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史 |
2001年日本史学界关于明清史的研究
田口宏二朗
【专题名称】明清史
【专 题 号】K24
【复印期号】2004年01期
【原文出处】《中国史研究动态》(京)2003年11期第20~27页
【作者简介】田口宏二朗,日,大阪大学全学共通教育机构 日本大阪
(张玉林 南京大学社会学系 江苏南京 210093)
在去年发表的论文、著作中,笔者要介绍的有62种。未能涉及的论考可能还有许多,这主要是受本人收集、整理的能力所限,并不涉及对其本身的评价问题。下面进行简要的评述。
思想与文化
在这一领域,已经可以用脍炙人口来表现的“传统”,其实际的构成形态正面临着重新审视。比如自“怪力乱神”以后巧妙地流传下来的“彼岸”问题就是其中一例。伊东贵之《鬼神、怪异、乌托邦》(《文学》2-6)认为,自然无碍地融入了中国儒教的这一“异界”领域,一方面是对以知性为主的理的怀疑,另一方面又在近世以后逐渐明显地表现为基层社会的对抗文化,成为“传统”中国的重要构成要素。这一点与近年来有关图赖和祭祀空间等问题的论述对照起来看颇有意思。内田健太《袁宏道对八股文的评价问题》(《东洋古典学研究》12)指出,历来被视作“老一套”代名词的八股文,实际上是作为古文词的对立物,即一种“新文体”受到袁宏道的积极评价的。袁宏道对八股文的评价出现如此大转变之时,实际上他已经意识到了李贽正在遭受的政治迫害,从这一点上可以看出,袁宏道对八股文的评价不用说是一种高度依存于现实的产物。井上进《关于明末的避讳》(名古屋大学《东洋史研究报告》25)追溯了明末至清代避讳的扩大过程。作者认为,对于将同皇帝的距离变成可见的和固定化的“传统的”文章规范自身这一问题,可以从特定的政治变动过程中的凝结以及满族政权下避讳的严格化等方面进行更广泛的探讨。樱井俊郎《万历初期的经筵日讲与〈历代帝鉴图说〉》(大阪府立大学《纪要·人文社会科学》49),描述了首辅张居正在选择帝王教材时表现出来的君臣秩序的思想。齐藤祯《王夫之对明末历史的认识》(《亚洲的历史与文化》5),以遗民王夫之的“国家”观作为考察对象。作者认为,王夫之以教化“人民”为己任的明王朝为轴线,阐述了自己理想的国家秩序观念,而他理想中的这种秩序则应是建立在各种内在道德的基础之上的。在王夫之国家秩序观念的形成过程中,他对王朝所抱有的期望,对外来入主者满清的“夷狄”性质的认识,两者或许起到了互为表里的作用。福田殖《王阳明的思想与明武宗时期的社会》(久留米大学《思想文化年报》10)认为,从阳明学的演变过程来看,将皇帝置于“良知”共有空间的中心位置这一假想图,到了王守仁那里已经脱离了原来的思维构成。从“文化”媒介这一角度出发而展开的研究,有马渊昌也《明代前期士大夫的思想》(伊原弘、小岛毅编《知识分子面面观》,勉诚出版,以下简称《知识分子》)一文。文中考察了15世纪理学类书籍在流通中的衰退、知识分子的“实践躬行”志向,以及通过科举制度实行的思想“统制”情况等,并分析了各个要素之间的相互作用和影响。作者没有将上述内容归入到某种“系统完整的框架”中去,并且努力避免将上述要素整理成具有因果关系的图式,这一点值得玩味。
另外,作为近年来国内外都比较盛行的消费文化史研究的成果中,可以举出则松彰文的《清代对奢侈的批判》(福冈大学《人文论丛》33-2)。关于传教士的研究有两篇。一是费德里克·马吉尼《明末至清末对欧洲的不同认识》(神户大学《史学年报》16),作者指出,传教士们带到中国的有关欧洲的情报或信息,由于其教派立场的不同而具有很大的偏向。二是松浦茂《1790年耶稣会教士Regis在沿海地区的调查》(《史林》84-3),作者认为,Regis奉康熙帝之命在东北至黑龙江下游一带进行地理调查,其最终目的在于确认当时被看作是大陆一部分的虾夷(北海道)的准确位置和地形,经过Regis等人的调查,虾夷并不是大陆的一部分而是岛屿,这一认识为人们所接受。
政治与军事
对明初政权进行重新认识,在去年继续受到重视。大田由纪夫《回归南京》(名古屋大学《东洋史研究报告》25),将洪武——建文时期与永乐时期之间的连续与断续的二重性同时纳入研究视野,对下述问题进行了简明的论述:明初政治军事中心偏于南方、制定里甲等制度、加强徭役供给体制,等等。这类现象,都起因于朱元璋为确保后元朝时期江南社会的稳定这一政权构想,而确保江南社会的稳定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则是首要任务。在此基础上,作者对各种要素之间的相互关联进行了理论性概括。在强调“洪武体制”的历史特殊性的同时,作者也提醒我们,随着权力向皇帝的一元化集中,各种政务机构的权限反而趋于分散,这一体制决定了整个明朝制度发展的趋势。
藤高裕久《明初专制权力的背景》(《史观》145),描述了为确保皇权的正当性而极度依赖军事力量的永乐政权在理念上的形成经过。新宫学《关于明初燕王府的诸问题》(《东洋史研究》60-1),以《奉使录》的记述为基础,再现了燕王府的所在地点和建设过程。文中指出,在分封诸王时,北平=燕王这一结合只是偶然的,而有反常规的大规模的王府建设计划也主要是源自利用元朝的设施。阪仓笃秀《关于永乐十二年的解职赴京问题》(《关西学院史学》28),将内阁形成时期翰林官内部(北京扈从与南京监国集团之间)的分歧,与因永乐远征、巡幸北京等问题而产生的对立结合起来进行了探讨。上述研究将草创期的各种制度通过organisierung的角度进行分析,标志着明代政治史研究达到了一个新的阶段。
关于清代的研究,远藤隆俊《下愚不移》(东北大学《东洋史论集》8)对完全成了雍正帝呵叱对象的《朱批谕旨》中出现的范时绎进行了考察。作者指出,雍正之所以对范时绎采取如此的态度,其背景在于范本人对奏折制度的不适应和执政上的失误等个人原因,还有一点就是雍正在年羹尧事件后对汉人八旗信赖的降低。在此基础上,作者对贯穿于雍正——乾隆时期一系列改革措施的本质进行了探讨。但另一方面也需要引起注意,那就是雍正对作为“名门”的范氏的照顾也是始终存在的,这一点可能与清朝政权的性质有关。内田直文《对康熙朝政治史的一个考察》(九州大学《东洋史论集》29)指出,康熙五十年的科场互参案,以吸收垄断地方衙门的汉族知识分子势力为终结。关于文中没有明确论述的江南“官场”,则可参照泷野邦雄的《徐乾学的人物形象》(和歌山大学《经济理论》301)。该文生动地再现了徐乾学的个人形象,作者指出,当时能与徐乾学拉上关系本身就可成为官场中的一种政治资本,并发挥效用,而徐本人也毫无忌惮地利用自己的威信来上下其手。
