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史 |
明后期清前期长城沿线民族贸易市场的生长及其变化
祁美琴/李立璞
【专题名称】明清史
【专 题 号】K24
【复印期号】2008年10期
【原文出处】《西域研究》(乌鲁木齐)2008年3期第33~42页
【作者简介】祁美琴 李立璞 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
【关 键 词】明清/长城沿线/贸易
中图分类号:F129.4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4743(2008)03-0033-10
清代以前,长城一直是中原王朝用来防御北方游牧民族南下掠夺的军事设施,长城沿线虽战火不断,但两边之间的贸易交往却时常以各种方式进行。有政权之间的朝贡、和亲、互市,也有民间的走私贸易。这些贸易形式往往与战争相交替,时断时续。入清以后,随着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建立,长城作为“边墙”的地位更为削弱,但是它作为南北经济、贸易交流的地位不但没有改变,反而有了更加长足的发展。目前学术界关于长城沿线贸易的研究多集中在明代,对清代的研究明显不足。①本文立足于明清之间的变化研究,意在揭示在割据与统一的两种政治格局下,作为民族间交往媒介的长城贸易边口的存在条件和贸易特征发生了哪些变化,这些变化对长城两边的区域社会又产生了哪些影响。
一、明后期清前期长城沿线贸易市场的生长和变化
明朝早在洪武年间,就在西北地区设立了茶市。永乐初年,又在辽东设立马市。但长城沿线民族间贸易的大规模兴起和发展是在隆庆和议之后。尤其是在万历年间的互市贸易,不论市场数量还是贸易额,都是明代最繁荣的时期,最能体现明代后期长城沿线互市贸易的特点。清军入关后,清朝统治者为恢复统治秩序,非常重视民族间的贸易,尤其是与塞外蒙古诸部的贸易。因此,从顺治年间起,政府就开始恢复并大力发展长城沿线的贸易点,经过顺、康、雍三代,到乾隆前期,长城沿线的贸易点无论其存在的条件和规模与明代相比均发生了大的变化。
1.明代后期长城沿线的民族贸易市场
明万历年间长城沿线的互市点从贸易对象来看,大体可以分为三种类型:一类为中原汉族同女真及兀良哈的互市;一类为蒙汉互市(兀良哈除外);一类为汉族与西北地区的藏族等民族间的茶马互市。
汉族同女真和兀良哈三卫的互市市场,主要分布在蓟镇和辽东,以辽东为主。主要的市场有蓟镇的喜峰口,辽东的广宁马市、开原新安关、开原广顺关、开原镇北关、抚顺关、清河、叆阳、宽甸市场以及义州大康堡、宁远中后所高台堡、宁远兴水岘堡、锦州大福堡、广宁镇夷堡、辽阳长安堡等,共15个市场。这些市场中前6个设立于明代前期,由于设立时间早,所以,与其他市场相比,这几个市场发展也最成熟,地位也最为重要。其余9个均设立于万历年间,规模较小。与长城沿线其他地方的互市市场相比,这一带市场有两个明显的特点:一是发展最为成熟,基本上以民间贸易为主。虽然广宁以及开原三市最初为官市,但到万历年间,已转向民市。这主要表现在:第一,贸易频繁。成化年间曾规定,开原马市每月两次,广宁马市每月二次。到后来发展到每隔三五天贸易一次。第二,商品大众化。这些市场上交易的商品多属于大众必需的生活及生产用品,奢侈品很少。第三,结束最早。这一带市场在明前、中期的贸易中居主体地位,但随着满洲势力的发展壮大,从万历四十六年开原马市陷落开始,到崇祯元年,辽东地区的长城沿线贸易市场完全关闭。
蒙汉市场(兀良哈三卫除外):主要分布在宣府、大同、山西、延绥、宁夏、甘肃六镇。主要有宜府的张家口、独石口,②大同的新平堡、守口堡、得胜堡、助马堡、宁虏堡、杀胡堡、云石堡、迎恩堡、灭胡堡,③山西的水泉营、柏杨岭堡、河曲营城堡,④延绥红山墩、神木,⑤宁夏清水营、中卫、平虏卫、赤木口,⑥甘肃洪水堡、铧尖墩、高沟寨⑦、肃州,此外蒙古地区的归化城也逐渐成为长城沿线重要的贸易之所。这一带有记载的市场共25处。相对其他市场,这一类市场设立时间较晚,均为隆庆五年至万历年间开设。贸易对象为蒙古右翼的土默特部、哈喇慎部、永邵卜以及河套地区的吉囊部。蒙汉市场是明后期民族贸易的主体。与辽东互市有所不同,蒙汉市场的贸易形式以官市为主,民市(或小市)仅是官市的补充。所谓官市,即政府作为贸易的主体参与互市,与蒙古各部落首领进行贸易,官出“市本”。官市结束之后,才允许小市。一般官市一年一次。交易的物资以马匹和绢帛为主。在这些蒙汉市场中,地位最重要的是宣、大、山西三镇的官市。主要是张家口、新平堡、守口堡、得胜堡、水泉营。这五个市场的贸易规模是其他市场无法相比的。
茶马互市:茶市分布在西北地区,主要有西宁、河州、洮州、岷州、甘州、庄浪六个市场。这六个市场除庄浪和岷州设立于万历年间外,其余四个均设于明前中期。茶市是专门同西番各族进行贸易的市场,蒙古俺答汗时,曾要求开设茶市,但明未同意。茶市同样属于官市,与蒙汉官市不同的是以茶易马,另外也以绢布易马。交易时间也受到很大的限制,一般三年交易一次。
以上统计,明万历年间长城沿线各类民族贸易市场共有46处之多。⑧
2.清代前期长城沿线的民族贸易市场
清代前期长城沿线的民族贸易市场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从明代直接继承下来的。经过明末清初战争的破坏,长城沿线的许多边口被废弃。顺治四年,清政府曾对长城沿线的墩台做过一次调查,“察得张家口关门迤西,黄河迤东,共一千四十五里。其间险峻处约六七里一台,平坦处约四里一台,共应留台二百四十四座……其余一千三十二座应不用。……张家口迤东,山海关迤西,共二千四百四里,其间险峻处约六七里一台,平坦处约四里一台,共应留台四百一十七座……其余台二千四百五十座应不用。”⑨可见明代众多的墩台,到清代前仅有六分之一被保存下来。而明代后期具有贸易功能的墩堡遗留下来的也为数不多。其中长城东部原辽东的互市市场早在崇祯初年就已经全部关闭,只剩下蓟镇的喜峰口,中部宣府、大同、山西同蒙古的市场只剩下张家口、杀虎口以及蒙古地区的归化城,西部同蒙古的市场剩下的有神木、红山⑩、赤木口、洪水堡。(11)此外,清代前期因战争对马匹的需要,同西番的茶马贸易市场也被继承下来。另外,肃州及宁夏府城(12)贸易也得到发展。一类是清前期新设立的市场。这类市场占了大多数,在东部地区,辽东市场已不复存在,于是,清政府便在辽东柳条边各边门附近,从法库门到明水塘门等十边地方以及威远堡等六边地方(13)都设立了蒙汉贸易市场,以满足这一带蒙古牧民对贸易的需求。此外在长城线上主要有山海关、董家口(14)、古北口、居庸关、河保营,长城以北有乌兰哈达、三座塔、塔子沟、八沟、热河、丰镇、多伦诺尔、萨拉齐、托克托等地,在西部地区新设的市场主要有皇甫川(15)、宁条梁、定边、花马池、横城(16)、柔远市口(17)、石嘴山、宿嵬、黄峡、水磨川(18)、高古城(19)、多巴(20)、北川口、镇海堡(21)、丹噶尔、那拉萨拉、以及河州土门关(22)等。在这些市场中有一些是同一个市场由于贸易地点的变更,导致前后期市场名称的改变。例如,柔远市口,为康熙年间所设,到雍正年间迁往石嘴山。由此看来,清代前期长城沿线的民族贸易市场有名的数量当不少于50余处,此外还有许多史料未记载的,如《清高宗实录》中曾记载,在宁夏沿边有多达60余处的蒙汉市场,(23)但却没有详细的记载。如此算来,清代前期长城沿线的民族贸易市场数量当不少于百余处。(24)
3.明代后期与清代前期长城沿线民族贸易市场之比较
与明万历年间相比,清前期长城沿线的民族贸易市场已有了很大发展变化,主要表现在:
第一,数量和分布上的变化。清代长城沿线的民族贸易市场较之明代有所增加。据统计,明万历年间长城沿线民族贸易市场有46处,而到清代前期则增加到百余处,有记载可查的也不少于50余处。并且明代的民族贸易市场时开时废,极大地限制了各市场的贸易功能。清代的各个民族贸易市场除个别关口外,基本上存在于有清一代。同时,清代民族贸易市场中直接从明代继承而来的并不占主体,清代绝大多数民族贸易市场是新开辟的,即使是从明代继承下来的,其贸易的市场和规模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以宣府的张家口市为例,该市设立于隆庆五年,当时市场非常简陋,万历四十一年,巡抚汪道亨始据其险要,就城建堡,曰来远堡。至清康熙帝征服蒙古,夸耀天下一家,更立大境门,作为蒙古与本部之贸易市场,其市滋盛。(25)乾隆《万全县志》记载:“我朝玉帛万国,西北诸番,往来市易者,皆由来远堡入,南金北毳,络绎交驰,盖其盛也。”另外,明代后期的长城沿线的民族市场大多分布在中、东部地区,西部地区的民族贸易市场不仅数量少,而且地位也远不如中部地区。到清代前期,西部地区互市贸易点明显增多,并且出现了一批商业中心。如,丹噶尔市场,从雍正三年开始设立到清末民初,一直都是甘、青、新、藏地区民间贸易的中介和中心市场,还是西北地区民族商业的枢纽之一,有“海藏咽喉”之称。此外,西宁、石嘴山市场都是西部地区重要的民族贸易重镇。
