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史
试论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一世的封爵政策
王晋新

【专题名称】世界史
【专 题 号】K5
【复印期号】1997年08期
【原文出处】《东北师大学报:哲社版》(长春)1997年03期第24-28页
【作者简介】王晋新 东北师大历史系 长春 130024


    摘要 封爵政策是16世纪英国伊丽莎白女王治国方略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出发点在于调控社会上层各种力量的消长和弥合统治阶级内部的争斗;其目的在于维持都铎王朝的专制秩序和强化整个社会尊卑有序的等级制度;而严苛谨慎是这一政策的主要特征。它的社会功用呈多样性,既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伊丽莎白强化秩序的初衷,但从长远实效上看则有违于时代发展社会变化的要求。
    关键词 伊丽莎白 专制秩序 等级制度 贵族 乡绅
    都铎王朝女王伊丽莎白一世(1533~1603)君临英国几达半个世纪(1558~1603之久。她励精图治,勤于政事,知人善任,多谋敢断,开创了都铎王朝统治最为鼎盛的时代,被世人誉为英国历史上的一代英主明君。她所奉行秉持的诸多国策,对于推进经济发展、保持社会安稳、发展以专制君主为核心的民族国家的实力起到了十分重大的历史作用。本文试图从封爵政策研究这一特定的角度出发,探求伊丽莎白女王的统治方略及时代作用,以期丰富加深对处于由中世纪向近代过渡时期的国家政权与社会变革之间的历史认识。
      1
    等级制度是封建社会结构运动的一个基本内容和主要特征。它在传统社会的体制结构和社会生活中所具有的功能和意义是十分广泛而巨大的。它是中世纪欧洲封建社会各种制度的核心,也是封建社会秩序的外在体现。它具有一种反映政治权势、经济实力、社会地位的标识功用,同时它也是一种蕴含着社会价值及评判标准等历史内容的时代象征。然而作为一种历史范畴,等级制度又绝非孤立地存在于社会运动之中,它与欧洲封建社会的其它基本范畴有着十分错综复杂的联系。如等级与阶级两个概念之间就存有着某种特定的联系,甚至在内涵上也有一定重合之处,但它们却是相互有别的两个历史范畴。从渊源上讲,前者基本是由特定的社会法律、政治体制、文化传统而生,后者基本是据社会经济关系而定;从内容上说,前者主要反映了人们在一定社会中所处的特定位置和人们之间的特定社会关系,后者则主要反映人们在与生产资料关系上的不同层次和人们在财富分配结构中的不同关系;从相互关系上论,等级制度往往是阶级制度外在的社会的历史显现形式,等级制度则是等级制度得以存在的基础和前提;从社会功用的动态分析看,阶级制度常常起着维护现存阶级状况的作用,而阶级关系的变动状况则决定了等级关系变化运动的方向、速度与幅度。作为传统社会体制的核心,等级制度必须具有相当稳定的特性,否则断无可能承担起支撑整个社会的重任。然而,这种稳定特性又必然是相对的,因为伴随着社会状况发展变革进至到一定程度之后,等级制度也或早或晚地要进行自身的调整与变革。
    自16世纪起,英国社会经济步入迅速发展的轨道,到伊丽莎白时期,整个社会面临着急剧而深刻的变革。较之中世纪鼎盛时代,此时英国的社会财富分配结构尤其是土地财富占有结构出现相当剧烈的变革。由此导致自诺曼征服以来沿袭数百年的传统社会结构框架开始松动。在重新组合的基础上,各个阶级、阶层、集团、人群的社会位置发生移位、变动,其相互关系也日趋多样化、复杂化。尤其是乡绅、约曼和城市富裕集团迅速崛起,构成一个极其实力的社会阶层。社会上各种违背、僭越中世纪等级制度规范的行为和言论与纷纷出现。变革旧有社会框架已成为时代的要求,历史的趋势。如何应对这种纷乱动荡的社会局面,既要维持传统的礼制规范不被践踏,又能顺应时局之要求,使专制君主统治得以正常运行,便成为伊丽莎白女王所面临的一个极为棘手又必须妥善解决的难题。
