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史
粮长之役与明中前期社会风气的崇俭黜奢
张和平

【专题名称】明清史
【专 题 号】K24
【复印期号】2002年01期
【原文出处】《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厦门)2001年03期第9~18页
【作者简介】作者张和平:厦门大学历史研究所;邮编:361005。
【内容提要】明中前期社会风气的崇俭黜奢与这一时期粮长制度在社会上的广泛推行有着密切关系。文 章认为,朱元璋创设粮长制度内含“右贫抑富”以及崇俭戒奢的政治意图,加之明前期整个 社会的政治敏感度较高,致使这一时期的社会风气几乎成了政治风气的翻版,这是明前期粮 长制度影响社会风气的基本特征。进入明中期,随着粮长制度的政治色彩日渐消退,粮长之 役的经济负担转而成为人们的一大敏感话题;为了逃避粮长之役,隐匿资产就成了人们的无 奈之选,并使得怯于露富成了普遍的社会心态,整个社会由此进入了隐形消费时期,这便构 成了明中期社会风气的一大典型特征。
【关 键 词】明中前期/粮长制度/社会风气


    有明一代社会风气,明中前期之俭朴与晚明之奢靡在中国历史上都是相当典型的。明代社 会风气前后何以会有如此巨大的反差,这无疑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有关这一问题,以前 人们更多的是以“生于忧患,死于安乐”这样的认识理念对其进行反向思维:俭朴乃时代兴 盛的标志,奢靡乃时代衰亡的征候,故俭朴与奢靡无非就是时代兴亡在社会风气这个层面上 相应的表征,理当如此,并亦仅此而已。但这一看法显然失之笼统,因为我们知道,一个时 代的社会风气总是与该时代政治、经济以及文化价值观等方面的因素存在着多角度的内在联 系,这一点,明代也概莫能外。而通过观察,我们发现,与明代社会风气转变相伴而行的还 有明代役法的演变,而且这两种变化之间不是时间上的偶然巧合,而是有其内在的必然的联 系 ,具体地说,是后者带动并影响了前者。下面,本文拟就明代役法中最受人关注的粮长制度 对明中前期社会风气的影响作些展开讨论。
        一、从朱元璋富民政策看明初役法精神
    明初的徭役制度是由以朱元璋为首的明初统治者共同制定的,但毫无疑问的是,朱元璋本 人 在这一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则显得尤为关键。因为我们注意到,明初徭役制度所体现出来的基 本精神与朱元璋一贯追求的政治理想在逻辑上是一脉相承的。
    朱元璋自小生活于民间,早年过的是缺衣少食的穷苦日子,备尝生活艰辛;加之元政不纲 ,社会混乱,社会上充斥着以强凌弱、以富压贫等不平之事,目睹并亲身经历了这些社会事 象的朱元璋对此感触是很深的,而且他也由此形成了一些朴素的政治抱负以及对社会势态的 基本看法,这一点我们从他日后的多次言谈中可见一斑。如他曾经对中书省臣说:“天下一 家,民犹一体,有不得其所者,当思所以安养之。昔吾在民间,目击其苦,鳏寡孤独饥寒困 踣之徒,常自厌生,恨不即死。吾乱离遇此,心常恻然。故躬提师旅,誓清四海,以同吾一 家之安。今代天理物己十余年,若天下之民有流离失所者,非惟昧朕之初志,于代天之工, 亦不能尽。其令天下郡县,访穷民无告者,月给以衣食,无依者,给以屋舍。”(注:余继登《典故纪闻》卷三。)又对户部 臣说:“近世教化不行,风俗颓敝,乡邻亲戚,不相周衅。甚者强凌弱,众暴寡,富吞贫, 大失忠厚之道。”(注:余继登《典故纪闻》卷五。)因而在朱元璋的心目中,富民豪强往往都是一些破坏社会公道的罪魁祸 首,对此辈必须严加提防:“富民多豪强,故元时此辈欺凌小民,武断乡曲,人受其害。” (注:《明太祖实录》卷四九。)除了破坏社会公道之外,富民积久形成的骄奢淫佚的生活方式也使朱元璋警觉有加,因为 这种生活方式必将变乱世道人心,影响整个社会风气,成为王朝走向颓败的根源,故曰:“ 丧乱之源,由于骄逸。”(注:余继登《典故纪闻》卷二。)而且依照朱元璋对人性的理解,富贵与骄奢之间往往只有一步遥 :“人情,贵则必骄”(注:余继登《典故纪闻》卷一。);“富贵易骄”(注:余继登《典故纪闻》卷二。)。由此可见,朱元璋对富民的基本态度不仅涵盖 了 他早年由其亲身经历所形成的感性印象,而且也体现出了他力求使国家长治久安的理性思 考。这些都清楚不过地表明了,在朱元璋统治方针影响下的明初社会,富民阶层将要面对的 基本的政治环境。
