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史 |
朱国祯《皇明史概》考析
杨艳秋
【专题名称】明清史
【专 题 号】K24
【复印期号】1999年03期
【原文出处】《南开学报:哲社版》(津)1999年01期第70~76页
【作者简介】杨艳秋 南开大学历史系 300071
【关 键 词】皇明史概/史体/史学思想/历史观
朱国祯其人在明代历史上并不著显,他的史著《皇明史概》(注:此书依据台湾文海出版社1984年影印的崇祯五年刊本,原书卷四十三,卷四十五,卷四十九嗣刻。影印本共十六册,封面标曰“朱国桢撰”,考之《明史》列传与《史概》原书,“桢”字误,当作“祯”。)(以下简称《史概》)刊行于崇祯年间,亦未引起重视。清顺治末年,庄廷“明史案”发,朱氏渐播其名,因庄氏撰辑《明书》,以其残存旧稿为粉本。清人节庵《庄廷史案本末》中亦称朱国祯“博学多著述,有良史才”,并提到他的《史概》一书;清代史学家潘柽章、潘耒、查继佐对此书也有引用。笔者得阅此书,觉此书有值得注意的史学特色,惜其流布不广,史界少有重视,故撰此文,以求正于方家。
一、朱国祯与《史概》的编纂
朱国祯,字文宁,号“平湖居士”、“虬菴居士”。明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生于浙江乌程,万历十七年(1589年)中进士,进庶吉士,累官至国子监祭酒。万历三十八年谢病归家,隐居不出。天启元年(1621年)擢礼部右侍郎,辞而未就。三年正月,拜礼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
天启年间正是宦官魏忠贤窃专国柄的时期,以其为首的一批宦官和官僚结成阉党集团,与外廷诸臣势如水火,朱国祯的入阁就是阉党与外廷争斗的结果。天启二年冬延推阁臣,原是以礼部尚书孙慎行为首,吏部侍郎盛以弘次之,但魏忠贤为抑制外廷,推翻了此议,以中旨用顾秉谦、朱国祯、朱延禧、魏广微四人入阁,“朝论大骇”(注:《明史》卷二四三,《孙慎行传》。)。这时内阁已有叶向高、韩、何宗彦、朱国祚、史继偕四位辅臣,又骤增四人,以致“直房几不容坐”(注:《明史》卷二四○,《朱国祯传》。),阁臣之多,为明代之最。
天启三年六月,朱国祯还朝就任,旋改文渊阁大学士,累加太子太保,顾秉谦、朱延禧位居其次。天启四年六月,首辅叶向高因忤魏忠贤,求去得允。韩继之,亦因不附从阉党于十一月罢相,朱国祯得为内阁首辅。当时魏忠贤谋结外廷诸臣,顾秉谦、魏广微相率谄附,朱国祯却不为所动,为魏忠贤所不喜。魏广微与魏忠贤表里为奸,“视国祯蔑如”,阁臣朱延禧亦与他不睦,不久他又遭阉党李蕃弹劾,被迫三疏引疾。魏忠贤告其党羽说:“此老亦邪人,但不作恶,可令善去。”(注:《明史》卷二四○,《朱国祯传》。)天启四年十二月,朱国祯得赐币放归,崇祯五年(1632年)卒,赠太傅,谥文肃。
朱国祯从入阁到致仕不足两年,担任首辅未逾两月,在魏忠贤权倾中外的情况下很难有所作为,只能是“佐向高,多所调护”(注:《明史》卷二四○,《朱国祯传》。)而已,其能不附魏氏,全身而退已属不易。朱国祯一生仕途虽不尽如意,但他很早就有志于明代史事,中进士后,他利用“添备翰苑”的职务之便“参黄扉,窥金匮石室之藏”(注:朱国祯:《史概·自序》。),对刊行和未刊行的明代史书都有所辑录。万历二十一年,由于礼部尚书陈于陛上疏题请,明政府开设史馆,以大量的人力、物力投入了纪传体本朝史的纂修。朱国祯于万历二十五年六月加入史局,但三日后史馆即因火而停,再加上其它原因,这次修史活动也半途而废,朱国祯深感遗憾,叹息说:“余之无缘如此,有愧其名甚矣。”(注:朱国祯:《涌幢小品》卷一,《实录》。)