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史
试论波索什可夫的重商主义思想
张乃和

【专题名称】世界史
【专 题 号】K5
【复印期号】1995年05期
【原文出处】《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长春)1995年02期第28-33页
【作者简介】张乃和,1967年生,吉林大学历史系硕士研究生。


    【摘要】 波索什可夫重商主义思想的特色之一,就是把国民财富划分为物质财富和非物质财富,把视野拓宽到精神领域,着眼于社会整体来探讨经济发展问题。对外他主张贸易保护主义,明确提出与西方商人展开价格战的思想。在价值和价格理论上他表现出浓厚的国家主义思想。他提出“共同幸福”的经济发展模式,主张国家对经济进行干预和调节,倡导学习西方的先进技术和管理制度,并产生了进口替代战略的思想萌芽。波索什可夫的重商主义思想反映了彼得一世改革时代的要求,同时又超越了这一时代的局限,为俄国从封建主义向资本主义过渡提供了理论依据和政策指导。
    【关键词】 波索什可夫 重商主义 《贫富论》 非物质财富 共同幸福 
    波索什可夫(1652~1726),是俄国彼得一世改革时期富有进取精神的商人和企业家,又是一位自学成才的杰出的经济学家和政论家。他的重商主义思想集中反映在其晚年所著的《贫富论》一书中。笔者拟从理论和模式、经济政策主张及其历史影响和意义等方面对之作初步探讨。
      一
    重商主义产生于封建主义向资本主义过渡的重大历史时期,是代表商业资产阶级利益的经济政策和经济思想。它随着中世纪晚期商业资本的崛起和近代民族国家的建立而产生,并随着资本原始积累的深入进行而不断发展。
    15世纪末以来,俄罗斯摆脱了鞑靼人的长期统治,开始民族国家的重建。西方经济技术上的丰硕成果开始受到俄罗斯人的重视。从伊凡三世到彼得一世,俄罗斯不断发展同西方的经济文化联系,推动了俄罗斯国内商业走向新的繁荣,俄罗斯商人阶层迅速崛起,俄国资本主义处在萌芽状态之中。商人阶层利用经济实力和地位逐步参与国家政治生活。重商主义正是国家政权和与商人结盟的产物。商业资本的崛起,不仅要寻求政治支持,而且要寻找理论根据。波索什可夫作为俄国新兴商业资本的代言人,阐述了有利于商业资本发展的经济理论,并初步构想了俄国经济发展的模式。
    在探讨国民财富的性质时,波索什可夫把国民财富划分为物质财富和非物质财富,其中非物质财富指社会正义。他说道:“我们不仅要考虑到物质财富,而且还要考虑到我们的非物质财富即正义。”①这样,他从一开始就把视野拓宽到精神领域,着眼于社会整体来探讨经济发展问题,从而远远超出了西方那种纯粹功利主义的重商主义思想范围,成为与西方重商主义思想的重大区别。
    对非物质财富即社会正义的探讨构成《贫富论》一书的重要内容。波索什可夫认为,正义不仅其本身就是一种财富,而且还可以增加财富。他指出:“正义之父是上帝,而且正义可以极大地增加财富和荣耀,并使我们远离死亡;而邪恶却是非正义之父,非正义不仅不能使我们富裕,甚至能够削减我们已有的财富,使我们贫穷并把我们导向死亡。”②可见,波索什可夫的非物质财富即正义,就是东正教。《贫富论》开篇第一章正是“论宗教”。他把宗教问题作为探讨经济发展的首要问题提出来,显示了当时俄国社会发展的重要特征。在彼得一世大力推行全盘西化的社会历史条件下,波索什可夫面对西方殖民主义浪潮的冲击,把俄国历史传统中的东正教作为对抗这种冲击的精神力量,具有战略远见。
    不仅如此,波索什可夫还试图以东正教的伦理原则规范商业行为,倡导真诚的商业道德,呼唤商业信用。他痛心地指出:“非常错误的是,商人中间长期形成的缺乏真诚。外国人和俄罗斯人一样相互欺骗,陈列的东西表面上看质量很好却名不副实。他们把质量很差的货物给人以表面上质量优异的假象,这样就以较高的价格出售。”③他认为,这样的欺诈行为不仅坑害了消费者,而且最终会使商人自食恶果。
