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史
美国“使命”观的历史和文化起源
王晓德

【专题名称】世界史
【专 题 号】K5
【复印期号】1998年06期
【原文出处】《史学集刊》(长春)1998年02期第41~46页
【作者简介】王晓德 南开大学拉丁美洲研究中心教授 天津市 300071
【内容提要】“使命”观指美国作为上帝选择的特殊国度,对人类的发展和命运承担一种特殊的责任。这种观念在美国白人文化中根深蒂固,可以说是发轫于清教徒的宗教信仰,根植于美国的特殊地理环境,形成于美利坚民族的特殊性,随后又受到美国是世界上发端较早的资产阶级民主政体的加强。“使命”观所体现出的内容在现实世界中未必真实,但作为一种文化价值观却深深地影响着美国人对外部世界的看法和态度,尤其在美国政府决策者的思想意识中体现出来。因此对美国“使命”观的历史与文化起源的探讨有助于从深层认识美国外交的实质。
【关 键 词】“使命”观/清教徒/美国外交


    许多美国人认为,作为上帝选择的一个特殊国度,美国对人类的发展和命运承担一种特殊的责任。这种把世界从“苦海”中拯救出来的“使命”神话根深蒂固于美国文化之中,深深地影响着美国人对外部世界的看法与态度。当美利坚合众国作为一个主权实体开始发展与其它国家的外交关系时,这种“使命”观自然对深受白人文化熏陶的政府决策者的思想产生深刻影响,在美国对外政策中体现出来,成为表现在美国对外关系上的一个显著特征。莫雷尔·希尔德等人在《文化与外交》一书的导言中写道:“考察美国外交事务的出发点是这种信仰,即美国在外部世界关系中享有一种任何其他国家都不能享有的特殊使命。”〔1 〕尽管这种使命体现出的内容在现实世界中未必真实,但作为一种文化价值观,它无疑是美国外交决策者思想意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探讨美国“使命”观的历史与文化起源可以有助于我们从深层认识美国外交的实质。
      一、开拓北美大陆的“上帝的选民”
    “上帝的选民”早在古代就成为先进民族对落后民族统治合理化的一种诠释。如古代希伯莱人就宣称他们是一个神圣民族,是被上帝选择为一个统治地球上所有国家的特殊民族。基督教中的“上帝的选民”这一概念源于《旧约全书》,指上帝挑选以色列民族为自己的选民,拯救他们脱离埃及法老的奴役。以后这一概念有了很大的外延,泛指尘世中因崇拜上帝而蒙受其恩宠的基督教徒。随着现代西方文明的兴起,“上帝的选民”尽管在宗教含义上丝毫未变,但所指的对象却转向从16世纪欧洲宗教改革运动中脱颖而出的新教徒。如新教的主要领袖约翰·加尔文提出的教义明显包括这方面的内容。“预定论”是加尔文教义的核心内容之一,也就是说无所不能的上帝以其绝对的意志对世人进行挑选,被选中者就是上帝的选民,其他则为弃民,个人的成功与失败、发财与破产,是区分二者的标志。当然“预定论”在加尔文教义中并非完全起着一种消极的作用。因为人们无法改变自己的命运,所以只能以自己在尘世的行动来确定和证明上帝对自己的恩宠,由此引发出新教徒的“天职观”,也就是新教徒以聆听上帝的召唤作为上帝的选民来到世间,他们有按照上帝所规定的信条改变和复兴世界的责任或义务。加尔文主义对英国清教徒的宗教观发生了很大的影响。
    “上帝的选民”这一概念尽管对于新教各教派来说都不失为一种使自己在尘世之行为合理化的解释,但它所体现出的内容在虔诚的清教徒身上表现的更为强烈,他们自认为“出污泥而不染”,洁身清高,竭力通过自己在尘世的行为来证明上帝对自己的“恩宠”。他们本想在英国大展鸿图,推进宗教改革,实现梦寐以求的神圣理想。但是由于他们的主张反映出新兴阶级的要求和利益,很难为统治阶级所容忍。当英国王室开始对威胁其统治基础的清教徒进行迫害时,许多清教徒只好离开故土,在海外寻找实现他们宗教理想的新天地。据不完全统计,从1630年到1640年间,逃往国外的清教徒约6万人, 其中相当一部分人不畏艰险,横渡大洋,来到了在他们眼中仍然是荒凉一片的北美大陆。数万名美国移民“始祖”的到达翻开了这里历史的新篇章。