    应当说,伊丽莎白女王上台执政之后,实行了许多新的举措以调解、缓和社会的不稳定局势,以满足乡绅、约曼和城市富裕市民对提高自身社会等级的渴望。但是这位女王在封赐爵秩上却秉持一种极为审慎而保守的态度,除对个别人物封以爵位外,从未将由公爵(duke)、侯爵、伯爵、子爵、男爵等五种级别组成的爵位贵族等级的大门向社会完全敞开,既或对骑士这类小贵族也是严加控制。
    由于时间迁移和自然死亡等因素的作用,中世纪英国大贵族的人数规模一直处于不断变化之中,但大体上在50~60人左右[①]。1485年亨利七世开创都铎王朝时,有大贵族55人。在位24年间,亨利七世绝少封赐,任贵族队伍自然减员,到1509年他谢世时,英国仅存有1位公爵、10位伯爵和30位男爵共41名贵族[②]。亨利八世(1509~1547)一改其父的为政之风,任意行事,爵位封赐亦不例外。在1509~1528年的20年间,他就使贵族人数恢复到55位左右[③]。1529~1553年这24年中,亨利八世和爱德华六世又加封了47位贵族[④]。到伊丽莎白一世登基之时,英国已有61位大贵族,其中有26位皆是拥有战功的军人和精通文牍、律法、财税的新人(the new men)[⑤]。而伊丽莎白在位45年间,一共才封授了18个大贵族,其中绝大部分(13人)是对已有爵位家族的恢复或对新继承者的重新认可。新封授的大贵族只有5人,而这其中又有3人是女王亲属,仅有2人为由骑士等级晋升上来的新人[⑥]。从绝对数字上讲,伊丽莎白时代大贵族的数量不仅未有增长,反而由1559年的61人,下降为1597年的55人。这个数字恰好与1485年都铎开朝时贵族人数相等[⑦]。拥有骑士爵位的小贵族的规模,在伊丽莎白时代也不曾有何扩展。英国贵族史专家劳伦斯·斯通估计在1558年,英国有骑士600人,1580年左右有300人,而在1603年时有550人[⑧]。另一位更为谨慎的史家库柏则认为在伊丽莎白时代的开始和结束时,英国骑士仅为300~350人[⑨]。
    综观上述概况,可以看出伊丽莎白时代的英国贵族等级的成员虽有所变更,但其总体规模并未出现大的变动,甚至较之亨利八世时代尚有一定缩减。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显然是因伊丽莎白女王所奉行的封爵政策所致。笔者以为伊丽莎白的封爵政策有两点值得深思:一是她为何要如此的严格审慎;二是这种政策对于当时乃至日后的英国社会有何影响。
      2
    英国史家对于伊丽莎白女王严控贵族等级的封爵政策多有论及,但他们又大都将其归之于这种女王的吝啬天性。固然,天生禀性在历史人物的历史行为中常常会留下深刻的印痕,但若以此来作为一个帝王君主政治行为的终极解释,肯定是太偏颇了。
    笔者认为伊丽莎白之所以对贵族等级实行严控的原因是多重的,是基于她本人对于当时时局和统治需要的深刻考虑和认识的。
    第一,这种政策是限制贵族政治势力过分强大这一基本国策的必然产物。都铎王朝是在大贵族相互残斗的废墟上建成的。玫瑰战争期间大贵族凭借私兵武装、犯上作乱、紊乱朝纲的情形给都铎诸王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故而,亨利七世在开朝之后,就以限定、遏制贵族政治权势过分强大作为基本国策之一。以往史家对都铎王朝在翦除贵族实力方面所取得的成就估价过高,其实,贵族集团的政治权势依旧很强大,特别是爱德华六世时代(1548~1553),因国王年幼无知,无法独理国政,全赖皇亲国戚治理天下,贵族政治权势再度膨胀,成为后继帝王的心头之患。