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史 |
阳明史事三题
方志远
【专题名称】明清史
【专 题 号】K24
【复印期号】2004年01期
【原文出处】《江西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南昌)2003年04期第99~106页
【英文标题】New Inspection and Discussion on Three
Events of Wang Yangming’s Life
FANG Zhi-yuan
(History Culture and Tourism School. Jiangxi Normal University. University. Nanchang 330027,China)
【作者简介】方志远,江西师范大学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江西 南昌 330027
方志远(1950-),男,江西吉安人。江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历史学教授,历史学硕士、文学博士,主要研究明代政治与制度、明代市民文学、明清地域文化与社会经济。
【日 期】2003-06-16
【关 键 词】明代/王阳明(守仁)The Ming Dynasty/Wang Yangming(Shou ren)
明孝宗弘治十八年(1505),王阳明(守仁)开始在京师讲学,倡言“先立必为圣人之志”;武宗正德五年(1510),经历了“龙场悟道”的阳明重返中原,与湛若水、黄绾会于北京大兴隆寺,相与讲学,门人渐多;至正德(1506-1520)、嘉靖(1522-1566)间,王学遂为显学。阳明的气节、事功、文章,也被推为有明第一人。(注:清人朱彝尊称:“阳明于功烈、气节、文章,皆居第一,时多讲学一事,为众口所訾。”见上海古籍版(下同)《王阳明全集》卷三三所录日本《阳明学报》第一五七号载蓬景轩编《姚江杂纂》。)今人研究阳明学说者多,而于阳明生平,却颇为忽视,故不少史事仍似是而非,或以讹传讹。仅列数端:阳明与权珰刘瑾抗争事、阳明与宁王宸濠结交即“通濠”事、阳明“惧内”事,略加分析,或辨明,或存疑,以求其实。
一、关于阳明与刘瑾的抗争
阳明的气节,首先表现在与权珰刘瑾的抗争上。
黄绾《阳明先生行状》云:
正德改元,宦官刘瑾窃国柄、作威福,差官校至南京,拿给事中戴铣等下狱。公上疏乞宥之。瑾怒,矫诏廷杖五十,毙而复苏,谪贵州龙场驿驿丞。瑾怒未释。公行至钱塘。度或不免,乃托为投江,潜入武夷山中。决意远遁。……庚午,升庐陵知县。[1](《世德纪》)
黄绾既是阳明生前好友,又是阳明入室弟子,他所作《行状》,乃阳明去世后的第一篇权威性传记。(注:据湛若水所说,这篇《行状》完成于阳明去世后的第五年。)在上面这段文字中,黄绾叙述了阳明与刘瑾抗争的基本情节:一、上疏乞宥言官;二、由此被廷杖五十、毙而复苏,谪龙场驿丞;三、恐刘瑾加害。托为投江;四、庚午即正德五年升庐陵知县。
王门高第钱德洪、王畿所编《阳明年谱》,是全面记载阳明生平事迹的又一权威性文献。其于阳明与刘瑾抗争事作了如下叙述:
(正德元年二月)是时武宗初政,奄瑾窃柄。南京科道戴铣、薄彦徽等以谏忤旨,逮系诏狱。先生首抗疏救之。……疏入,亦下诏狱。已而廷杖四十,既绝复苏。寻谪贵州龙场驿驿丞。……(二年)先生至钱塘,瑾遣人随侦。先生度不免,乃托言投江以脱之。……先生(五年)三月至庐陵。[2]
与《行状》相比较,《年谱》扩充了阳明疏救言官的情节,将“上疏乞宥”改为“首抗疏救之”,但将廷杖数由五十减为四十;又增加了刘瑾派人跟踪的内容,使阳明托言投江有了前提。
黄宗羲《明儒学案》则记:
逆瑾矫旨逮南京科道官。先生抗疏救之,下诏狱,廷杖四十。谪贵州龙场驿丞。瑾遣人迹而加害,先生托投水脱去,得至龙场。瑾诛,知庐陵县。[3]
《明儒学案》的这段文字依据《行状》和《年谱》而成,但作了两处重大处理:一、刘瑾不仅派人跟踪,而且准备“加害”,故阳明伪装投水是追不得已而为之。二、阳明得由龙场驿丞知庐陵县,是因为刘瑾伏诛。
关于这段史事的最后定论是由《明史》作出的:
正德元年冬,刘瑾逮南京给事中、御吏戴铣等二十余人。守仁抗章救,瑾怒,廷杖四十,谪贵州龙场驿丞。……瑾诛,量移庐陵知县。[4]
《明史》的这段记载基本上依据《明儒学案》,但删去了刘瑾派人跟踪加害的传闻。此后,有关阳明与刘瑾抗争的史事,大抵均依《明史》。(注:由于黄宗羲的特殊身份和影响,不仅仅是《明史》,同时或后来的有关阳明及其他明代学者的许多记载,大多都是依据《明儒学案》。编成于康熙十一年(比《明儒学案》早四年)的《罪惟录》对这段史事是这样记载的:“正德初,逆瑾乱政,(阳明)论救言官戴铣、薄彦徽,因大发瑾罪。瑾怒,矫旨杖守仁于门,谪龙场驿丞,复使人前道扼之。守仁佯置衣履江岸,题诗其处,若投江死者,得以免。……瑾诛,擢庐陵知县。”(查继佐《罪惟录·列传》卷之十《王守仁传》)黄宗羲高足邵廷采作《明儒王子阳明先生传》记:“正德元年,刘瑾掌司礼监,放逐大臣……南给事中戴铣、御史薄彦徽令六科十三道公疏请黜奸回、冒硕辅,以安社稷,缇骑逮问。先生抗疏……谪贵州龙场驿丞。至钱塘,瑾使人尾之急,惧不免,乃托投江西浮冠水上。……四年,瑾诛,升庐陵知县。”(邵廷采《思复堂文集》卷一))
但这些记载却有不少失实之处。
其一、关于阳明疏救言官戴铣等人及受廷杖。
《明武宗实录》载:
正德元年十二月乙丑,降兵部主事王守仁为贵州龙场驿驿丞。时南京科道戴铣等以谏忤旨。方命锦衣卫官校拿解。未至,守仁具奏救之,下镇抚司考讯。狱具。命于午门前杖三十,仍降远方杂职。(注:《明武宗实录》卷二十,正德元年十二月乙丑。)
《实录》的这段话,明确记载了阳明被贬谪的时间。《年谱》将事情系于正德元年二月,当是板刻时的错误,但各种校勘本均未予以订正。戴铣等人上疏得罪的时间是正德元年十一月,阳明不可能在其上疏的九个月前进行营救。《明史》已经注意了这一问题,所以将时间系在正德元年冬。同时,《实录》明载受廷杖三十而非《行状》所说的五十,也非《年谱》、《学案》、《明史》所说的四十。阳明的“抗疏”收录在《王阳明全集》第九卷,标题是《乞宥言官去权奸以章圣德琉》。但全文只是乞宥言官,而决不言及戴铣等人上疏的内容。也无一词抨击刘瑾,甚至连“权奸”、“奸回”之类的字眼也未见。故《实录》只说。“具疏救之”,黄绾《行状》也说“上疏乞宥”。可见,疏题中“去权奸”三字是后来加进去的 人这个意义上说,黄绾《行状》是实事求是的,《年谱》、《学案》及《明史》所谓“抗章”、“首抗疏救”云云则加重了感情色彩。
其二、关于刘瑾派人跟踪意欲加害、阳明伪为投水避祸。
阳明虽贬谪贵州龙场驿,但离开京师沿运河入长江后。并未西行直接赴龙场,而是向东去了浙江。于是在杭州发生了所谓“投水避祸”一事。这件事始见于黄绾的《行状》,继见于钱德洪、王畿的《年谱》,再见于黄宗羲《学案》,并为各种传记、铭刻所袭用。惟《明史》删去不载。而从《行状》至《学案》,记载中发生了阳明投水由主动到被动的变化。《行状》说“(刘)瑾怒未释……(阳明)度或不免”、《年谱》说。“瑾遣人随侦,先生度不免”、《学案》说“(刘)瑾遣人迹而加害,先生托投水脱去”。步步升级,阳明投水的原因遂由猜疑刘瑾加害的主观变为刘瑾遣人加害的实际。但真正的原因恰恰并非是刘瑾已经派人跟踪加害而是阳明臆测刘瑾派人跟踪加害,于是假装落水,并打算就此隐居避祸。故《行状》说:“公行至钱塘,度或不免,乃托为投江,潜入武夷山中,决意远遁。”《行状》又记其至福建后的行踪:
……夜至一山庵投宿,不纳。行半里许。见一古庙,遂据香案卧。黎明。道士特往视之。方熟睡。乃推醒曰:“此虎狼穴也,何得无恙?”因诘公出处。公乃吐实。道士曰:“如公所志,将来必有赤族之祸。“公问何以至此。道士曰:“公既有名朝野,若果由此匿迹,将来之徒假名以鼓舞人心,朝廷寻究汝家,岂不致赤族之祸?”公深然其言。……遂由武夷山至广信。
黄绾与阳明为密友,这段记载的基本内容应该是由阳明自己提供的。钱德洪、王畿作《年谱》,在此基础上增加了更为离奇的故事:
……(阳明投江后)附商船游舟山,偶遇飓风大作,一日夜至闽界。奔山径数十里,夜扣一寺求宿,僧故不纳。趋野庙,倚香案卧,盖虎穴也。夜半,虎绕廊大吼,不敢入。黎明,僧意必毙于虎,将收其囊。见先生方熟睡,呼始醒,惊曰:“公非常人也。不然,得无恙乎。”邀至寺。寺有异人,尝识于(南昌)铁柱宫,约二十年相见海上。……与论出处,且将远遁。其人曰:“汝有亲在,万一瑾怒逮尔父。诬以北走胡、南走粤。何以应之?”因为著。得《明夷》,遂决策返。
