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史
“全球化”视野下的晚明
樊树志

【专题名称】明清史
【专 题 号】K24
【复印期号】2003年03期
【原文出处】《复旦学报:社科版》(沪)2003年01期第67~75页
【英文标题】Late Ming Dynasty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Globalization
   Fan Shu-zhi
   (Department of History,Fudan University,Shanghai 200433)

【作者简介】樊树志,复旦大学 历史系,上海 200433
    樊树志(1937— ),男,辽宁沈阳人,复旦大学历史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内容提要】根据国内外历史学家的意见,所谓“全球化”至少可以追溯到15世纪末16世纪初的地理大发现时代。从“全球化”的视野来观察晚明时期的中国,或许会与以往传统史著中的晚明史大异其趣,会给当今的中国人带来更多新的启示。当时的中国在经济全球化的格局中占有重要的一席之地,不仅邻近国家要与中国保持传统的朝贡贸易,或者以走私贸易作为补充,而且遥远的欧洲国家如葡萄牙、西班牙、荷兰以及它们在亚洲和美洲的殖民地都要卷入与中国的远程贸易之中,使以生丝与丝织品为主的中国商品遍及全世界。在这种贸易中西方国家始终呈现结构性贸易逆差,不得不用大量货币——白银作为支付手段,致使占世界产量四分之一或三分之一甚至更多的白银源源不断流入中国。这种状况给予中国与其对全球经济的影响是值得我们重新加以检讨的。
In the view of Chinese and foreign historians,“globalization”can be traced back to the great geo-graphical discovery period (from the end of the 15th century to the beginning of the 16th century).To observe China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globalization” may give rise to some new views quite different from those about the history of the late Ming Dynasty in traditional history works as well as more new revelation to the Chinese people of today. At that time, China played an important role in the economic globalization. Not only the neighboring countries kept their traditional tribute paying and trade relations with China, or supplemented them with smuggling trade, but such distant European countries as Portugal, Spain, Holland and their colonies in Asia and America were involved in the long-distance trade with China, thus spreading to the rest of the world the Chinese commodities, mainly raw silk and silk products. In such trade, the western countries always remained in adverse structural balance of trade, which forced them to pay large sums of money in terms of silver. As a result,1/4 or1/3or even more of the world's silver flew into China.Its impact on China and the global economy deserves our re-examination.
【日    期】2002-9-10
【关 键 词】全球化/全球经济/晚明/马尼拉大帆船/白银globalization/global economy/late Ming Dynasty/Manil galleon/silver


    [中图分类号]K248.3;F7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0289(2003)01-0067-009
    十六世纪至十七世纪中叶晚明时期的中国,正处在新航路发现以及新大陆发现后的经济“全球化”时代,从“全球化”的视野来看晚明时期的中国,或许会与以往传统史著中的晚明史大异其趣,或许会给每一个试图重新诠释这一段历史的中国人带来更多的新启示。在以往人们头脑中的思维定势似乎久已深入人心,以为老大的中华帝国已经日趋没落了。然而令人难以置信的历史事实雄辩地表明,当时的中国竟然在经济全球化的起步阶段占有如此重要的地位,不仅邻近的国家在保持传统的朝贡贸易(或者说是勘合贸易、贡舶贸易)的同时,民间走私贸易日趋兴旺,而且遥远的欧洲国家如葡萄牙、西班牙、荷兰等国以及它们在亚洲、美洲的殖民地都卷入与中国的远程贸易之中,使以生丝与丝织品为主的中国商品遍及全球,作为支付手段的货币是占世界产量四分之一或三分之一甚至更多的白银,它源源不断地流入中国。这种现象足以让每一个中国人为之震惊,然而却似乎早已被当代中国人忘却或者全然忽略了。其实即使从全球史的角度来考察,这也是值得大书特书的。无怪乎美国学者贡德·弗兰克(Gunder Frank)要写出洋洋洒洒的巨著,论证公元1500年至1800年间世界的经济中心并不在欧洲而是在亚洲特别是在中国。笔者在读史过程中,为之深深震撼,撰写此文的目的,是想把这种感受传达给学界同人,唤起学界同人的共同关注。
