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史
清修《明史》与朝鲜之反应
孙卫国

【专题名称】明清史
【专 题 号】K24
【复印期号】2008年07期
【原文出处】《学术月刊》(沪)2008年4期第124~133页
【英文标题】Choson Korea's Respones to Qing's Compiling Mingshi Officially
   Sun Weiguo

【作者简介】孙卫国(1966-),男,湖南省衡东县人,历史学博士、哲学博士,南开大学历史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明清史学史及明清中朝关系史研究。南开大学历史学院,天津 300071
【内容提要】清代纂修《明史》不仅是中国史学史上一件重要的事情,也是中外史学交流史上一件值得注意的事件。作为大清王朝的藩属国,朝鲜十分重视清朝对自己祖先及其史实的评判。因为,《明会典》以及明代诸多野史对于朝鲜宗系、李成桂立国、仁祖登极等事情之误载,使得朝鲜担心清修《明史》会以讹传讹,故而在整个《明史》纂修过程中多次派遣使臣前往北京辨诬,最终使得清廷之明史馆采纳了他们的意见。清王朝先后将誊本与刊本之《明史·朝鲜传》颁赐给朝鲜,但朝鲜之辨诬活动并未就此打住;以后又因朱璘《明纪辑略》与郑元庆《二十一史约编》之误载,先后遣使来中国辨诬。从这一交涉过程的前前后后,人们不仅可以体察双边宗藩关系的特点,也能感知中国史书对于朝鲜深远的影响。
The compilation of Mingshi officially by Qing is important and significiant not only for Chinese historiography but also for historiographical communications between China and Korea. Because there were some mistakes for Choson Korea's history in some Ming history books, such as the problem of genealogy of King Taizu, the establishment of Choson dynasty, and the King Renzu' s succeeding to the throne, etc, the Korean kings worried about Mingshi compiled by Qing would make the same mistakes. They sent several times missions to make presentations to Qing emperors and the officials about the mistakes. At last, their opinions had been accepted. Qing Emperor bestowed Choson the Choson Bigraphy of Mingshi, which didn't stop Korea's making presentations to Qing when they found mistakes in the history books compiled by Qing scholars. It is helpful and useful to study this problem to grasp not only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Sino-Korean's tributary relationship but also the influence of Chinese history books to Korea.
【关 键 词】《明史》/清官修/中朝关系/辨诬Mingshi/compiling officially/Choson Korea/making representations


    [中图分类号]K249;K312.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39-8041(2008)04-0124-10
    清代自顺治朝开馆纂修《明史》,—直到乾隆年间,近百年才最终修成《明史》。这不仅是中国史学史上一件重要的事情,而且在中外史学交流上也是一件值得注意的事件,因为在中国传统史学中,恐怕没有哪朝修史能引起邻国如此热切的关注。在整个《明史》纂修过程中,朝鲜李氏王朝(1392-1910)始终密切关注,并时常派使臣就有关史实前往北京辨诬。检视这一交涉过程及其相关问题,不仅能深入把握清代中朝关系的特质,而且能更好地了解中国传统史学在东亚的地位及其对邻国的影响。
    一、清修《明史》的经过与朝鲜所关注的问题
    明崇祯十七年(1644年),甲申之变,清兵入关;十月,清顺治帝迁都北京,是为顺治元年。次年四月十一日,御史赵继鼎奏请纂修《明史》。当时,清兵正在各地征战,南明政权以及各地的抵抗如火如荼地进行。在政权尚不稳固的情况下,顺治帝却采纳了修《明史》的建议,于五月初二日下诏修《明史》,并以内三院大学士冯铨、洪承畴、刚林、范文程等为总裁官,开馆修史。但是,因为战事频繁,国事不宁,总裁只是援例“监修”史书的官员,其他纂修官也并非真正的史官,人员缺乏,加上资料散乱,直到康熙十八年(1679年),《明史》纂修进展缓慢,故学界称这一阶段为草创时期。康熙十七年(1678年),“三藩之乱”接近尾声,国事渐趋稳定,康熙诏开“博学鸿词”科;次年,一批硕学鸿儒得以齐集朝中,给正在纂修的《明史》招集了一批人才。从康熙十八年(1679)开始,《明史》纂修纳入正轨,进度也加快了,徐元文、徐乾学、汤斌、熊赐履、王鸿绪等先后任总裁。