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史
闸窦:明清广东农田水利的技术史和社会史探研
吴建新

【专题名称】明清史
【专 题 号】K24
【复印期号】2008年05期
【原文出处】《古今农业》(京)2007年4期第53~64页
【作者简介】吴建新,华南农业大学农史研究室。(广州 510642)
【内容提要】探讨了闸窦在明清时期广东水利建设中的技术演进,分述其类型、形制,以及在堤围、河涌、陂塘中的应用,说明它对水利建设的作用。同时考察闸窦与各种水利关系的关联性,说明了它是一个牵涉了多方面社会关系的介体。在水利社区的形成过程中,它的应用有赖于水利组织的发达程度和人们应对生态环境的能力。
【关 键 词】闸窦/明清广东农田水利/技术史/社会史


    古代广东农田水利史的研究,已有专文,但对闸窦的关注不多;有的论文涉及到闸窦,但只是局限于潮汕地区[1]。有的论文专论珠三角桑园围的农田水利习惯,有的还专门以广东的农田水利作田野调查,但也没有专门以闸窦为研究对象[2]。如果从广东农田水利史而言,闸窦的设置和应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农田水利技术的进步程度。如果从水利社会史考察,闸窦能够折射出水利建设中不同阶层的关系和互动,对我们理解明清广东经济社会也是一个独特的视角。本文试从这一方面做一探索,敬请高明指正。
    一、闸窦的技术演进及其在农田水利上的作用
    闸窦根据水利设施的不同而有所区别。以下分述与堤围、河渠、陂塘配套的各类闸窦。
    (一)河海堤围上的闸窦
    宋代广东才有大规模的堤围建设。有堤围一般就可能有闸窦的配套。光绪年间,南海百滘、云津两堡的民乐窦“创始云自宋代”[3]。元代,西江下游窦闸与堤围的建设一般同步进行。如高明县在元代至正间的陶筑上下二堤、小零围、南岸堤、俊州堤、企山堤、菰茭堤、绿葱堤、铁册堤、梅子冈堤、石奇堤等都有闸窦[4]。
    堤围上闸窦的合理配置,明显反映了技术的进步。最初人们建设堤围,多只是考虑防御潦水。由于灌溉和排水的需要,才考虑到闸窦的必要性。如在潮汕平原的堤围,宋元时期不一定有闸窦,明清时期将堤防成围以后才较多修建[5]。其实宋元堤围的闸窦设置就不一定合理,而且有的堤围不一定设有闸窦,如东莞的防咸堤。南海九江的惠民窦,建于明代,它的设置既能防潦,又能排泄西樵山水,“堪舆家称最利”。但是从洪武年间一直到万历年间,当地人对这个闸窦的建设颇有争议,反对设置闸窦的一方甚至要拆除它,认为它与水患有关。直到明末清初,人们认识到当地水患的发生,“而皆非闸,至则改雒曲,预修闸门,时其启闭,永不可易矣”[6]。这说明人们对闸窦作用的认识是随着农田水利的发展逐步加深的。对闸窦设置的方位也有赖于对水文的认识。明代高要的广利围,设南北两窦,南窦入溪的水口“道迂,故泄水迟,围内地复下,时遭反灌,世苦此患”,道光年间“买田开洫,导水而东,凿窦达溪,患以平。”[7]
    其次,闸窦也是随着堤围建设的进步而演进的。如桑园围,宋元时期在围的下游留了一个水口,称为倒流港,当时的堤围低矮,闸窦的形制一般很小,估计只是几十厘米见方的暗窦,并且多是木窦。元末,由于珠三角围垦和淤积的作用,潮水从倒流港倒灌入围,洪武年间九江人陈博文将倒流港堵塞,从此桑园围就成为一个闭口围,由此围内的水文发生变化,防潦和防内涝都是重要的水利建设目的,水乡农业生产和交通往来也有建设闸窦河涌的需求:“围内窦闸,渠涌所以通潮汐,防旱潦,便舟楫也。”[8]。同时由于珠三角平原围垦日渐增多,河网水系变得日益复杂,堤防体系形成围内有围的局面,闸窦的建设更是必不可少,如“九江诸堡势居下流,兼受狮颔口,龙江口倒灌之水,不得不沿内河两岸捍以子围,多设窦闸以自启闭……,淹没者就围中涌渠而论,乡各有小涌,容纳淫潦,建陂而障可以佐耕。”[9]所谓“建陂而障”就是联围筑闸,既要基围防范水潦,也要闸窦以时启闭进行排灌。
    珠三角内闸与窦是有别的。窦主要是指基塘区内的池塘之间,或者池塘与河涌之间的小型排灌设施。堤围内池塘的作用之一就是容纳内涝的积水,而池塘用于养鱼,需要活水,一般有在池塘中间的上窦和池塘底部的下窦,上窦用于放走池面的浮萍之类杂质,下窦用于放水干塘捉鱼和清塘泥,水窦都通涌滘。这样塘与塘之间、池塘与涌滘之间,涌滘和大河之间有了水窦,整个基塘区就形成了一个有排灌作用的庞大水利系统。而基塘区内的农作制度就在这个水利系统的基础上进行。
