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史 |
雍正对曾静、吕留良案的“出奇料理”与吕留良研究
——兼论文字狱对清代思想文化发展之影响
王俊义
【专题名称】明清史
【专 题 号】K24
【复印期号】2001年06期
【原文出处】《《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京)2001年02期第64~75页
【作者简介】王俊义 原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总编辑、教授
中国的封建社会延续之漫长、封建专制制度发展之完备、封建主义思想影响之深远,在世界各国历史上都堪称为最。清朝是中国封建社会最后一个王朝,又是以少数民族——满族而君临天下,其封建专制主义之发展更达极至。以文字之缘故,罗织周纳,陷人以罪,以箝制思想,几乎是历朝历代封建帝王惯用的伎俩,而清朝由于存在“华夷之防”的敏感问题,在滥行文字狱方面,更是远迈前朝。发生在雍正六年、并延续到乾隆年间的曾静谋反案及由此引出的吕留良诗文案,由于雍正的“出奇料理”,更是一场典型的文字大狱。在这场冤狱中遭受最惨的则莫过于吕留良。
吕留良本是清初著名的学者、理学家、思想家,在清代学术思想史上有重要地位和影响,去世之前并未犹任何事。但因受曾静谋反案的牵连,于死后40多年,却又被“剖棺戮尸”,其著作也屡遭禁毁。以致三百多年来,有关吕留良的研究成果甚少,人们对他的了解若明若暗,正如钱宾四先生所说:“吕家既遭极祸,后世几目为匪人,毕生大节,鲜有识者”(注:钱穆:《记吕晚村诗中涉及黄宗羲语》,《钱宾四先生全集》卷29。)。这无疑是封建专制主义的文字狱造成的恶果。有鉴于此,本文拟在简述吕留良生平思想的基础上,着重论述雍正对曾静、吕留良案的“出奇料理”及其对吕留良研究乃至对清代思想文化发展的影响。这时总结历史经验、肃清封建主义文化专制的余毒,或有所裨益。
一、吕留良的生平思想及其地位和影响
吕留良(1629-1683),生于明崇祯二年(1629),卒于清康熙二十二年(1683),浙江崇德人,又名光轮,字用晦,号晚村,因拒清廷“山林隐逸”之荐,曾削发为僧,又名耐可,字不昧,号何求。出生于明朝世代为官的书香门第,其祖父还娶淮庄王郡主,官淮府仪宾。其生前父亲即下世,自幼由三兄愿良抚养。这位三兄曾与浙中文士结澄社,且社中多是“重志节,能文章,好古负奇”之士,留良受这种以文会友的影响,少年时代就“能文章”,十三岁就和其侄宣忠与家乡名士孙爽结征书社,相互“论列古今”,怀有“以天下为己任”之志。当甲申年(1644)明清易代时,其一家人多投入抗清斗争:其三兄愿良随史可法镇守扬州,留良与侄宣忠,也“散万金之家以结客”,投笔从戎,组织义勇,抗击清军,并曾有诗云:“甲申以后山河尽,留得江南几句诗”。抗清斗争失败后,其侄宣忠以“号众为叛”的罪名被清廷处死,故国沦亡与自家的遭遇,使之有深厚的反清思想基础。
继其侄儿遇难之后,吕留良三兄、四兄与好友孙爽又相继去世,使其精神遭受沉重打击,几乎落魄不能自振。加之,此时又有仇家抓住其抗清的经历落井下石。为免遭陷害,吕留良于顺治十年,曾应科试,考中秀才。而后,他对此次应试深有悔恨,认为是“自违心迹”,“落脚俗尘”。自顺治十二年,他又与好友陆文若一起评选时文。自明末以来,士大夫盛行结社,而“凡社必选行文字”,当时的名士周钟、张溥、吴应箕、陈子龙等所组织的应社、复社、几社等,都无不以选文行天下。吕留良既与陆文若结社,自然也要评选时文,此举,起初不过是按习俗而为之。后来,他又自觉以评选时文,传布程朱之学与民族思想,并一发而不可收,成为著名的时文评选家。如何看待吕氏之评选时文,成为吕留良研究中的一个突出问题:贬之者,依此讥笑其“不过是帖括家或古文家,不见得有很精深学问”(注:梁启超:《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八·吕晚村戴南山》,复旦大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290页。);褒之者则否定其是时文选家,认为“吕留良并非时文选家”(注:陈祖武:《清初学术思辨录》,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134页。)。其实,吕留良之为时文选家是客观事实,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看待他的时文评选,其从事时文评选的目的及其思想内容如何,在当时发生的作用影响怎样?
顺治十七年、十八年吕留良又先后结识了黄宗炎、黄宗羲兄弟等浙东名士,并很快成为知交。这些人都曾参加抗清斗争,失事后又都不仕清廷,以明遗民自居,吕氏与他们为挚友,思想上自然会受影响。他于康熙四年在与黄宗羲的一首唱和诗中写道:“谁教失足下渔矶,心迹年年处处违,雅集图中衣帽改,党人碑里姓名非。醒便行吟埋迹可,天惭尺布裹头归。”(注:《吕晚村诗集》,《伥伥集·耦耕诗》。)愈加坚定了不与清廷合作的决心。康熙五年,他拒绝应试,被革去秀才。康熙十七年,清举博学鸿词,他被列名推荐,曾以死相拒。次年,清廷又举“山林隐逸”,地方官又推荐其出仕,他索性剃发为僧,从此“屏绝礼教,病不见客”。这既反映了其被迫为僧的痛楚心情,也透露出兀傲纵恣、誓不仕清的狂涓个性。
吕留良归隐山泉后,转而专心致力于研究和传播程朱之学,宣传民族思想,从事“治乱之源”的探讨。其生平思想也集中在这两个方面。
吕留良对程朱的思想学说,特别是朱熹的思想,可谓坚守笃信,终生身体力行。他曾说:“幼读《朱子集注》而笃信之,因朱子而信周程,因程朱而知信孔孟,故与友人言,必举朱子为断。”他认为“凡朱子之书,有大醇而无小疵,当笃信而死守,而不可妄置疑凿于其间”。直到晚年,他还说:“某平生无他识,自初读书,即笃信朱子之说,至于今老而病,且将死矣,终不敢有毫发之疑,真所谓宾宾然守一先生之言者也。”(注:吕留良:《答潘用徵书》、《答张考夫书》、《与吕晴岩书》,《吕晚村先生文集》卷1。)
就当时学术界状况而言,由于自明中叶以来王阳明之心学汜滥,朱学式微,因而尊朱必然辟王,吕留良也不例外,且在辟王方面比之于同时代的学者更为尖锐和激烈。他认为王阳明等“皆朱子之罪人,孔子之贼也”。因而“今日辟邪,当先正姚江之非”。他主张“凡天下辨理道,阐绝学,而有一不合朱子者,则不惜辞而辟之者,盖不独一王学也,王学其尤著者尔”。他还再三申明,他之力辟王学并非出于门户之争,而是为了明辨是非,明道救世,他说:“道之不明也,几五百年矣,正、嘉以来,邪说横流,生心害政,至于陆沉,此生民祸乱之源,非仅争儒林之门户也。”(注:吕留良:《与高汇旃书》,《吕晚村先生文集》卷1。)在吕留良看来,王阳明正是邪说之源,他说:“弟之痛阳明,正为其自以为良知已致,不复求义理之归,非其所当是,是其所当非,颠倒戾妄,悍然信心,自足陷人于禽兽非类,而不知其可悲,乃所谓不致知之害,而弟所欲痛哭流涕,为天下后世争之者也。”(注:吕留良:《与某书》,《吕晚村先生文集》卷2。)
值得注意的是,吕留良并非像某些迂腐的道学夫子那样盲目地尊朱辟王,他是针对南宋以来一些学者不能领会朱学的真谛,特别是在明末清初的时代遽变之中,一些人不能坚定民族立场,而投降仕清,他曾指出,“今日之所以无人,以士无志也,志之不立,则岐路多也”。为此,他特别强调在民族大义的根本点上,必须是非鲜明,站稳脚根,他指出:“从来尊信朱子者,徒以其名,而未得其真,……紫阳之学,自吴(澄)、许(衡)以下,已失其传,不足为法”,“今示学者,似当从出处去就,辞受交接处,画定界限,扎定脚根,而后讲致知主敬工夫,乃足破良知之黠术,穷陆派之狐禅。盖缘德祐以后,天地一变,亘古所未经,先儒不曾讲到此,时中之义,别须严辨,方好下手入德耳”(注:吕留良:《与高汇旃书》,《吕晚村先生文集》卷1。),他强调“德祐以后,天地一变,亘古所未经”,意在使人接受南宋恭帝(年号德祐)的历史教训,因恭帝于元兵抵临安时被掳北去,南宋灭亡。他这里显然是以南宋亡于元,暗示明之亡于清,警戒士人在形势巨变面前,只有坚持民族气节,才算学得朱学之真髓。正因为如此,吕留良之讲程朱之学,很少讲心性理气等抽象概念,而是反复强调做人的根本,要在“去处取就,辞受交接处”下工夫,立足现实,经世致用。所以,吕留良对朱学的阐发,虽然在学理上无重大突破,但能紧密结合当时形势,有的放矢,自有其独特的贡献。他对程朱之学的贡献,还表现在对程朱学说的传播方面。当时,他与另一著名理学家张履祥一起编刻程朱遗书,已刻的有《二程遗书》、《朱子遗书》、《朱子语类》等。仅其所刻《朱子遗书》初辑,就有《近思录》、《延平答问》、《杂学辨》、《中庸辑略》、《论孟或问》、《伊洛渊源录》、《谢上蔡语录》等。这在朱学一度式微的情况下,许多人研读程朱的著作,就是借助吕留良编刻的这些书籍。留良传播朱学之功,实不可没。
吕留良思想的另一突出表现,则是宣传“华夷之防大于君臣之义”的民族思想。他不仅自己身体力行,坚守民族气节,誓不与清廷合作,而且在自己的诗文著作及时文评选中,大量阐发民族思想,并广为传播。由于时文是科举时代所有应举的士子不可不读的,而要掌握好时文,则需要读范文,读评点之书。吕留良正是看到这一点,才不惜以大量时间和精力,特别把明末抗清志士的作品选做时文加以评点,传播到各地士人之中,其影响更为广泛,正如其子吕葆中为之所作的《行略》中所说:“其议论无所发泄,以寄之于时文评语,大声疾呼,不顾世所忌讳,穷乡晚进有志之士,闻而起者甚众。”曾静、张熙之走上反清道路,就深受吕留良思想的影响。
康熙二十二年,吕留良病逝。其一生著述甚丰,既有自己的著述,又有对他人文章的评选评注。由于屡遭禁毁,有些著述已经佚失。目前留世的著述,主要有《吕晚村先生文集》、《续集》、《吕晚村先生诗集》、《惭书》及《四书语录》、《四书讲义》等。(注:参见李裕民《吕留良遗书考》,《浙江学刊》1993年第4期。)
