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史 |
第十届清史国际研讨会暨第七届清宫史研讨会综述
任万平
【专题名称】明清史
【专 题 号】K24
【复印期号】2003年03期
【原文出处】《中国史研究动态》(京)2003年02期第20~22页
【作者简介】任万平,故宫博物院 北京 100009
第十届清史国际研讨会暨第七届清宫史研讨会于2002年8月12至16日在辽宁省大连市召开。会议由故宫博物院、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北京大学历史系、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明清史研究室、辽宁师范大学历史系共同主办,故宫博物院与辽宁师范大学历史系承办。参加会议正式代表共计138人,分别来自中国大陆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博物馆、档案馆,中国香港、台湾地区的高等院校、研究机构,以及美国、日本、韩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国家的高校与科研机构。此次研讨会突破了以往局限于研究机构与高校之间的交流,而是将清史研讨会与清代宫廷史研讨会合并召开,使研究的范围拓展到文博、档案、园林等领域,出现了宏观与微观、综合与个案相互补益的研究思路,拓宽了清史研究领域,出现多学科交叉研究的新趋向。此次参加会议的学者,既有年近耄耋的学界泰斗,又有风华正茂的年轻学者,可谓“群贤毕至,少长咸集”。
本次研讨会以清代典章制度为主要议题,并兼顾到清代其他领域新的研究成果。会议共收到论文110余篇,典章制度方面的论文占五分之三。本次会议反映了近年来清史研究的丰硕成果,学者们就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
一、学者们比较集中讨论了清代典章制度的方方面面。典章制度是影响一个时代发展的骨干因素,无论作任何一个历史时代的研究,典章制度都是解析各种历史现象的基础。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戴逸教授作了《清代典章制度》的主题发言,他把历史总结为三个主要组成部分:人物、事件、典章制度。人是推动历史发展的主体,人的活动则构成了历史事件,而人又制定了规范或约束人的各种活动的条款,即制度;反过来,有什么样的制度就有什么样的人的活动——事件,也就产生什么样的历史人物。戴逸把清代典章制度的特点归结为几大方面:1、继承性,即历史学者通常所说的清承明制;2、创新性,清代创立了有别于历代的御门听政制度、皇位继承制度、密折制度、八旗制度、民族地区管理体制(即一国多制);3、时代性,在时代发展的推动下创建新的制度也是清代的一大特色,清代后期社会的转型,导致了各种新制度的制定;4、封建性,清代的各项制度,无论继承抑或创立者,仍都属封建制度的范畴,等等。众多学者们讨论了清代的诸多具体制度,既有综论有清一代(或明清两代比较)的制度,也有分论一朝的制度,既有纵论全国性的制度,又有专论某一区域的制度。日本杨启樵在《清代密折制度析疑》中,将其以前的“肇端于顺治,推行于康熙,至雍正而大盛”观点,厘定为“密折古已有之,作为制度则试行于康熙,成立于雍正”。王剑的《明代密疏与清代密折的关系研究》恰恰回应了前文,认为密折的本质即是密疏言事,存在于中国历史上的任何朝代,明代的密疏是清代密折的直接起源,同时文中比较了明代密疏与清代密折的不同。以上两文无疑都使密折制度起源问题的研究向前推进了一步。李世愉的《试论清代的进士朝考制度》,首先界定了朝考制度的特定内涵,全面阐述了清代朝考目的、内容、发展阶段以及与明代朝考的区别,肯定了清代朝考制度较之科举制度中其他项目的成功性。对清代特有的官员引见制度,李景屏的《清代引见制度的形成及其影响》进行了论述,文中认为此制度始于康熙朝,成熟于雍乾时期,这一制度的形成“绝非偶然,体现了封建社会后期皇权的进一步加强”。“而康、雍、乾三帝对勤政的身体力行,也为引见制度的形成提供了一个必不可少的因素”。邹爱莲的《清代的国史馆及其修史制度》一文,探讨了清代修史制度与修史方法,对现今开始将要筹备纂修大型清史工作不无裨益与借鉴。