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史
拜占庭在中世纪地中海商业复兴中的地位
徐家玲

【专题名称】世界史
【专 题 号】K5
【复印期号】1997年11期
【原文出处】《求是学刊》(哈尔滨)1997年05期第100-102页
【作者简介】徐家玲 东北师范大学历史系副教授,史学博士


    在中世纪初期,当在蛮族统治下的西部欧洲还没有从5 世纪以来的生产衰落中完全恢复之时,拜占庭凭着它优越的地理位置,已握有从事亚欧非各国国际贸易的垄断权。
    拜占庭首都君士坦丁堡位于博斯普鲁斯海峡的欧洲一岸,扼黑海到地中海的咽喉要道,控制了自中欧到印度洋、从多瑙河到两河流域的重要商路。君士坦丁堡拥有当时欧洲最优良的港口金角湾,它沿着君士坦丁堡的欧洲一岸向西北伸展约7公里,近海岸深达42米, 可以停靠大吨位的货船。据史料记载,在早期拜占庭或晚期罗马帝国的航海史上,较大吨位的海船大约装载量为3.5—5万摩底(罗马计量单位,约合230 —330吨)〔1〕。金角湾北部的加拉泰区、马尔马拉海上亚洲一岸的西齐库斯半岛、海中央的大岛普罗柯奈索斯以及与君士坦丁堡隔海相望的亚洲城市尼科米底和尼西亚都是君士坦丁堡近郊的重要港口和货物集散地。这里是中世纪四条重要商路(水陆通道各两条)的汇合点:第一条水路自博斯普鲁斯海峡进入黑海,然后进入南高加索、里海和亚欧草原,与通向波罗的海和北欧的商路接通;另一条水路自达达尼尔海峡西行,进入爱琴海和地中海,与西地中海和中欧、北非的商路接通。两条陆路分别联系西欧和远东商路。这四条大干线汇集于君士坦丁堡城墙之下,保证了君士坦丁堡对中世纪东西方贸易的垄断地位〔2〕。
    在这些水陆交通干线上,拜占庭和各国商旅的船只、驼队和车队往来于亚、欧、非三大洲之间,沟通着中世纪世界的各个地区。陆路沿线,有着维护良好的道路和桥梁,有为过往客商提供服务的转运和休息站;在地中海上,拜占庭的舰队为过往商船提供可靠的保护,随时迎击海盗的袭击。经常的海陆运输制度和高度完善的汇兑方法,使帝国的出口转运贸易和国内商业达到了西方其他国家所不可能达到的水平。据记载,至少到11世纪以前,仅仅拜占庭首都君士坦丁堡一个城市的贸易和海关税收,每年就可以为帝国国库带来720万贝占特(BEZANT)金币。
    拜占庭完善的商业经营系统,包括它的货币体系、汇兑体系、水陆交通体系和关税、市场管理体系,及商旅服务系统是它能够在中世纪地中海贸易活动中立于不败之地的重要保障。从中世纪之初起,帝国采用了一种金本位的国际货币制度(拜占庭金币),它价值稳定,在世界市场上享有很好的声誉;拜占庭的信用制度和货币汇兑制度的使用,在中世纪商业活动中居于领先地位。虽然基督教会严格反对获利的行为,但是,由于流动财富的丰富,拜占庭商业能够获得12%的中息贷款充作资金。10世纪时利率则更低。法律限制利息率,但对于货币贷款并无永久的限制。拜占庭的货币兑换商和银行家行会有很强的实力,表明这种货币信用制度在拜占庭十分发达〔3〕。 在君士坦丁堡和希腊北方要镇帖撒罗尼迦,有大规模的国际市集,吸引着来自当时已知世界各处的商人。集市上有严格的近于繁琐的管理制度,对于来往客商的正常交易予以保护;国家还严格规定了外国商人在拜占庭商业城市中的侨居制度,有些商人,如意大利的威尼斯人、热那亚人,在首都君士坦丁堡都有固定的侨居地,在这里,他们有自己的商务代办、客馆、货栈,享有种种特权,建立了名副其实的“国中之国”、城中之城〔4〕。