到雍正元年(1723年),先后编成了熊赐履的《明史稿》四百一十六卷(康熙四十一年,1702年)和王鸿绪的《明史稿》三百一十卷,由此奠定了《明史》的基本规模,是为第二个阶段。雍正元年到乾隆四年(1739年),为《明史》殿本之形成时期。这一时期,主要是由汪由敦、杨椿等史官在王鸿绪《明史稿》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雍正十三年(1735年)十二月,张廷玉进呈《明史》全稿三百三十六卷;乾隆四年,署名张廷玉等纂修的殿本《明史》得以刊刻,由此《明史》公开面世。此后,大规模纂修《明史》的活动暂告一段落。但是乾隆帝对于殿本《明史》并不满意,认为其中依然有许多“犯讳”处。在《四库全书》纂修之时,启动对殿本《明史》的修改工作。从乾隆四十年(1775年)开始,一直到乾隆四十七年(1783年)结束,最终将改定的《明史》录入《四库全书》,从而又有了一部《四库全书》本的《明史》。从1645年一直到1783年,《明史》纂修将近一百四十年,即使到殿本刊刻的时间也有九十余年,时间之长、参修人员之多是中国官修史书中的特例;而在这长达一个世纪的过程中,引起邻国如此强烈的关注,也是独一无二的。
    明末清初之际,清王朝经过两次战争,将朝鲜征服。1637年,在汉城南汉山城,朝鲜国王仁祖向清太宗皇太极称臣,签订盟约,建立宗藩关系,朝鲜从此成为大清国的藩属国。朝鲜每年多次派遣燕行使前往北京,“燕行”成为朝鲜李氏王朝最为重要的国事。燕行使在完成使行任务的同时,打探清朝情况也成为其一项重要的任务。每次使行中的书状官,必须汇报使行情况及途中见闻,因而清廷中所讨论的重大问题,朝鲜“燕行使”都能获知一二。
    朝鲜使臣最初获知清廷在编修《明史》是康熙十一年(1672年)福昌君李桢、福善君李柟一行,他们回国后即上疏国王。他们深知,清修《明史》与朝鲜关系密切。朝鲜作为明朝最为重要的藩属国,清修《明史》中自然会涉及朝鲜的历史(该书《外国传》中的首篇就是《朝鲜传》)。更为重要的是,朝鲜燕行使多次发现,明朝史书中关于朝鲜王朝历史记载有许多谬误,他们担心清修《明史》沿袭旧说,以讹传讹。在朝鲜关注的问题中,主要有三个大的问题:“国朝宗系事、太祖得国事、仁祖登极事,传闻讹谬,皆误记于《大明会典》等书。”①
    首先,“国朝宗系事”即宗系问题,就是将朝鲜开国始祖李成桂说成是高丽末年权臣李仁任的儿子。最早误记李成桂世系始于朱元璋时《皇明祖训》,后来的《明会典》因袭其说,以为李成桂是高丽末权臣李仁任之子,并言其父子首尾凡弑高丽四王。事实上,李成桂与李仁任毫不相干,故此朝鲜屡屡派遣使臣与明朝交涉,希图改正。一直到万历十五年(1587年)《明会典》第三次改修时,方得修正。修正后的《明会典》中有这样一段话:
    先是永乐元年,其国王具奏世系不系李仁人之后,以辩明《祖训》所载弑逆事,诏许改正。正德、嘉靖中,屡以为请,皆赐敕奖谕焉。万历三年,使臣复申前请,诏付史馆编辑,今录于后。②
    它将朝鲜为了改正《明会典》之误而三番五次与明朝交涉之经过勾勒出来,真可谓历尽艰辛。所以,朝鲜对于明清史籍中记载李成桂世系极为敏感,对于清修《明史》中能否采纳正确的说法心存疑虑。
    其次,“太祖得国事”即李成桂立国问题。这是与宗系问题密切相关的。明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李成桂废除高丽幼主,自立为王,建立李氏朝鲜政权。朱元璋对李成桂之夺权很不满意,故最初双方交往颇不融洽,表笺问题、贸易问题等接二连三发生摩擦。因而明朝史书中便有记载称,李成桂立国乃是“篡夺”而来的,引起了朝鲜君臣极大不满。
    最后,“仁祖登极事”即仁祖反正的问题。明万历末年,建州女真兴起的时候,朝鲜国王是光海君。在朝鲜十几位国王中,光海君是对明朝最不敬的,因为他为世子期间,明朝以他为次子,十几年间曾经五六度拒绝册封他为世子。十多年的时间里,他一直处于寝食不安的状态,担心世子职位随时被他哥哥临海君抢去。所以,在他成为朝鲜国王后,虽然礼节上对明朝还维持事大的传统,但事实上,面对日益严重的女真人的威胁,他采取“事大则日新恪谨,待夷则务尽其权”③的策略,以图保安社稷。在1619年明朝与后金的萨尔浒之战中,光海君令都元帅姜弘立率军往援辽东,姜弘立秉承光海君旨意,在战场上坐以观变,发现明军失利,即与后金约和,朝鲜大部分军队在姜弘立率领下降于后金。获知姜弘立降于后金以后,承政院、备边司屡启拘捕姜弘立家属,但光海君以为“弘立等只陈虏情而已,有何卖国之事乎”而不予批准。由此可见,明朝不册封光海君为世子,影响是何等之大。与之同时,光海君始终暗中与后金往来,但当时后金对其暗中往来方式很不满,认为“交则交,不交则已,何必暗里行走”。④光海君试图寻找一条既应付明朝又不开罪后金的策略,但相当艰难。光海君的两面政策,虽然使朝鲜免遭一时兵灾,但与朝鲜的事大主义传统相违背——明朝尚存,朝鲜不应当弃明而投金。朝鲜人把后金看作“夷虏”,光海君却弃“中华”(明朝)而交“夷虏”(后金),背逆了朝鲜信奉的正统观。明天启三年(1623年)二月,朝鲜发生宫廷政变,国王李珲(光海君)被废,其侄李倧继立,是为仁祖。光海君先被流放至江华岛,再流放于济洲岛,六十七岁卒于流放地。对于仁祖登极事,明未有多家史书记载此事。但朝鲜君臣发现有许多错误,他们读后非常气愤,在肃宗国王辨诬奏文中直陈其误:
    臣之曾祖父庄穆王臣某(即仁祖),素著勤勚,以藩屏于大朝,此大朝之所尝宠绥嘉奖,在小邦则实是更始人伦、拨乱反正之君也。而小邦于顷岁,得见明朝野史所谓《十六朝纪》者,其诋诬臣先祖,无所不至!以先祖之聪明仁孝,实德在躬,而谓之“走马试剑,谋勇著闻”;以先祖之骨肉遘祸,屏处忧慑,而谓之“常在废君,左右用事”;金墉十年,伦纪灭绝,天人愤怒,归于有德,而乃曰“密约祖妃,救火为名”;义举既正,私恩亦伸,保全赡养,以终天年,而乃曰“绑缚旧君,投之烈焰”。明伦之事而拟以逆节,光复之烈而比于篡代。至其媾倭等说,尤属虚捏诪张诬罔,诚有所不忍言者!⑤