这次官方修史的失败,使朱国祯撰著明史的愿望更为强烈,脱离史馆后即私下着手,却不以此示人。万历三十三、三十四年间,叶向高和朱国祯同官南京,一天偶然闯进他的书斋,发现其中所积“皆朝家典故与志传之类,中多涂抹、点窜,如芟草存株,拂尘见镜”(注:《史概·序》。),才知他正在整理明代史料,叶向高对此举非常赞赏,称为“大业”,时时加以过问。朱国祯归家隐居后,又开始从他整理的史料中“折衷去取”加以整齐划一,(注:《史概·自序》。)功未及半便逢召入阁,因而辍笔,但他还是取阁本《实录》精心校订了其所著的错乱与脱落处,并在此期间抄录了何乔远的《名山藏》。(注:《史概·开国臣传》卷二,颖国傅公。)天启四年,叶向高致仕归里,临行之前,朱国祯以书稿的十之三和史书篇目相示,当时已定名为“史概”,叶向高当即为之撰就序文,凡数百言。朱国祯随后亦引疾归家,然而“归之两年,风鹤惊心,(于作史)不复置念”,迨天启六年叶向高亡故,遂感“良友难负”,才将书稿“略加简点”。(注:《史概·自序》。)崇祯三年,朱国祯七十四岁,发病几死,“念岁不我与,福清(指叶向高)之订,忽见梦寐”(注:《史概·自序》。)。乃取叶向高京中临别时所观旧稿和已校诸稿,附以叶向高序文整理付梓,题名为“史概”。朱国祯认为此书虽“上不能绘天,次不能华国,又次不能脍口”,但“半生精神,一生事业可谓云尔也已矣”。(注:《史概·自序》。)
据朱国祯的《史概自序》,《史概》的资料搜集前后达三十余年,写作十分艰难。他认为自己不仅没有人们所说的“史学三长”,反而有“三短”:“昔之名家,非父子代嬗,即朋友取资。先君子穷经,赍志以没,余毕为此官,希成此事,踽踽无从,孤鸣之掌,不扬半井之窥,其局一也;陈(建)、郑(晓)、雷(礼)、薛(应旂),卓卓名家,馀都烂然,彼此互见,良工分之,各有独至,拙手合之,未见天然,二也;两汉而下,唐之驳杂,宋之陵夷尚不胜书,天开我明,二祖之缔造,列圣之范围,中间名世应运,绸缪粉饰,视唐宋何啻百倍,家乘野记充栋面墙,三也。”朱国祯所说的“三短”实际上是他写史面对的三大困难。朱国祯还谈到了他的“三厄”,即“多病、善忘、习懒”,“善忘”、“习懒”或为谦词,“多病”确是属实。但其一生所遭怨谤甚多或是他真正的困厄。其于《涌幢小品》中曾说:“生平所被猜疑,讥讪,无影无形,横加者都告意外。”(注:《涌幢小品》卷十四,均田二则。)《史概》一书中也提到了他被陷害的事情。(注:《史概·大事记》卷四十一,郸黄盗。)他《自序》中所说自己天启四年归家后两年“风鹤惊心,(于作史)不复置念”大概亦指此类。万历中,陈于陛主持的明当代史纂修活动规模宏大,史馆中“俊乂如林,因材分任”(注:《史概·序》。),然而最终还是未能成功。朱国祯在无家学、无资助的情况下独力撰史,又历官场险恶,怨谤横生,其艰难程度可想而知。《史概》确可称是其一生呕心沥血而成的著作。除《史概》而外,朱国祯还辑有《皇明纪传》三十卷,著有《涌幢小品》三十二卷,以及《朱文肃公文集》等。
二、《史概》的体例与内容
《史概》一百二十卷,刊于崇祯五年,由“大政记”、“大训记”、“大事记”、“开国臣传”、“逊国臣传”五部分组成,每部分均有单本行世。《四库全书总目》仅著录《大政记》一种,(《大政记》同时又入《违碍书目》、《大事记》也著录于《违碍书目》)。《大训记》、《大政记》、《大事记》见于姚觐元编著的《清代禁毁书目》。《开国臣传》、《逊国臣传》被哈佛燕京社刊行的《明代八十九种传记中人名索引》所引用。此五部分实为一书,《千顷堂书目》中便著录有《史概》,《明史·艺文志》列《史概》于史部的正史类。
