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史 |
试论作为民族主义的劳工犹太复国主义的特征
黄民兴
【专题名称】世界史
【专 题 号】K5
【复印期号】1996年06期
【原文出处】《史学月刊》(开封)1996年02期第91-96页
【作者简介】黄民兴,1958年生,西北大学中东研究所副教授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民族主义运动的浪潮席卷亚洲和北非地区,其主要类型如以领导民族斗争的阶级划分则有5类,即分别由民族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无产阶级、爱国封建主和爱国部落酋长领导的民族运动[①a]。巴勒斯坦及世界其他地区的犹太复国主义运动则另有自己的特点。在这一运动中,既有资产阶级领导的(政治犹太复国主义和文化犹太复国主义)和宗教党派领导的(宗教犹太复国主义),也有工人阶级领导的(劳工犹太复国主义)。其中,对以色列国家的诞生起了关键作用的是劳工犹太复国主义。
劳工犹太复国主义是由在巴勒斯坦的犹太劳工政党所奉行的思想,1977年以前以色列政府执行的也是这一思想,尤其是1963年本—古里安辞去总理职务以前。独立前,巴勒斯坦的劳工政党为数不少,并几经分合,到建国前夕主要有巴勒斯坦工人党(马帕伊)、统一工人党(马帕姆)、劳工联盟和巴勒斯坦共产党。在上述党派中,巴共的思想最为激进,它反对犹太复国主义,因而政治影响不大。其他党派则较为温和,而观点最温和、影响最大的当属马帕伊。本文主要从7个方面分析以马帕伊为首的劳工犹太复国主义在建国前和建国初期的主要思想及活动的特征。
作为一种民族主义思潮和运动,劳工犹太复国主义具有如下特征:
第一,它在思想起源上受到俄国和其他国家社会主义思想的重大影响
一般来说,亚非民族主义思潮的主要来源是西欧尤其是法国的民族主义思想。劳工犹太复国主义的领袖主要是俄国犹太人,他们同时受到了近代俄国和其他国家具有空想社会主义色彩的进步思想的深刻影响,如民粹主义、托尔斯泰主义、车尔尼雪夫斯基和傅立叶的思想等。从这些思想中,他们吸取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尤其是工人,崇尚体力劳动、平等主义、集体主义和国际主义,强调阶级斗争,建立理想社会等思想。一些晚期的劳工领袖对布尔什维克和十月革命也甚感兴趣,尽管对苏联的看法有保留。20年代的本—古里安在日记中这样写下了自己对列宁的印象:“这个人非常伟大……他有着敏锐和有远见的目光,能穿过生活及其迷乱,能从现实生活的深处挖掘出指导未来的那种主导力量。”[②a]
当然,劳工犹太复国主义对欧洲社会主义并非完全赞同。他们认为俄国社会主义者对犹太人问题毫不关心,俄国的一些工人、农民甚至有反犹倾向。俄国犹太工人政党崩得认为犹太复国主义纯属乌托邦,并公开嘲笑犹太教的清规戒律,指责犹太复国主义者与资产阶级合作,要在拉比(犹太教会人员)的领导下建立国家。因此,劳工犹太复国主义者认为,俄国社会主义不能解决犹太人问题,并反对参加俄国革命[③a]。到20年代后期,本—古里安对苏俄的看法也改变了。
第二,推崇社会主义、平等主义、集体主义和劳动至上的思想,强调建立一个理想社会
早期的劳工犹太复国主义思想家纳赫曼·西尔金认为,文化犹太复国主义提倡的犹太人文化自治并不能解决犹太人问题,而资产阶级犹太复国主义关于由富有的犹太人出钱即可建立犹太国家的想法也只是谬论。他宣称:“犹太复国主义从一开始就应当是以公社为基础的社会主义殖民,这样从一开始,犹太国家就能够避免现代社会的弊病。”[①b]具体而言,他主张实行土地国有,建立多达万人的大公社从事工农业生产,打破城乡差距。西尔金甚至断言,阶级斗争是犹太历史上的中心议题之一,犹太教的历史就是犹太劳动群众为社会主义生活方式而斗争的历史[②b]。另一位早期思想家贝尔·博罗霍夫提出了“结合论”,认为巴勒斯坦犹太资本和工业的发展将会导致工人阶级的形成和发展,后者将成为民族解放运动的先锋队,并为未来的无产阶级革命作好准备。其他社会主义思想家则强调体力劳动对改造隔都(犹太人社区)生活方式的作用。作家阿哈龙·大卫·戈顿指出,长期的流亡生活使犹太人脱离了体力劳动、从而丧失了生命力,“只有通过劳动,一个民族才能扎根于它的土地和它的文化”。[③b]。而且,劳工犹太复国主义者希望新生的犹太社会将是人类的表率,实现《圣经》的预言,使以色列成为“照亮世界的光芒”。本—古里安因此在建国初期发出了这样的豪言:“我们人人有权坚持这个信念;仅仅跟所有其他国家人民一样是不够的。我们要自豪地实现先知的话:‘作为主……我要你们成为异教徒的楷模。’”[④b]