    清教徒移居北美从表面上看似乎是迫于国内不宽容的宗教氛围。但就深层而言,他们中的许多人却是为了信仰而甘愿放弃国内优厚的生活条件来到这块对他们来说还是命运未卜的大陆,寻找实现他们宗教理想的“净土”,“他们被迫背井离乡不是出于惩罚,而是为了建立一个希望之乡。他们认为古代以色列人和他们自己之间的唯一重大区别是,他们渴望把这块荒野之地变成希望之乡。”〔2 〕当然这伙“上帝的选民”一开始也遇到了意想不到的困难,背后是波涛汹涌的海洋,头顶是茫茫无际的上苍,前面是孤寂可怕的荒野,他们除了向全能的上帝祈求之外,别无其他出路,一支清教徒移民领袖威廉·布雷福德记载了他们当时面临的几乎绝望的处境。“大家如果回顾身后,就只见他们泛渡过来的汪洋大海,它如今成了千重波障、万里鸿沟,将大家完全隔绝在文明世界之外。……现在除了上帝的精神和慈爱,还有什么能支持他们呢?”〔3〕在清教徒的眼中, 这些困难是“天降大任于斯人”之前上帝对他们的有意考验,也是他们迈向天国路上所遇到的必然障碍,“美国人是上帝选民的信仰并不暗示着一帆风顺地达到拯救。正如圣经十分明确表明的那样,上帝的选民经历了最严重的考验,承担着最难以忍受的负担。”〔4〕既然上帝选择了他们, 那么当他们身处绝境时上帝绝不会袖手旁观,抛弃他们。因此当他们向上帝祈求时,上帝听见了他们的声音,给他们指出了一条通向光明的道路。美国现在每年11月下旬举行的“感恩节”已成为一个传统节日,其起源可追溯到普利茅斯殖民地移民始祖们适应新环境后对上帝的感恩戴德。当在新世界实现宿梦与开拓一片大陆的艰难环境结合在一起时,这伙“上帝的选民”才真正感受到了他们肩负的使命,“他们命定成为一个民族。……按照主的旨意,他们将要变荒野为文明,使之成为伊甸园,成为乐园。在上帝创造并安置在地球上的所有人中,他们是上帝的选民。他们是新世界。正如基督给世界带来了新启示录,代替了旧启示录,这些上帝的选民带来了新的使命。”〔5〕在某种意义上说, 他们在英国播下的“理想”种子在北美大陆上找到了适合生长的环境,在这里生根、发芽、开花和结果。
    清教徒宣称的“理想”在现实生活中未必属实,但确实成为人们开拓新大陆过程中的精神食粮。随着居住在这块大陆上的人们的民族意识的增强,清教徒的宗教观深深地影响了美利坚民族的形成,在思想意识上成为扬基文化的“灵魂”。有的美国人就说:“如果我们不理解清教,可以说就不理解美国。”〔6〕这种说法虽然颇有夸张, 但如果要对美国白人文化追根溯源,也不是没有道理,而清教对美国文化的影响恰恰是发轫于这批移民始祖的思想。当北美大陆的开拓以其独特的面貌展现在世人面前时,这种影响在其中所起的作用就更加显而易见,尤其是“上帝的选民”这一概念在美国立国后成为把美国人与世界其他地区的人区别开来的主要标志之一,这种观念在许多有影响的美国人思想中体现出来。如开国元勋之一托马斯·杰斐逊1785年建议,合众国的国玺上应该铭刻着受一束光柱指引的以色列人的孩子们。1805年他在就职美国总统的演说中说:“上帝指引着我们的祖先,就象指引着古代以色列人一样。”〔7〕杰斐逊的传记作者吉尔伯特·奇纳德由此认为, 杰斐逊确信,“美国人是上帝的选民。他们被赋予优越的智慧和力量。 ”〔8〕赫尔曼·梅尔维尔对美国盎格鲁—撒克逊种族大加称颂, 他说:“我们美国人是特殊的上帝选民,是我们时代的以色列人;我们驾驶着世界自由的方舟。”〔9 〕类似这样的语言在美国政治界和学术界俯拾皆是,对美国白人的思想意识发生了很大影响,当美国开始发生对外关系时,这种观念自然体现出来。
      二、一座照亮世界的“山颠之城”
