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史
孙中山和尼赫鲁的社会经济发展模式之比较
陶季邑

【专题名称】世界史
【专 题 号】K5
【复印期号】1996年10期
【原文出处】《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广州)1996年03期第59-66页


    提要 本文对近代中国孙中山和近现代印度尼赫鲁的社会经济发展模式作了对比研究,认为:尼赫鲁的社会经济发展模式与孙中山的社会经济发展模式基本上是一致的;从而说明孙中山的社会经济发展模式并不是“主观”与“空想”的,相反能够成为发展中国家发展本国社会经济的一种通用模式,在人类社会经济发展思想史上占有一定的地位。这使得孙中山的研究带有突破意义。
    关键词 孙中山 尼赫鲁 社会经济发展模式
    在世界近现代历史上,近代中国的孙中山和近现代印度的尼赫鲁,这两位人物是占有一定地位的。本文拟将他们的社会经济发展模式进行对比研究,这对于如何比较客观公正地评价他们的社会经济发展模式,探讨第三世界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都大有裨益。
    孙中山社会经济发展模式的内容是,近代中国民族民主革命成功以后[①],应该实行国营经济占主导地位下的多种经济成分并存与发展的所有制结构,既允许与奖励私人资本主义发展,同时又限制其过分发展;应该实行土地制度的改革;应该发展社会生产力;应该对外开放,利用外国的资本、人才和方法。孙中山认为经济文化落后的中国在完成民族民主革命以后选择这种模式,可以发展本国的社会经济,逐步摆脱贫穷落后的局面,走上繁荣富强的道路。笔者认为,孙中山的这种发展模式与以后尼赫鲁的社会经济发展模式基本上是一致的。下面拟对此具体地进行论述。
    首先,孙中山主张近代中国民族民主革命成功以后应该实行国营经济占主导地位下的多种经济成分并存与发展的所有制结构,既允许与奖励私人资本主义发展,同时又限制其过分发展。20世纪初期,孙中山鉴于近代中国是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国家,深受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双重压迫,社会生产力水平极其低下,社会经济发展相当缓慢,资本主义力量十分微弱,因此主张近代中国民族民主革命成功以后应该实行国营经济、私营经济等等多种经济成分并存与发展的所有制结构,允许与奖励私人资本主义发展,从而促进社会生产力水平迅速地提高,国民经济充分地向前发展,国家尽快地繁荣富强,人民生活不断地改善。1918年孙中山在《实业计划》一文中指出:“中国实业之开发应分两路进行,(一)个人企业;(二)国家经营是也。凡夫事物之可以委诸个人,或其较国家经营为适宜者,应任个人为之,由国家奖励,而以法律保护之。今欲利便个人企业之发达于中国,则从来所行之自杀的税制应即废止,紊乱之货币立需改良,而各种官吏的障碍必当排去;尤须辅之以利便交通。至其不能委诸个人及有独占性质者,应由国家经营之。”[②]但是,“聪明”、“识时务”、“与时俱进”的孙中山同时又十分清楚地意识到,私人资本主义的发展如果不在一定程度上加以限制,则它最终势必将发展成为“大资本家”也即垄断资本家以至操纵国民生计,出现贫富两极分化的严重社会现象,如同当时欧美资本主义国家里工业化中由于私人资本主义过分发展则最终出现了垄断资本家操纵国民生计的局面一样。孙中山认为“这真是前车可鉴,将来中国要到这步田地,才去讲民生主义,已经迟了。”[③]因此孙中山主张在允许与奖励私人资本主义发展的同时又必须限制私人资本主义的过分发展,以使国营经济在各种经济成分中居于主导的地位。1912年4月,孙中山就主张要“将国内所有铁路、航业、运河及其他重要事业,一律改为国有”[④],实行“大资本”也即主要生产资料国有以节制私人资本,“一面图国家富强,一面当防资本家垄断之流弊”[⑤]。1924年1月23日孙中山在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中仍然明确地指出要“节制(私人)资本”;“凡本国人及外国人之企业,或有独占的性质,或规模过大为私人之力所不能办者,如银行、铁道、航路之属,由国家经营管理之,使私有资本制度不能操纵国民之生计,此则节制资本之要旨也。”