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史 |
析古希腊奴隶制经济的外向型特征
林中泽
【专题名称】世界史
【专 题 号】K5
【复印期号】1997年06期
【原文出处】《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广州)1997年02期第101-106,114页
【作者简介】林中泽 华南师范大学历史系(510631)副教授
【关 键 词】手工业与农业分离/海上殖民/奴隶市场/经济生活商业化
古代东方地区的奴隶制是否普遍发展成为占主导地位的社会经济形态,这是一个长期悬而未决的问题。不过,东方奴隶制的某些共同特征则是不证自明的,例如,农业经济相对单一,以谷类种植为主;手工业作为家庭副业,与农业紧紧结合在一起;商品交换只作为自然经济体系的一种补充,而不是社会经济生活据以维持的原则和必不可少的生存手段;海上贸易极不发达等等。如果这种经济体系本质上是奴隶制的话,那也不过是一种较为封闭和单一的内聚型奴隶制。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古典时期的希腊经济渗透着一种生机勃勃的气息,它作为古代外向型奴隶制的一个典型,具有许多引人瞩目的特征。本文试图对这些特征的主要方面、它们的产生要素及历史影响作一个简要的评析。
一、手工业的独立发展与商业的繁荣
某些物产的丰足和另一些物产的贫乏,是一个民族向外发展的最基本的内因。当公元前513年波斯军队占领色雷斯时,希腊各邦迫不及待地要与波斯人拼死一战,其间的原因很简单:色雷斯是希腊人从黑海粮区输入谷物的唯一通道,它的丧失使希腊本土的部分城邦陷入半挨饿的状态,因此,除了用武力夺回该通道,希腊人别无选择。
古代地理资料表明,古希腊并不是一个丰饶富裕的地区,希腊本土贯穿着卡斯特山脉,可耕地面积狭窄,气温变化急剧,各区域间的气候存在巨大差异,反复出现的夏季干旱,使得在这块沐浴着阳光的土地上生活极其不易。[1] 希西阿德在《田功农时》中告诉我们:一个希腊农民必须在一年四季里不停地劳作,既从事谷物生产,又兼营园艺种植和畜牧,才能勉强维持生计,若有半点怠惰,则将受贫困煎熬。[2] 从公元前7世纪起,以葡萄及橄榄种植为主要内容的园艺业逐渐取代谷物种植业成为希腊农业的主要生产形式,这一转变对于促成手工业与农业的分离及希腊经济的商品化意义十分重大。众所周知,园艺业不是单纯的种植业,它除了田间生产以外,还包括整套复杂的加工过程,如葡萄和橄榄等园艺业的主要工序有:种植和收获葡萄和橄榄,酿制葡萄酒或榨取橄榄油,对这些制成品进行封存、包装及最后出售,等等。这一连串的劳动工序显然不像谷物生产那样拥有时间跨度很大的农闲季节,它们几乎耗费了农民的全部时间与精力。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多数希腊农民来说,单纯从事园艺业也不足以养家活口,他们必须同时兼营谷物种植业和畜牧业。例如色诺芬在叙及克里同这个人物时,就提到他的农场上的出产包括谷物、油、酒、羊毛和其他农产品。[3]如此一来,与农事活动无直接关系的手工业活动(如制陶、制革等)只好由别的专业人员来承担。正是由于希腊农业生产的多样化及其复杂工序促成了手工业较早地从农业当中分离出来。实际上,早在荷马时代前夕,独立手工业者就已经存在,如《奥德修记》在叙述美阑多对奥德修的责难时就提到专业的铜匠;在叙述奥德修的妻子企图设计让求婚者上当时提到了专门制作精美座椅的能工巧匠。[4]到了公元前8世纪时,手工业者的独立性日见明显,其社会经济作用也变得日益重要,以至于雅典的提修斯不得不把它划为一个单独的阶级,与贵族和农民并称雅典三大阶级。[5]从公元前6世纪起,随着各生产部门专业化程度的提高,手工业内部的分工日益扩大。伯利克里在为其施政作辩护演说时提到的雅典工匠达十六七种。据色诺芬报道,当时在大城市里,每个手艺人只从事一种行业,有些鞋匠专作男鞋,有些鞋匠专作女鞋。柏拉图在其《法律篇》中劝人们不要同时作铁匠又作木匠,因为一个人实际上不能擅长两种不同的行业。[6]手工业的独立发展及各生产部门专业化程度的提高使得各类生产者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更形重要,其结果是推动了普遍的商品交换,把希腊世界变成一个巨大的商品商场。从另一方面看,古希腊虽然未能为谷物种植提供适宜的土壤和气候,却为商业的勃兴提出了种种有利条件。希腊世界除了拥有众多岛屿和优良港湾以外,还拥有优质的陶土和精湛的冶炼技术,希腊人正是充分利用了这些有利条件,通过积极贸易的手段去弥补自身的不足:他们用本地的陶器、金属器具、葡萄酒和橄榄油去与埃及和黑海地区的居民换取奴隶、谷物、木材、贵金属及其他生活用品。贸易的发展刺激了货币体制的出现,公元前6世纪初,希腊的一些重要的商业城邦开始有了自己的货币。[7] 贵金属不仅是铸币的原料,而且被用来制作装饰品,但由于希腊本土正好缺乏这种原材料,对于它的大量需求便成为激发对外贸易的一个重大契机。[8]此后,商品交换在希腊世界便不止是经济生活的一种补充,而是维持城邦社会正常运转的必备前提,维护商路的畅通便不仅仅是城邦国家的偶然行为,而且是它的一个基本职能。