清代民族贸易市场的增加和扩展,与清代社会的稳定、畜牧经济的发展和蒙古人民对内地生产、生活用品的迫切需要以及汉族商人对蒙古的开发分不开,但是其根本的原因变化在于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形成。
第二,建制和功能上的变化。明代所开设的民族贸易场所多分布在长城沿线重要的关口或军事营堡附近,带有很强的军事防御色彩。明代在设置马市时,一方面要照顾蒙古部落的利益,尽量把市场设在离蒙古部落驻牧地较近或水草丰美的地方;另一方面还要考虑自身的利益,使市场不脱离自己的防御体系,以保证自身的安全。如大同新平堡市场的设置,据《三云筹俎考》卷三记载:“本堡,该路参将驻扎之地,设在山后,出山口若莺嘴然。东为宣镇西阳河藩篱,南为瓦窑、天城屏翰。……若虏从此入犯,投南则大同镇兵马并力拒堵,投东则宣镇兵马可以拒堵。”马市本为沟通蒙汉经济交流而设,但明朝的马市都是一个个相对封闭的场所,“明制,凡诸部互市,筑墙规市场,谓之市圈。”(26)“市圈”的形制,“虏每一入市,少者四五十,多者百余骑,并皆就瓮城,闸闭。”(27)在“市圈”内设有高楼,供驻扎市场的官军瞭望。每当开市之日,“虏人擐甲市口之外,官兵擐甲市口之内,两相戒防。”(28)可见,明政府对于交易的戒备超过了对交易本身的重视。从建筑的形制和周围的军事防御设施诸方面,都反映了明朝官方的这种心态。
清代前期,随着政权统一,长城一带的边口不再设重兵防守。政府在选择互市地点时更多的是根据蒙古各部的实际需要,在便于贸易之处择地设市。例如,雍正三年,奋威将军岳钟琪向朝廷提出建议,由于“亲王察罕丹津公拉扎卜等台吉部落居住黄河之东,切近河州,去松潘亦不甚远,向来原在河州松潘两处贸易,今若令于纳喇萨喇二处,恐不足供黄河东西两翼蒙古易卖,莫若仍令在河州松潘贸易,终觉稳便。河州定于土门关附近之双城堡,松潘定于黄胜关之西河口,此二处俱有城堡房屋,地方宽阔,水草俱好,利于互市,可为永久。再查郡王额尔德尼额尔克托克托鼐、郡王色布腾扎勒等诸台吉部落驻牧黄河西边,相近西宁,请将贸易之地移在西宁口外丹噶尔寺,至蒙古贸易全藉牲畜,每在六月以后,请每年不定限期仍听不时贸易,则蒙古商贩均获利益矣。”这一建议得到了朝廷的批准(29)。另外,清前期民族贸易市场的功能已经多元化,除商业性明显增强外,有的还是重要的交通枢纽。例如,张家口、古北口、独石口、喜峰口、杀虎口及山海关,这五口一关,既是清代中原通向蒙古的重要的交通驿道,又是重要的税收关口。并且,随着商业的不断繁荣,有些互市点逐渐发展成为当地的政治、经济中心。张家口就是在边口互市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还有一些民族贸易市场是随着宗教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如多伦诺尔就属于这种情况。据《蒙古志》记载,多伦诺尔“昔时不过一小镇耳。自康熙年间,圣祖仁皇帝敕造喇嘛大寺二所于此,而蒙古人往来频繁,乃商务渐盛,居民亦众。今则人家麟比,横宇相望,居然汉漠之间一都会矣。”(30)由此可以看出,清代前期的民族贸易市场在设置上已经摆脱了明朝马市那种封闭的格局,成为交通便利的贸易之所。
第三,从贸易形式看,明朝后期长城沿线的民族贸易有茶市和马市之别。茶市主要是指政府主持的与“西蕃”(甘、青、藏、川、康等地藏族、撒拉族等)地区进行的以茶叶换取马匹的贸易;马市主要指与“北虏”(塞北、东北的蒙古、女真族)进行的“以货市于边”,即以货币和农产品、手工业品向蒙古、女真换取马匹的贸易,马市又分官市和民市。
清朝初年,明末互市形式在一定地区范围内仍然存在,但随着清朝统治的巩固,康熙三十五年,明令取消马市,从此长城沿线以集市贸易为主要形式的民间贸易占据了重要的地位。边口互市不再是马市或茶马互市,而是真正意义上的市场,政府不再是商家,而是真正的管理者。开市时间一月数次。商品也不再是用于战争储备的马匹,而是边口内外人民生产生活和获取经济利益的各类货物。虽然也有进出口商品的限制,如对深入蒙地贸易的商人及其商品种类、入蒙路线、返程日期等,通过照票的办法予以限制。但是这种限制不仅在长城沿线,在海关也有,是统治者官方贸易垄断的体现,也是对蒙古民族的防备心理所致。与明代不得已的情况下开市、将关市作为抑制蒙古的手段截然不同,清代对贸易商品的限制,是在保障蒙古人民的基本交换需求的前提下进行的。与此同时,随着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长城边商依托边口贸易,开始走进草原深处,形成了清代独具特色的旅蒙商,在蒙古的重要城镇形成了独特的“买卖城”,为蒙古地区经济的繁荣和牧民生活的改善创造了条件。当然,清代前期也存在一部分官市。如与厄鲁特、藏、撒拉等族的交易即属此类,随着对边疆统治的巩固以及国内贸易的发展,官市逐渐被民间贸易取代。
第四,从贸易对象来看,与明后期相比,清前期最大的一个变化,体现在对蒙古的贸易上。明后期,并非所有的蒙古部落都有与明朝贸易的权利,只有那些与明朝建立朝贡关系的蒙古部落才有资格与明贸易。当时主要有山西以北的俺答所属的土默特部、吉能所属的河套鄂尔多斯部、宣府以北老把都的哈喇慎部和永邵卜以及朵颜三卫准许与明贸易。其他蒙古部落则没有贸易权力。这体现出明政府想以此来达到分化蒙古各部的目的。但到了清前期,随着蒙古各部的归附,清政府在整个长城沿线开设贸易点,允许所有的蒙古部落参与贸易。因为蒙古各部已经成为大清帝国的子民,是满蒙联合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明后期清前期贸易量的考察
由于“北虏散处漠北,人不耕织,地无他产。虏中锅釜针线之日用,须藉中国制造”。“中国纱段,计所以得之者唯抢掠与贡市二端,抢虽获有人畜,而纱段绝少,且亦自有损失,不如贡市便。”(31)所以,要求同明朝通贡互市仍是蒙古游牧民族所强烈要求的。一请不得则再请,再请不得则三请,直至兵戎相见。长城沿线实现和平互市后,通过蒙汉市场上的商品种类及贸易量的考察,可以反映出贸易对长城内外蒙汉社会的影响。
1.关子商品种类的考察
明后期长城沿线民族市场上交易的商品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以奢侈品为主,这类商品大多集中在各个官市。官市交易的对象是明政府和各民族的贵族首领。主要是以绢缎、马匹为主。遇到荒年时,也以粮食易马。一类是以生活或生产必需品为主。这类商品主要集中在民市和小市。这类市场上交易的对象主要是各民族的下层民众以及中原的商人。交易的商品主要有牧区的驴、骡、牛、羊、皮张及马尾等牲畜及畜产品以及中原地区的粮食、布匹、铁锅以及针线等生产及生活用品。与官市上交易的商品相比,民市的商品种类多,数量也非常大,但交易额有限,其时占主导地位的是仍然是官市。
清朝前期,由于互市贸易的发展已经突破了明朝官市的模式,民族民间贸易占据了主流,所以,市场上交易的商品也发生了很大变化。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商品种类的增加。清代的民族贸易是明代后期无法相比的,以官市为例,明后期官市上的商品只有马匹、绢缎以及茶叶等少数商品,而清代前期官市上的商品种类已突破了这一限制。以肃州市场为例,准噶尔蒙古输出的物资主要有马、牛、羊、骆驼等牲畜和各种毛皮,此外还有葡萄、?{砂、羚羊角等;中原输出的物资主要有各色绸缎、各种陶瓷、布匹、茶叶、烟、糖等生活用品及大黄、姜等药材。据统计,仅从中原输出的物资就多达六七十种之多,如果加上蒙古输出的物资,约有百余种。清朝前期的官市贸易除了商品种类较明后?期明显增多外,还有一个重要变化,就是在准噶尔蒙古输出的物资中,马匹已不再是交易的重点。羊只以及各种毛皮占的比重最大,占整个贸易量的大半。这与清朝战争减少,对马匹的需求减少有密切关系。但与明后期官市贸易相同的是,在准噶尔输入的商品中,奢侈品仍占了主要部分。中原输往准噶尔的商品中,绸缎、布匹及其制成品占最大比重。例如,乾隆九年的肃州贸易中,绸缎、布匹及其制成品共用银31437两,占全部贸易额的76.2%,这主要是为了满足准噶尔贵族的需求;在民市中,清代前期民族贸易市场上商品的种类则更加繁多。明后期的民市中最发达的当属辽东市场,辽东市场上的物资多达40余种,而清代前期各民族贸易市场上的商品远多于此。以西部的丹噶尔市场为例,据《丹噶尔厅志》记载,在清代丹噶尔贸易中参加交换的产品多达200余种,其中有90余种为中原物资,有茶、布、锅、铜器、酒、纸张、药材、木炭、木材、大米、小黄米、麻、青稞、靴子、哈达、马鞍等。运往内地的商品也有40余种,大多为畜产及狩猎物。(32)