[⑥]1924年8月10日,孙中山在民生主义演讲中甚至还提出了“发达国家资本”的主张,认为银行、铁道、航路等等“大资本”也即主要生产资料不仅要由“国家经营管理”,而且还要“赶快用国家的力量来振兴”与发展[⑦];“中国不能和外国比,单行节制资本是不足的。因为外国富,中国穷,外国生产过剩,中国生产不足。所以中国不单是节制私人资本,还是要发达国家资本。”[⑧]孙中山的上述主张,换言之,就是要实行国营经济占主导地位下的多种经济成分并存与发展的所有制结构,既允许与奖励私人资本主义发展,同时又限制其过分发展[⑨]。孙中山的这些主张是符合中国国情的,因为以后中国共产党人也继承了这些主张。1945年4月24日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一文中就指出:“按照孙先生的原则和中国革命的经验,在现阶段上,中国的经济,必须是由国家经营、私人经营和合作经营三者组成的。”[⑩]1949年3月,毛泽东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的报告中仍然指出:“由于中国经济现在还处在落后状态,在革命胜利以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还需要尽可能地利用城乡私人资本主义的积极性,以利于国民经济的向前发展。在这个时期内,一切不是于国民经济有害而是于国民经济有利的城乡资本主义成分,都应当容许其存在和发展。这不但是不可避免的,而且是经济上必要的。”但是对“私人资本”要“采取恰如其分的有伸缩性的限制政策”,“孙中山的节制资本的口号,我们依然必须用和用得着。”[①①]即使在当代,中国共产党人仍然主张,在所有制结构上,以公有制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经济为主体,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为补充,多种经济成分长期共同发展。这与当年孙中山所设想的也基本上是一致的。由此可见当年孙中山上述设想的合理性。
    尼赫鲁也主张近代印度民族独立以后要实行国营经济占主导地位下的多种经济成分并存与发展的所有制结构,既允许与奖励私人资本主义发展,同时又限制其过分发展。早在1944年,尼赫鲁在《印度的发现》一书中就明确地指出:印度民族独立后在社会经济政策上“并不一定意味着财产私有制的废除,但却将意味着一些基本而主要的工业收为公有。”[①②]1958年8月15日尼赫鲁在《基本方法》一文中又指出:“我认为在现今的印度,它也应该在许多领域内鼓励私人企业,不过私人企业必须符合国家计划,并应受到必要的控制。”[①③]根据尼赫鲁总理的这一精神,1964年1月印度国大党在《布巴内斯瓦尔决议》中指出:在现今印度“这一社会原则是基本生产资料归社会所有与支配”;印度经济将存在“国营”、“私营”和“合作部门”等几种形式。其中,“国营部门应在贸易和工业方面起战略的、统治的作用。国营部门在大规模的工业和贸易中一定要逐步发展,特别是在重工业和基础工业,以及必需品贸易方面。”而“私营部门在经济中起着重要作用,它将在国家发展计划的广义的战略范围内起它应有的作用。在私营部门中,合作的组织方式将占有日益重要的地位,特别是农业、小型工业和加工工业、以及零售商业方面。”[①④]总之,尼赫鲁也主张在社会生产力落后、经济不发达的印度这样的国家里应该发展国营资本,实行国营经济占主导地位下的多种经济成分并存与发展的所有制结构,既允许与鼓励私人资本主义发展,但又同时限制其过分发展。这同样是符合经济落后的印度之国情的。显然,在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上,孙中山和尼赫鲁的设想是一致的。这反映了经济落后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走向。