吕留良的思想与著述,在清初的学术思想界有重要地位和影响。其同时代的学者王宏撰曾把他对朱学的提倡,与顾炎武之于经学、毛奇龄之于音韵、梅文鼎之于历数、顾祖禹之于地理,相提并论,认为“近时崇正学,尊先儒,有功于世道人心者,吕晚村也”(注:王宏撰:《山志》二集卷5,《著述》。)。更有学者指出:“紫阳之学,六传以及方侯成,遭靖之变,而其统遂绝,河汾崛起,曲高和寡,而陈公甫、王伯安遂鼓偏执之说以乱之,学士大夫从风而靡,虽胡振斋、罗整庵力加攻诋,义甚正而力或未之逮也。至吕晚村氏,始大声疾呼,以号于一世,……率其同志,精思力究,南方风气,为之一变”(注:李文炤:《王元复传》,转引自钱穆《跋车双亭吕子评语》。)。具体说明了吕氏尊朱辟王所起的扭转当时士风的作用。陆陇其是清初有名的理学家,而且是清代第一个从祀孔庙的理学名臣,他在回忆自己的治学道路时,曾满怀深情地说明吕留良对他的影响,他说:“陇其不敏,四十以前,亦尝反复于程朱之书,粗知其梗概,继而纵观诸家语录,糠秕杂陈,珷玞并列,反生淆惑。壬子(康熙十一年)、癸丑(康熙十二年),始遇先生,从容指示,我志始坚,不可复变。”(注:陆陇其:《三渔堂文集》卷12,《祭吕晚村先生文》。)稍后于吕留良的著名学者戴名世也曾评价说:“吾读先生之书,而叹其维挽风气,力砥狂澜,其功不可没也”,又说:“二十年以来,家诵程朱之书,人知伪体之辨,实自吕氏倡之”(注:戴名世:《戴名世集》卷4,《九科大题文序》。)。充分说明了吕留良在提倡朱学方面的先导作用。
由于雍正、乾隆滥行文字狱,吕留良的著作一再被禁毁,但其影响并未能消除。直到晚清辛亥革命时期,其思想与著述仍是反清革命志士的思想武器。章太炎在谈到其走上反清革命道路时就说,他在十几岁时读到《东华录》中记载有关吕留良的事迹,而勃发了反清之念。他在《革命军序》中又说:“自乾隆以后,尚有吕留良、曾静、齐周华等,振正义以震聋俗,自尔遂寂寞无所闻”,而且说,他之所以与蔡元培组织光复会,就是要“为浙父老雪耻”,“总之不离吕留良……之旧域也”。足见吕留良思想之影响。
总之,吕留良确不愧是清初颇有重要影响的思想家。阎若璩甚至将其评价为清初的“十二圣人之一”(注:阎若璩:《潜丘札记》卷5。)。他当时在某些方面的作用和影响,并不亚于王夫之、顾炎武、黄宗羲、傅山、陈确等人。但自雍正以后,直到民国以来,其著作很少整理出版,研究成果也甚微,与其地位影响甚不相应,为什么会造成这种状况呢?对此,钱宾四先生曾予深刻指出,“及曾静狱出,晚村受极刑于身后,而吕氏之学,渐不为人称道,乃或以时文批尾讥之,则殊当辨者”(注:钱穆:《跋车双亭吕子评语》,《中国学术思想史论集》(八)。)。
二、雍正对曾静谋反罪与吕留良诗文案的“出奇料理”
吕留良之所以在死后40余年,又“受极刑于身后”被“剖棺戳尸”,以致“渐不为人称道”,其源盖由于曾静的谋反案,及其后在雍正的“出奇料理”下,以吕留良为对象酿成的一桩震惊全国的文字大狱。
曾静谋反案,始发于雍正六年(1728)九月,因曾静(化名夏靓)遣派其学生张熙(化名张倬)到西安,直接投书于川陕总督岳钟琪,策动其起兵反清。谋反的内容大致有四方面:其一,提出“华夷之分大于君臣之论”,认为满族是夷人,乃野兽,不配统治全国,否定清朝统治的合理性;其二,具体列举了雍正帝胤祯犯有“谋父”、“逼母”、“弑兄”、“屠弟”、“贪财”、“好杀”、“酗酒”、“淫色”、“怀疑诛忠”、“好谀任佞”等十大罪状,否认其称帝的合法性;其三,认为雍正称帝以来,天下寒暑易序,旱涝成灾,积尸遍野,民不聊生,老百姓已无法忍受,只要有人造反,定会一呼百应,一举推翻清朝的统治;其四,指出岳钟琪是南宋抗金名将岳飞之后裔,虽任川陕总督,但雍正对其多有猜疑,要利用“握重兵,据要地”之条件“乘时反叛,为宋明复仇”(注:《雍正上谕》,见《大义觉迷录》卷1。)。这显然是明目张胆地策动一位封疆大吏暴动反清的“大逆不道”之举,乃“十恶不赦”之大罪。
岳钟琪做为汉官出仕只有满缺才能担任的川陕总督,本来就多受猜忌,而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现在又有人上书挑拨其与朝廷的关系,直接策动其反清,弄不好就会有杀身之祸。因而接到反书后,极为惶恐。便迅即会同满族官员——陕西巡抚西琳及按察司硕色,审讯张熙,追问其为何谋反?受何人指使?还有何同党?等。但张熙拒不招供。心急如焚的岳钟琪,便对张熙严刑逼供,仍无一所获。为获实情,岳又改变策略,佯装要共同谋反,将张熙迎至密室,以礼优待,且垂泪满面,焚香盟誓。请张详陈其师的谋反方略,以共筹义举。缺乏政治斗争经验的张熙对岳钟琪的蒙骗信以为真,不仅“将其师姓名居地,并平素与伊师往来交好、诋毁天朝之人,名姓各居地一一吐出”。遂后又说他与其师如何受吕留良著述影响,还曾到浙江吕家访求遗书,并与吕留良之子和学生交流的情况等,都和盘托出。
原来,上谋反书的曾静是湖南郴州永兴县人,曾应科举考中过秀才,反屡试不第,以教书授徒糊口,由于家乡连年灾荒,甚为贫寒,对清朝的统治现状不满,萌生反清意识,又曾在应试过程中,读过吕留良的《时文评选》,书中的“夷夏之防大于君臣之义”及“井田封建”等内容,影响其反清思想进一步发展,还曾派张熙到过吕留良的家乡,吕氏虽然早已去世,却受到其后人和学生的接待,还让其阅读了吕氏的遗著、《日记》等。其中,吕氏的《钱墓松歌》、《题如此江山图》等具有强烈反清思想的诗文,使曾静、张熙的反清思想愈益坚定。当时,他们又听到一些有关雍正矫诏篡位的传说,还听说川陕总督岳钟琪是岳飞之后,已受到雍正的猜疑,正欲夺其兵权,若上书劝其反清,很可能成功。因此,曾静便派张熙并分别化名夏靓与张倬,千里迢迢上书岳钟琪谋反。从事后审查的实际情况看,曾静的谋反并非经过周密策划,他们既无钱粮基地,又无兵员武装,且无同党联络与后援,只是凭借头脑中一些不成熟的反清思想,再根据一些道听涂说,便冒然上书策动岳钟琪反清。说明他们是十足的、愚不可及的书呆子,只能成事不足,败事有余。本来,对此二人的处理,依照常理,按《大清律》规定,以大逆谋反之罪,杀头了事。但对于有丰富斗争经验,且老谋深算、工于心计的雍正来说,却不会如此简单了事。
当岳钟琪接获张熙所投谋反书,尚未审得谋反实情,即给雍正上了第一道奏折,拟请将人犯押京审理时,雍正即予朱批:“此事在卿利害攸关,朕量卿不得已而然,但料理急些了,当缓缓设法诱之,何必当日追问即加刑讯。”(注:雍正《朱批谕旨·岳钟琪奏折》,六年九月二十八日。)反映出雍正对如此要案,绝不急于求成,而是要稳扎稳打,一定要想方设法弄个水落石出,拟放长线,钓大鱼。而当岳钟琪伪装谋反,使张熙吐出实情后,雍正竟欣喜若狂感动得痛哭流涕,迅即朱批表示:“览虚实不仅泪流满面”,并对岳钟琪深表嘉奖,“卿此忠诚之心,天祖自然鉴之,朕之喜悦之情,笔难宣谕”,且对岳表示,他就此事给岳的谕旨,都是真心话,“少有心口相异处,天祖必殛之”(注:《文献丛编》第一辑,《张投书岳钟琪案》。)。为了自身统治利益,雍正以帝王之尊,竟对臣下发誓赌咒,目的不过是想笼络岳钟琪,使之进一步审问出更多实情。他在岳钟琪审问张熙过程中,一会指示“可从容暂缓,徐徐设法诱问”,一会又朱批:“仍要设法好好地宽慰其心。”并指示岳钟琪要进一步追查所供谣传的来源“将伊从何处所闻,随便再与言之,看伊如何论议”。当其根据岳钟琪奏折提供的情况,下诏指示执政大臣通知浙江总督李卫查抄吕留良家,并拘拿其在浙同党时,具体指示“奸民口中供出吕留良等,可将岳钟琪奏折抄寄李卫,一一研究,并查其书籍,倘伙贼即获之后,再诘问党羽,其应行拘辑者即著李卫一面办理,一面奏闻”(注:雍正《上谕内阁》,六年十月十日谕。)。当刑部左侍郎杭奕录奉命到长沙审问曾静时,他又批示:“一定要平心静气,穷究邪说所由来”。再当杭奕录要将曾静等解京听审时,则又批示,“一路要着实宽慰带来”(注:雍正《朱批谕旨·杭奕录等奏折》,七年正月二十一日。)。这些批示已透露出雍正决心要利用曾静作更大的文章。我们从雍正为此所发出的谕旨朱批中可清楚地看到,办理此案的每一个措施和步骤,都是在其亲自操纵指挥下进行的。他对办理此案,可谓殚精竭虑,煞费苦心。因为,在他看来,此案涉及的内容,关系到清朝的统治政权是否具有合理性,他之继承帝位究竟是否合法。面对这样的根本问题,怎能掉以轻心?他在办理此案过程中,在给其宠臣浙江总督李卫的朱谕中曾表示,曾静加给他及清统治的罪名被揭示出来,是“天道昭彰,令自投首,静夜思之,翻足感庆,借此表明天下后世,不使白璧污然,莫非上苍笃佑乎”(注:清世宗《朱谕》第9函。)。这已表明,他定要借曾静出的题目,论证其帝位及清朝统治的合理合法,以“不使白璧污然”。他在给另一宠臣河南总督田文镜的奏折上又批道:“遇此种怪物,不得不有一番出奇料理,倾耳一听可也。”(注:《大义觉迷录》卷3,《内阁九卿等奏本上谕》。)这又说明雍正对此案已了然于胸,对处理此案已逐渐形成一整套特殊的方案,将一步步实施,即所谓“出奇料理”,并提请人们“倾耳一听”。此案从审问到处理的整个过程看,雍正的“出奇料理”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不惜以帝王之尊,亲自粉墨登场,直接审问曾静,对曾静谋反书提出的指控逐条批驳,并使曾静“悔过自新”,最后又编撰了《大义觉迷录》一书,颁发全国,统一全国士民的思想。此当案有涉人犯全部解京后,雍正命刑部审理与吕留良有关者,他自己则亲自审问曾静。他根据曾静谋反书的内容分析,一介生活于穷乡僻壤、与外界接触不多的书生,怎能了解宫廷中的所谓“谋父”、“逼母”等内幕,又怎能有那么多反清的思想和言论,雍正认为其来源不外是“盖其分别华夷中外之见,则蔽锢陷溺于吕留良的不臣之说,而其谤及朕躬者,则阿其那(即皇八子允祀)、塞思黑(即皇九子允禟)、允、允禵之逆党奸徒,造作蜚语,布散传播,而伊信以为实之所致”。由于清朝入主中原后,汉族士大夫始终以“华夷之别”做号召,反对清朝的统治。此外,康熙末年,在皇位继承问题上雍正与诸皇子之间,一直存在着尖锐复杂的权力斗争。他取得皇位后,虽然以秋风扫落叶之势,对各政敌或杀、或囚、或流放,但并未使对方心服,他们对其仍有种种不利的舆论,并在朝野散布。雍正想通过对曾静的批驳,达到一箭双雕的目的:一则可藉此进一步打击分化政敌,澄清他们所散布的对自己不利的舆论,使自己的统治地位更加巩固;二则又可藉此批驳“夷夏之防大于君臣之义”,清除据此引起的反清思想,强化思想控制,在全国士庶黎民中确立清朝统治合理性的观念。因此,雍正在审问曾静时,对其各条指控,逐一批驳。如所谓“谋父”、“逼母”、“弑兄”、“屠弟”……等等十大罪,雍正则说:他对父“诚孝”、对母“备尽孝善”、对各位弟兄也以“手足之情”极尽“宽宥”和“仁爱”,他们或病故,或“遂伏冥诛”,都与他无关。并表白他既不酗酒,也不贪财,更不好色,他“清心寡欲”,“天下人不好色,未有如朕也”。至于说其“好杀”,更是无中生有,他说他“性本最慈,不但不肯妄罚一人,即步履之间,草木蟋蚁亦不肯践踏伤损”。还说,自己从不“好谀任佞”,而是“以忠谠为生,以迎合为戒”(注:《大义觉迷录》卷1,《雍正上谕》。)……通过逐条反驳,雍正把自己打扮成俨然是一个光明正大、心地荡然、忠孝仁爱、心慈手软、不近酒色、爱民如子的“圣君”。反之,他的那些政敌,则全然是一群生性暴戾,争权夺利,贪财好色,结党营私,如同猪狗禽兽一般。总之,只有他雍正继位才合理合法。
