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史 |
现存明朝南京官署志述要
方骏
【专题名称】明清史
【专 题 号】K24
【复印期号】2000年03期
【原文出处】《陕西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报》(西安)2000年01期第79~82页
【作者简介】方骏 香港教育学院社会科学系 博士
【关 键 词】明代南京/官署志/述要
中图分类号:K24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3826(2000)01—0079—04
一、明朝的辅都南京
自永乐十八年(1420)明成祖将首都迁至北京后,南京变成辅都。作为留都的南京,除没有皇帝和内阁外,其它政府机构的设置同首都北京几乎完全一样,只是规模略小,其官吏人数大约分别是北京的一半和三分之一。[1]就文官系统而言,南京不仅有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太常寺、太仆寺、光禄寺、鸿胪寺等机构,而且也保留那些与皇室密切相关的官署。在所有的南京文职机构里,兵部最为显赫。从成化二十三年(1487)起,南京兵部尚书兼任参赞机务,“同内外守备官,操练兵马,抚恤人民,禁缉盗贼,振举庶务,故其职视五部特重云”。[2]因此,就地位轻重言,南京六部的排列顺序依次是兵、吏、户、礼、刑、工,而不是通常的吏、户、礼、兵、刑、工。
军事机构的设置,南京的军队表面上也属于两个系统:五军都督府和亲军卫指挥使司。相应地,南京四十九个卫中的三十二个属于前者,十七个属于后者。然而由于南京并没有皇帝,南京的亲军卫在实际上同五军都督府系统下的卫所一样,都置于中军都督即南京守备的管辖之下。[3]。
南京虽然没有皇帝和妃嫔,但也有由十二监、四司、八局组成的宦官“二十四衙门”[4]。 这些机构的主要职责是看守南京的宫阙陵寝并负责有关的祭祀活动。南京宦官衙门中最有地位和权势的也是司礼监,其首领司礼太监即南京守备太监,是北京司礼监外差,“为三千里外亲臣,辖南京内府二十四衙门,孝陵神宫监等官”。[5]
从名义上来说,留都“南京官品秩,俱同北京”,[6] “其待遇也与北京没有大的差别,但由于南都管辖范围比北京小,基本上局限于南京城本身、应天府、南直隶,只有在个别情况下管到南方数省。对绝大多数明代官员来讲,南京官场的吸引力远比不上北京,南京在很大程度上是资浅官员的培训场地和年迈官员的“养望之地”。[7] 中外不少学者对南京的实际价值持否定态度,斥之为无用的“摆饰”。[8]
南京诸司无事可做吗?事实并非如此。以南京户部为例,它负责征收南直隶以及浙江、江西、湖广诸省的税粮,[9] 而此四地所交税粮几乎占了明帝国的一半。[10]相应地,南户部在明朝漕运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南户部侍郎常常兼任总理粮储。此外,南户部还负责掌行明朝的盐引勘合及全国黄册的收藏和管理。[11]这些官务并不简单。帮助我们对明朝南京政府有更多了解的,是一些现今仍存的南京官署志。
二、明朝南京的官署志
我国官署志的编写兴起于唐宋时期,在明代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峰。与前朝不同的是,明代官署志的编撰,主要集中在辅都南京,而且编志的衙门大大增多。除了南京太医院、僧录司、道录司等不能肯定是否编有官署志外,所有其它的留都衙门都先后刊印有各自的官署志。这一点我们可以从此表中看出。
明辅都南京各政府部门编纂的官署志[13]
三、现存的南京官署志
