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史
十九世纪土耳其改革述评
梁纪祖

【专题名称】世界史
【专 题 号】K5
【复印期号】1995年03期
【原文出处】《西北民族学院学报:哲社版》(兰州)1994年04期第92~98页


    1908年—1909年土耳其资产阶级革命,是20世纪初亚洲觉醒的标志之一。它结束了素丹阿卜杜哈米德二世的统治,把封建专制的君主国变成资产阶级君主立宪国,这是土耳其历史的重大进步,也是19世纪土耳其改革发展的必然的历史结果。本文试对19世纪土耳其改革作一简略论述。
      一、改革势在必行
    西方资本主义的发展和扩张,是引起土耳其改革的根本原因。
    19世纪初,西方资本主义迅速发展、工业革命方兴未艾,东方土耳其却仍是一个庞杂的军事封建帝国,其虚弱性已充分暴露,陷入深刻的政治经济危机。政治上地方割据势力强大,君权衰微,以至于素丹勉为其难地批准“协议证明书”,承认帝国内的封建权利和自治权①。中央政府由于官员受贿、卖官鬻爵而工作效率下降,听任租税包收人和权贵横征暴敛。因此,财政入不敷出,国库空虚,为了把对外战争打下去土耳其欲向英国借款②。
    土耳其社会经济也很落后。城市的封建行会,阻碍着手工业的发展。虽然资本主义因素有初步发展,但是封建小农经济仍占主要地位。广大农民被束缚在贵族地主的土地上,从事繁重的劳动。与商业高利贷资本紧密相联的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排挤古老的军事采邑土地所有制,导致封建制度危机深化。18世纪中期以来,西方列强已把《特权条约》变为不平等性质的条约,西方廉价商品象潮水一样涌向东方,首当其冲的土耳其成为列强的商品市场和原料产地。
    土耳其的政治经济危机也反映在对外关系和民族问题上。英、法等国加强对巴尔干和中东的扩张,列强争夺土耳其已形成“东方问题”③。同时,在法国大革命的影响下,商品经济较早的塞尔维亚、希腊独立起义,埃及、叙利亚实际上已独立。列强的扩张、干预和属地民族民主运动相互影响,成为帝国解体的重要因素。
    土耳其对外战争(1768-1812)的屡屡失败,把封建制度的腐朽和军事的落后更是暴露无遗。往日的精锐部队耶尼切里兵团在战场大多是望风披靡,有些团队在前线作战的不过五、六个人④。土耳其无御敌之兵。结果,俄国不仅吞并了克里木、比萨拉比亚和格鲁吉亚,而且把矛头直指久已蓄谋的君士但丁堡——不仅边远各省,甚至帝国的存在都受到直接严重威胁。
    帝国面临如此内忧外患,而财务匮乏,兵力衰败,素丹政权岌岌可危——迫使土耳其的统治者不能不认真考虑国家的前途。1822年,阿基夫·埃芬迪(后任外交、内政大臣)在一份奏折里陈述了酝酿已久的看法,认为帝国的前途有三种选择:保卫帝国:甘受殖民者的统治;退守安纳托利亚。并且疾呼:“让我们宣布圣战,保卫帝国,寸土不让。”⑤以素丹为首的改革派“出于生存的需要,而不是出自对西方文明所蕴含的价值及优点的崇信,构成帝国最初实行近代化改革的主要动机。”⑥
      二、早期马赫穆德二世改革(1808-1839)
    19世纪土耳其的改革,始于大维齐巴拉克达尔·穆斯塔法帕夏。他一执政,立即恢复塞里姆三世(1789-1807)以军事为主的“新秩序”改革,即告失败。这使素丹认识到要实行改革,君主必须坚定地强化中央集权。他采取非常措施,剥夺了地方势力的某些权力,恢复了素丹的权威,继续改革。
    改革从组建新军开始。1826年5月,颁布建立新军的御治,它规定从耶尼切里驻京部队每营选调150人编入新军。御治得到总法典官和乌里玛的赞同,却遭到耶尼切里尤其它的下级军官变本加厉地反对。6月耶尼切里在京发动叛乱,早有防范的素丹果断地予以镇压。耶尼切里被彻底消灭,史称“吉祥事件”。“19世纪土耳其帝国所实行的一系列重要改革中,首要的是1826年消灭耶尼切里兵团。这是因为很多世代以来,它已成为一个政治阴谋团体,控制且实际上阴碍了帝国的发展进程。”⑦疑聚着帝国传统精神的耶尼切里被彻底消灭,不仅结束了旧式土耳其军队的历史,⑧为建立新军创造了条件,更重要的是它意味着绵延五个多世纪的旧时代的结束,已经酝酿一个世纪的近代化改革得以开展;“吉祥事件”的政治意义远远超过其军事意义。