在参加第一次阿里亚(向巴勒斯坦的移民)的移民中,许多人因条件恶劣而离去,留下来的部分人成为农场主,他们宁愿雇用工资较低的阿拉伯人而非犹太人。1904—1914年的第二次阿里亚带来了大批新移民,他们决心改变这种状况,用集体劳动战胜恶劣的自然环境。1909年,一批年轻人创办了克武察,以后发展为基布兹。基布兹实行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原则,甚至家庭生活也受到了限制。1921年,则创办了另一种类型的莫沙夫(集体农场),实行家庭经营、合作互助、集体销售。在政治上,1905年成立了以本—古里安和本·茨威为首的巴勒斯坦锡安工人党,它信奉博洛霍夫的思想。同年成立的青年工人党以戈顿为首,主张工人阶级应当首先致力于民族复兴而不是阶级斗争。然而,随着时间的流逝,锡安工人党内主张首先建立犹太社会和政权的务实派占据了上风。1919年,它与以伯尔·卡茨内尔森为首的非党社会主义者联合为劳工联盟,次年成立了包括各个劳工党派的犹太工人总工会。1930年,劳工联盟又与青年工人党正式合并为马帕伊。此后,马帕伊先后控制了伊休夫(巴勒斯坦的犹太社团)的犹太代办处和世界犹太复国主义大会,成为犹太复国主义运动的中坚力量。在此期间,犹太工人总工会逐步发展为一个拥有自己的工厂、学校、医院、银行和准军事力量的国中之国。犹太工总和基布兹奠定了以色列公有制经济的基础。
但是,对农业和体力劳动的重视并不意味着劳工党派就反对现代化。事实上,在建国后,马帕伊领导的以色列政府立即把主要精力放在发展现代工业和高新技术上,国民经济的现代化取得了显著成就。同时,马帕伊领导人把过去用于描述定居者的“先驱”一词用来称呼知识分子和专家,经济政策上日益强调私有经济,而放弃了早先的公有制经济至上的作法。
第三,反对完全依赖大国的恩赐,而以犹太移民作为建立犹太国家的主要手段
政治犹太复国主义领袖西奥多·赫茨尔和后期的哈伊姆·魏兹曼均强调争取大国对复国运动的支持,而积极奔走于英、法、美及奥斯曼帝国的首都,并最终争得了《贝尔福宣言》的发表。劳工犹太复国主义领袖对上述活动并不反对,但更加强调犹太国家首先将是犹太移民社团发展壮大的结果。本—古里安指出:“如果我们不设法把犹太人带进巴勒斯坦,在这片土地上做好大规模定居的准备,那么贝尔福宣言和国际联盟委任统治的目标就仍然是一堆纸片而已。移民和定居本身将会创造实现独立的不可否认的政治事实。”[①c]他甚至认为,来到巴勒斯坦的非犹太复国主义移民对建立犹太国家的贡献,也超过那些自称是犹太复国主义者却拒绝移民的人,包括为移民事业慷慨解囊的犹太富商。
因此,马帕伊全力以赴地推进移民工作,在巴的犹太人从19世纪末的2.5万人猛增到1948年的65万,其在当地总人口中的比例也从5%上升到1/3。在此期间,伊休夫逐步形成了完善的经济、文化、社会、福利和军事体系,建立了犹太城市和星罗棋布的定居点,为以色列国家的诞生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第四,对英国委任统治当局采取了合法与非法斗争相结合,既坚持原则又策略灵活的方针
与强调依靠大国支持的政治犹太复国主义和一味主张暴力手段的修正主义派不同,劳工犹太复国主义始终对英国政府抱有戒心,因而能根据形势的变化相应地调整自己的斗争方式。委任统治建立后,马帕伊利用英国的支持放手进行移民工作,基本上采取合法的斗争手段。1936年,阿拉伯人发动反犹起义,次年2月英国皮尔调查团提出阿犹分治的计划。本—古里安对此立即表示支持,他认为:“一个不完整的犹太国不是尽头,而只是开端……只要有了国家,我们深入这个地区的能力才会与日俱增,我们对付阿拉伯人的实力才将日益强大。”[②c]
但是,1937年以后英国改变了对犹政策,希望以此获得阿拉伯人的支持,从而在未来的大战中确保中东的稳定。马帕伊针锋相对,拒绝了英国关于建立巴勒斯坦联邦的方案。在1939年英国颁布停止犹太移民的白皮书及二次大战爆发以后,古里安提出了支持英国对德战争、同时抵制白皮书的果断方针。一方面,伊休夫发动了大规模的反英示威和罢工,派遣自卫武装哈加纳对付警察,并在1942年通过了第一次明确提出建国要求的比尔特莫尔纲领。但另一方面,它向英国提出并最终获准建立犹太旅参加战争,并在后期反对修正主义派的伊茨尔成员的反英恐怖行动。1944年11月到1945年3月,哈加纳发动了打击伊茨尔分子的“狩猎行动”,逮捕和审讯了许多伊茨尔成员。大战结束后,英国不再支持犹太移民。马帕伊一面组织非法移民,一面组织突击队攻击拘押非法移民的拘留营,袭击铁路和舰艇,甚至参与了伊茨尔炸毁驻大卫王饭店的政府机关的行动。但总而观之,劳工犹太复国主义的斗争强调依靠群众而非恐怖行动。
在以主要精力与英国周旋的同时,马帕伊积极争取美国对犹太复国主义运动的支持。在后者的努力下,联合国最终通过了阿犹分治决议。
第五,以多党制议会民主和国家主义作为未来国家发展的方向
如前所述,在犹太复国主义运动中存在着许多党派,因此如何处理与其他党派的关系成为劳工犹太复国主义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从一开始,世界犹太复国主义组织即以比例代表制作为选举制度,因为这一制度能最好地反映各个党派的实际力量,保证其发言权。1918年巴勒斯坦犹太人临时委员会成立,决定举行“直接的、平等的、秘密的、普遍的和按比例的”选举,年满20岁的移民均有选举权,年满25岁的男子有被选举权。此后,成立了具有议会性质的伊休夫代表大会。在1925年召开的代表大会第二次选举中,代表工人阶级、资产阶级和宗教阵营的29个党派均有人参加,劳工阵营获得42.6%的选票。
