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史 |
明清时期陕南汉江走廊乡村聚落类型的地名研究
陶卫宁
【专题名称】明清史
【专 题 号】K24
【复印期号】2003年06期
【原文出处】《中国历史地理论丛》(西安)2003年03期第73~79页
【作者简介】陶卫宁,华南师范大学旅游管理系,广东广州,510631
【关 键 词】乡村聚落/陕南汉江走廊/明清时期
聚落是由人类以一定的方式创造的特定的生产和生活空间。作为人口的具体分布形式,自然和人文地理环境的特点及其变化发展都与聚落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本文试图从地名分析出发,对陕南汉江走廊(以下简称走廊)明清时期乡村聚落的类型做一研究,以期从这个角度阐述本地区这一时期人类的生产生活活动与地理环境之间的关系。
一 自然环境与住址选择及聚落命名
最早形成的聚落也许是没有名称的。但是,随着社会交往的加深以及生产生活的需要,聚落便逐渐有了名称,并起到交流的作用。
自然地理环境的优劣是决定一个聚落形成与发展的先决的和最根本的条件。因此,聚落的命名首先反映的是人类对不同自然地理环境的选择和适应。
乾隆年间,南郑县共有“乡村”(自然村)154个,其中以“坝”、“坪”字命名和以与水有关的如“河”、“湾”、“溪”、“渡”等字命名的最多,各占近20%;其次较为常见的是以“山”、“岭”命名的和以“沟”、“窝”等字命名的(注:乾隆《南郑县志》卷3《建置·乡村》。清代基层社会组织中没有“乡村”这一级,从其命名情况看,很显然是自然村落。)。再以秦岭腹地的留坝县为例,道光年间乡村聚落共有102个。数量最多的是以“沟”命名的聚落,占总数的28.4%;其次是以“坝”、“坪”、“川”等字命名的和以“河”“湾”等字命名的聚落,各占总数的14.7%;另外,还有如“关”、“垭”、“岭”、“梁”等地名,也较为常见(注:道光《留坝厅志》卷1《十三里图》。)。严如熤《汉南续修郡志》卷7《坊表乡村》分载了汉中府各厅县的里编数及其所辖乡村名(注:该书所记乡村数普遍偏低,如洋县、城固等人户较稠密的县,乡村数均为43,明显与实际情况不符。这里可能只记载一些规模较大、有影响的聚落,对一些零星散户或小聚落则没有载入,但这仍然不妨碍对地名用字规律的抽样研究。)。从命名规律看,最常用的是“××坝(坪、川)”、“××河(湾、渡)”、“××沟”、“××关(垭)”、“××岭(梁)”等等。
以上这些常用聚落命名我们可以称之为聚落通名。走廊为典型的水旱兼作区,走廊腹地平坝及低山丘陵区以水田耕作为主,边缘的中高山区则以水旱兼作为主。在传统农业社会时期,这种耕作方式对水源的依赖性很强,尤其是在一些河流比降较大的山区。因此,这些地势较为平缓,又接近水源,适宜于耕作和生活的平原(“河湾”、“川”)和台地(“坝”、“坪”)以及河谷阶地(“沟”)等仍是走廊内居民首选的聚居地。如果以聚落类型的地域分异来看,走廊腹地平原和低缓丘陵面积较大,河流比降较小,沉积作用明显,河谷发育宽广,因此供人们选择居住的平原台地等小地貌较多,以这种地貌名称命名的聚落也自然最多(如南郑县)。而在走廊两侧的秦巴山区各县,山地面积大。这里河流比降较大,沉积作用不明显,因而河谷两岸多发育面积不大呈带状分布的狭长河谷阶地。这些河谷阶地土壤肥沃,地势相对较平坦,又接近水源,是山区最适合人类生产和生活的地方。受地质地貌的影响,走廊地区的河谷基本上都是呈南北向发育。这种沟谷小地貌不仅接近水源,而且局部小气候也很适合农作物生长。清末民初人张继曾在他的《陕南游踪》中记载了今城固县桔园乡升仙村一带当时盛产柑橘,原因就在于此村处于一山谷中。此山谷较长,北直伸入秦岭腹地,南达汉中盆地,并与大巴山区谷地相连,因此终年南北气流都处于一种交流状态(注:《中国西北文献丛书》第二辑,兰州古籍书店,1990年。)。这里的居民习惯将这种不发育的河谷阶地称为“沟”。因此在广大山区,以“沟”命名的聚落是相当多的。如上文所说的留坝县此类聚落的比例就比南郑县要高出很多,同时以“坝”、“坪”等命名的聚落则比南郑县要少。
