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史 |
试论美国政府对印第安人政策的轨迹
吴洪英
【专题名称】世界史
【专 题 号】K5
【复印期号】1996年02期
【原文出处】《世界历史》(京)1995年06期第26-33页
【作者简介】吴洪英,1962年生,现为湖北大学历史系讲师。
印第安人问题,是美国社会发展进程中的一个重要问题。美国政府对印第安人的政策,经历了一个错综复杂的演变过程,其大致可分为五个阶段,而各个阶段所采取的政策,往往是不同的。这些政策不仅对印第安人的历史命运和传统文化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而且对美国社会历史的发展也起了不可低估的作用。本文试图对此作点探讨,以就正于学界前辈与同仁。
怀柔笼络稳边疆,武力高压镇内地
第一阶段(从建国初至1830年),美国政府对印第安人采取“怀柔笼络稳边疆,武力高压镇内地”的政策。
刚刚诞生的美国,面临着十分严峻的局势。一方面,处在英国、法国、西班牙等殖民主义者包围之中,新生的共和国随时有被扼杀的危险;另一方面,又面临着严重的经济困难,通货膨胀严重,国家财政入不敷出,综合国力十分薄弱。再加上在欧洲列强的怂恿、唆使下,美国边境印第安人不断与白人发生流血冲突,边境局势动荡不安。而当时,印第安人却拥有广袤的土地,且资源丰富,令人眼红。因此,如何处理与印第安人的关系,即采取何种印第安人政策成为摆在联邦政府面前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
为了国家的安全和边疆地区的稳定,为了出售印第安人世代居住的西部土地来充实国库和开发印第安地区的资源以渡经济难关,从建国初到19世纪30年代,美国政府对边疆印第安人采取了“怀柔笼络、分别控制”的政策。首先,注重发展与印第安人的“友谊”,努力树立“和善友好”的形象。早期美国政府曾主动邀请印第安人代表团访问华盛顿,给予隆重的接待,并与印第安领导人交换礼物。其次,在法律上给予印第安人一定的地位。例如宪法第一条第八款规定:“国会有权……管理对外国的、各州之间的以及土著部落的贸易。”1790年通过《贸易交往法》进一步赋予国会处理印第安人事务的全权,强调“只有联邦立法机关而非各州地方政府能够同土著部落举行谈判和订立条约”。〔1 〕最后,设置专门机构,负责处理印第安人事务。1776年政府成立了“印第安事务临时委员会”。1806年设立印第安贸易局。在此基础上于1824年设置了印第安事务署,负责管理全国印第安事务。
当然,美国政府对印第安人实行怀柔和管理控制政策的目的绝不是真正给印第安人以平等地位,而是软硬兼施、分而治之。对边疆印第安人因鞭长莫及,采取貌似友善的态度,而对内地印第安人则采取“顺吾者昌,逆吾者亡”的态度;对那些抗拒白人文化渗透、拒绝交出土地的印第安人,则不惜诉诸武力,迫其就范,1794年发生的“倒树之战”最为典型。可见,早期美国政府对印第安人政策虽然具有两面性,但从根本上说,是能笼络者笼络之,能利用者利用之,如遇反抗者则镇压之、消灭之。这些政策虽然通过法律形式,确定了印第安人在美国社会中的特殊地位,使印第安人具有同联邦政府谈判、订约的权利,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印第安人的自尊,保护了印第安人的利益,但从根本上说,是满足了上升时期美国资产阶级的要求,适应了美国资本主义发展的需要。实际上,只要西部边疆印第安人仍保留大量尚未开垦的土地,白人社会和部落社会也就不可能建立起真正的“友好”合作关系,白人必然会去掠夺,两者之间的矛盾必然会日益尖锐,政府也必定会为白人的利益对印第安人采取更加赤裸和残酷的政策。
西迁印第安人,推行保留地制
第二阶段(1830—1880年),美国政府采取强迫印第安人西迁,推行保留地制,实行种族隔离的政策。这一政策是杰克逊当选总统后开始实行的。
当时美国政府对印第安人政策的改变,主要是美国国内多种因素综合运作的结果。第一,基于国内经济的发展,美国政府急欲拓展白人的生存空间。19世纪上半期,美国资本主义有了很大的发展。随着人口的激增和大量移民的涌入,东部变得拥挤起来,白人社会在土地资源方面承受着越来越大的压力。于是密西西比河以西的广袤土地成为人们关注的目标。把东部印第安人迁往西部,不仅成为白人社会拓展生存空间问题的新选择,而且也是联邦政府减轻东部人口和土地压力的最有效途径。第二,为了消除种族冲突,将印第安人与白人隔离开来。尽管早期美国政府曾对印第安人采取怀柔政策,避免正面冲突,然而由于白人对印第安人的种族歧视和巨大的文化差异,白人完全不愿和印第安人“比肩而居”。〔2〕东部地区的印第安人与白人混居, 两者经常发生血腥的种族冲突;西部的游猎印第安人也不断袭击和骚扰边疆的白人移民。而越来越多的边疆白人移民则强烈呼吁政府对他们加以保护,限制印第安人的范围,“应该将印第安人置于他们自己的地方”。美国政府在种种压力下多次对印第安人用兵,但效果不大。现实使美国统治者意识到,印第安人与白人不可能同居一处而相安无事,与其让印第安人无休止地抵抗下去,不如在他们传统的领地上圈给他们一些地盘,既可从中获得大量剩余土地,又可避免与之发生冲突。第三,印第安人的无力抗争使得西迁和保留地制的推行成为可能。由于白人的不断侵袭,印第安部落不断遭受到毁灭性的打击。印第安人不仅饱尝连年战乱的蹂躏,还经受了疾病瘟疫的摧残,致使人口锐减,力量衰微,逐渐陷入无力与白人社会抗争的境地,最终被赶往西部,圈进保留地。
1830年美国国会通过“印第安人迁移方案”,规定原居住在密西西比河东岸的切罗基族、乔克托族、奇卡索族、克里克族和塞米诺尔族印第安人部落(约24万人左右),必须远离家园,由印第安事务署负责迁移到当时美国西部边境的密西西比河西岸的路易斯安娜荒野上,建立1-00多个部族“保留地”,让其居住,使其与白人社会隔离开来。印第安人的西迁,可以说是印第安人历史上十分悲惨的一页。印第安人把他们向西退却的道路称作“血泪之路”。可以说,随后美国西部文明的建立正是以牺牲印第安人为代价的。
美国政府采取西迁政策的动机与实施保留地制的出发点基本一致,可以说西迁是保留地制的先声,而保留地制的形成则是西迁运动的结果。美国政府组织印第安人大迁徙是以武力作后盾,通过“条约”方式完成的。“条约”均由美国总统派使者威胁、利诱和蒙骗印第安部族签订,后经参议院批准生效。由于条约规定联邦政府必须向参加迁徙的印第安人提供卫生、教育和福利事业的义务,该条约被美其名曰为:“联邦政府服务计划。”
