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史
论18世纪英国政党结构
程汉大

【专题名称】世界史
【专 题 号】K5
【复印期号】1997年12期
【原文出处】《山东师大学报:社科版》(济南)1997年05期第44-48页


    内容提要 由于对政党、政党政治、政党结构等基本概念缺乏明确统一的界定,国外学者在18世纪英国政党结构问题上长期存在两党结构论和多党派结构论之争。实际上,上述两种观点都存在以偏概全之嫌。因为,第一,当时英国确实存在辉格、托利两党,而且在纷然杂陈的众多派别中,唯有二者堪称之为政党;第二,18世纪初两党政治虽已崭露头角,但直到18世纪末19世纪初才形成较稳定的两党政治结构。因此,确切说来,18世纪是英国两党结构的“十月怀胎”时期。
    18世纪的英国政党结构问题是过去半个多世纪西方史学界的研究热点之一。自本世纪二三十年代起,英美两国的有关史学家围绕这一问题展开激烈争论,并形成了两党结构论和多党派混杂结构论两种观点的尖锐对立。本文试图通过回顾和评述这场争论,谈一点个人的粗浅认识。
      一
    长期以来,西方学者普遍沿袭19世纪中叶以来英国资产阶级史学家的观点,认为自光荣革命之后,英国的政治生活一直围绕着辉格党和托利党的对立与斗争轴线运转,就是说自1688年后,英国便形成了稳定的两党政治结构。晚至本世纪二三十年代出版的《托利党史》和《安娜女王时期的英国》依然坚持此说。后一部著作的作者屈维廉甚至认为18世纪的英国已经建立起两党制度。然而,就在此时英国传统自由派史学遇到了新兴修正派史学的有力挑战。多年潜心研究18世纪英国政治史的刘易斯·纳米尔于1929—1930年间接连发表《乔治三世即位时的英国政治结构》和《美国革命时的英国》等著作,否定了被长期视为定论的传统观点。他运用集体传记和结构分析方法,对18世纪中叶英国议员的职业、家庭背景、社会关系、政治态度和行为逐一考察后指出,尽管在18世纪中叶两大政党名称依然广为流行,“但由于缺乏明晰、确定的纲领,从政治实践的角度讲,越来越难以判定谁是辉格党、谁是托利党”。他声称,那时在重大政治问题上并不存在两党的对立,辉格党和托利党仅仅“存在于潜在的气质与世界观、社会类型和旧的联系与习惯之中,二者之间找不到明确的政治分界线”〔1〕。特别是托利党, 那时没有任何全国规模的组织,“在议会中也没有任何公认的领导人”〔2〕。 纳米尔断言:“无须使用政党名称,也能对该时期的政治生活作出完整的描述。”〔3〕于是,纳米尔选择了“类型”(type )这一含义模糊的概念来取代“政党”(party)概念,他说:“事实上,18 世纪的下院可以区分为3 个不以政党而以类型为基础的广泛联合:一边是宫廷和政府的追随者,即官吏;与它对立的另一边是独立的郡区乡绅;在二者之间站立着争权夺利的各种政治派别,它们占据了竞技场的中心,公众和历史学家的注意力也都集中在它们身上。”〔4〕
    四五十年代, 美国学者罗伯特·沃尔考特把纳米尔的方法运用于18世纪初期英国政治结构的研究,他一方面对1701年—1714年保留下来的12 份议会分组投票名单进行了综合分析, 另一方面选择1701 年—1702年和1707年—1708两届议会作为典型个案重点考察,得出几乎与纳米尔完全相同的观点:“从理论上讲,在辉格党和托利党看法不同的任何问题上,每一个议员都应始终一贯地在两党之间选择其一。不幸的是,分组投票名单并非如此。在每一次投票中,托利党一边总是不可避免地包含着许多在别的时候投辉格党票的人,反过来,辉格党那边也是这样。”〔5 〕由此沃尔考特得出结论:“对威廉和安娜时期的政党结构越是研究,它与屈维廉描述的两党制度的相似之处就越少,而与纳米尔为我们阐述的纽卡斯尔时代的政治结构的相同点就越多。”〔6〕
