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史
论俾斯麦统一德国过程中的外交策略*
邢来顺

【专题名称】世界史
【专 题 号】K5
【复印期号】1995年02期
【原文出处】《华中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武汉)1994年06期第42-48页


    关键词 德国;俾斯麦;外交
    30年战争后,德国的统一已“不光是德国的问题”①,而是一个牵涉到欧洲政治格局变化的国际性问题。换言之,德国要统一,不仅要具备必要的内部条件,而且必须在国际上得到其它欧洲列强的首肯或排除它们的阻挠。1862年出任普鲁士首相的俾斯麦深刻地认识到这一点。故此,他在推行“铁血政策”,武力统一德国的同时,在外交上精心谋划各种策略,充分考虑到各列强对德国统一运动可能采取的态度以及普鲁士的相应对策,通过连锁反应式的三次王朝战争,结束了德意志的长期分裂割据。可谓匠心独运。下文拟以俾斯麦筹划三次王朝战争为线索,剖析其统一德国过程的外交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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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鲁士统一德国的第一场王朝战争是1864年丹麦战争。这次战争祸起于丹麦政府不顾石勒苏益格——荷尔斯泰因两公国(下称两公国)的传统历史地位并公然违背国际公约。在历史上,荷尔斯泰因一直是德意志的一部分,石勒苏益格从中世纪早期起就是一个“独立的公国”,且二者根据统治者克里斯提安一世1481年的法令而“永远不可分离”。其中前者居民是德意志人,后者居民中丹麦人和德意志人各半,并通常是由讲德语的文官管理”②。1815年维也纳会议不顾民族愿望,将两公国和德意志另一小公国劳恩堡划归丹麦国王统治,同时规定荷尔斯泰因和劳恩堡为德意志邦联成员,埋下了德丹之间纷争的种子。1848年,丹麦和德意志为以上三公国的归属发生冲突。欧洲列强为解决双方纠纷,曾于1852年签订伦敦议定书,其中规定保留荷尔斯泰因和劳恩堡的传统特权,保证石勒苏益格——荷尔斯泰因自古以来不可分离的地位,规定三公国在丹麦国王领导下各自与丹麦联合③。丹麦国王也答应不归并石勒苏益格。
    然而,1863年3月丹麦国王腓特烈七世宣布将两公国分开,并限制荷尔斯泰因和劳恩堡的传统权利。11月,丹麦通过《十一月宪章》,完全取消石勒苏益格的传统地位,由丹麦政府直接管辖。随后,丹麦新国王克里斯提安九功签署新宪章。这意味着丹麦政府推翻了1852年伦敦议定书的规定。德意志舆论立即哗然。德意志邦联议会为此曾向丹麦政府发出通牒,要求其收回法令。
    两公国争端的出现,成为俾斯麦武力统一德国,检验“铁血政策”的千载良机。在这一争端中,俾斯麦的目标很明确:利用有利时机,吞并三公国,作为统一德国运动的第一步。他曾毫不隐讳地表示:“从最初起,我就坚持着眼于兼并”,“各公国并入普鲁士是它们的顶点。”④
    此时国际整体形势有利于俾斯麦推行自己的政策。在德意志,唯一有实力与普鲁士抗衡的奥地利,因其多民族国家的特性,既不愿支持德意志在两公国问题的民族主义倾向,又担心因此在德意志失去威望。这种左右为难的窘境使它失去了两公国问题的外交主动权。在国际上,东方强邻俄国因在1863年波兰起义时得惠于俾斯麦的支持,报之桃李,作出了“绝不出兵打普鲁士”的保证。西邻法国由于种种原因,也不想与普鲁士为敌。英国起初威胁要进行干涉,但在没有大陆盟国的情况下,仅凭自己的两万陆军显然难有作为。况且英国民意也同情普鲁士统一德国的努力。再者英国政府本身也想利用普鲁士牵制法俄两国,故而并未全力介入⑤。
