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史
清朝皇帝的中国观(之一)
郭成康

【专题名称】明清史
【专 题 号】K24
【复印期号】2006年03期
【原文出处】《清史研究》(京)2005年04期第1~18页
【作者简介】郭成康,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教授。(北京 100872)
【内容提要】清宣统三年末,隆裕皇太后在清帝逊位前夕向全体臣民宣布:“总期人民安堵,海宇K24Q303.jpg安,仍合满、蒙、汉、回、藏五族完全领土为一大中华民国”。经过数千年的历史积淀,历尽沦桑、千锤百炼的“中国”概念,终由清朝一锤定音。从这个意义上讲,清朝不仅留给今天中国人民国家版图与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物质财富,而且留下了界定“中国”一词内涵与外延的弥足珍贵的精神财富。
【关 键 词】清朝/中国/中国观


    清代是中国历史上统一的多民族国家逐步发展以至最后定型的关键时期。清朝不仅对奠定今天中国的版图做出了巨大贡献,而且近现代国家意义上的中国概念也是在清朝统治时期才出现的。今天无论汉族,还是众多少数民族,都认同自己是中国人,自己的祖国是中国。看起来这似乎无需论证,其实,中国各族人民从民族认同到对统一国家的认同经历了几千年漫长岁月的积淀与整合,在清朝统治的三百年间,才最终成为定局;而作为主导那一时期中国政治的清朝皇帝对中国的体认,以及他们的逻辑思维方式和实践行为,无疑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清开国时期的国家概念
    明代的中国,主要依托中原农耕地区的明朝,隔九边与蒙古族所建立的北元及尔后的鞑靼、瓦剌以敌国长期对峙。迨明朝末造,东北边陲建州女真崛起。从明万历十一年(1583)努尔哈赤起兵,到明崇祯十七年、清顺治元年(1644)清兵入关定鼎燕京,大约60年间,见于文献记载的满洲使用的国号有“女直国”、“建州国”、“后金国”、“大金国”和“大清国”。(注:据《清太祖武皇帝实录》卷一“满洲源流”载,清皇室始祖布库里雍顺“其国定号满洲”,“南朝误名建州”。这是清初《清太祖武皇帝实录》撰稿者的杜撰。清开国时期从未使用“满洲国”一称。据潘喆、李鸿彬、孙方明编:《清入关前史料选辑》第一辑第298页。中国人民大学1984年版。) 万历二十四年(1596)努尔哈赤致朝鲜方面的回帖中自称“女直国建州卫管束夷人之主”。(注:《建州纪程图记》第22页。辽宁大学《清初史料丛刊》1979年版。) 这是努尔哈赤使用“女直国”国名的最早记载。“女直”即女真,因辽兴宗讳宗真,故改称女真为女直。
    万历三十一年(1603)努尔哈赤在赫图阿拉筑城,两年后致辽抚赵楫、总兵李成梁的呈文中说:“我奴儿哈赤收管我建州国之人,看守朝廷九百五十余里边疆”。(注:转引自黄彰健《奴儿哈赤所建国号考》一文(台湾文海出版社《清史论丛》第一辑)。) 万历三十五年(1607)三月努尔哈赤又致书朝鲜国王:“建州等处地方夷王佟呈,为夷情事。朝鲜国王知道,有天朝、你朝鲜、我达子三国”。(注:转引自黄彰健《奴儿哈赤所建国号考》一文(台湾文海出版社《清史论丛》第一辑)。) “建州国”之称一直沿用到万历四十六年(1618)与明朝彻底决裂,才由“后金国”取代。(注:苕上愚公:《东夷考略·建州》万历四十六年四月,“闰四月,奴儿哈赤归汉人张儒绅等赍夷文请和,自称建州国汗”。据潘喆、李鸿彬、孙方明编:《清入关前史料选辑》第一辑第70页。中国人民大学1984年版。)
    从明万历四十七年(1619)努尔哈赤在致朝鲜国王书信中首揭后金国号(注:据《东夷考略·建州》,万历四十七年萨尔浒战役后,朝鲜“咨报奴酋移书声吓,僭号后金国汗,建元天命,斥中国为南朝,黄衣称朕,意甚恣”,《清入关前史料选辑》第一辑第74页。),直到明崇祯九年、金天聪十年(1636)改国号为大清,金国作为国号近20年。
    “女直国”(建州卫)、“建州国”表示努尔哈赤对女真及建州女真的民族认同,国名反映建州女真模糊的国家概念:“后金国”、“大金国”则表明即将完成及已经完成统一的女真各部对共同国家的认同,这个共同国家名称之所以取名为“后金”和“大金”,则在于向外间彰显继承的是历史上女真民族建立的金国的统绪;皇太极改“金”为“清”,从国家认同来解释,是因为当时金国治下的臣民虽以满洲为主体,但同时已融入数量众多的蒙古人、汉人以至朝鲜人等,金国的国名既涵盖不了满洲以外的民族,女真以外的其他民族也难于接受这一包含历史宿怨的国号。
    满洲兴起时,对女真相邻各部以及与满洲或战或和的蒙古各部动辄也以国相称,如称所谓“九部联军”为“九国兵马”(注:《清太祖武皇帝实录》卷一,癸巳年九月。据《清入关前史料选辑》第一辑第315页。),称海西四部为“哈达国”“夜黑国”“兀喇国”“辉发国”(注:《清太祖武皇帝实录》卷一,戊子年,辛卯年,癸巳年。据《清入关前史料选辑》第一辑第311、313、315页。),蒙古各部则称为“蒙古诸国”,蒙古察哈尔部则称为“察哈尔国”(注:《清太宗实录》卷四十二,崇德三年七月丁卯,谕西北蒙古喀尔喀部落查萨克图汗下使臣达尔汉囊苏喇嘛曰:“朕以兵讨有罪,以德抚无罪,惟行正义,故上天垂佑,将蒙古诸国悉以与朕,今蒙古国主察哈尔汗之子见在朕皆抚养。”中华书局1985年版。),等等。可见努尔哈赤与皇太极并没有也不可能将“部落”与“国家”做现代意义上的严格区别,他们不过随着自身政治势力的迅速膨胀,认为自己有权利与汉人一样创建国家、更改国号。对满洲如此,对同样被明朝视为“夷虏”的其他女真各部和蒙古各部也是如此。
    需要深入探讨的是,清太祖努尔哈赤与清太宗皇太极在他们“建国”的过程中如何对待明朝,他们心目中“中国”和“天下”的概念是什么?
