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史
洪武七年官修《皇明宝训》史料价值初探
杨永康

【专题名称】明清史
【专 题 号】K24
【复印期号】2008年11期
【原文出处】《史学史研究》(京)2008年3期第86~97页
【英文标题】The Historical Value of HUANGMINGBAOXUN Compiled in the 7[th] Year of the Hongwu Period
【作者简介】杨永康,山西大学历史文化学院讲师,历史学博士。
【内容提要】《皇明宝训》是洪武七年成书的一部官修史书,由于其成书较早,保存了大量元明之际以及明初的原始档案。通过比较《皇明宝训》与《太祖实录》的相关文本,可以发现对同一史实的记载,从具体事实、详略叙述到语言风格,两者之间存在明显的差异,而且《皇明宝训》还包括很多《太祖实录》失载的史料。《皇明宝训》为研究元末明初的历史提供了不同的文本,可证《太祖实录》和《太祖宝训》之失,亦可补其缺,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
HUANGMINGBAOXUN was compiled by the Official in Hongwu 7th year. Because of compilation it early, it had preserved a lot of original files of the turn of Yuan Dynasty to the Ming Dynasty and of the Early Ming Dynasty. By comparison of text content between HUANGMINGBAOXUN and MINGTAIZU SHILU, It can be found that there are great differences between their records about the same historical facts, including concrete facts, some details, and language style. In addition, HUANGMINGBAOXUN records some facts which can not be found in MINGTAIZU SHILU. HUANGMINGBAOXUN provides different text content for studying the history of the End of Yuan Dynasty and the Beginning of Ming Dynasty, correcting MINGTAIZU SHILU's and MINGTAIZU BAOXUN's mistakes. In a word, HUANGMINGBAOXUN has important historical value.
【关 键 词】《皇明宝训》/《太祖实录》/《太祖宝训》HUANGMINGBAOXUN/MINGTAIZU SHILU/MINGTAIZU/BAOXUN


    [中图分类号]K0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002-5332(2008)03-0086-12
    《皇明宝训》成书于洪武七年,由翰林学士承旨詹同、翰林侍讲学士乐韶凤、翰林侍讲学士宋濂等人共同修纂完成。《皇明宝训》成书后,并无刻本流传,今天所能见到的抄本保存在《皇明修文备史》中。《皇明修文备史》旧题为顾炎武所辑,收录了七十多种明代文献,内容丰富,体例各异。“大而兵刑礼乐,小而筦库出纳,人物之臧否,议论之短长,行事之法戒,形势之要害,莫不备载。”①《皇明宝训》是明洪武年间成书较早的官修史书,对于研究明初历史具有重要的价值。但是,这部重要的史书却没有引起学者的足够重视,本文简述《皇明宝训》的编纂过程、内容与体例,着重分析其史料价值,以期引起学界注意。
    一
    《皇明宝训》修纂的缘起与《大明日历》的修纂密切相关。两者之间孰先孰后,现存材料有两种记载。
    依据《太祖实录》的记载,《大明日历》纂成之后,《皇明宝训》才开始编纂。“洪武七年五月丙寅朔,修《大明日历》成。自上起兵临濠,至即位六年癸丑冬十二月,凡征伐次第、礼乐沿革、刑政设施、群臣功过、四夷朝贡之类莫不具载,合一百卷。承旨詹同、侍讲学士宋濂率诸儒上进,命藏之金匮,其副藏于秘书监。濂等又言于上曰:‘《日历》藏之天府,人欲见之有不可得,臣请如唐太宗《贞观政要》,分类更辑圣政为书,以传于天下后世。’上从之。于是分为四十类,自敬天至制蛮夷,厘为五卷,总四万五千五百余言,名曰《皇明宝训》。自是以后,凡有圣政,史官日记录之,随类增入。”④根据这条材料的记载,《皇明宝训》的纂修以《大明日历》为基础,成书于《大明日历》之后。
