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史 |
论明代士人的“异业治生”
刘晓东
【专题名称】明清史
【专 题 号】K24
【复印期号】2007年10期
【原文出处】《史学月刊》(开封)2007年8期第96~102页
【英文标题】 On Unprofessional Ways of Livelihood of Intellectuals in Ming Dynasty
【作者简介】刘晓东,东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吉林 长春 130024
刘晓东,历史学博士,东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
【关 键 词】明代/士人/异业治生/经济人格Ming dynasty/intellectual/ unprofessional ways of livelihood/ economical character
中图分类号:K248;D639.9=48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583—0214 (2007)08—0096—07
对知识分子的研究,可以说是明史研究中一个引人瞩目的课题。早从20世纪三四十年代起,以“党”、“社”为核心的知识分子群体的政治活动,就已成为学界关注的一个主要对象,其尤著者当属谢国桢先生的《明清之际党社运动考》① 与朱倓先生的《明季社党研究》② 等。进入80年代以后,研究更为深入,诸如“士商关系”、“士人心态”、“社会出路”、“社会交往”与“士风”等问题也被更深入地纳入到了学者的研究视野之中。其中影响尤大者当属美国学者余英时先生的《中国近世宗教伦理与商人精神》③ 一文,他通过对士、商关系变化的梳理, 着重揭示了明清时期中国社会变迁与知识分子群体的心路历程。其他还有李洵先生的《说“卢楠之狱”》④,对16、17世纪士子社会地位与际遇、出路的探讨;陈宝良先生的《论晚明的士大夫》⑤,对晚明社会变迁中士林的文化生活与人格演变的考察;左东岭先生的专著《王学与中晚明士人心态》⑥,从文化学的角度对明代社会变迁与知识分子文化心态演变的研究;赵园先生的专著《明清之际士大夫研究》⑦,从学术思想史的角度,对“遗民社会”与“遗民学术”的解读等,可谓成果不菲。
不过大体而言,以往的研究多主要地集中于思想史、政治史与文化史层面,而从社会史层面的关注相对少些。而且上层精英群体也是其中最为主要的关照对象,对下层士人的关注明显不足,尤其是基层士人的生存状态及其对中国近世知识分子群体发展的影响,应该说还是一个少有涉猎的领域。
士之概念内涵,无论是在中国古代,还是在今天,都有着狭义与广义的不同理解。从狭义上说,士乃“无位而文者”,即士大夫之外的基层士人群体;从广义上说,则是既包含基层士人也包括官僚士大夫阶层的整体意义上的知识群体。我们这里所说的士人与士,就主要是指其狭义而言的。
“人之有生也,则有生计”[1](卷下《生计徒劳》,p216)。生存无论是对个体还是群体,都是一个不可逾越的核心话题,治生——即物质生活资料的获取方式与途径——也因之成为每一个人最基本的生存基础所在。中国古代社会的士散处于社会的各个角落,从事着不同的职业,他们的治生方式也呈现出多样性的特征。然而士之所以为士,首先在于他们是知识与智能的承载者,是社会精神产品的生产者。从这一角度来说,士人的治生类型又大致可概括为本业治生与异业治生两种。所谓“本业治生”是指士以自身的文化知识与智能同社会进行交换以获取物质生活资料的治生方式。“异业治生”则与此正好相反,它是指士并不主要以自身的文化知识与智能,而是以其他与之基本无关的方式同社会进行交换以获得物质生活资料的治生类型。
士人的异业治生,并非始见于明代,但在明代社会变迁的促动下,却呈现出了许多与前代不同的发展趋势与特征。本文拟从知识分子群体生存与发展的角度,对明代士人的异业治生及其演变状况,略作探讨与评析。
一 异业治生之基本方式
明代士人异业治生之方式,可谓多种多样,就其大致而言,主要有这样几种类型:
1.耕读传家
“昼耕夜读”,以耕读立身传家,是明代士人一种较为常见的异业治生方式。正如明代中叶章丘弭氏对其子谢惟馨所云,“吾家赖以为生者,不过读与耕耳。君于读书之暇,何不于田省耕,劝戒勤惰,以望有秋,以办两税之需,以赡一家之养”[2](文之八《淑媛弭氏墓志铭》,p61)。“读”是为将来的出身起家, “耕”则为眼前的朝夕之供。诸如孙惟中“朝耕暮读”[3](卷二四《孝义名臣·孙公》,p478)、杨恒“带经耕烟雨间”[4](卷二九八《隐逸·杨恒传》,p7626)、黄润玉“垦园鬻蔬以为生,稍隙肆力文辞”[5](p14) 的例子在有关明代的史料中可谓比比皆是,难以胜数。
就整个社会而言,民户中富户、中等户、下户所占的比例呈递增排列。以万历时徽州宁县十一都三图与十二都二图民户为例,据姜守鹏先生统计:除却206 户无地户,余下的488户中,富户只有2户(约占0.4%)、中等户32户(约占6.6%)、下户454户(约占93%)。[6](p59~60) 士虽为四民之首, 但毕竟仍属于民的范畴之内。民户内部各等级间拥有土地的比例虽未必全面准确地反映了耕读之士内部各等级间土地的拥有情况,但它反映出的大致趋势与分配状况却是基本与社会现实相吻合的。
可以说,在以耕读为生的明代士人中,虽不乏田连阡陌者,也时常可见诸如应天士人钱恩那种“勉力干蛊,出耕归读,与僮仆同甘苦者几十年”[7](卷六六《乡贡进士钱公墓志铭》,p422~423),虽不饶裕,却也清静自适的自给自足者的身影。但就其主体而言,可能还是以拥有少量土地、常常处于入不敷出境地的贫士为主。
2.医、卜杂艺资生
医、卜等技艺虽与文化知识有着极大的关联,但在中国传统价值观念看来,却是一种与道德、修养关联甚少的一种民间技艺,而被称之为“方伎”。因此,以医、卜资生便也成为士人异业治生的一种类型。
医对文化与知识的要求,使它几乎成为士人专有的职业,其中绝大多数人都兼有着医与儒士的双重身份。诸如明初名士王宾与韩弈“俱隐于医”[8](卷五五《人物十六·隐逸》);成化时的王敏,为王宾从孙,“居家力贫,慨然思追其先世及之,顾欲资医以养母”[9](卷七一《医师王聩斋墓表》,p689);昆山沈愚“博涉百氏,以诗名吴下,与刘溥诸人称十才子……或劝之仕,曰:吾非笼络中物也。敛迹不出,业医授徒,以终其身”[10](乙集《沈倥侗愚》,p212)。