    关于仁祖反正史实记载之误,是朝鲜关注清修《明史》最主要的一个问题。前面两个问题虽然朝鲜也很重视,但有改正之《明会典》,朝鲜有据可依;而仁祖反正之事发生在明末,朝鲜获知明朝野史记载也很晚,只是发觉清朝在修《明史》,故而前往辨诬。因为这些历史记载不合朝鲜之意。
    二、朝鲜辨诬之经过与原因
    朝鲜向清朝辨诬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也就是朝鲜显宗(1659-1674年在位)、肃宗(1674-1720年在位)与英祖(1724-1776年在位)年间,基本上相对应于清朝康熙、雍正、乾隆年间。朝鲜燕行使李宜显对于这一过程有简明的介绍,其曰:
    前此清国所纂《明史》中,有诬及仁祖反正时事者。桢、柟在显宗朝使燕归,陈请辨诬,而朝议参差,寝却不施。甲寅后,桢辈复申前说,权奸依其言,遣使辨之。彼国不唯不许,诘问其何由得见禁书,我国遂不敢复言。因为停止者,近五十年。至乙巳,赵文命以书状回来,以不复辨诬为慨惋语,书之日记以启。上见之以为此当亟行辨晰,遂遣使陈辨。彼国虽许改纂,而迁就不许者,又六七年。昨岁节使之往,又申请刊颁,彼国誊示改正之本,我国以此为恩,有此遣使之举矣。⑥
    具体而言,辨诬经过可析之如下:
    最初,乃是显宗年间的辨诬情况。显宗十四年(清康熙十二年,1673年)二月,朝鲜福昌君李桢、福善君李柟上疏国王,提及他们出使大清国时,得见清之《缙绅便览》,知道大清国设明史纂修官,已经开馆修史。而他们发现陈建之《皇明通纪》、《十六朝广记》、《两朝从信录》等明朝野史中,“于仁祖大王癸亥反正事,传记爽实,受诬罔极”,他们“掩卷痛哭,未尝不悲(愤)欲死也”,认为“辨诬之举,此正其会,宜速发使价,据实辨白”。⑦显宗国王遂与朝臣商议此事。左相金寿恒表示应当派使前往辨诬,但有相当多的大臣提出不同意见,兵曹判书金万基明显反对,认为野史只是一人之误说误传,与朝廷无关,清廷也无从更改,所以反对派遣辨诬使。⑧当时也有人认为辨之无益,甚至认为向清王朝辨诬有失朝鲜这个“小中华”的身份,因为作为“父母之邦”的大明王朝被“虏廷”清朝所取代:
    夫父母之身,方受辱于犬羊之手,陵寝梓宫,未知存亡于屡经变故,而不可乞哀于虏庭。况先朝之事旧见诬于明史,其可祈请于彼人而永其卞乎?设令善图于用事之臣,大费金帛之赂,而能改其明史所录,非有光于后世也。何者?彼亦有史官,若书之曰:某年某月,朝鲜王为卞诬事公子来,请改其明史所录,许之。此史又出,则后之见者果以为信笔,而嘉其子孙行赂乞怜于犬羊,以伸其先祖之诬乎!噫,沮今日国人区区一端愤慨之心,费度支万万金帛之用,复贻羞辱于千千秋万万世,岂不痛哉!⑨
    最终,反对辨诬一派的意见占了上风。所以,此次朝鲜并未派出辨诬使行。尽管如此,朝鲜开始对清修《明史》格外关注了。
    不久,朝鲜国王显宗病逝,肃宗继位。肃宗二年(康熙十五年,1676年)正月,在一次早朝中,福善君李柟向肃宗再提及此事,希望派使臣前往大清国辨正朝鲜仁祖登极事,当即得到领府事郑致和、右议政许穆的附和。⑩此次议论,舆论马上转向,大臣纷纷上书,表明辨诬之必要性。有大臣分析中国明朝野史中之所以出现这样的谬误,乃是“此盖其时大北余孽,意在图复旧位,日夜流言于毛镇(即毛文龙),故登州巡抚袁可立之疏,至曰闻往来员役言如此云云,当日贼臣辈所为,据此可知”(11)。最终,肃宗国王下诏曰:
    噫!光海昏虐无道,罪恶贯盈,神人共愤。仁庙兴举义兵,攘除奸凶,中兴三百年之业。予观《皇明纪略》,以不忍闻、不忍见之说,勒书于史册,予之至痛在心,尚未消雪。……事极痛惋,姑先从重推考。待判府事书启后,今番谢恩之行,兼陈奏辨诬使,极力质正,少雪罔极之痛。(12)
    并决定由福善君李柟为辨诬使,主要针对仁祖反正事前往北京进行辨诬。
    清朝在接到朝鲜辨诬奏后,并不买账。康熙十五年(1676年)十一月,清礼部议覆:“查本朝纂修明史,是非本乎至公。该国癸亥年废立始末及庄穆王李倧实迹,自有定论,并无旁采野史诸书,以入正史,应毋庸议。至外国使臣来京,禁买史书。今违禁购买,应遣官往朝鲜会同该王,严加详审议处。”(13)不仅不接受朝鲜辨诬的意见,而且义正词严,认为明史撰修自会“出于至公”,亦无“旁采野史”之做法,反而应追查朝鲜何以买到明朝野史,因为“私买史记犯禁”。康熙皇帝将礼部答复之文中“遣官往朝鲜”追查,改为朝鲜自查,斥退朝鲜辨诬使。这样,朝鲜算是躲过一劫。
    肃宗接到辨诬使奏文与大臣商议,对于清朝之答复十分不满。因为不仅没有满足修改史书的要求,反而受到责难,决定再次辨诬。遂以冬至使福平君兼辨诬使,于肃宗三年(1677年)冬再往北京。在《辨诬奏文》中,有几点值得注意:第一,此奏文针对清朝之回复,予以辩驳。“一则曰该国癸亥年废立事始末及庄穆王事迹,既有定论;一则曰并无旁采私纪以入信史”,既然如此,为何野史还是照样刊行?第二,朝鲜希望清朝将修好之《明史》像明朝将改正之《明会典》一样赐给朝鲜。认为明朝曾多次赐史书给朝鲜,“今臣之为先祖而请命者,既与昔日宗系主事相类,而《明史》之关系于小邦者,又与昔日《会典》之书相似,则岂明朝不吝乎当世制作之鸿典,而圣明乃独于前代旧史,终靳其锡予之命乎?”(14)朝鲜的要求是:改正野史之错误,并将修成的《明史》赐给朝鲜。肃宗五年(清康熙十八年,1679年)三月,辨诬使回还,副使闵黯向国王汇报议改史书之经过曰:
    外议以为,既不得史记,则其伸雪与否难知云。臣亦为是之虑,谓彼曰:“既无文书,何由知之?”答曰:“尔宜制送。”臣等即以“虽有文龙诬罔,《明史》元不载录”等语制给,则欲依臣所制改之矣,中间为汉尚书所沮,至于优赂白金之后,始为略改。而所制文字,与臣等所制,大意不背矣。(15)
    这段文字虽不长,但有两点值得注意:其一,改正文字是朝鲜辨诬使拟定的,而得清纂修官采纳。其二,朝鲜为了改正错误的记载,曾向清纂修官行贿。这是否真实,笔者难以判断,但可以肯定的是,朝鲜想方设法企图影响清修《明史》则是不争的事实。肃宗国王认为,既然得到清的承诺,辨诬之事也就可以告一段落。其实,当时清修《明史》才真正进入轨道,未得到清修《明史》前,朝鲜始终是相当关注此事的。