除了接近水源且地势较平坦便于农业生产外,有些聚落选址于“河”、“湾”,“溪”、“渡”处显然是出于方便交通的需要。在交通网络并不发达的历史时期,尤其是在走廊这样山地面积较大,陆路交通不畅的地方,利用天然水道及天然水道形成的沿河谷低地是人们的交通首选,选择这些地方居住显然有利于人类的经济及社会交往。这也是以这种形式命名的聚落在走廊较为常见的主要原因之一。
聚落的形成和发展是一个历史过程。上述常见的聚落中,以“坪”、“坝”、“川”等字命名和以与水有关的字命名的聚落(尤其在走廊腹部)大部分在明清以前就已经形成。到明清时期人口大量迁入时,部分先期迁入的人口也是选择这些地区聚居,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使这种类型的聚落的绝对数量和相对数量都有了增加。这种聚落由于所处的地理环境优越,聚集的人口往往较多,规模较大,并且一直稳定地发展到现在。据城固县政府地名办公室统计,该县现有的2274个乡村聚落中,以这种形式命名者有1165个,占总数的51%,且绝大部分规模都相对较大(注:城固县政府地名办公室:《城固县地名志》(内部资料),1983年。)。
由于走廊腹地各盆地区的环境容量有限,同时广大山区人口稀少,树大林深,人口的潜在容量很大,且明清政府对这些地方的管理又难以顾及,所以明清时期陕南汉江走廊的大量外来人口基本上是迁往位于走廊两侧的秦巴中高山区。如在洋县,“本境人类古无可稽。明代饥馑频仍,流寇蹂躏汉中,各区荒凉大半。原、吴二抚迁楚民以实之。来境者皆麻城、孝感二邑之汉户,亦来参别种类……所谓‘老民’,即城乡各村镇土著之户,语音、衣服、风俗、仪节近乎秦川;其所谓‘新民’者,即南北二山中乾隆以前外省迁来之户”(注:民国《洋县乡土志(不分卷)·人类》。)。他们来到这里后,首先也是选择最适于他们生产生活邻近水源的河谷阶地居住。如湖广武昌府武昌县金牛镇陈土胜一家于乾隆十一年徙居陕西兴安州紫阳县时,就在洞河口落业(注:乾隆《陈亮远夫妇墓碑》,张沛编著《安康碑石》,(西安)三秦出版社,1991年,第82页。)。湖南衡阳人洪朴于乾隆九年迁来平利县时,定居在东乡连仙河口(注:嘉庆(七年)《洪朴避难记碑》,张沛编著《安康碑石》,(西安)三秦出版社,1991年,第101页。)。因此,从人口运动的时段特点来分析,走廊内以与水有关的字命名的和以“沟”命名的聚落大多是在明清时期形成的,特别是在一些山区之县。
除此之外,也有相当一部分外来人口为了获得更多的可以开垦的土地,或者为了更好地自卫,迁移到了山区地势较高平的“岭”、“梁”、“坡”及“关”、“垭”等处。因此,以这种形式命名的聚落也比较多。一般来说,受局部小地貌的影响,这种类型的聚落规模都比较小。
二 经济社会环境与住址选择及聚落命名
聚落作为人类的一种群居方式,必然要反映出一定的社会性。这在聚落的命名上也可以得到很清楚的反映。
走廊作为军事战略要地,历代统治者都十分重视在此地的屯田以保证军需的补给,其中尤以明代最为突出。据明嘉靖《汉中府志》,汉中府设汉中卫,所属金州(治今安康)及勉县分别设有千户所各一个,专门对军屯进行管理。“营”就是对当时屯田军队驻地的一个专用称呼。后来这些军户退伍后就地入籍,而地名也就此留下来。如留坝厅、城固县清时有“江西营”和“湖广营”,就是来自江西、湖广等地的屯田兵士入籍定居后形成的聚落(注:陈良学:《湖广移民与陕南开发》,(西安)三秦出版社,1998年,第54页。)。今安康、汉阴月河川道也有“刘家营”、“鲁家营”、“谢家营”等。据研究,这些聚落是明时军屯将领刘时春、鲁欢山、谢朝元等人屯田之所(注:严如熤:《三省山内风土杂识》(丛书集成初编本),(上海)商务印书馆,1939年。)。因为明代屯田主要为官屯,多集中在河谷平川等自然条件较好的地带,所以这类地名也主要是出现在平坝面积比较大的走廊腹部地带。需要强调的是,并非所有的以“营”命名的聚落均是军屯户口落籍后形成的,但有一点可以肯定,这类地名是源于此的,只是后来一些非政府性的民间移民来此地垦荒开业时,也依此将其居地命名为“××营”,这类地名也逐渐成为一个通名。如乾隆年间南郑154个乡村聚落中,以“营”命名的就有21个,占14%。