    在努尔哈赤羽翼未丰时,称明朝为“大明”“朝廷”“天朝”(注:《清太祖武皇帝实录》卷一,《清入关前史料选辑》第一辑第304页。),既公开称王称帝,立国建元,则称明朝为“明国”或干脆与明朝尔我相称,甚至称明朝为“南朝”(注:北京图书馆藏:《后金檄万历皇帝文》:“朕虽屡获天佑,志气未骄,在人上不敢分毫生事。公正之人,尔南朝偏护边外他国,要杀之,方昭告皇天而起兵,不想天怪南朝而佑我。”据《清入关前史料选辑》第一辑第295页。),俨然以“北朝”自居。他们虽然仍奉明朝为“中国”(注:《后金檄万历皇帝文》述及萨尔浒之战时说“南朝又说我何敢举兵抗拒,中国发兵四十万,四路齐进,意欲剪灭除根”,据《清入关前史料选辑》第一辑第295页;《清太宗实录》卷二,天聪元年正月:“己亥年我出师报哈达,天遂以哈达畀我,尔国乃庇护哈达,逼我释还其人民。及释还哈达人民,复为叶赫掠去,尔国则置若罔闻。尔既称为中国,宜秉公持平。”同书卷十八,天聪八年三月:“明国复无一言。明既为中国,则当秉公持平,乃他国侵我,则置若罔闻。”),但认定“中国”并不是明朝皇帝,也不是汉族人可以永久垄断的。当努尔哈赤称“英明汗”,建元“天命”并改国号“后金”时,就表明他要缔造一个不奉明朝正朔、与大明平起平坐的国家;岂止于此,他还向往着有朝一日到北京、汴京、南京当皇帝的美好远景。(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所译注:《满文老档》天命七年四月十七日,金致书明军守将:“我汗公正,蒙天眷佑,其南京、北京、汴京,原非一人独据之地,乃诸申、汉人轮换居住之地也。”该书378页。中华书局1990年版。) 皇太极直接继承发扬了努尔哈赤的志向,他向喀尔喀蒙古札萨克图汗宣称与辽金元三国之主相等:
    昔辽金元三国之主,当征战时,西伐厄讷忒黑,东抵朝鲜,北及黑龙江,南至于海,无远弗届。朕今日正与相等也。(注:《清太宗实录》卷四十二,崇德三年七月丁卯。)
    努尔哈赤和皇太极是女真人支脉,有“本大金之裔”(注:《后金檄万历皇帝文》述及萨尔浒之战时说“南朝又说我何敢举兵抗拒,中国发兵四十万,四路齐进,意欲剪灭除根”,据《清入关前史料选辑》第一辑第295页;《清太宗实录》卷二,天聪元年正月:“己亥年我出师报哈达,天遂以哈达畀我,尔国乃庇护哈达,逼我释还其人民。及释还哈达人民,复为叶赫掠去,尔国则置若罔闻。尔既称为中国,宜秉公持平。”同书卷十八,天聪八年三月:“明国复无一言。明既为中国,则当秉公持平,乃他国侵我,则置若罔闻。”) 的强烈意识,又深受蒙古文化的影响,他们继承的是北方民族大胡和东胡的历史文化传统,当他们的实力足以自立甚至与明朝治下的“中国”抗衡时,以“辽金元三国之主”的后继者自居是合情合理的。但在承袭儒家思想体系的中国观和天下观的明朝和朝鲜看来,则是骇世惊俗大逆不道的举动。万历十七年(1589)努尔哈赤起兵未久,朝鲜政府就得到情报称“老乙可赤则自中称王”“将为报复中原之计”(注:吴晗:《朝鲜李朝实录中的中国史料》第四册,第1530页。中华书局1980年版。)。至建国后金,明朝方面更惊呼“(奴酋)黄衣称朕”(注:据《东夷考略·建州》,万历四十七年萨尔浒战役后,朝鲜“咨报奴酋移书声吓,僭号后金国汗,建元天命,斥中国为南朝,黄衣称朕,意甚恣”,《清入关前史料选辑》第一辑第74页。)。但必须指出,无论崛起中的边外枭雄努尔哈赤、皇太极,还是身居朝廷、为天下共主的明朝皇帝,都认同事实上存在的大中国框架。
    上面已经提及,努尔哈赤在与大明决裂前,自称“收管我建州国之人,看守朝廷九百五十余里边疆”。所谓“边疆”,明白无误地指“朝廷”的边疆,这里透漏出来的是奉明朝皇帝为主的大中国的国家意识。即使在后金起兵揭开了长达25年之久的对明战争之后,努尔哈赤和皇太极也从来没有萌生过在国家版图之外另辟乾坤的念头,他们念念不忘的是,如何尽快实现入关占据燕京(或南京或汴京),取代明国,以为天下中国之主的宏图伟业。另一方面,明朝也没有把建州女真视为“属国”“外国”。据《明实录·神宗实录》万历三十四年六月壬子条:“廷议以朝鲜为藩篱属国,海建乃款市贡夷,均受国恩,各宜自守。”(注:《明神宗实录》卷三十四。台湾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校印,1962年。) 所谓“海建”,即海西女真和建州女真,明廷认为海、建的地位不能等同于“藩篱属国”朝鲜,他们是国家边远地区羁縻卫所的长官,是“款市贡夷”。可见明朝皇帝尽管鄙视东北地区的女真人为“东夷”,但并没有将他们摒弃于大中国之外。