    其次,孙中山主张近代中国民族民主革命成功以后应该实行土地制度的改革,禁止少数人也即封建地主垄断土地并凭借其对土地的所有权来剥削与压迫农民,倡导土地国有化与“耕者有其田”。20世纪初期,孙中山鉴于当时中国农村中封建地主拥有最大部分的土地并且凭借其对土地的所有权来对农民进行剥削与压迫等不公平的现象,因而主张近代中国民族民主革命成功以后应该实行土地制度的改革,禁止少数地主垄断土地并凭借其对土地的所有权来剥削与压迫农民,倡导土地国有化与“耕者有其田”。1924年1月孙中山在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中就明确地指出,要“平均地权”:“盖酿成经济组织之不平均者,莫大于土地权之为少数人所操纵。故当由国家规定土地法、土地使用法、土地征收法及地价税法。私人所有土地,由地主估价呈报政府,国家就价征税,并于必要时依报价收买之,此则平均地权之要旨也。”[①⑤]但不久,孙中山发现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中所规定的这种“平均地权”的方法仍然不能解决中国农民“替地主来耕田”并受地主剥削与压迫的不公平现象,同时他又受到了当时苏俄土地政策的影响,于是又明确地提出了“耕者有其田”的主张。1924年8月17日在民生主义演讲中,孙中山指出:“至于将来民生主义真是达到目的,农民问题真是完全解决,是要‘耕者有其田’,那才算是我们对于农民问题的最终结果。”[①⑥]1924年8月21日在广州农民运动讲习所第一届毕业典礼的演说中,孙中山还指出:“现在俄国改良农业政治之后,便推翻一般大地主,把全国的田土都分到一般农民,让耕者有其田。耕者有了田,只对于国家纳税,另外便没有地主来收租钱,这是一种最公平的办法。我们现在革命,要仿效俄国这种公平办法,也要耕者有其田,才算是彻底的革命;如果耕者没有田地,每年还是要纳田租,那还是不彻底的革命。”[①⑦]孙中山关于土地制度改革的这些主张也是符合近代中国国情的,因为以后中国共产党人也反对少数人垄断土地并凭借其对土地的所有权来剥削与压迫农民,反对“少数人所得而私”,主张“平均地权”与“耕者有其田”。1940年1月,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一文中指出:“中国的经济,一定要走‘节制资本’和‘平均地权’的路,决不能是‘少数人所得而私’,决不能让少数资本家少数地主‘操纵国民生计’”;“这个共和国将采取某种必要的方法,没收地主的土地,分配给无地和少地的农民,实行中山先生‘耕者有其田’的口号,扫除农村中的封建关系,把土地变为农民的私产。农村的富农经济,也是容许其存在的。这就是‘平均地权’的方针。这个方针的正确的口号,就是‘耕者有其田’。”[①⑧]总之,孙中山关于土地制度改革的上述主张是符合中国国情的,并反映了近代中国社会土地制度改革的必然趋势。
    尼赫鲁也主张印度民族独立以后要实行土地制度的改革,禁止少数人也即地主垄断土地并凭借其对土地的所有权来剥削与压迫农民,换言之“中间人”地主将被排除,提倡土地的合作化。1958年8月15日尼赫鲁在《基本方法》一文中指出:“土地改革具有特别的重要性,因为如果不进行土地改革,特别是在像印度那样的一个人口高度稠密的国家里,农业生产率就不能获得根本的提高。但是土地改革的主要目的是更为深刻的。改革的目的是要打碎一个停滞的社会中的古老的阶级结构。”[①⑨]根据尼赫鲁的这一精神,1964年1月印度国大党在《布巴内斯瓦尔决议》中指出:“印度国大党关于土地政策的目的,是使实际耕种者与国家发生直接联系,中间人将被排除。而且还要限定私人耕种土地面积的最高额。”“土地改革的目标是在村社和自愿联合基础上的合作社农业经济。”[②⑩]“这也将意味着土地的合作化或集体管理。”[②①]总之,孙中山和尼赫鲁都反对少数人也即封建地主垄断土地并凭借其对土地的所有权来剥削与压迫农民,倡导实行土地制度的改革,主张“耕种者”农民能直接拥有土地,以使农民从封建的依附关系中获得解放,从而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发展农业生产。显然他们两人在这方面的设想基本上也是一致的。