以“铺”、“店”、“集”等字命名的地名也是较为常见的。它的形成当得益于这些用于商业和交通邮驿等社会公益事业的地点对从业人口和相关人口的聚敛作用。随着时间的推移,有些“店”、“集”或“铺”等可能已失去其原有功能,而从业于此地的人口却定居下来,并逐渐形成乡村聚落,有些仍然保持这种功能。陕南汉江走廊以此命名的聚落比较普遍,也说明了明清时期本地商品经济发展较快。当然,有些不以“集”、“铺”或“店”命名的乡村聚落也有这种功能,而且不在少数。
走廊地区自然地理环境和地缘关系较为复杂,历来是匪乱滋生或波及较频繁的地区。生活在这里的人们往往依一定险要构筑寨堡,坚壁自安。这对于明清时期迁移至此的外来移民来说,尤其重要。更何况,他们迁居的地方又多是山高林深、地形复杂、极易窝贼藏匪的山区。有史书记载:“山内之野难清,坚壁之谋,则行之确有成效。……自寨堡之议行,民尽倚险结寨,平原之中,亦挖濠作堡”(注:严如熤:《汉南续修郡县志》卷7《坊表乡村》。)。由于这个原因,明清时期走廊内以“寨”、“堡”命名的聚落非常多,特别是一些移民较集中的县。
嘉庆年间白河县约有12000余户,寨堡聚落的户数占有总户数的37.7%。如果以每户5口的正常数计算,有些聚落的人口数已超过了1000人,其规模是比较大的。据史籍记载,这些寨基本上是依据古寨堡旧址,在政府的干预下修筑在地势较高、较险峻又接近水源的山上。“白河通县之民不过万户,欲保全邑生灵之命耳,教民作堡之法。实县系万山丛集,高低不齐,势难作堡。因查各地方山顶多有古寨,势甚险峻,择其有水者,中可容数千人或数百人,俱令因其旧址修筑”(注:嘉庆《白河县志》卷2《建置志》。)。这些寨堡聚落基本上是在政府的行政干预下多姓杂居在一起的,具有整齐划一的准军事性质。这与下文将要论述到的靠宗族势力维系的寨堡聚落是不一样的。
表1 清代白河县寨堡聚落表
资料来源:嘉庆《白河县志》卷7《寨堡》。
三 宗族系统对聚落形成和发展的影响——单姓宗族聚落及其命名
上面从人口对自然和人文地理环境的选择与适应方面研究了聚落的选址及其类型与命名。实际上,在陕南汉江走廊这个人口组成以移民为主的地区,宗族系统自始至终是影响聚落形成及其类型特点的一个重要因素。由于这些迁移人口基本上是以家族甚或更大的宗族为单位入居,并依靠严密有序的宗族法规约束组成人员。因此,在本地区以“×(姓)家×(地理名词“庄”、“院”、“寨”等)命名的聚落特别多。尤其是走廊腹地沿汉江及其主要支流的盆地及河谷地区。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当是一些规模较大的家族多聚居在沿河的坪、坝、川等自然条件比较好的地区,而一些分散的移民则住在地理环境较复杂的山区。他们随遇而安,聚落也多以依附的地理实体为名称主体(注:据研究,明清时期陕汉江走廊的外来人口主要是迁居在走廊东部今安康地区,尤其以安康、石泉、汉阴、白河、旬阳诸县最多(参见陈良学《湖广移民与陕南开发》,(西安)三秦出版社,1998年)。但遗憾的是,明清及现在的地方志中均没有这些聚落的统计资料,无法进行更为详细和科学的研究。)。如南郑县154个自然乡村聚落中,以姓氏开头命名的就有60个,占总数的39%(注:乾隆《南郑县志》卷3《建置·乡村》。)。严如熤编《汉南续修郡县志》卷7《坊表乡村》所载城固县的43个乡村聚落中,以姓命名的有12个,占28%。城固县现有的乡村聚落中,以姓氏命名的就有856个,占总数的37.6%(注:城固县政府地名办公室:《城固县地名志》,1983年,这些聚落绝大部分至迟在清代已经形成,因此,这种统计对本文的研究仍然有重要的参考意义。)。比较而言,位于中高山区的各县,这种命名方式的聚落就要相对少一些。如佛坪县4乡59“地”(自然村落)中,以姓氏开头命名的只有7个,只占12%。镇坪县现有的628个乡村聚落中,以姓氏命名的则有144个,占总数的23%(注:镇坪县政府地名办公室:《镇坪县地名志》,1983年。)。虽然不及城固及南郑二县,但比起佛坪来,还是要高出很多。这主要是因为走廊东部(今安康地区)是明清时期走廊外来人口集中迁入区,巴山的地理条件又比秦岭山区更适合于由长江中下游及其以南地区迁移而来的人口的生产与生活。