    由此可见,在对非物质财富的探讨上,波索什可夫虽然显示了对旧教的袒护,具有保守性和落后性,但是,他已把商人和商业活动作为观察和研究的主要对象,这是一个历史的进步。他的非物质财富,一方面是把东正教作为民族精神支柱,在与西方交往的过程中保持本民族的传统,稳步推进国家现代化;另一方面是指以东正教的伦理原则规范商业活动,促进商业繁荣,增加国家财政收入。因此,非物质财富概念的提出具有重大历史意义。
    在探讨物质财富时,波索什可夫表达了富国强兵的思想。他认为:“商人和军队是工作中的合伙人:军队从事战争,商人以一切必需的东西来供养和武装军队。”④因而商人是和军人相辅相成、不可分离的。这就大大提高了商人在社会中的地位,并且反映了俄国商业资本兴起期间的殖民欲望。
    在国民财富的来源上,波索什可夫归因于对外贸易。他认为:“对于一个王国来说,因大量金钱堆积在国库中并不算富裕。只有那样的王国才算真正富裕,即每个人在自己的范围内都拥有本国的财富,而不仅仅在外观和衣着装饰上。因为给我们衣着添加廉价饰品而变富的不是我们:我们所从进口这些廉价饰品的国家才会变富,而我们的物质财富将会因获得廉价饰品而被浪费掉。”⑤在他看来,对外贸易能浪费财富,也能增加财富。这表明他已突破了早期重商主义即守财奴式的货币主义,而发展到晚期重商主义的贸易差额论。
    波索什可夫的国际贸易思想以实行贸易保护主义,追求国家经济自足为主要出发点。在进口贸易中,他主张由俄国人对进口商品定价。“在这个国家,陛下的权威给我们权力来决定进口商品的价格。”⑥企图以此限制外国商品对俄国市场的冲击。在出口贸易中,波索什可夫鼓励俄国商品出口。为了防止外国商人压价,给俄国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他明确提出了同西方商人展开价格战的思想。“如果他们不愿付给我们的货物以更高的价钱,那么他们可以把他们自己的货物留在手中,而我们,感谢上帝,没有他们的货物也能生存。”⑦为此,他提出,国家严格控制对外贸易,由国家和商人一道,统一价格,一致对外。“除非价格由国家监督官员许可并经有关商人一致同意,任何人无论贫富都不应由陆路或海路把俄国的货物送到国外。”⑧由此可见,波索什可夫关于国际贸易的思想和态度是乐观而自信的,处处流露出可贵的民族主义精神。但是,他对俄国自我生存能力的过分自信,无疑不利于俄国打开国门,广泛吸纳西方先进文明成果,因而又具有思想保守的一面。
    在价值和价格理论上,波索什可夫表现出浓厚的国家主义思想,还没有认识到商品价值的来源和价值规律的作用。他把价值和价格混为一谈,并且顺应商业资本发展的要求,提出垄断商品价格的主张。他认为:“根据完全公平的利益,应该规定每种商品的价格,看来这并不是一件坏事。”⑨而价格高低决定于沙皇的意志,“无论我们的货物定高价还是相反,都完全是我们君王的意志:他的决定是不可更改的”⑩。这样,波索什可夫把沙皇的意志看成是价格形成和波动的依据,政治权力成为决定性的力量。虽然他对西方商人根据生产和市场状况决定价格的做法相当了解,但是他并不认为那种做法适合俄国。关于这一点,波索什可夫在《贫富论》一书中贯穿始终。这充分反映了当时俄国建立民族国家,加强君主专制统治的时代特征,具有历史进步性。
    在货币的价值问题上,波索什可夫同样坚持认为货币的价值决定于沙皇的意志,外国商人的做法不适合俄国的国情。“外国人根据金属的含量而不是他们国王的意志来计算货币的价值;他们推崇银和铜胜过他们的君王!但是我们尊敬我们的君主就象尊敬上帝一样,并热衷于他的荣耀,非常忠诚地执行他的意志。”“因此应当考虑到,在我们国家不是金属的重量而是沙皇的意志决定货币的价值。”(11)而且,波索什可夫还强烈反对外国商人擅自决定俄国货币与他们国家货币的比价。在这个意义上,他的观点对维护国家主权具有积极作用。但是,波索什可夫用政治的眼光分析经济问题,显示出对经济规律的无知。他说:“而我们的君王是他自己的主人,如果他命令在他自己国家中一戈比算作10戈比,它也得那样。”(12)他在金融货币方面的错误认识正反映了那个急欲加强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制度的时代,其中体现的国家主义和君权至上的思想,符合俄国加强中央集权统治的历史需要,并对捍卫民族国家主权有一定积极意义。