当东部“印第安人问题”刚刚解决停当,又出现了新的问题。由于19世纪40年代美国通过美墨战争和美英条约获得靠近太平洋地区大片领土,使得原先的西部边界线大大西移。如何安置新西部的印第安人,是将其迁徙,还是任其留在原地,又成为摆在联邦政府面前的难题。“卢克·李提案”正好解决这一难题。1851年上任的印第安事务署主任卢克·李竭力反对大规模迁徙新西部印第安部落,主张通过谈判、签约来缩小印第安人部落的活动范围;新划定的保留地须交出大片土地才能得到政府财政上的照顾。“卢克·李提案”不仅成为解决新西部种族摩擦和边疆冲突的可行方案,而且也改变了以前大规模迁徙集中定居的办法,为白人殖民事业打开了另一途径。美国政府采纳了“卢克·李提案”,拨专款用于同印第安人签订有关设立保留地的条约。
1853年乔治·梅尼培尼继任印第安事务署主任,开始全面实施“卢克·李提案”。仅1853—1856年,政府先后与印第安人签订保留地条约达52个。〔3〕内战前后, 越来越多的印第安部族被迫与政府签约而被圈入保留地。到1880年全国共建141个保留地。〔4〕保留地制完全建立起来了。
保留地制的形成是美国印第安人历史命运的转折点,标志着印第安人传统社会和白人社会之间的关系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之前,起码在名义上,印第安人与美国政府保持平起平坐的“伙伴”关系,印第安人对部落事务一般拥有自治权,政府基本上把印第安部落当作拥有“主权”的实体来看待,使美国政府早期的印第安人政策带有一定“外交”色彩;之后,美国政府与印第安人的关系变成了保护人与被保护人的关系,部落联盟的自治权逐渐失去,印第安人彻底丧失了独立、主权和自由。
保留地制的推行给印第安人和美国白人社会带来了极大的影响。就印第安人而言,保留地首先意味着巨大的不幸和灾难。由于保留地制的实施,印第安人世代生息的家园被毁,传统的居住地被鲸吞,经历了迁移的磨难环境的巨变和人口减少的巨痛。当然最大的不幸是失去了自由和独立。其次,保留地制在精神上给印第安人以毁灭性打击。印第安人从一个热爱自由和平、喜欢独立自主的种族沦为被人“保护”、靠人施舍的对象,这种屈辱和挫折使印第安人在情感上一时无法接受,致使不少人走向消沉和颓废。最后,保留地制还导致了印第安部落的不平衡发展和印第安人的分化。一些原来文明程度较高的部落,很快从保留地制的强烈冲击下苏醒过来,通过振兴部落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创造出一些发达的部落;而一些接受白人文化的较多的印第安人,则慢慢地丢掉印第安人的传统生活方式,过上生产自给的定居生活。当然,从客观上来讲,保留地对印第安人也起了某种保护作用。例如,如果没有保留地,印第安人定会被白人无止境的土地欲驱赶得流离失所、颠沛转徙。保留地不仅成为印第安人不受白人驱赶的新家园,也有利于保存印第安人的若干文化特征和民族性格。就白人社会而言,保留地制的推行,则满足了白人社会对印第安人土地的要求。杰克逊当政时,白人通过迁徙从印第安人手里获得了1亿英亩土地。〔5〕随着保留地制的全面推行,印第安人丧失了更多的土地,结果所占有的全部土地只有当时美国300 多万平方英里领土中的2万平方英里,〔6〕而仅有的这点土地还支离破碎,贫瘠荒芜。其次,保证了西部开发的顺利进行。由于把印第安人圈入保留地,限制其活动范围,从而减少了边疆的种族冲突,保证了西进路线的畅通,大大加快了西部地区的开发。再次,保留地制的推行,顺应了19世纪美国社会迅速发展的时代,满足了美国资本主义发展的需要,在一定程度上对美国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军事等方面的发展起到了作用。最后,保留地制的实施使印第安人沦为“被保护人”的地位,为随后美国强制推行同化政策提供了前提和可能,保留地成为美国政府实施同化政策的试验基地。
实施强制同化,力求“美国化”
第三阶段(1880—1940),是美国政府对印第安人实行同化或“美国化”政策的阶段。这一阶段,美国政府为了把印第安人纳入美国现代文明的生活轨道,试图改变印第安人社会经济结构和文化模式,采取了同化政策,即“美国化”政策。
毋庸置疑,印第安人部落社会和美国白人社会之间在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存在着极大的差异。如何处理保留地上印第安人与白人社会的关系,如何让白人社会认同和接纳印第安人,成为19世纪末美国政府面临的新问题。早在保留地制实行之初,美国政府就有帮助保留地印第安人实现社会转变和接纳白人文明的打算。1884年摩霍克湖会议正式提出同化政策,要求印第安人必须懂英语、掌握生产技能和皈依基督教。〔7〕后来,美国政府采取土地、教育、 宗教和风俗习惯等方面的变革措施来实行同化政策。
颁布土地法令,进行土地改革,把保留地印第安人改造成自给自足的个体农民,这是“同化”政策的主旨。政府有关人士认为,把印第安人变成拥有私有财产的自由农民是印第安人迈向文明阶梯具有“建设性的一步”。1882年国会通过“印第安人土地总分配法”,即“道威斯法”。〔8〕规定把保留地的土地化整为零, 作为“份地”分配给每户所有,而多余土地则由政府占用;“份地”由政府托管25年,在此期间不得出售和转让。道威斯法实施的结果不仅一笔勾销了政府与印第安部落以前所签订的关于印第安人保留地不可侵犯的条约,而且政府以“多余部分”的名义,共占用了840万公顷的土地, 使印第安人再次丧失大片土地。获得份地的印第安人因对农业无兴趣,纷纷出租土地,致使保留地中又出现庞大的白人聚居区,印第安人再度直接处在白人的威胁之下。1906年国会通过“1887年法案修正案”,规定印第安事务署有权在印第安人无力掌管自己份地时,延长托管期。然而,在资本主义商品经济袭击下,在白人资本家巧取豪夺下,印第安人私人份地事实上纷纷沦为大资本家手中的地产。后来国会又通过了“印第安人改革法”,禁止把印第安人的土地分成份地。这就意味着废除了1887年的法案,印第安人不再有份地了。失去了土地的印第安人只得到附近的城镇去做工谋生。