    依据《皇明宝训序》的记载,《皇明宝训》的编纂与《大明日历》编纂几乎同时开始。“皇帝继天出治,御天历服,七纬顺度,九围敉宁。爰自龙飞之初,以迄今兹,金匮之藏岁益月增,乃徇翰林词臣之请纂修《日历》,以成昭代之大典。粤洪武癸丑之秋八月甲申,帝御东黄阁,召臣詹同臣乐韶凤臣宋濂,俾选海内文学之士开局西华门内,相与编摩成书,而命臣同臣濂为之总裁。九月壬寅,臣等既莅事,发所藏而翻阅之,仰窥神机睿断,远犹辰告,足以明征定保嘉惠邦家者,充牣乎其间。臣等因相与言曰:‘《日历》之成,藏诸天府,人欲见之,有不可得者,盍如太宗《贞观政要》之书编集以传。’询谋既同,于是辑成四十类,自敬天至制蛮夷,厘为五卷,总四万五千五百余言,皆从记注之真,不敢以己意轻为损益云。”③此条材料虽然没有记载《皇明宝训》的成书时间,但是明确交代了儒臣们纂修《皇明宝训》的想法形成于《大明日历》纂修之初,《皇明宝训》的纂修不依傍于《日历》,史料直接取自档案,即所谓的“记注之真”。
    比较两种说法,笔者认为《皇明宝训序》的记载来自当事者的陈述,相对比较准确。此外,《皇明宝训》纪事不著年月且多处失次,亦可间接证明《皇明宝训》的纂修取材于档案,纂成时间不会晚于《大明日历》。倘若《皇明宝训》确实纂修于《大明日历》之后,其编年纪事大可取材于《大明日历》,体例不至于如此疏陋。很明显《皇明宝训》属于史臣们灵机一动的急救章之作,目的是为了讨好朱元璋,事前并没有就编纂方法、编纂体例等问题进行过仔细的规划,只是粗略分类,草草采摭记注而成。根据《皇明宝训序》的记载,可以推断,《皇明宝训》与《大明日历》的纂修几乎同时开始,大概同时完成。《大明日历》的编纂开始于洪武六年九月,成书于洪武七年五月,《皇明宝训》纂修的起始时间大概也在这一区间。两者之间的关系可以这样认为,《皇明宝训》是《大明日历》纂修过程中的副产品。
    《皇明宝训》五卷,共计四十类,其卷目如下:④
    卷一:敬天,孝思,勤民,仁恻,恩泽,却贡献,励忠节,敬鬼神,斥异端,练兵,育人才;
    卷二:教太子诸王,正家道,保全功臣,礼臣下,谦德,警戒,务实,节俭,戒奢侈,议礼,定律,守法,恤刑;
    卷三:评古,礼前代,求贤,任官,尊儒术,定都,论治道,求谏,纳谏,谋略,祥异;
    卷四:谕群臣;
    卷五:谕将士,招谕,怀远人,制蛮夷。
    按类分辑帝训帝言于每一条目下,形式与《贞观政要》类似⑤。以“敬天”始,“制蛮夷”终,反映了“敬天保民”与“华夷之辨”大一统政治理念的影响,对研究明初的政治制度与政治思想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皇明宝训》的编纂体例有其特别之处。虽然以《贞观政要》为参照对象,《皇明宝训》编纂上的特点还是显而易见的。首先,记事记言不书年月。《贞观政要》记事记言首书贞观某年。《皇明宝训》则全部省略时间,直接书某事某言,体例颇与史体相乖。其次,史事编排不按时间进行。由于记事记言不书年月,《皇明宝训》没有严谨时间观念,同一目类下诸条的编次比较随意,并非严格按时间前后次序排列。总之,《皇明宝训》总体上给人的感觉是仓促成书,体例未备,远不如永乐时期所修的《明太祖宝训》。究其原因有二:其一、《大明宝训》是《大明日历》修纂过程中的副产品,是史官们的临时决定,事先并未经过仔细的筹划,加之成书时间较短,因而体例尚未成熟;其二、史官们鼓吹《皇明宝训》的价值超越《贞观政要》,上追虞夏商周之文,将会垂法万世。“皇上法天而行,溥溥无际,恒恐一夫不被其泽,故精神之所会,訏谟之所定,诚与虞夏商周之文相为表里,非太宗所能企及。此无他,圣学辑熙内外一本于诚故也。《贞观政要》尚传之于今,则夫《宝训》一书垂法于千万世,盖无疑者。”⑥其体例效法《尚书》,载言书事而不纪年月也勉强可以说得过去。
    二
    《皇明宝训》成书于洪武七年,远远早于《明太祖实录》和《明太祖宝训》。记载明代早期历史的官修史书《大明日历》今已佚失,因而直接取材于起居注与档册,保存了许多原始材料的《皇明宝训》对研究明的兴起以及明初的历史有着特殊的价值。
    有明一代,实行宝训与实录并行的修史制度。建文元年正月,敕修《太祖实录》,三年十二月书成。受靖难之役的影响,永乐朝又两次重修《太祖实录》。永乐十六年五月庚戌,《太祖实录》最终修成进呈。虽然没有史料记载《太祖宝训》的修纂情况,但由《太祖实录》经过了三次修纂,可以推断《太祖宝训》很可能也进行了三次修纂。《太祖实录》、《太祖宝训》经过三次修纂,内容一定进行了较大的调整,由于前两次的实录、宝训未被保留,无法比较它们之间的异同。但是,可以通过对比《皇明宝训》与《实录》、《宝训》的相关记载,来发现明代实录编纂制度的一些特点。
    将《皇明宝训》所记各条与《太祖实录》、《太祖宝训》的相关内容进行比较,就会发现对同一言行的记载,二者之间的差别十分明显。就语言文字而言基本没有一条记载完全相同,就行文修辞而言二者的风格不尽相同,就具体的史事而言二者在很多地方表述存在差异,甚至完全不同。下面笔者就不同情况分类举例说明。⑦
    首先,《皇明宝训》与《太祖实录》的记载存在着矛盾与抵牾之处。
    《皇明宝训》:帝谓李善长曰:“广西诸郡不产钱粮,其地多溪洞猺獠,不遵教化。旧时守将多虐害之,以故民心反侧,易以生变。往往重烦兵力攻讨,及得其地又多荒瘠,无益于国用。今朕讨平诸洞必迁其人于内地,使之密迩王畿,教之事耕稼知义理,久后人将可用。即令素所训练老兵分守要害,以控制洞蛮,使不敢为乱。行之数年则彼地皆为良民,不忧其为边患矣。”⑧
    《太祖实录》:洪武二年七月丁未,中书省臣言广西诸洞虽平,宜迁其人内地,可无边患。上曰:“溪洞猺獠集处,其人不知礼仪,顺之则服,逆之则变,未可轻动。今惟以兵分守要害以镇服之,俾之日渐教化,则自不为非,数年之后皆为良民,何必迁也。”⑨
