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史 |
事有定数:明人对科举功名的认识
汪维真
【专题名称】明清史
【专 题 号】K24
【复印期号】2006年06期
【原文出处】《史学集刊》(长春)2006年2期第22~28页
【英文标题】One Has His Own Destiny: People' s Understanding of Success and Recognition in Imperial Examinations in the Ming Dynasty
WANG Wei-zhen
( Research Institute of the Yellow River Culture and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Henan University, Kaifeng, Henan, 475001, China)
【作者简介】汪维真,河南大学 黄河文明与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河南 开封 475001
汪维真(1965-),女,安徽桐城人,河南大学黄河文明与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副教授,《史学月刊》编辑部副编审,研究方向为明清社会史。
【日 期】2005-09-17
【关 键 词】明代/科举/命定/风水/报应/科举文化Ming Dynasty/Imperial Examinations/destiny/geomantic omen/retribution/the culture of imperial examinations
中图分类号:K24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559-8095(2006)02-0022-07
隋朝滥觞、唐朝确立的科举取士之法,因其在具体选拔方式上的可操作性、相对公平性以及在扩大统治基础方面的开放性与广泛性等优势,为此后朝代所沿袭,并进一步得到发展与完善,成为中国封建社会后期1300多年间的抡才大典。“学而优则仕”是科举社会普遍追求的理想人生模式,因此科举考试、科举功名亦成为那个时代经久不息的“热点”[1]。以记载科举制度、科举人物、科举故事为核心内容的科举文化丰富而厚重,它反映了科举时代人们对科举功名的认识与看法,同时也折射了人类对自然与社会认知的阶段性特征。从科举故事入手也是科举文化及其相关问题研究的一个重要切入点。本文拟选取明代关于科举人物和科举故事的记载,探讨明人对科举功名的认识及其形成的社会与历史原因。不当之处,祈请方家指正。
一、命定、风水、报应说是明人解释科举功名的惯用理论与手法
在明人谈论科举的著作中,常可见到对其神秘性的渲染,万历三十七年(1609)曾任内阁首辅的沈一贯在《明状元图考序》中写道:“不佞适睹千佛名经(即指登进士科者)而卒业焉,见有黄舆结孕者,见有宅兆毓灵者,见有命造殊尤者,见有梦寐预占、古谶征应者,见有星躔示象而人合天符者。”[2]《明状元图考》是一部记载自明初到万历年间① 历科状元事迹的著作,沈氏这番话虽是对该书的综括,但从某种意义上说,它是明人对科举功名认识的集中代表。从明人对科举故事的诸多描述来看,命定、风水、报应等传统思想是明人解释科举功名的惯用理论与手法。
(一)以命定说解释科举功名
古人认为,人生于何时何地、一生命运如何,都是上天早已决定好了的,成败、显晦都在上天掌控之中。② 至宋代,又出现了根据人出生的年、月、日、时的干支组成的八字推算人的吉凶祸福之术。这两种说法虽有抽象理论与具体操作的差别,但都可归诸宿命论的范畴——命数无法改变,也不为常人所知,但有时会通过某种特殊的方法间接地或以非常隐晦的方式反映出来,如异征、谶纬、梦幻等。在明人的记述中,以这些方式预示科举功名的事例很多,其中有关梦与科举功名关系的记载最为丰富。如明代首科状元江西人吴伯宗,“十岁能文,举洪武庚戌乡试第一。府判官王黻梦乡解当复为状头。明年廷对,上亲制策问,伯宗条答称旨,果擢第一人”。明末清初人查继佐对此有评论说:“吴金溪入判官吴[王]黻之梦,领乡荐,复及第,为开科第一,诚所为梦赉者哉!”[3] (卷8中,吴伯宗)又如景泰五年(1454)状元孙贤,“未第时,尝梦金甲神人持一旌扫其门,上有‘状元’字”。[4] (卷4,梦纪)又弘治六年(1493)会试时,有人梦见苏州城迎状元,后太仓县人毛澄果为此科状元。弘治九年会试前,一举子梦见苏州城大街盛张鼓乐,两人夹持二旗,上面大书“状元”二字,另有二人持竿且遍身流血。因先有弘治六年梦兆应验的先例,人们相信此科状元肯定仍在苏州。后苏州府昆山人朱希周果为此科状元。梦中二人遍身流血应的是状元朱姓。[5] (下篇,卷2)再如,正德十二年(1517)状元舒芬,说他“始生时,有士人泊舟空江,夜半闻‘状元姓舒’四字”。而他死时的情景和常人也不同:“殁之前日,门人湛柟,梦垂白帘,中有六字曰‘忠孝状元止此’。易箦,大风雷电,伐木,鸟巢覆,屋瓦飞,其警应如此。”[3] (卷10,舒芬)对后人来说,这些异征、梦像所依凭的科目信息和历史人物的科举事实相符,似乎有理由相信它们包含着神意,预示吉福。然而它们可能来自传闻,也可能系后人附会,多少还是有些游说无根的感觉,不及亲历者“现身说法”来得实在。
景泰五年进士、浙江海盐人张宁在其所著《方洲集》中记叙了他在乡试、会试过程中所发生的一些异征和梦像:正统十二年(1447),张宁初次参加乡试,按明代科举程式,乡试分三场进行,日期为阴历八月初九日、十二日、十五日。在中场考试的那天,张宁父亲“于中庭得桂一枝,葩叶新茂,不知所从来。因置瓶,沃以水,祝曰:倘吾子获荐,花其发荣。淹宿盛开,香气满室”。乡试揭晓前一日的晚上,张宁母亲“梦一老叟自外入中庭,持笔如掾[椽],蘸毫沃水缸,书‘孙’字于挹清楼外粉墙,字崇广专堵,母自捧泥依字画墁圬之”。第二天喜获张宁捷报。后来学士吕逢原作《瑞应记》时还载录了此事。然而此后张宁考进士并不顺利,三入春闱不第。第三次会试时虽梦见了所试书经中一题,张宁以为这是中式“佳候”,结果仍名落孙山。景泰五年第四次参加会试,在会试及中式后的廷试中,张宁都得到了考官的赏识与眷顾,大有中状元之势,但最终还是以第七名赐进士出身。老年赋闲家居时,张宁自评自己廷试策卷,“文虽不留陈腐,若比之古义,求为之御且不可,何足为天下先。……况先母梦兆于七年之前,已有‘孙’字之应”。反思自己之所以未能中状元,一方面是文章确有缺陷,更重要的是他命中早定,母亲梦中那个“崇广专堵”的“孙”字,就已注定在孙姓状元榜下:“予为孙贤榜下,士盖数定也。”[6] (卷26,杂著·杂言)广东香山人黄榆,景泰七年举人,著有《双槐岁抄》,书中也记载了入梦于他人但关涉自己乡试中式名次的梦兆。景泰七年七月,黄榆和郑贤、李濬等结伴参加乡试,他们在一个地名叫石歧的地方登舟时,千户林兴赶来送行,对郑贤及黄氏揖手说:“兴梦最验,恭喜二位俱登第矣。郑秀才名在前列,但山字上如卢状,殊不可识,岂传胪之兆邪?黄秀才中五十七名,梦中见之甚真。”黄氏云,及揭晓,“予叨领乡额,恰如其数,有郑贤在予前,乃灵山人也”。[7] (卷7,登科梦兆)黄氏坚信,他与郑氏此科得中,是天意所定。再如,苏州卫人黄{K24Q608.jpg},曾著有《蓬轩类纪》一书,书中《科第纪》与《梦纪》部分都有科举异兆、谶纬和梦像的多条记事,其中《梦纪》篇直接关系黄{K24Q608.jpg}会试科名的梦兆如次。成化十三年,黄{K24Q608.jpg}以第64名的成绩考中了举人,但通往进士的道途并不顺畅,连考四次不偶。直到弘治三年第五次参加会试和殿试,才以二甲第14名获中,但此时黄{K24Q608.jpg}已经53岁。