据《年谱》所载,阳明“托言投江”的时间是正德二年夏,经过游舟山、走武夷、潜入南京,再度回到杭州的时间是当年十二月。其间有大半年的时间,正是阳明隐匿徘徊的时间。而促使阳明最终放弃隐匿、毅然前赴龙场,或许是因为《行状》、《年谱》所说的“僧人”或“异人”劝说,或许是在南京任吏部尚书的父亲王华的劝说,当然,更为重要的是阳明自己的决心。
刘瑾派人跟踪阳明并欲加害之其实是不成立的。被刘瑾列入“奸党”名单、榜示天下的有53人,首列前任大学士刘健、谢迁,尚书韩文、杨守随、林瀚,都御史张敷华,郎中李梦阳,阳明排在其后为第八人。对于“罪魁”刘、谢、韩、杨等人,刘瑾也并没有派人加害,毋论。“协从”阳明。
湛若水在为阳明作《墓志铭》中专门点破此事:“此佯狂避世也。”并为之作诗:“详狂欲浮海,说梦痴人前。[5]湛若水乃真知阳明者。《墓志铭》又言:“(阳明)初溺于任侠之习,再溺于骑射之习,三溺于辞章之习,四溺于神仙之习,五溺于佛氏之习。正德丙寅(正德元年),始归正于圣贤之学。”阳明热衷于玩弄阴谋,世人皆知,即使成为天下仰慕的大宗师后,仍然时时有恶作剧。[6]阳明杭州投水及武夷山奇遇等等,应是其这方面性格的表现。自己喜欢玩弄阴谋,因此猜测别人也在玩弄阴谋。只要注意到阳明至龙场后仍然担心刘瑾的加害而准备好石棺的事实,就不难理解他在杭州时怀疑刘瑾加害而伪为投水。钱德洪、王畿《年谱》及黄宗羲《明儒学案》或者忽视了阳明的性格,或者有意为尊者讳,才将杭州投水说成是由于刘瑾加害、阳明无奈之举。
其三、关于刘瑾被诛、阳明离龙场为庐陵知县。
《行状》和《年谱》只是说阳明离龙场驿为庐陵知县,《明儒学案》和《明史》则径言阳明得离龙场驿为庐陵知县是因为刘瑾伏诛。这是不符合史实的。
阳明于正德元年十二月因上疏下狱、廷杖、贬谪,次年春离京南下,经过一番“投水”的周折,于正德二年十二月离余姚赴龙场,到龙场驿的时间是正德三年春夏之交。正德四年年底。阳明在得到吏部文书后,离开龙场驿,赴任庐陵。在龙场的时间大约是一年零八九个月。但阳明由龙场驿丞为庐陵知县,与刘瑾伏诛却毫无关系。
从正德元年十二月贬谪之令下,到正德四年十二月,阳明的贬谪期已过三年,吏部应该安排他的职务。而在这三年时间里,朝中大局也相对稳定。刘瑾为首的宦官势力除了继续对文官集团中的反对派势力进行打击之外,并没有挑起新的政治事端。相反,为了收买人心、巩固权力和地位,反倒推行了一些兴利除弊的措施。[7]阳明此时远在贵州,与中原、中央音信隔绝,自然也不会再去恼怒权贵。
刘瑾被杀是在正德五年八月,而杀刘瑾的契机是正德五年四月发生的安化王之乱。此事见《明武宗实录》卷五三、四九,《明史》卷十六《武宗本纪》所载时同与《实录》相同。而据《年谱》,阳明在正德五年三月即刘瑾被杀的前五个月、安化王叛乱的前四个月已抵达庐陵,所以《年谱》并不说阳明任庐陵知县是因为刘瑾的被诛。黄绾撰《行状》、湛若水撰《墓志铭》,也不将阳明知庐陵和刘瑾的被诛连在一起,因为二者之间是没有联系的。黄宗羲《明儒学案》将刘瑾被诛和阳明任庐陵知县填挂上钩,是忽略了二者的时间关系而凭主观的臆断。黄宗羲以个人之力完成《明儒学案》这样的巨著,发生一些史实上的错误本来也是难免的,遗憾的是成于众多专家之手而又以严谨著称的《明史》,也以讹传讹,却是十分不应该的。影响所及,致使今日的一些学术著作也沿袭这样的错误。(注:如侯外庐、邱汉生、张岂之诸先生主编的《宋明理学史》说:“刘瑾伏诛,王守仁一年之内连升三级,先是由庐陵知县升授刑部四川清吏司主事(按:应是南京刑部),旋调吏部验封清吏司主事,再晋升为文选清吏司员外郎。”(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下卷一册P203)虽然没有明言刘瑾伏诛与阳明离龙场作庐陵知县的关系,却仍然有这种意思。陈来所著《宋明理学》则直言:“刘瑾死后,知庐陵县。”(辽宁教育出版社1991年版P257)方尔加的博士论文《王阳明心学研究》也说:“正德五年,刘瑾被诛,阳明升江西庐陵知县。”(湖南教育出版社1989年版P8)杨国荣《心学之思——王阳明哲学的阐释》则说:“王阳明在庐陵的时间并不很长。正德五年八月,刘瑾伏诛,王阳明的政治生涯出现了转机。同年十二月,王阳明升任南京刑部主事。翌年调至北京,任吏部主事。(三联书店1997年版P39)这里不仅弄错了刘瑾“伏诛”的时间也未明阳明并未去南京赴任就已改调吏部,所以也就不可能“调至北京”。
二、关于阳明“通濠”
阳明的事功,平定宁王宸濠之乱为其巅峰。但是,虽然阳明因平宸濠之乱而受爵新建伯,却不断有人猜测并攻击其“通濠”,弟子冀元亨也因此送了性命。有关阳明“通濠”的主要表现,在嘉靖初所修《明武宗实录》的两段文字中进行了集中和整理:
初,守仁奉命勘事福建,以宸濠生日。将届取道南昌贺之,会大风,舟不得前。至丰城,知县顾泌以变告。守仁大骇,遂弃官舟,取小艇潜迹还赣。时宸濠与其伪国师列养正谋使人追之,不及。文定闻守仁还,急以卒三百迓于峡江。至吉安,进曰:“此贼暴虐无道,久失人心。其势必无所成。公素望重,且有兵权,愿留镇此城,号召各郡邑义勇,为进取图,贼不难破也。”守仁初不许,既而深然其言。乃下令各郡邑,谕以大义。与文定日夜筹画,军需器械粮草旬日闻皆具。(注:《明武宗实录》卷一七五,正德十四年六月庚辰。)
(刘)养正少有词藻,号才子,会试屡不偶,诡谈性理,以要名誉,士夫多为所欺。王守仁尤重之,曰:“此吾道学友也。”正德十年,养正赴濠聘,一见许以可为汤武,又语及陈桥之变,意甚相得。然厚自掩饰。……守仁在南赣。尤为濠所慕,馈遗相属于道。尝贻书陆完,谓可任江西巡抚者,惟守仁与梁宸耳。守仁又尝遣其门生湖广举人冀元亨者游说濠,时人莫知其故。是岁,濠生日。守仁假公使。先期约养正往贺,会于吉安舟次,剧谈至夜半。养正先别去,遂从逆。濠自出南浦驿迎入府,拜为军师。日夕望守仁至。遣人于生米观侯之。而守仁至丰城闻变即返,濠实不虞守仁之见图也。养正就擒后,犹翼守仁活之。守仁畏口,逼令引决,传首至京。妻子没为奴。比守仁自南昌还,其母丧暴露,使人葬之,且祭以文曰:“君臣之义,不得私于其身;朋友之情,尚可伸于其母。”有儒生上书辩论君臣朋友本无二理。守仁为之愧屈。元亨寻为太监张永捕获,械至京,亦死狱中。(注:《明武宗实录》卷一七六,正德十四年七月丁已。)
从这两段文字中可以看出,当时有关阳明“通濠”的依据是:一、宁王对阳明十分倾慕,馈遗不绝,并推荐其为江西巡抚,阳明则遣弟子回访;二、阳明借公使福建之便,绕道南昌贺宸濠生日,且先期约刘养正会于吉安舟次;三、起兵吉安,非其情愿,乃知府伍文定所迫;四、阳明与宁王谋主刘养正关系密切,并杀其灭口。这些猜测以及由《实录》将其记载,曾引起舆论的不平,谈迁直斥为“怼笔”,阳明弟子们更进行了反复辩驳。
宁王倾慕阳明、馈遗不绝,阳明遣弟子回访,以及阳明与刘养正的交好并厚葬其母,都是不争的事实,阳明的弟子和崇拜者们也并不讳言,甚至津津乐道。
黄绾《行状》记:
时濠阴谋不轨,亦已有年。一日。命安福举人刘养正往说公云:“宁王尊师重道,有汤、武之资。欲从公讲明正学。”公笑曰:“殿下能舍去王爵否?”既而令门人冀元亨先往,与濠讲学,以探其诚否。元亨与语矛盾。濠怒。遗还,密使人杀于途,不果。[1]
黄宗羲《明儒学案》记:
宸濠致书问学,阳明使先生(元亨)往答之。濠谈王霸之路,先生昧昧,第与之言学而已。濠拊掌谓人曰:“人痴一至是耶?”一日讲《西姑》。先生反复陈君臣之义本于一体,以动濠。濠大诧之,先生从容复理前语。濠曰:“此生大有胆气。”遂遣归。[8]
赵善政《宾退录》记:
刘养正者,少有词藻,能谈性理,自幼与阳明交。阳明重之,曰:“此吾道学友也。”后赴宁王宸濠聘。许以汤武,濠大喜。阳明在南赣,养正称之,故极相慕重。馈遣不绝。阳明心知之,而欲藉养正以为间也、亦遣其门人翼元亨往报,以探其所为。濠与养正谓阳明厚己,而不虞义兵之遽起,故败。养正既擒,阳明令其自杀。
郑晓《今言》亦记载了阳明与宁王的见面:
王阳明初见宸濠,佯言售意,以窥逆谋。宴时,李士实在坐。宸濠言康陵(按:指明武宗来厚照)政事缺失。外示愁叹。士实曰:“世岂无汤、武耶!”阳明曰:“汤、武亦须伊、吕。”宸濠又曰:“有汤、武便有伊、吕。”阳明曰:“若有伊、吕,何患夷、齐。”自是,阳明始知宸濠谋逆决矣。乃遣其门生举人冀元亨往来濠邸,觇其动静。益得其详。于是始上疏请提督军务,言:“臣据江西上流,江西连岁盗起,乞假臣提督军务之权,以便行事。”意在濠也。司马王晋溪(王琼)知阳明意,复奏称王某有本之学、有用之才,今此奏请相应准允,给与旗牌,便宜行事。江西一应大小缓急贼情,悉听王某随机抚剿,以故濠反,阳明竟得以此权力起擒贼。[9]