    在征服广西诸郡的洞蛮之后,根据《太祖实录》记载,朱元璋主张就地临之以兵,教之以德,反对洞人内迁。而《皇明宝训》的记载与之相反,主张迁洞蛮于王畿,使其从事农业生产,改变生活习惯。笔者认为《皇明宝训》的记载更接近事实,《太祖实录》掩盖了洪武前期洞蛮内迁政策的失败,将责任推诿于中书省臣。
    《皇明宝训》:帝晚步丹墀中,语太史令刘基、起居注王祎、练高曰:“天下兵起十余年,四方英雄互有成败。予之初起未能悉心任人,是以治效未著,今者土地渐广,略有战守之备,日夜焦心劳思,冀于有成。然必先于自治而后可以治人,故违弃众说,立部伍之法,严脏吏之刑,不限资格以任人材,申明酒禁以重民食。行法之初若咈人情,行之既久颇觉其便。由是以往,立国之规模庶其可定矣。”基等对曰:“常人之情可与乐成,不可与虑始。先之严明以立本于初,继之宽仁以垂裕于后,社稷生民之福也。”⑩
    《太祖实录》:丙午三月甲辰,上语太史令刘基、起居注王祎曰:“天下兵争,民物创残。今土地渐广,战守有备,治道未究,甚切于心。”基对曰:“战守有备,治道必当有所更革也。”上曰:“丧乱之后,法度纵驰,当在更张。使纪纲正而条目举,其要在明礼仪,正人心,厚风俗以为本也。”祎对曰:“昔汤正桀之乱而修人纪,武王正纣之乱而叙彝伦。圣上之言诚脗合于前古也。”(11)
    对于朱元璋早期的立国政策,《皇明宝训》与《太祖实录》的记载显然不同,前者认为“立部伍之法,严脏吏之刑,不限资格以任人材,申明酒禁以重民食”等具体措施是立国之本,而后者则认为“其要在明礼仪,正人心,厚风俗以为本也”。以丙午年的政治形势分析,《皇明宝训》的记载比较可靠,而且揭示了朱元璋崛起于元末群雄之中的重要原因。显然后儒将自己的治国理想投射到太祖身上,对朱元璋进行了美化。
    《皇明宝训》:帝御奉天门,召见元朝旧臣,问以政事之得失。诸人各有所对,有色目人马翼独曰:“臣等皆元朝臣子,既不能死节,若又言元朝之得失,其罪愈大矣。”帝曰:“不然,朕欲闻元朝之失,正欲为朕之监戒。如行车者,前车既覆,后车不当循其辙也。朕观元朝之失天下,失在太宽。昔秦失于暴,汉兴济之以宽,以宽济猛,是为得之。今元朝失之于宽,故朕济之以猛,宽猛相济,惟务适宜尔。”(12)
    《太祖实录》:洪武二年正月庚子,上御奉天门,召元之旧臣问其政事得失。马翼对曰:“元有天下以宽得之,亦以宽失之。”上曰:“以宽得之则闻之矣,以宽失之则未之闻也。夫步急则踬,弦急则绝,民急则乱。居上之道,正当用宽。但云宽则得众,不云宽之失也。元季君臣耽于逸乐,循至沦亡,其失在于纵驰,实非宽也。大抵圣王之道宽而有制,不以废弃为宽;简而有节,不以慢易为简,施之适中则无弊矣。”(13)
    根据《皇明宝训》的记载,太祖认为元之所以失天下在于政宽,为纠其失,主张以猛济宽。而实录的记载却否认这种观点,以为“居上之道,正当用宽”,提出“宽而有制”,“简而有节”的为政之道。如果以洪武政治而言,以猛济宽、宽猛相济的为政之道,更符合朱元璋本人的想法。《太祖实录》的记载从思想上来看完全符合儒家的圣王之道,从语言上来讲也显得文质彬彬,太祖的形象过于理想化,肯定经过儒臣们的有意塑造。
    《皇明宝训》:帝御戟门,省臣进官制班次图。帝览毕,因谕及选谏议之官实难,其人泥于古而不通于今,通于今而不明于古者皆难用之,必得知古今识时变者,庶得闻谏诤之言以裨治道。汝其为我慎选之。(14)
    《太祖实录》:甲辰三月戊辰,上御戟门,省臣以所定官制班次图进。上览毕,因论及选谏议之官曰:“论道经邦辅弼之臣,折冲御侮将帅之职,论思献纳侍从之任,激浊扬清台察之司,此数者朝廷之要职也。至于绳愆纠缪拾遗补过,谏诤之臣犹难,其人抗直者过于矫激,巽懦者又无所建明,必国而忘家忠而忘身之士方可任之。不然患得患失之徒,将何所赖也。”(15)
    《皇明宝训》重视谏议官员通古今达时变的通识素养,而《实录》强调谏议之臣的性格与为人,二者用人原则存在较大的区别。
    《皇明宝训》:监察御史张闾等上书,谏帝临朝当渊默以怡神养气,保爱圣躬。帝大怒,斥之且曰:“人主代天理物,日有万机,如卿所言,是使朕知爱一己不知爱天下也。”翌日,帝谓群臣曰:“朕昨日怒御史,甚悔,汝台谏自今遇朕过,举当极谏,勿怖也。”(16)
    《太祖实录》:甲辰三月己卯,廷臣张闾等上疏,劝上渊默以怡养神气。上曰:“汝等所言知常而不达变。天下无事,端拱玄默,守道无为,此固可以保养神气,顾今丧乱未定,军旅方殷,日给不暇,此岂渊默以养神气之日耶。诸公之言固爱我,但未达时宜耳。”(17)
    两处对比,显然《皇明宝训》的记载更可靠。太祖对御史的谏言首先大发雷霆,继而又主动认错,其性格表现得生动活泼,跃然于纸上。太祖一生雄才大略,乾纲独断,张闾的谏言触犯帝讳,立即引起朱元璋的强烈反感是自然的事,但其事后能够认识到自己错误,并加以纠正,这是难能可贵的。反观实录的记载,显然经过了重新加工,朱元璋变成了温良敦厚的长者,理智有节,不徐不疾,却没有多大的趣味,缺乏真实感。
    《皇明宝训》:有省局匠,自言梦一老人语之曰,吴王正位三年,当平一天下。梦中问老人为谁,曰我太白星也。相国李善长以闻,帝曰:“此徒造为休征,谓我闻之必喜,冀自脱其力役耳。梦幻之事,安知其非缪也。可令工作如故。”仍命善长等曰:“此后事涉诡妄,毋得启闻。”(18)
    《太祖实录》:吴元年正月乙未,有省局匠告省臣云,见一老人与之曰:“吴王即位三年,当平一天下。”问老人为谁,曰我太白神也。言讫,遂不见。省臣以闻,上曰:“此诞妄不可信也。若太白神果见,当告君子,岂与小人语耶。今后凡事涉怪诞者,勿以闻。”(19)
