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史 |
明清沙苑回、汉民的经营方式与生态环境变迁
刘炳涛
【专题名称】明清史
【专 题 号】K24
【复印期号】2008年08期
【原文出处】《史学月刊》(开封)2008年5期第121~126页
【英文标题】The Operating Practices of Hui People and Han People and the Change of Ecological Environment in the Shayuan Area during Ming and Qing Dynasties
【作者简介】刘炳涛,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历史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硕士研究生。(西安 710062)
【日 期】2007-10-08
【关 键 词】明清时期/沙苑/回民/汉民/经营方式/生态环境变迁
[中图分类号]K248 K901(2)=48/4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583-0214(2008)05-0121-06
不同的民族具有不同的经营方式,而不同的经营方式对环境的影响也就不同,尤其是像沙苑这样生态比较脆弱的地区,这种影响显得尤为明显。目前学术界对沙苑地区的研究并不是很多,现有成果主要集中在两方面:一是对沙苑形成的研究,如余汉章的《渭洛三角地带沙苑的沙丘地形》①、李昭淑的《沙苑地貌成因与治理的研究》②。二是对沙苑变迁的研究,如王元林的《沙苑的历史变迁》③。本文在各位研究的基础上,试从沙苑内的居民及其经营方式入手,探讨明清时期沙苑生态环境的变迁。
一 沙苑的位置及居民
沙苑之名最早见于《水经注》,“洛水东南经沙阜北,其阜东西八十里,南北三十里,俗名沙苑。苑南则渭水经焉”[1](卷二八《沙苑监》,引《水经注》)。这表明至迟在北魏郦道元撰写《水经注》时,沙苑已经形成。唐宋时期,沙苑用作牧地置监养马。金元时期,沙苑仍置牧监,但作用已大大降低。明初为郭驸马草地;明中期以后,其地渐为开垦,人类活动对其生态环境的影响也逐渐明显。
沙苑位于今陕西省大荔县境内,西起孝义镇,东至赵渡镇,东西长40公里,南北宽10公里,介于洛河与渭河之间的第二级阶地表面。从沙苑中的沙丘看,沙丘迎风坡向东,背风坡向西,反映形成沙丘的主风方向为东风。起初,沙苑只存在于大荔、朝邑县境内,至明末清初,逐渐扩展到渭南、华州境内。据明代的《陕西通志》记载,此时的渭南县、华州还没有出现沙地。但在清康熙年间修的《古今图书集成》“职方典”第四九四卷“同州”条的记载中却云:“沙苑,旧志在县南洛渭之间,亦曰沙海,其中坌起者曰沙阜。东跨朝邑,西至渭南,南连华州,广八十里。”[2](p12171)表明康熙四十五年以前沙地已向西、向南扩展到渭南、华州境内,这正好与沙丘移动的主风向一致。
沙苑内的居民主要由回民和汉民构成,因时期的不同,或以回民为主,或以汉民为主。大体上可以分为四个时期:明代中前期,主要是回民,且人口不多;明末清初,一些汉民迁入,回、汉民杂处,但总体数量并不太多;清前期至同治年间,回、汉民杂处,以回民为主,且回、汉民的数量剧增;同治朝回民起义以后,回民全部被迁走,招汉民进行开垦,沙苑内全部为汉民。
据陕西回族口碑及县志记载,沙苑内最早的回民源于唐安史之乱后留屯于沙苑的回纥,事实是否如此,学术界还没有定论。至明代中前期,沙苑内的居民主要就是回民,“沙苑成了回民聚居的地区”[3](p62)。但此时回民的数量并不是很多,直到万历年间,张瀚经过沙苑时还说:“自华以北渡渭,投清凉寺,一望漠漠黄沙,无寸草人烟,仅有小村皆回回种类。”[4](卷二《西游记》,p37)是时,沙苑内仅有零星的回民小村。到了明末,山西、河南等地部分移民迁至此处,“披荆斩棘而从事于沙苑之垦殖也”[5],具体人口数不清楚,估计不会很多。
清代“是回族人口分布得更广,更分散的时期”[6](p9),沙苑地区也不例外,回民人口迅速增长。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陕西巡抚毕沅奏曰:“查陕省各属地方,回回居住较他省为多,而西安府城及本属之长安、渭南、临潼、高陵、咸阳及同州府属之大荔、华州,汉中府属之南郑等州县之回民,多聚堡而居,户口更为稠密。”[7](《民族志》)“蒲、富、临、渭,陕省著名四大县,地处渭北,一望平坦,辽阔无垠,东北连同州府附郭首邑大荔县,五县犬牙交错,回庄居其大半。”[8](卷一,p220)而“大荔、渭南之回,世居渭北沙苑”[9](卷一,p59)。“惟洛渭沙苑之间,水涨沙碛,多患贫瘠,东濒黄河,少田可耕,每事贾贩……西南又接回民”[10](《朝邑县》)。据调查资料显示:大荔县(属同州府)回族集中于县西南沙苑36个村庄,著名的有南王阁村、清池、龙池庵、王桥、八女(八鱼)村、樊家堡、乔店、禹家、沙南、东西海道子、东西白马堂、南北草滩、北丁家、任家老庄子、马家、大小园子、南丁家、东村、石碑滩、三家庄等。[11](p276)虽也有汉民在沙苑内居住,但相对来说数量较少,汉民主要居住在沙苑外。同治年间回民起义失败后,沙苑地区的回民或被杀害或被迁出,所留田土皆成为“叛产”,于是招募汉人前来领地垦种。“沙苑的田,最初是由商州人来认领的,称‘老八家’,即李、孔、黎、刘、王、张等八姓。顶好的地,他们大致占满了。后边来的,是山东人,住在北丁家、河伍家二村。河南、湖北人相继亦来,分住各村,现在沙苑农民籍贯,有七省十三县之多”[12](p118)。至此,沙苑内已经全部是汉民了。