在这种靠宗族关系维系的乡村聚落里,聚落成员有较严格的封建秩序,使这种聚落有着极强的内聚力,对外又具有较强的抵抗和举族自卫的能力。其外在的显著表现形式就是“寨堡”和“连环宅院”这两种聚落形态的出现。寨堡就是指建有围墙、门楼、哨垛等设施、聚族而居的较大村落。如于乾隆初年迁居汉阴的福建龙岩张氏,到光绪十一年,家族人口已由初来时的不到二百余人发展到数千人。为了维系这个庞大的家族,嘉庆初年分别在添水河北岸和相距二十余里的涧池铺以南的沙坝修筑了两座城堡,分别名为“永宁堡”和“福宁保”(注:嘉庆(十年)《清河堂张氏族谱》(存汉阴民间),参见陈良学《湖广移民与陕南开发》,西安三秦出版社,1998年,第468页。)。再如长沙吴氏乾隆二十一年迁居汉阴后,也在多处建立了堡寨(注:咸丰十年《渤海堂星沙善邑冷本冲吴氏族谱》(存汉阴民间),参见陈良学《湖广移民与陕南开发》,西安三秦出版社,1998年,第453页。)。
聚族而居的连环宅院是指那些既非城堡,又非山寨或村落的大宅院。它有着一套完整的建筑体系,一般都有两个大门,正中是高大的照壁,照壁遮障着场院,场院后的正中是供奉祖宗牌位的厅堂,厅堂两侧有廊坊和住宅。由于家族的繁衍和生聚,一个宅院经过长期的扩展,逐渐形成了房挨房、屋套屋、宅院连宅院、大院套小院的建筑群。命名一般为“×家院(子)”或“××(地理名词)院”。
以上这两种特殊形式的单姓宗族聚落在走廊各地也是较常见的。它的分布特点与上文所述的普通单姓宗族聚落是基本一致的。如乾隆时南郑县的154个自然村落中,以“寨”、“堡”等命名的有11个,占7.1%(注:乾隆《南郑县志》卷3《建置·乡村》。)。而道光时留坝厅则没有一个。如果以现在的情况来看,城固县的2274个乡村聚落中,以这种形式命名的有54个,占总数的2.4%,而在巴山深处的镇坪县也只有3个这样的聚落。镇坪县虽然外迁人口相对较多,且多是以家族为单位迁入的,但是规模和力量都较小,难以形成寨堡,因此这些以宗族聚居的聚落也多以其它地理实体命名。
这种单姓宗族聚落是具有父系亲属关系的家庭毗邻居住在一起形成的。在这种聚落中,外姓男子受招入赘是要受到聚落内成员甚至当地社会所歧视的。光绪二十年(1894)孙万春私纂《南郑县志》就曾在“民俗”条下记载了该县“招夫养夫”和“上门汉”之事:“近来客户愈多,浇漓日甚,录其大端,以昭炯戒。庶土著不止沾染,而客民亦极而思返乎!”因“上门汉”现象在当地被认为是一件极不光彩的事,秉笔直书的孙万春因此也受到口诛笔伐,其所修县志也不准流行(注:陈显远:《孙万春私纂〈南郑县志〉为什么被湮没》,陈显远著《汉中史迹杂考》,汉中市文化文物局,1998年,第50-56页。)。这种“父系世系群”的存在是单姓宗族聚落普遍存在并得以维持和加强的最根本原因,即使是在原始聚落环境容量逼迫下部分聚落人口进行短距离的迁移时,这种单姓宗族聚落仍然会在新的居住地得以扩充和延续。由于封建宗族内聚力的存在,明清时期这种单姓宗族形式的自然村落在走廊内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它的发展也表现出了很强的稳定性和继承性。
表2 清代城固县单姓宗族聚落析分简表
资料来源:城固县人民政府地名办公室:《城固县地名志》,1983年。
以上从地名分析的角度研究了明清时期陕南汉江走廊地区乡村聚落与区域的自然地理及人文社会环境的关系,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在很多情况下,这几种因素是共同作用于聚落的形成及其发展变化的。因此,有很多聚落的名称就体现出一定的复合性。如“朱家湾”这种类型聚落的形成便是宗族因素与自然环境共同作用的结果。再如“万家营”,则是宗族因素与政府经济措施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综上所述,明清时期陕南汉江走廊乡村聚落的地名通名基本上可以归纳为如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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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题 号】K24