    太白星之事,事涉妄诞,《皇明宝训》与《太祖实录》的记载也不一样。按照《皇明宝训》的记载,为官匠一梦,而以《太祖实录》的说法,则变为匠人的亲眼目睹,事情更为玄虚夸大。《皇明宝训》朱元璋揭露匠人的用心,令其工作如故之言自然平实,合乎逻辑,而实录记载的“君子”“小人”之论说教意味太浓,显得较为牵强。
    《皇明宝训》:帝谓李善长曰:“元朝得天下,累世方造大都殿宇,今我创业之初,半载之间造宫室五百余间,可谓极其速矣。此已可悔也,况取碔砆于瑞州,琢而为砖,尤所不可,昔人象箸玉杯之戒,史策具书,汝等但当导我以俭。若开创之初即尚奢侈,他日后嗣必以四方未平之日犹以碔砆为砖,承平之时岂不以黄金而铸之乎。已取至者尽用以甃太庙,仍急行文书止之,不必再取也。”(20)
    《太祖实录》:吴元年九月癸卯,新内成……是日,有言瑞州出文石,琢之可以甃地。上曰:“敦崇俭仆,犹恐习奢,好华美,岂不过侈。尔不能以节俭之道事予,乃导予以奢丽,夫岂予心哉。但构为宫室,已觉作者之劳,况远取文石,能不厉民乎。”言者大惭而退。(21)
    根据《皇明宝训》的记载,已经有瑞州文石送入新宫铺地,工程正在进展过程中被朱元璋制止,已运来的文石最后只用来铺太庙的地。而从实录的记载来看,似乎以文石铺地的事情被及时制止,从来没有进行过。比较而言,《皇明宝训》保存了更多有价值的信息,比如创业之初的大兴土木,以史为鉴有过能改的忧患意识。而《太祖实录》则极力维护朱元璋节俭爱民的君主形象,且明显地诿过于臣。
    《皇明宝训》:帝御西楼,有旧军士十余人自陈战斗功多,求为百户。帝令披甲胄,持铁枪,每二人为偶,交锋于前,必决胜负。其胜者为百户,不胜者斥还。时中伤者数人,咸大呼曰:“不愿得官,亦不敢交锋矣。”大将军徐达从容言曰:“此辈已知畏,乞免其罪。”帝乃谕众曰:“尔军士从我有年,谁不能战,谁无功勋,我于众中自能知其才力勇怯而用之。国家官职岂可求而得,若人自以为有功要吾爵禄,吾领百万众皆当以名爵与之,谁为军士。汝曹不见徐相国乎,今贵为公相,其同时出军者或尚在行伍中,吾初所统九人亦有与军同列者。彼岂无功哉,顾其才不过众人,吾亦以众人待之耳。今汝曹来求官者,吾必面试决胜负方可用也。今既知悔,令人藉其名姓,敢有议论者必戮以令众。”遂宥其罪。达等既退,帝谓左右曰:“吾禁止军士争功,虽杀伤一二人有所不恤,盖掌军百万不如是不足以服众。当时五胡云扰,正为是耳。今后不复有争功求官者矣。此法然否。”皆曰:“此良法也。一决胜负于御前,百万人心皆不敢有所觊觎,非主上明决,不能及此。”(22)
    《太祖实录》:甲辰三月辛未,上御西楼,有军士十余人自陈战功,以求升赏。上谕之曰:“尔从我有年,尔才力勇怯我纵不知,将尔者必知之,尔有功予岂遗尔,尔无功岂可妄陈。有功不赏是谓吝,无功求赏是谓贪,吝则失众,贪则逾分。夫有超人之才能者,必有超人之爵赏。尔曹不见徐相国耶,今贵为元勋,其同时相从者犹在行伍,予亦岂忘之乎。以其才智止此弗能过人故也。今尔曹自陈战功以求升赏,国家名爵乌得幸得耶。尔曹苟能黾勉立功,异日爵赏我岂尔惜,但患不力耳。”于是皆渐服而退,自是无有复言者。(23)
    如果没有《皇明宝训》的记载,朱元璋解决军士争功的真相将被《太祖实录》所掩盖。依据实录,太祖解决军士争功求官的方法是晓之以情动之以理,但根据《皇明宝训》的记载,太祖对军人争功有其特殊的解决办法,“帝令披甲胄,持铁枪,每二人为偶,交锋于前,必决胜负。其胜者为百户,不胜者斥还”,让自己的军士真刀真枪的交锋,虽然有些残酷,确实收到奇效,体现了朱元璋驾驭军人的能力。太祖解决争功的办法虽然有效,毕竟有伤儒家仁爱之义,有失厚道,故为后来的史官所避讳。为了理想的圣王形象,历史真相不可避免的遭到有意无意的掩盖或篡改。
    其次,《皇明宝训》与《太祖实录》的记载详略有异。
    《皇明宝训》:帝谓群臣曰:“昔者秦元之尝与朕言,以仁义定天下虽迟而长久,以暴虐定天下虽易而速亡。朕今思之,斯言良善。日来秦裕伯与朕言帝王之为治,以为秦隋暴虐不足为法,如汉如唐如宋皆有可取。朕谓宋朝家法甚有好处,但文过其中,武备有所不及。朕今治国,军政当取法于唐,典礼当取法于宋。”(24)
    《太祖实录》:洪武二年二月壬辰,上谓翰林侍读学士詹同曰:“以仁义定天下,虽迟而长久,以诈力取天下,虽易而速亡,监于周秦可见矣。故周之仁厚可以为法,秦之暴虐可以为戒。若汉唐宋之政治亦互有得失,但当取其所长而舍其所短。若概曰汉唐宋而不审择于是非取舍,则得失混淆矣。”(25)
    实录论及历代政治,只是说互有得失,但当取长舍短,具体评论未及著明。而《皇明宝训》则详细说明了朱元璋对宋朝制度的评论,以及明朝对唐宋制度的借鉴与取舍。“朕今治国,军政当取法于唐,典礼当取法于宋”,无疑是研究明代政治制度与朱元璋政治思想的重要史料,多亏《皇明宝训》得以保存。
    《皇明宝训》:中书以左副将军所奏捷音榜谕天下。帝取观之,见其称元朝官为伪官元兵为贼众,深责宰相曰:“卿等为宰相当法古昔,致君于圣贤,何乃习为小吏之言,不知大体,岂可称为伪贼耶。元朝虽是戎狄,然主中国为正统之君将及百年,朕与卿等父母皆赖其生养。元之兴亡自是气运,于朕何预,岂宜以此称之。四方有识之士口不敢言,其心决不以为是也。可即改之。”(26)
    《太祖实录》:洪武三年六月癸酉,中书省以左副将军李文忠所奏捷音榜谕天下。上览之,见其有侈大之词,深责宰相曰:“卿等为宰相当法古昔,致君于圣贤,何乃习为小吏浮薄之言,不知大体,妄加诋诮。况元虽夷狄,然君主中国且将百年,朕与卿等父母皆赖其生养。元之兴亡自是气运,于朕何预,而以此张之,四方有识之士口虽不言,其心未必以为是也。可即改之。”(27)