在众多的南京官署志中,现存的至少有十个部门的志书。兹将笔者所亲见的八部志书简述如下:
(1)《南京吏部志》,二十卷,天启二年(1622)王逢年重修, 同年南京吏部刊印。
此本乃王逢年在隆庆五年(1571)汪宗伊所编的《南京吏部志》的基础上,参考《明实录》、《明会典》、《明通纪》、《典则》、《吾学录》、《通志》诸书,再加上南户部本身的官档材料重修而成。书前有隆庆五年汪宗伊序、天启二年孙玮序,同年王逢年跋。记明代南京吏部的规制、职掌、沿革。内分圣训、圣政、建官、公署、总职掌、文选职掌、考功职掌(附计典)、验封职掌、稽勋职掌、司务职掌(附堂规)、年表、奏疏、列传、艺文等卷。台湾中央图书馆善本部藏有此本。
(2)《南京户部志》, 二十四卷(与《明史·艺文志》所载不同),另有附卷二卷,谢彬纂,嘉靖二十九年(1550)南京户部刊印。
本书书前有嘉靖二十九年韩士英序及王崇庆序。纂者谢彬,赐进士出身,嘉靖年间曾任南京户部贵州司郎中。本书参考《大明会典》、《诸司职掌》、《皇明祖训》、《大诰》、《大明令》、《稽古定制》、《大明律》、《军法定律》、《宪纲》、《问刑条例》、《大明官制》、《大学衍义补》、《皇明文衡》、《皇明记略》、《双溪杂记》等书,并参酌南户部的官档材料修纂,详记南京户部职掌、诰令、条例及制度。台湾中央研究院史语所傅斯年图书馆收有此本。美国芝加哥大学东亚图书馆亦有此本的缩微胶卷。
(3)《南京刑部志》,四卷,卷首一卷。陶尚德、庞嵩等纂, 嘉靖三十五年(1556)南京刑部刊印。
本书据顾允扬所撰《南京刑部志》重修,记明初设立刑部于南京以来历年规制、职掌、典故、事迹。书前有嘉靖三十四年(1555)庞嵩所作请纂呈辞、同年陶尚德序及三十五年(1556)曾钧序。陶尚德纂此书时任南京刑部尚书,庞嵩则为南京刑部山东司郎中。卷首有凡例、目录、乾象图、坤仪图、南京刑部堂署图、人官图(列表说明唐虞以下各代刑官部堂名称职掌)。卷一至四分四篇二十一目。第一原刑篇,申论刑法顺应天地生杀之理并记历代刑官之制,有稽乾象、审坤仪、顺时令、谨彝伦、本古初五目。第二司刑篇,叙述各司职掌,有以正属定其官、以堂署别其治、以职守贞其度、以胄监襄其成、以掾史理其牍、以胥役服其劳、以禄奉优其食、以神祠质其衷等八目。第三祥刑篇,记载刑部遵行之法令,有尊圣谕以垂远谟、揭榜示以昭大法、颁诏赦以纪旷恩、标诰律以资讲赎、录条格以备参照等五目。第四明刑篇,表列南京刑部历朝诸官职名,并记其事迹,录其奏议,采其艺文,有题名以论其世、声绩以仰其贤、奏议以考其用、艺文以尽其馀四目。台湾中央研究院史语所傅斯年图书馆和美国国会图书馆藏有此本。
(4)《南京都察院志》,四十卷。徐必达等辑, 天启三年(1623)南京都察院刊印。
此志书前有天启三年辑者序。徐必达,神宗万历二十年(1592)进士,曾任应天府尹。天启元年(1621)任南京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本志修于天启元年,参考《明实录》、《明会典》、《通志》、《郡邑志》等书和南京都察院所存官档,记南台官僚变置、职掌事迹。内分皇论、廨宇、职官、职掌、仪注、奏疏、奏议、公录体式、艺文、人物、志馀等目。“职掌”内分留台总约、优免则例等项;“奏疏”内分大政类、宪务类;“奏议”内分江防类、屯田类、盐政类等项。日本内阁文库藏有此本。台湾中央研究院史语所傅斯年图书馆藏有据日本内阁文库藏本摄影之缩微胶卷。
(5)《南京光禄寺志》,四卷,徐大任纂, 万历二十四年(1596)南京光禄寺刊印。
此志书前有万历二十四年纂者序及詹沂序。徐大任, 隆庆(1567—1572)进士,纂此书时任南京光禄寺卿。本书记明初至万历二百余年间南京光禄寺之制度职掌。内有建置、职官、历官、祀飨、膳羞、贡品、宴犒、饩廪、额会、造办、什物、牲牧、厨役、库役等十四目。日本内阁文库和尊经阁文库藏有此本。台湾中央研究院史语所傅斯年图书馆藏有据日本内阁文库藏本摄影之缩微胶卷。