实行文化同化,主要是通过教育来进行的。政府首先采取消灭印第安语言的措施,教印第安人学英语。部落语言因被认为是“同化”印第安人的障碍而遭到禁止,各部落学校规定一律以英语作为学习和日常生活语言。政府还要求印第安人必须送其子女到城市寄宿学校上学,其目的是让印第安人年轻一代摆脱部落传统文化和父母的影响,背离原来文化价值取向和宗教信仰,接受欧美文化,适应白人社会的生活方式。在保留地管理处还设有负责教育的机构,保留地都有按“美国化”标准而设立的不同类型的学校。到1900年保留地外的职业学校达157所。〔9〕随着学校数目和入学人数的逐年增加,印第安整体文化素质或多或少有所“美国化”。但是,由于印第安人成人抗拒这种教育,也不愿子女上学,使教育的效果受到一定的影响。
美国政府还对印第安人的信仰和风俗习惯进行改造和同化。宗教界人士普遍认为,皈依基督教是印第安人接受文明的另一重要形式。因此,政府鼓励和资助宗教团体和传教士在保留地建立教堂,进行传教活动。洗礼派、公理会派和教友派等宗教团体把向印第安人传教写进布道章程,积极从事“同化”印第安人的传教活动。政府还不准印第安人穿戴传统服饰和举行传统仪式,甚至不许他们使用原来的名字,以此达到消除部落文化特征。
美国政府起初对“同化”政策非常自信,相信很快就会消除“部落文化”。然而,实践证明,“同化”政策并没有在短期内奏效。事实上,印第安人在生活方式、价值观念上并没有得到根本性的同化,有的部落几乎看不到现代文明冲击的痕迹,有的部落仅限于物资和技术方面受到白人文化的影响,其精神与观念仍保留着浓厚的印第安传统。同化政策之所以不成功,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它实质上是一种具有强制性的种族压迫政策,完全不考虑印第安人的民族特性和文化传统,这种一厢情愿,一味强制的做法,必然使印第安人产生抵触情绪,从而使同化政策不可能从根本上取得成功。同时,白人文化的种种弊端,特别是保留地白人官员贪污腐化、腐败无能,进一步引起印第安人的反感和蔑视,而竭力抗拒白人文化的渗入和传播。加之,政府投入同化的人力与资金不足,也使其政策无法完全落实。此外,印第安文化本身具有非凡的凝聚力和坚韧性,虽然多次遭受撞击而仍有很强生命力。
总之,同化政策并没有达到白人的期望值,逐渐被美国政府所放弃。随着时势的变迁,美国政府对印第安人的态度又发生了新的变化。
撤消联邦政府服务,承认多元文化并存
第四阶段(1940—70年代),美国政府对印第安人政策做了重大调整。撤消联邦政府的“服务计划”,承认多元文化并存,成为这一阶段美国政府对印第安人政策的主旋律。
美国政府早在实行保留地制时曾与印第安部落签订协约,承诺给予保留地一些“服务项目”的义务,为此制订过为保留地提供服务的计划。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印第安人土地不断被蚕食,资源宝藏不断被掠走。因此,从本世纪30年代开始,印第安人对政府和白人的背信违约和不履行诺言的行径,提出法律诉讼,开展了“诉讼运动”。诉讼运动的开展,迫使政府再度重视印第安人问题。政府于1946年成立了“特别法庭”,1955年成立了“诉讼法庭”,专门受理印第安人提出的诉讼事务。诉讼运动不仅使印第安人或多或少得到赔偿,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印第安人的利益,还导致了联邦政府撤消所谓的服务计划。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随着诉讼运动的不断展开,美国国会内越来越多的议员认为,既然印第安部落对政府提出诉讼,政府就可以撤消原协约规定的应履行的义务服务项目,政府与印第安人的“协约式”关系应告结束。于是,1953年国会通过一项决议,决定“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帮助居住在美国境内的印第安人获得与美国其他公民一样的法律权利、一样的利益和责任;结束他们个人受美国保护的状况;授予他们美国公民应当享有的一切权利和特殊利益。〔10〕接着开始撤消印第安部落享受的联邦服务。1954年政府撤消了对威斯康星州梅诺米尼人的服务项目。之后,又相继撤消了对俄勒冈州克拉马特人、得克萨斯州亚拉巴马—库沙塔人、犹他州尤特人、俄克拉荷马州乔克托人、卡罗来纳州卡陶巴人和其他许多印第安部落的服务项目。到1961年约翰·F ·肯尼迪就职后,联邦政府的服务计划全部被取消了。
美国政府的撤消政策,对印第安人的政治生活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第一,由于从法律上使印第安人和白人享有同样的政治平等地位,使印第安人集团逐渐成为一支生机勃勃的政治力量。从50年代起,印第安人开始组织起来,成立了全国性团体,为争取印第安人的权利而开展了政治斗争。比如,美国全国印第安人大会就领导各印第安人组织协同奋斗,在1961—1962年间取消了主张修改遗产继承权的法律,在60年代末又争取通过了1953年法案的修正案。尽管部落主义思想现在还把印第安人分散在各块土地上,但泛印第安人的感情已空前高涨。
第二,“印第安人都市化”。这是撤消联邦政府服务计划后,印第安人生活方式发生的新变化。为了最终实现撤消联邦政府服务计划,50年代美国政府颁布了有关重新安置印第安人的法令,即把保留地的贫穷印第安人安置到城市,使其逐渐成为普通城市居民。1956年国会通过了第959号公共法,规定对定居城市的印第安成年人进行职业培训, 培养印第安人的谋生技能。这一法令进一步推动了安置印第安人城市居住计划的实施。1930年在城市中的印第安人只占全国印第安人的9.9%, 到1960年增加到30.4%,1970年为44.6%,1980年已达52.1%。〔11〕现在每年还有成千上万的印第安人不断流入城市。
第三,这也是最有深远影响的变化,即印第安人对自身的认识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在撤消服务期间,保留地最有影响的联邦机构——经济事务办公室所负责的项目,一律改由印第安人充当具体执行人。这使印第安人感到前所未有的做人尊严。对自身有了重新认识,自信心增强了,进而发出要占据印第安事务署各级职务的呼声,并主张部落政府承担起印第安事务署的职能。印第安人的这种自决意识导致一项新法案的产生。1965年初,美国最高法院宣布,印第安事务署及印第安卫生服务局必须优先起用提拔印第安人担任领导。从1966年一位名叫罗伯特·贝内特的印第安人开始担任印第安事务署主任起,该署一直在印第安人的领导之下。到1973年上任的莫里斯·汤姆逊任职期间,该署有60%以上工作人员都是印第安人,以后这个比例还有所增加。
