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史 |
新经济政策的内在矛盾和历史命运
薛汉伟/孙代尧
【专题名称】世界史
【专 题 号】K5
【复印期号】1997年04期
【原文出处】《当代世界社会主义问题》(济南)1996年02期第3-10页
列宁提出的新经济政策是没有经过重大争论就一致通过的,但在实施过程中却始终伴随着激烈的争论。这一政策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实施不到10年便终止。在废弃新经济政策以后,《联共(布)简明教程》把新经济政策界定为:允许“少许的商品流转自由”的暂时退却,“待积蓄起力量后,重新开始进攻”。[①]任何超出这一规定的理解都被禁止。在当代的社会主义体制改革的过程中,新经济政策再次引起人们的注意,甚至被当作改革的根据。在改革深化的今天,为了正确地总结历史经验,有必要深入探讨新经济政策的内在矛盾及其实施的经验教训。
巨大的成就与尖锐危机并存的时期
在新经济政策时期,苏维埃俄国的经济恢复工作取得了巨大的成就。首先,农业生产迅速恢复。在新经济政策实施以前,由于连年的战争和实行战时共产主义政策,使播种面积和农作物产量锐减。1917—1920年的农业总产值只相当于1913年的60%左右。实行新经济政策以后,经过短短几年的努力,到1925年农业生产已基本上恢复到战前水平。单产水平比战前提高10—11%,比1920年提高56—57%;粮食总产量也比战前提高17%,比1920年提高1.2倍。国家得到的粮食也从1920—1921年的376百万普特提高到1925—1926年的496百万普特。国内战争结束时,工业生产更加萎缩。整个金属加工业(包括机器制造业)的产值仅为1913年的16%,纺织品生产仅为战前的10%。在实行新经济政策以后,工业生产也得到了迅速的恢复。1926年的工业总产值已相当于1913年的108.1%。
在20年代,人民生活得到了改善,福利、教育等方面也得到了进一步地发展。到20年代末,小学生和中学生超过了战前的一倍,死亡率降低26%,婴儿死亡率降低约30%。
在文化方面,20年代也是丰富多彩和成绩辉煌的年代。在理论领域,出现马克思主义内部百家争鸣生动活泼的局面,以致有人把20年代叫做“苏联马克思主义思想的黄金时代。”在艺术方面也出现了百花齐放的欣欣向荣的景象,几乎每一个领域都带来了引人注目的艺术高涨。在小说、诗歌和散文方面,也出版了大量的重要作品,造就了许多苏联文学界的巨匠。
但是,新经济政策时期在经济迅速恢复和发展的同时,也存在着巨大的困难,甚至多次发生经济和社会危机。1924年春发生收购危机,1924年8月在格鲁吉亚发生农民暴动;1926年春,当食品价格上涨,工人平均实际工资下降时,引起了工人的不满,导致了党内的激烈争论;1927年底到1928年春发生收购危机,这一危机到1929年更趋严重。
这些危机的发生,从客观上说,是因为苏联经济生活中存在着许多深层次的矛盾和困难。首先,粮食商品率低于战前,而收购又十分困难。俄国是依靠农民的力量取得革命胜利的。为了发动农民参加革命和支持革命政权,选择了平分土地的方案。这个方案的积极作用是巩固了工农联盟,提高了农业生产;其消极面是增加商品粮十分困难。由于生产剩余农产品较多的庄园和富农农场在革命中遭到破坏,俄国农业的原始性和分散性更加突出了;尽管农业生产已经恢复和超过了战前水平,但由于革命后的农民首先需要满足自身的温饱,可供出售的商品粮反而更少了。随着经济恢复,大规模建设提上日程,这个矛盾就尖锐地摆在苏维埃俄国的面前。
其次,工人生活改善不大,特别是失业问题相当严重。直到1928年,农民一直是苏联社会变革的受益者,而居于领导地位的工人,生活改善不大,而城市的失业问题却相当尖锐,1922年失业人口为16万,1923年为64.4万,1924年为124万,1925年为98万。1924—1925年农村剩余劳力高达900万人,大量农村人口涌入城市造成了对城市工人就业和改善生活的压力。以致于1926年意大利共产党政治局向俄共中央写了如下一封信。“同志们,在历史上还从未出现过下述情况,即统治阶级整体的生活水平,比被统治被奴役阶级中某些成分的生活低这样多。这一闻所未闻的矛盾是历史留给无产阶级的一种厄运;无产阶级专政的主要危险就存在于这一矛盾中,……。但是无产阶级如不以其集团利益的任务消除这一矛盾,就不会成为统治阶级;如果它不为普遍利益牺牲其直接利益,就不能保持它的统治和专政。”[②]
此外,苏维埃俄国还存在客观形势要求快速发展和资金严重短缺之间的尖锐矛盾。这一点我们将在后面谈到。
这些危机的发生,如果说客观上的原因是经济生活中的上述矛盾;那么,主观上的原因则是新经济政策本身存在的内在矛盾。
“二元经济”及其政策的内在矛盾
新经济政策之所以称为新政策就在于:(1)它容许多种经济成分同时并存;(2)强调利用市场机制;(3)给予企业以更多的自主权;(4)抛弃了极端的行政强制观念,主张以经济手段为主。新经济政策的实施引起了经济体制的一系列改革。这些改革是同今天的市场取向的改革相通的。但是,新经济政策决没有建立起市场经济体制,而只是建立了“计划和市场的二元经济”[③]或着拿我们今天的说法是两种体制并存的经济。同我们今天的两种体制并存的状况也有根本的不同,它不是以建立市场经济为目标的,而是以建立计划经济体制为目标的。
新经济政策并不是根据严整的理论而制定的,而是为缓解当时面临的政治经济危机在采取的一系列应急措施的基础上,逐步形成的。列宁从1921年提出新经济政策,到1923年丧失工作能力为止,曾以全部精力从事这一政策及其相应的理论的制定。但是,直到列宁逝世,这一政策及其相应的理论都尚未完备。列宁虽然宣布:我们对社会主义的看法根本改变了。但是,根本改变的仅仅是对如何过渡到社会主义的看法,并没有从根本上革新社会主义社会的观念。社会主义社会的市场经济和多种经济成分的共同发展在当时还是不能设想的。