        一、对“全球化”的历史纵深考察
    在二十世纪与二十一世纪交替之际,“全球化”成为时髦的现代话语,由于缺乏历史的纵深感,产生了一种错觉:以为“全球化”仅仅是当今世界出现的现象。其实不然。在历史学家看来,“全球化”至少可以追溯到15世纪末16世纪初的地理大发现时代。美国学者罗伯特·基欧汉(Robert O.Keohane)与约瑟夫·奈(Joseph S.Nye)在他们的论著《全球化:来龙去脉》中,对“全球性因素”与“全球化”作了具有历史纵深感的探讨。他们指出:“全球性因素是指世界处于洲际层次上的相互依存的网络状态。这种联系是通过资本、商品、信息、观念、人员、军队,以及与生态环境相关的物质的流动及其产生影响而实现的”;“我们认为,全球性因素是一种古已有之的现象。而全球化,不论过去还是现在,都是指全球因素增加的过程”[1]。中国学者也有类似的看法:“全球化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5世纪后期”,即地理大发现时代,此后,“世界市场也从欧洲拓展到美洲、亚洲和非洲等许多地区。世界各大洲和各国之间的经济联系大大加强,国际贸易迅速增加。世界市场雏形初具,全球化粗露端倪”[2]。其实关于这个话题的探讨,早在20世纪70年代美国学者伊曼纽尔·沃勒斯坦(Immanueil Wallerstein)就已有深入系统的研究,他的论著《现代世界体系》(The Modern World-System)的一大贡献就在于,他以一种历史的深邃感阐述了“世界体系”的起源,即16世纪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发展,开始以西北欧为中心,形成“世界性经济体系”,它是崭新的“世界上前所未有的社会体系”[3—p4、p12]。与此同时,法国年鉴学派历史学家市罗代尔(Fernand Braudel)在他的巨著《15至18世纪的物质文明、经济和资本主义》(Civilisation materielle,economie et capitalisme,15—18 siecle tome)第三卷中,阐述了“世界经济”与“经济世界”的概念与历史,他认为“世界经济”延伸到全球,形成“全世界市场”有一个漫长的过程,“由于15世纪末的地理大发现,欧洲一鼓作气地(或几乎如此)挪动了自己的疆界,从而创造了奇迹”[4—p2、p4、p44]。
    最令人叹为观止的是德裔美国学者弗兰克(Andre Gunder Frank),他那引起国际学术界强烈反响的著作《白银资本》(Reorient:Global Economy in Asian Age)的副标题就叫做“重视经济全球化中的东方”,而他所讨论的时间段是公元1500~1800年,在他看来这几个世纪已经有了“经济全球化”,在他的研究框架中,“经济全球化中的东方”是以中国为中心的亚洲地区。他比沃勒斯坦、布罗代尔更明确地认定从地理大发现到工业革命之前的时代,已经是一个“经济全球化”的时代。如果问题到此为止,那么还不至于引出众说纷纭的争论。弗兰克的独创性就在于,他批判了沃勒斯坦、布罗代尔所构架的“世界体系”、“世界经济”(或“经济世界”)是以欧洲为中心的,没有摆脱欧洲中心论的窠臼。弗兰克认为,公元1500~1800年的“经济全球化中的东方”是世界经济的中心,换言之,当时的经济中心不在欧洲而在亚洲特别是在中国。他说:“在1800年以前,欧洲肯定不是世界经济的中心。无论从经济分量看,还是从生产、技术和生产力看,或者从人均消费看,或者从比较‘发达的’‘资本主义’机制的发展看,欧洲在结构上和功能上都谈不上称霸。16世纪的葡萄牙、17世纪的尼德兰或18世纪的英国在世界经济中根本没有霸权可言……在所有这些方面,亚洲的经济比欧洲‘发达’得多”。他根据其他学者的研究成果,强调指出,1500~1800年“整个世界经济秩序当时名副其实地是以中国为中心的”,因为“外国人,包括欧洲人,为了与中国人做生意,不得不向中国人支付白银,这也确实表现为商业上的‘纳贡’”;“‘中国贸易’造成的经济和金融后果是,中国凭借着在丝绸、瓷器等方面无与匹敌的制造业和出口,与任何国家进行贸易都是顺差。因此,正如印度总是短缺白银,中国则是最重要的白银净进口国,用进口美洲白银来满足它的通货需求。美洲白银或者通过欧洲、西亚、印度、东南亚输入中国,或者用阿卡普尔科出发的马尼拉大帆船直接运往中国”[5—p27、p166、p167]。
    对于弗兰克的新论,各国学者有的赞成有的反对,争论的焦点在于欧洲中心论和亚洲中心论,人们可以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是他所提出来的研究1500~1800年的历史应当重视“全球化中的东方”这一观点,应该是毋庸置疑的。
        二、澳门:中国与全球经济的中介