手工业的独立发展与商业的繁荣为希腊经济的外向发展提供了一个坚实的内部环境和物质基础,因而为此后西方价值观的崛起提供了土壤。分工促进了交换,经常性的交换培植了希腊人特有的等价概念和平等观;同时,以交换为目的的商品生产必然引发竞争,而当竞争机制被引入政治生活的时候,便激起公民普遍的参政意识和热情;最后,商品生产造成生产者之间在经济生活中相互依赖的关系,这种关系是造就城邦公民集体主义的重要因素。
二、海上殖民与海外贸易的兴起
希腊人的城邦国家大多产生于公元前8—6世纪间(即所谓“古风时代”),就是在这同一时期里,希腊人刮起了人类文明史上第一次大规模的海上殖民潮。这种时间上的吻合并不是偶然的,在海上殖民与希腊城邦国家的建立之间存在着明显的相关性:两者始终在互相促进和推动,殖民既是国家产生的结果,又是它的原因。因为相当一部分希腊城邦是由殖民者直接建立起来的,另一部分城邦则在殖民潮的影响下不断得到健全和完善。换言之,希腊城邦是遵循着不断分裂繁殖的原则并通过海上殖民的途径建立和发展起来的。由于海上殖民这一因素,希腊城邦便得以在根本上与古代东方的某些早期城市国家(如苏美尔与阿卡德人的国家或列国时代的北印度国家)区别开来。[9]
城邦作为一种特殊类型的国家,在其产生的过程中并没有违背国家产生的一般规律。根据列宁的理论,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当最初的城邦国家(母邦)开始酝酿产生时,由于内部阶级对抗的加剧,政治斗争中的失败者及经济上受到损害的那部分居民便常常被排挤出母邦,他们被迫到海外寻找新的定居点,最终建立起自己的殖民城邦(第一代子邦);可是,在他们建立自己的城邦国家的时候,他们也面临着同样的阶级对抗和冲突;斗争中的失败者亦被迫殖民海外,建立新城邦(第二代子邦)……如此城邦不断分裂繁殖,殖民活动亦不断进行和扩大,例如原居住于阿提卡半岛的一部分雅典人在小亚细亚西海岸中部建立了米利都(MILETUS),后来,从米利都出走的一部分人又在该海岸偏南地区建立了爱阿索斯(IASOS)。由此可见,希腊人的兴邦建国是与他们的殖民活动同步进行的,他们的影响范围可以随着他们的殖民活动的发展和城邦数目的增加而不断扩大,但单个城邦的规模却未必会有明显的扩大。到了公元前6世纪末期,希腊人在希腊半岛、爱琴海各岛屿、小亚细亚西部沿海、黑海西南部沿岸、意大利半岛南部沿海以及西西里岛等地建立城邦近300个,“希腊世界”最终形成。
对于导致希腊人频频出走的社会矛盾,史学家们已经作了充分的揭示。许多人认为,始于公元前8世纪的希腊大移民与希腊本土人口增长过快和可耕地严重不足有关。由于希腊人实行众子均分的继承原则,这意味着土地将被不断地再瓜分,直到其份额小得再也无法维持生计为止;而人口的过速增长则加剧了这一进程,在这种情况下,一部分人只好被迫向海外谋求发展。[10]这一看法虽然说明了这场移民潮的内在农业经济背景,却无法解释移居者何以把目标放在海外而不选择欧洲的内陆地区。实际上,希腊人不仅希望通过移民去获取一块土地,而且渴望到海外去扩展商业利益。对于一个自然资源有限、内部商品经济早就成为必不可少的经济内容的民族来说,通过海上移居的途径发展对外贸易是再自然不过的形式了。我十分赞同乔治·佛雷斯特的见解:由于希腊农民既是商品的生产者也是商品的销售者,因此,把这场移民潮的商业动机和农业动机截然分开是根本不可能的。[11]
希腊人通过海上殖民这一独特方式建立自己的国家,这在西方历史上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记:
首先是造就了自由独立的倾向,培养出最初的冒险精神。诚然,古代东方人在历史上也先后展开过大小规模的移民活动,但那主要是陆上移民。汤因比在《历史研究》一书中曾对这两类移民进行比较,他认为,当人们在进行陆上移民时,可以而且必须把整个家族及家族的传统观念都带走,因为陆上移民的风险相对小些;而当人们进行海上移民时,由于环境极端恶劣(多变的海洋),交通工具极端简陋(小木舟),因此冒险性要大得多,这就需要来自各不同家族或乡里的青壮年在同一条船上“同舟共济”的合作精神。海上迁移常常把病弱者和老人排除在外,这种迁移不大可能是整个家族的流动,它必须以牺牲血缘家族关系和乡土观念为前提。[12]这一看法不无道理。我认为,移民方式的差异在影响不同民族的价值取向方面具有最为直接的和头等重要的意义,西方人那独特的民族性格,与古希腊人经常性的航海活动有很大关系;航海的巨大风险培育了希腊人的冒险精神;航海过程中乡土血缘关系的丧失则培育了他们的独立和向往自由的倾向。当冒险者到达一个新地方建立新城邦时,他们必然会保留在船上已经结成的那种新型的社会关系;他们建立的新城邦尽管可能仍沿用着母邦的那一套风俗习惯,但他们在政治上却独立于母邦,甚至有时会成为母邦的敌人,例如,雅典人在小亚细亚西部沿海的殖民地,就经常起兵反对雅典人。[13]这种情形很容易使人们联想到近代北美殖民地与英国的关系,实际上,对于西方人来说,这一关系自古至今是一脉相承的。