《史概》“大政记”三十六卷,时间断自元文宗天历元年(1328年)朱元璋出生至隆庆六年(1572年),载明十三朝十二帝行事与朝廷大政;“大训记”十六卷,卷一为朱元璋御制文章,卷二至卷十六记洪武至宣德朝诸帝言论、诏告、谕令、致书等;“大事记”五十卷,从朱元璋濠右起兵述至崇祯初年,记有关政经大事、典章制度和边疆军事活动,最晚的一则史料为崇祯五年事;“开国臣传”十三卷,载明初人物,正传收281人,附见76人,多为洪武功臣; “逊国臣传”记建文朝死难诸臣和忠于建文帝的义士、隐逸166人,并附以建文帝踪迹等事。
按叶向高序文所述,他在天启三年所见的《史概》提纲中还有“大因”、“大志”、“历朝臣传”、“类传”、“外传”等类目,这些都不见存于已刊《史概》中,但尚于行文中留有痕迹。如:“大政记”卷十九“存疑”中考陕西秦弘被逮事曰:“惟总两广,与柳景交奏俱逮见本传”,此传当属历朝臣传;“大事记”卷十九“复辟”中云景帝废太子见深为沂王,立其子见济为太子,其后曰:“见本传”,此传应是类传中的诸王传;“开国臣传”卷二“郭英传”末曰:“子勋嗣亦有传”,此或是类传中的外戚传。看来,朱国祯拟定的篇目原是有书稿的,只是未能付梓。
《史概》一书的编次并不整齐划一,“大政记”各卷后往往有“补遗”以补充所叙史事,每一朝终卷又有“存疑”一目考析史料,而其它部分均无。另有“附录”载相关史事,见于“大政记”、“大事记”和开国、逊国二传,而“大训记”中则无。再者,除“大训记”外,各部分都有以“某某曰”形式注明的史论。在年代的断限上,《史概》的“记”和“传”部分更是相差甚远,这或与《史概》的仓促付印有关。
《史概》一书有一定的书法。“大政记”中,朱国祯将建文、景泰朝史事标明年号单独列出,一改《明实录》和其它史书中附这两朝于他朝的书法,采取了比官方史册和其它一些史书尊重史实的客观态度。在叙述朱元璋初起至明朝建立这段史事时,以甲子纪年,其下注元朝年号,小明王韩林儿建立宋国后又注出龙凤纪年,这其中虽有着附合明人贬抑元朝的倾向,但也表现出作者反映历史真实面目的努力。《史概》中还广泛地运用了自注和互见法,给读者以解释与提示,在编撰方法上是可取的。
在诸多明史著作中,《史概》的体裁独具特色。“大政记”按年、月、日排比一朝大事,是严格的编年体。朱国祯将之等同于纪传体正史的本纪,认为:“繁简不同,义例则一,国朝定曰大政记”(注:《史概·皇明大政记引》。);“大训记”专记皇帝的御制文章和言论,亦以朝代划分,编年排列,属编年记言体。“大训记”与“大政记”的内容不相重复,且可单独成帙。朱国祯认为“政”是“国家典制”,“训”是“列圣典谟”,“虽互为概柢,而生生色色,终有分别。”(注:《史概·大政记》卷六。)朱国祯有意识地将记言与记事分开,使“大政记”的脉络更为清晰,皇帝的言论得到突出,但同时也有割裂史事之嫌。
《史概》“大事记”则区别史事,胪列专题,编为123个正题, (注:依《史概·大事记》目录,应有正题一百二十个,但参之内容,则多“郸黄盗”、“郧阳兵变”、“辰阳兵变”三题,故此处曰一百二十三个正题。)59个附题,24个附录。(除卷四十三、四十五、四十九嗣刻外)。其中以事件为标题的最多,如“淮右起义”、“江南定鼎”、“平陈友凉”、“平张士诚”、“安南叛服”、“开设猛密”等,详述事情本末,起迄完备,是纪事本末体史书的写作手法。有的标题虽不表明纪事,但仍是以叙述事件为主的,如卷三以“韩林儿”为题并非为韩林儿立传,而是记叙了元末红巾起义的情况。“大事记”中还载有“学校”、“选举”、“封赏”、“乐章”等一些属于史志的内容,把典章制度的记载融入了纪事本末体。
