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史 |
第一次廓藏战争(1788—1789)中的议和潜流
邓锐龄
【专题名称】明清史
【专 题 号】K24
【复印期号】2007年06期
【原文出处】《中国藏学》(京)2007年1期第38~50页
【作者简介】邓锐龄,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历史研究所研究员,已离休。(北京 100101)
【关 键 词】第一次廓藏战争/《巴勒布纪略》/乾隆皇帝/巴忠
[中图分类号]D829. 355“2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557(X)(2007)01-0038-013
乾隆五十七年(1792)夏历十月,清帝撰《十全记》一文,依年次历数其“十全武功”,将先后2次纳降廓尔喀作为殿后。实际上,这本是廓尔喀部统一加德满都河谷巴勒布诸部后继续扩张国土向北侵入西藏的一场失利的战争的两个阶段。前一阶段从乾隆五十三年到五十四年(1788—1789),廓尔喀军与藏军在后藏有小规模的交绥,而远道来援的清军却迄未与廓尔喀军接触,虽备历险阻,行抵边界,终于默许西藏地方当局同廓方秘密谈和而后撤,宛如一次长途行军的演习,谈不上什么“武功”。但清廓双方将领皆是初次取得了酷寒下高山地带的行军经验,适为后一阶段乾隆五十六年到五十七年(1791—1792)的交战,作了准备。关于这两阶段的战事,汉文官书《巴勒布纪略》、《廓尔喀纪略》记载翔实,远胜于尼泊尔方文献,日本学者佐藤长氏长篇论文《关于廓尔喀战争问题》① 已充分地加以利用,尤其于其中汉译人名地名,详予考定。前于佐藤氏,庄吉发氏在所著《清高宗十全武功研究》第8章② 中,广泛引据台湾所存清宫档案,作了综述。辟路蓝缕,功不可没。戴逸学兄1994年发表的《一场未交锋的战争》则弘括前一阶段史实,卓识宏裁,论断精警。③ 本文主要据《巴勒布纪略》就前一阶段战争状态下双方谈和经过,拟作一些补充,以见秘密言和一事,西藏地方当局迄为主导;清大员巴忠等全力促成并巧饰上报;年届耄耋的乾隆帝虽仍极英察而卒以虚荣心炽受欺等。疏误之处,敬祈指正。
一
自乾隆二十二年(1757)清平定准噶尔后,西藏北边的威胁解除,藏内安静无事达30年,至五十三年(1788)廓尔喀部(Gorkha)突然从南边入侵,清中央对于原为巴勒布(Palpa,藏文bal-po)地方④ 二十多部之一的廓尔喀,极少了解,自然也无战争的预感,随着事态的演进,历时5年,从表面到深层,逐步弄明白冲突的复杂原因。如此,在第一阶段即乾隆五十三、五十四两年内所了解的仍在浅表,从此时清驻藏大臣和入藏官员的调查以及乾隆五十四年(1792)五月巴勒布头目向清在藏的3名大员(鄂辉、成德、巴忠)的当面陈述来看,廓尔喀入犯的理由是:(1)拉萨当局拒绝使用廓尔喀所铸的新的银币;(2)边境上藏人售盐给巴勒布人,搀入泥土;(3)藏方增加巴勒布入境货物的关税;(4)巴勒布为以上问题致书拉萨交涉,拉萨不予重视。另外,战事初期,已致仕的资深噶伦班第达(Pandita,即mgon-po-dngos-grub-rab-brtan)答复驻藏大臣询问云:廓尔喀要求藏方退还巴勒布声称原有的济咙(skyid-grong,今吉隆县境内)、聂拉木(gnga-lam, Kuti)二处⑤。以上诸项中以第一项银币问题最为重要。
大概因为巴勒布铸币技术较精之故,16世纪以来,西藏即将纯银运入巴勒布,委托代铸面上有巴勒布王名及徽记的货币,运回供内外贸易用,加德满都河谷三部玛拉(Malla)诸王用其他金属搀入铸造,藉此牟取厚利,年久币质薄劣,迨廓尔喀王巴勒提那兰(Prithvinarayan, 1722—1775)乾隆三十四年(1769)统一三部后,拟另铸纯币,要求西藏以一新币抵二旧币使用,与拉萨交涉,遭到拒绝。在此,藏方确是“毫无过失”。嗣后廓尔喀王巴勒达普僧格(Pratap Singh)、喇纳巴都尔(Rana Bahadur, 1775—1806)先后继位,此一问题迄未能解决。喇纳巴都尔之叔巴都萨野(Bahadur Shah)以侄年幼,代摄政务,乾隆五十三年五月仍为此事托人致信给拉萨,未容协商,遂发兵两路侵入后藏⑥。五月至七月间,聂拉木、济咙、宗喀(rdzong-dgav,今吉隆县县治)陆续陷落。兵锋直逼胁噶尔(shel-dkar,今称协噶尔,定日县县治)、扎什伦布寺(日喀则)。
七月二十七日(1788年8月28日),乾隆帝命四川备兵进藏。八月十二日,驻藏大臣庆林陪同第七辈班禅喇嘛离扎什伦布避至拉萨,⑦ 与此同时,四川提督成德领军出打箭炉西进;成都将军鄂辉、松潘镇总兵张芝元受廷命协助成德,从北京动身入藏。九月十四日,又有钦差大臣御前侍卫理藩院侍郎巴忠自京驰驿赴藏。巴忠曾任驻藏大臣衙门笔帖式,谙习藏语文,皇帝深感西藏事态严重,文书迟滞,消息阻隔,特命他在督率军队外,还要查明起衅原因并了解多年来驻藏大臣与藏政府行政作为,迅速上报。这样,成德、鄂辉、巴忠3位大员先后来到拉萨。
廓尔喀军所到之处,西藏守军纷纷溃败,唯有胁噶尔进行了顽强的抵抗。藏政府派出噶伦玉陀巴·扎什端珠布(g·yu-thog-pa-bkra-shis-thon-vgrub)及前后藏代本3员带兵来援,从七月中旬到八月下旬,激战两次,彼此伤损不多,九月,围胁噶尔之廓军忽然后退。其原因可能是后藏萨迦寺大活佛、扎什伦布寺前第六辈班禅喇嘛之兄弟仲巴活佛(drung-pa-hu-thog-tho),未告知驻藏大臣,派人与廓军谈和。⑧ 对此,廓军迅速回应,傲慢地指令藏方派出代表在十月十八日以前到其占据的聂拉木谈判。于是驻藏大臣庆林、雅满泰及前噶伦班第达上奏云:
“九月十九日,据噶布伦扎什端珠布等报称,萨嘉呼图克图及仲巴呼图克图所遣喇嘛二名,已赴贼营会议。彼处领兵头人,现有钤印书字送来,内称我巴勒布因与西藏不睦,所以起兵,今萨嘉及扎什伦布两处喇嘛来营和息,我等亦情愿和好,可即派能事之人,于十月十八日以前赴聂拉木地方,彼此讲明立字,即将所占地方民人,照旧给还等语。臣雅满泰于途次(按:自扎什伦布回拉萨)亦接此报,即于二十日赶赴前藏,会同臣庆林与班第达商议。班第达称从前第穆呼图克图(de-mo-ho-thog-thu)时,亦经和息,立有字据,今若如此完结,诚为美事。臣等即同往布达拉见达赖喇嘛(按:第八辈达赖喇嘛),告知前项情节,达赖喇嘛欢喜告称,贼匪因闻大皇帝发兵征讨,心怀悚惧,亟思退避,所以情愿和息,此事不唯于黄教有益,即唐古忒人等亦俱受福无穷。随择素所信用之堪布珠巴勒嗓并谙事之孜中(按:rtse-drung,僧官)二名,令其急赴聂拉木,务于十月十三四等日赶到。臣等复饬令携带第穆呼图克图所立字样,于会见贼匪头人时,即令献出所占地方民人,再照样议立文约,令其钤用印记,永远不敢再行侵犯,已于九月二十一日催令起身。(下略)”⑨
此前八月十六日达赖喇嘛即向驻藏大臣说可依照从前第穆活佛主政时旧例,与廓尔喀讲和;驻藏大臣向班第达细询起衅缘由时,班第达也说乾隆四十年(1775)第穆活佛主持事务时,巴勒布侵界,第穆寄信于对方,经议定界址,立有文约,仍旧和好。按:D. R. Regmi著Modern Nepal(Calcatta, 1975)附录四,云为1775年(乾隆四十年)巴勒布·西藏条约的英译尼泊尔文原本,其要旨如下:
“(1)所有巴勒布西藏间商货往来必须经行聂拉木、济咙的指定的道路。(2)违禁的金银条锭,由正式的主管官员没收。(3)一切流入拉萨的伪币转交予巴勒布当局。(4)巴勒布政府负责铸造银币,其合金成分最低,其添加内容一般经双方同意。(5)用银铸造的样品,[即]西藏钱币,先交西藏当局验定接受。任何人违背以上文约,罚以50dharni(按:巴勒布重量单位,一dharni约等于5pound)的金子。”⑩
这里并没有关于界址的议定,或另有一件约文,也未可知。(11) 这次私约订立于巴勒提那兰卒年,没有告知驻藏大臣,似未履行,故钱币问题悬而不决。自历次交涉中藏方的提议(如一旦采用廓尔喀王的新币则应由巴勒布收回全部在藏流通的旧币或在西藏地方新旧币应等值使用等)看来,无不基于对廓尔喀王室的疑虑。达赖喇嘛对驻藏大臣说“巴勒布原系最爱用兵”,此语隐括廓尔喀一贯崇尚武力及巴都萨野摄政后加速扩张领土的事实,反映了藏人积年的戒备心理,惜当时清官员未能领会。驻藏大臣庆林、雅满泰即以为和平在望,速咨四川总督撤回入藏军队。未料次日,九月二十二日(1788年10月20日),四川提督成德带领第一批川兵抵达拉萨,认为庆林等求和举动大谬不然,庆林等惶恐,急速追回遣去的5名官员并上奏。虽然如此,十月三日(1788年10月31日)第七辈班禅喇嘛仍致函英东印度公司云颇愿同廓尔喀媾和,拟将此意奏报皇帝,倘廓方不接受,则内地大军即将入藏等等,望英方出兵击廓尔喀。(12) 此信必是班禅喇嘛去拉萨后主持扎什伦布寺务者所写。
九月中,皇帝4次指令鄂辉、成德:虽廓军后退,毋庸大办,也必须收复聂拉木、济咙、宗喀诸地乃至攻取巴勒布接壤地区一二处,遣第巴(西藏地方头人)或副将传廓军首领前来具结划界,誓不复行入侵。(13) 这个战略部署,巴忠离京时,鄂辉在昌都至拉萨途上,成德到日喀则后必定先后奉到,后来他们形式上确似照此执行。
二
十月初八日成德带官兵约900名偕首席噶伦丹津班珠尔(bstan-vdzin-dpal-vbyor,班第达之子,当时年28岁)到后藏扎什伦布寺。在这里驻留了近1个月。据丹津班珠尔说,成德亟欲进攻,其麾下将官中有人认为敌情未晓,后援迟来,当地粮秣差役供应困难,战事必将持久,拟阻止成德进军,叫丹津班珠尔出面谏劝并设法息战调停,丹津未从,旋奉命去前线第哩朗古(ding-ri-glang-vkhor,今定日)(14),协助噶伦扎什端珠布驻防。
十月初,朝廷知扎什伦布寺仲巴呼图克图出面谈和,指出在无兵威逼迫之下的和解不可恃。旋接到成德自川赴藏途上的奏折,内云仲巴、萨迦二呼图克图并不先行禀知,即差人说和,其中有无别情,难以悬信。十月十三日皇帝下诏严谴雅满泰扶同庆林、达赖喇嘛屈辱议和。他深感此二员驻藏大臣平日无所作为,危急时殊难依靠,决定易人,命令在西藏的军事行动全由鄂辉(尚未到拉萨)、成德指挥,并命他们俟巴忠抵藏后3人共同商办藏事,不许庆林、雅满泰参与。十月十九日,帝一谕中总结3个月来庆林等的错误,说西藏僧俗人等本来不谙大体,而庆林等又怯懦无用,办事乖谬,思之弥增烦懑,巴勒布既侵犯后藏,庆林等本应参稽旧案,早为妥办,即或不敢擅专,何妨将仿办缘由,据实奏闻(按:揆之当时局势突然变化和北京拉萨间情报传递费时,未免要求过高),而庆林等
“乃于此事初起时,并不详加斟酌,辄一面具奏,一面檄调内地官兵,及大兵将到,又任令喇嘛等私自说和。试思天朝大兵,不远数千里赴藏剿贼,若因喇嘛等与贼说和,徒手而回,岂不师出无名,且大兵撤后,设贼匪又乘间骚扰,仍须纷纷檄调,不但官兵跋涉为劳,兼使贼番等无所畏惧,愈滋其轻忽之心;况大兵既往,遽因讲和议撤,则将来喇嘛等亦觉进退操纵,可以专主,尚复何事不可为,而大臣几为虚设矣。”(15)
按:庆林二人误认为萨迦、仲巴调停生效,达赖喇嘛出面和议必成,为节省国用计,故急咨川督等收兵停运,而聂拉木等地未复,川军在途,川晋陕运贮军饷银百万两,已解去西藏13万两,如此了事,不计久远,打乱部署,未免张皇失措。但达赖喇嘛及噶伦等急于求和,除误信廓军有诚意外,或许另有打算。他们已知四川总督备兵逾千(实为2500人),分批陆续西来,自昌都,过拉萨,远抵后藏,沿途粮草等的供应,必由西藏地方当局承担。虽然,中央屡屡通知不受达赖班禅捐献并向藏人布告凡自民间收用粮秣必用现银支付,但西藏只通用巴勒布银币,旧币流通量有限,新币不来,大量银块银锭自内地流入反使物价飙升,僧俗上层吝惜所囤积的粮物,未肯全售,皆将造成经济紊乱,有损各阶层的利益。倘能同廓军尽快议和,则免去许多苦累周章。不意先后受到成德、中央的谴责,他们则转为暗地同廓军联系。其中达赖喇嘛之叔阿古拉是左右政局私议讲和的主谋。(16)
十一月初五日,鄂辉抵拉萨。约于此时,拉萨接到守萨喀(sa-dgav)的后藏代本巴载(pad-thsal)来信,意在讲和,班第达即转禀达赖喇嘛。(17)
同日,成德带内地兵900名到后藏胁噶尔,十一月初六日复抵第哩朗古。
十一月二十二日鄂辉、张芝元带兵400名到扎什伦布。二十九日佛智、穆克登阿带绿营、满兵、屯练共400名抵拉萨,致市上物价一度上涨。十二月十一日鄂辉等率军至第哩朗古与成德会合,麾下有满汉军、四川杂谷、金川藏区屯练,官兵共1300余名,加上继来分至其他要地防守的穆克登阿的兵士400名,则后藏共有官兵1700人,另有当地精壮可用的藏兵1000名,其需要的给养物资,数额巨大,须藏中及时接济,时届隆冬,大雪封山(18),前进困难。北京久不得成德的报告,皇帝焦急,十二月十七、二十三日发两诏给前方,谓设若粮运不继,藏地不敷采买,或暂为撤兵,或另筹良策,毋庸在彼久驻。
鄂辉甫离拉萨,十一月二十八日(1788年12月25日),钦差巴忠到达,即同达赖、班禅、噶伦等见面,遵从帝旨调查启衅缘由,据噶伦等称:“因聂拉木等处第巴私行加税,已故噶布伦索诺木旺扎尔(bsod-nams-dbang-rgyal)苦累该处商人,并访得科(廓)尔喀头目本欲呈进贡物,驻藏大人因未能翻译所递文书,驳回不准,又不用伊等新铸银钱,是以怀怨兴兵等语。”巴忠特地加上己见:“伏思巴勒布部落系边远小邑,伊等输诚进贡,必因噶布伦等平日加以苦累,势不能堪,特欲恳求大皇帝一体施恩使藏众不敢欺凌之意。”(19)
他这样把西藏一方认定为肇事者,把廓尔喀一方说成为受害者,且廓方要求进贡天朝被阻,似不得已才以用兵曲达申诉之忱(此意与后乾隆五十七年廓王子首次致福康安信中为自己出兵侵藏辩解之词近似,见《卫藏通志》卷13上),恰好迎合皇帝骄傲喜功的心理,皇帝由此推论此次大军至藏,巴勒布必受震慑,会再度请求入贡,则战事易于了结。