其次是造就了法制传统和守法意识。一群相互间没有血缘联系的冒险者在到达了一个新的居住点以后,不得不用大家认可的契约来维系这个全新的社会(血缘纽带已经丧失)。这些契约就是法律的最初萌芽。围绕这些契约而进行的阶级斗争导致国家的形成,而随着国家的最终形成,契约便成了真正的法律。海上冒险使人们深深地意识到个人无法脱离社会而单独存在,既然社会主要由法来维系,个人要想改变自身的状况或社会的面貌,就只能通过自身的努力去改变现行法律,而不是彻底抛弃法律。这就是希腊人法制意识的最初来源。这也是早期资产阶级思想家(如卢梭)把国家归因于人们的自愿结合的历史根据。实际上,在卢梭之前,古希腊的柏拉图和亚里斯多德等人已经有了这一思想的萌芽,[14]这当然是以希腊国家那独特的产生方式为背景的。
再次是造成了一种外向发展的趋势。海上殖民总是与海上的商业活动结合一起的。由于城邦国家版图的狭小和物种的不足,希腊本土的城邦居民和海外殖民者为了维持正常的生存,必须在进行日常性商品交换的基础上,进行各种正当的或不正当的海上商业活动:在有物可换的时候,他们或是与外邦、外族人进行正当的海上贸易,或是用强买强卖等方式进行海上的商业诈骗活动;在无物可换的时候,他们就进行海盗掠夺。这就说明了为什么古代世界的海上贸易总是与海盗活动相伴随。
三、奴隶进入流通领域,成为特殊商品
一般而言,人们用以区别西方古典奴隶制与古代东方奴隶制的基本标志有两个:一是奴隶在数量上的差异——古典时期的希腊奴隶在总人口中的比例远远超过东方;二是奴隶的劳动方式——希腊奴隶在监工的监督下成群劳动而不是以家庭为单位独立进行工作。[15]这两个标志显然只具有理论意义。事实上,奴隶数量是一个不稳定的变数,迄今为止还没有人能够对特定地区特定时期里奴隶的数量作出精确估价;奴隶的劳动方式也缺乏实际价值,因为成群劳动的方式只是古典时期希腊奴隶许多种劳动形式中的一种,它到底是否为占主导地位的形式仍是一个问题,何况在东方某些经济较发达地区(如加勒底的巴比伦),也曾出现过这种劳动形式。
那么,希腊奴隶制的实质性标记究竟是什么?笔者认为下列三点值得我们注意:
1.存在着相当稳定和繁荣的奴隶市场。希腊世界的奴隶大部分是通过市场的渠道获得的,其中提洛岛和雅典是地中海区域最著名的两个奴隶市场,它们即使在罗马时代也保持着相当繁荣的局面。奴隶市场的存亡关系到整个古典奴隶制体制的存亡;古典奴隶制的发展程度常常可以以奴隶市场的繁荣程度作为一把标尺。在大多数古代东方的国家中,少量奴隶(主要是家庭仆役)也是通过购买的形式获取的,但为什么在这些地区终究无法找到较为稳定的奴隶市场?这恐怕与奴隶来源有直接的关系。古代东方的奴隶主要来自战俘和债奴。由于战局多变和战争结果难以逆料,战俘这一来源是极不可靠的;债奴数目则常随社会矛盾的激、缓和土地兼并的程度而不断增、减。奴隶来源如此不稳定,这种劳动力就无法成为足以保证供求平衡的特殊商品而被纳入流通领域,于是,奴隶市场在这些地区既没有存在的可能,也没有存在的必要。
希腊的情形则大不相同。希腊世界的奴隶的第一个来源是通过海盗劫掠或绑架而来的人口,第二个来源才是战争俘虏。由于商品经济历来发达,这些被俘或被抢的人口一般都不会在战士或海盗手下直接转化为生产奴隶,而是通过市场的渠道、在落入购买者手里时才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奴隶。虽然战俘的来源并不稳定,但由于海盗劫掠是当时地中海区域人们日常生活的主要部分和维持生计的重要手段之一,加上在地中海许多岛屿上和沿岸陆地上居住着大量未开化的民族,这些民族实际上成为希腊人取之不尽的猎物。亚里斯多德就把希腊周边的野蛮地区看作是大自然特意为希腊人制造奴隶的场所。[16]这些落后地区的居民生活极端贫苦,他们向往希腊人的文明和舒适生活,因此,被绑架人口的来源在大体上是有保证的,这是爱琴海一带的奴隶市场得以保持长期繁荣的一个关键的因素。
2.奴隶主要被使用于直接生产部门。希腊奴隶被广泛地使用在各个劳动领域,包括生产部门、公共服务部门和私人服务部门。但使用在直接生产部门的奴隶数量最多——这无疑是一种典型的奴隶制生产形态。在希西阿德的《田功农时》中,我们看到了不少有关农业奴隶的记述。甚至早在荷马时代前夕,奴隶劳动的专业化就很明显,如《奥德修记》就多次提到纺纱女奴、牧羊奴和牧猪奴等等。[17]至于罗立温银矿投入众多奴隶劳动力,则更是尽人皆知的事实。除外,奴隶制之发达可以从雅典的奴隶租赁业中看出一些端倪:不少业主专门蓄养奴隶用于出租,奴隶真正成了“会说话的工具”。