    葡萄牙人绕过非洲南端的好望角进入印度洋,占据印度西海岸的贸易重镇果阿(Goa)、东西洋交通咽喉马六甲(Malacca,即《明史》中的满刺加),以及号称香料群岛(Spice Islands)的马鲁古群岛(Moluccus Islands,即《明史》中的美洛居)。从1524年起,葡萄牙人在中国东南沿海进行走私贸易;从1557年开始,葡萄牙人在澳门搭建住房、营造村落,以后又通过“租借”的手段使澳门成为一个可靠的基地。葡萄牙人获得澳门贸易的许可后,澳门成为沟通东西方经济的重要商埠,成为晚明中国对外贸易的重要通道,也是晚明中国与新航路发现后的全球经济发生关系的中介。其意义不仅对于葡萄牙而且对于中国,都是不可低估的。研究这一时期历史卓有成就的博克瑟(C.R.Boxer)说,1557年葡萄牙人在中国的澳门获得了一个可靠的基地;1571年在日本的长崎获得了另一个基地。此后获利丰厚的贸易便达到其鼎盛时期[6—p303]。正是在葡萄牙东方贸易蓬勃发展的大背景下,澳门从16世纪80年代进入了黄金时代。澳门是葡萄牙——印度——中国——日本贸易航线的重要枢纽。在葡萄牙人入居澳门,并与中国建立正常贸易关系后,这条航线变得十分有利可图。葡萄牙人以澳门为中心来安排在远东的贸易活动,每年五月至六月,他们乘坐由中国贸易舰队司令指挥的大帆船,顺着夏季的西南季风从果阿起航,装载着胡椒、苏木、象牙、檀香等印度货物,以及原产美洲经里斯本运来的白银在抵达澳门的一年里,把货物与白银换成中国的生丝、丝织品、黄金以及铅、水银、糖、麝香、茯苓、棉纱、棉布等商品,到第二年初夏,乘着季风继续东航,进入日本长崎,把生丝、丝织品、棉布等中国商品以高昂的价格迅速脱手,然后装上日本白银及少量其他货物,乘着同年秋天的季风返回澳门。他们在澳门用日本的白银大批购买中国的生丝、丝织品、瓷器、黄金及其他货物,到第三年秋天,才乘着季风返回印度。于是以澳门为中心的几条国际航线渐露端倪:第一条是澳门——暹罗(今泰国)——马六甲(今马来西亚)——果阿(今印度卧亚)——里斯本(葡萄牙首都)航线;第二条是澳门——长崎(日本)航线;第三条是澳门——马尼拉(菲律宾)——阿卡普尔科(墨西哥)航线;第四条是澳门——东南亚航线[7]。澳门就这样成为中国通向世界各国的航运中心,使中国纳入全球经济体系之中,以澳门为中心的转口贸易,把中国市场卷入全球贸易的网络中,使中国经济首次面对全球(东半球与西半球)经济体系的新格局。
    首先是澳门——果阿——里斯本之间的远程贸易。葡萄牙人的大帆船把中国的生丝、丝织品、黄金、铜、水银、麝香、朱砂、茯苓、瓷器等商品,从澳门运往印度的果阿,再由果阿运往里斯本,其中数量最大的是生丝,1580~1590年从澳门运往果阿的生丝为3000担,价值白银240000两,利润达白银360000两;1636年从澳门运往果阿的生丝为6000担,价值白银480000两,利润达白银720000两。从果阿运回澳门的商品有白银、胡椒、苏木、象牙、檀香等,而以白银为大宗。这些白银是墨西哥、秘鲁出产的,由葡萄牙西班牙商人运往塞维利亚、里斯本,再运往果阿,以致于当时的马德里商人说,葡萄牙人从里斯本运往果阿的白银几乎全部经澳门进入了中国(注:C.R.Boxer,The Great Ship from Amacom,Lisbon,1963.pp.181~182.全汉昇:《略论新航路发现后的海上丝绸之路》载《近代中国史研究通讯》,第2期。万明:《早期中葡关系史》,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第152页。17世纪一艘葡萄牙船从澳门驶往果阿,装载的货物中数量最大的是生丝和丝绸,其中有白丝1000担,各色丝绸10000~12000匹。白丝每担在澳门的售价仅为白银80两,运到果阿后的售价高达白银200两,涨价至250%。其他染色丝与瓷器,运到欧洲利润高达100%~200%。葡萄牙人在远程贸易中的利润是惊人的,龙思泰(Andeers Ljungstedt)在《早期澳门史》中说:在将近一个多世纪的时期中,葡萄牙人独自享有许多亚洲港口与里斯本的通商利益。)。
    其次是澳门——长崎的贸易。葡萄牙人以澳门为中心来安排在远东的贸易,每年五六月由果阿起航装载着印度等地出产的香料以及墨西哥、秘鲁出产的白银,抵达澳门,在澳门买进中国的生丝、丝织品、棉布等商品,于第二年前往日本,起先停泊于平户、横濑浦、福田港等港口,后来集中于长崎港。在那里把中国货出售,换回日本的白银及其他商品,乘同年的季风返航澳门,再用日本的白银买进中国的生丝、丝织品、瓷器等,在第三年秋天返航果阿。在果阿——澳门——长崎——澳门——果阿的远程贸易中,可以获得丰厚的利润,博克瑟把1557~1640年称为澳门与日本贸易时代。早在澳门开埠之前,葡萄牙人就活跃在中国与日本从事贸易活动了。1557~1640年间澳门与长崎几乎同时由一个偏僻的小渔村一跃而为世界有名的中转港。神甫冈萨尔维斯大约写于1570年的文件称,葡萄牙人在澳门建立了三个教会,一所贫民医院和一个仁慈堂,约有五千多基督徒,常住人口与短期逗留人口总共一万五千至二万五千之间。最初到澳门的葡萄牙移民主要是娶马来亚人、印度尼西亚人与日本人为妻。1564年以后随着澳门中国人口的增长,葡萄牙人与中国人通婚已日趋普遍,据1637年彼得·芒迪的《澳门纪略》透露,澳门居民的妻子不是中国人就是中葡混血儿后裔。与此相映成趣的是,日本的长崎在1570~1636年间也成了葡萄牙血统的日本人很活跃的城市。可是到了1636年住在这里的所有欧亚混血儿以及他们在日本的妻子、母亲统统被赶到澳门,成为澳门居民中的另一新的群体,以致于形成了一条日本人街区[8—p81~103]。
    根据日本学者的研究,日本对于中国生丝的需求量是很大的(用来制作绢制品)。从日本的战国时代末以来,由于国内统一,社会秩序渐次恢复,社会生活安定,各地的机织业勃兴,大内氏城下町山口的机织业闻名遐迩,最大的机织地莫过于京都的西阵。但生丝的产量不足,17世纪初日本的生丝总需求量约为三四十万斤,几乎完全仰赖葡萄牙人从中国运来。由于明朝严厉打击“倭寇”,中国与日本之间的走私贸易断绝,从澳门前往日本的葡萄牙船独占了日本的贸易,这就是长崎贸易的独占时代[9]。葡萄牙人在这种独占贸易中的利润是巨大的,1600年左右,一艘葡萄牙商船从澳门运往长崎的中国货物的利润如下:白丝,75~87%;丝线,164~186%;绸缎,111~127%;黄金,44.4%;麝香,75~130%;水银,125~130%;糖,100~200%;茯苓,300~354%;白铅粉,155~160%;棉纱,128~157%;棉布,177~186%;铅,113%;大黄,100%;甘草,200~223%[10]。
    据统计,崇祯时期每年由澳门运往长崎的中国商品的总价值都在白银100万两以上,其中崇祯十年(1637年)为2144635两,有时甚至超过300万两。生丝在其中占最大的比重,例如崇祯八年(1635年)运往长崎的生丝达2460担,以每担售价银600~1000两计,总价值达1476000~2460000两[11]。