巴忠的另一任务即访查驻藏大臣的失职渎职,他察出庆林的劣行,开列八款上报,其一庆林误信噶伦等言以巴勒布呈请归附的表文措辞傲慢,驳回未奏,尤其使皇帝动怒。帝十二月二十六日下诏斥责庆林等无权处置此等大事,又竟敢欺隐不报,胆大妄为,由此推测“其意只因平素噶布伦等向巴勒布苛派勒索,积怨已久,恐其到京呈诉,故尔有心欺隐,匿不上闻,即此一事,其罪已应正法。姑念庆林年少无知,系被索诺木旺扎尔蒙蔽所致,庆林著革职。”另一位驻藏大臣雅满泰虽到藏日浅,但未将索诺木旺扎尔查参,也一并革职。至于原首席噶伦索诺木旺扎尔“酗酒纵恣,勒取商头物件,此次巴勒布侵藏之事,即伊激成。使其身尚在,自当从重治罪,今已病故,姑弗深究,但所遗扎萨克台吉,岂可仍令伊子承袭,所有索诺木旺堆袭职之处,著即令停止”(20)。
巴忠在拉萨仅8天,武断地把召衅的罪名加在这已故噶伦身上后,即去后藏,复查出聂拉木第巴桑干对当地巴勒布贸易人等私增加倍税课,(21) 说他以此激成事端且临战不能坚守,遂依西藏律例,给予桑干刺字发往桑盖囚种(桑昂曲宗gsang-sngags-chos-rdzong,在察隅河上游)烟瘴地方的处分。
十二月十九日,巴忠前抵胁噶尔。这时鄂辉、成德已因雪大路阻,不能南下越山直趋聂拉木,决定迂道西进,指向宗喀。巴忠侦知敌人已知道他到来,奏言即使鄂辉等带兵到达聂拉木等处,敌军或退避,头目或不敢应召来营,双方必持久对峙,而藏地村庄数年来饥馑频仍,人民困苦,大军不可能久稽,建言由他发一札给巴勒布头目,“显斥其侵扰之非,默谕以招徕之意”,局面或可变化。此折尚未到京,帝已听信巴忠前此的报告,乾隆五十四年(1789)正月十三日帝命军机大臣传知鄂辉、成德、巴忠,告之以唤到巴勒布头目时如何宣谕,这篇预拟的讲话提纲,抚慰之意多于诘责,承认西藏前首席噶伦和驻藏大臣都犯了错误,说巴勒布“负屈含冤,末由解释,以至激起争端”,大皇帝洞鉴隐微,严肃地处罚了已故噶伦索诺木旺扎尔、第巴桑干及驻藏大臣,可见皇帝天下一体,无所歧视,有善必奖,有恶必惩,今大军来到,本应痛加剿戮,姑念巴勒布地处徼外,不晓大体,暂为宽恕等等。
在同一天,鄂辉、成德绕道履险,走了1个月才到达宗喀,未见敌踪。他们随向济咙、聂拉木进发,另派一支队伍去收复绒峡(绒辖,rong-shar,在今定日县境),也打听到巴勒布头目正在聂拉木界上等候他们到来以便当面申诉。二月十三日朝廷接到巴忠探得宗喀收复及敌方欲来禀诉的奏折,皇帝立即下谕告鄂辉、成德、巴忠,倘接见对方头目则云巴勒布的肇事是受了逼迫所致,坦诚告诉彼等以处罚了误事的噶伦、第巴和驻藏大臣。(22) 从正月十三日至二月十三日一个月内,先后发出如上旨意相同的两诏,以当时驿递时间计,大概三月中下旬已全到达,其指示精神必加强巴忠豫有的速行妥协的意愿。
据《巴勒布纪略》,二月下旬,鄂辉、成德翻山深入,未经战斗,次第收复济咙、聂拉木,廓军已经远去,另支军也收复绒峡。二月二十八日鄂辉、成德仍回到济咙扎营。此前仲巴、萨迦派去的谈和的两名僧人从巴勒布归来,向二将报告说,巴勒布本来对待甚好,后闻内地发兵,抱怨他们欺诓,欲囚禁之于黑房,当时有位红帽喇嘛二呼图克图在旁解劝,云二僧本是从中修好之人,将来交涉,尚可为先容,缘此未受囚辱,今知大军已到边境,故绕小道至军前禀诉,至于巴勒布头人,等天气转暖道路易行时,将与红帽二呼图克图同来。于是,鄂辉、成德即令总兵张芝元、穆克登阿、噶伦丹津班珠尔、第七辈班禅喇嘛之父巴勒丹敦珠克(dpal-ldan-don-grub)、代本巴载及此二僧一同前往巴勒布地界询问并“传唤”。这就是清军示意谈判之始,派出汉藏高官显见其主动速了的决心。班禅喇嘛之父于议和一举尤其积极。但后来张芝元、穆克登阿等似未进入巴勒布境内,只派出第巴通事前往。(23) 鄂辉、成德此时还写信给巴勒布头目谓因彼等申请入贡事被隐瞒未奏,驻藏大臣、原首席噶伦已受处罚,尚有受屈之事,可来面诉。又察访红帽喇嘛,说此僧与达赖、班禅二喇嘛素称相善,时有书信往来。
早在鄂辉初抵拉萨时,即问过达赖喇嘛,知有一名红帽喇嘛系前代第六辈班禅喇嘛之弟,众称二呼图克图者,曾去巴勒布拜塔,已停留那里5年。正月下旬,巴忠奉旨一度返拉萨协助新来的驻藏大臣办事,路过扎什伦布寺,自仲巴呼图克图(也是第六辈班禅喇嘛之弟,红帽喇嘛之兄)处了解到红帽喇嘛即“沙吗尔巴(zhva-dmar-pa,藏语,红帽之意)呼图克图”,“名(属于)噶拉木普”(噶玛派,karma-pa),是“正红帽教”,与萨迦派不是一件事,此僧尚知敬奉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巴勒布人对他颇加尊敬,年50余岁,并无异念,如此上报以祛除皇帝认为红帽即萨迦派而萨迦寺之积极调停出于取代黄教地位动机等误会。三月,巴忠再次从拉萨到后藏扎什伦布寺,又知道红帽喇嘛已回复其兄仲巴拟巴勒布事竣后归来。由于巴忠、鄂辉皆奏称红帽喇嘛不但与巴勒布没有勾引,而且劝说彼方头目来清营会见,“有此一人在彼联络,于事有益”,所以四月七日皇帝嘉赏红帽喇嘛以珊瑚朝珠等物,命巴忠及新任驻藏大臣交与。实际上不等皇帝肯定的诏旨到藏,巴忠已完全信任红帽喇嘛必能从中斡旋,据丹津班珠尔回忆(24) 说红帽喇嘛让班禅之父、萨迦寺、扎什伦布寺的信差带来了复信,二月内巴忠(按:还应有鄂辉)即派丹津从前方去宗喀与班禅喇嘛之父会合,往迎红帽喇嘛。
三月十一日,巴忠从扎什伦布再次来到胁噶尔,依驿递时间看,已经接到了正月十三日那份皇帝拟定的会晤巴勒布头人时的谈话提纲,但对方却迟迟不来,他在胁噶尔停留了十七八天,三月二十八日,巴忠再度到济咙,与鄂辉、成德会合。此时派出的总兵张芝元、穆克登阿等遣弁回来禀告:巴勒布已派大头人哈哩乌巴第哇(Harihar upadhyaya,藏文ha-ri-har-urba-de-wa)起程前来,行走约10天方可到营。但此后过了2个月此头人才来大营会见鄂辉、成德、巴忠。这2个月正是在巴忠催促下,受达赖喇嘛委任的丹津班珠尔(25) 与廓方秘密谈和的期间。其过程不见于《巴勒布纪略》,易言之,巴忠、鄂辉等都隐瞒了实情。直到乾隆五十七年(1792)夏,第二次廓藏战争期间,福康安审讯丹津班珠尔时,从供词中才彻底地了解了真相。供词有《廓尔喀档》、《廓尔喀纪略》两种版本(26),另外,丹津班珠尔嘉庆十一年(1806)写的家史首篇《多仁班智达传》(27) 中详记此次议和经过,其执笔在经历困辱10多年之后,谅已无所疑惧,惜传文中多不具岁月,须与供词及其他汉文史料互勘。兹依据汉译《传》文概述这一过程如下:
丹津班珠尔云他在定日即第哩朗古防守了8个多月(按:在乾隆五十三年十月他偕成德到后藏,次年五月,与廓军缔和,前后大致确有8个多月),其间从五十四年季节转暖开始,经在巴勒布的红帽喇嘛斡旋,廓尔喀与汉官员双方准备接触,汉藏一方请红帽喇嘛的主寺羊八井寺知宾客僧依什甲木参(ye-shes-rgya-mtsan)两次前去巴勒布联络,随之,藏政府从拉萨派出孜本(按:管理财务账目官员)第卜巴(bde-sbug-pa)、孜卓(按:或译孜中,知宾客僧官)敦珠布彭楚克(don-vgrub-phun-tsogs)到胁噶尔,聆听清官员的指示并会合萨迦寺、扎什伦布寺代表(按:据《廓尔喀档》仲巴供词,扎寺代表卓尼尔·阿克巴lhag-pa)(28),前往宗喀。政府首席噶伦丹津班珠尔则被任命为谈判的主力。班禅的父亲也同去(29)(按:《廓尔喀纪略》卷9达赖喇嘛之弟在北京答军机大臣问云还有玉陀;卷20敦珠布彭楚克答福康安问云说合之5人里尚有玉陀噶布伦扎什敦珠布)。他们在宗喀自二月等候到四月,对方扬言红帽喇嘛将偕同廓尔喀要人哈哩乌巴第哇、查辛达巴(Tib. rdzar-shing-thar-pa)、玛木萨野(藏文bham-sa-heb, bam-shah)前来,却迟迟不到,而红帽喇嘛却转致要求,望他们从宗喀移至廓尔喀驻军更多的济咙来见面。受当时驻在胁噶尔的清官员催促,丹津等前往济咙的邦杏(30)(spang-shing),10天后,红帽喇嘛沙玛尔巴偕廓尔喀官员玛木萨野等及护卫抵达。因济咙营官寨已被廓尔喀军摧毁,只得在野外搭帐篷谈判。丹津回忆说:
“谈判时由沙玛尔巴安排座位。沙玛尔巴喇嘛居中而坐,宝座左右是扎什伦布和萨迦的谈判代表,右侧坐着我们政府代表;左侧坐着玛木萨野等廓尔喀官员。按各自地位敷垫。沙玛尔巴身着喇嘛服,玛木萨野身着披楞装(31),达萨尔(按:藏文stag-gsar,廓尔喀官名,管铸银钱。全名应是Takasarri syamlal pandit(32))一身婆罗门服,在鼓笛声中步入帐内。500名剽悍的“司纳达·果奔”(按:藏文sri-nva-ta-ko-phing,《多仁班智达传》译注:廓尔喀圣主侍卫队)兵丁,头缠黑巾,身穿红呢衣,手执武器,将帐内帐外团团围了三层人墙,威风凛凛,戒备森严,就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被请来。我们萨迦、扎什伦布、政府三方面的代表和随从总共只有50人,不是对方的敌手。强大军队未能收复陷入敌人手中的聂拉木、济咙等边界重镇,却必须签订和约。”
按:上面据《巴勒布纪略》说二月间清军已收复聂拉木、济咙,与此处丹津所云济咙有500名廓兵矛盾。窃以为清军一支虽抵聂拉木,因远至寨落不多的极边,既未遇敌,又无接济,不能久留,不得不折返,双方对峙地带犹在第哩朗古、济咙间,而清军大本营似一直在胁噶尔,于此当时清官员奏折一直含糊其辞,因此廓尔喀军侵占数镇包括济咙在内如故,不然藏方又何必议约以赎回此数地?又,三月二十二日上谕鄂辉、成德、巴忠等已云:倘积雪不消,巴勒布头目未到,大兵不能前往,鄂辉等不必不敢撤兵,可以择一噶伦去见彼头目,用鄂辉等自己名义,如实指示大兵暂行撤回之故,坦诚告之以处分了西藏生惹是非事端的官员,一面派人前往,一面撤官兵至扎什伦布寺。这谕旨必在四月下旬到达,故四五月间藏兵川军必已分批撤退。丹津在此次会谈时也说目前胁噶尔只留下少数内地官兵,其余已尽行后撤。(33)
从丹津对座位安排的叙述里可见红帽喇嘛是会议主席、最高仲裁者;萨迦、扎什伦布的代表俨然置身西藏之外,居中调停(34)。丹津说红帽喇嘛精通廓尔喀语、熟悉廓尔喀习俗,又曾长期住在云南,于汉语和汉地习俗也有所知晓,待人接物无失态之举,八面讨好,积极调和。廓方代表玛木萨野,据说是王室成员,态度傲慢,但说话结巴,不太开口,其解释廓藏失和缘由及要求藏方赎地的条件均极无理苛刻,甚至说廓尔喀王巴勒提那兰之死为藏人诅咒所致。对此,丹津与第卜巴、敦珠布彭错克则尽力回驳。交涉重点在廓方提出西藏边境四地必须每年各付赎金汉银300秤,廓军才可撤走,丹津等觉得数量太大,难于接受,为此向巴忠、达赖喇嘛的叔父(按:据巴忠奏,此人操纵政局)请示,复信不置可否,却催他切勿拖延,当机立断。(按:巴忠与达赖喇嘛叔父的信都被丹津保留,后交呈清将领。(35))于是,复经多次谈判,廓方退让至西藏每年一次付银300秤,会议(按:《廓略》记在五月十三日,1789年6月6日)才由红帽喇嘛执笔,与会者签名,订立一份和约,另加一份附件云赎金今年支付讫,以后是否继续,俟明年西藏派官员到巴勒布都城再商议。(按:《廓略》记,沙玛尔巴意先当年交清,再分作3年送交元宝300个,或可免永远给银的事,故他与廓方玛木萨野、哈哩哈尔乌巴迭阿2人另写合同一张,作为凭据。)双方畏惧未来执行中对条文各有取舍,皆愿汉官员仲裁审批,遂遣使去胁噶尔恳请巴忠等大员前来。后(按:《廓略》记为五月十九日)总兵穆克登阿、张芝元及属下严廷良(按:张、严皆通藏语)带兵20名到会场,却拒绝在4份约纸(按:应是条约2纸各以藏、巴勒布文写成,故4份)上批字盖印,指出只须译写2份汉文字据,盖上汉文官印,一份交西藏、另份交廓尔喀,各自保存即可。又经过磋商,最后依从穆张的意见,将有官印的汉译字据粘贴在条约文本及附件的边缘,接粘处再盖上官印。(按:庄吉发《清高宗十全武功研究》第444页引《廓尔喀档》丹津班珠尔供词:此后丹津“一面禀告达赖喇嘛,(36) 一面就向穆大人、张大人禀过,两位大人们说:你们与廓尔喀照旧相好,这合同上的事,你们怎么讲,我们也不能管了。丹津因没有带得银子,若到藏内去取,又路远赶不上,当下就向扎什伦布(37) 在宗喀做买卖的人凑了三百个元宝给付完事”。当然,这笔钱后来由藏政府偿还。)
至于此次廓藏条约的文本,尼泊尔文献中似有多种。现将两件综述性的英译文介绍如下:
(一)Ludwig F. Stiller英译文
Ludwig F. Stiller(38) 据Sandhi-Patra Sangraha述廓藏条约如下:
(1)为了西藏与尼泊尔人民商人的便利,议定以廓尔喀王之银元1钱兑换藏元2钱。(39)
(2)西藏同意由廓尔喀王所铸银币,在藏流通使用,廓尔喀将铸成银币送至西藏供流通。
(3)即使西藏执政当局有意改变此协议,此约决不可变,任何改变此约者将视为廓尔喀王之敌,而遵守此约勿替者将视为友。以下诸人立押签名(40):
布达拉喇嘛代表Dunar Sel Hun Thondup Phunchop(龄按:似孜卓敦珠布彭错克);
Du rin Kazi(按:多仁噶箕,即丹津班珠尔)之代表:Purdun(按:博尔东,代本,藏文sporgdong-pa);
大喇嘛代表:Arjabeji Esethachan。(按:依什甲木参,关于此僧生平见《卫藏通志》卷13中、下查抄阳八井寺条)
见证人(Witnesses):
扎什伦布代表:Samarpa Lama(按:沙玛尔巴喇嘛)
萨迦喇嘛代表:Dehba Lopsang Thinden。
(4)每年Karkat Sankranti后之月,拉萨喇嘛送50001卢比给廓尔喀王。
见证人(Witnesses):
Bam Shah Dev(按:D. R. Regmi, Modern Nepal, 1975, 第434页记事作Bamshah,《廓尔喀纪略》中的玛木萨野、巴穆萨野);
Sri Harihar Upadhyaya(按:Regmi作Harihar Padhaya,哈哩乌巴第哇)
司库(treasurer)Shyamlal Pande(按:Regmi作Takasarri Syamlal Pandit)
Sri Durin Kazi Tenzing Penjo Tsering(按:Regmi作Dorin Kazi Sonam Tenjen Panjo Ochsering,多仁噶箕琐南丹津班珠尔)