当然,美国政府的撤消政策也给印第安人造成了一些灾难性的后果。根据撤消政策,近70个印第安部落被正式撤消了。从此,印第安人不仅失去了过去享有的一些服务,而且他们的土地、主权地位、部落身份也随之被收走了;进而印第安人的许多传统被毁损了,印第安人的集体也被冲散了。正如西莱茨部落的主席德洛雷斯·皮格斯利所说:“撤消政策是一场灾难。它剥夺了我们的语言、文化、土地及一切。”〔12〕因此,从50年代起,印第安人为恢复部落、夺回土地、仍做印第安人,进行了几十年的斗争。特别是50—60年代,印第安人掀起的反对撤消联邦服务计划的浪潮,成为美国历史上印第安人部落联合的最成功的尝试。
恢复印第安部落,鼓励民族自治
从70年代开始至今,美国政府为了满足大部分印第安人仍想做印第安人的愿望,开始恢复印第安保留地和部落,并采取鼓励印第安人自决和自治的政策。这也是美国政府对印第安人政策的第五个阶段。
1973年美国政府正式宣布恢复威斯康星州的梅诺米尼印第安部落。随后,西莱茨等其他印第安部落也逐渐得到恢复。现在印第安部落基本上都赢回了“国中之国”的地位。〔13〕印第安人全凭自己的力量和勇气实现了这一目标。
关于恢复印第安人保留地,有几点需要说明:其一,应将先推行保留地制和后来恢复保留地的性质区分开来,前者是美国政府强加给印第安人的羁绊,后者则是顺应印第安人意愿的举措。其二,恢复保留地并非意味着完全回归原状。正如名叫曼努埃尔·里拉托斯的印第安人所说:“我们的目标是建设未来,不断向前看。”〔14〕恢复保留地使印第安人传统文化有所依托、生活有所保障、精神有所慰藉。其三,恢复保留地,意味着印第安部落重新获得部分土地,但仅是过去的一点零头。如西莱茨部落原有110万英亩保留地,恢复时,政府只归还了3600 英亩。其四,恢复保留地是美国历史上第一个比较注意从印第安人利益出发的政策。这对美国政府来说,是一个转变,虽说是一个极不彻底的转变。
70—80年代是美国政府鼓励印第安人自治时期。政府一方面帮助印第安人制定自给自足的经济计划,另一方面又号召私人资本来保留地投资以改变保留地不景气的问题。结果,产生了一些积极的影响。首先,印第安人人口迅速增加。自1960年以来,据美国人口普查局的资料,美国印第安人已增加了1倍多,现在达到约180万人。其中大部分住在保留地或附近地区。其次,印第安人的生活有所改善。保留地上可见宽阔的街道、高大的住房。失业率也低于国家平均指数。再次,印第安人积极参与经济生活。他们以保留地为基础进行经商、开办工厂和吸引白人资本来投资,甚至雇佣白人做工,开始走上自给自足之路。最后,印第安人在民族发展上取得初步成效。70年代,美国全国印第安人代表大会、全国印第安青年委员会、全国部落主席联合会开始接触,争取通过一项允许各部落担负起印第安事务署管理职责的法案。由于他们的协同努力,1975年1月国会通过了印第安人自决和教育援助法案。 根据这项法案,印第安事务署将过去所负责的服务项目全部移交给印第安部落。当然,印第安人尚未完全自治,在美国经济社会制度下,也不可能得到完全的自治,仍需各个部落努力。摆在印第安人面前的难题依然很多,诸如贫穷落后、受教育程度低、卫生条件差、酒精中毒严重、失业率高等等。如何摆脱这些问题,仍要靠印第安人的自身努力,争取逐步加强自治的广度和深度,而不能完全寄望于美国政府。
纵观上述美国政府对印第安人的政策,我们可以看出,这些政策一方面给印第安人造成了灵与肉两方面的巨大不幸,对印第安传统文化造成了不可低估的冲击和无法弥补的摧残,因而是不道德的、不公正的;另一方面,在客观上对印第安人起到了某种程度的保护作用,对印第安人卷入现代文明的激流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同时,还适应了美国资本主义不同发展时期的不同需要,满足了美国白人社会的要求。可以说,这正是历史自身在矛盾运动中发展的典型体现,是辩证的对立统一。当然,印第安人目前虽在法律上取得了与白人平等的地位,但要在政治上、经济上、社会上、心理上实现真正的平等,其奋争的道路将是漫长而曲折的。
注释:
〔1〕诺顿、 卡兹曼等:《一个民族和一个国家:美国史》(Norton、Kotzman and others,A Nation and a Country:History of the United States),新泽西1986年版,第284页。
〔2〕保罗·雅各布斯等:《为魔鬼效力》(Paul Jacobs and ot-hers,To Serve the Devil)第1卷,纽约1971年版,第4页。
〔3〕美国民权委员会调查报告:《印第安人诸部落》(Indian Tribes,A Report of the United States Commission on Civil Rights),1981年6月版,第20页。
〔4〕弗朗西斯·普鲁查:《伟大的父亲》(Francis P.Prucha,The Great Father,the United States Government and the American Indian),内布拉斯加大学出版社1986年版,第189页。
〔5 〕克里斯廷·博尔特:《美国印第安人政策与美国改革》(Christine Bolt.American Indian Policy and American Reform,Case Study of the Campaign to Assimilate the American Indian), 伦敦1987年版,第59—60页。
〔6 〕彼得·纳波科夫编:《土著美国人的证言:印第安人与白人关系文集》(Peter Nabokoved.,Native American Testimony,An Ant-hology of Indian and White Relations),哈珀—罗出版公司1978年版,第153页。
〔7〕《伟大的父亲》,第232页。
〔8 〕苏联科学院米克鲁霍—马克来民族学研究所著:《美洲印第安人》,三联书店1960年版,第60页。
〔9〕《伟大的父亲》,第280—281页。