    在重构18世纪初的英国政治结构时,沃尔考特继续亦步亦趋地追随着纳米尔的足迹。他同样摒弃了“政党”概念,选用了“类型”、“派别”、“集团”、“团体”等术语来描述议会中的政治组合。他认为,如同18世纪中叶一样,18世纪初的英国议会内也存在着三个基本类型:第一个是“政府利益类型”,包括担任宫廷和政府官职、领受年金和借助政府帮助才得以当选的议员;第二个是“职业政治家类型”,包括分别通过家族、亲戚、朋友、同乡或其他社会关系联合起来的7 个宗派小集团;第三个是独立的郡区“乡绅类型”。沃尔考特指出,第一、第三两种类型政治态度较为明朗和稳定,前者总是自动支持政府,后者通常与政府作对,而不管他们是打着托利党的印记还是贴着辉格党的标签。第二种类型的政治态度较为混乱,行动上往往反复无常。其中每一个小集团都把谋取权力与宗派利益放在首位,没有明确、固定的政治原则,尽管有的倾向于辉格党,有的倾向于托利党,有的属于无党派集团。每个小集团的人数不过数十人,但7个小集团合在一起约218人,既超过了“政府利益类型”(约142人),也超过了“乡绅类型”(约146人),占据了下院2/5的议席〔7〕。这些集团十分活跃,能量颇大, 在议会中纵横捭阖,呼风唤雨,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总之,沃尔考特同样否定了两党对立结构的传统结论,描绘了一幅令人眼花缭乱的多党派混杂一起的政治图景。
    自60年代以来,随着英国国家档案资料的开放,新的分组投票名单的发现和原始手稿的发掘利用,人们日益感到沃尔考特的结论难以令人信服。普卢姆、霍尔姆斯、斯佩克、希尔等人〔8 〕纷纷对沃尔考特提出批评,他们指出,政治原则、政治信仰、政治态度对于当时议会内的党派组合实际上具有超越家族私人关系之上的更强大的影响力。那时的许多党派领袖决心谋取官职,并非仅仅为了家庭和个人私利,同时也为了取得权力以实现自己的政治主张,如当罗杰斯特和沃顿发现自己的主张在枢密院中不被重视时,毅然辞职下野,而没有贪图官位而牺牲原则。同样,许多普通议员之所以追随某一政治领袖,亦非单纯因为家族或私人关系,在这里,共同的政治立场和信仰起着重大的、经常是决定性的作用。所以,当某个政治首领背离了自己先前宣扬的立场和原则时,往往有大批原支持者愤然离他而去,例如,当一向鼓吹限制王权的辉格党小集团在1698年—1699年支持为国王保留一支常备军时曾出现大批离异者,当本来反对西班牙战争的诺丁汉在1711年—1712年转而反对和谈时,他苦心经营起来的小集团立即土崩瓦解。
    批评者不否认当时的两大政党还很不成熟,再加上国内外局势变幻莫测,造成政治分野复杂多变,但从整体上讲,辉格党和托利党毕竟是两个最基本的政治派别,二者的对立与斗争构成当时政治史的主要基础。普卢姆十分肯定地断言:“辉格党和托利党就像白昼与黑夜一样泾渭分明”,因此,1713年—1715年当编辑人员编制下院议员名单时,不费吹灰之力便将大部分议员准确无误地区分为辉格党和托利党两部分〔9〕。
    批评者从近几十年来新发现的历史资料中找到大量有力证据。据斯佩克对威廉三世时期参加过两次以上分组投票的437名议员的分析, 其中372人(占84.9%)总是一贯支持辉格党或托利党,只有65人(占15.1%)摇摆于两党之间。斯佩克还对安娜时期参加过两次分组投票以上的1064名议员进行过分析,结果证明, 495 人总是站在托利党一边,439人始终站在辉格党一边,二者合在一起占总数的87.8%,只有12. 2%是“反复无常之徒”〔10〕。