    1826年底制定了新军组织条例,规定新军为12000人,全部驻京城。次年5月胡斯雷夫帕夏任新军“塞拉斯克”(司令)后,仿照法国大革命以来的法军建制实行近代化,新军以营为基层单位,每团配备加农炮12门,扩编为31个营官兵27000人⑨。同时,各省恢复国民军,1836年共约10万人。还有,海军采取设立专职参谋机构等举措,官兵精减约半数⑩。
    为培养极需的文武官员,1827年向欧洲派遣首批留学生150人;(11)复办陆、海军工程学校;兴办帝国医学院;建立军事科学院(1834)——帝国最高军事学府;还开办最初的两所世俗初级中学。这些世俗学校的开办冲击了伊斯兰教对教育的长期垄断,使教育与宗教分离,开土耳其世俗化之先河。
    中央政府先建立陆军部、总法典官衙门和埃夫卡弗(宗教)事务部,巩固了“吉祥事件”的胜利。后仿照欧洲设立外交部、内务部、财政部。“大维齐”。又成立农业、贸易、工业和公共事业等委员会。(12)建立最高司法委员会,由雷希德帕夏主持起草改革法令。新机构的设立扩大了政府的职能与活动范围。1831-34年,首次全国人口普查、丈量土地、废除蒂马尔(军事采邑制)、发行首家官方土文报纸、实行邮政制度、开通国内驿路干线——素丹加强了对各省的控制,有利于中央集权。
    社会生活上,把军用费兹帽(伊斯兰头饰)推广到政府官员。马赫穆德二世是出席西方国家使节招待会、音乐会和芭蕾舞演出的第一位素丹。他身着西服,常常乘坐欧式马车在公众场合露面,有时到各省了解下情(13)。尽管这些变化多是表面的,但毕竟含有新的意蕴。
    马赫穆德二世的改革与其前辈相比,有显著进步:政治上加强了中央集权,有利于以后改革;军事上彻底消灭了耶尼切里兵团,可以顺利组建新军;改革从军事扩展到教育、行政、文化、社会等领域;思想文化开始打破封建闭塞和保守的束缚,为培养受过西方资本主义教育有新思想的知识分子和官员初步创造了条件。马赫穆德二世改革为土耳其近代化改革开辟了道路,为“坦齐马特”改革作了准备,它是土耳其近代化改革的起点。(14)
      三、中期坦齐马特改革(1839-1876)
    1838年英土、法土商约的签定,使土耳其丧失主权,外国商人得利。次年在埃土战争中土耳其再遭失败的困境下开始改革。此期改革又以克里木战争(1853-56)分为前后两期。
    前期从玫瑰宫敕令颁布(1839年11月3日)开始。其内容有:保证臣民的生命、荣誉和财产的绝对安全;招募和征集军队,规定兵役期限;人人可享用个人财产,刑事犯的财产不应没收;不分宗教人人权利平等;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15)敕令提出不分宗教人人权利平等,“这实际上必然意味着用新的民法典来代替可兰经,……就是破坏土耳其社会的结构,在它的废墟上建立新的秩序。”(16)敕令重于政治,疏于经济,强调伊斯兰教法,它是土耳其从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过渡的产物。
    改革领导人——“坦齐马特”之父雷希德帕夏把制定法律作为改革的中心。1840年刑法确认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为后来法律改革开路。1850年商法正式承认有一个独立于乌里玛之外的法律和司法系统。但是,没有触动原有的宗教法。行政上,1839年12月法令规定,次年3月起省督、州长开始领取薪金,按政绩晋升,禁止卖官鬻爵。财政上,1840年4月的法令规定如实征收什一税,废除穆斯林与非穆斯林土地税的差别。什一税包税制废而复行。教育上,1846年确定大中小三级教育体系,后设教育部领导世俗教育;50年代初,仅京城已有世俗小学396所,中学6所(17)。新建的学校、琳琅的书籍、众多的教师——这些新的文明事物开始支配土耳其的教育。“伊斯兰教学校和世俗学校成为两种对立教育结构的中心。”(18)显然,政府职能与活动范围又有扩大,开始注意教育、经济,这有利于资本主义因素的发展和社会进步。
    前期改革并未触动封建政权及其经济基础,外国人却利用改革扩大其势力。1847年在外国使馆的压力下,京城商业法庭改组为混合商业法庭,后来有混合刑事法庭、海上贸易法庭。这些法庭中外国人处于绝对有利地位。(19)