    此外还有澳门——马尼拉之间的贸易。这种贸易时而表现为澳门和中国、日本、印度支那之间的贸易竞争形式,时而又以相互补充的形式出现。因此博克瑟说:“南中国海两个伊比利亚殖民帝国(葡萄牙、西班牙)所属中转港相互之间在协同竞争中并存”[8—p87]。然而1580年菲力普二世就任葡萄牙国王后,托马尔议会通过了禁止两个中转港间的贸易协定(1581年)。1614年上半年荷兰对这两个海上帝国构成了威胁,这项禁令才稍有缓解。但两国贸易仍处于静止状态。一方面在澳门的葡萄牙人希望能同马尼拉进行贸易,因为西班牙商船把西属美洲生产的白银从阿卡普尔科——德华雷斯运到马尼拉,他们不希望西班牙商船直接到中国、日本、澳门进行贸易;另一方面,马尼拉的西班牙人不喜欢化大代价通过澳门贸易中介,更喜欢直接同中国、日本进行贸易。不过尽管有贸易禁令限制,澳门与马尼拉两个中转港之间的正式或非正式贸易始终未曾中断。当葡萄牙摆脱西班牙恢复独立的消息于1642年传到远东后,情况发生了变化。由于荷兰人不断骚扰澳门的海上贸易,加之南明的抗清运动,使澳门对广东的贸易陷入严重的混乱之中,对马尼拉的贸易也一度关闭,澳门只能开发同东帝汶、望加锡、印度支那、暹罗的贸易予以弥补。声名远扬的海上巨头郑芝龙(西人称为Nicolas Iquan)巧妙地利用这一形势,穿梭于海盗与官军之间,为澳门葡商代理日本贸易。郑芝龙是继海商林风(西人称为Limahon)、李旦(西人称为 Ardrea Dittis)之后,与葡萄牙人、西班牙人、荷兰人都有贸易交往的中国著名海商集团首领,足以显示中国在当时远程贸易中的实力。在郑芝龙势力的鼎盛时期,出入长崎港的郑芝龙商船数远远超过荷兰商船[12]。
    荷兰学者约格尔指出,16世纪欧洲对统称“印度货”的中国商品怀有极大的兴趣,逐步扩大的富裕阶层以及艺术品收藏家们愿意出高价购买来自中国的丝绸、瓷器和漆器。但是当时操纵亚—欧贸易大权的葡萄牙人更注重亚洲内部的贸易,特别是中国与日本之间的转口贸易。自从1557年葡萄牙在中国大陆的澳门获得立脚点以后,同中国商人展开有规模的贸易的一个很长时期内,中国商品进入欧洲的数量十分有限,而且价格昂贵。荷兰人试图打破这种格局。1595~1597年,科尔内利斯·豪特曼绕过好望角获得成功,使得荷兰贸易公司短时间内在荷兰崛起,介入东方贸易。1602年,各公司组成了统一的“联合东印度公司”,这就是在远东显赫一时的荷兰东印度公司,亚洲的巴达维亚(即今印度尼西亚的雅加达)成了荷兰东印度公司的货物集散中心。荷兰东印度公司对中国市场怀有浓厚兴趣,著名史学家皮特·范·丹在他的《东印度公司志》的“论中国”一章,开宗明义便说:东印度公司刚成立即着眼于中国的贸易,因为中国货可望在欧洲获得巨额利润。在利益的驱动下,荷兰人企图结束葡萄牙人独占中国贸易的优势,但是他们没有一个据点像葡萄牙人那样利用澳门与中国建立起直接贸易关系。1609年事情发生了转机,荷兰东印度公司在日本平户开设了一家商馆,打开了一直由葡萄牙人控制的中国产品的日本市场,它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进口中国货,并切断葡萄牙人控制的货源[13—p304~334]。从16世纪末到1640年代,东方的商业大权几乎为荷兰人所独占。荷兰人以马来半岛、爪哇、香料群岛为根据地,东北向中国、日本海上发展,西北向印度发展,苏门答腊、爪哇、马六甲等地出产的胡椒、香料等商品的经营成了荷兰人的专利。1602年以前,荷兰共有65艘商船来到东方,1602~1610年间,荷兰有69艘商船来到东方。荷兰东印度公司从1605年到1622年的年利分配成数大体呈现跳跃上升态势:1605年,15%;1606年,75%;1607年,40%;1608年,20%;1609年,25%;1610年,50%;1613年,37%;1622年22%[14—p48~50]。1622年荷兰人攻击澳门未遂,此后荷兰人试图占据澎湖列岛未遂,便以台湾为立脚点,在此与中国商船开展贸易。1624年荷兰人在台湾安平设立商馆,以后又在淡水、鸡笼设立货栈。台湾很快发展成荷兰进口中国商品的固定贸易基地,之后便迅速成为中国与日本之间贸易的中转港;1639年日本实行锁国政策后,这一中转港的地位日趋重要。
        三、“马尼拉大帆船”:中国与“新大陆”的经济纽带
    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以及后来麦哲伦绕过美洲南端进入太平洋,到达菲律宾群岛,然后返回西班牙桑卢卡尔港,不但证明地球是圆的,而且证明美洲是亚洲以外的另一块大陆。于是联系美洲与亚洲的贸易成为西班牙人关注的焦点。早在香料群岛驻扎的葡萄牙人当然不能容忍西班牙人进入这个当时世界上利润最为丰厚的贸易圈。西班牙人不得不把目光转向菲律宾群岛。1565年4月,奉命从墨西哥远征菲律宾的西班牙海军上将黎亚实比(Mignel Leopez de Legazpi)占领了宿务(Cebu)岛,一年以后向西班牙国王报告:距此地不远处的吕宋岛和民都洛岛,中国人和日本人每年都前往贸易,他们带来的货物是丝绸、瓷器、印花棉布以及其他小玩意儿。1569年西班牙王室驻菲律宾群岛的代理商从宿务岛写给西班牙国王的信中也说:葡萄牙人在中国与日本的沿海进行的贸易,是迄今为止所见到的规模最大利润也最丰厚的贸易[6—p309~311]。1570年黎亚实比把大本营迁往班乃岛,并致函西班牙驻墨西哥总督,提出两个方案:如果把贸易中心放在香料群岛,那么宿务岛作为基地是可取的;如果把贸易中心转向中国海岸,那么最好把吕宋岛作为基地。基于这种考虑,黎亚实比攻占了吕宋岛,在海湾尽头的巴石河畔建立一个以耶稣的名字命名的城基,这就是后来的马尼拉(注:裴化行(Henn Pemard)《明代闭关政策与西班牙天主教传教士》[A],载《中外关系史译丛》[J]第4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8年,第260页。该文由沈毓元译自裴化行:《中国群岛中之菲律宾群岛——对远东第一次精神征服的尝试,1571~1641)。