    批评者指出,议会选举时选民的投票取向也表现出明显的政党倾向。在正常情况下,即当享有2个议席的某选区内有2个辉格党人和2 个托利党人参加竞选时,绝大多数选民总是选同一政党的两个候选人。斯佩克对选民投票情况的研究成果表明,在贝德福郡,在1705年的2560名选民中除313人(占12.2%)之外,在1715年的2529名选民中除142人(占5.6%)之外,其余全部按照两党分立阵线投票。在白金汉郡, 分投两个不同政党候选人票者,分别占选民总数的3.8%和4.9%。 伦敦市有4个议席,在1710年选举时出现4个辉格党候选人和4个托利党候选人互相竞选,共有6638名选民参加了投票,其中5939人(占总数的89.5%)把4张选票全部投给一个政党的侯选人。在享有两个议席的选区中, 若出现3个候选人,情况较为复杂,因为不少选民不愿浪费掉一张选票, 往往在投了同党候选人一票后,把另一票投给剩余2 个候选人中的任何一个。然而,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也有相当多的选民宁肯浪费一张选票,从而成为“只投一人票者”。在1705年的汉普郡曾出现3名候选人, “只投一人票者”高达724 人, 而在两党间各投一票者只有201 人。 在1701年、1702年、1705年的白金汉郡选举中,“只投一人票者”分别高达1327人、1574人和1852人〔11〕。
    批评者指出,在选举争议案件的处理上也体现出两党的对立。当议会收到选举争议请愿书时,通常交由议员资格审查委员会处理。倘若某党在委员会中占据多数,他们总是把不利于本党议员的请愿书掩盖起来,把不利于另一党的请愿书公布于众,严肃处理。在安娜时期的第三届议会上,辉格党在议员资格审查委员会中占了多数,结果,西门·哈考特因为曾经干过危害辉格党利益的事而被取消了议员资格,成为这次会议上两党斗争的第一个牺牲品。当时的一位议员一针见血地指出了问题的实质:“在他们(指辉格党)组成足以压倒托利党的议会多数之前,还会有类似的人遭到同样的命运,我想,这个数字是13人。西门是这些人中最显眼的一个。”〔12〕
    面对雄辩有力的批评,沃尔考特承认在18世纪初仍存在某些足以激发议员政党热情的重大争议问题,但他继续坚持原来的观点。截止目前,分歧依然存在,但争论似乎陷入了僵局:在18世纪初期的英国政党结构问题上,反纳米尔派的两党结构逐渐占据了上风,而在18世纪中叶的政党结构问题上,纳米尔的多党派混杂结构论仍然保持着强大的影响。双方各执一端,莫衷一是,致使有人发出这样的慨叹:英国早期政治史的研究走入了“令人悲哀的困境之中”〔13〕。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除去问题本身的复杂性外,主要有二:一是争论双方都把注意力集中于新材料的挖掘上,对议员分组名单和选民投票的数据整理重视有加,而忽视了某些基本理论范畴的阐释与界定,结果经常把政党与派别、政党政治与宗派之争混为一谈。二是争论双方多从微观角度选定某一时期作静态考察,而缺乏整体性综合动态分析,结果得出的结论都不能准确反映18世纪的全貌。由此看来,澄清有关概念,加强宏观动态分析,对于全面准确地认识18世纪政党结构是非常必要的。
      二
    众所周知,政党是代表某一阶级或阶层利益的政治组织,其前身是政治派别或政治集团。任何国家的早期政党无一不是由某一派别或集团发展而来,因此,在其萌芽之初,政党和一般政治派别或集团的界限往往模糊不清,经常呈现“党中有派、派中有党”的复杂局面,这为早期政党史研究带来极大困难。然而,政党毕竟不同于而且高于一般政治派别或集团,二者的根本区别或者说构成政党的基本要素主要有三:一是政党具有一套为全体成员共同信奉(不一定成文)的政治原则或纲领;二是政党拥有一支基于政治信仰一致而自愿联合一起的相对稳定(不一定成形)的党人队伍以及公认的领导人或领导核心;三是政党具有夺取、控制国家政权或影响政府决策以实现自己的政治原则与纲领的追求目标。其中,第一条最为重要,因为政治原则的一致性是团结党人队伍、保证步调一致、实现共同目标的必要前提。“政党是人们联合的团体,根据他们一致同意的某些原则”〔14〕,18世纪后期英国思想家艾德蒙·柏克的这个政党定义现在看来仍不失参考价值。