〔10〕转自《民族译丛》,1981年第1期,第73页。
〔11〕转引自《美国印第安人历史统计》,纽约1988年版,第85页。
〔12〕〔13〕转自《纽约时报》,1991年11月25日。
〔14〕转自《纽约时报》,1991年11月25日。^
【专 题 号】K5
【复印期号】1996年02期
【原文出处】《世界历史》(京)1995年06期第26-33页
【作者简介】吴洪英,1962年生,现为湖北大学历史系讲师。
怀柔笼络稳边疆,武力高压镇内地
第一阶段(从建国初至1830年),美国政府对印第安人采取“怀柔笼络稳边疆,武力高压镇内地”的政策。
刚刚诞生的美国,面临着十分严峻的局势。一方面,处在英国、法国、西班牙等殖民主义者包围之中,新生的共和国随时有被扼杀的危险;另一方面,又面临着严重的经济困难,通货膨胀严重,国家财政入不敷出,综合国力十分薄弱。再加上在欧洲列强的怂恿、唆使下,美国边境印第安人不断与白人发生流血冲突,边境局势动荡不安。而当时,印第安人却拥有广袤的土地,且资源丰富,令人眼红。因此,如何处理与印第安人的关系,即采取何种印第安人政策成为摆在联邦政府面前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
为了国家的安全和边疆地区的稳定,为了出售印第安人世代居住的西部土地来充实国库和开发印第安地区的资源以渡经济难关,从建国初到19世纪30年代,美国政府对边疆印第安人采取了“怀柔笼络、分别控制”的政策。首先,注重发展与印第安人的“友谊”,努力树立“和善友好”的形象。早期美国政府曾主动邀请印第安人代表团访问华盛顿,给予隆重的接待,并与印第安领导人交换礼物。其次,在法律上给予印第安人一定的地位。例如宪法第一条第八款规定:“国会有权……管理对外国的、各州之间的以及土著部落的贸易。”1790年通过《贸易交往法》进一步赋予国会处理印第安人事务的全权,强调“只有联邦立法机关而非各州地方政府能够同土著部落举行谈判和订立条约”。〔1 〕最后,设置专门机构,负责处理印第安人事务。1776年政府成立了“印第安事务临时委员会”。1806年设立印第安贸易局。在此基础上于1824年设置了印第安事务署,负责管理全国印第安事务。
当然,美国政府对印第安人实行怀柔和管理控制政策的目的绝不是真正给印第安人以平等地位,而是软硬兼施、分而治之。对边疆印第安人因鞭长莫及,采取貌似友善的态度,而对内地印第安人则采取“顺吾者昌,逆吾者亡”的态度;对那些抗拒白人文化渗透、拒绝交出土地的印第安人,则不惜诉诸武力,迫其就范,1794年发生的“倒树之战”最为典型。可见,早期美国政府对印第安人政策虽然具有两面性,但从根本上说,是能笼络者笼络之,能利用者利用之,如遇反抗者则镇压之、消灭之。这些政策虽然通过法律形式,确定了印第安人在美国社会中的特殊地位,使印第安人具有同联邦政府谈判、订约的权利,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印第安人的自尊,保护了印第安人的利益,但从根本上说,是满足了上升时期美国资产阶级的要求,适应了美国资本主义发展的需要。实际上,只要西部边疆印第安人仍保留大量尚未开垦的土地,白人社会和部落社会也就不可能建立起真正的“友好”合作关系,白人必然会去掠夺,两者之间的矛盾必然会日益尖锐,政府也必定会为白人的利益对印第安人采取更加赤裸和残酷的政策。
西迁印第安人,推行保留地制
第二阶段(1830—1880年),美国政府采取强迫印第安人西迁,推行保留地制,实行种族隔离的政策。这一政策是杰克逊当选总统后开始实行的。
当时美国政府对印第安人政策的改变,主要是美国国内多种因素综合运作的结果。第一,基于国内经济的发展,美国政府急欲拓展白人的生存空间。19世纪上半期,美国资本主义有了很大的发展。随着人口的激增和大量移民的涌入,东部变得拥挤起来,白人社会在土地资源方面承受着越来越大的压力。于是密西西比河以西的广袤土地成为人们关注的目标。把东部印第安人迁往西部,不仅成为白人社会拓展生存空间问题的新选择,而且也是联邦政府减轻东部人口和土地压力的最有效途径。第二,为了消除种族冲突,将印第安人与白人隔离开来。尽管早期美国政府曾对印第安人采取怀柔政策,避免正面冲突,然而由于白人对印第安人的种族歧视和巨大的文化差异,白人完全不愿和印第安人“比肩而居”。〔2〕东部地区的印第安人与白人混居, 两者经常发生血腥的种族冲突;西部的游猎印第安人也不断袭击和骚扰边疆的白人移民。而越来越多的边疆白人移民则强烈呼吁政府对他们加以保护,限制印第安人的范围,“应该将印第安人置于他们自己的地方”。美国政府在种种压力下多次对印第安人用兵,但效果不大。现实使美国统治者意识到,印第安人与白人不可能同居一处而相安无事,与其让印第安人无休止地抵抗下去,不如在他们传统的领地上圈给他们一些地盘,既可从中获得大量剩余土地,又可避免与之发生冲突。第三,印第安人的无力抗争使得西迁和保留地制的推行成为可能。由于白人的不断侵袭,印第安部落不断遭受到毁灭性的打击。印第安人不仅饱尝连年战乱的蹂躏,还经受了疾病瘟疫的摧残,致使人口锐减,力量衰微,逐渐陷入无力与白人社会抗争的境地,最终被赶往西部,圈进保留地。
1830年美国国会通过“印第安人迁移方案”,规定原居住在密西西比河东岸的切罗基族、乔克托族、奇卡索族、克里克族和塞米诺尔族印第安人部落(约24万人左右),必须远离家园,由印第安事务署负责迁移到当时美国西部边境的密西西比河西岸的路易斯安娜荒野上,建立1-00多个部族“保留地”,让其居住,使其与白人社会隔离开来。印第安人的西迁,可以说是印第安人历史上十分悲惨的一页。印第安人把他们向西退却的道路称作“血泪之路”。可以说,随后美国西部文明的建立正是以牺牲印第安人为代价的。
美国政府采取西迁政策的动机与实施保留地制的出发点基本一致,可以说西迁是保留地制的先声,而保留地制的形成则是西迁运动的结果。美国政府组织印第安人大迁徙是以武力作后盾,通过“条约”方式完成的。“条约”均由美国总统派使者威胁、利诱和蒙骗印第安部族签订,后经参议院批准生效。由于条约规定联邦政府必须向参加迁徙的印第安人提供卫生、教育和福利事业的义务,该条约被美其名曰为:“联邦政府服务计划。”
