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史 |
魏特夫陷阱和东亚的复兴
孙达人
【专题名称】世界史
【专 题 号】K5
【复印期号】1995年05期
【原文出处】《史学月刊》(开封)1995年01期第109-114页
【作者简介】孙达人 1935年生,杭州大学历史系教授
史学理论
魏特夫及其《东方专制主义》都具有相当典型的意义。这也许是因为魏特夫的经历很特殊,以致可以说具有戏剧性。他是一个西方人,可是以毕生精力研究东方社会;他曾是一个马克思主义者,后来与马克思主义分道扬镳;他曾当过共产党员和德共中央委员,后来与共产主义运动决裂,全身心地为西方世界填补“理论上的真空”。一言以蔽之,魏特夫是一个在生活、思想、工作和信仰上经历跨度都很大的人。正是这种经历和跳跃,使他积累了关于东方社会历史和现实的丰富知识,也使他的著作具有特别意义上的典型性。
从广义上讲,东西方关系至少是全部成文史的关键问题之一,长期以来一直是历史学家关注的焦点。从狭义上讲,东方社会究竟向何处去,对于东方人自然早已是一个至关重要的大问题。对魏特夫的跳跃不论喜欢还是不喜欢,这种经历是一种沟通认知的桥梁;他毕生研究所得,不论正确还是谬误,都是东方社会研究中的一种积淀,并从正面或负面给予人们以启迪。对于像我这样的人,因为历史和个人的原因,过去关于西方的认识太少,自己在阅读《东方专制主义》中的突出感受是收获比读许多观点与己类似的著作还要多些。
一
跟其它学说一样,马克思主义的东方社会理论也不是无源之水。毫无疑问,不仅黑格尔、亚当·斯密,而且还有孟德斯鸠、赫德尔、约翰·斯图尔特·密尔、理查德·琼斯等人的意见都给予马克思的观点以一定的影响;同样毫无疑问,马克思关于东方社会的观点打开了魏特夫整个研究生涯的大门。不过,假如有人想要就吸取前辈遗产方面对他俩作一比较,那末,可以发现一个重大区别:前者把前辈的遗产进行了消化,化为了自己学术体系的血肉;在后者,前辈的遗产象是两股洪流激荡,形成了一个巨大的陷阱。
谁都知道,马克思最伟大的科学贡献是发现了唯物史观,它是对整个人类社会(请特别注意:而不是任何一个民族、国家或地区)历史发展的理论概括。无论任何人,只要不局限于一隅,而把人类作为一个整体并把全部发展进程纳入视野,即便你不赞同唯物史观,也绝对无法否定:整个人类社会历史是一个不断上升的发展过程。由各种不同的人种和民族在地球的各个地区所创造的一切,归根结底是一个整体。马克思的高明之处首先在于,他第一个用社会形态学说科学地界划了人类社会发展过程的几个重要阶段,使我们得以找到世界历史发展的大方向,为不同的文明发展划出定位的坐标。从这种角度看,假如用魏特夫爱用的词语表述,在理论上正确地反映整个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确实只能是“单线的社会发展概念”。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共产党宣言》及其他一切事关整个人类社会的理论概括中,无不坚持着这种原则立场。其次在于,他同时历来反对把唯物史观当作教条,套用到任何一个民族、国家或地区上去。当事关一个具体的民族、国家或地区的历史时,马克思就始终坚决反对那种照搬照套他的社会形态学说的一切行为。他在论述东方社会时曾一贯指出它的长期停滞性,在《资本论》中把资本主义起源“明确地限于西欧”,强调它是一次“西方的运动”,并大胆地预言过半亚洲式的俄国有“不通过资本主义制度的卡夫丁峡谷”的可能性。不仅如此,他还在《给“祖国纪事”杂志编辑部的信》中痛斥米海洛夫斯基,指出那种以为一切民族,不管他们所处的历史环境如何,都注定要经过资本主义、然后再达到共产主义社会的观点,无非是“万能钥匙”式的儿戏。总之,在所有这些事关具体历史的场合,马克思从来都否定那种认为历史将按照他自己发现的社会形态学说单向循序前进的一切观点。实事求是地说,正确区分这两种情况是不容易的。令人吃惊的是,马克思已经指出了这种区别,而魏特夫一边读着《给“祖国纪事”杂志编辑部的信》,分明看到马克思在痛斥“万能钥匙”式的滥用,说这是“给我过多的荣誉,同时也给我过多的侮辱”,一边却照旧视而不见,硬说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等著作中违心地表达的正是他所痛斥的思想。这样,米氏和魏氏在歪曲马克思的社会形态学说方面其实并无二致。区别仅仅在于:前者认为这个学说可以套用到一切民族;后者只承认马克思运用这个学说所得的具体研究成果,把他自己中意的东方社会停滞性的观点捧到天上,称赞为“无与伦比的科学成就”,而把自己所反对的观点指责为“无与伦比的犯罪”。据此读者不难发现两者存在着何其相似的片面性。试问究竟为什么米海洛夫斯基和魏特夫在对待马克思主义时会犯这样的片面性?我以为,造成片面性的一个根源是缺乏理论思维的素养。
魏特夫一生具有丰富的经历又始终孜孜不倦地致力于东方社会的研究,这使他在东方学领域内具有了比较广博的知识,在一些问题上也确有真知灼见。但是,历史的内涵无比丰富。且不说三百万年来的人类全部历史,即以近几千年文明史而言,事关多少国家,发展过程又是何等漫长和复杂,史学家要想了解它,除逐一研究它之外,别无他途。尤其是当一个人在这样做并做出了某些成绩之时,千万要有自知之明,决不可被自己归根结底说还是一孔之见所陶醉,飘飘然起来,神之乎之地落到中国俗语所谓的一叶障目的程度。坦率地说,凡认真读过《东方专制主义》的人随处都可以发现这类令人不愉快的表现。为省文字,让我仅从该书1981年文塔奇出版社版本《前言》中随手摘取几个例子。