清初以后,翰林院在政务中的地位大大下降,关于这个问题,党武彦《清代的翰林院》(《知识分子》)作了探讨。作者认为,既然“文”是以皇帝为核心的礼治秩序的主要构成要素,那么翰林院功能的变化未必就意味着其重要性的下降。这一论述从近年来一些欧美学者正在从事的朝贡礼仪研究这一脉络来看也是较为重要的。例如,担任琉球册封使的汪楫就属于典型的“词林”之臣(曾焕棋《关于清代的琉球册封使汪楫》,《千里山文学论集》65)。大野晃嗣《清代加级考》(《史林》84-6),详细探讨了清代官制用语中频频出现的“加级”的事例,从制度的一贯性与官僚确保自身地位的个人动机这两个方面,揭示了看似费解的官位序列的构成原理。他指出,在明代的文官制度中还没有出现的这种序列框架,它是如何演变而来的?也就是说,对于“加官”问题,不仅要在结构方面进行考察,对其形成过程的考察也同样具有重要意义。
军事史方面,首先要介绍的是川越泰博的力作《明代中国的军制与政治》(国书刊行会)的付梓出版。著作的下篇是过去未曾发表过的新作,因著述宏大,在此难以尽言,详细的评价有待专门的书评。此外,川越泰博还撰有《蓝玉之狱与蒙古人》(中央大学《人文研纪要》42)一文。文中认为,洪武帝对叛服无常的蒙古武将的不信任感,对因蓝玉案而连坐的乃儿不花等人的处置有决定性影响。不过,有关乃儿不花等人的事迹,评者觉得还应该参照一下Serruys的研究。关于16世纪末紧密依存于蒙古政权而期寻求出路的汉人问题,永井匠在《隆庆和议与右翼蒙古的汉人》(《史观》145)中对一些事例作了详细的考察。最后,虽然很难将之完全归类为军事、政治史领域的成果,但还是想在这里介绍的是河岛笃的《明代的都市城郭》(《明代史研究》29)。该文参照方志史料的记载,对北直隶府州县城的修筑,从建筑时间的编年、规模和设计等方面进行了统计分析,可谓是这方面的一大成果。
财政收入与物资流通
大田由纪夫《中国王朝的货币发行与流通》(池享编《钱货》,青木书店)是对13世纪以后“钞币的时代”的一个宏观考察。作者指出,在洪武体制下,由于宝钞投放的规模比较小,钞在一定程度上得以保持能够循环的环境,但是自永乐迁都起,随着经费的不断膨胀,与盐政相关的钞的回收已无法实行(这一点与元朝不同),于是,宛如付诸流水般的钞的历史使命也就此终结。作者的考察无疑是有说服力的,但如果将非回收性财货的行政储备这一要素看作货币流通的前提而加以重视的话,那么,将“小型政府”作为钞法确立的必要条件,在逻辑上就有值得推敲的地方。高岛航《实征册与征税》(《东方学报》京都73),对日本国内收藏的征税类文书资料进行了研究。作者指出,虽称是“实征”,但已经无法表示现实中的实际征收额,这些实征册除了能够表明课税的正当性以外并没有其他的实际功能,从而证明了岩井茂树的观点。同时,作者还指出,该簿册的记载内容与实际的赋课对象、赋课额之间当然也有一定的镜像关系。这一点,作者在清末到民国时期的征税构造中成功地进行了复原。在税粮的交纳和征收这些实践中认识到的当时赋税制度的“合理性”中,保留着韦伯所说的“实质”与“形式”二者无法分离的要素。岩井茂树《武进县的田土推收与城乡关系》(森时彦编《中国近代的都市与农村》,京都大学人文科学研究所,以下简称《都市与农村》),论述了图版法实施后,在常州武进县负责管理和编制征税薄册的主体由原来的里甲系统转向了县衙中办事的胥吏系统这一过程。作者认为,这种变化表明了都市与农村两者之间的关系开始转型。山本进《明清时期的坊厢里役》(名古屋大学《东洋史研究报告》25),考察了对城市居民征收赋课和徭役的演变过程,指出,作为力役→当官→陋规→厘金、牙贴捐等一系列变化的背景,是掌握具体民户和具体经营状况的行政成本的上升。
利用满文史料进行的“社会经济史”方面的研究可以举出两篇。铃木真《从雍正初年的户部银库亏空事件看清朝统治结构的特征》(《东洋学报》83-3),从财政管理组织的功能缺失、雍正帝发起的机构改革的角度对这一历来受人重视的案件进行了重新审视。作者阐述了当时的状况:户部银库的管理体制实际上建立在八旗中特定旗的人际关系上,事件的揭露也是在完全符合八旗式统治形式下进行的。内田直文《康熙年间向西北调运谷物的问题》(同上),从文书网络方面论述了准噶尔之战爆发后兵站和粮食政策的形成过程。在以数据史料的检索、利用为重点的这一研究领域,两位作者都注意到了必须将政治因素也纳入到分析的视野中去,因此,他们的成果对通常意义上的“清史”研究来说也是颇有价值的。
在流通和商业方面,足立启二《牙行经营的构造》(熊本大学《文学部论丛》73)利用《巴县档案选编》中所载有关牙行经营形态的史料,对他自己先前的“脆弱的流通构造”这一观点进行了论证,提出了更加丰富的依据。各种部门浑然未分、个体经营各自为战的状况,正合乎对现代中国有着切实体验的人们所抱有的印象。关于作者所强调的“非团体性”这一中国社会、市场的性格,他在《东北亚的现代化与从属化》(东亚地域研究会、植村泰夫等编《东亚经济的轨迹》,东亚近现代史讲座2,青木书店)一文中,更加系统地进行了概念化的尝试。他认为,在近世的日本,当领主制建立之后,以自律性的团体为构成要素的结构分工得以实现,与此相对,建立在个人信赖关系基础之上——而不是组织性的信用——的“涣散的”中国市场社会,依然维持着较高的交易费用。但是,作者将其定位为“市场的古老型”的论述,难免有将新古典派完全市场模式视作绝对正确之嫌。关于个人信赖关系与市场的连锁等之所以顽强地附着于中国经济中的制度性要素,似乎还应该在对近年来国内外急速积累起来的全球化历史知识,以及在对今后东亚经济的发展动向进行认定之后再进行谨慎的评价。松浦章《清代江南江北的内河航运》(关西大学《文学论集》50-3)及《清代大运河的航运》(关西大学东西学术研究所《纪要》34),以档案史料为基础,将内陆河流和运河中使用的船只加以分类,得出了航行天数、船只数量和各船只的积载量等数据。这些问题在明清史研究中是相对薄弱的领域,作者在立论上较为谨慎,这一点是值得赞赏的,但在史料的解释上存在着一些不应有的错误,令人遗憾。