医虽为小道,但在经济收入上却往往超过其他所谓大道之业。名医戴原礼行医吴中,“吴人以病谒者,每制一方,率银五两”[11]( 卷二○○《苏谈·吴中医派》,p2170),较“卖文”之士“斗米百钱”之入不知高过多少;顺天医士赵某,以“鬻医为业,人呼为医杨(其本姓杨——笔者注)……尤好意气,其女夫刑部朱主事铎贫而有守,某每遗钱谷以助其廉”[12](卷四二四《都城故老传》,p4428~4429)。这件事情所反映出的决不仅是朱铎的清廉,同时也说明了在社会上业医所入可能要相对高些,否则赵某也不可能时常资助其女婿了。
卖卜也是明代士人一种较为低下的治生之业,选择此种方式为资生手段的也多为既无恒产又无社会声望可言的下层士人。洪武时金忠补戍通州,“携妻子以行,窭甚……卖卜北平市,多中,市人传以为神”[5](p7),后来他因靖难之功而官为尚书。但当时的他虽“慷慨有谋略”,却身为戍卒,既无田士亦无声名,只好以卖卜资生。乌程陈忱隐居乡里,“读书晦藏,以卖卜自给。究心经稗,编野乘,无不贯穿”[13](卷一二)。他之所以以此为生,除却家贫外,还由于他的“读书晦藏”、“身名俱隐”[14](卷五九《艺文略四》,p1132)。实际上也就是说在当时他并不具有一定的社会声望,在家无恒产的情况下也很难寻求到其他更好的治生途径与方式。
卖卜的经济收入一般来说是相对较低的。虽然我们尚未见到更直接的史料来判定其具体所得之多少,但“市人传以为神”的金忠只是在得遇成祖后才改变了他“窘甚”的境况[4](卷一五○《金忠传》,p4159);陈忱只落了个“老贫以终”[13]( 卷一二);同样亦以卖卜资生的邢量,只有“敝屋三间,青苔满壁,折铛败席,萧然如野僧,长日或不举火,客至相与清坐而已”[8](卷五五《人物十六·隐逸》),不惟最基本的生活用具无法齐备,就连一日三餐都无法保证。就此我们亦不难想象卖卜之士的经济收入及其经济状况了。
3.工、贾自食
“以工资生”多是下层士人的一种治生方式。这里的“工”主要是指家庭手工业而言,而非手工业作坊、工场等规模相对较大的组织形式。因为自身的技艺与经济状况使他们不可能从事这些技术水平与资金投入都相对较高的行业,只能通过简单的家庭手工业产品的生产与出卖来维持生计。陈昂在家乡“莆田中倭”后,“领妻子奔豫章,织草屦为日”;[15](宿集《白云先生传》,p363~364) 正德时泰州士人林春亦因家境窘甚,“独与母妻织屦,织屦读书率以夜不睡”;[16]( 卷一○《吏部郎中林东城墓志铭》,p406~409) 万历时松江陈守贞“孑身事母,有田数弓,旱潦,惟种棉花,所收常倍。手自纺绩,精绝一时,远近称为孝子布”;[17](卷上,p19) 明末上海顾国缙少年丧父,家境维艰,全靠其母刘氏纺织资生,供其读书,“米薪盐醯悉出(其母)手指”。[18](卷七○《顾节母传》,p1590) 他们的生产无疑都属于简单的家庭手工业生产,这种生产也成为他们最为重要的生活来源。
然而,这种家庭手工业的生产效率较为低下,其经济收入也就不会太高。如前言陈守贞所纺“孝子布”虽“精绝一时”,却也仅够维持母子两人之温饱;“读书于古东岳庙”中,靠“妻子织网巾为生”的西安士人朱蕴奇一家“僦屋而居”,“家贫甚”,乃至“并日而食”。其子拾得他人遗失的二顶网巾,他深慨道:“使我失此二巾,则举家悬磬矣。”[19](卷一七《不食官米》,p396) 可见其生活之艰难。
明代士人的“行贾营生”,则相对要复杂一些。有的跨江越河,行货南北,从事长途贩运以图厚利。如明初新安士人黄仲荣“挟赀南走荆湘,北游淮甸,以墨池交结天下士”,“不数年得缠十万贯矣”。[20](《黄处士仲荣公墓志铭》) 有的则在城镇之中通过经营店铺的方式养家弄文。自号为“拙修子”的苏潜龙就以经营书肆自养,“以日之入事其母,育其弟若妹,有赢余。终日坐肆中且鬻且读览”;[12](卷四一七《拙修小传》,p4353~4354) 春门徐隐君“绝意仕进,日翻庄老,哦陶杜诗自适。产不及中人,亦时采计然什一以佐釜庾,日中既罢,则下帘闭肆。洁一室,炉薰茗碗,萧然山泽之癯也”[21](卷二五《春门徐隐君传》,p587)。这是一种收入虽不丰厚,但足以养家且风险较小、资金投入也较少的资生方式,而且易于文、商兼顾,“昼入市治贾,夜归读书”[22](卷五《五少保继》),不至于以商废文,因而也是许多士人一种理想的行贾营生方式。还有一些资金较少的士人,则只能以摆摊串巷等小商小贩的方式聊以资生。如胡梅“警悟能诗”,“家贫无子,卖药吴门市”;[10](丁集下《胡山人梅》,p601) 因“家贫,卖药自给”[10](丁集下《程伯阳》,p525) 的程师道可能也属于这一类型。这种小商小贩式经营的收入较前两者明显偏低,属于典型的“小贾”。经营稍好者多能维持自身及家庭的生活需要,“有室有家,虽无余赀,然亦不至大窘”[2](文之七《豫作乡宾西野袁翁墓志铭》,p676);但一些经营稍差者则往往尚须通过其他方式予以补充。
二 治生观念与异业治生内涵的演变
就生存层面而言,士虽然只是一种身份,但这种身份却是因其对知识与智能的拥有而得以确立的,这便使其在名理层面又存在着一种虚拟化的职业倾向,即以知识与智能为生业,也就是孟子所云的“大人之事”[23](《孟子集注·滕文公上》,p370),这也是士人理应以兹为生的本业。
然而,中国传统社会能够提供给士人的本业治生的途径却相对狭窄,宋人袁采对此曾有过一番描述:
其才质之美,能习进士业者,上可以取科第致富贵,次可以开门授徒以受束修之奉。其不能习进士业者,上可以事书札,代签简之役;次可以习点读,为童蒙之师。[24](卷中《处己》)这里的“开门授徒”与“童蒙之师”实际上属于同一类型。“签简之役”则大略包括幕僚与庸书卖文两种。可见,除却仕途经济外,中国传统社会中的基层士人,只有教授、入幕、庸书卖文三种与社会进行知识与智能交换的途径。而且对其经济收入与价值认可程度,也主要停留于“孝于双亲”而已的层面。可以说,砚田笔耒几乎从未给中国古代士人带来足够的安全感与成就感,明代亦然。谭元春就曾对其三位舅舅的治生状况做过一番比较:
吾舅氏三人,其伯为良翰,仲为赞化,习举子业皆不成……两舅氏呫呫授生徒,贫困失职。家冠步趋,未肯失尺寸,稍似以诗书误……其季也,名良玉,不治儒,去学为农……辛勤力穑,牛种因时,箪食壶浆,约己丰人……子女四五人,所畜童婢二人料理鸡埘牛圈,屋茆钓缗,宽然无辱于担石之中。[25](卷七二《三十四舅氏墓志铭》,p192~193)出生于同样的家庭,具有基本相同的生理条件与社会条件,但业儒授徒者“贫困失职”,力耕自食者却“约己丰人”,“无辱于担石之中”。无怪乎以处馆为生的歙县士人李德远在临终时“属其子春逢曰:我死为我大署其碣曰:‘贫士李仲明之墓’,死不憾矣”[18](卷六六《李德远墓表》,p1542)。其意不在自足而在自悲,是对“以文章为生”的一种迷惘。