    在沙田区中的窦也是一样。明清时期沙田区的围垦,在建设围望时,按照规划田土的大小,河涌的位置预设窦。因为低沙田采用的是潮田的耕作方式,潮水来时大进,潮水退时,也要出得快,窦也是不可少的。潮水进时灌溉田土,潮水退时留下一层薄薄的淤泥,这样就形成了独特的灌溉与施用天然肥料的潮灌方式。闸窦与作物栽培有很密切的关系,清代顺德的西淋滘水闸,在陈村和佛山水道的下游,稻田常因为受潦水影响,延误了水稻的栽培,后来建了一个水闸,控制了潮水的进出时间,“即可莳早数日禾。五乡、九乡不至歉收。”[10]
    建设在堤坝上的闸,形制比窦大,可以作为改变一个区域水文生态的关键设施。如万历9年,作为肇庆府行政长官的王泮,在西江下游的肇庆平原整治堤围的同时,建了跃龙窦和腾蛟窦(其实是闸的形制,只不过以窦称之)。当时在肇庆平原东面,原有羚羊峡的旱峡水道可以行水,被称为“沥水”或“后沥水”。但旱峡水道淤塞以后,肇庆北岭脚下的内涝积水不能排泄出去,这样从三榕峡口到星湖的低塱田不能耕作。再如抵挡西江水的堤围一旦崩决,洪水不能从“沥水”排出,整个肇庆城将成泽国。王泮“乃采群议,凿渠南注于江,筑堤度梁,以时蓄泄”,建成了“跃龙窦”,“实导沥水南入江”,解决了内涝和洪水一旦来临时的排泄问题。同时肇庆附近有练滘通仓步水,达西江。而元代所建的胜国堤,本为“以防西潦,久之填阏。居民稍稍为塘,日规月筑,水益无所受。而凌云、白露诸山水湍悍,数为败压土田,害滋甚,民大患”。王泮采当地“父老”所议,从胜国开渠导引积水至练滘“就练滘为窦门”,称为“腾蛟窦”,“自是启闭以时,雨则分泄内潦,旱则引潮溉浸,数万亩漥亢之田,悉为膏腴,渠皆可行舟”[11]。这是两个渠、坝、闸窦结合的水利系统,而闸窦是这个系统中的枢纽。这是肇庆平原上最早的水系整治纪录[12]。
    跃龙窦和腾蛟窦都前临大江,这类闸窦的维护就要减低风浪的冲击力。万历16年肇庆府知府郑一麟鉴于腾蛟窦遭受西潦的威胁,于是在窦外设一外堤,窦就不直接受潮水冲击[13]。新会县建于道光26年的大亨窦,前临西江正流,“夏潦涨时,村人编芦获柳枝,密系窦外,以避浪激,潦退去之,岁以为常”[14]
    窦的形制一般较小,而且早期的窦以木料为多。以堤围出现较早的高要县为例。陈塘堤的篸启窦,建于元代,嘉靖年间堵塞。1957年堤外线外移,挖开建原窦,排水截面是80×80厘米,用厚15厘米松板拼装。建于明代以后的涵窦,是多用料石砌成的拱窦,跨度较小的也用石做盖板,金西堤的小洲窦用条石作成人字形拱。明代的涵洞进出口尚无导水设备,至于涵洞的底板和基桩,到清代初还以木石结构为主。其结构是:底板用两层厚20厘米的松板,板与板之间榫接,板下为长约2.5米的松桩,桩径12~15厘米,梅花桩布置,桩距约25厘米,桩木与桩之间还加夹板,止水效果良好。清代所筑涵洞还用石灰、黄泥、砂、碎石四合土建成。如禄步回龙西基旧涵,1952年改建新涵时,仍然很坚实[15]。
    面对大江的堤坝上的闸窦,即使不是桥闸合一,由于要抵御风浪的冲击和排泄山水,形制也不能小,如上文提到的新会的大亨窦,“高一丈八尺,阔二丈四尺五寸。汇大雁山迤北诸水,出羚海,灌田九顷零。”[16]
    清代堤坝上闸的形制比明代趋向大型化,是为了适应水文的变化和灌排的需要。如新会天河围的南涌窦,“创自明万历年间,原阔二尺许”,道光年间改建,改高九尺,阔六尺许,灌田九顷[17]。闸窦的作用如此重要,清代道光、咸丰以后的南海、顺德的方志中有专门的记载。顺治、光绪《九江乡志》,晚清的《桑园围志》在记载堤围的同时,都详细记载闸窦。
    (二)圳渠河涌上的闸窦
    这类闸窦和堤坝上的闸窦有些不同。它一般在支流与江流正干的入口处筑闸,如民国时期所建的如三水芦苞闸,潦水季节关闭,阻挡北江洪流进入芦苞河以保障广州。建于明代的三水的新生双窦,万历《广东通志》将它作为堤,其实它是一处闸坝。
    在珠三角的水网中,一些分汊的小支流入主流处被堵塞,筑成闸坝,水被圳流引入河中灌溉。《明实录·英宗实录》卷172记载,正统13年,燕山卫经历陈超育奏请;“‘臣原籍广东南海县,有水源通海,昔尝筑塞,近年遇旱,民田无水灌溉,乞命有司仍疏通,置石闸,视水盈缩启闭,用资田亩,其经行道路或妨人往来则建木桥。’从之。”这个石闸就是建于河涌上的。乾隆54年广州近郊的东圃镇吉山村的深涌,就是一条珠江的汊河,建筑了闸坝之后形成的灌排水渠道[18]。
    在河涌上的闸窦,由于要兼顾水陆交通的需要,形制一般很大,而且材料多用石材。桥闸合一的闸,形制是最大的。高要建于明代的跃龙窦,乾隆28年改建,“自窦址至堤面砌石七层,高二丈八尺,长六丈九尺,厚八丈三尺,内外如一并月堤小窦,一切木石材悉易旧以新,崇坚加昔。”[19]形制较大的还有道光26年建于顺德良村松路的大闸,“高二丈七尺,中空丈有六尺有奇,旁空有丈有一尺。共费银三万七千有二十五两”,形制之巨和耗费之大,在清代珠三角水乡也是少见的[20]。这类大闸,多用启闭式闸门,易于管理,如嘉庆年间南海大桐堡水闸,“向用闸板,潮水涌涨,防范不周,外水涌入每伤禾稼”,后来“改用闸门启闭,称便”[21]。