对于吕留良宣布的“华夷之辨”,雍正更是着力反驳,他认为“自古中国一统之土,幅员不能广远,其中有不向化者,则斥之为夷狄。如三代以上有苗、荆楚、狁,即今湖北、湖南、山西各地,在今日而目为狄夷可乎?”意即所谓华夷有不同的时间和地域概念,是相对的、不断变化的。古代所谓的夷狄,今日则多已进入华夏,“何得尚有华夷中外之分论哉?”雍正还举例说,舜帝本来是东夷人,周文王本来是西夷人,但谁不承认他们是古代的圣君。而现今的清朝,“奉天承运,大一统太平盛世”,“为中外臣民之主,则所以蒙抚绥爱育者,何得以华夷而有更殊视?”理应像先师孔子所说的“故大德必受命”,承认其统治的合理合法。雍正的这些看法,从中国自古以来就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而论,确有一定道理,不过,他在这里却用地域概念偷换了民族概念,以此掩盖了满族统治者对汉族及其他民族所进行的民族压迫。此外,雍正还对吕留良的诗文及《日记》中的各种反清思想和言论,一一予以反驳。而后咬牙切齿地痛骂吕留良是“凶顽悖恶,好乱乐祸”,乃名教中之大罪魁,是“千古、万古之罪人”,并说:“此等险邪之人,胸怀思乱之心,妄冀侥幸于万一,曾未通观古今大势,凡首先倡乱之人,无不身膏斧锧,遗臭万年”。(注:《大义觉迷录》卷1,《雍正上谕》。)这既为结案时对吕留良的处理定下调子,也对像吕留良这样具有反清思想的人给予严厉威胁。
雍正在对曾静的审问中,对之软硬兼施,既威胁,又感化。曾静在雍正的淫威下,俯首贴耳,摇尾乞怜,一方面对雍正歌功颂德,极尽阿谀奉承之能事;一方面又把自己骂成禽兽不如,痛自悔恨,说什么“我皇上御极以来,德盛民化,风清弊绝,民间无丝毫烦扰”,“圣德神功,上承列祖,尤无纤毫不惬于心”,而自己作为“弥天重犯为谣言盅惑,遂戴天不知天之高,履地不知地之厚”,并自称“向为禽兽,今转人胎”。他还在雍正的教化唆使下写了《归仁说》,其中肉麻地吹捧雍正至孝纯仁,康熙传位于他兼得传子、传贤之意,还说雍正朝乾夕惕,勤政爱民。并表示:“此身若在,愿现身说法,化导愚顽;倘不能生,则留此一篇,或使凶顽之徒,亦可消其悖逆之念”(注:曾静:《归仁说》,见《大义觉迷录》卷4。)。
而后,雍正又将自己就此案的有关谕旨及曾静的供词等编成《大义觉迷录》一书,并为此颁发谕旨:命将此书“通行颁布天下各府、州、县、远乡僻壤,俾读书士子及乡曲小民共知之,并令各貯一册于学宫之中,使将来后学新进之士,人人观览知悉”,而且还警告地方官员:“倘有未见此书,未闻朕旨者,经朕随时察出,定将该省学政及该县教官从重治罪。”(注:《大义觉迷录》卷1,雍正上谕。)这也透露出雍正一定要用自己的思想统一并强加给全国士民,甚至想延及后世。
二、雍正之“出奇料理”又表示在违反清法律例及常规,对当事现行政治谋反犯曾静、张熙无罪释放,并让其到各地现身说法,宣传雍正的德化及自己的归仁思想。曾静与张熙投书谋反,证据确凿,本人也供认不讳。按清朝律法,罪无可赦,理应处以极刑。就连曾静本人也深知自己必将速正典刑。因此,内阁九卿曾上奏雍正,“查律内谋反大逆,但其谋者,不分首从,皆凌迟处死;正犯之祖父、父、子、孙、兄弟,及伯叔父、兄弟之子,男十六岁以上皆斩;男十五岁以下,及正犯之母、女、妻、妾、姐妹、子之妻妾,给付功臣之家为奴……。曾静应照此律,即凌迟处死”,而且应株连九族。同时“张熙与曾静共谋不轨,听从曾静指使,赴陕投送逆书,思欲构刑,亦应照共谋者凌迟处死律,即凌迟处死”(注:《大义觉迷录》卷3,《内阁九卿等并请正法曾静奏本》。)。但雍正却将大臣们的奏折予以驳回,而命令将曾静、张熙“特旨赦宥,无罪释放”,不仅自己不杀他们,“即朕之子孙将来亦不得以其诋毁朕躬而诛戮之”。对此,大臣们难以理解,并动员雍正最信赖的怡亲王允祥再上《诸王大臣等再疏请诛曾静题本》,雍正仍予驳回,且坚决表示:他对曾静的“无罪释放”是“再四详慎,所降谕旨,俱已明晰,请王大臣官员等不必再奏。”
雍正曾解释,他之所以对曾静做宽大处理,主要是因为曾静师生并非元凶首恶,而是受人蒙蔽;再者,曾静又能诚心改过,理应施恩宽宥。同时,由于曾静、张熙投书,才使朝廷获知造书诽谤之人,并由此查出元凶,“俾造书造谤之奸人一一显露”,对此,曾静是有功的,“即此可以宽以诛矣”。为宽大处理曾静,雍正甚至为曾静辩护,说后者“无造反之实事,亦无同谋之叛党”。他之所以宽大处理绝非要为此“博宽大之名而废法也”。这实在有些欲盖弥彰。
其实,雍正之不杀曾静的真正原因,不过是想利用他做为悔过自新的典型,让其到各地现身说法,宣讲《大义觉迷录》的思想。此后,雍正曾命杭奕录带领曾静到江南、浙江等地宣讲;又命尚书史贻直带张熙到陕西各地宣讲。还命湖南巡抚赏曾静白银一千两,做为安家之用,并让其到湖南观风整俗衙门听用。
(三)雍正之“出奇料理”的更突出表现,则是由此导演出一桩震惊全国的文字大狱,并强奸民意,将只是文字思想犯的吕留良“剖棺戮尸”,并广为株连。由于曾静、张熙在交待自己的谋反思想时,将其思想根源完全推至吕留良,说自己“中吕留良之毒深,所以不察其非,而犯悖发论至此”。而且,岳钟琪在审问张熙后,早在雍正六年十一月初二给雍正的奏折中就曾指出吕留良“罪大恶极,实神人所共愤,国法之所不容者也。虽吕留良久已故去,而其子孙尚存,保无踵继前恶,伏慝衍行,况据张熙供,吕留良著有《备忘录》藏慝在家”,因建议雍正“遴委亲信,文武干员,密至吕留良家内,仔细搜查《备忘录》等书,并拘拿吕留良之子孙嫡属。讯有实据,上请天威,严戮尸之典,行灭族之株”(注:岳钟琪于雍正六年十月初二奏折,见中国城市出版社1999年版《大义觉迷录》后附。),已提醒雍正要对吕留良格外重视和严惩。雍正当即照岳钟琪的建议,命浙江总督李卫,查少吕留良家,拘拿吕之同党。在雍正的密令下,凡与吕留良有关的人员,其已故和在世的子孙,有交往的师友、学生,以及编刻吕氏著作,或购买吕氏之书者,均受到查抄和搜捕,一场声势浩大的文字狱一步步兴起。
在雍正看来,吕留良做为一世大儒,其影响远大于曾静,他提出的“夷狄”说、“华夷辨”,尤关系到清朝统治的根基,只有对吕留良大张挞伐,才能“维持世教,彰明国法”。所以他在审理曾静案的同时,就以更大的精力,思考对吕留良思想及其影响,如何“料理”。为此,他发布了数道口诛笔伐吕留良的上谕,首先剥掉吕氏“明朝遗民”的头衔,认为“吕留良身为本朝诸生十余年之久,乃始幡然易虑,忽是为明朝遗民,千古惊逆反复之人,有如是之怪诞无耻可嗤,可鄙者乎!”而后又指出吕留良“著逆书,立逆说,丧心病狂,肆无忌惮”,“其所著诗文及《日记》等类,皆世人耳目所未经,意想所未到者,朕翻阅之余,不胜惶骇。盖其悖逆狂噬之词,凡为臣子者所不忍寓之于目,不忍出之于口,不忍述之于纸笔者也”。雍正尤其着重批驳了吕留良反清思想的核心——“夷夏之防”。同时,还给吕留良横加了一些莫须有的罪名,诸如说其与叛臣吴三桂相互勾结;又说他在《日记》里中伤康熙,“敢于圣主仁皇帝任意指斥,凭虚撰造,公然骂诅”(注:岳钟琪于雍正六年十月初二日奏折。)等。
但,即以雍正所列举的吕留良的“罪行”,却多未超出文字思想范围。曾静之上书谋反,虽受吕之思想影响,但并未受到其直接指使,本应由曾静自己负责,说不上是共谋。吕留良确有反清思想和言论,但其在入清之后,却无有直接的反清活动。然而,在明末清初,具有类似吕留良这种思想且至死不与清廷合作的明遗民则大有人在,诸如顾炎武、傅山、王夫之、黄宗羲、李因笃……等都是如此。但这些人在生前与死后,都并未受到惩处,清廷反而优礼有加,就是吕留良生前也同样受人尊崇。甚至,雍正的宠臣浙江总督李卫还曾亲送匾额至吕府;理学名臣陆陇其也在吕留良病逝后,亲写祭文,称颂其学术成就及对自己的教诲和影响。但他在其死后多年,却因曾静谋反案的牵连,被雍正大张挞伐,受到文字狱的惨酷陷害。这完全是清朝统治者出于政治需要,对之进行的无辜迫害。至雍正八年十二月,当刑部衙门奏议对吕留良的惩处意见时,向雍正奏称:“吕留良身列本朝,追思旧国,诋毁朝章,造作恶言,妄行记撰,猖狂悖乱,罪恶滔天,悖犯已极,允宜按律定罪,显加诛灭”,并主张“吕留良应剉尸枭示,财产入官”(注:《大义觉迷录》卷4,雍正上谕。),“伊子吕葆中逆迹彰著,亦应剉枭示;吕毅中,应斩立决;伊子孙并兄弟伯叔、兄弟之子及女、妻妾姊妹,子之妻妾,应行文督抚查明,按律完结”。这种“剉尸枭示”并株连九族的苛毒惩处,对于“思想犯”说来,实在过于严苛,但却正符合雍正之心意,他即予批示:“朕思吕留良之罪,从前谕旨甚明,在天理国法万无可宽”。但,却又想盗用民意,说什么“天下之广,读书人之多,或者千万人中,尚有其人谓吕留良之罪,不至于极者。朕慎重刑罚,诛奸锄叛,必合于人心之大公”。因此,他又假惺惺地指示:“著将廷臣所议,行文直省学政,遍行询问各学生监等,应否照议,将吕留良、吕葆中应剉枭示,伊子吕毅中斩决”,“著秉公据实,作速取具该生监等结状具奏。其有独抒己见者,令自行具呈该学政,一并具奏,不可阻挠隐慝”。这貌似民主,实际上又是玩弄阴谋,一则是对士人示威,二则是想发现不同的异己分子。此指示下达后,确然有少数不怕死的读书人持反对意见,地方官员都不敢上报,或予杖毙或永远拘禁。雍正却于十年十二月又下谕旨:“今据各省学臣奏称,所属读书生监,各具结状,或谓吕留良父子之罪,罄竹难书,律已大逆不道,实为至当,并无一人有异问者,普天率土之公论如此,则国法岂容宽贷。吕留良、吕葆中俱著戮尸枭示,吕毅中著改斩立决,其孙辈俱应即正典刑,朕以人数众多,心有不忍,著从宽免死,发遣宁古塔与披甲人为奴”(注:《清世宗实录》卷126。)。真是既要行专制独裁、蓄意杀人之实,又要盗用秉公执法,尊众公论之名,不仅如此,与此案有关的吕留良的学生严鸿逵也被戮尸枭示,沈在宽予凌迟处死,他们的嫡属也照律诛连治罪。其他吕的私淑门人黄补庵、刊刻吕著的车鼎丰、车鼎贲,及与吕“往来契厚”或“刊藏禁书”的孙克用、周敬舆等,也或斩立决、或斩监候,妻妾子女也给功臣家为奴。另有各种多少有牵连的人,更是无计其数,或被革生员,杖一百,流三千里;或被革教谕、举人、监生、生员,杖一百,徒三年,……等等。一场惩处惨酷、株连众多的文字狱为此落下帷幕,实在令人触目惊心。