黄氏认定这是命中注定,他书中的两个梦兆可以作证和说明。成化十七年再赴春闱时,黄{K24Q608.jpg}“梦与今监察御史朱天昭、工科给事毛贞甫三人,同骑木龙,飞逸天际。自谓必中解[会]元”。贺恩闻得此梦,便问黄氏飞天时的序次。黄答曰:“天昭居前,贞甫次之,又次则予也。”贺氏戏曰:“木,甲属。龙,辰象也。其应在来科甲辰。然必越三科,以序而中。”黄氏“不然其言”。然而后来的事实却不幸被贺恩言中:“天昭中甲辰榜(成化二十年)第十,贞甫丁未榜(成化二十三年)第十二,予则庚戌榜(弘治三年)第十四。”三人果然当年皆落榜,自“来科”开始“以序而中”,黄氏“越三科”方中。梦像在十年间一一应验,黄氏心服口服,说“悉如其言”。[4] (卷4,梦纪)这第一个梦暗示了黄{K24Q608.jpg}会试中式的科次,第二个梦则预示了会试中式的名次。弘治三年,黄{K24Q608.jpg}入春闱。此次他与番阳顾均实同邸。顾氏善于推步,自云必第,亦许黄{K24Q608.jpg}为同年。三场考试结束后,黄得一梦,梦见自己登上一楼,上面有六七位国色般少妇,忙惊慌而下,听见少妇间有问其姓名者,一少妇曰此十四甲黄{K24Q608.jpg}也。梦醒之后,黄{K24Q608.jpg}寻思:进士只有三甲。十四甲,惟乙榜贴礼部壁者有此数耳。担心自己此次仍是无果而归。便以此梦请教顾均实。均实问曰:“君入试几度?”黄{K24Q608.jpg}告曰:“五度矣。”均实推算说:“每试凡三甲,今年二甲则十四甲也。”及揭晓,黄{K24Q608.jpg}果为二甲第十四名。黄{K24Q608.jpg}中式的科次及名次分别于两次梦中得到预示,与后来事实全符,黄{K24Q608.jpg}感叹:“可谓验矣。”[4] (卷4,梦纪)
(二)从风水角度解释科举功名
风水之术,自古有之,主要是从地形与环境的角度来相宅、相坟,最初目的是远水患、安亲体。至东晋郭璞“创为骸骨得气,而子孙受荫之说”之后,[8] (卷5,堪舆纪)风水便与祸福感应紧密联系起来,利用或改变风水企求改变命运的做法代皆有之。[9] 在明代,利用风水以图科举功名的事例也不为少。如晚明世情小说《杜骗新书》第十七类《奸情骗》类的《地里寄妇脱好种》中,讲了四则与阴宅有关的风水故事,其情节虽有不同,但都因拥有或利用了好风水,或中科第,或举神童。[10] 利用风水只是一方面,更积极的做法是改变风水以求好运。万历年间,河南许州知州郑振光,见“许郡地势平衍,无高山大川、幽岩奇壑,而文人之显达者亦稀”,乃于城外东南方巽位(巽位为文明之象)创造文明塔,希望“借培地脉,振兴文教”。[11] 在诸多明代科举人物故事中,有名可考且被认为是因风水而中进士的也大有人在。如正德三年状元吕柟,说其先人“葬彬卿祖时,圹有声如雷,卜言兆显六世,至是公生”。[12] 又如,正德九年状元唐皋,歙县人,家甚贫,才性甚高,为地方官员及朋辈所推许,唐氏本人也素以元魁自拟,但累蹶场屋,仅为一举人就连考了10次。人讥之曰:“徽州好个唐皋哥,一气秋闱走十科,经魁解元荷包里,争奈京城剪柳多。”才高如此的唐皋屡试不第,引起了奖掖后学的知府的注意,“郡守推桂(应为熊桂)长于青乌之学(堪舆学),相其家称善地,所未足者,前宜浚水一道为御阶水,必登高第。因为贸其邻地凿水如法。未几,果状元及第。世墓在葛塘,尤阴宅之佳者”。[2] (卷2,状元唐皋)唐皋祖坟风水亦佳,只因宅前少了一道御阶水而久困场屋,因得到懂得风水的熊知府的帮助,才夺得元魁。可见,在明人的眼里风水的作用实在不微。
一家风水关系到一家的祸福,基于同样理由,明人认为,一方风水也关乎到一方文脉。如明人杨士聪(崇祯四年进士)就曾云:“淮安人文寥寥,顾多出高科。近年若丙辰之邱可孙、辛未之夏曰瑚皆是。”“至清河,小邑无城,仅仅黄河岸上一村落,乃有状元丁士美生焉。其地淮、黄交会,风气所钟,信有之矣。”认为黄、淮交会所形成的好风水是淮安多出高科的原因。[13] (卷上,P20)
(三)从报应角度解释科举功名
《易》经中云,“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书》经中云,“天道福善祸淫”。这里的福善思想应是中国传统报应思想的滥觞,它与先民的鬼神观念及感应思想直接相关。自魏晋始,在吸收了佛道果报思想和感应理论之后,中国传统的善恶报应思想得到了丰富和发展,并于宋代基本定型,至明代前期,善恶报应思想逐渐被基层民众广泛接受,成为凝结于民众心灵深处的一种信仰。[14] 因而从善恶报应角度解释科举功名也是明代常见的做法。
永乐二十二年廷试时,初拟孙曰恭第一,古人行书自右至左、自上而下,“曰恭”二字容易被视为“暴”字,明成祖见孙氏名时,便产生了这样的误会,认为“孙暴”之名于状元不妥。及见奏卷姓名中有“邢宽”者,甚喜,擢为第一,且以丹书其名,时人以为宠遇。就事情本身来看,成祖点邢宽为状元实属偶然,然而时人却不这样看待:“宽先世有仕者,每为囚求生道者曰:‘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人多感之。因得此报。”[2] (卷1,状元邢宽)说邢宽中状元是其先人行善积德的回报。又如天顺四年状元王一夔,据《明状元图考》引《闲中今古》的记载:最初读卷官拟祁顺为第一名。当司礼监太监采问状元姓名时,阁老以祁顺对。太监说:此卷实高人一等,只是“祁”姓的读音和当今皇上的御名相同,唱名时不妥?阁老愕然,赶忙用王一夔的卷子替上,将祁顺的卷于置于二甲之中。然而,明朝人认为王一夔代替祁顺为龙首也事出有因。《史隐录》说是“阴德之报”[2] (卷2,状元王一夔)。据载,王一夔父王得仁,英宗正统年间为福建汀州府推官,邓茂七之乱时,其党羽陈政景纠集清流贼攻城。王得仁和汀州知府刘能等击败并生擒陈政景等,余贼惊溃。当时诸将欲穷搜溃散乱民,王得仁恐滥及无辜,下令招抚,辨释难民300人。另有都指挥马雄得通贼者姓名,准备按籍行戮,王得仁力请焚之,使在籍之民得以保全。后于平乱中染病,本可以退息,王得仁担心贼匪长驱直入,坚持坐帐指挥,直至卒于军中。天顺末,吏民请为之建祠,春秋致祭。[15] (卷165,王得仁)王得仁有如此仁政与善政,因此明朝人认为,王一夔中状元是得其父积德之报。连不轻信鬼神的张瑄③ 也这么认为,并作诗道:“忠言极谏拯疲民,戮力勤王不顾身,百战能缘王事烈,万家因感使君仁。春回瘴地棠阴满,雨过山城草木新。子占大魁孙血食,皇天应不负斯人。”[2] (卷2,状元王一夔)
孝行、义举都被认为是善行的具体表现,因而从善行、孝义而获阴报的角度解释科举功名也是明人惯常的思维。如弘治十七年举人秦镗,南直常州府无锡县人,七试于乡而后第,五试于会皆不第,最后罢试。秦镗平生“博学力行,荣利不入于心,惟左右就养,以孝事其父母……以所学授诸子孙,诸子并率教有贤称,领乡举者三,岁贡者一,业成均廪庠舍者尚十计。……人以为孝感所钟”[16]。秦镗子孙有如此造化,时人认为是秦镗以孝行感动了上苍。再如,南直安庆府桐城县人阮鹗,字应荐,号山峰,嘉靖二十三年(1544)进士,因其依附于赵文华、胡宗宪等,故评价不高。然而,阮氏一门科名兴盛,自阮鹗中进士后,兄之子中嘉靖三十五年进士,阮鹗一子又举北畿乡试,在不到20年的时间里先后有三人登第,当地人认为这是阮氏先人及阮鹗的孝行与善行所获之报。与阮氏同年且为同乡的赵{K24Q609.jpg}专门写了《阮氏世科贺言》以记此事:“吾同年大中丞山峰阮公,以雄才举甲辰进士,其兄之子思竹又举丙辰进士,今年秋其子少峰又举北畿乡试,不二十年间衣冠才艺独盛一时,其得天之泽赫赫且延若此,此岂无因而能然。”个中原因又是什么呢?“乡人论曰:阮氏据山,山枕江带湖,郁抱灵异。”此为风水之佑。乡人又曰:“中丞公任比部则首治大猾;为御史则计解讦狱,不使善者诬系;为督学则使士兴行;为抚臣则又以身犯难,出入海上,屡平岛寇,志未酬而身蚤退,此其余烈发而为奇。”此为善行之报。又有谈先世事者曰:“爱云翁事难事之兄,周旋曲至,虽古之友爱亦不是过,故其食报宜然。”此为其先人孝悌之行之报。当然,这后两条可归结为一条——有善行当获善报。从赵氏所记时人议论来看,阮氏一家既有风水之助,又有善、孝之行的配合,所以其子孙科第兴盛,名显一时。对于乡人的这些议论,赵氏颇有同感:“是两言者当矣。夫有世泽者必有世德,此固天之所笃厚也!”赵氏还就此例推衍出善行与科举世家间的一般关系:“世科则必有聪明颖慧之资足以敦诗书而悦礼义,而又冥冥者故能继及。不然,虽矜懋植莫能表见。”[17] (卷4)后来,阮氏之子阮自华及孙阮以鼎又于万历二十六年(1598)同举进士[18] (卷1,阮巡抚传),这又是科名中的一大盛事,乡人当有更多说法,可惜此时赵氏已不在人世(卒于1569年),也就未能续记和感慨了。