相较而言,异业治生由于多与直接的物质创造相关,因而常常比本业治生在经济收入上要相对稳定,收益也似乎更高一些,而且也比本业治生具有更高的生存保障性,进可以求科举取功名,退可以勤苦治生植业立家,“未仕者……必先有农桑之业方得给朝夕”[26](卷二四《费席山先生七十双寿序》)。因此,“重异轻本”也就成为中国古代士人一个重要的治生观念,“家果素封,必不忍去父母,离妻子,寄人篱下,卖文之钱事畜资焉”[27](《俭用》,p4)。 南宋陆游在其家训中就劝戒子孙“不可不使读书,贫则教训童稚以给衣食”,但“若能布衣草履从事农圃,足迹不至城市,弥是佳事”。又云:“吾家本农也,复能为农,策之上也。”[28]( 卷一五,p90) 可见在他看来,耕读传家这种异业治生方式,比“教授自给”等本业治生更足称道、更可依赖。
而在所有的异业治生方式中,耕读传家因与中国传统农耕文化的价值理念更为吻合,而成为中国古代士人一个普遍而又传统的异业治生途径,其他则被视为“市井小人之事”[28](卷一五,p93)。因此,耕读传家也一直作为士人异业治生的主旋律而被社会强调与认同。及至明代,“重异轻本”仍是士人一个基本的治生理念。霍韬虽身居贵倨,却严立戒约:“我家不力耕蚕者,以不孝论。”[2](文之七《太子少保礼部尚书谥文敏渭崖霍公墓志铭》,p662) 新安程希皋之父亦为名儒,竟“雅不欲(希皋)限以学究”,常“以世务炼之,有所经画,每与裁次”,并令其行贾治生。[15](冬集《程次公行略》,p460~462) 不过,随着明代社会的变迁,尤其是商业与商品经济的日渐发展与繁荣,士人对异业治生方式的选择却日渐偏离传统,呈现出一种由重“耕”向重“贾”的演变趋势。
明代中叶之后,一方面随着士人群体的激增与科举体制的渐趋壅滞,士人的社会出路与生存状态日渐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社会矛盾与问题;另一方面,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与国家赋役的日渐苛重,以耕佐读亦愈发步履维艰,上者“夫耕于前,妇播于后,担薪绩麻杂作继之,仅足自立”[12](卷四六六《盛溪绿生志》,p5027~5028);下者则常常累身破家,甚至不得不远遁他乡。徐霞客飘游四海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迫于“力耕奉母,践更徭役,蹙蹙如笼鸟之触隅”[18]( 卷七一《徐霞客传》,p1593);董其昌为诸生时,虽有田20亩,却因“区人亦令朋役,致弃家远遁”[29](《去间杂识》,p164)。时人田艺衡在《留青日札》中就曾感叹道:“古之耕织也得饱暖,而今之耕织也饥寒因之矣。”[30](卷七《玉笑零音》,p121) 尤其是随着土地兼并的日趋严重,以耕佐读甚至成为许多士人可望而不可及的理想,“田则尽归于富人,无可耕也”[31](卷三《种杉说序》,p83)。这种社会变迁与生存环境的演变,无疑给士人传统的耕读传家的异业治生模式带来了极大的压力与挑战。
与此同时,商品经济的快速发展,也为社会创造了更为多样性的治生途径与生存方式。尤其是在中国传统社会中一直被视为贱业的“贾”日渐获得社会的认可,并成为一个相对具有吸引力的社会职业,从事工商业的人数也明显增加。特别是商品经济较为发达的江南地区,“昔日逐末之人尚少,今去农而改业为工商者三倍于前矣”[32](卷一三《史九》,p112);福建福清,由于“僻在海隅,户口最繁,食士之毛,十才给二三,故其民半逐工商为生”[33]( 卷一○一《荒政·论本邑禁籴食粮书》)。万历时林希元就云:“今天下之民,从事于商贾技艺游手游食者十而五六。”[34](卷二《王政附言疏》,p458) 这种社会转化对士人也产生了极大的冲击,士人开始大量介入商贾这一职业领域。
明代士人的行贾营生并非中叶之后始见,早在元末就已有“植身计,一曰货殖、一曰科第”[12](卷四四○《周皓斋墓铭》,p4665~4666) 的说法。因此,明初就不时地有士人以行贾营生者。洪武时利川张洪“就计然策,逐什一,资大起”,后仕为翰林院编修;[12](卷四五一《肯翰林院编修止菴张先生墓碑》,p4891~4892) 宣德时华亭袁恺“少贫独学,时出事贾贩,不为人知,年二十七始弃去”[17](卷下,p205)。中叶之后,这种情形便屡见不鲜了,明末思想家顾炎武就曾从事过“贸布”生意[35](p52~53)。对此,近年来许多学者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研究工作,于此不再赘述。
士人的行贾营生,除却商品经济的发展外,一个更重要的原因还在于士人群体的激增及其内部生存竞争的加剧,使其他较为传统的治生方式如耕读、教授等日趋艰难。相反,行贾对士人而言却是一个尚未开拓的领域,而且其经济收入也远强于其他方式,因而日渐成为颇受士人青睐的一种异业治生方式。在有的地方,已是合郡之士“半为商人”[36](卷二)。无怪乎时人归有光要发出“今为学者其好则贾而已矣,而为贾者独为学者之好,岂不异哉”[37](卷二一《詹仰之墓志铭》,p698) 的惊叹了。
于是,中国古代士人耕读传家的传统异业治生模式日渐遭到破坏,士人开始大量涉足于其他异业领域,其异业治生的内涵也更为开放,不惟“农、工、商”可以“各执一业,又如九流百工,皆治生之事业”。[38](卷二《岁令二·授时》,p596) 不过,对明代中、后期的士人而言,其最为青睐的异业治生方式,恐怕既不是耕读,也不是“九流百工”,而是业贾,否则也不会出现“所谓士而商者比之皆是”[37](卷三一《白庵程翁八人寿序》,p786) 的现象了。
三 士人异业治生评析
明代士人异业治生内涵的演变,与明代社会结构的变迁是相辅相成、互为表里的,其社会意义自是不言而喻的。不过,如从知识分子群体生存与发展的角度来看,这种演变既有其积极的一面,也有其消极的一面。
1.士人生存能力的提升与社会人格的相对独立