在吕留良的遗骨被从坟墓中挖出戮尸枭示之前,为清除吕留良著述的影响,雍正还命大学士朱轼等编撰了《驳吕留良〈四书讲义〉》,对吕氏的《四书讲义》逐条批驳,成书予以刊刻,颁布学宫,“俾远近寡识之士子,不至溺于邪说”(注:雍正《上谕内阁》,九年十二月十六日。)。
对于吕留良的诗文存留问题,当时臣工曾奏请禁毁,但雍正认为“毁之未必能尽,即毁之绝无遗留,天下后世更何所据以辨其道学之真伪乎”?因谕令“吕留良诗文书籍不必销毁”。但到乾隆朝修《四库全书》时,曾多次下令禁毁违碍书籍,四库馆臣遵旨拟定了《查办违碍书籍条规》,其中明确规定吕留良“狂悖已极”,其著作“应逐细查明,概行毁弃”,“其散见他部者断不容稍有存留”,因此“除其自著之书,具应销毁外,若各书内有载入其议论,选及其诗词者”,亦须“将书内所引各条,签明抽毁,于原板内铲除”(注:参见安平秋著《中国禁书大观》,上海文艺出版社1992年版。)。这显然是与雍正滥行文字狱对之定的罪名有关。从此之后,直到清朝被推翻之前,吕留良的著述便长期不得为公开传流。
三、文字狱对吕留良研究及清代思想文化发展的影响
雍正针对吕留良反清思想而制造的这场文字狱,对吕留良研究乃至对清代思想文化的发展,都带来了难以估量的消极影响。首先对吕留良思想研究造成的负面影响至少有如下几点:
(一)使吕留良思想研究长期成为禁区。在封建社会中皇帝“口含天宪”,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而清朝的两代皇帝——雍正、乾隆都直接处理了吕留良其人、其书。特别是雍正对吕更是恨之入骨,将吕钦定为“名教中之大罪魁”,施之以“剖棺戮尸”之酷刑,还将其“罪行”通过《大义觉迷录》,向全国公布,令家喻户晓。又命御用文人对其著作,进行逐条批判,对吕留良形成全国共诛之、共讨之的局面。到乾隆时,又下令将吕留良的著作及散见于各书的有关文字,全部予以禁毁、抽掉。如此以来,吕留良在雍乾以后的清代就成为不能研究的禁区。即使是提到吕留良也不能说是,而只能说不。否则,便会遭杀身之祸。这是有事实为证的。如吕案发生时,福建有个叫诸葛际盛的士人,为逢迎趋势而上书声讨吕留良。此时,在湖北通山县作幕僚的浙江会稽人唐孙镐则对诸葛际盛这种阿谀奉承、落井下石的行径不满,“独抒己见”,写了一篇《讨诸葛际盛檄文》,指出:唐虞之世,君臣交赞,所以治化臻于极盛。而今也不然,皇上曰“可”,臣亦曰“可”;皇上曰“否”,臣亦曰“否”。并说,对于吕留良的处理也是这样,皇上刚下谕旨,中外臣工便都“恐于批鳞之咎,甘作违心之谈,此曰‘锉骨’,彼曰‘扬灰’,此曰‘焚书’,彼曰‘灭族’,举朝同声附和,而宸衷益增其怒矣”(注:唐孙镐檄文,见齐周华《名山藏副本》下卷。)。这里,已敏锐指出封建专制下随声附和、众口一词的弊端,是很有思想的独到之见。但是,这样一个秉性耿介、颇有见地的士人,却因“独抒己见”而被湖北臬台杖毙于狱中。又有一个文人浙江天台县的齐周华,当雍正九年下谕,让士子生员对如何处理吕留良表示意见,允许“独抒己见”时,也写了一篇《独抒己见奏稿》,认为吕留良已早死,不应将其剖棺戮尸,也不应将其子孙充军流放,并认为吕留良的《四书讲义》“阐扬圣道,既精且详”,不应禁毁。但天台县教谕却不敢上达。他又直接跑到刑部投递,却被押回浙江监禁,最后又在乾隆时被凌迟处死。(注:《清代文字狱档案》二。)这种血淋淋的事实,谁人还敢再“独抒己见”,去研究吕留良。直到清朝灭亡之前,吕留良研究一直是无人问津的禁区。
(二)由于吕留良的著作被禁毁,与之有关的著述也被改头换面,为研究吕留良带来缺乏资料的困难。如我们目前看到的清末刊印的《吕晚村文集》序中就说:“先生文集极难得”,“求之书贾,竟得一部不载刊刻岁月”,“先生之书厄于天人者三百年矣!”说明吕的著作直到清末还只能在民间秘密流传。不仅吕本人的著述不能流传,就是与吕氏有关的文献资料也因文字狱的原因,或抽掉,或改篡。如吕留良的好友吴之振著有《黄叶村庄诗集》,集中原载有与吕氏唱和的诗。但雍正朝文字狱后,这些唱和诗却全被抽掉,就是一些平常的诗,遇有吕晚村的名字也改用空方框标之。张履祥也是与吕留良交往密切的人,在其著作《张杨园全集》中,凡是有吕氏父子名字处,也都改用墨版。另如陆陇其是受吕留良思想影响最深的一个,他有多篇文字记述吕对他的影响,但今本《三鱼堂集》中,却见不到这些有关的文字。倘若仅是文字狱后,一些书籍的新版本抽掉了有关文字,还可设法寻找原本对勘。更有甚者,为避免祸害,有些载有与吕氏相关的内容竟篡改了史实,吕留良曾与吴之振、吴自牧叔侄合作选编《宋诗钞》,吕不仅参加了编选,还为入选的一百多位宋代诗人写了小传。吴之振在该书初刻本的《序》中说:“余与东庄、自牧所选。”然而文字狱后流传的该书《序言》却改为“余与家弟自牧所选”。这似为后人欲避文字之祸,又不明二吴之间的关系,将“东庄”两字改为“家弟”,使本为叔侄关系的二吴,变成兄弟,弄出笑话。由于吕留良为《宋诗钞》选收诗人写的《小传》,尚保留在《吕晚村文集》之《续集》中,使我们确知后来的不实之改,否则历史真相岂不因被篡改而掩没。这些,无疑都为研究吕留良造成资料奇缺,或真伪难辨的困难。
(三)由于研究吕留良难以见到原始著作和有关材料,故有些研究者写出关于吕留良的成果,也就难以深入,甚至得出与实际情况不符的结论。如梁启超在其《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中说:吕留良“因身罹大锅,著作什九被烧毁,我们无从见其真相”。因而他对吕留良的评论用的就是含糊不定之词,说吕“象不过是帖括家或古文家,不见得有很精深学问”。从其所用的“象”和“不见得”这些闪灼之词,及由此把吕留良简单地评为“帖括家”,“没有很精深的学问”的武断结论看,梁启超似乎根本就没有读过吕留良的著作。另如钱宾四先生还曾指出徐世昌在编《清儒学案》时,也是“摭述张杨园、陆稼书两家著述有关晚村生平数事,殆似乎未见到晚村集”(注:钱穆:《吕晚村学述》,台北《故宫图书季刊》三卷三期。)。要研究其人思想,却不读其人著作,当然不可能做出有价值的研究成果。
(四)由于深入研究吕留良的有关成果较少,致使有些对吕留良的不实之词得以流传,甚至歪曲了事情的真像。如吕留良与黄宗羲的关系问题,二人本来交往甚契,是要好的朋友,但后来却逐渐疏远,甚至反目成仇。黄宗羲在自己的著作中曾“有意贬低吕氏,不呼其名而称之为书贾”,并把吕讥刺为“时文批尾家”。对此,钱先生曾指出黄宗羲未脱党人习气、文人习气及讲学习气。而黄宗羲的子弟与学生站在黄的立场上,对吕氏也多有不实之词。如私淑黄宗羲的全祖望在《小山堂祁氏遗书记》中,就抬黄贬吕,说什么:“吾闻淡生堂书之初出也,其后争端多矣,初南雷公讲学于吕府,其时用晦父子俱北面执经,已而以三千金求购淡生堂书,交易既毕,用晦之使者中途窃南雷所取卫湜《礼记集说》、王称《东都事略》去。南雷大怒,绝其通门之籍,用晦亦遂反而挥戈,而妄自托于建安之徒,力攻新建为南雷也”。全祖望这里把黄吕关系交恶的原因,全然归结为由于二人合购祁氏淡生堂之书,吕留良私自窃取了黄宗羲选好的书,使得黄大怒。这是全祖望完全因袭黄宗羲的说法,黄在《天一阁藏书记》中也说:“丙午(康熙五年)余与书贾(按:指吕留良)入山,阅三昼夜,余载十捆而出,……途中又为书贾窃去卫湜《礼记集说》及《东都事略》”。其实,对同一件事,吕留良当时在所作《送黄宗羲东归诗》中就委婉地说:“太冲每见人好书,辄割取其欲者弃其余”。而且同时的人如吴光酉在其所编《陆稼书先生年谱》中曾记载:“陈祖法言,黄黎洲居乡甚不满于众口,尝为晚村购书于绍兴,多以善本自与,品可知也”。而陆陇其在《三渔堂日记》卷10中,也有类似记载。可见吕、黄因购书而产生矛盾,究竟谁是谁非,说法并不一致,全祖望何以据黄宗羲一家之言,将是非说得如此确凿呢?!至于所谓吕留良曾向黄宗羲执弟子礼,黄为此事取消吕的学生资格,更是无中生有,吕黄向以朋友互待,吕也从未对黄称师。再者,吕留良之尊朱辟王是其一贯的思想,这是人所共知的事实,绝非是由于与黄宗羲的关系发生变化后,为与黄宗羲斗气,才转而尊朱辟王。全祖望的看法之所以如此不客观,一则因其私淑黄宗羲,难脱门户之见;再者,他这篇文字写在吕留良犯文字狱之后,也难免有因避文祸而有意贬吕之嫌。但全祖望这些说法却被后人引以为据,如邓之诚先生在其所编《清诗记事初编》中就说:“初留良从黄宗羲游,后乃差池、坚为友而非师”(注:钱仲联:《清诗纪事》明遗民卷,第828页。),此说显然本之于全祖望。
事实还不仅如此。自康熙以来,雍正、乾隆两朝,文字狱愈演愈烈,也大大制约和影响到整个清代思想文化的发展。由于文字狱是以文字之故,陷人以罪,竟至杀身灭族。而摇弄笔杆,与文字打交道的,当然多是读书人。所以,文字狱杀害的对象自然也大都是读书人。惨忍酷毒的文字狱,不能不使读书的士人望而生畏。龚自珍曾生动地描绘过“一人为刚,万夫为柔”的封建专制主义,如何“震荡摧锄天下之廉耻”。而为专制独裁服务的文字狱,恰恰摧锄了广大士人的“能忧心,能愤心,能思虑心,能作为心,能有廉耻心,而无渣滓心”,士子们在文字狱的威胁下,终日如临深渊,如履薄冰,诸如一些文集所说,人们“见猫以为虎,见鳝以为蛇”,“避席畏闻文字狱,著书都为稻梁谋”。都是在文字狱淫威之下士人的心态写照。他们读书撰文,不敢独立思考,不想触及现实。这自然会影响到学风。乾嘉时期,长于名物训诂的考据之学之所以获得长足发展,多数士人都将精力转至于经史考证,以致于使音韵、训诂、版本、目录为主旨的汉学“灿烂如日中天”,出现“家家许郑,人人贾马”的盛况,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酷烈的文字狱迫使士人为自身安全计,不得不将精力消磨在与现实较远的古纸堆中,恐怕也是重要原因之一。
与学风相联系,文字狱也使得士风卑下,乾隆二十年曾发生过一起胡中藻的《坚磨生诗钞》的文字狱大案。当时的协办大学士梁诗正,曾为此感叹说:“总之笔墨招非,人心难测,凡在仕途者遇有一切字迹必须时刻留心,免贻后患”,他自己就深恐由文字惹祸,“我在内廷时惟与刘统勋二人从不以文字与人交往,即偶有无用稿纸亦必焚毁”。可见,他已被文字狱彻底吓怕了。这种心态,使得多数士大夫都以明哲保身为要,正如道光时的三朝元老曹振庸在谈自己的为官之道时所说:“无他,但多嗑头少说话耳”。