“开国臣传”、“逊国臣传”是显而易见的以人物为中心的纪传体。可见《史概》是一部融入了编年、纪传、纪事本末三体的明史著作。如叶向高所称:“曰大政,表提纲挈领之义;曰大训,明圣学圣政之传……曰大事,彻首彻尾无循情,斯称极备,始继之以列传……总曰史概,采其本末,兼诸家之体,各开门户,成一家之言。”(注:《史概·序》。)中国古代史书在自身发展过程中形成了编年体、纪传体、纪事本末体三种基本体裁,这三种体裁互有优劣,但都不能尽善尽美地表述史事。中国历代史家都试图找到一种更为成功的记载方式,因而不断有人试图对这三种体裁进行变通和创新。从而出现了“典制体”、“纲目体”“学案体”等,朱国祯的《史概》也是一种积极探索。而从《史概》在体例、书法上出现的不少纰漏之处,如断限不一、类目不齐、人物称谓不当等,可见此书在史体上还不是一部成熟之作。
三、《史概》的史料价值
关于《史概》的史料来源,朱国祯在《皇明大政记引》中说:“湖边老儒所见,只《国史》一书,《吾学编》二三种,局于见闻,守其固陋”,这其实是类若自嘲的谦词。考之《史概》一书,可发现朱国祯除以历朝实录为其基本史料来源外,还参阅了大量的史书和其它资料。
明代实录最初收藏甚秘,外人难以得见。万历时首辅申时行命诸学士进行校仇,便从“金匮石室”中被携归私第转相抄录,朱国祯也得以从友人处借到各朝实录(注:《涌幢小品》卷一,实录。),再加上他曾供职内阁,有机会读到内阁所珍藏的实录副本,这使《史概》一书有了良好的史料基础,而雷礼、郑晓等人的著述则“于国史(实录)似未得尽见。”(注:《史概·皇明大政记引》。)此外,《史概》还参考了陈建《皇明通记》、郑晓《吾学编》、雷礼《皇明大政记》、高岱《鸿猷录》、王世贞《弇州外史》、《名卿迹记》,谭希思《穆宗皇帝历史》、范守已《皇明肃皇外史》、朱鹭《建文书法拟》、吴士奇《皇明副书》,何乔远《名山藏》和《天潢玉牒》、《大明日历》、《奉天靖难记》、《忠节录》等十余种史籍,另有大臣文集、诸司章奏、碑传、墓铭、谱牒、家乘等资料不可胜举。由此可见《史概》一书的史料来源非常广泛,其史料价值是不可忽视的。
《史概》“大政记”本着“从省、从真、亦从其重”的原则去选择史料,将《明实录》中的相关内容“断自实处摘出”,又与郑晓、雷礼、邓元锡三人所著的《大政记》比对,“增之,损之,至于再四,颇亦自尽心力”。(注:《史概·皇明大政记引》。)谢国桢《增订晚明史籍考》称“(朱国祯)《大政记》为郑晓、雷礼、邓元极(应为锡)等辈分纂”,(注:谢国桢《增订晚明史籍考》卷一,“明史辑略”。)说法有误。《史概》“大政记”虽只是简列各朝大事,但却涉及到了明代的行政、用人、征伐、刑狱、赋税、文教等各个方面,做到了大势了然。其中还增入了《明实录》和其它史书中所无的新内容,如卷七载,太祖将徙都关中,秦王闻而有怨言,被召入京中禁锢。这既可补《明实录》所未录的秦王得罪之由,又使明代历史上的一次迁都之议免被湮没。《史概》“大政记”的史料采择与安排已胜过了郑晓等人的《大政记》,《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却言其“繁简多有未当,殊乏史裁”,(注:《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四八。)看来不甚允当。
《史概》“大训记”收录了朱元璋的十八篇御制原文和洪武、建文、永乐、洪熙、宣德五帝的言论、宣谕、致书和诗作,对研究了解他们的思想提供了方便条件。“开国”、“逊国”二传只涉两朝,但因其收载人物甚多,记载详尽,可补两朝史事之缺。
《史概》中内容最为宏富,最能体现史料价值的是“大事记”五十卷,所载史事从洪武朝直至崇祯初年,涉及到明代的祭祀、礼乐、封赏、选举、召对等各项制度;民变、兵变、政变、平乱、征讨、剿抚、朝贡、侵扰等各大事件;平民、走卒、百官、宦侍、权臣、皇帝等各类人物,于边疆、外国、民族亦有详述。“大事记”中的记载有他书所未及者,如卷六“乐章”列举了洪武到嘉靖时朝贺、大宴、小宴、郊祀的各个步骤及所奏曲牌和曲词内容;卷八“选举”中完整地记下了洪武四年的登科录、考官、生员情况,并详列了三场试题的卷目;卷五“平云南”的“纪山”、“纪水”两个附录一一具述云南的山川大势,所叙之详足可如朱国祯所希望的那样“补地理之缺”。其卷十五“安南叛服”记进入安南的海陆之道,卷十二“诸夷朝贡”对贡道的上路、下路一一理清述明,详尽程度亦远胜于其它明史著述。