韦庆远的《清代内务府御用手工业的多方面功能》,对清代内务府御用手工业管理制度及其多方面功能进行了探讨,阐明了在清代高度中央集权统治下,掌管宫廷内部事务的内务府职权曾有过畸形的膨胀。陈桦的《清代社会救助制度》从清代封建政府以荒政为主要内容的救助形式、以仓储形式的备荒、对自然灾害的防治、对特殊弱势群体的救助、民间救助弥补政府的不足等几个方面进行了论述。姜舜源的《清代翰林院》一文着重考证了翰林院机构沿革、官员选拔与翰林院公署等。王思治的《康熙朝御门听政制度》,论述了康熙朝御门听政所以成为常朝制度,首先是康熙帝对勤政有着深刻的认识基础:一则勤政是敬天法祖的根本要求,二则以实心行实政,国家之治在“人事”而非“天意”等等。康熙朝的御门听政,实际上是康熙帝与以折本请旨的大学士,以及有事启奏的部院官员“朝会”集议处理政务。刘凤云的《论康熙朝捐纳对铨制的影响》一文,对清代康熙年间开始出现的捐赀纳官给清朝政治造成的不良影响,从铨制的角度进行了论述,从康熙朝各次开捐的情况可以看出,捐纳导致“名器不尊,登进乃滥,仕途因之淆杂”、“名器既滥,吏道实伤”、“铨选壅滞,势同积薪”等。李治亭的《论清代边疆(民族)管理体制的重大变革》一文,论述了清代满族统治者摒弃汉族统治者“内诸夏,外夷狄”的传统观念,对清朝多民族国家,采取了因地制宜的管理体制。清代是我国历史上对边疆实行最为有效管辖的王朝,这与它实行“一国多制”的管理体制息息相关。徐万民的《建省前清政府管制台湾的若干特殊制度》与李祖基的《清代巡台御史制度研究》堪称姊妹篇,徐文对台湾建省前所设御史巡台、督抚将军提督巡台等特殊制度的起因及具体做法进行了阐述,并分析其所起的作用。李文则专论了台湾建省前的康熙末年至乾隆末年间所实行的御史巡台制。此外,涉及到典章制度的还有岑大利的《清代官员补缺制度及其演变》、任万平的《浅析清代内务府人事制度的特点》、秦国经的《论明清时期的封贡体制》、赵云田的《清代的理藩制度》、周晓梅的《避暑山庄与清代秋审勾决制》、佟悦的《清宫皇子制度辑述》、张爱群的《由妻妾到后妃——清代后妃体制的形成》、姜守鹏的《清代东北建制的特点》、刁书仁的《论乾隆朝清廷对东北的封禁政策》、宗印茹的《雍正年间浙江等省观风整俗使的设立及沿革》、孙以东的《赵尔巽与清代罪犯流配制度的改革》、王子林的《清官藏传佛教制度》、罗文华的《清代驻京喇嘛管理机构考略》、唐英凯的《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太宗时期的宫廷典制》、徐广源的《试论清世宗对清代陵寝制的改革与完善》、李理的《论后金至清初时期宫廷中的抱见礼仪》、孙启仁的《清初宫廷叩拜礼制考略》等等。
二、此次会议也较多地讨论了清代的民族诸问题。清代作为少数民族建立的封建王朝,在处理民族问题上颇具特色,向为研究清史学者所关注。谢景芳的《清代满族民俗政治化论析》一文立论角度新颖。文中认为,清代满族民俗政治化与入关前的社会形态有关,又与满族入关后汲取辽金元政权“享国不永”的历史教训有关,更与中原文化既存的民俗泛政治化传统有关。清代统治者通过一系列措施一方面保持丁满族的特点,但也对其统治带来了消极的负面影响。强调满汉之别造成难以消弭的民族隔阂,强化了新的民族不平等;为维护本族民俗而为满族设定的种种限制与优惠政策,事实上却又降低了满族的文化创造力,也对整个社会发展造成了严重的损害。清代的蒙古族是与满族最为亲和的民族,相互间结成满蒙联盟,因而研究清代民族或政治问题较多涉及到蒙古族。徐凯与常越男的《蒙古部族与八旗满洲旗分佐领》考察了纳入满族共同体中的蒙古各氏族,对其归附原因进行了探讨。杜家骥的《清廷与喀喇沁蒙古联姻述评》论述了乾隆朝直至清末喀喇沁成为与清廷联姻最多的蒙古部落的原因。都兴智的《清代贡貂制与黑龙江各族》论述了清廷实行贡貂制对清廷本身与黑龙江各贡貂部族的利与弊。此外,一些学者还讨论了清代民族政策、民族迁徙、民族融合问题等。
三、对清代政治诸问题的讨论。冯尔康的《论乾隆初政》从清高宗实行的各项具体政策的目的、效果及其心理初衷等几个方面,对其即位之初的政治进行了剖析。〔韩〕任桂淳的《上海国际居留地与专管租界的区别》一文,考察了上海国际居留地与租界的设立过程,从“上海土地章程”分析出清朝对外国人居留地有很大的权力:第一,外国人居留地不是租界,国际法严格区分了租界与居留地;第二,清朝对居留地拥有土地管辖权;第三,清朝在居留地内有行政干预权;第四,在居留地出现中国人与外国人发生纠纷时,中国人由中国官员处理,外国领事与居留地当局无权处罚中国人,这些都表明了居留地与专管租界、租借地的不同。董守义的《洋务运动应当正名为“自强运动”》认为,发生在1861年——1895年间中国近代历史上的自上而下的全国规模的“运动”,并不仅限于学习西方的“洋务”内容,而是从政策纲领以至到实际行动上,均是以“自强”为目的。若把这一历史时期仅以狭隘的“洋务”一词称之,势必给人们造成了一定的误解与史学研究中的尴尬,文中从几个方面进行了阐述。