【复印期号】2003年06期
【原文出处】《中国历史地理论丛》(西安)2003年03期第73~79页
【作者简介】陶卫宁,华南师范大学旅游管理系,广东广州,510631
【内容提要】 | 聚落的命名反映了人类在聚居时对不同自然和人文地理环境的选择和适应。明清时期,走廊内由腹地的平原和低山丘陵区到两侧的中高山区都有人口的分布,受不同自然地理条件的影响,聚落的类型也比以前丰富。特定历史条件下的经济及社会活动使走廊内也出现了一些特殊的乡村聚落,明清时期走廊内有大量人口以家族或宗族为单位迁入,宗族势力的巨大约束及内聚作用使走廊内出现了大批以家族命名的乡村聚落。 |
一 自然环境与住址选择及聚落命名
最早形成的聚落也许是没有名称的。但是,随着社会交往的加深以及生产生活的需要,聚落便逐渐有了名称,并起到交流的作用。
自然地理环境的优劣是决定一个聚落形成与发展的先决的和最根本的条件。因此,聚落的命名首先反映的是人类对不同自然地理环境的选择和适应。
乾隆年间,南郑县共有“乡村”(自然村)154个,其中以“坝”、“坪”字命名和以与水有关的如“河”、“湾”、“溪”、“渡”等字命名的最多,各占近20%;其次较为常见的是以“山”、“岭”命名的和以“沟”、“窝”等字命名的(注:乾隆《南郑县志》卷3《建置·乡村》。清代基层社会组织中没有“乡村”这一级,从其命名情况看,很显然是自然村落。)。再以秦岭腹地的留坝县为例,道光年间乡村聚落共有102个。数量最多的是以“沟”命名的聚落,占总数的28.4%;其次是以“坝”、“坪”、“川”等字命名的和以“河”“湾”等字命名的聚落,各占总数的14.7%;另外,还有如“关”、“垭”、“岭”、“梁”等地名,也较为常见(注:道光《留坝厅志》卷1《十三里图》。)。严如熤《汉南续修郡志》卷7《坊表乡村》分载了汉中府各厅县的里编数及其所辖乡村名(注:该书所记乡村数普遍偏低,如洋县、城固等人户较稠密的县,乡村数均为43,明显与实际情况不符。这里可能只记载一些规模较大、有影响的聚落,对一些零星散户或小聚落则没有载入,但这仍然不妨碍对地名用字规律的抽样研究。)。从命名规律看,最常用的是“××坝(坪、川)”、“××河(湾、渡)”、“××沟”、“××关(垭)”、“××岭(梁)”等等。
以上这些常用聚落命名我们可以称之为聚落通名。走廊为典型的水旱兼作区,走廊腹地平坝及低山丘陵区以水田耕作为主,边缘的中高山区则以水旱兼作为主。在传统农业社会时期,这种耕作方式对水源的依赖性很强,尤其是在一些河流比降较大的山区。因此,这些地势较为平缓,又接近水源,适宜于耕作和生活的平原(“河湾”、“川”)和台地(“坝”、“坪”)以及河谷阶地(“沟”)等仍是走廊内居民首选的聚居地。如果以聚落类型的地域分异来看,走廊腹地平原和低缓丘陵面积较大,河流比降较小,沉积作用明显,河谷发育宽广,因此供人们选择居住的平原台地等小地貌较多,以这种地貌名称命名的聚落也自然最多(如南郑县)。而在走廊两侧的秦巴山区各县,山地面积大。这里河流比降较大,沉积作用不明显,因而河谷两岸多发育面积不大呈带状分布的狭长河谷阶地。这些河谷阶地土壤肥沃,地势相对较平坦,又接近水源,是山区最适合人类生产和生活的地方。受地质地貌的影响,走廊地区的河谷基本上都是呈南北向发育。这种沟谷小地貌不仅接近水源,而且局部小气候也很适合农作物生长。清末民初人张继曾在他的《陕南游踪》中记载了今城固县桔园乡升仙村一带当时盛产柑橘,原因就在于此村处于一山谷中。此山谷较长,北直伸入秦岭腹地,南达汉中盆地,并与大巴山区谷地相连,因此终年南北气流都处于一种交流状态(注:《中国西北文献丛书》第二辑,兰州古籍书店,1990年。)。这里的居民习惯将这种不发育的河谷阶地称为“沟”。因此在广大山区,以“沟”命名的聚落是相当多的。如上文所说的留坝县此类聚落的比例就比南郑县要高出很多,同时以“坝”、“坪”等命名的聚落则比南郑县要少。
