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史 |
再论“移宫”
张宪博
【专题名称】明清史
【专 题 号】K24
【复印期号】2002年06期
【原文出处】《中国史研究》(京)2002年03期第127~140页
【作者简介】张宪博,1954年生,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日 期】2001-11-10
【关 键 词】光宗/李选侍/后宫空虚/移宫/东林党/天启政局
发生在明熹宗即位前的“移宫”事件,对天启朝政局产生了重大影响。然而学界对这一事件的研究还十分薄弱。大体一致的看法是:明光宗死后,受宠于光宗的李选侍欲留居乾清宫,企图挟持皇长子以把持朝政。为避免李选侍的野心得逞,东林党人逼迫其移宫。这种做法对于维护封建正常秩序,是顺理成章的。(注:见孟森《明清史讲义》上,第五章,第四节,中华书局1981年版;温功义《三案始末》《移宫》,重庆出版社1984年版;南炳文、汤纲《明史》下,第十六章第一节,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白寿彝主编《中国通史》第九卷,乙编第四章第三节、丁编第三十二章第三节,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王天有《晚明东林党议》五《东林党议的是非》,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美〕牟复礼、〔英〕崔瑞德主编《剑桥中国明代史》第十章《泰昌期》,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版中译本;马健、朱文《东林书院讲学活动与明末党争》,载《东林党学术研讨会、薛福成学术研讨会论文资料集》,江苏文史资料编辑部1998年版。)这一说法,忽视了明光宗死后,后宫空虚的特殊背景,对李选侍“干预朝政,扰乱国体”的评论缺乏根据,有失偏颇。另外,由于魏党借“三案”罗织罪名,对东林党人残酷迫害,造成空前惨烈的冤狱,因而在一定程度上掩盖了东林党人政治斗争上的失误。本文再论“移宫”,旨在对这一事件重新进行考察,同时揭示天启朝政局变化的成因,从一个侧面说明,明代高度强化的皇权最终会削弱其本身,并对历史的发展造成制约。
一
明泰昌元年(公元1620年)九月初一,只当了三十天皇帝的光宗朱常洛病死,皇长子朱由校在刘一燝、周嘉谟、左光斗等大臣和司礼太监王安的协助下,仓促即东宫位和皇帝位。随后内阁首辅方从哲被论劾致仕,刘一燝继而代之,与阁臣韩“相得甚欢”,又与内廷王安联合“引与共事”,史载:
安亦倾心向之。所奏请,无不从。发内帑,抑近倖,搜遗逸,旧德宿齿布满九列,中外欣欣望治焉。(注:《明史》卷二四○《刘一燝传》,中华书局标点本,第6240页。)也就是说,以东林人士为核心的外廷,在王安为首的司礼监的配合下,一度基本上控制住了局面,似乎又恢复了万历初年张居正当国时“宫府一体”的运行机制。但不久形势便急转直下,魏忠贤一伙竟能在“东林势盛,众正盈朝”(注:《明史》卷二四三《赵南星传》,第6299页。)的情况下,变劣势为优势,将东林人士一网打尽,形成了长达七年的专权乱政。考察天启朝政局的变迁,“移宫”所造成的连锁反应是不应该忽视的。
正统以后的历史表明,外廷即使能够形成共识,却不一定能控制内廷,尤其是在皇帝幼冲即位的情形下,只有形成宫府一体的机制外廷才能有所作为,这样的一种政治模式,以张居正当国时最为典型,其次在正统初年和武宗死后皇位空缺的一段时间,也在一定程度上出现过,这几次都有一个共同的条件,那就是皇太后在宫中的制约作用。
熹宗即位,情况较为特殊,他的生母孝和王太后和光宗的正宫孝元皇后郭氏分别已于万历四十七年(公元1619年)和万历四十一年(公元1613年)死去。光宗朱常洛死后,朱由校已成孤儿,这在明代历史上还是从未有过的。宫中与熹宗有关系的只有曾受宠于光宗的李选侍,她“尝抚视熹宗及庄烈帝”(注:《明史》卷一一四《后妃二》,第3541页。),光宗在临终前曾“命封选侍为皇贵妃”(注:《明史》卷一一四《后妃二》,第3541页。)。如此说来,在内廷,唯一能够起到节制作用的只有李选侍一人。熹宗朱由校是一个到十五岁还没有读过书的顽童,他继承皇位时(注:朱由校生于万历三十三年(公元1605年)十一月,登极时的实际年龄还不足十五岁,见《明史》卷二二《熹宗本纪》,第297页。),仍然是个文盲,可塑性很强。 在没有生母及皇太后和其他人可以控制后宫的情况下,内臣势力便会乘机弄权。当时的东林党人没有吸取历史的经验和教训,完全忽视了朱由校在内廷所处的特殊环境,他们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迫不及待地清除李选侍。东林党人将李选侍看成是朝廷最大的隐患,从政局的发展看,这显然是一个失误。
李选侍虽然不是朱由校的生母,但毕竟抚育过朱由校和朱由检(崇祯帝),被称为“庶母”,如果按光宗的遗嘱,在熹宗即位后封为贵妃,暂时主持后宫,是顺理成章的事。东林党人理应吸取张居正在万历初年两宫并尊的经验,争取李选侍以稳定政局。李选侍虽然不是最理想的政治力量,然而一旦身分、地位提高,所负责任也会不同。最重要的是,出于政治上的原因,东林党人与李选侍理应极易沟通。因为东林党人曾经为争国本付出过长期的努力,人称“小东”(当年朱常洛作为皇太子被称为“大东”);李选侍受宠于光宗,与东林党人不应心存隔膜。这是十分难得的政治基础,遗憾的是,东林党人却无视了这一背景。当时居住在宫的还有福王生母郑贵妃,已没有什么政治影响了。郑妃与光宗势同水火,李选侍既为常洛爱妾,又为“郑党”,显然不合逻辑,因此,李、郑结盟本无可能,如果东林党人隆礼李选侍,更不会出现两人合谋。有的著作说,李选侍为郑贵妃向光宗所进八名美姬之一(注:见白寿彝主编《中国通史》第九卷,乙编第四章第三节,第260页; 温功义《三案始末》《移宫》,第124页。),这与史实不符。李选侍何时入宫,虽无明确记载,但光宗于泰昌元年(公元1620年)八月二十五日,已有谕曰:“选侍数产不育,止存一女。”(注: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六八《三案》,中华书局1977年版,第1095页。)所说的“一女”,即指皇八妹。皇八妹生于何年不详,然而《三朝要典》中载天启四年(公元1624年)四月,大理寺少卿范济世的奏疏中有“皇八公主渐次长成矣,异日婚配”之语。六月,熹宗下旨:“朕念皇妹年已长成,且婚期在迩,礼部便查例具仪来行。”七月“命大学士顾秉谦、朱延禧捧册封”(注:顾秉谦等:《三朝要典》卷二二《移宫》,天启六年礼部刻本。)。天启四年(公元1624年)皇八妹已至婚配年龄,由此推之,李选侍与光宗在一起的时间当不会少于十年,也就是说,李氏至少在万历四十年(公元1612年)前后已入宫为光宗选侍,而与郑氏进美没有瓜葛。
关于光宗欲封郑贵妃为后一事,乃事出有因。神宗临终之前,曾有“遗命封皇贵妃郑氏为后”(注:谈迁:《国榷》卷八三,万历四十八年七月丙申条,中华书局标点本,第5153页。),但立即遭到礼部左侍郎孙如游的反对,遗命并没有被执行。神宗死后,光宗曾先后两次提出要遵奉父皇遗命,进封郑贵妃为皇后。第一次在登极前,以皇太子身分谕阁臣:
父皇遗言:“尔母皇贵妃郑氏侍朕有年,勤劳茂著,进封皇后。”卿可传示礼部查例。(注:《明光宗实录》卷二,万历四十八年七月丁酉条。)结果未行礼部,左侍郎孙如游便上疏反对。光宗此举,完全可以看作是表面文章,未必真有诚意。但到了八月十七日,他又一次提出此事:
前因母皇贵妃郑进封皇后,朕遵皇考遗言,又是朕笃孝之心,该部如何抗违执奏,着作速具仪来行,慎勿复滋渎扰。(注:《明光宗实录》卷六,泰昌元年八月壬戌条。)
这时光宗已病,“外庭喧传圣躬违和”,“中外皇皇”(注:《明光宗实录》卷六,泰昌元年八月壬戌条。)。光宗的正宫孝元皇后郭氏和熹宗的生母孝和王太后,此时都已不在人世,一旦光宗再有不测,年仅十五的朱由校将成为孤儿,后宫空虚的前景不难想到,小皇帝托付何人是一个必须考虑的问题。光宗欲封郑贵妃为后,其意却在选侍。郑妃封后如能成功,再封选侍自然例有可据,典有可寻。光宗不可能单纯为前朝贵妃煞费苦心,显然是为自己身后计。即使封郑妃为后,也仅仅养老别宫而已,不会对朝政构成什么实际的威胁。这一次,同样受到礼部右侍郎孙如游的疏谏:
考累朝典礼,以配而后者,乃敌体之经;以妃而后者,则从子之义。祖宗以来,岂无抱衾之爱,而终引去席之嫌,此礼所不载也。先帝念贵妃劳,不在无名之位号;陛下体先帝志,亦不在非分之尊崇。若义所不可,则遵命非孝,遵礼为孝。臣不敢曲徇,自蹈不忠之罪。(注:《明史》卷二四○《孙如游传》,第6253—6254页。)当时“东林势盛,众正盈朝”,身为浙党的内阁首辅方从哲更不敢挑起朝议,他上疏说:
自奉旨后,躇踌未敢遽发,深惧此旨一出,外庭必且群然执争,静摄之中,益增圣虑,不得已,将部疏暂留……所奉明旨,尊藏阁中,不必传外,庶朝廷无逾制之嫌,臣下无显诤之迹。(注:《明光宗实录》卷六,泰昌元年八月壬戌条。)与此同时,周嘉谟听从杨涟、左光斗等人的建议,“以大义责贵妃从子养性,示以利害”(注:《明史》卷二四一《周嘉谟传》,第6258页。)。郑养性于八月二十三日主动上奏,恳乞光宗“收回封后成命”,光宗无奈,只得说:
朕遵皇考遗嘱,昨览都督佥事郑养性所奏收回封后成命以全体制,特允所奏,已辍旨不行,外庭不得再行渎扰。(注:《明光宗实录》卷七,泰昌元年八月庚午条。)于是郑贵妃“乃移慈宁宫,封后事亦寝”(注:《明史》卷二四一《周嘉谟传》,第6258页。)。郑妃移宫后,行动受到限制,杨涟等东林党人规定她:
今后养老别宫,省心回念,凡朝见必须启请,侍御无相搀越,更所以善保全先帝之明德于有终与殊恩于无已也。(注:《明光宗实录》卷七,泰昌元年八月庚午条。)可知,光宗在世时,郑妃已然迁出乾清宫,移居慈宁宫,封后一事就此作罢。光宗死后,“有言妃与李选侍同居乾清宫谋垂帘听政者”(注:《明史》卷一一四《后妃二》,第3539页。),纯属意测谣传,从文献记载上看,李选侍为郑党一说,缺乏事实根据。
郑妃封后未果,光宗的真正目的没有达到,只能反复催促礼部进封李选侍为皇贵妃。八月二十五日,传谕礼部:
选侍李氏侍朕谨慎勤劳,皇长子生母薨逝后,奉先帝旨,委托抚育,慈爱视如亲子,厥功懋焉,着封为皇贵妃,尔部速俱仪闻。(注:《明光宗实录》卷七,泰昌元年八月庚午条。)随后,钦天监奉旨择九月六日为册封之期。第二天,八月二十六日,光宗已处弥留之际,据《明光宗实录》记:
召大学士方从哲、刘一燝、韩及英国公张惟贤、尚书周嘉谟、李汝华、孙如游、黄嘉善、黄克缵、左都御史张问达、给事中范济世、杨涟、御史顾慥于乾清宫……上又谕册封皇贵妃。(注:《明光宗实录》卷七,泰昌元年八月辛未条。)八月二十九日,光宗再召见辅臣方从哲等十三人于乾清宫,“仍谕册立皇贵妃”(注:《明光宗实录》卷七,泰昌元年八月甲戌条。)。从以上《实录》所记,足以看出光宗欲封李选侍的急切心情(注:杨涟曾否认光宗临终前对加封选侍持有的积极态度。他在天启六年(公元1626年)狱中所做《绝笔》中说:“初次召对……既因孙宗伯言封李侍仪注,先帝始言加一名封之,故以李侍生育多,服侍久也。非宗伯言之,则先帝语不及此矣。二次召对,则君臣相慰藉,语未及他事。三次召对……孙宗伯言封李侍为皇贵妃,臣等不敢不遵命。先帝但急指上言,辅他要紧者三,明示封侍无甚要紧也……诬谓先帝三次召对,皆为封侍,饰成遗命”(见黄煜《碧血录》,《中国内乱外患历史丛书》本)。杨涟所说,与《明光宗实录》所记颇有出入。天启朝曾先后两修《光宗实录》,今影印本是由阁臣叶向高、韩等为总裁,礼臣周炳谟等纂修,于天启三年(公元1263年)七月十六日成书(见李逊之《三朝野纪》卷五《崇祯朝》,《荆驼逸史》本),参与者大部分为东林党人。《实录》纂修过程中以及修成以后的一段时间,“东林势盛”,魏忠贤虽已用事,但惮东林“众正盈朝,不敢大肆”(见《明史》卷二四四《杨涟传》)。尽管杨、左等东林党人主张移宫,并罪指李选侍有垂帘听政之意,但《光宗实录》仍明确记录了光宗三次传谕册封李选侍为皇贵妃一事。也就是说《实录》的记载应被当国的东林人士普遍认可,在重大问题上不致失实。天启六年(公元1626年)十月,魏忠贤使其党重修《光宗实录》,才对原本大加涂改,是非倒置。关于“遗命”,杨涟在朱由校登极的前一天九月初六的上言中自己曾说:“贵妃虚名耳,册立虽系先帝遗命,开恩尚在今上新论。”(见《明熹宗实录》卷一,泰昌元年九月己卯条)杨涟自己否定了自己。)。礼部尚书孙如游虽称“自当仰体速行”,但又强调:
前谕上孝端显皇后,孝靖皇太后尊谥,加封恭靖郭元妃、昭肃王才人为皇后,皆未告竣,以先后次序酌之,宜俊四大礼行后,方可议及。(注:《明光宗实录》卷七,泰昌元年八月壬申条。)给事中李若珪“亦以缓封请”。光宗朱常洛只当了三十天皇帝,便于九月初一离开人世,册封李选侍的愿望至死也没能实现。当日,礼科给事中李若珪又上言:“大礼举行经当顺序”,又以四大礼俱未告竣,“册封选侍李氏为贵妃,暂宜停止”(注:《明熹宗实录》卷一,泰昌元年九月乙亥条。)。孙如游也请另议封期(注:《明史》卷二四○《孙如游传》,第6254页。)。
二
光宗死后,东林党人对政局缺乏分析,没有利用唾手可得的有利条件去实现自己的政治目的;相反,杨涟、左光斗等人却自作聪明、无中生有,完全违背了光宗的政治意图。光宗去世当天,御史左光斗立即上疏请肃清宫禁,说移宫的问题,“及今不早决,将借拊养之名行专制之实,武后之祸立见于今矣!”(注:谈迁:《国榷》卷八四,泰昌元年九月戊寅条,第5177页。)外廷如此惧怕武后之祸重现,不是等于承认了李选侍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政治人物吗。退一步说,即使让李选侍暂时节制内廷作为过渡,也比后宫无主要稳妥得多。事实上明朝后宫问政,不乏先例(注:明朝皇太后听政,早已有之。英宗九岁登极,“事皆白太后然后行。委任三杨,政归台阁。每数日,太后必遣中官入阁,问施行何事,具以闻”(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二九《王振用事》)。此外,武宗死后皇位空缺期间,神宗即位之初,皇太后都起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只有熹宗即位时例外。)。况且李选侍专权的可能性极小,因为明朝有祖训,后宫不可干政,李选侍决无胆量步武后之后尘。光宗死后,“外廷恟惧”,也只是“疑选侍欲听政”,并无确凿证据。当时内阁首辅方从哲“徘徊其间,已,又欲缓移宫”,是可以理解的。可惜刘一燝、杨涟等人政治谋略不够,义气用事,与当年成功开创“宫府一体”政治局面的张居正相去甚远。
皇帝在大婚之前,皇太后可以暂居乾清宫,以照顾皇帝的起居,这也是有先例的。当年万历帝即位后,应张居正所请,圣慈皇太后“视帝起居,乃徙居乾清宫”(注:《明史》卷一一四《后妃二》,第3535页。)。即使是郑贵妃,在光宗登极后,也没有立即移宫,八月一日光宗即位,八月十六日“郑贵妃尚在乾清宫”(注:谈迁:《国榷》卷八四,泰昌元年八月辛酉条,第5167页。)。在朝的东林官员,也有与杨、左不同的,天启五年(公元1625年)被害的“东林六君子”之一袁化中,时任河南道御史,九月二十七日上奏就曾提出“为主上孤立可虞,内外保护宜慎。”他对后宫无人主持深表担忧:
今上所遭二帝见背,两宫蚤催,母仪之选未行,帏讲之臣未列,则孑然独主者,独皇上一人耳。谁为伺饮食而候起居,谁为屏冶容而节劳逸?(注:《明熹宗实录》卷一,泰昌元年九月辛丑条。)李选侍虽非天启帝生母,但尽过“抚养”之责,由于情况特殊,东林党人不妨隆礼推崇,让其暂居乾清宫,以照顾小皇帝的起居,这也在情理之中(注:有的学者认为朱由校尚未成年,对李选侍也有一番依恋之情,而这种关系被强迫中止,会使他对官员产生反感,而把感情移向乳母客氏和魏忠贤(见白寿彝主编《中国通史》第九卷,乙编第四章第三节;丁编第三十一章第一节),这一看法不无道理。)。利用东林党人与光宗的关系,内托选侍主持内宫,结果会是另外一种局面。但东林诸臣却将这一可利用的人物无情地抛弃,让顽童皇帝直接亲政,客观上帮了魏忠贤、客氏一伙的忙。兵科左给事中杨涟当时奏言,公开指责李选侍“以母道自居,外托保护之名,阴怀专擅之实”(注:《明熹宗实录》卷一,泰昌元年九月己卯条。)。在外廷的逼迫下,光宗死后仅两天,即九月初三,李选侍移宫,就被排挤出政治舞台。以后魏、客狼狈为奸,一时宫中无人对其构成节制。有明一代,后宫从未有如此空虚之状。在中国历史上,天启年间宦官乱政达到了登峰造极的程度,这与当时宫中的环境很有关系。当宣布李选侍移宫后,后宫顿时秩序大乱,宦官李进忠等“擅开宝库,盗取珍藏”(注:《明熹宗实录》卷一,泰昌元年九月己卯条。)。据《明史·后妃传》记:
选侍将移宫,其内竖李进忠、刘朝、田诏等盗内府秘藏,过乾清门仆,金宝坠地。帝怒,悉下法司,案治甚急。(注:《明史》卷二四○《刘一燝传》,第6240页。)杨涟争移宫事成后,也曾对廷臣说:
选侍不移宫,非所以尊天子,既移宫,又当有以安选侍,是有诸公调护,无使中官取快私仇。(注:夏燮:《明通鉴》卷七六,泰昌元年九月戊戌条,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影印本,第589页。)
李选侍移至哕鸾宫,却迟迟不被册封,这时后宫无主,魏忠贤集团无所顾忌地加紧活动。宫中传出流言,说“选侍雉经,皇八妹入井”(注:《明史》卷三○六《阉党·贾继春传》,第7870页。)。御史贾继春上书内阁方从哲等辅臣:
新君御极,首导以违忤先皇,逼逐庶母,通国痛心。昔孝宗不问昭德,先皇优遇郑妃,何不辅上取法?且先皇弥留,面以选侍谕诸臣,而玉体未寒,爱妾莫保,忝为臣子,夫独何心。(注:《明史》卷三○六《阉党·贾继春传》,第7870页。)很显然,他在直接指责东林诸臣。到这时,东林党人才意识到情况有些棘手。于是左光斗第二天不得不为此上疏辩解,他说:
初一日公疏肃清宫禁,初三日移宫,初六日登极,驾还乾清宫。皇上既已还宫,则选侍移宫之后,自当存以大体,捐其小过,若复株连蔓引,使宫禁不安,亦非臣等建言之初心也。(注:谈迁:《国榷》卷八四,泰昌元年九月己亥条,第5181页。)左光斗先后两次上疏,变化很大。然而,东林党人对李选侍的敌视态度,此时已被朱由校利用。为遏制言路,他抓住机会,于九月二十五日谕内阁:
朕昔幼冲时,皇考选侍李氏恃宠,屡行气殴圣母,以致怀愤在心成疾病逝,使朕有冤难伸,惟抱终天之痛。前皇考病笃,阁部大臣俱进内问安,有李选侍挟朕躬使传封皇后,复用手推朕,向大臣靦颜口传,至今尚含羞赧。因避李氏毒恶心,不自安暂居慈庆宫,李氏又差李进忠、刘逊等,传每日章奏文书先来奏我看过,方与朕览,仍即日要垂帘听政。处分御史有言,李氏他日必为武氏之祸者,朕思祖宗家法甚严,从未有此规制。(注:《明熹宗实录》卷一,泰昌元年九月己亥条。所传李选侍气殴熹宗生母一事,皆源于熹宗朱由校泰昌元年九月二十五日对内阁的圣谕,而《明史》卷一一四《后妃二》则说:“是时,熹宗初即位,委托司礼太监王安,故敕谕如此。”又据《明史》卷二五六《黄克缵传》载:“先是,帝宣喻百官,明言选侍殴崩圣母。及惟炳疏上,得旨:‘选侍向有触忤。朕一时传谕,不无过激。追思皇考,岂能恝然。’于是外议纷纭,咸言前此上谕,悉出王安矫讬。而诸请安选侍者,益得藉为词。盖是时王安已死,魏忠贤方窃柄,故前后谕旨抵牾如此。”王安在移宫中所起的作用是值得认真研究的。)朱由校的目的在于通过公开表态来避免有人再为李选侍说话。尽管如此,贾继春仍坚持己见,并与给事中周朝瑞展开了一场论战,双方不断上揭。贾继春揭曰:
主上父子相继,宗社何尝不安,而必待倾选侍以安之?即移宫,原是正理,岂必移时驱逐,革其已进仪注之贵妃,困其无端罗织之老父?(注: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六八《三案》,第1099-1100页。)
朝臣不断上言要求皇帝册封以安选侍,可是仅登极三个多月的朱由校已经完全不受外廷的左右了。在这种情况下,杨涟又上《敬述移宫始末疏》,再次表白:
臣当日即语诸大臣:“移宫自移宫,隆礼自隆礼,必两者相济而后二祖列宗之大宝始安,先帝在天之灵始安。”(注:李逊之:《三朝野纪》卷二《天启朝》。)但疏中仍坚持说:
臣宁使今日忤选侍,无宁使移宫不速,不幸而成女后独览文书、称制垂帘之事。(注:《明史》卷二四四《杨涟传》,第6323页。)这对熹宗不能没有影响,于是优诏褒扬杨涟“志安社稷”。十二月七日,熹宗复降谕朝臣,继续泄愤于西李(注:明光宗有两个李选侍,称为东李和西李,西李,即移宫之李选侍。),明确声称不加李选侍封号,以报不共戴天之仇,他说:
(李选侍)明是威挟朕躬垂帘听政之意,朕蒙皇考派在选侍照管,凌虐更甚,朕昼夜涕泣,皇考自知其误,身自劝朕,朕曾秘谕阁臣,若避宫不早,朕亦不知如何矣。父母之仇,不共戴天,朕不加选侍封号,以慰圣母在天之灵。(注:谈迁:《国榷》卷八四,泰昌元年十二月庚戌条,第5183页。当时贾继春等人怀疑“(杨)涟交通王安,谕旨自珰出,非圣意”。见刘心学《四朝大政录》卷上《移宫》。)朝臣仍有人上言,对朱由校所说大不以为然,十二月九日,御史王业浩上疏:
夫一选侍也,昔为宠嫔,今孑焉妇人耳,当哕鸾宫之一炬,而已堪怜矣,而举朝尚有烦言,愿陛下静思者一。(注:谈迁:《国榷》卷八四,泰昌元年十二月壬子条,第5183页。)十五日,刑部尚书黄克缵又上言指出:
臣疏明言选侍接圣母不恭,遇皇上失礼,亦足以尽其失。必欲邀恩于皇上者,推先帝之遗爱,父子之间,人所难言,而深言之,则不能无罪耳。(注:谈迁:《国榷》卷八四,泰昌元年十二月戊午条,第5183页。)
贾继春的不断上言,自然受到朱由校的严责,不久让他出按江西。他在途中“驰疏自明上书之故”,其中告诫熹宗,“威福大权,莫听中涓帝落”(注:《明史》卷三○六《阉党·贾继春传》,第7871页。),贾继春看到了逼逐“庶母”可能会带来的宦官专权的后果。随后御史张慎言、高弘图连章为贾求宽,尚书周嘉谟等人,御史王大年、张捷、周宗建、刘廷宣,给事中王志道、倪思辉等交章论救,给事、御史复合词为请,诸阁臣又于日讲、经筵救之。周嘉谟等人说:“臣等意陛下笃念圣母,不能忘选侍。”(注:《明史》卷三○六《阉党·贾继春传》,第7871页。)崇祯帝定逆案时,开始内阁未将贾继春列名,朱由检问故,阁臣说:“继春虽反复,持论亦可取”(注:《明史》卷三○六《阉党·贾继春传》,第7872页。)。崇祯帝说他“惟反复,故为真小人”(注:《明史》卷三○六《阉党·贾继春传》,第7872页。)。后宫空虚,日久必生变故。移官后再想补救为时已晚,外廷已经丧失了机遇。这时朱由校已将所有为李选侍说话的人都视为“李党”,他说:“大小臣工,惟私李党,责备联躬。”(注:《明史》卷二五六《黄克缵传》,第6607页。)年龄刚满十五岁的朱由校已经完全不受外廷的制约,除了王安以外,他身边的客氏、魏忠贤等内臣显然也起了作用。宫中的宦官前后态度不同,前因盗宝罪重,“谋脱无目,惟请帝厚待选侍,则狱情自缓。于是流言四布,谓帝薄待先朝妃嫔”(注:《明史》卷二五六《黄克缵传》,第6607页。);后又支持小皇帝停封选侍,以保持后宫无主的局面。事实上,熹宗即位后,魏忠贤、客氏一直在加紧活动,《明史纪事本末》记:
初,帝之立也,王安与诸大臣同受顾命,见忠贤侵权,欲重惩之,奏之帝。(注: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七一《魏忠贤乱政》,第1134页。)又据《明史》卷三○五《魏忠贤传》载:
光宗崩,长孙嗣立,是为熹宗。忠贤、客氏并有宠。未逾月,封客氏奉圣夫人(注:据《明通鉴》卷七六,泰昌元年九月甲午条记,封客氏为奉圣夫人在泰昌元年九月甲午日,即熹宗即位后第十五天。第 589页。),荫其子侯国兴,弟客光先及忠贤兄钊俱锦衣千户。忠贤寻自惜薪司迁司礼秉笔太监兼提督宝和三店。忠贤不识字,例不当入司礼,以客氏故,得之。从王安死后到李选侍被封为康妃的三年中,魏忠贤炙手可热,却没有提出册封西李。关于王安,史载:
安为人刚直而疏,又善病,不能数见帝。魏忠贤始进,自结于安名下魏朝,朝日夕誉忠贤,安信之。及安怒朝与忠贤争客氏也,勒朝退,而忠贤、客氏日得志,忌安甚。(注:《明史》卷三○五《王安传》,第7815页。)这些只是一方面的原因,至于在册封西李一事上,王安的态度绝非是积极的,据崇祯帝说:“王安亦非善类”(注:李清:《三垣笔记》,《附识中·崇祯》,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196页。)。 《三朝要典》中,罪指王安之处比比皆是,此书虽出自阉党之手,却不难看出王安对李选侍的态度以及他在移宫中所起的作用,如书中说:
史臣曰:王安以夙憾选侍,倡议移宫,肆其逼逐。欲加之罪,则曰请后垂帘;欲甚其罪,则曰欺殴圣母,从根生株,从株生蔓,此不待智者而后知也。(注:顾秉谦等:《三朝要典》卷一八《移宫》。)又记天启五年(公元1625年)四月给事中霍维华奏言:
妃之未封,而况于后;请之不得,而况于自后;不妃不后,而况于垂帘。倘选侍而果有自后垂帘之威权也,王安焉敢不叩头,又安敢箕踞而怒骂之哉!臣以为宫不难移,王安等故难之也。又说:
当日皇上一见群臣,安等即奉皇上归慈庆宫,不复至乾清一步者,欲皇上不与选侍相见,乃可以行其离间之计也。故难移宫者,用以激怒皇上而重选侍之罪,眩惑中外,而张拥戴之功也。(注:顾秉谦等:《三朝要典》卷二三《移宫》。)《明史·王安传》云:“初,西宫李选侍怙宠陵熹宗生母王才人,安内忿不平。”《明史纪事本末》则称:“王安强直不阿选侍。”由于熹宗、王安和魏党等多方面的阻挠,加之东林党人的消极态度,册封一事一拖再拖,直到天启四年(公元1624年)四月,皇八妹婚期临近,才有人重提旧事。皇八妹下嫁,如无封号,有失尊崇;若只封其女,不封其母,则公主身价自低。大理寺少卿范济世上奏请遵遗命,封李选侍为妃。他说:
皇上念骨肉之亲,势不得不加以封位;既封位其女,又不得不封其母。(注:顾秉谦等:《三朝要典》卷二三《移宫》。)疏上,遭到熹宗的切责。至六月,杨涟疏参魏忠贤二十四罪,出于政治斗争的需要,魏忠贤“尽反其所为”,“遂矫上命,复议封选侍”(注: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六八《三案》,第1104页。)。由此可以看出,在册封西李一事上,熹宗已经完全听从于魏忠贤。李选侍终于被册封为康妃(注:光宗遗命:“封选侍为皇贵妃。”封为康妃,与“皇贵妃”地位有差,仍不是光宗的原意。),不过已成为“政海中之沉淀”。一向抵触阉宦的礼部尚书林尧俞仍然上疏反对。
三
关于“移宫”,时人及后人的一些评论值得重视。如对李选侍留居乾清宫,企图垂帘听政的说法,谈迁有一比较客观的看法:
选侍侍先帝于乾清宫,非偪处也,不幸鼎革,自徙而避之,第事须奉命,何敢遽移。彼妇人见浅,未即以是为请耳。诸臣之议甚严,动引武后为言,岂其伦哉,物论之所以踳驳也。(注:谈迁:《国榷》卷八四,第5178页。)几社领袖夏允彝认为:
选侍时在乾清宫,以母礼待东宫。左光斗遽疏言乾清非至尊不可居,欲速其移宫自当,但中言武氏之祸立见于今,且虑有垂帘视政之事,此亦过当。杨、左即拉阁臣揭请即日移宫,选侍颇受逼迫。御史贾继春遂言:“先帝于群臣至厚,何至一妾一女不能遗庇。”其言亦不可谓尽非。又说:
乃贾终斥为民,而杨不久优擢至副院,则亦东林失平之事也。后遂以此杀杨、左,则冤弥甚,即贾亦心怜之。东林操论,不失爱君,而太苛太激,使人难受。(注:夏允彝:《幸存录》下卷,《明季稗史初编》本。)后来崇祯皇帝曾对周延儒等言及“三案”时,完全否定了李选侍虐待天启帝以及“气殴圣母”、“垂帘听政”的说法:
又如移宫一事,尤为不情,当日皇考以朕与先帝俱失母,命李选侍抚养,渠爱如子,朕与先帝故亦事之如母。所谓气殴垂帘,皆外臣不知内庭事,有此纷纷。且魏忠贤固系巨恶,王安亦非善类,若令得志,一等人耳。(注:李清:《三垣笔记》,《附识中·崇祯》,第196页。)崇祯帝与天启帝所说完全不同,他们兄弟二人一同在宫中长大,同为孤儿,感情无隙,崇祯帝没有必要有意攻击皇兄,因此,他所说的应更接近于事实。《三垣笔记》还载有南明一些士人的议论,“累征不就”的张自烈说:
熹庙曾谕阁臣,缕举选侍殴抗圣母,威挟朕躬之罪。已,又诏暴李选侍过恶,何其失优容也。论者必指选侍为武后,必责选侍以垂帘,皆非。(注:李清:《三垣笔记》,《附识中·崇祯》,第197页。)看来熹宗所说的尽为不实之词。当时有人甚至直接指出移宫对朝政不利,如杨维垣曾说:
当时不宜遽逐李选侍,选侍逐则客氏进,无内主故也。(注:李清:《三垣笔记》,《笔记下·弘光》,第144页。)杨维垣虽名挂逆案,但此话不错。清代史学家赵翼也认为:
至移宫一事,光宗在位日浅,李选侍素无权势,不比郑贵妃之在万历中数十年薰灼也,即暂居乾清,亦岂能垂帘称制?(注:赵翼:《廿二史札记》卷三五《三案》,中华书局1984年版。)又曰:
然选侍去而客氏入,卒至与魏阉乱政。(注:赵翼:《廿二史札记》卷三五《三案俱有故事》。)但他又说:“盖国运将倾,因非人所能预料也。”光宗死后,后宫空虚的局面显而易见,内廷因缺乏保障而有可能出现宦官专权的危险不难想象,避免这种后果,对东林党人来说并非苛求。
朱由校传谕李选侍“气殴垂帘”之罪于中外,其目的很清楚,他当了皇帝后,不希望受到后宫制约。魏忠贤、客氏等人当然也懂得,后宫无人主持是他们专权擅政千载难逢的机会。天启元年(公元1612年)四月,朱由校大婚,册张氏为皇后。皇后“性严正,数于帝前言客氏、魏忠贤过失。尝召客氏至,欲绳以法”(注:《明史》卷一一四《后妃二》,第3542页。)。但皇后年纪尚轻,且孤掌难鸣,魏党气候已成,难以扭转局面。魏、客“惮后文明,诬后为重犯孙止孝之女”(注:谈迁:《国榷》卷八四,天启元年四月戊戌条,第5190页。),而非太康伯张国纪之女。天启三年(公元1623年),皇后有娠,“客、魏尽逐宫人异己者,而以其私人承奉,竟损元子”(注:《明史》卷一一四《后妃二》,第3542页。)。还企图摇动中宫,另立皇后,又将裕妃张氏“幽于别宫,绝其饮食”,致其于死地。又“幽禁成妃于别宫”,后斥为宫人(注:《明史》卷一一四《后妃二》,第3542页。)。光宗庄妃(东李)、选侍赵氏,也被魏、客迫害至死(注:《明史》卷一一四《后妃二》,第3542页。)。总之,对后宫的摧抑是他们控制决策的重要手段。
在明代,如果皇帝幼冲,或出现其他特殊情况,内阁、外廷只有取得当朝皇太后的支持,方能有所作为。不过一般情况下,后宫不能涉足朝政。天启皇帝即位时的情况已属十分特殊,然而东光林党人却错误地认为李选侍要垂帘听政,迫不急待地将其驱逐出政治舞台,希望由自己控制皇帝,结果事与愿违,不仅造成了后宫无主的局面,又使孤立无依的顽童皇帝迅速地依靠魏客集团。东林党人轻易地葬送了自光宗即位后开启的新局面。
其实光宗死后,鉴于当时的情况,曾有人提出应联合李选侍共扶幼主,但遭到杨涟等人的反对,《明史·杨涟传》记:
九月乙亥朔,昧爽,帝崩。廷臣趋入,诸大臣周嘉谟、张问达、李汝华等虑皇长子无嫡母、生母,势孤孑甚,欲共托李选侍。涟曰:“天子宁可托妇人?”(注:《明史》卷二四四《杨涟传》,第6320—6321页。)周嘉谟等人的意见,在《三朝要典》中有较为详细的记载,可以作为参考,兹录如下:
是日吏部等衙门尚书等官周嘉谟等言:殿下暂居慈庆已十日,登极自当移住乾清宫矣,从此宫闱严遝,外廷迥隔,臣等即有保护圣躬一念,何能自遂。所恃先帝存日已谕臣等,有待封选侍李氏,可以托任保护之责,臣等不胜庆幸。第前此朝夕先帝左右,防闲严密,今先帝宾天矣,在选侍虽有抚养之心,自不无形骸之隔。近议先帝梓宫,安设于仁智殿,选侍李氏或移住后殿,万一此地不可居,则近乾清之别宫,亦无不可。(注:周嘉谟启皇长子之语,也见于刘心学《四朝大政录》卷上《移宫》,此可证《三朝要典》中的记载并非伪造。)周嘉谟等人虽同意移宫,但仍认为李选侍可以托任保护之责,这一点与杨涟、左光斗等根本不同。对此阉党在《三朝要典》中做了如下评论:
史臣曰:此九卿科道公疏也。既曰先帝面谕,选侍可任保护之责,则诸臣必无疑于选侍矣,乃以涟等一言之簸弄,群起而攻之,是不信先帝而信涟等也,岂不悖哉!(注:顾秉谦等:《三朝要典》卷一七《移宫》。)周嘉谟、张问达为同受顾命之臣,周嘉谟为吏部尚书,“以正色立朝”(注:《明史》卷二四一《周嘉谟传》,第6258页。);张问达为都察院左都御史,“持论平允,不激不随”(注:《明史》卷二四一《张问达传》,第6263页。),均为“恳恳奉公”(注:《明史》卷二四一《史官赞语》,第6276页。)之人,二人在天启五年(公元1625年),因受魏党纠劾,被削夺官籍,还同被列入《东林党人榜》。李汝华为户部尚书,“练达勤敏,立朝无党阿”(注:《明史》卷二二○《李汝华传》,第5808页。),也属正人君子。杨涟、左光斗等人如能采纳他们的建议,政局还是有希望的。
朱元璋制定的一向被史家所称道的后宫不得干政的祖训,看来也有不利的一面。由于《皇明祖训》的制约(注:朱元璋《皇明祖训》规定:“凡皇后止许内治宫中诸等妇女人,宫门外一应事务毋得干预。”还规定:“后妃不许群臣谒见。”),明朝的皇后、皇太后以及外戚均不过多干预朝玫。这固然避免了后宫干政专权,却也造成了一定的问题,那就是皇后、皇太后往往毫无责任感,任皇帝随心所欲而熟视无睹,听宦官专权而无动于衷,而内阁和外廷也极少意识到去联合、争取后宫去约束皇帝或遏制宦官。朱元璋的目的是强化皇权,而弱化包括后宫在内的其它所有的政治因素,但结果往往孤立了皇帝本人,使他成了名符其实的孤家寡人。当皇权失去一切制约时,极易走向腐败。从根本的长远的观点看问题,极度强化的皇权最终会削弱其本身。(注:熹宗即位后,不仅后宫无人主持,外廷也无人主持。明代的中枢机构自洪武十三年废中书省后,便缺置不设。天启朝纷乱的政局表明,内阁并非能在关键时刻左右朝政。在移宫问题上,方从哲不能主持大局,移宫后,刘一燝不能遏制宦官势力的发展。)
光宗朱常洛即位后,曾谕内阁:“皇长子幼弱,明年先开讲,待禫服后册立”。方从哲说:“考祖宗朝册立之期……未有年十六而名位未正教谕未行者。”(注:谈迁:《国榷》卷八四,泰昌元年八月戊午条,第5167页。)由此可知朱由校直到光宗即位还没有接受启蒙教育,这一责任全在神宗。明神宗因想立朱常询为皇太子而迟迟不建储,当然也就无意培养朱常洛。光宗在十四岁时,曾出阁读过几天书,但不久就辍讲。万历二十九年(公元1601年),在廷臣的交章固请下,才立常洛为皇太子,这时他已经十九岁了,辍学依然如故。万历四十五年(公元1617年),礼部又催请开讲,说:“谓清明之朝,有三十六岁不学之皇太子,皇上何以谢人言!”(注:《明神宗实录》卷五六一,万历四十五年九月庚辰条。)到了万历四十七年(公元1619年)三月,礼部给事中亓诗教又上奏说:“视东宫讲学如漠不切己之事。且不惟东宫也,皇长孙十有五岁矣,亦竟不使授一书、识一字。”(注:《明神宗实录》卷五八○,万历四十七年三月甲申条。)可见直到朱翊钧死,朱常洛也没有读书。皇太子尚且不能读书,皇太孙自然更谈不上了。直到天启元年(公元1621年)正月,刘一燝、韩“以帝为皇孙时,未尝出阁读书,请于十二日即开经筵”(注:《明史》卷二四○《韩传》,第6243页。)。朱由校尚未识字,如何能批答章奏,即使李选侍真有先览章奏的要求,也不能算过分,未尝不是一种负责的态度。果能内托选侍,其结果总比大权落入魏、客一伙手中要好。朱由校无能力处理国政,只好将中外章奏全都付与内臣。有的学者说魏忠贤不识字,却能把持朝政达数年之久,主要是控制了皇帝朱由校,这是一方面的原因,更重要的是朱由校更需要魏忠贤等人,他身边除了这些宦官,再无可利用之人。批答章奏主要靠司礼监的王体乾、李永贞、石元雅、涂文辅等人。魏忠贤“不识字,从来不批文书,不轮流该正。然颇有记性,只在御前赞扬附和,植党徇私,或危言冷语,挑激圣怒。”(注:刘若愚:《酌中志》卷一三《本章经手次第》,《丛书集成初编》本。)左副都御史杨涟在天启三年(公元1623年)六月疏参魏忠贤二十四罪,朱由校却下旨说:“凭臆结祸,是欲屏逐左右,使朕孤立。”(注:谈迁:《国榷》卷八六,天启四年六月癸未条,第5286页。)很显然,魏忠贤一伙的去留,关系到他的孤立与否。直到他死前,还忘不了向辅臣强调“监臣王体乾勤练,厂臣魏忠贤忠诚”(注:谈迁:《国榷》卷八八,天启七年八月辛丑条,第5382页。)。
朱由校没有储君阶段的教育,自然无东宫师保,这也是他亲阉宦而远大臣的一个原因。他内无母后,外无师保,最亲近的人就只有乳母客氏和日夜伴随他的魏忠贤等内臣了,杨涟等人要他摈逐客、魏二人,谈何容易。他说“使朕孤立”,也可视为是一种真情的流露。当时占据着许多要职的东林党人,对光宗死后的政局缺乏冷静全面的分析,忽视了后宫空虚这一特殊情况,以及由此可能演化而成的政治危机。他们没有利用唾手可得的有利条件去尽量巩固宫府一体的机制,而是简单地将李选侍推出政治舞台,直接造成了后宫无主的局面,客观上促使朱由校迅速地依靠魏、客一伙,不意为宦官专权乱政扫清了障碍。
专制集权体制要根据自身的需要而调整运行机制,这种调整因皇帝本人的素质优劣而有高下文野之分。明熹宗朱由校本人的条件、明代皇权高度强化的政治模式,以及东林党人的失误,规定了小皇帝只能选择魏忠贤等人作为他的代理人。选侍移宫后,朝政很快被阉党所把持,“东林势盛”的局面随之结束。最可悲的是东林诸君子虽一心为国为君,但“移宫”与另外两案均被魏党利用成为将东林一网打尽的口实,即所谓“论移宫,以杨涟内结王安,故重选侍之罪,以张翊戴之功”(注:夏燮:《明通鉴》卷八○,天启六年春正月戊午条,第612页。)。 《三朝要典》中载有阉党刽子手许显纯的上疏:
杨涟等串通王安,倡为移宫之说,捏造垂帘听政等语。且驱逐帝妃、皇妹,踉跄出宫,停封废礼,惨动一时,遗恨万世。背先帝凭几之遗命,损皇上追慕之孝思,神人共愤,天地含冤,皆杨涟、左光斗为之首恶……(注:顾秉谦等:《三朝要典》卷二四《移宫》。)为构成大狱,天启皇帝不仅基本否认了泰昌元年(公元1620年)九月二十五日对内阁的传谕,而且将陷其不孝的责任全部推到杨涟、左光斗等人身上。他于天启五年(公元1625年)八月十二日降谕切责朝臣:
朕自去岁屏逐凶邪,廓清朝宁,励精图治,雅意中兴,秉轴大臣莫有为朕分忧共念者,即如杨涟、左光斗移宫一事,背先帝之溲恩,陷朕躬于不孝。(注:吴应箕:《启祯两朝剥复录》卷二,清初吴氏楼山堂刻本。)十月谕内阁:
自朕冲龄践祚之际,值东林邪党盈朝,陷朕孝德不光,或弃祖宗封疆不顾……(注:吴应箕:《启祯两朝剥复录》卷三。)“移宫”对天启朝政局产生了重大影响,给了逆珰恣意妄为的机会;反过来,魏忠贤“因杨涟二十四罪之参疏积恨不解,以成移宫之罪”,又“因移宫并成挺击、红丸之罪”(注:曹珖:《闲思往事》,明抄本。)。于是“逆珰杀人,则借三案,群小求富贵,则又借三案”(注:《崇祯长编》卷八,崇祯元年夏四月庚申条。)。
然而李选侍直到“鼎革后尚存,至康熙甲寅岁(公元1674年)五月十八日始卒”(注:王士禛:《池北偶谈》卷二《谈故二·李选侍》,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28页。),寂寂无闻五十四年,国亡家破,却未被清廷所杀,这对明廷真可谓一种讽刺。^
【专 题 号】K24
【复印期号】2002年06期
【原文出处】《中国史研究》(京)2002年03期第127~140页
【作者简介】张宪博,1954年生,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内容提要】 | 明光宗死后,东林党人对政局缺乏冷静的分析,忽视了后宫空虚的特殊性,没有利用唾手可得的有利条件去尽量巩固宫府一体的机制,而是简单地将李选侍推出政治舞台,直接造成了后宫无主的局面,客观上促使朱由校迅速地依靠客氏、魏忠贤一伙,不意为宦官专权扫清了障碍。“移宫”后,政局出现连锁反应,魏党反过来借“移宫”罗织罪名,又“因移宫而并成挺击、红丸之罪”,东林党人被一网打尽。本文指出东林党人政治上的失误以及明代后宫制度的弊症,说明极度强化的皇权最终会削弱其本身。 |
【关 键 词】光宗/李选侍/后宫空虚/移宫/东林党/天启政局
一
明泰昌元年(公元1620年)九月初一,只当了三十天皇帝的光宗朱常洛病死,皇长子朱由校在刘一燝、周嘉谟、左光斗等大臣和司礼太监王安的协助下,仓促即东宫位和皇帝位。随后内阁首辅方从哲被论劾致仕,刘一燝继而代之,与阁臣韩“相得甚欢”,又与内廷王安联合“引与共事”,史载:
安亦倾心向之。所奏请,无不从。发内帑,抑近倖,搜遗逸,旧德宿齿布满九列,中外欣欣望治焉。(注:《明史》卷二四○《刘一燝传》,中华书局标点本,第6240页。)也就是说,以东林人士为核心的外廷,在王安为首的司礼监的配合下,一度基本上控制住了局面,似乎又恢复了万历初年张居正当国时“宫府一体”的运行机制。但不久形势便急转直下,魏忠贤一伙竟能在“东林势盛,众正盈朝”(注:《明史》卷二四三《赵南星传》,第6299页。)的情况下,变劣势为优势,将东林人士一网打尽,形成了长达七年的专权乱政。考察天启朝政局的变迁,“移宫”所造成的连锁反应是不应该忽视的。
正统以后的历史表明,外廷即使能够形成共识,却不一定能控制内廷,尤其是在皇帝幼冲即位的情形下,只有形成宫府一体的机制外廷才能有所作为,这样的一种政治模式,以张居正当国时最为典型,其次在正统初年和武宗死后皇位空缺的一段时间,也在一定程度上出现过,这几次都有一个共同的条件,那就是皇太后在宫中的制约作用。
熹宗即位,情况较为特殊,他的生母孝和王太后和光宗的正宫孝元皇后郭氏分别已于万历四十七年(公元1619年)和万历四十一年(公元1613年)死去。光宗朱常洛死后,朱由校已成孤儿,这在明代历史上还是从未有过的。宫中与熹宗有关系的只有曾受宠于光宗的李选侍,她“尝抚视熹宗及庄烈帝”(注:《明史》卷一一四《后妃二》,第3541页。),光宗在临终前曾“命封选侍为皇贵妃”(注:《明史》卷一一四《后妃二》,第3541页。)。如此说来,在内廷,唯一能够起到节制作用的只有李选侍一人。熹宗朱由校是一个到十五岁还没有读过书的顽童,他继承皇位时(注:朱由校生于万历三十三年(公元1605年)十一月,登极时的实际年龄还不足十五岁,见《明史》卷二二《熹宗本纪》,第297页。),仍然是个文盲,可塑性很强。 在没有生母及皇太后和其他人可以控制后宫的情况下,内臣势力便会乘机弄权。当时的东林党人没有吸取历史的经验和教训,完全忽视了朱由校在内廷所处的特殊环境,他们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迫不及待地清除李选侍。东林党人将李选侍看成是朝廷最大的隐患,从政局的发展看,这显然是一个失误。
李选侍虽然不是朱由校的生母,但毕竟抚育过朱由校和朱由检(崇祯帝),被称为“庶母”,如果按光宗的遗嘱,在熹宗即位后封为贵妃,暂时主持后宫,是顺理成章的事。东林党人理应吸取张居正在万历初年两宫并尊的经验,争取李选侍以稳定政局。李选侍虽然不是最理想的政治力量,然而一旦身分、地位提高,所负责任也会不同。最重要的是,出于政治上的原因,东林党人与李选侍理应极易沟通。因为东林党人曾经为争国本付出过长期的努力,人称“小东”(当年朱常洛作为皇太子被称为“大东”);李选侍受宠于光宗,与东林党人不应心存隔膜。这是十分难得的政治基础,遗憾的是,东林党人却无视了这一背景。当时居住在宫的还有福王生母郑贵妃,已没有什么政治影响了。郑妃与光宗势同水火,李选侍既为常洛爱妾,又为“郑党”,显然不合逻辑,因此,李、郑结盟本无可能,如果东林党人隆礼李选侍,更不会出现两人合谋。有的著作说,李选侍为郑贵妃向光宗所进八名美姬之一(注:见白寿彝主编《中国通史》第九卷,乙编第四章第三节,第260页; 温功义《三案始末》《移宫》,第124页。),这与史实不符。李选侍何时入宫,虽无明确记载,但光宗于泰昌元年(公元1620年)八月二十五日,已有谕曰:“选侍数产不育,止存一女。”(注: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六八《三案》,中华书局1977年版,第1095页。)所说的“一女”,即指皇八妹。皇八妹生于何年不详,然而《三朝要典》中载天启四年(公元1624年)四月,大理寺少卿范济世的奏疏中有“皇八公主渐次长成矣,异日婚配”之语。六月,熹宗下旨:“朕念皇妹年已长成,且婚期在迩,礼部便查例具仪来行。”七月“命大学士顾秉谦、朱延禧捧册封”(注:顾秉谦等:《三朝要典》卷二二《移宫》,天启六年礼部刻本。)。天启四年(公元1624年)皇八妹已至婚配年龄,由此推之,李选侍与光宗在一起的时间当不会少于十年,也就是说,李氏至少在万历四十年(公元1612年)前后已入宫为光宗选侍,而与郑氏进美没有瓜葛。
关于光宗欲封郑贵妃为后一事,乃事出有因。神宗临终之前,曾有“遗命封皇贵妃郑氏为后”(注:谈迁:《国榷》卷八三,万历四十八年七月丙申条,中华书局标点本,第5153页。),但立即遭到礼部左侍郎孙如游的反对,遗命并没有被执行。神宗死后,光宗曾先后两次提出要遵奉父皇遗命,进封郑贵妃为皇后。第一次在登极前,以皇太子身分谕阁臣:
父皇遗言:“尔母皇贵妃郑氏侍朕有年,勤劳茂著,进封皇后。”卿可传示礼部查例。(注:《明光宗实录》卷二,万历四十八年七月丁酉条。)结果未行礼部,左侍郎孙如游便上疏反对。光宗此举,完全可以看作是表面文章,未必真有诚意。但到了八月十七日,他又一次提出此事:
前因母皇贵妃郑进封皇后,朕遵皇考遗言,又是朕笃孝之心,该部如何抗违执奏,着作速具仪来行,慎勿复滋渎扰。(注:《明光宗实录》卷六,泰昌元年八月壬戌条。)
这时光宗已病,“外庭喧传圣躬违和”,“中外皇皇”(注:《明光宗实录》卷六,泰昌元年八月壬戌条。)。光宗的正宫孝元皇后郭氏和熹宗的生母孝和王太后,此时都已不在人世,一旦光宗再有不测,年仅十五的朱由校将成为孤儿,后宫空虚的前景不难想到,小皇帝托付何人是一个必须考虑的问题。光宗欲封郑贵妃为后,其意却在选侍。郑妃封后如能成功,再封选侍自然例有可据,典有可寻。光宗不可能单纯为前朝贵妃煞费苦心,显然是为自己身后计。即使封郑妃为后,也仅仅养老别宫而已,不会对朝政构成什么实际的威胁。这一次,同样受到礼部右侍郎孙如游的疏谏:
考累朝典礼,以配而后者,乃敌体之经;以妃而后者,则从子之义。祖宗以来,岂无抱衾之爱,而终引去席之嫌,此礼所不载也。先帝念贵妃劳,不在无名之位号;陛下体先帝志,亦不在非分之尊崇。若义所不可,则遵命非孝,遵礼为孝。臣不敢曲徇,自蹈不忠之罪。(注:《明史》卷二四○《孙如游传》,第6253—6254页。)当时“东林势盛,众正盈朝”,身为浙党的内阁首辅方从哲更不敢挑起朝议,他上疏说:
自奉旨后,躇踌未敢遽发,深惧此旨一出,外庭必且群然执争,静摄之中,益增圣虑,不得已,将部疏暂留……所奉明旨,尊藏阁中,不必传外,庶朝廷无逾制之嫌,臣下无显诤之迹。(注:《明光宗实录》卷六,泰昌元年八月壬戌条。)与此同时,周嘉谟听从杨涟、左光斗等人的建议,“以大义责贵妃从子养性,示以利害”(注:《明史》卷二四一《周嘉谟传》,第6258页。)。郑养性于八月二十三日主动上奏,恳乞光宗“收回封后成命”,光宗无奈,只得说:
朕遵皇考遗嘱,昨览都督佥事郑养性所奏收回封后成命以全体制,特允所奏,已辍旨不行,外庭不得再行渎扰。(注:《明光宗实录》卷七,泰昌元年八月庚午条。)于是郑贵妃“乃移慈宁宫,封后事亦寝”(注:《明史》卷二四一《周嘉谟传》,第6258页。)。郑妃移宫后,行动受到限制,杨涟等东林党人规定她:
今后养老别宫,省心回念,凡朝见必须启请,侍御无相搀越,更所以善保全先帝之明德于有终与殊恩于无已也。(注:《明光宗实录》卷七,泰昌元年八月庚午条。)可知,光宗在世时,郑妃已然迁出乾清宫,移居慈宁宫,封后一事就此作罢。光宗死后,“有言妃与李选侍同居乾清宫谋垂帘听政者”(注:《明史》卷一一四《后妃二》,第3539页。),纯属意测谣传,从文献记载上看,李选侍为郑党一说,缺乏事实根据。
郑妃封后未果,光宗的真正目的没有达到,只能反复催促礼部进封李选侍为皇贵妃。八月二十五日,传谕礼部:
选侍李氏侍朕谨慎勤劳,皇长子生母薨逝后,奉先帝旨,委托抚育,慈爱视如亲子,厥功懋焉,着封为皇贵妃,尔部速俱仪闻。(注:《明光宗实录》卷七,泰昌元年八月庚午条。)随后,钦天监奉旨择九月六日为册封之期。第二天,八月二十六日,光宗已处弥留之际,据《明光宗实录》记:
召大学士方从哲、刘一燝、韩及英国公张惟贤、尚书周嘉谟、李汝华、孙如游、黄嘉善、黄克缵、左都御史张问达、给事中范济世、杨涟、御史顾慥于乾清宫……上又谕册封皇贵妃。(注:《明光宗实录》卷七,泰昌元年八月辛未条。)八月二十九日,光宗再召见辅臣方从哲等十三人于乾清宫,“仍谕册立皇贵妃”(注:《明光宗实录》卷七,泰昌元年八月甲戌条。)。从以上《实录》所记,足以看出光宗欲封李选侍的急切心情(注:杨涟曾否认光宗临终前对加封选侍持有的积极态度。他在天启六年(公元1626年)狱中所做《绝笔》中说:“初次召对……既因孙宗伯言封李侍仪注,先帝始言加一名封之,故以李侍生育多,服侍久也。非宗伯言之,则先帝语不及此矣。二次召对,则君臣相慰藉,语未及他事。三次召对……孙宗伯言封李侍为皇贵妃,臣等不敢不遵命。先帝但急指上言,辅他要紧者三,明示封侍无甚要紧也……诬谓先帝三次召对,皆为封侍,饰成遗命”(见黄煜《碧血录》,《中国内乱外患历史丛书》本)。杨涟所说,与《明光宗实录》所记颇有出入。天启朝曾先后两修《光宗实录》,今影印本是由阁臣叶向高、韩等为总裁,礼臣周炳谟等纂修,于天启三年(公元1263年)七月十六日成书(见李逊之《三朝野纪》卷五《崇祯朝》,《荆驼逸史》本),参与者大部分为东林党人。《实录》纂修过程中以及修成以后的一段时间,“东林势盛”,魏忠贤虽已用事,但惮东林“众正盈朝,不敢大肆”(见《明史》卷二四四《杨涟传》)。尽管杨、左等东林党人主张移宫,并罪指李选侍有垂帘听政之意,但《光宗实录》仍明确记录了光宗三次传谕册封李选侍为皇贵妃一事。也就是说《实录》的记载应被当国的东林人士普遍认可,在重大问题上不致失实。天启六年(公元1626年)十月,魏忠贤使其党重修《光宗实录》,才对原本大加涂改,是非倒置。关于“遗命”,杨涟在朱由校登极的前一天九月初六的上言中自己曾说:“贵妃虚名耳,册立虽系先帝遗命,开恩尚在今上新论。”(见《明熹宗实录》卷一,泰昌元年九月己卯条)杨涟自己否定了自己。)。礼部尚书孙如游虽称“自当仰体速行”,但又强调:
前谕上孝端显皇后,孝靖皇太后尊谥,加封恭靖郭元妃、昭肃王才人为皇后,皆未告竣,以先后次序酌之,宜俊四大礼行后,方可议及。(注:《明光宗实录》卷七,泰昌元年八月壬申条。)给事中李若珪“亦以缓封请”。光宗朱常洛只当了三十天皇帝,便于九月初一离开人世,册封李选侍的愿望至死也没能实现。当日,礼科给事中李若珪又上言:“大礼举行经当顺序”,又以四大礼俱未告竣,“册封选侍李氏为贵妃,暂宜停止”(注:《明熹宗实录》卷一,泰昌元年九月乙亥条。)。孙如游也请另议封期(注:《明史》卷二四○《孙如游传》,第6254页。)。
二
光宗死后,东林党人对政局缺乏分析,没有利用唾手可得的有利条件去实现自己的政治目的;相反,杨涟、左光斗等人却自作聪明、无中生有,完全违背了光宗的政治意图。光宗去世当天,御史左光斗立即上疏请肃清宫禁,说移宫的问题,“及今不早决,将借拊养之名行专制之实,武后之祸立见于今矣!”(注:谈迁:《国榷》卷八四,泰昌元年九月戊寅条,第5177页。)外廷如此惧怕武后之祸重现,不是等于承认了李选侍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政治人物吗。退一步说,即使让李选侍暂时节制内廷作为过渡,也比后宫无主要稳妥得多。事实上明朝后宫问政,不乏先例(注:明朝皇太后听政,早已有之。英宗九岁登极,“事皆白太后然后行。委任三杨,政归台阁。每数日,太后必遣中官入阁,问施行何事,具以闻”(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二九《王振用事》)。此外,武宗死后皇位空缺期间,神宗即位之初,皇太后都起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只有熹宗即位时例外。)。况且李选侍专权的可能性极小,因为明朝有祖训,后宫不可干政,李选侍决无胆量步武后之后尘。光宗死后,“外廷恟惧”,也只是“疑选侍欲听政”,并无确凿证据。当时内阁首辅方从哲“徘徊其间,已,又欲缓移宫”,是可以理解的。可惜刘一燝、杨涟等人政治谋略不够,义气用事,与当年成功开创“宫府一体”政治局面的张居正相去甚远。
皇帝在大婚之前,皇太后可以暂居乾清宫,以照顾皇帝的起居,这也是有先例的。当年万历帝即位后,应张居正所请,圣慈皇太后“视帝起居,乃徙居乾清宫”(注:《明史》卷一一四《后妃二》,第3535页。)。即使是郑贵妃,在光宗登极后,也没有立即移宫,八月一日光宗即位,八月十六日“郑贵妃尚在乾清宫”(注:谈迁:《国榷》卷八四,泰昌元年八月辛酉条,第5167页。)。在朝的东林官员,也有与杨、左不同的,天启五年(公元1625年)被害的“东林六君子”之一袁化中,时任河南道御史,九月二十七日上奏就曾提出“为主上孤立可虞,内外保护宜慎。”他对后宫无人主持深表担忧:
今上所遭二帝见背,两宫蚤催,母仪之选未行,帏讲之臣未列,则孑然独主者,独皇上一人耳。谁为伺饮食而候起居,谁为屏冶容而节劳逸?(注:《明熹宗实录》卷一,泰昌元年九月辛丑条。)李选侍虽非天启帝生母,但尽过“抚养”之责,由于情况特殊,东林党人不妨隆礼推崇,让其暂居乾清宫,以照顾小皇帝的起居,这也在情理之中(注:有的学者认为朱由校尚未成年,对李选侍也有一番依恋之情,而这种关系被强迫中止,会使他对官员产生反感,而把感情移向乳母客氏和魏忠贤(见白寿彝主编《中国通史》第九卷,乙编第四章第三节;丁编第三十一章第一节),这一看法不无道理。)。利用东林党人与光宗的关系,内托选侍主持内宫,结果会是另外一种局面。但东林诸臣却将这一可利用的人物无情地抛弃,让顽童皇帝直接亲政,客观上帮了魏忠贤、客氏一伙的忙。兵科左给事中杨涟当时奏言,公开指责李选侍“以母道自居,外托保护之名,阴怀专擅之实”(注:《明熹宗实录》卷一,泰昌元年九月己卯条。)。在外廷的逼迫下,光宗死后仅两天,即九月初三,李选侍移宫,就被排挤出政治舞台。以后魏、客狼狈为奸,一时宫中无人对其构成节制。有明一代,后宫从未有如此空虚之状。在中国历史上,天启年间宦官乱政达到了登峰造极的程度,这与当时宫中的环境很有关系。当宣布李选侍移宫后,后宫顿时秩序大乱,宦官李进忠等“擅开宝库,盗取珍藏”(注:《明熹宗实录》卷一,泰昌元年九月己卯条。)。据《明史·后妃传》记:
选侍将移宫,其内竖李进忠、刘朝、田诏等盗内府秘藏,过乾清门仆,金宝坠地。帝怒,悉下法司,案治甚急。(注:《明史》卷二四○《刘一燝传》,第6240页。)杨涟争移宫事成后,也曾对廷臣说:
选侍不移宫,非所以尊天子,既移宫,又当有以安选侍,是有诸公调护,无使中官取快私仇。(注:夏燮:《明通鉴》卷七六,泰昌元年九月戊戌条,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影印本,第589页。)
李选侍移至哕鸾宫,却迟迟不被册封,这时后宫无主,魏忠贤集团无所顾忌地加紧活动。宫中传出流言,说“选侍雉经,皇八妹入井”(注:《明史》卷三○六《阉党·贾继春传》,第7870页。)。御史贾继春上书内阁方从哲等辅臣:
新君御极,首导以违忤先皇,逼逐庶母,通国痛心。昔孝宗不问昭德,先皇优遇郑妃,何不辅上取法?且先皇弥留,面以选侍谕诸臣,而玉体未寒,爱妾莫保,忝为臣子,夫独何心。(注:《明史》卷三○六《阉党·贾继春传》,第7870页。)很显然,他在直接指责东林诸臣。到这时,东林党人才意识到情况有些棘手。于是左光斗第二天不得不为此上疏辩解,他说:
初一日公疏肃清宫禁,初三日移宫,初六日登极,驾还乾清宫。皇上既已还宫,则选侍移宫之后,自当存以大体,捐其小过,若复株连蔓引,使宫禁不安,亦非臣等建言之初心也。(注:谈迁:《国榷》卷八四,泰昌元年九月己亥条,第5181页。)左光斗先后两次上疏,变化很大。然而,东林党人对李选侍的敌视态度,此时已被朱由校利用。为遏制言路,他抓住机会,于九月二十五日谕内阁:
朕昔幼冲时,皇考选侍李氏恃宠,屡行气殴圣母,以致怀愤在心成疾病逝,使朕有冤难伸,惟抱终天之痛。前皇考病笃,阁部大臣俱进内问安,有李选侍挟朕躬使传封皇后,复用手推朕,向大臣靦颜口传,至今尚含羞赧。因避李氏毒恶心,不自安暂居慈庆宫,李氏又差李进忠、刘逊等,传每日章奏文书先来奏我看过,方与朕览,仍即日要垂帘听政。处分御史有言,李氏他日必为武氏之祸者,朕思祖宗家法甚严,从未有此规制。(注:《明熹宗实录》卷一,泰昌元年九月己亥条。所传李选侍气殴熹宗生母一事,皆源于熹宗朱由校泰昌元年九月二十五日对内阁的圣谕,而《明史》卷一一四《后妃二》则说:“是时,熹宗初即位,委托司礼太监王安,故敕谕如此。”又据《明史》卷二五六《黄克缵传》载:“先是,帝宣喻百官,明言选侍殴崩圣母。及惟炳疏上,得旨:‘选侍向有触忤。朕一时传谕,不无过激。追思皇考,岂能恝然。’于是外议纷纭,咸言前此上谕,悉出王安矫讬。而诸请安选侍者,益得藉为词。盖是时王安已死,魏忠贤方窃柄,故前后谕旨抵牾如此。”王安在移宫中所起的作用是值得认真研究的。)朱由校的目的在于通过公开表态来避免有人再为李选侍说话。尽管如此,贾继春仍坚持己见,并与给事中周朝瑞展开了一场论战,双方不断上揭。贾继春揭曰:
主上父子相继,宗社何尝不安,而必待倾选侍以安之?即移宫,原是正理,岂必移时驱逐,革其已进仪注之贵妃,困其无端罗织之老父?(注: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六八《三案》,第1099-1100页。)