谋生途径的相对狭窄与治生的无力,使士在现实社会生活中着实成为一个生存能力相对低下的社会群体,“百无一是是书生”的民间俗语,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对士人生存能力的一种反映。这也使士在“道”与“势”、“义”与“利”的矛盾冲突中,往往很难秉持传统文化理念中“志于道”而“守于义”的人格精神了,“世苦于贫,多不持士节,三三两两相习于机械之途,以苟得为才”。[39]( 《碑志类·万公择墓志铭》,p261) 而士人所肩负的“讲论道德、修明治 术、兴起教化”[4](卷二八二《儒林传序》,p7221) 的社会责任也因之相对退化,“为士者转益纤啬,为商者转敦古谊”[26](卷二四《费席山先生七十双寿序》)。也正因为如此,晚明士林于“为士不振,俱失养”的生存窘境中,日渐体悟到了治生对于生存与人格的社会意义所在,“天下岂有白丁圣贤,败子圣贤哉,岂有学为圣贤之人而父母妻子之弗能养,而待养于人哉!”[40](卷五《学者以治生为本论》,p158~159) 于是,晚明士林已不再讳言治生,且治生之方式与内容也更为开放,“男子要以治生为急,农、工、商、贾之间,务执一业”[41](卷二《何氏家规》,p70)。
这种转化,拓展了士人的生存基础,也相对有效地提升了士人的生存能力,所谓儒商群体的脱颖而出及其社会影响力的上升,就是一个极好的说明。这也在很大程度上促动了士人社会人格的相对独立。可以说,晚明士林蔑视权威、非议传统的风尚以及归隐风气的盛行,与其治生方式的转化、生存基础的拓展也是有着密切关联的。
2.士人社会交往范围的拓展与社会共生观念的增强
晚明异业治生之内涵,尤其是由重耕读向重工贾治生观念的转化,在很大程度上也打破了传统的“士——士大夫”的相对封闭的社会交往圈,士人之社会交往范围得以拓展。诸如泰州学派即主张“农、工、商、贾虽不同,然人人皆可共学”[42](卷三二《泰州学案·教谕王一菴先生栋》),其成员除了官僚、士子之外,还有诸如樵夫朱恕、陶匠韩贞、田夫夏廷美等一部分下层社会成员。而晚明士人与商、农等下层社会成员建立起相对紧密的社会交往关系,也屡见不鲜。
这种社会交往范围的扩大,也加强了士人同其他社会群体尤其是下层社会群体之间的交融及其共生关系。晚明士林不惟对商人的社会价值予以积极肯定,“夫商与士,异术而同心也”[43](卷四六《明故王文显墓志铭》),而且在治生方式的选择上也尤青睐商、贾之业,所谓“士而商”者比比皆是,“今为学者其好则贾而已矣”[37](卷二一《詹仰之墓志铭》,p698)。而且,在晚明社会所产生的各种民变与市民运动中,参加者的成分十分复杂,除却农、工、商、贾等社会群体外,士也占有一定的比例,表明士与这些社会群体之间已产生了某些难以割舍的内在联系与互动,从而也使士对自身及其他社会群体的生存价值及其关系有了更为明晰的认识,“四民异业而同道”[44](卷二五《节菴方公墓表》,p491) 的观念就是最好的反映。
3.对异业依赖程度的加深与士人经济人格的软弱
在中国封建社会的任何时期,包括明代,都存在着数量庞大的以本业治生的士人群体。然而令人遗憾的是,明代中叶后,商品经济的发展更为严重地影响了士人本业治生的生活状况[45](p70~75),从而加剧了其对异业的依赖与推重, “士与农商常相混”[37](卷三一《白庵程翁八十寿序》,p786) 的融合趋势与社会潮流的出现便是对此的最好说明。这种对异业治生的推重及其方式的转化,确实给晚明士人提供了相对宽裕的生活基础,对其社会人格的相对独立也确实有所裨益。但它同时也存在着极大的社会局限性,缺少健全的经济人格的支撑,因而又潜在地影响了士人社会人格的真正独立。
所谓“经济人格”,是指人们通过自身生产性的活动所形成的心理特质与性格特征,它是人们社会人格形成的基础。经济人格的健全与否,主要取决于如下因素:一是获取物质生活资料的方式是否是生产性的;二是这种生产性的活动与人在社会中的身份是否吻合;三是付出与回报是否均衡。
对于士人来说,其健全的经济人格无疑应该是基于其本业治生之基础之上的,只有通过本业的生产性活动来获取物质生活资料,并产生足够的成就感与安全感,才可能树立起其健全的经济人格。而晚明士人在生计方面对异业依赖程度的加深,对其相对健全的经济人格的形成无疑是无所裨益的。可以说,真正使他们在经济生活上产生成就与安全感的不是知识与智能,而是其他东西,因此其所形成的经济人格也是不够健全、相对软弱的。基于其上的士人之社会人格也就很难实现其真正意义上的独立了。
晚明士人弃儒营商,表面看来是通过对仕途的脱离体现了其相对独立的社会人格。但事实上,这却常常只是特定历史环境中士人对“仕途经济”的一种曲线回归。他们往往在积累一定资产后便通过对子弟的培养来实现对科举与仕途的回归,“士君子积学厉行,输囷结樯而发于其子者多矣”[46]( 卷三五《新乡张府君合葬神道碑》,p203~204)。丁兖少攻举业,弱冠之时其父病故,诸弟尚幼,不得不弃儒从商以植业养亲。致富后常以“少孤治生,不能终博士家言”为恨,云:“吾有三子,安忍弃之若贾乎?”遂决意不让儿子经商,一意向学。后长子丁宦、次子丁宾相继升入太学。[47](卷一○五《封文林郎句容令怀悔丁翁墓志铭》) 其言中的一个“弃”字极其深刻地表现了他对科举与仕途的一种强烈的回归意识。由斯我们亦不难想见基于相对软弱的经济人格基础之上的晚明士人社会人格独立的相对有限,这可能也是影响近世中国知识分子群体生存与发展的一个内在因素吧。
收稿日期:2006—12—25
注释:
① 商务印书馆1934年版。
② 商务印书馆1945年版
③ 载余氏著作《士与中国文化》,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
④ 《史学集刊》1994年第3期。
⑤ 《齐鲁学刊》1991年第2期。
⑥ 人民文学出版社2000年版。
⑦ 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专 题 号】K24
【复印期号】2007年10期
【原文出处】《史学月刊》(开封)2007年8期第96~102页
【英文标题】 On Unprofessional Ways of Livelihood of Intellectuals in Ming Dynasty
【作者简介】刘晓东,东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吉林 长春 130024
刘晓东,历史学博士,东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