    有的大闸为了防止被破坏,或者这类同时有治安防盗功能而被称为关闸的,形制除了大之外,还要特别加固。如道光2年重修的九江龙涌闸,闸比原来加高二尺,桥旁放置方厚长石防止船户“抉窜”,私开闸门出船。闸门的底部填石,闸门用大松树板制成,闸门的两旁砌两层石板,高的一层作护堤,矮的一层呈八字形作为拱翼。闸的内外堤中实以灰泥为三合土层,筑至堤面复填石[22]。这样闸用于“杀潦”和防洪的作用也加强了。
    在雷州台地的广阔洋田上,明清时期人们除了利用陂渠系统,还利用地面河流筑堰坝,配以闸窦,形成自流灌溉系统。天顺年间,雷州南部的芝林乡自建芝林南堰,灌溉雷州南部的洋田,由于早期建的是土堰,正德、嘉靖以及清乾隆年间屡筑屡圮。乾隆33年当地士绅捐银迁址重建,“伐石砌堰,并作东西二闸以资启闭”,“知县韩述祖嘉其义,列碑严禁保护”,这样“南洋之田永资灌溉。”[23]这一设施在清末还在发挥作用。明代徐闻县有6个被称为堰闸的设施,清代有8个,灌溉田地数万亩[24]。
    海南的地势中高四周低下,利于自流灌溉系统的建成,人们也利用这种地形建成堤闸,实现“涝则开,晴则闭”的灌排作用,明代的琼山县建于元代的义丰堤闸、建于明代的五原塘闸、林村闸坝都属于同一类型的水利设施[25]。
    在韩江平原上的关,一般建在流进韩江的小河沟的入江口处,具有排水和防止洪水倒灌的功用,在干旱时也可以蓄水灌田。关闸更重要的目的在于汛期防洪、旱季通过闭关提高关内河沟水位以灌溉高仰田园。故这类关闸常有引水涵与之配套。韩江在第三列丘岛下的泻湖平原,分出许多小汊河,明清时期在韩江堤防建设的同时,这些汊河河口也建了关闸。这类关闸,就具有桥闸的功能,上面可以行人,下面可以通船,在交通上比筑涵要利便。韩江平原上的第三类关闸,一般建于汊河入海处,这类关闸的功能,除了排涝,还有抵御咸潮倒灌、蓄积淡水和灌溉洗咸的作用[26]。
    (三)陂塘上的闸窦
    方志上往往将陂和塘分述。陂是指堰水的陂坝,主要用于提高水位,将水引进圳渠,剩余陂水可以漫过陂坝。故陂坝也称为滚坝。而塘指瀦水为池的水库山塘,则需要闸窦泄水灌溉。塘与闸窦、坑圳结合,就成了陂渠系统。广东最早的大型陂渠系统出现在宋绍兴26年的雷州半岛。雷州北部山地有特侣塘和罗湖等汇聚溪流的天然湖泊,原只灌溉附近田地,但雷州东部的广阔洋田未能润泽。康熙《雷州府志》卷7《名宦志》记载宋绍兴26年何庾任雷州知州时,首先“筑堤潴水,建东西二闸。西闸引水由西山坡坎灌白沙田,闸上置桥名曰惠济。东闸引水南流至通济桥,转与特侣塘水合灌东洋田。二桥以时启闭。”筑堤的结果是扩大了特侣塘的蓄水面积,设闸引水是管束水源使之向南流,同时建渠将雷州西湖的水引向东流,“开渠疏流,二水灌溉,变赤卤为沃壤,岁事丰登。民名其渠为何公渠”。何公渠奠定了雷州陂渠灌溉体系的基础。宋乾道5年,戴之邵知州事,进一步完善了特侣塘和西湖组成的陂渠体系。戴之邵将何渠加长,南流与张熟塘水汇合,实际上使渠道的水流增加,冲刷力加大,不易湮塞,同时多设闸门增加陂渠的灌溉功能。“沿渠筑堤,潴水高阔,各六尺,堤置八桥以通往来,开八渠以分灌溉,各长一千八百丈,阔一丈。东建万顷闸以拒水,启南亭闸以泄水,增堤建六闸开二十四渠以沃东北上游之田,各长一千二百丈,深阔各五尺。凡渠有首尾,悉以闸以出纳,经营周密。”使渠系比起原有何公渠更加复杂和完善。同时因为何公渠的另一段南亭渠湮废,在西湖再凿一渠入城,与原有东渠河水汇合,使雷州附城高壤田也得到灌溉[27]。可见在这个陂渠系统中,闸门作为陂塘出水和渠道引水的作用很关键。明代特侣塘系统堙塞,人们除了疏浚渠道、禁止垦塘为田以外,此外就是改变闸窦的形制,以适应特侣塘水土的变化。
    万历29年推官高维岳对陂渠系统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整治,主要是疏旧渠,开新渠,尤其将原有的九闸增设为11个,将增设的第11闸建为石闸[28]。9个闸门“定为上中下三则,以时启闭”,制定了管理规则。万历36年张应中再修特侣塘石闸,重新对特侣塘的11个闸门进行规划。除去第1闸门因为“荒莽不能疏通,无田可受”之外,“新砌九闸内第七第八二闸形势最卑,水易冲决,加工倍砌,取石通融用之。第11闸之倾圮者,并修之。附闸塘塍原俱卑薄,塍不固,闸将安防。通集夫附近取土增卑培薄,墁以草块,植以竹茨,最卑湿处加石加桩,自第一闸至十一闸,长积一千七百六十四丈,阔二尺高八尺……此闸修砌完固,以时启闭,如遇旱潦,俱仿上中下三则为蓄泄。”[29]加固闸门,以时蓄泄,说明“塘身业经淤浅,不及从前容水之多,不得不因时调剂。”[30]塘身淤浅水位提高,调解水量就靠闸门。但是万历36年规定“十一闸设板置锁,郡属一官司之”,官与民均感不便。后来的管理者“竟撤钥不用”[31]。