当东部“印第安人问题”刚刚解决停当,又出现了新的问题。由于19世纪40年代美国通过美墨战争和美英条约获得靠近太平洋地区大片领土,使得原先的西部边界线大大西移。如何安置新西部的印第安人,是将其迁徙,还是任其留在原地,又成为摆在联邦政府面前的难题。“卢克·李提案”正好解决这一难题。1851年上任的印第安事务署主任卢克·李竭力反对大规模迁徙新西部印第安部落,主张通过谈判、签约来缩小印第安人部落的活动范围;新划定的保留地须交出大片土地才能得到政府财政上的照顾。“卢克·李提案”不仅成为解决新西部种族摩擦和边疆冲突的可行方案,而且也改变了以前大规模迁徙集中定居的办法,为白人殖民事业打开了另一途径。美国政府采纳了“卢克·李提案”,拨专款用于同印第安人签订有关设立保留地的条约。
1853年乔治·梅尼培尼继任印第安事务署主任,开始全面实施“卢克·李提案”。仅1853—1856年,政府先后与印第安人签订保留地条约达52个。〔3〕内战前后, 越来越多的印第安部族被迫与政府签约而被圈入保留地。到1880年全国共建141个保留地。〔4〕保留地制完全建立起来了。
保留地制的形成是美国印第安人历史命运的转折点,标志着印第安人传统社会和白人社会之间的关系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之前,起码在名义上,印第安人与美国政府保持平起平坐的“伙伴”关系,印第安人对部落事务一般拥有自治权,政府基本上把印第安部落当作拥有“主权”的实体来看待,使美国政府早期的印第安人政策带有一定“外交”色彩;之后,美国政府与印第安人的关系变成了保护人与被保护人的关系,部落联盟的自治权逐渐失去,印第安人彻底丧失了独立、主权和自由。
保留地制的推行给印第安人和美国白人社会带来了极大的影响。就印第安人而言,保留地首先意味着巨大的不幸和灾难。由于保留地制的实施,印第安人世代生息的家园被毁,传统的居住地被鲸吞,经历了迁移的磨难环境的巨变和人口减少的巨痛。当然最大的不幸是失去了自由和独立。其次,保留地制在精神上给印第安人以毁灭性打击。印第安人从一个热爱自由和平、喜欢独立自主的种族沦为被人“保护”、靠人施舍的对象,这种屈辱和挫折使印第安人在情感上一时无法接受,致使不少人走向消沉和颓废。最后,保留地制还导致了印第安部落的不平衡发展和印第安人的分化。一些原来文明程度较高的部落,很快从保留地制的强烈冲击下苏醒过来,通过振兴部落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创造出一些发达的部落;而一些接受白人文化的较多的印第安人,则慢慢地丢掉印第安人的传统生活方式,过上生产自给的定居生活。当然,从客观上来讲,保留地对印第安人也起了某种保护作用。例如,如果没有保留地,印第安人定会被白人无止境的土地欲驱赶得流离失所、颠沛转徙。保留地不仅成为印第安人不受白人驱赶的新家园,也有利于保存印第安人的若干文化特征和民族性格。就白人社会而言,保留地制的推行,则满足了白人社会对印第安人土地的要求。杰克逊当政时,白人通过迁徙从印第安人手里获得了1亿英亩土地。〔5〕随着保留地制的全面推行,印第安人丧失了更多的土地,结果所占有的全部土地只有当时美国300 多万平方英里领土中的2万平方英里,〔6〕而仅有的这点土地还支离破碎,贫瘠荒芜。其次,保证了西部开发的顺利进行。由于把印第安人圈入保留地,限制其活动范围,从而减少了边疆的种族冲突,保证了西进路线的畅通,大大加快了西部地区的开发。再次,保留地制的推行,顺应了19世纪美国社会迅速发展的时代,满足了美国资本主义发展的需要,在一定程度上对美国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军事等方面的发展起到了作用。最后,保留地制的实施使印第安人沦为“被保护人”的地位,为随后美国强制推行同化政策提供了前提和可能,保留地成为美国政府实施同化政策的试验基地。
实施强制同化,力求“美国化”
第三阶段(1880—1940),是美国政府对印第安人实行同化或“美国化”政策的阶段。这一阶段,美国政府为了把印第安人纳入美国现代文明的生活轨道,试图改变印第安人社会经济结构和文化模式,采取了同化政策,即“美国化”政策。
毋庸置疑,印第安人部落社会和美国白人社会之间在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存在着极大的差异。如何处理保留地上印第安人与白人社会的关系,如何让白人社会认同和接纳印第安人,成为19世纪末美国政府面临的新问题。早在保留地制实行之初,美国政府就有帮助保留地印第安人实现社会转变和接纳白人文明的打算。1884年摩霍克湖会议正式提出同化政策,要求印第安人必须懂英语、掌握生产技能和皈依基督教。〔7〕后来,美国政府采取土地、教育、 宗教和风俗习惯等方面的变革措施来实行同化政策。
颁布土地法令,进行土地改革,把保留地印第安人改造成自给自足的个体农民,这是“同化”政策的主旨。政府有关人士认为,把印第安人变成拥有私有财产的自由农民是印第安人迈向文明阶梯具有“建设性的一步”。1882年国会通过“印第安人土地总分配法”,即“道威斯法”。〔8〕规定把保留地的土地化整为零, 作为“份地”分配给每户所有,而多余土地则由政府占用;“份地”由政府托管25年,在此期间不得出售和转让。道威斯法实施的结果不仅一笔勾销了政府与印第安部落以前所签订的关于印第安人保留地不可侵犯的条约,而且政府以“多余部分”的名义,共占用了840万公顷的土地, 使印第安人再次丧失大片土地。获得份地的印第安人因对农业无兴趣,纷纷出租土地,致使保留地中又出现庞大的白人聚居区,印第安人再度直接处在白人的威胁之下。1906年国会通过“1887年法案修正案”,规定印第安事务署有权在印第安人无力掌管自己份地时,延长托管期。然而,在资本主义商品经济袭击下,在白人资本家巧取豪夺下,印第安人私人份地事实上纷纷沦为大资本家手中的地产。后来国会又通过了“印第安人改革法”,禁止把印第安人的土地分成份地。这就意味着废除了1887年的法案,印第安人不再有份地了。失去了土地的印第安人只得到附近的城镇去做工谋生。
实行文化同化,主要是通过教育来进行的。政府首先采取消灭印第安语言的措施,教印第安人学英语。部落语言因被认为是“同化”印第安人的障碍而遭到禁止,各部落学校规定一律以英语作为学习和日常生活语言。政府还要求印第安人必须送其子女到城市寄宿学校上学,其目的是让印第安人年轻一代摆脱部落传统文化和父母的影响,背离原来文化价值取向和宗教信仰,接受欧美文化,适应白人社会的生活方式。在保留地管理处还设有负责教育的机构,保留地都有按“美国化”标准而设立的不同类型的学校。到1900年保留地外的职业学校达157所。〔9〕随着学校数目和入学人数的逐年增加,印第安整体文化素质或多或少有所“美国化”。但是,由于印第安人成人抗拒这种教育,也不愿子女上学,使教育的效果受到一定的影响。