波利斯·尼古拉耶夫斯基写了《马克思和列宁论东方专制主义》一文,赞扬了他那本书,他反过来称波利斯·尼古拉耶夫斯基为“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他公然地自吹自擂,说什么“大学文坛把《中国社会史——辽》评价为使美国在当今关于中国和亚洲的研究中处于领先地位”;他把费正清对自己的称赞——“先驱社会历史学家魏特夫博士的榜样”等等——引用在自己的著作中,而当他发现费正清后来并没有对《东方专制主义》发生兴趣,就指责“费正清及其一伙人在关于中国的研究中回复到狭隘的和支离破碎的方法上”。在这里他对费正清的评价和前引对马克思的评价使用的方法几乎相同,只是出于不难理解的原因,没有使用刻薄的词句,而是借用别人的话,说费正清“这位(新的)美国舆论大师关于世界形成力的理解更加不乐观了”。仅仅这些自白已把他的沾沾自喜暴露无遗,也把怀才不遇的心情和盘托出了。大概是由于《东方专制主义》非常热心于填补西方“理论上的真空”,但实际引起的反响与预期还存在着较大的距离吧。其实,由于研究对象无限广阔,且本身又处在无穷的发展之中,任何研究所得即便是最伟大的科学成果,也都不能不是极其有限的。在这里需要博大的情怀。我想再说一次,魏特夫的某些研究成果是有价值的,但他过于自负,把自己非常有限的研究成果绝对化了,以致于达到视一切与己不同的学说为谬误的地步。在对待马克思的场合,他把自己本是微观的认识绝对化,反对马克思;在对待费正清的场合,又把这种微观的东西宏观化,用以反对费正清。不幸,在所有这两种场合下,他都不能与对手相比。换言之,说魏特夫缺乏理论思维的能力,当然不是指智力上的原因,而是指他缺乏进行高级理论思维所必备的品质素养,——首先是谦逊。
二
《东方专制主义》引证的文献856种。这对于扩大视野是很有好处的。即以我们比较熟悉的马克思主义著作而论,他的熟悉程度也值得称道。该书十分重视自然环境的作用,认为历史条件相同时,重大的自然差别可能导致决定性的制度差别。他说:“正是水源不稳的情况所产生的任务促使人类去发展由社会进行控制的治水方法。”这个意见显然是正确的,值得引起重视。尽管马克思早在上一世纪中叶就在《不列颠在印度的统治》等文中已指出过大体相同的意见,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我国学术界却长期相当漠视。同时,魏特夫对灌溉农业的许多分析也有独到之处。例如,他认为,这种农业与雨水农业、浇灌农业不同,为进行农业耕作首先必需有与耕作本身分开的大型灌溉和防护工程,在工业化时代之前,这种大型工程既造成了特殊类型的劳动分工和大规模的社会合作,也为集权政治的产生、天文学和数学的发展及其它大型建设奠定了基础。此外在一些往往易于忽略的地方,例如东西方建筑风格上的差别,该书也说出了不无启发的意见。魏特夫在比较了东西方建筑风格上的差别之后指出:“朴素的伦敦塔和中世纪欧洲分散在各地的城堡是大宪章时代势力均衡的贵族社会的标志,正如亚洲、埃及和古代美洲的巨大行政中心的城市和巍峨的皇宫、寺庙及陵墓明显地表现了治水经济和治水国策的有组织的协作和动员潜力一样。”当然,魏特夫在东方史,特别是他自己非常自负的中国史领域也讲了更多的外行话和错话。
《东方专制主义》一书非常热衷于作超时代的历史比较研究。最常见的是拿古代东方社会和中世纪后期,甚至现代西方相比,其结论用不着引证读者就可以推知。为省篇幅,这里只引关于基尔特的比较研究为例:“欧洲中世纪后期的基尔特成员常常成为他们自己城市的统治者,他们作为这样的统治者,在当时的权力斗争中可能起了积极的作用。治水世界的基尔特成员可以被允许享有某种自主,从政治上来说,并不是因为他们十分强大,而是因为他们同政治无关。”在书中这一对比可算是最不具意识形态色彩又有一定学术价值的。尽管东方和美洲,亦即所谓的治水世界是否存在基尔特仍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工商业者之间类似的区别却值得重视和研究。问题主要在于,该书仅仅只选择足以表现中世纪后期欧洲先进性的事物或其先进性方面,来和时间上要早得多的东方同类事物相比。谁都知道,整个欧洲大陆在中世纪后期以前漫长的历史中一直因受“粮食不足的严厉限制”,人们只能“分散居住在乡间的小村落里,在贫瘠的土地上种植粮食作物和饲养饲料不足的牲畜”,“到冬季有了空闲才从事传统的农村工业。”①但是,正是与此同时,甚至还更早得多的时代,所谓的治水世界就已有了发达得多的手工业和商业。人们有理由对作者产生疑问:为什么他一律回避作这方面的比较研究呢?在该书第二章的末尾,作者写道:“它(指所谓的治水世界——达人)以与私有财产为基础的工业社会的自由放任国家的不同之处,在于就其核心形式而论,它是以命令式的(强迫的)劳动手段来实现重要的经济职能的。”虽然这种对比反映了一个方面的事实,但如果对比者具有健全的理性,他一定不会把对比仅仅局限于这一方面,而会看到其他许多方面。要不然,他不是更易于拿现代工业社会与作为人类祖先的东非猿人社会比较,从而获得意识形态上的心理满足吗?认真地读一读《东方专制主义》,随时都可以发现,魏特夫的历史比较研究所一心追逐的正是这种粗俗的目标。然而,当他自以为达到了目的之时,有一系列他绝对回避不了的问题突现在他的面前:如果没有东非猿人,哪里会有古代文明?如果没有西亚(西方往往也称之为中东)的农业,哪里会有后来更高级的欧洲农业以及在此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文明?非常有意思的一个现象是,在现代西方史学中许多早已成为共识的东西,例如就欧洲来说,它的东南部最先过渡到农业定居生活,这显然是从比较进步的中东地区直接引进农业技术的结果,魏特夫则因沉醉于超时间的比较研究对这一切均视而不见。于是,他的比较研究提出的许多问题,结果势必个个都变成为没有也不可能有答案的哑迷,为所谓“魏特夫陷阱”增添了实例。