社会
谷口规矩雄《关于汉口镇的建立》(《爱大史学》10),是其关于汉口研究的集大成之作。作者在以江西商人为主体的腹地开发、湖广米的外运、河道的变化等背景中,探讨了17世纪以后汉口镇形成和发展的原因。井上彻《石头霍氏》(名古屋大学《东洋史研究报告》25),对霍韬家族族产的扩大以及霍韬对此的微妙态度,与政界的动向和珠江三角洲的开发结合起来进行了考察。片山刚《珠江三角洲的市场与市场社会》(《都市与农村》),将焦点集中于珠江三角洲的市镇——大冈墟的管理和运行主体的地方社会,结合文献史料和实地调查,揭示其固有的地缘社会面貌。作者提出,当“土籍”和“侨籍”这两种标签失去意义时,“都市性”就显现出来了。关于明清时期都市化现象呈现出来的多样性研究,还有滨岛敦俊《从“民望”到“乡绅”》(大阪大学《文学研究科纪要》41)一文。作者认为,随着地方的主导权从作为里甲制基础的躬耕地主向城居乡绅转移,可以发现,县——市镇——社这三个层次成了从文化上被切断的空间。进而,随着都市逐渐成为某一地区政治、经济等方面高度集中,并形成“县城社会”之后,原来的城、乡之间就出现严重的断层。这一图式与前述岩井茂树论文所描述的状况暗相吻合。佐藤文俊《1644年:江南的李公子像》(《历史人类》29),讨论了明清交替时期流传于江南的几种有关李公子的传说问题。类似的研究还有细谷良夫《关于三藩之乱》(历史学研究会编《战争与和平的中近世史》,青木书店),文中对中国、朝鲜和日本的相关资料进行了详细的比较分析。
加藤雄三《清代胥吏补缺中的交易(二)》(京都大学《法学论丛》149-1),详细介绍了作者自己收藏的“杭州文书”,具有很高的参考价值。文中指出,负责官府钱谷刑名等具体事务的胥吏之职,已全然变为一种事权,成了日常买卖交易的对象。这或许可以称作是一种“非法”行为通过契约而制度化的现象。小田则子《清代华北乡村的公议》(名古屋大学《东洋史研究报告》25),介绍了顺天府档案中记载的各种“公议”个案。中村达雄《天津县的社会空间》(同上),则利用《津门保甲图说》中的资料,探讨庙宇的分布、市场聚落的层次及两者之间的关系。刘小萌(绵贯哲郎译)《清代北京旗人的茔地与祭田》(《满族史研究通讯》10),探讨了集中在北京周围的旗人墓地和祭田等的来源和功能特征,并描述了满族、汉族在祭祀风俗上相互影响的情况。此文作为近年来兴盛的利用档案史料研究清代北京城市史的一部分,也是令人感兴趣的。
法制
谷井俊仁《大清律辑注考释(三)》(三重大学《人文论丛》18),通过对沈之奇《辑注》的考察,论述了清律的构成逻辑(文中所述为“斗殴律”一节)。作者指出,清律内部有相互矛盾的规定,这一发现甚为重要。中村正人《清律“犯罪存留养亲”条考(二)》(《金泽法学》43-3),则对无其他抚养者赡养其直系亲属的罪犯的刑罚减免规定进行了考察。作者认为,与前代相比,清律在适用留养条例时伴随着更细致的法律操作(因此“儒教思想”得到了更忠实的贯彻)。尽管这一结论目前还属于初步认识,但意蕴较深。关于这一点,Kutcher关于清朝服丧制度的论述也有较高的参考价值。
高远拓儿《清代地方秋审的手续和人犯管理》(《史学杂志》110-6),详细考证了等候执行的重案囚犯的送检、审理制度的变迁情况,用力甚巨。在作者笔下,秋审本身被赋予两种功能,一是将重案裁决权的一元化(最终取决于皇帝)加以制度化,并向内外宣示;二是确保裁决的正当性(或形式合理性)。但从作者的论述来看,前者作为政策变化的最终目标被更多地作了强调。而与第二点相关,陶安在《明代的审录》(《法制史研究》50)及《明清时期的罪名例》(东京大学东洋文化研究所《纪要》141)中,从重犯的审录以及“条例”编纂等出发,分析了犯罪构成单位(罪名)的分节化状况。作者认为,律和事例中频繁出现的“情”字,对律文来说决不是外在的就事论事的考量,而是旨在向人们暗示“现实的无限性”,以此作为与律文进行衔接的工具。关于“情”的定位问题,也是宋代法制史研究中的议论对象,人们往往将普遍而固定的律例与个别而流动的“情”进行二分法的思考,而作者却舍弃了这种思维模式,试图恢复中国法在形式上的“合理性”,这一点极其可贵。不过,在作者给“情”下的定义中,如“无非是表现违法性尺度的道具”等,并不具有普遍意义,可见其暗自向“依据实定规范的中国法制度”的倾斜,这些论述令人感到有些不自然。寺田浩明《近代法秩序与清代的民事法秩序》(石井三记等编《近代法的重新定位》,创文社)是1999年法制史学会召开的研讨会上的论文。从其论文及会议纪要中可以看出,我们历来作为假想敌人的西欧近代法理论,目前在整个法制史研究领域都逐渐成为关注的对象。即便是法制史的门外汉,读后也能快乐地感受到求知的兴奋。
边疆、少数民族和国家
平凡社出版了冢田诚之主编的《流动的民族》。作者们将考察的视点置于通过迁移和交流而形成的各种社会集团,从流动的、可变的形式向着“国家”凝结的过程,如万花筒般呈现在读者的面前。书中收录的论文大都是各位作者在旧稿的基础上加工写成的,对于了解该领域的研究动向极具参考价值,期待有专文加以评述。濑川昌久《福建省西部的客家与圆型土楼》(《东北亚研究》5)以客家的著名象征性建筑土楼为素材,明晰地论述了“客家”的民族界定,考察了其经过一定的历史过程慢慢“形成”的情况,可以说是人类学、历史学相互交融的成功研究。另外,近年来,从宏观上关注满族政权固有性格的清史研究和将重点置于明清时期连续性的清史研究(本栏目的介绍主要体现了后一方面),都开始意识到了对方的存在,同时双方的差异也开始趋于明显。何炳棣与Rawski的论争似乎也反映了这种趋势。承志《清朝统治下的鄂伦春佐领编制与布特哈社会的侧面》(《东洋史研究》60-3),对清代黑龙江地区承担貂皮捕获和上交义务的布特哈(猎人)进行了研究,再现了他们被编入旗——佐领体系的过程,并论述了当地广泛结成的互酬关系(谙达、按答)。