美国政府还对印第安人的信仰和风俗习惯进行改造和同化。宗教界人士普遍认为,皈依基督教是印第安人接受文明的另一重要形式。因此,政府鼓励和资助宗教团体和传教士在保留地建立教堂,进行传教活动。洗礼派、公理会派和教友派等宗教团体把向印第安人传教写进布道章程,积极从事“同化”印第安人的传教活动。政府还不准印第安人穿戴传统服饰和举行传统仪式,甚至不许他们使用原来的名字,以此达到消除部落文化特征。
美国政府起初对“同化”政策非常自信,相信很快就会消除“部落文化”。然而,实践证明,“同化”政策并没有在短期内奏效。事实上,印第安人在生活方式、价值观念上并没有得到根本性的同化,有的部落几乎看不到现代文明冲击的痕迹,有的部落仅限于物资和技术方面受到白人文化的影响,其精神与观念仍保留着浓厚的印第安传统。同化政策之所以不成功,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它实质上是一种具有强制性的种族压迫政策,完全不考虑印第安人的民族特性和文化传统,这种一厢情愿,一味强制的做法,必然使印第安人产生抵触情绪,从而使同化政策不可能从根本上取得成功。同时,白人文化的种种弊端,特别是保留地白人官员贪污腐化、腐败无能,进一步引起印第安人的反感和蔑视,而竭力抗拒白人文化的渗入和传播。加之,政府投入同化的人力与资金不足,也使其政策无法完全落实。此外,印第安文化本身具有非凡的凝聚力和坚韧性,虽然多次遭受撞击而仍有很强生命力。
总之,同化政策并没有达到白人的期望值,逐渐被美国政府所放弃。随着时势的变迁,美国政府对印第安人的态度又发生了新的变化。
撤消联邦政府服务,承认多元文化并存
第四阶段(1940—70年代),美国政府对印第安人政策做了重大调整。撤消联邦政府的“服务计划”,承认多元文化并存,成为这一阶段美国政府对印第安人政策的主旋律。
美国政府早在实行保留地制时曾与印第安部落签订协约,承诺给予保留地一些“服务项目”的义务,为此制订过为保留地提供服务的计划。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印第安人土地不断被蚕食,资源宝藏不断被掠走。因此,从本世纪30年代开始,印第安人对政府和白人的背信违约和不履行诺言的行径,提出法律诉讼,开展了“诉讼运动”。诉讼运动的开展,迫使政府再度重视印第安人问题。政府于1946年成立了“特别法庭”,1955年成立了“诉讼法庭”,专门受理印第安人提出的诉讼事务。诉讼运动不仅使印第安人或多或少得到赔偿,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印第安人的利益,还导致了联邦政府撤消所谓的服务计划。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随着诉讼运动的不断展开,美国国会内越来越多的议员认为,既然印第安部落对政府提出诉讼,政府就可以撤消原协约规定的应履行的义务服务项目,政府与印第安人的“协约式”关系应告结束。于是,1953年国会通过一项决议,决定“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帮助居住在美国境内的印第安人获得与美国其他公民一样的法律权利、一样的利益和责任;结束他们个人受美国保护的状况;授予他们美国公民应当享有的一切权利和特殊利益。〔10〕接着开始撤消印第安部落享受的联邦服务。1954年政府撤消了对威斯康星州梅诺米尼人的服务项目。之后,又相继撤消了对俄勒冈州克拉马特人、得克萨斯州亚拉巴马—库沙塔人、犹他州尤特人、俄克拉荷马州乔克托人、卡罗来纳州卡陶巴人和其他许多印第安部落的服务项目。到1961年约翰·F ·肯尼迪就职后,联邦政府的服务计划全部被取消了。
美国政府的撤消政策,对印第安人的政治生活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第一,由于从法律上使印第安人和白人享有同样的政治平等地位,使印第安人集团逐渐成为一支生机勃勃的政治力量。从50年代起,印第安人开始组织起来,成立了全国性团体,为争取印第安人的权利而开展了政治斗争。比如,美国全国印第安人大会就领导各印第安人组织协同奋斗,在1961—1962年间取消了主张修改遗产继承权的法律,在60年代末又争取通过了1953年法案的修正案。尽管部落主义思想现在还把印第安人分散在各块土地上,但泛印第安人的感情已空前高涨。
第二,“印第安人都市化”。这是撤消联邦政府服务计划后,印第安人生活方式发生的新变化。为了最终实现撤消联邦政府服务计划,50年代美国政府颁布了有关重新安置印第安人的法令,即把保留地的贫穷印第安人安置到城市,使其逐渐成为普通城市居民。1956年国会通过了第959号公共法,规定对定居城市的印第安成年人进行职业培训, 培养印第安人的谋生技能。这一法令进一步推动了安置印第安人城市居住计划的实施。1930年在城市中的印第安人只占全国印第安人的9.9%, 到1960年增加到30.4%,1970年为44.6%,1980年已达52.1%。〔11〕现在每年还有成千上万的印第安人不断流入城市。
第三,这也是最有深远影响的变化,即印第安人对自身的认识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在撤消服务期间,保留地最有影响的联邦机构——经济事务办公室所负责的项目,一律改由印第安人充当具体执行人。这使印第安人感到前所未有的做人尊严。对自身有了重新认识,自信心增强了,进而发出要占据印第安事务署各级职务的呼声,并主张部落政府承担起印第安事务署的职能。印第安人的这种自决意识导致一项新法案的产生。1965年初,美国最高法院宣布,印第安事务署及印第安卫生服务局必须优先起用提拔印第安人担任领导。从1966年一位名叫罗伯特·贝内特的印第安人开始担任印第安事务署主任起,该署一直在印第安人的领导之下。到1973年上任的莫里斯·汤姆逊任职期间,该署有60%以上工作人员都是印第安人,以后这个比例还有所增加。
