察。5月1日,杜鲁门批准给予印支1000万美元紧急援助,以便向印支运送紧急军事物资。5月11日,艾奇逊发表声明说, 根据格里芬使团的建议,美国将向印支提供6000万美元的技术援助。当然美国对法国的援助不是无条件的,美国提出了三项条件:法国必须完全负起印支战争的责任,尤其是承担战争的伤亡;接受美国的指导与建议;等仗打赢,放弃对印支的控制〔2〕。总之,用国务院远东司的话说, 美国要“以一切可行和适当的政治、经济、军事措施,把共产主义阻截在中国南部边境”〔3〕。
朝鲜战争爆发后,尤其是中国参战后,美国不再把苏联而是把中国作为对东南亚的共产主义威胁的主要来源。1952年6 月的国家安全委员会124/2号文件称:“一个敌对的侵略性的共产党中国的存在必然使东南亚面临公开的武装进攻的危险。”文件接着进一步发挥了多米诺骨牌理论,大谈特谈“东南亚落入共产主义控制的严重的心理、政治、经济后果”,对南亚、中东、日本可能产生的影响。但朝鲜战争牵制了美国,因此文件认为在中国没有大规模卷入的情况下,美国应当增加对法国的援助,但仍应由法国承担“保卫有关国家的基本军事责任”;只有在中国直接卷入时美国才应参战〔4〕。
1953年艾森豪威尔入主白宫。共和党人过去常常指责民主党人“丢失了中国”,指责杜鲁门政府对共产党人手软。艾森豪威尔政府一上台就摆出不能再把印度支那丢给共产党人的架势。1953年2月3日,艾森豪威尔在他的第一个国情咨文中就保证要采取一种“新的、积极的外交政策”,并把朝鲜战争、马来亚的民族独立运动及印度支那战争都联系在一起。稍后,杜勒斯清楚地把朝鲜和印度支那作为红色中国的两翼。朝鲜的停战更使美国决策者担心,中共可能将其注意力转向别处。朝鲜停战协定达成以后,杜勒斯在9月2日的一次讲话中声称,“一个共产主义的侵略战线从北边的朝鲜伸展到南边的印度支那”〔5〕。同时, 随着印支战争形势的发展及法国在战场上的颓势,美国在1953年上半年大大增加了援助。5月,美国向老挝、泰国紧急运送大量物资, 并专门为向老挝的空运配备了6架C—119运输机。 美国并准备大幅度增加对印支战争的援助。1953年度美国对印支战争的援助总额达5.682亿美元, 占该年印支战争总费用的33%,美国计划1954年度提供13.13 亿美元的援助,占该年总费用的61%〔6〕。
然而不管美国如何给法国撑腰打气,到1953年底,法国的多数人意识到这场斗争已经全部输掉了,甚至有的政府官员也在谈论谈判解决问题而不是谈论取得军事胜利了。而孟戴斯—弗朗斯(Prierre Mendes—France)则已在6月向国民议会作出保证,他如出任总理, 将通过谈判来结束战争。在美国看来印度支那真正的危机到来了。1954年1月16 日,美国国家安全委员会再次研究了印支战争的形势,并通过了5405号文件。文件惊呼:“在印度支那的冲突中,共产党世界与非共产党世界清清楚楚地在战场上对峙。印度支那战场的失利除将冲击东南亚和南亚外,还将对美国及自由世界在欧洲和别处的利益产生严重的影响。”文件预料,法国实在打不下去时可能提出与越共谈判,而不管能否保住一个非共产主义的印支。在这种情况下,美国要运用一切可能的手段向法国政府施加影响,反对以与美国的基本目标不相符合的条件来结束战争。文件特别强调:“一个名义上的非共产主义的联合政府将最终把国家交给胡志明,而不会有任何由美国或英国替代法国的机会。”〔7〕
1954年1月25日至2月18日,美、苏、英、法四国外长在柏林举行会议,会议建议有关国家及其武装部队代表于4月26 日在日内瓦举行会议,讨论朝鲜问题的和平解决,并讨论印度支那恢复和平问题。中国政府决定接受邀请,派以周恩来为首的代表团出席会议,参加关于朝鲜问题和印度支那问题的讨论。
二、山穷水尽:日内瓦会议上艰难的谈判
日内瓦会议于1954年4月26日至6月15日讨论朝鲜问题,主要由于美国的阻挠,会议没有达成和平统一朝鲜的协议。从5月8日起,会议开始讨论印度支那问题,中、苏、英、法、美、越南民主共和国、越南国、老挝王国、柬埔寨王国的代表参加了会议。
日内瓦会议是两个阵营之间的一次严重外交斗争。但在印度支那问题上,两个阵营内部意见并不一致,美、英、法之间矛盾重重,中、苏、越之间开始在许多问题上也有不同主张。
英国的殖民势力与印支毗邻,它既怕印支的民族独立与人民革命浪潮冲击它在亚洲的殖民统治;又怕美国势力大规模介入,危及它的殖民体系;还怕印支战争扩大,自己被再次卷入进去。因此英国希望印支战争早日结束。