【内容提要】 | 士作为知识与智能的承载者,其治生类型大致可概括为本业治生与异业治生两种。明代士人的异业治生,主要包括耕读传家、医卜杂艺、工贾自食三种方式。由于本业治生途径的狭窄、收益低下与不稳定,中国传统社会的士人形成了“重异轻本”的治生理念。这一理念随着明代社会的变迁与商品经济的发展渐趋深化,并呈现出由重“耕”向重“贾”的演变趋势。这种演变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士人的生存能力,促动了其社会人格的相对独立。但与此同时,也加深了士人对异业治生的依赖程度,导致其经济人格的渐趋软弱与社会人格独立的相对有限,并成为影响近世中国知识分子群体生存与发展的一个内在因素。 The ways of making a living by intellectuals could be divided into the professional and unprofessional. Unprofessional ways specially the cultivation of farmland, occupied a very important position in ancient China. But in late Ming times, intellectuals began to choose commerce as the first choice of livelihood. The change extended their scope of life, made them more economically and socially independent, but that deepened their reliance on unprofessional living, which had some negative influence on the formation of personality of modern intellectuals. |
对知识分子的研究,可以说是明史研究中一个引人瞩目的课题。早从20世纪三四十年代起,以“党”、“社”为核心的知识分子群体的政治活动,就已成为学界关注的一个主要对象,其尤著者当属谢国桢先生的《明清之际党社运动考》① 与朱倓先生的《明季社党研究》② 等。进入80年代以后,研究更为深入,诸如“士商关系”、“士人心态”、“社会出路”、“社会交往”与“士风”等问题也被更深入地纳入到了学者的研究视野之中。其中影响尤大者当属美国学者余英时先生的《中国近世宗教伦理与商人精神》③ 一文,他通过对士、商关系变化的梳理, 着重揭示了明清时期中国社会变迁与知识分子群体的心路历程。其他还有李洵先生的《说“卢楠之狱”》④,对16、17世纪士子社会地位与际遇、出路的探讨;陈宝良先生的《论晚明的士大夫》⑤,对晚明社会变迁中士林的文化生活与人格演变的考察;左东岭先生的专著《王学与中晚明士人心态》⑥,从文化学的角度对明代社会变迁与知识分子文化心态演变的研究;赵园先生的专著《明清之际士大夫研究》⑦,从学术思想史的角度,对“遗民社会”与“遗民学术”的解读等,可谓成果不菲。
不过大体而言,以往的研究多主要地集中于思想史、政治史与文化史层面,而从社会史层面的关注相对少些。而且上层精英群体也是其中最为主要的关照对象,对下层士人的关注明显不足,尤其是基层士人的生存状态及其对中国近世知识分子群体发展的影响,应该说还是一个少有涉猎的领域。
士之概念内涵,无论是在中国古代,还是在今天,都有着狭义与广义的不同理解。从狭义上说,士乃“无位而文者”,即士大夫之外的基层士人群体;从广义上说,则是既包含基层士人也包括官僚士大夫阶层的整体意义上的知识群体。我们这里所说的士人与士,就主要是指其狭义而言的。
“人之有生也,则有生计”[1](卷下《生计徒劳》,p216)。生存无论是对个体还是群体,都是一个不可逾越的核心话题,治生——即物质生活资料的获取方式与途径——也因之成为每一个人最基本的生存基础所在。中国古代社会的士散处于社会的各个角落,从事着不同的职业,他们的治生方式也呈现出多样性的特征。然而士之所以为士,首先在于他们是知识与智能的承载者,是社会精神产品的生产者。从这一角度来说,士人的治生类型又大致可概括为本业治生与异业治生两种。所谓“本业治生”是指士以自身的文化知识与智能同社会进行交换以获取物质生活资料的治生方式。“异业治生”则与此正好相反,它是指士并不主要以自身的文化知识与智能,而是以其他与之基本无关的方式同社会进行交换以获得物质生活资料的治生类型。
士人的异业治生,并非始见于明代,但在明代社会变迁的促动下,却呈现出了许多与前代不同的发展趋势与特征。本文拟从知识分子群体生存与发展的角度,对明代士人的异业治生及其演变状况,略作探讨与评析。
一 异业治生之基本方式
明代士人异业治生之方式,可谓多种多样,就其大致而言,主要有这样几种类型:
1.耕读传家
“昼耕夜读”,以耕读立身传家,是明代士人一种较为常见的异业治生方式。正如明代中叶章丘弭氏对其子谢惟馨所云,“吾家赖以为生者,不过读与耕耳。君于读书之暇,何不于田省耕,劝戒勤惰,以望有秋,以办两税之需,以赡一家之养”[2](文之八《淑媛弭氏墓志铭》,p61)。“读”是为将来的出身起家, “耕”则为眼前的朝夕之供。诸如孙惟中“朝耕暮读”[3](卷二四《孝义名臣·孙公》,p478)、杨恒“带经耕烟雨间”[4](卷二九八《隐逸·杨恒传》,p7626)、黄润玉“垦园鬻蔬以为生,稍隙肆力文辞”[5](p14) 的例子在有关明代的史料中可谓比比皆是,难以胜数。
就整个社会而言,民户中富户、中等户、下户所占的比例呈递增排列。以万历时徽州宁县十一都三图与十二都二图民户为例,据姜守鹏先生统计:除却206 户无地户,余下的488户中,富户只有2户(约占0.4%)、中等户32户(约占6.6%)、下户454户(约占93%)。[6](p59~60) 士虽为四民之首, 但毕竟仍属于民的范畴之内。民户内部各等级间拥有土地的比例虽未必全面准确地反映了耕读之士内部各等级间土地的拥有情况,但它反映出的大致趋势与分配状况却是基本与社会现实相吻合的。
可以说,在以耕读为生的明代士人中,虽不乏田连阡陌者,也时常可见诸如应天士人钱恩那种“勉力干蛊,出耕归读,与僮仆同甘苦者几十年”[7](卷六六《乡贡进士钱公墓志铭》,p422~423),虽不饶裕,却也清静自适的自给自足者的身影。但就其主体而言,可能还是以拥有少量土地、常常处于入不敷出境地的贫士为主。
2.医、卜杂艺资生