其次,《东方专制主义》一书在看待东方的历史时不懂得必须把巨大的亚洲作正确的区别对待,在该作区别的地方不作区别,而在不该作区别的地方又 作了生硬的区别。
亚洲是世界最大的一个洲。它的任何一部分——西亚、东亚、南亚,无论就面积和人口,还是就文化内涵来看,都具有与欧洲一样重要的分量。亚洲的历史自然有很多的共同性。如果说非洲是我们人类的摇篮,曾经长期在人类发展的历史上独占鳌头,那末,在此后漫长的发展过程中,亚洲的贡献特别巨大。这里是农业的发源地,也是世界上所有主要宗教的圣地。现代历史学已经在这一点上形成了共识:截止中世纪后期之前,亚洲的文明仍具有相当先进的水平。从中世纪后期开始,这个曾经领先的大洲也无可挽回地衰落了,代之而起的是西欧北美的大西洋文明,亦即现代资本主义文明处于世界领先地位。这就是说,从世界历史的全局着眼,亚洲的文明盛衰过程存在着共同的趋势。如果从制度上着眼,亚洲的政制长期以来确实都是各种形式的专制主义;社会体制方面,私有制长期发展不充分。上述这些共性在研究亚洲史时都必须重视,而决不可以忽略。但是,世界屋脊帕米尔高原和喜马拉雅山脉把亚洲一分为二,东西亚在地质、地貌和气候条件诸方面都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就相互交通而言,西亚与欧洲比之它与东亚反而要方便得多。因此,在注意到亚洲的共性同时,显然决不可忽略亚洲内部东西两大块之间存在着的重要区别。然而,《东方专制主义》在构筑自己的理论体系时恰恰完全忽略了所有这一切。至于说到中国,历史使它本身就成为一个巨大的实体,占了东亚很大的一部分;如果再算上中华文明辐射圈,幅员更加辽阔,人种独具特色而且众多,文化自成体系。看来毕生研究东方的魏特夫其实很不了解西亚,也很不了解东亚,更很不了解中国。例如,他根本不知道近一万年以来我国东方的气候经历了一个由原先比较暖湿、到距今三千年以来变得日益干凉的变化过程,以致误认为“在机器以前的时代是如此,今天基本上仍然如此”。这样,他就既不了解一万年以来中国的原始农业,也不了解近二千多年新生的精耕细作农业。直截了当地说吧,他对中国农业史的知识还是三四十年代的,早已大大落后于现代科学水平了。
魏特夫从用水的角度把农业区分为治水、浇灌和雨水三种类型是有学术价值的。布罗代尔在其巨著《15至18世纪的物质文明、经济和资本主义》中,从作物的角度把农业区分为小麦、稻米和玉米三种类型,捉住了农业更本质的特性,因而更具有启发性。不过,看来他们都忽略了还有另一种类型的农业——以粟为主要作物、以精耕细作为主要手段的旱作农业,以及这种农业在我国所经历的特殊发展过程。简要地说,这种精耕细作的旱作农业于战国时代产生在我国北方的黄土地上,后来不仅在作物上越来越增大了小麦生产的分量,而且又进一步在南方的水稻生产中发扬光大了它的精耕细作技术。正因为如此,学术界把我国在原始农业之后发展起来的农业称之为精耕细作农业。关于这个问题,中国农业科学院和南京农学院中国农业遗产研究室编著的《中国农学史》以及梁家勉主编的《中国农业科学技术史稿》对此作出了系统阐述。我也曾著文从理论上有所剖析。有兴趣的读者可以参阅。这里我想着重强调的是中国的精耕细作农业在两个基本方面具有与其它地区传统农业的重要区别:从技术方面看,它是把气候条件即所谓天、自然条件即所谓地和农民的能动作用即所谓人三者结合为一个有机系统,因而既不是适应一种气候条件的灌溉农业,也不是适应特定土壤和气候条件的小麦农业或雨水农业,而是根据我国幅员辽阔、气候类型多样的客观实际,把旱作和灌溉,粟、小麦、稻米、玉米等多种作物综合地加以利用,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农业体系。它的实质,大学者王充早在公元初已正确地概括为“深耕细锄,厚加粪壤,勉致人工,以助地力”;从经营管理方面看,它与集体主义形态不相容,农业的经营单位始终是个体的,因而也就决定了我国社会的基本生活和生产单位,早在二千多年以前就合二为一,并使一夫一妻的小家庭长期成为社会的独立细胞,而在观念上则具有十分强烈的家庭和家族色彩。上述两方面的特点互相要求并互相促进,其结果既使中国农业创造了高于古代其他地区,甚至足以与现代农业相比的单位面积产量,而且,这种结构极为简单的家庭农业极易水平位移,无孔不入地普及到能适于它生存的一切地方。正是这种从结构上看几乎是一模一样而且越来越分散的小农,成为产生中国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基础;也正是由于同一原因,中华文明具有极其强大的辐射力,使中国本身形成为一个具有悠久而且连绵不断历史的特大型社会实体,形成了独特的东亚文化圈;当然,还是出于同一原因,这种曾经在战国至唐宋之际使经济、政治、文化上的创造高度和博大丰富的内涵方面都确曾具有世界先进性的中华文明,在明清以后长期地停滞而落后了。魏特夫无视中华文明的特点及其特殊的发展过程本来未可厚非。因为一个文化渊源上不同的西方人在了解完全陌生的文明时容易犯这样或那样的错误。可惜,他是出于高傲的民族偏见,为构筑理论体系的需要而蓄意抹杀了这些区别。最明显的证据是他一而再地强调“日本的社会从来也不是治水社会”,在亚洲唯独把这个分明的东方国家硬扯入西方社会的范畴。这种置学术公论于不顾的意见自然不值得置评。至于他所要达到的目的,如果说在几十年前还可以起一点迷惑作用的话,现在,恐怕要大打折扣了。