    鉴于以上形势,俾斯麦在两公国问题上采取的第一个策略为:依据国际法行事,杜绝其他列强干涉的口实。他不是打着锋芒毕露的德意志民族主义旗帜,而是以维护1852年伦敦议定书为名,反对丹麦吞并石勒苏益格。这种立场貌似保守,似乎为了维护现行欧洲秩序,实则有利于堂而皇之地抵制英、法、俄等国的干涉,同时也有助于将一惯惧怕和反对民族运动,力保欧洲既有秩序的奥地利纳入普鲁士的政策框架之中。因此,当德意志民族主义者主张普鲁士废除1852年伦敦议定书,收回诸公国时,俾斯麦却在议会中宣称:“绝不参预这种违反国际义务的事。”⑥就奥地利而言,它既不能忽视德意志民族情绪,又不能使两公国通过民族自决这一多民族帝国最惧怕的方式脱离丹麦,更不愿让普鲁士单独作为德意志利益的维护者出头露脸,故对俾斯麦联合维护伦敦议定书的主张报以迅速响应。从以上意义上,以维护伦敦议定书为名对丹麦开战,既可“避免英、俄在1848-1849年那种威胁性的干涉”,而且可“迫使奥地利与普鲁士共同采取措施”⑦。普鲁士因此可以牢牢掌握外交上的主动权。
    俾斯麦在两公国问题上采取的第二个策略是:与奥地利进行合作。所以这样做,其目的有四:第一,掩饰吞并两公国的最终目的。英法等国都反对普鲁士吞并两公国。英国不愿北海和波罗的海沿岸转到比丹麦更强大的国家手中;法国也不愿看到普鲁士在人口和幅员上继续扩大;奥地利更怕自己的竞争对手新增力量。如今普奥联合行动,在英、法、奥等国看来,这是防止普鲁士独吞两公国的较为可靠的保证。第二,普奥联合行动,不仅有助于防止英法可能联合干涉的威胁,而且可以化解奥地利的阻挠,防止再现1850年那种因奥俄两国压力而迫使普鲁士放弃统一德国计划的“奥尔缪茨协定”。第三,与奥地利合作,将其纳入普鲁士政策之中,可以使普鲁士掌握德意志统一运动的主动权。1863年12月,普奥两国把德意志邦联撇在一边,宣布在两公国争端上根据1852年伦敦议定书行动。1864年1月,两国在要求丹麦取消新宪章未果之下,出兵击败了丹麦军队,迫其停战求和。奥地利在两公国问题上的合作态度如此温顺,以至有人戏言“维也纳的内阁设在柏林威廉街”⑧。俾斯麦自己也得意地宣布:“维也纳的政策如此在整体上和细节上服从柏林的指挥”是“从来没有过的”⑨。第四,俾斯麦与奥地利合作乃权宜之计,其根本目的在于利用两公国问题,为日后将奥地利逐出德意志埋下伏笔。对此,直到1866年普奥战争爆发时,人们才大梦初醒:俾斯麦与奥地利结盟,“为的是在后来又和奥地利成为不共戴天的仇敌。”⑩
    俾斯麦在两公国问题上采取的第三个策略是:坚决反对将两公国变为独立的德意志邦联成员国。这是因为:第一,两公国作为独立邦加入邦联,除了在松散的邦联中新添一位成员外,丝毫无助于推进德意志的统一进程。第二,从政治上看,一旦两公国组成新的独立邦,必然会增强德意志境内本已强大的中小邦分离势力,增强奥地利为首的反对普鲁士统一德国政策的因素,使德国统一问题更加复杂化。更重要的是,“普鲁士的一切吞并希望便不复存在了。”(11)这将意味着俾斯麦统一德国政策的初次尝试的失败。第三,如果由普鲁士兼并两公国,将有助于普鲁士海外贸易的增长和经济力量的加强,为“铁血”统一德国奠定更坚实的物质基础。