司库(Treasurer)Dibuk(按:Regmi作Dibuk,孜本第卜巴)
Samarpa Lama(沙玛尔巴喇嘛)
Badhun Ebun Pande Tundup(按:Regmi作Tundup, ? 巴勒丹敦珠布,班禅喇嘛之父)
Sakya Jhinpun(按:萨迦寺森本?)等等
Dated: 1849 B. S. , Baishakh, sudi 2(41)
龄按:Regmi书第434页人名标点有问题,另外此页上尚有Sakya Sonam Ise Dhewa(萨迦岁本堪布索诺木伊希,此人此时在场,《廓略》第20卷乾隆五十八年二月十八日条卓尼尔喇嘛敦珠布彭楚克答福康安问可证)、Dune Dumdub Phenje(又似卓尼尔喇嘛孜卓敦珠布彭错克,此人也参加说和,后受福康安质询)。
(二)Prem R Uprety英译文
Prem R. Uprety据Itihas Prakas, Vol. 1, p. 20(Kathmandu, 1955—56),概述条约内容(42) 如下:
(1)西藏决定接受尼泊尔新铸钱币,并规定旧币兑换比率为2枚玛拉旧钱币换1枚新(尼)币。
(2)西藏承诺每年入贡银300锭(合57600卢比)(43)。
(3)尼泊尔从占领地区(西藏的4个地区)撤军,此条款只有在尼泊尔收到第一年的贡银后才执行。
(4)尼泊尔得有一名代表驻拉萨以保护其贸易利益。
(5)如果尼泊尔人在西藏犯罪,只能由在当地的尼泊尔代表处罚。换言之,西藏官员无权审理涉及尼泊尔人的案件。
(6)西藏同意供应尼泊尔以无异质掺杂的盐。
(7)尼泊尔承诺不再侵略西藏。
(8)每年可有一名西藏喇嘛朝觐加德满都的圣地,向佛教诸神致敬。(44)
(9)尼泊尔人可以在西藏做生意,但西藏人不得以贸易为目的进入尼泊尔。
(10)西藏同意封闭穿经锡金、不丹的贸易通道,如此,西藏将其与南亚间之一切贸易往来过境加德满都。
比较这两分译文,差异殊多。前一译文将赎金依卢比折算,疑原约文藏方所写者仍作藏方计算单位银锭。后一译文多出巴勒布在西藏享有治外法权、藏人不得进入巴勒布经商、西藏与南亚间贸易往来只能取道巴勒布首都3项,其他如供应纯盐、朝觐圣地、代表驻藏等项不外将长年习惯再次条约化而已,但合观之,恐怕这是总列出廓方已有的及新提出的要求,反映了廓藏关系一向的不平等的性质,则更接近历史实际。
另,第二次廓藏战争结束时,乾隆五十七年八月,廓尔喀王子曾向福康安禀称,聂拉木边外扎木(樟木,vgram)地方,从前私立合同内写归给廓尔喀,实属不知分量,今情愿仍属西藏。(45) 按:上引诸约文中无此条。
但《巴勒布纪略》并未记此次秘密立约经过,仅在鄂辉、成德、巴忠五月下旬的一件奏折中含混地反映了和平的实现。他们报告五月二十五日(1789年6月18日)穆克登阿、张芝元率同“噶布伦等”(按:原折如此,应指丹津班珠尔,《廓尔喀纪略》卷27福康安、惠龄奏即作丹津班珠尔)带领巴勒布头目噶登嘛撒海、哈哩乌巴第哇等10余人来到济咙大营,“抒诚悔罪”。哈哩乌巴第哇已见前文及廓藏和约第一份译文,噶登嘛撒海,“嘛撒海”人名,可能是《廓尔喀纪略》中频繁出现的、近年为《多仁班智达传》汉译文所采用的“玛木萨野”(藏文bham-sa-heb)。“嘛撒海”前面的“噶登”,廓尔喀官名,即“管兵大头目”“噶布党”(Captain)的异译,(46) 此2人都是不久前秘密议和中廓方代表,且与穆克登阿、张芝元在五月十九日见过面,所以随从前来,意在和约庶几得到清钦差大臣领兵大臣的肯定。从清军来说,这是鄂辉、成德、巴忠第一次见到廓方将领。据鄂辉等奏折云,他们聆听了廓方申诉起衅缘由并表示感谢皇帝恩准归诚、今后愿同西藏照旧和好等后,“随令会同西藏噶布伦第巴等将减税、售盐及银钱等事,逐项说明,立定规条,并派能事将备带同干练满汉屯土员弁暨噶布伦第巴头人勘明边界,于济咙、聂拉木、宗喀等处紧要隘口堆砌鄂博碉卡,又设立佛座,饬令对众顶经设誓,该头人番众立即免冠伏地碰头,喁喁不已。随取具该部落永不滋事图记番结,交噶布伦等收存备案。”
这里所说的“立定规条”,实则早几天已由廓藏双方秘密完成,此时绝口不提议定支付赎金一句(47);“勘明边界”则是立约后进行之事并非当日即可速办;“番结”必以藏文或巴勒布文写就,然云只交西藏政府收存而已。通篇看来,似乎廓尔喀畏威怀德,在叩见清军大员的当天遵命办成永息战端的大事。奏文措辞含糊,故意隐瞒巴忠等催促藏方屈辱媾和的事实,欺骗朝廷。由此一端可以推及其他。
会见中还谈及去年巴勒布主动进表入贡但被拒之事,因皇帝非常重视表文的内容,廓尔喀来人愿抄录表文原稿送来,请鄂辉等代为转奏。
于是,鄂辉等报告军营已无应办事件,将官兵先撤到扎什伦布,留丹津班珠尔在济咙驻守,并给予已选任济咙、聂拉木等地的藏军政负责官员以正式牌照。因红帽喇嘛遣其弟子来称喇嘛路上生病未能同到,遂派人将御赐物件等送去中途交付。巴忠不等同这位喇嘛会晤,急忙起身,闰五月十二日(1789年7月4日)回到拉萨,即与达赖喇嘛、噶伦、新任驻藏大臣议定善后事宜十九条,包括加强后藏戍防、调整藏巴间贸易税收等,迅速上奏。《八世达赖喇嘛传》不记月日云巴忠自边界而来,向达赖喇嘛报告藏廓间达成协议,从上下文看,应在此时。(48) 闰五月十三日至十五日,鄂辉、成德也不等候红帽喇嘛,先后返抵胁噶尔。丹津班珠尔报称,红帽沙玛尔巴在鄂辉成德动身后即来到济咙,恭进佛像,还要巴勒布头目与噶伦等同心办事。
以后的记事只见于《巴勒布纪略》鄂辉、成德、巴忠联名的一件奏章,言辞闪烁,疑点颇多。大致是红帽喇嘛自济咙先回巴勒布,再度入藏(按:可能在闰五月中),偕来者是廓尔喀握大权的人物即王子的叔父巴都萨野(Balbhadra Shah, Bahadur Shah,参考佐藤文p. 663,藏文bva-dur-sa-heb),当时巴忠已去拉萨,鄂辉、成德知道他们将到,只命令总兵穆克登阿、张芝元往迎至蟒卡木(49)。会晤时,头人具述王子感颂之情,红帽喇嘛执礼极为恭敬,二总兵遵鄂辉命详予开导,督饬巴都萨野在前次(五月二十五日)噶登嘛撒海所立“番结”上署名画押、钤用图记,当众照缮二纸,即将二纸译为藏汉文,其一咨送驻藏大臣,另一并原结译汉上呈皇帝。(50) 巴都萨野称其王子还要差遣头人二名及次要头目十数人前来。嗣后,六月六日(1789年7月27日),鄂辉、成德却在拉孜(lha-rtse)整列军容,隆重地接见了这十多人。来人云王子正在办理进表入贡事宜。
可疑之处是:(1)“巴都萨野”在《明清史料》庚编第九本(51) 鄂辉等原奏折上作“玛木萨野”,也说此人是“王子之叔”、“总管事务头人”,而从记载上看,玛木萨野是前后两次战争中重要的廓军将领,是此次秘密和谈席上廓方代表,纵如丹津班珠尔所记“据说是王室成员”,松筠1798年写成的《西招图略·善始》也说是廓王之“叔”,但有关尼泊尔史专著中从未说是王子的叔父,且总管事务。(52)(2)如是王叔巴都萨野,他一直为廓尔喀开拓西部疆土效力,掌握国政大权,竟如此信任清方,暂置军国重务,“星夜赶来”,确是件绝无仅有的大事。同来的红帽喇嘛也是关系重要的人物,何以鄂辉、成德避而不见?是否像后来鄂辉解释的那样,“必欲召令出见,或彼(按:指红帽喇嘛)怀疑托病,不敢遽出,于定边大事,恐致有所迟误”(53)。(3)穆、张二将会晤“巴都萨野”及红帽喇嘛的月日,何以奏折不记?(4)为什么鄂辉、成德先只派部下迎见王子的“叔父”和红帽喇嘛,后来六月六日在拉孜反而以严肃隆重的仪式接见另2名地位较低的头人等。这些疑问目前还难解答。可以肯定的是:此前巴忠、鄂辉曾经长时在前线极具耐心等候红帽喇嘛和廓方头目的到来,而自闰五月以后却避之若浼,以致皇帝在赞许他们的“功绩”外,曾多次严催巴忠等务必同红帽喇嘛会面,后来巴忠返抵四川,专为此事从巴塘折回,又一次到后藏扎什伦布,听说红帽喇嘛频患足疾,一时不能从巴勒布归藏,终于未能见到。他们之间如此躲躲闪闪,似乎都与五月秘密议和之事有关。
三
六、七月以后,形势转为在藏大臣、将军们办理撤兵、议定善后章程,同时积极敦促廓尔喀进表入贡。战局宛如一空墨云,卷地风来,忽而吹散。章奏陆续到京,六月二日(1789年7月23日)皇帝看到鄂辉等关于巴勒布头目五月二十五日来营一折,下谕云“览奏稍慰”,不过又臆断去岁廓尔喀侵藏必出于已故廓王之意,嗣子新立,不能谋事,闻大兵来,始则退回固守,继复观望迟延,以故斥责鄂辉等未能乘机深入彼疆,使伊等畏服,“乃计不出此,只坐守以待头目来营为受降之计”,继云“现在兵已撤回,朕亦不好黩武,况今天下幅帧广远,即得此巴勒布区区部落,亦复何增毫末”。廓尔喀头目虽已立誓设盟永远不敢再行犯境,“考诸史册,于立盟后,随即改言起事者,亦复不少,巴勒布之盟又何足深恃耶?”“此次既费我兵力,若不计出万全,使巴勒布永远不敢再至,立定规条,将来大兵一撤,或一二年后,该番等又来侵犯,岂彼时复于内地纷纷派兵前往征剿乎?”为此,命鄂辉等与巴勒布头目勘定疆界,取具盟书,断不可草草了事,又须酌选藏兵,驻扎要处,平时加意训练,以防侵扰。六月十一日下谕斥责巴忠不候红帽喇嘛前来即由济咙返回拉萨,当时帝于红帽的叵测用心并未察觉,尚说“此僧关系非浅”,十二日一谕重申此意,命巴忠如未到察木多(昌都),接旨即从当地速回后藏,面会红帽喇嘛,二十日又责巴忠身为特旨派往之人,尤不应于此事“措置失当”。二十九日再次指示巴勒布进贡与红帽喇嘛前来原系一事,申饬巴忠“未经等候,擅自先回,托言办理善后事宜,不敢道及沙吗尔巴呼图克图之事,意存回护,甚属错谬。”仅以六月中这几道谕旨就足可证明乾隆皇帝虽年近八旬仍然头脑清楚,思维敏锐,洞察机微,甚至准确地预见未来(54),只因远在万里之外,发踪指使,每每迟于边地事态的变化,又因情报上达需时,易受前方将领从容蒙蔽,且此役虽糜费百万钱粮,毕竟未损折将士,更有廓尔喀请求入贡称臣,投合了他的虚骄自负、好大喜功的心理,所以不再深究臣工的过失,转而将注意力放在贡使的行程安排、觐见的日期、是否携来乐工等事项上来。
就在这六月上旬,鄂辉、成德派委守备严廷良随六月六日廓方来人去巴勒布首都阳布(加德满都),在距都三四十里处受到廓尔喀王子、王叔的欢迎,入都又见到红帽喇嘛,款待甚周。日后,随行的通事揭发,王叔曾向严廷良说西藏噶伦等给银赎地,照数付与3年,若不反悔,双方自然永远和好,严廷良答以“尔等若能恭顺天朝,常常纳贡,噶伦所许银两亦必照数付给”。(55) 六月十三日,王子、王叔派两名大头人及次要头目随从共22人,携带前年禀请驻藏大臣转呈皇上的原奏稿、礼品11种,随严廷良起程。七月十五日到扎什伦布,鄂辉、成德传见。七月二十九日(1789年9月18日)抵拉萨。《八世达赖喇嘛传》记鄂辉、巴忠、穆克登阿、成德、多仁(按:丹津班珠尔)、玉托(按:扎什端珠布)从边界返回,达赖喇嘛予以款待,正是七月里的事(56),惟巴忠已先于六月最早离开。约七月中丹津班珠尔奉旨承袭其父班第达的公爵。
成德在将领中是坚决主战者,后来第二次廓藏战争期间即在岁末严冬中行军,围歼据聂拉木的廓军,但此次驻留胁噶尔一带长达约9个月,从未与廓军交战,大概考虑前锋深入敌境,后方设站补续兵力粮草,困难殊大,一有挫折,则严损国威,所以才附和巴忠默许藏廓私下和议的主张,全军而返。
八月初九日(1789年9月27日),成德带领廓尔喀使团自拉萨启程晋京,鄂辉随后于八月十三日离藏。九月,廓方参与缔结密约的噶登玛萨海(ka-dan-bam-sa-hi)、达萨尔·哈哩乌巴第哇(stag-gsar-shri-kanda-u-pa-dhya)等一行40人来见达赖喇嘛致敬;以第七辈班禅喇嘛之父、多仁噶伦(丹津班珠尔)为首、包括红帽喇嘛的知宾客僧依什甲木参等十余人,谒求达赖喇嘛审阅廓藏所缔结的和约,喇嘛分别给予嘉奖。(57) 廓藏第一次战争遂以喜剧场面结束,而达赖喇嘛并未向中央奏明缔约一事。(58)
综括这一历史过程来看,清廷对廓尔喀及其与西藏的关系的认识几乎从零开始,随之在逐渐了解中又夹杂了误解和偏差。乾隆帝此时把崛起喜马拉雅山南麓顽强善战的廓尔喀错看作是边陬小夷,它同西藏之间的纠纷不过是蛮触之争,倘一闻清军入藏,自然仓皇远遁,因此他处理此事的最早方案之一是毋庸“大办”,自忖若不大动干戈收复乃祖乃父经营的国土确是胜算,有此念在心,就容易接受巴忠的浸润之言,草草地把西藏判定为启衅的一方,以故他代前方将领预拟的接见廓尔喀头人的谈话要旨,客观地看来摆脱不掉“仲裁”的意味。当时四川奉旨派兵进藏,粮饷武器等要依赖川西藏区的人力畜力转输,但只到昌都为止,昌都以西全靠西藏办理,而动员西藏上层全心调动供应乌拉、粮秣并从前后藏送到边境,若由驻藏大臣主持,则适值新旧交替之际,若依鄂辉、成德二将现地督责,非仅不能兼顾,且以其威望地位还难于号召。且前锋越行越远,后方补给接应一线则拉得越长,这条线又须分兵维护。这一关系成败的部署事先未能周密安排,临时布置是来不及的。鄂辉、成德到后藏时已是严冬,正值大雪封山,必须先勘察大军可行但从未走过的道路,弄清路况,才能前进,皇帝体谅这种种困难,允许撤军的旨意也曾下达到前方,虽然成德积极主战,但实际是巴忠更受皇帝的信任,地位在他与鄂辉之上,又谙知藏语藏事,一心在布置和议,他们或许想到用兵之道,全军为上,也只能附和,于是在有关奏折里三人扶同隐饰欺瞒,是可想而知的了。这前一场战争的结局是西藏被迫屈辱地接受了短暂的和平。皇帝在两年后终于了解实情,乾隆五十七年正月六日一谕愤慨地说:“是国家调兵集饷,靡费钱粮一百余万,俱系虚掷。夫西藏之地即天朝之地,岂有堂堂天朝向廓尔喀许银和息,竟成前代(按:指两宋)岁币故事,岂不贻笑万世乎。”我想,详载此役经过的官书《巴勒布纪略》编成后,清廷迄未刻印,仅有抄本存世,其原因或许隐伏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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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记:本文写作中多蒙邱熠华女士代借图书资料,特此致谢!