    英祖年间,辨诬之事再次提出,而且经过多次交涉,终于有了结果。英祖元年(清雍正三年,1725年),时值王鸿绪《明史稿》编成,乃由汪由敦、杨椿等人在大力改修之际。先是,左议政闵镇远提醒当局注意《明史》中对朝鲜宗系之记载,认为虽有《明会典》之改正,但清修《明史》是否采纳还令人怀疑。不久,接到燕行书状官赵文命疏,提及“得见《明史》,则诬蔑圣祖之言,狼藉云云”,而且获知“闻彼中修史,方付阿克敦开局”。阿克敦,字仲和,满洲正蓝旗人,雍正元年(1723年)被命专管翰林院掌院学士,充国史、会典副总裁,曾于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六十一年(1722年)、雍正三年(1725年)三次出使朝鲜(16),因而朝鲜君臣对他相当了解。英祖遂决定于次年(1726年)二月,派遣辨诬使前往北京,再次就《明史》中的有关问题辨诬。五月,到达北京后,即递上辨诬奏文。不久,清礼部议覆:“今该国王奏称,有《明十六朝记》,直以篡夺书之,实属冤诬,请删除杂说,著为定论。应如所请,俟《明史》告成后,将列传内立李倧之事,颁发该国。”雍正皇帝准奏。(17)次年闰三月,辨诬使回到朝鲜,副使郑亨益曰:“誊本比初稍胜,而犹不无碍逼之语,臣等不善奉使之罪大矣。”《朝鲜王朝英祖实录》曰:“盖《明史》,记我朝仁祖事,语多构诬,清国方修《明史》,故前后使行,每请改而不许。是行也,清国执政常明者,为之周旋,略改字句,仍示誊本,使臣受还而犹未尽改矣。”(18)此次朝鲜辨诬使找到满洲贵族常明,将尚未成篇的誊本抄回,虽有所改动,但朝鲜人还是不满。因有所改动,朝鲜遣使谢恩。虽然未能完全满足朝鲜的愿望,但毕竟有所进步。
    英祖六年(清雍正八年,1730年)四月,冬至使金东弼等自北京回还,以《明史》中仁祖辨诬一册誊出者,进呈英祖曰:“仁祖卞诬,此是自先朝四十年经营之事,而今幸顺成。但史册中,书太祖大王事,文字怪异,史断所论,尤肆辱说,不可不卞诬矣。”英祖闻知曰:“我太祖开创,比宋艺祖,尤有别焉。中朝传闻,虽曰多错,二字下语,极其骇痛,不可不伸卞矣。”(19)此次仁祖登极事虽然改正了,但是对太祖立国事之记载,极其不满。英祖指令,一定要再次辨诬,力求使之改正。当即派谢恩使西平君李桡前往谢恩,兼辨诬使。次年四月,李桡回朝鲜复命,将其在北京与明史总裁张廷玉、留保、常明等人的交涉经过详细禀报,其曰:
    留保是彼国主文之人,与常明姻好,且是总裁官张廷玉之亲友也。常明于我国,素所尽心者,邀留、张二人,涕泣请改,两人感而许之。常明言于臣曰,国史中所欲改字句,并即拈示云,故臣等以朱笔,点“纂”字、“攫”字及“自立”等字而送之。常明示留保,答书曰:“丙午年,皇上已特许之,可随意改之也。”由是,事得顺成。但“自立”云云,常明云:“是野史中语,而《明史》则无之,既云无之,则何必请改?”盖彼言既可信,文势亦非仓卒间构出者。译官金时瑜,与常明相面,则常明曰:“刊本当出送于冬至使之行,当以五六千金为谢也。”仍求善马及明珠两个。胡人虽有文学者,于财则甚吝,独留保不受赂遗,曰:送史册而国王有礼谢,则不当辞云矣。(20)
    这段史料中有以下几点值得注意:首先,此次改正之史乃是朝鲜太祖立国事,上次关注的是仁祖登极事。他们一点点地要求清朝改正,费尽心思。其次,与朝鲜改正史书的三个重要人物是留保、常明与张廷玉。留保,字松裔,满洲正白旗人,康熙五十三年(1714年)举人,六十年(1721年)赐进士,改庶吉士;雍正元年(1723年),散馆授检讨,累迁通政使、侍郎,历礼、吏、工三部;乾隆初,乞病,致仕。(21)雍正初年,为《明史》总裁之一。常明与张廷玉都是雍、乾时期的重臣,其中,常明对于朝鲜改正史书作用甚大。再次,此次修改经过,是常明要李桡用朱笔点出“纂”、“攫”及“自立”等字,然后送给留保改正,这与前面几次改正的方式几乎一样,由朝鲜燕行使直接标出修改处,清朝史官一一照办。可见,清纂修官是充分尊重朝鲜辨诬使意见的。最后,朝鲜为了改正史书之“诬”,向有关人员行贿;常明更索贿,不仅求金,而且求善马与明珠。与常明索贿截然不同的是,留保坚辞不受,被朝鲜国王英祖称颂“留保尽磊落”。
    英祖六年(1730年)、七年(1731年)的两次辨诬,将朝鲜最为担心的仁祖登极事与太祖立国事都改正过来,基本满足了心愿。于是,朝鲜急切想获得清赐之《明史·朝鲜传》。清雍正十年(1732年)三月戊午,雍正帝下诏:“该国王急欲表先世之诬,屡次陈请,情词恳切。著照所请,将《朝鲜国列传》先行抄录颁示,以慰该国王恳求昭雪之心。”(22)正式将誊本之《明史·朝鲜传》颁赐给朝鲜。朝鲜君臣十分重视此事,准备以隆重的礼节迎接《明史·朝鲜传》的到来,礼曹上启国王迎接礼仪曰:
    诸大臣皆谓使行渡江后,该道定差使员赍奉。而沿路各邑,具龙亭、仪仗,迎接于五里外。到迎恩门后,礼官及使臣同陪入城,自上祗迎之礼权停,而设位于阙门内,百官序立设位傍祗迎为宜云。(23)
    完全是按照宣祖年间迎接明赐《大明会典》的礼仪规范。《朝鲜实录》曰:“盖宣庙朝《会典》颁降时,已例有可据,故大臣之意如此。”
    英祖八年(1732年)五月,冬至正使洛昌君李樘、副使赵尚絅、书状官李日跻奉誊本《明史·朝鲜传》还,朝鲜举国上下迎之如仪。英祖国王在时敏堂接见使臣,迫不及待地翻看《朝鲜传》。但当他看到书中还是称李成桂“自立”时(24),遂问是谁不让改,答曰汪由敦。尽管诸臣向他解释朱熹书刘备也曰“自立”,但是英祖还是“予心犹未释然”。李樘将使行经过一一禀报,说在“明太祖本纪”和“熹宗本纪”中,也皆有载录李成桂立国与仁祖登极事。还说因为张廷玉之阻难,他们未能购得全本之《明史》。最后,李樘说:“此册未见之前,忧虑实多,今则宗系事、列圣朝事,俱如意厘正,不胜万幸。实多常明及留保之力。银货及果下马、真(珍)珠等物,常明责征,故臣等使首译,弥缝答之,而不可无致谢之礼矣。”(25)既然满足了愿望,朝鲜国王也基本同意了给几位清朝史官的重礼,同时重奖了李樘等三位燕行使。