二 沙苑回、汉民的经营方式
“我国封建社会经济结构的传统特点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各地回族农村经济也不会例外,但是回族农业经营又有它的特点,就是不单纯依赖于农耕,不单纯依赖于粮食。回族农民善于搞多种经营,注意发展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表现出一种勤奋进取的活力。各地农村回民因地制宜发展经济作物,兼营畜牧业、运输业,或者经营手工业和商业。”[1 3]马寿千先生的这段话是对回民经营方式的简要概括,沙苑地区回民亦不例外。
沙苑地区的土壤属风沙土,特点是通透性良好,易耕种,但质地粗疏,易漏水漏肥,养分贫瘠,风蚀较重;此外,在风力的吹动下,沙土还具有流动性特点。这样的土质较宜林果和经济作物的种植,不宜种植粮食作物,即“沙随风流徙,不可耕植”。所以,明清时期沙苑中回民的农业经营主要不是粮食作物,而是发展蔬果种植业。文献中常可见到这样的记载:“近时居民交牧其中(沙苑),多树果蔬,佳于他产”[14](卷二《地理·山川》,引明天启《同州府志》);“不宜种麦,向植枣、梨、瓜、豆,其收在秋不在夏”。[10](《渭南县》)沙苑的蒺藜、榅桲、西瓜自古就非常出名,明清时期亦不例外,仍然是沙苑特产。如乾隆时大荔郡守张奎祥有一首《苏村瓜》诗称赞道:“苏村瓜,大如斗,一瓜粟数升,十瓜钱盈缶,亩可数百及千,胜种麦、豆、葱与韭。”[14](卷二三《艺文》)此外,沙苑还盛产枣、桃、李、柴胡、防风、地黄、麻黄等物产。沙苑中的回民主要种植这些蔬果及药材,然后再以此换取粮食。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沙苑中没有粮食作物的种植,其实沙苑回民很会料理自己的农田。例如,南王阁村的回民就在距离本村20里路的姚期寨买地,由于距离远,有时也从汉民那里买粪,汉人中有狡猾者常掺以塘土和炕灰以欺回民,换得麦子,自以为得计,因此有谚语说:“三笼尘土三笼灰,就给回回要年麦。”但回民得火灰后,庄稼日肥,于是回敬谚语说:“不怕你三笼尘土三笼灰,但看我田地里长的麦。”由此可见,沙苑回民是精于农田耕作的。但是此时回民的田地并不是在沙苑中,而是在离南王阁村20里地的姚期寨。这其中的一个原因固然是沙苑人多地少,更主要的应该是沙苑土质不适宜粮食生长,“沙苑产的粮食,有麦子、豇豆,但产量不丰,每亩只能获三斗至四斗”[12](p118)。所以,沙苑种植粮食作物很少,主要是种植蔬果作物,“据说清代沙苑以回民为主,多经营牧业和小生意,耕种禾田甚少,庄稼又以打瓜、豆类为主,只种少量小油果,俗称小参”[15](p87)。
除蔬果种植外,畜牧业也是沙苑回民的主要经营方式。回民大多饲养牛、羊、马等牲畜,尤其是羊,回民日常生活的肉食、乳食品均来源于此。陕西回民“大半以牧羊为业”④。而且,沙苑中有一种羊非常出名,“羊有大尾者,均出沙苑,不惟他处所无,即大荔他乡亦未之有也”[16](卷二二《土物志》)。大荔的回民还有从事养马业的,马匹是从黄龙山买来的,于沙苑中饲养。在大荔八女村西边的红庙附近,回民还有跑马场。[12](p130)另外,从皮货生意也可以看出沙苑回民畜牧业的发达,清代大荔“县西羌白镇为皮货所萃,每岁春夏之交,万贾云集。陕西巡抚岁以珠毛羔皮八百张贡诸京师”[17](卷六《土地志·物产》)。这些牲畜很大一部分都是在沙苑内放养的,即所谓“居民交牧其中”。
另外,商业也是沙苑回民的一种经营方式。沙苑内的回民经营瓜果业、园艺业、畜牧业,其所生产的枣、梨、桃、西瓜、瓜子、牛羊毛、皮革等特产,经许多从事商业的回民运输出去,畅销于西北各地。
由此可见,明清时期沙苑内的回民的经营方式具有多样性,以农业经营为主,兼营畜牧业和商业,但农业经营并不是进行农田耕种,而是经营蔬果业。
汉民自古以来就以农业立身,特别是开垦土地以进行农田耕作,所以其经营方式就是农田垦殖。无论是山地、林地、草地还是沙地,只要需要,汉民都可能进行开垦耕种,而一旦土力耗尽,就会抛荒另行择地开垦,流民更是如此,历史上的例子不胜枚举。
明清时期生活在沙苑内的汉民的经营方式也是以农业耕种为主。明代至清代前期,汉民在沙苑中所占的比重较小,这种经营方式并不占主要地位。但是同治年间回民起义失败后,所有回民被迁出沙苑,政府招募汉民进行开垦,沙苑则成为汉民的定居地,农田垦殖始成为沙苑内的主要经营方式。汉民不断加大对沙苑的开垦力度,进行粮食作物和棉花、花生等经济作物的种植。沙苑内种植的粮食作物以小麦为主,“光绪五年麦秋至,沙苑农民以双歧告,且有五歧、六歧者”[18](卷二《文征·瑞麦赋》),可见此时沙苑内已存在大量的麦地。而经济作物则以棉花、花生为主,“自左爵相颁发棉书,数年来境内种棉者渐多,而西南乡为最,以近沙地土软,于棉宜也,织布而衣者皆依赖焉。又近年,沙苑多种落花生,颇见收获,其种法则自豫省滨河之地传来”[18](卷四《土地志·物产》);此外,还有种植甘薯的。但这并不否认蔬果种植的存在,由于特殊的土质和丰厚的利润,汉民也经营蔬果业,只是相对以前回民经营时的规模来讲已大为减少,不可同日而语了。此时的蔬果种植仅仅是作为农田垦殖的辅助而已,如朝邑县“南乡沙苑及沿河一带,种植则棉花、花生居多,瓜果则梨、枣、桃、杏、柿子、西瓜之类”[19](《民事习惯类》)。但以前沙苑地区原有的畜牧业和商业等经营方式随着回民的迁出已不复存在,仅仅是单一的农田耕种且经营方式粗放。来沙苑内耕种的汉民都是同治朝回民起义失败后从各地招来的无地农民,他们来此的目的就是生存,面对广阔的沙地,他们并不需要进行精耕细作,所以耕作方式比较粗放;当遇到灾害或者土力不支时,他们就会抛荒另寻他处。大荔县“南乡沙苑地方先年本回民居处,自作乱荡平后,领种叛产概系客民……其人貌似诚朴,心多狡诈,有多年居此,遇荒携眷全归,隔年复来冒作领垦新户者;有垦种二三年,一届升科即弃地而他往者;有春来耕作,秋收后不知所之者”[19](《民情类》)。这种单一的经营方式和粗放的耕作方式势必会对沙苑的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三 不同的经营方式对沙苑地区生态环境的影响