    朱元璋责备中书省所拟捷榜,不知大体贬低元朝,《太祖实录》并没有记载具体细节,通过《皇明宝训》可知,朱元璋所不满意的是榜文中称元朝官为伪官,元兵为贼众。这一史实对于研究朱元璋的正统观有重要的价值。
    《皇明宝训》:帝谕省臣宪官以立法之意,曰:“近代之法极宽,所以其弊滋甚。至于条例之多,猾吏得以并缘出入为奸。且以七杀言之,谋杀、故杀、斗殴杀既皆是死罪,何以如此分析?但误杀有可议者,要与戏杀、过失杀亦不大相远也。予今立法正欲矫其旧弊,急于治官,宽以待民,大概不越简严二字,简则无出入之弊,严则民不轻犯。尔等其为我用心焉。”(28)
    《太祖实录》:吴元年十一月壬寅,上谓省台官曰:“近代法令极繁,其弊滋甚。今之法令正欲得其中,勿袭其弊。如元时条格颇冗,吏得夤缘出入为奸,所以其害不胜。且以七杀言之,谋杀、故杀、斗殴杀既皆死罪,何以如此分析?但误杀有可议者,要之与戏杀、过失杀亦不大相远。今立法正欲矫其旧弊,大概不过简严,简则无出入之弊,严则民知畏而不敢轻犯。尔等其体此意。”(29)
    《皇明宝训》记载了太祖立法之意为“急于治官,宽以待民”,对研究明初立法原则与立法制度相当重要,却为实录所略。另外对元朝法律弊端的认识亦不大相同,《皇明宝训》的批评重在“宽”,《太祖实录》则重在“繁”,显然《太祖实录》并不以“宽”为过。这一记载差异显然与前面已经提到的“元之所以失天下”的记载差异相关。
    《皇明宝训》:帝一日持黄金一锭,谓中书等官曰:“此笺表袱所销盘龙金也,令宫人洗涤烧熔得此,岂不可以赐有功之人。”又命内使取纻丝剜片缝成如毯者四片,示之曰:“勿使狼藉以赐有功军人为被,胜如布帛耐久也。”(30)
    《太祖实录》:洪武三年正月甲午,上持黄金一锭示近臣曰:“此表笺袱盘龙金也,令宫人洗涤销熔得之。”又出杂纻丝小片缝成如毯者,曰:“此制衣服所遗,用缉为被,犹胜弃遗也。”(31)
    《太祖实录》记载了太祖节省做衣服所剩的边角料制成毯子的事,《皇明宝训》更详细记录下所制毯子的数量是四张,此条记录虽不甚重要,却反映出《皇明宝训》所用材料必直接取自原始档案或记注,未经过太多的加工,而《太祖实录》则根据行文需要有所取舍。
    《皇明宝训》:帝谕淮安诸将校曰:“汝等多故赵丞相部曲,往往皆系枢密元帅之名,继归张氏,皆受其厚禄为日已久,今来归我,其心必艰难。一则我国名爵不滥,无尊官崇爵以为虚称。二则我国俸禄不丰,无堆金积粟以为虚费。三则我国法度稍严,人不可得而恣纵。此皆汝等所不悦,然而为国之道各有其法令,我法度之严乃欲使人重于犯法,爱惜性命,保富贵于终身也。我待汝辈一以至诚,若有军者仍授以管军之职,后即有功必复别加升用。宜各安心守分,勿怀他望也。”(32)
    《太祖实录》:丙午四月癸亥,淮安降将梅思祖等至建康,上谕之曰:“汝等多故赵均用部曲,往往皆授重名,继归张氏,复食其禄。今来归我,宁无旧主之思乎?”思祖等对曰:“草昧之际,诚欲择豪杰以自附,今幸去彼而从主上,犹出昏暗睹天日,岂敢有反复耶。”上曰:“汝岂真知我之可附哉?”思祖等曰:“臣观主上豁达大度,英明果断,推赤心以任人,辍衣食以赏食,令行禁止,真命世之主,臣等诚得所归。”上曰:“尔等既无二心,当戮力建功以保富贵。”思祖等顿首谢。(33)
    经过对比可知,《皇明宝训》所载太祖训谕淮安降将的讲话,内容要丰富的多。“名爵不滥”,“俸禄不丰”,“法度稍严”,突出了朱元璋重视官员的选拔与任用,同时注意对官员的严格管理,而这也正是朱元璋在选官任人方面与赵均用、张士诚的不同之处。这对研究朱元璋的用人制度有重要的参考作用。
    再次,《皇明宝训》与《太祖实录》的记载在语言风格上也存在较大差异。
    《皇明宝训》:帝谕相国李善长曰:“任人之道,举措在得其宜。可任重者重任之,可任轻者轻任之,譬如负荷能负千斤者与之千斤,能负百斤者与之百斤。能负千斤者而与百斤焉,能负百斤者而与千斤焉,不可也。汝等当量材度力而授之,不可忽也。”(34)
    《太祖实录》:洪武元年八月丙子,上谓中书省臣曰:“任人之道,因材而授职。譬如良工之于木,小大曲直各当其用则无弃材。夫人亦然,有大器者或乏小能,或有小能不足以当大事,用之者,在审察其宜耳。骅骝之材能历险致远,若使攫兔不如韩盧;铅刀之割能破腐朽,若解全牛必资利刃。故国家用人当各因其材,不可一律也。不然则人材不得尽其用,而朝廷有乏人之患矣。”(35)
    任人之道在量材施用,《皇明宝训》与《太祖实录》所作的比喻不同。《皇明宝训》以“使人负荷”比喻“用人”显得质朴随意,文字浅白易懂,更口语化。而实录的比喻则使用了一些典故,语言文字更加用心,显然经过了仔细斟酌,更符合知识分子的口味。由此可见,实录的编纂对原始档案进行修饰润色。
    《皇明宝训》:帝召国学生员,问其所读何书及能射否,对曰能。复谕之曰:“不可学为迂阔,虽承平时国家亦不可忘武事如卧虎然,长使人畏而不敢肆侮,若但如骆驼之卧,人则侮之矣。”(36)
    《太祖实录》:洪武二年六月庚午,上召国子生问曰:“尔等读书之余习骑射否?”对曰:“皆习。”曰:“习熟否?”对曰:“未。”乃谕之曰:“古之学者文足以经邦,武足以戡乱,故能出入将相安定社稷。今天下承平,尔等虽专务文学,亦岂可忘武事?《诗》曰:‘文武吉甫,万邦为宪。’惟其有文武之才,则万邦以之为法矣。尔等宜勉之。”(37)