    历代拜占庭政府都致力于制定有效的商业政策、积极地开辟国外市场、装备和维持各处的港口、组织码头工人的劳动与行会。它制定了较为完善的海运管理制度,据称在6—8世纪通行帝国海域《海洋法》严格规定了海上商业的保险制度和船货抵押贷款制度、货主和承运人在海船不幸遇难时分摊损失的比例和在赢利时的利润分配比例,成为在中世纪基督教国家中通行的第一部航海法规〔5〕。 在拜占庭政策的影响下,意大利的特拉尼和阿马尔菲等共和国在11世纪制订了关税〔6〕。 还是在拜占庭的影响下,威尼斯人早在10世纪就开始使用股票,大批船舶的股东是威尼斯城市共和国公民中最富裕的贵族〔7〕。
    拜占庭人一般地不喜欢背井离乡远航,因此,政府积极吸引叙利亚人、阿马尔菲人、威尼斯人、热那亚人和亚美尼亚人进入帝国经商,由他们把拜占庭的农产品和各种精美绝伦的丝绸、布匹、金银制品、雕刻的象牙、细致的玻璃、玛瑙杯子、雕镂的和珐琅的花瓶、镶嵌物、水果、醇美的酒和其他特制的奢侈品运往东西方的重要港口;与此同时,拜占庭人又从阿拉伯和东方商人手中,购买来自小亚细亚、加尔底亚、亚述、波斯及印度、远东、埃及与非洲各地的珍贵商品:香料、香水、宝石、稀有金属、檀香、麝香与樟脑、生丝与棉花、丝的和精美的羊毛织品、洋纱和地毯。为了保证这类商品的供应,拜占庭与穆斯林国家很早就建立了商约。拜占庭与东欧各地区的贸易是通过黑海岸的赫尔松国家进行的,在这里,保加利亚、土耳其和卡扎尔人的商人,从里海周围的斯拉夫人地区和土耳其斯坦、伏尔加河流域、第聂伯河流域运进了大宗的自然产品——谷物、咸鱼、蜡、毛皮、皮革、盐、蜂蜜、鱼子酱、兽皮、琥珀和奴隶。8世纪以后,斯拉夫、 保加利亚和马扎尔人的贸易商人开始沿着河流和大商路进入拜占庭和帖撒罗尼迦来出售他们自然产品及半成品的铁和铜。9世纪后半期,罗斯军队进入黑海海域, 兵临君士坦丁堡城下,迫使拜占庭皇帝给予他们以与拜占庭通商的特权〔8〕。 从西欧输入的商品主要局限于冶金、纺织业所需用的半成品原料,如未加工的五金、牛羊毛、大麻或亚麻布、粗纺的羊毛制品及粗糙的地毯等……几乎在当时已知世界所能见到的所有各处的产品,都可以进入拜占庭帝国各地的市场进行交换,这种交换活动不仅促进了拜占庭和小亚、黑海及巴尔干地区生产的发展和物质生活的丰富,而且促进了整个中世纪欧洲贸易活动的复兴和城市的兴起。
    但是,拜占庭政府的某些商业政策并不认真考虑本国商人的利益,国家坚持对一些商品的经营实行垄断权,特别是谷物和丝的贸易,制定了对许多商品进出口方面的禁令。在各个重要海港和内陆重要贸易城市,都设有关卡,征收商品的进出口税和入市税。由于这类关卡很多,加之各地税吏无耻盘剥,造成自由贸易活动的巨大障碍。而且,在11世纪以后,出于外交上的需要,拜占庭把征收进出口关税的特权赐给了一向蓄谋在东地中海贸易活动中称霸的威尼斯人和热那亚人,从而为意大利城市共和国的发展铺平了道路。虽然这样做的结果,是拜占庭国家商业的瘫痪和国家财政的全面崩溃(最后导致了帝国的灭亡),但是,意大利城市共和国的繁荣却是促使落后、愚昧的中世纪欧洲在10世纪以后迅速崛起的重要因素,这一点,已经为国内外许多学者的研究所证实。