除了接近水源且地势较平坦便于农业生产外,有些聚落选址于“河”、“湾”,“溪”、“渡”处显然是出于方便交通的需要。在交通网络并不发达的历史时期,尤其是在走廊这样山地面积较大,陆路交通不畅的地方,利用天然水道及天然水道形成的沿河谷低地是人们的交通首选,选择这些地方居住显然有利于人类的经济及社会交往。这也是以这种形式命名的聚落在走廊较为常见的主要原因之一。
聚落的形成和发展是一个历史过程。上述常见的聚落中,以“坪”、“坝”、“川”等字命名和以与水有关的字命名的聚落(尤其在走廊腹部)大部分在明清以前就已经形成。到明清时期人口大量迁入时,部分先期迁入的人口也是选择这些地区聚居,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使这种类型的聚落的绝对数量和相对数量都有了增加。这种聚落由于所处的地理环境优越,聚集的人口往往较多,规模较大,并且一直稳定地发展到现在。据城固县政府地名办公室统计,该县现有的2274个乡村聚落中,以这种形式命名者有1165个,占总数的51%,且绝大部分规模都相对较大(注:城固县政府地名办公室:《城固县地名志》(内部资料),1983年。)。
由于走廊腹地各盆地区的环境容量有限,同时广大山区人口稀少,树大林深,人口的潜在容量很大,且明清政府对这些地方的管理又难以顾及,所以明清时期陕南汉江走廊的大量外来人口基本上是迁往位于走廊两侧的秦巴中高山区。如在洋县,“本境人类古无可稽。明代饥馑频仍,流寇蹂躏汉中,各区荒凉大半。原、吴二抚迁楚民以实之。来境者皆麻城、孝感二邑之汉户,亦来参别种类……所谓‘老民’,即城乡各村镇土著之户,语音、衣服、风俗、仪节近乎秦川;其所谓‘新民’者,即南北二山中乾隆以前外省迁来之户”(注:民国《洋县乡土志(不分卷)·人类》。)。他们来到这里后,首先也是选择最适于他们生产生活邻近水源的河谷阶地居住。如湖广武昌府武昌县金牛镇陈土胜一家于乾隆十一年徙居陕西兴安州紫阳县时,就在洞河口落业(注:乾隆《陈亮远夫妇墓碑》,张沛编著《安康碑石》,(西安)三秦出版社,1991年,第82页。)。湖南衡阳人洪朴于乾隆九年迁来平利县时,定居在东乡连仙河口(注:嘉庆(七年)《洪朴避难记碑》,张沛编著《安康碑石》,(西安)三秦出版社,1991年,第101页。)。因此,从人口运动的时段特点来分析,走廊内以与水有关的字命名的和以“沟”命名的聚落大多是在明清时期形成的,特别是在一些山区之县。
除此之外,也有相当一部分外来人口为了获得更多的可以开垦的土地,或者为了更好地自卫,迁移到了山区地势较高平的“岭”、“梁”、“坡”及“关”、“垭”等处。因此,以这种形式命名的聚落也比较多。一般来说,受局部小地貌的影响,这种类型的聚落规模都比较小。
二 经济社会环境与住址选择及聚落命名
聚落作为人类的一种群居方式,必然要反映出一定的社会性。这在聚落的命名上也可以得到很清楚的反映。
走廊作为军事战略要地,历代统治者都十分重视在此地的屯田以保证军需的补给,其中尤以明代最为突出。据明嘉靖《汉中府志》,汉中府设汉中卫,所属金州(治今安康)及勉县分别设有千户所各一个,专门对军屯进行管理。“营”就是对当时屯田军队驻地的一个专用称呼。后来这些军户退伍后就地入籍,而地名也就此留下来。如留坝厅、城固县清时有“江西营”和“湖广营”,就是来自江西、湖广等地的屯田兵士入籍定居后形成的聚落(注:陈良学:《湖广移民与陕南开发》,(西安)三秦出版社,1998年,第54页。)。今安康、汉阴月河川道也有“刘家营”、“鲁家营”、“谢家营”等。据研究,这些聚落是明时军屯将领刘时春、鲁欢山、谢朝元等人屯田之所(注:严如熤:《三省山内风土杂识》(丛书集成初编本),(上海)商务印书馆,1939年。)。因为明代屯田主要为官屯,多集中在河谷平川等自然条件较好的地带,所以这类地名也主要是出现在平坝面积比较大的走廊腹部地带。需要强调的是,并非所有的以“营”命名的聚落均是军屯户口落籍后形成的,但有一点可以肯定,这类地名是源于此的,只是后来一些非政府性的民间移民来此地垦荒开业时,也依此将其居地命名为“××营”,这类地名也逐渐成为一个通名。如乾隆年间南郑154个乡村聚落中,以“营”命名的就有21个,占14%。