劳工党派并未因为自己在伊休夫自治机构中占据主导地位而排挤其他党派,它们继续推行多党制,并在犹太工会里同样实行民主选举,以确定各党派的委员名额,因为惟有如此才能最大限度地巩固伊休夫内部的团结。这显示出马帕伊思想的民主社会主义性质(该党加入了社会党国际)。建国后,议会选举继续采纳比例代表制,由得票最多的党派联合其他小党组成联合政府(因为没有一个党派获得过半数以上选票)。但是,本—古里安主张以多数选举制代替比例代表制,原因是比例代表制造成大量小党进入议会,难以形成多数党的稳定执政,而执政联盟中的小党可以利用其在联盟中的特殊地位向大党讨价还价,甚至挑起政府危机。另外,由于全国是一个选区,议员竞选人是否当选取决于他在该党竞选名单上的次序,与选民是否支持无关,由此导致了政治家对选民意愿的漠视。在建国时举行的立宪议会选举中,本—古里安曾试图引进多数选举制,但未能如愿。1956年,马帕伊在国会中再次提出类似建议,又一次遭到其他党派的反对,它们担心此举将进一步巩固马帕伊的地位[①d]。
在坚决维护多党民主的同时,本—古里安也提出国家主义的方针。由于长期的流亡生活,犹太人已经不习惯于国家权威,特别是在建国前的巴勒斯坦,犹太党派都拥有各自的工会、军事组织、社会团体和劳工介绍所,并积极展开接纳移民及社会福利工作,从而形成一个个“独立王国”。国家主义的目标就在于以国家的权威取代党的权威,从而使一个崇尚意识形态的移民社团发展为“正常”的国家。本—古里安在1949年曾经谈到:“随着国家的建立,一个至上而强有力、但并非无所不能的工具被创造出来了……国家是一个有约束力的、无所不包的主权机构。”西方学者彼得·梅丁认为,国家主义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即由国家提供原先部分由政党提供的基本服务,国家在社会生活某些领域的排他性,以及国家结构的非政治化[②d]。由于本—古里安的努力,建国前后以色列成功地统一了军队、教育、劳工介绍所和文官制度,从而为民族国家的确立奠定了基础。
第六,主张世俗主义
政治犹太复国主义要求建立世俗的犹太国家。赫茨尔在《犹太国》一书中即提出“把我们的教士保持在神殿之中”[③d]。他甚至接受了在乌干达建国的方案,而看淡巴勒斯坦对犹太国家的特殊意义。在犹太人的另一极端宗教阵营中,正统派中的极端派根本反对犹太复国主义,认为只有救世主才能使犹太国家复活。代表宗教犹太复国主义的精神中心党则主张把复国运动与正统派犹太教结合起来,但要求把以色列建成一个“律法国家”。
劳工犹太复国主义基本上主张世俗主义。本—古里安在回忆建国时的情形时说:“(当时)我们作出了决定,以色列应当是一个世俗国家,由世俗政府而非宗教当局来治理,我尽可能地使宗教远离政府和政治。”[④d]但与政治犹太复国主义不同,劳工犹太复国主义特别是马帕伊承认传统文化对犹太复国主义运动的价值,这表现在几个方面。首先,坚持在巴勒斯坦重建犹太国家。1941年,英国大臣莫因勋爵向本—古里安建议,以东普鲁士作为犹太国家的所在地,后者明确表示拒绝。本—古里安还引证了乌干达计划的例子:“正是在欧洲犹太社团中受压迫最深的俄国犹太人摒弃了这一恩赐。他们对乌干达不感兴趣,即使是作为暂时的避难地。我们只有在这一块土地上才能定居并获得独立。”[①e]而且,本—古里安主张在古代犹太国的疆土(以色列地)上重建国家,尽管他并不拘泥于这一点[②e]。其次,认为犹太复国主义符合犹太传统文化。本—古里安指出,流散的犹太人正是从犹太教中获得了“民族和领土的动机”,并引用了《圣经》中的话语:“现在,主对亚伯拉罕说:‘你要离开你的故乡和亲属,离开你父亲的家,到我将要指示给你的地方去;我将使你创立一个伟大的民族。’”(《创世纪》,12∶1—2)他进而认为,在故土上重建“犹太民族生活”标志着救世主弥赛亚的复归。本—古里安甚至力图利用《圣经》证明,犹太人不是“上帝的选民”,而是“选择上帝”的民族;先知并未期望犹太人统治全世界,而是强调其精神上的无与伦比,即对正义的无上崇拜[③e]。再次,恢复古希伯来语和一些犹太传统习俗。极端正统派和赫茨尔均反对恢复希伯来语,劳工党派却大力支持,终于使这一曾为《圣经》使用的死语言成为伊休夫和以色列的主要语言。基布兹和马帕伊也恢复了许多古犹太节日,其宗教内容被抽去,而代之以民族主义的含义。不仅如此,由于马帕伊在伊休夫代表大会和建国后的议会中始终未能获得过半议席,它被迫寻求精神中心党和正教党的支持,以便建立联合政府。马帕伊因此在宗教问题上作出了一些让步,如允许宗教党派保持对宗教学校、法院的控制权,并在婚姻、安息日等方面通过了遵守教规的法规。以色列国的宗教气氛如此浓厚,以至有人称其为一个“半祭司半世俗化”的国家[④e]!