    后期从1856年改革诏令(2月21日)开始。它重申敕令的要求,特别是有关保障生命、财产、名誉等方面,提出要设银行,修铁路,开运河,发展商务,“设法利用欧洲科学、艺术和资本”,准许外国人购买和出售不动产等等。(20)它与敕令不同,不是出自本国改革需要,是在英、法等国压力下制定的,并纳入巴黎和约。
    后期改革由阿里帕夏和富阿德帕夏领导,改革按既定方针进行。法律方面:以拿破仑法典为蓝本,将原刑法充实、系统化,颁布新刑法(1858),还有土地法(1858)、商业法(1861)和海上法(1863)等。最重要的是新民法(1870-76)颁布,它使用到共和国时代。尼扎米(世俗法庭)于1869年建立。行政方面:1864年的省区法把地方分为省、州、县、乡四级行政区,新法由中央收回省长的司法权和省内财权,这进一步加强了中央集权。1868年设立的国务会议是重要的中央机构,它甚至有权审讯官吏。(21)教育方面:世俗教育发展快,中学从43所(1858)增为108所(1867),小学有11008所(1867)。(22)1869年的新教育法规定实行初等义务教育。1858年京城开办第一所女校。报纸发展迅速,1859年全国有官方、半官方周报各1家,1872年已有日报3家、周报7家、法文日报6家。(23)报纸使人们的生活思想发生变化,人们不再听天由命,仍然保持盲从精神。
    坦齐马特改革对土耳其资本主义经济发展有积极作用。此期,建立一批官办的兵工厂、军需厂。民办企业中,外资占优势。如布尔萨一地,外资蒸汽动力丝织厂由1家增为14家(1845-1876)。伊兹米尔有些地毯厂雇工约1000人。(24)
    改革增强了外国政治经济势力。英、法合办的奥斯曼帝国银行实际上成为土耳其国家银行。1862年外国人获准在土耳其享有治外法权。1867年外国人占有不动产的权利合法化。外国人取得修铁路、开矿山租让权。土耳其与英、法的贸易额,克里木战前进出差额不大;1876年进口额为出口额的一倍多,逆差达687.62万里拉。(25)外债从7500万法郎(1854)上升为25亿法郎(1870)。这种状况严重阻碍民族工业的发展。约1838-68年间,京城的织布机从2750台减为75台,丝绸机从80台减为8台。(26)同时,列强日益公开地干涉土耳其内政。坦齐马特时期有38任大维齐,亲英的雷希德帕夏六上六下——这与列强有关系。
    总之,坦齐马特时期是一个推动土耳其国家与社会近代化的持续立法和广泛改革时期。一方面,帝国行政体制发生变化,社会生活世俗因素增多,商品经济进一步发展,资本主义因素有新的增长,有利于一个弱小的城市中产阶级的成长。另一方面,改革的预期目标未实现,一些举措徒具空文。改革使外国政治经济势力增强,严重阻碍民族工商业的发展。土耳其走向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坦齐马特改革的成功与失败对后来的改革有重大影响。
    克里木战争以后,西方资本主义势力广泛渗透、增长,土耳其官员、留学生等去西方的也与日俱增;资本主义经济政治制度、思想文化和价值观念一起冲击着改革、开放的土耳其帝国。到60年代,关心改革的人们争论的已不是是否实行近代化改革的问题,而是要不要和如何对国家专制制度加以限制的问题。
    1865年6月,政论家齐亚和诗人讷米克·凯末尔等人组成“新奥斯曼党”。他们推崇伊斯兰现代主义和改革主义。他们主张必须将岌岌可危的帝国政权改变为君主立宪政府,提倡一种新的社会道德,倡导了土耳其新文化启蒙运动。(27)1876年5月新奥斯曼党人发动政变,废黜素丹阿齐兹(1861-76),中经周折由阿卜杜哈米德即位。12月,米德哈特任大维齐,接着以卡奴尼敕令的名义颁布了土耳其帝国第一部宪法。它规定了公民的民主权利;议会有权讨论并通过法律,批准预算;在法律范围内,帝国臣民有权成立商、工、农公司,等等。宪法的颁布体现了新奥斯曼人君主立宪的思想,反映了新兴资产阶级的利益和要求,它是坦齐马特改革的最高成就。新奥斯曼人由于思想的局限,他们“在君士坦丁堡没有及时进行革命”(28),导致立宪运动以失败告终。但是,他们比同时代的土耳其人看的深远些,“许多新的,富有意义的思想都是首先通过他们的著作才找到土耳其文的说法的,而这些新思想对于随后各代土耳其人的思想和行动来说,影响确是非常之大的。”(29)新奥斯曼人的思想尽管有其超前性,(30)但其可贵之处在于:在反对封建专制的历程中跨出可贵的一步,西方政治民主思想在土耳其由一种理论、理想开始付诸实现,这是一个新的起点。此后30年,实现君主立宪制始终是土耳其精英梦寐以求的。