第二,生活消费品的增加。清代前期的民族贸易市场上,除了布帛、粮食、衣服等生活必需品外,烟、酒、糖、茶等生活消费品的数量普遍增加,例如西宁高古城市场,“每平明,则大黄山、大草滩之夷策马而至,或市各皮,或市酥油,易钱,易烟,易酒,纷纷交易焉。”(33)其他市场上烟酒的销售也很平常。而这在明后期是很少见的。这说明清代前期各少数民族的生活水平较之明后期有了显著改善。
同明代一样,清政府也将军器、硝磺、铜铁、米麦等列为禁售之列。但随着汉人移民到关外垦荒种地,铁锅、铁锹、铁犁等生活生产用具成为必需,因此,清政府逐渐放宽了对铁器的禁令。雍正十三年时,规定:“宁夏镇属之平罗、横城、花马池三处市口,凡蒙古人等每月入口货买铁器者,令该札萨克预报夷情衙门,给以印票,填明件数、斤两,每逢开市之期,监视营员验明印票,方许置买,其民人货买铁器不得私入集场,亦令营员验票付官交易,仍将原票汇缴夷情衙门。”(34)乾隆元年,山西巡抚石麟奏请:“自开杀虎口,迄今数十年,商贾农工趋负贸易,内地民人难以数计……内地民人迁居在外,炊爨必用铁锅,耕种必用铁器,建盖房屋以及一切日用什物有非铁不可,仰恳圣恩将晋省沿边杀虎口一带关隘,嗣后除鸟枪腰刀等项及铁条铁块、废铁可造军器者,仍严禁外,其余民间一切需铁之日用什物听民携带出口。”(35)大量铁制农具的出口,促进了漠南蒙古地区农业的发展。
2.关于商品交易量和贸易额的考察
关于明后期长城沿线民族贸易的具体记载的史料很少,所以我们无法详细地了解具体情况,但通过一些数字仍有助于我们了解当时贸易的情况。明后期,宣府、大同和山西三镇的马市贸易在整个长城沿线民族贸易中地位最重要,也最具有典型性。同时,在蒙汉互市贸易中,马匹和布帛是双方交易的主要商品。因此,要了解明后期民族市场的贸易量的情况,就必须了解这两种商品的交易情况。
关于马匹交易量。据统计,隆庆五年,马市初开,宣、大、山西三镇共交易马7030匹,到万历元年增加到19303匹,万历二年又增至27170匹。万历三年,为了抑制不断增长的马匹交易,明政府采取了限制贸易的措施,规定宣镇易马数为18000匹、大同为10000匹、山西为6000匹,总数达到34000匹。短短五年的时间,三镇官市上马匹交易量从7000多匹增长到34000多匹,增长了将近五倍。但仍不能阻止马匹交易数的增加。到万历十九年时,仅宣镇一镇市马数就达到36000匹。马匹贸易的大增,必然会增加政府对马市的投入。据统计三镇马价银的支出情况为:隆庆五年,三镇共支出马价银56475两;万历三年为230000两;万历十九年则为325000两。此后,万历年间的马市贸易额基本上保持在这一水平。从隆庆五年的56475两到万历十九年的325000两,马价银增长了将近五倍多。马价银的增加同样说明马匹交易量的增加。
马市贸易中进入草原市场的最主要的商品是布匹,包括绢、缎、绸、布等各类棉麻织品及丝织品。而销售量最大的是棉布,棉布中占首位的是梭布。有人曾做过统计,万历十年前后,张家口以西的七镇梭布销售量每年约在百万匹左右。万历十年以前,蒙古土默特、鄂尔多斯、喀喇沁三部,总人口仅30万,每人所获仅梭布一项就近三匹。(36)
在明后期的互市贸易中,明政府往往拿出一部分财物作为抚赏,它可以看作是互市贸易的一种补充形式。随着贸易的发展,抚赏银也随之不断增加。隆庆五年,宣、大、山西三镇的抚赏银为3842两,到万历十九年猛增到88000两,增长了近23倍。到天启、崇祯年间,明政府每年给察哈尔部的抚赏就达到百万两白银。(37)
清前期的情况比较复杂。西部主要是与准噶尔在肃州的官市贸易。在肃州的贸易中,以牲畜的交易量最大,而在马牛羊骆驼等牲畜中又以羊只数量最大。如乾隆八年,有26 000余只,九年达13 700余只,十三年达50 000余只,十七年更达65 000余只。另外,在准噶尔的交易中,皮张也占有重要地位,几乎占每年交易额的一半,其中尤以狐皮和羊皮居多。例如,乾隆八年,共计各种皮张203 000余张,其中,狐皮93 000余张,约占46%;羊皮40 000余张,约占20%;银鼠皮60 000余张,约占30%,其余是各种杂皮。乾隆九年,共计各种皮张30 000余张,其中狐皮17 000余张,约占57%;羊皮10 000余张,约占30%。从其双方的交易额来看,从乾隆三年的10 000两左右,猛增到乾隆六年的100 000两左右,到乾隆十五年再猛增到180 000万两(38)。明后期,官市贸易中贸易量最大的张家口市场,万历十九年以后的贸易额规定为185 000两。大同市场100 000两、山西40 000两。由此可见,清代前期的肃州市场的贸易量与明后期的宣、大、山西市场不相上下。
关于长城东部地区民族贸易市场的贸易情况,可以通过税收反映出来。清代前期在长城沿线的各个民族贸易市场上都征收商税,其中税收最多的当属东部的几个关口。关于税率,不同时期和不同货物有所不同,大约在3%到6%之间,我们取其平均数4.5%,来估计各关口的商品流通情况。
山海关:山海关是通向东北和朝鲜的重要驿站,商贾云集,清康熙三十三年在此设关,对过往的海陆商品征税。关于税额,康熙三十四年,定为每年25 000两。按4.5%的税率计算,商品流通额约在56万两左右。到康熙五十四年时,增加3 000两,商品流通额约为62万余两;五十九年时,税额达到32 200两,商品流通额约为70余万两;至雍正十年时,每年正额及盈余多至三万五六千两,少亦不下30 000万两,另有23 000两火耗银。如果折合成商品流通额至少为89万余两。(39)
张家口:张家口作为“南北交易之所,凡内地之牛马驼羊多取给于此。贾多山右人,率出口以茶布兑换而归。”(40)清政府在此对过往的南北商品征税。顺治十八年,税额定为每年一万两,折合商品流通额20余万两白银。康熙二十九年之前为15 000两,商品流通额约30余万两,后来税额又有所增加,定为20 000两,再加上盈余40 561两,每年税收多达六万余两。(41)商品流通额约100余万两。
杀虎口:其地在云中之西,扼三关而控中原,自古称为“险塞”。它是蒙古诸藩部落通贡往来经之路,同时又是满汉互市之所。随着货物流量的逐渐增加,形成了“道通北藩,为牛羊、马驼、皮革、木植之所出,商贾称络绎焉。”(42)作为“内地边城总汇,自南出口自北进口,一切货物俱有应征税课。”(43)顺治十八年时规定杀虎口的税额为13 000两,(44)商品流通额约30万两;康熙前期略有减少,康熙二十九年前征9 000两。后来逐渐增加到16 919两,盈余银15 414两,再加上随征经费银3 358两,再加上其他一些杂税,一共应征银43 338两。(45)商品流通额约合白银96万余两。清前期基本上都能收足。
以上三个关口的贸易量只是粗略估算,因为清政府并非对所有过往物资都征税,所以,三个关口的实际贸易额应不低于此。由此可见,清代以山海关、张家口以及杀虎口为代表的东部各关口贸易之兴盛,是明代后期无法相比的。
综上所述,清代前期长城沿线民族贸易的市场规模、贸易对象、商品种类、贸易量、商品流通量等各方面都已经远远超过了前代。这说明清代前期随着国家的统一和社会的安定,长城沿线的民族贸易已经摆脱了明后期边口贸易的局限和各种弊端。不但民间贸易大为兴盛,而且贸易形式和规模都呈现出前所未有的盛况,既保留了边口贸易的形式,又在此基础上出现了一大批商业城镇。大的商业中心与小的边口互市互为补充、相互辉映,既满足了长城沿线各民族对贸易的需求,又进一步促进和巩固了多民族国家的统一与发展。
三、关于清代长城沿线民族贸易发展原因的思考
贸易是人们为了满足自身需要而进行的一种互通有无的交换活动,在游牧与定居这两种截然不同的生产、生活方式之间,这种交换活动是必须存在的,这是几千年来北方游牧民族政权与中原王朝之间交往关系的历史总结。但是生产方式的不同,导致了文化、观念、习俗的差异,成为双方交往的障碍。横亘在南北之间的万里长城,使得以农业为基础的中原王朝与以牧业为基础的游牧政权的交流与沟通产生困难。于是,千百年来战争总是不断。直到明朝后期,腐朽的明朝廷再也无力应付不断南下掠夺的蒙古骑兵,被迫允许蒙古在长城边口互市,但当时两个政权对峙的状态并没有改变,有限的贸易仍不能满足需求,于是和平贸易之余,各边仍不时发生战争。