杉山清彦在《清初八旗中的最强势集团》(《内陆亚洲史研究》16)及《八旗旗王制的形成》(《东洋学报》83-1)中,对构成满族政权的旗、佐领这一组织形态,以及旗王以下血缘、通婚、家格等要素占支配地位的政体组成状况进行了绵密而细致的分析,认为它们从原理上来说是一种内陆亚洲式的,在入关后也仍然顽固地残留了下来。从相同的角度出发,敦冰河《清初国家意识形态的形成和转变》(同上)则认为,从“满洲旧档”的史料形成过程中表现出来的认同意识,最终由试图树立至上权威的皇太极归结为“建设一个中国的王朝”。与此相关,王柯《中华帝国体系中的“华”与“夷”》(《中国研究月报》640),指出了清朝“多元型天下”结构的特征,同时也强调了民族融合=非汉族汉化的要素。两人的论文都重视清朝的“民族”出身问题,而该问题最终又都被有意识地包含在中国这一体系中。清朝究竟是中国式的还是内陆亚洲式的?由于两者都是含义广泛的概念,加上研究者自身所持有的观念又各不相同,这一问题显得较为棘手。如果象王柯论文那样,将“中国”定义为以China proper为中心的统一体,那么它就成了内部带有复数的具有相同认同感的集团这种上位概念了。问题在于采取哪一种统合方式。
太田出《关帝圣君“显圣”考》(神户商大《人文论集》37-1)及《清朝的亚欧统合与关圣帝君》(《战争与和平的中近世史》),探讨了在镇压邪教叛乱和边境暴动时对关羽信仰的“利用”问题。论文揭示说,在清朝所构建的万神殿里,关羽也是被定位为“面向汉人”的神格。作者描述的独自屹立在诸神顶点的转轮圣王=乾隆皇帝的形象,对于理解多神教尤其明显的“中国”的宗教有着较强的亲和力。不过,将清朝的政治统合单纯地看作“融合”,应该说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马克·埃里奥托《清代满洲人的认同与满洲人的中国统治》(《满族史研究通讯》10),按照“认同危机”与“满族认同”的再度强化这一构图形式,对满族政权摸索与同化能力极强的汉族文化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梳理。作者论道,“中国”作为同化、融合的舞台的同时,也是复数的“他者”之间相互竞争、相互排斥的空间。在这一点上,杉山的论文《大清帝国史备忘录》(同上)也促使我们加以注意。本来应是下位概念的“汉族”(这当然也是一个历史性范畴)突然变成上位概念的中心象征,而“统合”、“同化”这些隐喻所包含的意义又没有得到充分论述,这些都是造成评论者在前文中大叫“棘手”的原因。无论是《大义觉迷录》,还是康有为的“大同”,或者是章炳麟的“种类”,都是在特定的历史背景下产生的,因此,研究者们必须从对象领域中“发现”某种同化或异化作用。甚至有时候“发现”这一实践活动,在某些情况下与其说是记述性的,倒不如说是“规范性”的。对包括高水准的叙述首先进行梳理,还有待于研究者们今后的努力。
关于后现代主义等
另一方面,重视“叙述”这一研究方法本身也带有许多问题。唐泽靖彦《清代诉状中的叙述》(《中国——社会与文化》16),论述了明清史研究领域对近十年来日本国内外备受重视的“语言论的转变”的反应。文章在介绍近年来对客观的、透明的“史实”存在怀疑思潮的同时,揭示了当今历史学者克服这一难题的可能性。作者以文中4-6页所载的《巴县档案》史料存在的复数的“解释共同体”为切入点展开了论述,虽然其“解释”的可能性仍是未知数,但就笔者管见,该文是明清史领域最早有意识地,而且非常明了地论述后现代主义历史批判问题的论文。“反实在论”的立场与历史学难以共存,此种“转变”本身在佛教哲学、尼采哲学等领域早已成为讨论的话题,因此并不新鲜,这一点已有不少学者提及,但作者能够结合具体的史料试图架起与作为“客体”的历史背景(从极端的语言决定论来说,其存在自身甚至被否定)之间的桥梁,富有探索性意义。山田贤《“官逼民反”考》(名古屋大学《东洋史研究报告》25),可以说是一直坚持通过对宗教仪礼的分析进行建构主义(重视概念的生成过程)式论述的作者提供的一个研究例证。通过史料成立的前后过程,作者论定,起因于官宪压迫的叛乱这一老生常谈,在某种程度上实际上是由试图摆脱和珅体制的嘉庆皇帝一侧“准备”出来的言说。与清史界积蓄甚厚的“史料批判”平稳地联系到一起,作者提示了进行言说分析的样式。
既然历史学本身是吸收了各个领域众多的方法论才得以成立的一门学问,排除其他领域的学识当然是毫无道理的。尤其是在认识论的层次上不断深入,不断审视自己研究意义的人们,同其他领域的相互交流是极具价值的。不过,在交流的同时,暗自将后现代主义的思路、方法加以单方面的绝对化也是错误的。我认为,历史学中这种思潮的(由后殖民主义批判所代表的)最大效用就在于,它揭露了与切断“现代”和“传统”相伴随的欧美式“现代”的特权化。要注意的是,在这里,“post”并不一定意味着“后”。从根本上说,从超越一切的高度对“现代”式的思考方法进行批判本身,也是值得怀疑的。就实证史学而言,比如“对言说分析进行分析”的方法可能也是有效的。总之,从学术界的深厚的实力来看,对这种“借来的”分析工具进行各个击破是可能的。青木隆在《明末的读书》(《中国——社会与文化》16)中认为,从全部融汇到了同一性之中的“万物一体之仁”这种思维方式的构架来看,作者——读者这种二元对立性的结构本身似乎也无法成立。在这种情况下,比如文学技巧优劣的差别作为基础理论如何才能成立等,自然就存有疑问,但作者对以文本为媒介的权力这一基本主题(详细内容请参照唐泽的论文)也进行了相对的分析,因此是一篇饶有兴味的论述。
以上,在相当程度上有意识地通过新旧混合分类,回顾了去年的研究动态,同时也再一次感受到了将近来越发扩大的“明清史”研究用一定的模式加以整理的难度。总之,就笔者个人而言,今后在慢慢地享受其他领域的学识这一“辛辣”饲料的同时,应坚持“传统”的立场,异常珍惜地咀嚼史料这一丰饶的牧草。应该看到,由于电子媒体的传播和各种史料丛书的刊行,作为史料的“牧草”近年来是越加茂盛了。
译自《史学杂志》第111编第5号(2002年5月20日发行)