    旧史谓朱元璋“右贫抑富”,也有的说他“锄强扶弱”,实际上,早在朱元璋为吴王时, 他就已经摆开了与所谓“奸顽豪富之家”、“豪猾”之民以及元末以来形成的“豪奢”之风 作长期斗争的架势。比如吴元年,朱元璋曾一次除授了郡县官二百三十四人,行前,他告诫 百官说:“君长”及“百官有司”的职责在于“锄强扶弱,奖善去奸,使民得遂其所安。” (注:《明太祖实录》卷一九。)同年,朱元璋特地召见来自富遮地区浙西的降官降将,要求他们务必革除前元旧习,做到 富而知俭、贵而不骄:“吾所用诸将,多濠、泗、汝、颖诸州之人,勤苦俭约,不知奢侈, 非 比浙江富遮,耽于逸乐。汝等亦非素富足之家,一旦为将握兵,多取子女玉帛,非礼纵横, 今当革去旧习,如吾濠、泗诸将,庶可常保爵位。若肆志一时,虑不顾后,虽暂得快乐, 旋复丧败,何足为真富贵乎?”(注:余继登《典故纪闻》卷一。)朱元璋对浙西降官降将的告诫实际上是通过他们向整个江 浙地区的富民传递了一个重要的信息:新政权不可能听任豪强富民继续为非作歹,也不能保 证他们继续过昔日那种骄奢淫佚的生活。因为自宋元以来,富庶的江浙地区不仅富民众多, 而且奢靡之风也以此地为甚,因此解决了江浙地区的问题,天下的问题便迎刃而解了。
    明朝建国之后,朱元璋便大刀阔斧地实施他的“抑富”、“锄强”政策,其中,最为世人 熟知的办法有两条:一条是效法汉高祖的“迁豪”政策,将苏、松、杭、嘉、湖一带的富民 徙实中都(凤阳)或南京,使他们离开原来占有的土地,成为丧失经济地位以及社会地位的普 通人;其二是用严刑峻法消灭那些“奸顽豪富之家”:“当是时,浙东、西巨室故家,多以 罪倾其宗。”(注:方孝孺《逊志斋集》卷二二,《采苓子郑处士墓碣》。)“三吴巨姓享农之利而不亲其劳,数年之中,既盈而覆,或死或徙,无一存 者。”(注:贝琼《贝清江集》卷一九,《横塘农诗序》。)“吴……皇明受命,政令一新,富民豪族,划削殆尽。”(注:吴宽《匏翁家藏集》卷五八,《莫处士传》。)号称江浙首富的沈万 山,他的最终结局在这一时期颇具代表性:“(沈)万山田有近湖者,延湖筑成石岸以障田。 上 怪甚富过于己,独税其田九斗十三升,及欲害之而无由。适万山筑苏州街,以茅山石为心。 上谓其有谋,心将为逆,遂收杀之,血流出尽白。以兵围其家,尽抄擿之,家财入官。”(注:孔迩《云蕉馆纪谈》。转自谢国桢《明代社会经济史料选编》下,福建人民出版社198 1年版,第340-341页。)毫无疑问,朱元璋的上述办法对明初富民阶层及其固有生活方式的冲击是显而易见的; 但在另一方面,上述两条办法中的任何一条都不是长久之计,而只能是明朝建国之初这一特 殊时期朱元璋用以对社会进行重新调整的一剂猛药。真正能够行之长久并对明代社会(尤其 是社会风气)产生深刻影响的还是朱元璋在“右贫抑富”总体构思下制定的徭役制度。
    中国古代的赋役制度不仅是历代王朝得以正常运转的物质基础,同时也是用来调节社会平 衡的重要手段,是国家意志的集中体现。而就调节社会平衡来说,明代的徭役较之赋税显得 更有力度,其原因不外有二:首先,徭役负担往往比赋税负担重,(注:参见王毓铨《莱芜集》,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367-368页。)故其对整个社会的影 响也就更大。其次,赋税负担一般较固定,伸缩性因而也相对较小;而徭役负担则恰好相反 ,这是因为徭役的对象是丁口和资产,其生老病死、增殖衰落比之土地更难稽察;而且常役 之外又有临时编派的散役,就是常役所需人力物力也显现了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这些不确 定性也就为明王朝有目的性和有倾向性地对社会贫富实施调节提供了方便之门。