    政党政治是指政党之间的对立与斗争对国家政治生活的支配关系。按逻辑推论,政党产生后政党政治随之出现,但事实并非如此简单,因为在政党萌芽之初,很可能有各种传统政治派别或集团与之并存,政党幼芽一时还无力在宗派斗争的旋涡中凸现出来,只有随着政党的成长,政党斗争超越于宗派斗争之上占据政治生活的主导地位时,才能说出现了政党政治。有时在政党政治崭露头角后,还可能被回潮的宗派斗争暂时淹没。可见,政党政治作为一种稳定的政治形态从萌芽到确立要有一个过程,在建立政党政治的先行国家尤其如此。这个过程就是政党结构的酝酿、形成过程。换言之,政党结构就是达到稳定状态的政党政治的表现形式,人们通常把它划分为两党结构和多党结构两种类型。
    按照以上概念的理解,借助国外学者在争论中提供的丰富材料,回顾18世纪的英国,有两点似乎可以肯定:第一,那时辉格党和托利党确实存在,而且在纷然杂陈的众多派别中是唯一具备政党特征的两个政党;第二,在很长时期内初露端倪的两党政治飘忽不定, 直到18 世纪末19世纪初才臻于稳定,形成两党结构。为进一步说明上述看法,下面分三个阶段加以讨论。
    第一是1688年—1714年:在辉格党—托利党和宫廷党—乡村党两条对立轴线的交叉碰撞中,两党政治荷角初露。
    产生于复辟时期的辉格党和托利党在携手推翻詹姆士二世后立即分道扬镳,虽说那时两党都没有系统的成文纲领,但思想原则分歧清晰可辨。在王位继承问题上,辉格党从“原始契约论”出发,拥护威廉继承王位,托利党则坚持正统主义,主张由玛丽继位,双方一度形成对立僵局,最后在威廉的干预下才以妥协方式得以解决。在宗教问题上,辉格党希望适度改革国教会,放松对不信从国教者的新教徒的限制,实行一定范围内的宗教宽容,托利党决心维护国教的统一及其统治地位,严格限制不信从国教者的宗教活动和政治权利。在对外政策以及与之相关的财政税收政策上,辉格党支持对外战争和建立发展国债制度,征收高额土地税;托利党则持完全相反态度。在如何对待詹姆士二世的原有大臣、如何分配政府官职、如何调整地方当局等问题上也存在两党对立和斗争。至安娜女王时期,两党斗争更加激化,以至有“政党狂怒”之说。当时的主教贝内特在日记中写道:“在政治生活的每一领域内都存在政党冲突,在关键时刻,如王子去世或面临外国入侵危险时,两党斗争甚至有导致可怕后果的可能。”〔15〕
    与此同时,源于17世纪上期的宫廷党和乡村党继续活跃于政治舞台,因为那时的辉格党和托利党分别由两部分议员组成,一是担任政府大臣、宫廷官吏的议员,二是独立的农村乡绅议员。前者总是以宫廷政府利益代表者的面目出现,后者总是充当宫廷政府的反对派角色,所以分别被称之为宫廷党和乡村党。这样,辉格党—托利党和宫廷党—乡村党两条对立轴线交叉重叠,并派生出无数零散杂乱的小集团,从而形成错综复杂的政治局面。然而,那时的宫廷党和乡村党严格说来都不能称之为政党。二者都缺乏相对稳定的党人队伍,只因不同的政治地位以及由此决定的对政府政策的不同立场才一分为二。二者都是不定形的临时政治组合体。况且,在1688年—1714年的大部分时间内,占主导地位的是辉格党—托利党对立轴线,只有在1697年—1700年间宫廷党—托利党对立轴线才一度上升主导地位。由此可见,那时辉格—托利两党政治的萌芽已经出现。
    第二是1714年—1760年:在辉格党贵族寡头政权和乡村党反政府联盟长期对峙的阴影下两党政治黯然失色,但辉格和托利两党并未消失。
    1714年上台执政的汉诺威王朝是在辉格党支持下建立起来的,因此,乔治一世和乔治二世一直奉行重用辉格党、压制托利党的政策,政府要津全部由辉格党人所把持。但由于当政者始终只是辉格党中的一部分,即“宫廷辉格党”,其余求职未果的辉格党人即乡村辉格党便与托利党以及其他政府反对派站在一起,组成一个成分复杂的乡村党反政府大联盟,因此形成了宫廷辉格党与乡村党长期对立格局。