    清教徒是北美早期移民潮中的主流,建立一个为世人所仿效的社会的理想伴随着他们来到这块大陆,“他们希望通过建立一个模范的基督教社会来为真正的信仰而战。”〔10〕这是他们的初衷,也是他们多少年来不懈追求的一个目标。当约翰·温斯罗普带着那批摆脱了宗教迫害的新教徒终于找到了实现自己信仰的理想场所时,他不无感触地说:“我们将成为整个世界的山巅之城,全世界人民的眼睛都将看着我们。”〔11〕当这些移民的始祖们终于克服和战胜了大自然带给他们种种意想不到的困难和障碍时,这种固存于他们思想中的“使命”感必然会以新的形式表现出来,他们决心在这块新土地上进行神圣的实验,建设一个受世人敬仰和效仿的“理想王国”。布雷福德以编年体的形式记载了清教徒在艰苦年代的遭遇,他们欲要承担特殊使命的情绪充斥于字里行间。早期移民虽然摆脱了故土的宗教迫害,但依然以“生来是自由的英国人”而自豪,也就是说第一代清教徒在心理上仍然是以英帝国为核心的,他们无不希望在北美大陆的成功来促使国人的觉醒,改造母国,进而复兴整个世界,他们把自己“看成是一支加尔文派的国际突击队。他们的目标是建立一座‘山颠之城’,并以此向世界,特别是向英国人显示一个神圣共和国应该拥有什么样的秩序。”〔12〕尽管这种设想随着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的成功而失去了存在的合理性,但建立一座“山颠之城”以昭示世界的使命却在移民中间深深地扎下了根。美国一直宣称在国外拥有一种特殊使命,其根源也源于此。诚如丹尼斯·博斯特德罗夫指出的那样,美国的“使命神话起源于我们清教徒祖先,他们自认为是上帝的选民。根据这种神话,美国有一种道德义务,即作为一个楷模服务于世界其他国家,以此鼓励全球范围内的自由。”〔13〕
    早期移民建立一个全新世界的“理想”得到了一些著名人士的系统阐述。爱德华·约翰逊在一本影响颇大的书中详细阐述了新英格兰人在尘世注定承担的使命,认为新英格兰殖民地的目的“已被确定为让山颠之光比起世界上最高山峰都更为光彩夺目。”〔14〕18世纪上半期北美大觉醒运动的宗教领袖乔纳森·爱德华兹认为北美的发现和开拓是上帝的旨意,其目的就是创建一个全新的世界,他把北美大陆的发现说成是基督教历史上的一个划时代的事件,因此,北美的发现乃是一种神圣力量的体现,而北美的昌盛也无疑有助于上帝事业的完成,正是在这里,“上帝将要开始对地球上可居住的地区进行变形更新,即一种以激进的新的宇宙秩序为标志的更新。……因此,北美的未来不仅是其自身的未来,也是人类的未来,世界的未来,甚至是宇宙的未来。”〔15〕爱德华兹主要从宗教复兴角度来宣讲布道,目的在于促进国人的觉醒,革故鼎新,再创清教在北美大陆的辉煌。他以虚无缥缈的宗教语言为这块大陆履行特殊“使命”设计了一个宏伟的蓝图,对于启迪人们的思想意识无疑发生了重要的影响。
    北美移民始祖们建立世人所敬仰和效仿的“山颠之城”,最初显然宗教的成份大于现实的考虑,但作为他们所追求的一种“理想”,却在北美大陆这块土壤中深深地扎下了根。当北美大陆的开拓表现出不同于其他地区的特殊性时,这种由第一批移民带来的观念便更为加强,逐渐融合进了美利坚民族意识形成过程之中,这大概就是美国“例外论”产生的历史渊源。“例外论”固然主要说明美国的发展与众不同,但更重要的是体现出美国优于他国之上而为世界树立了一个“楷模”的观念,也就是美国以其独特的经历成为人类未来发展的“指路星辰”。丹尼尔·贝尔在一篇论文中探讨了美国“例外论”的含义,指出:“在某种程度上说,所有国家都是独特的。但是例外论的思想……不仅设想美国始终不同于其他国家,而且设想在模范(山颠之城)或众国之灯塔的意义上来说是例外的。”〔16〕汉斯·科恩把北美殖民地与世界上所有其他国家区别开来的基础说成是“一种使这个新国家在地球各国中鹤立鸡群的思想”,“北美的英国殖民地似乎被自然界和该时代的哲学家所预先确定为一场伟大的实验。”〔17〕这种观念在美国立国后更为明确地体现在政府的对外关系上。