      二
    在以上诸理论观点的基础上,波索什可夫提出了“共同幸福”的经济发展模式。在这种模式中,他力图调和沙皇与其臣民之间的利益冲突,提出人人富裕才是王国的富裕。“只有那样的王国才算真正富裕,即每个人在自己的范围内都拥有本国的财富。”(13)而且,“税收的一个最根本的原则是,那些被委以征税的人应当努力充实陛下的国库而不毁掉人民”(14)。这表明,作为俄国新兴商业资产阶级的代表,波索什可夫深感在封建地主贵族和国家官僚面前孤独无助,为了保护商业资产阶级的利益,只有依赖国家和君主的力量,于是就产生了重商主义妥协的时代。在这个时代,“首先提出的是君主的财富,以达到鼓励保护、对抗外国竞争,推动商业、殖民扩张及发展生产的目的。”(15)波索什可夫的“共同幸福”的经济发展模式正是这种妥协的产物。
    为了实现“共同幸福”的理想模式,波索什可夫提出了一系列经济政策主张,其核心是国家和君主对国民经济的干预、调节和控制。
    为了保护商人的经济利益和社会地位,波索什可夫提出实施商人登记注册制度,并且要求国家立法,强制推行等级分明的社会等级制度,以限制其他阶层人员从商。他指出:“士兵或其他任何职业的人不应当从事贸易活动,但是如果他们愿意那样,那么他们就必须登记注册为商人。”(16)“这里我也相信,颁布法令使每个职业都应有其区别性的服装将是明智的。”(17)波索什可夫这一政策主张的目的无非是为了保证商人在社会生活中的特权地位,加强国家和沙皇对其臣民的严格控制。
    在这个基础上,波索什可夫提出国家应对一切商业活动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为保证我们商人中间如此永恒的公正,所有市场都应设有级别不同的官方监督员。”(18)市场监督官员必须对商品价格实行严格监督,并保证市场交易中短斤少两、质次价高的商业欺诈行为得到有效制裁。对于处在困境中的商人,要发挥商人之间互助的精神,国家也应当贷款支持其恢复正常的商业活动。他认为:“如果商人们不能以其自己的金钱使他(处在困境中的商人—笔者)摆脱困境,(国家)应当给予他一笔有息财政贷款。”(19)
    由国家控制对外贸易,同西方展开价格战,是波索什可夫对外贸易政策主张的主要内容。他主张“没有负责贸易监督官员的许可,集市上任何数量的货物,无论大小,都不得卖给外国人。”(20)在出口商品时,俄国商人必须按其贸易股份,成比例地提供商品,以避免外国人对俄国商人实施不公正待遇。“这样,所有商人将按照友好的协议一致行动起来,而且谁也不能提供比其他人更低的价格。”(21)这种统一价格一致对外的政策主张,有利于避免俄国商人在出口贸易上竞相压价致使外国商人坐收渔人之利的现象,有利于保护俄国商人的利益和增加国家财政收入,捍卫了国家主权。
    在统一价格,一致对外的基础上,波索什可夫明确提出同西方展开价格战的贸易策略。他指出,出口商品价格一旦确定,外国商人必须接受,如果他们违约拒收货物或试图压低价格,那么这些商品由俄国较富有的商人买下,“只要外国购买者不以此固定价格接受我们的货物,这些货物就决不卖给外国人,无论货物数量大小”(22)。而且,外国商人运到俄国的商品必须原路返回,否则停在俄国港口要加收关税;而俄国商品在待售期间,以每年10%的价格上升,直至外国人同意购买。“因为‘需要不懂规律’。至于我们,即使他们不为我们提供他们的货物,我们仍然能够存活,而他们没有我们的东西连10年也活不了。”(23)他认为,这样做正是外国人应得的报复。“外国人把他们的商品的价格定得出奇地高,因此对我们极不公平。至于对他们的不公平,那不是我们的错误而是他们自身顽固不化的恶果。”(24)波索什可夫提出同西方展开价格战的政策主张,有利于保护俄国商人的利益,捍卫了国家主权,具有积极意义。但是他对市场运行规律的无知助长了他对俄国自我生存能力的过分自信。