劳工党派之所以给宗教保留一定地位,主要有两个因素。其一,犹太宗教和传统是激发犹太复国主义运动的重要原因之一,这种历史的联系是无法割断的。而且,由于各国犹太人在语言、风俗、传统甚至种族方面都存在着重要区别,因此只有犹太教的共同性才能加强他们之间的联系。其二,这种做法出于实际的政治考虑,即避免伊休夫内部的分裂。建国初期,世俗派曾要求颁布宪法,但由于在政教问题上无法达成一致,马帕伊决定暂时搁置宪法问题,代之以一系列单独的基本法。因此,劳工党派对宗教问题的态度有些类似于苏加诺的综合型民族主义,后者主张民族主义者、共产主义者和伊斯兰教徒的大联合[⑤e]。
第七,对阿拉伯人从早期的和平共处转向后期的实力政策
与其他所有国家的民族主义者不同,犹太复国主义的任务是在一块由另一个民族居住的领土上建立国家,由此潜藏着民族冲突的危险。在早期,劳工党派并未意识到阿拉伯人问题的重要性,认为犹太移民为阿拉伯人带来了就业和利润,双方没有矛盾。在20年代,本—古里安曾经反对“把以色列地看作无人居住的地区”。主张阿拉伯人和犹太人在该地区享有同等的权利,甚至提出阿犹工人阶级联合起来,反对在他们中间制造不和的富人[⑥e]。然而事实上,正是力主犹太人应当从事体力劳动的劳工犹太复国主义招致了阿拉伯人的最大敌视,他们把这个旨在建立纯粹的犹太社会的思想视为真正的威胁。
在1929年的阿拉伯人反犹暴动之后,本—古里安改变了看法。他意识到了阿拉伯人不会允许犹太人成为多数,并且存在着“阿拉伯民族运动”。因此,马帕伊采取了自卫政策,即增加移民、在犹太企业中全部使用犹太劳工、加强防卫组织哈加纳。同时,马帕伊也力图与阿拉伯领袖建立联系,以缓和双方的关系。在其他党派中,青年卫士和马帕伊领袖之一、犹太代办处政治部主任哈伊姆·阿尔洛索罗夫则主张“双民族主义”,即阿犹两大民族携手合作,将巴勒斯坦建成两大民族和平共处的二元化国家。这一主张听起来不错,但实际上难以实现。因为阿犹双方都主张建立以本民族为主体的巴勒斯坦国家,相互之间的冲突愈演愈烈,矛盾难以弥合。所以,以本—古里安为首的马帕伊领导决定以伊休夫实力的壮大来抵御阿拉伯人的反对和英国的钳制,这一立场占据了上风。
由于伊休夫建立了完善的政治、经济组织和军事力量,并有海外犹太人和东西方国家的大力支持,它在英国结束委任统治之后立即宣布成立以色列国,并成功地与军事上居绝对优势的阿拉伯联盟军队相对抗。相反,巴勒斯坦的阿拉伯人内部矛盾重重,组织不力,在1948年战争中未能利用阿拉伯国家的支持粉碎犹太国家,大批阿拉伯人随即外逃,使犹太人轻而易举地在巴勒斯坦人口中占据了多数。1967年以后,以色列占领了约旦河西岸、加沙地带和戈兰高地,成为它原希望避免的占领国,但这并没有使以色列的政治制度失去其总体上的民主性。
综上所述,劳工犹太复国主义在战后亚非民族主义思潮中可称是独树一帜。它是由一些来自西方国家、但发源于东方的移民在一块由另一个民族居住的土地上形成和发展的民族主义思想,它崇尚民主、平等、社会主义、民族自决、世俗化、现代化和国家主义,在这些思想中折射着近代西方思想的光芒和古老东方文化的色彩。就政教关系而言,劳工犹太复国主义思想仍然没有完全摆脱宗教的影响,在某种程度上依然是“宗教和政治的独特结合”。[①f]在对帝国主义和殖民主义的态度上,劳工犹太复国主义尤其与众不同。它没有像一般民族主义那样旗帜鲜明地反帝反殖,而是争取它们对复国运动的支持,同时积极反抗它们可能的阻碍,把民族运动的着眼点放在移民和群众运动的基础之上。而且,劳工党派进行了世界上罕见的社会主义试验,但在建国后又毫不犹豫地展开了大规模的现代化建设,进行价值观念的重塑,表现出强烈的务实性和卓越的战略眼光(这种务实精神同样表现在对外政策及其他许多领域)。但是,作为一种民族主义思潮,劳工犹太复国主义同样存在着不足,这突出地表现在对阿拉伯人的某种民族沙文主义立场,因而它受到帝国主义的利用,最终加入了西方国家的阵营。尽管如此,与其他犹太复国主义运动相比,劳工犹太复国主义真正掌握了这一运动的实质,并采取了富有远见的战略,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可以说,没有劳工犹太复国主义,就没有以色列国家。
注释:
①a彭树智:《现代民族主义运动史》,西北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绪论”。
②a[以]米·巴尔祖海尔:《现代以色列之父本—古里安传》,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年中译本,第65页。
③a参见[英]沃尔特·拉克:《犹太复国主义史》,徐方、阎瑞松译,三联书店1992年版,第336页。
①b米切尔·科亨:《锡安与国家》,巴西尔·布莱克维尔出版社1987年版,第88页。
②b参见〔英〕沃尔特·拉克:《犹太复国主义史》,徐方、阎瑞松译,三联书店1992年版,第336页。
③b、④b[美]劳伦斯·迈耶:《今日以色列》,新华出版社1987年中译本,第13、41页。
①c本—古里安、摩西·佩尔曼:《本—古里安的回忆:与摩西·佩尔曼的谈话》,纽约,1965年,第53页。