    1864年2月,普奥联军越过艾德河,进入石勒苏益格,丹麦战争爆发。由于其它列强作壁上观,丹麦政府自知不敌,被迫于10月30日签订维也纳和约,将石勒苏益格、荷尔斯泰因和苏恩堡等三公国交给普鲁士和奥地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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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前所述,俾斯麦在丹麦战争中与奥地利合作,根本目的在于为日后将奥地利逐出德意志埋下伏笔。他从过去的经验中已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德意志命运的难解之结,不能用执行双雄并立政策这种温和方式来解开,而只能用剑来斩开。”(12)他相信,丹麦战争结束后,普奥两国将在三公国的管理上出现矛盾。届时普鲁士便有机会向奥地利发难。
    果然,奥地利因在地理上与三公国之间相距甚远,控制它们极为困难,为长久之计,提出了普鲁士割让西里西亚部分地区给奥地利,换取占有三公国的建议。但普鲁士欲将三公国问题作为日后纷争的导火战,故对奥地利的建议予以了拒绝。无奈之下,奥地利只得根据俾斯麦提议,于1865年8月与普鲁士签订加斯泰因公约:两公国领土由普奥两国共有,但行政分开,普鲁士管理石勒苏益格,奥地利管理荷尔斯泰因;劳恩堡以250万塔勒尔卖给普鲁士。至此,问题似乎已经解决,但普奥共有两公国的规定显然潜伏着纷争的种子。1866年2月的御前会议上俾斯麦已公开承认:“普奥战争已经只是时间问题。”(13)当1866年6月普奥战争爆发,普军开进奥地利管理的荷尔斯泰因时,加斯泰因公约这一“没有谜底的谜语”(14)才被揭开。
    埋下导火线后,俾斯麦开始对奥战争的外交准备。当时对普奥较量有决定性影响的是俄法两国的态度。就俄国而言,以下原因促使其一反1848、1850年普奥争霸中那种抑普态度,转而奉行亲普疏奥政策:第一,俄国厌恶奥地利在克里米亚战争中忘恩负义、落井下石的行为,“并且对这一点始终没有忘怀。”(15)第二,1863年波兰反俄起义时,普奥两国的态度给俄国留下深刻印象。当时普鲁士与俄国签订阿尔文斯勒本协定,支持俄国的镇压政策。而奥地利却与英法等国一道,“在复兴波兰中与俄国敌对。”(16)这使俄国对其旧愤未平又添新怨。因此,普鲁士在与奥地利争取俄国的支持中行情看好。
    在法国方面,为争取其在未来普奥冲突中保持中立,俾斯麦采取了以下策略讨取拿破仑三世的欢心。第一,含糊地允诺给法国某种报酬。1865年10月,俾斯麦亲自到法国海滨胜地比亚利茨,拜会在此休养的拿破仑三世。来此前,俾斯麦曾向法国驻柏林大使馆一等秘书勒弗费尔放风,表示将承认法国“在世界上一切通行法语的地方”进行扩张。这实际上在暗示法国可获得拿破仑三世极想得到的比利时。在比亚利茨会谈中,双方都竭力想摸清对方意图而又不愿承担具体义务。俾斯麦甚至没有对自己在柏林说过的微妙言语作解释,拿破仑三世也不想透露使整个欧洲群起而攻之的想法。最后拿破仑三世意味深长地表示:“人们无须费力去拔苗助长,而应让其水到渠成;事情会发生的,而且它们会证明普鲁士和法国是利益极为相依的两个欧洲国家。”(17)其言下之意,普鲁士若要放手发动对奥战争,法国必须获得补偿。第二,以民族独立原则为诱饵,诱使法国合作。拿破仑三世深受其叔父拿破仑一世的影响。在欧洲奉行“支持民族独立的原则”(18)。俾斯麦便以此谋求与拿破仑三世的共识。他利用法国欲将威尼西亚从奥地利占领下归还意大利的心理,在比亚利茨会晤中向拿破仑三世表白:“普鲁士决没有把威尼西亚说成是奥地利的领地。”言外之意,意大利收复威尼西亚时,普鲁士不会支持奥地利。为报答俾斯麦在意大利问题的理解,拿破仑三世也排除了普奥冲突中法奥结盟的可能性:“我不会站在一个靶子旁边。”(19)此外,俾斯麦还允诡丹麦人民居住的石勒苏益格北部割让给丹麦(20)。这正符合拿破仑三世的民族主义原则和处理两公国问题的主张,因而博行了他的欢心。