    朝鲜最终还是想得到刊刻本的《明史·朝鲜传》。乾隆初年,殿本《明史》得以刊刻。乾隆三年(1738年)十一月己酉,乾隆下旨:“该国王请颁发伊本国列传,情词恳切。朝鲜列传既已成书,著照所请,先行刊刻刷印颁给,以副朕柔远之至意。”(26)英祖十五年(清乾隆四年,1739),奏请使金在鲁遂带回刊刻之《明史·朝鲜传》,朝鲜“具龙亭、鼓吹”迎接,英祖在宣政殿跪受。(27)这样,对于清修《明史》之辨诬活动算是告一段落,并达到了最初的目的。但是,只得到《明史·朝鲜传》,英祖并不满足,他非常希望能够得到全套《明史》;当年(1739年)十一月,引见冬至正使绫昌君K24S724.jpg、副使李匡德、书状官李道谦时,“命购《明史》全帙而来”(28)。后来,朝鲜果然得到了整部《明史》。
    自显宗朝开始,朝鲜就关注清修《明史》,酝酿辨诬活动,历经三朝,一直到英祖年间才最终遂愿,应该说是一波三折,并不容易。清修《明史》本是其“内政”,朝鲜何以如此关注?即便是清朝对于朝鲜史实记载有误,也是正常的,朝鲜又何以如此重视,非要将他们认为错误的记载改正过来?这里有着深刻的原因。具体而言,大致可以归纳为三个方面。
    首先,朝鲜是中国明、清两朝的藩属国,每当新国王继位,需要宗主国明、清的册封,以确立其正统地位。对于朝鲜国王先祖记载错误,直接关系到其本朝地位是否具有正统性的问题。前面提到的三件事,宗系错误、李成桂的立国、仁祖登极,都涉及这方面的问题,因为他们系其后代,先祖的正统性受到怀疑,其后继者自然也就受到牵连。而对于误载之史实,朝鲜皆称之为“诬”。“诬”与“误”,虽然只有一字之差,其实有着很大的不同。“诬”强调编纂者的主观意图,好像是编纂者明知正确的史实,故意写错,因而是“诬”。而“误”则是错误、谬误、舛误,并无对主观意图的强调。在朝鲜辨诬主事实中,一切史实的错误,都斥之为“诬”,可见朝鲜王朝对此之重视。所以,历代朝鲜国王皆不厌其烦地派使臣辨诬,要求改正。同时,朝鲜在与明、清的交往中,辨诬成为朝鲜使行中一项重要内容。可以说,朝鲜向宗主国明、清两朝辨诬有着悠久的传统。前面提到,朝鲜为了宗系问题,曾上百年派使臣前往明朝辨诬,最终使得《大明会典》改正。而在一些具体的事情上,朝鲜也屡屡派遣使臣前往辨诬。例如,壬辰倭乱期间,针对明朝兵部主事丁应泰奏疏,论及朝鲜与倭勾结,朝鲜派出使臣辨诬,并为一同受到责难的明朝经略杨镐申诉。当清修《明史》之际,朝鲜再派使臣前往辨诬,正是这种辨诬传统的继续,同时也是表明藩属国朝鲜清白的一种方式。在这种辨诬过程中,从某种层面上,可以体现朝鲜向宗主国争取自己的权利,凸显其自主的意识。
    其次,朝鲜在文化上对中国的依附。在与中国的长期交往中,朝鲜的思想文化、政治制度都深受中国的影响,形成了以慕华思想为主要特色的“小中华”思想。历史上朝鲜自认是中国文化的分支(29),“惟我小东,世慕华风”(30)。慕华是朝鲜的传统,生活于19世纪的朝鲜性理学大师柳麟锡论道:“吾之慕中国,非我独为也,吾之先师,吾东诸先贤为之已甚矣。先贤、先师为之已甚,吾不敢不为也。”(31)因而可以说慕华思想深入人心,是朝鲜一种悠久的文化精神。柳麟锡认为,中国有伏羲、神农、黄帝、尧、舜、禹、商汤、周文王、周武王之为君王;有若皋、夔、后稷、契、伊傅、周召之为臣;有若孔子、颜回、曾子、子思、孟子、程颐、程颢、朱熹之为圣贤;有若伦常、礼乐制度文物之为准则;有若六经四子之为文。这些皆为朝鲜所推崇的,是故又焉能不慕!作为儒家文化圈下的朝鲜:
    服事中国,效中国君臣之为治而治,学中国圣贤之道而道焉,法中国伦常礼乐制度文物之为则而则焉,读中国六经四子之为文而文焉。细大何法,无不自中国而法焉。国以为国,人以为人矣,君中国而师中国也。(32)
    这正是朝鲜慕华思想根源所在,一切以中国为本位,“细大何法,无不自中国而法焉”。尊中国圣贤,习中国典籍,用中国文字,以中国之君为君。因此,他不但主张慕华,而且提出“慕中国可不先于本国乎”,将慕华置于朝鲜之上,因为只有在崇慕中国的过程中,才能找到朝鲜在中华世界中的位置。在这种“慕华”的过程中,中国的相关认识与思想,对朝鲜影响都非常大,而中国方面关于朝鲜本国历史的错误认识,当然是朝鲜所无法容忍的,这涉及朝鲜的自我认同问题,故而他们不能不辨。
    再次,中国史书对朝鲜影响很大,中国史书源源不断地传入朝鲜,成为朝鲜学习与效法的榜样。中国史书中记载朝鲜历史的错误,一旦谬论误传,影响会很坏,因而必须改正。朝鲜使臣来到北京,总是想方设法搜求史书,带回朝鲜。所以,中国的史书大多传到了朝鲜,成为朝鲜学习的范本。中国传统的史书体裁纪传体、编年体、纲目体、纪事本末体都传入了朝鲜,朝鲜的史学也就是中国传统史学衍生和发展出来的。明朝时期,刊刻的许多史书都传入了朝鲜,对朝鲜影响非常大;对于清官修《明史》,朝鲜自然极其关注,因为也是他们今后学习的一种文本。尽管因为华夷观的影响,朝鲜从文化心态上看不起清朝,但是在实际交往过程中还得奉行藩国的职责,让士人读清朝的书。清朝史书若记载错误的朝鲜历史,对朝鲜士子影响也就很坏,这当然是朝鲜不愿见到的,因而也成为朝鲜辨诬的一个重要理由。
    综上所述,从显宗十四年(1673年)朝鲜正式讨论向清朝辨诬开始,到英祖十五年(1739年)朝鲜得到刊本的《明史·朝鲜传》,近七十年的时间,经历了几次派使臣前往辨诬,尽管也受到过冷落,甚至受到责难,但朝鲜最终还是达到了目的。最关键的是英祖年间的辨诬,有三四次之多,在清朝纂修官的帮助与配合下,基本上按照朝鲜的想法改写了有关朝鲜方面的历史。这种辨诬有深层的原因,既涉及国王的正统性问题,又影响他们的自我认同,而他们又有辨诬的传统,故而总有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决心,最终使得清史官接受他们的意见,并将改正后的《明史·朝鲜传》颁赐给朝鲜。
    三、朝鲜对《明史》之批评与《明史》对朝鲜之影响
    在清修《明史》的过程中,朝鲜史家也编修了许多《明史》,有数十部之多。其中,比较重要的有李玄锡的《明史纲目》、朝鲜国王正祖编的《明纪提挈》、成海应的《皇明遗民传》等等。对于明史,朝鲜学人十分关注,甚至相当熟悉。当张廷玉《明史》传入朝鲜以后,自然引起朝鲜学人的极大兴趣,但这种兴趣之后更多地表现为批评。