详述变乱是《史概》“大事记”的主题。“大事记”对元末以来的农民起义、暴动几乎备载无遗,这类题目多达三十余个,大都以“寇”、“贼”标明,如“平闽寇”、“平浙寇”、“平蜀寇”、“平普安贼”、“平江西贼”、“青州矿贼”等,“寇”、“贼”之多让人触目惊心。于其它社会变乱,“大事记”也载涉甚广,如事关藩王构逆,则有“平高煦”、“平安化”、“平宁藩”三题;语涉征讨不庭,则有“平麓川”、“平云南”、“平缅甸”、“平播州”、“安南叛服”诸目;“滇孽”、“黔孽”总述少数民族离乱;“平都蛮”、“平府江”、“平罗定”、“改断滕峡”、“遵义连陷”等述“蛮”、“夷”作乱。关于明中期以来的兵变、兵乱,“大事记”中载有“大同兵变”、“大同再变”、“辽东兵变”、“南京兵变”、“榆林兵乱”、“井陉兵乱”、“太原兵变”、“定海兵乱”、“杭州兵变”、“郧阳兵变”、“辰阳兵变”十一题,朱国祯也是较早将“兵变”一目引入史书中的人。总的来讲,“大事记”中的着笔重点不是平寇就是灭盗,不是剿叛就是镇乱,不是扰攘就是哗变,从中可以清晰地看到明代统治潜伏的危机。
《史概》“大事记”还切实地反映了明代中期以来统治集团内部的矛盾斗争和政治混乱状况。“大事记”中的“汪直专恣”、“刘瑾乱政”、“蒋宗骄横”揭露了明代宦官为祸之烈;“严嵩”、“陆柄”、“钱宁”、“江彬乱政”记录了权臣、宠幸的为奸作恶;“复辟”、“曹石服诛”叙述宫廷政变;“李福达之狱”、“夏言之狱”则是牵连甚广,震动朝野的大案。内阁倾轧是明代嘉靖、万历以来政治的一大特点,“大事记”中便单列“阁臣”一目,首论历代阁臣状况,又详述了嘉万以来辅臣的明争暗斗。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大事记”中对明代内廷三案(梃击、红丸、移宫)的记叙,在每题万余言的叙述中,先总叙始末,再尽可能地具列大臣奏疏、皇帝批谕,务求剖白明确,“红丸”、“移宫”二题中所列章奏都多达二十余篇,对考察案情的来龙去脉很有裨益。
总之,《史概》一书,尤其是其中的“大事记”全面系统地反映了明代的社会问题和政治特征,包含着其它文献未及详载的内容,其史料价值值得重视。
四、《史概》反映出的史识与史学思想
《史概》对史论非常重视,除“大训记”中未有评论外,其它四部分对每朝皇帝,重要事件和人物都加以评论。广引诸家史论是《史概》的一大特色。朱国祯自己的议论在“大政记”中为“臣国祯曰”。“大事记”、“开国臣传”、“逊国臣传”中为“朱史氏曰”(“大事记”卷一亦为“臣国祯曰”)。其它诸家议论多以姓名或谥号、官职标之,如“臣郑晓曰”、“臣何乔远曰”,“臣叶文忠曰”、“臣郑端简公曰”,“何司徒曰”、“吴太常曰”等。亦有以书名标之者,如“《国史》曰”、“《玉牒》曰”、“《弇州外史》曰”等。以“大政记”为例,对所载11个皇帝的史论竟达43处之多,其中11处为朱国祯自己的议论,引明历代《实录》、史书、诸家评论23处,以对郑晓、何乔远所论引用为多,以此可窥见《史概》重视史论,广采诸论之一端,而且《史概》将《明实录》中对皇帝的评论以“国史曰”的形式引入,在明代史书中也不多见。