    稳住法国之后,俾斯麦继而争取意大利的结盟。意大利的支持对俾斯麦具有双重意义。第一,可取庞于拿破仑三世,排除法国的干预。意大利一直埋怨1859年维拉弗朗加停战协定使威尼西亚继续留在奥地利手中,而拿破仑三世也期待着实现自己的将威尼西亚归并意大利的诺言。如今普鲁士愿意帮助完成这一归并,自然为法意两国欢迎。因此,当意王维克多·厄曼纽尔派阿莱斯伯爵前往巴黎征求有关意普结盟的意见时,拿破仑三世立即表示“赞成结盟”(21)第二,普意结盟会使奥地利在未来战争中腹背受敌,有助于分散奥军力量,使普军迅速取得胜利。俾斯麦知道,法国所以大度地允许普鲁士打击奥地利,目的在于使普奥两国陷于一场长期的、精疲力竭的战争中。届时法国便可坐收渔利,占领和得到它想要的比利时,卢森堡等地。要阻止法国这一图谋,普军必须速战速决,然后腾出手来遏制拿破仑三世的欲望。因此,普意结盟十分重要。
    早在从比亚利茨返回途经巴黎时,俾斯麦就会见了意大利驻法大使尼格拉,提出了结盟对奥作战问题(22)。后来俾斯麦又进一步向意王许诺:“不管南战场的战争结局如何,威尼斯将根据共同的和约交给意大利”。(23)此刻意大利正盼望收复威尼西亚,故与俾斯麦一拍即合,双方于1866年4月8日缔结同盟条约。其中规定:三个月内若普奥战争爆发,意大利将加入普方作战,三个月后条约自动中止。这意味着普鲁士必须立即采取行动,条约才有价值。因此,对奥战争已成为开弦之箭,势在必发。
    一切准备就绪后,俾斯麦开始采取加剧普奥冲突的措施。普意同盟条约签字后的第三天,他便提出了一项按照普遍、平等和秘密投票原则选举召开全德议会的主张,目的在于选出一个由资产阶级自由派控制的亲普鲁士全德议会,削弱奥地利在邦联中的霸主地位,并因此而引起奥地利的反感,激化奥普矛盾。接着,俾斯麦为回避战争责任,又指派普鲁士议员安东·冯·加布伦茨(奥地利驻荷尔斯泰因总督路德维希·冯·加布伦茨的兄弟)为调解人,向奥地利提出了貌似公允却又不可能为之接受的解决普奥矛盾的条件:(1)两公国由普鲁士亲王管理,但不得并入普鲁士;(2)德意志的军事领导权由奥普两国分享,亦即“普王要成为北德意志军队的首领。”这是普鲁士要变相独吞两公国并建立在北德地区的霸权,自然遭到奥地利的拒绝。加布伦茨谈判于5月28日不欢而散。
    奥地利终于忍耐不住俾斯麦咄咄逼人的态势。鉴于无法与普鲁士在两公国问题上达成谅解,奥地利决定争取德意志中小邦的支持来打击普鲁士的野心。6月1日奥地利宣布,因无法与普鲁士达成一致意见,决定将两公国的治理和前途问题提交邦联议会处理。其目的在于让普鲁士在两公国问题上与整个邦联为敌。接着奥地利又决定召开荷尔斯泰因议会,讨论其今后的地位。
    俾斯麦等待的时机终于来了。他立即宣称,奥地利之举已经破坏了奥普共有两公国的加斯泰因公约,遂命令普军于6月7日开进了奥地利管理的荷尔斯泰因。6月14日,德意志邦联议会通过了奥地利提出的全邦联动员反对普鲁士的议案。普鲁士以邦联议会越权为由,宣布邦联已经解散。6月15日普军侵入萨克森。战争实际上只延续了三周。6月24日奥军在库斯托查击败意军,但7月3日的萨多瓦战役中普军却决定性地击败了奥军。
    奥地利在败局已定之下,请求法国出面调停。此刻俾斯麦再次表现出机敏的政治家的克制。他力排普王和将军们继续进军维也纳的主张,接受了法国的调停,并提出了温和的停战条件:解散德意志邦联;奥地利退出德意志,并同意建立普鲁士为盟主的北德意志联邦。俾斯麦态度如此温和,出于两方面考虑:第一,尽早结束战争,防止法国的干涉。当时法国外交大臣特罗恩的政策是,如果普鲁士拒绝法国的调停,法国“就同奥地利结盟”对付普鲁士(24)。而这可能使普鲁士已取得的胜利化为乌有。俾斯麦因此正告普王和军界:“生活在欧洲的不光是我们自己,而且还有三个憎恨妒忌们的强国。”(25)第二,俾斯麦已达到了对奥战争的目的,即建立普鲁士在和德意志的霸权。而根据俾斯麦的逻辑,“在对奥地利战争之后,接踵而来的必然是对法国的战争。”(26)因此,“不羞辱奥地利是绝对必要的,不要干使未来与之友好相处不可能的事,”以免日后普法冲突时它会不顾一切地站在法国一边。