相比之下,古代东方进入直接生产领域的奴隶就显得数量不足。在东方,大多数战俘被允许占有土地和成家立室,只有极少的一部分才成为王室和贵族的奴仆,如中国的周灭商后,就把大部分商民迁至成周,使其耕地纳赋。古代亚述人对被征服者施行强迫移民的政策,这些移民看来也不像是真正的奴隶。虽然债务奴隶在古代东方各国的人口中占有一定比例,但债奴以从事家庭服务者居多,以从事生产性活动者居少。至于罪犯,他们的确大多被强迫去服各种徭役,但他们是否为严格意义上的奴隶,还是一个问题。
3.奴隶不仅生产直接消费品,而且生产商品。在希腊,生产领域的奴隶除了为主人生产直接消费品以外,更多的情况下是为主人生产商品。这是由手工业与农业的较早分工和商品经济的发展所促成的。既然手工业者无法同时兼营农业,他只好多生产手工业产品,以便同农民交换农产品。对于农民来说也是如此。随着奴隶制的发展,奴隶制的生产也被纳入了古代地中海商品生产的轨道之中。这种情形是在古代东方的任何地区所无法看到的。
如此看来,希腊奴隶也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和资本,它与近代雇佣工人的最大区别是它无论是在劳动期间还是在工休期间都是没有人身自由的;古典奴隶制的商品生产实际上是利用这种特殊商品去增殖普通商品。这种生产形式也是希腊经济外向发展的一个重要条件和基础。
四、走上奴役外邦人的道路
公元前6世纪前后,希腊各邦通过一系列改革,最终废止了公民内部的债务奴隶制(其中以公元前594年梭伦在雅典颁布的“解负令”最负盛名)。债奴制的废止,意味着任何公民都不能以自己的公民同胞为剥削和掠夺的对象。但是早期国家的本质就是一部分人掠夺、剥削和统治另一部分人,公民既然成为统治阶级的成员,他们必须要有统治的对象。于是,公民们便自然而然的把掠夺和剥削的矛头从族内转向族外——开始走上奴役外邦人的道路;通过暴力或商业手段,从异国他乡带回大量人口作为新的剥削对象。
这是决定东、西方传统分道扬镳的一个关键性转变,西方那种外向经济及开放政治正是以这一转变为起点的。因为首先,要获得源源不断的外邦奴隶,希腊人就再也离不开海外贸易、海上劫掠乃至暴力扩张这类手段了;其次,为了有效剥削和统治这些外邦人,希腊人不得不把政治权力开放给本族人。不可否认,东方国家的统治者也剥削和奴役外邦人,但却以剥削和奴役本国人为主(长期存在债务奴隶制)。
那么,是什么原因使希腊人废止债奴制的企图得以成功?
一方面,“殖民建邦”的特殊方式使债奴制失去存在的社会基础。作为少数人的殖民者,为了维持对多数土著居民和其他外来人口的有效统治,他们内部的矛盾必须缓和到最低的限度,因此,统治阶级内部的债奴制没有生存的土壤;海上殖民时期那种“同舟共济”的凝聚力已把殖民者紧紧联结一起,当他们在有外邦人可供奴役的情况下,债奴制就再也无法在殖民者当中盛行起来;殖民城邦(子邦)这种社会关系通过贸易与征战等交流渠道,最终反馈到母邦当中去,必然会引起母邦的社会变革。斯巴达就是缓和内部矛盾以对付被征服者的一个典型例证,传说中的吕库古改革通过重新调整斯巴达人的内部关系,强化了对于希洛人和皮里阿西人的统治。[18]
另一方面,平民势力的强大使债奴制最终被废止。手工业与农业的较早分离,使整个社会的生产被纳入商品生产体系。农民和手工业者在经济上互相依存,谁也离不开谁,他们都是小商品生产者,因而具有生死与共的利害关系,于是两者便汇合成一个强大的平民阶级,他们与日益衰落的贵族阶级相抗衡。贵族以谷物生产为主要营生手段,多数小农则以园艺种植业为生,可是希腊的谷物业是无足轻重的,园艺种植业才是农业发展的主流,因此,对于多数城邦来说,贵族的没落和平民的强大是同样不可避免的。这就是平民最终可以迫使贵族放弃债权的主要经济原因,在这方面雅典的梭伦改革是一个无以伦比的典型例证。
概言之,从社会阶级基础、国家形成的独特方式和奴隶制发展的特点等方面看来,希腊奴隶制经济大体上是属于外向型的。这一点既有别于古代东方社会,又为以后罗马经济的发展确立了一个方向。
注释:
[1]见Hermann Bengtson,History Of Greece ,From The BeginningsTo The Byzantine Era,University Of Ottawa Press 1988,P.3.
[2]林志纯:《世界通史资料选辑》上古部分, 商务印书馆1974年版,第254—263页。
[3]色诺芬:《回忆苏格拉底》,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 第81页。
[4]见《奥德修记》,上海译文出版社1979年版,第234、 241页。
[5]亚里斯多德:《雅典政制》,三联书店1957年版, 第8—9页。
[6]杜丹:《古代世界经济生活》,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 第51页。
[7]William R.Biers,The Archaeology Of Greece,CornellUniversity Press 1981,PP.184—187.