上述事实表明,“作善,降之百祥”。反之,若所行不善,必“降之百殃”,即便是事先注定的好命数也会遭到改变。明人沈德符在《万历野获编》中就记载了得自亲闻的一件事。嘉靖五年进士、浙江嘉善人陆垹,夫人故世后,没再续娶,与其子陆中锡相依为命。嘉靖二十七八年左右,陆垹升为太仆少卿,便携子及子之塾师赴官,住在当时的太仆寺街,和太仆寺一少卿家比邻。此时中锡已有十六七岁,颖敏绝人,时人目为神童。少卿家有及笄之女,姿色出众。中锡为之心动,“屡欲挑之而未果”。在一个初一日,中锡随塾师到城隍庙祈祷,以邻女为请,且许事成之后酬谢,塾师亦从旁代为祝祷。归后当夜于酣睡中,中锡大声叫号,陆垹惊问其故。中锡细说了白天祷神之事,并叙述了刚才梦中情景:梦见被城隍摄去,大怒见诘:“汝何人,敢以淫媒事上渎。”又呼主籍者查看中锡之禄簿,中锡注定的命数是:甲戌科状元,官至吏部左侍郎,年79。见此命数,城隍乃沉吟说:此人有禄,不可杀,当奏之上帝。又命检视塾师之命数,则终身无官禄,城隍即令抽肠戮之。“须臾,天符下:陆某宜革去鼎元、少宰,其寿如故,但使贫绝痴绝,以至于死”。说到此处,中锡惊问其父如何是好?陆垹还在半信半疑之中,忽见塾师称腹痛,未午而死。陆垹开始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急问梦中还有什么情节。中锡说:城隍看完天符后说,“当再降一人,以补甲戌状元之缺”。便有了孙继皋出生和当状元的安排。中锡后来的境况是:自梦谴后,得了心疾,性理狂错,“往往不竟闱中试而出”,功名之事自是不可能了;父死后,他穷困潦倒,有时连衣食也不能自给。惟一的女儿也跟着遭殃,在丈夫坐法遣戍后,改嫁一市侩。[19] (卷28,征梦·甲戌状元)一念不善遭如此天谴,沈德符用陆中锡一生的潦倒及其女儿不幸的故事为“作不善,降之百殃”做了注脚,令人怵目惊心。
明人从命定、风水、报应三个方面来解释科举功名的记载很多,难以枚举。虽然这些故事反映的主题因撰者的不同而有所差异,或侧重命数,或侧重风水,或侧重报应,或兼而有之,但它们都反映了明人对科举功名的理解与认识。在我们今天看来,这些事例中所蕴涵的理论不乏迷信和荒诞,不过它们却真实地反映了那样一种历史条件下人们真实的观念形态、认知水平和局限。
二、明人如此解释科举功名的社会与历史原因
(一)闱场逐鹿,胜券难操,焦虑与无奈使人易于产生命定情结
朱元璋建明前的吴元年(1367)三月,就表示要“上稽古制,设文、武二科以广求天下之贤”[20] (卷22,P322)。洪武三年又颁《初设科举条格诏》,决定于八月举行首科乡试,表明新生的明王朝要袭用科举考试之法作为国家的选官之法。在洪武三年八月按时举行科考后,又于四年、五年连举乡试。后因所选之人应试能力与历事能力上有距离,注重实效的明太祖于洪武六年暂停科举,到洪武十七年再行开科取士。此后明代各朝都遵用祖制,以科举考试作为国家的“抡才大典”。
明代科举考试分为乡试、会试、廷试三级。明代乡试,在各直、省举行,在录取名额上实行的是固定解额制,即根据各地人文状况分配一定的录取名额。明初三朝,因急需管理人才,乡试虽有解额规定,但在实际执行中采用的是不拘额数的录取原则。后来随着固定解额制度的完善、承平时期文化和人文的昌盛,尽管各地解额时有调整,数量呈上升趋势,④ 但乡试竞争仍很激烈。以南直隶为例,据有关“乡试录序”知,宣德七年参试人数与录取人数比是16.3∶1,弘治五年为17∶1,十四年是“拔士于三十之一”(30∶1),嘉靖十九年为32.6∶1,嘉靖二十八年和万历十年都达到33.3∶1。这样,每科乡试之后,虽有一定量的考生沾沾自喜,但黯然神伤者更众。即便是乡试中试者,还要应对更高级别的会试。在张朝瑞《皇明贡举考》所载宣德二年至万历十一年间的53科会试资料中,参试人数与录取人数齐全的有51科。两者之比在竞争最为激烈的宣德五年与天顺四年达到20∶1,最为宽松的正统七年是6.7∶1;在8∶1、10∶1间的有7科,在10∶1、15.3∶1间的有41科。单从表面上看,会试录取率较乡试要高得多,但会试是高手云集,因而竞争仍很激烈。如南直苏州府吴县人奚昌,弱冠之年便以《易》经于正统年间中举,名重一时。一日游金陵,适遇倪谦(正统四年进士)因得子而设的汤饼会,奚昌赴会并撰诗称贺。新生儿名倪岳,后于天顺八年中了进士,授翰林编修。等到成化五年倪岳主持会试时,原先称贺他诞生的奚昌方于此科中式,蹭蹬了30年。[21] 可见士人登进确实不易。明人有过这样的形容,“士业在屈首受书,视齐民中十而一;其以文章充赋,匹材薪槱比琛庭实者百而一;又进于天子之轩墀者千而一”[22] (田一儁:皇明贡举考叙)。即便后来成为元魁者,也有困绌场屋多年的经历。如成化八年考取状元的吴宽,11岁为诸生,34岁才中举人,38岁方中状元,科举之途走了28年。[2] (卷2,状元吴宽)又,曾彦中状元时54岁,焦竑中状元时50岁,被称为晚达。[23] (晚达)当然也有早达的情况,如费宏20岁中状元,林大钦22岁中状元,施磐23岁状元及第。[23] (早达)在同年进士中,年龄差别也非常大,如在成化五年的进士中,江西庐陵人王臣仅16岁,而年龄最大的奚昌已是49岁;[21] 又如弘治九年进士科,年龄最小的江西新建人王幸卿仅19岁,年龄最大的浙江兰溪人童品已58岁,两人年龄相差39岁。[24] 在同一家庭中,弟先兄登、父子同登、子先父登的情况也有存在。如四川新都人杨廷和成化十四年中进士,其父杨春成化十七年中进士,较其子晚了一科。湖广承天人曾省吾嘉靖三十五年中进士,其父曾璠到嘉靖四十一年才中进士,较其子晚了三科。[22] (卷7,P493)这既凸显了科举考试的复杂性,更反映了其竞争的激烈本质。科举考试错综复杂、扑朔迷离,考试结果差别悬殊、悲喜迥异,充满了不确定性和神秘色彩,人们就不免发出了“斯文显晦,其事数固有迟速乎?”[6] (卷17,送伍先生序)的感叹。
(二)明人对社会与自然的认知局限使命定、风水、报应等成为解释科举功名现象的理论依据
在洪荒时代,生产力极度低下,先民抵御与应对自然的能力有限,便对自然社会中的一切异己力量赋予灵性,将自然界的种种灾害与压迫都想像为所谓宇宙精神等的圈套,[25] (P42)祭祀山川,畏惧天地,惧怕鬼神,于是鬼神观念、报应观念和预测吉凶的各种方术应时而生并广为流传,成为传统文化的组成部分。这些包含有浓郁宗教色彩的民间信仰的传承,是以普通百姓的日常生活为基础的,在代代相传与耳濡目染中生生不息,从而顽强而持久地作用于民间社会的精神世界。