明清时期沙苑内回民的经营方式具有多样性,以经营蔬果业为主,兼营畜牧业和商业。林果的种植,不但不会破坏沙苑的地貌,还会对沙地有较强的固定作用,可以防止沙土的流失和风蚀;虽然蔬菜和粮食作物一样,均属季节性土地裸露,但相对于大粮作物的深耕而言,蔬菜则是采取浅耕,现代实验证明:浅耕可以防止土壤深层水分散失,使自然降水有效地保存在土壤耕层内,表土保持湿润,减轻风蚀、水蚀。[20]从事畜牧业养殖,且是放养,则需要良好的植被,这就需要保持沙苑内植被的覆盖率,从而更好地从事畜牧业。从事商业,则会相对减轻沙苑内人口的压力,减少对沙土的开垦,保护沙苑内的植被和池沼。事实也是如此,明代及清代前期沙苑内的生态环境还是良好的。
明成化年间大荔沙苑人王傅辞官回家时,见沙苑内还是水源丰富、果树众多,王氏有诗云:“策杖西林外,村郊横暮烟。雨深溪并涨,树密果初园。”[21](p13)明正德时,沙苑内有许多泉池,著名的有九龙泉、红善泉、九龙池、麻子池、白马池、莲花池、清池、太白池等。其中,麻子池中还有大量的鱼,足以进行捕捞。如明正德时人韩邦靖有诗云:“茅舍西南麻子池,自操小艇载鱼丝。即今仆马多尘土,肠断青蒲两后时。”韩氏的另一首诗则描写了沙苑的畜牧状况,曰:“沙苑尘光近白楼,黄河清渭两交流。牛羊落日新丘垄,杨柳春风古渡头。”[22](卷八《艺文·漫成四首》)太白池、莲花池等池中的莲花众多,周围景致也十分秀丽,嘉靖年间王三省有《游太白池并序》云:“散发开襟太白池,蝉鸣高树绿云垂。十里问莲耽野趣,一樽对水纳凉风。最爱小艇供鱼馔,只少佳人雪莲丝。”[21](p15)从时人的上述描述来看,此时沙苑内的生态环境还是良好的。不过,当时已有关于风沙的记载。沙苑马坊里人马自强,作《沙苑虚赋议》言道:“居无高垣,四面环堵皆沙也。冬春多风,出门满目皆沙也。门户不能蔽,饮食杯棬皆沙也。况沙随风转,地以沙迁。”[23](《文征录》)这是否与前面提到的良好的生态环境相矛盾呢?或者说此时沙苑内的生态环境已经恶化了呢?答案是否定的。首先,这段描写有地域限制,即马自强住在沙苑的西部,而沙苑内盛行东风,当风起时自然会吹动一些裸露的沙尘,处于下风向的马自强看到的当然是沙尘天气了;其次,这段描写还有时间的限制,即发生在冬春季节,这时沙苑内的植被都已枯萎或者还未发青,对沙土的固定性不强,裸露的沙土面积较大,且是多风季节,在风力的吹动下容易发生沙尘天气。王三省在《念奴娇》中也点明了这种季节性发生的沙尘现象:“寒日狂风,行人迷路,衫袖遮双目。”[21](p19)而住在麻子池东北不远的韩邦靖这样作诗道:“青青沙苑柳,枝叶何缤纷。郁郁佳人思,行行壮士勋。日暮鸿雁来,牛羊亦成群,宿舍涧边草,飞鸣州渚云。”[24](卷一《沙苑》)韩邦靖是住在朝邑县沙苑的东部,而且描写的当是夏秋季节,所以沙苑又是另一番景象。万历年间,原来周长五里的莲花池“近为风沙所没”,而太白池“经地圾平芜,乡民争以种植”,这当是由于风吹动流沙所致,但不久,太白池“水稍如故,则又无田可耕”。[25](卷一《地形志》)可以看出,这种流沙具有时段性,而此时沙苑内的生态环境本身也具有一定的自我调节能力。所以此时沙苑环境还是比较良好的,树木丛生、泉池遍布、牛羊成群,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
明末清初,山西、河南等地的一些汉民来此,一些本不适合耕种的沙地被开垦出来进行农作物的耕种,一定程度上破坏了覆盖在沙土上的植被,在风力的吹动下引起沙丘的流动。沙苑的范围在此时扩展到渭南及华州境内,除自然原因之外,汉民对沙苑的开垦也应负一定的责任。到清代前期,沙苑生态环境整体上还算良好,树木繁茂,池沼遍布。康熙年间,沙苑内还是树木丛荫,当时朝邑县有名的十二景,其中之一便是“沙苑树阴”。[22](卷一《山川》)直到清雍正年间,太白池中尚“多莲,开时游览不绝”,清池“周二里,池水涟漪可爱”。[26](卷十二《山川》)但到清代中期,随着沙苑内回、汉民人口的增长,人地矛盾加剧,对沙苑的开发力度也随之加大,沙苑内的生态环境开始逐渐恶化,主要表现是一些池泉的干涸乃至消失。乾隆时,清池、莲花池“失其所在”,红善泉“久涸”,苏村泉、北庄泉“久不能灌溉”。[14](卷二《地理志》)但此时因沙苑内主要还是回民,所从事的主要是蔬果业和畜牧业,所以沙苑内的植被还算良好。咸丰年间,杨树椿有《沙苑行》诗道:“咸丰庚申夏,我从沙苑行。往来将百里,曲折始分明。触处成风景,陶然移我情。风陵如水浪,鳞甲动千层。合沓抱洼凹,便有人烟生。千林比如栉,万井界如绳。桃李五色烂,辘轳十里鸣。或斜如云汉,或整如棋枰。瓜壶杂菜豆,或架又或棚……鱼莲胜滟滟,蝉柳昼冥冥。羔羊酒能醉,蒺藜茶可煮。”[21](p25~27)诗中的“风陵如水浪,鳞甲动千层”描写的是没有被开垦的沙丘的景象。此时沙苑内尽管已开辟出许多田地,有些池沼也已消失,但从整体上看依然是树木繁盛、果木众多、畜牧发达,生态环境的恶化并不严重。