    在努尔哈赤和皇太极的脑海中,“中国”的概念是尊崇的,但“中国”之君不是万世一姓的。他们奉明朝为“中国”,但环“中国”之外,还有蒙古、女真等许许多多“国”或“部”的存在,他们和“中国”一起构成了“天下”。努尔哈赤讨明檄文《七大恨》中第七恨指责明朝偏袒哈达、叶赫,与建州为敌,他说:“天降大国之君,以为天下共主,岂独吾一身之主?”(注:《清太祖武皇帝实录》卷二,天命三年四月十三壬寅。据《清入关前史料选辑》第一辑第339页。) 这与日后皇太极所言“明既为中国,则当秉公持平,乃他国侵我,则置若罔闻”(注:《后金檄万历皇帝文》述及萨尔浒之战时说“南朝又说我何敢举兵抗拒,中国发兵四十万,四路齐进,意欲剪灭除根”,据《清入关前史料选辑》第一辑第295页;《清太宗实录》卷二,天聪元年正月:“己亥年我出师报哈达,天遂以哈达畀我,尔国乃庇护哈达,逼我释还其人民。及释还哈达人民,复为叶赫掠去,尔国则置若罔闻。尔既称为中国,宜秉公持平。”同书卷十八,天聪八年三月:“明国复无一言。明既为中国,则当秉公持平,乃他国侵我,则置若罔闻。”),其内涵与逻辑都是一致的,即明朝皇帝作为得天命的大国之君,作为“天下”共主,在“中国”周边各“国”各“部”发生纷争时,自当秉公持正,剖断是非。如“中国”之君逆天妄行,失去上苍眷佑,则自有取而代之者。天命年间努尔哈赤多次讲过中国古代天命循环、鼎故革新的事例,从成汤代夏桀、文王兴起代纣王之业、刘邦以布衣起兵卒灭暴秦、金太祖阿骨打灭辽灭宋、蒙古成吉思汗得金帝之业建立元朝,直至明朝朱元璋幼失父母,孤身为僧,“后天命归之,遂为天子”,结论是“我本大金之裔,曷尝受制于人,或天命有归,即国之寡小勿论,天自扶而成之也。”(注:参见《后金檄万历皇帝文》,《清入关前史料选辑》第一辑第289—296页;《满文老档》天命七年四月十七日,该书377—378页。) 所以说,在努尔哈赤和皇太极的脑海中,“中国”的概念是天命所归的皇帝治下的以中原为主的区域。他们在没有实现取代明朝统治并履行“奉天承运”庄严仪式之前,承认天命仍为大明天子所有,大明天子治下的“中国”是“大国”。由此可知,努尔哈赤和皇太极所谓的“中国”并不是现代意义上的中国的概念;他们使用的“天下”一词,庶几与今天常说的“自古以来中国是一个以汉族为主体的多民族国家”意义上的中国相近。
    其实,努尔哈赤和皇太极在使用“中国”和“天下”这一概念时,不自觉地沿袭了汉族中原王朝的“中国”观。众所周知,见于文献记载的“中国”一词,自古以来就有多重内涵,而其外延更是随历史的发展而不断衍变。就地域意义上的“中国”而论,上古以至先秦时期,以天子所都为中,故曰“中国”,嗣后,华夏族建国的黄河中下游地区称“中国”,而周边“蛮夷戎狄”则谓之“四夷”;秦汉以后,随着疆域的开拓、经济重心逐步南移,特别是汉族与周边各族融合的深度与广度的推进,“中国”概念的外延也在逐步展开,黄河流域、长江流域,以至珠江流域这些主要汉族活动的地区,都在“中国”一词的涵盖之下,(注:参见《辞源》(修订本)上册,第87页,“中国”,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中国历史大辞典》上卷,第443页,“中国”,上海辞书出版社2000年版。) 而周边各族生息繁衍的广袤地域却被浸透着“夷夏之防”观念的汉族史家及学者文人视为“中国”之外的“化外”蛮荒。
    显而易见,传统儒家观念中的“中国”过于狭隘,与历史上汉族与周边各族共同缔造着的大中国的事实不相符合,与今天作为我国专称的中国更不可同日而语,必须廓清所谓长城、柳条边是古代中国国界之类有意无意的误解和曲解;另一方面在批评“华夷之辩”大汉族主义倾向时,要准确阐释在所谓“内中国而外诸夏,内诸夏而外夷狄”(注: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春秋公羊传注疏》卷十八,成公十五年:“春秋,内其国而外诸夏,内诸夏而外夷狄。”中华书局影印本。) 春秋大义中“中国”与“四夷”共处“天下”的同一的一面。《后汉书·东夷列传》所言“蛮、夷、戎、狄总名四夷者,犹公、侯、伯、子、男皆号诸侯云”(注:《二十四史·后汉书》卷八十五,列传第七十五。中华书局1997年版。),明太祖朱元璋讨元檄文所言“自古帝王临御天下,中国居内以制夷狄,夷狄居外以奉中国”(注:《明太祖实录》卷二十六,吴元年十月丙寅。),与上文所举《明神宗实录》将海西、建州女真与属国朝鲜加以区别,都雄辩地证明,华夷的分别,从来不是中国与外国的分别;华夷的对立和冲突,从来不是中国与外国的对立和冲突。古代“四夷”与“中国”一切恩恩怨怨都不过是历史上中国这个以汉族为主体的多民族国家内部的家事。
    总之,身为夷狄的努尔哈赤和皇太极不甘被自视优越的汉族视为任人践踏任人宰割的下等族类,他们必欲争取华夷平等的政治理念以及建国称帝的举动,强烈地震撼了江河日下的明朝统治者,对根深蒂固的儒家“华夷之辩”理论体系也发出了空前有力的挑战。但努尔哈赤和皇太极从来没有自外于“中国”,在不脱离大中国的大前提下,努尔哈赤父子对自己政治地位的体认与传统儒家的国家观并无二致。恪守祖宗家法的清太祖、清太宗的后世子孙们,将在更加广阔的政治舞台上,以天命所归的“天下中国之主”的角色,解释、演绎和推广他们在开国时代的理念和经验。
        “统驭天下中国之主”
    明崇祯十七年、清顺治元年(1644)三月十九日,李自成大顺军陷京师,崇祯自缢于煤山,明亡。四月四日范文程上书摄政王多尔衮,请定进取中原大计,此时犹不知明朝灭亡。四月九日,多尔衮率大军启行,十三日师次辽河,始知大顺军占领京师。二十二日山海关大战清军与吴三桂军联合击溃李自成大顺军主力,追杀四十里,五月二日入据京师。当年十月,顺治亲诣南郊,告祭天地,即皇帝位。称大清国皇帝“祗荷天眷,以顺民情”,“兹定鼎燕京,以绥中国”,“仍用大清国号,顺治纪元”。(注:《清世祖实录》卷九,顺治元年十月乙卯。) 此前一年,顺治在盛京刚履行过大清国皇帝祭天登极仪式,此时他二度祭天登极,意在向天下郑重昭示,他和他的叔父摄政王实现了其父祖得天眷佑的遗愿,正式成为中国的主人。