    雷州的陂渠系统还和防海大堤配合使用。防海堤的作用是“上潴泉水使不得出,下遏斥卤使不得入”[32],同时在约长十万丈的大堤上,配置了闸窦一百余个,是用于洋田雨季时排除积水所用。
    在珠三角西部平原与丘陵的过度地带,人们将闸坝和涵渠巧妙结合起来使用。如开平县的石涵水,本是从山中流出的溪流,人们在溪流上筑五十丈长的大堤,“堤中砌石涵,下用松桩,上用方石,涵广二尺六寸,高三尺余,使水不得泛滥”,石涵就是束窄水流的石闸,将水引入渠中,渠道下面再“筑陂激水入埒,溉田20余顷”。[33]
    明清时期山区的小山塘星罗棋布。其排灌的关键设施仍然是闸窦。小山塘用于出水的窦较小,故也称为“笼口”。南雄山区的大山塘采用上、中、下三级笼口(在拦水坝下设有开关装置的放水暗渠)放水,水满时放水,只开最高一级的笼口,可免因水压过大,冲坏笼口而影响水坝的安全;水少时放水,则开最下一级笼口,连塘底部的水都可放出来利用。这在水利史志中是鲜有记载的[34]。这类用于出水的小窦也称为“塘喉”。清代廉州的山塘“启闭蓄泄必用塘喉,喉有高有低,(塘)喉埋于基之中央,较塘底入土深一尺五六寸,乃放水以灌。低田者高喉,则度基外两旁田亩,随高就下以顺水势,俱窖入基内筑之使固。因地制宜,多寡无定数也。喉者出纳枢机之会,犹人有咽喉。”[35]这类“笼口”、“塘喉”都是便于控制山塘的出水量,以达到控制和节约灌溉用水的目的。
    二、闸窦与水利关系
    如果从水利社会史的角度看,闸窦就不仅仅是一个水利工程的设施,而是一个牵涉了多方面社会关系的介体。
    (一)闸窦的设置与上下游之间的水利关系
    在珠江水网地带,如果下游因为潮水倒灌要修建闸门,河流的流速就会减慢,在洪水季节还会因为潦水消退不及,使上游地带水位上涨而受淹浸。围绕着闸窦的设立或者拆毁就展开了激烈的斗争。如南海九江乡的惠民窦,位置在西江下流的下村,洪武、成化、正德年间均为闸窦的开与塞发生诉讼,嘉靖年间反对的一方甚至要拆闸石“以绝根源”,“嗣是议论诉讼不一。议塞者防水患为民害;议开者利运载便民事”。万历10年知县才确定开[36]。
    在明代的这个案例中,我们还只看到矛盾的双方,通过诉讼去解决闸窦的开闭。但是在清代后期,由于水环境的持续恶化,乱建闸窦与大肆围垦一样,引起的上下游之间的水利关系远比明代要严重得多。下游的村落为了防止潦水倒灌,需要设置闸窦,而上游以出水要区不能阻塞,阻止建闸窦。道光10年,位于西江下游的新会沙富村在本县和鹤山两县马头边、乌茭、洛河、茶口当河冲处,筑石闸三座,引起两县绅民的强烈反对,“各宪迭奉履勘饬拆。道光十四年署县陈凤图会文武员弁亲令拆闸头桥,在良溪村旁有闸启闭,以御土潦,不碍河流。”[37]在有关闸窦的诉讼案件中,经过“履勘”之后,认为有碍河流宣泄的,多由官府出面强行拆毁。晚清时期的桑园围,被诉的一方在下游所建闸坝多被强行拆毁。光绪7年,龙江堡绅士在桑园围的下游三叉海等处“合建水闸,两道拦截河道,经龙山围绅、举人梁士衡等协同桑园围十三堡绅士通禀上宪派员督拆,即于是年将三叉海水闸先行拆毁,其炮台脚之闸亦自行拆去,水道照旧通流。”[38]
    发生在光绪11年南海十四堡和桑园围关于马头冈水闸的纠纷,更是引起了激烈的社会冲突。不属于桑园围系统的南海十四堡由围绅李应鸿发起,议在马头冈一带河道修筑闸门,这一工程得到官府的认可。但是桑园围的围绅与围众以闸门有碍宣泄,群起反对。桑园围围绅李锡培首先呈县,并与众围绅“联名通稟大宪制府”。而十四堡在官府“履勘”调解之前,强行“兴工落石塞海”建闸。桑园围围众竟“焚烧工厂,毁石沉船”,阻止建闸。官府事后“委员覆秉”,以桑园围“恃强压邻”,革去李锡培的功名[39]。
    在上述的案例中,可以看到珠三角水网中,不同的水利社区有不同的利益边界,闸窦和堤坝往往就是利益边界的节点。
    (二)闸窦和防涝、灌溉
    如果堤坝、闸窦不是同步进行,会引起灌溉和排涝的矛盾。嘉庆年间,在三水县的禄步沙头村后围,因围内原有渠圳引山水灌溉,没有设置闸窦,但乾隆12年大旱,渠水干涸,官府命“命村民穿堤为石渠二,引河水溉高低田数十顷”。后来这个被获准开设的闸窦,是到了旱季才放水灌田的[40]。
    位于河边的田地,农民贪图方便,私自决围防水,对堤围造成严重损害。光绪年间四会的隆伏围、白鹤围的农民私自凿围放水救旱,“堵筑未固”,以至在潦水退后发生渗漏或溃决,后来县令对违例者进行处罚[41]。这些事件在珠三角水利社区受到严厉禁止。而且族姓之间的围段有严密的划分。假如越界开闸灌溉,会引起严重纠纷。乾隆59年,顺德龙山基段的北辅围,被龙江的刘姓“突然越界,在该围土名拉基处强开旱闸。是年水涨即在该处崩决数丈”。反对者既以此段为龙山基段,并以“地颇幽僻,为盗匪出没之区”为由。后来在官府“弹压”下,强行拆毁闸窦,并勒石严禁[42]。
