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史
1916年中亚各民族起义原因探讨
万雪玉

【专题名称】世界史
【专 题 号】K5
【复印期号】1998年03期
【原文出处】《新疆大学学报:哲社版》(乌鲁木齐)1997年04期第78~82页
【作者简介】万雪玉 乌鲁木齐新疆大学中亚文化研究所 830046
【内容提要】本文认为中亚1916年大起义是沙俄民族压迫、军事统治和经济掠夺的结果。
The paper maintains that the large-scale revolts in CentralAsia in 1916 were caused by the czarist national opperssion,military rule and economic exploitation.
【关 键 词】沙俄/中亚/哈萨克斯坦


      一
    19世纪后半叶,沙俄政府最终武力吞并了中亚和哈萨克斯坦,并在这块新征服的土地上建立起军政合一的统治。1865年成立突厥斯坦州,颁布《临时管理条例》;1867年成立突厥斯坦总督府,府治设在塔什干市;1886年颁布正式的《突厥斯坦边区管理条例》。通过临时管理条例和正式条例,确立了边区行政、司法和经济体系。与俄国其他省和州不同的是,突厥斯坦总督府不隶属于内务部,而是属于军部管辖。总督府下辖5个州:锡尔河州、七河州〔1〕(两州均为1867年成立)、费尔干纳州(1876年成立)、撒马尔罕州(1887年成立)、外里海州(1881年成立)〔2〕。 哈萨克斯坦的领土最初分属三个总督府管辖:突厥斯坦总督府(七河州和锡尔河州)、奥伦堡总督府(乌拉尔斯克州和土尔盖州)和西西伯利亚总督府(阿克马林斯克州和谢米巴拉金斯克州),昔日布科汗国的领土1872年划归阿斯特拉罕省;曼格斯拉克1870年划入高加索军区,稍后归外里海州管辖。1891年3月25 日通过《阿克马林斯克、谢米巴拉金斯克、七河、乌拉尔斯克和土尔盖州管理条例》,根据该条例,新成立的草原总督府代替了原来的奥伦堡和西西伯利亚总督府,府治设在鄂木斯克市,下辖阿克马林斯克、谢米巴拉金斯克、乌拉尔斯克、土尔盖州和七河州。 1886 年颁布的《突厥斯坦边区管理条例》和1891年通过的《阿克马林斯克、谢米巴拉金斯克、七河、乌拉尔斯克和土尔盖州管理条例》,是沙俄政府以法律的形式,巩固和加强了这里已经实行的军政合一的管理体制。中亚和哈萨克斯坦最高长官为总督,总督、州长和县长等职务全部由军官担任。突厥斯坦总督府和草原总督府的总督集辖区军政、外交、经济和司法大权于一身,享有至高无上的权力,总督办公室和所辖各州军事总督均听命于他。各州管理机关由州军事总督和州管理委员会组成。州管理委员会是军事总督的执行机关,受军事总督的直接监督。七河州和锡尔河州军事总督还负责处理边界事务。每个州由若干个县组成。各县县长由总督府总督根据各州军事总督推荐,从军官中任命。每位县长配备两名助手,其中一人由土著居民上层人物担任。县长掌管一县军事、民政大权,是所辖县警察部队的最高长官。本县所属军队、堡垒均听命于他。县下分为若干乡。每个乡由若干个行政阿乌尔(或基什拉克)组成。每个行政阿乌尔有100~200顶帐篷的牧民组成,每个乡包括1000~2000户。阿乌尔每50户选出一名50户长,由50户长组成乡代表大会。乡和阿乌尔(或基什拉克)行政官员由乡、村代表大会每三年选举一次产生,由州军事总督批准。乡长掌管一乡的行政和警察;牧区行政阿乌尔长称斯塔尔施那,农业地区基什拉克长称阿克沙卡尔。