[8]让——皮埃尔·韦尔南:《希腊思想的起源》, 三联书店1996年版,第59—60页。
[9]根据顾准的观点, 希腊人的航海历史是从爱琴文明时期开始的,腓尼基等东方民族是在希腊人影响下才学会航海的。见顾准《希腊城邦制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年版,第43—44页。
[10]Michael Grant,The Rise Of The Greeks,London 1987,PP.7—10。
[11]John Boardman,Jasper Griffin & Oswyn Murray , TheOxford History Of The Classical World , Oxford UniversityPress 1986,P.23。
[12]汤因比:《历史研究》上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59年版,第128—130页。
[13]详见修昔底德《伯罗奔尼撒战争史》,商务印书馆1978年版,第573—575页。
[14]详见柏拉图《理想国》及亚里斯多德《政治学》。
[15]见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16—117页。
[16]亚里斯多德:《政治学》,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23—24页。
[17]见《奥德修记》,第10、15、72、215页。
[18]见普鲁塔克《希腊罗马名人传》上册,商务印书馆1990年版,第86—126页。
【专 题 号】K5
【复印期号】1997年06期
【原文出处】《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广州)1997年02期第101-106,114页
【作者简介】林中泽 华南师范大学历史系(510631)副教授
【内容提要】 | 奠立古希腊文明特征的一个关键性因素是希腊社会较早实现了手工业与农业的分离。希腊世界自然资源的分布极不平衡,希腊本土的农业以小园艺种植业为主体,这导致了手工业的独立,从而加强了平民阶层的势力,造成了政治上的民主化倾向,并最终把希腊世界变成一个庞大的商品市场。一方面,随着小商品生产者的壮大和内部奴役制的废除,希腊人不得不走上奴役外邦人的道路;另一方面,某些资源的过剩及另一些资源的匮乏,迫使希腊人开放自身市场并不断夺取海外市场。由于商品经济中等价交换的原则被引入到城邦的政治生活,城邦国家又以分裂繁殖的方式不断兴起,城邦的公民便有机会成为建立法制社会和追求个人平等权利的先驱。 |
一、手工业的独立发展与商业的繁荣
某些物产的丰足和另一些物产的贫乏,是一个民族向外发展的最基本的内因。当公元前513年波斯军队占领色雷斯时,希腊各邦迫不及待地要与波斯人拼死一战,其间的原因很简单:色雷斯是希腊人从黑海粮区输入谷物的唯一通道,它的丧失使希腊本土的部分城邦陷入半挨饿的状态,因此,除了用武力夺回该通道,希腊人别无选择。
古代地理资料表明,古希腊并不是一个丰饶富裕的地区,希腊本土贯穿着卡斯特山脉,可耕地面积狭窄,气温变化急剧,各区域间的气候存在巨大差异,反复出现的夏季干旱,使得在这块沐浴着阳光的土地上生活极其不易。[1] 希西阿德在《田功农时》中告诉我们:一个希腊农民必须在一年四季里不停地劳作,既从事谷物生产,又兼营园艺种植和畜牧,才能勉强维持生计,若有半点怠惰,则将受贫困煎熬。[2] 从公元前7世纪起,以葡萄及橄榄种植为主要内容的园艺业逐渐取代谷物种植业成为希腊农业的主要生产形式,这一转变对于促成手工业与农业的分离及希腊经济的商品化意义十分重大。众所周知,园艺业不是单纯的种植业,它除了田间生产以外,还包括整套复杂的加工过程,如葡萄和橄榄等园艺业的主要工序有:种植和收获葡萄和橄榄,酿制葡萄酒或榨取橄榄油,对这些制成品进行封存、包装及最后出售,等等。这一连串的劳动工序显然不像谷物生产那样拥有时间跨度很大的农闲季节,它们几乎耗费了农民的全部时间与精力。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多数希腊农民来说,单纯从事园艺业也不足以养家活口,他们必须同时兼营谷物种植业和畜牧业。例如色诺芬在叙及克里同这个人物时,就提到他的农场上的出产包括谷物、油、酒、羊毛和其他农产品。[3]如此一来,与农事活动无直接关系的手工业活动(如制陶、制革等)只好由别的专业人员来承担。正是由于希腊农业生产的多样化及其复杂工序促成了手工业较早地从农业当中分离出来。实际上,早在荷马时代前夕,独立手工业者就已经存在,如《奥德修记》在叙述美阑多对奥德修的责难时就提到专业的铜匠;在叙述奥德修的妻子企图设计让求婚者上当时提到了专门制作精美座椅的能工巧匠。[4]到了公元前8世纪时,手工业者的独立性日见明显,其社会经济作用也变得日益重要,以至于雅典的提修斯不得不把它划为一个单独的阶级,与贵族和农民并称雅典三大阶级。[5]从公元前6世纪起,随着各生产部门专业化程度的提高,手工业内部的分工日益扩大。伯利克里在为其施政作辩护演说时提到的雅典工匠达十六七种。据色诺芬报道,当时在大城市里,每个手艺人只从事一种行业,有些鞋匠专作男鞋,有些鞋匠专作女鞋。柏拉图在其《法律篇》中劝人们不要同时作铁匠又作木匠,因为一个人实际上不能擅长两种不同的行业。[6]手工业的独立发展及各生产部门专业化程度的提高使得各类生产者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更形重要,其结果是推动了普遍的商品交换,把希腊世界变成一个巨大的商品商场。从另一方面看,古希腊虽然未能为谷物种植提供适宜的土壤和气候,却为商业的勃兴提出了种种有利条件。希腊世界除了拥有众多岛屿和优良港湾以外,还拥有优质的陶土和精湛的冶炼技术,希腊人正是充分利用了这些有利条件,通过积极贸易的手段去弥补自身的不足:他们用本地的陶器、金属器具、葡萄酒和橄榄油去与埃及和黑海地区的居民换取奴隶、谷物、木材、贵金属及其他生活用品。贸易的发展刺激了货币体制的出现,公元前6世纪初,希腊的一些重要的商业城邦开始有了自己的货币。[7] 贵金属不仅是铸币的原料,而且被用来制作装饰品,但由于希腊本土正好缺乏这种原材料,对于它的大量需求便成为激发对外贸易的一个重大契机。[8]此后,商品交换在希腊世界便不止是经济生活的一种补充,而是维持城邦社会正常运转的必备前提,维护商路的畅通便不仅仅是城邦国家的偶然行为,而且是它的一个基本职能。