②c巴尔祖海尔:前引书,第111页。
①d、②dP.Y.梅丁:《以色列民主制度的建立:1946—1967》,牛津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171—173、135页。
③d[奥]西奥多·赫茨尔:《犹太国》,肖宪译,商务印书馆1993年版,第82页。
④d本—古里安、摩西·佩尔曼:前引书,第220页。
①e本—古里安、摩西·佩尔曼:前引书,第95页。
②e1937年,本—古里安根据《圣经》划出了未来以色列的理想版图,它包括外约旦、叙利亚南部、黎巴嫩南部和西奈半岛。见[法]罗杰·格鲁迪:《以色列问题》,世界知识出版社1986年中译本,第15页。
③e本—古里安、摩西·佩尔曼:前引书,第227、230—231页。
④e[美]纳达夫·萨弗兰:《以色列的历史和概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3年中译本,第266页。
⑤e参见彭树智:《东方民族主义思潮》,西北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二章。
⑥e巴尔祖海尔:前引书,第98—99页。
①f彭树智:《东方民族主义思潮》,第17页。^
【专 题 号】K5
【复印期号】1996年06期
【原文出处】《史学月刊》(开封)1996年02期第91-96页
【作者简介】黄民兴,1958年生,西北大学中东研究所副教授
劳工犹太复国主义是由在巴勒斯坦的犹太劳工政党所奉行的思想,1977年以前以色列政府执行的也是这一思想,尤其是1963年本—古里安辞去总理职务以前。独立前,巴勒斯坦的劳工政党为数不少,并几经分合,到建国前夕主要有巴勒斯坦工人党(马帕伊)、统一工人党(马帕姆)、劳工联盟和巴勒斯坦共产党。在上述党派中,巴共的思想最为激进,它反对犹太复国主义,因而政治影响不大。其他党派则较为温和,而观点最温和、影响最大的当属马帕伊。本文主要从7个方面分析以马帕伊为首的劳工犹太复国主义在建国前和建国初期的主要思想及活动的特征。
作为一种民族主义思潮和运动,劳工犹太复国主义具有如下特征:
第一,它在思想起源上受到俄国和其他国家社会主义思想的重大影响
一般来说,亚非民族主义思潮的主要来源是西欧尤其是法国的民族主义思想。劳工犹太复国主义的领袖主要是俄国犹太人,他们同时受到了近代俄国和其他国家具有空想社会主义色彩的进步思想的深刻影响,如民粹主义、托尔斯泰主义、车尔尼雪夫斯基和傅立叶的思想等。从这些思想中,他们吸取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尤其是工人,崇尚体力劳动、平等主义、集体主义和国际主义,强调阶级斗争,建立理想社会等思想。一些晚期的劳工领袖对布尔什维克和十月革命也甚感兴趣,尽管对苏联的看法有保留。20年代的本—古里安在日记中这样写下了自己对列宁的印象:“这个人非常伟大……他有着敏锐和有远见的目光,能穿过生活及其迷乱,能从现实生活的深处挖掘出指导未来的那种主导力量。”[②a]
当然,劳工犹太复国主义对欧洲社会主义并非完全赞同。他们认为俄国社会主义者对犹太人问题毫不关心,俄国的一些工人、农民甚至有反犹倾向。俄国犹太工人政党崩得认为犹太复国主义纯属乌托邦,并公开嘲笑犹太教的清规戒律,指责犹太复国主义者与资产阶级合作,要在拉比(犹太教会人员)的领导下建立国家。因此,劳工犹太复国主义者认为,俄国社会主义不能解决犹太人问题,并反对参加俄国革命[③a]。到20年代后期,本—古里安对苏俄的看法也改变了。
第二,推崇社会主义、平等主义、集体主义和劳动至上的思想,强调建立一个理想社会
早期的劳工犹太复国主义思想家纳赫曼·西尔金认为,文化犹太复国主义提倡的犹太人文化自治并不能解决犹太人问题,而资产阶级犹太复国主义关于由富有的犹太人出钱即可建立犹太国家的想法也只是谬论。他宣称:“犹太复国主义从一开始就应当是以公社为基础的社会主义殖民,这样从一开始,犹太国家就能够避免现代社会的弊病。”[①b]具体而言,他主张实行土地国有,建立多达万人的大公社从事工农业生产,打破城乡差距。西尔金甚至断言,阶级斗争是犹太历史上的中心议题之一,犹太教的历史就是犹太劳动群众为社会主义生活方式而斗争的历史[②b]。另一位早期思想家贝尔·博罗霍夫提出了“结合论”,认为巴勒斯坦犹太资本和工业的发展将会导致工人阶级的形成和发展,后者将成为民族解放运动的先锋队,并为未来的无产阶级革命作好准备。其他社会主义思想家则强调体力劳动对改造隔都(犹太人社区)生活方式的作用。作家阿哈龙·大卫·戈顿指出,长期的流亡生活使犹太人脱离了体力劳动、从而丧失了生命力,“只有通过劳动,一个民族才能扎根于它的土地和它的文化”。[③b]。而且,劳工犹太复国主义者希望新生的犹太社会将是人类的表率,实现《圣经》的预言,使以色列成为“照亮世界的光芒”。本—古里安因此在建国初期发出了这样的豪言:“我们人人有权坚持这个信念;仅仅跟所有其他国家人民一样是不够的。我们要自豪地实现先知的话:‘作为主……我要你们成为异教徒的楷模。’”[④b]