到了清代,长城内外得以统一,政权对峙的状态不复存在,这为长城沿线民族贸易的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关于这一点,毋庸多议。值得一提的是,满族作为统治者在其中所发挥的作用却不容忽视。在清前期的长城沿线民族贸易的巨大发展变化,归结其原因,首先是民族国家的统一,这为民族贸易扫除了政治壁垒。其次是满族这个具有特殊经济文化背景的民族,兼容了游牧与农耕民族的特点,既不是单纯的农耕民族,也不是纯粹的游牧民族,而是一个两者兼而有之的农牧民族,这使它在继承中原汉族王朝传统的统治观念统治方略的同时,又能够消除两个民族在文化意识上存在的隔阂,为民族贸易的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这个民族双重的经济文化背景,使它有能力完成多民族国家的统一,并最终消除了千年来游牧民族与农耕民族之间在贸易问题上的分歧,加速了民族融合的进程。
注释:
①上世纪90年代以来的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明代长城沿线民族贸易市场的研究,如余同元;《明后期长城沿线的民族贸易市场》(《历史研究》1995年第5期)、《明代马市市场考》(《民族研究》1998年第1期),曹永年;《〈明后期长城沿线的民族贸易市场〉考误》(《历史研究》1996年第3期),吕美泉:《明朝马市贸易》(《求是学刊》1999年第5期),栾凡:《试论贸易对明代女真经济的影响》(《延边大学学报》1996年第2期)。二是有关清代蒙汉贸易与旅蒙商的研究,如卢明辉;《旅蒙商—17世纪至20世纪中原与蒙古地区的贸易关系》(中国商业出版社,1995年),吴秀琼:《清代前期汉人在蒙古的经济活动》(台湾政治大学硕士论文)在第三章“汉族在蒙古的工商业活动”的第一节“蒙汉的互市活动”中对清前期的“边口互市”进行了较为深入地探讨,陈东升:《清代旅蒙商初探》(《内蒙古社会科学》1990年第3期)。此外比较重要的相关成果有杜常顺的《明清时期黄河上游地区的民族贸易市场》(《民族研究》1998年第3期),这些研究成果从不同侧面探讨了明清时期中原农业民族与北方游牧民族之间的经济贸易往来情况,对本文的写作有很大的参考价值和借鉴意义。
②《中国明代档案总汇》,崇祯七年七月初一,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
③杨时宁:《宣大山西三镇图说》,《明代蒙古汉籍史料汇编》第二辑,内蒙古大学出版社,2000年。
④杨时宁:《宣大山西三镇图说》。
⑤《明神宗实录》,万历三十五年四月庚寅。
⑥《国榷》第75卷:“(万历十七年)十一月,俺答之孙,顺义王扯力克及其妻克黄台吉以数万骑出贺兰山后,求宁夏开设马市,如俺答时赤木口马市之例,应允之。”
⑦《明神宗实录》,万历六年二月癸未。
⑧关于明代长城沿线的边口互市场所,研究者有不同的观点:余同元在《明后期长城沿线的民族贸易市场》一文提出:长城沿线各类市场63个,加上抚赏地市场10余处,“通计明代长城沿线民族贸易市场不下70个”。但是曹永年对余文所列市场进行了“考误”,认为其中“对蒙古诸部的市场50处,其中竟有21处是可以断定根本不存在的,还有个别地点暂且存疑。”后来,余同元在《明代马市市场考》中再次对明代马市的数量进行了考证,认为“具备市规市法和市易功能的明代马市市场近70个,其中可详考的50余个”。
⑨《清世祖实录》,顺治四年十二月庚寅。
⑩《秦边纪略》第1卷,延绥卫:“榆林开红山、神木、皇甫川三市”。见《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228,地理类。
(11)《秦边纪略》第2卷,凉州卫:“当大草滩之口,顺治八年开市于此。”见《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228,地理类。
(12)《宁夏府志》第2卷:“宁夏府城人烟辐辏,商贾云集,四衢分列,门闤南北蕃夷诸货并有,人称西边一都会矣。”
(13)《清高宗实录》,乾隆十六年八月戊午:“军机大臣等议覆山海关监高诚奏称:前经奉天将军阿兰泰奏准,自法库门起至明水塘十边地方,照威远堡等六边之例,一应商贩出入,俱由该地方给发印票……产杂粮、烟叶、羊皮、瓜子等货,蒙古客商贸易,随到随行,进口车辆盈千累万。”
(14)《清世祖实录》,顺治四年十二月庚寅:“河保营,既为鄂尔多斯部落交易盐茶之地,与董家口,俱准开。”
(15)《秦边纪略》第1卷,延绥卫:“榆林开红山、神木、皇甫川三市”。见《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228,地理类。
(16)《钦定大清一统志》第204卷,宁夏府记载:横城堡“在灵州东北七十里,城周二里……北至边墙暗门一里,出暗门三十里有汉夷市场。”康熙二十九年准许喀尔喀蒙古在此贸易。
(17)《平罗纪略》第2卷,市集。
(18)《秦边纪略》第3卷,凉州北边堡。见《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228,地理类。
(19)《秦边纪略》第2卷,凉南边堡:“今堡且日与贸易,几成互市矣。”“每平明则大黄山大草滩之夷策马而至,或市各皮,或市酥油,易钱易烟易布易酒,纷纷交易焉。”见《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228,地理类。
(20)《秦边纪略》第4卷,西宁边堡。见《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228,地理类。
(21)《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嘉庆朝)第506卷,兵部。
(22)《清世宗实录》雍正三年四月丙申。
(23)《清高宗实录》,乾隆十四年十二月戊寅:“谕军机大臣等,据马灵阿奏称,宁夏沿边一带,向令蒙古进口交易。迨乾隆九年,经原任督臣庆复查办,因道员与驻扎之员外郎各持己见,至今案尚未结,以致久行之例,遂行禁革,多有未便,请查照旧例遵行等语。宁夏沿边口隘六十处所,向曾发给印牌,交该台吉等收执,遇有进口,执持查验,立法原属严明,行之数十年,并无疏忽。今乃以查办之故,致使久远遵行之例,一旦禁革,有妨蒙古生计,殊非国家柔远之道。在边疆固宜防范,亦惟令该地方员弁,于进口出口之时,详加盘验,弊端自可永除,可传谕尹继善、鄂昌等查照旧例,妥协办理。”
(24)关于清代边口的数量,研究者也有不同的说法。韩光辉等人认为清代“与蒙古各部进行贸易的主要边口有张家口、古北口、杀虎口、八沟、塔子沟、三座塔、乌兰哈达、归化城、定边、花马池等地。”共有10处。台湾的吴秀琼认为;清廷先后开放为蒙汉互市的地点,除了山海关、喜峰口、古北口、独石口、张家口、杀虎口等6个关口以外,还有热河、八沟、三座塔、齐齐哈尔、多伦诺尔、归化城等,以及山西、陕西、宁夏沿边开放的互市边口或地点,数目至少有七八十个之多。
(25)匡熙民:《张家口游记》,手抄本,民国八年。
(26)按:“虏入圈,听抚则张帜,按甲毋动;不则鸣炮,皆鼓行而前,急击之勿失。”叶赫始祖杨吉砮兄弟就是被明辽东总兵李成梁等围在市圈内杀害的。《清史稿校注》第230卷《杨吉砮传》,第7887页。
(27)《万历武功录》第8卷,《俺答列传下》。
(28)《明经世文编》第452卷,《再议罢榷税疏》。
(29)《皇朝政典类纂》第116卷。
(30)《蒙古志》第2卷,都会。
(31)《五边典则》第7卷,见《四库禁毁书丛刊》史部,第26册。
(32)刘景华:《清代青海的商业》,《青海社会科学》1995年第3期。
(33)《秦边纪略》第4卷,西宁边堡。见《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228,地理类。
(34)《清朝文献通考》第26卷,征榷一,第5161页。
(35)《清朝文献通考》第26卷,征榷一,第5162页。
(36)李漪云:《从马市中几类商品看明中期与塞北的经济联系及作用》,《内蒙古师大学报》1984年第4期。
(37)《崇祯长编》崇祯二年三月辛亥。
(38)张羽新:《肃州贸易考略》,《新疆大学学报》1986年第4期,1997年第1期。
(39)祁美琴:《清代榷关制度研究》,内蒙古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27页。
(40)秦武域:《闻见瓣香录》甲卷“张家口”。
(41)祁美琴:《清代榷关制度研究》,第29页。
(42)刘铭传:《朔平府志》第7卷《课税》,清雍正十一年刊本。
(43)《宫中档乾隆朝奏折》第29卷,第704~705页。
(44)《清朝文献通考》第26卷,征榷,第5076页。