注释:
①《中世西藏史研究》[M],东京,1986年,下卷,第521—740页。
②《清高宗十全武功研究》[M],台湾,1982年,第417—444页。
③载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清史研究》[J],1994年第3期,第1—16页。
④藏文或作nee-bal-po,唐代之泥婆罗,清代译巴勒布、别蚌子,近代译尼泊尔。
⑤(清)方略馆纂:《钦定巴勒布纪略》(以下简称《巴略》)[Z],《西藏学汉文献汇刻》影印旧抄本,北京:1991年,卷1,乾隆五十三年七月二十七日条。
⑥D. R. Regmi, Modern Nepal, Calcatta, 1975, p. 432云1788年6月20日(乾隆五十三年五月十七日)廓军攻下聂拉木,稍后下济咙。又,班禅喇嘛乾隆五十三年十月三日致东印度公司函云本年拉木赞月(按:回历9月,相当西历1788年6月5日到7月5日,乾隆五十三年五月二日到六月一日)廓尔喀军入侵,见D. B. Diskalkar, Tibeto-Nepalese War, 1788—1793, Journal of the Bihar and Orissa Rearch Society 1933, p. 367. 松筠:《秋阅吟·叠古芦》注。
⑦时班禅喇嘛年7岁,在拉萨停留2年返回扎寺。
⑧当时廓尔喀主力的撤退也有避免大雪封路转回困难的考虑。
⑨《巴略》卷11,乾隆五十三年十月十三日条。
⑩另,Prem R. Uprety, Nepal-Tibet Relations 1850—1930, Kathmandu, 1998, p. 31概括此条约为3点,略同。说代本巴载(Depon Padstal)是藏方议约代表。
(11)汤池安译,郑堆校:《多仁班智达传》(rdo-ring-panditavi-rnam-thar,下略作《多传》)[M],北京:中国藏学出版社,1995年,第283页云前摄政主持下在聂拉木曾签订一约定,涉及新旧钱币兑换比价、藏尼集市贸易的物价和征税,后藏代本巴载在场。又《巴略》卷21,乾隆五十四年六月十二日条,巴忠弹劾巴载亦云此事。
(12)D. B. Diskalkar, Tibeto-Nepalese war, 1788—1793, JBORS, 1933, p. 367.
(13)《巴略》卷6—10,乾隆五十三年九月十二日、十九日、二十三日、二十七日,十月七日等条。
(14)《多传》第254页。第哩朗古,佐藤长论文注22引《卫藏通志》谓即定日的别名并考证在定日小邑之西。
(15)《巴略》卷12。乾隆五十三年十月十九日条。
(16)乾隆五十七年十二月福康安等所定善后章程中谓达赖喇嘛之叔阿古拉(a-khu-lags,藏语,叔叔)、班禅额尔德尼之父巴勒丹敦珠布私行定议说和。详见本篇下文。丹津班珠尔后来说土猴年西藏属民苦于兵差(《多传》第332页)。
(17)清方略馆纂:《钦定廓尔喀纪略》(下简称《廓略》)[Z],西藏学汉文丛刻影印原刻本卷20,乾隆五十七年二月十八日条记福康安奏云于巴载倡议达赖喇嘛未应允。按:或未表示态度。福康安处理藏中往事,辄为达赖开脱。
(18)成德到拉萨,班第达即告诉他后藏天寒甚早,恐大雪封山,成德上闻,皇帝却误会班第达阻止进军。
(19)《巴略》卷15,乾隆五十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条。
(20)出处同上注。索诺木旺堆罪状不能成立,在第二次廓藏战争后得到平反,见《廓略》卷50,乾隆五十八年二月二十九日条。
(21)关于当时聂拉木抽税的情况,《廓略》卷49乾隆五十八年一月十七日条福康安等奏善后章程有详细的记述。
(22)这一认识直到乾隆五十六年九月犹然,如帝撰《戒满》诗注云:“经予申其屈抑,彼旋悔罪输诚。”
(23)此据《巴勒布纪略》。松筠:《西招图略·持志》谓穆克登阿乾隆戊申(五十三年)奉差直抵阳布(加德满都),拒绝廓王所设旁坐等等,不知其所据。
(24)《多传》第262—263页,注意第257页云土鸡年(乾隆五十四年)汉藏新年同一天;《廓略》第38卷乾隆五十三年八月九日条,福康安奏引丹津班珠尔供词。又,第20卷同年二月二十八日条,敦珠布彭楚克答福康安问云巴忠等3人曾会衔札知红帽晓谕廓尔喀令其投顺。
(25)《廓略》卷30,乾隆五十七年闰四月二十四日上谕:“前次达赖喇嘛令丹津班珠尔前赴廓尔喀讲和,驻藏大臣并未与闻,其许银赎地一节,亦未先行关白”。
(26)《廓尔喀档》乾隆五十七年十月十一月分,第201页,见庄吉发:《清高宗十全武功研究》,第443—444页;《廓略》卷38,乾隆五十七年八月初九日条,《廓略》所记是节要。
(27)《多传》第245—298页。
(28)《清高宗十全武功研究》第443页。
(29)见《廓略》卷38引丹津班珠尔供词云早在乾隆五十四年正月班禅父即往宗喀迎沙玛尔巴。
(30)《廓略》记邦杏距济咙官寨不远,松筠:《丁巳秋阅吟·济咙》注谓邦馨至济咙20里。
(31)披楞(pho-reng, phyi-gling),藏文汉译,指西方人尤其是在印度的英国人。玛木萨野着英人装,见后注。
(32)参见D. R. Regmi, Modern Nepal, Vol. 1, p. 433.
(33)《巴略》卷20,乾隆五十四年五月十七、二十四日条,《多传》第282页。
(34)此次和谈后廓尔喀送萨迦呼图克图底玛尔宗一地作为酬谢,萨迦未接受,见《廓略》卷52乾隆五十八年四月二十八日条和琳奏。
(35)乾隆五十七年七月四日福康安等研讯丹津班珠尔报告谓巴忠藏文信2件、达赖叔阿古拉信2件恭呈御览,见《元以来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档案史料汇编》[Z](3),北京:中国藏学出版社,1994年,第757页。《多传》第399页云,当福康安抵拉萨时,丹津之父班第达即呈交达赖叔亲笔信一封。当丹津自尼泊尔被释归来,在清军大营,福康安令一位军机大臣出示此信,让丹津过目,求得证实。
(36)第二次廓藏战争中,福康安奏折屡称丹津一直未向达赖报告立约事,达赖也未之闻,应是替达赖开脱。
(37)《廓略》卷20乾隆五十七年二月十八日条,福康安质询在事说和的卓尼尔喇嘛敦珠布彭楚克,答言云借银对象还有萨迦寺。
(38)Ludwig F. Stiller, The Rise of the House of Gorgha, 1973, Kathmandu, pp. 199—200.
(39)与此不同,《廓略》卷38,乾隆五十七年八月九日条,丹津班珠尔供云“合同所议:银钱一个照一个半行使,金子照时价兑换。”同书卷49,乾隆五十八年一月十七日条,廓尔喀王子曾禀福康安称嗣后与藏交易,所用银钱不敢以一当二及当个半行使。看来丹津谈判中力争到一枚新钱换旧钱一个半。
(40)《廓略》卷40,乾隆五十七年九月三日条,福康安等云廓方交出从前原立大小合同二纸,用丹津班珠尔呈出之合同底稿查对,二者相符,唯小合同上图记较多,详查亦俱系说和列名之人,并无歧异。
(41)承王宏纬先生惠示,相当于1792年,尼泊尔历1月。龄按:此年月与史实不合,因见证人中丹津班珠尔此时已被廓人俘走,第卜巴、班禅之父皆已死,疑1849B. S应是1846B. S的误印,1846B. S恰好是1789年,即乾隆五十四年。第卜巴之死见《传》,班禅之父死于1790年,见《清实录》乾隆五十五年三月庚戌条。尼泊尔历1月相当于公历4月中到5月中。参考Nanda R. Shreshta Keshav和Bhattari编,Historical Dictionary of Nepal, Lanham, Maryland and Oxford(2003)Calendar条。
(42)Prem R. Uprety, Nepal-Tibet Relations, p. 36—37,用黄维忠君汉文译本(见《尼藏关系1850—1930年,希望、挑战和挫折并存的岁月》[M],中国藏学研究中心,2006年,第38—39页),稍加改动,括号内是Uprety本人加上的。
(43)《廓略》卷20福康安质询在事说和的卓尼尔喇嘛敦珠布彭楚克,据云元宝300个,合银15000两;《卫藏通志》卷13上乾隆五十六年七月班第达云银45000两,作为3年偿还。二者相符。《廓略》卷9记乾隆五十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军机大臣问达赖之弟罗卜藏根敦彭楚克,据云“元宝300个,合内地银9600两”,看来折银偏低。《廓略》卷23乾隆五十七年三月九日条谓廓方称五十千银钱,福康安分析也折合300个元宝。
(44)《廓略》卷46乾隆五十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条谓廓王子呈出原立合同内有每年藏人往阳布朝塔、抹拭白土一节。
(45)《廓略》卷42,乾隆五十七年九月十六日条。
(46)庄吉发书第421页引《廓尔喀档》阿尔曾萨野供词述廓尔喀军队组织,云:“管兵的大头目叫做噶布党”。D. R. Regmi, Modern Nepal, Calcatta, Revised Edition1975, p. 432正作Captain Bam Shah。廓尔喀始建军队即仿英式,见L. Rose & J. T. Scholz, Nepal, New Delhi, 1980. p. 16. 故玛木萨野议和时穿西方人服装,此人是第一次侵藏将领及议和代表,又是第二次侵藏军的重要将领,曾入扎什伦布寺掳取宝物取间道归国,阻于冬雪,士卒冻死者极多。见Regmi, p. 433, 439, 465, 468, 483。又多见于《廓略》,曾被清军视为次于廓王子、王叔的第3名罪人。
(47)《廓略》卷20乾隆五十七年二月十八日条福康安奏中云廓尔喀“贡使”到营谒见时并未提及许银之事,巴忠等佯为不知,并未深加究问,亦未据实奏明。
(48)冯智译:《八世达赖喇嘛传》[M],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历史所,2003年,第215页。
(49)松筠:《西藏图说·总图》上作莽噶布蔑、莽噶布堆,又《秋阅吟·莽噶布蔑、莽噶布堆》题注云定日至莽噶布蔑110里,莽噶布蔑至莽噶布堆50里。按:蔑,藏语音译,意为上,堆意为下。
(50)《巴略》卷23,乾隆五十四年七月八日条节录鄂辉、成德、巴忠奏。全折见台湾中研院史语所铅印《明清史料》庚编,中华书局影印本,第820—821页。这时巴忠已去拉萨,鄂辉、成德于折尾仍说明因过去“饬留噶伦在济咙催办及传谕巴勒布头人一切事宜”,皆3人“商同办理”,故写上巴忠的名字会衔上奏。这显然是要巴忠也承担议和的责任,下此伏笔。
(51)台湾“中研院”史语所:《明清史料·庚编》[Z],北京:中华书局影印本,第9本,第820—821页。
(52)Perceval Landon, Nepal, Vol. 1附《尼泊尔王族世系表》中有Bam Sah,但此人是尼泊尔王的远房叔祖辈。
(53)《巴略》卷24,乾隆五十四年八月十七日条。
(54)这里负责军机重务的大臣和珅等也起了襄赞作用。
(55)《廓略》卷27,乾隆五十七年四月十日条福康安、惠龄奏。
(56)冯智译:《八世达赖喇嘛传》第217页。
(57)冯智译:《八世达赖喇嘛传》第218页。冯君另有汉译人名,兹略。廓方二人人名考证见佐藤长《第一次廓尔喀战争》注48,还可参考汉译《多传》第299页的人名。又,《卫藏通志》卷13下,乾隆五十三年八月十四日和琳奏指出此次用兵,“虽属从前巴忠、丹津班珠尔等办理不善所致,屡经臣查对各犯供词,达赖喇嘛并非全然不知,即如补放依什甲木参营官委牌,奖其说合一节,已可概见”。
(58)《元以来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关系档案史料汇编》(2)第724页福康安乾隆五十七年二月十三日折,《廓略》未收。^
【专 题 号】K24
【复印期号】2007年06期
【原文出处】《中国藏学》(京)2007年1期第38~50页
【作者简介】邓锐龄,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历史研究所研究员,已离休。(北京 100101)
【内容提要】 | 本文依据清官书《巴勒布纪略》及近年公布的史料,探讨1788年至1789年第一次廓尔喀侵入西藏,清军进藏恢复失地,同时廓藏双方秘密议和的全过程,并述及和约的内容,清领兵官员同廓方代表的接触,战事的终局等等,以见缔结屈辱性的和约一事,西藏地方当局迄为主导,莅藏大员巴忠等全力促成并巧饰上报,乾隆皇帝虽极英察而卒以一时虚荣心炽受到蒙蔽。 |