(6)《南雍志》,二十四卷,黄佐重修, 嘉靖二十三年南京国子监刊印。
此志书前有嘉靖二十三年(1544)纂著序及景泰七年(1456)吴原序。纂修者为嘉靖年间进士,修此书时任南京国子祭酒。本书据景泰七年吴节的《南雍志》,参考《高皇帝御制文集》、《大明会典》、《皇明政要》、《大明一统志》、《国子监条例》、《国初事迹》、《皇明名臣言行录》、《皇明文衡》、《国朝名臣琬琰录》等书,考证明代南京所辖诸地学校制度。内分事纪、职官表、规制考、谟训考、礼仪考、音乐考、储养考、列传等卷。记载圣祖建国学以来崇儒重道、育材兴教、赐赉黜陟、建置因革、臣僚建白、人材登用等事,堂上官、属官之设置职责及行谊,圣祖立国学制度,圣祖监规,申明监规事宜,生徒岁报之数,进士题名及擢用,监生显庸行谊,援例因革,检查案卷文册等事。本书有1976年台北伟文图书有限公司和1996年北京学苑出版社出版之影印本。
(7)《续南雍志》,十八卷,黄儒炳辑,天启六年(1626 )南京国子监刊印。
此志书前有天启三年(1623)著者序及六年(1626)李孙宸序。黄儒炳,万历年间进士,纂此书时任南京国子祭酒。本书是黄佐所著《南雍志》一书的续集,记嘉靖元年至万历四十三年(1522—1615)间南京学制。体例仿《南雍志》一书,惟为尊王,特将帝训列为首卷。内分帝训纪、纪事、职官表、规制考、典式考、造士考、养贤考、礼仪考、音乐考、经籍考、列传等目。本书有1976年台北伟文图书有限公司出版之影印本。
(8)《旧京祠林志》,六卷,周应宾著。
此书书前有万历二十五年(1597)南京国子祭酒冯梦祯序和著者自序。作者编此书时任右春坊、右谕德署掌南京翰林院事。此书记南京翰林院的沿革及典章制度。内分纪事、纪典上[事例](内含沿革、除授、兼官、摄篆、考核、迁转、庶吉士、读书举人、习字官生、署宇、印信、书籍、文移、待进、班列)、纪典下[职掌](内含典制诰、应制、侍讲读、纂修、书史、考究礼制、参理刑政、校选人才、进献歌颂、侍直、扈从、奉使、撰述表笺)、纪官上(内含学士、学士承旨、侍讲学士、侍读学士、直学士、文学博士、北京坊院官、待制、应奉、侍读、编修、检讨、五经博士、典籍)、纪官下(内含年表、玉亭题名碑记、南京翰林院题名记、南京翰林院掌院题名记)等目。本书有《玄鉴堂丛书》本。
除上述八志外,从《北京图书馆古籍书目》列邵点的《南京詹事府志》、《京都大学人文科学研究所汉籍目录》(史部)列朱长芳的《南京工部芦志》看来,此二志应该仍然存在。惟本文作者未曾亲自阅览,无法在此介绍。
南京诸司所编的官署志对明代留都各衙门的历史沿革、运作、职掌、官员等的记载之详细,远远超过《明会典》、《明史》等史籍。这些宝贵的材料对研究明代的南京及两都制,探讨明廷为何一直保留一个官吏总数逾千的辅都政府,是不可缺少的第一手材料。因篇幅所限,这些志书的史料价值将在另篇探讨。
收稿日期 1999-11-12
【专 题 号】K24
【复印期号】2000年03期
【原文出处】《陕西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报》(西安)2000年01期第79~82页
【作者简介】方骏 香港教育学院社会科学系 博士
【内容提要】 | 官署志是一种记载政府某部门典章故事的专志,它的编印在明代达到高峰,而且多集中在留都南京。本文在回顾官署志起源的基础上,集中介绍八部现存明代南都官署志的内容及其收藏情况。 |
一、明朝的辅都南京