(45)祁美琴:《清代榷关制度研究》,第31页。^NU1
【专 题 号】K24
【复印期号】2008年10期
【原文出处】《西域研究》(乌鲁木齐)2008年3期第33~42页
【作者简介】祁美琴 李立璞 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
【内容提要】 | 本文以明末期到清前期长城沿线民族贸易点为研究对象,通过对有关的贸易点及其贸易情况的分析研究,探讨长城沿线贸易点、商品种类、贸易量、市场性质等方面的变化,考察不同历史背景下长城及其贸易地位对长城南北社会的影响。 |
清代以前,长城一直是中原王朝用来防御北方游牧民族南下掠夺的军事设施,长城沿线虽战火不断,但两边之间的贸易交往却时常以各种方式进行。有政权之间的朝贡、和亲、互市,也有民间的走私贸易。这些贸易形式往往与战争相交替,时断时续。入清以后,随着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建立,长城作为“边墙”的地位更为削弱,但是它作为南北经济、贸易交流的地位不但没有改变,反而有了更加长足的发展。目前学术界关于长城沿线贸易的研究多集中在明代,对清代的研究明显不足。①本文立足于明清之间的变化研究,意在揭示在割据与统一的两种政治格局下,作为民族间交往媒介的长城贸易边口的存在条件和贸易特征发生了哪些变化,这些变化对长城两边的区域社会又产生了哪些影响。
一、明后期清前期长城沿线贸易市场的生长和变化
明朝早在洪武年间,就在西北地区设立了茶市。永乐初年,又在辽东设立马市。但长城沿线民族间贸易的大规模兴起和发展是在隆庆和议之后。尤其是在万历年间的互市贸易,不论市场数量还是贸易额,都是明代最繁荣的时期,最能体现明代后期长城沿线互市贸易的特点。清军入关后,清朝统治者为恢复统治秩序,非常重视民族间的贸易,尤其是与塞外蒙古诸部的贸易。因此,从顺治年间起,政府就开始恢复并大力发展长城沿线的贸易点,经过顺、康、雍三代,到乾隆前期,长城沿线的贸易点无论其存在的条件和规模与明代相比均发生了大的变化。
1.明代后期长城沿线的民族贸易市场
明万历年间长城沿线的互市点从贸易对象来看,大体可以分为三种类型:一类为中原汉族同女真及兀良哈的互市;一类为蒙汉互市(兀良哈除外);一类为汉族与西北地区的藏族等民族间的茶马互市。
汉族同女真和兀良哈三卫的互市市场,主要分布在蓟镇和辽东,以辽东为主。主要的市场有蓟镇的喜峰口,辽东的广宁马市、开原新安关、开原广顺关、开原镇北关、抚顺关、清河、叆阳、宽甸市场以及义州大康堡、宁远中后所高台堡、宁远兴水岘堡、锦州大福堡、广宁镇夷堡、辽阳长安堡等,共15个市场。这些市场中前6个设立于明代前期,由于设立时间早,所以,与其他市场相比,这几个市场发展也最成熟,地位也最为重要。其余9个均设立于万历年间,规模较小。与长城沿线其他地方的互市市场相比,这一带市场有两个明显的特点:一是发展最为成熟,基本上以民间贸易为主。虽然广宁以及开原三市最初为官市,但到万历年间,已转向民市。这主要表现在:第一,贸易频繁。成化年间曾规定,开原马市每月两次,广宁马市每月二次。到后来发展到每隔三五天贸易一次。第二,商品大众化。这些市场上交易的商品多属于大众必需的生活及生产用品,奢侈品很少。第三,结束最早。这一带市场在明前、中期的贸易中居主体地位,但随着满洲势力的发展壮大,从万历四十六年开原马市陷落开始,到崇祯元年,辽东地区的长城沿线贸易市场完全关闭。
蒙汉市场(兀良哈三卫除外):主要分布在宣府、大同、山西、延绥、宁夏、甘肃六镇。主要有宜府的张家口、独石口,②大同的新平堡、守口堡、得胜堡、助马堡、宁虏堡、杀胡堡、云石堡、迎恩堡、灭胡堡,③山西的水泉营、柏杨岭堡、河曲营城堡,④延绥红山墩、神木,⑤宁夏清水营、中卫、平虏卫、赤木口,⑥甘肃洪水堡、铧尖墩、高沟寨⑦、肃州,此外蒙古地区的归化城也逐渐成为长城沿线重要的贸易之所。这一带有记载的市场共25处。相对其他市场,这一类市场设立时间较晚,均为隆庆五年至万历年间开设。贸易对象为蒙古右翼的土默特部、哈喇慎部、永邵卜以及河套地区的吉囊部。蒙汉市场是明后期民族贸易的主体。与辽东互市有所不同,蒙汉市场的贸易形式以官市为主,民市(或小市)仅是官市的补充。所谓官市,即政府作为贸易的主体参与互市,与蒙古各部落首领进行贸易,官出“市本”。官市结束之后,才允许小市。一般官市一年一次。交易的物资以马匹和绢帛为主。在这些蒙汉市场中,地位最重要的是宣、大、山西三镇的官市。主要是张家口、新平堡、守口堡、得胜堡、水泉营。这五个市场的贸易规模是其他市场无法相比的。
茶马互市:茶市分布在西北地区,主要有西宁、河州、洮州、岷州、甘州、庄浪六个市场。这六个市场除庄浪和岷州设立于万历年间外,其余四个均设于明前中期。茶市是专门同西番各族进行贸易的市场,蒙古俺答汗时,曾要求开设茶市,但明未同意。茶市同样属于官市,与蒙汉官市不同的是以茶易马,另外也以绢布易马。交易时间也受到很大的限制,一般三年交易一次。
以上统计,明万历年间长城沿线各类民族贸易市场共有46处之多。⑧
2.清代前期长城沿线的民族贸易市场
清代前期长城沿线的民族贸易市场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从明代直接继承下来的。经过明末清初战争的破坏,长城沿线的许多边口被废弃。顺治四年,清政府曾对长城沿线的墩台做过一次调查,“察得张家口关门迤西,黄河迤东,共一千四十五里。其间险峻处约六七里一台,平坦处约四里一台,共应留台二百四十四座……其余一千三十二座应不用。……张家口迤东,山海关迤西,共二千四百四里,其间险峻处约六七里一台,平坦处约四里一台,共应留台四百一十七座……其余台二千四百五十座应不用。”⑨可见明代众多的墩台,到清代前仅有六分之一被保存下来。而明代后期具有贸易功能的墩堡遗留下来的也为数不多。其中长城东部原辽东的互市市场早在崇祯初年就已经全部关闭,只剩下蓟镇的喜峰口,中部宣府、大同、山西同蒙古的市场只剩下张家口、杀虎口以及蒙古地区的归化城,西部同蒙古的市场剩下的有神木、红山⑩、赤木口、洪水堡。(11)此外,清代前期因战争对马匹的需要,同西番的茶马贸易市场也被继承下来。另外,肃州及宁夏府城(12)贸易也得到发展。一类是清前期新设立的市场。这类市场占了大多数,在东部地区,辽东市场已不复存在,于是,清政府便在辽东柳条边各边门附近,从法库门到明水塘门等十边地方以及威远堡等六边地方(13)都设立了蒙汉贸易市场,以满足这一带蒙古牧民对贸易的需求。此外在长城线上主要有山海关、董家口(14)、古北口、居庸关、河保营,长城以北有乌兰哈达、三座塔、塔子沟、八沟、热河、丰镇、多伦诺尔、萨拉齐、托克托等地,在西部地区新设的市场主要有皇甫川(15)、宁条梁、定边、花马池、横城(16)、柔远市口(17)、石嘴山、宿嵬、黄峡、水磨川(18)、高古城(19)、多巴(20)、北川口、镇海堡(21)、丹噶尔、那拉萨拉、以及河州土门关(22)等。在这些市场中有一些是同一个市场由于贸易地点的变更,导致前后期市场名称的改变。例如,柔远市口,为康熙年间所设,到雍正年间迁往石嘴山。由此看来,清代前期长城沿线的民族贸易市场有名的数量当不少于50余处,此外还有许多史料未记载的,如《清高宗实录》中曾记载,在宁夏沿边有多达60余处的蒙汉市场,(23)但却没有详细的记载。如此算来,清代前期长城沿线的民族贸易市场数量当不少于百余处。(24)
3.明代后期与清代前期长城沿线民族贸易市场之比较
与明万历年间相比,清前期长城沿线的民族贸易市场已有了很大发展变化,主要表现在:
第一,数量和分布上的变化。清代长城沿线的民族贸易市场较之明代有所增加。据统计,明万历年间长城沿线民族贸易市场有46处,而到清代前期则增加到百余处,有记载可查的也不少于50余处。并且明代的民族贸易市场时开时废,极大地限制了各市场的贸易功能。清代的各个民族贸易市场除个别关口外,基本上存在于有清一代。同时,清代民族贸易市场中直接从明代继承而来的并不占主体,清代绝大多数民族贸易市场是新开辟的,即使是从明代继承下来的,其贸易的市场和规模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以宣府的张家口市为例,该市设立于隆庆五年,当时市场非常简陋,万历四十一年,巡抚汪道亨始据其险要,就城建堡,曰来远堡。至清康熙帝征服蒙古,夸耀天下一家,更立大境门,作为蒙古与本部之贸易市场,其市滋盛。(25)乾隆《万全县志》记载:“我朝玉帛万国,西北诸番,往来市易者,皆由来远堡入,南金北毳,络绎交驰,盖其盛也。”另外,明代后期的长城沿线的民族市场大多分布在中、东部地区,西部地区的民族贸易市场不仅数量少,而且地位也远不如中部地区。到清代前期,西部地区互市贸易点明显增多,并且出现了一批商业中心。如,丹噶尔市场,从雍正三年开始设立到清末民初,一直都是甘、青、新、藏地区民间贸易的中介和中心市场,还是西北地区民族商业的枢纽之一,有“海藏咽喉”之称。此外,西宁、石嘴山市场都是西部地区重要的民族贸易重镇。