乾隆五十七年(1792)夏历十月,清帝撰《十全记》一文,依年次历数其“十全武功”,将先后2次纳降廓尔喀作为殿后。实际上,这本是廓尔喀部统一加德满都河谷巴勒布诸部后继续扩张国土向北侵入西藏的一场失利的战争的两个阶段。前一阶段从乾隆五十三年到五十四年(1788—1789),廓尔喀军与藏军在后藏有小规模的交绥,而远道来援的清军却迄未与廓尔喀军接触,虽备历险阻,行抵边界,终于默许西藏地方当局同廓方秘密谈和而后撤,宛如一次长途行军的演习,谈不上什么“武功”。但清廓双方将领皆是初次取得了酷寒下高山地带的行军经验,适为后一阶段乾隆五十六年到五十七年(1791—1792)的交战,作了准备。关于这两阶段的战事,汉文官书《巴勒布纪略》、《廓尔喀纪略》记载翔实,远胜于尼泊尔方文献,日本学者佐藤长氏长篇论文《关于廓尔喀战争问题》① 已充分地加以利用,尤其于其中汉译人名地名,详予考定。前于佐藤氏,庄吉发氏在所著《清高宗十全武功研究》第8章② 中,广泛引据台湾所存清宫档案,作了综述。辟路蓝缕,功不可没。戴逸学兄1994年发表的《一场未交锋的战争》则弘括前一阶段史实,卓识宏裁,论断精警。③ 本文主要据《巴勒布纪略》就前一阶段战争状态下双方谈和经过,拟作一些补充,以见秘密言和一事,西藏地方当局迄为主导;清大员巴忠等全力促成并巧饰上报;年届耄耋的乾隆帝虽仍极英察而卒以虚荣心炽受欺等。疏误之处,敬祈指正。
一
自乾隆二十二年(1757)清平定准噶尔后,西藏北边的威胁解除,藏内安静无事达30年,至五十三年(1788)廓尔喀部(Gorkha)突然从南边入侵,清中央对于原为巴勒布(Palpa,藏文bal-po)地方④ 二十多部之一的廓尔喀,极少了解,自然也无战争的预感,随着事态的演进,历时5年,从表面到深层,逐步弄明白冲突的复杂原因。如此,在第一阶段即乾隆五十三、五十四两年内所了解的仍在浅表,从此时清驻藏大臣和入藏官员的调查以及乾隆五十四年(1792)五月巴勒布头目向清在藏的3名大员(鄂辉、成德、巴忠)的当面陈述来看,廓尔喀入犯的理由是:(1)拉萨当局拒绝使用廓尔喀所铸的新的银币;(2)边境上藏人售盐给巴勒布人,搀入泥土;(3)藏方增加巴勒布入境货物的关税;(4)巴勒布为以上问题致书拉萨交涉,拉萨不予重视。另外,战事初期,已致仕的资深噶伦班第达(Pandita,即mgon-po-dngos-grub-rab-brtan)答复驻藏大臣询问云:廓尔喀要求藏方退还巴勒布声称原有的济咙(skyid-grong,今吉隆县境内)、聂拉木(gnga-lam, Kuti)二处⑤。以上诸项中以第一项银币问题最为重要。
大概因为巴勒布铸币技术较精之故,16世纪以来,西藏即将纯银运入巴勒布,委托代铸面上有巴勒布王名及徽记的货币,运回供内外贸易用,加德满都河谷三部玛拉(Malla)诸王用其他金属搀入铸造,藉此牟取厚利,年久币质薄劣,迨廓尔喀王巴勒提那兰(Prithvinarayan, 1722—1775)乾隆三十四年(1769)统一三部后,拟另铸纯币,要求西藏以一新币抵二旧币使用,与拉萨交涉,遭到拒绝。在此,藏方确是“毫无过失”。嗣后廓尔喀王巴勒达普僧格(Pratap Singh)、喇纳巴都尔(Rana Bahadur, 1775—1806)先后继位,此一问题迄未能解决。喇纳巴都尔之叔巴都萨野(Bahadur Shah)以侄年幼,代摄政务,乾隆五十三年五月仍为此事托人致信给拉萨,未容协商,遂发兵两路侵入后藏⑥。五月至七月间,聂拉木、济咙、宗喀(rdzong-dgav,今吉隆县县治)陆续陷落。兵锋直逼胁噶尔(shel-dkar,今称协噶尔,定日县县治)、扎什伦布寺(日喀则)。
七月二十七日(1788年8月28日),乾隆帝命四川备兵进藏。八月十二日,驻藏大臣庆林陪同第七辈班禅喇嘛离扎什伦布避至拉萨,⑦ 与此同时,四川提督成德领军出打箭炉西进;成都将军鄂辉、松潘镇总兵张芝元受廷命协助成德,从北京动身入藏。九月十四日,又有钦差大臣御前侍卫理藩院侍郎巴忠自京驰驿赴藏。巴忠曾任驻藏大臣衙门笔帖式,谙习藏语文,皇帝深感西藏事态严重,文书迟滞,消息阻隔,特命他在督率军队外,还要查明起衅原因并了解多年来驻藏大臣与藏政府行政作为,迅速上报。这样,成德、鄂辉、巴忠3位大员先后来到拉萨。
廓尔喀军所到之处,西藏守军纷纷溃败,唯有胁噶尔进行了顽强的抵抗。藏政府派出噶伦玉陀巴·扎什端珠布(g·yu-thog-pa-bkra-shis-thon-vgrub)及前后藏代本3员带兵来援,从七月中旬到八月下旬,激战两次,彼此伤损不多,九月,围胁噶尔之廓军忽然后退。其原因可能是后藏萨迦寺大活佛、扎什伦布寺前第六辈班禅喇嘛之兄弟仲巴活佛(drung-pa-hu-thog-tho),未告知驻藏大臣,派人与廓军谈和。⑧ 对此,廓军迅速回应,傲慢地指令藏方派出代表在十月十八日以前到其占据的聂拉木谈判。于是驻藏大臣庆林、雅满泰及前噶伦班第达上奏云:
“九月十九日,据噶布伦扎什端珠布等报称,萨嘉呼图克图及仲巴呼图克图所遣喇嘛二名,已赴贼营会议。彼处领兵头人,现有钤印书字送来,内称我巴勒布因与西藏不睦,所以起兵,今萨嘉及扎什伦布两处喇嘛来营和息,我等亦情愿和好,可即派能事之人,于十月十八日以前赴聂拉木地方,彼此讲明立字,即将所占地方民人,照旧给还等语。臣雅满泰于途次(按:自扎什伦布回拉萨)亦接此报,即于二十日赶赴前藏,会同臣庆林与班第达商议。班第达称从前第穆呼图克图(de-mo-ho-thog-thu)时,亦经和息,立有字据,今若如此完结,诚为美事。臣等即同往布达拉见达赖喇嘛(按:第八辈达赖喇嘛),告知前项情节,达赖喇嘛欢喜告称,贼匪因闻大皇帝发兵征讨,心怀悚惧,亟思退避,所以情愿和息,此事不唯于黄教有益,即唐古忒人等亦俱受福无穷。随择素所信用之堪布珠巴勒嗓并谙事之孜中(按:rtse-drung,僧官)二名,令其急赴聂拉木,务于十月十三四等日赶到。臣等复饬令携带第穆呼图克图所立字样,于会见贼匪头人时,即令献出所占地方民人,再照样议立文约,令其钤用印记,永远不敢再行侵犯,已于九月二十一日催令起身。(下略)”⑨
此前八月十六日达赖喇嘛即向驻藏大臣说可依照从前第穆活佛主政时旧例,与廓尔喀讲和;驻藏大臣向班第达细询起衅缘由时,班第达也说乾隆四十年(1775)第穆活佛主持事务时,巴勒布侵界,第穆寄信于对方,经议定界址,立有文约,仍旧和好。按:D. R. Regmi著Modern Nepal(Calcatta, 1975)附录四,云为1775年(乾隆四十年)巴勒布·西藏条约的英译尼泊尔文原本,其要旨如下:
“(1)所有巴勒布西藏间商货往来必须经行聂拉木、济咙的指定的道路。(2)违禁的金银条锭,由正式的主管官员没收。(3)一切流入拉萨的伪币转交予巴勒布当局。(4)巴勒布政府负责铸造银币,其合金成分最低,其添加内容一般经双方同意。(5)用银铸造的样品,[即]西藏钱币,先交西藏当局验定接受。任何人违背以上文约,罚以50dharni(按:巴勒布重量单位,一dharni约等于5pound)的金子。”⑩
这里并没有关于界址的议定,或另有一件约文,也未可知。(11) 这次私约订立于巴勒提那兰卒年,没有告知驻藏大臣,似未履行,故钱币问题悬而不决。自历次交涉中藏方的提议(如一旦采用廓尔喀王的新币则应由巴勒布收回全部在藏流通的旧币或在西藏地方新旧币应等值使用等)看来,无不基于对廓尔喀王室的疑虑。达赖喇嘛对驻藏大臣说“巴勒布原系最爱用兵”,此语隐括廓尔喀一贯崇尚武力及巴都萨野摄政后加速扩张领土的事实,反映了藏人积年的戒备心理,惜当时清官员未能领会。驻藏大臣庆林、雅满泰即以为和平在望,速咨四川总督撤回入藏军队。未料次日,九月二十二日(1788年10月20日),四川提督成德带领第一批川兵抵达拉萨,认为庆林等求和举动大谬不然,庆林等惶恐,急速追回遣去的5名官员并上奏。虽然如此,十月三日(1788年10月31日)第七辈班禅喇嘛仍致函英东印度公司云颇愿同廓尔喀媾和,拟将此意奏报皇帝,倘廓方不接受,则内地大军即将入藏等等,望英方出兵击廓尔喀。(12) 此信必是班禅喇嘛去拉萨后主持扎什伦布寺务者所写。
九月中,皇帝4次指令鄂辉、成德:虽廓军后退,毋庸大办,也必须收复聂拉木、济咙、宗喀诸地乃至攻取巴勒布接壤地区一二处,遣第巴(西藏地方头人)或副将传廓军首领前来具结划界,誓不复行入侵。(13) 这个战略部署,巴忠离京时,鄂辉在昌都至拉萨途上,成德到日喀则后必定先后奉到,后来他们形式上确似照此执行。
二
十月初八日成德带官兵约900名偕首席噶伦丹津班珠尔(bstan-vdzin-dpal-vbyor,班第达之子,当时年28岁)到后藏扎什伦布寺。在这里驻留了近1个月。据丹津班珠尔说,成德亟欲进攻,其麾下将官中有人认为敌情未晓,后援迟来,当地粮秣差役供应困难,战事必将持久,拟阻止成德进军,叫丹津班珠尔出面谏劝并设法息战调停,丹津未从,旋奉命去前线第哩朗古(ding-ri-glang-vkhor,今定日)(14),协助噶伦扎什端珠布驻防。
十月初,朝廷知扎什伦布寺仲巴呼图克图出面谈和,指出在无兵威逼迫之下的和解不可恃。旋接到成德自川赴藏途上的奏折,内云仲巴、萨迦二呼图克图并不先行禀知,即差人说和,其中有无别情,难以悬信。十月十三日皇帝下诏严谴雅满泰扶同庆林、达赖喇嘛屈辱议和。他深感此二员驻藏大臣平日无所作为,危急时殊难依靠,决定易人,命令在西藏的军事行动全由鄂辉(尚未到拉萨)、成德指挥,并命他们俟巴忠抵藏后3人共同商办藏事,不许庆林、雅满泰参与。十月十九日,帝一谕中总结3个月来庆林等的错误,说西藏僧俗人等本来不谙大体,而庆林等又怯懦无用,办事乖谬,思之弥增烦懑,巴勒布既侵犯后藏,庆林等本应参稽旧案,早为妥办,即或不敢擅专,何妨将仿办缘由,据实奏闻(按:揆之当时局势突然变化和北京拉萨间情报传递费时,未免要求过高),而庆林等
“乃于此事初起时,并不详加斟酌,辄一面具奏,一面檄调内地官兵,及大兵将到,又任令喇嘛等私自说和。试思天朝大兵,不远数千里赴藏剿贼,若因喇嘛等与贼说和,徒手而回,岂不师出无名,且大兵撤后,设贼匪又乘间骚扰,仍须纷纷檄调,不但官兵跋涉为劳,兼使贼番等无所畏惧,愈滋其轻忽之心;况大兵既往,遽因讲和议撤,则将来喇嘛等亦觉进退操纵,可以专主,尚复何事不可为,而大臣几为虚设矣。”(15)
按:庆林二人误认为萨迦、仲巴调停生效,达赖喇嘛出面和议必成,为节省国用计,故急咨川督等收兵停运,而聂拉木等地未复,川军在途,川晋陕运贮军饷银百万两,已解去西藏13万两,如此了事,不计久远,打乱部署,未免张皇失措。但达赖喇嘛及噶伦等急于求和,除误信廓军有诚意外,或许另有打算。他们已知四川总督备兵逾千(实为2500人),分批陆续西来,自昌都,过拉萨,远抵后藏,沿途粮草等的供应,必由西藏地方当局承担。虽然,中央屡屡通知不受达赖班禅捐献并向藏人布告凡自民间收用粮秣必用现银支付,但西藏只通用巴勒布银币,旧币流通量有限,新币不来,大量银块银锭自内地流入反使物价飙升,僧俗上层吝惜所囤积的粮物,未肯全售,皆将造成经济紊乱,有损各阶层的利益。倘能同廓军尽快议和,则免去许多苦累周章。不意先后受到成德、中央的谴责,他们则转为暗地同廓军联系。其中达赖喇嘛之叔阿古拉是左右政局私议讲和的主谋。(16)
十一月初五日,鄂辉抵拉萨。约于此时,拉萨接到守萨喀(sa-dgav)的后藏代本巴载(pad-thsal)来信,意在讲和,班第达即转禀达赖喇嘛。(17)
同日,成德带内地兵900名到后藏胁噶尔,十一月初六日复抵第哩朗古。
十一月二十二日鄂辉、张芝元带兵400名到扎什伦布。二十九日佛智、穆克登阿带绿营、满兵、屯练共400名抵拉萨,致市上物价一度上涨。十二月十一日鄂辉等率军至第哩朗古与成德会合,麾下有满汉军、四川杂谷、金川藏区屯练,官兵共1300余名,加上继来分至其他要地防守的穆克登阿的兵士400名,则后藏共有官兵1700人,另有当地精壮可用的藏兵1000名,其需要的给养物资,数额巨大,须藏中及时接济,时届隆冬,大雪封山(18),前进困难。北京久不得成德的报告,皇帝焦急,十二月十七、二十三日发两诏给前方,谓设若粮运不继,藏地不敷采买,或暂为撤兵,或另筹良策,毋庸在彼久驻。
鄂辉甫离拉萨,十一月二十八日(1788年12月25日),钦差巴忠到达,即同达赖、班禅、噶伦等见面,遵从帝旨调查启衅缘由,据噶伦等称:“因聂拉木等处第巴私行加税,已故噶布伦索诺木旺扎尔(bsod-nams-dbang-rgyal)苦累该处商人,并访得科(廓)尔喀头目本欲呈进贡物,驻藏大人因未能翻译所递文书,驳回不准,又不用伊等新铸银钱,是以怀怨兴兵等语。”巴忠特地加上己见:“伏思巴勒布部落系边远小邑,伊等输诚进贡,必因噶布伦等平日加以苦累,势不能堪,特欲恳求大皇帝一体施恩使藏众不敢欺凌之意。”(19)
他这样把西藏一方认定为肇事者,把廓尔喀一方说成为受害者,且廓方要求进贡天朝被阻,似不得已才以用兵曲达申诉之忱(此意与后乾隆五十七年廓王子首次致福康安信中为自己出兵侵藏辩解之词近似,见《卫藏通志》卷13上),恰好迎合皇帝骄傲喜功的心理,皇帝由此推论此次大军至藏,巴勒布必受震慑,会再度请求入贡,则战事易于了结。
巴忠的另一任务即访查驻藏大臣的失职渎职,他察出庆林的劣行,开列八款上报,其一庆林误信噶伦等言以巴勒布呈请归附的表文措辞傲慢,驳回未奏,尤其使皇帝动怒。帝十二月二十六日下诏斥责庆林等无权处置此等大事,又竟敢欺隐不报,胆大妄为,由此推测“其意只因平素噶布伦等向巴勒布苛派勒索,积怨已久,恐其到京呈诉,故尔有心欺隐,匿不上闻,即此一事,其罪已应正法。姑念庆林年少无知,系被索诺木旺扎尔蒙蔽所致,庆林著革职。”另一位驻藏大臣雅满泰虽到藏日浅,但未将索诺木旺扎尔查参,也一并革职。至于原首席噶伦索诺木旺扎尔“酗酒纵恣,勒取商头物件,此次巴勒布侵藏之事,即伊激成。使其身尚在,自当从重治罪,今已病故,姑弗深究,但所遗扎萨克台吉,岂可仍令伊子承袭,所有索诺木旺堆袭职之处,著即令停止”(20)。
巴忠在拉萨仅8天,武断地把召衅的罪名加在这已故噶伦身上后,即去后藏,复查出聂拉木第巴桑干对当地巴勒布贸易人等私增加倍税课,(21) 说他以此激成事端且临战不能坚守,遂依西藏律例,给予桑干刺字发往桑盖囚种(桑昂曲宗gsang-sngags-chos-rdzong,在察隅河上游)烟瘴地方的处分。