同治年间回民起义失败之后,回民或被杀害或被迁走,汉民也逃往外地,沙苑内土地荒芜、村落萧条,又是另一番景象:“百里荒芜,草树丛杂,气象阴森。民人入沙苑耕樵者,每迷罔失向,终日困荆棘中。”但光绪中叶以后,“殖民渐广,荒芜渐垦”,到民国时已经是人烟稠密,农田连片。[27](《足征录》卷四《异征》)这时沙苑内的居民主要是外地迁来的汉民,其主要的经营方式就是开垦田地进行耕种。先前欣欣向荣的蔬果变成了“红薯南瓜玉米谷”[21](p38),浓郁的植被也被破坏,改造成田地。前已介绍其种植的作物及耕作的方式,像小麦、玉米等粮食作物的种植,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就是深耕,深耕的结果就会造成沙地的疏松,容易随风起沙,或随水流失;而棉花、花生、甘薯等作物都是深根作物,也需要加深耕作层,势必会翻动沙地,同样会造成沙地的疏松,容易引起沙土流失;再加上沙地肥力不够,需要休耕,耕作方式的粗放,就会造成对土地的撂荒,这样更容易破坏原有沙地的面貌。“这样的论述偏重于对人类活动单方面的判读,这样的判读的结果不仅需要从人类活动特性寻求印证,同样需要来自自然环境本身的信息”[28](p140)。沙苑环境的变化,首先表现在种植作物的变化上。先前的蔬果种植(尤其是果树的种植)大量减少,而改种小麦、玉米、棉花、落花生、红薯之类的作物,这些作物对沙地具有较大的破坏作用。其次表现在水文的变化上。先前存在的泉池,只剩下麻子池尚有少量水,余皆干涸,不得不凿井灌田,“光绪初,邑宰周倡劝凿井,各村颇遵行之”[27](卷四《土地志·物产》),而以前许多湖沼鱼肥莲美的景象再也见不到了。再次,沙苑内的天气越来越反常。沙苑内的生态平衡被打破,反常现象越来越明显,光绪“二十七年三月二十七日夕,天起东风,历十八、十九、二十,狂吼三日,沙土飞空,散入屋庐积寸许。天色忽黄、忽黑、忽赤,行旅裹足”。原来在渭南寨裹村的沙丘,“此次风定徙至寨裹之西里许”[27](《足征录》卷一《事征》),而且经常出现“飞沙走石暴生风,豆麦春时扫荡空”的现象[27](《足征录》卷二《文征》)。雨涝早涸的现象也愈来愈明显,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秋,连绵阴雨50多天,渭水泛滥,“沙苑遍地汪洋,淹没禾稼无算”。沙水渠淤塞,永济桥“惟石桩外现”,“每发大水,四面横溢,坍墙屋,灌坟墓”。[27](《足征录》卷一《事征》)至于更多的环境变迁,王元林在《沙苑的历史变迁》中有更详细的介绍,在此不一一列举。
另外还需要说明的是,明清时期的气候对沙苑地区的环境也有一定的影响。明清时期是一个寒冷期,即欧洲所谓的“现代小冰期”。经朱士光等对明清时期的正史和地方志中有关气候灾异资料之收集和分析,证实关中地区这一时期的气候状况也是如此。[29]不过,此期年平均气温和年平均降水量虽有较小尺度的波动变化,但是不足以引起沙苑环境的根本性改变。所以,沙苑环境的变迁更主要的是由于人类活动的作用,确切地说,是沙苑内回、汉民不同的经营方式对生态环境变迁具有不同的影响。
四 余论
历史上由于经营方式的不同而引起环境变迁的例子不胜枚举,像毛乌素沙地,“经营方式——农耕、放牧也迭为交替,每次经营方式的更迭也都带来了生产的衰退,加速了自然条件的恶化,助长了沙漠化的速度”[30](p252)。而沙苑这一特殊的生态环境地区在回民和汉民居住期间,也表现出不同的经营方式,这种经营方式的不同也就注定了对沙苑地区生态环境变迁影响的不同。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除去自然本身的因素外,沙苑内回、汉民的构成及不同的经营方式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十分明显:在明代及清代前期,沙苑内的居民主要是回民,而回民的经营方式具有多样性,主要从事蔬果种植、畜牧业和商业,这样的经营方式对沙苑生态环境变化的影响不很明显,所以与此对应的是良好的生态环境。而同治以后,沙苑内已经全部为汉民,汉民则主要从事单一的农田开垦且耕作方式粗放,这样的经营方式对沙苑的环境造成很大的破坏,所以导致沙苑内生态环境严重恶化。当然这并不是说回民的经营方式对沙苑生态环境的恶化没有一点影响,乾隆以后随着回民人口的增长,对沙苑的开发力度加大,对沙苑环境开始恶化也应负一定责任,只是相对于汉民的经营方式来说不是十分明显而已。所以,这并不意味着回民的经营方式优于汉民的经营方式,只是在不同的时期和地域尤其是像沙苑这样生态比较脆弱的地区,回民的经营方式更有利于生态环境的良好运行。
注释:
①余汉章:《渭洛三角地带沙苑的沙丘地形》,《地理学资料》1957年第1期。
②李昭淑:《沙苑地貌成因与治理的研究》,《西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1983年第4期。
③王元林:《沙苑的历史变迁》,《人文杂志》2001年第4期。
④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署理陕西巡抚谭廷襄折(咸丰十年四月二日)》,见《军机处录副·民族档·回族卷》。转引自余志勇《清代回族农牧业经济概论》,《西北第二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5年第2期。
【专 题 号】K24
【复印期号】2008年08期
【原文出处】《史学月刊》(开封)2008年5期第121~126页