在市场机制方面,新经济政策第一次造就了一个重视市场机制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但无论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有很大的局限。从理论上来说,当时把市场的存在主要同小农经济的存在相联系。直到1921年12月,俄共(布)第十一次全国代表会议的决议,在十分强调利用市场及其规律的同时,仍然认为:国内市场的形成和货币交换的发展,“二者都是国内小资产阶级类型的经济占优势的直接结果。”[④]因此,1922年4月召开的俄共(布)第十一次代表大会把市场叫做“小资产阶级和私人资本主义的市场”[⑤]。十三大又说:“以自由市场自发势力为基础的新的资产阶级”[⑥]。总之,在当时的观念中,市场仍然是同小资产阶级,资产阶级和资本主义相联系的。当时认识到计划和市场在一定时期内是可以结合的,但最终还是要用计划代替市场。十二大的决议指出:“只有发展到最后,计划方法才能够而且也应该使市场服从自己并从而取消市场。”在实践上,在实施新经济政策的时期,市场在工业企业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也是十分有限的。1921年12月28日,全俄苏维埃第九次代表大会关于新经济政策和工业问题的决议一方面指出,“作为无产阶级专政的基础的国营大工业的发展,要求把最大部分的国家资源集中用于国营大工业,并加以有计划的分配,以保证国营工业企业不间断地进行生产。”另方面又规定:“大工业必须在国内市场上寻求国家向它提供的货源的补充来源,因此,应使企业及其联合组织有权在市场上销售它们的一部分产品,这种活动要按照已经批准的业务计划进行,并且只限于国家提供的必要的资源的不足部分。”“不由国家供应的所有企业都通过在市场上销售自己的产品来获得自己必须的资金”。[⑦]在如何处理计划与市场的关系上,十二大提出要防止两种危险:“(一)企图通过有计划的干涉跑在经济发展的前面,企图以行政措施代替市场调节工作,而我们的实际经营管理经验还没有为这种行政措施创造出必要的基础,……,(二)如果集中的调整工作落后于显然已经成熟的对调整的需要,我们就会用不经济的市场方法去解决经济问题,……。”[⑧]这里的重点,是反对在条件不具备时用行政措施去代替;但从发展方面来说,则必须逐步实现这种代替。后来,斯大林在同布哈林斗争时,正是抓住了新经济政策的上述两个方面来批判布哈林的。他说,新经济政策有两个方面:第一个方面是保证私人贸易的一定自由;第二个方面是反对私人贸易的完全自由。粮食价格、工业品价格基本上是由国家规定的。[⑨]
在所有制方面,新经济政策造就了一个以公有制为主导的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经济体制,但仍然把过分单一的所有制结构作为未来的目标。在对待私人资本主义的问题上,一方面认识到根据经济和人民生活的需要,“可以而且应当容许其存在”。[⑩]新经济政策实施的头几年私人资本曾有较快的发展,从1921年初拥有1.5亿金卢布增加到1923年初的3.5亿金卢布。另方面,从政治上考虑又认为必须对它严加限制和排挤。1924年1月召开的俄共(布)第十三次代表会议指出:“国家资本和私人资本在经济上的对比关系问题,是目前最重要的问题,因为它决定着以国有化工业为基础的无产阶级和以自由市场自发势力为基础的新的资产阶级之间的阶级力量的对比关系问题。”[(11)]从1924年开始强调加以限制和排挤。在工业企业方面,本来私人资本的发展,“无论是绝对量或相对量都是微不足道的”[(12)]据苏联最高国民经济委员会专门委员会的资料,私营注册工业在国家全部产值中所占的比重1924/1925年度约为3%,1925/1926年度约为3.5%。[(13)]在这以后私营工业所占比重逐年下降。苏维埃政权在经营范围、信贷、税收、供销等政策方面限制私人资本的发展。例如,在经营范围方面,不仅严格限制私人资本进入经济命脉的领域,而且限制进入使用稀缺原料、盈利特别大、私人资本拼命朝里钻的那些部门(如粮米、磨粉、制革、植物油生产等)。在信贷方面采取对私人企业减少或完全停止贷款。私人企业在信贷投放总额中所占的比重:1923年为11.5,1924年为2.0,1925年为2.5,1926年为2.0。在税收方面,采取了限制私人资本积累的税收。私人资本的所得财产税率从1922年的12%,提高到1924年末的35%,还要加上相当于国家税额四分之一的地方附加。在货运费用方面,1926年对非公有经济成分的各种货价规定了一般费率50—100%的附加。
在新经济政策时期,私人资本在商业中有较大作用。1923/1924年度私营商业在批发商品流转额中所占的比重为18.1%,1922/1923年度,私营商业在零售商品额中所占的比重达75.3%。1926年1月党的第十三次代表会议提出:“合作社和国营商业的任何削弱,私人中间商、收购商和商人阵地的加强,都是资产阶级资本主义关系的统治领域的扩大。因此扶助合作社,发展国营商业,使它们通过竞争来夺取私人商业资本的阵地,并使它们在经济上利用私人商业资本,就是党的经济政策中的首要任务。”[(14)]在这以后,私人批发商和零售商在商品流转额中所占的比重逐年下降。前者从18.1%,下降到1924/1925年度的8.5%,再下降到1925/1926年的7.9%;后者从75.3%,下降到1923/1924年57.7%,1924年的52.8%,1925年的43.0%,1926年的40.7%,1927年35.0%。
综上所述,在对待私营工商业的问题,新经济政策并没有达到我国新民主主义经济指导方针的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程度。在列宁病重和去世以后,斯大林同布哈林决裂以前,挤垮私营工商业的倾向越来越严重。新经济政策的这一方面实际上已处在逐步收缩和取消的过程中。
