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史
明清时代的历史特点及其走向(特稿,七篇)(之一)
南炳文/林金树/张显清/郭培贵/李治亭/冯尔康/常建华

【专题名称】明清史
【专 题 号】K24
【复印期号】2006年02期
【原文出处】《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新乡)2005年06期第1~14页
【作者简介】南炳文,中国明史学会常务副会长,南开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天津 300071)
    林金树,中国明史学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北京 100732)
    张显清,中国明史学会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北京 100710)
    郭培贵,河南师范大学教授,博士。(河南 新乡 453007)
    李治亭,国家清史编纂委员会委员研究员。(北京 100872)
    冯尔康,中国社会史学会名誉会长,南开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天津 300071)
    常建华,中国社会史学会会长,南开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天津 300071)


        明清时期古代中国社会的终结及其教训
        南炳文
    中国是一个虽然临海但内陆面积非常辽阔的国家,其核心部分为黄河、长江流贯的地区,这里土地肥美、交通便利,其经济开发、文化积累与政治进步很早就走在周围地区的前面,这使中国获得了邻国的尊敬,也使中国产生了以天朝上国自居的意识,它欢迎万国来朝,但认为其地瘠民贫,得其地不足增赋,有其民不足强国,因而通常不会主动向外部扩张,尤其不会跨海越洋向海外发展,这使古代中国成为一个基本上活动于内陆的国度。
    古代中国以农业文明为主,这使其具有以下特点:第一,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成为社会经济的主要成分。第二,中央集权的专制君主制成为政权的基本形态。第三,每逢和平环境存在一定时期,即渐渐出现商品经济活跃的局面。第四,小农具有向两极分化的特点,他们分化到一定的程度,就会导致社会动荡,以致最后改朝换代。第五,一旦改朝换代,社会经济就会因战乱而遭到严重破坏,新立王朝面临的首要任务是培植数量众多的小自耕农,以恢复经济,从而,使前一朝代所发生的一切从头再来一遍。不过,新朝的演变总是以前朝为基础,故其所达到的文明程度,势必要超越前朝。古代中国社会就是这样处于缓慢但不断提高的循环之中。如果没有意外,这种循环会重复到古代中国社会发生巨变的时期——这个时期应当是生产力水平达到了相当高的程度,社会经济结构中商品经济有了很高的比例,自然经济退居次要地位。到这时,中国的生产关系、政治制度等,会跟着发生根本性的变化,从而使得中国社会由古代进化到近代。
    但是,古代中国社会的这种周而复始的循环,尚未进行到其尽头就遇到了“意外”。这个意外发生的时间是明清(鸦片战争前,下同)时期,而这个意外的事件,是西方殖民者的东来。
    明清时期除了明清之际56年(自1627年明末农民起义爆发至1683年清朝统一台湾)基本处于大战乱外,其余的400余年大体维持了和平统一的局面。