    朱元璋以“猛虎之卧”与“骆驼之卧”的比喻,强调承平时期不忘武事的重要性,生动活泼,令人印象深刻。反观实录,引用《诗经》中的诗句“文武吉甫,万邦为宪”,勉励诸生,文质彬彬矣,然而说教意味太浓,说服力反而不如前者。
    《皇明宝训》:帝命镇抚居明帅军人分队交锋,选补壮士。帝亲阅而审之,乃曰:“不中伤者固胜赏银十两,其中伤而不退者亦勇敢人也,赐银有差。”且徧给酒馔以劳之,伤者复赐以药,谕之曰:“汝辈似此勇战不怯,虽临强敌何忧不克。予不吝爵赏,汝辈各宜勉力。”顾谓起居注詹同等曰:“吾所以试之如此者,正以多非勇敢之士妄谓有能,投充壮士,岂但虚费国家钱粮,所患临敌退怯以累行阵耳。今此一选,无武略胆气者自不敢充,庶得精锐用一当十也。”(38)
    《太祖实录》:乙巳春正月乙酉,上将经理淮甸,亲阅试将士,命镇抚居明帅军士分队习战。胜者赏银十两,其伤而不退者亦勇敢士,赏银有差,且徧给酒馔劳之,仍赐伤者医药。因谕之曰:“刃不素持必致血指,舟不素操必致倾溺,弓马不素习而欲攻战,未有不败者。吾欲择汝等练之,今汝等勇健若此,临敌何忧不克,爵赏富贵惟有功者得之。”顾谓起居注詹同等曰:“兵不贵多而贵精,多而不精徒累行阵。近闻军中募兵多冗滥者,吾特为试之,冀得精锐,庶几有用也。”(39)
    “刃不素持必致血指,舟不素操必致倾溺,弓马不素习而欲攻战,未有不败者”,“兵不贵多而贵精,多而不精徒累行阵”,等语为《皇明宝训》所无,可以证明实录对原始记注进行了一定的修饰,使之具有一定的理论素养。
    《皇明宝训》:帝见二内使着干靴行雨水中,因责之曰:“以国家官物供造汝辈衣服靴帽,自当爱惜,今践雨水中,非轻废物乎!”令左右挞之,且谓李善长曰:“我闻元世祖开创之初,见侍臣有着花靴者责之曰:‘汝将完全好皮裁碎作此花靴,岂不废物。’此可见世祖尚俭爱物之一端。谚云:‘敬衣得衣,敬食得食。’凡物不可废用,此后臣僚入朝,但遇雨雪可服雨衣,衣服污坏洗糨甚难也。”(40)
    《太祖实录》:洪武三年十月丁巳,是日朝退,雨。有二内使干靴行雨中,上见召责之曰:“靴虽微皆出民力,民之为此非旦夕可成,汝何不爱惜乃暴殄如此。”命左右杖之。因谓侍臣曰:“尝闻元世祖初年,见侍臣有着花靴者,责之曰:‘汝将完好之皮为此,岂不废物劳人。’此意诚佳,大抵为人尝历艰难则自然节俭,习见富贵未有不侈靡者也。”因敕百官,自今入朝,遇雨雪皆许服雨衣。(41)
    《皇明宝训》所引民谚“敬衣得衣,敬食得食”,“衣服污坏洗糨甚难”,等通俗性的语言被实录省略,所强调的“尚俭爱物”,被实录升华为“尚俭爱民”。
    《皇明宝训》:帝阅武鸡笼山,还坐西苑,召指挥华云龙等,谕之曰:“今日所阅马军,汝辈能知数否?其阵势或圆或方或纵或横或散或聚,最宜观之以识多寡。若以此军与平冈、高阜各置一队,绵亘一二十里,卒然望之,但见其浩然无际而竟莫测其实,则必以百为千,以千为万矣。大抵料敌相阵在识多寡,然后可以应变出奇而心无怯惧也。”(42)
    《太祖实录》:癸卯十二月戊午,帝阅武于鸡笼山,还坐西苑,召指挥华云龙等,谕之曰:“今日所阅骑士,汝能知其数否。”对曰:“不知。”上曰:“阵势或圆或方或纵或横,敛合布散,攸往忽来,使人莫测。善用兵者以少为众,以弱为强,逸己而劳人,伐谋而制胜。运乎阴阳,行乎鬼神,虽有勇者莫能施其力,咎(智)者莫能用其谋,斯为妙也。大于(抵)两敌相对在审其强弱,识其多寡,以正应以奇变,奇正之用合宜,应变之方不失,百战百胜之道也。汝等其识之。”(43)
    《皇明宝训》的记载贴近于实际,议论多从具体事实出发,不蹈空。与此相反,实录的记载往往多用浮词,热衷于理论辩证,有意将太祖的训诰脱离具体的历史语境,重新进行解释。比如“阴阳”、“神鬼”之语,“奇正”“应变”之论,大有超越《孙子兵法》之势,却缺少一分朴素与自然。比较之下,《皇明宝训》的记载更接近原始档案的本来面目,而更少一分修纂者的加工与修饰。
    另外,《皇明宝训》还保存了很多《太祖实录》未载的史料。
    《皇明宝训》:帝谓侍臣曰:“佛生于周,初未有书。至汉明帝时其法流入中国,以化诱愚俗,其说皆过去未来,不能使人真信,又欲离俗居山,毁形灭性,绝去夫妇之道,如此行之不三十年当无人种矣。老子说道说德盖欲化人为善,如今张天师虽老子末流,亦能使后世崇奉而累代不废,但不可取以为法耳。若学佛必欲见佛,梁武帝先为之矣而饿死台城,学仙必欲见仙,汉武帝先为之矣而几致于乱。此虚无穷灭之教,决不可法之,明验也。若孔子之道,正纲常明礼乐。世乱而道不乱,主易而道不易,法之则治,违之则乱。所谓师范百王而垂宪万世,岂止为帝王所当法,亦人人皆所当法者也。”(44)
    这段话记载了朱元璋关于儒释道三教与治道关系的看法。分析可知,朱元璋对三教历史、教义以及对政治的利弊有着深刻的了解,经过比较与权衡,确立了以儒学为立国之本,辅以佛道的宗教政策。朱元璋看到了宗教对百姓的教化作用,主张加以利用,同时通过“以史为鉴”,意识到沉湎于宗教的政治危害,保持了清醒的政治头脑。这段记载无疑对研究朱元璋的宗教思想和明代的宗教制度有着重要的史料价值。可惜年代无法确考,但由《皇明宝训》成书于洪武七年,其大概的时间还是可以确定。