只有在农村中,才根据生产力发展的需要曾一度进一步放宽了出租土地的期限和使用雇佣劳动的范围。1922年5月22日,全俄苏维埃中央局执行委员会通过了《土地劳动使用法》,首先明确规定准于土地使用权的临时转让和在劳动农户中辅助性的使用雇佣劳动。同年10月通过的《土地法典》进一步放宽了出租土地的期限和使用雇佣劳动的范围。1925年和1926年允许农民更广泛地享有出租土地的权利,出租期可延长到12年,并准于在承租土地上使用雇佣劳动,不仅在农忙季节而且在整个农业年度内使用雇佣劳动,随着农村政策的放宽,土地租佃和使用雇佣劳动力的农户逐年增加,1922年发生土地租佃关系的农户占总农户的2.8%,1923年为3.3%,1924年4.2%,1925年为6.1%,1926年为17.4%,出租土地数额1923年300万俄亩,1924年为450万俄亩,1925年为700万俄亩,1926年为1090万俄亩,1927年为1330万俄亩。这些措施是符合当时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有助于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的。但是,这些有利于生产力的措施,同当时一些人的社会主义观念发生了尖锐的冲突,引起了党内的激烈争论。
在农民如何走向社会主义的问题上,列宁的新经济政策提出了通过合作社走向社会主义的崭新道路。但是,这一思想也是尚不完备的。例如,在对待集体农庄的问题上,列宁只是提出:“集体农庄问题不是当前的问题”,而加以搁置。其实,在实施新经济政策以后的历次党代表大会上,对集体农庄都采取了肯定的态度。1922年3月18日,俄共(布)中央致俄共(布)各级组织的信中说:“集体农庄作为农村中最坚固的苏维埃细胞,在走上总的合作制轨道时可以发挥出积极的显著的作用。”[(15)]十一大规定:“共产党员绝对必须参加本区或本村的农业合作社和农业集体组织。如果这种组织尚未成立,共产党员绝对必须带头创办这些组织。”[(16)]十二大规定:作为农业集体组织的“农业协作社、劳动组合和公社应该得到国家机关的优先帮助,特别是因为它们是最贫穷的农民阶层的联合经济组织。”[(17)]1925年4月,俄共(布)第十四次代表会议指出:“对于农业集体化今后必须给予更多的注意。”1926年12月30日,联共(布)中央关于国营农场和集体农庄建设的总结的决议指出:“集体化运动已开始摆脱它在新经济政策初年所陷入的危机状态,集体农庄的数量不断增加。”“集体农庄是农业直接集体化的最发达形式,同时也是最复杂的最困难的合作社建设的形式。”[(18)]有的学者认为,列宁在实施新经济政策以后,引导农民走社会主义道路的形式和办法,完成了从“共耕制”计划到“合作社”计划的转变;在这之后,基本上不再提“共耕制”了,这个说法未必完全符合实际。
新经济政策内在矛盾的根源
新经济政策在开始实施之时之所以没有引起激烈的争论,是因为它被作为经济和政治危机的应急措施而被广泛接受。但是,人们对新经济政策的意义并没有广泛的认同。有人的把新经济政策看作是走向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这种看法是由列宁最早提出的,是后来布哈林充分发挥的。不少人则在不同程度上把它看作是克服经济和政治困难的权宜之计,是向资本主义的倒退。1921年,著名的布尔什维克贝索·洛明纳译痛苦地抱怨说:在经济中已没有留下什么“社会主义因素了”。1922年,在共产国际第四次代表大会上,托洛茨基一方面承认向新经济政策转变的必要,另一方面又自问自答道:“新经济政策把我们引向何方——资本主义还是社会主义?引向资本主义,如果我们让新经济政策延续太长的时间的话。”[(19)]
造成这种不同理解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按照新经济政策发展的自身逻辑,要求在更大程度上进行市场取向的改革;而这种发展同当时的社会主义观念又是相冲突的。因此,那些更加重视实际的人主张发展新经济政策,而受原有社会主义观念束缚较多的人,则主张更多地限制它,更早地取消它。不仅如此,在列宁去世以后,即使是主张发展新经济政策的人,也仍然受到原有的并不符合实际的社会主义观念束缚,而不能进一步迈出改革的坚定步伐,从而不能采取克服实际生活中面临的困难和危机的有力措施。
其次,从新经济政策所处的客观环境来看,一方面,当时的苏联从国内来说已经从战争到和平;另方面,从国际上来说却仍然处于战争与革命的年代,这两者对新经济政策的影响是不同的,前者要求把工农联盟建立在等价的商品交换的基础之上;但处于战争威胁下的苏联又不得不处于紧张的备战状态,这种状态又往往促使人们要求从农业中抽取较多的资金支持重工业的迅速发展。和平的经济建设需要更充分地利用市场机制,而市场机制又不能完全适应备战的需要。从经济的角度来看,平衡地和谐地发展是最合理的;从备战需要出发,似乎又需要优先发展特定部门,从而不得不暂时使其它部门作出牺牲,如此等等。如何使两者和谐地结合起来是十分困难的。那些更加重视工农联盟的人同更加强调备战需要的人,对经济政策和体制就会作出不同的选择。甚至是同一个人,由于国内外形势的变化,先后也会作出不同的选择。
1923年,苏联发生了一次工业品销售危机,这次销售危机正是新经济政策内在矛盾的一个表现。实行新经济政策以后,人们认识到完全用行政手段的总管理局制来管理工业是根本行不通的。要想使企业具有活力,必须使企业自负盈亏,实行完全的经济核算制。同时,国家又不想放弃对国有企业的直接监督和控制。于是从1921年开始组成托拉斯。一方面,国家给予托拉斯有更大的自主权,另方面,托拉斯又不能真正摆脱政企不分。当时托拉斯亏损严重。为了扭转亏损的局面,1922年2月开始托拉斯组织大规模的、具有垄断性质的供销组织——辛迪加。辛迪加的成立对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的扩大起了极为有害的作用。1922年秋开始工业品价格猛涨。国营企业迅速扭亏为盈。1922年国营工业亏损300万金卢布,1923年1—9月份则获净利1900万金卢布。但工农业价格严重地比例失调。有人计算:农民用40普特燕麦,在1913年可买到127普特盐,到1923年10月却只能买25普特盐;1普特粮食早先可换7俄尺花布,现在只能换1.9俄尺。1923年农民白白地损失了约50%的收入。工业品的乱涨价,引起了市场关系的极度紧张和混乱,终于在1923年秋促发了尖锐的销售危机。