    拜占庭的商业活动在整个中世纪都保持着旺盛的活力,至少在十字军进入君士坦丁堡,建立拉丁帝国之前,拜占庭始终是东地中海贸易活动的核心和灵魂,它那些分散于爱琴海、东地中海和黑海、马尔马拉海上的诸多优秀港湾和陆地上的繁华商埠,吸引着来自世界各地的商人,尤其是来自西方的商人。君士坦丁堡是当时拜占庭最大、最美丽的商业城市,罗伯特·德·克拉里说它是“世界上最富的城市,它拥有天下财富的三分之二”。这里是世界商业的转运口岸,金角湾内停泊着来自亚、非、欧各处的船舶和队商,船桅密集如林;在它的主要街道的市场内,可以看到来自“整个世界”的产品堆积如山;它拥有100万人, 是中世纪亚欧世界最大最繁华的城市之一,也是当时最著名的国际性城市。这里的居民不仅热衷于从事商业,而且崇拜智慧和艺术,因此,这里也是当时亚欧世界最为美丽、优雅、文明的都市。此外,在色雷斯沿岸、希腊半岛、爱奥尼亚海和亚得里亚海岸,分布着无数繁华的大都市。位于希腊半岛北部的帖撒罗尼迦拥有50万居民,是帝国的第二大国际城市和港口,“基督教国家中的最强大和最富裕的城市之一”〔9〕。
    拜占庭商业活动的繁荣不仅推动了它本身的经济文化发展和物质进步,而且促进了整个地中海乃至整个欧洲范围内的商业复兴。在这一商业复兴中,首当其冲的是意大利航海城市(自查士丁尼西征后至11世纪中期以后诺曼人在南意大利立足,这些城市多数处于拜占庭皇权的保护下)和北欧海盗〔10〕,前者的活动刺激了地中海沿岸城市和港口的繁荣,后者的活动则分两个地域进行:一方面,是挪威人和丹麦人在斯堪的纳维亚的大西洋沿岸从事的海盗活动,他们劫掠和进攻的最远处,是地中海上的西西里岛,在这里,他们与威尼斯人、拜占庭人进行了长期、艰苦的争夺东地中海及亚得里亚海域贸易权的斗争,沟通了东、西地中海世界;另一方面,是瑞典从波罗的海沿岸深入东斯拉夫人生活区域的活动,古罗斯著名编年史《往年记事》中称之为“罗斯人”,他们沿着古典时期希腊与黑海北岸至波罗的海通商的“大水路”进入君士坦丁堡经商,沟通了南北欧的商业活动。在俄罗斯及北海的哥特兰岛发掘出来的为数众多的拜占庭和阿拉伯货币说明了北海、波罗的海、俄罗斯与黑海、里海地区拜占庭、阿拉伯人商业的必然联系〔11〕。毫无疑问,这些北欧商人的活动,特别是瑞典人在东斯拉夫草原和黑海一带的活动,促进了东斯拉夫人经济的繁荣和文明的产生。 如果说, 西欧世界在10—11世纪期间确实“感受到了”来自“边界上两个巨大的商业运动的压力”〔12〕,即来自西地中海和亚得里亚海、北海和波罗的海这两大海域的商业活动的“压力”的话,那么,拜占庭则对这两个巨大压力的形成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 本文承国家社科“九五”重点项目“晚期罗马帝国的危机与拜占庭国家的形成和发展”资助
    注释:
    〔1〕琼斯:《古典世界的衰落》,郎文出版社1976年版,第313页。
    〔2〕布莱耶尔:《拜占庭的兴衰》,北荷兰出版社1976年版, 第1—6页。
    〔3〕〔6〕〔9〕布瓦松纳:《中世纪欧洲生活和劳动》, 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第51—53、52—53、53—55页。
    〔4〕〔5〕〔8〕华西列夫:《拜占庭帝国史》,第2卷第7章、 第247—248、277—278页。
    〔7〕〔10〕〔11 〕〔12〕皮朗:《中世纪欧洲社会经济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16—17页、第一章、第19—23、24页。



返回1997年11期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