【英文标题】The Operating Practices of Hui People and Han People and the Change of Ecological Environment in the Shayuan Area during Ming and Qing Dynasties
【作者简介】刘炳涛,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历史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硕士研究生。(西安 710062)
【内容提要】 | 明清时期,沙苑内的居民主要由回民和汉民构成。同治以前,主要以回民为主;同治以后,则全部为汉民。回民的经营方式具有多样性,主要从事蔬果种植、畜牧业和商业,这样的经营方式对沙苑生态环境的影响并不明显;而汉民则主要从事单一的农田开垦且耕作方式粗放,这样的经营方式对沙苑的环境造成一定的破坏作用。但这并不意味着回民的经营方式就优于汉民的经营方式,只是在沙苑这样特殊的地域范围内,回民的经营方式更有利于其生态环境的良好运行。 |
【关 键 词】明清时期/沙苑/回民/汉民/经营方式/生态环境变迁
不同的民族具有不同的经营方式,而不同的经营方式对环境的影响也就不同,尤其是像沙苑这样生态比较脆弱的地区,这种影响显得尤为明显。目前学术界对沙苑地区的研究并不是很多,现有成果主要集中在两方面:一是对沙苑形成的研究,如余汉章的《渭洛三角地带沙苑的沙丘地形》①、李昭淑的《沙苑地貌成因与治理的研究》②。二是对沙苑变迁的研究,如王元林的《沙苑的历史变迁》③。本文在各位研究的基础上,试从沙苑内的居民及其经营方式入手,探讨明清时期沙苑生态环境的变迁。
一 沙苑的位置及居民
沙苑之名最早见于《水经注》,“洛水东南经沙阜北,其阜东西八十里,南北三十里,俗名沙苑。苑南则渭水经焉”[1](卷二八《沙苑监》,引《水经注》)。这表明至迟在北魏郦道元撰写《水经注》时,沙苑已经形成。唐宋时期,沙苑用作牧地置监养马。金元时期,沙苑仍置牧监,但作用已大大降低。明初为郭驸马草地;明中期以后,其地渐为开垦,人类活动对其生态环境的影响也逐渐明显。
沙苑位于今陕西省大荔县境内,西起孝义镇,东至赵渡镇,东西长40公里,南北宽10公里,介于洛河与渭河之间的第二级阶地表面。从沙苑中的沙丘看,沙丘迎风坡向东,背风坡向西,反映形成沙丘的主风方向为东风。起初,沙苑只存在于大荔、朝邑县境内,至明末清初,逐渐扩展到渭南、华州境内。据明代的《陕西通志》记载,此时的渭南县、华州还没有出现沙地。但在清康熙年间修的《古今图书集成》“职方典”第四九四卷“同州”条的记载中却云:“沙苑,旧志在县南洛渭之间,亦曰沙海,其中坌起者曰沙阜。东跨朝邑,西至渭南,南连华州,广八十里。”[2](p12171)表明康熙四十五年以前沙地已向西、向南扩展到渭南、华州境内,这正好与沙丘移动的主风向一致。
沙苑内的居民主要由回民和汉民构成,因时期的不同,或以回民为主,或以汉民为主。大体上可以分为四个时期:明代中前期,主要是回民,且人口不多;明末清初,一些汉民迁入,回、汉民杂处,但总体数量并不太多;清前期至同治年间,回、汉民杂处,以回民为主,且回、汉民的数量剧增;同治朝回民起义以后,回民全部被迁走,招汉民进行开垦,沙苑内全部为汉民。
据陕西回族口碑及县志记载,沙苑内最早的回民源于唐安史之乱后留屯于沙苑的回纥,事实是否如此,学术界还没有定论。至明代中前期,沙苑内的居民主要就是回民,“沙苑成了回民聚居的地区”[3](p62)。但此时回民的数量并不是很多,直到万历年间,张瀚经过沙苑时还说:“自华以北渡渭,投清凉寺,一望漠漠黄沙,无寸草人烟,仅有小村皆回回种类。”[4](卷二《西游记》,p37)是时,沙苑内仅有零星的回民小村。到了明末,山西、河南等地部分移民迁至此处,“披荆斩棘而从事于沙苑之垦殖也”[5],具体人口数不清楚,估计不会很多。
清代“是回族人口分布得更广,更分散的时期”[6](p9),沙苑地区也不例外,回民人口迅速增长。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陕西巡抚毕沅奏曰:“查陕省各属地方,回回居住较他省为多,而西安府城及本属之长安、渭南、临潼、高陵、咸阳及同州府属之大荔、华州,汉中府属之南郑等州县之回民,多聚堡而居,户口更为稠密。”[7](《民族志》)“蒲、富、临、渭,陕省著名四大县,地处渭北,一望平坦,辽阔无垠,东北连同州府附郭首邑大荔县,五县犬牙交错,回庄居其大半。”[8](卷一,p220)而“大荔、渭南之回,世居渭北沙苑”[9](卷一,p59)。“惟洛渭沙苑之间,水涨沙碛,多患贫瘠,东濒黄河,少田可耕,每事贾贩……西南又接回民”[10](《朝邑县》)。据调查资料显示:大荔县(属同州府)回族集中于县西南沙苑36个村庄,著名的有南王阁村、清池、龙池庵、王桥、八女(八鱼)村、樊家堡、乔店、禹家、沙南、东西海道子、东西白马堂、南北草滩、北丁家、任家老庄子、马家、大小园子、南丁家、东村、石碑滩、三家庄等。[11](p276)虽也有汉民在沙苑内居住,但相对来说数量较少,汉民主要居住在沙苑外。同治年间回民起义失败后,沙苑地区的回民或被杀害或被迁出,所留田土皆成为“叛产”,于是招募汉人前来领地垦种。“沙苑的田,最初是由商州人来认领的,称‘老八家’,即李、孔、黎、刘、王、张等八姓。顶好的地,他们大致占满了。后边来的,是山东人,住在北丁家、河伍家二村。河南、湖北人相继亦来,分住各村,现在沙苑农民籍贯,有七省十三县之多”[12](p118)。至此,沙苑内已经全部是汉民了。
