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史 |
创新史书体裁 体现时代精神
——清史编纂体裁体例学术座谈会综述
清史编纂委员会体裁体例工作小组供稿
【专题名称】明清史
【专 题 号】K24
【复印期号】2003年03期
【原文出处】《光明日报》(京)2003年0401期第B③页
【作者简介】清史编纂委员会体裁体例工作小组供稿,刘仲华、王江、杨剑利执笔
目前,修纂清史工程已经正式启动。在新时代,究竟写一部什么样的清史,如何确立编纂的指导思想,是采用传统史书体裁还是创造新的体裁,是用浅易文言还是用精炼、典雅的现代书面汉语等,成为摆在学者们面前的先决问题。修史工程,体例先行。为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充分发扬学术民主,集思广益,清史编纂委员会于2003年2月21—25日在京分两次召开了清史编纂体裁体例学术座谈会。来自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高校和中国社会科学院、故宫博物院、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等几十家单位和华北、东北、西北、山东等地的专家学者近200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关于新修清史体裁体例,主要提出了以下几种意见:一种意见赞同以传统纪传体为主要框架,再加以现代改造。有的学者认为,新修清史应该本着“移步”而不“换形”的原则,继承纪传体。新修清史的客体是清朝历史,清朝是中国封建社会的最后一个王朝,从社会性质、政治制度及人们的观念等讲,它与以往的王朝没有本质的区别,故可采用传统的形式。但如何改造,改造到什么程度,与会者又有不同意见。另一种意见认为应该突破纪传体的局限,创造一种新的综合体。他们认为,一代应有一代之史,在新时代编纂一部新清史,要反映时代精神。清史反映的对象虽然是封建王朝的历史,但在晚清出现了大的变局,传统开始变革,古代开始走向近代,因此,体裁上也必须有重大创新,以全面反映清朝历史的特点和演进趋势,总结有清一代政治制度、民族关系等等方面的经验教训和其中的规律。还有一种观点认为,新修清史应起到资政育民的作用,要面向普通大众,不能藏之高阁。因此,新修清史不应采取适应封建社会需要的纪传体,而应采用当代人易于接受的章节体。其中,有的学者主张要以章节体通史为主体,辅以专史、大事记、列传等与之相配合。
不过,从大会发言的总体情况看,主张以传统纪传体为主、再加以现代的改造和主张将章节体与纪传体加以融合、形成新综合体的意见要占多数。这两种意见虽有差异,但在关于清史组成的部件方面,又往往有着大体相同的看法。
多数学者认为,传统纪传体虽是“范围千古,牢笼百家”的史书良法,但难以反映历史演进的大势。为弥补“大势难贯”或“大纲要领,观者茫然”的缺陷,新修清史应该增加叙述历史来龙去脉、揭示历史发展趋势的内容,具体称谓是叫“综述”还是称“总纪”、“总序”、“通纪”、“概述”等,可以讨论。这一部分应该在内容和立意上高屋建瓴,文字要行云流水,具有较强的可读性和导读性,写法上可以完全体现章节体的优点。也有学者从完全继承纪传体的角度出发,认为不应该在前面增加综述部分,以免前后不相对称。至于本纪、传记、典志及图表等部分,学者们多主张保留,但同时也提出要根据时代特点和要求进行相应的调整、改动。
关于本纪。有一种观点认为,从尊重历史事实的标准出发,本纪应该保留,因为皇帝在封建社会中本身是最高的统治者,也是政策的制定者。也有学者认为,为帝王立纪,本质上是标明正统的一种统治手段,但在今天看来,帝王也不过是个人物,因而立人物传足矣。基于此,主张将帝王归入列传,而将本纪改造为“通纪”,或者“编年”、“纪年”之类,结合编年体、纲目体和纪事本末体的优点,用大事记的方式,按时间顺序展示一代历史的发展脉络。还有学者认为,可将“纪”拆分为三:通纪,即清史通论,记载清代全史;本纪,记载某一朝皇帝的事迹;事纪,记载重大事件,如南明政权、太平天国和洋务运动等。
关于传记。大家比较关注人物的断限。对于明末清初人物,有学者认为,生年跨入清朝并对清朝历史有重要影响的人物应当入选,否则不应入选。对于清末民初的人物,如邹容、陈天华、秋瑾和孙中山等,他们反对清朝,是反映清朝衰亡历史过程的重要人物,因此,人物传中也不能没有他们。对于跨时代人物的写法,有学者认为,可以在内容上突出重点,即在清代的历史事迹要重点写,超出范围部分则从略。人物传的设置,既要有类传、群传之分,也要增加新的传目,尤其要增加反映社会生活各个层面的人物,如“南明诸臣传”、“幕僚传”、“清流传”、“革命烈士传”、“盐商传”、“工匠传”、“医家传”和“艺人传”等。至于烈女传、忠孝传,有人认为是体现落后封建观念的产物,应当废除,也有的认为从反映历史面貌的角度出发,应该保留,或主张将此种现象作为社会风俗,归入“风俗志”中。