这些记载有其真实部分,但也都吸取了一些传闻,更为重要的是它们想说明这样一个事实:在与宁王的交往中,阳明倒更具有主动性;但这种主动性,却并不意味着阳明的“通濠”,而是试探。这在逻辑上是说得通的。早在正德九年,阳明的同乡、江西按察副使胡世宁就曾上疏,极言宁王威福日张、“礼乐刑政渐不自朝廷出”[10]。由于宁王的反诬,胡世宁被谪戍沈阳。正德十二年,宁府典仪阎顺及内官陈宣、刘良逃出南昌赴北京告变,由于有钱宁、臧贤的庇护,宁府并未受到惩治。此后,巡抚江西都御史孙燧又多次上疏,密告宁府图谋不轨,但均被宁王死党截获。虽然武宗没有认真和宁府较劲,但至正德十二、三年间,即阳明受命为南赣巡抚期间,宁府的动态和居心,用《明史》的话说,已是“朝野皆知”[11]。既然是朝野皆知,而宁王又广为搜罗党羽,阳明对此不可能没有认识。因此,趁书信来往之际,遣弟子往宁府回礼并刺探宁府的动静,正符合阳明喜弄阴谋的性格。
当时,不仅是阳明,包括其他一些被认为可以拉拢的在京文武官员和宦官、江西省政长官、各地镇守中官、在乡退休官员、有影响的名士文人,宁王也都是尽可能地进行笼络。其中包括权珰刘瑾、丁忧大学士费宏、兵部尚书陆完、致仕都御史李士实、京军将领钱宁、武宗嬖臣藏贤、著名文人唐寅等。笼络的结果是:刘、陆、钱、臧成了宁王的保护伞,李士实则成了宁王府的谋主。但费宏却由此提高了警惕,对宁府进行各种制裁,唐寅则佯狂逃回苏州。(注:参见《明史》一一七《诸王传二》、卷二八六《文苑传二》,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四《宸濠之叛》。而在宁王起事时死难的江西巡抚孙燧,一方面不断向朝廷报告宁府的图谋,一面却与镇守太监毕真、巡按御史林潮一道,请求朝廷表彰宁王的“孝行”。(注:《明武宗实录》卷一七四载:“正德十四年五月己酉,宁王宸濠风南昌府县学师生及耆老列其孝行,白于巡抚都御史孙燧、巡按御史林朝,燧与镇守太监毕真各具疏请加褒奖。谈迁对这一举动的解释是:“冀彼盖匿或不遂为逆。即为逆,犹可少缓其发,徐为之图。亦抚按之曲计也。[12]可见,交往密切乃至表面的吹捧也未必意味着。通濠”。
关于阳明起兵吉安并非其情愿、乃伍文定所逼的说法,并非事实,但也不完全是空穴来风。徐阶从吉安“父老”口中得知的情况当是可信的:“至丰城闻变,将走还幕府为讨贼计,而吉安太守松月伍公议适合,郡又有积谷可养士,因留吉安,徵诸郡者与濠战湖中,败擒之。”[13](《祭文》)阳明在丰城得知宁王发难,欲返赣州,调兵“讨贼”。至吉安。经知府伍文定陈说府中储备充足、人心可用,才决定在此集结力量,趁宁王兵出长江后,奔袭南昌。
借公使之便绕道南昌为宸濠贺寿,是“通濠”的要害所在,因此也是阳明弟子们所竭力否认的。王门弟子陆澄的解释是:阳明奉敕将往福建,本应取道瑞金、会昌,但这些地方瘴气严重,不敢通行,只得借道丰城。况且宸濠生日在十三日,阳明十五日才到丰城,显然不是去贺寿。[14](《世德纪·附录》)王门再传弟子徐阶曾为江西提学副使,他从吉安、赣州“父老”口中得到的解释是:阳明奉命按事福州,乞就便省亲,所以直下南昌。[13](《祭文》)惟阳明本人未作任何正面解释,只是在六月十九日的《飞报宁王谋反疏》轻描淡写地说是便道归省:
正德十四年六月初五日,节该钦奉敕:“福州三卫军人进贵等胁众谋反,特命尔暂去彼处地方会同查议处置,参奏定夺,钦此。”钦遵。臣于本月初九日,自赣州启行,至本月十五日行至丰城县。地名黄土脑。据该县知县等官顾佖等禀称,本月十四日宁府称乱。……臣以弱劣多病,屡疏乞体。……今兹扶病赴闽,实亦意图便道归省。
这既是阳明的处事方式,即“无辨止谤”,也确实难以解释清楚。六月初五奉敕命往福建,六月初九即启程,十五日至丰城,行色匆匆。阳明行事,静如处子,动如脱兔。正德十一年九月,奉命为南赣巡抚,十月先去余姚探望祖母,次年正月才从南京启程。但正月初三启程,十六日便到了赣州。当年军情急迫,尚且好整以暇;如今福建三卫军人的谋反已经平息,需要做的事情,不过。“查议处置”而已,大可不必如此匆忙。能够促使阳明如此匆忙的只有两件事:往南昌为宁王贺寿、往绍兴看望有病父亲并为祖母改葬。这两件事情是可以一并做成的:先去南昌为宁王祝寿、再往绍兴看望祖母和父亲;做完这两件事情之后,再去福建“查议处置”。宁王的寿诞在六月十三日,阳明早在这年正月十四,就已因自己的身体状况及祖母病重上疏。请求。“放归田里”。[16]但急于在奉敕后五天之内启程,这首要的动机就不能不说是为着赶上六月十三日宁王的寿辰。至于阳明弟子们所说的寿辰在六月十三日而阳明十五日才到丰城,这既是因为“奉敕”的时间太晚而来不及作安排,也是因为去南昌的途中阳明心存疑虑;但无这道敕谕,阳明却是不能离开职守千里迢迢前去南昌祝寿的。
当然,阳明弟子们所说的因为瑞金会昌一带烟瘴生发、阳明只能取道南昌也是事实。阳明在正德十四年正月所上的《乞放归田里疏》就说:“臣比年以来,百病交攻。近因驱驰贼垒,瘴毒侵陵,呕吐潮热,肌骨羸削。或时昏眩,偃几仆地,竟日不醒,手足麻痹,已成废人。”[16]虽然不无夸张,却也离事实不会太远。
在当时疑云四起、政局微妙的形势下,阳明弟子们急于为师门辩解,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即便是去贺寿,也仍构不成所谓。“通濠”。六月十四日即寿诞的“翌旦”宁王发难时,被关在宁王府非死难即“从逆”的江西守土官和中央公差官,全是前一日曾赴寿宴而这一日前去答谢的。仅中央派驻及省级的官员就包括:巡抚孙燧,按察副使许逵(以上二人死难),左参议黄宏(自尽),户部主事马思聪(绝食而亡),镇守太监王宏。巡按御史王金,公差主事金山,布政使梁辰、胡藻,按察使杨璋,参政王纶、刘棐、程杲,副使唐锦、贺锐,参议杨学礼、许效廉,佥事师夔、潘鹏、赖凤、王畴,都指挥马驿、许清、白昂、王玘、郏文等(以上胁迫“从逆”)。(注:《明武宗实录》卷一七五,正德十四年六丙子。)不仅仅是现职官员,后来力劝阳明起兵的致仕都御史王懋中,也遣子王敏往南昌贺寿,同样被胁迫“从逆”。(注:《明武宗实录》卷一七五,正德十四年六月庚条载,阳明至吉安,乡居致仕都御史王懋中前变遣子王敏贺濠生日,胁迫留任军职。懋中力赞守仁起兵,且曰:“吾已弃不才子,惟知杀贼效忠尔。”
可见,为宁王贺寿,乃是江西现任及致仕官员对宗室所表示的尊重,也是常规性礼节,阳明也不例外。但阳明为贺寿而行色匆匆,也难怪政敌进行抨击。至于其先期约刘养正会于吉安舟次,未见阳明弟子进行辩驳,当属事实。但疑问也由此而生。既然阳明为给宁王贺寿而匆匆离开赣州,又约上刘养正,为何又不与养正同行?从吉安至南昌,放船而下不过两天,养正能赶上宁王的生日,阳明为何晚了两天才到丰城?或许只有两种解释:其一、舟次遇风。阳明身体虚弱,不敢顶风而前,刘养正则冒险先行。其二、见面时,刘养正对阳明进行拉拢,阳明疑惑,故缓行待变。其实,宁王在寿诞的次日发难,也是事出突然,因为朝廷已经在讨论对宁府的制裁,而且派了亲贵大臣赶赴南昌进行戒谕。(注:《明武宗实录》卷一七五,正德十四年六月丙子。)这些情况远在安福的刘养正也未必知道。说阳明与养正另有默契、非杀之以灭口是缺乏根据的。
高岱的一段话倒富有讽刺性:
使守仁先期至,获于宴,则不死即囚耳。江西大小诸臣,无一人得免者,独守仁以硕果不食,奏此肤功。非谓天意可乎![12]
有人幸免于难、创不世之功,却为人所猜疑;难道一定要被一网打尽,舆论才得清静?阳明初为左佥都御史巡抚南赣,不久即提督军务、升左副都御史,仕途正顺;而且,其学说虽然与朱学相悖,却一直以“圣学”正宗自居,完全没有随宸濠“靖难”的思想基础。武宗虽然荒唐、政局虽然紊乱,但朝廷根基并没有动摇,而且也没有形成任何能够对朝延构成威胁的军事力量。在这种情况下,阳明完全不可能冒着祸灭九族的风险,去干帮助宸濠推翻北京政府的近于荒唐的事情。倒是挺身而出通告宁王谋反并起兵讨伐,才真是冒灭九族之祸。郑晓《今言》说:
宸濠之役,王阳明不顾九族之祸。贼擒奏凯。……宁藩反时,余时年二十一,应试在杭,见诸路羽书,皆不敢指名宸濠反。或曰江西省城有变。或曰江西省城十分紧急,或曰江西巡抚被害重情,或曰南昌聚军马船只,传言有变。惟阳明传报,明言江西宁王谋反,饮奉密旨。会兵征讨。[17]
徐阶《阳明先生画像记》则说:
武皇帝之在御也,政由嬖幸,濠悉与结纳,至或许为内应。方其蹶起,天下皆不敢意其遽亡。先生引兵而西,留其家吉安之公署,聚薪环之,戒守者曰:“兵败即纵火,毋为贼辱。”呜呼!此其功岂可谓幸成、而其心事岂不浩然如日月哉!