1923年销售危机,1924—1925年令人失望的收成和严重的农民骚动,使得俄共领导对新经济政策和未来道路看法上的分歧尖锐起来。1924年—1925年间俄共中央和苏维埃政府决定放宽农村政策,减收农业税,降低工业品价格,放宽对租佃土地和雇佣农村劳动力的限制,借以提高个体农民生产的积极性。苏共领导的多数派决定根据新经济政策自身发展的逻辑要求,把它们容许的一些原则进一步推广到农村中去。在少数派看来,这些措施对富农作了过多的让步,甚至是“富农倾向”占据统治地位的明证。于是爆发了激烈的争论。这场争论是由普列奥布拉任斯基和布哈林的论战揭开序幕的,这两人是双方论战的主将。今天,我们回顾他们的观点,很难作出谁对谁错的简单判断,因为双方的观点都有对有错,都有深刻的独创性见解,也都有严重的缺陷。如果说,普列奥布拉任斯基提出了一个雄心勃勃的工业化纲领,但忽视市场机制和农民问题;那么布哈林则提出了一条通过市场关系实现工农业同时繁荣的走向社会主义的道路,但对苏维埃俄国工业化所需资金和粮食的尖锐性估计不足。如果说,普列奥布拉任斯基尽管在政治斗争中遭到了失利,但他提出的工业化计划后来在实际上被采纳;那末,布哈林虽则一度辉煌,但不久不仅在政治斗争中遭到失败,而且他提出的通向社会主义道路也被抛弃,不过布哈林在论战中提出的一些思想至今发人深省。
斯大林、布哈林在同反对派的争论和斗争中刚刚取得胜利,斯大林和布哈林之间又开始了激烈的争论和斗争。1927年底到1928年春苏联发生的粮食收购危机是这场争论和斗争的导火线,而1928年冬再度发生的收购危机把这场争论推到白热化的程度。1927年11—12月收购到的粮食急剧减少,只相当于1926年同期收购量的一半;而工业化进展却使国家对商品粮食的需求大大增加。在如何认识和解决粮食收购危机的问题上,布哈林同斯大林之间发生了尖锐的分歧。布哈林认为粮食收购危机的原因是农民经济缩小、谷物主产下降,谷物生产下降的原因在于国家计划领导失误。主要是:工农产品比价不合理,谷物的收购价格太低;使生产力的重新分配不利于谷物业;基本建设投资增加太快太多,破坏了原来的城乡平衡;货币尚未稳定到使农民可以把它作为积累手段的地步。至于富农,只是利用我们的工作失误兴风作浪,它的投机行为是造成粮食收购危机的原因之一,但不是主要原因。斯大林的看法则和布哈林大相径庭。他认为造成粮食的危机的原因是:工业发展速度太慢,致使农村商品供应不足;苏联已成为小农经济的国家,而小农经济提供商品粮极小;富农已经成长起来,积累了粮食,投机倒把,操纵粮价,破坏国家的粮食征购工作。解决粮食的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改造农业,高速度发展工业是改造农业的钥匙。
在探索社会主义国家的社会经济发展战略时,首先遇到两个不可回避的问题:第一,我们既希望得到尽可能快的经济增长,又希望有综合平衡的发展;第二,我们既希望有尽可能快的工业生产的增长,又希望有与此相适应的农业生产的增长。在实际生活中如何使两者结合起来,是十分困难的。斯大林同布哈林的争论正是围绕这两个问题进行的。布哈林的主张有更多的经济合理性,这一点根据我们今天经济学方面的常识来判断是十分明显的,毋须多说。但是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经验表明,在战争与革命的时代斯大林的这类主张往往占上风。后一类主张尽管有极大的片面性,但在当时特定的环境中有其历史的理由。首先,它适应了苏联国内迫切要求赶上和超过先进资本主义国家的强烈愿望;其次,它适应了迅速增强国家的经济实力和国防实力,防止和抵抗帝国主义武装侵略的迫切需要。
这场争论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经验教训。争论本身并不都是坏事。特别是这场争论开始之时,有广泛发表意见的自由,有独创性的观点,有实事求是的论证。双方都发表了许多有价值的看法,同时又都有不足之处。如果双方的观点能得到相互补充的话,那该多么好啊!可惜这场争议同党内的派别斗争纠缠在一起,双方都不能认真地听取对方的意见,哪怕后来在事实上汲取了对方的观点,甚至站到对方的立场上也都是偷偷摸摸进行的。特别令人疼惜的是,这场争论和斗争终于发展成为残酷斗争,无情打击。正因为如此,新经济政策所包含的市场取向改革的新因素,在苏联没有形成它发育成长的环境。
注释:
①《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283页。
②转引自鲁道夫·巴罗的《抉择》,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84页。
③斯蒂芬·F·科恩:《苏联经验重探》,东方出版社1987年10月版第83页。
④《苏联共产党决议汇编》第2分册第137页。
⑤《苏联共产党决议汇编》第2分册第166页。
⑥《苏联共产党决议汇编》第2分册第381页。
⑦《苏联共产党和苏联政府经济问题决议汇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4年1月版,第1卷第303、308页。
⑧《苏联共产党决议汇编》第2分册第260页。
⑨《斯大林选集》下卷第144—145页。
⑩《列宁选集》第4卷第627—628页。
(11)《苏联共产党决议汇编》第2分册第381页。
(12)《苏联共产党决议汇编》第2分册第381—382页。
(13)苏联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编:《苏联社会主义经济史》,三联书店1980年版第2卷,第323—325页。
(14)《苏联共产党决议汇编》第2分册第380—381页。
(15)《苏联共产党和苏联政府经济问题决议汇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4年1月版第322页。