二 沙苑回、汉民的经营方式
“我国封建社会经济结构的传统特点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各地回族农村经济也不会例外,但是回族农业经营又有它的特点,就是不单纯依赖于农耕,不单纯依赖于粮食。回族农民善于搞多种经营,注意发展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表现出一种勤奋进取的活力。各地农村回民因地制宜发展经济作物,兼营畜牧业、运输业,或者经营手工业和商业。”[1 3]马寿千先生的这段话是对回民经营方式的简要概括,沙苑地区回民亦不例外。
沙苑地区的土壤属风沙土,特点是通透性良好,易耕种,但质地粗疏,易漏水漏肥,养分贫瘠,风蚀较重;此外,在风力的吹动下,沙土还具有流动性特点。这样的土质较宜林果和经济作物的种植,不宜种植粮食作物,即“沙随风流徙,不可耕植”。所以,明清时期沙苑中回民的农业经营主要不是粮食作物,而是发展蔬果种植业。文献中常可见到这样的记载:“近时居民交牧其中(沙苑),多树果蔬,佳于他产”[14](卷二《地理·山川》,引明天启《同州府志》);“不宜种麦,向植枣、梨、瓜、豆,其收在秋不在夏”。[10](《渭南县》)沙苑的蒺藜、榅桲、西瓜自古就非常出名,明清时期亦不例外,仍然是沙苑特产。如乾隆时大荔郡守张奎祥有一首《苏村瓜》诗称赞道:“苏村瓜,大如斗,一瓜粟数升,十瓜钱盈缶,亩可数百及千,胜种麦、豆、葱与韭。”[14](卷二三《艺文》)此外,沙苑还盛产枣、桃、李、柴胡、防风、地黄、麻黄等物产。沙苑中的回民主要种植这些蔬果及药材,然后再以此换取粮食。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沙苑中没有粮食作物的种植,其实沙苑回民很会料理自己的农田。例如,南王阁村的回民就在距离本村20里路的姚期寨买地,由于距离远,有时也从汉民那里买粪,汉人中有狡猾者常掺以塘土和炕灰以欺回民,换得麦子,自以为得计,因此有谚语说:“三笼尘土三笼灰,就给回回要年麦。”但回民得火灰后,庄稼日肥,于是回敬谚语说:“不怕你三笼尘土三笼灰,但看我田地里长的麦。”由此可见,沙苑回民是精于农田耕作的。但是此时回民的田地并不是在沙苑中,而是在离南王阁村20里地的姚期寨。这其中的一个原因固然是沙苑人多地少,更主要的应该是沙苑土质不适宜粮食生长,“沙苑产的粮食,有麦子、豇豆,但产量不丰,每亩只能获三斗至四斗”[12](p118)。所以,沙苑种植粮食作物很少,主要是种植蔬果作物,“据说清代沙苑以回民为主,多经营牧业和小生意,耕种禾田甚少,庄稼又以打瓜、豆类为主,只种少量小油果,俗称小参”[15](p87)。
除蔬果种植外,畜牧业也是沙苑回民的主要经营方式。回民大多饲养牛、羊、马等牲畜,尤其是羊,回民日常生活的肉食、乳食品均来源于此。陕西回民“大半以牧羊为业”④。而且,沙苑中有一种羊非常出名,“羊有大尾者,均出沙苑,不惟他处所无,即大荔他乡亦未之有也”[16](卷二二《土物志》)。大荔的回民还有从事养马业的,马匹是从黄龙山买来的,于沙苑中饲养。在大荔八女村西边的红庙附近,回民还有跑马场。[12](p130)另外,从皮货生意也可以看出沙苑回民畜牧业的发达,清代大荔“县西羌白镇为皮货所萃,每岁春夏之交,万贾云集。陕西巡抚岁以珠毛羔皮八百张贡诸京师”[17](卷六《土地志·物产》)。这些牲畜很大一部分都是在沙苑内放养的,即所谓“居民交牧其中”。
另外,商业也是沙苑回民的一种经营方式。沙苑内的回民经营瓜果业、园艺业、畜牧业,其所生产的枣、梨、桃、西瓜、瓜子、牛羊毛、皮革等特产,经许多从事商业的回民运输出去,畅销于西北各地。
由此可见,明清时期沙苑内的回民的经营方式具有多样性,以农业经营为主,兼营畜牧业和商业,但农业经营并不是进行农田耕种,而是经营蔬果业。
汉民自古以来就以农业立身,特别是开垦土地以进行农田耕作,所以其经营方式就是农田垦殖。无论是山地、林地、草地还是沙地,只要需要,汉民都可能进行开垦耕种,而一旦土力耗尽,就会抛荒另行择地开垦,流民更是如此,历史上的例子不胜枚举。
明清时期生活在沙苑内的汉民的经营方式也是以农业耕种为主。明代至清代前期,汉民在沙苑中所占的比重较小,这种经营方式并不占主要地位。但是同治年间回民起义失败后,所有回民被迁出沙苑,政府招募汉民进行开垦,沙苑则成为汉民的定居地,农田垦殖始成为沙苑内的主要经营方式。汉民不断加大对沙苑的开垦力度,进行粮食作物和棉花、花生等经济作物的种植。沙苑内种植的粮食作物以小麦为主,“光绪五年麦秋至,沙苑农民以双歧告,且有五歧、六歧者”[18](卷二《文征·瑞麦赋》),可见此时沙苑内已存在大量的麦地。而经济作物则以棉花、花生为主,“自左爵相颁发棉书,数年来境内种棉者渐多,而西南乡为最,以近沙地土软,于棉宜也,织布而衣者皆依赖焉。又近年,沙苑多种落花生,颇见收获,其种法则自豫省滨河之地传来”[18](卷四《土地志·物产》);此外,还有种植甘薯的。但这并不否认蔬果种植的存在,由于特殊的土质和丰厚的利润,汉民也经营蔬果业,只是相对以前回民经营时的规模来讲已大为减少,不可同日而语了。此时的蔬果种植仅仅是作为农田垦殖的辅助而已,如朝邑县“南乡沙苑及沿河一带,种植则棉花、花生居多,瓜果则梨、枣、桃、杏、柿子、西瓜之类”[19](《民事习惯类》)。但以前沙苑地区原有的畜牧业和商业等经营方式随着回民的迁出已不复存在,仅仅是单一的农田耕种且经营方式粗放。来沙苑内耕种的汉民都是同治朝回民起义失败后从各地招来的无地农民,他们来此的目的就是生存,面对广阔的沙地,他们并不需要进行精耕细作,所以耕作方式比较粗放;当遇到灾害或者土力不支时,他们就会抛荒另寻他处。大荔县“南乡沙苑地方先年本回民居处,自作乱荡平后,领种叛产概系客民……其人貌似诚朴,心多狡诈,有多年居此,遇荒携眷全归,隔年复来冒作领垦新户者;有垦种二三年,一届升科即弃地而他往者;有春来耕作,秋收后不知所之者”[19](《民情类》)。这种单一的经营方式和粗放的耕作方式势必会对沙苑的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三 不同的经营方式对沙苑地区生态环境的影响