    首当其冲的当然还是有关朝鲜史实记载之误。虽然有过多次辨诬,清修《明史》中还是有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英祖对于《明史》书李成桂“自立”,多次与朝臣讨论,尽管几经解释,他还是心存不满。英祖二十年(1744年)七月二十五日,他还问入直诸臣:“张廷玉所撰《明史》,我太祖事书以‘自立’,予甚慊慊,欲辨明其受禅实事,而其时领相诸臣,引刘备事,以‘自立’二字为美题目而解之。予心终未释然,儒臣之见如何?‘自立’果是美题目耶?”在诸臣多番解释下,认为“只当论其天命与否,不必较计于自立、受禅之间”,英祖国王才最终释然。(33)这样的问题,是如何看待李成桂立国的性质,是立场的不同,也许还情有可原。而北学派代表人物李德懋对于《明史》中有关朝鲜人名、地名之错误一一指出,则是基本史实的问题了。其曰:
    张廷玉(字衡臣,江南桐城人,康熙庚辰进士。官至太学士,谥文和)纂修明史。而《朝鲜传》(尝考尤侗展成,撰《外夷列传》)人名多纰缪。如成惟(准得之讹)、甲雨(金甲雨之讹。不书姓,只日甲雨,意以甲为姓)、李仁人(仁任之音讹)、郑总(摠之讹)、李门炯(文炯之音讹)、愈泓(俞泓之讹)、奇芩(奇苓之讹)。又地名,如江源(江原之讹)、尉山(蔚山之讹),甚不照管,固非修史之道也。大抵中国记外国事,往往讹舛。如《图书编》(章潢著)、《三才图会》(王沂著)等书,于朝鲜疆域之分、郡县之名,太半紊乱,不欲观也。《明史纪事本末》(谷应泰著),整齐之书也。然记壬辰倭难,以李舜臣为李舜。《清一统志》(蒋廷锡等修)较《明一统志》(李贤等修)颇详核。而叙高勾丽世系,琏(长寿王巨琏)、子云(文咨王罗云)、孙安(安藏王兴安),此皆二字名,而只书一字。书弓裔事有曰:眇僧躬K24S725.jpg,据开州称王,号大封国(太封,泰封之讹)。亦称李仁任为仁人,其称县邑不胜舛谬。至如《朝鲜记事》(倪谦撰)中人名,举皆纰缪(世传吴参判光运曰:尝有中原人文集,载朝鲜事,有曰朝鲜有关东月三者,名妓也,色甚姝丽云。盖我国敦化门前路,俗称洞口内,而内方言为安。因合音为洞关,有女名三月,淫丑名于一国。至今见丑女,必曰洞口内三月。中原人偶记此女,倒书为关东月三,仍称姝色。风闻涂听,令人绝倒。)我国如此,则四方他国如琉球、日本、安南之属,可类推也。(34)
    与朝鲜记载错误相比,朝鲜对《明史》中正统观念有很多批评,尤其是关于南明历史的处置,很令朝鲜君臣不满。因为有朝鲜人认为在永历政权未灭亡之前,明朝尚存,《明史》中应该给南明诸帝立纪。有朝臣议之曰:“余见《明史》,皇朝之统,讫于崇祯甲申,其后继以胡统,以弘光、隆武、永历三皇,比之僭号而黜之,此史出于胡人,固不足责也。然缙绅大夫之论,亦每以为皇朝亡于甲申,余独以为皇朝不亡于甲申而亡于永历。”(35)因为对清修《明史》处理南明不当,朝鲜史官黄景源“在史馆时,读张廷玉《明史》传。至弘光、隆武、永历三先帝列于诸王。未尝不悲愤泣下也”(35),“常以春秋大义自任,见张廷玉《明史》,不与弘光以下三帝统,乃撰《南明书》三本纪、四十列传,起弘光元年,讫永历十六年。又以崇祯以来,本朝诸臣之为皇朝立节者,作《陪臣传》”(36)。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为了纠正张廷玉《明史》之误,又激发朝鲜编修《明史》的热潮。后来,朝鲜国王正祖也加入进来,自己编撰成了《明纪提挈》二十卷。
    另外,《明史·历法志》也颇受朝鲜批评,“雍正中修《明史》,乾隆初成其志,天文及历则出自西洋人戴进贤来仕燕都为钦天监官者。而大统、回回二法多阙谬,回回尤甚,遂令有明一代之制,无以传于久远。惜哉!”(37)批评张廷玉“短于史学”,致使《明史》“阙讹甚多”。(38)
    当然,清修《明史》对于朝鲜也有一些积极的影响。李德懋固然是指出了《明史》中不少错误,但同时也肯定过《明史》一些长处。例如,《明史》中载录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兵部覆文,有提及朝鲜之史料曰:“丽人鸷悍耐寒苦,而长衫大袖,训练无方,宜以束伍之法教之。朝鲜八道,十九无城,皆应修筑屯聚,以备不虞。朝鲜俗,贵世官贱世役,一切禁锢,往往走虏,为本国患,宜破格搜采。”李德懋以为,“此皆切中我国之病”(39),深表赞同。朝鲜甚至以张廷玉《明史》修正朝鲜实录之误。朝鲜曾考求国王文宗嫔妃事迹。文宗为世子时,得金氏、奉氏、权氏,但三人或废或死。文宗登极之后,《文宗实录》中却无嫔妃资料,“辛酉(1441年)至庚午(1450年)为十年,而无册嫔之事,即位三年而无册妃之事,决无是理,甚可疑也”。但《明史·朝鲜传》中,则有“文宗即位,天子赐冕服,又赐王妃崔氏诰命”之记载。所谓崔氏,“野乘国史皆不见”,但在《全州崔谱》中,则发现左相崔道一有二女,“一即永顺君溥,即广平大君之子;一恭嫔,以昭训进,册为嫔无后”。据此两相印证,得出文宗继位后,册封崔氏为后。朝鲜人分析其原因曰:
    向来虽有三朝实录考出之事,实录之踈漏亦多,况革除之时,事多忌讳,史官之不能直书者必多。又况实录之撰,出于后代,亦安知非史官之随意刊削而然耶?其时法令甚严,私家野史,亦不敢记录,理势固然,但恭嫔二字,足为的实之断案矣。《明史·朝鲜传》,列朝王妣诰命,皆书姓氏,不独崔氏然也。自上虽有批决之语,而犹在疑信之中,故使宗簿索本家可考之迹,圣意所有,详密无余蕴矣。(41)
    这里指出《朝鲜实录》之疏漏,而清修《明史》可以补其阙。以清修《明史》纠正《朝鲜实录》之错谬,也可见《明史》对他们的影响。相对于对朝鲜史学上的影响,对于朝鲜国事的影响可能更大,因为正是《明史·朝鲜传》的有关记载,使得朝鲜在崇祀明朝皇帝的大报坛上又有大的动作。
    1704年,明朝灭亡六十年之际,因为明神宗在“壬辰倭乱”期间派兵拯救朝鲜,有“再造藩邦”之恩,朝鲜肃宗国王在昌德宫后苑建大报坛,崇祀明神宗,每年举行祭祀活动。英祖二十五年(1749年)三月初一日,应教黄景源报告,《明史》记载崇祯十年(1637年)时,当明毅宗获悉朝鲜仁祖被皇太极围困于南汉山城的消息时,当即命令总兵陈洪范调集各镇舟师赴援。《明史·朝鲜传》原文如次:
    (崇祯)十年正月,太宗文皇帝(皇太极)亲征朝鲜,责其渝盟助明之罪,列城悉溃,朝鲜告急,(明毅宗)命总兵陈洪范调各镇舟师赴援。三月,洪范奏官兵出海。越数日,山东巡抚颜继祖奏属国失守,江华已破,世子被擒,国王出降,今大治舟舰来攻皮岛、铁山,其锋甚锐。宜急敕沈世魁、陈洪范二镇臣,以坚守皮岛为第一义。帝以继祖不能协图匡救,切责之。亡何,皮岛并为大清兵所破,朝鲜遂绝。(42)
    就是《明史》中这数行史料,促使英祖有了一大举动,把大报坛由独祀明神宗变成崇祀明太祖、明神宗、明毅宗三帝的祭坛,对于朝鲜尊周思明之历程又大大推进了一步。(43)
    可见,清修《明史》传入朝鲜,无论是对南明史的处置,还是对朝鲜史实记载之舛误,都受到过批评。但也有积极的影响,朝鲜以《明史》纠正《朝鲜实录》之疏漏,对于明史有了更为全面的掌握,甚至促进了朝鲜的尊周思明活动,这大概是清朝所无法获知的。
    四、余论
    清赐朝鲜刊本《明史·朝鲜传》以后,似乎为朝鲜历史辨诬的活动画上了一个句号;但事实上并非如此,朝鲜依然关注相关史书的记载。此后,朝鲜又有两次大的辨诬活动,甚至较之清修《明史》之际更为重视。其关注的问题依然是以前的三大问题。
    乾隆中叶,清编纂《四库全书》之际,朝鲜使臣也很关注。纪晓岚为《四库全书》总纂官,朝鲜使行人员徐浩修直接向纪晓岚询问编修的情况,尤其关切《明史》、《大清一统志》的校勘修改。纪晓岚说:“《明史》中地名、人名之差舛者,事实之疏漏者,皆已订补付剞。《一统志》则帙巨而讹谬尤多,必欲彻底校正,故尚未就绪尔。”徐浩修特别关心《明史》,曰:“新校《明史》,可得见乎?”纪晓岚答曰:“虽易付剞,姑未有颁行敕旨。待颁行,当以一部奉呈也。”(44)这里所提及之《明史》,乃是乾隆中叶改定之《四库全书》本《明史》,朝鲜使臣希望能够再赐一部给《朝鲜》,纪晓岚答应送一部给朝鲜,但后来似乎并未兑现。
    殿本《明史》刊行三十多年后,朝鲜又发现有清朝史书依然遵从旧说。英祖四十七年(清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朝鲜前持平朴弼淳详读使臣从清朝买回的各种书籍,发现清人朱璘编《明纪辑略》误记朝鲜太祖世系及朝鲜仁祖事迹。朴弼淳当即向英祖国王禀报:“所载我朝事,有璿系罔极之诬,为我东含生之类者,惊骇痛迫。”(45)英祖闻知大惊,朝野震动,《明纪辑略》仍存旧说,而且早已流入朝鲜,国王既惊讶又愤怒,反应极为强烈。朱璘,字青岩,清初上虞人,曾任武昌同知,撰有《历朝纲鉴辑略》,全书五十六卷,前四十卷乃记载从春秋到元的史实,后十六卷,即《明纪辑略》(又称《明纪全载》)记载从明太祖到南明三帝之史实,张廷玉之父张英为之作序。此书初刊于康熙三十五年(1696年),刊行不久即被朝鲜使臣购入,实际上成书早于殿本《明史》,也较《明史》早传入朝鲜,只是朝鲜君臣未注意罢了。所谓“璿系罔极之诬”,即依然把李成桂看成李仁任之子,《明纪辑略》如斯言:“高丽国相李仁人(任)因其王祸,而立禑子昌为王,遣使姜伯淮来贡,仁人子成桂废昌而立院君王瑶,主国事。”(46)此乃《皇明祖训》和《大明会典》之翻版。朝鲜国王英祖慨叹:“几年辨诬,已载正史,则虽梦寐中,岂料有此事耶?……此书留置宇宙一日,则一日不孝;二日,则二日不孝也!”(47)于是,在国内焚毁《明纪辑略》,并严惩有关人员。同时派使臣出使清廷与清朝交涉,再次辨诬。后来发现还有陈建的《皇明通纪》,于是一并要求清朝禁毁。
    朝鲜英祖派三位陈奏使出使清廷,临行前,英祖亲自送别。并曰:“事若不谐,则伏于阙外,期于得请也。”正使金尚喆曰:“圣教至此,臣以苏武十九年期之矣。”表明一种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决心。奏文称:
    臣(英祖)今始得见圣祖仁皇帝丙子年间朱璘所撰《明纪辑略》,其中载臣国祖康献王讳宗系及臣世祖庄穆王讳事迹,而谬悖无伦,诬蔑罔极,五内惊悼,宁欲无生。……臣自见此书,愤满弸中,当食忘食,当寝忘寝,若使此书一日留在于天壤之间,则臣将何颜面归见臣先祖乎?(48)
    措辞之强烈,几与朱璘不共戴天之势。要求清朝禁毁《明纪辑略》及陈建的《皇明通纪》。但清朝则以一种颇为冷淡的态度予以答复,礼部议曰:
    查朱璘《辑略》,于乾隆二十二年浙江巡抚杨廷璋奏请销毁。其陈建《通纪》,现遍访京城书肆,并无售者。是二书在中国久已不行,无事改削。该国王所称,诬蔑其国祖康献王旦世系及其四世祖庄穆王倧事迹二条,今恭阅钦定《明史·朝鲜列传》,载其始祖世系及国人废珲立倧之处,考据已极详明。乾隆三年,我皇上允该国王所请,刷印颁给,该国自当钦遵刊布,使其子孙臣庶知所信从。若陈建《通纪》、朱璘《辑略》二书,应令该国王于其中自行查禁焚毁,永杜疑窦。(49)
    依此答复看,朱璘书既已禁毁,陈建之书亦无处售卖,故此清朝并不存在任何问题,问题之解决当在朝鲜本国。
    《明纪辑略》在朝鲜的禁毁,几如同清朝的文字狱,朝鲜有许多人因此书而被下狱,甚至被处以极刑。惩处之际,购入此书的使臣首当其冲,虽已故去,亦“亟施拵棘之典”。朴弼淳所见之书上有牧使徐宗璧之印,徐已去世,也被追夺官职。买卖此书的李羲天及册僧裴景度,被“枭示江边,悬首三日。其妻孥黒山岛永属官奴婢”。(50)家藏有此书的郑得焕与其叔郑霖、门客尹爀皆被处死,枭首江边,妻、子为奴。随之又杖决译官五十余人,“危死者殆近百余”。(51)此事牵扯面之广,《朝鲜王朝英祖实录》论之曰:“诬史之狱,前后戮死者殆近十人。”(52)“名家士子亦多横罹冤死者。”(53)英祖之所以此次用如此重的刑罚,乃是因为他实在没想到在清修《明史》改正后,清朝野史依然如故,并且还流传到朝鲜。
    后来,哲宗年间,发现清康熙年间郑元庆所著《二十一史约编》,依然重复《明会典》之说法,误载朝鲜宗系之事,朝鲜再次派出辨诬使,清礼部奏:“《约编》一书,在中国久已不行,亦无所用其改削。著各省学政通行各学,查明晓谕:凡该国事实,应以钦定《明史》为正。”(54)结果如同前面一样,不了了之。(55)