由于葡萄牙人独占了对日本的贸易,西班牙人便致力于对中国的贸易。1580年以后,马尼拉当局为以生丝、丝织品、瓷器为主的中国商品找到了一条通向墨西哥的航路。此后二百多年中“马尼拉大帆船”横渡太平洋前往加利福尼亚海岸,再从那里驶往墨西哥。这就是名闻遐迩的沟通马尼拉与阿卡普尔科的大帆船贸易,马尼拉大帆船将近两年往返于阿卡普尔科与马尼拉一次。西班牙商人在菲律宾群岛除了同岛上土著人交易外,主要致力于同中国甚至印度的广泛贸易,因此可供运回墨西哥的货物十分丰富,包括生丝、丝织品、瓷器,印度的细棉布、香料、宝石等。船队抵达阿卡普尔科以后,就在当地举办盛大的集市。生丝和丝织品在墨西哥有现成的市场,富有的白人喜欢用东方的丝绸制成华服装饰自己。这些商品还远销秘鲁、巴拿马直到智利一带。可能在1530年以前,西班牙美洲殖民地有了丝织业,自从“马尼拉大帆船”运来了质量精美价格低廉的中国的生丝与绸缎,当地的丝织业就此趋于衰落。到1600年,西班牙当局对当地的养蚕户加以限制,断绝了本地蚕丝的供应,由源源不断输入的中国生丝为墨西哥的工厂提供原料[15]。通过西班牙商人每年运到美洲的中国生丝,有的人估计为3000担至5000担,有的人估计为5000担至10000担。1637年墨西哥一处以中国生丝为原料的丝织厂工人达到1400多人,由此可见当时运抵墨西哥的中国生丝数量是巨大的[16——P340~341]。
    据严中平的研究,西班牙占领马尼拉以后,中国的土布很快就成为菲律宾群岛土著居民的生活必需品。1591年菲律宾总督发现,菲律宾群岛土著居民因为服用中国衣料。不再种棉织布,所以下令禁止土著居民服用中国丝绸和其他中国衣着原料。1592年这个总督报告西班牙国王说,中国商人收购菲律宾棉花,转眼就从中国运来棉布。棉布已成为中国货在菲律宾销路最大的商品,但土著居民如果采用自己种植的棉花自行纺织,可以向墨西哥输出40万比索的布匹。然而这只不过是一纸空文,以后土著居民还是大量服用中国衣料。中国纺织品还经过马尼拉销到西属美洲殖民地去,早在16世纪末,中国棉布便已在墨西哥市场上排挤了西班牙货。因为中国棉布价廉物美,所以印地安人和黑人都用中国货而不用欧洲货。中国丝绸就更为畅销了。实际上中国对西班牙殖民地帝国的贸易关系,就是中国丝绸流向菲律宾和美洲,白银流向中国的关系。至迟17世纪80年代初,中国丝绸就已威胁到西班牙产品在美洲的销路了。17世纪初,墨西哥人穿丝多于穿棉,所谓“穿丝”,大多是穿中国丝绸。以致于墨西哥总督于1611年呼吁禁止中国生丝的进口,但是毫无作用,到了1637年情况愈发严重,墨西哥的丝织业都以中国丝为原料,墨西哥的本土蚕丝业实际上被消灭了。邻近墨西哥的秘鲁也是中国丝绸的巨大市场,中国丝绸在秘鲁的价格只有西班牙制品价格的三分之一。从智利到巴拿马,到处出售和穿着中国绸缎。中国丝绸不仅泛滥于美洲市场,夺取了西班牙丝绸在美洲的销路,甚至绕过大半个地球,远销到西班牙本土,在那里直接破坏西班牙的丝绸生产[17—p146~150]。
    这种情况与汉唐时代的丝绸之路是不可同日而语的,“马尼拉大帆船”的运输量是穿越沙漠地带的骆驼商队无法比拟的,是一种近代意义的跨越洲际的远程贸易,其倾销力之大足以打垮当地的丝织业,简直令人难以置信,然而它却是不争的事实。法国年鉴学派大师布罗代尔(Fernand Braudel)在《15至18世纪的物质文明、经济和资本主义》中,把“马尼拉大帆船”纳入15~18世纪的全球经济的视野来考察,他说:16世纪,“各种因素协力促成的运动”是从西班牙“前往美洲”;“从贸易角度看,马尼拉大帆船代表着一条特殊的流通路线……在这里每次都是墨西哥商人占有利地位。他们匆匆光顾短暂的阿卡普尔科交易会却在时隔数月或数年后遥控马尼拉的商人(后者转而牵制住中国商人)”。由于这种远程贸易资本巨大,形成了跨越太平洋的“丝——银”对流。布罗代尔说:“美洲白银1572年开始一次新的引流,马尼拉大帆船横跨太平洋,把墨西哥的阿卡普尔科港同菲律宾首都连接起来,运来的白银被用于收集中国的丝绸和瓷器、印度的高级棉布,以及宝石、珍珠等物”。这种远程贸易典型地体现了市场经济的特点,在市罗代尔看来,在19和20世纪以前早已存在市场经济,“既然人类有史以来就有交换,对市场的历史研究理应扩展到迄今以来人类生活过的,可被测定的全部时间,并同时接受其他人文科学的帮助,利用它们作出的可能解释,否则历史研究就抓不住长时段的演变和结构,抓不住创造新生活的环境”[4—第2卷]。毫无疑问,对于“马尼拉大帆船”也应作如是观。
    “马尼拉大帆船”的货源来自福建漳州府的月港,这是一个由走私贸易而迅速繁荣的市镇,以致于在成化、弘治年间就获得“小苏杭”的美誉(注:乾隆《海澄县志》卷15,风土:“饶心计者视波涛为阡陌,倚帆樯为耒耜。盖富家以财,贫人以躯,输中华之产,驰异域之邦,易其方物,利可十倍……成(化)弘(治)之际,称‘小苏杭’者非月港乎?”)。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月港镇升格成为海澄县。隆庆元年(1567年)明朝当局正式开放海禁,准许人民前往海外贸易,把走私贸易引向合法化轨道——向海澄县的海防同知纳税,成为官方认可的合法贸易。万历时人何乔远说:“比岁人民往往入番吕宋国矣。其税则在漳(州)之海澄海防同知掌之。民初贩吕宋,得利数倍,其后四方贾客丛集,不得厚利,然往者不绝也”。其实何乔远所说“不得厚利”云云,并不确切,根据崇祯《海澄县志》说,海澄县的对外贸易“博利可十倍”(注:何乔远:《闽书》卷319。崇祯《海澄县志》卷11,风俗:“富家以资,贫人以佣,输中华之产,驰彼远国,易其方物以归,博利可十倍,故民乐从之”。)。