自永乐十八年(1420)明成祖将首都迁至北京后,南京变成辅都。作为留都的南京,除没有皇帝和内阁外,其它政府机构的设置同首都北京几乎完全一样,只是规模略小,其官吏人数大约分别是北京的一半和三分之一。[1]就文官系统而言,南京不仅有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太常寺、太仆寺、光禄寺、鸿胪寺等机构,而且也保留那些与皇室密切相关的官署。在所有的南京文职机构里,兵部最为显赫。从成化二十三年(1487)起,南京兵部尚书兼任参赞机务,“同内外守备官,操练兵马,抚恤人民,禁缉盗贼,振举庶务,故其职视五部特重云”。[2]因此,就地位轻重言,南京六部的排列顺序依次是兵、吏、户、礼、刑、工,而不是通常的吏、户、礼、兵、刑、工。
军事机构的设置,南京的军队表面上也属于两个系统:五军都督府和亲军卫指挥使司。相应地,南京四十九个卫中的三十二个属于前者,十七个属于后者。然而由于南京并没有皇帝,南京的亲军卫在实际上同五军都督府系统下的卫所一样,都置于中军都督即南京守备的管辖之下。[3]。
南京虽然没有皇帝和妃嫔,但也有由十二监、四司、八局组成的宦官“二十四衙门”[4]。 这些机构的主要职责是看守南京的宫阙陵寝并负责有关的祭祀活动。南京宦官衙门中最有地位和权势的也是司礼监,其首领司礼太监即南京守备太监,是北京司礼监外差,“为三千里外亲臣,辖南京内府二十四衙门,孝陵神宫监等官”。[5]
从名义上来说,留都“南京官品秩,俱同北京”,[6] “其待遇也与北京没有大的差别,但由于南都管辖范围比北京小,基本上局限于南京城本身、应天府、南直隶,只有在个别情况下管到南方数省。对绝大多数明代官员来讲,南京官场的吸引力远比不上北京,南京在很大程度上是资浅官员的培训场地和年迈官员的“养望之地”。[7] 中外不少学者对南京的实际价值持否定态度,斥之为无用的“摆饰”。[8]
南京诸司无事可做吗?事实并非如此。以南京户部为例,它负责征收南直隶以及浙江、江西、湖广诸省的税粮,[9] 而此四地所交税粮几乎占了明帝国的一半。[10]相应地,南户部在明朝漕运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南户部侍郎常常兼任总理粮储。此外,南户部还负责掌行明朝的盐引勘合及全国黄册的收藏和管理。[11]这些官务并不简单。帮助我们对明朝南京政府有更多了解的,是一些现今仍存的南京官署志。
二、明朝南京的官署志
我国官署志的编写兴起于唐宋时期,在明代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峰。与前朝不同的是,明代官署志的编撰,主要集中在辅都南京,而且编志的衙门大大增多。除了南京太医院、僧录司、道录司等不能肯定是否编有官署志外,所有其它的留都衙门都先后刊印有各自的官署志。这一点我们可以从此表中看出。
明辅都南京各政府部门编纂的官署志[13]
书名 编纂者 卷数 成书或刊印时间 《南京吏部志》 汪宗伊 15 1571 《南京吏部志》 王逢年 20 1622 《南京户部志》 谢 彬 20 1595 《南京礼部志》 不详 不详 不详 《南京兵部志》 不详 不详 不详 《南京刑部志》 庞嵩等 4 1556 《南京刑部志》 江山丽 26 不详 《南京工部芦志》 朱长芳 18 不详 《南京工部芦志》 商周祚 3 崇祯年间 《南京都察院志》 施沛 40 不详 《南京都察院志》 徐必达等 40 1623 《南京大理寺志》 不详 17 1550年以前 《南京光禄寺志》 徐大任 4 1596 《南京太仆寺志》 雷礼 12 嘉靖年间 《南京太常寺志》 汪宗元 13 不详 《南京太常寺志》 沈若霖 40 不详 《南京鸿胪寺志》 桑学夔 4 不详 《南京詹事府志》 刘昌 20 不详 《南京詹事府志》 邵点 20 不详 《南京钦天监志》 施瑞云 8 不详 《南京尚宝司志》 潘焕宿 20 不详 《南京行人司志》 翁逢春 16 不详 《南京上林苑志》 不详 不详 不详 《南雍旧志》 吴节 18 1458 《南雍志》 黄佐 24 1544 《续南雍志》 黄儒炳 18 1623 《南京翰林志》 董其昌 12 不详 《旧京词林志》 周应宾 6 1597 《南京锦衣卫志》 张可大 20 不详 《留都武学志》 徐伯徵 5 不详 |