明清时期沙苑内回民的经营方式具有多样性,以经营蔬果业为主,兼营畜牧业和商业。林果的种植,不但不会破坏沙苑的地貌,还会对沙地有较强的固定作用,可以防止沙土的流失和风蚀;虽然蔬菜和粮食作物一样,均属季节性土地裸露,但相对于大粮作物的深耕而言,蔬菜则是采取浅耕,现代实验证明:浅耕可以防止土壤深层水分散失,使自然降水有效地保存在土壤耕层内,表土保持湿润,减轻风蚀、水蚀。[20]从事畜牧业养殖,且是放养,则需要良好的植被,这就需要保持沙苑内植被的覆盖率,从而更好地从事畜牧业。从事商业,则会相对减轻沙苑内人口的压力,减少对沙土的开垦,保护沙苑内的植被和池沼。事实也是如此,明代及清代前期沙苑内的生态环境还是良好的。
明成化年间大荔沙苑人王傅辞官回家时,见沙苑内还是水源丰富、果树众多,王氏有诗云:“策杖西林外,村郊横暮烟。雨深溪并涨,树密果初园。”[21](p13)明正德时,沙苑内有许多泉池,著名的有九龙泉、红善泉、九龙池、麻子池、白马池、莲花池、清池、太白池等。其中,麻子池中还有大量的鱼,足以进行捕捞。如明正德时人韩邦靖有诗云:“茅舍西南麻子池,自操小艇载鱼丝。即今仆马多尘土,肠断青蒲两后时。”韩氏的另一首诗则描写了沙苑的畜牧状况,曰:“沙苑尘光近白楼,黄河清渭两交流。牛羊落日新丘垄,杨柳春风古渡头。”[22](卷八《艺文·漫成四首》)太白池、莲花池等池中的莲花众多,周围景致也十分秀丽,嘉靖年间王三省有《游太白池并序》云:“散发开襟太白池,蝉鸣高树绿云垂。十里问莲耽野趣,一樽对水纳凉风。最爱小艇供鱼馔,只少佳人雪莲丝。”[21](p15)从时人的上述描述来看,此时沙苑内的生态环境还是良好的。不过,当时已有关于风沙的记载。沙苑马坊里人马自强,作《沙苑虚赋议》言道:“居无高垣,四面环堵皆沙也。冬春多风,出门满目皆沙也。门户不能蔽,饮食杯棬皆沙也。况沙随风转,地以沙迁。”[23](《文征录》)这是否与前面提到的良好的生态环境相矛盾呢?或者说此时沙苑内的生态环境已经恶化了呢?答案是否定的。首先,这段描写有地域限制,即马自强住在沙苑的西部,而沙苑内盛行东风,当风起时自然会吹动一些裸露的沙尘,处于下风向的马自强看到的当然是沙尘天气了;其次,这段描写还有时间的限制,即发生在冬春季节,这时沙苑内的植被都已枯萎或者还未发青,对沙土的固定性不强,裸露的沙土面积较大,且是多风季节,在风力的吹动下容易发生沙尘天气。王三省在《念奴娇》中也点明了这种季节性发生的沙尘现象:“寒日狂风,行人迷路,衫袖遮双目。”[21](p19)而住在麻子池东北不远的韩邦靖这样作诗道:“青青沙苑柳,枝叶何缤纷。郁郁佳人思,行行壮士勋。日暮鸿雁来,牛羊亦成群,宿舍涧边草,飞鸣州渚云。”[24](卷一《沙苑》)韩邦靖是住在朝邑县沙苑的东部,而且描写的当是夏秋季节,所以沙苑又是另一番景象。万历年间,原来周长五里的莲花池“近为风沙所没”,而太白池“经地圾平芜,乡民争以种植”,这当是由于风吹动流沙所致,但不久,太白池“水稍如故,则又无田可耕”。[25](卷一《地形志》)可以看出,这种流沙具有时段性,而此时沙苑内的生态环境本身也具有一定的自我调节能力。所以此时沙苑环境还是比较良好的,树木丛生、泉池遍布、牛羊成群,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
明末清初,山西、河南等地的一些汉民来此,一些本不适合耕种的沙地被开垦出来进行农作物的耕种,一定程度上破坏了覆盖在沙土上的植被,在风力的吹动下引起沙丘的流动。沙苑的范围在此时扩展到渭南及华州境内,除自然原因之外,汉民对沙苑的开垦也应负一定的责任。到清代前期,沙苑生态环境整体上还算良好,树木繁茂,池沼遍布。康熙年间,沙苑内还是树木丛荫,当时朝邑县有名的十二景,其中之一便是“沙苑树阴”。[22](卷一《山川》)直到清雍正年间,太白池中尚“多莲,开时游览不绝”,清池“周二里,池水涟漪可爱”。[26](卷十二《山川》)但到清代中期,随着沙苑内回、汉民人口的增长,人地矛盾加剧,对沙苑的开发力度也随之加大,沙苑内的生态环境开始逐渐恶化,主要表现是一些池泉的干涸乃至消失。乾隆时,清池、莲花池“失其所在”,红善泉“久涸”,苏村泉、北庄泉“久不能灌溉”。[14](卷二《地理志》)但此时因沙苑内主要还是回民,所从事的主要是蔬果业和畜牧业,所以沙苑内的植被还算良好。咸丰年间,杨树椿有《沙苑行》诗道:“咸丰庚申夏,我从沙苑行。往来将百里,曲折始分明。触处成风景,陶然移我情。风陵如水浪,鳞甲动千层。合沓抱洼凹,便有人烟生。千林比如栉,万井界如绳。桃李五色烂,辘轳十里鸣。或斜如云汉,或整如棋枰。瓜壶杂菜豆,或架又或棚……鱼莲胜滟滟,蝉柳昼冥冥。羔羊酒能醉,蒺藜茶可煮。”[21](p25~27)诗中的“风陵如水浪,鳞甲动千层”描写的是没有被开垦的沙丘的景象。此时沙苑内尽管已开辟出许多田地,有些池沼也已消失,但从整体上看依然是树木繁盛、果木众多、畜牧发达,生态环境的恶化并不严重。