手工业的独立发展与商业的繁荣为希腊经济的外向发展提供了一个坚实的内部环境和物质基础,因而为此后西方价值观的崛起提供了土壤。分工促进了交换,经常性的交换培植了希腊人特有的等价概念和平等观;同时,以交换为目的的商品生产必然引发竞争,而当竞争机制被引入政治生活的时候,便激起公民普遍的参政意识和热情;最后,商品生产造成生产者之间在经济生活中相互依赖的关系,这种关系是造就城邦公民集体主义的重要因素。
二、海上殖民与海外贸易的兴起
希腊人的城邦国家大多产生于公元前8—6世纪间(即所谓“古风时代”),就是在这同一时期里,希腊人刮起了人类文明史上第一次大规模的海上殖民潮。这种时间上的吻合并不是偶然的,在海上殖民与希腊城邦国家的建立之间存在着明显的相关性:两者始终在互相促进和推动,殖民既是国家产生的结果,又是它的原因。因为相当一部分希腊城邦是由殖民者直接建立起来的,另一部分城邦则在殖民潮的影响下不断得到健全和完善。换言之,希腊城邦是遵循着不断分裂繁殖的原则并通过海上殖民的途径建立和发展起来的。由于海上殖民这一因素,希腊城邦便得以在根本上与古代东方的某些早期城市国家(如苏美尔与阿卡德人的国家或列国时代的北印度国家)区别开来。[9]
城邦作为一种特殊类型的国家,在其产生的过程中并没有违背国家产生的一般规律。根据列宁的理论,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当最初的城邦国家(母邦)开始酝酿产生时,由于内部阶级对抗的加剧,政治斗争中的失败者及经济上受到损害的那部分居民便常常被排挤出母邦,他们被迫到海外寻找新的定居点,最终建立起自己的殖民城邦(第一代子邦);可是,在他们建立自己的城邦国家的时候,他们也面临着同样的阶级对抗和冲突;斗争中的失败者亦被迫殖民海外,建立新城邦(第二代子邦)……如此城邦不断分裂繁殖,殖民活动亦不断进行和扩大,例如原居住于阿提卡半岛的一部分雅典人在小亚细亚西海岸中部建立了米利都(MILETUS),后来,从米利都出走的一部分人又在该海岸偏南地区建立了爱阿索斯(IASOS)。由此可见,希腊人的兴邦建国是与他们的殖民活动同步进行的,他们的影响范围可以随着他们的殖民活动的发展和城邦数目的增加而不断扩大,但单个城邦的规模却未必会有明显的扩大。到了公元前6世纪末期,希腊人在希腊半岛、爱琴海各岛屿、小亚细亚西部沿海、黑海西南部沿岸、意大利半岛南部沿海以及西西里岛等地建立城邦近300个,“希腊世界”最终形成。
对于导致希腊人频频出走的社会矛盾,史学家们已经作了充分的揭示。许多人认为,始于公元前8世纪的希腊大移民与希腊本土人口增长过快和可耕地严重不足有关。由于希腊人实行众子均分的继承原则,这意味着土地将被不断地再瓜分,直到其份额小得再也无法维持生计为止;而人口的过速增长则加剧了这一进程,在这种情况下,一部分人只好被迫向海外谋求发展。[10]这一看法虽然说明了这场移民潮的内在农业经济背景,却无法解释移居者何以把目标放在海外而不选择欧洲的内陆地区。实际上,希腊人不仅希望通过移民去获取一块土地,而且渴望到海外去扩展商业利益。对于一个自然资源有限、内部商品经济早就成为必不可少的经济内容的民族来说,通过海上移居的途径发展对外贸易是再自然不过的形式了。我十分赞同乔治·佛雷斯特的见解:由于希腊农民既是商品的生产者也是商品的销售者,因此,把这场移民潮的商业动机和农业动机截然分开是根本不可能的。[11]
希腊人通过海上殖民这一独特方式建立自己的国家,这在西方历史上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记:
首先是造就了自由独立的倾向,培养出最初的冒险精神。诚然,古代东方人在历史上也先后展开过大小规模的移民活动,但那主要是陆上移民。汤因比在《历史研究》一书中曾对这两类移民进行比较,他认为,当人们在进行陆上移民时,可以而且必须把整个家族及家族的传统观念都带走,因为陆上移民的风险相对小些;而当人们进行海上移民时,由于环境极端恶劣(多变的海洋),交通工具极端简陋(小木舟),因此冒险性要大得多,这就需要来自各不同家族或乡里的青壮年在同一条船上“同舟共济”的合作精神。海上迁移常常把病弱者和老人排除在外,这种迁移不大可能是整个家族的流动,它必须以牺牲血缘家族关系和乡土观念为前提。[12]这一看法不无道理。我认为,移民方式的差异在影响不同民族的价值取向方面具有最为直接的和头等重要的意义,西方人那独特的民族性格,与古希腊人经常性的航海活动有很大关系;航海的巨大风险培育了希腊人的冒险精神;航海过程中乡土血缘关系的丧失则培育了他们的独立和向往自由的倾向。当冒险者到达一个新地方建立新城邦时,他们必然会保留在船上已经结成的那种新型的社会关系;他们建立的新城邦尽管可能仍沿用着母邦的那一套风俗习惯,但他们在政治上却独立于母邦,甚至有时会成为母邦的敌人,例如,雅典人在小亚细亚西部沿海的殖民地,就经常起兵反对雅典人。[13]这种情形很容易使人们联想到近代北美殖民地与英国的关系,实际上,对于西方人来说,这一关系自古至今是一脉相承的。