在参加第一次阿里亚(向巴勒斯坦的移民)的移民中,许多人因条件恶劣而离去,留下来的部分人成为农场主,他们宁愿雇用工资较低的阿拉伯人而非犹太人。1904—1914年的第二次阿里亚带来了大批新移民,他们决心改变这种状况,用集体劳动战胜恶劣的自然环境。1909年,一批年轻人创办了克武察,以后发展为基布兹。基布兹实行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原则,甚至家庭生活也受到了限制。1921年,则创办了另一种类型的莫沙夫(集体农场),实行家庭经营、合作互助、集体销售。在政治上,1905年成立了以本—古里安和本·茨威为首的巴勒斯坦锡安工人党,它信奉博洛霍夫的思想。同年成立的青年工人党以戈顿为首,主张工人阶级应当首先致力于民族复兴而不是阶级斗争。然而,随着时间的流逝,锡安工人党内主张首先建立犹太社会和政权的务实派占据了上风。1919年,它与以伯尔·卡茨内尔森为首的非党社会主义者联合为劳工联盟,次年成立了包括各个劳工党派的犹太工人总工会。1930年,劳工联盟又与青年工人党正式合并为马帕伊。此后,马帕伊先后控制了伊休夫(巴勒斯坦的犹太社团)的犹太代办处和世界犹太复国主义大会,成为犹太复国主义运动的中坚力量。在此期间,犹太工人总工会逐步发展为一个拥有自己的工厂、学校、医院、银行和准军事力量的国中之国。犹太工总和基布兹奠定了以色列公有制经济的基础。
但是,对农业和体力劳动的重视并不意味着劳工党派就反对现代化。事实上,在建国后,马帕伊领导的以色列政府立即把主要精力放在发展现代工业和高新技术上,国民经济的现代化取得了显著成就。同时,马帕伊领导人把过去用于描述定居者的“先驱”一词用来称呼知识分子和专家,经济政策上日益强调私有经济,而放弃了早先的公有制经济至上的作法。
第三,反对完全依赖大国的恩赐,而以犹太移民作为建立犹太国家的主要手段
政治犹太复国主义领袖西奥多·赫茨尔和后期的哈伊姆·魏兹曼均强调争取大国对复国运动的支持,而积极奔走于英、法、美及奥斯曼帝国的首都,并最终争得了《贝尔福宣言》的发表。劳工犹太复国主义领袖对上述活动并不反对,但更加强调犹太国家首先将是犹太移民社团发展壮大的结果。本—古里安指出:“如果我们不设法把犹太人带进巴勒斯坦,在这片土地上做好大规模定居的准备,那么贝尔福宣言和国际联盟委任统治的目标就仍然是一堆纸片而已。移民和定居本身将会创造实现独立的不可否认的政治事实。”[①c]他甚至认为,来到巴勒斯坦的非犹太复国主义移民对建立犹太国家的贡献,也超过那些自称是犹太复国主义者却拒绝移民的人,包括为移民事业慷慨解囊的犹太富商。
因此,马帕伊全力以赴地推进移民工作,在巴的犹太人从19世纪末的2.5万人猛增到1948年的65万,其在当地总人口中的比例也从5%上升到1/3。在此期间,伊休夫逐步形成了完善的经济、文化、社会、福利和军事体系,建立了犹太城市和星罗棋布的定居点,为以色列国家的诞生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第四,对英国委任统治当局采取了合法与非法斗争相结合,既坚持原则又策略灵活的方针
与强调依靠大国支持的政治犹太复国主义和一味主张暴力手段的修正主义派不同,劳工犹太复国主义始终对英国政府抱有戒心,因而能根据形势的变化相应地调整自己的斗争方式。委任统治建立后,马帕伊利用英国的支持放手进行移民工作,基本上采取合法的斗争手段。1936年,阿拉伯人发动反犹起义,次年2月英国皮尔调查团提出阿犹分治的计划。本—古里安对此立即表示支持,他认为:“一个不完整的犹太国不是尽头,而只是开端……只要有了国家,我们深入这个地区的能力才会与日俱增,我们对付阿拉伯人的实力才将日益强大。”[②c]
但是,1937年以后英国改变了对犹政策,希望以此获得阿拉伯人的支持,从而在未来的大战中确保中东的稳定。马帕伊针锋相对,拒绝了英国关于建立巴勒斯坦联邦的方案。在1939年英国颁布停止犹太移民的白皮书及二次大战爆发以后,古里安提出了支持英国对德战争、同时抵制白皮书的果断方针。一方面,伊休夫发动了大规模的反英示威和罢工,派遣自卫武装哈加纳对付警察,并在1942年通过了第一次明确提出建国要求的比尔特莫尔纲领。但另一方面,它向英国提出并最终获准建立犹太旅参加战争,并在后期反对修正主义派的伊茨尔成员的反英恐怖行动。1944年11月到1945年3月,哈加纳发动了打击伊茨尔分子的“狩猎行动”,逮捕和审讯了许多伊茨尔成员。大战结束后,英国不再支持犹太移民。马帕伊一面组织非法移民,一面组织突击队攻击拘押非法移民的拘留营,袭击铁路和舰艇,甚至参与了伊茨尔炸毁驻大卫王饭店的政府机关的行动。但总而观之,劳工犹太复国主义的斗争强调依靠群众而非恐怖行动。
在以主要精力与英国周旋的同时,马帕伊积极争取美国对犹太复国主义运动的支持。在后者的努力下,联合国最终通过了阿犹分治决议。
第五,以多党制议会民主和国家主义作为未来国家发展的方向