    《皇明宝训》:帝谕群臣曰:“汝等敬德(听)朕言。朕今作佛事,亦有其说,欲使汝等知之。天生民而立之君,自古皆然,朕既兼并群雄而有天下,痛念将士有以王事而没者,亦有民间不得正命而死者,此等鬼爽无分前后彼此,尽欲与之超度,此所以作佛事也。汝公侯等莫不以我敬佛,遂去布施,捨田造寺。朕未尝导汝为此也。朕闻尧舜禹汤时,敬神明祀山川,不曾有佛,当时天下安和,人民质朴易治。其后人民狡狯,不知王法,于是佛与孔子俱出化人。孔子之经书有三纲五常之言,佛之法藏亦有十善五戒之说。孔子之道固万世帝王之常道,而佛之教化亦暗有益于人之国。所以汉唐以来为帝王者,多有崇敬于佛也。朕今与佛不谄不慢,所以洁净其身而极其诚敬者,皆为超度天下之鬼魂也。然又有一说焉。汝群臣辈鞠躬尽瘁以事其主,此非汝之修行乎。奉养父母抚绥妻子,此非汝之修行乎。存平等心不欺害下民,此非汝之修行乎。孔子云‘谨身节用以养父母’,汝能谨身节用,此又非汝之修行乎。朕在群臣之上,群臣在兆民之上,官能清而民获安,此即清净慈悲也。又何必苦泥于佛哉。朕今为天下幽异持斋一月,群臣亦当为持斋七日。丹书有云:‘敬胜怠者吉,怠胜敬者灭’。言敬之不可不谨如此,尔等勉之。”(45)
    朱元璋的这段话反映了这样一个事实,明初曾由其亲自主持过一次佛事,来超度阵亡将士和死于战乱的百姓。太祖的这种行为引起了大臣的效法,他们误以为皇帝敬佛,纷纷布施,捐田造寺。朱元璋为了制止这种趋势,澄清自己的意图,发布了这条上谕。上谕明确表明了自己对佛教的态度,即“不谄不慢”。太祖认为佛家的教化有裨治道,将佛家的十善五戒与儒教的三纲五常相提并论,打通儒佛,提出遵循儒家伦理纲常就是佛家修行的主张,这说明了太祖深谙政治与宗教的关系,善于利用佛教巩固皇权。根据《明史·太祖本纪二》记载:“(洪武三年十一月)己亥,设坛亲祭战没将士。”由此推测,此谕当发布于洪武三年十一月之后。
    《皇明宝训》:帝谕侍臣曰:“自古创业帝王天下大定,多废有功之臣,大抵有功之臣,性多粗暴,使掌刑名钱谷必有差误,朝廷容之则废法,不容则是不能保全功臣。汉光武所以不以吏事责三公者,盖以此也。朕每取以为法焉。”(46)
    此条材料对研究明初政治制度有一定的史料价值。朱元璋以保全功臣为借口,给予功臣较高的政治地位,却避免其参与行政司法事务,实行文武分治的职官制度,实际上是为了防备功臣,避免武人干政。
    《皇明宝训》:帝语群臣曰:“前者北平既下,朕令内官言于太子,朕密听之,觇其度量。太子能言:‘自古之图天下以臣取君者多,惟汉高祖取秦时之民,今吾父以布衣定天下,元主遁归大漠,亦大佳。’朕观太子是有仁心之人,朕甚喜之。”(47)
    这段记载表明了朱元璋对朝代更替的基本观点,他不愿背负以下犯上的恶名,也不愿意自己建立的王朝步入后尘,因而舆论上严君臣之防,尊元为正统,对元朝遗留的贵族与遗民也相当礼遇。“以臣取君”的历史教训也成为朱元璋政治上最大的忌讳,洪武中后期的杀功臣、废宰相等行为的背后有其深刻的思想根源。
    《皇明宝训》:帝以王子年渐长,宜少习劳苦,命内侍制麻履行縢,凡出城稍远则马行一分,步行二分。(48)
    此条记载了朱元璋重视诸子的教育,小的时候就从生活细节上对他们进行磨练,培养吃苦耐劳的意志品质,勤俭节约的生活习惯,避免成人之后习于安逸奢侈,不能任事。文中称朱元璋的儿子为王子,故时间当为吴元年,此时朱元璋为吴王。
    《皇明宝训》:宦者有为盐官者,先是月支粮米九斗,中书以谓,今既为官宜量给俸米月三石。帝曰:“内使辈衣食于我,茶盐醯酱月有定额,我家亲人安可与外官同体,彼岂待赢余以养家乎,但令月支食米一石足矣。汝等不宜以此相谀悦也。”(49)
    此段记载对研究明代宦官制度很重要。首先,值得注意的是宦者为盐官,洪武初年已有宦官为使,监督盐务。显然,《明史·职官志三》所称“二十五年命聂庆童往河州敕谕茶马,中官奉使行事已自此始”不确。其次,朱元璋对宦官的看法也颇值玩味,即视宦官为亲人,区别于外官,亲疏之意不言而喻。最后,提供了宦官与外官俸禄的资料,大抵同一级宦官与外官的俸禄差别为一比三。
    《皇明宝训》:帝谓朝臣曰:“朕始以为儒吏不可信任,宦者则出入宫闱,抚育恩厚情意相接,有所付托必不负朕。及读《大学衍义》,乃见宦官用事败人国家者甚多,虽曰宦官之过,亦人主宠爱之使然,向使宦者不得与兵不得与政,虽欲为乱其可得乎。”(50)
    这段记载清楚的说明了朱元璋使用宦官的矛盾心态,一方面欲倚重以制约儒吏,另一方面欲抑制以防祸乱。朱元璋对宦官的看法对有明一代的政治影响颇大,宦官被视为皇帝的心腹,有监视权、刑讯权,甚至参与决策,却没有直接的军事权与行政权。因而明代的宦官之祸大多是帝王纵容的结果,并不能真正威胁皇权,只要帝王愿意随时可以解决。
    《皇明宝训》:帝命凌说为浙东按察使,曰:“汝今为大官,服弊垢之衣,可谓俭不中节矣。”说对曰:“臣平生爱俭素。”帝曰:“领垢不除,岂亦谓之俭乎。”(51)
    《皇明宝训》:文楼武楼之后有种艺之地数十亩,臣下多称为东苑西苑。帝闻之,曰:“所谓苑者,又无花卉游玩之物,甚非诒谋之意,实由臣下过称耳。”(52)
    以上两条材料虽于国家大事无关,但却让我们可以了解朱元璋性格的另一面,威严的皇帝有幽默与自嘲的时候,也可以与大臣开玩笑。这种生动有趣的记载,在官方的实录中实不多见,由此可见,《皇明宝训》所用的材料较为原始和丰富,体例与内容也没有实录规定的那么严格。
    三