法国已经被8年的战争拖得疲惫不堪, 国内要求结束战争的呼声不小。法国政府是想不管怎样先实行停火,喘口气再说。但在日内瓦会议之前,法国决定不放松军事努力,以便加强谈判中的地位,最后能取得比较好的条件。同时军方对即将进行的奠边府战役还抱某种乐观情绪。3月5日,拉尼埃(Joseph Laniel )总理在向法国国民议会阐述政府关于谈判的立场时,还开出了一大堆条件。
美国希望关于印支问题的讨论与朝鲜问题一样毫无结果。2月27 日,杜勒斯在他的办公室里召集会议,专门讨论日内瓦会议的准备工作。他对与会者说,日内瓦会议,尤其是关于印度支那问题的讨论,是一种“拖延性行动”,一方面是为法国批准欧洲防务集团提供时间,一方面是为法国实行纳瓦尔计划准备有利的军事力量〔8〕。4月6日, 美国驻英大使奥尔德里奇(Winshrop W. Aldrich )向英国外交大臣艾登(Anthony Eden)递交一份备忘录,阐述美国对印支问题的立场,其中说:“美国参加柏林会议的代表团从法国代表团那里清楚地了解到,同意在日内瓦讨论印支问题的前提是,法国将不接受任何可能直接或间接导致将那一地区置于共产党控制下的安排。美国设想,英国……也会坚定地支持这一立场。”〔9〕4月 7 日, 国务院东南亚事务司的邦斯尔(Philip W.Bonsal)、政策设计委员会的斯蒂尔(Charles C.Steel)、西欧司的麦克布赖特(Robert H.MacBright)拟就了一份备忘录,其中说,美国派工作小组出席日内瓦会议是为了支持法国,使其不致在会议上采取一种直接或间接地意味着印支落入共产党之手的立场。美国要在会上“通过揭露共产党的真正立场来帮助法国政府顶住国内的压力”〔10〕。由此可见,美国根本没有在日内瓦会议上达成协定的诚意,反之,美国参加会议就是为了阻止法国作出必要的让步,就是为了使会议不欢而散。
美国希望法国不管奠边府战役的结果如何都继续坚持下去。4 月24日,杜勒斯、艾登、法国外长皮杜尔(Georges Bidault )在法国外交部讨论印支局势。杜勒斯提出,如果法国能够保证,在奠边府陷落以后,他们仍将继续战斗下去,美国就立刻着手组织整个印度支那地区的防务。但法、英对杜勒斯的建议都不热心。皮杜尔强调了奠边府陷落的灾难性后果。英国也表示不能承担任何义务。杜勒斯还曾数次游说艾登,艾登都表示不能承担军事义务。美国组织西方三国联合阵线的打算告吹〔11〕。
杜勒斯对英、法的这种态度极为不满,却也无计可施。5月2日,杜勒斯在日内瓦会见出席参加讨论朝鲜问题的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代表。关于印支问题,他颇为悲观地表示,印支现今的状况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法国没有一个强有力的政府,法国没有及早将问题置于正确的政治基础之上。让西方国家到这里来帮助法国维护它的殖民统治自然不可能得到亚洲国家的支持。皮杜尔极度沮丧,一筹莫展,实际准备无条件投降。至今谁也没有想出什么办法能挽救形势。分治是不可取的,因为随之而来的是共产党向南方的大规模的渗透。如果分治,如何保持南方不被共产主义化的问题至今没有解决。如果现在举行选举,共产党大概会获胜。西方的谈判地位是不令人鼓舞的。他还抱怨说,现在在美、英、法三国之间没有一致意见,没有共同立场,甚至没有交换意见〔12〕。杜勒斯预感到他在会议上将处于十分被动孤立的地位,便于5月3日,会议即将开始讨论印支问题前夕,离日内瓦回国,由副国务卿史密斯(Walter Bedell Smith)率美国代表团继续参加会议。
另一个根本反对日内瓦会议的当事者是越南国的保大政权。他们担心,法国会在没有向越南国提供相应政治保障的情况下同意结束战争,他们还担心美国会对越南撒手不管。他们希望会议失败,而在联合国安理会内解决越南问题,因为美国和仍然窃踞着联合国内中国席位的台湾当局的否决权可以保障他们的利益,排除苏联的任何不能接受的建议〔13〕。
中、苏、越三国之间也并非完全意见一致。苏联当时愿意缓和国际紧张局势,倾向于在印支达成和平协议。但以范文同为首的越南民主共和国代表团对奠边府战役的胜利估计过高,对越南的革命形势过于乐观,对印支问题的解决抱有过高的不切实际的期望,这主要表现在越南双方的军事分界线问题以及柬、老问题是否与越南问题一起解决这两个问题上。这也是会议上反复讨论的两个主要问题。