    在进口贸易上,波索什可夫主张限制外国商品进口,少买多卖,争取有利的国际贸易差额,以达到积累国民财富的目的。他认为,大量进口外国商品尤其是消费品,会使俄国金钱外流,造成国家财政大量损失。因此,他倡导节俭,不崇拜西方的物质生活方式,从而减少对外国商品的需求和依赖,实现国家经济自足。他指出:“在一切情况下 ,当某种商品能够在俄国找到时,我们就必须满足于使用我们自己的商品,而且即使花一半价钱也不要从外国购买。”(25)而俄国确需进口的商品,必须经过严格选择,“我们必须头脑冷静,只从外国人那里购买为本国繁荣所必须和有利的东西”(26)。
    面对西方经济技术的挑战,波索什可夫保持着冷静的头脑,明确提出向西方学习,主张仿效西方,建立学徒制度,组织有关机构,对工场手工业者进行集中的技术培训,对合格的受训人员发放学徒证书,作为从业资格证明。他指出:“没有一个好的指导者给予适当的指导,我们的手工匠人就不能指望兴旺发达或赢得良好声誉,而只能在贫贱中度日。”(27)为此,他主张从西方引进技术和人才,并通过西方的技术和人才培训本国工场手工业者。在这方面,他表现出惊人的远见。他说:“如果某种重要技术对俄国来说是全新的,在这种技术上表现突出的外国人来到我国,应当给他一个工场和一打或更多的学徒,来明确地、勤奋地教育那些学徒,并且要毫不保留他的知识。”(28)可见,波索什可夫引进西方技术和人才是有选择的,必须是“重要”而又“全新”的技术才可以引进;对那些为俄国经济和技术进步做出突出贡献的外国人,他主张予以重奖,以便吸引更多的外国人到俄国来。
    波索什可夫进一步提出,为了发展本国的技术,必须仿效西方的专利制度,鼓励本国的发明创造。他认为,外国技术之所以先进,并不在于他们人种与俄国人种有什么不同,而在于他们有一套完整的专利制度。他说:“外国手工匠人也是人,与我们没有区别;但是他们从调节他们工作的法令中获得力量,因此在技术上超群出众。”(29)这充分显示了波索什可夫的民族自尊心和自信心,因而十分可贵。
    波索什可夫还大力倡导利用先进技术创办民族手工业工场,增加出口商品的生产,以取代进口商品。其中纺织业是他关注的重心。他指出:“不是必须进口由我们自己的材料制成的纺织品,而是我们应当向国外出口制成的纺织品。”(30)他一再强调“最好是向他们出售制成品”,这就把发展国内手工业同对外贸易联系起来,提出了彻底的重工主义政策主张,成为进口替代战略的萌芽,具有重大历史意义。
    波索什可夫在大力提倡发展本国工商业的同时,还十分关注国家税收体制的改革。他针对彼得一世改革中实施的人丁税和名目繁多的商品税,提出了以土地税取代人丁税,以单一的商品税取代多种商品税的政策主张。他试图通过这种政策调整来缓和不断激化的阶级矛盾和其他各种社会矛盾,提出在增加国家财政收入的同时,要力图兼顾所有人不致于因税负过重而破产,因而具有积极意义。但是,他的税制改革主张在当时的社会历史条件下行不通。土地税的实施要以准确的土地占有状况为根据,而在当时没有也不可能弄清全国土地和人口状况;况且土地税按土地占有比例缴纳,无疑增加了地主统治阶级的负担,这是他们所不能答应的。单一的商品税因过于简单划一而不能适应日益发展的活跃的商业资本的现状,难以普遍推行。
    此外,波索什可夫十分关注社会治安和农民问题。彼得一世改革以来推行的重税和掠夺政策严重破坏了农村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大量农民破产逃亡,社会治安日趋混乱。波索什可夫在主张依法治乱的同时,提出在全国普遍推行通行证制度,禁止农民随意流动,以防止他们结成犯罪团伙危害社会治安。他更富有远见地提出,要提高农民的文化知识水平,因为“学会读写的青年农民不仅有益于对他们实行管理的人,而且对陛下的服务也是有益的”(31)。他还进一步要求沙皇出面保护农民的利益,反对地主对农民的过分压榨,“因为农民的财富就是王国的财富”(32)。这样,他就把农民和商人一并看成国家利益的基础,确属事关全局的战略远见,远远超出了彼得一世改革的时代局限。
      三