(16)《苏联共产党决议汇编》第2分册第172页。
(17)《苏共决议汇编》第2分册第327页。
(18)《苏联共产党和苏联政府经济问题决议汇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4年1月版第1卷第503、613—614页。
(19)转引自《别无选择》第511—518页。^
【专 题 号】K5
【复印期号】1997年04期
【原文出处】《当代世界社会主义问题》(济南)1996年02期第3-10页
巨大的成就与尖锐危机并存的时期
在新经济政策时期,苏维埃俄国的经济恢复工作取得了巨大的成就。首先,农业生产迅速恢复。在新经济政策实施以前,由于连年的战争和实行战时共产主义政策,使播种面积和农作物产量锐减。1917—1920年的农业总产值只相当于1913年的60%左右。实行新经济政策以后,经过短短几年的努力,到1925年农业生产已基本上恢复到战前水平。单产水平比战前提高10—11%,比1920年提高56—57%;粮食总产量也比战前提高17%,比1920年提高1.2倍。国家得到的粮食也从1920—1921年的376百万普特提高到1925—1926年的496百万普特。国内战争结束时,工业生产更加萎缩。整个金属加工业(包括机器制造业)的产值仅为1913年的16%,纺织品生产仅为战前的10%。在实行新经济政策以后,工业生产也得到了迅速的恢复。1926年的工业总产值已相当于1913年的108.1%。
在20年代,人民生活得到了改善,福利、教育等方面也得到了进一步地发展。到20年代末,小学生和中学生超过了战前的一倍,死亡率降低26%,婴儿死亡率降低约30%。
在文化方面,20年代也是丰富多彩和成绩辉煌的年代。在理论领域,出现马克思主义内部百家争鸣生动活泼的局面,以致有人把20年代叫做“苏联马克思主义思想的黄金时代。”在艺术方面也出现了百花齐放的欣欣向荣的景象,几乎每一个领域都带来了引人注目的艺术高涨。在小说、诗歌和散文方面,也出版了大量的重要作品,造就了许多苏联文学界的巨匠。
但是,新经济政策时期在经济迅速恢复和发展的同时,也存在着巨大的困难,甚至多次发生经济和社会危机。1924年春发生收购危机,1924年8月在格鲁吉亚发生农民暴动;1926年春,当食品价格上涨,工人平均实际工资下降时,引起了工人的不满,导致了党内的激烈争论;1927年底到1928年春发生收购危机,这一危机到1929年更趋严重。
这些危机的发生,从客观上说,是因为苏联经济生活中存在着许多深层次的矛盾和困难。首先,粮食商品率低于战前,而收购又十分困难。俄国是依靠农民的力量取得革命胜利的。为了发动农民参加革命和支持革命政权,选择了平分土地的方案。这个方案的积极作用是巩固了工农联盟,提高了农业生产;其消极面是增加商品粮十分困难。由于生产剩余农产品较多的庄园和富农农场在革命中遭到破坏,俄国农业的原始性和分散性更加突出了;尽管农业生产已经恢复和超过了战前水平,但由于革命后的农民首先需要满足自身的温饱,可供出售的商品粮反而更少了。随着经济恢复,大规模建设提上日程,这个矛盾就尖锐地摆在苏维埃俄国的面前。
其次,工人生活改善不大,特别是失业问题相当严重。直到1928年,农民一直是苏联社会变革的受益者,而居于领导地位的工人,生活改善不大,而城市的失业问题却相当尖锐,1922年失业人口为16万,1923年为64.4万,1924年为124万,1925年为98万。1924—1925年农村剩余劳力高达900万人,大量农村人口涌入城市造成了对城市工人就业和改善生活的压力。以致于1926年意大利共产党政治局向俄共中央写了如下一封信。“同志们,在历史上还从未出现过下述情况,即统治阶级整体的生活水平,比被统治被奴役阶级中某些成分的生活低这样多。这一闻所未闻的矛盾是历史留给无产阶级的一种厄运;无产阶级专政的主要危险就存在于这一矛盾中,……。但是无产阶级如不以其集团利益的任务消除这一矛盾,就不会成为统治阶级;如果它不为普遍利益牺牲其直接利益,就不能保持它的统治和专政。”[②]
此外,苏维埃俄国还存在客观形势要求快速发展和资金严重短缺之间的尖锐矛盾。这一点我们将在后面谈到。
这些危机的发生,如果说客观上的原因是经济生活中的上述矛盾;那么,主观上的原因则是新经济政策本身存在的内在矛盾。
“二元经济”及其政策的内在矛盾
新经济政策之所以称为新政策就在于:(1)它容许多种经济成分同时并存;(2)强调利用市场机制;(3)给予企业以更多的自主权;(4)抛弃了极端的行政强制观念,主张以经济手段为主。新经济政策的实施引起了经济体制的一系列改革。这些改革是同今天的市场取向的改革相通的。但是,新经济政策决没有建立起市场经济体制,而只是建立了“计划和市场的二元经济”[③]或着拿我们今天的说法是两种体制并存的经济。同我们今天的两种体制并存的状况也有根本的不同,它不是以建立市场经济为目标的,而是以建立计划经济体制为目标的。
新经济政策并不是根据严整的理论而制定的,而是为缓解当时面临的政治经济危机在采取的一系列应急措施的基础上,逐步形成的。列宁从1921年提出新经济政策,到1923年丧失工作能力为止,曾以全部精力从事这一政策及其相应的理论的制定。但是,直到列宁逝世,这一政策及其相应的理论都尚未完备。列宁虽然宣布:我们对社会主义的看法根本改变了。但是,根本改变的仅仅是对如何过渡到社会主义的看法,并没有从根本上革新社会主义社会的观念。社会主义社会的市场经济和多种经济成分的共同发展在当时还是不能设想的。