中国在确定关于印度支那问题的方针时考虑的一个主要因素是美国可能的干涉及由此引发的再次中美军事冲突。中国方面看到,越南民主共和国经过数年斗争虽已扭转劣势,转入主动,但这并不表示它在战场上已占压倒优势。实际上,越盟虽已控制大片土地,但敌方占领的范围尚较大,控制着几乎所有大城市、主要战略交通线、海港、重要经济区域,而且双方控制区犬牙交错。如果法国果真打不下去,美军介入战争,中国又将以志愿军名义出兵参战。可是出兵印支比出兵朝鲜要困难得多:越南与中国工业中心东北相距数千公里,只有一条铁路相连,如大军参战,后勤供应不好解决。如果中国在越南再打一仗,势必大大影响国内刚刚开始的经济建设。因此中国总的构想是,尽一切努力达成某些协议,以促进国际紧张局势的缓和〔14〕。
讨论印度支那问题的日内瓦会议历时两个半月,先后举行了8 次全体会议,23次限制性会议,双方军队的代表也举行了多次谈判。会议大致可分三个阶段:5月8日到6月19日;6月20日到7月17日;7 月18 日到21日会议结束。会议由苏联外长莫洛托夫与英国外长艾登轮流担任主席。
在5月8日的第一次会议上,法国外长皮杜尔首先提出了一个很不象样的停火建议。他关于越南的建议包括:双方正规军集结于会议指定的地区;除维持秩序必须的警察外,其他战斗部队都应复员;立即释放战俘和被拘禁的平民;由国际委员会监督上述条款的执行。他关于老挝和柬埔寨的建议主要包括:“入侵该两国的越盟正规军和非正规军一律撤出”;由该两国政府将既不属于军队也不属于警察的武装力量复员〔15〕。皮杜尔的建议完全不提印支问题的政治方面,显然不能作为解决问题的基础。
越南民主共和国外交部长范文同在10日的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作了长篇发言。他回顾了印支战争的历史,指出战争的责任应由殖民者负担,战争的延长和扩大应由美国的干涉负责。接着他提出了恢复印支和平的8点建议:1.法国承认越南在越南领土上的主权与独立完整, 并承认高棉与寮国的主权与独立;2.缔结协定,规定在交战双方同意的时限内,自越南、高棉与寮国领土撤退一切外国军队;3.在越南、高棉、寮国举行自由普选;4.越南民主共和国代表团就该国愿意加入法兰西联邦问题发表声明,高棉与寮国政府也发表相应声明;5.越南民主共和国及高棉、寮国承认法国在这些国家现存的经济与文化利益;6.交战双方保证不对在战争期间与另一方合作的人起诉;7.交换战俘;8.在实行上述规定前,首先在印度支那实行完全停火;完全停止从境外把新的武装部队、武器和弹药运入印支;由印支三国交战双方成立联合委员会监督停火〔16〕。比较法、越两方的方案,其主要的对立在于:1.法国只关心停火,不提印支问题的政治解决;越盟强调政治与军事问题一起解决;2.法国认为老挝与柬埔寨问题与越南问题要分别解决,越南强调整个印支问题一起解决。范文同的建议得到苏联和中国代表团的支持,遭到美国代表的反对。史密斯称,印支问题的任何解决都必须保证真正的和持久的停火,这就必须先达成停战协定,而停战协定要有效实行又必须有国际监督〔17〕。
为便于讨论,艾登向各代表团长建议举行限制性会议,并得到各方赞同。在5月17日和18日举行了两次限制性会议,主要的争论问题是, 是否应当将柬、老问题与越南问题分开来考虑。
皮杜尔主张柬、老问题应当单独处置,这一立场得到柬、老两国的支持。老挝代表说,老挝的问题是越盟侵入了靠近边界的一小部分地区,撤出入侵的武装力量是老挝的唯一要求;定于1955年举行的选举将使老挝人民自由表达他们的意志。柬埔寨代表说,柬的问题仅仅是得到一小部分叛乱者支持的外国入侵,无论从宗教、人种、意识形态来看,入侵者都是外来的;法国军队已经撤出。范文同认为,印度支那的战争与和平问题是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问题,三国人民都在为反对外国的干涉而战斗。自由高棉和寮国抗战政府控制着广大的领土,得到几百万人民的支持。在整个印支都有同样的政治与军事问题,唯一的解决办法是在整个印支同时实现停火,然后实现能导致统一的政治解决〔18〕。莫洛托夫在发言中支持范文同的主张,拒绝将柬、老问题与越南问题分开解决。