《史概》全书的百余条史论中,朱国祯本人的发论即占半数以上,他所持议论大多切实中肯,反映了他的史识。就其对各代皇帝的评论而言,朱国祯和大多数史家一样,也是极尽溢美,亦或敷衍之词,曰“英畅神武”,曰“天资粹美”,曰“凛凛于秋肃之威,眷眷于春温之泽”(注:见《史概·大政记》卷十二,二十一,三十四。),但也触及到了帝王的过失和不足,如他认为永乐皇帝以“革除”二字称建文朝是“洩其愤而通其穷也”(注:《史概·大政记》卷九,卷十六,卷十七。)。关于土木之变,朱国祯意识到英宗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王振之罪不必言矣,然复辟而立赐额致祭(王振),可见此行原出独断。”(注:《史概·大政记》卷九,卷十六,卷十七。)他在褒美宪宗皇帝时也评论说其“宠万妃,聚珍宝,官竖偏信,传俸太烦,与先朝之剀断佥德少逊。”(注:《史概·大政记》卷九,卷十六,卷十七。)这些评论表明朱国祯评价史事的态度是比较客观的。再如对明政府三次出兵安南最终还是放弃其地,朱国祯论曰:“安南事,人皆以吴、汉、东晋兼并为例,不知古今之事势强弱便利不同,宋末渐强,胜国三破之而不能有。我明三定之,悉郡县其地,而亦终归于弃,匪直形势之不便,亦事力有所不及也。”(注:《史概·大事记》卷十五,安南叛服。)这是朱国祯持论的独到之处,表明他意识到了古今时代的变化,“时移事异”。这亦是其历史进化观点的体现。
《史概》中反映的朱国祯的史学思想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重时势、重事实的历史观与天命史观的矛盾。
朱国祯的《史概》中,重时势重事实的进步历史观得到了较好的体现。如关于明政府放弃安南,他认识到其间原因是“匪直形势之不便,亦事力有所不及也”。他所论列的元朝灭亡原因:“法度不修”;“疑忌中国人(指汉人),防之甚密”;“西僧用事,贪婪渔猎”;豪家势族“互交结恣,并吞奸民,附又其时赋税甚轻,徭役极省,侈汰狂惑,酿成臃肿之势”等等,都是切中时弊的事实。(注:《史概·大事记》卷二,韩林儿;卷一,江南定鼎。)然而,与所有封建史家一样,朱国祯的史学思想也未能摆脱天命论的束缚,《史概》中对征应祥瑞的记载并不多,但他的持论和见解中却有强烈的天命观念。他将朱元璋力挫群雄,开基创业的成功归于“神应”,(注:《史概·大政记》卷六,卷十六。)将永乐皇帝靖难得位归因于建文朝“天命已去”(注:《史概·逊国臣传》卷五,驸马都尉梅公。)。他也不同意司马迁对项羽之死的评论,“太史公深訾项王以谬,谬亦天也,非战之罪也。”(注:《史概·大政记》卷六,卷十六。)他的持论往往陷入时势、人事与天命的矛盾中,对于朱熹提到的“德”、“位”、“时”三种因素,朱国祯认为“三者时为最重”,但又说:“时者,天也”,接下来又论曰:“天意所属,又因地因人”。(注:《史概·大事记》卷二,韩林儿;卷一,江南定鼎。)明英宗被俘后由蒙古贵族送还,朱国祯将此看作“天威天意也”,但同时又论道:“当是时,于少保以用兵为正锋,景皇、王文以拒绝不遣使为偏锋”。(注:《史概·大事记》卷十九,北狩。)朱国祯重时势重事实的进步历史观说明他具有成为“良史”的素质,其天命观念的产生受时代的影响,也和他本人的经历有关。朱国祯身历明季衰世,亲眼目睹了明代的衰乱而感到无可奈何,时值魏忠贤专权,使他的政治抱负难以施展,他又缺乏与阉党坚决斗争的勇气,只好以消极的态度来对待政治,在阁臣们共商国是时,他“极烦会坐中堂,辄以其间退居寝室”。(注:《史概·序》。)这种无为态度也与他的天命思想有关。
(二)正国史、去隐讳。