以“铺”、“店”、“集”等字命名的地名也是较为常见的。它的形成当得益于这些用于商业和交通邮驿等社会公益事业的地点对从业人口和相关人口的聚敛作用。随着时间的推移,有些“店”、“集”或“铺”等可能已失去其原有功能,而从业于此地的人口却定居下来,并逐渐形成乡村聚落,有些仍然保持这种功能。陕南汉江走廊以此命名的聚落比较普遍,也说明了明清时期本地商品经济发展较快。当然,有些不以“集”、“铺”或“店”命名的乡村聚落也有这种功能,而且不在少数。
走廊地区自然地理环境和地缘关系较为复杂,历来是匪乱滋生或波及较频繁的地区。生活在这里的人们往往依一定险要构筑寨堡,坚壁自安。这对于明清时期迁移至此的外来移民来说,尤其重要。更何况,他们迁居的地方又多是山高林深、地形复杂、极易窝贼藏匪的山区。有史书记载:“山内之野难清,坚壁之谋,则行之确有成效。……自寨堡之议行,民尽倚险结寨,平原之中,亦挖濠作堡”(注:严如熤:《汉南续修郡县志》卷7《坊表乡村》。)。由于这个原因,明清时期走廊内以“寨”、“堡”命名的聚落非常多,特别是一些移民较集中的县。
嘉庆年间白河县约有12000余户,寨堡聚落的户数占有总户数的37.7%。如果以每户5口的正常数计算,有些聚落的人口数已超过了1000人,其规模是比较大的。据史籍记载,这些寨基本上是依据古寨堡旧址,在政府的干预下修筑在地势较高、较险峻又接近水源的山上。“白河通县之民不过万户,欲保全邑生灵之命耳,教民作堡之法。实县系万山丛集,高低不齐,势难作堡。因查各地方山顶多有古寨,势甚险峻,择其有水者,中可容数千人或数百人,俱令因其旧址修筑”(注:嘉庆《白河县志》卷2《建置志》。)。这些寨堡聚落基本上是在政府的行政干预下多姓杂居在一起的,具有整齐划一的准军事性质。这与下文将要论述到的靠宗族势力维系的寨堡聚落是不一样的。
表1 清代白河县寨堡聚落表
资料来源:嘉庆《白河县志》卷7《寨堡》。
三 宗族系统对聚落形成和发展的影响——单姓宗族聚落及其命名
上面从人口对自然和人文地理环境的选择与适应方面研究了聚落的选址及其类型与命名。实际上,在陕南汉江走廊这个人口组成以移民为主的地区,宗族系统自始至终是影响聚落形成及其类型特点的一个重要因素。由于这些迁移人口基本上是以家族甚或更大的宗族为单位入居,并依靠严密有序的宗族法规约束组成人员。因此,在本地区以“×(姓)家×(地理名词“庄”、“院”、“寨”等)命名的聚落特别多。尤其是走廊腹地沿汉江及其主要支流的盆地及河谷地区。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当是一些规模较大的家族多聚居在沿河的坪、坝、川等自然条件比较好的地区,而一些分散的移民则住在地理环境较复杂的山区。他们随遇而安,聚落也多以依附的地理实体为名称主体(注:据研究,明清时期陕汉江走廊的外来人口主要是迁居在走廊东部今安康地区,尤其以安康、石泉、汉阴、白河、旬阳诸县最多(参见陈良学《湖广移民与陕南开发》,(西安)三秦出版社,1998年)。但遗憾的是,明清及现在的地方志中均没有这些聚落的统计资料,无法进行更为详细和科学的研究。)。如南郑县154个自然乡村聚落中,以姓氏开头命名的就有60个,占总数的39%(注:乾隆《南郑县志》卷3《建置·乡村》。)。严如熤编《汉南续修郡县志》卷7《坊表乡村》所载城固县的43个乡村聚落中,以姓命名的有12个,占28%。城固县现有的乡村聚落中,以姓氏命名的就有856个,占总数的37.6%(注:城固县政府地名办公室:《城固县地名志》,1983年,这些聚落绝大部分至迟在清代已经形成,因此,这种统计对本文的研究仍然有重要的参考意义。)。比较而言,位于中高山区的各县,这种命名方式的聚落就要相对少一些。如佛坪县4乡59“地”(自然村落)中,以姓氏开头命名的只有7个,只占12%。镇坪县现有的628个乡村聚落中,以姓氏命名的则有144个,占总数的23%(注:镇坪县政府地名办公室:《镇坪县地名志》,1983年。)。虽然不及城固及南郑二县,但比起佛坪来,还是要高出很多。这主要是因为走廊东部(今安康地区)是明清时期走廊外来人口集中迁入区,巴山的地理条件又比秦岭山区更适合于由长江中下游及其以南地区迁移而来的人口的生产与生活。