这样的学风、士风之下,社会还能有什么生气,焉能不败坏。以致到了鸦片战争前夕,整个中国社会呈现出“万马齐喑”的局面,统治腐朽,吏治腐败,经济衰退,民不聊生,内忧外患,纷至沓来,一步步滑向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深渊。^
【专 题 号】K24
【复印期号】2001年06期
【原文出处】《《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京)2001年02期第64~75页
【作者简介】王俊义 原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总编辑、教授
吕留良本是清初著名的学者、理学家、思想家,在清代学术思想史上有重要地位和影响,去世之前并未犹任何事。但因受曾静谋反案的牵连,于死后40多年,却又被“剖棺戮尸”,其著作也屡遭禁毁。以致三百多年来,有关吕留良的研究成果甚少,人们对他的了解若明若暗,正如钱宾四先生所说:“吕家既遭极祸,后世几目为匪人,毕生大节,鲜有识者”(注:钱穆:《记吕晚村诗中涉及黄宗羲语》,《钱宾四先生全集》卷29。)。这无疑是封建专制主义的文字狱造成的恶果。有鉴于此,本文拟在简述吕留良生平思想的基础上,着重论述雍正对曾静、吕留良案的“出奇料理”及其对吕留良研究乃至对清代思想文化发展的影响。这时总结历史经验、肃清封建主义文化专制的余毒,或有所裨益。
一、吕留良的生平思想及其地位和影响
吕留良(1629-1683),生于明崇祯二年(1629),卒于清康熙二十二年(1683),浙江崇德人,又名光轮,字用晦,号晚村,因拒清廷“山林隐逸”之荐,曾削发为僧,又名耐可,字不昧,号何求。出生于明朝世代为官的书香门第,其祖父还娶淮庄王郡主,官淮府仪宾。其生前父亲即下世,自幼由三兄愿良抚养。这位三兄曾与浙中文士结澄社,且社中多是“重志节,能文章,好古负奇”之士,留良受这种以文会友的影响,少年时代就“能文章”,十三岁就和其侄宣忠与家乡名士孙爽结征书社,相互“论列古今”,怀有“以天下为己任”之志。当甲申年(1644)明清易代时,其一家人多投入抗清斗争:其三兄愿良随史可法镇守扬州,留良与侄宣忠,也“散万金之家以结客”,投笔从戎,组织义勇,抗击清军,并曾有诗云:“甲申以后山河尽,留得江南几句诗”。抗清斗争失败后,其侄宣忠以“号众为叛”的罪名被清廷处死,故国沦亡与自家的遭遇,使之有深厚的反清思想基础。
继其侄儿遇难之后,吕留良三兄、四兄与好友孙爽又相继去世,使其精神遭受沉重打击,几乎落魄不能自振。加之,此时又有仇家抓住其抗清的经历落井下石。为免遭陷害,吕留良于顺治十年,曾应科试,考中秀才。而后,他对此次应试深有悔恨,认为是“自违心迹”,“落脚俗尘”。自顺治十二年,他又与好友陆文若一起评选时文。自明末以来,士大夫盛行结社,而“凡社必选行文字”,当时的名士周钟、张溥、吴应箕、陈子龙等所组织的应社、复社、几社等,都无不以选文行天下。吕留良既与陆文若结社,自然也要评选时文,此举,起初不过是按习俗而为之。后来,他又自觉以评选时文,传布程朱之学与民族思想,并一发而不可收,成为著名的时文评选家。如何看待吕氏之评选时文,成为吕留良研究中的一个突出问题:贬之者,依此讥笑其“不过是帖括家或古文家,不见得有很精深学问”(注:梁启超:《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八·吕晚村戴南山》,复旦大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290页。);褒之者则否定其是时文选家,认为“吕留良并非时文选家”(注:陈祖武:《清初学术思辨录》,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134页。)。其实,吕留良之为时文选家是客观事实,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看待他的时文评选,其从事时文评选的目的及其思想内容如何,在当时发生的作用影响怎样?
顺治十七年、十八年吕留良又先后结识了黄宗炎、黄宗羲兄弟等浙东名士,并很快成为知交。这些人都曾参加抗清斗争,失事后又都不仕清廷,以明遗民自居,吕氏与他们为挚友,思想上自然会受影响。他于康熙四年在与黄宗羲的一首唱和诗中写道:“谁教失足下渔矶,心迹年年处处违,雅集图中衣帽改,党人碑里姓名非。醒便行吟埋迹可,天惭尺布裹头归。”(注:《吕晚村诗集》,《伥伥集·耦耕诗》。)愈加坚定了不与清廷合作的决心。康熙五年,他拒绝应试,被革去秀才。康熙十七年,清举博学鸿词,他被列名推荐,曾以死相拒。次年,清廷又举“山林隐逸”,地方官又推荐其出仕,他索性剃发为僧,从此“屏绝礼教,病不见客”。这既反映了其被迫为僧的痛楚心情,也透露出兀傲纵恣、誓不仕清的狂涓个性。
吕留良归隐山泉后,转而专心致力于研究和传播程朱之学,宣传民族思想,从事“治乱之源”的探讨。其生平思想也集中在这两个方面。
吕留良对程朱的思想学说,特别是朱熹的思想,可谓坚守笃信,终生身体力行。他曾说:“幼读《朱子集注》而笃信之,因朱子而信周程,因程朱而知信孔孟,故与友人言,必举朱子为断。”他认为“凡朱子之书,有大醇而无小疵,当笃信而死守,而不可妄置疑凿于其间”。直到晚年,他还说:“某平生无他识,自初读书,即笃信朱子之说,至于今老而病,且将死矣,终不敢有毫发之疑,真所谓宾宾然守一先生之言者也。”(注:吕留良:《答潘用徵书》、《答张考夫书》、《与吕晴岩书》,《吕晚村先生文集》卷1。)
就当时学术界状况而言,由于自明中叶以来王阳明之心学汜滥,朱学式微,因而尊朱必然辟王,吕留良也不例外,且在辟王方面比之于同时代的学者更为尖锐和激烈。他认为王阳明等“皆朱子之罪人,孔子之贼也”。因而“今日辟邪,当先正姚江之非”。他主张“凡天下辨理道,阐绝学,而有一不合朱子者,则不惜辞而辟之者,盖不独一王学也,王学其尤著者尔”。他还再三申明,他之力辟王学并非出于门户之争,而是为了明辨是非,明道救世,他说:“道之不明也,几五百年矣,正、嘉以来,邪说横流,生心害政,至于陆沉,此生民祸乱之源,非仅争儒林之门户也。”(注:吕留良:《与高汇旃书》,《吕晚村先生文集》卷1。)在吕留良看来,王阳明正是邪说之源,他说:“弟之痛阳明,正为其自以为良知已致,不复求义理之归,非其所当是,是其所当非,颠倒戾妄,悍然信心,自足陷人于禽兽非类,而不知其可悲,乃所谓不致知之害,而弟所欲痛哭流涕,为天下后世争之者也。”(注:吕留良:《与某书》,《吕晚村先生文集》卷2。)
值得注意的是,吕留良并非像某些迂腐的道学夫子那样盲目地尊朱辟王,他是针对南宋以来一些学者不能领会朱学的真谛,特别是在明末清初的时代遽变之中,一些人不能坚定民族立场,而投降仕清,他曾指出,“今日之所以无人,以士无志也,志之不立,则岐路多也”。为此,他特别强调在民族大义的根本点上,必须是非鲜明,站稳脚根,他指出:“从来尊信朱子者,徒以其名,而未得其真,……紫阳之学,自吴(澄)、许(衡)以下,已失其传,不足为法”,“今示学者,似当从出处去就,辞受交接处,画定界限,扎定脚根,而后讲致知主敬工夫,乃足破良知之黠术,穷陆派之狐禅。盖缘德祐以后,天地一变,亘古所未经,先儒不曾讲到此,时中之义,别须严辨,方好下手入德耳”(注:吕留良:《与高汇旃书》,《吕晚村先生文集》卷1。),他强调“德祐以后,天地一变,亘古所未经”,意在使人接受南宋恭帝(年号德祐)的历史教训,因恭帝于元兵抵临安时被掳北去,南宋灭亡。他这里显然是以南宋亡于元,暗示明之亡于清,警戒士人在形势巨变面前,只有坚持民族气节,才算学得朱学之真髓。正因为如此,吕留良之讲程朱之学,很少讲心性理气等抽象概念,而是反复强调做人的根本,要在“去处取就,辞受交接处”下工夫,立足现实,经世致用。所以,吕留良对朱学的阐发,虽然在学理上无重大突破,但能紧密结合当时形势,有的放矢,自有其独特的贡献。他对程朱之学的贡献,还表现在对程朱学说的传播方面。当时,他与另一著名理学家张履祥一起编刻程朱遗书,已刻的有《二程遗书》、《朱子遗书》、《朱子语类》等。仅其所刻《朱子遗书》初辑,就有《近思录》、《延平答问》、《杂学辨》、《中庸辑略》、《论孟或问》、《伊洛渊源录》、《谢上蔡语录》等。这在朱学一度式微的情况下,许多人研读程朱的著作,就是借助吕留良编刻的这些书籍。留良传播朱学之功,实不可没。
吕留良思想的另一突出表现,则是宣传“华夷之防大于君臣之义”的民族思想。他不仅自己身体力行,坚守民族气节,誓不与清廷合作,而且在自己的诗文著作及时文评选中,大量阐发民族思想,并广为传播。由于时文是科举时代所有应举的士子不可不读的,而要掌握好时文,则需要读范文,读评点之书。吕留良正是看到这一点,才不惜以大量时间和精力,特别把明末抗清志士的作品选做时文加以评点,传播到各地士人之中,其影响更为广泛,正如其子吕葆中为之所作的《行略》中所说:“其议论无所发泄,以寄之于时文评语,大声疾呼,不顾世所忌讳,穷乡晚进有志之士,闻而起者甚众。”曾静、张熙之走上反清道路,就深受吕留良思想的影响。
康熙二十二年,吕留良病逝。其一生著述甚丰,既有自己的著述,又有对他人文章的评选评注。由于屡遭禁毁,有些著述已经佚失。目前留世的著述,主要有《吕晚村先生文集》、《续集》、《吕晚村先生诗集》、《惭书》及《四书语录》、《四书讲义》等。(注:参见李裕民《吕留良遗书考》,《浙江学刊》1993年第4期。)
吕留良的思想与著述,在清初的学术思想界有重要地位和影响。其同时代的学者王宏撰曾把他对朱学的提倡,与顾炎武之于经学、毛奇龄之于音韵、梅文鼎之于历数、顾祖禹之于地理,相提并论,认为“近时崇正学,尊先儒,有功于世道人心者,吕晚村也”(注:王宏撰:《山志》二集卷5,《著述》。)。更有学者指出:“紫阳之学,六传以及方侯成,遭靖之变,而其统遂绝,河汾崛起,曲高和寡,而陈公甫、王伯安遂鼓偏执之说以乱之,学士大夫从风而靡,虽胡振斋、罗整庵力加攻诋,义甚正而力或未之逮也。至吕晚村氏,始大声疾呼,以号于一世,……率其同志,精思力究,南方风气,为之一变”(注:李文炤:《王元复传》,转引自钱穆《跋车双亭吕子评语》。)。具体说明了吕氏尊朱辟王所起的扭转当时士风的作用。陆陇其是清初有名的理学家,而且是清代第一个从祀孔庙的理学名臣,他在回忆自己的治学道路时,曾满怀深情地说明吕留良对他的影响,他说:“陇其不敏,四十以前,亦尝反复于程朱之书,粗知其梗概,继而纵观诸家语录,糠秕杂陈,珷玞并列,反生淆惑。壬子(康熙十一年)、癸丑(康熙十二年),始遇先生,从容指示,我志始坚,不可复变。”(注:陆陇其:《三渔堂文集》卷12,《祭吕晚村先生文》。)稍后于吕留良的著名学者戴名世也曾评价说:“吾读先生之书,而叹其维挽风气,力砥狂澜,其功不可没也”,又说:“二十年以来,家诵程朱之书,人知伪体之辨,实自吕氏倡之”(注:戴名世:《戴名世集》卷4,《九科大题文序》。)。充分说明了吕留良在提倡朱学方面的先导作用。