    乡、村一级官员一般从巴依、商人和高利贷者富裕阶层中产生。“选举”通常伴随着激烈的斗争和不正当的权钱交易。据沙俄官方记载,在“选举”乡一级官员时, 一位候选人用于吃喝送礼方面的款项竟达15000卢布。乡、村一级官吏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现象早在80 年代初已很普遍,到1916年起义前夕及其后的“招军工”中达到极点。1916 年9月21日,鄂木斯克乡应征哈萨克向俄军部状告本乡乡长等人的舞弊行为。状纸中说,由于他们的非法行为,应服劳工的人和不够条件的人完全搞反了,有钱有势的人用各种方式逃避应征:贿买官吏、改变出生年月、和老牧人调换位置等,有钱人和商人大部分被免除服役。乡长和书记官把穷人和与自己作对的人编入应征名单中。结果,乡长的几个符合条件的兄弟被留在了家里,20多个超龄的人却被征上了〔3 〕。 因此, 1916年大起义中,乡、村官吏们成为起义者最为痛恨的一族和首先打击的目标,“损失”最为惨重。他们生活在恐怖之中,不仅无力执行沙皇的命令,甚至不敢迈出毡房一步,成为官府保护的对象。
    沙俄政府在中亚和哈萨克斯坦建立了一套严密的警察系统,在州级市有警察局,县级市设警察所,乡、村有警察段,警察成为沙俄政府进行统治的重要工具。1907年11月,更建立了突厥斯坦地区暗探局,在中亚实施白色恐怖,封闭和查禁进步书刊,摧毁进步社会组织。沙皇的警察和宪兵遍布各地,监视着人民的一举一动。他们也是1916年中亚人民大起义中人民最痛恨的一类,各地起义几乎都是从攻打乡、村官吏和警察、宪兵开始的。
      二
    沙俄并吞中亚后,致力于发展植棉业,试图在最短的时间里把这里变成俄国棉纺织工业原料产地和工业品销售市场。中亚由此开始了自己单一畸形的经济发展历史。在沙俄的苦心经营下,中亚的植棉业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棉花播种面积由1870年的1万多公顷增至1916 年的74万公顷,棉花总产量由1889年的2.27百万普特(1普特=16.38公斤)增加到1916年的14.9百万普特。中亚产的棉花在俄国纺织品市场上所占比重逐年增加(%)〔4〕:
   时间      进口棉    中亚棉
 1908~1909      56      44
 1909~1910      51      49
 1910~1911      46      54
 1911~1912      48      52
 1912~1913      45      55
 1913~1914      49      51
 1914~1915      30      70
 1888~1913年间中亚植棉区棉花播种面积增长率〔5〕:
  州名   1888年(俄亩)  1913年(俄亩)   增长率(%)
 费尔干纳   34670      278900       700
 撒马尔罕    7980      31860       298
  锡尔河    25840      62690       139

    (1俄亩=1.09公顷)
    费尔干纳地区几乎被棉花所垄断,1915年棉花播种面积占当地灌溉地总面积的60%~80%,一些地区甚至达到100%。 中亚棉花播种面积的增加不是依靠新增灌溉地达到的,而是依靠排挤其他作物,主要是粮食作物和饲料实现的。
    为了把中亚原材料更快、更多地运进俄国,为了更有利于统治和开发这块土地,沙俄政府在这里修建了中亚铁路、奥伦堡一塔什干铁路和费尔干纳铁路。随着铁路的修通和俄国资本主义的渗入,中亚地区微弱的商品货币关系得到了较快地发展。俄国商人、高利贷者、资本家和银行主大量涌入,他们在这里开银行、办工厂、发放高利贷、建立棉花种植园,大发横财。俄国与中亚之间的贸易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中亚由沙俄占领前的出超地位变为入超地位,俄国商品和资本迅速占领了中亚市场,排挤了英、德、美等国商品。中亚的棉花、卡拉库尔羊羔皮、毛、皮革、生丝、苜蓿籽、棉籽油、干鲜果品等通过铁路线源源不断地运进俄国中部和欧洲市场,为沙俄政府换取了大量外汇;与此同时,从俄国输入中亚的是工厂制品、粮食和食糖等,这些商品逐渐淘汰了中亚的原始手工业制品。在中亚输入俄国的商品中,棉花占据第一位,蚕茧生丝第二位,卡拉库尔羔皮第三位。