    1866年8月23日,普奥签订布拉格和约。和约对奥地利相当宽容:奥地利退出德意志;除了在两公国的一半利益外,它仅有的领土损失是将威尼西亚归还了意大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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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1866年普奥战争将奥地利逐出了德意志,但它本身并没有彻底解决德国统一问题。1867年,以普鲁士为首的北德意志联邦建立,但美因河以南的巴登、巴伐利亚、符滕堡、黑森——达姆施塔特四邦却因法国的阻挠而滞留于北德联邦之外。拿破仑三世明确宣称:“德意志应划为三块,永远不得统一。”(27)俄英两国也反对普鲁士强行吞并南德地区。亚历山大二世在游历南德时便表示,坚决反对普鲁士“继续侵犯”该地区。英国外交大臣克拉林顿也表示,“不能容忍普鲁士以压力政策克服美因河界线。”(28)因此,要完成德国统一,必须克服法国的阻碍,并寻找可为英俄两国接受的时机。俾斯麦遂以此为目标展开了一系列外交活动。
    首先,对奥战争结束后,俾斯麦即通过与南德四邦的紧密关系,加强未来对法战争中普鲁士的地位和德意志内部的团结。1866年8月,他以宽大和约为交换条件,换取了南德四邦与普鲁士结成抵御法国进攻的攻守同盟。1867年,南德四邦加入关税同盟。这种军事和经济合作大大促进了德意志“政治上的进一步统一”(29)。
    其次,遏制法国的要求,为日后在国际上孤立法国设置外交陷井。俾斯麦为争取法国在普奥战争中中立,曾允诺予以“补偿”。当时法国的“补偿”目标有三个:莱因河西岸德意志地区、卢森堡和比利时。还在普奥停战协定签订前,法国驻柏林大使贝内德梯便向俾斯麦提出取得莱因河西岸德意志地区的要求。鉴于战局未完全明朗,俾斯麦对此并未加以拒绝。普奥停战后,当贝内德梯再次提出这一要求时,俾斯麦却一反常态地表示:“不可能将德国的任何边境地区让给法国,除非这些地区的居民自己表示愿意做法国臣民。”(30)贝内德梯碰壁而归。
    在卢森堡问题上,俾斯麦采用了一种更为策略的推托方式。卢森堡此时是荷兰国王属下的德意志邦联成员。1867年初,法国说服荷兰国王将卢森堡卖给法国,并就此征求普鲁士的意见。俾斯麦巧妙地安排当时以独立政见闻名的民族自由党领袖本尼格森在议会反对将卢森堡这块“古老的德意志土地”割让给法国,并以议会反对为由拒绝了法国的要求。鉴于普鲁士反对,荷兰国王出卖卢森堡之事作罢。1867年5月伦敦会议上,卢森堡被宣布为各大国保证的中立国,但“经济上卢森堡仍保留于‘德意志关税同盟’中并因此而继续从属德意志关税区域。”(31)结果,法国的补偿要求再次落空,普鲁士却实在地享受着卢森堡的经济利益。
    比利时问题是俾斯麦耍弄法国并使之日后孤立于国际社会的杰作。1866年8月,贝内德梯与俾斯麦谈判卢森堡和比利时并入法国之事。俾斯麦以提交普王讨论为由,让贝内德梯将法国的要求尤其对比利时的要求写成一份书面材料。在得到这份法国对比利时野心的凭据后,他便以普王尚未研究此问题为由,中止了谈判。日后人们才知道,俾斯麦此举在于搜集法国侵略的证据,并展示给国际社会。在与法国周旋的同时,俾斯麦还将法国的要求暗示英俄两国。结果,当英国驻巴黎大使考乌里勋爵探询比利时问题时,拿破仑三世措手不及,赶忙表示:“不想用武力或威胁取得任何领土。”(32)法国再次空手而归。