这里的“国史”指明代实录。明代实录不实的情况很早就为史家所重视。王世贞《史乘考误》、焦竑《笔乘》、杨慎《史说》、胡应麟《史书佔毕》中的史考已开始对《明实录》中的一些条目的错误或曲笔予以考证。但他们仅仅是限于对一则则史料的考辨,朱国祯则从总体上批评了实录。他在《皇明大政记引》中指出:“兴革升除大较,编纂官取诸司章奏汇而存之,所谓实录者,惟此为实”,言下之意,实录多不可信。朱国祯对《实录》中曲讳最多的建文朝史事感触很深,他直言永乐朝大臣对这段史事的“只字不留,千勾百索,重以刀锯”,大声疾呼:“建文一朝事迹皆不可除”,“天下后人之口之笔决不可除”。(注:《史概·大政记》卷八。)他还在“大政记”卷七“存疑”中列出《吾学编》中所载的建文帝改革官制情况,说:“今录《吾学编》所书于后,国史永乐初可据也。”(注:《史概·大事记》卷三十二,李福达之狱;卷二,颖国傅公。)“大政记”卷二十一有“实录多舛”一目,对史臣焦芳于《孝宗实录》中褒贬任意,肆意诋诬非常愤慨。《光宗实录》因“三案”改修,朱国祯认为是“群奸仗魏逆之势,恣行如此。”张居正总裁实录时削去了对张聪不利的奏疏,朱国祯指出这“无疑偏护人短,使朝廷刑赏大凡终归不白”(注:《史概·大事记》卷三十二,李福达之狱;卷二,颖国傅公。)。这些论述淋漓尽致地揭示了统治者、秉笔者爱憎由己,任意削夺造成的《实录》失实状况。朱国祯对史书隐讳史实深恶痛绝,如《太祖实录》中曲讳功臣之死,只书卒而不书因,其它史书多照录《实录》,朱国祯批评说:“按宋、颖二公暴卒,各书皆本《国史》,不敢增一字,余深恨之。”(注:《史概·开国臣传》卷二,颖国傅公。)关于附马梅殷之死,他则直指《实录》的曲讳:“桥之挤,几乎行刺,何曲讳也?二子之官几乎延赏,何曲解也?”(注:《史概·逊国臣传》卷五,附马都尉梅公;卷二,点论。)他认为不需要通过讳言来为帝王掩饰,“或兵或缢,不妨明言,以志圣人之失。”(注:《史概·开国臣传》卷二,颖国傅公。)本着这样的思想,朱国祯在《史概》一书中往往能书法不隐,据实直书。他在“大政记”自注中注出龙凤年号,表明朱元璋曾尊奉过小明王的事实。在论黄子澄、练子宁等人被灭族时他也敢于直言:“文皇至仁大圣,反不如元祖之宽厚哉?”(注:《史概·逊国臣传》卷五,附马都尉梅公;卷二,总论。)表现了作为正直史家杰出的胆识。
(三)资鉴戒,彰忠义。
“史以资鉴”是封建史学的重要功用之一,《史概》亦不例外。朱国祯身历嘉靖、万历、泰昌、天启、崇祯五朝,正是明王朝走向衰落,社会矛盾不断激化的时期,流民数逾百万,起义愈扑愈炽,兵变屡息屡起。随着内乱,又有外患不断,北有蒙古骑兵窥墙饱掠,南有海盗倭寇横行海上。面对此情此景,朱国祯不能不深为忧虑,他以敏锐的眼光看到大明已如一“血气既衰之人”。他于“大事记”中详述变乱就是为了警醒统治者,并以此为他们提供“殷鉴”。在“大事记”卷十九“平闽寇”中,借吴士奇之口表明载列该目的原因:“假令土木之变,门外未平,洞贼方构,宸濠踵起,此皆时事之万几也,殷鉴不远,故传其事,以备衣袽之戒云。”并告诫统治者天下大势已到了土崩瓦解的地步,“履霜坚冰,至可畏哉!”“大事记”还于卷十六“萧颜真”,卷三十七“青州矿贼”的史论中两次提到明王朝已是通身癣疥,给统治者敲响了警钟。“彰忠义”是朱国祯《史概》的又一目的,其中“逊国臣传”就是他彰忠义思想的体现。传中所列皆是忠于建文朝的文武大臣,志高行洁之士,对他们不惜殉身君主,朱国祯都予以了高度赞扬。传中对方孝孺、黄子澄、景清、铁玄等人被斩、被族描写得极尽惨烈,愈发衬托出他们的忠贞不二。凡属抗击靖难军的将领,朱国祯也一一具传表彰:“此等雄勇奋烈,为北兵所畏,虽曰死自职,亦表表为朝廷出气力,涂肝脑,足光俎豆矣。”(注:《史概·逊国臣传》卷五,答都指挥等官。)所有这些论述虽未脱离封建名教的思想体系,但敢于以此触及本朝代十分敏感的历史问题,其史学思想和撰史态度是值得肯定的。
综上所述,《史概》是一部兼有编年、纪传、纪事本末三体,在史书体裁上有一定创新的明史著作。其编纂、书法、史论、史料采择亦有一定特色,对于明代历史研究,它具备一定的史料价值,在史学发展史上也应有一定的地位,值得学术界重视与研究。^