在这种靠宗族关系维系的乡村聚落里,聚落成员有较严格的封建秩序,使这种聚落有着极强的内聚力,对外又具有较强的抵抗和举族自卫的能力。其外在的显著表现形式就是“寨堡”和“连环宅院”这两种聚落形态的出现。寨堡就是指建有围墙、门楼、哨垛等设施、聚族而居的较大村落。如于乾隆初年迁居汉阴的福建龙岩张氏,到光绪十一年,家族人口已由初来时的不到二百余人发展到数千人。为了维系这个庞大的家族,嘉庆初年分别在添水河北岸和相距二十余里的涧池铺以南的沙坝修筑了两座城堡,分别名为“永宁堡”和“福宁保”(注:嘉庆(十年)《清河堂张氏族谱》(存汉阴民间),参见陈良学《湖广移民与陕南开发》,西安三秦出版社,1998年,第468页。)。再如长沙吴氏乾隆二十一年迁居汉阴后,也在多处建立了堡寨(注:咸丰十年《渤海堂星沙善邑冷本冲吴氏族谱》(存汉阴民间),参见陈良学《湖广移民与陕南开发》,西安三秦出版社,1998年,第453页。)。
聚族而居的连环宅院是指那些既非城堡,又非山寨或村落的大宅院。它有着一套完整的建筑体系,一般都有两个大门,正中是高大的照壁,照壁遮障着场院,场院后的正中是供奉祖宗牌位的厅堂,厅堂两侧有廊坊和住宅。由于家族的繁衍和生聚,一个宅院经过长期的扩展,逐渐形成了房挨房、屋套屋、宅院连宅院、大院套小院的建筑群。命名一般为“×家院(子)”或“××(地理名词)院”。
以上这两种特殊形式的单姓宗族聚落在走廊各地也是较常见的。它的分布特点与上文所述的普通单姓宗族聚落是基本一致的。如乾隆时南郑县的154个自然村落中,以“寨”、“堡”等命名的有11个,占7.1%(注:乾隆《南郑县志》卷3《建置·乡村》。)。而道光时留坝厅则没有一个。如果以现在的情况来看,城固县的2274个乡村聚落中,以这种形式命名的有54个,占总数的2.4%,而在巴山深处的镇坪县也只有3个这样的聚落。镇坪县虽然外迁人口相对较多,且多是以家族为单位迁入的,但是规模和力量都较小,难以形成寨堡,因此这些以宗族聚居的聚落也多以其它地理实体命名。
这种单姓宗族聚落是具有父系亲属关系的家庭毗邻居住在一起形成的。在这种聚落中,外姓男子受招入赘是要受到聚落内成员甚至当地社会所歧视的。光绪二十年(1894)孙万春私纂《南郑县志》就曾在“民俗”条下记载了该县“招夫养夫”和“上门汉”之事:“近来客户愈多,浇漓日甚,录其大端,以昭炯戒。庶土著不止沾染,而客民亦极而思返乎!”因“上门汉”现象在当地被认为是一件极不光彩的事,秉笔直书的孙万春因此也受到口诛笔伐,其所修县志也不准流行(注:陈显远:《孙万春私纂〈南郑县志〉为什么被湮没》,陈显远著《汉中史迹杂考》,汉中市文化文物局,1998年,第50-56页。)。这种“父系世系群”的存在是单姓宗族聚落普遍存在并得以维持和加强的最根本原因,即使是在原始聚落环境容量逼迫下部分聚落人口进行短距离的迁移时,这种单姓宗族聚落仍然会在新的居住地得以扩充和延续。由于封建宗族内聚力的存在,明清时期这种单姓宗族形式的自然村落在走廊内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它的发展也表现出了很强的稳定性和继承性。
表2 清代城固县单姓宗族聚落析分简表
资料来源:城固县人民政府地名办公室:《城固县地名志》,1983年。
以上从地名分析的角度研究了明清时期陕南汉江走廊地区乡村聚落与区域的自然地理及人文社会环境的关系,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在很多情况下,这几种因素是共同作用于聚落的形成及其发展变化的。因此,有很多聚落的名称就体现出一定的复合性。如“朱家湾”这种类型聚落的形成便是宗族因素与自然环境共同作用的结果。再如“万家营”,则是宗族因素与政府经济措施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综上所述,明清时期陕南汉江走廊乡村聚落的地名通名基本上可以归纳为如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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