    明清鼎革,顺治虽不改关外时期“大清国皇帝”名号,但清朝皇帝的角色实际上已发生本质变化。下面首先探讨他们对“中国”概念的理解。
    清初皇帝十分明确地意识到,他们既“仰承天命”“抚定中华”,即理所当然继大明为“中国”之主,(注:参见《清世祖实录》卷十五,顺治二年四月丁卯;《清世宗实录》卷八十六,雍正七年九月癸未。) 故明所辖的版图及版图上的子民全部归其所有,故明所代表的一切国家主权由其行使。尽管顺治以至康熙中期40年间清朝还在步步推进着对明朝治下“中国”的统一事业,但他们对整个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有着坚定的原则立场。定鼎燕京前,南明诸臣拥立福王朱由崧即皇帝位于南京,以明年为弘光元年。摄政王多尔衮遂致书史可法,称“若拥号称尊,便是天有二日……夫以中华全力受困潢池,而欲以江左一隅,兼支大国,胜负之数,无待蓍龟矣……宜劝令削号归藩,永绥福禄。朝廷当待以虞宾,统承礼物。带砺山河,位在诸王侯上。”(注:蒋良骐:《东华录》卷四,顺治元年七月壬子。中华书局1980年版。) “中华”大国为清朝所主,故明福王可以远仿关外孔、耿、尚三王,近效降清的平西王吴三桂,甚至可望“带砺山河,位在诸王侯上”,但国家主权绝对不容分割,“若拥号称尊,便是天有二日”。再看康熙与台湾郑氏政权的谈判。顺治十八年(1661)民族英雄郑成功驱逐荷兰殖民者收复台湾以为抗清基地,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康熙打算采取招抚方针解决台湾问题,甚至允许承继郑成功统治台湾的郑经接受“藩封,世守台湾”(注:江日昇:《台湾外纪》第207页。福建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但在谈判中郑经坚持“比朝鲜,不削发”作为投诚条件,被康熙断然拒绝,理由如康熙所言:“朝鲜系从来所有之外国,郑经乃中国之人”(注:《明清史料》丁编,第三本第272页,“敕谕明珠等比例朝鲜不便允从”。台湾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72年。)。因此,清朝与台湾郑氏集团的多次谈判皆无果而终。康熙二十二年(1683)“三藩之乱”业已平定,而台湾内部又呈乱象,康熙决策命将出兵,一举统一台湾。
    与江南、台湾有所不同,明朝未能实施直接统治的厄鲁特、喀尔喀等边远地区,则暂时可以划界分治。顺治十三年(1656)清廷与厄鲁特因边境“番夷”归属发生纠纷,顺治传谕厄鲁特巴图鲁台吉、土谢图巴图鲁戴青等说:“分疆别界,各有定制”,“傥番夷在故明时原属蒙古纳贡者,即归蒙古管辖;如为故明所属者,理应隶入中国为民,与蒙古又何与焉?”(注:《清世祖实录》卷一百三,顺治十三年八月壬辰。) “为故明所属者,理应隶入中国为民”,清楚地诠释了清朝皇帝心目中的“中国”的概念。尽管边远地区还一时不能纳入中国版图,但与故明曾有封贡关系的汗王活佛只要承认清朝“中华大皇帝”的地位,仍然可以延续以往与“中国”的关系。顺治在赐西域阐化王王舒克等贡使琐诺木必拉式号妙胜慧智灌顶国师时说:“今天下一家,虽远方异域,亦不殊视。念尔西域从来尊崇佛教,臣事中国,已有成例,其故明所与敕诰印信,若来进送,朕即改授,一如旧例不易。”(注:《清世祖实录》卷三十九,顺治五年七月辛卯。) 原来明朝的属国,亦照此思路一体办理,如清初琉球通过改换敕诰印信很快恢复与中国的宗藩关系。(注:《清世祖实录》卷三十二,顺治四年六月丁丑,谕琉球国贡使:“朕抚定中原,视天下为一家,念尔琉球自古以来世世臣事中国,遣使朝贡,业有往例。”)
    上述事例表明,清初皇帝使用“中国”一词时沿袭了努尔哈赤和皇太极的“中国”概念,也可以说沿袭了古代传统“中国”的概念,是指古代汉族王朝治下的以中原内地为主的地区。所谓“以绥中国”“抚定中华”(注:《清世祖实录》卷十五,顺治二年四月丁卯。) 含义就是,将次第削平中原反清势力,首先完成“中国”统一。然而,毕竟物换星移,时代变迁,清初“中国”概念的外延已有了很大推展,一是漠南蒙古,一是满洲发祥地广袤的东北地区,都已视为“中国”版图了。
    漠南蒙古,清朝文献称“外藩四十九旗”、“四十九旗”(注:康熙《大清会典》卷一四四,《理藩院三·柔远清吏司》。《近代中国史料丛刊》三编第七十二辑,台湾文海出版社。)、“内蒙古”(注:嘉庆《大清会典》卷四十九,《理藩院》。《近代中国史料丛刊》三编第六十四辑,台湾文海出版社。)、“内扎萨克”(注:嘉庆《大清会典事例》卷七四七,《理藩院·朝觐》。《近代中国史料丛刊》三编第六十四辑,台湾文海出版社。)、“旧藩蒙古”(注:乾隆《大清一统志》卷四百四。《四部丛刊》续编,上海书店。) 等,共二十四部,是从明朝边外蒙古演化而来。其归附清朝原委,康熙《大清会典》作了这样叙述:鼎革前“率先归附”,土地人口“悉隶版图”(注:康熙《大清会典》卷一四二,《理藩院一》。)。其疆理“东至盛京、黑龙江,西至厄鲁特,南至长城,北至朔漠,袤延万有余里”(注:据乾隆《大清会典》卷七十九《理藩院·旗籍清吏司》。文渊阁《四库全书》,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版。)。