在市场机制方面,新经济政策第一次造就了一个重视市场机制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但无论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有很大的局限。从理论上来说,当时把市场的存在主要同小农经济的存在相联系。直到1921年12月,俄共(布)第十一次全国代表会议的决议,在十分强调利用市场及其规律的同时,仍然认为:国内市场的形成和货币交换的发展,“二者都是国内小资产阶级类型的经济占优势的直接结果。”[④]因此,1922年4月召开的俄共(布)第十一次代表大会把市场叫做“小资产阶级和私人资本主义的市场”[⑤]。十三大又说:“以自由市场自发势力为基础的新的资产阶级”[⑥]。总之,在当时的观念中,市场仍然是同小资产阶级,资产阶级和资本主义相联系的。当时认识到计划和市场在一定时期内是可以结合的,但最终还是要用计划代替市场。十二大的决议指出:“只有发展到最后,计划方法才能够而且也应该使市场服从自己并从而取消市场。”在实践上,在实施新经济政策的时期,市场在工业企业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也是十分有限的。1921年12月28日,全俄苏维埃第九次代表大会关于新经济政策和工业问题的决议一方面指出,“作为无产阶级专政的基础的国营大工业的发展,要求把最大部分的国家资源集中用于国营大工业,并加以有计划的分配,以保证国营工业企业不间断地进行生产。”另方面又规定:“大工业必须在国内市场上寻求国家向它提供的货源的补充来源,因此,应使企业及其联合组织有权在市场上销售它们的一部分产品,这种活动要按照已经批准的业务计划进行,并且只限于国家提供的必要的资源的不足部分。”“不由国家供应的所有企业都通过在市场上销售自己的产品来获得自己必须的资金”。[⑦]在如何处理计划与市场的关系上,十二大提出要防止两种危险:“(一)企图通过有计划的干涉跑在经济发展的前面,企图以行政措施代替市场调节工作,而我们的实际经营管理经验还没有为这种行政措施创造出必要的基础,……,(二)如果集中的调整工作落后于显然已经成熟的对调整的需要,我们就会用不经济的市场方法去解决经济问题,……。”[⑧]这里的重点,是反对在条件不具备时用行政措施去代替;但从发展方面来说,则必须逐步实现这种代替。后来,斯大林在同布哈林斗争时,正是抓住了新经济政策的上述两个方面来批判布哈林的。他说,新经济政策有两个方面:第一个方面是保证私人贸易的一定自由;第二个方面是反对私人贸易的完全自由。粮食价格、工业品价格基本上是由国家规定的。[⑨]
在所有制方面,新经济政策造就了一个以公有制为主导的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经济体制,但仍然把过分单一的所有制结构作为未来的目标。在对待私人资本主义的问题上,一方面认识到根据经济和人民生活的需要,“可以而且应当容许其存在”。[⑩]新经济政策实施的头几年私人资本曾有较快的发展,从1921年初拥有1.5亿金卢布增加到1923年初的3.5亿金卢布。另方面,从政治上考虑又认为必须对它严加限制和排挤。1924年1月召开的俄共(布)第十三次代表会议指出:“国家资本和私人资本在经济上的对比关系问题,是目前最重要的问题,因为它决定着以国有化工业为基础的无产阶级和以自由市场自发势力为基础的新的资产阶级之间的阶级力量的对比关系问题。”[(11)]从1924年开始强调加以限制和排挤。在工业企业方面,本来私人资本的发展,“无论是绝对量或相对量都是微不足道的”[(12)]据苏联最高国民经济委员会专门委员会的资料,私营注册工业在国家全部产值中所占的比重1924/1925年度约为3%,1925/1926年度约为3.5%。[(13)]在这以后私营工业所占比重逐年下降。苏维埃政权在经营范围、信贷、税收、供销等政策方面限制私人资本的发展。例如,在经营范围方面,不仅严格限制私人资本进入经济命脉的领域,而且限制进入使用稀缺原料、盈利特别大、私人资本拼命朝里钻的那些部门(如粮米、磨粉、制革、植物油生产等)。在信贷方面采取对私人企业减少或完全停止贷款。私人企业在信贷投放总额中所占的比重:1923年为11.5,1924年为2.0,1925年为2.5,1926年为2.0。在税收方面,采取了限制私人资本积累的税收。私人资本的所得财产税率从1922年的12%,提高到1924年末的35%,还要加上相当于国家税额四分之一的地方附加。在货运费用方面,1926年对非公有经济成分的各种货价规定了一般费率50—100%的附加。
在新经济政策时期,私人资本在商业中有较大作用。1923/1924年度私营商业在批发商品流转额中所占的比重为18.1%,1922/1923年度,私营商业在零售商品额中所占的比重达75.3%。1926年1月党的第十三次代表会议提出:“合作社和国营商业的任何削弱,私人中间商、收购商和商人阵地的加强,都是资产阶级资本主义关系的统治领域的扩大。因此扶助合作社,发展国营商业,使它们通过竞争来夺取私人商业资本的阵地,并使它们在经济上利用私人商业资本,就是党的经济政策中的首要任务。”[(14)]在这以后,私人批发商和零售商在商品流转额中所占的比重逐年下降。前者从18.1%,下降到1924/1925年度的8.5%,再下降到1925/1926年的7.9%;后者从75.3%,下降到1923/1924年57.7%,1924年的52.8%,1925年的43.0%,1926年的40.7%,1927年35.0%。
综上所述,在对待私营工商业的问题,新经济政策并没有达到我国新民主主义经济指导方针的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程度。在列宁病重和去世以后,斯大林同布哈林决裂以前,挤垮私营工商业的倾向越来越严重。新经济政策的这一方面实际上已处在逐步收缩和取消的过程中。
只有在农村中,才根据生产力发展的需要曾一度进一步放宽了出租土地的期限和使用雇佣劳动的范围。1922年5月22日,全俄苏维埃中央局执行委员会通过了《土地劳动使用法》,首先明确规定准于土地使用权的临时转让和在劳动农户中辅助性的使用雇佣劳动。同年10月通过的《土地法典》进一步放宽了出租土地的期限和使用雇佣劳动的范围。1925年和1926年允许农民更广泛地享有出租土地的权利,出租期可延长到12年,并准于在承租土地上使用雇佣劳动,不仅在农忙季节而且在整个农业年度内使用雇佣劳动,随着农村政策的放宽,土地租佃和使用雇佣劳动力的农户逐年增加,1922年发生土地租佃关系的农户占总农户的2.8%,1923年为3.3%,1924年4.2%,1925年为6.1%,1926年为17.4%,出租土地数额1923年300万俄亩,1924年为450万俄亩,1925年为700万俄亩,1926年为1090万俄亩,1927年为1330万俄亩。这些措施是符合当时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有助于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的。但是,这些有利于生产力的措施,同当时一些人的社会主义观念发生了尖锐的冲突,引起了党内的激烈争论。