除以上几个大的方面外,一些学者还提交了有关清代的学术思想、戏曲与艺术、图书典籍、文书档案、历史人物评介等方面的论文,有些文章在微观研究与个案研究上也颇有见地。^
【专 题 号】K24
【复印期号】2003年03期
【原文出处】《中国史研究动态》(京)2003年02期第20~22页
【作者简介】任万平,故宫博物院 北京 100009
本次研讨会以清代典章制度为主要议题,并兼顾到清代其他领域新的研究成果。会议共收到论文110余篇,典章制度方面的论文占五分之三。本次会议反映了近年来清史研究的丰硕成果,学者们就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
一、学者们比较集中讨论了清代典章制度的方方面面。典章制度是影响一个时代发展的骨干因素,无论作任何一个历史时代的研究,典章制度都是解析各种历史现象的基础。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戴逸教授作了《清代典章制度》的主题发言,他把历史总结为三个主要组成部分:人物、事件、典章制度。人是推动历史发展的主体,人的活动则构成了历史事件,而人又制定了规范或约束人的各种活动的条款,即制度;反过来,有什么样的制度就有什么样的人的活动——事件,也就产生什么样的历史人物。戴逸把清代典章制度的特点归结为几大方面:1、继承性,即历史学者通常所说的清承明制;2、创新性,清代创立了有别于历代的御门听政制度、皇位继承制度、密折制度、八旗制度、民族地区管理体制(即一国多制);3、时代性,在时代发展的推动下创建新的制度也是清代的一大特色,清代后期社会的转型,导致了各种新制度的制定;4、封建性,清代的各项制度,无论继承抑或创立者,仍都属封建制度的范畴,等等。众多学者们讨论了清代的诸多具体制度,既有综论有清一代(或明清两代比较)的制度,也有分论一朝的制度,既有纵论全国性的制度,又有专论某一区域的制度。日本杨启樵在《清代密折制度析疑》中,将其以前的“肇端于顺治,推行于康熙,至雍正而大盛”观点,厘定为“密折古已有之,作为制度则试行于康熙,成立于雍正”。王剑的《明代密疏与清代密折的关系研究》恰恰回应了前文,认为密折的本质即是密疏言事,存在于中国历史上的任何朝代,明代的密疏是清代密折的直接起源,同时文中比较了明代密疏与清代密折的不同。以上两文无疑都使密折制度起源问题的研究向前推进了一步。李世愉的《试论清代的进士朝考制度》,首先界定了朝考制度的特定内涵,全面阐述了清代朝考目的、内容、发展阶段以及与明代朝考的区别,肯定了清代朝考制度较之科举制度中其他项目的成功性。对清代特有的官员引见制度,李景屏的《清代引见制度的形成及其影响》进行了论述,文中认为此制度始于康熙朝,成熟于雍乾时期,这一制度的形成“绝非偶然,体现了封建社会后期皇权的进一步加强”。“而康、雍、乾三帝对勤政的身体力行,也为引见制度的形成提供了一个必不可少的因素”。邹爱莲的《清代的国史馆及其修史制度》一文,探讨了清代修史制度与修史方法,对现今开始将要筹备纂修大型清史工作不无裨益与借鉴。韦庆远的《清代内务府御用手工业的多方面功能》,对清代内务府御用手工业管理制度及其多方面功能进行了探讨,阐明了在清代高度中央集权统治下,掌管宫廷内部事务的内务府职权曾有过畸形的膨胀。陈桦的《清代社会救助制度》从清代封建政府以荒政为主要内容的救助形式、以仓储形式的备荒、对自然灾害的防治、对特殊弱势群体的救助、民间救助弥补政府的不足等几个方面进行了论述。姜舜源的《清代翰林院》一文着重考证了翰林院机构沿革、官员选拔与翰林院公署等。王思治的《康熙朝御门听政制度》,论述了康熙朝御门听政所以成为常朝制度,首先是康熙帝对勤政有着深刻的认识基础:一则勤政是敬天法祖的根本要求,二则以实心行实政,国家之治在“人事”而非“天意”等等。康熙朝的御门听政,实际上是康熙帝与以折本请旨的大学士,以及有事启奏的部院官员“朝会”集议处理政务。