当1558年,伊丽莎白登基之时,“英国各大地区都处在几位大公爵和伯爵的控制之下。贝德福德控制着西南地区,彭布罗克控制着威尔士和威尔特郡,阿诺德尔控制着苏塞克斯,诺福克控制着东盎格利亚,德比控制着西北地区,亨廷顿控制着北米德兰,谢斯伯里和诺森伯兰则控制着东北地区。”同时,“贵族的军事力量,尤其是武装私兵存在的时间要比人们以往认为的期限长得多。在伊丽莎白时代,诸如诺福克公爵和莱斯特伯爵之类的大贵族仍有能力召募私兵。”迟至1599年时,彭布罗克伯爵还曾向女王表示,一旦情况危急他就能够向陛下“至少提供300名骑兵和500名步兵的武装,并且由他承担军饷、粮秣。”[⑩]此外,随着时局变迁,许多贵族相应变通地以一种庇护方式来维护发展自己的权势,即凭借自己的影响将亲信安插到上至国会下院议员,下至地方治安法官及教区神职的位置上去,从而构建起一个私党网络体系。如从1547到1584年间,国会下院增加了119个新的城市议席,……其中绝大多数是依照地方伯爵、高级官僚和有影响的上层大乡绅的意旨而设立的,其占据者绝大多数为他们的下属或亲戚[(11)]。
    面对强大的贵族势力,伊丽莎白女王必须慎重行事,一切都以维系王朝社稷安稳计。完全无视贵族集团的存在或彻底剥夺其权势,显然是不现实、不可能的。恰恰相反,这位女王平素对贵族等级倍加爱护,面临危急之际,如西班牙无敌舰队即将入侵前夕,她往往又对贵族们表现出极大的信任,授以军政大权,委其镇守一方[(12)]。但她又绝不容忍贵族权势过分强大,以影响国家政令的实施。伊丽莎白对大贵族集团的基本态度一方面是小心斡旋、巧妙驾驭,既令其为己所用,又不使其失去控制。在这方面,伊丽莎白所显示出的卓绝睿智和高超娴熟的技艺,常常为后世史家所津津乐道。终其一朝,除埃塞克斯伯爵在失宠后制造的小小骚乱之外,罕见有贵族反叛之举,可以为证。另一方面是恩威并施、严加管控。漫漫45年间,她只封授了18个贵族爵位,而这一数目又大抵与其“罢黜、裭夺和绝嗣的贵族爵位相等。”[(13)]特别是1572年,她以重罪处死第四代诺福克公爵之后,就未再封授公爵,致使到1623年之前整个50年间英国没有一位公爵。遏制过分强大的贵族这一由其先祖制定的基本国策,在伊丽莎白女王的封爵政策上得到了充分而集中的体现。
    第二,这种政策是维持传统等级秩序的重要举措。都铎王朝创建后,为了强化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统治对社会秩序提出了新的整合要求,但这并不是以废弃传统等级制度为前提的。恰恰相反,它所竭力倡导、维护的是社会各个等级之间的尊卑有序的体制与观念。都铎诸王深知只有牢牢占据传统秩序的最高体现者和最高维护者的地位,专制、集权的政治要求才能得以顺利的实现。然而,16世纪以降,乡绅、约曼和富裕市民集团的经济、政治实力猛然崛起,并对改变自身的社会地位提出了强烈的要求,从而对以等级秩序为核心的社会体制构成了剧烈的冲击。尽量驾驭这些新兴的社会力量,不使其对统治秩序构成威胁,并能为己所用,则构成了都铎王朝的又一基本国策。
    伊丽莎白与其先辈一样,将乡绅和富裕市民视为一个重要的社会实力集团,对其头面人物是奖掖有加,准其出任各地的治安法官,允许部分大乡绅、市民进入国会,成为下院议员,甚至将其中的佼佼者擢入宫廷,委以重任,成为自己倚畀的重臣。这不仅表明她对乡绅集团的认可,同时也表现出力求以低廉代价来有效地维持社会秩序的努力。但在满足乡绅集团获取爵位以改变自身社会地位的渴望方面,她则谨慎小心,极有分寸。她一生只授给乡绅出身的重臣塞西尔和康姆顿两人以大贵族爵位[(14)],真可谓是凤毛麟角。在骑士爵位的封授上,她也极为苛刻严格。帕利泽统计,伊丽莎白时期,仅有878人获得骑士爵位[(15)]。