朝臣不断上言要求皇帝册封以安选侍,可是仅登极三个多月的朱由校已经完全不受外廷的左右了。在这种情况下,杨涟又上《敬述移宫始末疏》,再次表白:
臣当日即语诸大臣:“移宫自移宫,隆礼自隆礼,必两者相济而后二祖列宗之大宝始安,先帝在天之灵始安。”(注:李逊之:《三朝野纪》卷二《天启朝》。)但疏中仍坚持说:
臣宁使今日忤选侍,无宁使移宫不速,不幸而成女后独览文书、称制垂帘之事。(注:《明史》卷二四四《杨涟传》,第6323页。)这对熹宗不能没有影响,于是优诏褒扬杨涟“志安社稷”。十二月七日,熹宗复降谕朝臣,继续泄愤于西李(注:明光宗有两个李选侍,称为东李和西李,西李,即移宫之李选侍。),明确声称不加李选侍封号,以报不共戴天之仇,他说:
(李选侍)明是威挟朕躬垂帘听政之意,朕蒙皇考派在选侍照管,凌虐更甚,朕昼夜涕泣,皇考自知其误,身自劝朕,朕曾秘谕阁臣,若避宫不早,朕亦不知如何矣。父母之仇,不共戴天,朕不加选侍封号,以慰圣母在天之灵。(注:谈迁:《国榷》卷八四,泰昌元年十二月庚戌条,第5183页。当时贾继春等人怀疑“(杨)涟交通王安,谕旨自珰出,非圣意”。见刘心学《四朝大政录》卷上《移宫》。)朝臣仍有人上言,对朱由校所说大不以为然,十二月九日,御史王业浩上疏:
夫一选侍也,昔为宠嫔,今孑焉妇人耳,当哕鸾宫之一炬,而已堪怜矣,而举朝尚有烦言,愿陛下静思者一。(注:谈迁:《国榷》卷八四,泰昌元年十二月壬子条,第5183页。)十五日,刑部尚书黄克缵又上言指出:
臣疏明言选侍接圣母不恭,遇皇上失礼,亦足以尽其失。必欲邀恩于皇上者,推先帝之遗爱,父子之间,人所难言,而深言之,则不能无罪耳。(注:谈迁:《国榷》卷八四,泰昌元年十二月戊午条,第5183页。)
贾继春的不断上言,自然受到朱由校的严责,不久让他出按江西。他在途中“驰疏自明上书之故”,其中告诫熹宗,“威福大权,莫听中涓帝落”(注:《明史》卷三○六《阉党·贾继春传》,第7871页。),贾继春看到了逼逐“庶母”可能会带来的宦官专权的后果。随后御史张慎言、高弘图连章为贾求宽,尚书周嘉谟等人,御史王大年、张捷、周宗建、刘廷宣,给事中王志道、倪思辉等交章论救,给事、御史复合词为请,诸阁臣又于日讲、经筵救之。周嘉谟等人说:“臣等意陛下笃念圣母,不能忘选侍。”(注:《明史》卷三○六《阉党·贾继春传》,第7871页。)崇祯帝定逆案时,开始内阁未将贾继春列名,朱由检问故,阁臣说:“继春虽反复,持论亦可取”(注:《明史》卷三○六《阉党·贾继春传》,第7872页。)。崇祯帝说他“惟反复,故为真小人”(注:《明史》卷三○六《阉党·贾继春传》,第7872页。)。后宫空虚,日久必生变故。移官后再想补救为时已晚,外廷已经丧失了机遇。这时朱由校已将所有为李选侍说话的人都视为“李党”,他说:“大小臣工,惟私李党,责备联躬。”(注:《明史》卷二五六《黄克缵传》,第6607页。)年龄刚满十五岁的朱由校已经完全不受外廷的制约,除了王安以外,他身边的客氏、魏忠贤等内臣显然也起了作用。宫中的宦官前后态度不同,前因盗宝罪重,“谋脱无目,惟请帝厚待选侍,则狱情自缓。于是流言四布,谓帝薄待先朝妃嫔”(注:《明史》卷二五六《黄克缵传》,第6607页。);后又支持小皇帝停封选侍,以保持后宫无主的局面。事实上,熹宗即位后,魏忠贤、客氏一直在加紧活动,《明史纪事本末》记:
初,帝之立也,王安与诸大臣同受顾命,见忠贤侵权,欲重惩之,奏之帝。(注: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七一《魏忠贤乱政》,第1134页。)又据《明史》卷三○五《魏忠贤传》载:
光宗崩,长孙嗣立,是为熹宗。忠贤、客氏并有宠。未逾月,封客氏奉圣夫人(注:据《明通鉴》卷七六,泰昌元年九月甲午条记,封客氏为奉圣夫人在泰昌元年九月甲午日,即熹宗即位后第十五天。第 589页。),荫其子侯国兴,弟客光先及忠贤兄钊俱锦衣千户。忠贤寻自惜薪司迁司礼秉笔太监兼提督宝和三店。忠贤不识字,例不当入司礼,以客氏故,得之。从王安死后到李选侍被封为康妃的三年中,魏忠贤炙手可热,却没有提出册封西李。关于王安,史载:
安为人刚直而疏,又善病,不能数见帝。魏忠贤始进,自结于安名下魏朝,朝日夕誉忠贤,安信之。及安怒朝与忠贤争客氏也,勒朝退,而忠贤、客氏日得志,忌安甚。(注:《明史》卷三○五《王安传》,第7815页。)这些只是一方面的原因,至于在册封西李一事上,王安的态度绝非是积极的,据崇祯帝说:“王安亦非善类”(注:李清:《三垣笔记》,《附识中·崇祯》,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196页。)。 《三朝要典》中,罪指王安之处比比皆是,此书虽出自阉党之手,却不难看出王安对李选侍的态度以及他在移宫中所起的作用,如书中说:
史臣曰:王安以夙憾选侍,倡议移宫,肆其逼逐。欲加之罪,则曰请后垂帘;欲甚其罪,则曰欺殴圣母,从根生株,从株生蔓,此不待智者而后知也。(注:顾秉谦等:《三朝要典》卷一八《移宫》。)又记天启五年(公元1625年)四月给事中霍维华奏言:
妃之未封,而况于后;请之不得,而况于自后;不妃不后,而况于垂帘。倘选侍而果有自后垂帘之威权也,王安焉敢不叩头,又安敢箕踞而怒骂之哉!臣以为宫不难移,王安等故难之也。又说:
当日皇上一见群臣,安等即奉皇上归慈庆宫,不复至乾清一步者,欲皇上不与选侍相见,乃可以行其离间之计也。故难移宫者,用以激怒皇上而重选侍之罪,眩惑中外,而张拥戴之功也。(注:顾秉谦等:《三朝要典》卷二三《移宫》。)《明史·王安传》云:“初,西宫李选侍怙宠陵熹宗生母王才人,安内忿不平。”《明史纪事本末》则称:“王安强直不阿选侍。”由于熹宗、王安和魏党等多方面的阻挠,加之东林党人的消极态度,册封一事一拖再拖,直到天启四年(公元1624年)四月,皇八妹婚期临近,才有人重提旧事。皇八妹下嫁,如无封号,有失尊崇;若只封其女,不封其母,则公主身价自低。大理寺少卿范济世上奏请遵遗命,封李选侍为妃。他说:
皇上念骨肉之亲,势不得不加以封位;既封位其女,又不得不封其母。(注:顾秉谦等:《三朝要典》卷二三《移宫》。)疏上,遭到熹宗的切责。至六月,杨涟疏参魏忠贤二十四罪,出于政治斗争的需要,魏忠贤“尽反其所为”,“遂矫上命,复议封选侍”(注: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六八《三案》,第1104页。)。由此可以看出,在册封西李一事上,熹宗已经完全听从于魏忠贤。李选侍终于被册封为康妃(注:光宗遗命:“封选侍为皇贵妃。”封为康妃,与“皇贵妃”地位有差,仍不是光宗的原意。),不过已成为“政海中之沉淀”。一向抵触阉宦的礼部尚书林尧俞仍然上疏反对。
三
关于“移宫”,时人及后人的一些评论值得重视。如对李选侍留居乾清宫,企图垂帘听政的说法,谈迁有一比较客观的看法:
选侍侍先帝于乾清宫,非偪处也,不幸鼎革,自徙而避之,第事须奉命,何敢遽移。彼妇人见浅,未即以是为请耳。诸臣之议甚严,动引武后为言,岂其伦哉,物论之所以踳驳也。(注:谈迁:《国榷》卷八四,第5178页。)几社领袖夏允彝认为:
选侍时在乾清宫,以母礼待东宫。左光斗遽疏言乾清非至尊不可居,欲速其移宫自当,但中言武氏之祸立见于今,且虑有垂帘视政之事,此亦过当。杨、左即拉阁臣揭请即日移宫,选侍颇受逼迫。御史贾继春遂言:“先帝于群臣至厚,何至一妾一女不能遗庇。”其言亦不可谓尽非。又说:
乃贾终斥为民,而杨不久优擢至副院,则亦东林失平之事也。后遂以此杀杨、左,则冤弥甚,即贾亦心怜之。东林操论,不失爱君,而太苛太激,使人难受。(注:夏允彝:《幸存录》下卷,《明季稗史初编》本。)后来崇祯皇帝曾对周延儒等言及“三案”时,完全否定了李选侍虐待天启帝以及“气殴圣母”、“垂帘听政”的说法:
又如移宫一事,尤为不情,当日皇考以朕与先帝俱失母,命李选侍抚养,渠爱如子,朕与先帝故亦事之如母。所谓气殴垂帘,皆外臣不知内庭事,有此纷纷。且魏忠贤固系巨恶,王安亦非善类,若令得志,一等人耳。(注:李清:《三垣笔记》,《附识中·崇祯》,第196页。)崇祯帝与天启帝所说完全不同,他们兄弟二人一同在宫中长大,同为孤儿,感情无隙,崇祯帝没有必要有意攻击皇兄,因此,他所说的应更接近于事实。《三垣笔记》还载有南明一些士人的议论,“累征不就”的张自烈说:
熹庙曾谕阁臣,缕举选侍殴抗圣母,威挟朕躬之罪。已,又诏暴李选侍过恶,何其失优容也。论者必指选侍为武后,必责选侍以垂帘,皆非。(注:李清:《三垣笔记》,《附识中·崇祯》,第197页。)看来熹宗所说的尽为不实之词。当时有人甚至直接指出移宫对朝政不利,如杨维垣曾说:
当时不宜遽逐李选侍,选侍逐则客氏进,无内主故也。(注:李清:《三垣笔记》,《笔记下·弘光》,第144页。)杨维垣虽名挂逆案,但此话不错。清代史学家赵翼也认为:
至移宫一事,光宗在位日浅,李选侍素无权势,不比郑贵妃之在万历中数十年薰灼也,即暂居乾清,亦岂能垂帘称制?(注:赵翼:《廿二史札记》卷三五《三案》,中华书局1984年版。)又曰:
然选侍去而客氏入,卒至与魏阉乱政。(注:赵翼:《廿二史札记》卷三五《三案俱有故事》。)但他又说:“盖国运将倾,因非人所能预料也。”光宗死后,后宫空虚的局面显而易见,内廷因缺乏保障而有可能出现宦官专权的危险不难想象,避免这种后果,对东林党人来说并非苛求。