清代民族贸易市场的增加和扩展,与清代社会的稳定、畜牧经济的发展和蒙古人民对内地生产、生活用品的迫切需要以及汉族商人对蒙古的开发分不开,但是其根本的原因变化在于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形成。
第二,建制和功能上的变化。明代所开设的民族贸易场所多分布在长城沿线重要的关口或军事营堡附近,带有很强的军事防御色彩。明代在设置马市时,一方面要照顾蒙古部落的利益,尽量把市场设在离蒙古部落驻牧地较近或水草丰美的地方;另一方面还要考虑自身的利益,使市场不脱离自己的防御体系,以保证自身的安全。如大同新平堡市场的设置,据《三云筹俎考》卷三记载:“本堡,该路参将驻扎之地,设在山后,出山口若莺嘴然。东为宣镇西阳河藩篱,南为瓦窑、天城屏翰。……若虏从此入犯,投南则大同镇兵马并力拒堵,投东则宣镇兵马可以拒堵。”马市本为沟通蒙汉经济交流而设,但明朝的马市都是一个个相对封闭的场所,“明制,凡诸部互市,筑墙规市场,谓之市圈。”(26)“市圈”的形制,“虏每一入市,少者四五十,多者百余骑,并皆就瓮城,闸闭。”(27)在“市圈”内设有高楼,供驻扎市场的官军瞭望。每当开市之日,“虏人擐甲市口之外,官兵擐甲市口之内,两相戒防。”(28)可见,明政府对于交易的戒备超过了对交易本身的重视。从建筑的形制和周围的军事防御设施诸方面,都反映了明朝官方的这种心态。
清代前期,随着政权统一,长城一带的边口不再设重兵防守。政府在选择互市地点时更多的是根据蒙古各部的实际需要,在便于贸易之处择地设市。例如,雍正三年,奋威将军岳钟琪向朝廷提出建议,由于“亲王察罕丹津公拉扎卜等台吉部落居住黄河之东,切近河州,去松潘亦不甚远,向来原在河州松潘两处贸易,今若令于纳喇萨喇二处,恐不足供黄河东西两翼蒙古易卖,莫若仍令在河州松潘贸易,终觉稳便。河州定于土门关附近之双城堡,松潘定于黄胜关之西河口,此二处俱有城堡房屋,地方宽阔,水草俱好,利于互市,可为永久。再查郡王额尔德尼额尔克托克托鼐、郡王色布腾扎勒等诸台吉部落驻牧黄河西边,相近西宁,请将贸易之地移在西宁口外丹噶尔寺,至蒙古贸易全藉牲畜,每在六月以后,请每年不定限期仍听不时贸易,则蒙古商贩均获利益矣。”这一建议得到了朝廷的批准(29)。另外,清前期民族贸易市场的功能已经多元化,除商业性明显增强外,有的还是重要的交通枢纽。例如,张家口、古北口、独石口、喜峰口、杀虎口及山海关,这五口一关,既是清代中原通向蒙古的重要的交通驿道,又是重要的税收关口。并且,随着商业的不断繁荣,有些互市点逐渐发展成为当地的政治、经济中心。张家口就是在边口互市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还有一些民族贸易市场是随着宗教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如多伦诺尔就属于这种情况。据《蒙古志》记载,多伦诺尔“昔时不过一小镇耳。自康熙年间,圣祖仁皇帝敕造喇嘛大寺二所于此,而蒙古人往来频繁,乃商务渐盛,居民亦众。今则人家麟比,横宇相望,居然汉漠之间一都会矣。”(30)由此可以看出,清代前期的民族贸易市场在设置上已经摆脱了明朝马市那种封闭的格局,成为交通便利的贸易之所。
第三,从贸易形式看,明朝后期长城沿线的民族贸易有茶市和马市之别。茶市主要是指政府主持的与“西蕃”(甘、青、藏、川、康等地藏族、撒拉族等)地区进行的以茶叶换取马匹的贸易;马市主要指与“北虏”(塞北、东北的蒙古、女真族)进行的“以货市于边”,即以货币和农产品、手工业品向蒙古、女真换取马匹的贸易,马市又分官市和民市。
清朝初年,明末互市形式在一定地区范围内仍然存在,但随着清朝统治的巩固,康熙三十五年,明令取消马市,从此长城沿线以集市贸易为主要形式的民间贸易占据了重要的地位。边口互市不再是马市或茶马互市,而是真正意义上的市场,政府不再是商家,而是真正的管理者。开市时间一月数次。商品也不再是用于战争储备的马匹,而是边口内外人民生产生活和获取经济利益的各类货物。虽然也有进出口商品的限制,如对深入蒙地贸易的商人及其商品种类、入蒙路线、返程日期等,通过照票的办法予以限制。但是这种限制不仅在长城沿线,在海关也有,是统治者官方贸易垄断的体现,也是对蒙古民族的防备心理所致。与明代不得已的情况下开市、将关市作为抑制蒙古的手段截然不同,清代对贸易商品的限制,是在保障蒙古人民的基本交换需求的前提下进行的。与此同时,随着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长城边商依托边口贸易,开始走进草原深处,形成了清代独具特色的旅蒙商,在蒙古的重要城镇形成了独特的“买卖城”,为蒙古地区经济的繁荣和牧民生活的改善创造了条件。当然,清代前期也存在一部分官市。如与厄鲁特、藏、撒拉等族的交易即属此类,随着对边疆统治的巩固以及国内贸易的发展,官市逐渐被民间贸易取代。
第四,从贸易对象来看,与明后期相比,清前期最大的一个变化,体现在对蒙古的贸易上。明后期,并非所有的蒙古部落都有与明朝贸易的权利,只有那些与明朝建立朝贡关系的蒙古部落才有资格与明贸易。当时主要有山西以北的俺答所属的土默特部、吉能所属的河套鄂尔多斯部、宣府以北老把都的哈喇慎部和永邵卜以及朵颜三卫准许与明贸易。其他蒙古部落则没有贸易权力。这体现出明政府想以此来达到分化蒙古各部的目的。但到了清前期,随着蒙古各部的归附,清政府在整个长城沿线开设贸易点,允许所有的蒙古部落参与贸易。因为蒙古各部已经成为大清帝国的子民,是满蒙联合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明后期清前期贸易量的考察
由于“北虏散处漠北,人不耕织,地无他产。虏中锅釜针线之日用,须藉中国制造”。“中国纱段,计所以得之者唯抢掠与贡市二端,抢虽获有人畜,而纱段绝少,且亦自有损失,不如贡市便。”(31)所以,要求同明朝通贡互市仍是蒙古游牧民族所强烈要求的。一请不得则再请,再请不得则三请,直至兵戎相见。长城沿线实现和平互市后,通过蒙汉市场上的商品种类及贸易量的考察,可以反映出贸易对长城内外蒙汉社会的影响。
1.关子商品种类的考察
明后期长城沿线民族市场上交易的商品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以奢侈品为主,这类商品大多集中在各个官市。官市交易的对象是明政府和各民族的贵族首领。主要是以绢缎、马匹为主。遇到荒年时,也以粮食易马。一类是以生活或生产必需品为主。这类商品主要集中在民市和小市。这类市场上交易的对象主要是各民族的下层民众以及中原的商人。交易的商品主要有牧区的驴、骡、牛、羊、皮张及马尾等牲畜及畜产品以及中原地区的粮食、布匹、铁锅以及针线等生产及生活用品。与官市上交易的商品相比,民市的商品种类多,数量也非常大,但交易额有限,其时占主导地位的是仍然是官市。
清朝前期,由于互市贸易的发展已经突破了明朝官市的模式,民族民间贸易占据了主流,所以,市场上交易的商品也发生了很大变化。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商品种类的增加。清代的民族贸易是明代后期无法相比的,以官市为例,明后期官市上的商品只有马匹、绢缎以及茶叶等少数商品,而清代前期官市上的商品种类已突破了这一限制。以肃州市场为例,准噶尔蒙古输出的物资主要有马、牛、羊、骆驼等牲畜和各种毛皮,此外还有葡萄、?{砂、羚羊角等;中原输出的物资主要有各色绸缎、各种陶瓷、布匹、茶叶、烟、糖等生活用品及大黄、姜等药材。据统计,仅从中原输出的物资就多达六七十种之多,如果加上蒙古输出的物资,约有百余种。清朝前期的官市贸易除了商品种类较明后?期明显增多外,还有一个重要变化,就是在准噶尔蒙古输出的物资中,马匹已不再是交易的重点。羊只以及各种毛皮占的比重最大,占整个贸易量的大半。这与清朝战争减少,对马匹的需求减少有密切关系。但与明后期官市贸易相同的是,在准噶尔输入的商品中,奢侈品仍占了主要部分。中原输往准噶尔的商品中,绸缎、布匹及其制成品占最大比重。例如,乾隆九年的肃州贸易中,绸缎、布匹及其制成品共用银31437两,占全部贸易额的76.2%,这主要是为了满足准噶尔贵族的需求;在民市中,清代前期民族贸易市场上商品的种类则更加繁多。明后期的民市中最发达的当属辽东市场,辽东市场上的物资多达40余种,而清代前期各民族贸易市场上的商品远多于此。以西部的丹噶尔市场为例,据《丹噶尔厅志》记载,在清代丹噶尔贸易中参加交换的产品多达200余种,其中有90余种为中原物资,有茶、布、锅、铜器、酒、纸张、药材、木炭、木材、大米、小黄米、麻、青稞、靴子、哈达、马鞍等。运往内地的商品也有40余种,大多为畜产及狩猎物。(32)