    (三)闸窦和水资源分配
    分水是一项重要的水资源分配制度。没有这一制度均衡各方的利益,就会引起纠纷。而水资源的分配就利用闸窦这一设施。明代嘉靖18年,广州近郊黄埔的蒲庐园陂的用水各方,为了答谢出资助建陂者,任其在陂水之东开渠,“每尺水议送水贰寸”,送水的尺寸是靠闸门调节的[43]。明代雷州地方官将特侣塘的闸门改建为石闸以后,“此闸修砌完固,以时启闭,如遇旱潦,俱仿上中下三则为蓄泄”,[44]以平衡用水。
    清代广东对于水资源的争夺引起械斗的个案很多。用闸窦合理分配水资源可以平息冲突。广州近郊的茅岗大塘陂建于明代,灌溉田地数百顷,嘉靖年间黄村、新塘两乡黄、简二姓争夺陂水的用水权。康熙、乾隆年间再度争夺和诉讼。康熙年间官府的判令是令各方轮流灌溉[45]。用于轮水的闸窦设在不同渠圳上,用以调解水的流向。清代中期广州近郊的石湖、南才两乡争夺大元洞水库的用水权,纠纷延续至民国,发生大规模械斗,“死者千数,焚亦千百家”。民国时期的解决办法是将原上游的两圳合为一个总圳,将水引入一个分水塘,塘下设两个分水圳,用闸门严密均衡出水量,以达到“流无强弱”的均水原则,令双方都满意的效果[46]。在这些水利纠纷中,可以看到闸窦平衡各方的水资源利益的作用。这类事例在碑刻和方志中很常见。这类窦闸,为了久远计,往往是用石料制成。
    (四)闸窦与航运之间的关系
    闸窦为农田水利而建,但往往阻塞河道,给航运带来极大不便。而水乡的航运与日常生产、生活关系极为密切。航船者贪图方便,可能会对闸起到破坏作用,而对农业发生影响。清代嘉庆年间,南海九江的龙涌闸,因为春夏间,为了防潦闸门常闭,“船户遏不得行。惮于陆挽,辄违约拼力抉闸,既窜过闸门,震撼石堤桥梁,轰轰欲坠裂。因此闸日坏。”闸门遭到损坏,发生泄漏,失去往日的蓄泄作用,从而改变了社区的生态环境,“桥堤桑禾并伤败不殖,鱼苗多迎水泅逸”。道光2年闸门重修,将闸门的加高、加大、加固,以便适应船运的需要[47]。
    用于交通的闸窦对日常生活很重要,在水乡谁占有了闸窦,就占有了水上交通的有利位置,由此引起村庄之间对于闸门控制权的争夺。民国年间顺德平桂乡小涌村水闸,原属曾姓属权,因交通关系,大墩乡水道均以此闸为进出口。大墩乡人以已经出资为由,要求碑刻上要写明修建者也要拥有权益,但是小涌村不准,由此而械斗[48]。
    闸窦与水乡的防卫也有关。九江乡的渔歌涌口窦,建于乾隆年间。由于“窦滨大海,咫尺相通,寇盗恒易窜入”,后来当地居民就将它堵塞了。窦外沙坦日积,后来试图重开就很难[49]。光绪年间番禺大岭乡的士绅为了防盗的需要,将川梁口小涌堵塞,但不顾及农业生产的需要,没有设置闸门。出入耕作靠船的农民就往往扒开水口通船。绅士严禁也没效,后来就靠官府的禁令[50]。
    三、闸窦的管理与水利社区合作
    (一)从闸窦管理看明清广东水利政策
    明代,“东广未设水利之官”[51],但明代前期民间可以“奏筑”,请求中央政府派人,令地方政府建水利工程。如正统13年原籍南海的燕山卫经历陈超育[52],正统14年一个南海县民直接上奏要求在本家乡修建闸窦[53]。这说明明代对一些重要的堤坝闸窦建设很重视。此外地方官也有进行水利建设,修建堤坝和闸窦。如明代肇庆地方官对肇庆平原所建腾蛟窦和跃龙窦,雷州地方官对特侣塘闸窦的管理,甚至一度官府掌握开闸的钥匙,农民要放水,必须“先赴府禀明,然后发钥匙启板,放讫缴还”[54]。
    明清时期对于民间自建陂塘闸窦的管理,体现在发放给陂塘所有者的“陂贴”上。广州近郊的乾隆33年的《茅岗分水碑》,记载茅岗的周、彭、梁三姓争夺陂水,嘉靖4年官府将讼案判决,“蒙藩宪饬县勘断,给陂帖四张执照”,作为用水权的凭证。入清,居下流的梁姓、彭姓次房遗失了陂帖,居上流的两姓就不给下流两姓用水。梁姓、彭姓次房诉至官府,官府经过审断,确认其用水权,“为此填用预空白帖”[55]。“预空白帖”说明这是预先制定的水权凭证。可以推测,陂贴上至少载明了陂塘的四至,特别是对闸门的样式有描述,因为分配给用水者的水量是以闸门的样式为依据的,没有了这重要的依据,分水制度就形同虚设,争端也就不可避免。