十二月十九日,巴忠前抵胁噶尔。这时鄂辉、成德已因雪大路阻,不能南下越山直趋聂拉木,决定迂道西进,指向宗喀。巴忠侦知敌人已知道他到来,奏言即使鄂辉等带兵到达聂拉木等处,敌军或退避,头目或不敢应召来营,双方必持久对峙,而藏地村庄数年来饥馑频仍,人民困苦,大军不可能久稽,建言由他发一札给巴勒布头目,“显斥其侵扰之非,默谕以招徕之意”,局面或可变化。此折尚未到京,帝已听信巴忠前此的报告,乾隆五十四年(1789)正月十三日帝命军机大臣传知鄂辉、成德、巴忠,告之以唤到巴勒布头目时如何宣谕,这篇预拟的讲话提纲,抚慰之意多于诘责,承认西藏前首席噶伦和驻藏大臣都犯了错误,说巴勒布“负屈含冤,末由解释,以至激起争端”,大皇帝洞鉴隐微,严肃地处罚了已故噶伦索诺木旺扎尔、第巴桑干及驻藏大臣,可见皇帝天下一体,无所歧视,有善必奖,有恶必惩,今大军来到,本应痛加剿戮,姑念巴勒布地处徼外,不晓大体,暂为宽恕等等。
在同一天,鄂辉、成德绕道履险,走了1个月才到达宗喀,未见敌踪。他们随向济咙、聂拉木进发,另派一支队伍去收复绒峡(绒辖,rong-shar,在今定日县境),也打听到巴勒布头目正在聂拉木界上等候他们到来以便当面申诉。二月十三日朝廷接到巴忠探得宗喀收复及敌方欲来禀诉的奏折,皇帝立即下谕告鄂辉、成德、巴忠,倘接见对方头目则云巴勒布的肇事是受了逼迫所致,坦诚告诉彼等以处罚了误事的噶伦、第巴和驻藏大臣。(22) 从正月十三日至二月十三日一个月内,先后发出如上旨意相同的两诏,以当时驿递时间计,大概三月中下旬已全到达,其指示精神必加强巴忠豫有的速行妥协的意愿。
据《巴勒布纪略》,二月下旬,鄂辉、成德翻山深入,未经战斗,次第收复济咙、聂拉木,廓军已经远去,另支军也收复绒峡。二月二十八日鄂辉、成德仍回到济咙扎营。此前仲巴、萨迦派去的谈和的两名僧人从巴勒布归来,向二将报告说,巴勒布本来对待甚好,后闻内地发兵,抱怨他们欺诓,欲囚禁之于黑房,当时有位红帽喇嘛二呼图克图在旁解劝,云二僧本是从中修好之人,将来交涉,尚可为先容,缘此未受囚辱,今知大军已到边境,故绕小道至军前禀诉,至于巴勒布头人,等天气转暖道路易行时,将与红帽二呼图克图同来。于是,鄂辉、成德即令总兵张芝元、穆克登阿、噶伦丹津班珠尔、第七辈班禅喇嘛之父巴勒丹敦珠克(dpal-ldan-don-grub)、代本巴载及此二僧一同前往巴勒布地界询问并“传唤”。这就是清军示意谈判之始,派出汉藏高官显见其主动速了的决心。班禅喇嘛之父于议和一举尤其积极。但后来张芝元、穆克登阿等似未进入巴勒布境内,只派出第巴通事前往。(23) 鄂辉、成德此时还写信给巴勒布头目谓因彼等申请入贡事被隐瞒未奏,驻藏大臣、原首席噶伦已受处罚,尚有受屈之事,可来面诉。又察访红帽喇嘛,说此僧与达赖、班禅二喇嘛素称相善,时有书信往来。
早在鄂辉初抵拉萨时,即问过达赖喇嘛,知有一名红帽喇嘛系前代第六辈班禅喇嘛之弟,众称二呼图克图者,曾去巴勒布拜塔,已停留那里5年。正月下旬,巴忠奉旨一度返拉萨协助新来的驻藏大臣办事,路过扎什伦布寺,自仲巴呼图克图(也是第六辈班禅喇嘛之弟,红帽喇嘛之兄)处了解到红帽喇嘛即“沙吗尔巴(zhva-dmar-pa,藏语,红帽之意)呼图克图”,“名(属于)噶拉木普”(噶玛派,karma-pa),是“正红帽教”,与萨迦派不是一件事,此僧尚知敬奉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巴勒布人对他颇加尊敬,年50余岁,并无异念,如此上报以祛除皇帝认为红帽即萨迦派而萨迦寺之积极调停出于取代黄教地位动机等误会。三月,巴忠再次从拉萨到后藏扎什伦布寺,又知道红帽喇嘛已回复其兄仲巴拟巴勒布事竣后归来。由于巴忠、鄂辉皆奏称红帽喇嘛不但与巴勒布没有勾引,而且劝说彼方头目来清营会见,“有此一人在彼联络,于事有益”,所以四月七日皇帝嘉赏红帽喇嘛以珊瑚朝珠等物,命巴忠及新任驻藏大臣交与。实际上不等皇帝肯定的诏旨到藏,巴忠已完全信任红帽喇嘛必能从中斡旋,据丹津班珠尔回忆(24) 说红帽喇嘛让班禅之父、萨迦寺、扎什伦布寺的信差带来了复信,二月内巴忠(按:还应有鄂辉)即派丹津从前方去宗喀与班禅喇嘛之父会合,往迎红帽喇嘛。
三月十一日,巴忠从扎什伦布再次来到胁噶尔,依驿递时间看,已经接到了正月十三日那份皇帝拟定的会晤巴勒布头人时的谈话提纲,但对方却迟迟不来,他在胁噶尔停留了十七八天,三月二十八日,巴忠再度到济咙,与鄂辉、成德会合。此时派出的总兵张芝元、穆克登阿等遣弁回来禀告:巴勒布已派大头人哈哩乌巴第哇(Harihar upadhyaya,藏文ha-ri-har-urba-de-wa)起程前来,行走约10天方可到营。但此后过了2个月此头人才来大营会见鄂辉、成德、巴忠。这2个月正是在巴忠催促下,受达赖喇嘛委任的丹津班珠尔(25) 与廓方秘密谈和的期间。其过程不见于《巴勒布纪略》,易言之,巴忠、鄂辉等都隐瞒了实情。直到乾隆五十七年(1792)夏,第二次廓藏战争期间,福康安审讯丹津班珠尔时,从供词中才彻底地了解了真相。供词有《廓尔喀档》、《廓尔喀纪略》两种版本(26),另外,丹津班珠尔嘉庆十一年(1806)写的家史首篇《多仁班智达传》(27) 中详记此次议和经过,其执笔在经历困辱10多年之后,谅已无所疑惧,惜传文中多不具岁月,须与供词及其他汉文史料互勘。兹依据汉译《传》文概述这一过程如下:
丹津班珠尔云他在定日即第哩朗古防守了8个多月(按:在乾隆五十三年十月他偕成德到后藏,次年五月,与廓军缔和,前后大致确有8个多月),其间从五十四年季节转暖开始,经在巴勒布的红帽喇嘛斡旋,廓尔喀与汉官员双方准备接触,汉藏一方请红帽喇嘛的主寺羊八井寺知宾客僧依什甲木参(ye-shes-rgya-mtsan)两次前去巴勒布联络,随之,藏政府从拉萨派出孜本(按:管理财务账目官员)第卜巴(bde-sbug-pa)、孜卓(按:或译孜中,知宾客僧官)敦珠布彭楚克(don-vgrub-phun-tsogs)到胁噶尔,聆听清官员的指示并会合萨迦寺、扎什伦布寺代表(按:据《廓尔喀档》仲巴供词,扎寺代表卓尼尔·阿克巴lhag-pa)(28),前往宗喀。政府首席噶伦丹津班珠尔则被任命为谈判的主力。班禅的父亲也同去(29)(按:《廓尔喀纪略》卷9达赖喇嘛之弟在北京答军机大臣问云还有玉陀;卷20敦珠布彭楚克答福康安问云说合之5人里尚有玉陀噶布伦扎什敦珠布)。他们在宗喀自二月等候到四月,对方扬言红帽喇嘛将偕同廓尔喀要人哈哩乌巴第哇、查辛达巴(Tib. rdzar-shing-thar-pa)、玛木萨野(藏文bham-sa-heb, bam-shah)前来,却迟迟不到,而红帽喇嘛却转致要求,望他们从宗喀移至廓尔喀驻军更多的济咙来见面。受当时驻在胁噶尔的清官员催促,丹津等前往济咙的邦杏(30)(spang-shing),10天后,红帽喇嘛沙玛尔巴偕廓尔喀官员玛木萨野等及护卫抵达。因济咙营官寨已被廓尔喀军摧毁,只得在野外搭帐篷谈判。丹津回忆说:
“谈判时由沙玛尔巴安排座位。沙玛尔巴喇嘛居中而坐,宝座左右是扎什伦布和萨迦的谈判代表,右侧坐着我们政府代表;左侧坐着玛木萨野等廓尔喀官员。按各自地位敷垫。沙玛尔巴身着喇嘛服,玛木萨野身着披楞装(31),达萨尔(按:藏文stag-gsar,廓尔喀官名,管铸银钱。全名应是Takasarri syamlal pandit(32))一身婆罗门服,在鼓笛声中步入帐内。500名剽悍的“司纳达·果奔”(按:藏文sri-nva-ta-ko-phing,《多仁班智达传》译注:廓尔喀圣主侍卫队)兵丁,头缠黑巾,身穿红呢衣,手执武器,将帐内帐外团团围了三层人墙,威风凛凛,戒备森严,就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被请来。我们萨迦、扎什伦布、政府三方面的代表和随从总共只有50人,不是对方的敌手。强大军队未能收复陷入敌人手中的聂拉木、济咙等边界重镇,却必须签订和约。”
按:上面据《巴勒布纪略》说二月间清军已收复聂拉木、济咙,与此处丹津所云济咙有500名廓兵矛盾。窃以为清军一支虽抵聂拉木,因远至寨落不多的极边,既未遇敌,又无接济,不能久留,不得不折返,双方对峙地带犹在第哩朗古、济咙间,而清军大本营似一直在胁噶尔,于此当时清官员奏折一直含糊其辞,因此廓尔喀军侵占数镇包括济咙在内如故,不然藏方又何必议约以赎回此数地?又,三月二十二日上谕鄂辉、成德、巴忠等已云:倘积雪不消,巴勒布头目未到,大兵不能前往,鄂辉等不必不敢撤兵,可以择一噶伦去见彼头目,用鄂辉等自己名义,如实指示大兵暂行撤回之故,坦诚告之以处分了西藏生惹是非事端的官员,一面派人前往,一面撤官兵至扎什伦布寺。这谕旨必在四月下旬到达,故四五月间藏兵川军必已分批撤退。丹津在此次会谈时也说目前胁噶尔只留下少数内地官兵,其余已尽行后撤。(33)
从丹津对座位安排的叙述里可见红帽喇嘛是会议主席、最高仲裁者;萨迦、扎什伦布的代表俨然置身西藏之外,居中调停(34)。丹津说红帽喇嘛精通廓尔喀语、熟悉廓尔喀习俗,又曾长期住在云南,于汉语和汉地习俗也有所知晓,待人接物无失态之举,八面讨好,积极调和。廓方代表玛木萨野,据说是王室成员,态度傲慢,但说话结巴,不太开口,其解释廓藏失和缘由及要求藏方赎地的条件均极无理苛刻,甚至说廓尔喀王巴勒提那兰之死为藏人诅咒所致。对此,丹津与第卜巴、敦珠布彭错克则尽力回驳。交涉重点在廓方提出西藏边境四地必须每年各付赎金汉银300秤,廓军才可撤走,丹津等觉得数量太大,难于接受,为此向巴忠、达赖喇嘛的叔父(按:据巴忠奏,此人操纵政局)请示,复信不置可否,却催他切勿拖延,当机立断。(按:巴忠与达赖喇嘛叔父的信都被丹津保留,后交呈清将领。(35))于是,复经多次谈判,廓方退让至西藏每年一次付银300秤,会议(按:《廓略》记在五月十三日,1789年6月6日)才由红帽喇嘛执笔,与会者签名,订立一份和约,另加一份附件云赎金今年支付讫,以后是否继续,俟明年西藏派官员到巴勒布都城再商议。(按:《廓略》记,沙玛尔巴意先当年交清,再分作3年送交元宝300个,或可免永远给银的事,故他与廓方玛木萨野、哈哩哈尔乌巴迭阿2人另写合同一张,作为凭据。)双方畏惧未来执行中对条文各有取舍,皆愿汉官员仲裁审批,遂遣使去胁噶尔恳请巴忠等大员前来。后(按:《廓略》记为五月十九日)总兵穆克登阿、张芝元及属下严廷良(按:张、严皆通藏语)带兵20名到会场,却拒绝在4份约纸(按:应是条约2纸各以藏、巴勒布文写成,故4份)上批字盖印,指出只须译写2份汉文字据,盖上汉文官印,一份交西藏、另份交廓尔喀,各自保存即可。又经过磋商,最后依从穆张的意见,将有官印的汉译字据粘贴在条约文本及附件的边缘,接粘处再盖上官印。(按:庄吉发《清高宗十全武功研究》第444页引《廓尔喀档》丹津班珠尔供词:此后丹津“一面禀告达赖喇嘛,(36) 一面就向穆大人、张大人禀过,两位大人们说:你们与廓尔喀照旧相好,这合同上的事,你们怎么讲,我们也不能管了。丹津因没有带得银子,若到藏内去取,又路远赶不上,当下就向扎什伦布(37) 在宗喀做买卖的人凑了三百个元宝给付完事”。当然,这笔钱后来由藏政府偿还。)
至于此次廓藏条约的文本,尼泊尔文献中似有多种。现将两件综述性的英译文介绍如下:
(一)Ludwig F. Stiller英译文
Ludwig F. Stiller(38) 据Sandhi-Patra Sangraha述廓藏条约如下:
(1)为了西藏与尼泊尔人民商人的便利,议定以廓尔喀王之银元1钱兑换藏元2钱。(39)
(2)西藏同意由廓尔喀王所铸银币,在藏流通使用,廓尔喀将铸成银币送至西藏供流通。
(3)即使西藏执政当局有意改变此协议,此约决不可变,任何改变此约者将视为廓尔喀王之敌,而遵守此约勿替者将视为友。以下诸人立押签名(40):
布达拉喇嘛代表Dunar Sel Hun Thondup Phunchop(龄按:似孜卓敦珠布彭错克);
Du rin Kazi(按:多仁噶箕,即丹津班珠尔)之代表:Purdun(按:博尔东,代本,藏文sporgdong-pa);
大喇嘛代表:Arjabeji Esethachan。(按:依什甲木参,关于此僧生平见《卫藏通志》卷13中、下查抄阳八井寺条)
见证人(Witnesses):
扎什伦布代表:Samarpa Lama(按:沙玛尔巴喇嘛)
萨迦喇嘛代表:Dehba Lopsang Thinden。
(4)每年Karkat Sankranti后之月,拉萨喇嘛送50001卢比给廓尔喀王。
见证人(Witnesses):
Bam Shah Dev(按:D. R. Regmi, Modern Nepal, 1975, 第434页记事作Bamshah,《廓尔喀纪略》中的玛木萨野、巴穆萨野);
Sri Harihar Upadhyaya(按:Regmi作Harihar Padhaya,哈哩乌巴第哇)
司库(treasurer)Shyamlal Pande(按:Regmi作Takasarri Syamlal Pandit)
Sri Durin Kazi Tenzing Penjo Tsering(按:Regmi作Dorin Kazi Sonam Tenjen Panjo Ochsering,多仁噶箕琐南丹津班珠尔)
司库(Treasurer)Dibuk(按:Regmi作Dibuk,孜本第卜巴)
Samarpa Lama(沙玛尔巴喇嘛)
Badhun Ebun Pande Tundup(按:Regmi作Tundup, ? 巴勒丹敦珠布,班禅喇嘛之父)
Sakya Jhinpun(按:萨迦寺森本?)等等
Dated: 1849 B. S. , Baishakh, sudi 2(41)