    美利坚合众国成立之后,国家作为一个主权实体开始代表其整体利益,国家的安全与发展除了依赖内部的自身条件外,与外部关系同样重要。当然美国由于地理位置特殊,南北无强敌,东西又有两洋屏障,国家可以专心致力于在北美大陆上发展,当时既无实力,也无必要把触角伸向两洋之外,但美国并不会放弃它在世界事务中发挥特殊作用的愿望,这样“山颠之城”所包含的基本取向便在美国许多决策者的思想中反映出来,他们与大多数美国人一样把他们国家的经历看作是为世界其他国家指明了一条发展道路,美国只是作为一个“范例”来完成它所注定承担的使命。开国总统乔治·华盛顿1789年4月30 日在国会两院发表就职演说时宣称:“人们已将维护神圣的自由火炬和维护共和政体命运的希望,理所当然地、意义深远地,也许是最后一次地,寄托于美国民众所进行的这一实验上。”他在离职时还在告诫美国人,“在不久的将来,这个国家将称得上是一个自由的、进步的伟大的国家。它为人类树立了一个始终由正义与仁慈所指引的民族的高尚而且新颖的榜样。”〔18〕杰斐逊认为,美国将通过纯洁和完美的范例以及成为不幸者和受压迫者的避难之所而最好地服务于人类。“对杰斐逊来说,美国的实验明显代表了一种新的开端。殖民者愤然脱离欧洲,他们夸口说,十三洲殖民地对欧洲封建主义和专制或阶级划分和种族集团区别对待一无所知。美国的天堂是圣徒马太在其福音书第五章中记载的‘山颠之城’,向全人类召唤。〔19〕被称为美国“宪法之父”的詹姆斯·麦迪逊说:“我们国家如果自身处理得当,将成为文明世界的自由工场,比任何其他国家对非文明世界贡献更大。”〔20〕上述这些人曾经以其睿智和行为影响了美国历史的发展进程,我们不敢妄断他们这一番话是否为发自肺腑之语,美国的“形象”从一开始就似乎超越了国家的“自我利益”固然不足可信,但美国决策者孜孜以求地树立美国这种“形象”的确反映出了在这块大陆上形成的一种文化价值观,他们无非是想把美国与世界其他国家明显区别开来,把原来北美是“上帝选择的新世界”转变成美国是“上帝选择的国家”,以其自身的发展和“完善”成为“照亮全世界人类命运之路的灯塔”。受这种心态影响的美国外交政策至少在很长一段时期使美国摆脱了大洋之外世界的纷争,专心致力于国内发展,为最终从领导世界的“形象”走向领导世界的“地位”奠定了物质基础。
    “山颠之城”是北美早期移民来到新大陆后面对着茫茫无际的荒野莽林而希望建立一个宗教理想国的表达,这种梦想并没有停留在虚幻的宗教语言上,相反却在北美大陆开拓过程中不断融合进了现实需要的成份,逐渐转化为生活在这块大陆上的白人移民所引以为豪的一种文化观念。其实,这种观念体现出的内容在现实生活中未必存在,但确实影响了美国人对自己或对外部世界的看法或态度,诚如J ·斯帕尼尔所言:“美国人从其国家生活一开始就坚信他们的命运是——以身作则地向一切人传播自由和社会正义,把人类从罪恶之路上引导到人世间新的耶路撒冷。”〔21〕美国政府正是借助着这种固存于美国文化中的观念,把自己在现实中追求的自我利益沐浴在虚缈的“圣城”射出的光芒中。显而易见,美国的目标并不是建立全人类所仰望的“山颠之城”,而是欲要领导世界,这大概是这种文化观念所找到的最终归宿吧。
      三、维护人类民主自由的“最好政体”
    在许多美国人看来,美国的民主制是世界上最好的政体。这种看法暗示了,美国一方面是维护人类民主自由的“斗士”,另一方面,它有责任要求或强迫其他国家接受美国的政治发展模式。这种固存于美国文化中的价值取向体现出美国“使命”观的一个基本内容。
    美国白人文化从一开始就包含着资产阶级“民主、自由、平等”的成份,这与欧洲资本主义发展有很大关系。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产生导致了北美大陆的发现,而后者的拓殖反过来又促进了前者的发展。新兴的资产阶级为了动员舆论,推翻与之对立的封建生产关系,提出了以“天赋人权”、“自由、平等、博爱”为主要内容的一系列进步要求。这些要求到了17—18世纪终于成为欧洲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向封建制度挑战的理论武器。在此过程中,英国资产阶级将之付诸实施,推翻了封建制度,建立了资产阶级的君主立宪制,揭开了人类历史上新的一页。尽管“开赋人权”理论的提出与付诸实践本身已经明显带有本阶级的局限性,但无疑震撼了封建制度的统治基础。这些学说被移民们带到了北美大陆,经过几代人的消化,在这片新开垦的土壤里深深扎下了根。