    法国耶稣会汉学家裴化行(Henri Bernard)说:马尼拉方面摆脱了澳门直接与中国来往,从大陆运载货物到菲律宾的沙船,每年由12~15艘增加到20多艘,从11月到次年5月往返于海上。丝的货源如此的充沛,以致于菲律宾土著人放弃了棉纺织业。这些商品从菲律宾被运往西班牙人的美洲,与来自塞维利亚的产品争夺市场,获得成功。美洲和菲律宾的殖民者从事这种利润可观的贩运,始终吸引着更多的中国人去马尼拉[18—p86~87]。当时由海澄出发的商船入泊马尼拉港,领取西班牙总督署的允许证,然后才能上岸卸货交易。中国商人运去的大多是一些生活用品,最受欢迎的是精美的生丝与丝织品,西班牙商人往往以高价收购,中国商人因此获利丰厚。随着贸易的发展,福建商人逐渐移居菲律宾,专门从事贸易中介业,与西班牙商人约定价格、数量、规格后,回国代为采办。有些商品运输不便,就由福建人移居菲律宾在当地生产、供应。据专家研究,黎亚实比在马尼拉开总督府时,马尼拉的中国移民仅150人,1590年增至3000~4000人,另外还有2000以上华人来往于中菲之间。有人估计,如果把在马尼拉市郊从事渔业、园艺业的华人合计在内,中国移民可达6000~7000人(注:张维华:《明季西班牙在吕宋与中国之关系》,载《明史论丛》之七《明代国际关系》,台湾学生书局,1968年,第105~106页。曾少聪:《明清海洋移民菲律宾的变迁》,载《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7年第2期。这与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所说万历二十七年(1599年)的状况大致吻合:“而是时漳泉民贩吕宋者……流寓土夷,筑庐舍,操佣贾杂作为生活,或娶妇长子孙者有之,人口以数万计”。)。这些中国人在“马尼拉大帆船”两百多年的运行中,有着无可替代的作用。
    当然中国商品进入马尼拉还有另一个渠道,那就是澳门——马尼拉航线。早在1580年有2艘澳门商船和来自福建沿海的9艘商船一起抵达马尼拉港。就在这一年,葡萄牙被西班牙兼并,按照《八项和平条款》规定,原葡萄牙属地可以自由同西班牙属地进行贸易,葡萄牙人据此获得巨大的商业实惠,他们把马尼拉贸易纳入擅长的澳门——长崎贸易圈中,构成澳门——马尼拉——长崎这样一个三角贸易。葡萄牙人从澳门把中国的生丝和丝织品运往马尼拉,换取白银,利润达100%;这些白银运回澳门后,再购买更多的中国丝绸,运往长崎,换取日本的白银。有记载表明,在澳门——马尼拉贸易的鼎盛时期,即1619至1631年间,每年从马尼拉流入澳门的白银135万比索,大约相当于一艘马尼拉大帆船从墨西哥运来的白银[19—p50)。这个数量在中国和菲律宾贸易中所占比重是不大的。尽管如此,博克瑟仍然对澳门的中转港作用给予高度评价,他认为澳门——马尼拉贸易时而表现为澳门和中国、日本、印度支那间的竞争形式,时而又以相互补充的形式出现,其结果是把日本和美洲的白银输入中国,这对经济繁荣起过一定作用[8—p86~87]。
    中国运销马尼拉的生丝有细丝、粗丝、本丝、色丝,丝织品种类繁多,有面纱、锦缎、白绸、彩绸、印花绢、线绢、天鹅绒、丝袜、花绸阳伞、丝麻混纺制品等,成为中菲贸易的大宗商品。中国人到马尼拉后,在马尼拉市东北部集中居住、贸易,那个地方被当地人称为“生丝市场”。在“生丝市场”,价格由熟悉行情的西班牙人和中国人商量决定,由买主以白银支付。一切交易必须在五月底以前完成,以便中国商船返航,同时西班牙人也可以把货物装上大帆船,在六月底以前运往美洲[20—p459]。因此史家评论,马尼拉不过是中国与美洲之间的海上丝绸之路的中转站,“马尼拉大帆船”严格说来是运输中国货的大帆船。正如一本论述“马尼拉大帆船”的专著说:“中国往往是大帆船贸易货物的主要来源,就新西班牙(墨西哥及其附近广大地区)的人民来说,大帆船就是中国船,马尼拉就是中国与墨西哥之间的转运站,作为大帆船贸易的最重要商品的中国丝货,都以它为集散地而横渡太平洋。在墨西哥的西班牙人,当无拘无束的谈及菲律宾的时候,有如谈及中华帝国的一个省那样[21—p425]。
    晚明时期从中国沿海开往马尼拉的中国商船源源不断,月港,澳门开往马尼拉的商船1588年为46艘,1609~1612年间平均每年为37.2艘。马尼拉海关每年对中国货物征收的进口税占该港进口税总额的50%以上,17世纪上升为80%,最高年份达到92.06%,贸易额超过100万比索[22—p194]。全汉昇根据Pierre Chaunu、Tsao Yung—ho的著作,对16~17世纪间马尼拉每年进港商船数量作了统计,从1577年到1644年,来自大陆的商船数为1024艘,来自澳门的商船数为63艘。据全汉昇的分析,在明季数十年中,每年开抵马尼拉港的商船中,中国商船明显比墨西哥商船多,有时甚至等于进港船数的全部。大体而言前期来马尼拉的墨西哥商船与中国商船相比,占有明显的较大比例,如1578年24∶9;1580年29∶21;1599年10∶9。随着中国船的增加,这一比例渐次缩小,如1600年5∶25;1601年4∶29;1602年3∶18;1604年6∶20;1605年3∶20;1609年3∶41;偶有1638年0∶20;1640年0∶11。正因为如此,中国商品在马尼拉港的进口税中所占比例,呈现不规则的上升趋势:由1585~1590年4909比索,占全部进口税的36.68%,到1611~1615年的64482比索,占全部进口税的91.5%,到1636~1640年的28930比索,占全部进口税的92.06%,大多数的年份维持在70%到80%之间。中国商品运抵马尼拉港的进口税为3%,1606年增加到6%,由此可以得知进入马尼拉的中国商品的价值,由1586~1690年的163633.33比索,到1611~1615年的1074700比索(注:全汉昇:《明季中国与菲律宾间的贸易》,载《中国经济史论丛》第一册,香港新亚研究听,1972年,第431~433页。钱江:《1570~1760年的中国和吕宋贸易的发展及贸易额的估算》(载《中国经济史研究》1986年第3期):1570~1579年前往马尼拉的中国商船平均每年7.5艘,在这十年中,共约75艘中国商船到马尼拉贸易,最多的一年(1575年)有14艘。1580~1643年是鼎盛时期,贸易规模不断扩大,在这64年赴马尼拉的中国商船共约1677艘,平均每年26.2艘。西班牙当局驻菲律宾总督1603年12月在一份报告中说,中国商品进口关税一年就是52000比索,按照关税率3%计算,1603年进入马尼拉港的中国货物价值为173333.33比索。)。
        四、中国外贸出超与巨额白银流入