斯通认为在伊丽莎白时期,英国骑士的数量并无增长。在她统治的最后20年间,尽管封赐了相当多的骑士爵位,但其绝对数量还是减少了[(16)]。另外,16世纪末骑士爵位的封授并非出自女王本人的意愿,而是由其宠臣埃塞克斯伯爵滥用职权私自所为。为了培植私党,埃塞克斯伯爵在与法国和爱尔兰战争先后数次将143名声名不佳的冒险分子封为骑士,其人数达当时全部骑士数量的25%以上[(17)]。引起朝野大哗,时人戏谑称这些人为“加莱、鲁昂和爱尔兰骑士”[(18)]。伊丽莎白曾愤怒地说:“埃塞克斯勋爵在授与他手下的人骑士称号以前,还是先建立一个救济院为好[(19)]。埃塞克斯最后失宠被罢黜,与他滥封爵位不无关系。伊丽莎白对这种从她手中夺走封授之权以获私利,又严重冒犯她治世准绳的行为是绝对不会宽宥的。需要指出的是,都铎诸王尤其是伊丽莎白虽曾将沃尔塞、克伦威尔和塞西尔这类布衣之士擢升为贵胄,只是将其视为可助君王治国的罕见之才,并不意味着在封爵问题上对乡绅、市民有何偏宠之处,更不是将作为他们各自“等级”的代表[(20)]。而那些青云直上的新贵们也从不曾认为自己是“中间等级”的代言人,相反他们的政治及人事观念中都显露出一种浓烈的贵族倾向。塞西尔执掌相柄数十年,“宁愿将政府中的职位留与贵族担任,也不愿意惠助那些与他同样出身微贱的人上学受教育,以防他们跻身于政府官员之列”[(21)]。
    第三,这种政策也是维系都铎朝廷财政状况的必要措施。都铎王朝虽在英国历史上具有着从中世纪向近代过渡的位置和意义,但都铎一朝始终缺乏一种近代意义上的国家财政体制。王室财政基础的脆薄始终是制约都铎诸王尤其是伊丽莎白女王专制统治的一个重要因素。在战争、外交、行政和宫廷消费之外,英国王室还必须经常支付一笔巨额花销,即对大贵族的资助和赏赐。一般而言,大贵族们都拥有广袤的地产和丰厚的收入。然而在物价飞涨的16世纪,许多贵族不善理财,不思改革,故有坐吃山空之虞。特别是相当一批贵族骄淫奢侈,挥霍无度,已处于破产边缘的艰难处境之中。这些人不是以节缩开支来平衡、维持自己的财政,而是向商人借贷,甚至向朝廷告急,以求恩赐来弥补亏空。故而在伊丽莎白的宫廷中就经常出现由贵族们组成的“乞食团”。面对这些不断乞讨,又不断铺张挥霍的贵族,“女王必须用送礼和贷款的方式加以接济,因为她不能让贵族破产。”[(22)]牛津伯爵年纪轻轻,就已欠下6000英镑的债务,……全赖女王救济为生;亨廷顿伯爵死时,仅欠王室债务就达2万英镑;伊丽莎白的宠臣莱斯特伯爵病故时也欠下王7万英镑[(23)],而这些得到王室贷款的人“到后来多半是拖欠不还。”可见那些囊中羞涩财政破败却又一味依赖王室恩赐的贵族已成为伊丽莎白女王的一大负担,对于本已困窘的朝廷财政来说,贵族的无尽无休的“乞讨”无疑是雪上加霜,难以承受。而在当时的历史状况下,伊丽莎白既找寻不到可行的替代方式,又不可能一下甩掉这些锦衣罗纱般的“包袱”,故只有节制封爵一途可行了。
    伊丽莎白女王严苛的封爵政策,对当时英国的社会现状和运动自然有着一定的影响,其对与错、得与失,乃至与社会运动的相符或相违,须由后人根据历史运动的现状和需求来加以评析。笔者以为:首先,这种政策是16世纪下半叶这一特定的时代环境和伊丽莎白这一特定历史人物的政治行为相交融的产物。身为第五代都铎君王,伊丽莎白眼前所面临的环境和肩上所荷载的使命已与其父祖们全然不同。都铎王朝由亨利七世浴血搏杀而建成,由亨利八世大胆改革创制而发展,但又因爱德华六世的年幼无知、玛丽女王残暴无能而有所动摇。继往开来,伊丽莎白女王最为需要的也是她一生孜孜以求的就是一种安稳而坚固的秩序。从这一目的出发,她制定出一整套治国方略,封爵政策即是其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当然会折射出这位女王独特的政治风格。为了使爵位贵族这一社会等级的最高层次保持稳定,她在择选新的成员时严格筛选、格外尊重,竭力不使其总体规模无端地膨胀。从而使得爵位拥有者和企求者都感知到爵位本身的尊贵与威严,成为等级制度的拥戴者和维护者。尽管许多后人认为伊丽莎白在封爵事物上似乎过于严苛而近乎于吝啬,但她在实施这一政策时所表现出的不变的风格和精明的技巧虽未使得其臣民心悦诚服,可也无剔可挑。可以说,严格的封爵政策对于实现伊丽莎白所追求的尊卑有致的等级秩序相当有益。