    诚然,欧洲启蒙思想家的学说对美国民主政体的形成产生了很大影响,但不是决定性的条件,如果不存在移民们来到北美大陆的背景以及这里独特的地理环境和优越的自然条件,很难设想这块大陆的未来发展。许多早期移民离开故国,漂洋过海,主要是不甘忍受旧大陆统治阶级的政治与宗教迫害而寻求一块生存之地,他们自身就带着旧大陆所不愿接受的思想与观念,寻求个人自由与解放的理想也伴随着他们来到美洲大陆。正是这种观念的作用,北美大陆在开拓过程中,既没有成为犯罪者的乐园,更没有出现类似西欧的封建制度,经济从一开始就走上了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的发展道路,先进的生产关系预示着必然会在北美结出丰硕的果实。
    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资产阶级必然要求获得政权,实现生产关系的转变,进而为生产力的发展创造条件。正是在这种基础上,北美早期资产阶级革命先驱借西欧启蒙思想家的“天赋人权”说为理论武器,发出摆脱英国殖民统治的呼声。以“自由的使者”、“美国的号手”而著称的革命思想家托马斯·潘恩,用其犀利的文笔,写出了振聋发聩的战斗檄文——《常识》,首先激发起美利坚民族独立的激情,点燃起即将形成燎原之势的火花。资产阶级民主主义者杰斐逊为了唤起人民的革命热情,甚至认为,人民不但有权反抗暴政,而且在民主政体下举行局部起义也是允许的,因为它是防止政府腐败的“必须的良药”。他们在向人民宣传和鼓动革命中发展了欧洲启蒙思想家的“天赋人权”学说,形成了指导北美大陆独立的革命理论,1776年大陆会议通过的《独立宣言》便是这种理论的具体体现,它所包含的全部内容标志着资产阶级的“自由、平等、博爱”学说已经发展到成熟阶段,对美国历史和世界历史的发展都产生了重要影响。美国独立战争胜利后,1787年召开制宪会议,通过了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确定了资产阶级的民主共和政体。1791年美国国会通过了宪法前10条修正案,称为权利法案,确认了资产阶级的民主原则,保障了美国国内白人的基本权利。
    在美国白人看来,他们的祖先为了寻求自由来到美洲,经过数世纪的奋斗,现在终于形成了有别于世界上任何国家政治制度的体制,美国采取了世界上能够保证资产阶级民主自由的最好制度。以这种“自由与开明”的制度为基础去实现其复兴和拯救世界的梦想,自然就成为美国白人文化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当美国开始处理与自己政体不同国家的外交关系时,这种价值观必然会在其外交政策中体现出来,成为美国在尘世履行其特殊使命的重要组成部分。
      四、结 语
    综上所述,美国的“使命”观在美国文化中由来已久,根深蒂固,当第一批移民踏上北美大陆时,他们便把固存于自己思想中的命定论与开拓一个新世界的神圣计划结合在一起,在这里播下了美国使命“神话”的种子。“上帝的选民”、“山颠之城”、“希望之乡”等说法便是他们在尘世履行上帝赋予他们一种特殊使命的表达。随着美利坚民族的形成,这种观念深深扎根于美国盎格鲁—撒克逊文化之中,成为美国人把美国和其他地区区别开来的主要标准之一,也成为他们作为上帝的选民在尘世追求的一种“理想”。美国人的这种使命“神话”可以说是发轫于清教徒的宗教信仰,根植于美国的特殊地理环境,形成于美利坚民族的特殊性,随后又受到美国是世界上发端较早的资产阶级民主政体的加强。美国立国后,这种观念对美国处理与外部的关系发生了深刻的影响,美国由此自诩为“拯救国家”,“山颠之城”的“圣光”开始射向仍然处于“黑暗”之中的蛮夷地区。客观上讲,美国政治文化中存在的这种价值观并不完全属于子虚乌有,许多美国人对外部世界的认识及其处理事务的方式深深地留下了这方面的痕迹。