虽然如此。阳明仍然免不了遭受猜忌,究其原因,固然有政界和学界对手的恶恩攻击,也与阳明处事不避嫌疑有关。阳明处事的风格就是处处出人意表,所以也时时给自己引出麻烦。
三、关于阳明的“惧内”
沈德符《万历野获编》说:“吾浙王文成之立功仗节,九死不回,而得严事夫人,唯诺恐后。”[18](《勋戚·惧内》)阳明为天下景仰的真男子、大丈夫,竟然“惧内”,确实令沈德符感到纳闷。但阳明的“惧内”却是事实,并有其难言之隐。
弘治元年(1588),阳明十七岁(其实尚未满十六周岁),奉父命往南昌完婚。夫人诸氏。是江西布政司参议诸养和的女儿。各种迹象表明,阳明与妻子的关系十分微妙,甚至可以说很不和谐。兹举数例。
其一、新婚之夜,阳明彻夜未归。《年谱》记:
(弘治元年)七月,亲迎夫人诸氏于洪都。外舅诸公养和为江西布政司参议。先生就官署委禽。舍卺之日,偶闲行入铁柱宫,遇道士趺坐一榻。既而叩之,因闻养生之说,遂相与对坐忘归。诸公遣人追之,次早始还。
其二、在为岳父所作的祭文中,阳明公然表示愧意:
我实负公,生有余愧;天长地久,其恨曷既。[19]
其三、嘉靖四年正月,诸氏去世,没有留下子女。阳明的诗文,没有一篇是为诸氏而作;在阳明所作的祭文中,有祭奠岳父和岳母的,但没有祭奠妻子的。《年谱》说到诸氏去世,只用了两句话:
嘉靖四年正月,夫人诸氏卒;四月,附葬于徐山。
其四、嘉靖五年十一月,继室张氏生子。取名“正聪”(七年后改名“正亿)。《年谱》记:
(嘉靖五年)十一月庚申,子正亿生。继室张氏出。……初名正聪。后七年壬辰,外舅黄绾因时相避讳,更今名(正亿)。
《行状》更将张氏生子和诸氏不育并记:
配诸氏,参议养和公讳某女,不育。抚养族子曰正宪。诸氏卒,继张氏,举一子正亿。
从上述材料可以得出这样一些结论:一、阳明对诸氏几乎从来就不感兴趣。二、阳明对诸家有愧意。三、诸氏没有生育能力。
阳明对诸氏的不感兴趣,可以说没有任何疑问。这可以从新婚之夜的回避——不管是有意的还是无意的,以及在诗文中从不提及诸氏得出结论。夫妻感情不好,这并不奇怪。奇怪的是阳明似乎也从来没有对任何女性感兴趣,这就十分不正常了。从常情来说,男人对女人的不感兴趣,只有一种可能:性功能低下并由此产生的自悲。
阳明是否性功能低下,没有也不可能有任何明确的记载,但阳明自幼身体虚弱,却是事实。关于这一点,阳明自己从不讳言。正是因为身体虚弱,所以一直讲求养生之道,《年谱》于此屡屡予以记载,略举数条:
(成化八年)九月丁玄。先生生,是为九月三十日,太夫人郑娠十四月。
(成化十二年)先生五岁不言。
(弘治元年,十七岁)合卺之日,偶闲行入铁柱宫。遇道士趺坐一榻,既而叩之,因闻养生之说,遂相与对坐忘归。
(弘治五年,二十一岁)举浙江乡试……侍(父)龙山公(王华)于京师……为宋儒格物之学……官署中多竹,即取竹格之。沉思其理不得,遂遇疾。先生自委圣贤有分,乃随世就辞章之学。
(弘治十一年,二十七岁)读晦翁(朱熹)上宋光宗疏……悔前日探讨虽博,而未尝循序以致精,宜无所得。又循其序,思得渐溃洽浃,然物理吾心终若判而为二也。沉郁既久,旧疾复作。益委圣贤有分。偶闻道士谈养生。遂有道世入山之意。
(弘治十五年,三十一岁)告病归越,筑室阳明洞中,行导引术。
从上述记载可以看出,阳明身体的虚弱既有先天的不足,也有后天的失调,所以不到三十岁便因体弱多病而产生“遗世入山”之意。新婚之夜在铁柱宫与道士论养生彻夜不归,看似偶然,却不能排除是对夫妻生活的缺乏信心所致。联系到阳明弘治八年给岳父的祭文中说“我实负公,生有余愧”,上述推测可以说是成立的。
弘治十五年的《乞养病疏》是阳明入仕之后的第一个病假报告,内称:
臣自去岁三月,忽患虚弱咳嗽之疾,剂灸交攻,入秋稍愈。遽欲谢去药石,医师不可,以为病要既植。当复萌芽。勉强服饮,颇亦臻效。及奉命南行,渐益平复。遂以为无复他虑,竟废医言,捐弃药饵,冲冒风寒,恬无顾忌。内耗外侵,旧患仍作。及事竣北上,行至扬州,转增烦热。……追诵医言,则既晚矣。[20]
从春末到入秋,一直咳嗽不止,很可能是染上肺病。这对本来就虚弱的身体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此时阳明年仅三十一岁。随后便是四年之后所受的廷杖及贬谪龙场。正德三年,阳明在龙场,有人请教神仙术,阳明说了自己的身体状况:
仆诚生八岁而即好其说。今已余(逾)三十年矣。齿渐摇动,发已有一、二茎变化成白,目光仅盈尺,声闻函丈之外,又常经月卧病不出,药量骤进,此殆其效也。[21]
这时阳明才三十八岁,本应是年富力强,却已是视力下降、听力衰退、齿松发白、疾病缠身。虽然从龙场回到内地以后的二十年里,阳明的学说席卷华夏,阳明的事功震惊朝野,但阳明的身体却是每况愈下,阳明每一份请求休假的奏疏,无一例外要说到自己的身体状况。
最能说明问题的是。正德十年,四十四岁的阳明立堂弟守信之子正宪为后。据《年谱》说,这是阳明之父王华的主意:
立再从子正宪为后。正宪字仲肃。季叔易直先生充之孙,西林守信之第五子也。先生年四十四,与诸弟守俭、守文、守章俱未举子,故龙山公(王华)为先生择守信子正宪立之,时年八龄。
王华一共有四个儿子一个女儿:长子阳明,为元配妻子郑氏所生;次子守俭、四子守章,为侧室杨氏所生;三子守文,为继室赵氏所生。女儿也是继室赵氏所生,嫁给了阳明首徒徐爱。令王华迷惑的是,若说阳明没有子女是因为长年在外奔波,或因身体不好、或因诸氏没有生育能力,而另外三个儿子都长住余姚、绍兴,竟然也都没有子女。
不但父亲迷惑,阳明也感到没有信心,所以才立堂兄弟守信的第五个儿子正宪为后。
在宗族制度盛行的时代,个人属于家庭,家庭又属于家族。一个家庭出了大人物,这个人物应属于整个家族。按明朝的荫子制,三品以上大臣可荫一子入国子监读书;而内阁大学士及与其地位相当的官员的儿子或孙子,还可以因朝廷大典或本人的业绩荫子或孙为锦衣卫的带俸百户或千户。如果这个官员没有后代,便享受不了这份“皇恩”。如果自己没有儿子,又不立同宗子弟为继子,那便是自外于家族,将受到整个家族的唾弃。
但立他人之子为后,不管这“他人”是谁,都是令人非常尴尬的事情。在当时的社会,夫妻没有生育,一般认为是妻子的过错。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在古代妇女的“七出”之条中,不育便是其中的一条,妻子没有生育能力,丈夫可以休妻。从这个意义上说,纳妾倒是对不育妇女的人道。妻子不育,丈夫纳妾也成了天经地义之事。如果纳妾乃至纳数妾之后仍然没有生育,这责任才会被认为在丈夫身上。
阳明的父亲王华在妻子郑氏生育之后尚纳杨氏为妾,又在妻子去世后娶了继室赵氏。何况阳明无子,纳妾也是应该的。但阳明并未纳妾,而是收养子为后,这等于是承认自己没有生育能力,而不是妻子没有生育能力。否则,为何不纳妾?要说新婚之夜欠了妻子的情,但这件事情比起绝后这件事来说,简直不值一提。可以认定,阳明新婚之夜到铁柱宫与道士谈论养生,并非是忘了婚期,而是有意逃避可能发生的性生活的不和谐。而阳明的不纳妾而收养子为后,也并不是因为“严事夫人”,而是因为没有勇气纳妾、因为没有信心生儿育女。
在中国历史上,“惧内”的名人倒是不少,而名人中的妻子为“悍妇”者也不少。如明代的另一位伟男子、令倭寇闻风丧胆的戚继光,以及景泰朝的大学士高谷,也都以“惧内”著名,其妻也都是“悍妇”。但所有的“悍妇”都有其“悍”的理由,即都会生儿子,都有育。另外几位更著名的“悍妇”,汉高祖刘邦之妻吕氏、唐高宗李治之妻武则天、清文宗奕詝之妻叶赫拉那氏(慈禧),也都曾生儿育女。但诸氏却没有生育,又并不是“悍妇”,其家族也微弱,没有任何使阳明“惧”的理由。要说“惧”,阳明只是惧自己,惧自己没有生育能力。
《行状》公然写上诸氏“不育”,惟一的理由是阳明的继室张氏生了儿子。但并没有也不可能解释阳明为何不纳妾、为何在44岁时收养他人之子为后。看来,阳明去世前二年继室张氏所生之子正聪,或许是个疑问。除非是弟子们为阳明寻找到了解决生育问题的药方。
【专 题 号】K24
【复印期号】2004年01期
【原文出处】《江西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南昌)2003年04期第99~106页
【英文标题】New Inspection and Discussion on Three
Events of Wang Yangming’s Life
FANG Zhi-yuan
(History Culture and Tourism School. Jiangxi Normal University. University. Nanchang 330027,China)
【作者简介】方志远,江西师范大学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江西 南昌 330027