刘凤云的《论康熙朝捐纳对铨制的影响》一文,对清代康熙年间开始出现的捐赀纳官给清朝政治造成的不良影响,从铨制的角度进行了论述,从康熙朝各次开捐的情况可以看出,捐纳导致“名器不尊,登进乃滥,仕途因之淆杂”、“名器既滥,吏道实伤”、“铨选壅滞,势同积薪”等。李治亭的《论清代边疆(民族)管理体制的重大变革》一文,论述了清代满族统治者摒弃汉族统治者“内诸夏,外夷狄”的传统观念,对清朝多民族国家,采取了因地制宜的管理体制。清代是我国历史上对边疆实行最为有效管辖的王朝,这与它实行“一国多制”的管理体制息息相关。徐万民的《建省前清政府管制台湾的若干特殊制度》与李祖基的《清代巡台御史制度研究》堪称姊妹篇,徐文对台湾建省前所设御史巡台、督抚将军提督巡台等特殊制度的起因及具体做法进行了阐述,并分析其所起的作用。李文则专论了台湾建省前的康熙末年至乾隆末年间所实行的御史巡台制。此外,涉及到典章制度的还有岑大利的《清代官员补缺制度及其演变》、任万平的《浅析清代内务府人事制度的特点》、秦国经的《论明清时期的封贡体制》、赵云田的《清代的理藩制度》、周晓梅的《避暑山庄与清代秋审勾决制》、佟悦的《清宫皇子制度辑述》、张爱群的《由妻妾到后妃——清代后妃体制的形成》、姜守鹏的《清代东北建制的特点》、刁书仁的《论乾隆朝清廷对东北的封禁政策》、宗印茹的《雍正年间浙江等省观风整俗使的设立及沿革》、孙以东的《赵尔巽与清代罪犯流配制度的改革》、王子林的《清官藏传佛教制度》、罗文华的《清代驻京喇嘛管理机构考略》、唐英凯的《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太宗时期的宫廷典制》、徐广源的《试论清世宗对清代陵寝制的改革与完善》、李理的《论后金至清初时期宫廷中的抱见礼仪》、孙启仁的《清初宫廷叩拜礼制考略》等等。
二、此次会议也较多地讨论了清代的民族诸问题。清代作为少数民族建立的封建王朝,在处理民族问题上颇具特色,向为研究清史学者所关注。谢景芳的《清代满族民俗政治化论析》一文立论角度新颖。文中认为,清代满族民俗政治化与入关前的社会形态有关,又与满族入关后汲取辽金元政权“享国不永”的历史教训有关,更与中原文化既存的民俗泛政治化传统有关。清代统治者通过一系列措施一方面保持丁满族的特点,但也对其统治带来了消极的负面影响。强调满汉之别造成难以消弭的民族隔阂,强化了新的民族不平等;为维护本族民俗而为满族设定的种种限制与优惠政策,事实上却又降低了满族的文化创造力,也对整个社会发展造成了严重的损害。清代的蒙古族是与满族最为亲和的民族,相互间结成满蒙联盟,因而研究清代民族或政治问题较多涉及到蒙古族。徐凯与常越男的《蒙古部族与八旗满洲旗分佐领》考察了纳入满族共同体中的蒙古各氏族,对其归附原因进行了探讨。杜家骥的《清廷与喀喇沁蒙古联姻述评》论述了乾隆朝直至清末喀喇沁成为与清廷联姻最多的蒙古部落的原因。都兴智的《清代贡貂制与黑龙江各族》论述了清廷实行贡貂制对清廷本身与黑龙江各贡貂部族的利与弊。此外,一些学者还讨论了清代民族政策、民族迁徙、民族融合问题等。
三、对清代政治诸问题的讨论。冯尔康的《论乾隆初政》从清高宗实行的各项具体政策的目的、效果及其心理初衷等几个方面,对其即位之初的政治进行了剖析。〔韩〕任桂淳的《上海国际居留地与专管租界的区别》一文,考察了上海国际居留地与租界的设立过程,从“上海土地章程”分析出清朝对外国人居留地有很大的权力:第一,外国人居留地不是租界,国际法严格区分了租界与居留地;第二,清朝对居留地拥有土地管辖权;第三,清朝在居留地内有行政干预权;第四,在居留地出现中国人与外国人发生纠纷时,中国人由中国官员处理,外国领事与居留地当局无权处罚中国人,这些都表明了居留地与专管租界、租借地的不同。董守义的《洋务运动应当正名为“自强运动”》认为,发生在1861年——1895年间中国近代历史上的自上而下的全国规模的“运动”,并不仅限于学习西方的“洋务”内容,而是从政策纲领以至到实际行动上,均是以“自强”为目的。若把这一历史时期仅以狭隘的“洋务”一词称之,势必给人们造成了一定的误解与史学研究中的尴尬,文中从几个方面进行了阐述。
除以上几个大的方面外,一些学者还提交了有关清代的学术思想、戏曲与艺术、图书典籍、文书档案、历史人物评介等方面的论文,有些文章在微观研究与个案研究上也颇有见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