    与前代相比,明初的徭役制度并没有大的不同,即都是以丁为单位,“验丁粮多寡,资产 厚薄”定差役的轻重;但同时,基于我们业已分析的原因,明初徭役制度也因此显现了明显 的倾向性,即集中突出了“右贫抑富”的时代特征。洪武元年,朱元璋命中书省臣议役法, 曰:“立国之初,经营兴作,必资民力,恐役及贫民。”(注:《明太祖实录》卷二六。)“恐役及贫民”因此成为明初 役法的基本精神。为确保这一精神真正得以贯彻落实,朱元璋此后又曾多次予以强调,如洪 武 五年,朱元璋就驿传重繁一事“谕省臣曰:……元之末政,宽者失之纵,猛者失之暴,观其 驿传一事,尽百姓之力而苦劳之,此与驭马者何异?自今马夫,必以粮富丁多者充之,有司 务加存抚,有非法扰害者,罪之。”(注:余继登《典故纪闻》卷三。)又如洪武十七年,朱元璋“谕户部臣曰:……一 里之内,贫富异等,牧民之官,苟非其人,则赋役不拘,而贫弱者受害。尔户部其以朕意谕 各州县官,凡赋役必验民之丁粮多寡,产业厚薄,以均其力,赋役均,则民无怨嗟矣。有不 奉行役民,致贫富不均者,罪之。”(注:《明太祖实录》卷一六三。)朱元璋的这些指令及其相应的政治意图在具体的役 法实际中到底落实了多少,对此,历来说法不一;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由朱元璋亲自参与 制定并督促实施的明初役法对造就明中叶以前社会风气的崇俭黜奢无疑是起了积极的推动作 用,就这点而言,朱元璋的努力显然是成功的。下面,我们拟就这一问题分明初与明中期两 个阶段具体展开讨论。
        二、粮长制度与明初社会风气的转变
    要了解明初役法到底是怎样影响社会风气的,明代的粮长制度从一个侧面给我们提供了答 案。明代的粮长可以说是朱元璋专为殷实大户设立的役目,尽管在不同时期粮长对于众多殷 实大户来说意味不尽相同,但就其促成社会导向俭朴这点而言却是相同的。洪武之世,正当 有明建国之初,社会处于大调整时期,这就使得整个社会洋溢着很浓的政治氛围,民众因而 对政治也特别敏感,相应地,政治热情也较高。而朱元璋对富民素有成见,这已经不是什么 秘密,故相形之下,富民较一般平民而言对政治的敏感度显得更高,对新王朝多所顾忌。在 这种情况下,朱元璋以富民充当粮长,从政府方面来说,首先:它比较有效地解决了国家赋 税的催征、经收和解运等繁重而棘手的问题;其次:让富民承担诸如粮长之类的重役可以使 他们体味生活的艰难,了解生活的另一面,帮助他们革除积年养成的骄佚之习;复次: 让富民充当半官半民性质的粮长,这也是对他们的一种激励,亦即通过让素有奸猾之声的富 民充当民众的精神楷模以促其自励自新。如此看来,朱元璋创设粮长制度,真可谓“良有深 意”。(注:丁元荐《西山日记》卷下;转自谢国桢前揭书,第148页。)从富民方面来说,充当粮长尽管要付出很多艰辛,并且还要承担一定的经济风险 和经济负担,但这却是他们改变自己的社会形象乃至获取政治声望的良好机会。由于上述原 因,粮长制度在朱元璋时代变成了政府与富民之间加强勾通、消除成见的重要途径,尽管各 自的目的不尽相同,但双方都对粮长显现了超乎寻常的热情。比如,对于那些如期如数将税 粮解运到京的粮长,朱元璋往往要亲自召见,且优礼有加,洪武十四年二月,仅浙江、江西 两省输粮至京的粮长就有1325人,“将还,上召至廷,谕劳之,赐钞为道里费。”(注:《明太祖实录》卷一三五。)尽管 所赐“道里费”只具象征意义,但它却给众富民以极大荣誉。而上海富民陈秀的经历则更被 传为时代佳话:时陈秀一路辛劳,运粮至京,“手足胼胝,(上)呼为‘好百姓’,给帖一道 ,内云‘有此帖者,即我良民’。”(注:同治《上海县志》卷二三。)陈秀费尽千辛万苦终于为自己赢得了作为新王朝“ 良民”的认可(显然,这种认可对朱元璋时代的富民来说并不是理所当然的)。