《2001年的历史学界——回顾与展望》^
【专 题 号】K24
【复印期号】2004年01期
【原文出处】《中国史研究动态》(京)2003年11期第20~27页
【作者简介】田口宏二朗,日,大阪大学全学共通教育机构 日本大阪
在去年发表的论文、著作中,笔者要介绍的有62种。未能涉及的论考可能还有许多,这主要是受本人收集、整理的能力所限,并不涉及对其本身的评价问题。下面进行简要的评述。
思想与文化
在这一领域,已经可以用脍炙人口来表现的“传统”,其实际的构成形态正面临着重新审视。比如自“怪力乱神”以后巧妙地流传下来的“彼岸”问题就是其中一例。伊东贵之《鬼神、怪异、乌托邦》(《文学》2-6)认为,自然无碍地融入了中国儒教的这一“异界”领域,一方面是对以知性为主的理的怀疑,另一方面又在近世以后逐渐明显地表现为基层社会的对抗文化,成为“传统”中国的重要构成要素。这一点与近年来有关图赖和祭祀空间等问题的论述对照起来看颇有意思。内田健太《袁宏道对八股文的评价问题》(《东洋古典学研究》12)指出,历来被视作“老一套”代名词的八股文,实际上是作为古文词的对立物,即一种“新文体”受到袁宏道的积极评价的。袁宏道对八股文的评价出现如此大转变之时,实际上他已经意识到了李贽正在遭受的政治迫害,从这一点上可以看出,袁宏道对八股文的评价不用说是一种高度依存于现实的产物。井上进《关于明末的避讳》(名古屋大学《东洋史研究报告》25)追溯了明末至清代避讳的扩大过程。作者认为,对于将同皇帝的距离变成可见的和固定化的“传统的”文章规范自身这一问题,可以从特定的政治变动过程中的凝结以及满族政权下避讳的严格化等方面进行更广泛的探讨。樱井俊郎《万历初期的经筵日讲与〈历代帝鉴图说〉》(大阪府立大学《纪要·人文社会科学》49),描述了首辅张居正在选择帝王教材时表现出来的君臣秩序的思想。齐藤祯《王夫之对明末历史的认识》(《亚洲的历史与文化》5),以遗民王夫之的“国家”观作为考察对象。作者认为,王夫之以教化“人民”为己任的明王朝为轴线,阐述了自己理想的国家秩序观念,而他理想中的这种秩序则应是建立在各种内在道德的基础之上的。在王夫之国家秩序观念的形成过程中,他对王朝所抱有的期望,对外来入主者满清的“夷狄”性质的认识,两者或许起到了互为表里的作用。福田殖《王阳明的思想与明武宗时期的社会》(久留米大学《思想文化年报》10)认为,从阳明学的演变过程来看,将皇帝置于“良知”共有空间的中心位置这一假想图,到了王守仁那里已经脱离了原来的思维构成。从“文化”媒介这一角度出发而展开的研究,有马渊昌也《明代前期士大夫的思想》(伊原弘、小岛毅编《知识分子面面观》,勉诚出版,以下简称《知识分子》)一文。文中考察了15世纪理学类书籍在流通中的衰退、知识分子的“实践躬行”志向,以及通过科举制度实行的思想“统制”情况等,并分析了各个要素之间的相互作用和影响。作者没有将上述内容归入到某种“系统完整的框架”中去,并且努力避免将上述要素整理成具有因果关系的图式,这一点值得玩味。
另外,作为近年来国内外都比较盛行的消费文化史研究的成果中,可以举出则松彰文的《清代对奢侈的批判》(福冈大学《人文论丛》33-2)。关于传教士的研究有两篇。一是费德里克·马吉尼《明末至清末对欧洲的不同认识》(神户大学《史学年报》16),作者指出,传教士们带到中国的有关欧洲的情报或信息,由于其教派立场的不同而具有很大的偏向。二是松浦茂《1790年耶稣会教士Regis在沿海地区的调查》(《史林》84-3),作者认为,Regis奉康熙帝之命在东北至黑龙江下游一带进行地理调查,其最终目的在于确认当时被看作是大陆一部分的虾夷(北海道)的准确位置和地形,经过Regis等人的调查,虾夷并不是大陆的一部分而是岛屿,这一认识为人们所接受。
政治与军事
对明初政权进行重新认识,在去年继续受到重视。大田由纪夫《回归南京》(名古屋大学《东洋史研究报告》25),将洪武——建文时期与永乐时期之间的连续与断续的二重性同时纳入研究视野,对下述问题进行了简明的论述:明初政治军事中心偏于南方、制定里甲等制度、加强徭役供给体制,等等。这类现象,都起因于朱元璋为确保后元朝时期江南社会的稳定这一政权构想,而确保江南社会的稳定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则是首要任务。在此基础上,作者对各种要素之间的相互关联进行了理论性概括。在强调“洪武体制”的历史特殊性的同时,作者也提醒我们,随着权力向皇帝的一元化集中,各种政务机构的权限反而趋于分散,这一体制决定了整个明朝制度发展的趋势。
藤高裕久《明初专制权力的背景》(《史观》145),描述了为确保皇权的正当性而极度依赖军事力量的永乐政权在理念上的形成经过。新宫学《关于明初燕王府的诸问题》(《东洋史研究》60-1),以《奉使录》的记述为基础,再现了燕王府的所在地点和建设过程。文中指出,在分封诸王时,北平=燕王这一结合只是偶然的,而有反常规的大规模的王府建设计划也主要是源自利用元朝的设施。阪仓笃秀《关于永乐十二年的解职赴京问题》(《关西学院史学》28),将内阁形成时期翰林官内部(北京扈从与南京监国集团之间)的分歧,与因永乐远征、巡幸北京等问题而产生的对立结合起来进行了探讨。上述研究将草创期的各种制度通过organisierung的角度进行分析,标志着明代政治史研究达到了一个新的阶段。
关于清代的研究,远藤隆俊《下愚不移》(东北大学《东洋史论集》8)对完全成了雍正帝呵叱对象的《朱批谕旨》中出现的范时绎进行了考察。作者指出,雍正之所以对范时绎采取如此的态度,其背景在于范本人对奏折制度的不适应和执政上的失误等个人原因,还有一点就是雍正在年羹尧事件后对汉人八旗信赖的降低。在此基础上,作者对贯穿于雍正——乾隆时期一系列改革措施的本质进行了探讨。但另一方面也需要引起注意,那就是雍正对作为“名门”的范氏的照顾也是始终存在的,这一点可能与清朝政权的性质有关。内田直文《对康熙朝政治史的一个考察》(九州大学《东洋史论集》29)指出,康熙五十年的科场互参案,以吸收垄断地方衙门的汉族知识分子势力为终结。关于文中没有明确论述的江南“官场”,则可参照泷野邦雄的《徐乾学的人物形象》(和歌山大学《经济理论》301)。该文生动地再现了徐乾学的个人形象,作者指出,当时能与徐乾学拉上关系本身就可成为官场中的一种政治资本,并发挥效用,而徐本人也毫无忌惮地利用自己的威信来上下其手。