    综上所述,清修《明史》是中国正史中撰修时间最长的一部史书,也是引起邻国朝鲜如此关注并多次交涉的一部史书。作为清朝藩国,朝鲜十分注重宗主国的看法,这既涉及双边的关系,更重要的是影响他们的正统性问题。因为明朝诸多史书误载朝鲜史实,令朝鲜君臣无法接受,又担心清修《明史》以讹传讹,故而一而再、再而三地向清朝派出辨诬使行,经过多次交涉,终于使清朝之明史馆采纳他们的建议,按照他们的说法载录相关的史实。透过这一交涉过程,我们可以体察双边关系的一些特点,也从中可以感知中国史书对周边尤其是对朝鲜的影响。
    注释:
    ①徐命膺:《保晚斋集》卷十三《英宗大王行状》,见《标点影印韩国文集丛刊》,第233册,汉城,韩国民族文化推进会,2000。
    ②申时行等重修:《明会典》,第1586页,北京,中华书局,1989。
    ③《朝鲜光海君日记》“光海君十一年八月壬戌”,汉城,国史编纂委员,1969。
    ④《朝鲜光海君日记》“光海君十三年九月戊午”。
    ⑤金锡胄:《息庵先生遗稿》卷十九《请改癸亥被诬事奏·丁巳》,见《标点影印韩国文集丛刊》,第145册,汉城,韩国民族文化推进会,1995。
    ⑥李宜显:《陶谷集》卷三十《壬子燕行杂识》,《标点影印韩国文集丛刊》,第181册,汉城,韩国民族文化推进会,1997。
    ⑦《朝鲜王朝显宗实录》“显宗十四年二月辛亥”。
    ⑧《朝鲜王朝显宗改修实录》“显宗十四年二月癸丑”。
    ⑨李惟泰:《草庐先生文集》卷之二十三《赠李齐说说》,见《标点影印韩国文集丛刊》,第118册,汉城,韩国民族文化推进会,1993。
    ⑩《朝鲜王朝肃宗实录》“肃宗二年正月戊申”。
    (11)赵文命:《鹤岩集·燕行日记》,见《标点影印韩国文集丛刊》,第192册,汉城,韩国民族文化推进会,1997。
    (12)《朝鲜王朝肃宗实录》“肃宗二年正月辛亥”。
    (13)《清康熙实录》“康熙十五年十一月己卯”。
    (14)金锡胄:《息庵先生遗稿》卷十九《请改癸亥被诬事奏·丁巳》。
    (15)《朝鲜王朝肃宗实录》“肃宗五年三月丙辰”。
    (16)《清史稿》卷三百三《阿克敦传》,北京,中华书局,1998。
    (17)《清雍正实录》“雍正四年五月己未”。
    (18)《朝鲜王朝英祖实录》“英祖三年闰三月庚申”。
    (19)《朝鲜王朝英祖实录》“英祖六年四月己亥”。
    (20)《朝鲜王朝英祖实录》“英祖七年四月癸巳”。
    (21)参见《清史稿》卷二百九十《留保传》。
    (22)《清雍正实录》“雍正十年三月戊午”。
    (23)《朝鲜王朝英祖实录》“英祖八年四月己酉”。
    (24)《明史·朝鲜传》有曰:“(洪武二十二年)十二月,瑶遣其子奭朝贺明年正旦。奭未归而成桂自立,遂有其国,瑶出居原州。王氏自五代传国数百年,至是绝。”
    (25)《朝鲜王朝英祖实录》“英祖八年五月甲子”。
    (26)《清乾隆实录》“乾隆三年十一月己酉”。
    (27)《朝鲜王朝英祖实录》“英祖十五年二月己卯”。
    (28)《朝鲜王朝英祖实录》“英祖十五年十一月丙午”。
    (29)朱云影:《中国文化对日韩越的影响》,第264页,台北,黎明文化事业公司,1981。
    (30)李穑:《牧隐文稿》卷十一《受命之颂并序》,见《标点影印韩国文集丛刊》,第5册,汉城,韩国民族文化推进会,1990。
    (31)(32)柳麟锡:《毅庵集》卷三十《杂著》,汉城,景仁文化社,1973。
    (33)尹光绍:《孤舟录》(上),见《素谷先生遗稿》,收入《标点影印韩国文集丛刊》,第223册,汉城,韩国民族文化推进会,1999。
    (34)李德懋:《靑庄馆全书》卷五十八《盎叶记(五)·明史纰缪》,见《标点影印韩国文集丛刊》,第259册,汉城,韩国民族文化推进会,1999。文中括号内的小字亦是原文,今一如其旧。
    (35)尹光绍:《素谷先生遗稿》卷四《正统说》,见《标点影印韩国文集丛刊》,第223册,汉城,韩国民族文化推进会,1999。
    (36)黄景源:《江汉集》卷六《与申成甫(第二书)》,见《标点影印韩国文集丛刊》,第223册。
    (37)《朝鲜王朝正祖实录》,“十一年(清乾隆五十二年,1787年)二月二十五日癸亥”。
    (38)黄胤锡:《颐斋遗稿》卷十二《题明史历志钞本》,见《标点影印韩国文集丛刊》,第246册,汉城,韩国民族文化推进会,1999。
    (39)黄胤锡;《颐斋遗稿》卷十二《书观象监月食单子后》。
    (40)李德懋:《靑庄馆全书》卷五十七《盎叶记·天兵讥东国》。
    (41)安鼎福:《顺庵先生文集》卷八《与韩伯贤秀运书·辛亥》,见《标点影印韩国文集丛刊》,第229册,汉城,韩国民族文化推进会,1999。
    (42)《明史》卷三百二十《朝鲜传》。
    (43)孙卫国:《朝鲜王朝大报坛创设之本末及其象征意义》,载《中国文化研究所学报》(香港中文大学),2002(11)。
    (44)徐浩修:《燕行纪》卷三《起圆明园至燕京□[七月]三十日戊申》。
    (45)《朝鲜王朝英祖实录》“英祖四十七年五月庚申”。
    (46)朱璘:《明纪辑略》,卷二,清聚锦堂1696年刻本。
    (47)《朝鲜王朝英祖实录》“英祖四十七年五月辛酉”。
    (48)《朝鲜王朝英祖实录》“英祖四十七年五月丁卯”。
    (49)《清高宗实录》“乾隆三十六年八月丙戌”。
    (50)《朝鲜王朝英祖实录》“英祖四十七年五月乙丑”。
    (51)《朝鲜王朝英祖实录》“英祖四十七年六月辛未”。
    (52)《朝鲜王朝英祖实录》“英祖四十七年六月庚辰”。
    (53)《朝鲜王朝英祖实录》“英祖四十七年十月庚辰”。
    (54)《清同治实录》“同治二年四月乙未”。
    (55)《朝鲜王朝哲宗实录》“哲宗十四年正月乙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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