第二,生活消费品的增加。清代前期的民族贸易市场上,除了布帛、粮食、衣服等生活必需品外,烟、酒、糖、茶等生活消费品的数量普遍增加,例如西宁高古城市场,“每平明,则大黄山、大草滩之夷策马而至,或市各皮,或市酥油,易钱,易烟,易酒,纷纷交易焉。”(33)其他市场上烟酒的销售也很平常。而这在明后期是很少见的。这说明清代前期各少数民族的生活水平较之明后期有了显著改善。
同明代一样,清政府也将军器、硝磺、铜铁、米麦等列为禁售之列。但随着汉人移民到关外垦荒种地,铁锅、铁锹、铁犁等生活生产用具成为必需,因此,清政府逐渐放宽了对铁器的禁令。雍正十三年时,规定:“宁夏镇属之平罗、横城、花马池三处市口,凡蒙古人等每月入口货买铁器者,令该札萨克预报夷情衙门,给以印票,填明件数、斤两,每逢开市之期,监视营员验明印票,方许置买,其民人货买铁器不得私入集场,亦令营员验票付官交易,仍将原票汇缴夷情衙门。”(34)乾隆元年,山西巡抚石麟奏请:“自开杀虎口,迄今数十年,商贾农工趋负贸易,内地民人难以数计……内地民人迁居在外,炊爨必用铁锅,耕种必用铁器,建盖房屋以及一切日用什物有非铁不可,仰恳圣恩将晋省沿边杀虎口一带关隘,嗣后除鸟枪腰刀等项及铁条铁块、废铁可造军器者,仍严禁外,其余民间一切需铁之日用什物听民携带出口。”(35)大量铁制农具的出口,促进了漠南蒙古地区农业的发展。
2.关于商品交易量和贸易额的考察
关于明后期长城沿线民族贸易的具体记载的史料很少,所以我们无法详细地了解具体情况,但通过一些数字仍有助于我们了解当时贸易的情况。明后期,宣府、大同和山西三镇的马市贸易在整个长城沿线民族贸易中地位最重要,也最具有典型性。同时,在蒙汉互市贸易中,马匹和布帛是双方交易的主要商品。因此,要了解明后期民族市场的贸易量的情况,就必须了解这两种商品的交易情况。
关于马匹交易量。据统计,隆庆五年,马市初开,宣、大、山西三镇共交易马7030匹,到万历元年增加到19303匹,万历二年又增至27170匹。万历三年,为了抑制不断增长的马匹交易,明政府采取了限制贸易的措施,规定宣镇易马数为18000匹、大同为10000匹、山西为6000匹,总数达到34000匹。短短五年的时间,三镇官市上马匹交易量从7000多匹增长到34000多匹,增长了将近五倍。但仍不能阻止马匹交易数的增加。到万历十九年时,仅宣镇一镇市马数就达到36000匹。马匹贸易的大增,必然会增加政府对马市的投入。据统计三镇马价银的支出情况为:隆庆五年,三镇共支出马价银56475两;万历三年为230000两;万历十九年则为325000两。此后,万历年间的马市贸易额基本上保持在这一水平。从隆庆五年的56475两到万历十九年的325000两,马价银增长了将近五倍多。马价银的增加同样说明马匹交易量的增加。
马市贸易中进入草原市场的最主要的商品是布匹,包括绢、缎、绸、布等各类棉麻织品及丝织品。而销售量最大的是棉布,棉布中占首位的是梭布。有人曾做过统计,万历十年前后,张家口以西的七镇梭布销售量每年约在百万匹左右。万历十年以前,蒙古土默特、鄂尔多斯、喀喇沁三部,总人口仅30万,每人所获仅梭布一项就近三匹。(36)
在明后期的互市贸易中,明政府往往拿出一部分财物作为抚赏,它可以看作是互市贸易的一种补充形式。随着贸易的发展,抚赏银也随之不断增加。隆庆五年,宣、大、山西三镇的抚赏银为3842两,到万历十九年猛增到88000两,增长了近23倍。到天启、崇祯年间,明政府每年给察哈尔部的抚赏就达到百万两白银。(37)
清前期的情况比较复杂。西部主要是与准噶尔在肃州的官市贸易。在肃州的贸易中,以牲畜的交易量最大,而在马牛羊骆驼等牲畜中又以羊只数量最大。如乾隆八年,有26 000余只,九年达13 700余只,十三年达50 000余只,十七年更达65 000余只。另外,在准噶尔的交易中,皮张也占有重要地位,几乎占每年交易额的一半,其中尤以狐皮和羊皮居多。例如,乾隆八年,共计各种皮张203 000余张,其中,狐皮93 000余张,约占46%;羊皮40 000余张,约占20%;银鼠皮60 000余张,约占30%,其余是各种杂皮。乾隆九年,共计各种皮张30 000余张,其中狐皮17 000余张,约占57%;羊皮10 000余张,约占30%。从其双方的交易额来看,从乾隆三年的10 000两左右,猛增到乾隆六年的100 000两左右,到乾隆十五年再猛增到180 000万两(38)。明后期,官市贸易中贸易量最大的张家口市场,万历十九年以后的贸易额规定为185 000两。大同市场100 000两、山西40 000两。由此可见,清代前期的肃州市场的贸易量与明后期的宣、大、山西市场不相上下。
关于长城东部地区民族贸易市场的贸易情况,可以通过税收反映出来。清代前期在长城沿线的各个民族贸易市场上都征收商税,其中税收最多的当属东部的几个关口。关于税率,不同时期和不同货物有所不同,大约在3%到6%之间,我们取其平均数4.5%,来估计各关口的商品流通情况。
山海关:山海关是通向东北和朝鲜的重要驿站,商贾云集,清康熙三十三年在此设关,对过往的海陆商品征税。关于税额,康熙三十四年,定为每年25 000两。按4.5%的税率计算,商品流通额约在56万两左右。到康熙五十四年时,增加3 000两,商品流通额约为62万余两;五十九年时,税额达到32 200两,商品流通额约为70余万两;至雍正十年时,每年正额及盈余多至三万五六千两,少亦不下30 000万两,另有23 000两火耗银。如果折合成商品流通额至少为89万余两。(39)
张家口:张家口作为“南北交易之所,凡内地之牛马驼羊多取给于此。贾多山右人,率出口以茶布兑换而归。”(40)清政府在此对过往的南北商品征税。顺治十八年,税额定为每年一万两,折合商品流通额20余万两白银。康熙二十九年之前为15 000两,商品流通额约30余万两,后来税额又有所增加,定为20 000两,再加上盈余40 561两,每年税收多达六万余两。(41)商品流通额约100余万两。
杀虎口:其地在云中之西,扼三关而控中原,自古称为“险塞”。它是蒙古诸藩部落通贡往来经之路,同时又是满汉互市之所。随着货物流量的逐渐增加,形成了“道通北藩,为牛羊、马驼、皮革、木植之所出,商贾称络绎焉。”(42)作为“内地边城总汇,自南出口自北进口,一切货物俱有应征税课。”(43)顺治十八年时规定杀虎口的税额为13 000两,(44)商品流通额约30万两;康熙前期略有减少,康熙二十九年前征9 000两。后来逐渐增加到16 919两,盈余银15 414两,再加上随征经费银3 358两,再加上其他一些杂税,一共应征银43 338两。(45)商品流通额约合白银96万余两。清前期基本上都能收足。
以上三个关口的贸易量只是粗略估算,因为清政府并非对所有过往物资都征税,所以,三个关口的实际贸易额应不低于此。由此可见,清代以山海关、张家口以及杀虎口为代表的东部各关口贸易之兴盛,是明代后期无法相比的。
综上所述,清代前期长城沿线民族贸易的市场规模、贸易对象、商品种类、贸易量、商品流通量等各方面都已经远远超过了前代。这说明清代前期随着国家的统一和社会的安定,长城沿线的民族贸易已经摆脱了明后期边口贸易的局限和各种弊端。不但民间贸易大为兴盛,而且贸易形式和规模都呈现出前所未有的盛况,既保留了边口贸易的形式,又在此基础上出现了一大批商业城镇。大的商业中心与小的边口互市互为补充、相互辉映,既满足了长城沿线各民族对贸易的需求,又进一步促进和巩固了多民族国家的统一与发展。
三、关于清代长城沿线民族贸易发展原因的思考
贸易是人们为了满足自身需要而进行的一种互通有无的交换活动,在游牧与定居这两种截然不同的生产、生活方式之间,这种交换活动是必须存在的,这是几千年来北方游牧民族政权与中原王朝之间交往关系的历史总结。但是生产方式的不同,导致了文化、观念、习俗的差异,成为双方交往的障碍。横亘在南北之间的万里长城,使得以农业为基础的中原王朝与以牧业为基础的游牧政权的交流与沟通产生困难。于是,千百年来战争总是不断。直到明朝后期,腐朽的明朝廷再也无力应付不断南下掠夺的蒙古骑兵,被迫允许蒙古在长城边口互市,但当时两个政权对峙的状态并没有改变,有限的贸易仍不能满足需求,于是和平贸易之余,各边仍不时发生战争。