清初以后,翰林院在政务中的地位大大下降,关于这个问题,党武彦《清代的翰林院》(《知识分子》)作了探讨。作者认为,既然“文”是以皇帝为核心的礼治秩序的主要构成要素,那么翰林院功能的变化未必就意味着其重要性的下降。这一论述从近年来一些欧美学者正在从事的朝贡礼仪研究这一脉络来看也是较为重要的。例如,担任琉球册封使的汪楫就属于典型的“词林”之臣(曾焕棋《关于清代的琉球册封使汪楫》,《千里山文学论集》65)。大野晃嗣《清代加级考》(《史林》84-6),详细探讨了清代官制用语中频频出现的“加级”的事例,从制度的一贯性与官僚确保自身地位的个人动机这两个方面,揭示了看似费解的官位序列的构成原理。他指出,在明代的文官制度中还没有出现的这种序列框架,它是如何演变而来的?也就是说,对于“加官”问题,不仅要在结构方面进行考察,对其形成过程的考察也同样具有重要意义。
军事史方面,首先要介绍的是川越泰博的力作《明代中国的军制与政治》(国书刊行会)的付梓出版。著作的下篇是过去未曾发表过的新作,因著述宏大,在此难以尽言,详细的评价有待专门的书评。此外,川越泰博还撰有《蓝玉之狱与蒙古人》(中央大学《人文研纪要》42)一文。文中认为,洪武帝对叛服无常的蒙古武将的不信任感,对因蓝玉案而连坐的乃儿不花等人的处置有决定性影响。不过,有关乃儿不花等人的事迹,评者觉得还应该参照一下Serruys的研究。关于16世纪末紧密依存于蒙古政权而期寻求出路的汉人问题,永井匠在《隆庆和议与右翼蒙古的汉人》(《史观》145)中对一些事例作了详细的考察。最后,虽然很难将之完全归类为军事、政治史领域的成果,但还是想在这里介绍的是河岛笃的《明代的都市城郭》(《明代史研究》29)。该文参照方志史料的记载,对北直隶府州县城的修筑,从建筑时间的编年、规模和设计等方面进行了统计分析,可谓是这方面的一大成果。
财政收入与物资流通
大田由纪夫《中国王朝的货币发行与流通》(池享编《钱货》,青木书店)是对13世纪以后“钞币的时代”的一个宏观考察。作者指出,在洪武体制下,由于宝钞投放的规模比较小,钞在一定程度上得以保持能够循环的环境,但是自永乐迁都起,随着经费的不断膨胀,与盐政相关的钞的回收已无法实行(这一点与元朝不同),于是,宛如付诸流水般的钞的历史使命也就此终结。作者的考察无疑是有说服力的,但如果将非回收性财货的行政储备这一要素看作货币流通的前提而加以重视的话,那么,将“小型政府”作为钞法确立的必要条件,在逻辑上就有值得推敲的地方。高岛航《实征册与征税》(《东方学报》京都73),对日本国内收藏的征税类文书资料进行了研究。作者指出,虽称是“实征”,但已经无法表示现实中的实际征收额,这些实征册除了能够表明课税的正当性以外并没有其他的实际功能,从而证明了岩井茂树的观点。同时,作者还指出,该簿册的记载内容与实际的赋课对象、赋课额之间当然也有一定的镜像关系。这一点,作者在清末到民国时期的征税构造中成功地进行了复原。在税粮的交纳和征收这些实践中认识到的当时赋税制度的“合理性”中,保留着韦伯所说的“实质”与“形式”二者无法分离的要素。岩井茂树《武进县的田土推收与城乡关系》(森时彦编《中国近代的都市与农村》,京都大学人文科学研究所,以下简称《都市与农村》),论述了图版法实施后,在常州武进县负责管理和编制征税薄册的主体由原来的里甲系统转向了县衙中办事的胥吏系统这一过程。作者认为,这种变化表明了都市与农村两者之间的关系开始转型。山本进《明清时期的坊厢里役》(名古屋大学《东洋史研究报告》25),考察了对城市居民征收赋课和徭役的演变过程,指出,作为力役→当官→陋规→厘金、牙贴捐等一系列变化的背景,是掌握具体民户和具体经营状况的行政成本的上升。
利用满文史料进行的“社会经济史”方面的研究可以举出两篇。铃木真《从雍正初年的户部银库亏空事件看清朝统治结构的特征》(《东洋学报》83-3),从财政管理组织的功能缺失、雍正帝发起的机构改革的角度对这一历来受人重视的案件进行了重新审视。作者阐述了当时的状况:户部银库的管理体制实际上建立在八旗中特定旗的人际关系上,事件的揭露也是在完全符合八旗式统治形式下进行的。内田直文《康熙年间向西北调运谷物的问题》(同上),从文书网络方面论述了准噶尔之战爆发后兵站和粮食政策的形成过程。在以数据史料的检索、利用为重点的这一研究领域,两位作者都注意到了必须将政治因素也纳入到分析的视野中去,因此,他们的成果对通常意义上的“清史”研究来说也是颇有价值的。
在流通和商业方面,足立启二《牙行经营的构造》(熊本大学《文学部论丛》73)利用《巴县档案选编》中所载有关牙行经营形态的史料,对他自己先前的“脆弱的流通构造”这一观点进行了论证,提出了更加丰富的依据。各种部门浑然未分、个体经营各自为战的状况,正合乎对现代中国有着切实体验的人们所抱有的印象。关于作者所强调的“非团体性”这一中国社会、市场的性格,他在《东北亚的现代化与从属化》(东亚地域研究会、植村泰夫等编《东亚经济的轨迹》,东亚近现代史讲座2,青木书店)一文中,更加系统地进行了概念化的尝试。他认为,在近世的日本,当领主制建立之后,以自律性的团体为构成要素的结构分工得以实现,与此相对,建立在个人信赖关系基础之上——而不是组织性的信用——的“涣散的”中国市场社会,依然维持着较高的交易费用。但是,作者将其定位为“市场的古老型”的论述,难免有将新古典派完全市场模式视作绝对正确之嫌。关于个人信赖关系与市场的连锁等之所以顽强地附着于中国经济中的制度性要素,似乎还应该在对近年来国内外急速积累起来的全球化历史知识,以及在对今后东亚经济的发展动向进行认定之后再进行谨慎的评价。松浦章《清代江南江北的内河航运》(关西大学《文学论集》50-3)及《清代大运河的航运》(关西大学东西学术研究所《纪要》34),以档案史料为基础,将内陆河流和运河中使用的船只加以分类,得出了航行天数、船只数量和各船只的积载量等数据。这些问题在明清史研究中是相对薄弱的领域,作者在立论上较为谨慎,这一点是值得赞赏的,但在史料的解释上存在着一些不应有的错误,令人遗憾。