这不仅使陈秀 打消了先前的顾虑,而且还获得了足以夸耀乡里的资本。有些富民还因为充当粮长而被朱元 璋破格录用为官,甚至擢升七卿。浦江郑氏家族,多人由粮长入仕,其中郑沂,更是“自白 衣擢礼部尚书。”(注:《明史》卷九六,《郑濂传》。)一时间,众富民踊跃争先,竟出现抢充粮长这种明代历史上难得一风 的景象:“殷实户充粮长,……部输入京,往往得召见,一语称旨,辄复拜官。当时父兄之 训其子弟,以能充粮长者为贤,而不慕科第之荣,盖有累世相承不易者。”(注:)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卷二二,《苏松》。)
    应该说,明初富民对粮长所投诸的巨大热情正是朱元璋所希望看到的,这不仅是因为国家 税粮的征缴从此有了较可靠的保障,而且其政治意义也是不容忽视的,表明新王朝的政治威 望已经大大提高,并由此造就了一种与朱元璋的政治理想相适应的社会风气。朱元璋的这一 努力显然是有针对性的,因为在元朝末年,由于政治废驰,国家混乱,江南富民普遍在政治 上缺乏应有的热情和追求,他们往往漠视政府、藐视尊严、缺乏约束,继而雄据地方,追求 一种富乐人生的奢侈生活,进而形成社会风气:
    胜国时,法网疏阔,征税极微。吾松僻处海上,颇称乐土。富民以豪奢相尚,云肩通裹之 衣 ,足穿嵌金皂靴。而宫室用度,往往逾制。一家雄据一乡,小民慑服,称为野皇帝,其坟 至今称为某王坟茔。名士逸民,都无心于仕进,终元之世,江南登进士者,止十九人而已。(注:吴履震《五茸志逸随笔》卷七,转自谢国桢前揭书,第154页。)
    由此看来,社会风气并不是一个孤立的历史现象,它与整个社会大环境有着密切的关系; 同时,社会风气也不仅仅只是生活方式的问题,它更是一个生活作风乃至生活信念的问题, 体现了人们的价值观以及人生追求取向。因为很显然,在一个普遍缺乏社会责任、国家意识 (政治信仰)以及适度超越品格的时代里,在那些缺少必要的生存压力规范约束的人群中,只 要条件许可,随时都有可能出现以追求个人享乐、牟取虚荣为特征的社会风气,元代的历史 就充分证明了这一点。因此,要转变社会风气,多从人们的切身体验以及社会心态上做文章 就显得尤其重要了,对于这一点,朱元璋显然是有较充分的认识,这可以从他旨在教育诸子 的言谈以及相应的举措中看得很清楚:“太祖遣世子、次子往临濠谒陵墓,谕之曰:‘人情 ,习于宴安,必生骄惰。今使汝等于旁近郡县,游览山川,经历田野,因道途之险易,以知 鞍马之勤劳,观小民之生业,以知衣食之艰难,察民情之好恶,以知风俗之美恶。……’” (注:余继登《典故纪闻》卷一。)“太祖以诸子年渐长,宜习勤劳,使不骄惰,命内侍制麻履行幐,凡出城稍远,则令 马 行其二,步趋其一。”(注:余继登《典故纪闻》卷一。)朱元璋的这些良苦用心当然不仅仅只是针对诸子的,应该说它反 映了朱元璋的一贯政治作风,因此人们完全有理由循着这条思路去追寻明初实行粮长制度背 后的政治意图,也就是说,朱元璋正是通过粮长制度使那些大户豪民得以“苦其心志,劳其 筋骨”的,以便最后达到戒惰戒奢的目的。而且,通过前面的介绍我们也已经看到,朱元璋 对粮长陈秀的赞许最直观的原因并不在于陈秀如期如数地完纳了多少税粮,更多的是因为他 的“手足胼胝”——是政治意图的圆满落实才真正使朱元璋兴奋不已。作为其结果,则极有 可能象朱元璋所期望的那样:富民们从勤劳中习得了勤俭持家、谨慎作人的品格。尽管这 一转变在不同人身上表现也不尽相同,但就其主流而言,有利于社会风气好转应该是可以肯 定的。