    明清两代对于闸窦的管理政策有很大的区别。由于明代“基围修圩岸者亦无人为之纲纪”[56],所以对堤坝闸窦的管理没有形成经常性的制度。清代,中央政府在广东设立了专门管理水利的官员[57]。清代甚至在县一级,县丞、巡检司的官员也有直接管理辖内水利的职责。对珠三角腹部重要的堤坝闸窦的管理很重视。如乾隆51年设立的江浦司巡检司[58],除了管理桑园围的堤围建设,还插手重要闸窦,即属于官窦的管理。也注重一些重要民窦的维修,如桑园围内南村、石龙两窦的建设,省抚宪令府县分饬围内首事联挑筑章及费用来源,由官委员督办,并在南石两窦适中处所设立公所,负责两乡按粮起科、劝捐,以及具体的工程施工[59]。乾隆年间西江下游的高要县,有“窦总”、“圩长”管理堤坝闸窦[60]。“窦总”、“圩长”是在政府监督之下的基层水利组织。
    随着晚清基层权力的下移和水利社区的形成,对堤坝闸窦的管理,更多是政府的间接管理和民间的自我管理。但对于桑园围这样的大型堤围,地方政府从来没有放松过对它的管理和监督。
    (二)闸窦建设的经费来源
    利益均沾和责任对等是民间水利规约中的基本原则。在清代珠三角的水利社区中,闸窦的建设费用一般由民间自筹。按田起夫、按粮摊派是常见的形式。道光2年修建的九江龙涌闸,用银490两,“其银按地亩起科,亩出银二银五分,仍不给,执事者贷于社尝,复视尝公款以应役。逮三年癸未正月募联报本会筹偿焉”[61]。其程序是先按受益田亩集资,不够部分向公尝借贷,三年后用做会的方式偿还。此外还有民间捐款和官员捐款等集资形式。
    在桑园围的岁修、或一方崩决,业户无力负担的维修费用就合围摊派,但是公认的原则认为闸窦只是一方受益,不能援用合围摊派的公例,“修葺渠窦疏浚涌渠只以本方之银两,兴本方之利,不能动支公项,亦不能派及他方”[62]。政府也对拨给桑园围的官款加以严密控制,发布公告严禁将用作“合围通修”的经费挪作修建闸窦[63]。
    清代乾隆初年以来,广东的堤围以官督民修为主。晚清时由于水灾加剧,地方政府毕竟逐渐承担起更大的责任[64]。这表现在晚清时给堤围的维修划拨官款而不是用借款的方式,并且破天荒地给闸窦的维修拨款。仅光绪11年拨给南海溶洲南围闸官款2000两,同年南海十四堡经官府批准建闸,领受官银2万两,比爱育善堂捐款还多1万两[65]。这反映了晚清时期地方政府水利政策的一些变化。
    (三)闸窦建设中的公众舆论和监督机制
    闸窦建设是公共工程,所以它与堤坝一样受到公众舆论的监督。最明显的例子是乾隆57年南海县九江乡一个石闸的建筑,合乡集资以后,“时董事十余辈縻费甚巨,乡众啧有繁言,至有‘日买蒸猪日买鹅,诸事全凭几老哥’之诮,司管钥者畏罪自尽,然后人言始息。”[66]公众舆论如“众口铄金”,使任事者不敢妄为,是一种强大的约束力量。对于工程的估价也在公众的监督之下。如乾隆末年南海县百滘堡和云津堡合修民乐市窦,百滘堡居民以负责此事的桑园围首事、生员潘炳纲在动工之前没有通知两堡“同估工程”,围民“疑有冒销等事,不肯出费”,以至潘不能及时归还挪借的公款。后来则规定桑园围首事不得兼理修窦穴”[67]。
    (四)闸窦的日常管理
    闸窦的管理对水乡的农业生产非常重要:“闸所以防水也。每逢夏秋之间,西潦暴涨,猝不及防,基塘悉为淹没矣,其于民生为切”[68]。旱季时,还要开闸放水灌溉田地。日常水乡的淡水养殖也要靠闸门启闭调剂水量,以获得活水养鱼,“平时塘水浅则引水以入塘,塘水满则导水以出涌。一交春夏潦发则下闸版以防之,外贴竹笪以使之牢密不致淹浸鱼塘。”[69]如果闸窦的开闭不时,管理不当,或潦水到时,“发落闸稍迟,不但埠内鱼塘房舍多淹浸,即邻埠亦波及”,鱼塘的鱼类也会逃逸。所以珠三角一些重要的闸窦就集资置产,递年收租,以租金作雇人落闸开闸工费[70]。有的族姓由自己的族人担任族姓所属闸窦的看守人。为了让大众周知闸窦的管理规则,就将规约公示,如九江龙涌闸“镌护闸之约于堤石以示众”[71]。如果看闸人疏于管理,潦水淹及他村,就会引起械斗。
    当然闸窦的管理各地有所不同。如粤西雷州府的特侣塘陂渠体系,在宋代就设立了管理组织,但是在明清时期看不到官民合办、或者官督民办形式的有效运作,所以这个大型水利工程一直处于衰落状态。
    (五)闸窦与南、顺平原水利社区的形成
    围内有围、大围内有小围是清代珠三角堤围的一个重要特点,这一趋势在清代后期逐步加强。联围的过程,实际上是水环境的变动过程,也是不同水利社区重叠、整合的过程,既有合作,也有矛盾发生。闸窦的建设和堤坝一样,既可以引起不同社区的矛盾,也可以促进水利社区的形成。不同水利社区的利益取向不同,“上者利其消,下者防其灌,屡生龃龉,各围自固”,联围的过程中不断产生新的矛盾。而闸窦如果建在适当的位置,就能调节水量和流向,化解上下游的矛盾,使之联成一个新的水利社区。南海溶洲乡,光绪年间内外各乡纷纷自建基围,甚至一村之内,“各姓皆自设水墙,亦不足靠。”光绪11年,溶洲与毗邻的东村都想自建基围。东村人径自禀县,企图在两村连接处筑围,将溶洲大半村屋置于围外。县令认为自建基围也不能置别村屋舍于不顾。于是令临近七堡“局绅”,“传两乡会?{,秉公熟筹”。其时“七堡诸绅审视周详”,认为创筑新基,“未有弃村而顾田,损人以利己之理”,“公议:应于溶洲村心滘南北两头建筑石闸,村北海傍添筑新基一百五十八丈,增修村尾旧水墙,包村在里。则两乡田庐均免水患。”这一计划得?到县令批准,并得到官款和善款资助,建成了溶洲南围闸[72]。在这里闸窦的建筑免除了两村的纠纷,并使之成为一个新的水利社区。