其次是造就了法制传统和守法意识。一群相互间没有血缘联系的冒险者在到达了一个新的居住点以后,不得不用大家认可的契约来维系这个全新的社会(血缘纽带已经丧失)。这些契约就是法律的最初萌芽。围绕这些契约而进行的阶级斗争导致国家的形成,而随着国家的最终形成,契约便成了真正的法律。海上冒险使人们深深地意识到个人无法脱离社会而单独存在,既然社会主要由法来维系,个人要想改变自身的状况或社会的面貌,就只能通过自身的努力去改变现行法律,而不是彻底抛弃法律。这就是希腊人法制意识的最初来源。这也是早期资产阶级思想家(如卢梭)把国家归因于人们的自愿结合的历史根据。实际上,在卢梭之前,古希腊的柏拉图和亚里斯多德等人已经有了这一思想的萌芽,[14]这当然是以希腊国家那独特的产生方式为背景的。
再次是造成了一种外向发展的趋势。海上殖民总是与海上的商业活动结合一起的。由于城邦国家版图的狭小和物种的不足,希腊本土的城邦居民和海外殖民者为了维持正常的生存,必须在进行日常性商品交换的基础上,进行各种正当的或不正当的海上商业活动:在有物可换的时候,他们或是与外邦、外族人进行正当的海上贸易,或是用强买强卖等方式进行海上的商业诈骗活动;在无物可换的时候,他们就进行海盗掠夺。这就说明了为什么古代世界的海上贸易总是与海盗活动相伴随。
三、奴隶进入流通领域,成为特殊商品
一般而言,人们用以区别西方古典奴隶制与古代东方奴隶制的基本标志有两个:一是奴隶在数量上的差异——古典时期的希腊奴隶在总人口中的比例远远超过东方;二是奴隶的劳动方式——希腊奴隶在监工的监督下成群劳动而不是以家庭为单位独立进行工作。[15]这两个标志显然只具有理论意义。事实上,奴隶数量是一个不稳定的变数,迄今为止还没有人能够对特定地区特定时期里奴隶的数量作出精确估价;奴隶的劳动方式也缺乏实际价值,因为成群劳动的方式只是古典时期希腊奴隶许多种劳动形式中的一种,它到底是否为占主导地位的形式仍是一个问题,何况在东方某些经济较发达地区(如加勒底的巴比伦),也曾出现过这种劳动形式。
那么,希腊奴隶制的实质性标记究竟是什么?笔者认为下列三点值得我们注意:
1.存在着相当稳定和繁荣的奴隶市场。希腊世界的奴隶大部分是通过市场的渠道获得的,其中提洛岛和雅典是地中海区域最著名的两个奴隶市场,它们即使在罗马时代也保持着相当繁荣的局面。奴隶市场的存亡关系到整个古典奴隶制体制的存亡;古典奴隶制的发展程度常常可以以奴隶市场的繁荣程度作为一把标尺。在大多数古代东方的国家中,少量奴隶(主要是家庭仆役)也是通过购买的形式获取的,但为什么在这些地区终究无法找到较为稳定的奴隶市场?这恐怕与奴隶来源有直接的关系。古代东方的奴隶主要来自战俘和债奴。由于战局多变和战争结果难以逆料,战俘这一来源是极不可靠的;债奴数目则常随社会矛盾的激、缓和土地兼并的程度而不断增、减。奴隶来源如此不稳定,这种劳动力就无法成为足以保证供求平衡的特殊商品而被纳入流通领域,于是,奴隶市场在这些地区既没有存在的可能,也没有存在的必要。
希腊的情形则大不相同。希腊世界的奴隶的第一个来源是通过海盗劫掠或绑架而来的人口,第二个来源才是战争俘虏。由于商品经济历来发达,这些被俘或被抢的人口一般都不会在战士或海盗手下直接转化为生产奴隶,而是通过市场的渠道、在落入购买者手里时才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奴隶。虽然战俘的来源并不稳定,但由于海盗劫掠是当时地中海区域人们日常生活的主要部分和维持生计的重要手段之一,加上在地中海许多岛屿上和沿岸陆地上居住着大量未开化的民族,这些民族实际上成为希腊人取之不尽的猎物。亚里斯多德就把希腊周边的野蛮地区看作是大自然特意为希腊人制造奴隶的场所。[16]这些落后地区的居民生活极端贫苦,他们向往希腊人的文明和舒适生活,因此,被绑架人口的来源在大体上是有保证的,这是爱琴海一带的奴隶市场得以保持长期繁荣的一个关键的因素。
2.奴隶主要被使用于直接生产部门。希腊奴隶被广泛地使用在各个劳动领域,包括生产部门、公共服务部门和私人服务部门。但使用在直接生产部门的奴隶数量最多——这无疑是一种典型的奴隶制生产形态。在希西阿德的《田功农时》中,我们看到了不少有关农业奴隶的记述。甚至早在荷马时代前夕,奴隶劳动的专业化就很明显,如《奥德修记》就多次提到纺纱女奴、牧羊奴和牧猪奴等等。[17]至于罗立温银矿投入众多奴隶劳动力,则更是尽人皆知的事实。除外,奴隶制之发达可以从雅典的奴隶租赁业中看出一些端倪:不少业主专门蓄养奴隶用于出租,奴隶真正成了“会说话的工具”。
相比之下,古代东方进入直接生产领域的奴隶就显得数量不足。在东方,大多数战俘被允许占有土地和成家立室,只有极少的一部分才成为王室和贵族的奴仆,如中国的周灭商后,就把大部分商民迁至成周,使其耕地纳赋。古代亚述人对被征服者施行强迫移民的政策,这些移民看来也不像是真正的奴隶。虽然债务奴隶在古代东方各国的人口中占有一定比例,但债奴以从事家庭服务者居多,以从事生产性活动者居少。至于罪犯,他们的确大多被强迫去服各种徭役,但他们是否为严格意义上的奴隶,还是一个问题。
3.奴隶不仅生产直接消费品,而且生产商品。在希腊,生产领域的奴隶除了为主人生产直接消费品以外,更多的情况下是为主人生产商品。这是由手工业与农业的较早分工和商品经济的发展所促成的。既然手工业者无法同时兼营农业,他只好多生产手工业产品,以便同农民交换农产品。对于农民来说也是如此。随着奴隶制的发展,奴隶制的生产也被纳入了古代地中海商品生产的轨道之中。这种情形是在古代东方的任何地区所无法看到的。