日本自明治维新以后,迈出了东亚社会走向现代化的第一步,并且取得了越来越大的成就,使发源于西方的现代化过程出现了东亚色彩。这个事实是这样明显而无法否定,迫使魏特夫只能采取“肢解”法。他原以为日本无非是一个不大的岛国,割去之后便可自圆其说。但是,客观历史进程是这样的无情和有力,为时不过二三十年,继“亚洲四小龙”兴起,东亚的泰国、马来西亚和印度尼西亚等国又在崛起。现在,被魏特夫定为“治水社会”的“核心地区”,也就是据说靠“内部力量”绝对不能实现现代化的中国,在实现独立之后,虽然经历了坎坷不平、艰难曲折的道路,终于也开始了大规模的现代化过程。当然,这是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道路,更有别于日本之与欧美。
三
下面我想谈自己读后的几点主要启迪:
魏特夫的广博知识本来可以使他在东方学上取得更大得多的成果。《东方专制主义》表明其所以没有做到本来可能做成的事情,从理论上说,是由于他抛弃了曾信仰过的马克思主义。当然,这样说并不含有马克思已经穷尽知识、掌握了一切真理的意思。马克思主义本身就来自非马克思主义;它诞生迄今只有一百多年,还很年轻;在当今的世界上非马克思主义者的人数无疑比马克思主义者要多得多,而他们中间所创造的学术成果也比比皆是,不一而足。因此,一个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必需善于吸取一切非马克思主义者的学术成果,切切不可关起大门,用种种藉口搞自我封闭。然而,当人们能够这样做的时候,我们又切切不可抛弃自己理论上的长处,而应该注重于两者的结合,进一步发展马克思主义。我国古训每以“天夺之魄”为戒,这不是没有一点道理的。
马克思主义之所以是真理,关键就在于发展它。否则,只能是教条主义——祸国殃民的反马克思主义。即以马克思的社会形态学说而言,他所作的最明确的一次表述就是《〈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所说的:“大体说来,亚细亚的、古代的、封建的和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可以看做是社会经济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仅此而已。但自《联共(布)党史》开始,马克思所说的“社会”被扩大到几乎每一个民族和国家,“大体说来”的“几个时代”被升格为“客观规律”,简言之,由此而弄得妇孺皆知的五种社会形态说比前述马克思痛斥过的“万能钥匙”还教条化,然而却长期被奉为金科玉律。谁若对此稍有异议,其结果是众所周知的。其实世界上从来也没有一个国家曾经依次经历过五种社会形态;现代的社会主义运动恰恰都发生在非资本主义或资本主义很不发展的国家和地区。毋庸讳言,从《联共(布)党史》以来把马克思的社会形态学说教条化的普遍而恶劣影响,已使理论和事实严重脱节。许多很有水平的西方和中国学者都拒绝它,这不是没有一点道理的。魏特夫对马克思的社会形态学说的攻击之所以还有一定的市场,与这种学说长期被严重歪曲是有关的。当前,为恢复马克思的社会形态学说的本来面貌,就必需清理这种严重的歪曲。
魏特夫重复讲了许多上一世纪西方非常流行的昏话,这种充满殖民主义的论调很伤害东方人的感情。但是,我们反省自问,过去曾经充斥一时的“世界革命”云云恐怕也称不得理智。更重要的是,他博学多识,我们决不可因人废言,也不能用片面来解释和对待魏特夫的片面。该书批判专制主义,指出东方的私有制发展不充分等等,尽管缺乏历史态度,却仍值得特别重视,需要我们在实践中逐步迈出符合国情的转型步骤。世界极其复杂,客观事物并不以人们的好恶而改变其存在和性质。简单地按别人反对的我们就赞成的逻辑办事,其实是不成的。千万别忘记,我们面前的路还很长很艰难,已取得的进展还只是开始,而历史造成的差距仍然很大。
世界是一个整体,它始终向前发展着。但作为它的一个部分,无论是种族、民族、国家和地区,还是某种文明,都是有限的,都既有上升也有下降的兴衰存亡过程。世上从来没有长盛的民族和文明。落后变先进,先进转落后,概莫例外。我们决不可把兴和衰凝固起来,变成骄傲的资本或悲观的根据。读了《东方专制主义》,应使我们更聪明和更开放一点。伟大的马可波罗在13世纪末曾周游中国,据亲身经历写出的著名游记盛赞了中华文明。当时西欧还处在由落后变先进的前夕。马可波罗看不到中国和西欧即将更换落后和先进的位置,这可以用历史条件来解释。六七百年的进步应该允许今人能更方便更多地了解和利用现代文明,并看得更深远一些。问题全在于必须善于学习,敢于创新,不懈地为中国和东亚的复兴作出应该作的贡献。
注释:
①《欧洲经济史》第1卷,商务印书馆1988年版,第174页。^
【专 题 号】K5
【复印期号】1995年05期
【原文出处】《史学月刊》(开封)1995年01期第109-114页
【作者简介】孙达人 1935年生,杭州大学历史系教授
魏特夫及其《东方专制主义》都具有相当典型的意义。这也许是因为魏特夫的经历很特殊,以致可以说具有戏剧性。他是一个西方人,可是以毕生精力研究东方社会;他曾是一个马克思主义者,后来与马克思主义分道扬镳;他曾当过共产党员和德共中央委员,后来与共产主义运动决裂,全身心地为西方世界填补“理论上的真空”。一言以蔽之,魏特夫是一个在生活、思想、工作和信仰上经历跨度都很大的人。正是这种经历和跳跃,使他积累了关于东方社会历史和现实的丰富知识,也使他的著作具有特别意义上的典型性。
从广义上讲,东西方关系至少是全部成文史的关键问题之一,长期以来一直是历史学家关注的焦点。从狭义上讲,东方社会究竟向何处去,对于东方人自然早已是一个至关重要的大问题。对魏特夫的跳跃不论喜欢还是不喜欢,这种经历是一种沟通认知的桥梁;他毕生研究所得,不论正确还是谬误,都是东方社会研究中的一种积淀,并从正面或负面给予人们以启迪。对于像我这样的人,因为历史和个人的原因,过去关于西方的认识太少,自己在阅读《东方专制主义》中的突出感受是收获比读许多观点与己类似的著作还要多些。
一
跟其它学说一样,马克思主义的东方社会理论也不是无源之水。毫无疑问,不仅黑格尔、亚当·斯密,而且还有孟德斯鸠、赫德尔、约翰·斯图尔特·密尔、理查德·琼斯等人的意见都给予马克思的观点以一定的影响;同样毫无疑问,马克思关于东方社会的观点打开了魏特夫整个研究生涯的大门。不过,假如有人想要就吸取前辈遗产方面对他俩作一比较,那末,可以发现一个重大区别:前者把前辈的遗产进行了消化,化为了自己学术体系的血肉;在后者,前辈的遗产象是两股洪流激荡,形成了一个巨大的陷阱。
谁都知道,马克思最伟大的科学贡献是发现了唯物史观,它是对整个人类社会(请特别注意:而不是任何一个民族、国家或地区)历史发展的理论概括。无论任何人,只要不局限于一隅,而把人类作为一个整体并把全部发展进程纳入视野,即便你不赞同唯物史观,也绝对无法否定:整个人类社会历史是一个不断上升的发展过程。由各种不同的人种和民族在地球的各个地区所创造的一切,归根结底是一个整体。马克思的高明之处首先在于,他第一个用社会形态学说科学地界划了人类社会发展过程的几个重要阶段,使我们得以找到世界历史发展的大方向,为不同的文明发展划出定位的坐标。从这种角度看,假如用魏特夫爱用的词语表述,在理论上正确地反映整个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确实只能是“单线的社会发展概念”。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共产党宣言》及其他一切事关整个人类社会的理论概括中,无不坚持着这种原则立场。其次在于,他同时历来反对把唯物史观当作教条,套用到任何一个民族、国家或地区上去。当事关一个具体的民族、国家或地区的历史时,马克思就始终坚决反对那种照搬照套他的社会形态学说的一切行为。他在论述东方社会时曾一贯指出它的长期停滞性,在《资本论》中把资本主义起源“明确地限于西欧”,强调它是一次“西方的运动”,并大胆地预言过半亚洲式的俄国有“不通过资本主义制度的卡夫丁峡谷”的可能性。不仅如此,他还在《给“祖国纪事”杂志编辑部的信》中痛斥米海洛夫斯基,指出那种以为一切民族,不管他们所处的历史环境如何,都注定要经过资本主义、然后再达到共产主义社会的观点,无非是“万能钥匙”式的儿戏。总之,在所有这些事关具体历史的场合,马克思从来都否定那种认为历史将按照他自己发现的社会形态学说单向循序前进的一切观点。实事求是地说,正确区分这两种情况是不容易的。令人吃惊的是,马克思已经指出了这种区别,而魏特夫一边读着《给“祖国纪事”杂志编辑部的信》,分明看到马克思在痛斥“万能钥匙”式的滥用,说这是“给我过多的荣誉,同时也给我过多的侮辱”,一边却照旧视而不见,硬说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等著作中违心地表达的正是他所痛斥的思想。这样,米氏和魏氏在歪曲马克思的社会形态学说方面其实并无二致。区别仅仅在于:前者认为这个学说可以套用到一切民族;后者只承认马克思运用这个学说所得的具体研究成果,把他自己中意的东方社会停滞性的观点捧到天上,称赞为“无与伦比的科学成就”,而把自己所反对的观点指责为“无与伦比的犯罪”。据此读者不难发现两者存在着何其相似的片面性。试问究竟为什么米海洛夫斯基和魏特夫在对待马克思主义时会犯这样的片面性?我以为,造成片面性的一个根源是缺乏理论思维的素养。
魏特夫一生具有丰富的经历又始终孜孜不倦地致力于东方社会的研究,这使他在东方学领域内具有了比较广博的知识,在一些问题上也确有真知灼见。但是,历史的内涵无比丰富。且不说三百万年来的人类全部历史,即以近几千年文明史而言,事关多少国家,发展过程又是何等漫长和复杂,史学家要想了解它,除逐一研究它之外,别无他途。尤其是当一个人在这样做并做出了某些成绩之时,千万要有自知之明,决不可被自己归根结底说还是一孔之见所陶醉,飘飘然起来,神之乎之地落到中国俗语所谓的一叶障目的程度。坦率地说,凡认真读过《东方专制主义》的人随处都可以发现这类令人不愉快的表现。为省文字,让我仅从该书1981年文塔奇出版社版本《前言》中随手摘取几个例子。