方志远(1950-),男,江西吉安人。江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历史学教授,历史学硕士、文学博士,主要研究明代政治与制度、明代市民文学、明清地域文化与社会经济。
【内容提要】 | 导致王阳明贬谪龙场的《乞宥言官去权奸以章圣德疏》。“去权奸”三字乃后来所加;贬谪途中,所谓刘瑾派人加害。乃阳明主观臆测;阳明由龙场至吉安为庐陵知县,乃正常职务变动,与刘瑾的被诛杀无任何关系。阳明与宁王府关系密切,乃不争事实;阳明往福建勘乱而取道南昌,既为便道归省,也是为给宁王贺寿;政敌攻击阳明“通濠”固属猜忌,也与阳明平日行事不避嫌疑有关。阳明“惧内”的真实原因,是体弱多病、缺乏生育能力。 The paper inspects and discusses some aspects of Wang Yangming’s life and holds that:First,the three words“qu quanjian”(去权奸)in the“Qi yu yan guan qu quanjian yi zhang sheng de shu”which made wang Yangming relegate to Longchang were added by latecomers;The statement that Liujin sent people to do harm to Wang in his relegation way was yangming’s subjective guess;Wang went to Ji’an to be promoted the head of Luling County,which belonged to a regular personnel change and wasn’t related to Liujin’s death. Second,it fact that yangming had a close relationship with Ningwang family;Wang went to Nanchang in his way to Fujian,which not only aimed to go hometown,but also to congratulate on Ningwang’s birthday;Be-cause of guess his enemies in the government accused Yangming of“Tong hao”(通濠),which was related to Yangming’s actions at his ease ordinarily. At last,the true reason of Yangming’s being afraid of his wife was that he became weak and couldn’t bear. |
【关 键 词】明代/王阳明(守仁)The Ming Dynasty/Wang Yangming(Shou ren)
一、关于阳明与刘瑾的抗争
阳明的气节,首先表现在与权珰刘瑾的抗争上。
黄绾《阳明先生行状》云:
正德改元,宦官刘瑾窃国柄、作威福,差官校至南京,拿给事中戴铣等下狱。公上疏乞宥之。瑾怒,矫诏廷杖五十,毙而复苏,谪贵州龙场驿驿丞。瑾怒未释。公行至钱塘。度或不免,乃托为投江,潜入武夷山中。决意远遁。……庚午,升庐陵知县。[1](《世德纪》)
黄绾既是阳明生前好友,又是阳明入室弟子,他所作《行状》,乃阳明去世后的第一篇权威性传记。(注:据湛若水所说,这篇《行状》完成于阳明去世后的第五年。)在上面这段文字中,黄绾叙述了阳明与刘瑾抗争的基本情节:一、上疏乞宥言官;二、由此被廷杖五十、毙而复苏,谪龙场驿丞;三、恐刘瑾加害。托为投江;四、庚午即正德五年升庐陵知县。
王门高第钱德洪、王畿所编《阳明年谱》,是全面记载阳明生平事迹的又一权威性文献。其于阳明与刘瑾抗争事作了如下叙述:
(正德元年二月)是时武宗初政,奄瑾窃柄。南京科道戴铣、薄彦徽等以谏忤旨,逮系诏狱。先生首抗疏救之。……疏入,亦下诏狱。已而廷杖四十,既绝复苏。寻谪贵州龙场驿驿丞。……(二年)先生至钱塘,瑾遣人随侦。先生度不免,乃托言投江以脱之。……先生(五年)三月至庐陵。[2]
与《行状》相比较,《年谱》扩充了阳明疏救言官的情节,将“上疏乞宥”改为“首抗疏救之”,但将廷杖数由五十减为四十;又增加了刘瑾派人跟踪的内容,使阳明托言投江有了前提。
黄宗羲《明儒学案》则记:
逆瑾矫旨逮南京科道官。先生抗疏救之,下诏狱,廷杖四十。谪贵州龙场驿丞。瑾遣人迹而加害,先生托投水脱去,得至龙场。瑾诛,知庐陵县。[3]
《明儒学案》的这段文字依据《行状》和《年谱》而成,但作了两处重大处理:一、刘瑾不仅派人跟踪,而且准备“加害”,故阳明伪装投水是追不得已而为之。二、阳明得由龙场驿丞知庐陵县,是因为刘瑾伏诛。
关于这段史事的最后定论是由《明史》作出的:
正德元年冬,刘瑾逮南京给事中、御吏戴铣等二十余人。守仁抗章救,瑾怒,廷杖四十,谪贵州龙场驿丞。……瑾诛,量移庐陵知县。[4]
《明史》的这段记载基本上依据《明儒学案》,但删去了刘瑾派人跟踪加害的传闻。此后,有关阳明与刘瑾抗争的史事,大抵均依《明史》。(注:由于黄宗羲的特殊身份和影响,不仅仅是《明史》,同时或后来的有关阳明及其他明代学者的许多记载,大多都是依据《明儒学案》。编成于康熙十一年(比《明儒学案》早四年)的《罪惟录》对这段史事是这样记载的:“正德初,逆瑾乱政,(阳明)论救言官戴铣、薄彦徽,因大发瑾罪。瑾怒,矫旨杖守仁于门,谪龙场驿丞,复使人前道扼之。守仁佯置衣履江岸,题诗其处,若投江死者,得以免。……瑾诛,擢庐陵知县。”(查继佐《罪惟录·列传》卷之十《王守仁传》)黄宗羲高足邵廷采作《明儒王子阳明先生传》记:“正德元年,刘瑾掌司礼监,放逐大臣……南给事中戴铣、御史薄彦徽令六科十三道公疏请黜奸回、冒硕辅,以安社稷,缇骑逮问。先生抗疏……谪贵州龙场驿丞。至钱塘,瑾使人尾之急,惧不免,乃托投江西浮冠水上。……四年,瑾诛,升庐陵知县。”(邵廷采《思复堂文集》卷一))
但这些记载却有不少失实之处。
其一、关于阳明疏救言官戴铣等人及受廷杖。
《明武宗实录》载:
正德元年十二月乙丑,降兵部主事王守仁为贵州龙场驿驿丞。时南京科道戴铣等以谏忤旨。方命锦衣卫官校拿解。未至,守仁具奏救之,下镇抚司考讯。狱具。命于午门前杖三十,仍降远方杂职。(注:《明武宗实录》卷二十,正德元年十二月乙丑。)
《实录》的这段话,明确记载了阳明被贬谪的时间。《年谱》将事情系于正德元年二月,当是板刻时的错误,但各种校勘本均未予以订正。戴铣等人上疏得罪的时间是正德元年十一月,阳明不可能在其上疏的九个月前进行营救。《明史》已经注意了这一问题,所以将时间系在正德元年冬。同时,《实录》明载受廷杖三十而非《行状》所说的五十,也非《年谱》、《学案》、《明史》所说的四十。阳明的“抗疏”收录在《王阳明全集》第九卷,标题是《乞宥言官去权奸以章圣德琉》。但全文只是乞宥言官,而决不言及戴铣等人上疏的内容。也无一词抨击刘瑾,甚至连“权奸”、“奸回”之类的字眼也未见。故《实录》只说。“具疏救之”,黄绾《行状》也说“上疏乞宥”。可见,疏题中“去权奸”三字是后来加进去的 人这个意义上说,黄绾《行状》是实事求是的,《年谱》、《学案》及《明史》所谓“抗章”、“首抗疏救”云云则加重了感情色彩。
其二、关于刘瑾派人跟踪意欲加害、阳明伪为投水避祸。
阳明虽贬谪贵州龙场驿,但离开京师沿运河入长江后。并未西行直接赴龙场,而是向东去了浙江。于是在杭州发生了所谓“投水避祸”一事。这件事始见于黄绾的《行状》,继见于钱德洪、王畿的《年谱》,再见于黄宗羲《学案》,并为各种传记、铭刻所袭用。惟《明史》删去不载。而从《行状》至《学案》,记载中发生了阳明投水由主动到被动的变化。《行状》说“(刘)瑾怒未释……(阳明)度或不免”、《年谱》说。“瑾遣人随侦,先生度不免”、《学案》说“(刘)瑾遣人迹而加害,先生托投水脱去”。步步升级,阳明投水的原因遂由猜疑刘瑾加害的主观变为刘瑾遣人加害的实际。但真正的原因恰恰并非是刘瑾已经派人跟踪加害而是阳明臆测刘瑾派人跟踪加害,于是假装落水,并打算就此隐居避祸。故《行状》说:“公行至钱塘,度或不免,乃托为投江,潜入武夷山中,决意远遁。”《行状》又记其至福建后的行踪:
……夜至一山庵投宿,不纳。行半里许。见一古庙,遂据香案卧。黎明。道士特往视之。方熟睡。乃推醒曰:“此虎狼穴也,何得无恙?”因诘公出处。公乃吐实。道士曰:“如公所志,将来必有赤族之祸。“公问何以至此。道士曰:“公既有名朝野,若果由此匿迹,将来之徒假名以鼓舞人心,朝廷寻究汝家,岂不致赤族之祸?”公深然其言。……遂由武夷山至广信。