中国在这一问题上的立场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第一、承认、同情和支持柬、老两国要求民族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的愿望;第二、两国情况与越南不同,两国的王国政府还得民心,抗战政府影响很小,这两国人民要求的是民族独立与解放,而不是人民革命,革命在这两个国家目前条件还不成熟,革命不能输出,印度支那革命化的目标是不现实的,提出这一目标会把两国推到美国那一边去;第三、两国政府应当承认本地抗战力量的存在,抵抗力量应承认王国政府;抵抗部队本身应停止战斗,就地集结,然后或编入王国军队、警察,或复员;第四、两国要求越南军队撤出的愿望是合理的;第五、两国在取得真正的独立后,中国愿意看到它们与法国保持友好关系,也可以继续留在法联邦里;第六、越、老、柬三国的民族和国家界限都很明显,不顾这种界限而提出建立印度支那联邦,是对柬、老两国主权和独立的严重损害;第七、在两国决不能有美国的军事基地,两国决不能加入美国组织的军事集团,两国应成为东南亚型的国家,如印度、印度尼西亚,不能亲美。自然,中国代表团也不是在会议一开始就有了这样一套完整的设想,而是在会议进行过程中,在与有关各方的接触和商讨之中,不断了解情况,及时调整政策,才逐渐形成的。周恩来与范文同、莫洛托夫多次交换意见,反复向他们说明,对柬、老两国要采取现实主义的态度,如果一味追求印度支那联邦或印度支那革命化的目标,只能使柬、老两国害怕,倒向美、法一边,使谈判破裂,战争扩大,这对中国、越南都不利。他非常敏锐地指出,用什么办法可以争取团结柬、老两国?“是用战争团结东南亚呢?还是用和平团结它们?答案是用和平可以团结它们,用军事则只有使它们投向美国”〔19〕。
经过几次限制性会议及私下讨论,与会代表团在停止敌对行动问题上观点有了接近,也还存在许多分歧。在5月27日的第7次限制性会议上,周恩来提出一份《关于在印度支那停止敌对行动的建议》,主要内容是:1.交战双方的一切武装力量在印度支那全境同时实现完全停火;2.双方就双方占领地区的适当调整和在进行调整时双方军队的转移,以及可能发生的有关问题,开始谈判;3.停火期间停止从境外进入各种新的部队和军事人员以及各种武器和弹药;4.由双方司令部代表组成联合委员会,对停止敌对行动协定各项条款的履行,进行监督;对上述协定的履行,并应由中立国委员会进行国际监督;5.日内瓦会议与会各国负责保证协定的履行;6.互相释放战俘和被拘的平民〔20〕。周恩来接着就上述各点逐一作了说明。各国代表根据中国代表团的建议进行了反复的商讨。在此基础上艾登提出了关于双方司令部的代表立即在日内瓦进行会晤,研究在停止敌对行动后军队的部署问题,首先是在越南的重新集结地区问题的方案,并在5月29日的第8次限制性会议上通过。这是关于印支问题的日内瓦会议的第一个实质性成果。根据这一建议,越南人民军和法国远征军总司令部代表于6月2日在日内瓦举行了第一次会议,就工作程序达成了协议,并同意双方司令部代表尽早在印度支那当地开始直接谈判。
从5月31日的第9次限制性会议起,日内瓦会议开始讨论停战协定履行的监督问题。讨论涉及中立国监察委员会的组成,该委员会与联合委员会的关系,该委员会的表决原则等问题。
6月16日上午,周恩来往访艾登,讨论柬、老问题。周表示, 中国愿意承认两国的王国政府,只要这一地区没有美国的基地,他也可以说服越南把军队撤出两国。当天下午,周恩来在第14次限制性会议上提出了《关于解决老挝和柬埔寨问题的建议》,主要内容是:1.同时宣布两国境内的敌对行动的停止与越南敌对行动的停止;2.交战双方司令部代表就停止敌对行动问题在日内瓦及当地开始直接谈判;3.敌对行动停止后不得从境外运入新的军事人员及武器弹药;4.国际监察委员会权力扩展至两国;等等。这一建议在会上赢得了广泛的支持,几乎所有代表团都认为中国建议是富有建设性和协商精神的,连美国代表史密斯也承认中国代表团的建议是“温和的,合理的”,“许多地方是可以同意的”。17日,周恩来又会晤皮杜尔,继续商讨柬、老问题。但在18日的限制性会议上,代替史密斯参加会议的美国代表罗伯逊(Walter S. Robertson)却出乎意料地对中国提案提出了“猛烈而完全出人意外的抨击”,受到周恩来的严厉驳斥,也引起与会代表的普遍反感。柬、老两国代表对中国建议表示欢迎。会议挫败美国的阻挠,以中国建议为基础,在6月19日的第16 次限制性会议上通过了《关于在柬埔寨和老挝停止敌对行动达成协议的公报》,其中规定,双方司令部代表将立即在日内瓦或在当地会晤,就停止敌对行动的各项问题进行研究,而从撤退在该两国的一切外国武装力量问题开始。公报还要求越、老、柬三国在21天内向会议提出临时报告或最后报告。美国破坏在柬、老问题上达成协议的企图没有得逞〔21〕。
总起来说,在会议第一阶段主要是有关各方阐明各自的观点,具体成果不多。法、越双方军队代表之间在日内瓦进行的谈判也没有取得真正的进展,主要分歧是集结地区的划分。
三、邪不压正:印支问题达成和平解决