    顺德的光辉水闸也是这样一个例子。昌教、光辉两乡分别居上下游。处于下游的光辉乡在道光26年塞涌建闸,每年西潦一至,关闭水闸,令上游的昌教乡河水倒灌。两乡为此经历长达数十年的诉讼,虽然官断令拆,而闸闭如故。光绪5年,昌教乡人黎光禄、黎兆棠“召集两乡绅士会议”,商议拆闸迁建事宜。最终商定,由昌教乡出资,光辉乡改拆南闸,迁址另建。新闸的建设实际上解决了上下游之间的矛盾,“昔分两造,今联一气矣”,“彼此存案勒石,案遂结”[73]。
    四、结语
    “治水社会”的观点和思路,开拓了水利史和社会史结合的路径和方法[74]。在水利技术史的研究中,仅仅以技术的特征来说明水利的发达程度是不够的。必须将技术的形态与自然、社会的生态结合,才能反映水利技术的延续性及其对水利社区的影响程度,由此透视技术形态如何影响区域的经济社会进程。对明清闸窦的研究表明,在不同的地区,水利技术的应用与延续受社会生态和自然生态的影响。尽管在雷州半岛,宋代就出现了陂坝、闸窦渠圳、防潮堤结合的水利系统,明代嘉靖初年已经有堤长、陂甲之类的水利组织[75]。但是,特侣塘陂渠系统在后来得不到很好的维护,也看不到明代曾经建立起来的水利组织的有效运作,特侣塘的陂渠随着上游山区的植被破坏、水土流失而淤浅,晚清时雷州半岛的粮食生产衰落与此不无关系[76]。但在珠三角地区,尽管清代水利形势持续恶化,而桑园围发展为一个著名的水利社区,大大小小的围既是独立、或相对独立的水利社区,而通过联围筑闸,又形成新的水利社区,人们应对水环境的能力大大加强。这是当地基塘农业和蚕丝业发达的基础之一。珠三角宗族组织和治水组织的结合,以及不同水利社区通过对话和互动,使闸窦、堤坝这类水利设施的建设与当地的生态环境结合,对农业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参考文献】
    [1] 李龙潜:《明清时期广东的农田水利事业》,《明清广东社会经济研究》,116~117页,广东人民出版社,1987年;黄梃等:《潮汕地区古代的水利建设》,《潮学研究》,第2辑189~214页,汕头大学出版社,1994年。
    [2] 陈忠烈等:《清代珠江三角洲农田水利的若干习惯与农村社会》,倪根金编《古今农业论丛》,327~341页。陈忠烈先生的论文还介绍了日本学者片山岗关于桑园围农田水利习惯和社会变迁的力作,和上世纪90年代中日学者对广东农田水利习惯的田野调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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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康熙:《高明县志》,卷10,《水利》。
    [5][26] 黄梃等:《潮汕地区古代的水利建设》,《潮学研究》,第2辑189~214页,汕头大学出版社,1994年。
    [6][36] 顺治《九江乡志》,卷1,《水闸》。
    [7] 高要县水利电力局《高要堤防志》24~25页,引《北窦碑文》,1990年。
    [8][9] 光绪《重修桑园围志》卷13,《渠窦》。
    [10] 民国《顺德县志》卷4《堤筑》。
    [11] (万历九年)王冸:《腾蛟窦记》,道光《高要县志》卷6《水利》。
    [12] 广东高要县水利电力局:《高要县堤防志》,第6页,1990年。
    [13] [明]郑一麟:《腾蛟窦记》,道光《高要县志》卷6《水利》。
    [14] 同治《新会县续志》,卷1《水利》。
    [15] 广东高要县水利电力局:《高要县堤防志》,23页,1990年。
    [16] 同治《新会县续志》,卷1《水利》。
    [17] 道光《新会县志》卷2《水利》。
    [18] 《重修古涌碑·修复深涌序》,《广州碑刻集》1112页。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
    [19] 道光《高要县志》卷6《水利》。
    [20] 咸丰《顺德县志》卷5,《堤筑》。