黄绾与阳明为密友,这段记载的基本内容应该是由阳明自己提供的。钱德洪、王畿作《年谱》,在此基础上增加了更为离奇的故事:
……(阳明投江后)附商船游舟山,偶遇飓风大作,一日夜至闽界。奔山径数十里,夜扣一寺求宿,僧故不纳。趋野庙,倚香案卧,盖虎穴也。夜半,虎绕廊大吼,不敢入。黎明,僧意必毙于虎,将收其囊。见先生方熟睡,呼始醒,惊曰:“公非常人也。不然,得无恙乎。”邀至寺。寺有异人,尝识于(南昌)铁柱宫,约二十年相见海上。……与论出处,且将远遁。其人曰:“汝有亲在,万一瑾怒逮尔父。诬以北走胡、南走粤。何以应之?”因为著。得《明夷》,遂决策返。
据《年谱》所载,阳明“托言投江”的时间是正德二年夏,经过游舟山、走武夷、潜入南京,再度回到杭州的时间是当年十二月。其间有大半年的时间,正是阳明隐匿徘徊的时间。而促使阳明最终放弃隐匿、毅然前赴龙场,或许是因为《行状》、《年谱》所说的“僧人”或“异人”劝说,或许是在南京任吏部尚书的父亲王华的劝说,当然,更为重要的是阳明自己的决心。
刘瑾派人跟踪阳明并欲加害之其实是不成立的。被刘瑾列入“奸党”名单、榜示天下的有53人,首列前任大学士刘健、谢迁,尚书韩文、杨守随、林瀚,都御史张敷华,郎中李梦阳,阳明排在其后为第八人。对于“罪魁”刘、谢、韩、杨等人,刘瑾也并没有派人加害,毋论。“协从”阳明。
湛若水在为阳明作《墓志铭》中专门点破此事:“此佯狂避世也。”并为之作诗:“详狂欲浮海,说梦痴人前。[5]湛若水乃真知阳明者。《墓志铭》又言:“(阳明)初溺于任侠之习,再溺于骑射之习,三溺于辞章之习,四溺于神仙之习,五溺于佛氏之习。正德丙寅(正德元年),始归正于圣贤之学。”阳明热衷于玩弄阴谋,世人皆知,即使成为天下仰慕的大宗师后,仍然时时有恶作剧。[6]阳明杭州投水及武夷山奇遇等等,应是其这方面性格的表现。自己喜欢玩弄阴谋,因此猜测别人也在玩弄阴谋。只要注意到阳明至龙场后仍然担心刘瑾的加害而准备好石棺的事实,就不难理解他在杭州时怀疑刘瑾加害而伪为投水。钱德洪、王畿《年谱》及黄宗羲《明儒学案》或者忽视了阳明的性格,或者有意为尊者讳,才将杭州投水说成是由于刘瑾加害、阳明无奈之举。
其三、关于刘瑾被诛、阳明离龙场为庐陵知县。
《行状》和《年谱》只是说阳明离龙场驿为庐陵知县,《明儒学案》和《明史》则径言阳明得离龙场驿为庐陵知县是因为刘瑾伏诛。这是不符合史实的。
阳明于正德元年十二月因上疏下狱、廷杖、贬谪,次年春离京南下,经过一番“投水”的周折,于正德二年十二月离余姚赴龙场,到龙场驿的时间是正德三年春夏之交。正德四年年底。阳明在得到吏部文书后,离开龙场驿,赴任庐陵。在龙场的时间大约是一年零八九个月。但阳明由龙场驿丞为庐陵知县,与刘瑾伏诛却毫无关系。
从正德元年十二月贬谪之令下,到正德四年十二月,阳明的贬谪期已过三年,吏部应该安排他的职务。而在这三年时间里,朝中大局也相对稳定。刘瑾为首的宦官势力除了继续对文官集团中的反对派势力进行打击之外,并没有挑起新的政治事端。相反,为了收买人心、巩固权力和地位,反倒推行了一些兴利除弊的措施。[7]阳明此时远在贵州,与中原、中央音信隔绝,自然也不会再去恼怒权贵。
刘瑾被杀是在正德五年八月,而杀刘瑾的契机是正德五年四月发生的安化王之乱。此事见《明武宗实录》卷五三、四九,《明史》卷十六《武宗本纪》所载时同与《实录》相同。而据《年谱》,阳明在正德五年三月即刘瑾被杀的前五个月、安化王叛乱的前四个月已抵达庐陵,所以《年谱》并不说阳明任庐陵知县是因为刘瑾的被诛。黄绾撰《行状》、湛若水撰《墓志铭》,也不将阳明知庐陵和刘瑾的被诛连在一起,因为二者之间是没有联系的。黄宗羲《明儒学案》将刘瑾被诛和阳明任庐陵知县填挂上钩,是忽略了二者的时间关系而凭主观的臆断。黄宗羲以个人之力完成《明儒学案》这样的巨著,发生一些史实上的错误本来也是难免的,遗憾的是成于众多专家之手而又以严谨著称的《明史》,也以讹传讹,却是十分不应该的。影响所及,致使今日的一些学术著作也沿袭这样的错误。(注:如侯外庐、邱汉生、张岂之诸先生主编的《宋明理学史》说:“刘瑾伏诛,王守仁一年之内连升三级,先是由庐陵知县升授刑部四川清吏司主事(按:应是南京刑部),旋调吏部验封清吏司主事,再晋升为文选清吏司员外郎。”(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下卷一册P203)虽然没有明言刘瑾伏诛与阳明离龙场作庐陵知县的关系,却仍然有这种意思。陈来所著《宋明理学》则直言:“刘瑾死后,知庐陵县。”(辽宁教育出版社1991年版P257)方尔加的博士论文《王阳明心学研究》也说:“正德五年,刘瑾被诛,阳明升江西庐陵知县。”(湖南教育出版社1989年版P8)杨国荣《心学之思——王阳明哲学的阐释》则说:“王阳明在庐陵的时间并不很长。正德五年八月,刘瑾伏诛,王阳明的政治生涯出现了转机。同年十二月,王阳明升任南京刑部主事。翌年调至北京,任吏部主事。(三联书店1997年版P39)这里不仅弄错了刘瑾“伏诛”的时间也未明阳明并未去南京赴任就已改调吏部,所以也就不可能“调至北京”。
二、关于阳明“通濠”
阳明的事功,平定宁王宸濠之乱为其巅峰。但是,虽然阳明因平宸濠之乱而受爵新建伯,却不断有人猜测并攻击其“通濠”,弟子冀元亨也因此送了性命。有关阳明“通濠”的主要表现,在嘉靖初所修《明武宗实录》的两段文字中进行了集中和整理:
初,守仁奉命勘事福建,以宸濠生日。将届取道南昌贺之,会大风,舟不得前。至丰城,知县顾泌以变告。守仁大骇,遂弃官舟,取小艇潜迹还赣。时宸濠与其伪国师列养正谋使人追之,不及。文定闻守仁还,急以卒三百迓于峡江。至吉安,进曰:“此贼暴虐无道,久失人心。其势必无所成。公素望重,且有兵权,愿留镇此城,号召各郡邑义勇,为进取图,贼不难破也。”守仁初不许,既而深然其言。乃下令各郡邑,谕以大义。与文定日夜筹画,军需器械粮草旬日闻皆具。(注:《明武宗实录》卷一七五,正德十四年六月庚辰。)
(刘)养正少有词藻,号才子,会试屡不偶,诡谈性理,以要名誉,士夫多为所欺。王守仁尤重之,曰:“此吾道学友也。”正德十年,养正赴濠聘,一见许以可为汤武,又语及陈桥之变,意甚相得。然厚自掩饰。……守仁在南赣。尤为濠所慕,馈遗相属于道。尝贻书陆完,谓可任江西巡抚者,惟守仁与梁宸耳。守仁又尝遣其门生湖广举人冀元亨者游说濠,时人莫知其故。是岁,濠生日。守仁假公使。先期约养正往贺,会于吉安舟次,剧谈至夜半。养正先别去,遂从逆。濠自出南浦驿迎入府,拜为军师。日夕望守仁至。遣人于生米观侯之。而守仁至丰城闻变即返,濠实不虞守仁之见图也。养正就擒后,犹翼守仁活之。守仁畏口,逼令引决,传首至京。妻子没为奴。比守仁自南昌还,其母丧暴露,使人葬之,且祭以文曰:“君臣之义,不得私于其身;朋友之情,尚可伸于其母。”有儒生上书辩论君臣朋友本无二理。守仁为之愧屈。元亨寻为太监张永捕获,械至京,亦死狱中。(注:《明武宗实录》卷一七六,正德十四年七月丁已。)
从这两段文字中可以看出,当时有关阳明“通濠”的依据是:一、宁王对阳明十分倾慕,馈遗不绝,并推荐其为江西巡抚,阳明则遣弟子回访;二、阳明借公使福建之便,绕道南昌贺宸濠生日,且先期约刘养正会于吉安舟次;三、起兵吉安,非其情愿,乃知府伍文定所迫;四、阳明与宁王谋主刘养正关系密切,并杀其灭口。这些猜测以及由《实录》将其记载,曾引起舆论的不平,谈迁直斥为“怼笔”,阳明弟子们更进行了反复辩驳。
宁王倾慕阳明、馈遗不绝,阳明遣弟子回访,以及阳明与刘养正的交好并厚葬其母,都是不争的事实,阳明的弟子和崇拜者们也并不讳言,甚至津津乐道。
黄绾《行状》记:
时濠阴谋不轨,亦已有年。一日。命安福举人刘养正往说公云:“宁王尊师重道,有汤、武之资。欲从公讲明正学。”公笑曰:“殿下能舍去王爵否?”既而令门人冀元亨先往,与濠讲学,以探其诚否。元亨与语矛盾。濠怒。遗还,密使人杀于途,不果。[1]
黄宗羲《明儒学案》记:
宸濠致书问学,阳明使先生(元亨)往答之。濠谈王霸之路,先生昧昧,第与之言学而已。濠拊掌谓人曰:“人痴一至是耶?”一日讲《西姑》。先生反复陈君臣之义本于一体,以动濠。濠大诧之,先生从容复理前语。濠曰:“此生大有胆气。”遂遣归。[8]
赵善政《宾退录》记:
刘养正者,少有词藻,能谈性理,自幼与阳明交。阳明重之,曰:“此吾道学友也。”后赴宁王宸濠聘。许以汤武,濠大喜。阳明在南赣,养正称之,故极相慕重。馈遣不绝。阳明心知之,而欲藉养正以为间也、亦遣其门人翼元亨往报,以探其所为。濠与养正谓阳明厚己,而不虞义兵之遽起,故败。养正既擒,阳明令其自杀。
郑晓《今言》亦记载了阳明与宁王的见面:
王阳明初见宸濠,佯言售意,以窥逆谋。宴时,李士实在坐。宸濠言康陵(按:指明武宗来厚照)政事缺失。外示愁叹。士实曰:“世岂无汤、武耶!”阳明曰:“汤、武亦须伊、吕。”宸濠又曰:“有汤、武便有伊、吕。”阳明曰:“若有伊、吕,何患夷、齐。”自是,阳明始知宸濠谋逆决矣。乃遣其门生举人冀元亨往来濠邸,觇其动静。益得其详。于是始上疏请提督军务,言:“臣据江西上流,江西连岁盗起,乞假臣提督军务之权,以便行事。”意在濠也。司马王晋溪(王琼)知阳明意,复奏称王某有本之学、有用之才,今此奏请相应准允,给与旗牌,便宜行事。江西一应大小缓急贼情,悉听王某随机抚剿,以故濠反,阳明竟得以此权力起擒贼。[9]
这些记载有其真实部分,但也都吸取了一些传闻,更为重要的是它们想说明这样一个事实:在与宁王的交往中,阳明倒更具有主动性;但这种主动性,却并不意味着阳明的“通濠”,而是试探。这在逻辑上是说得通的。早在正德九年,阳明的同乡、江西按察副使胡世宁就曾上疏,极言宁王威福日张、“礼乐刑政渐不自朝廷出”[10]。由于宁王的反诬,胡世宁被谪戍沈阳。正德十二年,宁府典仪阎顺及内官陈宣、刘良逃出南昌赴北京告变,由于有钱宁、臧贤的庇护,宁府并未受到惩治。此后,巡抚江西都御史孙燧又多次上疏,密告宁府图谋不轨,但均被宁王死党截获。虽然武宗没有认真和宁府较劲,但至正德十二、三年间,即阳明受命为南赣巡抚期间,宁府的动态和居心,用《明史》的话说,已是“朝野皆知”[11]。既然是朝野皆知,而宁王又广为搜罗党羽,阳明对此不可能没有认识。因此,趁书信来往之际,遣弟子往宁府回礼并刺探宁府的动静,正符合阳明喜弄阴谋的性格。
当时,不仅是阳明,包括其他一些被认为可以拉拢的在京文武官员和宦官、江西省政长官、各地镇守中官、在乡退休官员、有影响的名士文人,宁王也都是尽可能地进行笼络。其中包括权珰刘瑾、丁忧大学士费宏、兵部尚书陆完、致仕都御史李士实、京军将领钱宁、武宗嬖臣藏贤、著名文人唐寅等。笼络的结果是:刘、陆、钱、臧成了宁王的保护伞,李士实则成了宁王府的谋主。但费宏却由此提高了警惕,对宁府进行各种制裁,唐寅则佯狂逃回苏州。(注:参见《明史》一一七《诸王传二》、卷二八六《文苑传二》,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四《宸濠之叛》。而在宁王起事时死难的江西巡抚孙燧,一方面不断向朝廷报告宁府的图谋,一面却与镇守太监毕真、巡按御史林潮一道,请求朝廷表彰宁王的“孝行”。(注:《明武宗实录》卷一七四载:“正德十四年五月己酉,宁王宸濠风南昌府县学师生及耆老列其孝行,白于巡抚都御史孙燧、巡按御史林朝,燧与镇守太监毕真各具疏请加褒奖。谈迁对这一举动的解释是:“冀彼盖匿或不遂为逆。即为逆,犹可少缓其发,徐为之图。亦抚按之曲计也。[12]可见,交往密切乃至表面的吹捧也未必意味着。通濠”。
关于阳明起兵吉安并非其情愿、乃伍文定所逼的说法,并非事实,但也不完全是空穴来风。徐阶从吉安“父老”口中得知的情况当是可信的:“至丰城闻变,将走还幕府为讨贼计,而吉安太守松月伍公议适合,郡又有积谷可养士,因留吉安,徵诸郡者与濠战湖中,败擒之。”[13](《祭文》)阳明在丰城得知宁王发难,欲返赣州,调兵“讨贼”。至吉安。经知府伍文定陈说府中储备充足、人心可用,才决定在此集结力量,趁宁王兵出长江后,奔袭南昌。
借公使之便绕道南昌为宸濠贺寿,是“通濠”的要害所在,因此也是阳明弟子们所竭力否认的。王门弟子陆澄的解释是:阳明奉敕将往福建,本应取道瑞金、会昌,但这些地方瘴气严重,不敢通行,只得借道丰城。况且宸濠生日在十三日,阳明十五日才到丰城,显然不是去贺寿。[14](《世德纪·附录》)王门再传弟子徐阶曾为江西提学副使,他从吉安、赣州“父老”口中得到的解释是:阳明奉命按事福州,乞就便省亲,所以直下南昌。[13](《祭文》)惟阳明本人未作任何正面解释,只是在六月十九日的《飞报宁王谋反疏》轻描淡写地说是便道归省:
正德十四年六月初五日,节该钦奉敕:“福州三卫军人进贵等胁众谋反,特命尔暂去彼处地方会同查议处置,参奏定夺,钦此。”钦遵。臣于本月初九日,自赣州启行,至本月十五日行至丰城县。地名黄土脑。据该县知县等官顾佖等禀称,本月十四日宁府称乱。……臣以弱劣多病,屡疏乞体。……今兹扶病赴闽,实亦意图便道归省。
这既是阳明的处事方式,即“无辨止谤”,也确实难以解释清楚。六月初五奉敕命往福建,六月初九即启程,十五日至丰城,行色匆匆。阳明行事,静如处子,动如脱兔。正德十一年九月,奉命为南赣巡抚,十月先去余姚探望祖母,次年正月才从南京启程。但正月初三启程,十六日便到了赣州。当年军情急迫,尚且好整以暇;如今福建三卫军人的谋反已经平息,需要做的事情,不过。“查议处置”而已,大可不必如此匆忙。能够促使阳明如此匆忙的只有两件事:往南昌为宁王贺寿、往绍兴看望有病父亲并为祖母改葬。这两件事情是可以一并做成的:先去南昌为宁王祝寿、再往绍兴看望祖母和父亲;做完这两件事情之后,再去福建“查议处置”。宁王的寿诞在六月十三日,阳明早在这年正月十四,就已因自己的身体状况及祖母病重上疏。请求。“放归田里”。[16]但急于在奉敕后五天之内启程,这首要的动机就不能不说是为着赶上六月十三日宁王的寿辰。至于阳明弟子们所说的寿辰在六月十三日而阳明十五日才到丰城,这既是因为“奉敕”的时间太晚而来不及作安排,也是因为去南昌的途中阳明心存疑虑;但无这道敕谕,阳明却是不能离开职守千里迢迢前去南昌祝寿的。
当然,阳明弟子们所说的因为瑞金会昌一带烟瘴生发、阳明只能取道南昌也是事实。阳明在正德十四年正月所上的《乞放归田里疏》就说:“臣比年以来,百病交攻。近因驱驰贼垒,瘴毒侵陵,呕吐潮热,肌骨羸削。或时昏眩,偃几仆地,竟日不醒,手足麻痹,已成废人。”[16]虽然不无夸张,却也离事实不会太远。
在当时疑云四起、政局微妙的形势下,阳明弟子们急于为师门辩解,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即便是去贺寿,也仍构不成所谓。“通濠”。六月十四日即寿诞的“翌旦”宁王发难时,被关在宁王府非死难即“从逆”的江西守土官和中央公差官,全是前一日曾赴寿宴而这一日前去答谢的。仅中央派驻及省级的官员就包括:巡抚孙燧,按察副使许逵(以上二人死难),左参议黄宏(自尽),户部主事马思聪(绝食而亡),镇守太监王宏。巡按御史王金,公差主事金山,布政使梁辰、胡藻,按察使杨璋,参政王纶、刘棐、程杲,副使唐锦、贺锐,参议杨学礼、许效廉,佥事师夔、潘鹏、赖凤、王畴,都指挥马驿、许清、白昂、王玘、郏文等(以上胁迫“从逆”)。(注:《明武宗实录》卷一七五,正德十四年六丙子。)不仅仅是现职官员,后来力劝阳明起兵的致仕都御史王懋中,也遣子王敏往南昌贺寿,同样被胁迫“从逆”。(注:《明武宗实录》卷一七五,正德十四年六月庚条载,阳明至吉安,乡居致仕都御史王懋中前变遣子王敏贺濠生日,胁迫留任军职。懋中力赞守仁起兵,且曰:“吾已弃不才子,惟知杀贼效忠尔。”
可见,为宁王贺寿,乃是江西现任及致仕官员对宗室所表示的尊重,也是常规性礼节,阳明也不例外。但阳明为贺寿而行色匆匆,也难怪政敌进行抨击。至于其先期约刘养正会于吉安舟次,未见阳明弟子进行辩驳,当属事实。但疑问也由此而生。既然阳明为给宁王贺寿而匆匆离开赣州,又约上刘养正,为何又不与养正同行?从吉安至南昌,放船而下不过两天,养正能赶上宁王的生日,阳明为何晚了两天才到丰城?或许只有两种解释:其一、舟次遇风。阳明身体虚弱,不敢顶风而前,刘养正则冒险先行。其二、见面时,刘养正对阳明进行拉拢,阳明疑惑,故缓行待变。其实,宁王在寿诞的次日发难,也是事出突然,因为朝廷已经在讨论对宁府的制裁,而且派了亲贵大臣赶赴南昌进行戒谕。(注:《明武宗实录》卷一七五,正德十四年六月丙子。)这些情况远在安福的刘养正也未必知道。说阳明与养正另有默契、非杀之以灭口是缺乏根据的。
高岱的一段话倒富有讽刺性:
使守仁先期至,获于宴,则不死即囚耳。江西大小诸臣,无一人得免者,独守仁以硕果不食,奏此肤功。非谓天意可乎![12]
有人幸免于难、创不世之功,却为人所猜疑;难道一定要被一网打尽,舆论才得清静?阳明初为左佥都御史巡抚南赣,不久即提督军务、升左副都御史,仕途正顺;而且,其学说虽然与朱学相悖,却一直以“圣学”正宗自居,完全没有随宸濠“靖难”的思想基础。武宗虽然荒唐、政局虽然紊乱,但朝廷根基并没有动摇,而且也没有形成任何能够对朝延构成威胁的军事力量。在这种情况下,阳明完全不可能冒着祸灭九族的风险,去干帮助宸濠推翻北京政府的近于荒唐的事情。倒是挺身而出通告宁王谋反并起兵讨伐,才真是冒灭九族之祸。郑晓《今言》说:
宸濠之役,王阳明不顾九族之祸。贼擒奏凯。……宁藩反时,余时年二十一,应试在杭,见诸路羽书,皆不敢指名宸濠反。或曰江西省城有变。或曰江西省城十分紧急,或曰江西巡抚被害重情,或曰南昌聚军马船只,传言有变。惟阳明传报,明言江西宁王谋反,饮奉密旨。会兵征讨。[17]
徐阶《阳明先生画像记》则说:
武皇帝之在御也,政由嬖幸,濠悉与结纳,至或许为内应。方其蹶起,天下皆不敢意其遽亡。先生引兵而西,留其家吉安之公署,聚薪环之,戒守者曰:“兵败即纵火,毋为贼辱。”呜呼!此其功岂可谓幸成、而其心事岂不浩然如日月哉!