龄按:Regmi书第434页人名标点有问题,另外此页上尚有Sakya Sonam Ise Dhewa(萨迦岁本堪布索诺木伊希,此人此时在场,《廓略》第20卷乾隆五十八年二月十八日条卓尼尔喇嘛敦珠布彭楚克答福康安问可证)、Dune Dumdub Phenje(又似卓尼尔喇嘛孜卓敦珠布彭错克,此人也参加说和,后受福康安质询)。
(二)Prem R Uprety英译文
Prem R. Uprety据Itihas Prakas, Vol. 1, p. 20(Kathmandu, 1955—56),概述条约内容(42) 如下:
(1)西藏决定接受尼泊尔新铸钱币,并规定旧币兑换比率为2枚玛拉旧钱币换1枚新(尼)币。
(2)西藏承诺每年入贡银300锭(合57600卢比)(43)。
(3)尼泊尔从占领地区(西藏的4个地区)撤军,此条款只有在尼泊尔收到第一年的贡银后才执行。
(4)尼泊尔得有一名代表驻拉萨以保护其贸易利益。
(5)如果尼泊尔人在西藏犯罪,只能由在当地的尼泊尔代表处罚。换言之,西藏官员无权审理涉及尼泊尔人的案件。
(6)西藏同意供应尼泊尔以无异质掺杂的盐。
(7)尼泊尔承诺不再侵略西藏。
(8)每年可有一名西藏喇嘛朝觐加德满都的圣地,向佛教诸神致敬。(44)
(9)尼泊尔人可以在西藏做生意,但西藏人不得以贸易为目的进入尼泊尔。
(10)西藏同意封闭穿经锡金、不丹的贸易通道,如此,西藏将其与南亚间之一切贸易往来过境加德满都。
比较这两分译文,差异殊多。前一译文将赎金依卢比折算,疑原约文藏方所写者仍作藏方计算单位银锭。后一译文多出巴勒布在西藏享有治外法权、藏人不得进入巴勒布经商、西藏与南亚间贸易往来只能取道巴勒布首都3项,其他如供应纯盐、朝觐圣地、代表驻藏等项不外将长年习惯再次条约化而已,但合观之,恐怕这是总列出廓方已有的及新提出的要求,反映了廓藏关系一向的不平等的性质,则更接近历史实际。
另,第二次廓藏战争结束时,乾隆五十七年八月,廓尔喀王子曾向福康安禀称,聂拉木边外扎木(樟木,vgram)地方,从前私立合同内写归给廓尔喀,实属不知分量,今情愿仍属西藏。(45) 按:上引诸约文中无此条。
但《巴勒布纪略》并未记此次秘密立约经过,仅在鄂辉、成德、巴忠五月下旬的一件奏折中含混地反映了和平的实现。他们报告五月二十五日(1789年6月18日)穆克登阿、张芝元率同“噶布伦等”(按:原折如此,应指丹津班珠尔,《廓尔喀纪略》卷27福康安、惠龄奏即作丹津班珠尔)带领巴勒布头目噶登嘛撒海、哈哩乌巴第哇等10余人来到济咙大营,“抒诚悔罪”。哈哩乌巴第哇已见前文及廓藏和约第一份译文,噶登嘛撒海,“嘛撒海”人名,可能是《廓尔喀纪略》中频繁出现的、近年为《多仁班智达传》汉译文所采用的“玛木萨野”(藏文bham-sa-heb)。“嘛撒海”前面的“噶登”,廓尔喀官名,即“管兵大头目”“噶布党”(Captain)的异译,(46) 此2人都是不久前秘密议和中廓方代表,且与穆克登阿、张芝元在五月十九日见过面,所以随从前来,意在和约庶几得到清钦差大臣领兵大臣的肯定。从清军来说,这是鄂辉、成德、巴忠第一次见到廓方将领。据鄂辉等奏折云,他们聆听了廓方申诉起衅缘由并表示感谢皇帝恩准归诚、今后愿同西藏照旧和好等后,“随令会同西藏噶布伦第巴等将减税、售盐及银钱等事,逐项说明,立定规条,并派能事将备带同干练满汉屯土员弁暨噶布伦第巴头人勘明边界,于济咙、聂拉木、宗喀等处紧要隘口堆砌鄂博碉卡,又设立佛座,饬令对众顶经设誓,该头人番众立即免冠伏地碰头,喁喁不已。随取具该部落永不滋事图记番结,交噶布伦等收存备案。”
这里所说的“立定规条”,实则早几天已由廓藏双方秘密完成,此时绝口不提议定支付赎金一句(47);“勘明边界”则是立约后进行之事并非当日即可速办;“番结”必以藏文或巴勒布文写就,然云只交西藏政府收存而已。通篇看来,似乎廓尔喀畏威怀德,在叩见清军大员的当天遵命办成永息战端的大事。奏文措辞含糊,故意隐瞒巴忠等催促藏方屈辱媾和的事实,欺骗朝廷。由此一端可以推及其他。
会见中还谈及去年巴勒布主动进表入贡但被拒之事,因皇帝非常重视表文的内容,廓尔喀来人愿抄录表文原稿送来,请鄂辉等代为转奏。
于是,鄂辉等报告军营已无应办事件,将官兵先撤到扎什伦布,留丹津班珠尔在济咙驻守,并给予已选任济咙、聂拉木等地的藏军政负责官员以正式牌照。因红帽喇嘛遣其弟子来称喇嘛路上生病未能同到,遂派人将御赐物件等送去中途交付。巴忠不等同这位喇嘛会晤,急忙起身,闰五月十二日(1789年7月4日)回到拉萨,即与达赖喇嘛、噶伦、新任驻藏大臣议定善后事宜十九条,包括加强后藏戍防、调整藏巴间贸易税收等,迅速上奏。《八世达赖喇嘛传》不记月日云巴忠自边界而来,向达赖喇嘛报告藏廓间达成协议,从上下文看,应在此时。(48) 闰五月十三日至十五日,鄂辉、成德也不等候红帽喇嘛,先后返抵胁噶尔。丹津班珠尔报称,红帽沙玛尔巴在鄂辉成德动身后即来到济咙,恭进佛像,还要巴勒布头目与噶伦等同心办事。
以后的记事只见于《巴勒布纪略》鄂辉、成德、巴忠联名的一件奏章,言辞闪烁,疑点颇多。大致是红帽喇嘛自济咙先回巴勒布,再度入藏(按:可能在闰五月中),偕来者是廓尔喀握大权的人物即王子的叔父巴都萨野(Balbhadra Shah, Bahadur Shah,参考佐藤文p. 663,藏文bva-dur-sa-heb),当时巴忠已去拉萨,鄂辉、成德知道他们将到,只命令总兵穆克登阿、张芝元往迎至蟒卡木(49)。会晤时,头人具述王子感颂之情,红帽喇嘛执礼极为恭敬,二总兵遵鄂辉命详予开导,督饬巴都萨野在前次(五月二十五日)噶登嘛撒海所立“番结”上署名画押、钤用图记,当众照缮二纸,即将二纸译为藏汉文,其一咨送驻藏大臣,另一并原结译汉上呈皇帝。(50) 巴都萨野称其王子还要差遣头人二名及次要头目十数人前来。嗣后,六月六日(1789年7月27日),鄂辉、成德却在拉孜(lha-rtse)整列军容,隆重地接见了这十多人。来人云王子正在办理进表入贡事宜。
可疑之处是:(1)“巴都萨野”在《明清史料》庚编第九本(51) 鄂辉等原奏折上作“玛木萨野”,也说此人是“王子之叔”、“总管事务头人”,而从记载上看,玛木萨野是前后两次战争中重要的廓军将领,是此次秘密和谈席上廓方代表,纵如丹津班珠尔所记“据说是王室成员”,松筠1798年写成的《西招图略·善始》也说是廓王之“叔”,但有关尼泊尔史专著中从未说是王子的叔父,且总管事务。(52)(2)如是王叔巴都萨野,他一直为廓尔喀开拓西部疆土效力,掌握国政大权,竟如此信任清方,暂置军国重务,“星夜赶来”,确是件绝无仅有的大事。同来的红帽喇嘛也是关系重要的人物,何以鄂辉、成德避而不见?是否像后来鄂辉解释的那样,“必欲召令出见,或彼(按:指红帽喇嘛)怀疑托病,不敢遽出,于定边大事,恐致有所迟误”(53)。(3)穆、张二将会晤“巴都萨野”及红帽喇嘛的月日,何以奏折不记?(4)为什么鄂辉、成德先只派部下迎见王子的“叔父”和红帽喇嘛,后来六月六日在拉孜反而以严肃隆重的仪式接见另2名地位较低的头人等。这些疑问目前还难解答。可以肯定的是:此前巴忠、鄂辉曾经长时在前线极具耐心等候红帽喇嘛和廓方头目的到来,而自闰五月以后却避之若浼,以致皇帝在赞许他们的“功绩”外,曾多次严催巴忠等务必同红帽喇嘛会面,后来巴忠返抵四川,专为此事从巴塘折回,又一次到后藏扎什伦布,听说红帽喇嘛频患足疾,一时不能从巴勒布归藏,终于未能见到。他们之间如此躲躲闪闪,似乎都与五月秘密议和之事有关。
三
六、七月以后,形势转为在藏大臣、将军们办理撤兵、议定善后章程,同时积极敦促廓尔喀进表入贡。战局宛如一空墨云,卷地风来,忽而吹散。章奏陆续到京,六月二日(1789年7月23日)皇帝看到鄂辉等关于巴勒布头目五月二十五日来营一折,下谕云“览奏稍慰”,不过又臆断去岁廓尔喀侵藏必出于已故廓王之意,嗣子新立,不能谋事,闻大兵来,始则退回固守,继复观望迟延,以故斥责鄂辉等未能乘机深入彼疆,使伊等畏服,“乃计不出此,只坐守以待头目来营为受降之计”,继云“现在兵已撤回,朕亦不好黩武,况今天下幅帧广远,即得此巴勒布区区部落,亦复何增毫末”。廓尔喀头目虽已立誓设盟永远不敢再行犯境,“考诸史册,于立盟后,随即改言起事者,亦复不少,巴勒布之盟又何足深恃耶?”“此次既费我兵力,若不计出万全,使巴勒布永远不敢再至,立定规条,将来大兵一撤,或一二年后,该番等又来侵犯,岂彼时复于内地纷纷派兵前往征剿乎?”为此,命鄂辉等与巴勒布头目勘定疆界,取具盟书,断不可草草了事,又须酌选藏兵,驻扎要处,平时加意训练,以防侵扰。六月十一日下谕斥责巴忠不候红帽喇嘛前来即由济咙返回拉萨,当时帝于红帽的叵测用心并未察觉,尚说“此僧关系非浅”,十二日一谕重申此意,命巴忠如未到察木多(昌都),接旨即从当地速回后藏,面会红帽喇嘛,二十日又责巴忠身为特旨派往之人,尤不应于此事“措置失当”。二十九日再次指示巴勒布进贡与红帽喇嘛前来原系一事,申饬巴忠“未经等候,擅自先回,托言办理善后事宜,不敢道及沙吗尔巴呼图克图之事,意存回护,甚属错谬。”仅以六月中这几道谕旨就足可证明乾隆皇帝虽年近八旬仍然头脑清楚,思维敏锐,洞察机微,甚至准确地预见未来(54),只因远在万里之外,发踪指使,每每迟于边地事态的变化,又因情报上达需时,易受前方将领从容蒙蔽,且此役虽糜费百万钱粮,毕竟未损折将士,更有廓尔喀请求入贡称臣,投合了他的虚骄自负、好大喜功的心理,所以不再深究臣工的过失,转而将注意力放在贡使的行程安排、觐见的日期、是否携来乐工等事项上来。
就在这六月上旬,鄂辉、成德派委守备严廷良随六月六日廓方来人去巴勒布首都阳布(加德满都),在距都三四十里处受到廓尔喀王子、王叔的欢迎,入都又见到红帽喇嘛,款待甚周。日后,随行的通事揭发,王叔曾向严廷良说西藏噶伦等给银赎地,照数付与3年,若不反悔,双方自然永远和好,严廷良答以“尔等若能恭顺天朝,常常纳贡,噶伦所许银两亦必照数付给”。(55) 六月十三日,王子、王叔派两名大头人及次要头目随从共22人,携带前年禀请驻藏大臣转呈皇上的原奏稿、礼品11种,随严廷良起程。七月十五日到扎什伦布,鄂辉、成德传见。七月二十九日(1789年9月18日)抵拉萨。《八世达赖喇嘛传》记鄂辉、巴忠、穆克登阿、成德、多仁(按:丹津班珠尔)、玉托(按:扎什端珠布)从边界返回,达赖喇嘛予以款待,正是七月里的事(56),惟巴忠已先于六月最早离开。约七月中丹津班珠尔奉旨承袭其父班第达的公爵。
成德在将领中是坚决主战者,后来第二次廓藏战争期间即在岁末严冬中行军,围歼据聂拉木的廓军,但此次驻留胁噶尔一带长达约9个月,从未与廓军交战,大概考虑前锋深入敌境,后方设站补续兵力粮草,困难殊大,一有挫折,则严损国威,所以才附和巴忠默许藏廓私下和议的主张,全军而返。
八月初九日(1789年9月27日),成德带领廓尔喀使团自拉萨启程晋京,鄂辉随后于八月十三日离藏。九月,廓方参与缔结密约的噶登玛萨海(ka-dan-bam-sa-hi)、达萨尔·哈哩乌巴第哇(stag-gsar-shri-kanda-u-pa-dhya)等一行40人来见达赖喇嘛致敬;以第七辈班禅喇嘛之父、多仁噶伦(丹津班珠尔)为首、包括红帽喇嘛的知宾客僧依什甲木参等十余人,谒求达赖喇嘛审阅廓藏所缔结的和约,喇嘛分别给予嘉奖。(57) 廓藏第一次战争遂以喜剧场面结束,而达赖喇嘛并未向中央奏明缔约一事。(58)
综括这一历史过程来看,清廷对廓尔喀及其与西藏的关系的认识几乎从零开始,随之在逐渐了解中又夹杂了误解和偏差。乾隆帝此时把崛起喜马拉雅山南麓顽强善战的廓尔喀错看作是边陬小夷,它同西藏之间的纠纷不过是蛮触之争,倘一闻清军入藏,自然仓皇远遁,因此他处理此事的最早方案之一是毋庸“大办”,自忖若不大动干戈收复乃祖乃父经营的国土确是胜算,有此念在心,就容易接受巴忠的浸润之言,草草地把西藏判定为启衅的一方,以故他代前方将领预拟的接见廓尔喀头人的谈话要旨,客观地看来摆脱不掉“仲裁”的意味。当时四川奉旨派兵进藏,粮饷武器等要依赖川西藏区的人力畜力转输,但只到昌都为止,昌都以西全靠西藏办理,而动员西藏上层全心调动供应乌拉、粮秣并从前后藏送到边境,若由驻藏大臣主持,则适值新旧交替之际,若依鄂辉、成德二将现地督责,非仅不能兼顾,且以其威望地位还难于号召。且前锋越行越远,后方补给接应一线则拉得越长,这条线又须分兵维护。这一关系成败的部署事先未能周密安排,临时布置是来不及的。鄂辉、成德到后藏时已是严冬,正值大雪封山,必须先勘察大军可行但从未走过的道路,弄清路况,才能前进,皇帝体谅这种种困难,允许撤军的旨意也曾下达到前方,虽然成德积极主战,但实际是巴忠更受皇帝的信任,地位在他与鄂辉之上,又谙知藏语藏事,一心在布置和议,他们或许想到用兵之道,全军为上,也只能附和,于是在有关奏折里三人扶同隐饰欺瞒,是可想而知的了。这前一场战争的结局是西藏被迫屈辱地接受了短暂的和平。皇帝在两年后终于了解实情,乾隆五十七年正月六日一谕愤慨地说:“是国家调兵集饷,靡费钱粮一百余万,俱系虚掷。夫西藏之地即天朝之地,岂有堂堂天朝向廓尔喀许银和息,竟成前代(按:指两宋)岁币故事,岂不贻笑万世乎。”我想,详载此役经过的官书《巴勒布纪略》编成后,清廷迄未刻印,仅有抄本存世,其原因或许隐伏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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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记:本文写作中多蒙邱熠华女士代借图书资料,特此致谢!