    和平环境的长期延续,有利于生产力的提高,如明代农业较多进行了综合经营,红薯、玉米、烟草等新作物品种从国外引了进来;陶瓷业制成了斗彩、五彩等新品种;钢铁业使用了带活塞、活门的鼓风装置等。清代对红薯、玉米等高产作物的推广,以及对稻麦连作制、双季稻的推广,使粮食生产增长较快;棉花、甘蔗、烟草等经济作物的种植也迅速增加;手工业生产的规模在逐步扩大,炼铁、纺织、造纸、造船等行业都出现了数百人乃至上千人的作坊,手工作坊内部的劳动分工有了进一步发展。在此基础上,明代中后期以及清代的中期,都出现了商品经济的空前繁荣。其时的农业和手工业生产中,商品性生产有所增加,商业资本空前壮大,徽商、晋商、陕商、江右商、闽商、粤商、吴越商等商人集团,明代已经出现,到清代更加活跃,他们财力雄厚,岁入巨万。与此相应,城镇繁荣起来,商路四通八达,到清代还出现了办理汇兑、存款的票号和钱庄。商品经济的发展,导致了生产关系的变化——有悠久历史但一直在单个作坊中使用数量偏少或仅有个别作坊使用数量较多的雇佣劳动,到明代已在经济发达地区(主要是江南地区)的丝织业等个别手工业部门里较多地使用起来,由此形成了古代社会中从未有过的新因素,即资本主义性质的雇佣劳动生产关系。这种新因素在明清之际的战乱中遭到了严重摧折,而至清代中期,随着社会经济的恢复与发展,它重新恢复,并有缓慢的发展。如此等等,说明明清时期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水平已明显地超越了前代。
    但是,从总体上看,明清时期的中国,其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仍旧不高,生产活动主要靠人的体力劳动。商品经济成分相对于自然经济仍如小苗萌芽对参天大树,具有资本主义性质的雇佣劳动生产关系远未动摇地主剥削农民的租佃关系而在社会生产中占主导地位,政治上仍实行着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制度,小农的两极分化等原因造成的社会动荡以至改朝换代的现象仍在继续。若不发生特殊情况,中国要迈出古代农业社会的门槛进入近代社会的范畴,说不定还需若干个改朝换代的循环。
    正当明清处于上述情形之时,发生了西方殖民者的东来这一重大事变。
    15世纪以前,世界一直没有实现各大陆间的顺畅通航,因而各国大体是在海洋的限隔下,按地区处于相互分割的封闭状态,各自相对独立地发展。但到15世纪末至16世纪初,先后发生了哥伦布发现美洲新大陆和麦哲伦成功进行了环球航行的重大事件,这就是所谓的地理大发现。从此世界海上航路大开,葡萄牙、西班牙、荷兰、英国等西欧国家的殖民者先后漂洋过海来到世界的东方,足迹很快遍及全世界;在当时,其所采取的国际间交往方式,或为强力征服,或为商、盗一体。凡力量弱小的国家或地区,他们即以武力征服,将之变为自己的殖民地;凡力量强大而不能马上以武力征服的国家和地区,他们即暂时采用商、盗一体的方式与之周旋,等待武力征服时机的到来。以上种种方式,都使之获得大量的经济利益,并急剧拉动其生产力水平和武器威力水平的提高。这样,西欧的有关国家遂进入了空前急速发展的快车道,并在17至18世纪,迅速完成了由古代向近代的飞跃,文明发达程度和综合国力迅速占据了世界的首席。在这种情势下,当时的中国势不可免地成为其觊觎的对象之一。于是,中国能否照原样继续存在和演变下去,遂成为一个提上日程的现实问题。
    从历史实际来看,在明朝时期,西方殖民者的东来似乎对中国影响不大。其时中国是一个广土众民、历史悠久、文明发达的大国,其生产力水平、经济发达程度、科技成就、综合国力,相比于东来的西方各国都不逊色,甚至更为先进,至少是在某些领域互有短长。这使西来各国无法用强力征服中国;其通过贸易从中国搜求财富的目的也实现得极不顺利,甚至遭到很大挫折。因当时欧洲尚未出现工业革命,生产技术并不比中国高明,他们拿不出大量物美价廉的制品以与中国人交换,而中国精美的纺织和陶瓷制品等,都能以比较低廉的价格大量出口欧洲,从而使中国在与欧洲人的相互贸易中,总是处于顺差地位;为弥补差价,欧洲人只好拿出大量银元交给中国人,明末海澄月港一船船银元的不断进口,就反映了这一现实。