关于志的设置。与会者认为需要突出两点:一是旧史作者视野所看不到的内容,尤其是反映经济活动和下层社会状况的内容:二是反映清代社会发生巨变的内容。依据这两个原则,有的志需要改造,有的志需要增加新内容,有的志则需要合并、拆分,还有的志则需要增设。不少学者主张增加外交志,以反映有清一代中西关系和政治经济文化的变迁。此外,还可以增加赋役志、漕运志、驿站志、荒政志、人口志、风俗志、民族志、宗教志、语言志、乡绅志、实业志、学术文化志、海关志和戏曲志等等。
关于表的设置。有学者认为,要有取有舍,可以去掉公主表、皇子表、外戚表等,增加人口表、赋税表、鸦片输入表、总理各国事务衙门表、清季中外使领年表、中外条约表以及书院表、行业表和科举表等。也有学者认为,表只能增加,不能减少,即便是公主表、皇子表和外戚表,也有其独特的价值。此外,还有学者不主张设表。
关于图录。左图右史是中国的传统,由于古代社会技术条件的限制,长期以来,图录并没有成为史书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学者主张,在今天新修清史中,“图”的比重要加大,应该包括舆地图、人物图、器物图、军事图、职贡图、生产图和生活用具图等,既有传统画法的图版,也有近代西洋式油画,又有近代照片。此外,还可以增加相应的经济区域图、交通建设图、民族分布图等。图可以单独成部,也可以图随文走,在相应的部分做插图。还有学者提出,图录部分可以改为“图说”,用图文并茂的形式,形象地展现历史面貌。
关于文体问题。一种观点认为新修清史必须沿用文言文以与传统史书保持一致,这样也便于引述清代历史的文献档案资料,还能节约篇幅,做到文省事增。但更多的学者则认为应采用精炼、典雅的现代书面语,强调与现代学科体系和学术视野对应的语言形式只能是白话文。此外,语言文字代表着一个时代的发展方向,文体应随时而变,不可泥古。况且,鸦片战争之后,中国在语言文字方面发生很大变化,出现了许多用文言无法表达的新词汇。当然,与会者达成的一个共识是:无论何种文体,文字表述均应精炼、平实、准确、客观。
如何处理史论关系问题,也牵涉到体例。卷首有小序,卷末有“论曰”,这是中国史学的传统。修史者的观点即体现于此。不少与会者认为,新修清史应该继承这一传统,坚持实事求是,要述而不作,用史料说话,不应过多加入撰写者的评论。即使是“论赞”,也要持平中和,以事实为依据,最好史论分开,不要夹叙夹议。另外一些学者则认为,要体现时代性,就必须对历史的发展规律进行总结,要对历史人物和事件进行分析、评价,观点要鲜明。否则,就容易陷入历史资料的堆砌之中。
此次会议是近年史学界关于史书体裁创新的重要学术会议,不仅对清史编纂工作的下一步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而且对推动史学相关领域研究的发展,也有积极意义。^
【专 题 号】K24
【复印期号】2003年03期
【原文出处】《光明日报》(京)2003年0401期第B③页
【作者简介】清史编纂委员会体裁体例工作小组供稿,刘仲华、王江、杨剑利执笔
会上,关于新修清史体裁体例,主要提出了以下几种意见:一种意见赞同以传统纪传体为主要框架,再加以现代改造。有的学者认为,新修清史应该本着“移步”而不“换形”的原则,继承纪传体。新修清史的客体是清朝历史,清朝是中国封建社会的最后一个王朝,从社会性质、政治制度及人们的观念等讲,它与以往的王朝没有本质的区别,故可采用传统的形式。但如何改造,改造到什么程度,与会者又有不同意见。另一种意见认为应该突破纪传体的局限,创造一种新的综合体。他们认为,一代应有一代之史,在新时代编纂一部新清史,要反映时代精神。清史反映的对象虽然是封建王朝的历史,但在晚清出现了大的变局,传统开始变革,古代开始走向近代,因此,体裁上也必须有重大创新,以全面反映清朝历史的特点和演进趋势,总结有清一代政治制度、民族关系等等方面的经验教训和其中的规律。还有一种观点认为,新修清史应起到资政育民的作用,要面向普通大众,不能藏之高阁。因此,新修清史不应采取适应封建社会需要的纪传体,而应采用当代人易于接受的章节体。其中,有的学者主张要以章节体通史为主体,辅以专史、大事记、列传等与之相配合。
不过,从大会发言的总体情况看,主张以传统纪传体为主、再加以现代的改造和主张将章节体与纪传体加以融合、形成新综合体的意见要占多数。这两种意见虽有差异,但在关于清史组成的部件方面,又往往有着大体相同的看法。