6月20日,莫洛托夫、艾登和史密斯先后离开日内瓦回国, 他们都要到7月10日左右才返回日内瓦。在此期间,日内瓦会议并未中断, 讨论的中心是停战监督问题。同时,各国代表团都进行了许多会外活动,会议的主要协议实际上是这一时期在会外达成的。周恩来紧张工作,频繁会见各国代表,取得了重大的成功。
6月20、21日,周恩来同柬埔寨王国代表团团长泰普潘、 老挝王国代表团团长冯·萨纳尼空进行会晤。柬、老两国代表表示,他们与中国很容易接近,但担心越南取代法国统治柬、老;柬、老两国情况与越南不同,不存在越南那样的停战后进行选举的政治解决的问题。他们还要求驻扎在两国的越南军队撤出两国。周恩来一方面打消两国外长的疑虑,指出,越南与柬、老两国是兄弟之邦,过去同受帝国主义的压迫,现在应该接近起来,友好相处;同时表示:外来的支援部队(指越南部队)应当撤出,本地的问题可以由当事双方直接解决;希望两国王国政府团结当地解放力量,作出合理的政治解决;和平恢复以后,三国可在自愿基础上参加法国联邦,建立与法国的友好关系;按照法老军事协议,法国可在老挝继续保留军事基地和军事训练团;印度支那任何一国不能参加美国组织的军事集团,不能有美国军事基地。柬、老两国对周恩来的上述主张表示非常满意。在与柬、老两国代表进行成功会晤的基础上,周恩来于21日晚宴请了柬、老、越三国代表团主要成员。宴会同样非常成功。范文同同意从柬、老撤出越南“志愿兵”,同意接受法老军事协议,包括继续在老挝保留法国基地〔22〕。
会议期间,法国国内政局发生变化,拉尼埃政府因和谈不力于6 月13日被迫下台,6月17日, 积极主张和谈的孟戴斯—弗朗斯组成新政府。孟戴斯—弗朗斯在就职演说中保证,新政府将在四周内实现印度支那停火,否则,他将提出辞呈。这对会议成功是一个好的征兆。周恩来决定通过与法国总理会晤来推动会议的进展。6月23日, 两国总理在伯尔尼举行会晤。周恩来首先系统阐述了他的主张,孟戴斯—弗朗斯表示在主要之点上与周的看法接近,尤其是:柬、老的情况与越南不同,应用不同的办法解决;越南问题应分两阶段解决,第一阶段是停火,第二阶段是实现和平,在停火后还要经过选举,确定国内制度;在印支三国不能有美国军事基地,三国不能加入美国策划的军事集团。周恩来并表示,中国不仅要推动越南民主共和国与法国接近,而且要促使它与保大接近,可是保大很难接近,“困难来自何处,总理会了解的”,他要求法国影响保大,使越南双方接触,“以便减少困难,不让外国来破坏”,即不让美国来干扰和破坏。会见持续了数小时,两位总理兼外长彼此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中法双方并发表公报称:两国总理“就有关恢复印度支那和平问题进行了自由的交谈。谈话的结果使他们能够期望日内瓦会议取得进展”〔23〕。中法两国总理的会晤对印度支那问题的和平解决及达成协议确实起了重要的催生助产作用。
在此期间,法越双方也举行了多次会晤,仅7月11日至13 日间范文同与孟戴斯—弗朗斯之间就会谈三次。双方的主要分歧在如何划分军事分界线。范文同起先想以北纬13度线划界,后来同意移到14度。孟戴斯—弗朗斯主张以18度线划界。双方分歧很大。
周恩来认为越南代表团对奠边府战役的胜利估计过高,在军事分界线问题上有必要采取更现实的态度。7月3日至5日, 他在广西柳州会见了胡志明,向胡详细报告了日内瓦会议的情况,就谈判的指导思想和具体方案与胡达成一致意见。越南劳动党随即以《七·五文件》的形式发给了在日内瓦的范文同。文件明确规定了谈判的指导思想,这就是:应采取积极推动的方针,不应消极等待,并应主动提出我方方案。具体谈判方案是:在越南争取以16度划线,但考虑到16度以北的九号公路是老挝出海必经之路,对方可能不会让步,因此可在16度线基础上往北再作小调整;在老挝争取把靠近中国和越南的桑怒和丰沙里两省划为抗战力量的集结区;在柬埔寨只争取政治解决〔24〕。