在明代社会中,虽然商品经济发展,文化也得到长足进步,在江南苏、松、嘉、湖、杭地区还出现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萌芽,然而这一切还不足以催生出社会意识更新的局面,因而命定思想、报应观念、风水思想等传统信仰仍是明代社会的主体意识,影响人们的精神世界,并于日常生活中不经意地流露出来。如时人张宁云:“斯文显晦,其事数固有迟速乎?”沈一贯也认为:“事属前定,不由人力也。”张瀚在称道同年孙陞算命之术的精准时道:“以数十年之迟速显晦,决于八字之间。”[8] (卷6,方术纪)在听人言梦并结合自己的梦兆经历后,又感叹道:“诚知数为前定,可无愿乎外已。”[8] (卷6,梦寐纪)吕坤万历十五年分守济南,有感于盲人生活艰难,无所凭依,处理公牍之余,于浩繁的算命书中摘编要语,成《子平要语》一书,“募瞽师群而教之”,[26] 欲假算命之术解决盲人的生计问题。可见命定观念在当时一般人的心目中还是很深固的。又如,郎瑛对报应之说非常肯定:“报应之事决有,但皆假手他事,展转见之,迟速不同。所谓‘有记性,没急性’也。”[27] (卷50,奇谑类·报应)袁中道在论及“杀祸”时云:“杀机之不可发也!杀机一发,害不在其身,必在子孙。”在列举了大量因杀获祸的事实后,感叹道:“天道昭昭,疏而不失,彼有幸逃于生前者,夫岂无身后乎哉?”[28] (卷20,杀祸)耶稣会士利玛窦(1582—1610)年在中国传教,对明人拥有的善恶报应观念深有感受,说:“他们的信条包括有一种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学说。”[29] (P101)
风水术在明代也很有市场。如陈洪谟曾云:“近来士夫多信地理。”[5] (下篇,卷4)在茔地的选择上尤为突出,“贪求吉地,不独愚昧细民,即缙绅士大夫亦惑于此。未葬,谋求不遗余力,甚至构讼结仇,各谋利己,暴露迟久,迁徙再三”。为此张瀚不得不告诫子孙:“毋以斯言为迂,仍听术人之惑而屡迁屡葬也。”[8] (卷5,堪舆纪)这种风气甚至感染到了深居九重的皇帝。万历间,神宗派矿监税使到地方开矿收税,扰乱殊甚。大臣纷纷疏请召回。神宗利欲熏心,置之不理,上章皆予留中。三十三年冬至日,阁臣沈鲤和朱赓同到仁德门贺节。神宗赐食并让司礼太监陈矩陪侍。沈鲤窥见小内侍往来偷听谈话,还用笔窃记,推测此举出自上意,心想:此时语胜奏疏多矣。故作高声对陈矩说:“某一路来,见矿税害百姓,所不忍见,再三疏请皇上,未见允行。”陈矩蹙额曰:“诚然。”沈曰:“若说害百姓还是第二义。”矩曰:“百姓受害何谓第二义?”沈曰:“皇上受亏多了。”矩曰:“何谓也?”沈曰:“如今人家也要风水兴旺,今国家把名山大川都凿破,灵气发泄尽了,将来圣躬岂不受亏。”矩曰:“此利害真不小。”饭毕,陈矩向皇上复命,备述了沈氏之言。神宗说:“这话说得是关系我身上的,你去与沈先生说,有甚培补法子替我补一补。”沈鲤对陈矩说:“名山大川灵气发泄如何补得?但急停了矿,安静久了,灵气自复,便是培补的法子。”陈矩以原话回复了皇上,神宗点头称是。[30] [15] (卷217,沈鲤传)神宗虽然最终又食前言,没有终止开矿,但还是透露出他对风水说的信奉和对开矿泄气于己不利的畏惧。
当然,民间信仰的浓郁程度会因受众不同而显现出个体差异。如张宁在第三次会试时,梦见书经中的一道题,便告知一同赴考的支中夫,认为试中若有此题,便是自己中式的好兆头。支氏却笑曰:“人尝言:痴人信梦。”[6] (卷26,杂著·杂言)这里,支中夫对梦有兆示的说法表示怀疑。又如,吕坤自称“平生不言命”[26]。因此我们不能一概否定在明代社会主流意识之外拥有相反主张的独立意识的存在。但据前引大量事实来看,传统文化中的命定思想、报应观念和风水理论等在当时社会仍拥有广大市场,而且呈现出诸种思想相互交融、混杂的现象。这从明代科举故事情节于传播过程中日渐丰富的事实中可以看出。如关于洪武二十七年状元张信童谣之应的科举故事,黄榆较早地作了详细记载[7] (卷2,海定波宁),而万历三十七年完成的《明状元图考》中又增加了两个情节。一是说郡中初架石梁,有谣曰人从桥上行,状元此时生。其父首从桥上行,逮还家有生儿之喜。二是说张信举乡荐后赴京参加会试,梦见以竹版押青犬头置兀上。解梦者说:“竹版押青犬乃状字,置兀上奏元字,况当甲戌,必魁天下。”[2] (卷1,状元张信)增加的这两个情节,旨在从谶纬和梦兆的角度说明张信中状元系天命所定,符合神意,起到了增强传播效果的作用,但故事演绎过程本身反映了明代人对科举功名的一般认识,也显示出上述诸种信仰相通和交融的事实。从总体来看,在上述明人用于解释科举功名的三个常见因素中,命定是最核心的,风水、报应则属于次级因素,通过人的努力可以求得,体现了时人在宿命的同时对人的能动性的朦胧认识。
此外,命定、风水、报应等传统思想在解释中具有极大的灵活性,从而为解释复杂的科名现象准备了巨大的空间和余地。如从命定角度,功名之有无和早晚,可解释为迟速有数;从风水和报应角度,家族、家庭以及地区间的科名反差似乎也可以找到答案。
三、结语
明代是科举制度高度完善和发达的时代,尽管官员并不完全出自科举一途,但科举出身者尤其是进士在得官和晋升时占据优势则是不争的事实。如《明史·选举志》云:“明制,科目为盛,卿相皆由此出”。万斯同亦云:“士非会试不得进,非进士虽登用不得至显官。”[31] (卷72,选举二)然而,科举考试作为国家选士之法,目的是为了选优,必然会有胜出者和落榜者,也必然会有偶然性存在。然而,由于历史的局限和社会整体认知水平的制约,明人无法正确解读科考中所呈现出的诸种复杂多变的悲喜现象,而当时社会上盛行的民间信仰如命定、风水、报应诸说,因其理论上的包容性和阐释上的灵活性却成为解释科举功名的最合适和最有力的“思想”武器。由此演绎出的诸多科举故事,实则是这种社会精神意识的物化反映。作为明代科举文化的一个方面,它们显现了传统文化尤其是民间信仰于明代的阶段性特征和局限。当然,在现代人看来,这些解释缺乏理性和科学,充满了荒诞和唯心,但历史地去理解,我们会发现它们于当时存在的必然性。对于阶段性的民众信仰体系,我们不可简单地以迷信待之。
注释:
①笔者所见为故宫珍本丛刊本《明状元图考》。美国国会图书馆所藏《明状元图考》其下限至崇祯十六年(见王重民《中国善本书提要》第160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
②利玛窦、金尼阁著《利玛窦中国札记》第99页云:“看来似乎古代中国人把天地看成是有生灵的东西,并把他们共同的灵魂当作一位最高的神来崇拜。……他们还教导说理性之光来自上天,人的一切活动都须听从理性的命令。”(中华书局1983年版)
③张瑄,天顺八年进士,官至南京刑部尚书。景泰年间任吉安府知府,吉安“俗尚巫,迎无休日,瑄遇诸途,投神水中。俄遘危疾,父老皆言神为崇,请复。瑄怒,不许”。(张廷玉:《明史》卷160《张瑄传》)
④参见汪维真:《明朝景泰年间乡试解额调整史实钩沉》,《史学月刊》2005年第10期。
【专 题 号】K24
【复印期号】2006年06期
【原文出处】《史学集刊》(长春)2006年2期第22~28页
【英文标题】One Has His Own Destiny: People' s Understanding of Success and Recognition in Imperial Examinations in the Ming Dynasty
WANG Wei-zhen
( Research Institute of the Yellow River Culture and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Henan University, Kaifeng, Henan, 475001, China)
【作者简介】汪维真,河南大学 黄河文明与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河南 开封 475001
汪维真(1965-),女,安徽桐城人,河南大学黄河文明与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副教授,《史学月刊》编辑部副编审,研究方向为明清社会史。