    粮长制度带给朱元璋的惊喜还在于它有力地调动了富民们的政治热情,尽管这一热情并不 是自然生成的,它与朱元璋惯用的宽猛兼济的策略分不开,但它却造就了一个实实在在的结 果:元末以来一向漠视政府无心仕途、竟意奢侈的江南富民仿佛是一夜之间完成了他们人生 追求的巨大转变,他们开始对各种政治荣誉产生了巨大的兴趣,并为追求这些荣誉而不辞辛 劳甚至不计得失。这种对政治荣誉的在意和向往其实也就从根本上左右了他们的行为方式和 精神方向,因为对于在政治上有所追求的人们来说,对国家意志(意愿)的服从和跟进无疑将 成为他们的当然之选。如此一来,新王朝的各项政策、各种规范,尤其是朱元璋针对富民阶 层所给予的告诫和劝导(诸如戒惰戒奢等)将在他们那里得到较好的执行,这应是顺理成章的 事,因为这关系到他们的政治态度和政治前途以及他们曾经为此而付出的一切。这从一个侧 面诠释了明初政治是如何影响社会风气的,就象人们所关注的那样,“法尚严密”是导致明 初社会崇俭黜奢的最直接的原因:
    明初地旷人稀,土田不过亩一金。是时法尚严密,缙绅士庶罔敢侈肆,衣不过细布土缣, 仕非达官不得辄用紵丝,女子非受封不得长衫束带,居室无厅事,高广惟式。(注:《浙江通志》卷一○○,《风俗下》,转引自《太平县志》。)
    在这里,“法尚严密”显然是一个较为笼统的说法,具体而言,其实际含义则应该包括如 下 两个方面:首先当然是指朱明王朝的统治政策很严,对民众的约束很多;其次(也是往常被 人们所忽视的)应当指民众(尤其是其上层人物,如官绅、富民等)对国家政治的关注以及各 项方针政策的谨从。因为就“法尚严密”所造成的社会风气转变这一结果而言,上述两 方面的因素都是缺一不可的。而明初政治建设的成功与后者的关系显得尤其密切。
        三、粮长制度对明中期社会风气的影响
    如果以粮长制度演变为线索考察明代历史的分期,则明代历史大致上可以分为三期:朱元 璋统治时期为前期,朱元璋以后到粮长制度基本废止为中期,此后则为后期或晚期。应该说 , 这一划分与明代历史发展的总体格局基本吻合,从而体现了粮长制度在明代历史演变过程中 所具有的象征意义。
    朱元璋以后,影响粮长制度运作的因素开始发生明显的变化,这尤其表现在富民们的社会 心态上,具体而言,就是他们对政治的敏感度开始下降,对经济因素的关注程度转而上升, 并与朱元璋时代形成了鲜明的对照。造成这一变化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经过明初三十 多年的统治,明朝社会总体的政治色彩开始趋淡,富民们希望在政治上获得新王朝认可的心 情已不象先前那么迫切了;同时,由于科举制度日益受到重视,朝廷官吏的任用也逐渐转向 以科举为主,富民们从此很难通过充任粮长而在政治上有所收获,这些都直接导致了他们不 再具有先前那种奋不顾身的政治热情;其次,随着政治热情的日见消退和政治环境的变化富 民们在朱元璋时代普遍显现的不计经济得失、勇充粮长的激情冲动也就不复存在了,作为其 结果,他们转而对充任粮长所要承担的经济负担和经济风险变得敏感起来;加之明成祖迁都 北京,每年从东南运往北京的漕粮多达数百万石,解运的任务变得十分艰巨,粮长也因此成 为诸役目中名符其实的重难之役,富民应承此役者往往因亏空而破产倾家:“运粮一石,费 且倍蓰,小民一承是役,动辄破产倾家。”(注:泰昌《严禁漕白陋规帖》,见《江苏省明清以来碑刻资料选编》。)“江南赋役必责粮长,粮长承役必至破家。 ”(注:《明世宗实录》卷五○四。)解运艰难,催缴亦非易事,历经千辛万苦不算,有时甚至还要冒生命危险:
    近据嘉定县申,该沈民告:“有夫黄贞先充粮长,今年九月二十七日夜,有男子一百五十 余人,持仗执火围屋,将夫杀死,搬抢家财。”又据长洲县二十六都韦寿安告:“有史兄恕 充粮长,因上司征粮紧急,本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前去本区观音堂拘唤欠粮里甲人户办粮, 点船至晚,有众恶凶徒不计其数,各执枪棒,将兄韦恕、韦忠、韦恂三人俱各杀死”等词到 府(注:况钟《况太守集》卷一○,《伙杀办公人命奏》。)。