    再次,俾斯麦细心洞察欧洲各大国间的关系,不失时机地加以利用,孤立法国。此时欧洲各列强特别英俄的态度对普有利而于法无益。英国认为,法国乃当时最具与之海上及殖民争霸实力的强敌,俄国是其争夺中亚地区的主要对手,因此,它希望“加强中欧以反对其周边的两大强国,”而不会站在法国一边压制普鲁士。
    俄国在普法较量中至关重要。第一,在欧洲大陆四大强国中,由于奥地利可能与法国联合对普复仇,普鲁士至少需要俄国保持善意中立。否则,很难想象普鲁士敢发动对法战争。第二,俄国可以牵制奥地利,防止其为复仇而加入法国方面作战。是时,俄法在东方问题和波兰问题的矛盾,俄奥在巴尔干问题上的矛盾,都促使俄国作出有利于普鲁士的选择。与法奥两国对俄态度相反,普鲁士推行媚俄政策。早在普奥战争结束不久,俾斯麦便向彼得堡表示:普鲁士支持俄国修改关于黑海非军事化的巴黎条约。俄国审视再三,终于作出了有利于普鲁士的决定。1868年3月,俄国提议与普鲁士签订一项秘密协定:一旦普法开战,俄国陈兵奥地利以境以防止奥法结盟;作为报答,普鲁士应同意终止黑海中立化,保证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纳永不为奥地利所有。此时,俾斯麦已经“可以断定俄国不会参加到法国那一边的。”(33)
    意奥两国的态度也对法国不利。由于拿破仑三世不愿放弃对罗马教皇政权的保护,并且法军于1867年11月在蒙塔纳击溃了欲占领罗马的加里波的志愿军,引起意大利对法国的极大反感。奥地利虽有心联合法国向普鲁士复仇,但还没有从1866年战争的惊恐中恢复过来,并且顾虑俄国,故而只提出了有保留的结盟条件:法奥共同对普作战,但奥军在法普开战后6个星期才能动员完毕加入战争。这意味着奥地利将等到“法军的胜利能保险使它们不致失败时,才参加到法国一边作战。”这显然不能满足法国的需要。法国已孤身只影的境地。
    在完成对法国的外交孤立之后,西班牙王位继承问题的出现,成为俾斯麦推动法普冲突的合作机会。1868年9月,西班牙女王伊莎贝拉二世被推翻逃亡法国,新上台的军政府决定寻找一位新君主,俾斯麦认为这是刺激法国的良机,遂派人往马德里探风和活动。1870年2月,西班牙政府提出将王位献给霍亨索伦一西格马林根家族的利奥波德亲王。俾斯麦赶忙主张接受王位。他这样做的目的在于:第一,利奥波德登上西班牙王位,意味着霍亨索伦家族从东南两面包围法国,必然会遭到法国反对。这会使法国由于蔑视西班牙人民的选择陷于不义之境;第二,利奥波德登上西班牙王位,将迫使法国在日后普法冲突中分兵比利牛斯山一线,从而减轻普军的压力;第三,利奥波德成为西班牙国王,可以促进德国与西班牙及其殖民地的贸易,使德国在经济上受益(34)。
    果如俾斯麦预料的那样,1870年7月初,利奥波德接受西班牙王位的消息传到巴黎,法国舆论大哗。法国外交大臣格拉蒙立即发出战争威胁,表示不能容忍另一大国委派自己的亲王来继承查理五世(前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兼西班牙国王)的王位。在普王劝说利奥波德放弃继承王位后,拿破仑三世余怒未消,竟命令贝内德梯到埃姆斯温泉疗养地,向普王提出无理条件,要求普王声明无意侵犯法兰西民族的利益和尊严,并书面保证永远不赞成霍亨索伦家族的亲王登上西班牙王位。普王虽感到屈辱,但仍表示愿在柏林继续讨论此问题,并将这一情况电告了俾斯麦。