    另外,孙中山主张近代中国民族民主革命成功以后应该发展社会生产力。20世纪初期,孙中山鉴于当时中国贫穷落后,社会生产力水平极其低下,社会经济发展相当缓慢,因而主张民族民主革命成功以后,要发展社会生产力,以尽快地改变中国贫穷落后的面貌,以使中国早日繁荣富强起来。1912年4月1日,孙中山在一次演说中就已经指出:当时中国“患贫极了”,采用人工生产,“其生产力甚少”;“若用机器,至少可加十数倍。生产加十数倍,则财富亦加十数倍,岂不成一最富之国。”因而他明确地提出应该发展社会生产力,“能开发其生产力则富,不能开发其生产力则贫。”[②②]他还进一步指出,要发展社会生产力,关键在于国家的交通尤其是铁路建设。他甚至自告奋勇地要去担任全国铁路督办,想在10年内修筑20万里铁路。他认为只有先从事好交通业尤其是铁路建设,中国实业的振兴才有可能,中国的社会生产力才会发展。孙中山发展社会生产力的这一主张也是符合经济不发达的中国国情的,因为以后中国共产党人实际上也继承了这一主张。1945年4月24日,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一文中指出:“中国一切政党的政策及其实践在中国人民中所表现的作用的好坏、大小,归根到底,看它对于中国人民的生产力的发展是否有帮助及其帮助之大小,看它是束缚生产力的,还是解放生产力的。”[②③]当新中国进入社会主义社会以后,毛泽东又及时地向全党提出:“根本任务已经由解放生产力变为在新的生产关系下面保护和发展生产力”,要团结全国人民进行一场“新的战争——向自然界开战”[②④]。即使在当代,中国共产党人仍然主张要集中力量发展社会生产力,以使中国早日走上繁荣富强的道路。由此可见,当年孙中山的上述主张是十分合理的,具有预见性。
    尼赫鲁也主张印度民族独立以后应该发展本国的社会生产力。1944年尼赫鲁在《印度的发现》一书中就指出:印度将来“目的应该是使国民生产力向一切可能的方面去扩展”[②⑤]。1958年8月15日尼赫鲁在《基本方法》一文中又指出:要“增加生产力”;“在一个不发达的国家里”,“努力工作,提高全国的生产率”[②⑥]。根据尼赫鲁这一精神,1964年1月印度国大党在《布巴内斯瓦尔决议》中指出:要“最充分地最有效地利用人力物力资源,达到国家的经济繁荣”;“快速发展经济,不断提高农业和工业的生产水平”,使“国家经济可以转变为具有高水平生产的现代化和高效率的经济”[②⑦]。尼赫鲁主张发展社会生产力也是符合经济不发达的印度国情的。总之,孙中山和尼赫鲁都主张要发展社会生产力,这反映了落后国家发展社会生产力的迫切性与必然性。
    最后,孙中山主张近代中国民族民主革命成功以后应该对外开放,利用外国的资本、人才和方法。20世纪初期,孙中山鉴于当时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创造了高度的物质文明与物质财富,科学技术发展迅速,而当时中国则贫穷落后,科学技术极不发达,缺乏大规模经济建设所需要的资本、人才和科学技术方法,但他又认为中国的社会经济又决不能缓慢地发展,以致总是让自己落在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后面,而应该快速地发展。于是他主张近代中国民族民主革命成功以后应该对外开放,有鉴别地、有批判地从西方吸取一些对中国社会经济发展有裨益的成分,以尽快地改变中国贫穷落后的局面。1912年10月23日,孙中山在一次演说中就已经指出:“要想实业发达,非用门户开放主义不可。”[②⑧]他认为中国欲振兴实业,最缺乏资本、人才和方法,主张在这几个方面要借助于外国:“凡是我们中国应兴事业,我们无资本,即借外国资本;我们无人才,即用外国人才;我们方法不好,即用外国方法。”[②⑨]对于铁路、工业、矿业,“要发达这三种大实业,照我们中国现在的资本、学问和经验都是做不来的,便不能不靠外国已成的资本”,“不能不借助外资来发展交通运输事业,又不能不借用外国有学问经验的人才来经营这些实业。”[③⑩]但在借助外国的时候,重点在利用外国的资本。而利用外国的资本则必须将发展之权操之于我:“惟发展之权,操之在我则存,操之在人则亡。”[③①]“惟止可利用其资本人才,而主权万不可授之于外人。”[③②]孙中山采用对外开放主义,其根本目的还是用来快速地发展本国的社会经济,使中国早日繁荣富强,将“与外国并驾齐驱”,甚至“不特要在列强中占一席,驾乎列强之上,亦意中事。”[③③]孙中山的这些主张也是非常合理的,因为以后中国共产党人实际上也继承了这种主张。1956年4月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一文中指出:“我们的方针是,一切民族、一切国家的长处都要学,政治、经济、科学、技术、文学、艺术的一切真正好的东西都要学。但是,必须有分析有批判地学,不能盲目地学,不能一切照搬,机械搬运。”[③④]即使在当代,中国共产党人也仍然主张要对外开放,更多、更好地利用外国资金、资源与技术,“必须大胆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吸收和借鉴当今世界各国包括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一切反映现代社会化生产规律的先进经营方式、管理方法”[③⑤],以利于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