在农民如何走向社会主义的问题上,列宁的新经济政策提出了通过合作社走向社会主义的崭新道路。但是,这一思想也是尚不完备的。例如,在对待集体农庄的问题上,列宁只是提出:“集体农庄问题不是当前的问题”,而加以搁置。其实,在实施新经济政策以后的历次党代表大会上,对集体农庄都采取了肯定的态度。1922年3月18日,俄共(布)中央致俄共(布)各级组织的信中说:“集体农庄作为农村中最坚固的苏维埃细胞,在走上总的合作制轨道时可以发挥出积极的显著的作用。”[(15)]十一大规定:“共产党员绝对必须参加本区或本村的农业合作社和农业集体组织。如果这种组织尚未成立,共产党员绝对必须带头创办这些组织。”[(16)]十二大规定:作为农业集体组织的“农业协作社、劳动组合和公社应该得到国家机关的优先帮助,特别是因为它们是最贫穷的农民阶层的联合经济组织。”[(17)]1925年4月,俄共(布)第十四次代表会议指出:“对于农业集体化今后必须给予更多的注意。”1926年12月30日,联共(布)中央关于国营农场和集体农庄建设的总结的决议指出:“集体化运动已开始摆脱它在新经济政策初年所陷入的危机状态,集体农庄的数量不断增加。”“集体农庄是农业直接集体化的最发达形式,同时也是最复杂的最困难的合作社建设的形式。”[(18)]有的学者认为,列宁在实施新经济政策以后,引导农民走社会主义道路的形式和办法,完成了从“共耕制”计划到“合作社”计划的转变;在这之后,基本上不再提“共耕制”了,这个说法未必完全符合实际。
新经济政策内在矛盾的根源
新经济政策在开始实施之时之所以没有引起激烈的争论,是因为它被作为经济和政治危机的应急措施而被广泛接受。但是,人们对新经济政策的意义并没有广泛的认同。有人的把新经济政策看作是走向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这种看法是由列宁最早提出的,是后来布哈林充分发挥的。不少人则在不同程度上把它看作是克服经济和政治困难的权宜之计,是向资本主义的倒退。1921年,著名的布尔什维克贝索·洛明纳译痛苦地抱怨说:在经济中已没有留下什么“社会主义因素了”。1922年,在共产国际第四次代表大会上,托洛茨基一方面承认向新经济政策转变的必要,另一方面又自问自答道:“新经济政策把我们引向何方——资本主义还是社会主义?引向资本主义,如果我们让新经济政策延续太长的时间的话。”[(19)]
造成这种不同理解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按照新经济政策发展的自身逻辑,要求在更大程度上进行市场取向的改革;而这种发展同当时的社会主义观念又是相冲突的。因此,那些更加重视实际的人主张发展新经济政策,而受原有社会主义观念束缚较多的人,则主张更多地限制它,更早地取消它。不仅如此,在列宁去世以后,即使是主张发展新经济政策的人,也仍然受到原有的并不符合实际的社会主义观念束缚,而不能进一步迈出改革的坚定步伐,从而不能采取克服实际生活中面临的困难和危机的有力措施。
其次,从新经济政策所处的客观环境来看,一方面,当时的苏联从国内来说已经从战争到和平;另方面,从国际上来说却仍然处于战争与革命的年代,这两者对新经济政策的影响是不同的,前者要求把工农联盟建立在等价的商品交换的基础之上;但处于战争威胁下的苏联又不得不处于紧张的备战状态,这种状态又往往促使人们要求从农业中抽取较多的资金支持重工业的迅速发展。和平的经济建设需要更充分地利用市场机制,而市场机制又不能完全适应备战的需要。从经济的角度来看,平衡地和谐地发展是最合理的;从备战需要出发,似乎又需要优先发展特定部门,从而不得不暂时使其它部门作出牺牲,如此等等。如何使两者和谐地结合起来是十分困难的。那些更加重视工农联盟的人同更加强调备战需要的人,对经济政策和体制就会作出不同的选择。甚至是同一个人,由于国内外形势的变化,先后也会作出不同的选择。
1923年,苏联发生了一次工业品销售危机,这次销售危机正是新经济政策内在矛盾的一个表现。实行新经济政策以后,人们认识到完全用行政手段的总管理局制来管理工业是根本行不通的。要想使企业具有活力,必须使企业自负盈亏,实行完全的经济核算制。同时,国家又不想放弃对国有企业的直接监督和控制。于是从1921年开始组成托拉斯。一方面,国家给予托拉斯有更大的自主权,另方面,托拉斯又不能真正摆脱政企不分。当时托拉斯亏损严重。为了扭转亏损的局面,1922年2月开始托拉斯组织大规模的、具有垄断性质的供销组织——辛迪加。辛迪加的成立对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的扩大起了极为有害的作用。1922年秋开始工业品价格猛涨。国营企业迅速扭亏为盈。1922年国营工业亏损300万金卢布,1923年1—9月份则获净利1900万金卢布。但工农业价格严重地比例失调。有人计算:农民用40普特燕麦,在1913年可买到127普特盐,到1923年10月却只能买25普特盐;1普特粮食早先可换7俄尺花布,现在只能换1.9俄尺。1923年农民白白地损失了约50%的收入。工业品的乱涨价,引起了市场关系的极度紧张和混乱,终于在1923年秋促发了尖锐的销售危机。