三、现存的南京官署志
在众多的南京官署志中,现存的至少有十个部门的志书。兹将笔者所亲见的八部志书简述如下:
(1)《南京吏部志》,二十卷,天启二年(1622)王逢年重修, 同年南京吏部刊印。
此本乃王逢年在隆庆五年(1571)汪宗伊所编的《南京吏部志》的基础上,参考《明实录》、《明会典》、《明通纪》、《典则》、《吾学录》、《通志》诸书,再加上南户部本身的官档材料重修而成。书前有隆庆五年汪宗伊序、天启二年孙玮序,同年王逢年跋。记明代南京吏部的规制、职掌、沿革。内分圣训、圣政、建官、公署、总职掌、文选职掌、考功职掌(附计典)、验封职掌、稽勋职掌、司务职掌(附堂规)、年表、奏疏、列传、艺文等卷。台湾中央图书馆善本部藏有此本。
(2)《南京户部志》, 二十四卷(与《明史·艺文志》所载不同),另有附卷二卷,谢彬纂,嘉靖二十九年(1550)南京户部刊印。
本书书前有嘉靖二十九年韩士英序及王崇庆序。纂者谢彬,赐进士出身,嘉靖年间曾任南京户部贵州司郎中。本书参考《大明会典》、《诸司职掌》、《皇明祖训》、《大诰》、《大明令》、《稽古定制》、《大明律》、《军法定律》、《宪纲》、《问刑条例》、《大明官制》、《大学衍义补》、《皇明文衡》、《皇明记略》、《双溪杂记》等书,并参酌南户部的官档材料修纂,详记南京户部职掌、诰令、条例及制度。台湾中央研究院史语所傅斯年图书馆收有此本。美国芝加哥大学东亚图书馆亦有此本的缩微胶卷。
(3)《南京刑部志》,四卷,卷首一卷。陶尚德、庞嵩等纂, 嘉靖三十五年(1556)南京刑部刊印。
本书据顾允扬所撰《南京刑部志》重修,记明初设立刑部于南京以来历年规制、职掌、典故、事迹。书前有嘉靖三十四年(1555)庞嵩所作请纂呈辞、同年陶尚德序及三十五年(1556)曾钧序。陶尚德纂此书时任南京刑部尚书,庞嵩则为南京刑部山东司郎中。卷首有凡例、目录、乾象图、坤仪图、南京刑部堂署图、人官图(列表说明唐虞以下各代刑官部堂名称职掌)。卷一至四分四篇二十一目。第一原刑篇,申论刑法顺应天地生杀之理并记历代刑官之制,有稽乾象、审坤仪、顺时令、谨彝伦、本古初五目。第二司刑篇,叙述各司职掌,有以正属定其官、以堂署别其治、以职守贞其度、以胄监襄其成、以掾史理其牍、以胥役服其劳、以禄奉优其食、以神祠质其衷等八目。第三祥刑篇,记载刑部遵行之法令,有尊圣谕以垂远谟、揭榜示以昭大法、颁诏赦以纪旷恩、标诰律以资讲赎、录条格以备参照等五目。第四明刑篇,表列南京刑部历朝诸官职名,并记其事迹,录其奏议,采其艺文,有题名以论其世、声绩以仰其贤、奏议以考其用、艺文以尽其馀四目。台湾中央研究院史语所傅斯年图书馆和美国国会图书馆藏有此本。
(4)《南京都察院志》,四十卷。徐必达等辑, 天启三年(1623)南京都察院刊印。
此志书前有天启三年辑者序。徐必达,神宗万历二十年(1592)进士,曾任应天府尹。天启元年(1621)任南京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本志修于天启元年,参考《明实录》、《明会典》、《通志》、《郡邑志》等书和南京都察院所存官档,记南台官僚变置、职掌事迹。内分皇论、廨宇、职官、职掌、仪注、奏疏、奏议、公录体式、艺文、人物、志馀等目。“职掌”内分留台总约、优免则例等项;“奏疏”内分大政类、宪务类;“奏议”内分江防类、屯田类、盐政类等项。日本内阁文库藏有此本。台湾中央研究院史语所傅斯年图书馆藏有据日本内阁文库藏本摄影之缩微胶卷。