    [21] 明之纲同治《桑园围通修志》卷2。
    [22][47][49][61][71] 光绪《九江儒林乡志》,卷4《建置略闸务》。
    [23] 嘉庆《海康县志》,卷1《水利》。
    [24] 康熙《徐闻县志》,《城池志》。
    [25] 正德《琼台志》,卷7,《水利》。
    [27][31][44][54] 万历《雷州府志》,卷3,《水利》。
    [28] 《高司理浚河记》,万历《雷州府志》,卷3,《水利》。
    [29] (万历36年)张应中《特侣塘石闸记》万历《雷州府志》,卷3。
    [30] 嘉庆《雷州府志》,卷2《水利》。
    [32] 《广东文选》,436页,卷12,(明)李义壮。《捍海堤记》。
    [33] 道光《肇庆府志》,卷4,《水利》。
    [34] 彭世奖《试述南雄传统农业生产的特色》,《古今农业》2006年1期。
    [35] 道光《廉州府志》,卷11《农桑》。
    [37] 道光《新会县志》,卷2,《水利》。
    [38] 民国《龙山乡志》,卷5,《堤围》。
    [39] 宣统《南海县志》,卷8《江防略》。
    [40] 嘉庆《三水县志》,卷8《水利》。
    [41] 光绪《四会县志》4《水利志·围基》。
    [42] 民国《龙山乡志》,卷5《堤围》。
    [43] 嘉靖18年,《蒲庐园陂围碑记》,《广州碑刻集》1220页。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
    [45][55] 乾隆33年,《茅岗分水碑》,《广州碑刻集》1180页。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
    [46] 民国九年,《九善堂碑》,《广州碑刻集》1162页。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
    [48] 1948年的顺德资料,顺德县修志办《顺德修志通讯》,1990年9月,6版。
    [50] 光绪18年,《严禁私决川梁口涌示谕碑》,《广州碑刻集》1209页,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
    [51] 嘉靖《广东通志稿》卷31《土产·水利》。
    [52] 《明实录·英宗实录》卷172。
    [53] 《明实录·英宗实录》卷179。
    [56] 嘉靖《广东通志稿》卷31《土产·水利》。
    [57] 广东方志办等编:《清实录广东史料》第2册,第170~171页,广东人民出版社,1995年。
    [58] 广东方志办等编:《清实录广东史料》第3册,第44页,广东人民出版社,1995年。
    [59] (清)明之纲同治《桑园围通修志》卷11,《甲辰》。
    [60] 宣统《高要县志》,卷5《地理第五·堤工附》。
    [62][67] (清)明之纲同治《重修桑园围志》卷11,《甲辰》。
    [63] (清)明之纲同治《桑园围通修志》卷之11,《甲辰》,《窦闸成案·广州府奉督宪令公告》。
    [64] 张文宛:《晚清广东的救荒系统》,11页,中山大学硕士论文,1999年。
    [65] 宣统《南海县志》,卷8《江防略》。
    [66] 光绪《九江儒林乡志》,卷11《杂录下》。
    [68] 民国《龙山乡志》,卷5,《堤围》。
    [69][70] (清)明若火;《碑记》,光绪《九江儒林乡志》,卷四《建置略闸务》。
    [72] (清)招成鸿;《溶洲南围闸记》,宣统《南海县志》,卷八《江防略》。
    [73] (清)黎兆棠:《昌教光辉两乡补费改闸存案合约碑记》,民国《顺德县志》卷4,《堤筑》。
    [74] (美)卡尔·A·魏特夫:《东方专制主义:对于极权力量的比较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版。
    [75] (明)薛直夫:《堤渠记》万历《雷州府志》卷3。
    [76] 徐赓陛晚清时任遂溪县令,其《禀复督宪刘》云:(遂溪)“考诸志乘,明以前号称贤父母者莫不讲求水利,经划沟渠。本朝以来间有兴复疏浚者,强半不存,旱潦之灾无岁蔑有。则耕者病矣。”见《不慊斋漫存》卷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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