到了清代,长城内外得以统一,政权对峙的状态不复存在,这为长城沿线民族贸易的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关于这一点,毋庸多议。值得一提的是,满族作为统治者在其中所发挥的作用却不容忽视。在清前期的长城沿线民族贸易的巨大发展变化,归结其原因,首先是民族国家的统一,这为民族贸易扫除了政治壁垒。其次是满族这个具有特殊经济文化背景的民族,兼容了游牧与农耕民族的特点,既不是单纯的农耕民族,也不是纯粹的游牧民族,而是一个两者兼而有之的农牧民族,这使它在继承中原汉族王朝传统的统治观念统治方略的同时,又能够消除两个民族在文化意识上存在的隔阂,为民族贸易的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这个民族双重的经济文化背景,使它有能力完成多民族国家的统一,并最终消除了千年来游牧民族与农耕民族之间在贸易问题上的分歧,加速了民族融合的进程。
注释:
①上世纪90年代以来的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明代长城沿线民族贸易市场的研究,如余同元;《明后期长城沿线的民族贸易市场》(《历史研究》1995年第5期)、《明代马市市场考》(《民族研究》1998年第1期),曹永年;《〈明后期长城沿线的民族贸易市场〉考误》(《历史研究》1996年第3期),吕美泉:《明朝马市贸易》(《求是学刊》1999年第5期),栾凡:《试论贸易对明代女真经济的影响》(《延边大学学报》1996年第2期)。二是有关清代蒙汉贸易与旅蒙商的研究,如卢明辉;《旅蒙商—17世纪至20世纪中原与蒙古地区的贸易关系》(中国商业出版社,1995年),吴秀琼:《清代前期汉人在蒙古的经济活动》(台湾政治大学硕士论文)在第三章“汉族在蒙古的工商业活动”的第一节“蒙汉的互市活动”中对清前期的“边口互市”进行了较为深入地探讨,陈东升:《清代旅蒙商初探》(《内蒙古社会科学》1990年第3期)。此外比较重要的相关成果有杜常顺的《明清时期黄河上游地区的民族贸易市场》(《民族研究》1998年第3期),这些研究成果从不同侧面探讨了明清时期中原农业民族与北方游牧民族之间的经济贸易往来情况,对本文的写作有很大的参考价值和借鉴意义。
②《中国明代档案总汇》,崇祯七年七月初一,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
③杨时宁:《宣大山西三镇图说》,《明代蒙古汉籍史料汇编》第二辑,内蒙古大学出版社,2000年。
④杨时宁:《宣大山西三镇图说》。
⑤《明神宗实录》,万历三十五年四月庚寅。
⑥《国榷》第75卷:“(万历十七年)十一月,俺答之孙,顺义王扯力克及其妻克黄台吉以数万骑出贺兰山后,求宁夏开设马市,如俺答时赤木口马市之例,应允之。”
⑦《明神宗实录》,万历六年二月癸未。
⑧关于明代长城沿线的边口互市场所,研究者有不同的观点:余同元在《明后期长城沿线的民族贸易市场》一文提出:长城沿线各类市场63个,加上抚赏地市场10余处,“通计明代长城沿线民族贸易市场不下70个”。但是曹永年对余文所列市场进行了“考误”,认为其中“对蒙古诸部的市场50处,其中竟有21处是可以断定根本不存在的,还有个别地点暂且存疑。”后来,余同元在《明代马市市场考》中再次对明代马市的数量进行了考证,认为“具备市规市法和市易功能的明代马市市场近70个,其中可详考的50余个”。
⑨《清世祖实录》,顺治四年十二月庚寅。
⑩《秦边纪略》第1卷,延绥卫:“榆林开红山、神木、皇甫川三市”。见《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228,地理类。
(11)《秦边纪略》第2卷,凉州卫:“当大草滩之口,顺治八年开市于此。”见《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228,地理类。
(12)《宁夏府志》第2卷:“宁夏府城人烟辐辏,商贾云集,四衢分列,门闤南北蕃夷诸货并有,人称西边一都会矣。”
(13)《清高宗实录》,乾隆十六年八月戊午:“军机大臣等议覆山海关监高诚奏称:前经奉天将军阿兰泰奏准,自法库门起至明水塘十边地方,照威远堡等六边之例,一应商贩出入,俱由该地方给发印票……产杂粮、烟叶、羊皮、瓜子等货,蒙古客商贸易,随到随行,进口车辆盈千累万。”
(14)《清世祖实录》,顺治四年十二月庚寅:“河保营,既为鄂尔多斯部落交易盐茶之地,与董家口,俱准开。”
(15)《秦边纪略》第1卷,延绥卫:“榆林开红山、神木、皇甫川三市”。见《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228,地理类。
(16)《钦定大清一统志》第204卷,宁夏府记载:横城堡“在灵州东北七十里,城周二里……北至边墙暗门一里,出暗门三十里有汉夷市场。”康熙二十九年准许喀尔喀蒙古在此贸易。
(17)《平罗纪略》第2卷,市集。
(18)《秦边纪略》第3卷,凉州北边堡。见《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228,地理类。
(19)《秦边纪略》第2卷,凉南边堡:“今堡且日与贸易,几成互市矣。”“每平明则大黄山大草滩之夷策马而至,或市各皮,或市酥油,易钱易烟易布易酒,纷纷交易焉。”见《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228,地理类。
(20)《秦边纪略》第4卷,西宁边堡。见《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228,地理类。
(21)《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嘉庆朝)第506卷,兵部。
(22)《清世宗实录》雍正三年四月丙申。
(23)《清高宗实录》,乾隆十四年十二月戊寅:“谕军机大臣等,据马灵阿奏称,宁夏沿边一带,向令蒙古进口交易。迨乾隆九年,经原任督臣庆复查办,因道员与驻扎之员外郎各持己见,至今案尚未结,以致久行之例,遂行禁革,多有未便,请查照旧例遵行等语。宁夏沿边口隘六十处所,向曾发给印牌,交该台吉等收执,遇有进口,执持查验,立法原属严明,行之数十年,并无疏忽。今乃以查办之故,致使久远遵行之例,一旦禁革,有妨蒙古生计,殊非国家柔远之道。在边疆固宜防范,亦惟令该地方员弁,于进口出口之时,详加盘验,弊端自可永除,可传谕尹继善、鄂昌等查照旧例,妥协办理。”
(24)关于清代边口的数量,研究者也有不同的说法。韩光辉等人认为清代“与蒙古各部进行贸易的主要边口有张家口、古北口、杀虎口、八沟、塔子沟、三座塔、乌兰哈达、归化城、定边、花马池等地。”共有10处。台湾的吴秀琼认为;清廷先后开放为蒙汉互市的地点,除了山海关、喜峰口、古北口、独石口、张家口、杀虎口等6个关口以外,还有热河、八沟、三座塔、齐齐哈尔、多伦诺尔、归化城等,以及山西、陕西、宁夏沿边开放的互市边口或地点,数目至少有七八十个之多。
(25)匡熙民:《张家口游记》,手抄本,民国八年。
(26)按:“虏入圈,听抚则张帜,按甲毋动;不则鸣炮,皆鼓行而前,急击之勿失。”叶赫始祖杨吉砮兄弟就是被明辽东总兵李成梁等围在市圈内杀害的。《清史稿校注》第230卷《杨吉砮传》,第7887页。
(27)《万历武功录》第8卷,《俺答列传下》。
(28)《明经世文编》第452卷,《再议罢榷税疏》。
(29)《皇朝政典类纂》第116卷。
(30)《蒙古志》第2卷,都会。
(31)《五边典则》第7卷,见《四库禁毁书丛刊》史部,第26册。
(32)刘景华:《清代青海的商业》,《青海社会科学》1995年第3期。
(33)《秦边纪略》第4卷,西宁边堡。见《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228,地理类。
(34)《清朝文献通考》第26卷,征榷一,第5161页。
(35)《清朝文献通考》第26卷,征榷一,第5162页。
(36)李漪云:《从马市中几类商品看明中期与塞北的经济联系及作用》,《内蒙古师大学报》1984年第4期。
(37)《崇祯长编》崇祯二年三月辛亥。
(38)张羽新:《肃州贸易考略》,《新疆大学学报》1986年第4期,1997年第1期。
(39)祁美琴:《清代榷关制度研究》,内蒙古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27页。
(40)秦武域:《闻见瓣香录》甲卷“张家口”。
(41)祁美琴:《清代榷关制度研究》,第29页。
(42)刘铭传:《朔平府志》第7卷《课税》,清雍正十一年刊本。
(43)《宫中档乾隆朝奏折》第29卷,第704~705页。
(44)《清朝文献通考》第26卷,征榷,第5076页。
(45)祁美琴:《清代榷关制度研究》,第31页。^NU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