有关朝集、贡献、宴赉、编户、比丁、刑罚事宜由理藩院“主客清吏司”等衙门管辖,虽称“外藩”,实“视内八旗无异”(注:康熙《大清会典》卷一四四,《理藩院三·柔远清吏司》。《近代中国史料丛刊》三编第七十二辑,台湾文海出版社。)。正如乾隆《大清会典》所说:“国家肇基东土,威德远播,漠南蒙古诸部落,或谊属戚畹,或著有勋绩,或率先归附,咸奉其土地人民,比于内臣”(注:据乾隆《大清会典》卷七十九《理藩院·旗籍清吏司》。文渊阁《四库全书》,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版。)。从清朝文献,特别是清初文献考察,漠南蒙古不过借用了传统“外藩”说法,其实质却与内地各省并无不同;岂止并无不同,其与清廷关系的紧密程度还要超过内地各行省,“视内八旗无异”、“比于内臣”之类亲切提法就足资证明。满族统治者毕竟与怀有“华夷之辩”偏见的汉族统治者不同,而与蒙藏民族有着天然的亲合力,历史上他们对汉族中原王朝统治者民族歧视民族压迫感同身受,息息相通,因此清朝皇帝一旦为中国之主,很容易视蒙藏民族为盟友,而蒙藏民族因气类相近的满洲作了“中国”皇帝,因此常取不自外于“中华大皇帝”的态度。这在下面还要加以阐述。但对待蒙藏民族上层汗王活佛的规格又取决于他们对清朝皇帝的政治态度,漠南蒙古在满洲创业时“率先归附”,所以格外珍视。关于漠南蒙古的地位,还要特别重视清初文献“悉隶版图”的提法,及体现“悉隶版图”诸标志,即有关漠南蒙古各部朝集、贡献、宴赉、编户、比丁、刑罚事宜由理藩院主客清吏司等衙门管辖的管理体制,这里应特别指出体现国家治权的编户、比丁、刑罚几个最重要方面,以及直接由与六部平行的理藩院管辖的隶属关系。与传统汉族王朝对待所谓化外蛮荒“夷狄”地位的体认及由此决定的“羁縻”式粗放型管理体制比较,清初皇帝对漠南蒙古的态度、政策和管理体制具有突破汉族中原王朝固有框架的开创性历史意义,对中国多民族国家发展与巩固的意义不可低估。在清朝皇帝看来,漠南蒙古是率先经过整合纳入“中国”版图的边外民族,这一从开国时期逐渐摸索积累的经验具有典型示范意义。此后百年间,昔日边外其他蒙藏民族情况虽殊,但大都按照漠南蒙古模式陆续纳入大清国版图。
    东北地区是满洲发祥地,八旗入关后,仍是陪都所在,白山黑水的崇山峻岭、江河湖泊之间还生活着满族及其兄弟民族,那里的土地和人民理所当然是在清朝皇帝治下的版图之内。康熙二十八年(1689)中国与俄国签订划定中俄边界东段的《尼布楚条约》并立碑于界,以记两国边界走向,《清圣祖实录》这样记载此重大事件:“碑曰:大清国遣大臣与鄂罗斯国议定边界之碑。一、将由北流入黑龙江之绰尔纳即乌伦穆河相近格尔必齐河为界,循此河上流不毛之地有石大兴安以至于海。凡山南一带,流入黑龙江之溪河,尽属中国。山北一带之溪河,尽属鄂罗斯。一、将流入黑龙江之额尔古纳河为界。河之南岸,属于中国。河之北岸,属于鄂罗斯,其南岸之眉勒尔客河口所有鄂罗斯房舍迁移北岸……不以小故沮坏大事。仍与中国和好,毋起争端。一、从前一切旧事不议外,中国所有鄂罗斯之人,鄂罗斯所有中国之人,仍留不必遣还。”(注:《清圣祖实录》卷一四三,康熙二十八年十二月丙子。) 条约中凡与俄国对称,一律用中国。 这足以证明广袤的东北地区早在清开国时期已纳入大清版图,随着清朝皇帝入关为“中国”之主,那里的土地和人民自然为“中国”的土地和人民。
    需要进一步探讨的还有清初皇帝使用“天下”一词的含义。昔日努尔哈赤对明国万历皇帝讲“天降大国之君,以为天下共主”,如今明清鼎革,乾坤翻转,作为天命所归的“大清国皇帝”已承继明朝皇帝为“大国之君”,理所当然是“天下共主”。在中国传统观念中,“天下”一词,空间含义甚为深广,康熙说:“地理上应天文,宋儒云:天下之大,不可执中国地方推算。其言甚精而有理。”(注:《清圣祖实录》卷二六七,康熙五十五年三月乙巳。) 康熙中,喀尔喀内乱,哲布尊丹巴、土谢图汗归附清朝并为康熙所接纳,准噶尔为此责问清朝使臣理藩院尚书阿喇尼,阿喇尼答称:“我皇上为统驭天下中国之主。此一二人之命,有不思生全之者乎?”(注:《清圣祖实录》卷一四二,康熙二十八年十月。) 这里的“天下”是相对“中国”而言,指环绕“中国”的第一重空间(“天下”的第二重空间,下一节展开论述),那里居住着与“中国”同根、但尚未“向化”的“四夷”,当时主要指“中国”周边喀尔喀、厄鲁特、青海蒙古和西藏等尚未纳入大清版图的边远地区。康雍乾时期完成国家大一统的伟业,具体来说,就是将“天下”第一重空间纳入“中国”版图,使居住在那里的民族“中国”化。
    先来考察这些地区与清朝关系的实际状况。
    定鼎燕京前,喀尔喀三部、厄鲁特与清朝已通使问好,(注:《清太宗实录》卷二十七,天聪十年二月丁丑条:“以阿禄喀尔喀部落初遣使来朝,赐硕雷”。) 故入关后称其为“旧好之国”(注:《清世祖实录》卷四十六,顺治六年十月壬辰。)。但如康熙日后所言“昔太宗文皇帝,以次收定四十九旗蒙古,后欲全收北边喀尔喀,未及行而太宗文皇帝宾天”(注:《清圣祖实录》卷一四二,康熙二十八年九月戊戌。)。可见喀尔喀、厄鲁特与漠南蒙古四十九旗不同,清开国时并未纳入清朝国家版图。明清鼎革,入关伊始,天下大势未定,不可想象蒙古大国喀尔喀、厄鲁特会立即向自称“统驭天下中国之主”的清朝皇帝三跪九叩,俯首称臣。还要经过一段漫长的历史进程,喀尔喀至康熙中内附,厄鲁特则至乾隆二十年代,胜负才见分晓。