    通过以上比较,可以发现《皇明宝训》与《太祖实录》所载内容存在着重大差异,而这种差异也正是其史学价值之所在。《皇明宝训》成书于洪武七年,《太祖实录》和《太祖宝训》。经过两次重修最终完成于永乐十六年,其间相差四十多年。不同的时代背景,不同的史官群体,显然影响着官方对同一档案同一史料作出不同处理。《皇明宝训》成书于洪武早期,官方史法未备,思想控制尚不严密,避讳也较少,加之史官大多亲自追随太祖起兵,本身就是原始记注与档案的记录者,因而就史料而言《皇明宝训》较为原始可靠。《太祖实录》与《太祖宝训》成书于永乐中期,一方面明朝开国已经五十余年,经历了很多敏感的政治事件,为了维护太祖朱元璋的形象,实录作为国史,不可避免地涉及到一些“隐讳”。另一方面,随着《四书五经大全》、《性理大全》的修纂,官方确立了理学独尊的学术地位,朱元璋作为明朝的开国皇帝,不可避免地被神化,史臣有意无意地以儒家圣王为标准重新塑造太祖的历史形象,在重视祖训家法的明代社会,这种做法在政治上对儒臣有利,他们可以利用祖制家法引导、规劝和限制皇权。这样一来,历史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就要受到影响。
    总之,《皇明宝训》是明代最早的官修史书与官方文献之一,是研究朱元璋与明史的重要史料,应当引起学界的重视。
    注释:
    ①《皇明修文备史书后》,国家图书馆藏善本。
    ②《明太祖实录》卷89,洪武七年五月丙寅朔。
    ③宋濂:《文宪集》卷5。
    ④詹同、宋濂等:《皇明宝训》卷首目录。此书收入《皇明修文备史》,国家图书馆馆藏善本。
    ⑤按《皇明宝训》与《贞观政要》的著述背景与著述宗旨并不相同,笔者将另辟专文讨论。
    ⑥《皇明宝训序》。
    ⑦按《太祖宝训》的内容几乎完全与《太祖实录》的相关记载相同,只有个别字词略有不同,基本取材于实录。为了比较方便,笔者以《太祖实录》作为《皇明宝训》的比较对象,而通过《太祖宝训》来确定《皇明宝训》各条材料的具体时间,解决《皇明宝训》年月缺略的问题,从而使比较得以实现。
    ⑧《皇明宝训》卷5,《制蛮夷》。
    ⑨《太祖实录》卷43,洪武二年七月丁未;又见《太祖宝训》卷六,《驭夷狄》。按二书所记略有差异,《太祖实录》为“其人不知礼仪”,《明太祖宝训》为“其人不知理义”。称谓亦不同,《太祖实录》称“上”,《太祖宝训》称“太祖”。下同,不再重复。
    ⑩《皇明宝训》卷3,《论治道》。
    (11)《太祖实录》卷19,丙午三月甲辰。又见《太祖宝训》卷1,《论治道》,个别字略有不同。
    (12)《皇明宝训》卷3,《论治道》。
    (13)《太祖实录》卷38,洪武二年正月庚子。又见《太祖宝训》卷1,《论治道》,原文有刊误。
    (14)《太祖实录》卷3,《任官》。
    (15)《太祖实录》卷14,甲辰三月戊辰。《皇明宝训》卷3,《纳谏》。
    (16)《皇明宝训》卷3,《求谏》。
    (17)《太祖实录》卷14,甲辰三月己卯。
    (18)《皇明宝训》卷3,《详异》。
    (19)《太祖实录》卷22,吴元年正月乙未。又见《太祖宝训》卷3,去谗佞,个别字略有不同。
    (20)《皇明宝训》卷2,《戒奢侈》。
    (21)《太祖实录》卷25,吴元年九月癸卯。又见《太祖宝训》卷4,《戒奢侈》,略不同。
    (22)《皇明宝训》卷5,《训练将士》。
    (23)《太祖实录》卷14,甲辰三月辛未。又见《太祖宝训》卷5,《赏罚》。
    (24)《皇明宝训》卷3,《论治道》。
    (25)《太祖实录》卷39,洪武二年二月壬辰。又见《太祖宝训》卷1,《论治道》。
    (26)《皇明宝训》卷3,《礼前代》。
    (27)《太祖实录》卷53,洪武三年六月癸酉。
    (28)《皇明宝训》卷2,《定律》。
    (29)《太祖实录》卷27,吴元年十一月壬寅。又见《太祖宝训》卷3,《守法》,个别字略有不同。
    (30)《皇明宝训》卷2,《节俭》。
    (31)《太祖实录》卷48,洪武三年正月甲午。又见《太祖宝训》卷3,《节俭》。
    (32)《皇明宝训》卷5,《训练将士》。
    (33)《太祖实录》卷20,丙午四月癸亥。又见《太祖宝训》卷5,《谕将士》,个别字不同。
    (34)《皇明宝训》卷3,《任官》。
    (35)《太祖实录》卷34,洪武元年八月丙子。又见《太祖宝训》卷3,《任官》,有一字不同。
    (36)《皇明宝训》卷1,《育人材》。
    (37)《太祖实录》卷43,洪武二年六月庚午。又见《太祖宝训》卷6,《育人材》。
    (38)《皇明宝训》卷1,《练兵》。
    (39)《太祖实录》卷16,乙巳春正月乙酉。又见《太祖宝训》卷5,《谕将士》。
    (40)《皇明宝训》卷2,《节俭》。
    (41)《太祖实录》卷57,洪武三年十月丁巳。又见《太祖宝训》卷3,《节俭》,时间有异,为丙辰日。
    (42)《皇明宝训》卷5,《训练将士》。
    (43)《太祖实录》卷13,癸卯十二月戊午。又见《太祖宝训》卷5,《谕将士》,个别字不同。
    (44)《皇明宝训》卷1,《斥异端》。
    (45)《皇明宝训》卷4,《谕群臣》。
    (46)《皇明宝训》卷2.《保全功臣》。
    (47)《皇明宝训》卷2,《教太子诸王》。
    (48)《皇明宝训》卷2,《教太子诸王》。
    (49)《皇明宝训》卷4,《谕群臣》。
    (50)《皇明宝训》卷2,《正家道》。
    (51)《皇明宝训》卷4,《谕群臣》。
    (52)《皇明宝训》卷2,《务实》。^NU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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