    但西欧国家毕竟走上了发展的快车道,其发展速度要远远高于当时的中国,两者对比,形势向着有利于西欧国家而不利于中国的方向转化。尽管直至明亡,西欧国家的综合发展水平也难说已经高过中国,甚至还难说已经赶上中国,但可以肯定一点,这就是大大缩小了与中国的差距。清朝时期,中国转向劣势的速度空前加快;19世纪中叶,终于彻底落后于西方,1840年鸦片战争的失败,宣告了中国旧有的发展程序被打断。至此,古代中国社会的演变遂告终结。
    古代中国自身的演变进程被打断,并无足惜,但它不是由于本身内在矛盾斗争所致,因而其结果不是使中国迈向了近代社会,而是逐步沦入了殖民地半殖民地的深渊,百年间受尽了凌辱。其中的历史教训是应该总结汲取的。
    地理大发现后,面对西方殖民者的东来、迅速崛起并怀有征服中国的野心这种新挑战,中国上下应当及早认清形势,谋求对策,迅速壮大自己,以避免被征服噩运的降临。但明清时期的中国对形势并无清醒认识,没有想到西方殖民者会迅速发展成天下难与相敌的强大力量,而仍以天朝上国自居、以寻常远夷轻视之。鉴于当时全球海路畅通的客观形势,中国为立于不败之地,迫切需采取以下四点战略性的举措:第一,必须千方百计了解西欧殖民者的各种情况,做到知己知彼,提高抵御其征服中国的自觉性;第二,必须尽量扩大本国的财富来源,虽然出于道义的考虑而不可抢夺别国财富,但应努力发展与各国的正常贸易,以增加商业收益,并借以刺激本国生产技术的改进;第三,要积极学习西欧科技的先进部分,以提高本国的生产水平;第四,要加强国防力量,特别是要大力发展能与西方殖民者相抗衡的国防力量,以为本国的存在和发展提供安全的国际环境。以上四点,由于明清时期的中国对国际形势的总特点缺乏认识,因而从总体上讲不可能很好地抓紧实行,只能是间或予以某种程度的实行。如在明代,关于了解西欧殖民者的情况,当发生了与西欧殖民者有关的事端时,官府不过是向其人了解来历,或查阅中国文献的有关记载而已,从未想到采取主动派人去欧洲考察等措施。关于对外贸易,隆庆以后,为了满足东南沿海官绅豪民的要求,也为增加税收、筹措兵饷,曾开放海澄月港,在严加限制的条件下,承认民间对外贸易的合法性,但从未主动予商人以协助,与西欧各国政府之大力帮助商人在国外活动不可同日而语。关于学习欧洲科技的先进内容,如所周知,曾作了一些努力,但政府主要是应付急需,并无长远的全面计划。关于加强国防力量,从仿制西洋火器等举措来看,应该承认做了一些工作,但其目标主要是针对境内可能出现的反叛势力、周边少数民族和邻近国家,通常没把西欧殖民者考虑在内,这使其对引进的西洋火器,不求改进,甚至导致退化,无法与西欧殖民者相抗衡。到了清朝,这种不能抓紧实行以上四点战略性举措的情形被继续下来,而且做得更差。如在学习欧洲先进科技上,雍正以后大体上处于停顿状态。在对待海外私人贸易上,清初40年曾严厉禁止,甚至采取了历史上从未使用过的迁海手段加以禁止。在加强国防力量上,放弃了武器的改进,因对汉族军队不信任,严加限制其装备的武器,对满洲八旗则固守所谓骑射根本,同样不重视其兵器的改进。
    回顾明清两朝的所作所为,人们感到,中国之由明朝时期处于世界先进国家之列至19世纪中期彻底沦为被列强欺凌的殖民地半殖民地,实非出于偶然。它给后人留下了深刻的教训。这个教训集中起来就是,一个国家要想永远处于主动地位,永远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时刻注意将会发生深远影响的最新动向,在其刚刚出现之时,就要敏感地觉察到,就要以清醒的头脑对之进行深入的分析,就要研究正确对待的详尽方案并付之实施。