然而,当同样受这种文化影响的政府决策者在美国对外关系上体现出“救世主”的倾向时,“使命”观就完全服从了国家外部利益的需要,变成了对美国追求自我利益的一种“堂而皇之”的掩饰或“振振有辞”的解释。美国著名政治家威廉·富布赖特指出:“我们绝大多数人深深地依恋着自己的价值观念,并笃信自己的优势和长处。但是当你查看一下外交政策,就会发现政治领袖们的慷慨陈词,坦诚地谈论理想,却很少描述他们的真实政策,而更常见的印象是模糊他们的真实政策。我们通常是在掩饰我们的激烈争夺和私利。”〔22〕富布赖特这番话尽管是针对存在于美国对外政策中的一种普遍现象发出的批评之声,旨在规劝政府把对外政策建立在一种切实可行的基础上,以保证美国外部利益的最大限度的实现,但以此衡量美国外交中体现出的使命“神话”,足可令人深省。
    从世界历史发展过程看,如果一个民族认为,它拥有上天赋予的一种优于其他民族的特性和能力,就必然得出结论,拯救和统治落后民族是它的注定命运。历史上多少个大国就是在这种“使命”心态的驱使下,扬起了征服其他国家的大旗,尽管可能会炫耀一时,但最终一步一步地走到了历史的尽头。美国是否在重蹈这些已经消逝了的帝国的覆辙,我们不敢妄断,但至少美国在世界上履行特殊责任的使命受到了种种挑战。过去,美国常常以自己社会的“纯洁和完善”为世界树立了一个效仿的榜样,通过榜样来完成上帝赋予的使命。现在这个榜样已经失去了往日的魅力,美国社会问题丛生,布热津斯基在一本新著中列出了美国目前面临的20个大难题,认为,美国在全球的显赫地位反而促使它越来越在全球无能为力,美国自身力量不足于强制推行美国式的“世界新秩序”。〔23〕美国前中央情报局官员戴维·格里斯指出,“大多数美国人感到自豪的是,美国一向是照亮通往更为平等之路的灯塔。但是,保持美国作法同试图迫使其他人接受美国的标准是不同的,尤其是我们的作法远非十全十美,就像我们市中心贫民区发生动乱所显示的那样。”〔24〕此外,美国这种自命不凡,唯我独尊的心态在国际事务中必然表现为把自我价值观强加给其他国家,力图使意识形态与美国体制不同的国家接受美国的发展模式,实现“美国治下的和平”,这种明显带有文化输出的作法尽管在表面上留下了美国使命“神话”的痕迹,但在实际执行中并不会完全奏效。尤其是在冷战后的世界,当美国给自己的外交行为打上明显的“民主、自由、人权”烙印时,并不会有助于世界各种矛盾的解决,也不会带来人们长期希冀的太平盛世,相反只能激起受到干预国家的越来越强烈的抵制,导致美国的政策陷于窘境,历史已经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注释:
    〔1〕Morrell Held and Lawrence S. Kaplan, Culture andDiplomacy: The American Experience, Connecticut, 1977,p .4.
    〔2〕Frederick Gentles and Melvin Steinficld, ed., Dream On, America: A History of Faith and Practice,  San Francisco, 1971,p .46.
    〔3〕塞缪尔·埃利奥特·莫里森等:《美利坚共和国的成长》, 中译成,上卷,天津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68页。
    〔4〕〔9 〕Arthur M. Schlesinger, Jr. ,  The Cycles ofAmerican History, Boston, 1986,p. 15.
    〔5〕James O. Robertson, American Myth American Reality, New York. 1980, p. 53.