由于雍正、乾隆滥行文字狱,吕留良的著作一再被禁毁,但其影响并未能消除。直到晚清辛亥革命时期,其思想与著述仍是反清革命志士的思想武器。章太炎在谈到其走上反清革命道路时就说,他在十几岁时读到《东华录》中记载有关吕留良的事迹,而勃发了反清之念。他在《革命军序》中又说:“自乾隆以后,尚有吕留良、曾静、齐周华等,振正义以震聋俗,自尔遂寂寞无所闻”,而且说,他之所以与蔡元培组织光复会,就是要“为浙父老雪耻”,“总之不离吕留良……之旧域也”。足见吕留良思想之影响。
总之,吕留良确不愧是清初颇有重要影响的思想家。阎若璩甚至将其评价为清初的“十二圣人之一”(注:阎若璩:《潜丘札记》卷5。)。他当时在某些方面的作用和影响,并不亚于王夫之、顾炎武、黄宗羲、傅山、陈确等人。但自雍正以后,直到民国以来,其著作很少整理出版,研究成果也甚微,与其地位影响甚不相应,为什么会造成这种状况呢?对此,钱宾四先生曾予深刻指出,“及曾静狱出,晚村受极刑于身后,而吕氏之学,渐不为人称道,乃或以时文批尾讥之,则殊当辨者”(注:钱穆:《跋车双亭吕子评语》,《中国学术思想史论集》(八)。)。
二、雍正对曾静谋反罪与吕留良诗文案的“出奇料理”
吕留良之所以在死后40余年,又“受极刑于身后”被“剖棺戳尸”,以致“渐不为人称道”,其源盖由于曾静的谋反案,及其后在雍正的“出奇料理”下,以吕留良为对象酿成的一桩震惊全国的文字大狱。
曾静谋反案,始发于雍正六年(1728)九月,因曾静(化名夏靓)遣派其学生张熙(化名张倬)到西安,直接投书于川陕总督岳钟琪,策动其起兵反清。谋反的内容大致有四方面:其一,提出“华夷之分大于君臣之论”,认为满族是夷人,乃野兽,不配统治全国,否定清朝统治的合理性;其二,具体列举了雍正帝胤祯犯有“谋父”、“逼母”、“弑兄”、“屠弟”、“贪财”、“好杀”、“酗酒”、“淫色”、“怀疑诛忠”、“好谀任佞”等十大罪状,否认其称帝的合法性;其三,认为雍正称帝以来,天下寒暑易序,旱涝成灾,积尸遍野,民不聊生,老百姓已无法忍受,只要有人造反,定会一呼百应,一举推翻清朝的统治;其四,指出岳钟琪是南宋抗金名将岳飞之后裔,虽任川陕总督,但雍正对其多有猜疑,要利用“握重兵,据要地”之条件“乘时反叛,为宋明复仇”(注:《雍正上谕》,见《大义觉迷录》卷1。)。这显然是明目张胆地策动一位封疆大吏暴动反清的“大逆不道”之举,乃“十恶不赦”之大罪。
岳钟琪做为汉官出仕只有满缺才能担任的川陕总督,本来就多受猜忌,而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现在又有人上书挑拨其与朝廷的关系,直接策动其反清,弄不好就会有杀身之祸。因而接到反书后,极为惶恐。便迅即会同满族官员——陕西巡抚西琳及按察司硕色,审讯张熙,追问其为何谋反?受何人指使?还有何同党?等。但张熙拒不招供。心急如焚的岳钟琪,便对张熙严刑逼供,仍无一所获。为获实情,岳又改变策略,佯装要共同谋反,将张熙迎至密室,以礼优待,且垂泪满面,焚香盟誓。请张详陈其师的谋反方略,以共筹义举。缺乏政治斗争经验的张熙对岳钟琪的蒙骗信以为真,不仅“将其师姓名居地,并平素与伊师往来交好、诋毁天朝之人,名姓各居地一一吐出”。遂后又说他与其师如何受吕留良著述影响,还曾到浙江吕家访求遗书,并与吕留良之子和学生交流的情况等,都和盘托出。
原来,上谋反书的曾静是湖南郴州永兴县人,曾应科举考中过秀才,反屡试不第,以教书授徒糊口,由于家乡连年灾荒,甚为贫寒,对清朝的统治现状不满,萌生反清意识,又曾在应试过程中,读过吕留良的《时文评选》,书中的“夷夏之防大于君臣之义”及“井田封建”等内容,影响其反清思想进一步发展,还曾派张熙到过吕留良的家乡,吕氏虽然早已去世,却受到其后人和学生的接待,还让其阅读了吕氏的遗著、《日记》等。其中,吕氏的《钱墓松歌》、《题如此江山图》等具有强烈反清思想的诗文,使曾静、张熙的反清思想愈益坚定。当时,他们又听到一些有关雍正矫诏篡位的传说,还听说川陕总督岳钟琪是岳飞之后,已受到雍正的猜疑,正欲夺其兵权,若上书劝其反清,很可能成功。因此,曾静便派张熙并分别化名夏靓与张倬,千里迢迢上书岳钟琪谋反。从事后审查的实际情况看,曾静的谋反并非经过周密策划,他们既无钱粮基地,又无兵员武装,且无同党联络与后援,只是凭借头脑中一些不成熟的反清思想,再根据一些道听涂说,便冒然上书策动岳钟琪反清。说明他们是十足的、愚不可及的书呆子,只能成事不足,败事有余。本来,对此二人的处理,依照常理,按《大清律》规定,以大逆谋反之罪,杀头了事。但对于有丰富斗争经验,且老谋深算、工于心计的雍正来说,却不会如此简单了事。
当岳钟琪接获张熙所投谋反书,尚未审得谋反实情,即给雍正上了第一道奏折,拟请将人犯押京审理时,雍正即予朱批:“此事在卿利害攸关,朕量卿不得已而然,但料理急些了,当缓缓设法诱之,何必当日追问即加刑讯。”(注:雍正《朱批谕旨·岳钟琪奏折》,六年九月二十八日。)反映出雍正对如此要案,绝不急于求成,而是要稳扎稳打,一定要想方设法弄个水落石出,拟放长线,钓大鱼。而当岳钟琪伪装谋反,使张熙吐出实情后,雍正竟欣喜若狂感动得痛哭流涕,迅即朱批表示:“览虚实不仅泪流满面”,并对岳钟琪深表嘉奖,“卿此忠诚之心,天祖自然鉴之,朕之喜悦之情,笔难宣谕”,且对岳表示,他就此事给岳的谕旨,都是真心话,“少有心口相异处,天祖必殛之”(注:《文献丛编》第一辑,《张投书岳钟琪案》。)。为了自身统治利益,雍正以帝王之尊,竟对臣下发誓赌咒,目的不过是想笼络岳钟琪,使之进一步审问出更多实情。他在岳钟琪审问张熙过程中,一会指示“可从容暂缓,徐徐设法诱问”,一会又朱批:“仍要设法好好地宽慰其心。”并指示岳钟琪要进一步追查所供谣传的来源“将伊从何处所闻,随便再与言之,看伊如何论议”。当其根据岳钟琪奏折提供的情况,下诏指示执政大臣通知浙江总督李卫查抄吕留良家,并拘拿其在浙同党时,具体指示“奸民口中供出吕留良等,可将岳钟琪奏折抄寄李卫,一一研究,并查其书籍,倘伙贼即获之后,再诘问党羽,其应行拘辑者即著李卫一面办理,一面奏闻”(注:雍正《上谕内阁》,六年十月十日谕。)。当刑部左侍郎杭奕录奉命到长沙审问曾静时,他又批示:“一定要平心静气,穷究邪说所由来”。再当杭奕录要将曾静等解京听审时,则又批示,“一路要着实宽慰带来”(注:雍正《朱批谕旨·杭奕录等奏折》,七年正月二十一日。)。这些批示已透露出雍正决心要利用曾静作更大的文章。我们从雍正为此所发出的谕旨朱批中可清楚地看到,办理此案的每一个措施和步骤,都是在其亲自操纵指挥下进行的。他对办理此案,可谓殚精竭虑,煞费苦心。因为,在他看来,此案涉及的内容,关系到清朝的统治政权是否具有合理性,他之继承帝位究竟是否合法。面对这样的根本问题,怎能掉以轻心?他在办理此案过程中,在给其宠臣浙江总督李卫的朱谕中曾表示,曾静加给他及清统治的罪名被揭示出来,是“天道昭彰,令自投首,静夜思之,翻足感庆,借此表明天下后世,不使白璧污然,莫非上苍笃佑乎”(注:清世宗《朱谕》第9函。)。这已表明,他定要借曾静出的题目,论证其帝位及清朝统治的合理合法,以“不使白璧污然”。他在给另一宠臣河南总督田文镜的奏折上又批道:“遇此种怪物,不得不有一番出奇料理,倾耳一听可也。”(注:《大义觉迷录》卷3,《内阁九卿等奏本上谕》。)这又说明雍正对此案已了然于胸,对处理此案已逐渐形成一整套特殊的方案,将一步步实施,即所谓“出奇料理”,并提请人们“倾耳一听”。此案从审问到处理的整个过程看,雍正的“出奇料理”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不惜以帝王之尊,亲自粉墨登场,直接审问曾静,对曾静谋反书提出的指控逐条批驳,并使曾静“悔过自新”,最后又编撰了《大义觉迷录》一书,颁发全国,统一全国士民的思想。此当案有涉人犯全部解京后,雍正命刑部审理与吕留良有关者,他自己则亲自审问曾静。他根据曾静谋反书的内容分析,一介生活于穷乡僻壤、与外界接触不多的书生,怎能了解宫廷中的所谓“谋父”、“逼母”等内幕,又怎能有那么多反清的思想和言论,雍正认为其来源不外是“盖其分别华夷中外之见,则蔽锢陷溺于吕留良的不臣之说,而其谤及朕躬者,则阿其那(即皇八子允祀)、塞思黑(即皇九子允禟)、允、允禵之逆党奸徒,造作蜚语,布散传播,而伊信以为实之所致”。由于清朝入主中原后,汉族士大夫始终以“华夷之别”做号召,反对清朝的统治。此外,康熙末年,在皇位继承问题上雍正与诸皇子之间,一直存在着尖锐复杂的权力斗争。他取得皇位后,虽然以秋风扫落叶之势,对各政敌或杀、或囚、或流放,但并未使对方心服,他们对其仍有种种不利的舆论,并在朝野散布。雍正想通过对曾静的批驳,达到一箭双雕的目的:一则可藉此进一步打击分化政敌,澄清他们所散布的对自己不利的舆论,使自己的统治地位更加巩固;二则又可藉此批驳“夷夏之防大于君臣之义”,清除据此引起的反清思想,强化思想控制,在全国士庶黎民中确立清朝统治合理性的观念。因此,雍正在审问曾静时,对其各条指控,逐一批驳。如所谓“谋父”、“逼母”、“弑兄”、“屠弟”……等等十大罪,雍正则说:他对父“诚孝”、对母“备尽孝善”、对各位弟兄也以“手足之情”极尽“宽宥”和“仁爱”,他们或病故,或“遂伏冥诛”,都与他无关。并表白他既不酗酒,也不贪财,更不好色,他“清心寡欲”,“天下人不好色,未有如朕也”。至于说其“好杀”,更是无中生有,他说他“性本最慈,不但不肯妄罚一人,即步履之间,草木蟋蚁亦不肯践踏伤损”。还说,自己从不“好谀任佞”,而是“以忠谠为生,以迎合为戒”(注:《大义觉迷录》卷1,《雍正上谕》。)……通过逐条反驳,雍正把自己打扮成俨然是一个光明正大、心地荡然、忠孝仁爱、心慈手软、不近酒色、爱民如子的“圣君”。反之,他的那些政敌,则全然是一群生性暴戾,争权夺利,贪财好色,结党营私,如同猪狗禽兽一般。总之,只有他雍正继位才合理合法。