波利斯·尼古拉耶夫斯基写了《马克思和列宁论东方专制主义》一文,赞扬了他那本书,他反过来称波利斯·尼古拉耶夫斯基为“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他公然地自吹自擂,说什么“大学文坛把《中国社会史——辽》评价为使美国在当今关于中国和亚洲的研究中处于领先地位”;他把费正清对自己的称赞——“先驱社会历史学家魏特夫博士的榜样”等等——引用在自己的著作中,而当他发现费正清后来并没有对《东方专制主义》发生兴趣,就指责“费正清及其一伙人在关于中国的研究中回复到狭隘的和支离破碎的方法上”。在这里他对费正清的评价和前引对马克思的评价使用的方法几乎相同,只是出于不难理解的原因,没有使用刻薄的词句,而是借用别人的话,说费正清“这位(新的)美国舆论大师关于世界形成力的理解更加不乐观了”。仅仅这些自白已把他的沾沾自喜暴露无遗,也把怀才不遇的心情和盘托出了。大概是由于《东方专制主义》非常热心于填补西方“理论上的真空”,但实际引起的反响与预期还存在着较大的距离吧。其实,由于研究对象无限广阔,且本身又处在无穷的发展之中,任何研究所得即便是最伟大的科学成果,也都不能不是极其有限的。在这里需要博大的情怀。我想再说一次,魏特夫的某些研究成果是有价值的,但他过于自负,把自己非常有限的研究成果绝对化了,以致于达到视一切与己不同的学说为谬误的地步。在对待马克思的场合,他把自己本是微观的认识绝对化,反对马克思;在对待费正清的场合,又把这种微观的东西宏观化,用以反对费正清。不幸,在所有这两种场合下,他都不能与对手相比。换言之,说魏特夫缺乏理论思维的能力,当然不是指智力上的原因,而是指他缺乏进行高级理论思维所必备的品质素养,——首先是谦逊。
二
《东方专制主义》引证的文献856种。这对于扩大视野是很有好处的。即以我们比较熟悉的马克思主义著作而论,他的熟悉程度也值得称道。该书十分重视自然环境的作用,认为历史条件相同时,重大的自然差别可能导致决定性的制度差别。他说:“正是水源不稳的情况所产生的任务促使人类去发展由社会进行控制的治水方法。”这个意见显然是正确的,值得引起重视。尽管马克思早在上一世纪中叶就在《不列颠在印度的统治》等文中已指出过大体相同的意见,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我国学术界却长期相当漠视。同时,魏特夫对灌溉农业的许多分析也有独到之处。例如,他认为,这种农业与雨水农业、浇灌农业不同,为进行农业耕作首先必需有与耕作本身分开的大型灌溉和防护工程,在工业化时代之前,这种大型工程既造成了特殊类型的劳动分工和大规模的社会合作,也为集权政治的产生、天文学和数学的发展及其它大型建设奠定了基础。此外在一些往往易于忽略的地方,例如东西方建筑风格上的差别,该书也说出了不无启发的意见。魏特夫在比较了东西方建筑风格上的差别之后指出:“朴素的伦敦塔和中世纪欧洲分散在各地的城堡是大宪章时代势力均衡的贵族社会的标志,正如亚洲、埃及和古代美洲的巨大行政中心的城市和巍峨的皇宫、寺庙及陵墓明显地表现了治水经济和治水国策的有组织的协作和动员潜力一样。”当然,魏特夫在东方史,特别是他自己非常自负的中国史领域也讲了更多的外行话和错话。
《东方专制主义》一书非常热衷于作超时代的历史比较研究。最常见的是拿古代东方社会和中世纪后期,甚至现代西方相比,其结论用不着引证读者就可以推知。为省篇幅,这里只引关于基尔特的比较研究为例:“欧洲中世纪后期的基尔特成员常常成为他们自己城市的统治者,他们作为这样的统治者,在当时的权力斗争中可能起了积极的作用。治水世界的基尔特成员可以被允许享有某种自主,从政治上来说,并不是因为他们十分强大,而是因为他们同政治无关。”在书中这一对比可算是最不具意识形态色彩又有一定学术价值的。尽管东方和美洲,亦即所谓的治水世界是否存在基尔特仍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工商业者之间类似的区别却值得重视和研究。问题主要在于,该书仅仅只选择足以表现中世纪后期欧洲先进性的事物或其先进性方面,来和时间上要早得多的东方同类事物相比。谁都知道,整个欧洲大陆在中世纪后期以前漫长的历史中一直因受“粮食不足的严厉限制”,人们只能“分散居住在乡间的小村落里,在贫瘠的土地上种植粮食作物和饲养饲料不足的牲畜”,“到冬季有了空闲才从事传统的农村工业。”①但是,正是与此同时,甚至还更早得多的时代,所谓的治水世界就已有了发达得多的手工业和商业。人们有理由对作者产生疑问:为什么他一律回避作这方面的比较研究呢?在该书第二章的末尾,作者写道:“它(指所谓的治水世界——达人)以与私有财产为基础的工业社会的自由放任国家的不同之处,在于就其核心形式而论,它是以命令式的(强迫的)劳动手段来实现重要的经济职能的。”虽然这种对比反映了一个方面的事实,但如果对比者具有健全的理性,他一定不会把对比仅仅局限于这一方面,而会看到其他许多方面。要不然,他不是更易于拿现代工业社会与作为人类祖先的东非猿人社会比较,从而获得意识形态上的心理满足吗?认真地读一读《东方专制主义》,随时都可以发现,魏特夫的历史比较研究所一心追逐的正是这种粗俗的目标。然而,当他自以为达到了目的之时,有一系列他绝对回避不了的问题突现在他的面前:如果没有东非猿人,哪里会有古代文明?如果没有西亚(西方往往也称之为中东)的农业,哪里会有后来更高级的欧洲农业以及在此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文明?非常有意思的一个现象是,在现代西方史学中许多早已成为共识的东西,例如就欧洲来说,它的东南部最先过渡到农业定居生活,这显然是从比较进步的中东地区直接引进农业技术的结果,魏特夫则因沉醉于超时间的比较研究对这一切均视而不见。于是,他的比较研究提出的许多问题,结果势必个个都变成为没有也不可能有答案的哑迷,为所谓“魏特夫陷阱”增添了实例。