    尼赫鲁也主张印度民族独立以后应该对外开放,向外国学习,1944年尼赫鲁在《印度的发现》一书中就已经指出:“和中国一样,印度必须向西方学习,因为现代西方有许多东西可以教导我们”[③⑥];“在我心目中形成的‘将来’是印度在政治、经济、文化上与世界上其他的国家亲密合作”;“若是我们去到外国,那就是追求‘现在’。这种追求是必要的,因为和‘现在’隔离就意味着落后和衰退。……我们在这即将来临的国际主义之中必须发挥我们的作用,并且为了这个目的,也必须去旅行,去和别人会见,向他们学习和了解他们。”[③⑦]印度“不应该提倡闭关自守”;“印度在过去是惯于接受和吸收别种文化的。在今天尤有必要;因为在我们所走向的这个明天的大同世界之中,民族的文化将要和人类的国际文化互相搀合。因此,只要有地方可以寻得到,我们将去寻求智慧、知识、友谊和同志,并且在共同的事业中和其他的人通力合作,但是我们决非乞求别人的恩宠和照顾的人。因此,我们依然要做真正的印度人和亚洲人,而同时也成为优良的国际主义者和世界公民。”[③⑧]尼赫鲁在提倡对外开放、学习外国的时候,主张同时要坚持自己的独立,要有民族自尊心,这与当年孙中山主张在利用外资时必须将发展之权操之于我是完全一样的,因而同样是很可贵的。1964年1月印度国大党根据尼赫鲁的上述精神,在《布巴内斯瓦尔决议》中也指出:“如果农业增长率不能大大提高,那么,印度将不得不继续依靠外援”[③⑨]。总之,孙中山和尼赫鲁都主张应该对外开放,向外国学习,从而促进本国的社会经济向前发展。这也同样揭示了经济文化落后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由之路。
    总之,孙中山和尼赫鲁的社会经济发展模式基本上是一致的。当然应该指出的是,他们两人的社会经济发展模式并非完全一致。例如,孙中山并未指出发展中国社会经济要运用“计划的方法”;但尼赫鲁却强调要运用“计划的方法”来发展本国社会经济。如1958年8月15日尼赫鲁在《基本方法》一文中指出:“在一个不发达的国家里”,“只有”“进行计划的方法,才能获得稳步的进展。”“计划化是必需的,否则我们将浪费极为有限的资源”[④⑩]。再如,孙中山并不主张要用“合作的方式”来管理工业,来组织与发展社会生产;而尼赫鲁却对此十分地重视。1944年尼赫鲁在《印度的发现》一书中指出:“一切都要靠这计划的目标和管理计划的机关,当然还有那在后面的政府。是否这计划是明确地为了全体人民的福利和进步,为了给所有人以同等的机会,为了发展自由,以及为了用合作的方式来进行组织和行动呢?”[④①]“尤其是在印度,大企业之外,我们还必须有合作方式的对小型工业和农村工业的管理。”[④②]显然,孙中山和尼赫鲁的社会经济发展模式并不是完全一致的,不过基本上还是一致的。
    孙中山和尼赫鲁的社会经济发展模式之所以基本上是一致的,主要是因为:
    第一,近代中国的国情与近代印度的国情是十分近似的。近代中国是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近代印度是殖民地国家,都处于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双重压迫之下,社会生产力都极其低下,社会经济发展都十分缓慢,资本主义力量都十分微弱。总之,近代中国的国情与近代印度的国情是十分近似的。连尼赫鲁1944年在《印度的发现》一书中也不得不承认:近代中国与近代印度“有许多相似之点”[④③]。正因为近代中国国情与近代印度国情是十分近似的,所以在近代中国这种国情也即社会背景下所产生的孙中山社会经济发展模式,诸如:近代中国民族民主革命成功以后,应该实行国营经济占主导地位下的多种经济成分并存与发展的所有制结构,即允许与奖励私人资本主义发展,同时又限制其过分发展;应该实行土地制度的改革;应该发展社会生产力;应该对外开放,利用外国的资本、人才和方法等等设想,必然会对与近代中国国情十分近似的近代印度在民族独立以后如何发展本国的社会经济具有指导意义与参考价值。换言之,孙中山和尼赫鲁的社会经济发展模式必然会基本上是一致的。