对于吕留良宣布的“华夷之辨”,雍正更是着力反驳,他认为“自古中国一统之土,幅员不能广远,其中有不向化者,则斥之为夷狄。如三代以上有苗、荆楚、狁,即今湖北、湖南、山西各地,在今日而目为狄夷可乎?”意即所谓华夷有不同的时间和地域概念,是相对的、不断变化的。古代所谓的夷狄,今日则多已进入华夏,“何得尚有华夷中外之分论哉?”雍正还举例说,舜帝本来是东夷人,周文王本来是西夷人,但谁不承认他们是古代的圣君。而现今的清朝,“奉天承运,大一统太平盛世”,“为中外臣民之主,则所以蒙抚绥爱育者,何得以华夷而有更殊视?”理应像先师孔子所说的“故大德必受命”,承认其统治的合理合法。雍正的这些看法,从中国自古以来就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而论,确有一定道理,不过,他在这里却用地域概念偷换了民族概念,以此掩盖了满族统治者对汉族及其他民族所进行的民族压迫。此外,雍正还对吕留良的诗文及《日记》中的各种反清思想和言论,一一予以反驳。而后咬牙切齿地痛骂吕留良是“凶顽悖恶,好乱乐祸”,乃名教中之大罪魁,是“千古、万古之罪人”,并说:“此等险邪之人,胸怀思乱之心,妄冀侥幸于万一,曾未通观古今大势,凡首先倡乱之人,无不身膏斧锧,遗臭万年”。(注:《大义觉迷录》卷1,《雍正上谕》。)这既为结案时对吕留良的处理定下调子,也对像吕留良这样具有反清思想的人给予严厉威胁。
雍正在对曾静的审问中,对之软硬兼施,既威胁,又感化。曾静在雍正的淫威下,俯首贴耳,摇尾乞怜,一方面对雍正歌功颂德,极尽阿谀奉承之能事;一方面又把自己骂成禽兽不如,痛自悔恨,说什么“我皇上御极以来,德盛民化,风清弊绝,民间无丝毫烦扰”,“圣德神功,上承列祖,尤无纤毫不惬于心”,而自己作为“弥天重犯为谣言盅惑,遂戴天不知天之高,履地不知地之厚”,并自称“向为禽兽,今转人胎”。他还在雍正的教化唆使下写了《归仁说》,其中肉麻地吹捧雍正至孝纯仁,康熙传位于他兼得传子、传贤之意,还说雍正朝乾夕惕,勤政爱民。并表示:“此身若在,愿现身说法,化导愚顽;倘不能生,则留此一篇,或使凶顽之徒,亦可消其悖逆之念”(注:曾静:《归仁说》,见《大义觉迷录》卷4。)。
而后,雍正又将自己就此案的有关谕旨及曾静的供词等编成《大义觉迷录》一书,并为此颁发谕旨:命将此书“通行颁布天下各府、州、县、远乡僻壤,俾读书士子及乡曲小民共知之,并令各貯一册于学宫之中,使将来后学新进之士,人人观览知悉”,而且还警告地方官员:“倘有未见此书,未闻朕旨者,经朕随时察出,定将该省学政及该县教官从重治罪。”(注:《大义觉迷录》卷1,雍正上谕。)这也透露出雍正一定要用自己的思想统一并强加给全国士民,甚至想延及后世。
二、雍正之“出奇料理”又表示在违反清法律例及常规,对当事现行政治谋反犯曾静、张熙无罪释放,并让其到各地现身说法,宣传雍正的德化及自己的归仁思想。曾静与张熙投书谋反,证据确凿,本人也供认不讳。按清朝律法,罪无可赦,理应处以极刑。就连曾静本人也深知自己必将速正典刑。因此,内阁九卿曾上奏雍正,“查律内谋反大逆,但其谋者,不分首从,皆凌迟处死;正犯之祖父、父、子、孙、兄弟,及伯叔父、兄弟之子,男十六岁以上皆斩;男十五岁以下,及正犯之母、女、妻、妾、姐妹、子之妻妾,给付功臣之家为奴……。曾静应照此律,即凌迟处死”,而且应株连九族。同时“张熙与曾静共谋不轨,听从曾静指使,赴陕投送逆书,思欲构刑,亦应照共谋者凌迟处死律,即凌迟处死”(注:《大义觉迷录》卷3,《内阁九卿等并请正法曾静奏本》。)。但雍正却将大臣们的奏折予以驳回,而命令将曾静、张熙“特旨赦宥,无罪释放”,不仅自己不杀他们,“即朕之子孙将来亦不得以其诋毁朕躬而诛戮之”。对此,大臣们难以理解,并动员雍正最信赖的怡亲王允祥再上《诸王大臣等再疏请诛曾静题本》,雍正仍予驳回,且坚决表示:他对曾静的“无罪释放”是“再四详慎,所降谕旨,俱已明晰,请王大臣官员等不必再奏。”
雍正曾解释,他之所以对曾静做宽大处理,主要是因为曾静师生并非元凶首恶,而是受人蒙蔽;再者,曾静又能诚心改过,理应施恩宽宥。同时,由于曾静、张熙投书,才使朝廷获知造书诽谤之人,并由此查出元凶,“俾造书造谤之奸人一一显露”,对此,曾静是有功的,“即此可以宽以诛矣”。为宽大处理曾静,雍正甚至为曾静辩护,说后者“无造反之实事,亦无同谋之叛党”。他之所以宽大处理绝非要为此“博宽大之名而废法也”。这实在有些欲盖弥彰。
其实,雍正之不杀曾静的真正原因,不过是想利用他做为悔过自新的典型,让其到各地现身说法,宣讲《大义觉迷录》的思想。此后,雍正曾命杭奕录带领曾静到江南、浙江等地宣讲;又命尚书史贻直带张熙到陕西各地宣讲。还命湖南巡抚赏曾静白银一千两,做为安家之用,并让其到湖南观风整俗衙门听用。
(三)雍正之“出奇料理”的更突出表现,则是由此导演出一桩震惊全国的文字大狱,并强奸民意,将只是文字思想犯的吕留良“剖棺戮尸”,并广为株连。由于曾静、张熙在交待自己的谋反思想时,将其思想根源完全推至吕留良,说自己“中吕留良之毒深,所以不察其非,而犯悖发论至此”。而且,岳钟琪在审问张熙后,早在雍正六年十一月初二给雍正的奏折中就曾指出吕留良“罪大恶极,实神人所共愤,国法之所不容者也。虽吕留良久已故去,而其子孙尚存,保无踵继前恶,伏慝衍行,况据张熙供,吕留良著有《备忘录》藏慝在家”,因建议雍正“遴委亲信,文武干员,密至吕留良家内,仔细搜查《备忘录》等书,并拘拿吕留良之子孙嫡属。讯有实据,上请天威,严戮尸之典,行灭族之株”(注:岳钟琪于雍正六年十月初二奏折,见中国城市出版社1999年版《大义觉迷录》后附。),已提醒雍正要对吕留良格外重视和严惩。雍正当即照岳钟琪的建议,命浙江总督李卫,查少吕留良家,拘拿吕之同党。在雍正的密令下,凡与吕留良有关的人员,其已故和在世的子孙,有交往的师友、学生,以及编刻吕氏著作,或购买吕氏之书者,均受到查抄和搜捕,一场声势浩大的文字狱一步步兴起。
在雍正看来,吕留良做为一世大儒,其影响远大于曾静,他提出的“夷狄”说、“华夷辨”,尤关系到清朝统治的根基,只有对吕留良大张挞伐,才能“维持世教,彰明国法”。所以他在审理曾静案的同时,就以更大的精力,思考对吕留良思想及其影响,如何“料理”。为此,他发布了数道口诛笔伐吕留良的上谕,首先剥掉吕氏“明朝遗民”的头衔,认为“吕留良身为本朝诸生十余年之久,乃始幡然易虑,忽是为明朝遗民,千古惊逆反复之人,有如是之怪诞无耻可嗤,可鄙者乎!”而后又指出吕留良“著逆书,立逆说,丧心病狂,肆无忌惮”,“其所著诗文及《日记》等类,皆世人耳目所未经,意想所未到者,朕翻阅之余,不胜惶骇。盖其悖逆狂噬之词,凡为臣子者所不忍寓之于目,不忍出之于口,不忍述之于纸笔者也”。雍正尤其着重批驳了吕留良反清思想的核心——“夷夏之防”。同时,还给吕留良横加了一些莫须有的罪名,诸如说其与叛臣吴三桂相互勾结;又说他在《日记》里中伤康熙,“敢于圣主仁皇帝任意指斥,凭虚撰造,公然骂诅”(注:岳钟琪于雍正六年十月初二日奏折。)等。
但,即以雍正所列举的吕留良的“罪行”,却多未超出文字思想范围。曾静之上书谋反,虽受吕之思想影响,但并未受到其直接指使,本应由曾静自己负责,说不上是共谋。吕留良确有反清思想和言论,但其在入清之后,却无有直接的反清活动。然而,在明末清初,具有类似吕留良这种思想且至死不与清廷合作的明遗民则大有人在,诸如顾炎武、傅山、王夫之、黄宗羲、李因笃……等都是如此。但这些人在生前与死后,都并未受到惩处,清廷反而优礼有加,就是吕留良生前也同样受人尊崇。甚至,雍正的宠臣浙江总督李卫还曾亲送匾额至吕府;理学名臣陆陇其也在吕留良病逝后,亲写祭文,称颂其学术成就及对自己的教诲和影响。但他在其死后多年,却因曾静谋反案的牵连,被雍正大张挞伐,受到文字狱的惨酷陷害。这完全是清朝统治者出于政治需要,对之进行的无辜迫害。至雍正八年十二月,当刑部衙门奏议对吕留良的惩处意见时,向雍正奏称:“吕留良身列本朝,追思旧国,诋毁朝章,造作恶言,妄行记撰,猖狂悖乱,罪恶滔天,悖犯已极,允宜按律定罪,显加诛灭”,并主张“吕留良应剉尸枭示,财产入官”(注:《大义觉迷录》卷4,雍正上谕。),“伊子吕葆中逆迹彰著,亦应剉枭示;吕毅中,应斩立决;伊子孙并兄弟伯叔、兄弟之子及女、妻妾姊妹,子之妻妾,应行文督抚查明,按律完结”。这种“剉尸枭示”并株连九族的苛毒惩处,对于“思想犯”说来,实在过于严苛,但却正符合雍正之心意,他即予批示:“朕思吕留良之罪,从前谕旨甚明,在天理国法万无可宽”。但,却又想盗用民意,说什么“天下之广,读书人之多,或者千万人中,尚有其人谓吕留良之罪,不至于极者。朕慎重刑罚,诛奸锄叛,必合于人心之大公”。因此,他又假惺惺地指示:“著将廷臣所议,行文直省学政,遍行询问各学生监等,应否照议,将吕留良、吕葆中应剉枭示,伊子吕毅中斩决”,“著秉公据实,作速取具该生监等结状具奏。其有独抒己见者,令自行具呈该学政,一并具奏,不可阻挠隐慝”。这貌似民主,实际上又是玩弄阴谋,一则是对士人示威,二则是想发现不同的异己分子。此指示下达后,确然有少数不怕死的读书人持反对意见,地方官员都不敢上报,或予杖毙或永远拘禁。雍正却于十年十二月又下谕旨:“今据各省学臣奏称,所属读书生监,各具结状,或谓吕留良父子之罪,罄竹难书,律已大逆不道,实为至当,并无一人有异问者,普天率土之公论如此,则国法岂容宽贷。吕留良、吕葆中俱著戮尸枭示,吕毅中著改斩立决,其孙辈俱应即正典刑,朕以人数众多,心有不忍,著从宽免死,发遣宁古塔与披甲人为奴”(注:《清世宗实录》卷126。)。真是既要行专制独裁、蓄意杀人之实,又要盗用秉公执法,尊众公论之名,不仅如此,与此案有关的吕留良的学生严鸿逵也被戮尸枭示,沈在宽予凌迟处死,他们的嫡属也照律诛连治罪。其他吕的私淑门人黄补庵、刊刻吕著的车鼎丰、车鼎贲,及与吕“往来契厚”或“刊藏禁书”的孙克用、周敬舆等,也或斩立决、或斩监候,妻妾子女也给功臣家为奴。另有各种多少有牵连的人,更是无计其数,或被革生员,杖一百,流三千里;或被革教谕、举人、监生、生员,杖一百,徒三年,……等等。一场惩处惨酷、株连众多的文字狱为此落下帷幕,实在令人触目惊心。
在吕留良的遗骨被从坟墓中挖出戮尸枭示之前,为清除吕留良著述的影响,雍正还命大学士朱轼等编撰了《驳吕留良〈四书讲义〉》,对吕氏的《四书讲义》逐条批驳,成书予以刊刻,颁布学宫,“俾远近寡识之士子,不至溺于邪说”(注:雍正《上谕内阁》,九年十二月十六日。)。