如前所述,在犹太复国主义运动中存在着许多党派,因此如何处理与其他党派的关系成为劳工犹太复国主义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从一开始,世界犹太复国主义组织即以比例代表制作为选举制度,因为这一制度能最好地反映各个党派的实际力量,保证其发言权。1918年巴勒斯坦犹太人临时委员会成立,决定举行“直接的、平等的、秘密的、普遍的和按比例的”选举,年满20岁的移民均有选举权,年满25岁的男子有被选举权。此后,成立了具有议会性质的伊休夫代表大会。在1925年召开的代表大会第二次选举中,代表工人阶级、资产阶级和宗教阵营的29个党派均有人参加,劳工阵营获得42.6%的选票。
劳工党派并未因为自己在伊休夫自治机构中占据主导地位而排挤其他党派,它们继续推行多党制,并在犹太工会里同样实行民主选举,以确定各党派的委员名额,因为惟有如此才能最大限度地巩固伊休夫内部的团结。这显示出马帕伊思想的民主社会主义性质(该党加入了社会党国际)。建国后,议会选举继续采纳比例代表制,由得票最多的党派联合其他小党组成联合政府(因为没有一个党派获得过半数以上选票)。但是,本—古里安主张以多数选举制代替比例代表制,原因是比例代表制造成大量小党进入议会,难以形成多数党的稳定执政,而执政联盟中的小党可以利用其在联盟中的特殊地位向大党讨价还价,甚至挑起政府危机。另外,由于全国是一个选区,议员竞选人是否当选取决于他在该党竞选名单上的次序,与选民是否支持无关,由此导致了政治家对选民意愿的漠视。在建国时举行的立宪议会选举中,本—古里安曾试图引进多数选举制,但未能如愿。1956年,马帕伊在国会中再次提出类似建议,又一次遭到其他党派的反对,它们担心此举将进一步巩固马帕伊的地位[①d]。
在坚决维护多党民主的同时,本—古里安也提出国家主义的方针。由于长期的流亡生活,犹太人已经不习惯于国家权威,特别是在建国前的巴勒斯坦,犹太党派都拥有各自的工会、军事组织、社会团体和劳工介绍所,并积极展开接纳移民及社会福利工作,从而形成一个个“独立王国”。国家主义的目标就在于以国家的权威取代党的权威,从而使一个崇尚意识形态的移民社团发展为“正常”的国家。本—古里安在1949年曾经谈到:“随着国家的建立,一个至上而强有力、但并非无所不能的工具被创造出来了……国家是一个有约束力的、无所不包的主权机构。”西方学者彼得·梅丁认为,国家主义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即由国家提供原先部分由政党提供的基本服务,国家在社会生活某些领域的排他性,以及国家结构的非政治化[②d]。由于本—古里安的努力,建国前后以色列成功地统一了军队、教育、劳工介绍所和文官制度,从而为民族国家的确立奠定了基础。
第六,主张世俗主义
政治犹太复国主义要求建立世俗的犹太国家。赫茨尔在《犹太国》一书中即提出“把我们的教士保持在神殿之中”[③d]。他甚至接受了在乌干达建国的方案,而看淡巴勒斯坦对犹太国家的特殊意义。在犹太人的另一极端宗教阵营中,正统派中的极端派根本反对犹太复国主义,认为只有救世主才能使犹太国家复活。代表宗教犹太复国主义的精神中心党则主张把复国运动与正统派犹太教结合起来,但要求把以色列建成一个“律法国家”。
劳工犹太复国主义基本上主张世俗主义。本—古里安在回忆建国时的情形时说:“(当时)我们作出了决定,以色列应当是一个世俗国家,由世俗政府而非宗教当局来治理,我尽可能地使宗教远离政府和政治。”[④d]但与政治犹太复国主义不同,劳工犹太复国主义特别是马帕伊承认传统文化对犹太复国主义运动的价值,这表现在几个方面。首先,坚持在巴勒斯坦重建犹太国家。1941年,英国大臣莫因勋爵向本—古里安建议,以东普鲁士作为犹太国家的所在地,后者明确表示拒绝。本—古里安还引证了乌干达计划的例子:“正是在欧洲犹太社团中受压迫最深的俄国犹太人摒弃了这一恩赐。他们对乌干达不感兴趣,即使是作为暂时的避难地。我们只有在这一块土地上才能定居并获得独立。”[①e]而且,本—古里安主张在古代犹太国的疆土(以色列地)上重建国家,尽管他并不拘泥于这一点[②e]。其次,认为犹太复国主义符合犹太传统文化。本—古里安指出,流散的犹太人正是从犹太教中获得了“民族和领土的动机”,并引用了《圣经》中的话语:“现在,主对亚伯拉罕说:‘你要离开你的故乡和亲属,离开你父亲的家,到我将要指示给你的地方去;我将使你创立一个伟大的民族。’”(《创世纪》,12∶1—2)他进而认为,在故土上重建“犹太民族生活”标志着救世主弥赛亚的复归。本—古里安甚至力图利用《圣经》证明,犹太人不是“上帝的选民”,而是“选择上帝”的民族;先知并未期望犹太人统治全世界,而是强调其精神上的无与伦比,即对正义的无上崇拜[③e]。再次,恢复古希伯来语和一些犹太传统习俗。极端正统派和赫茨尔均反对恢复希伯来语,劳工党派却大力支持,终于使这一曾为《圣经》使用的死语言成为伊休夫和以色列的主要语言。基布兹和马帕伊也恢复了许多古犹太节日,其宗教内容被抽去,而代之以民族主义的含义。不仅如此,由于马帕伊在伊休夫代表大会和建国后的议会中始终未能获得过半议席,它被迫寻求精神中心党和正教党的支持,以便建立联合政府。马帕伊因此在宗教问题上作出了一些让步,如允许宗教党派保持对宗教学校、法院的控制权,并在婚姻、安息日等方面通过了遵守教规的法规。以色列国的宗教气氛如此浓厚,以至有人称其为一个“半祭司半世俗化”的国家[④e]!