医、卜等技艺虽与文化知识有着极大的关联,但在中国传统价值观念看来,却是一种与道德、修养关联甚少的一种民间技艺,而被称之为“方伎”。因此,以医、卜资生便也成为士人异业治生的一种类型。
医对文化与知识的要求,使它几乎成为士人专有的职业,其中绝大多数人都兼有着医与儒士的双重身份。诸如明初名士王宾与韩弈“俱隐于医”[8](卷五五《人物十六·隐逸》);成化时的王敏,为王宾从孙,“居家力贫,慨然思追其先世及之,顾欲资医以养母”[9](卷七一《医师王聩斋墓表》,p689);昆山沈愚“博涉百氏,以诗名吴下,与刘溥诸人称十才子……或劝之仕,曰:吾非笼络中物也。敛迹不出,业医授徒,以终其身”[10](乙集《沈倥侗愚》,p212)。
医虽为小道,但在经济收入上却往往超过其他所谓大道之业。名医戴原礼行医吴中,“吴人以病谒者,每制一方,率银五两”[11]( 卷二○○《苏谈·吴中医派》,p2170),较“卖文”之士“斗米百钱”之入不知高过多少;顺天医士赵某,以“鬻医为业,人呼为医杨(其本姓杨——笔者注)……尤好意气,其女夫刑部朱主事铎贫而有守,某每遗钱谷以助其廉”[12](卷四二四《都城故老传》,p4428~4429)。这件事情所反映出的决不仅是朱铎的清廉,同时也说明了在社会上业医所入可能要相对高些,否则赵某也不可能时常资助其女婿了。
卖卜也是明代士人一种较为低下的治生之业,选择此种方式为资生手段的也多为既无恒产又无社会声望可言的下层士人。洪武时金忠补戍通州,“携妻子以行,窭甚……卖卜北平市,多中,市人传以为神”[5](p7),后来他因靖难之功而官为尚书。但当时的他虽“慷慨有谋略”,却身为戍卒,既无田士亦无声名,只好以卖卜资生。乌程陈忱隐居乡里,“读书晦藏,以卖卜自给。究心经稗,编野乘,无不贯穿”[13](卷一二)。他之所以以此为生,除却家贫外,还由于他的“读书晦藏”、“身名俱隐”[14](卷五九《艺文略四》,p1132)。实际上也就是说在当时他并不具有一定的社会声望,在家无恒产的情况下也很难寻求到其他更好的治生途径与方式。
卖卜的经济收入一般来说是相对较低的。虽然我们尚未见到更直接的史料来判定其具体所得之多少,但“市人传以为神”的金忠只是在得遇成祖后才改变了他“窘甚”的境况[4](卷一五○《金忠传》,p4159);陈忱只落了个“老贫以终”[13]( 卷一二);同样亦以卖卜资生的邢量,只有“敝屋三间,青苔满壁,折铛败席,萧然如野僧,长日或不举火,客至相与清坐而已”[8](卷五五《人物十六·隐逸》),不惟最基本的生活用具无法齐备,就连一日三餐都无法保证。就此我们亦不难想象卖卜之士的经济收入及其经济状况了。
3.工、贾自食
“以工资生”多是下层士人的一种治生方式。这里的“工”主要是指家庭手工业而言,而非手工业作坊、工场等规模相对较大的组织形式。因为自身的技艺与经济状况使他们不可能从事这些技术水平与资金投入都相对较高的行业,只能通过简单的家庭手工业产品的生产与出卖来维持生计。陈昂在家乡“莆田中倭”后,“领妻子奔豫章,织草屦为日”;[15](宿集《白云先生传》,p363~364) 正德时泰州士人林春亦因家境窘甚,“独与母妻织屦,织屦读书率以夜不睡”;[16]( 卷一○《吏部郎中林东城墓志铭》,p406~409) 万历时松江陈守贞“孑身事母,有田数弓,旱潦,惟种棉花,所收常倍。手自纺绩,精绝一时,远近称为孝子布”;[17](卷上,p19) 明末上海顾国缙少年丧父,家境维艰,全靠其母刘氏纺织资生,供其读书,“米薪盐醯悉出(其母)手指”。[18](卷七○《顾节母传》,p1590) 他们的生产无疑都属于简单的家庭手工业生产,这种生产也成为他们最为重要的生活来源。
然而,这种家庭手工业的生产效率较为低下,其经济收入也就不会太高。如前言陈守贞所纺“孝子布”虽“精绝一时”,却也仅够维持母子两人之温饱;“读书于古东岳庙”中,靠“妻子织网巾为生”的西安士人朱蕴奇一家“僦屋而居”,“家贫甚”,乃至“并日而食”。其子拾得他人遗失的二顶网巾,他深慨道:“使我失此二巾,则举家悬磬矣。”[19](卷一七《不食官米》,p396) 可见其生活之艰难。
明代士人的“行贾营生”,则相对要复杂一些。有的跨江越河,行货南北,从事长途贩运以图厚利。如明初新安士人黄仲荣“挟赀南走荆湘,北游淮甸,以墨池交结天下士”,“不数年得缠十万贯矣”。[20](《黄处士仲荣公墓志铭》) 有的则在城镇之中通过经营店铺的方式养家弄文。自号为“拙修子”的苏潜龙就以经营书肆自养,“以日之入事其母,育其弟若妹,有赢余。终日坐肆中且鬻且读览”;[12](卷四一七《拙修小传》,p4353~4354) 春门徐隐君“绝意仕进,日翻庄老,哦陶杜诗自适。产不及中人,亦时采计然什一以佐釜庾,日中既罢,则下帘闭肆。洁一室,炉薰茗碗,萧然山泽之癯也”[21](卷二五《春门徐隐君传》,p587)。这是一种收入虽不丰厚,但足以养家且风险较小、资金投入也较少的资生方式,而且易于文、商兼顾,“昼入市治贾,夜归读书”[22](卷五《五少保继》),不至于以商废文,因而也是许多士人一种理想的行贾营生方式。还有一些资金较少的士人,则只能以摆摊串巷等小商小贩的方式聊以资生。如胡梅“警悟能诗”,“家贫无子,卖药吴门市”;[10](丁集下《胡山人梅》,p601) 因“家贫,卖药自给”[10](丁集下《程伯阳》,p525) 的程师道可能也属于这一类型。这种小商小贩式经营的收入较前两者明显偏低,属于典型的“小贾”。经营稍好者多能维持自身及家庭的生活需要,“有室有家,虽无余赀,然亦不至大窘”[2](文之七《豫作乡宾西野袁翁墓志铭》,p676);但一些经营稍差者则往往尚须通过其他方式予以补充。
二 治生观念与异业治生内涵的演变
就生存层面而言,士虽然只是一种身份,但这种身份却是因其对知识与智能的拥有而得以确立的,这便使其在名理层面又存在着一种虚拟化的职业倾向,即以知识与智能为生业,也就是孟子所云的“大人之事”[23](《孟子集注·滕文公上》,p370),这也是士人理应以兹为生的本业。
然而,中国传统社会能够提供给士人的本业治生的途径却相对狭窄,宋人袁采对此曾有过一番描述:
其才质之美,能习进士业者,上可以取科第致富贵,次可以开门授徒以受束修之奉。其不能习进士业者,上可以事书札,代签简之役;次可以习点读,为童蒙之师。[24](卷中《处己》)这里的“开门授徒”与“童蒙之师”实际上属于同一类型。“签简之役”则大略包括幕僚与庸书卖文两种。可见,除却仕途经济外,中国传统社会中的基层士人,只有教授、入幕、庸书卖文三种与社会进行知识与智能交换的途径。而且对其经济收入与价值认可程度,也主要停留于“孝于双亲”而已的层面。可以说,砚田笔耒几乎从未给中国古代士人带来足够的安全感与成就感,明代亦然。谭元春就曾对其三位舅舅的治生状况做过一番比较:
吾舅氏三人,其伯为良翰,仲为赞化,习举子业皆不成……两舅氏呫呫授生徒,贫困失职。家冠步趋,未肯失尺寸,稍似以诗书误……其季也,名良玉,不治儒,去学为农……辛勤力穑,牛种因时,箪食壶浆,约己丰人……子女四五人,所畜童婢二人料理鸡埘牛圈,屋茆钓缗,宽然无辱于担石之中。[25](卷七二《三十四舅氏墓志铭》,p192~193)出生于同样的家庭,具有基本相同的生理条件与社会条件,但业儒授徒者“贫困失职”,力耕自食者却“约己丰人”,“无辱于担石之中”。无怪乎以处馆为生的歙县士人李德远在临终时“属其子春逢曰:我死为我大署其碣曰:‘贫士李仲明之墓’,死不憾矣”[18](卷六六《李德远墓表》,p1542)。其意不在自足而在自悲,是对“以文章为生”的一种迷惘。
相较而言,异业治生由于多与直接的物质创造相关,因而常常比本业治生在经济收入上要相对稳定,收益也似乎更高一些,而且也比本业治生具有更高的生存保障性,进可以求科举取功名,退可以勤苦治生植业立家,“未仕者……必先有农桑之业方得给朝夕”[26](卷二四《费席山先生七十双寿序》)。因此,“重异轻本”也就成为中国古代士人一个重要的治生观念,“家果素封,必不忍去父母,离妻子,寄人篱下,卖文之钱事畜资焉”[27](《俭用》,p4)。 南宋陆游在其家训中就劝戒子孙“不可不使读书,贫则教训童稚以给衣食”,但“若能布衣草履从事农圃,足迹不至城市,弥是佳事”。又云:“吾家本农也,复能为农,策之上也。”[28]( 卷一五,p90) 可见在他看来,耕读传家这种异业治生方式,比“教授自给”等本业治生更足称道、更可依赖。
而在所有的异业治生方式中,耕读传家因与中国传统农耕文化的价值理念更为吻合,而成为中国古代士人一个普遍而又传统的异业治生途径,其他则被视为“市井小人之事”[28](卷一五,p93)。因此,耕读传家也一直作为士人异业治生的主旋律而被社会强调与认同。及至明代,“重异轻本”仍是士人一个基本的治生理念。霍韬虽身居贵倨,却严立戒约:“我家不力耕蚕者,以不孝论。”[2](文之七《太子少保礼部尚书谥文敏渭崖霍公墓志铭》,p662) 新安程希皋之父亦为名儒,竟“雅不欲(希皋)限以学究”,常“以世务炼之,有所经画,每与裁次”,并令其行贾治生。[15](冬集《程次公行略》,p460~462) 不过,随着明代社会的变迁,尤其是商业与商品经济的日渐发展与繁荣,士人对异业治生方式的选择却日渐偏离传统,呈现出一种由重“耕”向重“贾”的演变趋势。
明代中叶之后,一方面随着士人群体的激增与科举体制的渐趋壅滞,士人的社会出路与生存状态日渐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社会矛盾与问题;另一方面,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与国家赋役的日渐苛重,以耕佐读亦愈发步履维艰,上者“夫耕于前,妇播于后,担薪绩麻杂作继之,仅足自立”[12](卷四六六《盛溪绿生志》,p5027~5028);下者则常常累身破家,甚至不得不远遁他乡。徐霞客飘游四海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迫于“力耕奉母,践更徭役,蹙蹙如笼鸟之触隅”[18]( 卷七一《徐霞客传》,p1593);董其昌为诸生时,虽有田20亩,却因“区人亦令朋役,致弃家远遁”[29](《去间杂识》,p164)。时人田艺衡在《留青日札》中就曾感叹道:“古之耕织也得饱暖,而今之耕织也饥寒因之矣。”[30](卷七《玉笑零音》,p121) 尤其是随着土地兼并的日趋严重,以耕佐读甚至成为许多士人可望而不可及的理想,“田则尽归于富人,无可耕也”[31](卷三《种杉说序》,p83)。这种社会变迁与生存环境的演变,无疑给士人传统的耕读传家的异业治生模式带来了极大的压力与挑战。
与此同时,商品经济的快速发展,也为社会创造了更为多样性的治生途径与生存方式。尤其是在中国传统社会中一直被视为贱业的“贾”日渐获得社会的认可,并成为一个相对具有吸引力的社会职业,从事工商业的人数也明显增加。特别是商品经济较为发达的江南地区,“昔日逐末之人尚少,今去农而改业为工商者三倍于前矣”[32](卷一三《史九》,p112);福建福清,由于“僻在海隅,户口最繁,食士之毛,十才给二三,故其民半逐工商为生”[33]( 卷一○一《荒政·论本邑禁籴食粮书》)。万历时林希元就云:“今天下之民,从事于商贾技艺游手游食者十而五六。”[34](卷二《王政附言疏》,p458) 这种社会转化对士人也产生了极大的冲击,士人开始大量介入商贾这一职业领域。
明代士人的行贾营生并非中叶之后始见,早在元末就已有“植身计,一曰货殖、一曰科第”[12](卷四四○《周皓斋墓铭》,p4665~4666) 的说法。因此,明初就不时地有士人以行贾营生者。洪武时利川张洪“就计然策,逐什一,资大起”,后仕为翰林院编修;[12](卷四五一《肯翰林院编修止菴张先生墓碑》,p4891~4892) 宣德时华亭袁恺“少贫独学,时出事贾贩,不为人知,年二十七始弃去”[17](卷下,p205)。中叶之后,这种情形便屡见不鲜了,明末思想家顾炎武就曾从事过“贸布”生意[35](p52~53)。对此,近年来许多学者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研究工作,于此不再赘述。
士人的行贾营生,除却商品经济的发展外,一个更重要的原因还在于士人群体的激增及其内部生存竞争的加剧,使其他较为传统的治生方式如耕读、教授等日趋艰难。相反,行贾对士人而言却是一个尚未开拓的领域,而且其经济收入也远强于其他方式,因而日渐成为颇受士人青睐的一种异业治生方式。在有的地方,已是合郡之士“半为商人”[36](卷二)。无怪乎时人归有光要发出“今为学者其好则贾而已矣,而为贾者独为学者之好,岂不异哉”[37](卷二一《詹仰之墓志铭》,p698) 的惊叹了。
于是,中国古代士人耕读传家的传统异业治生模式日渐遭到破坏,士人开始大量涉足于其他异业领域,其异业治生的内涵也更为开放,不惟“农、工、商”可以“各执一业,又如九流百工,皆治生之事业”。[38](卷二《岁令二·授时》,p596) 不过,对明代中、后期的士人而言,其最为青睐的异业治生方式,恐怕既不是耕读,也不是“九流百工”,而是业贾,否则也不会出现“所谓士而商者比之皆是”[37](卷三一《白庵程翁八人寿序》,p786) 的现象了。