注释:
①《中世西藏史研究》[M],东京,1986年,下卷,第521—740页。
②《清高宗十全武功研究》[M],台湾,1982年,第417—444页。
③载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清史研究》[J],1994年第3期,第1—16页。
④藏文或作nee-bal-po,唐代之泥婆罗,清代译巴勒布、别蚌子,近代译尼泊尔。
⑤(清)方略馆纂:《钦定巴勒布纪略》(以下简称《巴略》)[Z],《西藏学汉文献汇刻》影印旧抄本,北京:1991年,卷1,乾隆五十三年七月二十七日条。
⑥D. R. Regmi, Modern Nepal, Calcatta, 1975, p. 432云1788年6月20日(乾隆五十三年五月十七日)廓军攻下聂拉木,稍后下济咙。又,班禅喇嘛乾隆五十三年十月三日致东印度公司函云本年拉木赞月(按:回历9月,相当西历1788年6月5日到7月5日,乾隆五十三年五月二日到六月一日)廓尔喀军入侵,见D. B. Diskalkar, Tibeto-Nepalese War, 1788—1793, Journal of the Bihar and Orissa Rearch Society 1933, p. 367. 松筠:《秋阅吟·叠古芦》注。
⑦时班禅喇嘛年7岁,在拉萨停留2年返回扎寺。
⑧当时廓尔喀主力的撤退也有避免大雪封路转回困难的考虑。
⑨《巴略》卷11,乾隆五十三年十月十三日条。
⑩另,Prem R. Uprety, Nepal-Tibet Relations 1850—1930, Kathmandu, 1998, p. 31概括此条约为3点,略同。说代本巴载(Depon Padstal)是藏方议约代表。
(11)汤池安译,郑堆校:《多仁班智达传》(rdo-ring-panditavi-rnam-thar,下略作《多传》)[M],北京:中国藏学出版社,1995年,第283页云前摄政主持下在聂拉木曾签订一约定,涉及新旧钱币兑换比价、藏尼集市贸易的物价和征税,后藏代本巴载在场。又《巴略》卷21,乾隆五十四年六月十二日条,巴忠弹劾巴载亦云此事。
(12)D. B. Diskalkar, Tibeto-Nepalese war, 1788—1793, JBORS, 1933, p. 367.
(13)《巴略》卷6—10,乾隆五十三年九月十二日、十九日、二十三日、二十七日,十月七日等条。
(14)《多传》第254页。第哩朗古,佐藤长论文注22引《卫藏通志》谓即定日的别名并考证在定日小邑之西。
(15)《巴略》卷12。乾隆五十三年十月十九日条。
(16)乾隆五十七年十二月福康安等所定善后章程中谓达赖喇嘛之叔阿古拉(a-khu-lags,藏语,叔叔)、班禅额尔德尼之父巴勒丹敦珠布私行定议说和。详见本篇下文。丹津班珠尔后来说土猴年西藏属民苦于兵差(《多传》第332页)。
(17)清方略馆纂:《钦定廓尔喀纪略》(下简称《廓略》)[Z],西藏学汉文丛刻影印原刻本卷20,乾隆五十七年二月十八日条记福康安奏云于巴载倡议达赖喇嘛未应允。按:或未表示态度。福康安处理藏中往事,辄为达赖开脱。
(18)成德到拉萨,班第达即告诉他后藏天寒甚早,恐大雪封山,成德上闻,皇帝却误会班第达阻止进军。
(19)《巴略》卷15,乾隆五十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条。
(20)出处同上注。索诺木旺堆罪状不能成立,在第二次廓藏战争后得到平反,见《廓略》卷50,乾隆五十八年二月二十九日条。
(21)关于当时聂拉木抽税的情况,《廓略》卷49乾隆五十八年一月十七日条福康安等奏善后章程有详细的记述。
(22)这一认识直到乾隆五十六年九月犹然,如帝撰《戒满》诗注云:“经予申其屈抑,彼旋悔罪输诚。”
(23)此据《巴勒布纪略》。松筠:《西招图略·持志》谓穆克登阿乾隆戊申(五十三年)奉差直抵阳布(加德满都),拒绝廓王所设旁坐等等,不知其所据。
(24)《多传》第262—263页,注意第257页云土鸡年(乾隆五十四年)汉藏新年同一天;《廓略》第38卷乾隆五十三年八月九日条,福康安奏引丹津班珠尔供词。又,第20卷同年二月二十八日条,敦珠布彭楚克答福康安问云巴忠等3人曾会衔札知红帽晓谕廓尔喀令其投顺。
(25)《廓略》卷30,乾隆五十七年闰四月二十四日上谕:“前次达赖喇嘛令丹津班珠尔前赴廓尔喀讲和,驻藏大臣并未与闻,其许银赎地一节,亦未先行关白”。
(26)《廓尔喀档》乾隆五十七年十月十一月分,第201页,见庄吉发:《清高宗十全武功研究》,第443—444页;《廓略》卷38,乾隆五十七年八月初九日条,《廓略》所记是节要。
(27)《多传》第245—298页。
(28)《清高宗十全武功研究》第443页。
(29)见《廓略》卷38引丹津班珠尔供词云早在乾隆五十四年正月班禅父即往宗喀迎沙玛尔巴。
(30)《廓略》记邦杏距济咙官寨不远,松筠:《丁巳秋阅吟·济咙》注谓邦馨至济咙20里。
(31)披楞(pho-reng, phyi-gling),藏文汉译,指西方人尤其是在印度的英国人。玛木萨野着英人装,见后注。
(32)参见D. R. Regmi, Modern Nepal, Vol. 1, p. 433.
(33)《巴略》卷20,乾隆五十四年五月十七、二十四日条,《多传》第282页。
(34)此次和谈后廓尔喀送萨迦呼图克图底玛尔宗一地作为酬谢,萨迦未接受,见《廓略》卷52乾隆五十八年四月二十八日条和琳奏。
(35)乾隆五十七年七月四日福康安等研讯丹津班珠尔报告谓巴忠藏文信2件、达赖叔阿古拉信2件恭呈御览,见《元以来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档案史料汇编》[Z](3),北京:中国藏学出版社,1994年,第757页。《多传》第399页云,当福康安抵拉萨时,丹津之父班第达即呈交达赖叔亲笔信一封。当丹津自尼泊尔被释归来,在清军大营,福康安令一位军机大臣出示此信,让丹津过目,求得证实。
(36)第二次廓藏战争中,福康安奏折屡称丹津一直未向达赖报告立约事,达赖也未之闻,应是替达赖开脱。
(37)《廓略》卷20乾隆五十七年二月十八日条,福康安质询在事说和的卓尼尔喇嘛敦珠布彭楚克,答言云借银对象还有萨迦寺。
(38)Ludwig F. Stiller, The Rise of the House of Gorgha, 1973, Kathmandu, pp. 199—200.
(39)与此不同,《廓略》卷38,乾隆五十七年八月九日条,丹津班珠尔供云“合同所议:银钱一个照一个半行使,金子照时价兑换。”同书卷49,乾隆五十八年一月十七日条,廓尔喀王子曾禀福康安称嗣后与藏交易,所用银钱不敢以一当二及当个半行使。看来丹津谈判中力争到一枚新钱换旧钱一个半。
(40)《廓略》卷40,乾隆五十七年九月三日条,福康安等云廓方交出从前原立大小合同二纸,用丹津班珠尔呈出之合同底稿查对,二者相符,唯小合同上图记较多,详查亦俱系说和列名之人,并无歧异。
(41)承王宏纬先生惠示,相当于1792年,尼泊尔历1月。龄按:此年月与史实不合,因见证人中丹津班珠尔此时已被廓人俘走,第卜巴、班禅之父皆已死,疑1849B. S应是1846B. S的误印,1846B. S恰好是1789年,即乾隆五十四年。第卜巴之死见《传》,班禅之父死于1790年,见《清实录》乾隆五十五年三月庚戌条。尼泊尔历1月相当于公历4月中到5月中。参考Nanda R. Shreshta Keshav和Bhattari编,Historical Dictionary of Nepal, Lanham, Maryland and Oxford(2003)Calendar条。
(42)Prem R. Uprety, Nepal-Tibet Relations, p. 36—37,用黄维忠君汉文译本(见《尼藏关系1850—1930年,希望、挑战和挫折并存的岁月》[M],中国藏学研究中心,2006年,第38—39页),稍加改动,括号内是Uprety本人加上的。
(43)《廓略》卷20福康安质询在事说和的卓尼尔喇嘛敦珠布彭楚克,据云元宝300个,合银15000两;《卫藏通志》卷13上乾隆五十六年七月班第达云银45000两,作为3年偿还。二者相符。《廓略》卷9记乾隆五十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军机大臣问达赖之弟罗卜藏根敦彭楚克,据云“元宝300个,合内地银9600两”,看来折银偏低。《廓略》卷23乾隆五十七年三月九日条谓廓方称五十千银钱,福康安分析也折合300个元宝。
(44)《廓略》卷46乾隆五十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条谓廓王子呈出原立合同内有每年藏人往阳布朝塔、抹拭白土一节。
(45)《廓略》卷42,乾隆五十七年九月十六日条。
(46)庄吉发书第421页引《廓尔喀档》阿尔曾萨野供词述廓尔喀军队组织,云:“管兵的大头目叫做噶布党”。D. R. Regmi, Modern Nepal, Calcatta, Revised Edition1975, p. 432正作Captain Bam Shah。廓尔喀始建军队即仿英式,见L. Rose & J. T. Scholz, Nepal, New Delhi, 1980. p. 16. 故玛木萨野议和时穿西方人服装,此人是第一次侵藏将领及议和代表,又是第二次侵藏军的重要将领,曾入扎什伦布寺掳取宝物取间道归国,阻于冬雪,士卒冻死者极多。见Regmi, p. 433, 439, 465, 468, 483。又多见于《廓略》,曾被清军视为次于廓王子、王叔的第3名罪人。
(47)《廓略》卷20乾隆五十七年二月十八日条福康安奏中云廓尔喀“贡使”到营谒见时并未提及许银之事,巴忠等佯为不知,并未深加究问,亦未据实奏明。
(48)冯智译:《八世达赖喇嘛传》[M],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历史所,2003年,第215页。
(49)松筠:《西藏图说·总图》上作莽噶布蔑、莽噶布堆,又《秋阅吟·莽噶布蔑、莽噶布堆》题注云定日至莽噶布蔑110里,莽噶布蔑至莽噶布堆50里。按:蔑,藏语音译,意为上,堆意为下。
(50)《巴略》卷23,乾隆五十四年七月八日条节录鄂辉、成德、巴忠奏。全折见台湾中研院史语所铅印《明清史料》庚编,中华书局影印本,第820—821页。这时巴忠已去拉萨,鄂辉、成德于折尾仍说明因过去“饬留噶伦在济咙催办及传谕巴勒布头人一切事宜”,皆3人“商同办理”,故写上巴忠的名字会衔上奏。这显然是要巴忠也承担议和的责任,下此伏笔。
(51)台湾“中研院”史语所:《明清史料·庚编》[Z],北京:中华书局影印本,第9本,第820—821页。
(52)Perceval Landon, Nepal, Vol. 1附《尼泊尔王族世系表》中有Bam Sah,但此人是尼泊尔王的远房叔祖辈。
(53)《巴略》卷24,乾隆五十四年八月十七日条。
(54)这里负责军机重务的大臣和珅等也起了襄赞作用。
(55)《廓略》卷27,乾隆五十七年四月十日条福康安、惠龄奏。
(56)冯智译:《八世达赖喇嘛传》第217页。
(57)冯智译:《八世达赖喇嘛传》第218页。冯君另有汉译人名,兹略。廓方二人人名考证见佐藤长《第一次廓尔喀战争》注48,还可参考汉译《多传》第299页的人名。又,《卫藏通志》卷13下,乾隆五十三年八月十四日和琳奏指出此次用兵,“虽属从前巴忠、丹津班珠尔等办理不善所致,屡经臣查对各犯供词,达赖喇嘛并非全然不知,即如补放依什甲木参营官委牌,奖其说合一节,已可概见”。
(58)《元以来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关系档案史料汇编》(2)第724页福康安乾隆五十七年二月十三日折,《廓略》未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