如此看来,希腊奴隶也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和资本,它与近代雇佣工人的最大区别是它无论是在劳动期间还是在工休期间都是没有人身自由的;古典奴隶制的商品生产实际上是利用这种特殊商品去增殖普通商品。这种生产形式也是希腊经济外向发展的一个重要条件和基础。
四、走上奴役外邦人的道路
公元前6世纪前后,希腊各邦通过一系列改革,最终废止了公民内部的债务奴隶制(其中以公元前594年梭伦在雅典颁布的“解负令”最负盛名)。债奴制的废止,意味着任何公民都不能以自己的公民同胞为剥削和掠夺的对象。但是早期国家的本质就是一部分人掠夺、剥削和统治另一部分人,公民既然成为统治阶级的成员,他们必须要有统治的对象。于是,公民们便自然而然的把掠夺和剥削的矛头从族内转向族外——开始走上奴役外邦人的道路;通过暴力或商业手段,从异国他乡带回大量人口作为新的剥削对象。
这是决定东、西方传统分道扬镳的一个关键性转变,西方那种外向经济及开放政治正是以这一转变为起点的。因为首先,要获得源源不断的外邦奴隶,希腊人就再也离不开海外贸易、海上劫掠乃至暴力扩张这类手段了;其次,为了有效剥削和统治这些外邦人,希腊人不得不把政治权力开放给本族人。不可否认,东方国家的统治者也剥削和奴役外邦人,但却以剥削和奴役本国人为主(长期存在债务奴隶制)。
那么,是什么原因使希腊人废止债奴制的企图得以成功?
一方面,“殖民建邦”的特殊方式使债奴制失去存在的社会基础。作为少数人的殖民者,为了维持对多数土著居民和其他外来人口的有效统治,他们内部的矛盾必须缓和到最低的限度,因此,统治阶级内部的债奴制没有生存的土壤;海上殖民时期那种“同舟共济”的凝聚力已把殖民者紧紧联结一起,当他们在有外邦人可供奴役的情况下,债奴制就再也无法在殖民者当中盛行起来;殖民城邦(子邦)这种社会关系通过贸易与征战等交流渠道,最终反馈到母邦当中去,必然会引起母邦的社会变革。斯巴达就是缓和内部矛盾以对付被征服者的一个典型例证,传说中的吕库古改革通过重新调整斯巴达人的内部关系,强化了对于希洛人和皮里阿西人的统治。[18]
另一方面,平民势力的强大使债奴制最终被废止。手工业与农业的较早分离,使整个社会的生产被纳入商品生产体系。农民和手工业者在经济上互相依存,谁也离不开谁,他们都是小商品生产者,因而具有生死与共的利害关系,于是两者便汇合成一个强大的平民阶级,他们与日益衰落的贵族阶级相抗衡。贵族以谷物生产为主要营生手段,多数小农则以园艺种植业为生,可是希腊的谷物业是无足轻重的,园艺种植业才是农业发展的主流,因此,对于多数城邦来说,贵族的没落和平民的强大是同样不可避免的。这就是平民最终可以迫使贵族放弃债权的主要经济原因,在这方面雅典的梭伦改革是一个无以伦比的典型例证。
概言之,从社会阶级基础、国家形成的独特方式和奴隶制发展的特点等方面看来,希腊奴隶制经济大体上是属于外向型的。这一点既有别于古代东方社会,又为以后罗马经济的发展确立了一个方向。
注释:
[1]见Hermann Bengtson,History Of Greece ,From The BeginningsTo The Byzantine Era,University Of Ottawa Press 1988,P.3.
[2]林志纯:《世界通史资料选辑》上古部分, 商务印书馆1974年版,第254—263页。
[3]色诺芬:《回忆苏格拉底》,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 第81页。
[4]见《奥德修记》,上海译文出版社1979年版,第234、 241页。
[5]亚里斯多德:《雅典政制》,三联书店1957年版, 第8—9页。
[6]杜丹:《古代世界经济生活》,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 第51页。
[7]William R.Biers,The Archaeology Of Greece,CornellUniversity Press 1981,PP.184—187.
[8]让——皮埃尔·韦尔南:《希腊思想的起源》, 三联书店1996年版,第59—60页。
[9]根据顾准的观点, 希腊人的航海历史是从爱琴文明时期开始的,腓尼基等东方民族是在希腊人影响下才学会航海的。见顾准《希腊城邦制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年版,第43—44页。
[10]Michael Grant,The Rise Of The Greeks,London 1987,PP.7—10。
[11]John Boardman,Jasper Griffin & Oswyn Murray , TheOxford History Of The Classical World , Oxford UniversityPress 1986,P.23。
[12]汤因比:《历史研究》上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59年版,第128—130页。
[13]详见修昔底德《伯罗奔尼撒战争史》,商务印书馆1978年版,第573—575页。
[14]详见柏拉图《理想国》及亚里斯多德《政治学》。
[15]见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16—117页。
[16]亚里斯多德:《政治学》,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23—24页。
[17]见《奥德修记》,第10、15、72、215页。
[18]见普鲁塔克《希腊罗马名人传》上册,商务印书馆1990年版,第86—12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