    作者简介:南炳文,中国明史学会常务副会长,南开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天津 300071)
        明代中后期农村的贫富两极分化
        林金树
    明清社会走势复杂多变,有各种各样的新现象。其中之一,是从明代中后期开始,随着生产力的空前发展、商品经济的空前繁荣,人们的私有观念亦空前强烈,农村贫富两极分化空前迅速。这种社会现象对整个社会发生了严重的影响,因而也成为时人关注的热点话题。
    明代农村贫富两极分化,首先表现在争夺土地之上,以地权“分化”为其主要内容。这种“分化”通过权势占夺和私人买卖(自愿或强迫)两条途径得到实现。明代初年,由于国家立法严厉,实行“锄强扶弱”、“抑富扶贫”政策,《大明令》、《大明律》、《大诰》等法律,都有严禁土地兼并,反对以强凌弱、以富欺贫,防止两极分化的相应规定。同时,令民垦荒,见丁授田,没收(或限制)“有力之家”多占土地,相当一部分无田的贫者因此获得土地,为摆脱贫困带来一线生机。中叶成、弘至正德,以皇族系统为代表的强者“与民争利”,占夺民田,遍立庄田,不少农民从此失去土地,陷入贫困。到了明代中后期,农村贫富两极分化的趋向又为之一变。争霸社会财富的主要势力,由内廷皇族集团转为外廷官僚集团,由中央转向地方,在皇族系统的兼并势头受到限制之后,以缙绅为代表的各地官豪势要趁机而起,大肆争夺土地,积聚财富。嘉靖时,有人说:“宪、孝两朝以前,士大夫尚未积聚……至正德间,诸公竞营产谋利……皆积至十余万。”“今士宦之家,皆积财巨万,犹营求不已。”又有人说:“至今吴中缙绅士夫,多以货殖为急,若京师官店,六部牙行债典,兴贩盐酤,其术掊克于齐民。”还有人说,“正、嘉以前,南都风尚最为醇厚……求田问舍之事少”。究其原因,是当时社会风气比较清明,也与社会舆论作用有关,“当时士大夫畏清议,归来宦囊皆淡,无豪强兼并之风,民有限田,家无甚穷,谷无甚贵”。后来,风气大变。“仕改清操,捆载而归,求田问舍”,大量兼并土地。从此土地不断集中,“田尽归巨室,而小民之田稀”,“往往租耕富民之田”,遭受地租剥削,甚至“中人之产尽并于豪右”,连中产之家也难逃破产贫困的厄运。
    社会从来没有绝对公平。有贫有富;有先富后富;有人由穷变富,有人由富变穷。贫富无定势,这些都不足为奇,是私有制存在的必然现象和正常反映。就明代中后期而言,在农村贫富两极分化中,富者是谁,他们是怎样富起来的,贫者又是谁,他们为何而贫,这是两极分化中的核心问题。
    历史资料显示,在当时农村两极分化中,富裕起来的大致有两类,而其致富手段与性质完全不同。
    第一类,凭借权势致富,或即由官而富。明代官僚自己说:“官豪势要之家,其堂宇连云,楼阁冲霄,多夺民之居以为居也;其田连阡陌,地尽膏腴,多夺民之田以为田也。至于子弟恃气凌人,受好人之投献,山林湖泊,夺民利而不敢言。当此之时,天下财货皆聚于势豪之家。”到了清代,还有人指出:“前明缙绅,虽素负清名者,其华屋园亭,佳城南亩,无不揽名胜,连阡陌。推原其故,皆系门生、故吏代为经营,非尽出己资也。”这些依靠“夺民利”而致富的“官豪势要之家”,不仅兼并大量土地,而且千方百计逃避应尽的纳税义务,有人公开抗拒不纳,有人一再拖欠,有人隐瞒税额。总其大要,不外掠夺、逃税两端,而非通过自己劳动所得,只是致富的手段有不同,有人一朝暴发,有人不断积累。
    第二类,依靠自己努力经营致富。这类致富者,大致有三种人,一种是大力经营新兴手工业(棉纺织业);一种是“改粮他种”,种植经济作物,发展商业性农业;再一种是弃农从商。这些情况,首先出现于东南沿海地区,特别是当时经济最发达的苏、松、杭、嘉、湖等处。而后,风气所及,影响巨大,把全国各地带动起来。
    如果说,第一类致富者主要是凭借权势,沿袭掠夺他人财富的传统手段富起来的,在性质上是阻碍社会前进的一种可耻、落后行为,那么,第二类的致富者则主要是依靠自己的聪明才智,显现时代本色,在性质上是推动社会发展的进步活动。