【内容提要】 | 自隋、唐以降,伴随着科举制的创立、发展与完善,科举入仕成为社会普遍追求的理想人生模式,以科举制度、科举人物、科举故事为核心内容的科举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独特的构成部分。观照明人关于科举人物、科举故事的诸多记载和议论,基本上可以认为,命定、风水、报应等传统思想,因其理论上的包容性和阐释中的灵活性,是明人解释科举功名现象的主要理论依据。这种现象的生成,既是科场激烈竞争所引发的焦虑与无奈的结果,也是明人对社会、自然整体认知局限的自白。 With the establishing, developing and improving of the system of imperial examinations from Sui and Tang Dynasties onwards, being an official by taking part in imperial examinations had become a generally pursued ideal life pattern. The culture of imperial examinations, which focused on the systems, characters and stories about imperial examinations, became a unique part of traditional Chinese culture. According to the records and remarks about imperial examinations in the Ming Dynasty, it can be generally argued that with its compatibility in theory and flexibility in explanation, the traditional ideas of destiny, Geomantic omen and retribution, which are theoretically comprehensive and flexible, are the major arguments to explain the phenomenon of achieving success and winning recognition in imperial examinations in the Ming Dynasty. This phenomenon results from the anxiety and helplessness caused by the competitive examinsations as well as people' s limitations in understanding of the society and nature. |
【关 键 词】明代/科举/命定/风水/报应/科举文化Ming Dynasty/Imperial Examinations/destiny/geomantic omen/retribution/the culture of imperial examinations
隋朝滥觞、唐朝确立的科举取士之法,因其在具体选拔方式上的可操作性、相对公平性以及在扩大统治基础方面的开放性与广泛性等优势,为此后朝代所沿袭,并进一步得到发展与完善,成为中国封建社会后期1300多年间的抡才大典。“学而优则仕”是科举社会普遍追求的理想人生模式,因此科举考试、科举功名亦成为那个时代经久不息的“热点”[1]。以记载科举制度、科举人物、科举故事为核心内容的科举文化丰富而厚重,它反映了科举时代人们对科举功名的认识与看法,同时也折射了人类对自然与社会认知的阶段性特征。从科举故事入手也是科举文化及其相关问题研究的一个重要切入点。本文拟选取明代关于科举人物和科举故事的记载,探讨明人对科举功名的认识及其形成的社会与历史原因。不当之处,祈请方家指正。
一、命定、风水、报应说是明人解释科举功名的惯用理论与手法
在明人谈论科举的著作中,常可见到对其神秘性的渲染,万历三十七年(1609)曾任内阁首辅的沈一贯在《明状元图考序》中写道:“不佞适睹千佛名经(即指登进士科者)而卒业焉,见有黄舆结孕者,见有宅兆毓灵者,见有命造殊尤者,见有梦寐预占、古谶征应者,见有星躔示象而人合天符者。”[2]《明状元图考》是一部记载自明初到万历年间① 历科状元事迹的著作,沈氏这番话虽是对该书的综括,但从某种意义上说,它是明人对科举功名认识的集中代表。从明人对科举故事的诸多描述来看,命定、风水、报应等传统思想是明人解释科举功名的惯用理论与手法。
(一)以命定说解释科举功名
古人认为,人生于何时何地、一生命运如何,都是上天早已决定好了的,成败、显晦都在上天掌控之中。② 至宋代,又出现了根据人出生的年、月、日、时的干支组成的八字推算人的吉凶祸福之术。这两种说法虽有抽象理论与具体操作的差别,但都可归诸宿命论的范畴——命数无法改变,也不为常人所知,但有时会通过某种特殊的方法间接地或以非常隐晦的方式反映出来,如异征、谶纬、梦幻等。在明人的记述中,以这些方式预示科举功名的事例很多,其中有关梦与科举功名关系的记载最为丰富。如明代首科状元江西人吴伯宗,“十岁能文,举洪武庚戌乡试第一。府判官王黻梦乡解当复为状头。明年廷对,上亲制策问,伯宗条答称旨,果擢第一人”。明末清初人查继佐对此有评论说:“吴金溪入判官吴[王]黻之梦,领乡荐,复及第,为开科第一,诚所为梦赉者哉!”[3] (卷8中,吴伯宗)又如景泰五年(1454)状元孙贤,“未第时,尝梦金甲神人持一旌扫其门,上有‘状元’字”。[4] (卷4,梦纪)又弘治六年(1493)会试时,有人梦见苏州城迎状元,后太仓县人毛澄果为此科状元。弘治九年会试前,一举子梦见苏州城大街盛张鼓乐,两人夹持二旗,上面大书“状元”二字,另有二人持竿且遍身流血。因先有弘治六年梦兆应验的先例,人们相信此科状元肯定仍在苏州。后苏州府昆山人朱希周果为此科状元。梦中二人遍身流血应的是状元朱姓。[5] (下篇,卷2)再如,正德十二年(1517)状元舒芬,说他“始生时,有士人泊舟空江,夜半闻‘状元姓舒’四字”。而他死时的情景和常人也不同:“殁之前日,门人湛柟,梦垂白帘,中有六字曰‘忠孝状元止此’。易箦,大风雷电,伐木,鸟巢覆,屋瓦飞,其警应如此。”[3] (卷10,舒芬)对后人来说,这些异征、梦像所依凭的科目信息和历史人物的科举事实相符,似乎有理由相信它们包含着神意,预示吉福。然而它们可能来自传闻,也可能系后人附会,多少还是有些游说无根的感觉,不及亲历者“现身说法”来得实在。
景泰五年进士、浙江海盐人张宁在其所著《方洲集》中记叙了他在乡试、会试过程中所发生的一些异征和梦像:正统十二年(1447),张宁初次参加乡试,按明代科举程式,乡试分三场进行,日期为阴历八月初九日、十二日、十五日。在中场考试的那天,张宁父亲“于中庭得桂一枝,葩叶新茂,不知所从来。因置瓶,沃以水,祝曰:倘吾子获荐,花其发荣。淹宿盛开,香气满室”。乡试揭晓前一日的晚上,张宁母亲“梦一老叟自外入中庭,持笔如掾[椽],蘸毫沃水缸,书‘孙’字于挹清楼外粉墙,字崇广专堵,母自捧泥依字画墁圬之”。第二天喜获张宁捷报。后来学士吕逢原作《瑞应记》时还载录了此事。然而此后张宁考进士并不顺利,三入春闱不第。第三次会试时虽梦见了所试书经中一题,张宁以为这是中式“佳候”,结果仍名落孙山。景泰五年第四次参加会试,在会试及中式后的廷试中,张宁都得到了考官的赏识与眷顾,大有中状元之势,但最终还是以第七名赐进士出身。老年赋闲家居时,张宁自评自己廷试策卷,“文虽不留陈腐,若比之古义,求为之御且不可,何足为天下先。……况先母梦兆于七年之前,已有‘孙’字之应”。反思自己之所以未能中状元,一方面是文章确有缺陷,更重要的是他命中早定,母亲梦中那个“崇广专堵”的“孙”字,就已注定在孙姓状元榜下:“予为孙贤榜下,士盖数定也。”