    俾斯麦想利用西班牙王位继承问题挑起法普冲突的意图因普王再三忍让,希望渺茫。但他不放过任何机会。他将埃姆斯来电原文加以删节,使原来委屈和解的含义变成了似乎普王粗暴拒绝法国大使要求,并通过侍从官将其赶了出去。退兵的锣鼓转成了冲锋的号角。一块引斗“高卢牛”的红布制成了。
    1870年7月14日,经俾斯麦删节的埃姆斯电文电报。在一片“打到柏林去!”的呼声中,法国于7月19日正式向普鲁士宣战。俾斯麦的目的终于达到。此时欧洲外交局势对普鲁士更为有利。沙皇对法国强加于普王的要求非常不满。俄国首相哥尔查科夫向俾斯麦保证:普鲁士不用担心俄国会在外交上或军事上进行干涉(35)。由于俾斯麦在开战后一周公布了积压4年之久的贝内德梯有关法国对比利时要求的草案,“比利时中立保护人”英国愤于法国的野心,“更无意支持法国。”(36)奥地利、意大利也先后宣布中立。
    普法战争爆发后,由于普鲁士进行的是正义的民族统一战争,军事和外交准备充分,很快击败了腐朽而弧立无援的法国。9月1日色当战役中,拿破仑三世和10多万法军成为普军阶下之囚。11月25日,南德四邦与普鲁士签订联合条约。1871年1月18日,德意志帝国在凡尔赛宫镜厅宣告建立。德国完成统一大业。5月10日,德法两国签订法兰克福和约。俾斯麦精心策划的以统一德国为目的的三次王朝战争宣告结束。
    *本文1994年4月29日收到(本文系国家教委“八五”社科科研基金项目中期成果)
    注释:
    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第468页。
    ②帕利·劳森:《丹麦王国史》,湖北人民出版社1973年,第425、341页。
    ③⑥(12)科佩尔·S·平森:《德国近现代史》,商务印书馆1987年,第188、189、191页。
    ④⑩(26)(34)奥托·冯·俾斯麦:《思考与回忆》第2卷,东方出版社1985年,第7-8、11、30、62页。
    ⑤保罗·肯尼迪:《外交背后的现实》,伦敦1986年英文版,第77页。
    ⑦赫尔姆特·M·米勒:《德意志史纲》,曼海姆1986年德文版,,第174页。
    ⑧(19)(25)(29)(35)艾伦·帕麦尔:《俾斯麦传》,商务印书馆1982年,第113、130、147、163、172页。
    ⑨迪特尔·拉夫:《德意志史》,慕尼黑1985年德文版,第133页。
    (11)(20)(21)(22)艾里奇·埃克:《俾斯麦和德意志帝国》,纽约1968年英文版,第86、109、114、109页。
    (13)(17)J.A.S.格伦维尔:《欧洲重组》,伦敦1986年英文版,第290、290页。
    (14)(15)(23)(30)(32)波将金:《外交史》第1卷下册,三联书启1979年,第914、915、918、929、930页。
    (16)奥托·冯·俾斯麦:前引书第1卷,第251页。
    (18)皮埃尔·米盖尔:《法国史》,商务印书馆1985年,第397页。
    (24)A.J.P.泰勒:《争夺欧洲霸权的斗争》,商务印书馆1987年,第197-198页。
    (27)王绳祖:《国际关系史》上册,武汉大学出版社1983年,第91页。
    (28)(31)亚德里亚斯·希尔格鲁伯:《俾斯麦对外政策》,弗莱堡1978年德文版,第100、92页。
    (33)巴巴拉·杰拉维奇:《俄国外交政策的一世纪》,曾务印书馆1978年,第135页。
    (36)温斯顿·丘吉尔:《英语国家史略》下册,新华出版社1985年,第53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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