    了解了以上两类人起家致富及其途径与原因之后,对于在两极分化中的贫者是谁及其为何而贫,也就不难理解了。贫者固然多种多样,贫困的原因也不尽相同,但除了不可抗拒的自然原因,就人为因素而言,最主要的也是两类人。
    作为第一类富者的受害者、牺牲品,无疑是由于没有权势受到欺压、掠夺而失去土地的农民;与第二类富者相形见绌的,自然是那些思想保守、观念落伍,缺乏经济头脑,不善于进行多种经营,或者害怕艰苦的老农。
    贫富两极分化,也是一种社会风气。它随着社会经济和思想观念的发展变化而起伏。
    明中叶以前,整个说来,国家处于经济恢复和调整时期,生产发展缓慢,生活水平低下而单调,社会风气比较淳朴,价值取向、消费观念尚未明显改变,因而社会竞争不甚激烈,贫富两极分化尚不明显。明中叶以后,形势就大不一样了。这一时段,商品经济空前繁荣和赋役改革“计亩征银”的出现,引来消费领域空前扩大,消费水平日益提高,思想意识和行为准则随之大变,社会风气从此日益腐败。当此之时,商品、金钱可以代替一切,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发生了新的变化。凡是有市场价值的,都可以转化为货币和财富。同时,财富私有观念空前强烈,并在整个社会形成一股纵欲思潮。人们纷纷以“奢华”为时尚。于是在一些人看来,只有拼命追逐财富,才能满足不断高涨的物质欲望和精神刺激,舍此别无选择。也正是在这种大环境下,缙绅势力迅速成长壮大起来,其剥削、掠夺的范围、种类与对象进一步扩展,手段与方式愈为凶残,或是明目张胆、假公济私,侵吞国家财产,或是“政以贿成”,贪污受贿。贫富两极分化从此进一步加快,形成一种互相争夺,贫富无定势的混乱局面。
    这种局面所造成的结果,是农村贫富差别更加悬殊。
    一方面,以土地为大宗的社会财富,日益集中于以缙绅为代表的少数人手里。明末钱士升说:“缙绅豪右之家,大者千百万,中者百十万,以万计者不能枚举。”另一方面,更多的农民走向破产,沦为佃户、雇工、奴仆、无业游民。从明代后期(或明末清初)的文献资料里,人们看到当时全国各地佃户、雇工、奴仆、无业游民各色人等数量之多,及其去向和活动的记录骤然增多,原因就在于这一时期农民贫困的严重性,成为一个空前突出的社会和政治问题。不然,当时农村也不可能出现人口大分流。
    农村贫富两极分化,无处不在,无时不有。但像明代中后期涉及层面如此之广,贫富差别如此之大,则是前所未有的。通过这些现象,可以看到:第一,社会变动越激烈,贫富两极分化越快。明代社会大变动,始于成、弘,正、嘉以后步伐加快,至万历基本定型。是时经济繁荣,而风气败坏,贫富两极分化更加迅速,就是这种变动趋势的深刻反映。第二,经济文化发达区域,贫富差别可能更大。贫富两极分化,必有其经济基础和思想原因。明代经济文化发达之区,首推江南。江南为全国财赋重地,国家经济命脉所系。“今天下财货聚于京师,而半产于东南”,“国朝岁供军储四百万,大抵取给江南”。有明一代,代变风移,风气变化最快、思想最开放、最勇于开拓进取之地,在江南。而在明代中后期,农村社会矛盾最复杂尖锐、土地兼并最激烈、贫富差别最明显、财富最集中,富者极富、贫者实贫的地方,也恰恰在江南。明人归有光说:“(江南)富家豪民兼百室之产,役财骄佚,妇女、玉帛、甲第、田园、音乐,拟于王侯,故世以江南为富,而不知其民实贫也。”
    这种分化有其环境和复杂原因,它扩大了贫困群体,激化了人际关系,加剧了社会矛盾,明王朝也从此陷入无法摆脱的危机之中。同时,也要进一步看到:贫富两极分化的客观规律,是贫富无定势。富与贫的角色转换,就人为因素而言,关键有两条,一条是权势;一条是能否抓住机遇,敢于创新,搞出特色。
    作者简介:林金树,中国明史学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北京 100732)