    其次,这种封爵政策的后果具有明显的两重性。与其他统治政策相配合,伊丽莎白力图通过封爵政策来减缓、弥合贵族与乡绅两大社会集团之间的矛盾与冲突,来维持社会各种政治力量的平衡。这一目的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但是这种政策仅是伊丽莎白女王维持自身统治稳定的一种手段,它未能也不可能起到妥善地调控社会变革的功用。当时英国社会的确有相当一批殷实家庭,无论就财富权势、社会地位、生活方式和为地方政务效力那个方面而言都理当得到社会和朝廷的承认,可伊丽莎白因过分强调贵族队伍的稳定而未予封赐,从而使爵位等级与财富权力之间不协调的状况愈发严重,从某种意义而言,伊丽莎白女王严苛封爵政策,仅仅是掩盖而非解决了当时英国社会变化运动所提出的需求。
    注释:
    ①W.G.雷斯金斯:《掠夺岁月—亨利八世时代的英国:1500—1547》,朗曼1979年版,第53页。
    ②G.W.伯纳德主编:《都铎贵族》,曼切斯特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49~110页。
    ③劳伦斯·斯通:《贵族的危机1558—1641》牛津大学出版社1980年版,第48页。
    ④劳伦斯·斯通:《贵族的危机》,第48页。
    ⑤W.G.雷斯金斯:《掠夺岁月》,第53页。
    ⑥劳伦斯·斯通:《贵族的危机》,第48~49页。
    ⑦阿萨·勃里格斯:《英国社会史》中译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130页。
    ⑧D.M.帕利泽:《伊丽莎白时代—都铎王朝晚期的英国1547—1603》,朗曼出版社1983年版,第69页。
    ⑨参见D.M.帕利泽《伊丽莎白时代》,第69页。
    ⑩J.A.夏普:《近代初期的英格兰社会史1550—1760》,伦敦,1992年版,第164页。
    (11)J.A.夏普:《近代初期的英格兰社会史》第161页。
    (12)A.L.罗斯《伊丽莎白时代的英国社会结构史》,伦敦,1951年版,第340页。
    (13)D.M.帕利泽:《伊丽莎白时代》,第68页。
    (14)阿萨·勃里格斯:《英国社会史》中译本,第127页。
    (15)D.M.帕利泽:《伊丽莎白时代》,第69页。
    (16)劳伦斯·斯通:《贵族的危机》,第40页。
    (17)参见J.E.尼尔:《女王伊丽莎白一世传》中译本,商务印书馆1992年版,第352、373、395页。及劳伦斯·斯通《贵族的危机》第41页。
    (18)G.E.明哥:《乡绅——一个统治阶级的兴起与衰落》朗曼,1965年版,第4页。
    (19)J.E.尼尔:《女王伊丽莎白一世传》中译本,第352页。
    (20) (21)阿萨·勃里格斯:《英国社会史》中译本,第127页。
    (22)J.E.尼尔《女王伊丽莎白一世传》中译本,第311页。
    (23)A.L.罗斯《伊丽莎白时代的英国社会结构史》,第257、254页。



返回1997年08期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