      四、晚期阿卜杜哈米德二世改革(1876-1909)
    1878年柏林会议以后,土耳其属地或独立或割让,帝国已经瓦解。这是列强夺取殖民地的大“高潮”对土耳其“遗产”的第一次瓜分。同时,随着西方资本主义从自由竞争走向垄断,英、法、德等国较早地大量向土耳其输出资本:修铁路(63%)以争夺势力范围;开办银行(10%)以控制其金融;(31)控制其海关,利用低关税倾销商品;特别是成立奥斯曼国债管理处(1881年12月)控制其财政。结果,列强逐渐操纵了土耳其的政治、经济命脉,使它变成半殖民地;同时,加速了土耳其的资本主义化。
    面对帝国瓦解和国内政治反对派以及民族民主运动,阿卜杜哈米德二世认为,改革可以成为加强帝国和个人地位的工具。他的前期(1878-90年代初)有改革。素丹念念不忘帝国昔日的军事辉煌,以聘请德国教官、配备克虏伯大炮毛瑟枪、完善征兵制等举措,建成总兵力近180万的庞大军队(32)。大维齐塞伊德帕夏认为“一个国家只有通过知识和正直才能得到进步”,在他的主持下教育有显著发展:文官米尔基耶学院成为培育新思潮的摇篮;新建18所大专院校;中东第一所近代大学——伊斯坦布尔大学正式开学(1900);小学达28615所、中学426所(1895)(33)。为普通教育计,1884年始征特别教育税。军事高校在校生达15351人(1879),海军院校毕业生年均160人(34)。这样,受世俗教育的知识分子大大增加,军官、军校学生很大程度上是城乡小资产阶级和下层官吏出身的人。正是从他们中间,培养了众多的文武官员,孕育了新一代民族民主革命者。交通、通讯发展迅速:1888年“东方快车”开通,1908年有铁路5883公里(35);克里木战争始设第一条电报线路,19世纪末形成以京城为中心的电报通讯网。交通、通讯的改善,成为素丹统治的便捷工具,也大大便利了新思想的传播。不妨说,正是哈米德二世提倡的教育和发展铁路、电报政策的成功,才导致其政权崩溃。(36)但是,1891年后新闻检查日趋严厉,1892年不再派遣留学生,后又暗杀米德哈特。不仅如此。哈密德二世拣起湮没无闻的“哈里发”旗号孤意推行泛伊斯兰主义,以抵挡民族民主运动的历史潮流;宫廷成为权力中心,组织侦探机关,实行警察统治;镇压革命者和反抗者,残酷迫害亚美尼亚人,成为“血腥素丹”;对列强既妥协又利用其矛盾——在西方相对和平时代,素丹统治30年。哈米德二世改革把19世纪土耳其改革和封建中央集权专利主义一起推向新水平。
    西方列强的资本输出影响、加速土耳其资本主义的发展。土耳其努力发展本国经济。工业扩大原有官办企业,并扶持民办企业——在大城市建立轻工业为主的一批工厂外,在各地建立1500个小型工厂。(37)农业出现明显分工,经济作物种植面扩大,其商品性增加——农业日益卷入世界市场。(38)主要铁路线已建成,使丰富的矿产和农畜产品运往世界市场。外贸进出口值由20:8.4(1878-79)变为26:16(1899-1907)的年均值,(39)出口值的相对提高不仅说明经济的发展,而且反映土耳其在世界市场交换的发展。政府的岁入呈上升趋势,预算赤字则相反。(40)这样,经过19世纪的近代化改革和资本主义化,土耳其形成民族资本主义经济,产生本国的工商、贸易系统,出现新的经济结构,这是历史的进步。相应地社会结构也发生变化:农村出现农牧场主、农牧工人,城市出现民族工商业家、产业工人等。一批近代化城市出现,如伊斯坦布尔、伊兹密尔、安卡拉、伊兹米特……。它们已不是过去的单纯消费城市,而是工商城市,并成为国内商业中心,甚至是国际贸易中心,如伊斯坦布尔。资本主义发展在政治文化上的反映是“青年土耳其人”崛起,他们自认是新奥斯曼人的继承者,主张世俗宪政主义,目标是恢复1876年宪法,推翻哈密德二世的专制统治,争取国家的独立。他们着力在军队发展组织,欧洲地区驻军3/4的军官加入他们的组织。(41)青年土耳其人运动反映了民族资产阶级和自由派地主的利益。