    第二,孙中山和尼赫鲁都是比较务实的政治家。孙中山是一位比较务实的政治家。据他周围的人回忆说:“(孙)先生为同志言一问题,必就实际上求其原因结果之关系,必言其所以然,而不仅言其当然。”他主张“解决社会问题,要用事实做基础,不能专用学理的推论做方法。”[④④]在他的一生中,他把精力全部投入到中国资产阶级民主主义革命事业之中去了,为近代中国的独立、民主、自由、繁荣与富强贡献了毕生的精力。为此,他勇于向西方寻找救国救民的真理,并且比较注意研究中国的实际情况和国外的实际情况,特别是探索中国的国情。毛泽东在评价孙中山时也曾指出:“(孙中山)注意研究中国历史情况和当前社会情况”,“注意研究包括苏联在内的外国情况”,“他全心全意地为了改造中国而耗费了毕生的精力,真是鞠躬尽瘁,死而后已。”[④⑤]正因为孙中山务实,注意研究中外尤其是中国的实际情况[④⑥],所以他的社会经济发展模式才有可能地符合中国的国情。而尼赫鲁也是一位比较务实的政治家。他认为人的一生是“短促的”,因而“切不可”“去作种种世俗上浮生若梦的想法”。他主张:“只要可能,我们就应该从事于不朽的事业,并且不遗余力地遵循我们的最高理想来生活。”[④⑦]在尼赫鲁的一生中,他把精力全部投入到解放印度和发展印度社会经济的伟大事业之中去了。为此,他一生比较注意研究印度的国情和别国的情况,特别是注意探索印度本国的国情。正如他1944年在《印度的发现》一书中所说的那样:“在这些年来的思想及活动中,我的脑筋中充满了印度问题,竭力想了解印度并分析我自己对它的态度。”[④⑧]他主张“要研究印度的力量和弱点以及它退化和衰败的根源”[④⑨]。而事实上,尼赫鲁一生中也的确长期在探索与研究着印度的国情。他曾“较广泛地在印度各县各村旅行”,“漫游了各省,并且深入了农村”,“置身于伟大的探索的旅程当中。”[⑤⑩]显然,尼赫鲁一生也十分务实,注意研究与探索国内外情况尤其是本国的实际情况,所以他的社会经济发展模式才有可能符合印度的国情。总之,孙中山和尼赫鲁都是比较务实的政治家,因而他们的社会经济发展模式都有可能符合本国的国情,并且都反映了像近代中国、近代印度这样经济并不发达的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这从而使得他们两人的社会经济发展模式有可能基本上是一致的。
    考察了孙中山和尼赫鲁的社会经济发展模式之后,人们并不难得出这样的两点结论:
    (一)孙中山的社会经济发展模式并不是“主观”与“空想”的。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学术界一直认为孙中山的经济思想包括其社会经济发展模式是“主观”与“空想”的。而事实上,20世纪初期,孙中山的社会经济发展模式,诸如:近代中国民族民主革命成功以后,应该实行国营经济占主导地位下的多种经济成分并存与发展的所有制结构,既允许与奖励私人资本主义发展,同时又限制其过分发展;应该实行土地制度的改革;应该发展社会生产力;应该对外开放,利用外国的资本、人才和方法等等设想,不仅基本上被以后中国共产党人所吸收与继承乃至发展,而且还与二次战后印度尼赫鲁的社会经济发展模式基本上一致的,或者说,当年孙中山所设想的社会经济发展模式对二次战后印度如何发展本国社会经济具有指导意义和参考价值及借鉴作用,被他们在发展本国社会经济的过程中所广泛地实践着。这只能表明,孙中山的这种社会经济发展模式并不是“主观”与“空想”的,而应该说它反映了类似近代中国、近代印度这样经济不发达的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揭示了包括中国、印度在内的众多的亚非拉发展中国家也即第三世界国家在民族赢得独立以后如何发展本国社会经济的一般规律。