    但是,重商主义思想从一开始就是经验性的、粗疏的和不科学的。重商主义虽然适应了商业资本的需要,但是不理解货币的起源和本质,不理解财富的来源和本质,因而把货币当成财富,把商业流通领域中的对外贸易看成财富的唯一来源,这正是那个时代的反映。正如马克思指出的那样:“对现代生产方式(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笔者)的最早的理论探讨——重商主义——必然从流通过程独立化为商业资本运动时呈现出的表面现象出发,因此只是抓住了假象。这部分地是因为商业资本是资本本身的最早的自由存在方式;部分地是因为它在封建生产的最早的变革时期,即现代生产的发生时期,产生过压倒一切的影响。”(33)
    波索什可夫的重商主义思想也是不科学的。但是他的重商主义思想属于晚期重商主义即重工主义,在客观上有利于促进俄国民族手工业工场的发展,有利于促进俄国商品货币关系的进步,从而加速资本原始积累的进行。他的重商主义政策主张具有巨大的积极意义。重商主义的实践“取消了中世纪的限制,为建立统一的强盛的民族国家立下了功劳。这些因素反过来又成了推动贸易的强有力工具,直到早期资本主义发展为成熟的工业资本主义。”(34)重商主义思想以此为目标,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诞生制造舆论,寻找根据,成为近代西方古典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的先驱。波索什可夫的重商主义思想为俄国从封建主义向资本主义过渡提供了理论依据和政策指导。
    总之,波索什可夫的重商主义思想是对俄国走向现代化的深入思考,其中许多思想主张富有历史启发性。比如,他的“共同幸福”的经济发展模式;利用民族传统文化对抗殖民主义浪潮冲击的战略远见;实行关税保护,鼓励民族工业发展的政策主张;引进西方先进技术和人才,建立专利制度,鼓励本国发明创造的主张;改革税收体制,公平税负、简化税目的主张;关心农民问题,重视社会稳定等等,都具有重大意义。
    注释:
    ①②③④⑤⑥⑦⑧⑨⑩(11)(12)(13)(14)Ivan Pososhkov,the Book of Poverty and Wealth ,Edited and Translated by A.P.Vlasto and L.R.Lewitter,the Athlone Press,London,1987.伊凡·波索什可夫:《贫富论》,第154、154、255~256、253、154、259、258、258、257、260、375~376、259、154、242页。
    (15)(法)米歇尔·博德:《资本主义史,1500~1980》, 东方出版社1986年版,第41页。
    (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Ivan Pososhkov,the Book of Poverty and Wealth ,Edited and Translated by A.P.Vlasto and L.R.Lewitter,the Athlone Press,London,1987.伊凡·波索什可夫:《贫富论》,第254、260、256、269、257、257、258、258、259、261、268、279、281、284、285、313、317页。
    (3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754页。
    (34)(英)埃里克·罗尔:《经济思想史》,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8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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