    历史跨入20世纪,土耳其的封建危机和民族危机促使其觉醒。反封建反帝的民族民主意识,发展并产生民族主义和民主主义思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出现新的文化思潮。土耳其的精英分子,已经敏锐地觉察到西方科学技术与其政治社会思想、政治社会体制之间的内在联系,已不满足于器物文明而学习资本主义的体制文明,以解决民族民主运动的政治社会问题(42)。在1905年俄国革命和伊朗革命的积极影响下,国内外形势发展使革命时机趋于成熟。由青年土耳其人领导、以军队爱国官兵为中坚、以恢复1876年宪法为目标、明确以武装斗争为手段进行了1908-09年土耳其资产阶级革命,推翻了阿卜杜哈米德二世的统治,把封建专制的君主国变为资产阶级君主立宪国,终于实现了新奥斯曼人为之奋斗的理想,这是土耳其历史的重大进步,也是19世纪土耳其改革发展的必然的历史结果。
      五、结语
    通过对19节纪土耳其改革的回顾,使我们能够从中得到一些启示:
    第一,改革是实现社会变革的一种形式。19世纪,改革在世界各国有着不同的作用。德国经过施泰因—哈登堡改革开始工业革命,50-60年代的改革大大促进了资本主义的发展,终于70年代初完成德国的统一,建立二元制君主立宪国;改革成为封建主义向资本主义转变的动力。俄国1861年资产阶级改革,它是“封建君主制向资产阶级君主制转变道路上的一步。”(43)英国经过不断的议会改革,工业资产阶级终于控制了政权,建立议会制君主立宪国,改革体现为资本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而土耳其改革则是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自强御侮、学习西方文明的代表。历史事实证明:即使“西亚病夫”土耳其,经过一个世纪的改革,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导致社会经济、政治结构和思想文化发生变革。土耳其在半殖民化的同时,实现低度资本主义化。
    第二,改革往往是大变革的前奏。通观土耳其19世纪改革的过程,留下的轨迹是:“强兵”的军事近代化领先,并扩及其他领域;政治变革从强化中央集权完善封建制度跳跃为君主立宪运动;经济上从废除军事采邑制到资本主义低度发展;思想文化由学习西方器物文明深化为学习体制文明。它成为20世纪初土耳其革命风暴的前奏。“改革实际上往往只是走上革命的一个步骤。”(44)土耳其的改革对中东国家有深刻的影响,埃及、伊朗、突尼斯、摩洛哥等国大体上经历了土耳其的轨迹。
    第三,19世纪土耳其改革为20世纪改革准备了历史积累,为现代土耳其的崛起创造了基础。西方学者一般认为,凯末尔改革“完成了19世纪土耳其近代化改革家开始的各项社会制度的西化改革。”(45)这很有道理,它阐明了事物发展过程,揭示了历史的连续性。但是还不够。19世纪的改革在取得成就的同时,尚有很大局限性:国家和政府虽有近代化,但仍然保持着封建神权专制制度;资本主义经济虽有发展,但封建半封建的土地制度仍占重要地位;法制、教育等领域二元结构明显;民族问题更是一大历史难题……。青年土耳其革命的历史功绩是建立资产阶级君主立宪制。凯米尔改革废除素丹制、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和废除哈里发制等举措表明:它完成了19世纪开始的近代化改革,但它又远远超过后者;对后者既有继承又有扬弃,有质的区别。这正是,历史的发展使“每一代都利用以前各代遗留下来的材料。资金和生产力;由于这个缘故,每一代一方面在完全改变了的条件下继续从事先辈的活动,另一方面又通过完全改变了的活动来改变旧的条件。”(46)
    注释:
    ①S·肖、E·肖:《奥斯曼帝国与现代土耳其史》第2卷,剑桥大学1977年版,第2页;伯·刘易斯:《现代土耳其的兴起》,商务1982年版,第83、473页。
    ②Y·卡尔卡:《奥斯曼帝国的铁路发展,1856-1914》,纽约1972年版,第52页;周南京等选译:《近代亚洲史料选辑》(上),商务1985年版,第144-46页。
    ③“东方问题”这个有特定含义的政治术语出自1822年神圣同盟维罗纳会议。马、恩把它概括为“对土耳其怎么办?”M·波克洛夫斯基认为它是欧洲列强在奥斯曼帝国的殖民争夺的国际问题的复合体。(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史学选译》第2期,1981年7月,第38页。)M·安德森有《东方问题,1774-1923》一书。胡祥云认为君士坦丁堡及黑海海峡的归属或支配权问题为其核心。(《国际关系学院学报》,1989年第4期第30页。)