    〔6〕Perry Miller and Thomas H.Johnson, The Puritans,  ASourcebook of their Writings,vol. 1,New York, 1963, p. 1.
    〔7〕Albert K. Weinberg, Manifest Destiny:  A Study ofNationalism Expansionism in American History, Chicago, 1935, p. 40.
    〔8〕Gilbert Chinard, Thomas Jefferson: The Apostle ofAmericanism, Boston, 1929, p. 428.
    〔10〕〔14〕Francis J.Bremer, The Puritan Experiment: NewEngland Society from Bradford to Edwards, New York,1976, p. 57, p. 37.
    〔11〕丹尼尔·布尔斯廷:《美国人:开拓历程》,中译本,美国大使馆新闻文化处出版,1987年版,第3页。
    〔12〕James G. Mosclcy, A Cultural History of Religion inAmerica, Connecticut, 1981, p.7.
    〔13 〕Denise M.  Bostdroff,  The Presidency and theRhetoric of Foreign Policy, South Carolina, 1994, p. 177.
    〔15〕Maurcen Henry.  The Intoxisation of Power,  AnAnalysis of Civil Religion to Idcology, Holland, 1979, p. 47.
    〔16〕聂崇信等译:《华盛顿选集》,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257页、322页。
    〔17〕Kenneth W.  Thompson,  Traditions and Values inPolitics and Diplomacy: Theory and Practice, Louisiana, 1992, p .66.
    〔18〕A. Decond, ed., Encyclopedia of American ForeignPolicy, New York, 1978,p. 859.
    〔19〕Byron Shafer, ed., Is America Different? A New Lookat American Exceptionalism, Oxford, 1991, pp. 50—51.
    〔20〕Luther S.Luedtke, ed., Making America: the Societyand Culture of the United States, Washington D. C.,1988, p.10.
    〔21〕J.斯帕尼尔:《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美国外交政策》,中译本,商务印书馆,1992年版,第10页。
    〔22〕威廉·富布赖特:《帝国的代价》,中译本,世界知识出版社,1991年,第8页。
    〔23〕参见兹比格涅夫·布热津斯基:《大失控与大混乱》,中译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97—127页。
    〔24〕Washington Post, August 28, 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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