当中国方面竭尽努力争取日内瓦会议达成协议时,美国方面却在为阻挠印支问题的和平解决不遗余力。7月13日晚,杜勒斯、艾登、 孟戴斯—弗朗斯在巴黎举行会谈。孟戴斯—弗朗斯向杜勒斯说明了会议的进展情况,并说,共产党反对美国在印支三国建立军事基地,杜勒斯强烈表示,“对任何限制柬、老两国的能力并禁止越南从自由世界得到援助的条件均予拒绝是至关重要的”。杜勒斯解释他和史密斯不能参加日内瓦会议的理由时说,美国不能“与任何可以保障共产党人获得其侵略成果的协议发生联系”,美国“不能处于一种似乎赞同把柬、老、越出卖给共产党人的地位。美国人对雅尔塔会议记忆犹新。美国不可能与在美国将被解释为第二个雅尔塔解决方案的办法发生联系,美国同意举行日内瓦会议这一事实已经在美国被解释成是美国外交的一大失败”〔25〕。美国试图搞出一个表明法、美共同立场的文件。次日,杜勒斯、艾登、孟戴斯—弗朗斯再次进行会谈。面对孟戴斯—弗朗斯非和不可的困境,虽然杜勒斯施尽混身解数,也难以将自己的立场强加于法国。他只好一再向法、英两国表示美国的立场:“美国接受这一事实,即一部分人民成了共产党侵略的牺牲品,美国自己不准备、也不鼓励别人通过战争的手段来改变这一状况,但美国决不会参加任何保障共产党人得到其侵略成果的协定。”最后,两国达成妥协,如果解决方案是美国准备尊重的,它将单方面或只与非共产党国家一起表达这一立场;美国准备同其他有关国家一起寻求一种防务联系,以便在达成任何解决方案后反对直接或间接的侵略,以保护东南亚非共产党地区的完整;如果达不成解决方案,法、美将共同商议应采取的措施,包括考虑是否将问题提交联合国。这就是说,法、美两国实际上在印支问题上已经分道扬镳了。杜勒斯还说,他与总统商量后决定,他不能再返回日内瓦,他不愿使自己处于不得不在公开场合说“不”的地位〔26〕。
周恩来在柳州会晤胡志明后,即于7月6日返抵北京,9日离北京, 10日抵莫斯科,与马林科夫等苏联领导人进行会谈,讨论日内瓦会议下一阶段谈判方针。马林科夫等完全同意周恩来的意见,他们也认为,当时美国正竭力拉拢法国主战派,对孟戴斯—弗朗斯施加压力,企图以此破坏日内瓦会议;如果在军事分界线问题上坚持孟戴斯—弗朗斯难以接受的条件,则易使美国有机可乘,法国主战派势力又会抬头,一旦孟戴斯—弗朗斯垮台,对解决印度支那问题不利,对越南民主共和国也不利。
7月12日,周恩来回到日内瓦。当晚他以越、苏、 中三党共同的意见与范文同彻夜长谈。他以朝鲜战争为例说明美国干涉的严重性,而胡志明估计,如果日内瓦会议不能达成印支问题的和平解决,美国扩大干涉是不可避免的。结论是继续战争并不利。关于划界问题,周恩来指出,假如在16度线附近划界,实现停战是对我们有利的。越南民主共和国能有一大片土地连在一起,有首都,有海港,能发展经济。在政治上比朝鲜、民主德国处境有利得多。和平后整个形势发展对我方有利,首先有利于越南民主共和国的巩固和发展,也可以争取法、英及东南亚各国,争取高棉和寮国,分化保大,孤立美国。周恩来还说,孟戴斯—弗朗斯政府是今天法国资产阶级主和派可能建立的比较好的政府,我们要争取它。关于撤军问题,周恩来说,要下决心把自己的军队从解放区撤出来不是容易的事,但为了争取全局胜利有时不得不牺牲局部的利益。他以中国抗战时期皖南事变的教训和日本投降后中共及时撤出苏南以加强东北和山东的经验来说明进与退的辩证关系。关于政治解决,周恩来转达说,胡志明认为最好能订出期限,具体规定停火后一年或两年内举行选举。但为了避免形成僵局,可以在这次会议上达成原则性协议,而在以后另行议定期限。周恩来最后说,越、中、苏三党所提的谈判方针是:要主动积极迅速进行谈判活动和解决问题,要使问题简单化,避免使问题复杂化,要以法方为主要对象,提出条件要考虑对方接受的可能性〔27〕。范文同感谢周恩来的介绍和所提的建议,并欣然表示次日按这次谈话精神与孟戴斯—弗朗斯进行会谈。
7月18日,日内瓦会议举行第23次也是最后一次限制性会议, 九国外长重又坐在一起。莫洛托夫根据苏、中、越三国商量的意见对一个月来的会议工作作出估计和评价。与会者十分注意地听取了他的发言,大多数国家代表同意了会议的宣言草案。只有保大政权和美国代表发出了不和谐音。保大政府新任外长陈文杜说,他的政府将不参加任何关于会议宣言的讨论,原因是:第一、他们不同意所提出的停火条件;第二、他们尚未提出建立在和平、独立和统一原则基础上的解决方案。史密斯则声称,如果达成的协议是美国政府能够尊重的,美国将不威胁或不使用武力来妨碍协议,但对任何破坏这一协议的“侵略”的再起,将给予严重的关注〔28〕。
日内瓦会议到了最后阶段,会外的活动空前频繁紧张。周恩来以其高度的斗争艺术,忘我工作,在各国代表团之间进行协调、磋商、斡旋。7月19日,周恩来又会晤孟戴斯—弗朗斯、艾登商讨老挝问题;20 日,又与柬埔寨外长泰普潘进行会谈,与莫洛托夫、范文同举行商谈,研究会议结束阶段的各项工作,包括会议宣言、协定、声明的最后审定。随后,莫洛托夫、范文同、艾登、孟戴斯—弗朗斯举行会谈,就遗留的问题进行最后磋商,并敲定宣言、声明和各项协定的文稿。