    ④L·斯塔夫里阿诺斯:《全球通史—1500年以来的世界》,美国普伦梯斯—霍尔出版公司1971年版,第307页。
    ⑤(12)、(29)伯·刘易斯:《现代土耳其的兴起》,商务1982年版,第339-40页、105页、183页。
    ⑥奥斯曼·奥克亚尔:《阿塔图克现代观的形成》,《世界史研究动态》1990年第3期,第33页。
    ⑦Y·卡尔卡前引书,第23页。
    ⑧(32)《不列颠百科全书》第13版,第2卷第623页、第27卷第428页。
    ⑨、⑩、(13)、(22)、(24)、(25)、(33)、(34)、(35)、(37)、(39)S·肖、E·肖前引书,第24、27、49、112、123、122、112、249-50、227、236、239页。
    (11)G·刘易斯:《土耳其》,伦敦1965年版,第36页。
    (14)H·科恩认为,耶尼切里被消灭之日为土耳其近代化之始(《东方民族论》中译本,上海民智书局1930年版,第233页);Ν·伯克斯认为,“现代化和世俗化在马赫穆德二世发动的变革中真正开始。”(《土耳其世俗主义的发展》,蒙特利尔1964年版,第14页。);伯·刘易斯认为,马赫穆德二世改革的主要路线“成为后来19世纪,甚至在某种程度上也是20世纪土耳其改革家们所一直遵循的路线。”(伯·刘易斯前引书,第86页);S·肖、E·肖也认为马赫穆德二世改革是“奥斯曼近代化改革的改端”(前引书第1页);奥斯曼·奥克亚尔认为,马赫穆德二世改革在组建新军,“为建立一个中央集权制的近代国家做铺垫性工作诸方面,曾取得几项可观成就。”(前引文第31页)。
    (15)、(20)周南京前引书,第147-50、151-54页。
    (16)马克思:《希腊人暴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0卷,人民出版社1962年版第141页。
    (17)、(19)、(21)、(26)朱克柔:《19世纪奥斯曼帝国的坦齐马特改革》,《外国历史大事集》近代部分第1分册,重庆1985年版,第638、640、642、643页。
    (18)N·伯克斯:《土耳其民族主义与西方文明,Z·格卡尔普论选》,伦敦1959年版,第237页。
    (23)L·斯塔夫里阿诺斯前引书,第309页;H·科恩前引书,第239页。
    (27)I·拉皮迪斯:《伊斯兰社会近代化探析》,《世界史研究动态》1990年第7斯第35页。
    (28)《马克思致威廉·李卜克内西》,《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95页。
    (30)梁永实:《近代奥斯曼帝国改革思潮简论》,《西南亚研究》1989年第2期第33页。
    (31)、(38)彭树智等:《1908-1909年土耳其资产阶级革命》,《外国历史大事集》近代部分第4分册,重庆1986年版,第595、596页。
    (36)C·莫瓦特:《新编剑桥世界近代史》第12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372页。
    (40)E·阿卡里:《奥斯曼土耳其时期的经济政策和预算,1876年—1909》,美国《中东研究》1992年第28卷第3期,第465页。
    (41)王春良等:《奥斯曼土耳其帝国晚期的改革》,《山东教育学院学报》1992年第4期,第5页。
    (42)彭树智:《巨变的世纪和变革的中东》,《西亚·非洲》1990年第4期第2页。
    (43)列宁:《关于纪念日》,《列宁全集》第17卷,人民出版社1959年版,第96页。
    (44)列宁:《关于自治问题的争论总结》,《列宁全集》第22卷,人民出社1958年版,第339页。
    (45)《剑桥中东北非百科全书》,剑桥大学1988年版,第435页。
    (46)马克思、恩格斯:《弗尔马哈》,《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1972年版,第5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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