[6] (卷26,杂著·杂言)广东香山人黄榆,景泰七年举人,著有《双槐岁抄》,书中也记载了入梦于他人但关涉自己乡试中式名次的梦兆。景泰七年七月,黄榆和郑贤、李濬等结伴参加乡试,他们在一个地名叫石歧的地方登舟时,千户林兴赶来送行,对郑贤及黄氏揖手说:“兴梦最验,恭喜二位俱登第矣。郑秀才名在前列,但山字上如卢状,殊不可识,岂传胪之兆邪?黄秀才中五十七名,梦中见之甚真。”黄氏云,及揭晓,“予叨领乡额,恰如其数,有郑贤在予前,乃灵山人也”。[7] (卷7,登科梦兆)黄氏坚信,他与郑氏此科得中,是天意所定。再如,苏州卫人黄{K24Q608.jpg},曾著有《蓬轩类纪》一书,书中《科第纪》与《梦纪》部分都有科举异兆、谶纬和梦像的多条记事,其中《梦纪》篇直接关系黄{K24Q608.jpg}会试科名的梦兆如次。成化十三年,黄{K24Q608.jpg}以第64名的成绩考中了举人,但通往进士的道途并不顺畅,连考四次不偶。直到弘治三年第五次参加会试和殿试,才以二甲第14名获中,但此时黄{K24Q608.jpg}已经53岁。黄氏认定这是命中注定,他书中的两个梦兆可以作证和说明。成化十七年再赴春闱时,黄{K24Q608.jpg}“梦与今监察御史朱天昭、工科给事毛贞甫三人,同骑木龙,飞逸天际。自谓必中解[会]元”。贺恩闻得此梦,便问黄氏飞天时的序次。黄答曰:“天昭居前,贞甫次之,又次则予也。”贺氏戏曰:“木,甲属。龙,辰象也。其应在来科甲辰。然必越三科,以序而中。”黄氏“不然其言”。然而后来的事实却不幸被贺恩言中:“天昭中甲辰榜(成化二十年)第十,贞甫丁未榜(成化二十三年)第十二,予则庚戌榜(弘治三年)第十四。”三人果然当年皆落榜,自“来科”开始“以序而中”,黄氏“越三科”方中。梦像在十年间一一应验,黄氏心服口服,说“悉如其言”。[4] (卷4,梦纪)这第一个梦暗示了黄{K24Q608.jpg}会试中式的科次,第二个梦则预示了会试中式的名次。弘治三年,黄{K24Q608.jpg}入春闱。此次他与番阳顾均实同邸。顾氏善于推步,自云必第,亦许黄{K24Q608.jpg}为同年。三场考试结束后,黄得一梦,梦见自己登上一楼,上面有六七位国色般少妇,忙惊慌而下,听见少妇间有问其姓名者,一少妇曰此十四甲黄{K24Q608.jpg}也。梦醒之后,黄{K24Q608.jpg}寻思:进士只有三甲。十四甲,惟乙榜贴礼部壁者有此数耳。担心自己此次仍是无果而归。便以此梦请教顾均实。均实问曰:“君入试几度?”黄{K24Q608.jpg}告曰:“五度矣。”均实推算说:“每试凡三甲,今年二甲则十四甲也。”及揭晓,黄{K24Q608.jpg}果为二甲第十四名。黄{K24Q608.jpg}中式的科次及名次分别于两次梦中得到预示,与后来事实全符,黄{K24Q608.jpg}感叹:“可谓验矣。”[4] (卷4,梦纪)
(二)从风水角度解释科举功名
风水之术,自古有之,主要是从地形与环境的角度来相宅、相坟,最初目的是远水患、安亲体。至东晋郭璞“创为骸骨得气,而子孙受荫之说”之后,[8] (卷5,堪舆纪)风水便与祸福感应紧密联系起来,利用或改变风水企求改变命运的做法代皆有之。[9] 在明代,利用风水以图科举功名的事例也不为少。如晚明世情小说《杜骗新书》第十七类《奸情骗》类的《地里寄妇脱好种》中,讲了四则与阴宅有关的风水故事,其情节虽有不同,但都因拥有或利用了好风水,或中科第,或举神童。[10] 利用风水只是一方面,更积极的做法是改变风水以求好运。万历年间,河南许州知州郑振光,见“许郡地势平衍,无高山大川、幽岩奇壑,而文人之显达者亦稀”,乃于城外东南方巽位(巽位为文明之象)创造文明塔,希望“借培地脉,振兴文教”。[11] 在诸多明代科举人物故事中,有名可考且被认为是因风水而中进士的也大有人在。如正德三年状元吕柟,说其先人“葬彬卿祖时,圹有声如雷,卜言兆显六世,至是公生”。[12] 又如,正德九年状元唐皋,歙县人,家甚贫,才性甚高,为地方官员及朋辈所推许,唐氏本人也素以元魁自拟,但累蹶场屋,仅为一举人就连考了10次。人讥之曰:“徽州好个唐皋哥,一气秋闱走十科,经魁解元荷包里,争奈京城剪柳多。”才高如此的唐皋屡试不第,引起了奖掖后学的知府的注意,“郡守推桂(应为熊桂)长于青乌之学(堪舆学),相其家称善地,所未足者,前宜浚水一道为御阶水,必登高第。因为贸其邻地凿水如法。未几,果状元及第。世墓在葛塘,尤阴宅之佳者”。[2] (卷2,状元唐皋)唐皋祖坟风水亦佳,只因宅前少了一道御阶水而久困场屋,因得到懂得风水的熊知府的帮助,才夺得元魁。可见,在明人的眼里风水的作用实在不微。
一家风水关系到一家的祸福,基于同样理由,明人认为,一方风水也关乎到一方文脉。如明人杨士聪(崇祯四年进士)就曾云:“淮安人文寥寥,顾多出高科。近年若丙辰之邱可孙、辛未之夏曰瑚皆是。”“至清河,小邑无城,仅仅黄河岸上一村落,乃有状元丁士美生焉。其地淮、黄交会,风气所钟,信有之矣。”认为黄、淮交会所形成的好风水是淮安多出高科的原因。[13] (卷上,P20)
(三)从报应角度解释科举功名
《易》经中云,“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书》经中云,“天道福善祸淫”。这里的福善思想应是中国传统报应思想的滥觞,它与先民的鬼神观念及感应思想直接相关。自魏晋始,在吸收了佛道果报思想和感应理论之后,中国传统的善恶报应思想得到了丰富和发展,并于宋代基本定型,至明代前期,善恶报应思想逐渐被基层民众广泛接受,成为凝结于民众心灵深处的一种信仰。[14] 因而从善恶报应角度解释科举功名也是明代常见的做法。
永乐二十二年廷试时,初拟孙曰恭第一,古人行书自右至左、自上而下,“曰恭”二字容易被视为“暴”字,明成祖见孙氏名时,便产生了这样的误会,认为“孙暴”之名于状元不妥。及见奏卷姓名中有“邢宽”者,甚喜,擢为第一,且以丹书其名,时人以为宠遇。就事情本身来看,成祖点邢宽为状元实属偶然,然而时人却不这样看待:“宽先世有仕者,每为囚求生道者曰:‘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人多感之。因得此报。”[2] (卷1,状元邢宽)说邢宽中状元是其先人行善积德的回报。又如天顺四年状元王一夔,据《明状元图考》引《闲中今古》的记载:最初读卷官拟祁顺为第一名。当司礼监太监采问状元姓名时,阁老以祁顺对。太监说:此卷实高人一等,只是“祁”姓的读音和当今皇上的御名相同,唱名时不妥?阁老愕然,赶忙用王一夔的卷子替上,将祁顺的卷于置于二甲之中。然而,明朝人认为王一夔代替祁顺为龙首也事出有因。《史隐录》说是“阴德之报”[2] (卷2,状元王一夔)。据载,王一夔父王得仁,英宗正统年间为福建汀州府推官,邓茂七之乱时,其党羽陈政景纠集清流贼攻城。王得仁和汀州知府刘能等击败并生擒陈政景等,余贼惊溃。当时诸将欲穷搜溃散乱民,王得仁恐滥及无辜,下令招抚,辨释难民300人。另有都指挥马雄得通贼者姓名,准备按籍行戮,王得仁力请焚之,使在籍之民得以保全。后于平乱中染病,本可以退息,王得仁担心贼匪长驱直入,坚持坐帐指挥,直至卒于军中。天顺末,吏民请为之建祠,春秋致祭。[15] (卷165,王得仁)王得仁有如此仁政与善政,因此明朝人认为,王一夔中状元是得其父积德之报。连不轻信鬼神的张瑄③ 也这么认为,并作诗道:“忠言极谏拯疲民,戮力勤王不顾身,百战能缘王事烈,万家因感使君仁。春回瘴地棠阴满,雨过山城草木新。子占大魁孙血食,皇天应不负斯人。”[2] (卷2,状元王一夔)