对于吕留良的诗文存留问题,当时臣工曾奏请禁毁,但雍正认为“毁之未必能尽,即毁之绝无遗留,天下后世更何所据以辨其道学之真伪乎”?因谕令“吕留良诗文书籍不必销毁”。但到乾隆朝修《四库全书》时,曾多次下令禁毁违碍书籍,四库馆臣遵旨拟定了《查办违碍书籍条规》,其中明确规定吕留良“狂悖已极”,其著作“应逐细查明,概行毁弃”,“其散见他部者断不容稍有存留”,因此“除其自著之书,具应销毁外,若各书内有载入其议论,选及其诗词者”,亦须“将书内所引各条,签明抽毁,于原板内铲除”(注:参见安平秋著《中国禁书大观》,上海文艺出版社1992年版。)。这显然是与雍正滥行文字狱对之定的罪名有关。从此之后,直到清朝被推翻之前,吕留良的著述便长期不得为公开传流。
三、文字狱对吕留良研究及清代思想文化发展的影响
雍正针对吕留良反清思想而制造的这场文字狱,对吕留良研究乃至对清代思想文化的发展,都带来了难以估量的消极影响。首先对吕留良思想研究造成的负面影响至少有如下几点:
(一)使吕留良思想研究长期成为禁区。在封建社会中皇帝“口含天宪”,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而清朝的两代皇帝——雍正、乾隆都直接处理了吕留良其人、其书。特别是雍正对吕更是恨之入骨,将吕钦定为“名教中之大罪魁”,施之以“剖棺戮尸”之酷刑,还将其“罪行”通过《大义觉迷录》,向全国公布,令家喻户晓。又命御用文人对其著作,进行逐条批判,对吕留良形成全国共诛之、共讨之的局面。到乾隆时,又下令将吕留良的著作及散见于各书的有关文字,全部予以禁毁、抽掉。如此以来,吕留良在雍乾以后的清代就成为不能研究的禁区。即使是提到吕留良也不能说是,而只能说不。否则,便会遭杀身之祸。这是有事实为证的。如吕案发生时,福建有个叫诸葛际盛的士人,为逢迎趋势而上书声讨吕留良。此时,在湖北通山县作幕僚的浙江会稽人唐孙镐则对诸葛际盛这种阿谀奉承、落井下石的行径不满,“独抒己见”,写了一篇《讨诸葛际盛檄文》,指出:唐虞之世,君臣交赞,所以治化臻于极盛。而今也不然,皇上曰“可”,臣亦曰“可”;皇上曰“否”,臣亦曰“否”。并说,对于吕留良的处理也是这样,皇上刚下谕旨,中外臣工便都“恐于批鳞之咎,甘作违心之谈,此曰‘锉骨’,彼曰‘扬灰’,此曰‘焚书’,彼曰‘灭族’,举朝同声附和,而宸衷益增其怒矣”(注:唐孙镐檄文,见齐周华《名山藏副本》下卷。)。这里,已敏锐指出封建专制下随声附和、众口一词的弊端,是很有思想的独到之见。但是,这样一个秉性耿介、颇有见地的士人,却因“独抒己见”而被湖北臬台杖毙于狱中。又有一个文人浙江天台县的齐周华,当雍正九年下谕,让士子生员对如何处理吕留良表示意见,允许“独抒己见”时,也写了一篇《独抒己见奏稿》,认为吕留良已早死,不应将其剖棺戮尸,也不应将其子孙充军流放,并认为吕留良的《四书讲义》“阐扬圣道,既精且详”,不应禁毁。但天台县教谕却不敢上达。他又直接跑到刑部投递,却被押回浙江监禁,最后又在乾隆时被凌迟处死。(注:《清代文字狱档案》二。)这种血淋淋的事实,谁人还敢再“独抒己见”,去研究吕留良。直到清朝灭亡之前,吕留良研究一直是无人问津的禁区。
(二)由于吕留良的著作被禁毁,与之有关的著述也被改头换面,为研究吕留良带来缺乏资料的困难。如我们目前看到的清末刊印的《吕晚村文集》序中就说:“先生文集极难得”,“求之书贾,竟得一部不载刊刻岁月”,“先生之书厄于天人者三百年矣!”说明吕的著作直到清末还只能在民间秘密流传。不仅吕本人的著述不能流传,就是与吕氏有关的文献资料也因文字狱的原因,或抽掉,或改篡。如吕留良的好友吴之振著有《黄叶村庄诗集》,集中原载有与吕氏唱和的诗。但雍正朝文字狱后,这些唱和诗却全被抽掉,就是一些平常的诗,遇有吕晚村的名字也改用空方框标之。张履祥也是与吕留良交往密切的人,在其著作《张杨园全集》中,凡是有吕氏父子名字处,也都改用墨版。另如陆陇其是受吕留良思想影响最深的一个,他有多篇文字记述吕对他的影响,但今本《三鱼堂集》中,却见不到这些有关的文字。倘若仅是文字狱后,一些书籍的新版本抽掉了有关文字,还可设法寻找原本对勘。更有甚者,为避免祸害,有些载有与吕氏相关的内容竟篡改了史实,吕留良曾与吴之振、吴自牧叔侄合作选编《宋诗钞》,吕不仅参加了编选,还为入选的一百多位宋代诗人写了小传。吴之振在该书初刻本的《序》中说:“余与东庄、自牧所选。”然而文字狱后流传的该书《序言》却改为“余与家弟自牧所选”。这似为后人欲避文字之祸,又不明二吴之间的关系,将“东庄”两字改为“家弟”,使本为叔侄关系的二吴,变成兄弟,弄出笑话。由于吕留良为《宋诗钞》选收诗人写的《小传》,尚保留在《吕晚村文集》之《续集》中,使我们确知后来的不实之改,否则历史真相岂不因被篡改而掩没。这些,无疑都为研究吕留良造成资料奇缺,或真伪难辨的困难。
(三)由于研究吕留良难以见到原始著作和有关材料,故有些研究者写出关于吕留良的成果,也就难以深入,甚至得出与实际情况不符的结论。如梁启超在其《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中说:吕留良“因身罹大锅,著作什九被烧毁,我们无从见其真相”。因而他对吕留良的评论用的就是含糊不定之词,说吕“象不过是帖括家或古文家,不见得有很精深学问”。从其所用的“象”和“不见得”这些闪灼之词,及由此把吕留良简单地评为“帖括家”,“没有很精深的学问”的武断结论看,梁启超似乎根本就没有读过吕留良的著作。另如钱宾四先生还曾指出徐世昌在编《清儒学案》时,也是“摭述张杨园、陆稼书两家著述有关晚村生平数事,殆似乎未见到晚村集”(注:钱穆:《吕晚村学述》,台北《故宫图书季刊》三卷三期。)。要研究其人思想,却不读其人著作,当然不可能做出有价值的研究成果。
(四)由于深入研究吕留良的有关成果较少,致使有些对吕留良的不实之词得以流传,甚至歪曲了事情的真像。如吕留良与黄宗羲的关系问题,二人本来交往甚契,是要好的朋友,但后来却逐渐疏远,甚至反目成仇。黄宗羲在自己的著作中曾“有意贬低吕氏,不呼其名而称之为书贾”,并把吕讥刺为“时文批尾家”。对此,钱先生曾指出黄宗羲未脱党人习气、文人习气及讲学习气。而黄宗羲的子弟与学生站在黄的立场上,对吕氏也多有不实之词。如私淑黄宗羲的全祖望在《小山堂祁氏遗书记》中,就抬黄贬吕,说什么:“吾闻淡生堂书之初出也,其后争端多矣,初南雷公讲学于吕府,其时用晦父子俱北面执经,已而以三千金求购淡生堂书,交易既毕,用晦之使者中途窃南雷所取卫湜《礼记集说》、王称《东都事略》去。南雷大怒,绝其通门之籍,用晦亦遂反而挥戈,而妄自托于建安之徒,力攻新建为南雷也”。全祖望这里把黄吕关系交恶的原因,全然归结为由于二人合购祁氏淡生堂之书,吕留良私自窃取了黄宗羲选好的书,使得黄大怒。这是全祖望完全因袭黄宗羲的说法,黄在《天一阁藏书记》中也说:“丙午(康熙五年)余与书贾(按:指吕留良)入山,阅三昼夜,余载十捆而出,……途中又为书贾窃去卫湜《礼记集说》及《东都事略》”。其实,对同一件事,吕留良当时在所作《送黄宗羲东归诗》中就委婉地说:“太冲每见人好书,辄割取其欲者弃其余”。而且同时的人如吴光酉在其所编《陆稼书先生年谱》中曾记载:“陈祖法言,黄黎洲居乡甚不满于众口,尝为晚村购书于绍兴,多以善本自与,品可知也”。而陆陇其在《三渔堂日记》卷10中,也有类似记载。可见吕、黄因购书而产生矛盾,究竟谁是谁非,说法并不一致,全祖望何以据黄宗羲一家之言,将是非说得如此确凿呢?!至于所谓吕留良曾向黄宗羲执弟子礼,黄为此事取消吕的学生资格,更是无中生有,吕黄向以朋友互待,吕也从未对黄称师。再者,吕留良之尊朱辟王是其一贯的思想,这是人所共知的事实,绝非是由于与黄宗羲的关系发生变化后,为与黄宗羲斗气,才转而尊朱辟王。全祖望的看法之所以如此不客观,一则因其私淑黄宗羲,难脱门户之见;再者,他这篇文字写在吕留良犯文字狱之后,也难免有因避文祸而有意贬吕之嫌。但全祖望这些说法却被后人引以为据,如邓之诚先生在其所编《清诗记事初编》中就说:“初留良从黄宗羲游,后乃差池、坚为友而非师”(注:钱仲联:《清诗纪事》明遗民卷,第828页。),此说显然本之于全祖望。
事实还不仅如此。自康熙以来,雍正、乾隆两朝,文字狱愈演愈烈,也大大制约和影响到整个清代思想文化的发展。由于文字狱是以文字之故,陷人以罪,竟至杀身灭族。而摇弄笔杆,与文字打交道的,当然多是读书人。所以,文字狱杀害的对象自然也大都是读书人。惨忍酷毒的文字狱,不能不使读书的士人望而生畏。龚自珍曾生动地描绘过“一人为刚,万夫为柔”的封建专制主义,如何“震荡摧锄天下之廉耻”。而为专制独裁服务的文字狱,恰恰摧锄了广大士人的“能忧心,能愤心,能思虑心,能作为心,能有廉耻心,而无渣滓心”,士子们在文字狱的威胁下,终日如临深渊,如履薄冰,诸如一些文集所说,人们“见猫以为虎,见鳝以为蛇”,“避席畏闻文字狱,著书都为稻梁谋”。都是在文字狱淫威之下士人的心态写照。他们读书撰文,不敢独立思考,不想触及现实。这自然会影响到学风。乾嘉时期,长于名物训诂的考据之学之所以获得长足发展,多数士人都将精力转至于经史考证,以致于使音韵、训诂、版本、目录为主旨的汉学“灿烂如日中天”,出现“家家许郑,人人贾马”的盛况,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酷烈的文字狱迫使士人为自身安全计,不得不将精力消磨在与现实较远的古纸堆中,恐怕也是重要原因之一。
与学风相联系,文字狱也使得士风卑下,乾隆二十年曾发生过一起胡中藻的《坚磨生诗钞》的文字狱大案。当时的协办大学士梁诗正,曾为此感叹说:“总之笔墨招非,人心难测,凡在仕途者遇有一切字迹必须时刻留心,免贻后患”,他自己就深恐由文字惹祸,“我在内廷时惟与刘统勋二人从不以文字与人交往,即偶有无用稿纸亦必焚毁”。可见,他已被文字狱彻底吓怕了。这种心态,使得多数士大夫都以明哲保身为要,正如道光时的三朝元老曹振庸在谈自己的为官之道时所说:“无他,但多嗑头少说话耳”。
这样的学风、士风之下,社会还能有什么生气,焉能不败坏。以致到了鸦片战争前夕,整个中国社会呈现出“万马齐喑”的局面,统治腐朽,吏治腐败,经济衰退,民不聊生,内忧外患,纷至沓来,一步步滑向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深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