    由于中亚被强行纳入了资本主义发展轨道,农村封建宗法制度开始松动,两极分化加剧,土地集中到各类剥削者手中,大量小农破产,成为雇工、佃农或契约农民。这种情况以费尔干纳产棉区最为典型。据沙俄官方统计,费尔干纳土地买卖平均每天价值达372616卢布〔6〕。 高利贷和发放定金者异常活跃,他们在每年春季棉农最困难的时候借给现钱或工厂制品、茶叶、小麦、面粉等物,秋后加倍收取。 如春天借出5袋面粉,秋后收回10袋。此外,银行也是中亚居民一个大债主。据沙俄官方统计(1912年11 月), 突厥斯坦居民欠银行的债务:国有银行为2750万卢布,私人银行为12920万卢布,共计15670万卢布。其中费尔干纳地区就占到8030万卢布,占全部债务的51%。
    沙俄政府作为中亚最高统治者,除直接参与对中亚的经济掠夺外,还以税收的形式从这里攫取了大量财富。沙俄统治中亚后,基本上保留了占领前的税收形式:牧区按户征收帐篷税,农区征收土地税和塔那普;瓦库甫地仍分为免税地和纳税地两种。此外,穆斯林还要为清真寺和国库交纳乌守尔和波吉尔税。为了保证税收,官府每三年核对一次人口。1869年,沙俄政府在突厥斯坦边区征税1884193卢布;到1914年, 增加到23704087卢布。其中仅土地税一项,就由1869年的6573094 卢布增至1914年的6659021卢布。一战时期税收数目更加庞大, 边区土地税到1916年增长了一倍,达到14311771卢布, 工业税也由 1149676 卢布到2838240卢布。对游牧民征收的帐篷税也增加了一倍, 其他附加税更是成倍地增长〔7〕。此外, 沙俄政府还在“自愿捐献”的名义下从中亚和哈萨克斯坦搜刮走了千百万卢布的牲畜和其他产品〔8〕。
    除法定税收外,各种名目繁多、不胜枚举的额外税更成为土著居民破产的重要原因之一。突厥斯坦地区暗探局一官员在谈到1916年七河州居民起义时指出,县、乡二级政府官员的额外剥削和掠夺是其起义的主要原因之一。他说,从县长到最后一位侍卫的到来,土著人必须尽其所能招待他们。路过此地的官员们如果得不到点什么是不会离去的。乡长的儿子娶亲时,要向乡民征收卡累姆(KAJILIM),总数达4千卢布〔9〕。
      三
    沙俄政府统治中亚和哈萨克斯坦时期,在这里实施殖民化和俄罗斯化政策,这一政策的主要内容是移民。
    俄国欧洲人移居亚洲时间与俄国统治中亚、哈萨克斯坦同步。第一批进入亚洲的是哥萨克士兵,他们建立了中亚和哈萨克斯坦最早的移民村落;其次是非军人移民。1891~1892年间,俄国中部农业欠收,农村阶级矛盾尖锐,中亚和哈萨克斯坦出现了第一次移民浪潮,仅1892年就安置了2500多户俄国欧洲移民。第二次移民浪潮出现在修建西伯利亚铁路时期(1892~1905年),沙俄政府有计划大规模地在铁路沿线移民。这次移民主要分布在草原总督府所辖各州。移民机构应运而生,1896年底俄内务部成立了专门的移民局,1905年5月6日并入农业和土地规划总局。1905~1907年俄国中部农民运动高涨,迫使沙俄政府更加积极地实施移民政策。据阿萨特金研究,到1915年突厥斯坦总督府所辖五州中,俄罗斯移民占全部人口的7.6%,具体分布如下〔10〕:
 州  名   居民总数  移民所占比例(%)
  锡尔河    1950243     11.0
  七 河    1260392     6.5
 费尔干纳   2211864     2.8
 撒马尔罕    886392     7.6
  外里海    470892     19.0
  共计    6779783     7.6