孝行、义举都被认为是善行的具体表现,因而从善行、孝义而获阴报的角度解释科举功名也是明人惯常的思维。如弘治十七年举人秦镗,南直常州府无锡县人,七试于乡而后第,五试于会皆不第,最后罢试。秦镗平生“博学力行,荣利不入于心,惟左右就养,以孝事其父母……以所学授诸子孙,诸子并率教有贤称,领乡举者三,岁贡者一,业成均廪庠舍者尚十计。……人以为孝感所钟”[16]。秦镗子孙有如此造化,时人认为是秦镗以孝行感动了上苍。再如,南直安庆府桐城县人阮鹗,字应荐,号山峰,嘉靖二十三年(1544)进士,因其依附于赵文华、胡宗宪等,故评价不高。然而,阮氏一门科名兴盛,自阮鹗中进士后,兄之子中嘉靖三十五年进士,阮鹗一子又举北畿乡试,在不到20年的时间里先后有三人登第,当地人认为这是阮氏先人及阮鹗的孝行与善行所获之报。与阮氏同年且为同乡的赵{K24Q609.jpg}专门写了《阮氏世科贺言》以记此事:“吾同年大中丞山峰阮公,以雄才举甲辰进士,其兄之子思竹又举丙辰进士,今年秋其子少峰又举北畿乡试,不二十年间衣冠才艺独盛一时,其得天之泽赫赫且延若此,此岂无因而能然。”个中原因又是什么呢?“乡人论曰:阮氏据山,山枕江带湖,郁抱灵异。”此为风水之佑。乡人又曰:“中丞公任比部则首治大猾;为御史则计解讦狱,不使善者诬系;为督学则使士兴行;为抚臣则又以身犯难,出入海上,屡平岛寇,志未酬而身蚤退,此其余烈发而为奇。”此为善行之报。又有谈先世事者曰:“爱云翁事难事之兄,周旋曲至,虽古之友爱亦不是过,故其食报宜然。”此为其先人孝悌之行之报。当然,这后两条可归结为一条——有善行当获善报。从赵氏所记时人议论来看,阮氏一家既有风水之助,又有善、孝之行的配合,所以其子孙科第兴盛,名显一时。对于乡人的这些议论,赵氏颇有同感:“是两言者当矣。夫有世泽者必有世德,此固天之所笃厚也!”赵氏还就此例推衍出善行与科举世家间的一般关系:“世科则必有聪明颖慧之资足以敦诗书而悦礼义,而又冥冥者故能继及。不然,虽矜懋植莫能表见。”[17] (卷4)后来,阮氏之子阮自华及孙阮以鼎又于万历二十六年(1598)同举进士[18] (卷1,阮巡抚传),这又是科名中的一大盛事,乡人当有更多说法,可惜此时赵氏已不在人世(卒于1569年),也就未能续记和感慨了。
上述事实表明,“作善,降之百祥”。反之,若所行不善,必“降之百殃”,即便是事先注定的好命数也会遭到改变。明人沈德符在《万历野获编》中就记载了得自亲闻的一件事。嘉靖五年进士、浙江嘉善人陆垹,夫人故世后,没再续娶,与其子陆中锡相依为命。嘉靖二十七八年左右,陆垹升为太仆少卿,便携子及子之塾师赴官,住在当时的太仆寺街,和太仆寺一少卿家比邻。此时中锡已有十六七岁,颖敏绝人,时人目为神童。少卿家有及笄之女,姿色出众。中锡为之心动,“屡欲挑之而未果”。在一个初一日,中锡随塾师到城隍庙祈祷,以邻女为请,且许事成之后酬谢,塾师亦从旁代为祝祷。归后当夜于酣睡中,中锡大声叫号,陆垹惊问其故。中锡细说了白天祷神之事,并叙述了刚才梦中情景:梦见被城隍摄去,大怒见诘:“汝何人,敢以淫媒事上渎。”又呼主籍者查看中锡之禄簿,中锡注定的命数是:甲戌科状元,官至吏部左侍郎,年79。见此命数,城隍乃沉吟说:此人有禄,不可杀,当奏之上帝。又命检视塾师之命数,则终身无官禄,城隍即令抽肠戮之。“须臾,天符下:陆某宜革去鼎元、少宰,其寿如故,但使贫绝痴绝,以至于死”。说到此处,中锡惊问其父如何是好?陆垹还在半信半疑之中,忽见塾师称腹痛,未午而死。陆垹开始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急问梦中还有什么情节。中锡说:城隍看完天符后说,“当再降一人,以补甲戌状元之缺”。便有了孙继皋出生和当状元的安排。中锡后来的境况是:自梦谴后,得了心疾,性理狂错,“往往不竟闱中试而出”,功名之事自是不可能了;父死后,他穷困潦倒,有时连衣食也不能自给。惟一的女儿也跟着遭殃,在丈夫坐法遣戍后,改嫁一市侩。[19] (卷28,征梦·甲戌状元)一念不善遭如此天谴,沈德符用陆中锡一生的潦倒及其女儿不幸的故事为“作不善,降之百殃”做了注脚,令人怵目惊心。
明人从命定、风水、报应三个方面来解释科举功名的记载很多,难以枚举。虽然这些故事反映的主题因撰者的不同而有所差异,或侧重命数,或侧重风水,或侧重报应,或兼而有之,但它们都反映了明人对科举功名的理解与认识。在我们今天看来,这些事例中所蕴涵的理论不乏迷信和荒诞,不过它们却真实地反映了那样一种历史条件下人们真实的观念形态、认知水平和局限。
二、明人如此解释科举功名的社会与历史原因
(一)闱场逐鹿,胜券难操,焦虑与无奈使人易于产生命定情结
朱元璋建明前的吴元年(1367)三月,就表示要“上稽古制,设文、武二科以广求天下之贤”[20] (卷22,P322)。洪武三年又颁《初设科举条格诏》,决定于八月举行首科乡试,表明新生的明王朝要袭用科举考试之法作为国家的选官之法。在洪武三年八月按时举行科考后,又于四年、五年连举乡试。后因所选之人应试能力与历事能力上有距离,注重实效的明太祖于洪武六年暂停科举,到洪武十七年再行开科取士。此后明代各朝都遵用祖制,以科举考试作为国家的“抡才大典”。
明代科举考试分为乡试、会试、廷试三级。明代乡试,在各直、省举行,在录取名额上实行的是固定解额制,即根据各地人文状况分配一定的录取名额。明初三朝,因急需管理人才,乡试虽有解额规定,但在实际执行中采用的是不拘额数的录取原则。后来随着固定解额制度的完善、承平时期文化和人文的昌盛,尽管各地解额时有调整,数量呈上升趋势,④ 但乡试竞争仍很激烈。以南直隶为例,据有关“乡试录序”知,宣德七年参试人数与录取人数比是16.3∶1,弘治五年为17∶1,十四年是“拔士于三十之一”(30∶1),嘉靖十九年为32.6∶1,嘉靖二十八年和万历十年都达到33.3∶1。这样,每科乡试之后,虽有一定量的考生沾沾自喜,但黯然神伤者更众。即便是乡试中试者,还要应对更高级别的会试。在张朝瑞《皇明贡举考》所载宣德二年至万历十一年间的53科会试资料中,参试人数与录取人数齐全的有51科。两者之比在竞争最为激烈的宣德五年与天顺四年达到20∶1,最为宽松的正统七年是6.7∶1;在8∶1、10∶1间的有7科,在10∶1、15.3∶1间的有41科。单从表面上看,会试录取率较乡试要高得多,但会试是高手云集,因而竞争仍很激烈。如南直苏州府吴县人奚昌,弱冠之年便以《易》经于正统年间中举,名重一时。一日游金陵,适遇倪谦(正统四年进士)因得子而设的汤饼会,奚昌赴会并撰诗称贺。新生儿名倪岳,后于天顺八年中了进士,授翰林编修。等到成化五年倪岳主持会试时,原先称贺他诞生的奚昌方于此科中式,蹭蹬了30年。[21] 可见士人登进确实不易。明人有过这样的形容,“士业在屈首受书,视齐民中十而一;其以文章充赋,匹材薪槱比琛庭实者百而一;又进于天子之轩墀者千而一”[22] (田一儁:皇明贡举考叙)。即便后来成为元魁者,也有困绌场屋多年的经历。如成化八年考取状元的吴宽,11岁为诸生,34岁才中举人,38岁方中状元,科举之途走了28年。[2] (卷2,状元吴宽)又,曾彦中状元时54岁,焦竑中状元时50岁,被称为晚达。[23] (晚达)当然也有早达的情况,如费宏20岁中状元,林大钦22岁中状元,施磐23岁状元及第。[23] (早达)在同年进士中,年龄差别也非常大,如在成化五年的进士中,江西庐陵人王臣仅16岁,而年龄最大的奚昌已是49岁;[21] 又如弘治九年进士科,年龄最小的江西新建人王幸卿仅19岁,年龄最大的浙江兰溪人童品已58岁,两人年龄相差39岁。[24] 在同一家庭中,弟先兄登、父子同登、子先父登的情况也有存在。如四川新都人杨廷和成化十四年中进士,其父杨春成化十七年中进士,较其子晚了一科。湖广承天人曾省吾嘉靖三十五年中进士,其父曾璠到嘉靖四十一年才中进士,较其子晚了三科。[22] (卷7,P493)这既凸显了科举考试的复杂性,更反映了其竞争的激烈本质。科举考试错综复杂、扑朔迷离,考试结果差别悬殊、悲喜迥异,充满了不确定性和神秘色彩,人们就不免发出了“斯文显晦,其事数固有迟速乎?”[6] (卷17,送伍先生序)的感叹。