社会
谷口规矩雄《关于汉口镇的建立》(《爱大史学》10),是其关于汉口研究的集大成之作。作者在以江西商人为主体的腹地开发、湖广米的外运、河道的变化等背景中,探讨了17世纪以后汉口镇形成和发展的原因。井上彻《石头霍氏》(名古屋大学《东洋史研究报告》25),对霍韬家族族产的扩大以及霍韬对此的微妙态度,与政界的动向和珠江三角洲的开发结合起来进行了考察。片山刚《珠江三角洲的市场与市场社会》(《都市与农村》),将焦点集中于珠江三角洲的市镇——大冈墟的管理和运行主体的地方社会,结合文献史料和实地调查,揭示其固有的地缘社会面貌。作者提出,当“土籍”和“侨籍”这两种标签失去意义时,“都市性”就显现出来了。关于明清时期都市化现象呈现出来的多样性研究,还有滨岛敦俊《从“民望”到“乡绅”》(大阪大学《文学研究科纪要》41)一文。作者认为,随着地方的主导权从作为里甲制基础的躬耕地主向城居乡绅转移,可以发现,县——市镇——社这三个层次成了从文化上被切断的空间。进而,随着都市逐渐成为某一地区政治、经济等方面高度集中,并形成“县城社会”之后,原来的城、乡之间就出现严重的断层。这一图式与前述岩井茂树论文所描述的状况暗相吻合。佐藤文俊《1644年:江南的李公子像》(《历史人类》29),讨论了明清交替时期流传于江南的几种有关李公子的传说问题。类似的研究还有细谷良夫《关于三藩之乱》(历史学研究会编《战争与和平的中近世史》,青木书店),文中对中国、朝鲜和日本的相关资料进行了详细的比较分析。
加藤雄三《清代胥吏补缺中的交易(二)》(京都大学《法学论丛》149-1),详细介绍了作者自己收藏的“杭州文书”,具有很高的参考价值。文中指出,负责官府钱谷刑名等具体事务的胥吏之职,已全然变为一种事权,成了日常买卖交易的对象。这或许可以称作是一种“非法”行为通过契约而制度化的现象。小田则子《清代华北乡村的公议》(名古屋大学《东洋史研究报告》25),介绍了顺天府档案中记载的各种“公议”个案。中村达雄《天津县的社会空间》(同上),则利用《津门保甲图说》中的资料,探讨庙宇的分布、市场聚落的层次及两者之间的关系。刘小萌(绵贯哲郎译)《清代北京旗人的茔地与祭田》(《满族史研究通讯》10),探讨了集中在北京周围的旗人墓地和祭田等的来源和功能特征,并描述了满族、汉族在祭祀风俗上相互影响的情况。此文作为近年来兴盛的利用档案史料研究清代北京城市史的一部分,也是令人感兴趣的。
法制
谷井俊仁《大清律辑注考释(三)》(三重大学《人文论丛》18),通过对沈之奇《辑注》的考察,论述了清律的构成逻辑(文中所述为“斗殴律”一节)。作者指出,清律内部有相互矛盾的规定,这一发现甚为重要。中村正人《清律“犯罪存留养亲”条考(二)》(《金泽法学》43-3),则对无其他抚养者赡养其直系亲属的罪犯的刑罚减免规定进行了考察。作者认为,与前代相比,清律在适用留养条例时伴随着更细致的法律操作(因此“儒教思想”得到了更忠实的贯彻)。尽管这一结论目前还属于初步认识,但意蕴较深。关于这一点,Kutcher关于清朝服丧制度的论述也有较高的参考价值。
高远拓儿《清代地方秋审的手续和人犯管理》(《史学杂志》110-6),详细考证了等候执行的重案囚犯的送检、审理制度的变迁情况,用力甚巨。在作者笔下,秋审本身被赋予两种功能,一是将重案裁决权的一元化(最终取决于皇帝)加以制度化,并向内外宣示;二是确保裁决的正当性(或形式合理性)。但从作者的论述来看,前者作为政策变化的最终目标被更多地作了强调。而与第二点相关,陶安在《明代的审录》(《法制史研究》50)及《明清时期的罪名例》(东京大学东洋文化研究所《纪要》141)中,从重犯的审录以及“条例”编纂等出发,分析了犯罪构成单位(罪名)的分节化状况。作者认为,律和事例中频繁出现的“情”字,对律文来说决不是外在的就事论事的考量,而是旨在向人们暗示“现实的无限性”,以此作为与律文进行衔接的工具。关于“情”的定位问题,也是宋代法制史研究中的议论对象,人们往往将普遍而固定的律例与个别而流动的“情”进行二分法的思考,而作者却舍弃了这种思维模式,试图恢复中国法在形式上的“合理性”,这一点极其可贵。不过,在作者给“情”下的定义中,如“无非是表现违法性尺度的道具”等,并不具有普遍意义,可见其暗自向“依据实定规范的中国法制度”的倾斜,这些论述令人感到有些不自然。寺田浩明《近代法秩序与清代的民事法秩序》(石井三记等编《近代法的重新定位》,创文社)是1999年法制史学会召开的研讨会上的论文。从其论文及会议纪要中可以看出,我们历来作为假想敌人的西欧近代法理论,目前在整个法制史研究领域都逐渐成为关注的对象。即便是法制史的门外汉,读后也能快乐地感受到求知的兴奋。
边疆、少数民族和国家
平凡社出版了冢田诚之主编的《流动的民族》。作者们将考察的视点置于通过迁移和交流而形成的各种社会集团,从流动的、可变的形式向着“国家”凝结的过程,如万花筒般呈现在读者的面前。书中收录的论文大都是各位作者在旧稿的基础上加工写成的,对于了解该领域的研究动向极具参考价值,期待有专文加以评述。濑川昌久《福建省西部的客家与圆型土楼》(《东北亚研究》5)以客家的著名象征性建筑土楼为素材,明晰地论述了“客家”的民族界定,考察了其经过一定的历史过程慢慢“形成”的情况,可以说是人类学、历史学相互交融的成功研究。另外,近年来,从宏观上关注满族政权固有性格的清史研究和将重点置于明清时期连续性的清史研究(本栏目的介绍主要体现了后一方面),都开始意识到了对方的存在,同时双方的差异也开始趋于明显。何炳棣与Rawski的论争似乎也反映了这种趋势。承志《清朝统治下的鄂伦春佐领编制与布特哈社会的侧面》(《东洋史研究》60-3),对清代黑龙江地区承担貂皮捕获和上交义务的布特哈(猎人)进行了研究,再现了他们被编入旗——佐领体系的过程,并论述了当地广泛结成的互酬关系(谙达、按答)。