    随着大批俄国欧洲移民的到来,在中亚引发了一系列问题和矛盾,其中以中亚土著居民与农民移民之间因耕地、水源问题而引发的矛盾最引人注目。据奥艾佐娃研究,迁往哈萨克斯坦移民的基本群众是无地农民,其中有近13.5%是完全无地的农民,有61%的家庭在故乡只有不到5俄亩的份地〔11〕。1881 年沙俄颁布了《农村居民移居吉尔吉斯草原的暂行规定》,规定移民份地面积平均45俄亩,1885年减少到10俄亩,这是因为政府没有足够的现成耕地分配。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地方官府为了安置移民,开始把目光放在游牧民的土地上,他们同游牧民达成“协议”,使其“让出”部分土地。1905年,俄国政府决定擅自移民可以租佃土著居民的土地。1907年俄内务部成立各部门联合协商会议,对土著居民的土地进行“规划”。1910年12月19日俄国家杜马通过的《突厥斯坦边区管理条例》第270条补充条款正式生效。 该条款规定俄国农业和土地规划管理总局有权没收突厥斯坦各州游牧民使用的“剩余”土地,用来建立移民土地基金。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剥夺游牧民土地的合法化。剥夺土地包括游牧区和定居区,小到阿乌尔的冬季住所和清真寺,大到上千万俄亩的成片土地;除官方直接剥夺外,还有农业移民的私自抢占。
    俄国欧洲农业移民进入中亚和哈萨克斯坦有两种形式:一是政府有计划地组织迁入;二是自行迁入,后者占移民的大部分。前者可以从政府那里得到法定的份地,享受安家费、贷款、免税若干年等优惠政策;擅自移民则不能,他们多用钱租佃土著居民的土地。这种做法在19世纪90年代已很普遍。他们只需花费很少的租金,就能从牧民那里租来肥沃的土地。而拥有份地的一部分移民也常被低廉的租金和特别肥沃的生荒地所引诱,转而租佃土地。1917年3月4日七河州军事总督给尼古拉二世的报告中谈到七河州1916年起义原因时说:七河州游牧民起义的主要原因之一,是俄人对他们广泛的压迫和剥削。土著人由于移民的到来而丧失了从前的土地和水,特别是逐渐走向定居的土著人对此非常不满。擅自移民竭力侵占其最好的土地和住地,用钱换取在土著人土地上的临时居住权。当七河州有几万擅自移民时,相当部分已不能遵守独立的、和睦相处的原则与土著人进行交易。1906年七河州成立了移民组织, 在3年里安置了4万移民,其中大多数安置在彼什比克、 维尔内和普尔热瓦尔斯克三县,移民结伙,不同意移民局安置的地方,要求居住在自己看中的地方。移民局官员则顺从其意,剥夺了土著人最好的土地。大量移民出现在七河州北部后,这样的结局又重演了。移民同土著人签订不平等的经济条约,直接导致了他们的贫穷。许多条约是赤裸裸的、野蛮的和不可靠的。移民的介入和土著人越来越多地走向定居形成了尖锐的矛盾。民族关系不和睦的一面越来越多地表现出来〔12〕。这也是整个中亚和哈萨克斯坦移民丑恶一面的缩影。据俄国枢密官帕联提供的资料,在哈萨克斯坦,移民们采用了抢劫性的歇荒耕作制,广泛地雇佣哈萨克人作雇农。大约60%~70%的移民份地耕尽了地力后被扔下作为休闲地,移民们用微不足道的租金租哈萨克人的土地经营。他们同时还把自己的牲畜交给哈萨克人放牧,只出很少的报酬,有时甚至只让牧民享用畜产品(牛奶、畜毛)。俄罗斯富农在新土地上站稳脚跟后,即开始用各种各样的高利贷办法剥削土著居民。一部分富裕的移民租佃人租佃了成百上千俄亩的土地,利用土著雇工的劳动收获成千上万普特的粮食。他们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赚钱。此外,哈萨克牧民还要受本民族有权势上层分子的盘剥和压迫。据沙俄官方资料,在北哈萨克斯坦农业较发达的地区,土著居民破产者1903~1908年间平均达到65%~70%〔13〕。1908年3 月穆斯林党团组织的代表哈斯·马梅多夫在俄国家杜马发言说:“在我们这里有不少村镇,自古以来村民们就以务农为生,但是现在他们却一无所有,被迫离乡背井,去租种官地,而自己的土地却让给了移民”〔14〕。十月革命前夕,中亚和哈萨克草原上几乎所有好的适合于农耕的土地都被没收或抢占去了,部分统计数字见下表〔15〕:
   州  名        没收土地(俄亩)
 谢米巴拉金斯克        14174376
 阿克马林斯克         8682786
 土尔盖:库斯塔奈县       3701986
 土尔盖:阿克纠宾斯克县     2330234
 锡尔河             476000
 费尔干纳            75000