(二)明人对社会与自然的认知局限使命定、风水、报应等成为解释科举功名现象的理论依据
在洪荒时代,生产力极度低下,先民抵御与应对自然的能力有限,便对自然社会中的一切异己力量赋予灵性,将自然界的种种灾害与压迫都想像为所谓宇宙精神等的圈套,[25] (P42)祭祀山川,畏惧天地,惧怕鬼神,于是鬼神观念、报应观念和预测吉凶的各种方术应时而生并广为流传,成为传统文化的组成部分。这些包含有浓郁宗教色彩的民间信仰的传承,是以普通百姓的日常生活为基础的,在代代相传与耳濡目染中生生不息,从而顽强而持久地作用于民间社会的精神世界。
在明代社会中,虽然商品经济发展,文化也得到长足进步,在江南苏、松、嘉、湖、杭地区还出现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萌芽,然而这一切还不足以催生出社会意识更新的局面,因而命定思想、报应观念、风水思想等传统信仰仍是明代社会的主体意识,影响人们的精神世界,并于日常生活中不经意地流露出来。如时人张宁云:“斯文显晦,其事数固有迟速乎?”沈一贯也认为:“事属前定,不由人力也。”张瀚在称道同年孙陞算命之术的精准时道:“以数十年之迟速显晦,决于八字之间。”[8] (卷6,方术纪)在听人言梦并结合自己的梦兆经历后,又感叹道:“诚知数为前定,可无愿乎外已。”[8] (卷6,梦寐纪)吕坤万历十五年分守济南,有感于盲人生活艰难,无所凭依,处理公牍之余,于浩繁的算命书中摘编要语,成《子平要语》一书,“募瞽师群而教之”,[26] 欲假算命之术解决盲人的生计问题。可见命定观念在当时一般人的心目中还是很深固的。又如,郎瑛对报应之说非常肯定:“报应之事决有,但皆假手他事,展转见之,迟速不同。所谓‘有记性,没急性’也。”[27] (卷50,奇谑类·报应)袁中道在论及“杀祸”时云:“杀机之不可发也!杀机一发,害不在其身,必在子孙。”在列举了大量因杀获祸的事实后,感叹道:“天道昭昭,疏而不失,彼有幸逃于生前者,夫岂无身后乎哉?”[28] (卷20,杀祸)耶稣会士利玛窦(1582—1610)年在中国传教,对明人拥有的善恶报应观念深有感受,说:“他们的信条包括有一种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学说。”[29] (P101)
风水术在明代也很有市场。如陈洪谟曾云:“近来士夫多信地理。”[5] (下篇,卷4)在茔地的选择上尤为突出,“贪求吉地,不独愚昧细民,即缙绅士大夫亦惑于此。未葬,谋求不遗余力,甚至构讼结仇,各谋利己,暴露迟久,迁徙再三”。为此张瀚不得不告诫子孙:“毋以斯言为迂,仍听术人之惑而屡迁屡葬也。”[8] (卷5,堪舆纪)这种风气甚至感染到了深居九重的皇帝。万历间,神宗派矿监税使到地方开矿收税,扰乱殊甚。大臣纷纷疏请召回。神宗利欲熏心,置之不理,上章皆予留中。三十三年冬至日,阁臣沈鲤和朱赓同到仁德门贺节。神宗赐食并让司礼太监陈矩陪侍。沈鲤窥见小内侍往来偷听谈话,还用笔窃记,推测此举出自上意,心想:此时语胜奏疏多矣。故作高声对陈矩说:“某一路来,见矿税害百姓,所不忍见,再三疏请皇上,未见允行。”陈矩蹙额曰:“诚然。”沈曰:“若说害百姓还是第二义。”矩曰:“百姓受害何谓第二义?”沈曰:“皇上受亏多了。”矩曰:“何谓也?”沈曰:“如今人家也要风水兴旺,今国家把名山大川都凿破,灵气发泄尽了,将来圣躬岂不受亏。”矩曰:“此利害真不小。”饭毕,陈矩向皇上复命,备述了沈氏之言。神宗说:“这话说得是关系我身上的,你去与沈先生说,有甚培补法子替我补一补。”沈鲤对陈矩说:“名山大川灵气发泄如何补得?但急停了矿,安静久了,灵气自复,便是培补的法子。”陈矩以原话回复了皇上,神宗点头称是。[30] [15] (卷217,沈鲤传)神宗虽然最终又食前言,没有终止开矿,但还是透露出他对风水说的信奉和对开矿泄气于己不利的畏惧。
当然,民间信仰的浓郁程度会因受众不同而显现出个体差异。如张宁在第三次会试时,梦见书经中的一道题,便告知一同赴考的支中夫,认为试中若有此题,便是自己中式的好兆头。支氏却笑曰:“人尝言:痴人信梦。”[6] (卷26,杂著·杂言)这里,支中夫对梦有兆示的说法表示怀疑。又如,吕坤自称“平生不言命”[26]。因此我们不能一概否定在明代社会主流意识之外拥有相反主张的独立意识的存在。但据前引大量事实来看,传统文化中的命定思想、报应观念和风水理论等在当时社会仍拥有广大市场,而且呈现出诸种思想相互交融、混杂的现象。这从明代科举故事情节于传播过程中日渐丰富的事实中可以看出。如关于洪武二十七年状元张信童谣之应的科举故事,黄榆较早地作了详细记载[7] (卷2,海定波宁),而万历三十七年完成的《明状元图考》中又增加了两个情节。一是说郡中初架石梁,有谣曰人从桥上行,状元此时生。其父首从桥上行,逮还家有生儿之喜。二是说张信举乡荐后赴京参加会试,梦见以竹版押青犬头置兀上。解梦者说:“竹版押青犬乃状字,置兀上奏元字,况当甲戌,必魁天下。”[2] (卷1,状元张信)增加的这两个情节,旨在从谶纬和梦兆的角度说明张信中状元系天命所定,符合神意,起到了增强传播效果的作用,但故事演绎过程本身反映了明代人对科举功名的一般认识,也显示出上述诸种信仰相通和交融的事实。从总体来看,在上述明人用于解释科举功名的三个常见因素中,命定是最核心的,风水、报应则属于次级因素,通过人的努力可以求得,体现了时人在宿命的同时对人的能动性的朦胧认识。
此外,命定、风水、报应等传统思想在解释中具有极大的灵活性,从而为解释复杂的科名现象准备了巨大的空间和余地。如从命定角度,功名之有无和早晚,可解释为迟速有数;从风水和报应角度,家族、家庭以及地区间的科名反差似乎也可以找到答案。
三、结语
明代是科举制度高度完善和发达的时代,尽管官员并不完全出自科举一途,但科举出身者尤其是进士在得官和晋升时占据优势则是不争的事实。如《明史·选举志》云:“明制,科目为盛,卿相皆由此出”。万斯同亦云:“士非会试不得进,非进士虽登用不得至显官。”[31] (卷72,选举二)然而,科举考试作为国家选士之法,目的是为了选优,必然会有胜出者和落榜者,也必然会有偶然性存在。然而,由于历史的局限和社会整体认知水平的制约,明人无法正确解读科考中所呈现出的诸种复杂多变的悲喜现象,而当时社会上盛行的民间信仰如命定、风水、报应诸说,因其理论上的包容性和阐释上的灵活性却成为解释科举功名的最合适和最有力的“思想”武器。由此演绎出的诸多科举故事,实则是这种社会精神意识的物化反映。作为明代科举文化的一个方面,它们显现了传统文化尤其是民间信仰于明代的阶段性特征和局限。当然,在现代人看来,这些解释缺乏理性和科学,充满了荒诞和唯心,但历史地去理解,我们会发现它们于当时存在的必然性。对于阶段性的民众信仰体系,我们不可简单地以迷信待之。
注释:
①笔者所见为故宫珍本丛刊本《明状元图考》。美国国会图书馆所藏《明状元图考》其下限至崇祯十六年(见王重民《中国善本书提要》第160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
②利玛窦、金尼阁著《利玛窦中国札记》第99页云:“看来似乎古代中国人把天地看成是有生灵的东西,并把他们共同的灵魂当作一位最高的神来崇拜。……他们还教导说理性之光来自上天,人的一切活动都须听从理性的命令。”(中华书局1983年版)
③张瑄,天顺八年进士,官至南京刑部尚书。景泰年间任吉安府知府,吉安“俗尚巫,迎无休日,瑄遇诸途,投神水中。俄遘危疾,父老皆言神为崇,请复。瑄怒,不许”。(张廷玉:《明史》卷160《张瑄传》)
④参见汪维真:《明朝景泰年间乡试解额调整史实钩沉》,《史学月刊》2005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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