朱由校传谕李选侍“气殴垂帘”之罪于中外,其目的很清楚,他当了皇帝后,不希望受到后宫制约。魏忠贤、客氏等人当然也懂得,后宫无人主持是他们专权擅政千载难逢的机会。天启元年(公元1612年)四月,朱由校大婚,册张氏为皇后。皇后“性严正,数于帝前言客氏、魏忠贤过失。尝召客氏至,欲绳以法”(注:《明史》卷一一四《后妃二》,第3542页。)。但皇后年纪尚轻,且孤掌难鸣,魏党气候已成,难以扭转局面。魏、客“惮后文明,诬后为重犯孙止孝之女”(注:谈迁:《国榷》卷八四,天启元年四月戊戌条,第5190页。),而非太康伯张国纪之女。天启三年(公元1623年),皇后有娠,“客、魏尽逐宫人异己者,而以其私人承奉,竟损元子”(注:《明史》卷一一四《后妃二》,第3542页。)。还企图摇动中宫,另立皇后,又将裕妃张氏“幽于别宫,绝其饮食”,致其于死地。又“幽禁成妃于别宫”,后斥为宫人(注:《明史》卷一一四《后妃二》,第3542页。)。光宗庄妃(东李)、选侍赵氏,也被魏、客迫害至死(注:《明史》卷一一四《后妃二》,第3542页。)。总之,对后宫的摧抑是他们控制决策的重要手段。
在明代,如果皇帝幼冲,或出现其他特殊情况,内阁、外廷只有取得当朝皇太后的支持,方能有所作为。不过一般情况下,后宫不能涉足朝政。天启皇帝即位时的情况已属十分特殊,然而东光林党人却错误地认为李选侍要垂帘听政,迫不急待地将其驱逐出政治舞台,希望由自己控制皇帝,结果事与愿违,不仅造成了后宫无主的局面,又使孤立无依的顽童皇帝迅速地依靠魏客集团。东林党人轻易地葬送了自光宗即位后开启的新局面。
其实光宗死后,鉴于当时的情况,曾有人提出应联合李选侍共扶幼主,但遭到杨涟等人的反对,《明史·杨涟传》记:
九月乙亥朔,昧爽,帝崩。廷臣趋入,诸大臣周嘉谟、张问达、李汝华等虑皇长子无嫡母、生母,势孤孑甚,欲共托李选侍。涟曰:“天子宁可托妇人?”(注:《明史》卷二四四《杨涟传》,第6320—6321页。)周嘉谟等人的意见,在《三朝要典》中有较为详细的记载,可以作为参考,兹录如下:
是日吏部等衙门尚书等官周嘉谟等言:殿下暂居慈庆已十日,登极自当移住乾清宫矣,从此宫闱严遝,外廷迥隔,臣等即有保护圣躬一念,何能自遂。所恃先帝存日已谕臣等,有待封选侍李氏,可以托任保护之责,臣等不胜庆幸。第前此朝夕先帝左右,防闲严密,今先帝宾天矣,在选侍虽有抚养之心,自不无形骸之隔。近议先帝梓宫,安设于仁智殿,选侍李氏或移住后殿,万一此地不可居,则近乾清之别宫,亦无不可。(注:周嘉谟启皇长子之语,也见于刘心学《四朝大政录》卷上《移宫》,此可证《三朝要典》中的记载并非伪造。)周嘉谟等人虽同意移宫,但仍认为李选侍可以托任保护之责,这一点与杨涟、左光斗等根本不同。对此阉党在《三朝要典》中做了如下评论:
史臣曰:此九卿科道公疏也。既曰先帝面谕,选侍可任保护之责,则诸臣必无疑于选侍矣,乃以涟等一言之簸弄,群起而攻之,是不信先帝而信涟等也,岂不悖哉!(注:顾秉谦等:《三朝要典》卷一七《移宫》。)周嘉谟、张问达为同受顾命之臣,周嘉谟为吏部尚书,“以正色立朝”(注:《明史》卷二四一《周嘉谟传》,第6258页。);张问达为都察院左都御史,“持论平允,不激不随”(注:《明史》卷二四一《张问达传》,第6263页。),均为“恳恳奉公”(注:《明史》卷二四一《史官赞语》,第6276页。)之人,二人在天启五年(公元1625年),因受魏党纠劾,被削夺官籍,还同被列入《东林党人榜》。李汝华为户部尚书,“练达勤敏,立朝无党阿”(注:《明史》卷二二○《李汝华传》,第5808页。),也属正人君子。杨涟、左光斗等人如能采纳他们的建议,政局还是有希望的。
朱元璋制定的一向被史家所称道的后宫不得干政的祖训,看来也有不利的一面。由于《皇明祖训》的制约(注:朱元璋《皇明祖训》规定:“凡皇后止许内治宫中诸等妇女人,宫门外一应事务毋得干预。”还规定:“后妃不许群臣谒见。”),明朝的皇后、皇太后以及外戚均不过多干预朝玫。这固然避免了后宫干政专权,却也造成了一定的问题,那就是皇后、皇太后往往毫无责任感,任皇帝随心所欲而熟视无睹,听宦官专权而无动于衷,而内阁和外廷也极少意识到去联合、争取后宫去约束皇帝或遏制宦官。朱元璋的目的是强化皇权,而弱化包括后宫在内的其它所有的政治因素,但结果往往孤立了皇帝本人,使他成了名符其实的孤家寡人。当皇权失去一切制约时,极易走向腐败。从根本的长远的观点看问题,极度强化的皇权最终会削弱其本身。(注:熹宗即位后,不仅后宫无人主持,外廷也无人主持。明代的中枢机构自洪武十三年废中书省后,便缺置不设。天启朝纷乱的政局表明,内阁并非能在关键时刻左右朝政。在移宫问题上,方从哲不能主持大局,移宫后,刘一燝不能遏制宦官势力的发展。)
光宗朱常洛即位后,曾谕内阁:“皇长子幼弱,明年先开讲,待禫服后册立”。方从哲说:“考祖宗朝册立之期……未有年十六而名位未正教谕未行者。”(注:谈迁:《国榷》卷八四,泰昌元年八月戊午条,第5167页。)由此可知朱由校直到光宗即位还没有接受启蒙教育,这一责任全在神宗。明神宗因想立朱常询为皇太子而迟迟不建储,当然也就无意培养朱常洛。光宗在十四岁时,曾出阁读过几天书,但不久就辍讲。万历二十九年(公元1601年),在廷臣的交章固请下,才立常洛为皇太子,这时他已经十九岁了,辍学依然如故。万历四十五年(公元1617年),礼部又催请开讲,说:“谓清明之朝,有三十六岁不学之皇太子,皇上何以谢人言!”(注:《明神宗实录》卷五六一,万历四十五年九月庚辰条。)到了万历四十七年(公元1619年)三月,礼部给事中亓诗教又上奏说:“视东宫讲学如漠不切己之事。且不惟东宫也,皇长孙十有五岁矣,亦竟不使授一书、识一字。”(注:《明神宗实录》卷五八○,万历四十七年三月甲申条。)可见直到朱翊钧死,朱常洛也没有读书。皇太子尚且不能读书,皇太孙自然更谈不上了。直到天启元年(公元1621年)正月,刘一燝、韩“以帝为皇孙时,未尝出阁读书,请于十二日即开经筵”(注:《明史》卷二四○《韩传》,第6243页。)。朱由校尚未识字,如何能批答章奏,即使李选侍真有先览章奏的要求,也不能算过分,未尝不是一种负责的态度。果能内托选侍,其结果总比大权落入魏、客一伙手中要好。朱由校无能力处理国政,只好将中外章奏全都付与内臣。有的学者说魏忠贤不识字,却能把持朝政达数年之久,主要是控制了皇帝朱由校,这是一方面的原因,更重要的是朱由校更需要魏忠贤等人,他身边除了这些宦官,再无可利用之人。批答章奏主要靠司礼监的王体乾、李永贞、石元雅、涂文辅等人。魏忠贤“不识字,从来不批文书,不轮流该正。然颇有记性,只在御前赞扬附和,植党徇私,或危言冷语,挑激圣怒。”(注:刘若愚:《酌中志》卷一三《本章经手次第》,《丛书集成初编》本。)左副都御史杨涟在天启三年(公元1623年)六月疏参魏忠贤二十四罪,朱由校却下旨说:“凭臆结祸,是欲屏逐左右,使朕孤立。”(注:谈迁:《国榷》卷八六,天启四年六月癸未条,第5286页。)很显然,魏忠贤一伙的去留,关系到他的孤立与否。直到他死前,还忘不了向辅臣强调“监臣王体乾勤练,厂臣魏忠贤忠诚”(注:谈迁:《国榷》卷八八,天启七年八月辛丑条,第5382页。)。
朱由校没有储君阶段的教育,自然无东宫师保,这也是他亲阉宦而远大臣的一个原因。他内无母后,外无师保,最亲近的人就只有乳母客氏和日夜伴随他的魏忠贤等内臣了,杨涟等人要他摈逐客、魏二人,谈何容易。他说“使朕孤立”,也可视为是一种真情的流露。当时占据着许多要职的东林党人,对光宗死后的政局缺乏冷静全面的分析,忽视了后宫空虚这一特殊情况,以及由此可能演化而成的政治危机。他们没有利用唾手可得的有利条件去尽量巩固宫府一体的机制,而是简单地将李选侍推出政治舞台,直接造成了后宫无主的局面,客观上促使朱由校迅速地依靠魏、客一伙,不意为宦官专权乱政扫清了障碍。
专制集权体制要根据自身的需要而调整运行机制,这种调整因皇帝本人的素质优劣而有高下文野之分。明熹宗朱由校本人的条件、明代皇权高度强化的政治模式,以及东林党人的失误,规定了小皇帝只能选择魏忠贤等人作为他的代理人。选侍移宫后,朝政很快被阉党所把持,“东林势盛”的局面随之结束。最可悲的是东林诸君子虽一心为国为君,但“移宫”与另外两案均被魏党利用成为将东林一网打尽的口实,即所谓“论移宫,以杨涟内结王安,故重选侍之罪,以张翊戴之功”(注:夏燮:《明通鉴》卷八○,天启六年春正月戊午条,第612页。)。 《三朝要典》中载有阉党刽子手许显纯的上疏:
杨涟等串通王安,倡为移宫之说,捏造垂帘听政等语。且驱逐帝妃、皇妹,踉跄出宫,停封废礼,惨动一时,遗恨万世。背先帝凭几之遗命,损皇上追慕之孝思,神人共愤,天地含冤,皆杨涟、左光斗为之首恶……(注:顾秉谦等:《三朝要典》卷二四《移宫》。)为构成大狱,天启皇帝不仅基本否认了泰昌元年(公元1620年)九月二十五日对内阁的传谕,而且将陷其不孝的责任全部推到杨涟、左光斗等人身上。他于天启五年(公元1625年)八月十二日降谕切责朝臣:
朕自去岁屏逐凶邪,廓清朝宁,励精图治,雅意中兴,秉轴大臣莫有为朕分忧共念者,即如杨涟、左光斗移宫一事,背先帝之溲恩,陷朕躬于不孝。(注:吴应箕:《启祯两朝剥复录》卷二,清初吴氏楼山堂刻本。)十月谕内阁:
自朕冲龄践祚之际,值东林邪党盈朝,陷朕孝德不光,或弃祖宗封疆不顾……(注:吴应箕:《启祯两朝剥复录》卷三。)“移宫”对天启朝政局产生了重大影响,给了逆珰恣意妄为的机会;反过来,魏忠贤“因杨涟二十四罪之参疏积恨不解,以成移宫之罪”,又“因移宫并成挺击、红丸之罪”(注:曹珖:《闲思往事》,明抄本。)。于是“逆珰杀人,则借三案,群小求富贵,则又借三案”(注:《崇祯长编》卷八,崇祯元年夏四月庚申条。)。
然而李选侍直到“鼎革后尚存,至康熙甲寅岁(公元1674年)五月十八日始卒”(注:王士禛:《池北偶谈》卷二《谈故二·李选侍》,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28页。),寂寂无闻五十四年,国亡家破,却未被清廷所杀,这对明廷真可谓一种讽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