这中间喀尔喀、厄鲁特与清朝或战或和,清朝称其为“部落”“国”“尔国”(注:《清世祖实录》卷九十一,顺治十二年五月壬寅。) 或“本朝职贡之国”(注:《清圣祖实录》卷一三一,康熙二十六年九月庚子。),其来“进贡”者称为“使臣”。但清初皇帝作为“统驭天下中国之主”,居高临下,对喀尔喀、厄鲁特等行文称“敕”,喀尔喀、厄鲁特来书则称“表”,仿照中原王朝的传统做法,对其“酌封名号,给之册印”(注:《清世祖实录》卷七十一,顺治十年正月戊子。),顺治谕旨甚至对喀尔喀部落土谢图汗、车臣汗等曰:“朕为天下主,尔乃弹丸小国之长。”(注:《清世祖实录》卷七十,顺治九年十一月甲申。) 在形式上,喀尔喀对清朝还有所谓“九白年贡”,清朝则回报以丰厚赏赐。(注:顺治十二年初定例:喀尔喀部落土谢图汗、车臣汗等八札萨克,每年进贡白驼各一、白马各八,谓之九白年贡。清朝赏每札萨克银茶筒各一重三十两,银盆各一,缎各三十,青布各七十。以答之。据《清世祖实录》卷九十五,顺治十二年十一月辛丑。) 对清朝来说,这一切关乎国家体统尊严,不过,见于清官书记载的“朝贡”“上表”“册封”之类很可能是一厢情愿的。实际上喀尔喀、厄鲁特追求甚至坚持与清朝地位平等,顺治中,曾为清朝使臣觐见喀尔喀汗礼仪争执不下,停止遣使。(注:《清世祖实录》卷七十,顺治九年十一月“甲申条”:“谕喀尔喀部落土谢图汗、车臣汗、伊思丹津喇嘛等曰:朕曾遣使至尔处,迟至两月余,乃先令拜塔而后见尔等。”) 康熙荡平三藩后特派大臣往喀尔喀、厄鲁特宣谕并大加赏赉,使臣奇塔特等请示“敕书赏物,臣等作何交授”,康熙说“伊等向行之例,俱用蒙古礼。今若凡事指授而去,或致相岐,行事反多滞碍。厄鲁特、喀尔喀依彼蒙古之例,大加尊敬,则已。”(注:《清圣祖实录》卷一百三,康熙二十一年七月乙卯。) 可见康熙并不拘泥晋见蒙古汗王礼仪的形式,而从两国关系现状出发,指示使臣入乡随俗,便宜行事,行“蒙古礼”亦无不可。清初与喀尔喀时有战事,双方文书来往,不免恶语相加。喀尔喀部落札萨克图汗称满洲为“红缨蒙古”(注:《清世祖实录》卷三十一,顺治四年四月丙子。),顺治立刻反驳说:“我朝原系红缨满洲,所称蒙古为谁?”又针对来书“不名,又‘尔我’相称”,质问“意欲与我敌体乎?”(注:《清世祖实录》卷三十二,顺治四年五月乙巳。) 剑拔弩张,俨然处于敌对状态,以故喀尔喀内附之际,清廷大臣还说“喀尔喀素称不驯”,“汗等恃其部族人民数十万众,未尝躬修臣节”。(注:《清圣祖实录》卷一五一,康熙三十年五月壬子。) 在这种长期紧张对峙的情况下,同为蒙古但被视为“属下蒙古”(注:《清圣祖实录》卷一五七,康熙三十一年十一月丁卯。) 的“四十九旗”与喀尔喀、 厄鲁特“分疆别界”(注:《清世祖实录》卷一百三,顺治十三年八月壬辰。)。界址称“边汛”、“汛界”(注:《清圣祖实录》卷一三六,康熙二十七年七月壬申;卷一四六,康熙二十九年六月辛巳。)。喀尔喀与清朝的关系至康熙中发生了决定性的变化。
    康熙二十年代中期以后,准噶尔博硕克图汗噶尔丹大举东进,喀尔喀三部分崩离析,部众溃散。康熙毅然决策,接纳归附喀尔喀汗王及其离散部众,并借此天赐良机,派出漠南蒙古各旗贤能都统、副都统,由蒙古王等带队,将喀尔喀“俱照四十九旗编为旗队”,“以来年草青时为期,指示法禁,如四十九旗一例施行。”(注:《清圣祖实录》卷一四二,康熙二十八年十月辛未。) 康熙三十年(1691)多伦会盟,命“喀尔喀七旗与四十九旗同列”,喀尔喀王贝勒贝子公等放弃“蒙古礼”,对康熙皇帝“三拜九叩”(注:《清圣祖实录》卷一五一,康熙三十年五月丁亥。),表示臣服。喀尔喀既与四十九旗同列,理藩院遂题请照四十九旗例给与印信,将土谢图汗、车臣汗、亲王策妄扎卜三部落分为三路:土谢图汗为北路喀尔喀,车臣汗为东路喀尔喀,亲王策妄扎卜为西路喀尔喀。(注:《清圣祖实录》卷一五五,康熙三十一年五月癸酉。) 喀尔喀正式纳入国家版图,并被康熙倚为比历史上长城还要坚固的“长城”,但不是为防御中国多民族大家庭内北方民族的,而是“防备朔方”(注:《清圣祖实录》卷一五一,康熙三十年五月壬辰。)。
    从清朝文献考察,漠北喀尔喀蒙古各部落的名称、统属和定位在康雍之际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康熙《会典》中喀尔喀蒙古列于《理藩院三·柔远清吏司》条目之下,记其“以时朝贡,奉职惟谨”,“国家以羁縻之意,溥怀柔之仁”,地位“视四十九旗又为远矣”(注:康熙《大清会典》卷一四四。)。具体的区别是这样表述的:“凡蒙古部落之率先归服者,悉隶版图,犹视一体;及后至者弥众,皆倾国举部乐输厥诚,既地广人繁矣,乃令各守其地,朝岁时奉职贡焉”(注:康熙《大清会典》卷一四二,《理藩院一》。)。康熙《会典》记载止于康熙二十五年,其时喀尔喀尚未“内属”,如此记载,无疑忠实于当时清朝与喀尔喀蒙古关系的事实。雍正《会典·理藩院》列有多处喀尔喀“内属”“编旗分佐领”并与内蒙古四十九旗“一例”的记载,但缺少对其地位变化的总的概括。原因似乎是,喀尔喀各部落自康熙二十九年(1690)乌兰布通之战及翌年多伦会盟开始,编旗设佐、封爵给俸、会盟朝集、贡献赏赉、年班围班、刑罚边务等一应制度性建设不可能一蹴而就,势必经历一段随时随事立法和事例积累梳理的摸索过程,喀尔喀新的定位才会逐渐明晰起来。喀尔喀的“内属”地位,犹如漠南蒙古从关外时代到康熙中才固定下来视同“内八旗”一样,也经历了漫长的岁月,到乾隆年间续修《会典》时,历史尘埃落定,才自然得出“与漠南诸部落等”的喀尔喀四部八十二旗“咸入版图”(注:乾隆《大清会典》卷八十,《理藩院·典属清吏司》。) 的结论。其疆理“东至黑龙江界,西至阿尔泰山与准噶尔接界,南至内扎萨克界,北至俄罗斯界”(注:乾隆《大清会典则例》卷一四二,《理藩院·典属清吏司》。)。其后嘉庆、光绪《会典》,喀尔喀或称“外蒙古喀尔喀”,或称“外扎萨克”,均列于“理藩院”条目之下,以示其统属关系;而在乾隆、嘉庆《一统志》中则与漠南蒙古同列于内地各省统部之次的《新旧蒙古统部》(注:乾隆《大清一统志》卷四百四。《四部丛刊》续编,上海书店。) 或《蒙古统部》(注:嘉庆《大清一统志》卷五三四。《四部丛刊》续编,上海书店。),以示与内地各行省无异。