    乡村党主要包括托利党、乡村辉格党和“太子帮”三部分,它们在社会基础、思想观点、追求目标和斗争策略上都各不相同。其中乡村党的基本队伍是乡绅,他们自诩为国教会和土地所有者利益的代表,反对给予不信从国教者以政治权利,要求降低土地税。他们虽然不喜欢汉诺威王朝,但又不得不面对现实。随着詹姆士派两次叛乱的失败,绝大多数托利党人默认了汉诺威王朝的统治,所以在乔治二世登基之日,大批托利党人涌入王宫,亲吻国君双手,以表忠心。在行动上,他们只反对政府的“政策”,而不反对政府的“大臣”,理由是任免大臣是国王的固有权力,对此国民是无权干预的。结果,在1741年当乡村党人动议罢免沃尔波首相时,多数托利党人投票反对。可见,托利党仍然具有一定原则性,保持着一个政党的基本特征。
    乡村辉格党的社会基础与宫廷辉格党基本相同,也代表与工商金融界联系密切的贵族的利益,二者之间没有重大原则区别,主要因为不满于宫廷辉格党独霸朝政,将他们排斥于政权之外,才与政府作对。乡村辉格党的反政府斗争在很大程度上带有权力之争的性质,属于同一政党内的派别斗争。“太子帮”作为王室内部矛盾斗争的产物,是一个最少原则性的反政府集团,其主体是不得志而又醉心钻营的政治投机者。三个集团始终没有融合为一个整体,更没有建立正式组织和公认的领导核心,只是由于共同的反政府立场和出于相互利用的动机才走在了一起。乡村党实际上是“由一些原则不同、主张各异、离心离德而且没有任何明确的行动计划的人们组成的一个联合体”〔16〕。乡村党不是一个政党,而是一个松散的政治统一战线。
    在宫廷党和乡村党联盟对峙关系的笼罩下,辉格党和托利党的对立与斗争趋于淡化,但不能认为两党就此消失。有许多事例证明,乡村辉格党从未与托利党“同流合污”,始终保持着自己独立的政治品格。例如,普特尼—卡特列特乡村辉格党联合托利党把沃尔波赶下台后,立即将昔日“战友”一脚踢开,独吞了胜利果实;随后上台的佩勒姆政府虽努力扩大政府基础,广罗人才,但仍把托利党人拒之门外,足见两党界限依然存在。实际上,在该时期内两党政治沿着一条曲折道路继续缓慢的向前发展。值得强调指出的是,该时期在政党理论上出现重大突破,乡村党联盟为论证反政府斗争的合法性,阐发了反对党是“人民的代言人”、“政府的监督者”、“国民自由的保护者”等论点,提出了一套初具规模的反对党理论,为日后两党政治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必要的思想理论基础。
    第三是1760年—19世纪初:在反对乔治三世个人专制斗争中重新崛起的两党大力加强组织建设,逐步支配了国家政治生活,两党政治结构开始形成。
    1760年乔治三世的即位结束了辉格党寡头统治,他不拘党派,依靠“国王之友”,力图重振王权,恢复君主专制。失势的辉格党人在反对乔治三世个人专制的斗争中逐步走向成熟。该党在上、下两院中分别设立了督导员,负责搜集情报、传达信息、督促本党议员出席议会会议,组织纪律性明显加强。党的骨干分子经常召开不同类型的党务会议,商讨重大政治问题和斗争策略。为争取社会大众的支持,该党多次参与和领导地方上的反政府请愿运动,把政党活动范围扩展到议会大厅之外。通过自己的理论家柏克,辉格党还提出了一套系统的政党理论,旗帜鲜明地宣扬政党是议会制政府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公开要求建立政党政府。80年代,该党设立了政党基金,开始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竞选和宣传,围绕基金掌管人,形成中央党部的雏形。到90年代,辉格党控制了伦敦的5家报纸,建立起自己固定的舆论宣传阵地。 该党还在各大城市建立俱乐部,作为院外党人活动中心。上述变化说明,这时辉格党已发展为一个“有组织的反对党”了。