        晚明社会的时代特点
        张显清
    所谓“晚明”,一般系指嘉靖至明末这一百多年的历史时期。在整个中国古代史上,这一时期出现许多新的时代特点,占有特殊历史地位,很值得深入研究和讨论。
        一、晚明社会的时代特点
    晚明社会的时代特点,概括起来讲,就是中国传统封建社会高度成熟,并开始起步由传统的封建社会向新的近代社会转型,晚明恰是转型的起点。
    中国由古代社会向近代社会转型是一个十分漫长、非常曲折的历史过程,而且具有本民族的特色。在转型启始之时,社会呈现出新旧交织的纷繁复杂的历史画面。一方面,封建经济、社会、政治结构和思想观念依然牢固地占据统治地位,封建社会的固有矛盾正在深化;另一方面,经过长期的积累和聚集,中国社会自身已经孕育出一些不同于传统封建社会的、具有近代社会性质的新的经济、社会、政治、习俗和思想因素,社会正在发生深刻而强烈的变动。
    这些新因素乃是转型启始的标志。它们主要是:在经济结构方面,商品性农业、民营手工业、商业空前发展,国家货币实现银本位、白银流通量大增,全国市场网络形成,工商业城镇蓬勃兴起,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萌芽。有的学者反对再使用“资本主义萌芽”的提法,而主张使用“市场经济萌芽”或“早期工业化”的概念。其实这是从不同层面和角度来概括明中后期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变化的。“市场经济”是从经济运行机制和交换、流通的层面,“早期工业化”是从手工业发展程度的层面,而“资本主义萌芽”则主要是从生产方式、生产关系的层面来表述晚明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变化的。应该说,生产方式、生产关系是在更高、更深的程度上反映了社会的变迁,它是以整个社会生产的发展为基础的。
    在社会结构方面,由“本业”转向“末业”(工商业)者增多,城乡人口流动加快,自由雇佣劳动者队伍扩大,市民阶层出现。在政治方面,封建君主专制控制力减弱,超经济强制和封建宗法关系松弛,东林党、复社等近代政党雏形出现,公众领域扩展。在社会习俗方面,由崇尚节俭朴实转向崇尚消费和奢华。在思想文化方面,出现早期启蒙思想,或出现近代思潮萌芽。
        二、晚明的进步社会思潮
    晚明经济、社会、政治、习俗的新变化对社会思想和文学艺术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与社会开始起步转型相呼应,思想文化也开始出现由传统儒学向近代思想转型的迹象。这种转型初始阶段的进步思想潮流,可以称之为早期启蒙思潮,或近代思想萌芽。所谓“启蒙”,包含两层基本要素,一是与传统儒学思想有所不同,对传统儒学中的一些重要理论原则进行批驳;二是提出一些具有近代思想因素的命题。
    晚明以及明清之际的早期启蒙思潮由早期人文主义思潮和实学思潮所组成。晚明的人文主义思潮由阳明心学中的一支发展演变而成,以王艮、颜山农、何心隐、李贽等人为代表,强调人的自心自性的醒悟,宣扬离经叛道,要求人性解放;反对封建礼教,要求行为自由;鼓吹人欲、私欲,要求物质利益;肯定心性无别,要求贵贱平等。李贽一派的思想具有一定规模的代表性,引起众多人乃至平民百姓的共鸣。这种要求人性解放的思想在文学艺术领域反映得更为敏感。汤显祖、袁宏道等人的作品以及空前繁茂的民间文学、通俗文学中的优秀之作,如《西游记》、《金瓶梅》、《三言》、《二拍》等,都宣扬了反封建礼法、追求人性解放的人文精神。