    准噶尔(厄鲁特)与清朝时战时和的对峙状态在喀尔喀内属后又持续了半个多世纪。经过康雍乾这三位清代历史上最有作为的皇帝的持续奋斗,终于在乾隆二十年代最终实现了太祖、太宗的政治理想。
    从《会典》和《一统志》的记载看,在喀尔喀之后厄鲁特蒙古(及其所属的回部)所在的整个西域新疆地区纳入国家版图、视同内地郡县的过程,似乎要曲折得多。据康熙《会典》记载,厄鲁特“以时朝贡,奉职惟谨”,地位“视四十九旗又为远矣”(注:康熙《大清会典》卷一四四,《理藩院三·柔远清吏司》。《近代中国史料丛刊》三编第七十二辑,台湾文海出版社。),至雍正《会典》,厄鲁特仍“视四十九旗为外”(注:雍正《大清会典》卷二二二,《理藩院·柔远清吏司》。《近代中国史料丛刊》三编第七十七辑,台湾文海出版社。)。对与清朝长期处于时战时和对峙状态的准噶尔即厄鲁特蒙古来说,上述定位符合历史事实。乾隆十二年(1747)开始纂修、二十九年(1764)成书的《会典》和《会典则例》,记事止于二十三年(1758),其时平定准噶尔战争刚刚结束,《会典》等没有也不可能立刻反映准噶尔地位的变化。成书于乾隆八年(1743)的《大清一统志》缺载还可以理解,但“天威震叠,开拓西域地二万余里”的空前伟业竟在号称一代巨典的《会典》付诸阙如,这不能不使乾隆和他的大臣们深感遗憾。乾隆二十九年(1764)十一月御史曹学闵以“近年来,平定准噶尔及回部,拓地二万余里,实为振古未有之丰功”,奏请将西域新疆增入《一统志》。军机大臣奉旨议覆,该御史所奏自属可行。乾隆谕示:“西域新疆,拓地二万余里。除新设安西一府及哈密、巴里坤、乌噜木齐,设有道、府、州、县、提督、总兵等官,应即附入甘肃省内。其伊犁、叶尔羌、和阗等处,现有总管将军及办事大臣驻扎者,亦与内地无殊。应将西域新疆另纂在甘肃之后。”(注:《清高宗实录》卷七二二,乾隆二十九年十一月戊申。中华书局1986年版。) 于是有《一统志》续修之举,与《一统志》同时重修的《会典》等也恪遵上述“与内地无殊”旨谕,对西域新疆部分(包括准噶尔和原准噶尔所属的回部)重新定位。重修的乾隆《会典》,实际上只重修了《理藩院》,其内容亦止于二十七年(1762)。该书《理藩院·典属清吏司》、《理藩院·柔远清吏司》条下记“准噶尔之地咸入版图,其封爵、会盟、屯防、游牧诸政,事厥有专司”,“画疆置吏,有如郡县”,昔日强盛一时的厄鲁特各部落已风流云散,《会典》及《则例》只记录了新疆与新疆以外地区的厄鲁特余部的名称——贺兰山厄鲁特、乌兰乌苏厄鲁特、推河厄鲁特、额济内土尔古特、都尔伯特(注:乾隆《大清会典》卷八十,《理藩院·典属清吏司》。)——及其牧地四至(注:乾隆《大清会典则例》卷一四二,《理藩院·典属清吏司》。)。而作为平准战争的延续,平定回部大小和卓木叛乱的胜利,使天山南麓维吾尔族人民聚居的南疆各城,也相继纳入大清版图。乾隆《会典》记载“天戈所指,臣服迩遐,拓西域版图数万里之遥。今自嘉峪关以外,旧部若哈密、辟展、吐鲁番,新疆若哈拉沙拉、若库车、若沙雅尔、若赛里木、若拜、若阿克苏、若乌什、若喀什噶尔、若叶尔羌、若和田,棋布星罗,同属内地。”(注:乾隆《大清会典》卷八十,《理藩院·徕远清吏司》。) 昔日准噶尔所踞西域新疆地区,遵照乾隆皇帝谕示,新设的安西州、鎮西府、迪化州,皆归陕甘总督管辖,故《大清一统志》列在“甘肃统部”之后;至伊犁东西路库尔卡乌素、塔尔巴哈台,回部自哈密、辟展至哈喇沙尔、库车、塞喇木、拜、阿克苏、乌什、喀什噶尔、叶尔羌、和田,则创建“西域新疆统部”,“次于直省之后”(注:乾隆《大清一统志》凡例;卷四百十四至四百十九“西域新疆统部”。)。嘉庆《一统志》如之。通过及时续修的《大清一统志》,使大一统的中国西北疆域版图得到了权威的确认。
    附带谈一点,厄鲁特等虽曾以“国”自称,甚至与承继中华正统的大清国分庭抗礼,以至兵戎相见,甚或有取代清朝为中华大皇帝之念,但他们与清开国时期欲取代明国的努尔哈赤、皇太极一样,从来不自外于“中国”,原因何在?除了清朝士马强盛和怀柔政策的成功外,经济联系的纽带、对中华文化认同的历史传统,特别是藏传佛教这一独特的精神纽带的作用,不可低估。当喀尔喀离散彷徨之际,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以“俄罗斯素不奉佛,俗尚不同我辈,异言异服,殊非久安之计,莫若全部内徙,投诚大皇帝,可邀万年之福”(注:张穆:《蒙古游牧记》卷七。载《清代蒙古史料合辑》(二),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 一言而决,遂全部归附清朝;准噶尔博硕克图汗噶尔丹向康熙一再表白“中华与我一道同轨”(注:《清圣祖实录》卷一四六,康熙二十九年六月甲申。)