    托利党的重建过程比辉格党艰难曲折得多。在乔治三世统治早期,托利党虽是王权的一支重要依靠力量,但其内部派别林立,组织焕散。有人以“国王之友”的个人身分参加政府,没有任何组织机构,更缺乏有权威的领导人。七八十年代,美国革命和法国革命的爆发在英国引起巨大震动,一股保守主义思潮在英国迅速蔓延。这股思潮以维护传统、秩序与特权为宗旨,反对任何激进变革。托利党从中吸取了新的精神营养,开始踏上复兴之路,内部凝聚力逐步加强。到19世纪初,托利党也发展为一支步调一致的政治队伍。1807年,由于小皮特派的加入,托利党势力大增,结果连续垄断政权20余年,辉格党长期屈居台下,形成稳定的两党对立格局。
    重新崛起的两党都摒弃了以个人和家族联系为纽带的传统组合方式,而以不同的政治宪法原则为基础。例如,在1810年托利党举行的小皮特诞辰纪念会上,该党首领宣布说:“我们不再单纯是皮特先生的代表,这个名字的魅力在很大程度上已烟消云散。我们所依赖的是能够使我们团结一致的原则。”〔17〕在议会内,两党分别健全了督导员制度,加强了议会党团的组织纪律性。独立于两党之外的无党派议员的比率大幅度下降。18世纪中叶时,下院中的无党派议员占议员总数的3/4,到1818年—1820年,减少到8%。在议会外, 两党竞相建立党的地方组织,到1832年前夕,大约有一半的郡分别建有两党的地方俱乐部〔18〕。社会舆论媒体出现两极分化,全国主要报刊分别被两党所控制。越来越多的选民把两张选票同时投给同一政党的两个候选人,选举成为两党竞争的政治游戏。在野党获得“国王陛下的忠诚的反对党”称号,取得了与执政党完全平等的宪法地位。政党意识和政党政府的思想日益深入人心。在1809年—1812年间,在野的辉格党人为了建立辉格一党政府,抵挡住高官显位的诱惑,三次无视国王的入阁邀请,拒绝与托利党同台执政〔19〕。这一切说明两党政治已步入稳定化、成熟化阶段,至此才能说两党结构形成了。
    总之,就整体而言,18世纪的英国既不是两党结构,更不是多党派结构,确切地说这是两党政治结构的“十月怀胎”时期——虽有两党,但两党结构尚未形成。
    注释:
    〔1〕〔2〕刘易斯·纳米尔:《美国革命时的英国》,伦敦,1961年版,第179—180、191页。
    〔3〕刘易斯·纳米尔:《乔治三世即位时的英国政治结构》, 伦敦,1957年版,第11页。
    〔4〕〔5〕〔6〕〔7〕刘易斯·纳米尔:《君主制和政党制度》,伦敦,1955年版,第32、34、160、69、115、215页。
    〔8〕J.H.普卢姆:《英国政治稳定的成长》,麦克米兰,1967 年;G.霍尔姆斯:《安娜时期的英国政治》,麦克米兰1967年;B.W.希尔:《议会政党的成长》,伦敦,1976年。
    〔9〕J.H.普卢姆:《英国政治稳定的成长》,麦克米兰,1967 年,第130—131页。
    〔10〕〔11〕W.斯佩克:《色彩暗淡的辉格党和托利党:乔治一世和乔治二世时期的英国政治结构》,载J.坎农(主编):《辉格党的优势》,伦敦,1981年,第54、54—55页。
    〔12〕G.霍尔姆斯:《安娜时期的英国政治》,麦克米兰,1967年,第249页。
    〔13〕〔15〕B.W.希尔:《议会政党的成长》,伦敦,1976年,第9、116页。
    〔14〕乔治·霍兰·萨拜因:《政治学说史》,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684页。
    〔16〕A.福尔德:《国王陛下的反对党》,牛津,1964年, 第136页。
    〔17〕〔18〕F.奥格尔曼:《英国两党制度的起源》,伦敦,1982年,第19、72页。
    〔19〕阎照祥:《英国政党政治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165—16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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