1923年销售危机,1924—1925年令人失望的收成和严重的农民骚动,使得俄共领导对新经济政策和未来道路看法上的分歧尖锐起来。1924年—1925年间俄共中央和苏维埃政府决定放宽农村政策,减收农业税,降低工业品价格,放宽对租佃土地和雇佣农村劳动力的限制,借以提高个体农民生产的积极性。苏共领导的多数派决定根据新经济政策自身发展的逻辑要求,把它们容许的一些原则进一步推广到农村中去。在少数派看来,这些措施对富农作了过多的让步,甚至是“富农倾向”占据统治地位的明证。于是爆发了激烈的争论。这场争论是由普列奥布拉任斯基和布哈林的论战揭开序幕的,这两人是双方论战的主将。今天,我们回顾他们的观点,很难作出谁对谁错的简单判断,因为双方的观点都有对有错,都有深刻的独创性见解,也都有严重的缺陷。如果说,普列奥布拉任斯基提出了一个雄心勃勃的工业化纲领,但忽视市场机制和农民问题;那么布哈林则提出了一条通过市场关系实现工农业同时繁荣的走向社会主义的道路,但对苏维埃俄国工业化所需资金和粮食的尖锐性估计不足。如果说,普列奥布拉任斯基尽管在政治斗争中遭到了失利,但他提出的工业化计划后来在实际上被采纳;那末,布哈林虽则一度辉煌,但不久不仅在政治斗争中遭到失败,而且他提出的通向社会主义道路也被抛弃,不过布哈林在论战中提出的一些思想至今发人深省。
斯大林、布哈林在同反对派的争论和斗争中刚刚取得胜利,斯大林和布哈林之间又开始了激烈的争论和斗争。1927年底到1928年春苏联发生的粮食收购危机是这场争论和斗争的导火线,而1928年冬再度发生的收购危机把这场争论推到白热化的程度。1927年11—12月收购到的粮食急剧减少,只相当于1926年同期收购量的一半;而工业化进展却使国家对商品粮食的需求大大增加。在如何认识和解决粮食收购危机的问题上,布哈林同斯大林之间发生了尖锐的分歧。布哈林认为粮食收购危机的原因是农民经济缩小、谷物主产下降,谷物生产下降的原因在于国家计划领导失误。主要是:工农产品比价不合理,谷物的收购价格太低;使生产力的重新分配不利于谷物业;基本建设投资增加太快太多,破坏了原来的城乡平衡;货币尚未稳定到使农民可以把它作为积累手段的地步。至于富农,只是利用我们的工作失误兴风作浪,它的投机行为是造成粮食收购危机的原因之一,但不是主要原因。斯大林的看法则和布哈林大相径庭。他认为造成粮食的危机的原因是:工业发展速度太慢,致使农村商品供应不足;苏联已成为小农经济的国家,而小农经济提供商品粮极小;富农已经成长起来,积累了粮食,投机倒把,操纵粮价,破坏国家的粮食征购工作。解决粮食的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改造农业,高速度发展工业是改造农业的钥匙。
在探索社会主义国家的社会经济发展战略时,首先遇到两个不可回避的问题:第一,我们既希望得到尽可能快的经济增长,又希望有综合平衡的发展;第二,我们既希望有尽可能快的工业生产的增长,又希望有与此相适应的农业生产的增长。在实际生活中如何使两者结合起来,是十分困难的。斯大林同布哈林的争论正是围绕这两个问题进行的。布哈林的主张有更多的经济合理性,这一点根据我们今天经济学方面的常识来判断是十分明显的,毋须多说。但是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经验表明,在战争与革命的时代斯大林的这类主张往往占上风。后一类主张尽管有极大的片面性,但在当时特定的环境中有其历史的理由。首先,它适应了苏联国内迫切要求赶上和超过先进资本主义国家的强烈愿望;其次,它适应了迅速增强国家的经济实力和国防实力,防止和抵抗帝国主义武装侵略的迫切需要。
这场争论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经验教训。争论本身并不都是坏事。特别是这场争论开始之时,有广泛发表意见的自由,有独创性的观点,有实事求是的论证。双方都发表了许多有价值的看法,同时又都有不足之处。如果双方的观点能得到相互补充的话,那该多么好啊!可惜这场争议同党内的派别斗争纠缠在一起,双方都不能认真地听取对方的意见,哪怕后来在事实上汲取了对方的观点,甚至站到对方的立场上也都是偷偷摸摸进行的。特别令人疼惜的是,这场争论和斗争终于发展成为残酷斗争,无情打击。正因为如此,新经济政策所包含的市场取向改革的新因素,在苏联没有形成它发育成长的环境。
注释:
①《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283页。
②转引自鲁道夫·巴罗的《抉择》,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84页。
③斯蒂芬·F·科恩:《苏联经验重探》,东方出版社1987年10月版第83页。
④《苏联共产党决议汇编》第2分册第137页。
⑤《苏联共产党决议汇编》第2分册第166页。
⑥《苏联共产党决议汇编》第2分册第381页。
⑦《苏联共产党和苏联政府经济问题决议汇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4年1月版,第1卷第303、308页。
⑧《苏联共产党决议汇编》第2分册第260页。
⑨《斯大林选集》下卷第144—145页。
⑩《列宁选集》第4卷第627—628页。
(11)《苏联共产党决议汇编》第2分册第381页。
(12)《苏联共产党决议汇编》第2分册第381—382页。
(13)苏联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编:《苏联社会主义经济史》,三联书店1980年版第2卷,第323—325页。
(14)《苏联共产党决议汇编》第2分册第380—381页。
(15)《苏联共产党和苏联政府经济问题决议汇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4年1月版第322页。
(16)《苏联共产党决议汇编》第2分册第172页。
(17)《苏共决议汇编》第2分册第327页。
(18)《苏联共产党和苏联政府经济问题决议汇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4年1月版第1卷第503、613—614页。
(19)转引自《别无选择》第511—51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