虽然如此。阳明仍然免不了遭受猜忌,究其原因,固然有政界和学界对手的恶恩攻击,也与阳明处事不避嫌疑有关。阳明处事的风格就是处处出人意表,所以也时时给自己引出麻烦。
三、关于阳明的“惧内”
沈德符《万历野获编》说:“吾浙王文成之立功仗节,九死不回,而得严事夫人,唯诺恐后。”[18](《勋戚·惧内》)阳明为天下景仰的真男子、大丈夫,竟然“惧内”,确实令沈德符感到纳闷。但阳明的“惧内”却是事实,并有其难言之隐。
弘治元年(1588),阳明十七岁(其实尚未满十六周岁),奉父命往南昌完婚。夫人诸氏。是江西布政司参议诸养和的女儿。各种迹象表明,阳明与妻子的关系十分微妙,甚至可以说很不和谐。兹举数例。
其一、新婚之夜,阳明彻夜未归。《年谱》记:
(弘治元年)七月,亲迎夫人诸氏于洪都。外舅诸公养和为江西布政司参议。先生就官署委禽。舍卺之日,偶闲行入铁柱宫,遇道士趺坐一榻。既而叩之,因闻养生之说,遂相与对坐忘归。诸公遣人追之,次早始还。
其二、在为岳父所作的祭文中,阳明公然表示愧意:
我实负公,生有余愧;天长地久,其恨曷既。[19]
其三、嘉靖四年正月,诸氏去世,没有留下子女。阳明的诗文,没有一篇是为诸氏而作;在阳明所作的祭文中,有祭奠岳父和岳母的,但没有祭奠妻子的。《年谱》说到诸氏去世,只用了两句话:
嘉靖四年正月,夫人诸氏卒;四月,附葬于徐山。
其四、嘉靖五年十一月,继室张氏生子。取名“正聪”(七年后改名“正亿)。《年谱》记:
(嘉靖五年)十一月庚申,子正亿生。继室张氏出。……初名正聪。后七年壬辰,外舅黄绾因时相避讳,更今名(正亿)。
《行状》更将张氏生子和诸氏不育并记:
配诸氏,参议养和公讳某女,不育。抚养族子曰正宪。诸氏卒,继张氏,举一子正亿。
从上述材料可以得出这样一些结论:一、阳明对诸氏几乎从来就不感兴趣。二、阳明对诸家有愧意。三、诸氏没有生育能力。
阳明对诸氏的不感兴趣,可以说没有任何疑问。这可以从新婚之夜的回避——不管是有意的还是无意的,以及在诗文中从不提及诸氏得出结论。夫妻感情不好,这并不奇怪。奇怪的是阳明似乎也从来没有对任何女性感兴趣,这就十分不正常了。从常情来说,男人对女人的不感兴趣,只有一种可能:性功能低下并由此产生的自悲。
阳明是否性功能低下,没有也不可能有任何明确的记载,但阳明自幼身体虚弱,却是事实。关于这一点,阳明自己从不讳言。正是因为身体虚弱,所以一直讲求养生之道,《年谱》于此屡屡予以记载,略举数条:
(成化八年)九月丁玄。先生生,是为九月三十日,太夫人郑娠十四月。
(成化十二年)先生五岁不言。
(弘治元年,十七岁)合卺之日,偶闲行入铁柱宫。遇道士趺坐一榻,既而叩之,因闻养生之说,遂相与对坐忘归。
(弘治五年,二十一岁)举浙江乡试……侍(父)龙山公(王华)于京师……为宋儒格物之学……官署中多竹,即取竹格之。沉思其理不得,遂遇疾。先生自委圣贤有分,乃随世就辞章之学。
(弘治十一年,二十七岁)读晦翁(朱熹)上宋光宗疏……悔前日探讨虽博,而未尝循序以致精,宜无所得。又循其序,思得渐溃洽浃,然物理吾心终若判而为二也。沉郁既久,旧疾复作。益委圣贤有分。偶闻道士谈养生。遂有道世入山之意。
(弘治十五年,三十一岁)告病归越,筑室阳明洞中,行导引术。
从上述记载可以看出,阳明身体的虚弱既有先天的不足,也有后天的失调,所以不到三十岁便因体弱多病而产生“遗世入山”之意。新婚之夜在铁柱宫与道士论养生彻夜不归,看似偶然,却不能排除是对夫妻生活的缺乏信心所致。联系到阳明弘治八年给岳父的祭文中说“我实负公,生有余愧”,上述推测可以说是成立的。
弘治十五年的《乞养病疏》是阳明入仕之后的第一个病假报告,内称:
臣自去岁三月,忽患虚弱咳嗽之疾,剂灸交攻,入秋稍愈。遽欲谢去药石,医师不可,以为病要既植。当复萌芽。勉强服饮,颇亦臻效。及奉命南行,渐益平复。遂以为无复他虑,竟废医言,捐弃药饵,冲冒风寒,恬无顾忌。内耗外侵,旧患仍作。及事竣北上,行至扬州,转增烦热。……追诵医言,则既晚矣。[20]
从春末到入秋,一直咳嗽不止,很可能是染上肺病。这对本来就虚弱的身体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此时阳明年仅三十一岁。随后便是四年之后所受的廷杖及贬谪龙场。正德三年,阳明在龙场,有人请教神仙术,阳明说了自己的身体状况:
仆诚生八岁而即好其说。今已余(逾)三十年矣。齿渐摇动,发已有一、二茎变化成白,目光仅盈尺,声闻函丈之外,又常经月卧病不出,药量骤进,此殆其效也。[21]
这时阳明才三十八岁,本应是年富力强,却已是视力下降、听力衰退、齿松发白、疾病缠身。虽然从龙场回到内地以后的二十年里,阳明的学说席卷华夏,阳明的事功震惊朝野,但阳明的身体却是每况愈下,阳明每一份请求休假的奏疏,无一例外要说到自己的身体状况。
最能说明问题的是。正德十年,四十四岁的阳明立堂弟守信之子正宪为后。据《年谱》说,这是阳明之父王华的主意:
立再从子正宪为后。正宪字仲肃。季叔易直先生充之孙,西林守信之第五子也。先生年四十四,与诸弟守俭、守文、守章俱未举子,故龙山公(王华)为先生择守信子正宪立之,时年八龄。
王华一共有四个儿子一个女儿:长子阳明,为元配妻子郑氏所生;次子守俭、四子守章,为侧室杨氏所生;三子守文,为继室赵氏所生。女儿也是继室赵氏所生,嫁给了阳明首徒徐爱。令王华迷惑的是,若说阳明没有子女是因为长年在外奔波,或因身体不好、或因诸氏没有生育能力,而另外三个儿子都长住余姚、绍兴,竟然也都没有子女。
不但父亲迷惑,阳明也感到没有信心,所以才立堂兄弟守信的第五个儿子正宪为后。
在宗族制度盛行的时代,个人属于家庭,家庭又属于家族。一个家庭出了大人物,这个人物应属于整个家族。按明朝的荫子制,三品以上大臣可荫一子入国子监读书;而内阁大学士及与其地位相当的官员的儿子或孙子,还可以因朝廷大典或本人的业绩荫子或孙为锦衣卫的带俸百户或千户。如果这个官员没有后代,便享受不了这份“皇恩”。如果自己没有儿子,又不立同宗子弟为继子,那便是自外于家族,将受到整个家族的唾弃。
但立他人之子为后,不管这“他人”是谁,都是令人非常尴尬的事情。在当时的社会,夫妻没有生育,一般认为是妻子的过错。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在古代妇女的“七出”之条中,不育便是其中的一条,妻子没有生育能力,丈夫可以休妻。从这个意义上说,纳妾倒是对不育妇女的人道。妻子不育,丈夫纳妾也成了天经地义之事。如果纳妾乃至纳数妾之后仍然没有生育,这责任才会被认为在丈夫身上。
阳明的父亲王华在妻子郑氏生育之后尚纳杨氏为妾,又在妻子去世后娶了继室赵氏。何况阳明无子,纳妾也是应该的。但阳明并未纳妾,而是收养子为后,这等于是承认自己没有生育能力,而不是妻子没有生育能力。否则,为何不纳妾?要说新婚之夜欠了妻子的情,但这件事情比起绝后这件事来说,简直不值一提。可以认定,阳明新婚之夜到铁柱宫与道士谈论养生,并非是忘了婚期,而是有意逃避可能发生的性生活的不和谐。而阳明的不纳妾而收养子为后,也并不是因为“严事夫人”,而是因为没有勇气纳妾、因为没有信心生儿育女。
在中国历史上,“惧内”的名人倒是不少,而名人中的妻子为“悍妇”者也不少。如明代的另一位伟男子、令倭寇闻风丧胆的戚继光,以及景泰朝的大学士高谷,也都以“惧内”著名,其妻也都是“悍妇”。但所有的“悍妇”都有其“悍”的理由,即都会生儿子,都有育。另外几位更著名的“悍妇”,汉高祖刘邦之妻吕氏、唐高宗李治之妻武则天、清文宗奕詝之妻叶赫拉那氏(慈禧),也都曾生儿育女。但诸氏却没有生育,又并不是“悍妇”,其家族也微弱,没有任何使阳明“惧”的理由。要说“惧”,阳明只是惧自己,惧自己没有生育能力。
《行状》公然写上诸氏“不育”,惟一的理由是阳明的继室张氏生了儿子。但并没有也不可能解释阳明为何不纳妾、为何在44岁时收养他人之子为后。看来,阳明去世前二年继室张氏所生之子正聪,或许是个疑问。除非是弟子们为阳明寻找到了解决生育问题的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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