其次,《东方专制主义》一书在看待东方的历史时不懂得必须把巨大的亚洲作正确的区别对待,在该作区别的地方不作区别,而在不该作区别的地方又 作了生硬的区别。
亚洲是世界最大的一个洲。它的任何一部分——西亚、东亚、南亚,无论就面积和人口,还是就文化内涵来看,都具有与欧洲一样重要的分量。亚洲的历史自然有很多的共同性。如果说非洲是我们人类的摇篮,曾经长期在人类发展的历史上独占鳌头,那末,在此后漫长的发展过程中,亚洲的贡献特别巨大。这里是农业的发源地,也是世界上所有主要宗教的圣地。现代历史学已经在这一点上形成了共识:截止中世纪后期之前,亚洲的文明仍具有相当先进的水平。从中世纪后期开始,这个曾经领先的大洲也无可挽回地衰落了,代之而起的是西欧北美的大西洋文明,亦即现代资本主义文明处于世界领先地位。这就是说,从世界历史的全局着眼,亚洲的文明盛衰过程存在着共同的趋势。如果从制度上着眼,亚洲的政制长期以来确实都是各种形式的专制主义;社会体制方面,私有制长期发展不充分。上述这些共性在研究亚洲史时都必须重视,而决不可以忽略。但是,世界屋脊帕米尔高原和喜马拉雅山脉把亚洲一分为二,东西亚在地质、地貌和气候条件诸方面都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就相互交通而言,西亚与欧洲比之它与东亚反而要方便得多。因此,在注意到亚洲的共性同时,显然决不可忽略亚洲内部东西两大块之间存在着的重要区别。然而,《东方专制主义》在构筑自己的理论体系时恰恰完全忽略了所有这一切。至于说到中国,历史使它本身就成为一个巨大的实体,占了东亚很大的一部分;如果再算上中华文明辐射圈,幅员更加辽阔,人种独具特色而且众多,文化自成体系。看来毕生研究东方的魏特夫其实很不了解西亚,也很不了解东亚,更很不了解中国。例如,他根本不知道近一万年以来我国东方的气候经历了一个由原先比较暖湿、到距今三千年以来变得日益干凉的变化过程,以致误认为“在机器以前的时代是如此,今天基本上仍然如此”。这样,他就既不了解一万年以来中国的原始农业,也不了解近二千多年新生的精耕细作农业。直截了当地说吧,他对中国农业史的知识还是三四十年代的,早已大大落后于现代科学水平了。
魏特夫从用水的角度把农业区分为治水、浇灌和雨水三种类型是有学术价值的。布罗代尔在其巨著《15至18世纪的物质文明、经济和资本主义》中,从作物的角度把农业区分为小麦、稻米和玉米三种类型,捉住了农业更本质的特性,因而更具有启发性。不过,看来他们都忽略了还有另一种类型的农业——以粟为主要作物、以精耕细作为主要手段的旱作农业,以及这种农业在我国所经历的特殊发展过程。简要地说,这种精耕细作的旱作农业于战国时代产生在我国北方的黄土地上,后来不仅在作物上越来越增大了小麦生产的分量,而且又进一步在南方的水稻生产中发扬光大了它的精耕细作技术。正因为如此,学术界把我国在原始农业之后发展起来的农业称之为精耕细作农业。关于这个问题,中国农业科学院和南京农学院中国农业遗产研究室编著的《中国农学史》以及梁家勉主编的《中国农业科学技术史稿》对此作出了系统阐述。我也曾著文从理论上有所剖析。有兴趣的读者可以参阅。这里我想着重强调的是中国的精耕细作农业在两个基本方面具有与其它地区传统农业的重要区别:从技术方面看,它是把气候条件即所谓天、自然条件即所谓地和农民的能动作用即所谓人三者结合为一个有机系统,因而既不是适应一种气候条件的灌溉农业,也不是适应特定土壤和气候条件的小麦农业或雨水农业,而是根据我国幅员辽阔、气候类型多样的客观实际,把旱作和灌溉,粟、小麦、稻米、玉米等多种作物综合地加以利用,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农业体系。它的实质,大学者王充早在公元初已正确地概括为“深耕细锄,厚加粪壤,勉致人工,以助地力”;从经营管理方面看,它与集体主义形态不相容,农业的经营单位始终是个体的,因而也就决定了我国社会的基本生活和生产单位,早在二千多年以前就合二为一,并使一夫一妻的小家庭长期成为社会的独立细胞,而在观念上则具有十分强烈的家庭和家族色彩。上述两方面的特点互相要求并互相促进,其结果既使中国农业创造了高于古代其他地区,甚至足以与现代农业相比的单位面积产量,而且,这种结构极为简单的家庭农业极易水平位移,无孔不入地普及到能适于它生存的一切地方。正是这种从结构上看几乎是一模一样而且越来越分散的小农,成为产生中国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基础;也正是由于同一原因,中华文明具有极其强大的辐射力,使中国本身形成为一个具有悠久而且连绵不断历史的特大型社会实体,形成了独特的东亚文化圈;当然,还是出于同一原因,这种曾经在战国至唐宋之际使经济、政治、文化上的创造高度和博大丰富的内涵方面都确曾具有世界先进性的中华文明,在明清以后长期地停滞而落后了。魏特夫无视中华文明的特点及其特殊的发展过程本来未可厚非。因为一个文化渊源上不同的西方人在了解完全陌生的文明时容易犯这样或那样的错误。可惜,他是出于高傲的民族偏见,为构筑理论体系的需要而蓄意抹杀了这些区别。最明显的证据是他一而再地强调“日本的社会从来也不是治水社会”,在亚洲唯独把这个分明的东方国家硬扯入西方社会的范畴。这种置学术公论于不顾的意见自然不值得置评。至于他所要达到的目的,如果说在几十年前还可以起一点迷惑作用的话,现在,恐怕要大打折扣了。