杉山清彦在《清初八旗中的最强势集团》(《内陆亚洲史研究》16)及《八旗旗王制的形成》(《东洋学报》83-1)中,对构成满族政权的旗、佐领这一组织形态,以及旗王以下血缘、通婚、家格等要素占支配地位的政体组成状况进行了绵密而细致的分析,认为它们从原理上来说是一种内陆亚洲式的,在入关后也仍然顽固地残留了下来。从相同的角度出发,敦冰河《清初国家意识形态的形成和转变》(同上)则认为,从“满洲旧档”的史料形成过程中表现出来的认同意识,最终由试图树立至上权威的皇太极归结为“建设一个中国的王朝”。与此相关,王柯《中华帝国体系中的“华”与“夷”》(《中国研究月报》640),指出了清朝“多元型天下”结构的特征,同时也强调了民族融合=非汉族汉化的要素。两人的论文都重视清朝的“民族”出身问题,而该问题最终又都被有意识地包含在中国这一体系中。清朝究竟是中国式的还是内陆亚洲式的?由于两者都是含义广泛的概念,加上研究者自身所持有的观念又各不相同,这一问题显得较为棘手。如果象王柯论文那样,将“中国”定义为以China proper为中心的统一体,那么它就成了内部带有复数的具有相同认同感的集团这种上位概念了。问题在于采取哪一种统合方式。
太田出《关帝圣君“显圣”考》(神户商大《人文论集》37-1)及《清朝的亚欧统合与关圣帝君》(《战争与和平的中近世史》),探讨了在镇压邪教叛乱和边境暴动时对关羽信仰的“利用”问题。论文揭示说,在清朝所构建的万神殿里,关羽也是被定位为“面向汉人”的神格。作者描述的独自屹立在诸神顶点的转轮圣王=乾隆皇帝的形象,对于理解多神教尤其明显的“中国”的宗教有着较强的亲和力。不过,将清朝的政治统合单纯地看作“融合”,应该说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马克·埃里奥托《清代满洲人的认同与满洲人的中国统治》(《满族史研究通讯》10),按照“认同危机”与“满族认同”的再度强化这一构图形式,对满族政权摸索与同化能力极强的汉族文化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梳理。作者论道,“中国”作为同化、融合的舞台的同时,也是复数的“他者”之间相互竞争、相互排斥的空间。在这一点上,杉山的论文《大清帝国史备忘录》(同上)也促使我们加以注意。本来应是下位概念的“汉族”(这当然也是一个历史性范畴)突然变成上位概念的中心象征,而“统合”、“同化”这些隐喻所包含的意义又没有得到充分论述,这些都是造成评论者在前文中大叫“棘手”的原因。无论是《大义觉迷录》,还是康有为的“大同”,或者是章炳麟的“种类”,都是在特定的历史背景下产生的,因此,研究者们必须从对象领域中“发现”某种同化或异化作用。甚至有时候“发现”这一实践活动,在某些情况下与其说是记述性的,倒不如说是“规范性”的。对包括高水准的叙述首先进行梳理,还有待于研究者们今后的努力。
关于后现代主义等
另一方面,重视“叙述”这一研究方法本身也带有许多问题。唐泽靖彦《清代诉状中的叙述》(《中国——社会与文化》16),论述了明清史研究领域对近十年来日本国内外备受重视的“语言论的转变”的反应。文章在介绍近年来对客观的、透明的“史实”存在怀疑思潮的同时,揭示了当今历史学者克服这一难题的可能性。作者以文中4-6页所载的《巴县档案》史料存在的复数的“解释共同体”为切入点展开了论述,虽然其“解释”的可能性仍是未知数,但就笔者管见,该文是明清史领域最早有意识地,而且非常明了地论述后现代主义历史批判问题的论文。“反实在论”的立场与历史学难以共存,此种“转变”本身在佛教哲学、尼采哲学等领域早已成为讨论的话题,因此并不新鲜,这一点已有不少学者提及,但作者能够结合具体的史料试图架起与作为“客体”的历史背景(从极端的语言决定论来说,其存在自身甚至被否定)之间的桥梁,富有探索性意义。山田贤《“官逼民反”考》(名古屋大学《东洋史研究报告》25),可以说是一直坚持通过对宗教仪礼的分析进行建构主义(重视概念的生成过程)式论述的作者提供的一个研究例证。通过史料成立的前后过程,作者论定,起因于官宪压迫的叛乱这一老生常谈,在某种程度上实际上是由试图摆脱和珅体制的嘉庆皇帝一侧“准备”出来的言说。与清史界积蓄甚厚的“史料批判”平稳地联系到一起,作者提示了进行言说分析的样式。
既然历史学本身是吸收了各个领域众多的方法论才得以成立的一门学问,排除其他领域的学识当然是毫无道理的。尤其是在认识论的层次上不断深入,不断审视自己研究意义的人们,同其他领域的相互交流是极具价值的。不过,在交流的同时,暗自将后现代主义的思路、方法加以单方面的绝对化也是错误的。我认为,历史学中这种思潮的(由后殖民主义批判所代表的)最大效用就在于,它揭露了与切断“现代”和“传统”相伴随的欧美式“现代”的特权化。要注意的是,在这里,“post”并不一定意味着“后”。从根本上说,从超越一切的高度对“现代”式的思考方法进行批判本身,也是值得怀疑的。就实证史学而言,比如“对言说分析进行分析”的方法可能也是有效的。总之,从学术界的深厚的实力来看,对这种“借来的”分析工具进行各个击破是可能的。青木隆在《明末的读书》(《中国——社会与文化》16)中认为,从全部融汇到了同一性之中的“万物一体之仁”这种思维方式的构架来看,作者——读者这种二元对立性的结构本身似乎也无法成立。在这种情况下,比如文学技巧优劣的差别作为基础理论如何才能成立等,自然就存有疑问,但作者对以文本为媒介的权力这一基本主题(详细内容请参照唐泽的论文)也进行了相对的分析,因此是一篇饶有兴味的论述。
以上,在相当程度上有意识地通过新旧混合分类,回顾了去年的研究动态,同时也再一次感受到了将近来越发扩大的“明清史”研究用一定的模式加以整理的难度。总之,就笔者个人而言,今后在慢慢地享受其他领域的学识这一“辛辣”饲料的同时,应坚持“传统”的立场,异常珍惜地咀嚼史料这一丰饶的牧草。应该看到,由于电子媒体的传播和各种史料丛书的刊行,作为史料的“牧草”近年来是越加茂盛了。
译自《史学杂志》第111编第5号(2002年5月20日发行)
《2001年的历史学界——回顾与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