、“我并无自外于中华皇帝、达赖喇嘛礼法之意”(注:《清圣祖实录》卷一三七,康熙二十七年十一月甲申。);雍正时准噶尔汗策妄阿喇布坦向清朝使臣坦陈:“皇帝者,乃一统砸木布提布之大皇帝,经教划一,日后必令我得以安逸,而西梵汗、俄罗斯察罕汗虽为较大之员,但皆属于异教,无用之人”(注:《雍正朝满文朱批奏折全译》上册,第1010页。黄山书社1998年版。),又称“无喇嘛佛法,何以为生?”(注:《雍正朝满文朱批奏折全译》上册,第6页。) 蒙古僧俗人士也相信“中华皇帝,乃活佛也”(注:《清圣祖实录》卷一八一,康熙三十六年三月庚辰。康熙中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觐见康熙时说:“蒙圣主大沛洪恩,特加拯救,是即臣等得遇活佛也。”(《清圣祖实录》卷一五一,康熙三十年五月丁亥))。无视准噶尔与清朝治下中国的历史的、文化的、经济的、宗教的不可分割的事实,夸大其独立于中国倾向的观点,是缺乏根据的。中国大一统实现以后,土尔扈特以“大圣皇帝(指乾隆)甚为仁慈,广兴黄教”,决策回归祖国,进一步证实藏传佛教精神纽带的作用。(注:据《满文土尔扈特档案译编》,土尔扈特渥巴锡汗与策伯克多尔济、舍楞等密议,以“大国(中国)富强”,“大圣皇帝(乾隆)甚为仁慈,广兴黄教”,决策脱出俄罗斯回归祖国。见该书第111页。民族出版社1988年版。) 当然所有这一切,与自努尔哈赤、皇太极以来,一贯有意识地坚持奉行尊崇黄教的政策关系极大,诚如康熙所言:“达赖喇嘛深知朕护持宗喀巴之法”。(注:《清圣祖实录》卷一五七,康熙三十一年十一月丁卯。)
    与喀尔喀归附清朝同时,环青海湖而居住的青海蒙古也大体循着“漠南蒙古模式”纳入大清版图。(注:参见乾隆《大清会典则例》卷一四二,《理藩院·典属清吏司》;乾隆《大清会典》卷八十,《理藩院·典属清吏司》;乾隆《大清一统志》卷四百十至四百十三;嘉庆《大清一统志》卷五百三十四至卷五百四十九。)。西藏则在康熙末趁大败准噶尔军威,进军安藏,废除和硕特蒙古藏王制。乾隆《会典》记曰:“(康熙)六十年,封康济鼐、阿尔布巴为贝子,隆布鼐为公,总理其地”,乾隆十五年(1750)平定西藏郡王珠尔默特纳穆扎尔叛乱,随即设噶卜伦等官员“分辖藏务,受驻藏大臣及达赖喇嘛管辖”,治藏体制初步确定下来。(注:乾隆《大清会典则例》卷一四二,《理藩院·典属清吏司》。) 西藏之地,分卫藏、喀木、阿里,辖六十余城,“东至四川边境,西至大沙海,南至云南边境,北至青海”(注:乾隆《大清会典》卷八十,《理藩院·典属清吏司》。)。在乾隆《一统志》中,西藏与内蒙古、察哈尔、喀尔喀、青海、西套厄鲁特等同列“新旧蒙古统部”(注:乾隆《大清一统志》卷四百十至四百十三。),在嘉庆《一统志》中,则与内蒙古、喀尔喀、阿拉善厄鲁特、青海厄鲁特、归化城土默特、牧场、察哈尔同列“蒙古统部”(注:嘉庆《大清一统志》卷五百三十四至卷五百四十九。)。
    上述中国版图逐步拓展的历史过程,乾隆《会典》作了如下概述:
    国初蒙古北部喀尔喀三汗同时纳贡,厥后朔漠荡平,庇我宇下,与漠南诸部落等。承平以来,怀柔益远,北逾瀚海,西绝羌荒,青海厄鲁特、西藏、准噶尔之地咸入版图。其封爵、会盟、屯防、游牧诸政,事厥有专司。(注:乾隆《大清会典》卷八十,《理藩院·典属清吏司》。)
    清代大一统的显著特点是国家控驭版图之内边远地区能力切实得到加强,这对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形成和巩固的意义巨大而深远。正如雍正所言:“自我朝入主中土,君临天下,并蒙古极边诸部落俱归版图,是中国之疆土,开拓广远,乃中国臣民之大幸。”(注:《清世宗实录》卷八十六,雍正七年九月癸未。) 到这时可以说,传统“中国”概念的外延已拓展到了“天下”的第一重空间——古代“四夷”居住的地域,昔日边远蛮荒之地,一律“画疆置吏,有如郡县”(注:乾隆《大清会典》卷八十,《理藩院·柔远清吏司》。),用人行政,与内地行省无殊。清朝皇帝对中国的认识,从《会典》和《一统志》等最权威官书来看,乾隆中期以后的中国已不是古代黄河中下游的华夏地区,也不是中原汉族地区的狭义的“中国”,在其明确的疆界内,既有汉族中原内地各行省,更包括广袤无垠的边远地区。狭义“中国”一词作为历史遗存虽然偶尔还挂在清朝皇帝的嘴边,但对外国人而言,中国开始成为大一统国家的专有名称,与大清国、天朝、朝廷等的含义完全叠合在一起,(注:《清高宗实录》卷七八四,乾隆三十二年五月上,谕旨称“对远人颂述朝廷,或称天朝,或称中国,乃一定之理”。) 只是用于不同场合,不复有任何区别。在大一统中国版图上生活繁衍的汉族、满族、蒙古族、藏族、维吾尔族、回族等数十个民族、部族,以前所未有的势头凝聚在一起,对大一统中国的国家认同同样以前所未有的势头蕴蓄着,强化着。
    下面需要进一步探讨清朝皇帝“天下”一词含义的第二重空间,这关系到国家统一大业完成之后,他们所理解的中国疆界的最终界限,或者说,清朝皇帝使用中国一词的外延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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