日本自明治维新以后,迈出了东亚社会走向现代化的第一步,并且取得了越来越大的成就,使发源于西方的现代化过程出现了东亚色彩。这个事实是这样明显而无法否定,迫使魏特夫只能采取“肢解”法。他原以为日本无非是一个不大的岛国,割去之后便可自圆其说。但是,客观历史进程是这样的无情和有力,为时不过二三十年,继“亚洲四小龙”兴起,东亚的泰国、马来西亚和印度尼西亚等国又在崛起。现在,被魏特夫定为“治水社会”的“核心地区”,也就是据说靠“内部力量”绝对不能实现现代化的中国,在实现独立之后,虽然经历了坎坷不平、艰难曲折的道路,终于也开始了大规模的现代化过程。当然,这是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道路,更有别于日本之与欧美。
三
下面我想谈自己读后的几点主要启迪:
魏特夫的广博知识本来可以使他在东方学上取得更大得多的成果。《东方专制主义》表明其所以没有做到本来可能做成的事情,从理论上说,是由于他抛弃了曾信仰过的马克思主义。当然,这样说并不含有马克思已经穷尽知识、掌握了一切真理的意思。马克思主义本身就来自非马克思主义;它诞生迄今只有一百多年,还很年轻;在当今的世界上非马克思主义者的人数无疑比马克思主义者要多得多,而他们中间所创造的学术成果也比比皆是,不一而足。因此,一个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必需善于吸取一切非马克思主义者的学术成果,切切不可关起大门,用种种藉口搞自我封闭。然而,当人们能够这样做的时候,我们又切切不可抛弃自己理论上的长处,而应该注重于两者的结合,进一步发展马克思主义。我国古训每以“天夺之魄”为戒,这不是没有一点道理的。
马克思主义之所以是真理,关键就在于发展它。否则,只能是教条主义——祸国殃民的反马克思主义。即以马克思的社会形态学说而言,他所作的最明确的一次表述就是《〈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所说的:“大体说来,亚细亚的、古代的、封建的和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可以看做是社会经济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仅此而已。但自《联共(布)党史》开始,马克思所说的“社会”被扩大到几乎每一个民族和国家,“大体说来”的“几个时代”被升格为“客观规律”,简言之,由此而弄得妇孺皆知的五种社会形态说比前述马克思痛斥过的“万能钥匙”还教条化,然而却长期被奉为金科玉律。谁若对此稍有异议,其结果是众所周知的。其实世界上从来也没有一个国家曾经依次经历过五种社会形态;现代的社会主义运动恰恰都发生在非资本主义或资本主义很不发展的国家和地区。毋庸讳言,从《联共(布)党史》以来把马克思的社会形态学说教条化的普遍而恶劣影响,已使理论和事实严重脱节。许多很有水平的西方和中国学者都拒绝它,这不是没有一点道理的。魏特夫对马克思的社会形态学说的攻击之所以还有一定的市场,与这种学说长期被严重歪曲是有关的。当前,为恢复马克思的社会形态学说的本来面貌,就必需清理这种严重的歪曲。
魏特夫重复讲了许多上一世纪西方非常流行的昏话,这种充满殖民主义的论调很伤害东方人的感情。但是,我们反省自问,过去曾经充斥一时的“世界革命”云云恐怕也称不得理智。更重要的是,他博学多识,我们决不可因人废言,也不能用片面来解释和对待魏特夫的片面。该书批判专制主义,指出东方的私有制发展不充分等等,尽管缺乏历史态度,却仍值得特别重视,需要我们在实践中逐步迈出符合国情的转型步骤。世界极其复杂,客观事物并不以人们的好恶而改变其存在和性质。简单地按别人反对的我们就赞成的逻辑办事,其实是不成的。千万别忘记,我们面前的路还很长很艰难,已取得的进展还只是开始,而历史造成的差距仍然很大。
世界是一个整体,它始终向前发展着。但作为它的一个部分,无论是种族、民族、国家和地区,还是某种文明,都是有限的,都既有上升也有下降的兴衰存亡过程。世上从来没有长盛的民族和文明。落后变先进,先进转落后,概莫例外。我们决不可把兴和衰凝固起来,变成骄傲的资本或悲观的根据。读了《东方专制主义》,应使我们更聪明和更开放一点。伟大的马可波罗在13世纪末曾周游中国,据亲身经历写出的著名游记盛赞了中华文明。当时西欧还处在由落后变先进的前夕。马可波罗看不到中国和西欧即将更换落后和先进的位置,这可以用历史条件来解释。六七百年的进步应该允许今人能更方便更多地了解和利用现代文明,并看得更深远一些。问题全在于必须善于学习,敢于创新,不懈地为中国和东亚的复兴作出应该作的贡献。
注释:
①《欧洲经济史》第1卷,商务印书馆1988年版,第17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