    粮长处于官府与纳粮户之间,他们既要面对官府急如星火似的催逼,又要面对眼前粮难征 、赋难办的现实窘境,可谓里外难做人。一旦出现征粮不足数的情况,则自家赔垫往往就成 了粮长们的无奈之选:“苏、松、嘉、湖,东南上郡。但有力之家买田,不收其税粮。中下 之户,投靠仕官以规避。故富民一充粮长、解头,即赔落矣。此间贤士大夫极多,无为乡里 除此弊者,何也,甚又不肯输纳,使粮里不敢上门催办,恶哉此事。”(注:《明史资料丛刊》第一辑,江苏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182页。)明代粮长与纳粮 户之间的矛盾,原因相当复杂,这中间既有纳粮户刁泼拖赖、抗粮逃赋的因素,也有粮长徇 私巧取、激起民怨的因素,但不管是何种原因,粮长最终都很难占到便宜,反倒经常会有不 幸 降临,粮长黄贞先及韦氏兄弟被杀即是很好的例证。不仅如此,英宗正统以后,随着封建官 府诛求日甚,粮长之职所要承应的各种公务更多,所要支应的各类索求更加繁杂:“末流既 久,百弊渐生。……一曰,官府凌轹,粮长供应难支。然完纳钱粮时,衙门各役之使用,银 匠之倾销,一切粮偿任之,小民不知也。地方有水旱不测之灾,上司有不时之需,粮长力可 卒办。……然荒岁流离,粮长代小户赔偿,或布缕,或衣饰,或牲畜,量物准价变银,输官 通融。”(注:丁元荐《西山日记》卷下,转自谢国桢前揭书,第148-149页。)至此,大户豪民在朱元璋时代那股勇充粮长的豪迈气魄已荡然无存,取而代之 的则是“巧为规避躲闪”:“昔之富翁挺身于户役中,千磨百炼出来,成一大家。今之富翁 ,皆巧为规避躲闪,体面气魄,较前十不及一。”(注:丁元荐《西山日记》卷下,转自谢国桢前揭书,第149页。)
    富民对充任粮长所持态度的转变,不但不会对明初以来业已形成的崇俭黜奢的社会风气构 成负面影响,相反,它恰恰对这一风气起到了进一步的推动作用,甚或还由此出现了某些极 端的情形。
    按明代佥派徭役的通常做法,首先是将民户划分成上中下三等,各等又分三级(即所谓“三 等 九则”),俱以“丁粮多寡,产业厚薄”为依据;再按户等高下佥派徭役,户则高者应重役 ,低者应轻役,而象粮长这样的重难之役当然就是由上户充任。然而,户等的编佥往往又很 难有一个客观的标准,尤其是资产的情况,更难核验其实,其情形诚如明人于慎行所指出 的那样:“曾不悟资产之中,有藏于襟怀囊箧,物虽贵而人莫能窥;有积于场圃囷仓,直 虽轻而众以为富;有流动蕃息之货虽高,而终岁无利,如此之比,其流实繁。”(注:于慎行《谷山笔尘》卷十二,《赋币》。)对此, 顾炎武也说:“盖粮长既不论丁粮而论家资,家资高下非有凭也,故每岁夏秋之间,千金之 家,无宁居者。”(注: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卷二二,《苏松》。)为了多少能够反应一些贫富实情,明政府便转而通过观察民户的日常 消费以确定户等,如谓:人三丁以上,田粮十石以上,或虽只一、二丁,田种不多,“而别 有生理,衣食丰裕”,“仆马出入者”,皆为上等;人三丁以下,田种五石上下,“躬耕足 食”者,皆为中等;其有一二丁而田种不多,“力耕衣食不缺”,或人只单丁,“勤于生理 ”,“亦够衣食”,皆为下等。(注:《明经世文编》卷一三四,胡世宁《为定籍册以均赋役疏》;参见郑学檬主编《中国 赋役制度史》,厦门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512页。)如此一来,富民欲要逃避粮长之役,除了贿赂有司以求 差贫放富之外,再有就是要通过多种渠道(如“花分诡寄”等)隐匿或转移资产,且在日常生 活中还要遮人耳目,以不露山不显水为高。“正德以前,房屋矮小,厅堂多在后面。或有好 事者,画以罗本,皆朴素浑坚不淫。”(注:顾起元《客座赘语》卷五,《建业风俗记》。)“……江南岁输白粮于京师,例用富民主运,名 曰粮长,往往至破产。官为五年一审实,先期籍富人名。诸富人在籍中者,争衣褴褛衣,为 穷人状,哀号求脱。”(注:顾公燮《消夏闲记摘抄》中;转自谢国桢前揭书,第146页。)“民有力者,咸诡冒投托,百方营免,有尽室逃避外郡者。…… 由是里闾萧条,即千金之产,亦惴惴惧见。”(注:泰昌《严禁漕白陋规帖》,见《江苏省明清以来碑刻资料选编》。)担心家产被暴露,几乎成了普遍的社会心 态,人们对此的警觉甚而至于发展成为这样一种社会共识:暴露家产无异于家破人亡。有一 则例子,很可以说明上述情况:
    江阴新塘陆氏家甚富豪,物在三十里外不用守,有识者见之,曰:“陆氏祸将至矣”。其 宾赵济川尝作诗讽之,陆不能省。未几,熊概籍其家,见赵诗,曰:“女早依此言,何有今 日”。尽没入其财产,陆氏全家赴京,无一人免者。尝有过客题其故居曰:“命穷禄尽两堪 伤,粟帛何曾济死亡。远道归魂游废宅,清宵明月照空堂。紫丝帐辍人何在?金谷园荒草自 长。惟有几家穷百姓,依然茆屋绕新塘。”(注:王绮《寓圃杂记·补遗》。)
    看来,这位陆财主不仅“不识时务”,甚或还有些招摇,“物在三十里外不用守”不算, 且其家庭生活也相当奢侈,颇有招人耳目之嫌,这从他家豪华的“照空堂”与“金谷园”可 见一斑,而这些在当时的情况下都足以让“识者”很容易就得出“陆氏祸将至矣”的结论。 得出这一结论与其说是出自这位“识者”的远见卓识,倒不如说是出自他对社会势态的敏感 ,是一种生存智慧的体现。同样,那位“过客”的题词也是相当耐人寻味的:“惟有几家穷 百姓,依然茆屋绕新塘。”就是说,生活在那个时代,“穷百姓”(即便这种“穷”是伪装 出来的)反而有更多的生存机会。
    不仅如此,人们甚至还通过对“国初”事迹的追述进一步说明这种“富贵不终朝”的道理 :
    国初,宋瑄、张璧二万户,以通海运功,太祖宠之。诏赐钞印,令自造行用,是以富倍王 室。及事败,死于京。有僧以诗吊之云:“祸有胎兮福有基,谁人识破这危机?酒酣吴地花 方笑,梦断燕山草正肥;敌国富来犹未足,全家破后始知非;春风只有门前柳,依旧双双燕 子飞。”(注:俞弁《山樵暇语》卷八;转自谢国桢前揭书,第338页。)
    由怯于露富进而过渡到对拥有财富的担忧、恐惧,并从这里引出对生存智慧的种种警示, 应该说,时人心态上的这一发展线索是有其内在必然性的;或者说,后者是对加强了的前者 的合乎逻辑的衍展。而且,这一衍展最终竟然还使人们将拥有财富以及享受豪华生活与罪恶 联系了起来,这种违反常识的观念在当时的流行,益发反映了时人对怯于露富这一生存智慧 的执守。《大红袍全传》第三十四回《访查赴任要捕土豪》就有如下表述:
    济南府历城县,有一富户姓刘名东雄,富甲一邑,……广有田地,骡马成群。自己却建了 一所庄院,离着县城五里,其中仓廒库房俱备,……娶有十数个美妾……有一十余个恶仆, 分管各处租业亭园,计每年征银六十五万外,其余放债各项批货,诸罪笔难尽矣。(注:转自黄冕堂《明史管见》,齐鲁书社1985年版,第281页。)
    从以上的表述中我们不难看出,刘东雄充其量也就是财产多、生活豪华(说生活放荡似也不 为过),但这些都与罪恶风马牛不相及;原作者之所以要说他“诸罪笔难尽矣”,原因很简 单,亦即刘东雄竟然敢于在那样一个普遍怯于露富的时代里冒天下之大不韪,恣意挥霍,实 属“胆大妄为”,罪不可释。这样看来,原作者的表述与其说是就事论事,倒不如说他是戴 着时代的有色眼镜表述了时人对于财富所怀有的“爱恨以之”的复杂心态。
    当然,富民们怯于露富,甚至对财富怀有恐惧心理,应该说这也不全是粮长制造成的结果 ,因为在粮长制背后还有对世道人心持续产生影响的更广泛意义上的政治因素,这集中表现 在自永乐、宣德乃至正统以来,明王朝延续了朱元璋时期富民政策的基本精神,对富民(尤 其 是江南富民)采取了抑制和弹压的一贯方针。比如自永乐至正统年间,朝廷都坚持派遣领都 御史衔的钦差大臣去“巡抚”江南,目的就是打压那些在社会上影响较大的“豪右”。最 典型的例子莫过于上文曾提到过的熊概,此人在宣德年间以大理寺卿被派往江南巡抚地方, 三四年中,苏、松、嘉、湖等地的“豪右”,“一时被没者数十家”,以至于“大家巨族少 被诬 构,随至抄没,冤号之声,上闻于天。”(注:王琦《寓圃杂记》卷二,《罗侍郎》。)在这样的政治环境下,显然是易于在社会上产 生“富未必福,贵未必寿”的总体印象的。反观粮长制度,尽管其本意并非全以弹压富民为 目的,但它在不同程度上体现了朱元璋以来富民政策的基本精神,这是不容置疑的,就此而 言,二者是互为表里的,这点我们从粮长制所造成的客观后果也看得一清二楚:“故凡人遇 佥当粮长,大小对泣,亲戚相吊,民间至有宁充军,毋充粮长之谣。”(注:陈子壮《昭代经济言》卷三;转自谢国桢前揭书,第151页。)