三 士人异业治生评析
明代士人异业治生内涵的演变,与明代社会结构的变迁是相辅相成、互为表里的,其社会意义自是不言而喻的。不过,如从知识分子群体生存与发展的角度来看,这种演变既有其积极的一面,也有其消极的一面。
1.士人生存能力的提升与社会人格的相对独立
谋生途径的相对狭窄与治生的无力,使士在现实社会生活中着实成为一个生存能力相对低下的社会群体,“百无一是是书生”的民间俗语,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对士人生存能力的一种反映。这也使士在“道”与“势”、“义”与“利”的矛盾冲突中,往往很难秉持传统文化理念中“志于道”而“守于义”的人格精神了,“世苦于贫,多不持士节,三三两两相习于机械之途,以苟得为才”。[39]( 《碑志类·万公择墓志铭》,p261) 而士人所肩负的“讲论道德、修明治 术、兴起教化”[4](卷二八二《儒林传序》,p7221) 的社会责任也因之相对退化,“为士者转益纤啬,为商者转敦古谊”[26](卷二四《费席山先生七十双寿序》)。也正因为如此,晚明士林于“为士不振,俱失养”的生存窘境中,日渐体悟到了治生对于生存与人格的社会意义所在,“天下岂有白丁圣贤,败子圣贤哉,岂有学为圣贤之人而父母妻子之弗能养,而待养于人哉!”[40](卷五《学者以治生为本论》,p158~159) 于是,晚明士林已不再讳言治生,且治生之方式与内容也更为开放,“男子要以治生为急,农、工、商、贾之间,务执一业”[41](卷二《何氏家规》,p70)。
这种转化,拓展了士人的生存基础,也相对有效地提升了士人的生存能力,所谓儒商群体的脱颖而出及其社会影响力的上升,就是一个极好的说明。这也在很大程度上促动了士人社会人格的相对独立。可以说,晚明士林蔑视权威、非议传统的风尚以及归隐风气的盛行,与其治生方式的转化、生存基础的拓展也是有着密切关联的。
2.士人社会交往范围的拓展与社会共生观念的增强
晚明异业治生之内涵,尤其是由重耕读向重工贾治生观念的转化,在很大程度上也打破了传统的“士——士大夫”的相对封闭的社会交往圈,士人之社会交往范围得以拓展。诸如泰州学派即主张“农、工、商、贾虽不同,然人人皆可共学”[42](卷三二《泰州学案·教谕王一菴先生栋》),其成员除了官僚、士子之外,还有诸如樵夫朱恕、陶匠韩贞、田夫夏廷美等一部分下层社会成员。而晚明士人与商、农等下层社会成员建立起相对紧密的社会交往关系,也屡见不鲜。
这种社会交往范围的扩大,也加强了士人同其他社会群体尤其是下层社会群体之间的交融及其共生关系。晚明士林不惟对商人的社会价值予以积极肯定,“夫商与士,异术而同心也”[43](卷四六《明故王文显墓志铭》),而且在治生方式的选择上也尤青睐商、贾之业,所谓“士而商”者比比皆是,“今为学者其好则贾而已矣”[37](卷二一《詹仰之墓志铭》,p698)。而且,在晚明社会所产生的各种民变与市民运动中,参加者的成分十分复杂,除却农、工、商、贾等社会群体外,士也占有一定的比例,表明士与这些社会群体之间已产生了某些难以割舍的内在联系与互动,从而也使士对自身及其他社会群体的生存价值及其关系有了更为明晰的认识,“四民异业而同道”[44](卷二五《节菴方公墓表》,p491) 的观念就是最好的反映。
3.对异业依赖程度的加深与士人经济人格的软弱
在中国封建社会的任何时期,包括明代,都存在着数量庞大的以本业治生的士人群体。然而令人遗憾的是,明代中叶后,商品经济的发展更为严重地影响了士人本业治生的生活状况[45](p70~75),从而加剧了其对异业的依赖与推重, “士与农商常相混”[37](卷三一《白庵程翁八十寿序》,p786) 的融合趋势与社会潮流的出现便是对此的最好说明。这种对异业治生的推重及其方式的转化,确实给晚明士人提供了相对宽裕的生活基础,对其社会人格的相对独立也确实有所裨益。但它同时也存在着极大的社会局限性,缺少健全的经济人格的支撑,因而又潜在地影响了士人社会人格的真正独立。
所谓“经济人格”,是指人们通过自身生产性的活动所形成的心理特质与性格特征,它是人们社会人格形成的基础。经济人格的健全与否,主要取决于如下因素:一是获取物质生活资料的方式是否是生产性的;二是这种生产性的活动与人在社会中的身份是否吻合;三是付出与回报是否均衡。
对于士人来说,其健全的经济人格无疑应该是基于其本业治生之基础之上的,只有通过本业的生产性活动来获取物质生活资料,并产生足够的成就感与安全感,才可能树立起其健全的经济人格。而晚明士人在生计方面对异业依赖程度的加深,对其相对健全的经济人格的形成无疑是无所裨益的。可以说,真正使他们在经济生活上产生成就与安全感的不是知识与智能,而是其他东西,因此其所形成的经济人格也是不够健全、相对软弱的。基于其上的士人之社会人格也就很难实现其真正意义上的独立了。
晚明士人弃儒营商,表面看来是通过对仕途的脱离体现了其相对独立的社会人格。但事实上,这却常常只是特定历史环境中士人对“仕途经济”的一种曲线回归。他们往往在积累一定资产后便通过对子弟的培养来实现对科举与仕途的回归,“士君子积学厉行,输囷结樯而发于其子者多矣”[46]( 卷三五《新乡张府君合葬神道碑》,p203~204)。丁兖少攻举业,弱冠之时其父病故,诸弟尚幼,不得不弃儒从商以植业养亲。致富后常以“少孤治生,不能终博士家言”为恨,云:“吾有三子,安忍弃之若贾乎?”遂决意不让儿子经商,一意向学。后长子丁宦、次子丁宾相继升入太学。[47](卷一○五《封文林郎句容令怀悔丁翁墓志铭》) 其言中的一个“弃”字极其深刻地表现了他对科举与仕途的一种强烈的回归意识。由斯我们亦不难想见基于相对软弱的经济人格基础之上的晚明士人社会人格独立的相对有限,这可能也是影响近世中国知识分子群体生存与发展的一个内在因素吧。
收稿日期:2006—12—25
注释:
① 商务印书馆1934年版。
② 商务印书馆1945年版
③ 载余氏著作《士与中国文化》,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
④ 《史学集刊》1994年第3期。
⑤ 《齐鲁学刊》1991年第2期。
⑥ 人民文学出版社2000年版。
⑦ 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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