当然,美国政府的撤消政策也给印第安人造成了一些灾难性的后果。根据撤消政策,近70个印第安部落被正式撤消了。从此,印第安人不仅失去了过去享有的一些服务,而且他们的土地、主权地位、部落身份也随之被收走了;进而印第安人的许多传统被毁损了,印第安人的集体也被冲散了。正如西莱茨部落的主席德洛雷斯·皮格斯利所说:“撤消政策是一场灾难。它剥夺了我们的语言、文化、土地及一切。”〔12〕因此,从50年代起,印第安人为恢复部落、夺回土地、仍做印第安人,进行了几十年的斗争。特别是50—60年代,印第安人掀起的反对撤消联邦服务计划的浪潮,成为美国历史上印第安人部落联合的最成功的尝试。
恢复印第安部落,鼓励民族自治
从70年代开始至今,美国政府为了满足大部分印第安人仍想做印第安人的愿望,开始恢复印第安保留地和部落,并采取鼓励印第安人自决和自治的政策。这也是美国政府对印第安人政策的第五个阶段。
1973年美国政府正式宣布恢复威斯康星州的梅诺米尼印第安部落。随后,西莱茨等其他印第安部落也逐渐得到恢复。现在印第安部落基本上都赢回了“国中之国”的地位。〔13〕印第安人全凭自己的力量和勇气实现了这一目标。
关于恢复印第安人保留地,有几点需要说明:其一,应将先推行保留地制和后来恢复保留地的性质区分开来,前者是美国政府强加给印第安人的羁绊,后者则是顺应印第安人意愿的举措。其二,恢复保留地并非意味着完全回归原状。正如名叫曼努埃尔·里拉托斯的印第安人所说:“我们的目标是建设未来,不断向前看。”〔14〕恢复保留地使印第安人传统文化有所依托、生活有所保障、精神有所慰藉。其三,恢复保留地,意味着印第安部落重新获得部分土地,但仅是过去的一点零头。如西莱茨部落原有110万英亩保留地,恢复时,政府只归还了3600 英亩。其四,恢复保留地是美国历史上第一个比较注意从印第安人利益出发的政策。这对美国政府来说,是一个转变,虽说是一个极不彻底的转变。
70—80年代是美国政府鼓励印第安人自治时期。政府一方面帮助印第安人制定自给自足的经济计划,另一方面又号召私人资本来保留地投资以改变保留地不景气的问题。结果,产生了一些积极的影响。首先,印第安人人口迅速增加。自1960年以来,据美国人口普查局的资料,美国印第安人已增加了1倍多,现在达到约180万人。其中大部分住在保留地或附近地区。其次,印第安人的生活有所改善。保留地上可见宽阔的街道、高大的住房。失业率也低于国家平均指数。再次,印第安人积极参与经济生活。他们以保留地为基础进行经商、开办工厂和吸引白人资本来投资,甚至雇佣白人做工,开始走上自给自足之路。最后,印第安人在民族发展上取得初步成效。70年代,美国全国印第安人代表大会、全国印第安青年委员会、全国部落主席联合会开始接触,争取通过一项允许各部落担负起印第安事务署管理职责的法案。由于他们的协同努力,1975年1月国会通过了印第安人自决和教育援助法案。 根据这项法案,印第安事务署将过去所负责的服务项目全部移交给印第安部落。当然,印第安人尚未完全自治,在美国经济社会制度下,也不可能得到完全的自治,仍需各个部落努力。摆在印第安人面前的难题依然很多,诸如贫穷落后、受教育程度低、卫生条件差、酒精中毒严重、失业率高等等。如何摆脱这些问题,仍要靠印第安人的自身努力,争取逐步加强自治的广度和深度,而不能完全寄望于美国政府。
纵观上述美国政府对印第安人的政策,我们可以看出,这些政策一方面给印第安人造成了灵与肉两方面的巨大不幸,对印第安传统文化造成了不可低估的冲击和无法弥补的摧残,因而是不道德的、不公正的;另一方面,在客观上对印第安人起到了某种程度的保护作用,对印第安人卷入现代文明的激流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同时,还适应了美国资本主义不同发展时期的不同需要,满足了美国白人社会的要求。可以说,这正是历史自身在矛盾运动中发展的典型体现,是辩证的对立统一。当然,印第安人目前虽在法律上取得了与白人平等的地位,但要在政治上、经济上、社会上、心理上实现真正的平等,其奋争的道路将是漫长而曲折的。
注释:
〔1〕诺顿、 卡兹曼等:《一个民族和一个国家:美国史》(Norton、Kotzman and others,A Nation and a Country:History of the United States),新泽西1986年版,第284页。
〔2〕保罗·雅各布斯等:《为魔鬼效力》(Paul Jacobs and ot-hers,To Serve the Devil)第1卷,纽约1971年版,第4页。
〔3〕美国民权委员会调查报告:《印第安人诸部落》(Indian Tribes,A Report of the United States Commission on Civil Rights),1981年6月版,第20页。
〔4〕弗朗西斯·普鲁查:《伟大的父亲》(Francis P.Prucha,The Great Father,the United States Government and the American Indian),内布拉斯加大学出版社1986年版,第189页。
〔5 〕克里斯廷·博尔特:《美国印第安人政策与美国改革》(Christine Bolt.American Indian Policy and American Reform,Case Study of the Campaign to Assimilate the American Indian), 伦敦1987年版,第59—60页。
〔6 〕彼得·纳波科夫编:《土著美国人的证言:印第安人与白人关系文集》(Peter Nabokoved.,Native American Testimony,An Ant-hology of Indian and White Relations),哈珀—罗出版公司1978年版,第153页。
〔7〕《伟大的父亲》,第232页。
〔8 〕苏联科学院米克鲁霍—马克来民族学研究所著:《美洲印第安人》,三联书店1960年版,第60页。
〔9〕《伟大的父亲》,第280—281页。
〔10〕转自《民族译丛》,1981年第1期,第73页。
〔11〕转引自《美国印第安人历史统计》,纽约1988年版,第85页。
〔12〕〔13〕转自《纽约时报》,1991年11月25日。
〔14〕转自《纽约时报》,199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