    (二)孙中山的社会经济发展模式在人类社会经济发展思想史上是占有一定地位的。孙中山在人类社会经济发展思想史上最早地指出,像近代中国这样经济不发达、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国家在民族民主革命成功以后应该实行国营经济占主导地位下的多种经济成分并存与发展的所有制结构,即允许与奖励私人资本主义发展同时又限制其过分发展;最早地指出像近代中国这样经济不发达、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国家在民族民主革命成功以后应该实行土地制度的改革;最早地指出像近代中国这样经济不发达、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国家在民族民主革命成功以后应该发展社会生产力;最早地指出像近代中国这样经济不发达、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国家在民族民主革命成功以后应该对外开放,利用外国的资本、人才和方法。孙中山的这些设想不仅在人类社会经济发展思想史上是破天荒的,而且也是天才般的预言,因为二次战后也即当代发展中国家社会经济发展实践了孙中山的这些设想。例如作为发展中国家之一的印度就是一例。二次战后尼赫鲁的社会经济发展模式就与20世纪初期孙中山的社会经济发展模式基本上是一致的,孙中山当年的这些设想被二次战后印度在发展本国社会经济的过程中所广泛地实践着。由此可见,孙中山的社会经济发展模式不仅在人类社会经济发展思想史上是破天荒的,而且还能够对当代发展中国家如何发展本国的社会经济具有指导意义与参考价值及借鉴作用,能够成为这些国家发展本国社会经济的一种通用模式。以上种种足见孙中山的社会经济发展模式在人类社会经济发展思想史上是占有一定地位的。
    注释:
    ①多年来学术界一直认为,孙中山提倡在民主革命(政治革命)任务还没有完成的时候,就动手去完成“社会革命”(“经济革命”)的任务。其实,孙中山主张,在近代中国民族民主革命成功以后,再进行“社会革命”(“经济革命”)。详见拙文《也谈孙中山“社会革命”说——和张海鹏先生商榷》,《学术研究》1994年第6期。
    ②、③①《孙中山全集》第6卷,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253、248页。
    ③《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327页。
    ④、⑤、②②、②⑧、②⑨、③③《孙中山全集》第2卷,第332、323、322、532、533、533页。
    ⑥、⑦、⑧、①⑤、①⑥、③⑩《孙中山全集》第9卷,第120、391、391、120、399、393页。
    ⑨参见拙著《论早期国民党人的社会主义思想》,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238页。
    ⑩、①①、①⑧、②③《毛泽东选集》合订本,人民出版社1967年版,第1007、1369~1370、639、1028页。
    ①②、②①、②⑤、③⑥、③⑦、③⑧、④①、④②、④③、④⑦、④⑧④⑨、⑤⑩尼赫鲁:《印度的发现》中译本,世界知识出版社1956年版,第693、693、693、672、752、752~753、664~665、693、700、747、47、53、60页。
    ①③、①④、①⑨、②⑩、②⑥、②⑦、③⑨、④⑩高放、张泽森、曹德成主编:《当代世界社会主义文献选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625、630、626、632、624~625、629、631、652页。
    ①⑦《孙中山全集》第10卷,第556页。
    ②④《毛泽东著作选续》下册,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770~772页。
    ③②胡汉民编:《总理全集》第2集,第280页。
    ③④、④⑤《毛泽东选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第285、312页。
    ③⑤《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73页。
    ④④《胡汉民自传》,《近代史资料》1981年第2期,第15页。
    ④⑹参见拙文《孙中山对国情的探索》,《湖南师大学报》哲社版1994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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