7月21日,日内瓦会议举行最后一次会议。史密斯事先告诉艾登, 美国政府不能在最后宣言上签字。为了避免签字的问题,在宣言的开头先列出了参加会议的国家,在通过宣言时则采用口头征求意见的方式。除美国及保大政权的代表外,与会代表一致同意会议最后宣言。会议通过了一系列协定。
《越南停止敌对行动协定》规定,在北纬17度线以南、九号公路稍北划定一条临时军事分界线,此线以北为越南人民军集结区,以南为法兰西联邦部队集结区,各方部队需在协定生效后的300天内集结完毕。 自协定生效之时起,禁止一切增援部队及军事辅助人员进入越南,禁止运入各种增援的武器弹药和作战物资。所有战俘及被拘平民应在停火后30天内予以释放。
《老挝停止敌对行动协定》规定,双方部队、给养和军用物资的撤退和转移应在协定生效之日起120天内完成, 在老挝的越南志愿人员应向越南撤退,集合于临时驻扎地点的寮国战斗单位应移往桑怒和丰沙里两省等待政治解决。自停火令颁布之日起,禁止从境外运入增援部队。但法军可留下不超过1500人的军官和士兵以训练老挝国家军队。自协定生效之日起禁止在老挝设立新的军事基地,法军为在老挝维持两处法国军事设备所必须的人员不超过3500人。
《柬埔寨停止敌对行动协定》规定,在协定生效后90天内撤退一切外国军队和外国人员,包括法军和越南军队。在停火令颁布后的30天内,高棉抗战军队就地复员。柬埔寨王国政府不得向抗战军队作任何敌对行动。抗战军队人员凡提出要求者,只要符合兵役法或警察条例,可参加柬埔寨的正规军或地方警察部队。
以上三个协定都在签字后48小时生效,协定中都对停战监督和监察作出了规定。其中说,由双方司令部同等数量人员组成联合委员会,国际委员会由印度、波兰、加拿大的代表组成,由印度代表任主席。两个委员会的关系是平行的。国际委员会用多数表决的方法采纳或通过建议性的意见和仲裁性的决定,但有关修改或补充停止敌对行动的建议性的意见需要一致通过,当涉及足以导致敌对行动再起的违反协定的行为或威胁时亦需一致通过。如不能获得一致,则将多数委员同意的结论告知双方。
《日内瓦会议的最后宣言》注意到以上三个协定,并特别指出,关于越南的协定的主要目的是解决军事问题,军事分界线是临时性的,无论如何不能被解释为政治的或领土的边界。越南将在1955年7 月内在国际监督和监察委员会成员国代表组成的国际委员会的监督下举行普选;柬、老两国也将在1955年举行普选。《最后宣言》还载明,法国政府根据有关各国政府的请求,在经双方协议规定的期限内,从柬、老、越的领土上撤军,并将在尊重三国的独立、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的基础上,来解决有关恢复和巩固三国和平的一切问题〔29〕。至此,日内瓦会议胜利结束。
日内瓦会议达成关于印度支那问题的和平解决,结束了法国在这里进行多年的殖民战争,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国际紧张形势。会议阻止了美国企图对印度支那进行直接武装干涉的计划,推迟了这个计划的实现,避免了中美两国再次兵戎相见的可能。其实,不但中国,而且越南也是把美国可能的武装干涉作为主要因素来考虑的。胡志明当时对越共中央委员会说,那些想打下去的同志没有看到法国人背后有美国人〔30〕。胡志明清醒地认识到,越南尚不具备在与美国的冲突中战而胜之的能力,在中苏未予承诺时尤其如此。日内瓦会议的成功是清醒的现实主义的胜利。
日内瓦会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参加的第一次重大的国际会议。中国代表团尤其是周恩来在会议期间所表现的高度的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结合,他的聪明睿智,他的风度和才华,他的缜密思考,周全安排,都赢得了与会者的尊敬与钦佩。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一个大国的身分第一次参加解决重大的国际问题,即发挥了不可或缺的建设性作用。日内瓦会议达成关于印度支那问题的和平解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的一个重大胜利,它无疑大大提高了中国的国际地位,尤其是在中国的周边国家中赢得了尊敬和好感,为中国打开与周边国家的关系,打破美国的封锁创造了良好的条件。美国处心积虑要破坏会议,但终于没有成功,印度支那问题的和平解决是美国外交的失败,是美国孤立和遏制中国政策的一个失败。
注释:
〔1 〕加迪斯编:《遏制战略:战后美国国家安全战略评析》(John L.Gaddis:Strategies of Containment.A Critical Appraisal of Postwar American Snational Security Policy),1982年版, 第273页。
〔2〕《五角大楼文件:国防部美国对越决策史》第1卷(The Pen-tagon Papers.The Defence Department History of United States Decisionmaking on Vietnam),波士顿毕肯出版社1971年版,第83、 66、42、194、197、202等页。
〔3〕美国国务院编:《美国外交文件》(The U.S.Department of State,ed:Foreign Relatios of the United States.Diplomatic Papers),1950年第6卷,第750页。
〔4〕《五角大楼文件》第1卷,第386~390页。
〔5〕同上,第85~86页。
〔6〕同上,第86、408页。
〔7〕《五角大楼文件》第1卷,第86~87、434~443页。
〔8〕《美国外交文件》(1952—1954年)第16卷,第427页。纳瓦尔(Henri Navarre)1953年5月被任命为印支法军统帅,他制订了一个增兵扩军扩大战争的计划:1953至1954年在北纬18度线以北采取防御战略,1954年春夏肃清北纬18度线以北的越盟军队,1954年秋在18度线以北发起全面进攻,以便在与越共的谈判中能有一个有利的地位。《美国外交文件》(1952—1954年)第13卷,第561页;第16卷,第418页。
〔9〕《美国外交文件》(1952—1954年)第16卷,第496~497页。
〔10〕同上,第503~505页。
〔11〕安东尼·艾登著、书报简讯社译:《艾登回忆录》,世界知识出版社1960年版,第140~142、148~149页。
〔12〕《美国外交文件》(1952—1954年)第16卷,第654~663页。
〔13〕同上,第732~733页。
〔14〕参见曲星:《试论1954年日内瓦会议上的周恩来外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外交史编辑室编:《研究周恩来——外交思想与实践》,世界知识出版社1989年版,第253~255页;徐焰:《试论建国后毛泽东的战略思想》,国际战略研究基金会编:《环球同此凉热——一代领袖们的国际战略思想》,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版,第243 ~244页。
〔15〕《美国外交文件》(1952—1954年)第16卷,第730~731页。
〔16〕《日内瓦会议文件汇编》,世界知识出版社1954版, 第138~160页。
〔17〕《美国外交文件》(1952—1954年)第16卷,第751~752页。
〔18〕同上,第838~839页。
〔19〕李连庆:《大外交家周恩来》第2部, 《舌战日内瓦》,香港天地图书有限公司1994年版,第316、322~323、348、376、395 ~398、402、415页。
〔20〕《日内瓦会议文件汇编》,第191页。
〔21〕《大外交家周恩来》,第285~295页;《艾登回忆录》,第176~177页;《日内瓦会议文件汇编》,第255页。
〔22〕《大外交家周恩来》,第306~313; 《美国外交文件》(1952—1954年)第16卷,第1214页。
〔23〕《大外交家周恩来》,第321~331。
〔24〕《大外交家周恩来》,第335页。
〔25〕《美国外交文件》(1952—1954年)第16卷,第1348 ~1355页。
〔26〕同上,第1359~1364页;《艾登回忆录》,第188~190页。
〔27〕《大外交家周恩来》,第353~357页。
〔28〕《美国外交文件》(1952—1954年)第16卷,第1433 ~1434页。
〔29〕《日内瓦会议文件集》,第256~266页。
〔30 〕加雷思·波特编:《越南问题决策文件集》(GarethPorter, ed, Vietnam: The Definitive Documentation of HumanDicision)第1卷,纽约州斯坦福维尔1979年版,第63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