    无论是澳门——果阿——里斯本航线,澳门——长崎航线,还是月港——马尼拉——阿卡普尔科航线,中国出口的商品都是以生丝和丝织品为主,而进口的只有少量香料之类商品,为了弥补这种结构性的贸易逆差,对方不得不支付货币——白银,因此这种贸易被国际学术界称为“丝——银贸易”。持续两个半世纪,美洲和日本的巨额白银源源不断地流入中国,成为当时全球经济中一道独特的风景线。贡德·弗兰克(An-dre Gunder Frank)把这种结构性贸易逆差戏称为“商业上的‘纳贡’”(注:弗兰克:《白银资本》,中译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0年,第166页。弗兰克说:“因为外国人都不得不为了逐个认为便宜的出口货而倾其所有地支付给逐个大量的珍贵白银,使白银每年源源不断地运往。逐个这些支付并没有改变它们的基本职能,但在思想观念上被称作‘纳贡’。外国人,包括欧洲人,为了与中国人做生意,不得不向中国人支付白银,这也确实表现为商业上的‘纳贡’。”)。
    当时人们对此早已有所关注。1573年马尼拉的公证官力克尔(Hernando Riquel)向西班牙政府报告:去年(1572年)商船把货物运抵马尼拉港后,这些货物很容易卖出,因为我们这里有许多银币,而他们很需要这些银币。1595~1603年旅居菲律宾的莫伽(Antonio de Morga),1609年在墨西哥出版了一本有关菲律宾的著作,其中写道:购买中国货的代价是必须用白银来支付,因为中国人既不要黄金,也不收受其他任何物品作为代价,而且也不把其他货物从菲律宾群岛输入中国[23—p437]。17世纪末的苏萨(Fariay Sousa)在《葡萄牙的亚细亚》一书的“澳门”条指出,这里(澳门)是中华帝国中最繁盛的港口,葡萄牙人独家经营,丝织物、黄金、瓷器等是从中国运往欧洲的货物,葡萄牙人向中国输入的是南洋的特产物、欧洲的毛织物以及印度琥珀、珊瑚、象牙、胡椒,此外便是白银银币[24—p16]。著名的《林斯霍顿感旅行记》在“1582里斯本出发”条写到了作为支付手段的银币,就是墨西哥铸造的所谓西班牙银圆,是当时以国际货币信用而流通的货币。这些银币经由印度、南洋流入中国,明末崇祯年间这种趋势依旧延续。Antonio Alberez de Ahren的《Extractohistoria》所收的1637年(崇祯十年)文书说:从墨西哥经过菲律宾流入中国的白银是大量的,另一方面,从墨西哥走私到西班牙的白银,转移到英吉利人,法兰西人、荷兰人、葡萄牙人之手,然后由葡萄牙人输送到东印度,最后流向白银的集中地中国。由于中国丝绸向日本转送,每年可以获得235万两白银[24—p17]。
    对于这种历史现象,理所当然地引起当代历史学家的注意。日本学者百濑弘的著作《明清社会经济史研究》,用一半篇幅来研究美洲白银流入中国的问题。他指出,流入中国的白银逐年增加,最初的年额是30万比索,1586年(万历十四年)达到50万比索,1598年(万历二十六年)达到一百数十万比索,其后数年超过200万比索,1604年(万历三十二年)达到300万比索,1621年(天启六年)一艘商船就打破300万比索的记录,1622~1644年间每年都在200万至300万之间[24—p56~60]。
    美国学者艾维四(William S.Atwell)长期从事明清之际白银流入中国问题的研究。他认为,从1530年到1570年,中国最重要的白银来源是日本,1570年以后美洲白银成为最重要的来源。1577年进入太仓的白银是60年代最高记录的两倍,导致政府白银收入增加的直接原因是国际贸易与白银的输入。15世纪70年代中国深深受到世界货币革命的影响,比如南美洲以水银提炼法提高了银产量;日本的银产量也大量增加,原因之一是日本已渐趋统一,矿产技术及提炼方法有所改进。1560~1600年日本白银的年输出平均数在33750~48750公斤之间,大多数最后还是到了中国。队南美洲运来的白银也相当多,16世纪末到17世纪初经过菲律宾流入中国的南美洲白银达到57500~86250公斤之间。而且马尼拉不是南美洲白银进入中国的唯一门户,还有一部分从澳门、台湾、东南亚进入中国。艾维四估计,从阿卡普尔科运到马尼拉的白银平均每年143吨,仅1597年一年就有345吨[25]。
    中国学者也很关注这个问题。严中平指出,从马尼拉向西属美洲贩卖中国丝绸的利润最高可达到1000%,大利所在,人争趋之。在这种情况下,当地的商人不惜以巨额白银来收购中国丝绸,从阿卡普尔科返航马尼拉时装载的货物中,价值最大的就是白银特别是白银铸币比索。关于从墨西哥流入中国的白银的数量,只有几项零星记载,例如有一个文献说,1586年从马尼拉流入中国的白银将由每年的30万比索增加到50万比索;1598年的一个文件说,马尼拉进口货价值常在80万比索左右,有时超过100万比索;1598年另一个文件说,从墨西哥运到马尼拉的白银达100万比索,都流到中国去了。有人估计1565~1820年间,墨西哥向马尼拉输送了白银4亿比索,绝大部分流入了中国[17—p151-155]。另一位中国学者钱江对此也作过估算:17世纪航行于东南亚地区的中国商船每艘船的商品货值在8万比索(折合白银6万两)。以上是普遍的情形,由此可以估算出1570~1760年间到达马尼拉港的中国商船的贸易总额为247520000比索(折合白银185640000两),平均每年的贸易额为1295900比索(折合白银972000两)[26—p77~78]。