劳工党派之所以给宗教保留一定地位,主要有两个因素。其一,犹太宗教和传统是激发犹太复国主义运动的重要原因之一,这种历史的联系是无法割断的。而且,由于各国犹太人在语言、风俗、传统甚至种族方面都存在着重要区别,因此只有犹太教的共同性才能加强他们之间的联系。其二,这种做法出于实际的政治考虑,即避免伊休夫内部的分裂。建国初期,世俗派曾要求颁布宪法,但由于在政教问题上无法达成一致,马帕伊决定暂时搁置宪法问题,代之以一系列单独的基本法。因此,劳工党派对宗教问题的态度有些类似于苏加诺的综合型民族主义,后者主张民族主义者、共产主义者和伊斯兰教徒的大联合[⑤e]。
第七,对阿拉伯人从早期的和平共处转向后期的实力政策
与其他所有国家的民族主义者不同,犹太复国主义的任务是在一块由另一个民族居住的领土上建立国家,由此潜藏着民族冲突的危险。在早期,劳工党派并未意识到阿拉伯人问题的重要性,认为犹太移民为阿拉伯人带来了就业和利润,双方没有矛盾。在20年代,本—古里安曾经反对“把以色列地看作无人居住的地区”。主张阿拉伯人和犹太人在该地区享有同等的权利,甚至提出阿犹工人阶级联合起来,反对在他们中间制造不和的富人[⑥e]。然而事实上,正是力主犹太人应当从事体力劳动的劳工犹太复国主义招致了阿拉伯人的最大敌视,他们把这个旨在建立纯粹的犹太社会的思想视为真正的威胁。
在1929年的阿拉伯人反犹暴动之后,本—古里安改变了看法。他意识到了阿拉伯人不会允许犹太人成为多数,并且存在着“阿拉伯民族运动”。因此,马帕伊采取了自卫政策,即增加移民、在犹太企业中全部使用犹太劳工、加强防卫组织哈加纳。同时,马帕伊也力图与阿拉伯领袖建立联系,以缓和双方的关系。在其他党派中,青年卫士和马帕伊领袖之一、犹太代办处政治部主任哈伊姆·阿尔洛索罗夫则主张“双民族主义”,即阿犹两大民族携手合作,将巴勒斯坦建成两大民族和平共处的二元化国家。这一主张听起来不错,但实际上难以实现。因为阿犹双方都主张建立以本民族为主体的巴勒斯坦国家,相互之间的冲突愈演愈烈,矛盾难以弥合。所以,以本—古里安为首的马帕伊领导决定以伊休夫实力的壮大来抵御阿拉伯人的反对和英国的钳制,这一立场占据了上风。
由于伊休夫建立了完善的政治、经济组织和军事力量,并有海外犹太人和东西方国家的大力支持,它在英国结束委任统治之后立即宣布成立以色列国,并成功地与军事上居绝对优势的阿拉伯联盟军队相对抗。相反,巴勒斯坦的阿拉伯人内部矛盾重重,组织不力,在1948年战争中未能利用阿拉伯国家的支持粉碎犹太国家,大批阿拉伯人随即外逃,使犹太人轻而易举地在巴勒斯坦人口中占据了多数。1967年以后,以色列占领了约旦河西岸、加沙地带和戈兰高地,成为它原希望避免的占领国,但这并没有使以色列的政治制度失去其总体上的民主性。
综上所述,劳工犹太复国主义在战后亚非民族主义思潮中可称是独树一帜。它是由一些来自西方国家、但发源于东方的移民在一块由另一个民族居住的土地上形成和发展的民族主义思想,它崇尚民主、平等、社会主义、民族自决、世俗化、现代化和国家主义,在这些思想中折射着近代西方思想的光芒和古老东方文化的色彩。就政教关系而言,劳工犹太复国主义思想仍然没有完全摆脱宗教的影响,在某种程度上依然是“宗教和政治的独特结合”。[①f]在对帝国主义和殖民主义的态度上,劳工犹太复国主义尤其与众不同。它没有像一般民族主义那样旗帜鲜明地反帝反殖,而是争取它们对复国运动的支持,同时积极反抗它们可能的阻碍,把民族运动的着眼点放在移民和群众运动的基础之上。而且,劳工党派进行了世界上罕见的社会主义试验,但在建国后又毫不犹豫地展开了大规模的现代化建设,进行价值观念的重塑,表现出强烈的务实性和卓越的战略眼光(这种务实精神同样表现在对外政策及其他许多领域)。但是,作为一种民族主义思潮,劳工犹太复国主义同样存在着不足,这突出地表现在对阿拉伯人的某种民族沙文主义立场,因而它受到帝国主义的利用,最终加入了西方国家的阵营。尽管如此,与其他犹太复国主义运动相比,劳工犹太复国主义真正掌握了这一运动的实质,并采取了富有远见的战略,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可以说,没有劳工犹太复国主义,就没有以色列国家。
注释:
①a彭树智:《现代民族主义运动史》,西北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绪论”。
②a[以]米·巴尔祖海尔:《现代以色列之父本—古里安传》,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年中译本,第65页。
③a参见[英]沃尔特·拉克:《犹太复国主义史》,徐方、阎瑞松译,三联书店1992年版,第336页。
①b米切尔·科亨:《锡安与国家》,巴西尔·布莱克维尔出版社1987年版,第88页。
②b参见〔英〕沃尔特·拉克:《犹太复国主义史》,徐方、阎瑞松译,三联书店1992年版,第336页。
③b、④b[美]劳伦斯·迈耶:《今日以色列》,新华出版社1987年中译本,第13、41页。
①c本—古里安、摩西·佩尔曼:《本—古里安的回忆:与摩西·佩尔曼的谈话》,纽约,1965年,第53页。
②c巴尔祖海尔:前引书,第111页。
①d、②dP.Y.梅丁:《以色列民主制度的建立:1946—1967》,牛津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171—173、135页。
③d[奥]西奥多·赫茨尔:《犹太国》,肖宪译,商务印书馆1993年版,第82页。
④d本—古里安、摩西·佩尔曼:前引书,第220页。
①e本—古里安、摩西·佩尔曼:前引书,第95页。
②e1937年,本—古里安根据《圣经》划出了未来以色列的理想版图,它包括外约旦、叙利亚南部、黎巴嫩南部和西奈半岛。见[法]罗杰·格鲁迪:《以色列问题》,世界知识出版社1986年中译本,第15页。
③e本—古里安、摩西·佩尔曼:前引书,第227、230—231页。
④e[美]纳达夫·萨弗兰:《以色列的历史和概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3年中译本,第266页。
⑤e参见彭树智:《东方民族主义思潮》,西北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二章。
⑥e巴尔祖海尔:前引书,第98—99页。
①f彭树智:《东方民族主义思潮》,第1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