多数学者认为,传统纪传体虽是“范围千古,牢笼百家”的史书良法,但难以反映历史演进的大势。为弥补“大势难贯”或“大纲要领,观者茫然”的缺陷,新修清史应该增加叙述历史来龙去脉、揭示历史发展趋势的内容,具体称谓是叫“综述”还是称“总纪”、“总序”、“通纪”、“概述”等,可以讨论。这一部分应该在内容和立意上高屋建瓴,文字要行云流水,具有较强的可读性和导读性,写法上可以完全体现章节体的优点。也有学者从完全继承纪传体的角度出发,认为不应该在前面增加综述部分,以免前后不相对称。至于本纪、传记、典志及图表等部分,学者们多主张保留,但同时也提出要根据时代特点和要求进行相应的调整、改动。
关于本纪。有一种观点认为,从尊重历史事实的标准出发,本纪应该保留,因为皇帝在封建社会中本身是最高的统治者,也是政策的制定者。也有学者认为,为帝王立纪,本质上是标明正统的一种统治手段,但在今天看来,帝王也不过是个人物,因而立人物传足矣。基于此,主张将帝王归入列传,而将本纪改造为“通纪”,或者“编年”、“纪年”之类,结合编年体、纲目体和纪事本末体的优点,用大事记的方式,按时间顺序展示一代历史的发展脉络。还有学者认为,可将“纪”拆分为三:通纪,即清史通论,记载清代全史;本纪,记载某一朝皇帝的事迹;事纪,记载重大事件,如南明政权、太平天国和洋务运动等。
关于传记。大家比较关注人物的断限。对于明末清初人物,有学者认为,生年跨入清朝并对清朝历史有重要影响的人物应当入选,否则不应入选。对于清末民初的人物,如邹容、陈天华、秋瑾和孙中山等,他们反对清朝,是反映清朝衰亡历史过程的重要人物,因此,人物传中也不能没有他们。对于跨时代人物的写法,有学者认为,可以在内容上突出重点,即在清代的历史事迹要重点写,超出范围部分则从略。人物传的设置,既要有类传、群传之分,也要增加新的传目,尤其要增加反映社会生活各个层面的人物,如“南明诸臣传”、“幕僚传”、“清流传”、“革命烈士传”、“盐商传”、“工匠传”、“医家传”和“艺人传”等。至于烈女传、忠孝传,有人认为是体现落后封建观念的产物,应当废除,也有的认为从反映历史面貌的角度出发,应该保留,或主张将此种现象作为社会风俗,归入“风俗志”中。
关于志的设置。与会者认为需要突出两点:一是旧史作者视野所看不到的内容,尤其是反映经济活动和下层社会状况的内容:二是反映清代社会发生巨变的内容。依据这两个原则,有的志需要改造,有的志需要增加新内容,有的志则需要合并、拆分,还有的志则需要增设。不少学者主张增加外交志,以反映有清一代中西关系和政治经济文化的变迁。此外,还可以增加赋役志、漕运志、驿站志、荒政志、人口志、风俗志、民族志、宗教志、语言志、乡绅志、实业志、学术文化志、海关志和戏曲志等等。
关于表的设置。有学者认为,要有取有舍,可以去掉公主表、皇子表、外戚表等,增加人口表、赋税表、鸦片输入表、总理各国事务衙门表、清季中外使领年表、中外条约表以及书院表、行业表和科举表等。也有学者认为,表只能增加,不能减少,即便是公主表、皇子表和外戚表,也有其独特的价值。此外,还有学者不主张设表。
关于图录。左图右史是中国的传统,由于古代社会技术条件的限制,长期以来,图录并没有成为史书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学者主张,在今天新修清史中,“图”的比重要加大,应该包括舆地图、人物图、器物图、军事图、职贡图、生产图和生活用具图等,既有传统画法的图版,也有近代西洋式油画,又有近代照片。此外,还可以增加相应的经济区域图、交通建设图、民族分布图等。图可以单独成部,也可以图随文走,在相应的部分做插图。还有学者提出,图录部分可以改为“图说”,用图文并茂的形式,形象地展现历史面貌。
关于文体问题。一种观点认为新修清史必须沿用文言文以与传统史书保持一致,这样也便于引述清代历史的文献档案资料,还能节约篇幅,做到文省事增。但更多的学者则认为应采用精炼、典雅的现代书面语,强调与现代学科体系和学术视野对应的语言形式只能是白话文。此外,语言文字代表着一个时代的发展方向,文体应随时而变,不可泥古。况且,鸦片战争之后,中国在语言文字方面发生很大变化,出现了许多用文言无法表达的新词汇。当然,与会者达成的一个共识是:无论何种文体,文字表述均应精炼、平实、准确、客观。
如何处理史论关系问题,也牵涉到体例。卷首有小序,卷末有“论曰”,这是中国史学的传统。修史者的观点即体现于此。不少与会者认为,新修清史应该继承这一传统,坚持实事求是,要述而不作,用史料说话,不应过多加入撰写者的评论。即使是“论赞”,也要持平中和,以事实为依据,最好史论分开,不要夹叙夹议。另外一些学者则认为,要体现时代性,就必须对历史的发展规律进行总结,要对历史人物和事件进行分析、评价,观点要鲜明。否则,就容易陷入历史资料的堆砌之中。
此次会议是近年史学界关于史书体裁创新的重要学术会议,不仅对清史编纂工作的下一步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而且对推动史学相关领域研究的发展,也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