    在这方面最有深度的研究当推全汉昇。他1969年发表在香港《中国文化研究所学报》(第2卷第1期)的论文《明清间美洲白银的输入中国》,系统而精深地分析了这个问题。从1565年到1815年的两个半世纪中,西班牙政府每年都派遣一艘至四艘(通常以两艘为多)的大帆船,来往于阿卡普尔科与马尼拉之间。在16、17、18世纪,每年由大帆船运往菲律宾的白银,有时多达400万比索,有时100万比索,但以200万~300万比索为多。据全氏援引马尼拉检察长向西班牙国王的报告:“自从菲律宾群岛被征服(1565年)以来,运到这里的银子已经超过2亿西元(比索)。”由此推定,1565~1765年间,从美洲运到菲律宾的白银共计2亿比索。又根据德科民(De Comyn)的计算,1571~1821年间,从美洲运往马尼拉的银子共计4亿西元(比索),其中的四分之一至二分之一流入中国。全氏认为德科民说的四分之一,显然估计太低,二分之一或更多一些,可能比较接近事实[23—p435~446]。全氏的这一研究成果受到西方学者的广泛关注,法国年鉴派大师布罗代尔在《15至18世纪的物质文明、经济和资本主义》一书中说:“一位中国历史学家最近认为,美洲1571至1821年间生产的白银至少有半数被运到中国,一去而不复返”,就是征引全汉昇的观点。布罗代尔认为美洲白银1572年开始一次新的分流,马尼拉大帆船横跨太平洋,把墨西哥的阿卡普尔科同菲律宾的马尼拉连接起来,运来的白银被用于收集中国的丝绸和瓷器、印度的高级棉布,以及宝石、珍珠等物[4—p167、432、647]。弗兰克在他的名著《白银资本》中,论及白银向中国的流动时,也关注到全汉昇的研究成果,他在征引了艾维四、彼埃尔·肖努的论著后,写道:“全汉昇则估计,17世纪时这种方式运送的白银多达每年50吨(与波罗的海航线一样多),当然,这些白银最终都流入中国”[5—p204]。
    无庸置疑,迄今为止弗兰克是关于白银流入中国研究的集大成者,他在《白银资本》的第三章“资本周游世界推动世界旋动”的第一节“世界货币的生产与交换”中,全面地回顾这一问题的研究状况,并且利用这些成果来阐明中国在全球经济中的重要性。根据沃德·巴雷特(Ward Barrett)估算:美洲白银产量迅速增长,16世纪总产量17000吨,17世纪总产量42000吨,18世纪总产量74000吨,在17世纪和18世纪中美洲生产的白银大约有70%输入欧洲,其中40%又转送到亚洲。但是弗林(Ddennis Flynn)和其他一些学者则提示,没有输入欧洲的白银的大部分没有留在美洲,而是从太平洋运往亚洲。关于本文所探讨的16世纪中期至17世纪中期的晚明时代,流入中国的白银数量,弗兰克根据前人研究成果综合如下:美洲生产的白银30000吨;日本生产的白银8000吨;两者合计38000吨;最终流入中国的白银7000或10000吨。因此在那一百年间中国通过“丝——银贸易”获得了世界白银产量的四分之一至三分之一。魏斐德则认为,可能有一半的美洲白银流入中国[27—p30~37]。这当然是不能等闲视之的,对于这样的重大现象,只有用“全球化”的视野才能得到合理的诠释,并且对当时中国在全球经济中的地位给予足够的重视。
    如此巨额的白银流入中国,势必对中国的社会经济发生影响。出口的生丝、丝织品,主要来自太湖流域,以及以这一地区的“湖丝”为原料生产丝织品的闽广地区,大量的外销,必然带动这一地区的经济发展,明清时代这一地区社会经济的蓬勃发展,由此可以获得索解。正如全汉昇所说:“中国的丝绸工业具有长期发展的历史,技术比较进步,成本比较低廉,产量比较丰富,所以中国产品能够远渡太平洋,在西属美洲市场上大量廉价出售,连原来独霸该地市场的西班牙丝织品也大受威胁。由此可知,在近代西方工业化成功以前,中国工业的发展,就其使中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具有强大竞争力来说,显然曾经有过一页光荣的历史。中国蚕丝生产普遍于各地,而以江苏和浙江之间的太湖区域为最重要……海外市场对中国丝与丝绸需求非常大,因而刺激这个地区蚕丝生产事业的发展,使人民就业机会与货币所得大量增加,当然是一个重要因素”[27—p30~37]。如果说全汉昇关注的是量变,那么布罗代尔关注的是质变。布氏在《15至18世纪的物质文明,经济和资本主义》的第二卷谈及“欧洲以外的资本主义”时,把中国资本主义不发达的原因归诸国家的干预和阻碍,并以中国资本主义在国外(例如南洋群岛)蓬勃发展作为反证。在“远程贸易的奇迹”的小标题下,他写下意味深长的一段话:“中国南方从福州和厦门到广州一带,海面和陆地犬牙交错,形成一种溺谷型海岸……在这一地带,海上的旅行和冒险推动着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中国资本主义只是在逃脱国内的监督和约束时,才能充分施展其才能。这部分从事对外贸易的中国商人,在1638年日本实行闭关锁国后,同荷兰商人一样,甚至比后者更加有效地参加与日本列岛的绸和银的贸易;他们在马尼拉接收大帆船从阿卡普尔科运来的白银;中国始终派人出外经商,中国工匠、商人和货物深入南洋群岛的每个角落”[4—p64]。显然,把明清之际的中国放在全球经济的视野下考察,会引出许多新启示,值得我们重新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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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参看全汉昇.明清间美洲白银的输入中国[A].载中国经济史论丛[J]第一册,香港新亚研究所.
    [24]转引自百濑弘.明清社会经济史研究[M].研文出版社,1980年.
    [25]艾维四.从国内外银产和国际贸易看明史的时代划分[A].“自宋至1900年中国社会及经济史”中美史学讨论会论文,1980年,北京.另参看弗兰克.白银资本[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0年,第204~205页,477页.
    [26]钱江.1570~1760年中国和吕宋贸易的发展及贸易额估算[A].载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J].1986年第第3期.
    [27]全汉昇.略论新航路发现后的海上丝绸之路[A].载中国近代史研究通讯[J]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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