    晚明及明清之际实学思潮的构成和理论观点比较复杂。其中的一些人,如王廷相、黄馆、赵南星、黄宗羲、顾炎武、王夫之、唐甄等,在对心性空谈的批判中,在对晚明社会弊病的探寻中,在对国计民生实际社会问题的研究中,提出一些超越儒学传统观念的具有启蒙性质的新的政治思想和经济思想。在政治思想上,批判封建君主专制,主张众人共治、民众是天下的主体,要求对君权和政府权力加强舆论监督和制约,认为“凡为帝王者皆贼也”,君主是“天下之大害”,“向使无君,人各得自私也,人各得自利也”。在经济思想上,抛弃流传久远的“重本抑末”论,提出“工商皆本”的革命性命题,为工商业发展制造舆论,为工商业者改变社会地位辩护。稍早的丘浚还在中国思想史上第一次提出劳动决定商品价值的观点。
        三、晚明的政治腐败与经济繁荣
    完整地讲,明代政治既有积极力量,又有腐败力量,二者并存,此消彼长。明前期的休养生息政策,明中后期持续不断的改革,都是积极政治力量,它们在与腐败力量的斗争中促进了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
    进入明中后期以后,政治腐败日渐突出,贪贿公行,士风败坏;荒淫怠政,玩忽职守,党争不息,纪纲不振;兼并土地,转嫁赋役,富者愈富,贫者愈贫,民不堪命。这些都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阻碍力量。
    政治腐败日趋严重有着十分复杂的原因,其中有两点是很重要的。第一点,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大大刺激了封建统治阶级的贪婪欲望,于是他们便凭借政治权力和地位,通过贪污受贿和兼并欺隐搜刮钱财,以满足其奢华生活的需要。他们只知吞噬商品经济发展带来的文明成果,而不愿承担稳定社会的责任。这样,一方面是商品经济的空前发展,另一方面是政治腐败日益加重,形成鲜明的反差,构成一幅极不谐调的历史画面。由于商品经济的发展,金钱关系和市场法则也凶猛地扩展到社会和政治生活领域,一切以金钱买卖关系为准则。封建统治阶级抵挡不住金钱、商品关系的侵袭,便大肆搜刮起来。嘉靖皇帝只要大臣为他修仙服务,而“不怪人要钱,贪夫从而和之”。臭名昭著的卖官宰相严嵩父子,有“钱痨”之称。万历皇帝“酒、色、财、气”俱全,滥派矿监税使到全国暴敛金银财宝。天启皇帝昏庸无能,阉党乱政。“上有好者,下必有甚焉者”。于是贪贿、兼并、奢靡之风便在士大夫和官绅间弥漫开来。
    第二点,封建统治阶级没有能力从根本上整治、削除本阶级的腐败,没有能力从根本上约束、扼制本阶级的贪欲。张居正改革是明中后期一次规模最大、力度最强、触动最深的改革,其目的就是为了整治腐败。但是他死后,反改革腐朽势力把持朝政,改革遭到破坏,大部分改革成果,特别是整顿吏治的成果付之东流,此后直至明亡的半个世纪中再也没有出现具有重要意义的改革。这标志着明朝封建统治集团已经丧失自我调控能力,自万历中期以后,政治腐败已成不可阻止之势,社会阶级矛盾愈来愈尖锐,统治阶级分崩离析,再加上对天灾丧失抵抗能力,终于导致农民大起义的爆发和明朝的灭亡。史家称:“明之亡,实亡于神宗”,万历中期以后,已出现“崩解之势”,是符合实际的。
    明末农民大起义推翻了腐朽的明王朝,具有重要历史意义,但是它并没有能够巩固胜利成果。紧接着,清朝乘机而入,进行了半个世纪的征服战争。政治腐败及由其酿成的明末社会大动荡以及清初的民族压迫,使明中后期形成的商品经济空前发展的良好势头受到巨大打击和挫折。这个历史教训是十分深刻的。
    作者简介:张显清,中国明史学会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北京 10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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