 撒马尔罕             3000
 外里海              7000

    沙俄政府在中亚和哈萨克斯坦实施殖民化和俄罗斯化政策的目的是凭借这里的良田建立一支移民富农队伍,并依靠它镇压土著居民的反抗。沙俄在很短的时间里在这里培养了一支可以信赖的力量,成为其统治的支柱。
    民族之间的矛盾,既表现在农业领域中,还突出地表现在工业领域中。在中亚,占据工人总数70%以上的土著工人同土地保持着密切的联系,特别是工人数量最多的净棉行业中,地方民族工人通常是季节性工人,他们在工厂工作6~8个月后仍回到土地、果园和菜园里工作,直到下个摘棉季度再返回工厂。他们的工作时间通常为10~15小时,没有任何法律保护,工资比俄罗斯工人要低得多。突厥斯坦边区工厂工人的年平均工资为180卢布,即每天不到50戈比。 哈萨克斯坦矿山熟练工人平均日工资为1卢布40戈比,“黑色”工人为50~60戈比, 土著居民一般是“黑色”工人;15~17岁的少年工日工资为25戈比,12~15岁童工为20戈比,工厂临时工年均工资173卢布,每天约合40戈比〔16〕。 俄国欧洲移民工人是中亚厂矿企业、铁路的技术工、永久性雇员和管理者,政治地位和经济地位都高于土著工人。这种职业上的较大差异,也导致了民族之间的仇恨。
    沙俄统治后期在突厥斯坦和哈萨克斯坦实行的殖民化和俄罗斯化政策,土地占有和经济掠夺,造成了土著民族同俄国欧洲民族之间矛盾的尖锐化。民族之间的不满和仇恨,在1916年中亚农民大起义中,一些移民集中的地区以民族仇杀的方式爆发出来。
    * 本文于1997年4月9日收到
    注释:
    〔1〕七河州成立后先归突厥斯坦总督府管辖,1882 年划归草原总督府,1899年重又划回突厥斯坦总督府。五卷本《哈萨克共和国史》第3卷。划归时间不同:1883年归草原总督府管辖,1897 年重又划回突厥斯坦总督府。
    〔2〕外里海州成立后,由于其战略地位的重要, 隶属关系几经变动:1881~1889年属高加索军区,1890~1897年属俄军部直辖,1898年以后归突厥斯坦总督府管辖。
    〔3〕《1916年中亚和哈萨克斯坦起义(文献集)》俄文版, 莫斯科,1960年,第539~540页。
    〔4〕阿米诺夫《中亚经济发展》,俄文版,塔什干,1959年, 第150页。
    〔5〕阿米诺夫、 巴巴霍扎也夫《中亚归属俄国的经济和政治后果》,俄文版,塔什干,1966年,第75页。
    〔6〕阿米诺夫、 巴巴霍扎也夫《中亚归属俄国的经济和政治后果》,俄文版,塔什干,1966年,第92页。
    〔7〕吐尔逊诺夫《共产党在突厥斯坦的民族政策》,俄文版, 塔什干,1971年,第36~37页。
    〔8〕《哈萨克共和国史》,俄文版,第3卷,阿拉木图,1979年版,第436页。
    〔9〕《1916年中亚和哈萨克斯坦起义(文献集)》,俄文版, 莫斯科,1960年,第395页。
    〔10〕阿米诺夫《中亚经济发展》,俄文版,塔什干,1959年,第141页。
    〔11〕奥艾佐娃《19世纪下半叶哈萨克斯坦农业发展》,载《哈萨克共和国科学院通报》,1958年第1期,刘存宽汉译文。
    〔12〕《1916年中亚和哈萨克斯坦起义(文献集)》,俄文版,莫斯科,1960年,第405页。
    〔13〕《苏联大百科全书》,俄文版,第30卷,1937年,第590 ~595页。
    〔14〕阿尔沙鲁尼、加比杜林《俄国泛伊斯兰主义和泛突厥主义简论》,伦敦,1990年,李琪、陈继周汉译文,第58页。
    〔15〕阿米诺夫《中亚经济发展》,俄文版,塔什干,1959年,第129~130页。
    〔16〕吐尔逊诺夫《共产党在突厥斯坦的民族政策》,俄文版,塔什干,1971年,第4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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