同治年间回民起义失败之后,回民或被杀害或被迁走,汉民也逃往外地,沙苑内土地荒芜、村落萧条,又是另一番景象:“百里荒芜,草树丛杂,气象阴森。民人入沙苑耕樵者,每迷罔失向,终日困荆棘中。”但光绪中叶以后,“殖民渐广,荒芜渐垦”,到民国时已经是人烟稠密,农田连片。[27](《足征录》卷四《异征》)这时沙苑内的居民主要是外地迁来的汉民,其主要的经营方式就是开垦田地进行耕种。先前欣欣向荣的蔬果变成了“红薯南瓜玉米谷”[21](p38),浓郁的植被也被破坏,改造成田地。前已介绍其种植的作物及耕作的方式,像小麦、玉米等粮食作物的种植,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就是深耕,深耕的结果就会造成沙地的疏松,容易随风起沙,或随水流失;而棉花、花生、甘薯等作物都是深根作物,也需要加深耕作层,势必会翻动沙地,同样会造成沙地的疏松,容易引起沙土流失;再加上沙地肥力不够,需要休耕,耕作方式的粗放,就会造成对土地的撂荒,这样更容易破坏原有沙地的面貌。“这样的论述偏重于对人类活动单方面的判读,这样的判读的结果不仅需要从人类活动特性寻求印证,同样需要来自自然环境本身的信息”[28](p140)。沙苑环境的变化,首先表现在种植作物的变化上。先前的蔬果种植(尤其是果树的种植)大量减少,而改种小麦、玉米、棉花、落花生、红薯之类的作物,这些作物对沙地具有较大的破坏作用。其次表现在水文的变化上。先前存在的泉池,只剩下麻子池尚有少量水,余皆干涸,不得不凿井灌田,“光绪初,邑宰周倡劝凿井,各村颇遵行之”[27](卷四《土地志·物产》),而以前许多湖沼鱼肥莲美的景象再也见不到了。再次,沙苑内的天气越来越反常。沙苑内的生态平衡被打破,反常现象越来越明显,光绪“二十七年三月二十七日夕,天起东风,历十八、十九、二十,狂吼三日,沙土飞空,散入屋庐积寸许。天色忽黄、忽黑、忽赤,行旅裹足”。原来在渭南寨裹村的沙丘,“此次风定徙至寨裹之西里许”[27](《足征录》卷一《事征》),而且经常出现“飞沙走石暴生风,豆麦春时扫荡空”的现象[27](《足征录》卷二《文征》)。雨涝早涸的现象也愈来愈明显,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秋,连绵阴雨50多天,渭水泛滥,“沙苑遍地汪洋,淹没禾稼无算”。沙水渠淤塞,永济桥“惟石桩外现”,“每发大水,四面横溢,坍墙屋,灌坟墓”。[27](《足征录》卷一《事征》)至于更多的环境变迁,王元林在《沙苑的历史变迁》中有更详细的介绍,在此不一一列举。
另外还需要说明的是,明清时期的气候对沙苑地区的环境也有一定的影响。明清时期是一个寒冷期,即欧洲所谓的“现代小冰期”。经朱士光等对明清时期的正史和地方志中有关气候灾异资料之收集和分析,证实关中地区这一时期的气候状况也是如此。[29]不过,此期年平均气温和年平均降水量虽有较小尺度的波动变化,但是不足以引起沙苑环境的根本性改变。所以,沙苑环境的变迁更主要的是由于人类活动的作用,确切地说,是沙苑内回、汉民不同的经营方式对生态环境变迁具有不同的影响。
四 余论
历史上由于经营方式的不同而引起环境变迁的例子不胜枚举,像毛乌素沙地,“经营方式——农耕、放牧也迭为交替,每次经营方式的更迭也都带来了生产的衰退,加速了自然条件的恶化,助长了沙漠化的速度”[30](p252)。而沙苑这一特殊的生态环境地区在回民和汉民居住期间,也表现出不同的经营方式,这种经营方式的不同也就注定了对沙苑地区生态环境变迁影响的不同。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除去自然本身的因素外,沙苑内回、汉民的构成及不同的经营方式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十分明显:在明代及清代前期,沙苑内的居民主要是回民,而回民的经营方式具有多样性,主要从事蔬果种植、畜牧业和商业,这样的经营方式对沙苑生态环境变化的影响不很明显,所以与此对应的是良好的生态环境。而同治以后,沙苑内已经全部为汉民,汉民则主要从事单一的农田开垦且耕作方式粗放,这样的经营方式对沙苑的环境造成很大的破坏,所以导致沙苑内生态环境严重恶化。当然这并不是说回民的经营方式对沙苑生态环境的恶化没有一点影响,乾隆以后随着回民人口的增长,对沙苑的开发力度加大,对沙苑环境开始恶化也应负一定责任,只是相对于汉民的经营方式来说不是十分明显而已。所以,这并不意味着回民的经营方式优于汉民的经营方式,只是在不同的时期和地域尤其是像沙苑这样生态比较脆弱的地区,回民的经营方式更有利于生态环境的良好运行。
注释:
①余汉章:《渭洛三角地带沙苑的沙丘地形》,《地理学资料》1957年第1期。
②李昭淑:《沙苑地貌成因与治理的研究》,《西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1983年第4期。
③王元林:《沙苑的历史变迁》,《人文杂志》2001年第4期。
④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署理陕西巡抚谭廷襄折(咸丰十年四月二日)》,见《军机处录副·民族档·回族卷》。转引自余志勇《清代回族农牧业经济概论》,《西北第二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5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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