        四、几点说明
    以上是我们结合粮长制度探讨了明中前期何以会出现崇俭黜奢的社会风气,但这一探讨出 于表述上的方便,致使一些有必要展开说明的问题并未具体展开,为完整起见,下面试作若 干补充说明。
    一般而言,对一个时代社会风气或奢或俭的认定,总是相对意义上的,不存在绝对的奢, 也不存在绝对的俭。具体就明中前期社会风气所谓崇俭黜奢而言,其相对性则表现在两个方 面:其一,它是一个与穷奢极欲的晚明社会比较而言的相对概念;其二,这种风气只能是就 某些社会类群而言的,不可能是全社会的。而通过对后者的进一步考察,我们还发现了这样 一个有趣的现象,即明中前期(尤其是明中期)社会风气的奢与俭在不同社会类群中有一个大 致的界限:普通庶民地主,即便是家财万贯,往往也是“惴惴惧见”,不敢轻易露富;而那 些享有徭役豁免权的特权阶层(诸如勋贵及仕宦家庭)则相对要奢侈得多。如谓:“党蓝田昔 游京师,在弘治间,士大夫,彬彬以礼自饰,诸勋戚乃有侈而泰者,正德时奢乃在士大夫 ,石斋阁老与宁堂辈序约兄弟,每饮,赏庖役白金多或至二百。噫!宴劳之滥,自此始矣。 ”(注:钱薇《承启堂稿》卷二六,《故锦衣党蓝田墓志铭》。)此外,与特权阶层一样无所顾忌的还有那些徭役派征难及的所谓“倡优下贱”及“市 井光棍”之人,由他们共同构成了明中期宣淫导奢的主力军:“中外臣僚士庶之家,靡丽侈 华,彼此相尚,而借贷费用,习以为常。居室则一概雕画,首饰则滥用金宝,倡优下贱以绫 缎为裤,市井光棍以绣缘袜,工匠厮役之人,任意制造,殊不畏惮。虽朝廷禁止之诏屡下, 而奢靡僭用之习自如。”(注:周玺《垂光集》卷一,《论治化疏》。)这种消费格局充分反映了明代徭役制度对社会风气所产生的巨 大影响。
    唐宋以来,随着中国传统社会经济重心的南移,江南地区(尤其是江浙一带)成了全国经济 文化的中心,因之,这里也就成了全国财富最主要的积聚地和骄奢生活的渊薮。故而,传统 意义上人们对明代社会风气或奢或俭的认定大多不是针对全国而言的,往往是以江南之偏而 概天下之全。这一作法在认识上尽管有其局限性,但却是合理的,因为足以说明明代社会风 气前后反差之大的非江南莫属。而明代粮长制度恰恰又是以在江南地区的实施最为集中,所 构成的社会影响也以此地为大。这就使得本文通过粮长制度探讨明中前期的社会风气尽管有 一定的片面性,但其针对性也是显而易见的,其情形尤如朱元璋采取治奢先治富、治富先治 江南富民的方针并最终在全国范围内获得成功一样,问题本身决定了这种针对性所具有的内 在合理性。
    明中前期的社会风气尽管都可以笼统地称之为崇俭黜奢,但在不同时期其实际内涵也是不 完全一样的,这与粮长制度在不同时期所产生的不同影响有着密切关系。具体地说,在朱元 璋时代,由于富民们企图通过充任粮长以证明自己的政治归属,故这一时期不仅出现了富民 争 充粮长的现象,而且他们的经济生活也充满了政治色彩,进而对由政府所倡导的以崇俭黜奢 为内容的生活方式的认同变成了一种政治虔诚;由此可见,明前期的崇俭黜奢与当时在经济 上居于优势地位的社会群体对国家政治的跟进有关,表现在意愿上就是其主动积极性成分大 于被动接受性成分。到了明中期,出于我们业已分析的原因,即富民们为了逃避粮长之役, 他们有的被迫在生活上自敛自抑,有的则是不露山、不显水地从事隐形消费,并因此形成了 一种崇俭黜奢的历史表象。这也就是说,单从历史表象这个层面上看,明中前期的社会风气 的确呈现了某些相同的特征,但与明前期所不同的是,明中期出现的崇俭黜奢其被迫接受性 成分显然要大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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