(5)《南京光禄寺志》,四卷,徐大任纂, 万历二十四年(1596)南京光禄寺刊印。
此志书前有万历二十四年纂者序及詹沂序。徐大任, 隆庆(1567—1572)进士,纂此书时任南京光禄寺卿。本书记明初至万历二百余年间南京光禄寺之制度职掌。内有建置、职官、历官、祀飨、膳羞、贡品、宴犒、饩廪、额会、造办、什物、牲牧、厨役、库役等十四目。日本内阁文库和尊经阁文库藏有此本。台湾中央研究院史语所傅斯年图书馆藏有据日本内阁文库藏本摄影之缩微胶卷。
(6)《南雍志》,二十四卷,黄佐重修, 嘉靖二十三年南京国子监刊印。
此志书前有嘉靖二十三年(1544)纂著序及景泰七年(1456)吴原序。纂修者为嘉靖年间进士,修此书时任南京国子祭酒。本书据景泰七年吴节的《南雍志》,参考《高皇帝御制文集》、《大明会典》、《皇明政要》、《大明一统志》、《国子监条例》、《国初事迹》、《皇明名臣言行录》、《皇明文衡》、《国朝名臣琬琰录》等书,考证明代南京所辖诸地学校制度。内分事纪、职官表、规制考、谟训考、礼仪考、音乐考、储养考、列传等卷。记载圣祖建国学以来崇儒重道、育材兴教、赐赉黜陟、建置因革、臣僚建白、人材登用等事,堂上官、属官之设置职责及行谊,圣祖立国学制度,圣祖监规,申明监规事宜,生徒岁报之数,进士题名及擢用,监生显庸行谊,援例因革,检查案卷文册等事。本书有1976年台北伟文图书有限公司和1996年北京学苑出版社出版之影印本。
(7)《续南雍志》,十八卷,黄儒炳辑,天启六年(1626 )南京国子监刊印。
此志书前有天启三年(1623)著者序及六年(1626)李孙宸序。黄儒炳,万历年间进士,纂此书时任南京国子祭酒。本书是黄佐所著《南雍志》一书的续集,记嘉靖元年至万历四十三年(1522—1615)间南京学制。体例仿《南雍志》一书,惟为尊王,特将帝训列为首卷。内分帝训纪、纪事、职官表、规制考、典式考、造士考、养贤考、礼仪考、音乐考、经籍考、列传等目。本书有1976年台北伟文图书有限公司出版之影印本。
(8)《旧京祠林志》,六卷,周应宾著。
此书书前有万历二十五年(1597)南京国子祭酒冯梦祯序和著者自序。作者编此书时任右春坊、右谕德署掌南京翰林院事。此书记南京翰林院的沿革及典章制度。内分纪事、纪典上[事例](内含沿革、除授、兼官、摄篆、考核、迁转、庶吉士、读书举人、习字官生、署宇、印信、书籍、文移、待进、班列)、纪典下[职掌](内含典制诰、应制、侍讲读、纂修、书史、考究礼制、参理刑政、校选人才、进献歌颂、侍直、扈从、奉使、撰述表笺)、纪官上(内含学士、学士承旨、侍讲学士、侍读学士、直学士、文学博士、北京坊院官、待制、应奉、侍读、编修、检讨、五经博士、典籍)、纪官下(内含年表、玉亭题名碑记、南京翰林院题名记、南京翰林院掌院题名记)等目。本书有《玄鉴堂丛书》本。
除上述八志外,从《北京图书馆古籍书目》列邵点的《南京詹事府志》、《京都大学人文科学研究所汉籍目录》(史部)列朱长芳的《南京工部芦志》看来,此二志应该仍然存在。惟本文作者未曾亲自阅览,无法在此介绍。
南京诸司所编的官署志对明代留都各衙门的历史沿革、运作、职掌、官员等的记载之详细,远远超过《明会典》、《明史》等史籍。这些宝贵的材料对研究明代的南京及两都制,探讨明廷为何一直保留一个官吏总数逾千的辅都政府,是不可缺少的第一手材料。因篇幅所限,这些志书的史料价值将在另篇探讨。
收稿日期 1999-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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