【专 题 号】K24
【复印期号】1999年03期
【原文出处】《南开学报:哲社版》(津)1999年01期第70~76页
【作者简介】杨艳秋 南开大学历史系 300071
【内容提要】 | 朱国祯的《皇明史概》是一部兼采编年、纪传、纪事本末三体的明史著作,在史书体裁上有所创新。它对明代政经大事、典章制度、边疆外国有较完备的载录,其中“大事记”符合明中后期社会政治特征的史事选择,使这部史书的史料价值不容忽略。史书中体现了朱国祯正国史、去隐讳,资借鉴、彰忠义的史学思想,反映了重时势、重事实历史观与天命史观的矛盾。 |
一、朱国祯与《史概》的编纂
朱国祯,字文宁,号“平湖居士”、“虬菴居士”。明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生于浙江乌程,万历十七年(1589年)中进士,进庶吉士,累官至国子监祭酒。万历三十八年谢病归家,隐居不出。天启元年(1621年)擢礼部右侍郎,辞而未就。三年正月,拜礼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
天启年间正是宦官魏忠贤窃专国柄的时期,以其为首的一批宦官和官僚结成阉党集团,与外廷诸臣势如水火,朱国祯的入阁就是阉党与外廷争斗的结果。天启二年冬延推阁臣,原是以礼部尚书孙慎行为首,吏部侍郎盛以弘次之,但魏忠贤为抑制外廷,推翻了此议,以中旨用顾秉谦、朱国祯、朱延禧、魏广微四人入阁,“朝论大骇”(注:《明史》卷二四三,《孙慎行传》。)。这时内阁已有叶向高、韩、何宗彦、朱国祚、史继偕四位辅臣,又骤增四人,以致“直房几不容坐”(注:《明史》卷二四○,《朱国祯传》。),阁臣之多,为明代之最。
天启三年六月,朱国祯还朝就任,旋改文渊阁大学士,累加太子太保,顾秉谦、朱延禧位居其次。天启四年六月,首辅叶向高因忤魏忠贤,求去得允。韩继之,亦因不附从阉党于十一月罢相,朱国祯得为内阁首辅。当时魏忠贤谋结外廷诸臣,顾秉谦、魏广微相率谄附,朱国祯却不为所动,为魏忠贤所不喜。魏广微与魏忠贤表里为奸,“视国祯蔑如”,阁臣朱延禧亦与他不睦,不久他又遭阉党李蕃弹劾,被迫三疏引疾。魏忠贤告其党羽说:“此老亦邪人,但不作恶,可令善去。”(注:《明史》卷二四○,《朱国祯传》。)天启四年十二月,朱国祯得赐币放归,崇祯五年(1632年)卒,赠太傅,谥文肃。
朱国祯从入阁到致仕不足两年,担任首辅未逾两月,在魏忠贤权倾中外的情况下很难有所作为,只能是“佐向高,多所调护”(注:《明史》卷二四○,《朱国祯传》。)而已,其能不附魏氏,全身而退已属不易。朱国祯一生仕途虽不尽如意,但他很早就有志于明代史事,中进士后,他利用“添备翰苑”的职务之便“参黄扉,窥金匮石室之藏”(注:朱国祯:《史概·自序》。),对刊行和未刊行的明代史书都有所辑录。万历二十一年,由于礼部尚书陈于陛上疏题请,明政府开设史馆,以大量的人力、物力投入了纪传体本朝史的纂修。朱国祯于万历二十五年六月加入史局,但三日后史馆即因火而停,再加上其它原因,这次修史活动也半途而废,朱国祯深感遗憾,叹息说:“余之无缘如此,有愧其名甚矣。”(注:朱国祯:《涌幢小品》卷一,《实录》。)这次官方修史的失败,使朱国祯撰著明史的愿望更为强烈,脱离史馆后即私下着手,却不以此示人。万历三十三、三十四年间,叶向高和朱国祯同官南京,一天偶然闯进他的书斋,发现其中所积“皆朝家典故与志传之类,中多涂抹、点窜,如芟草存株,拂尘见镜”(注:《史概·序》。),才知他正在整理明代史料,叶向高对此举非常赞赏,称为“大业”,时时加以过问。朱国祯归家隐居后,又开始从他整理的史料中“折衷去取”加以整齐划一,(注:《史概·自序》。)功未及半便逢召入阁,因而辍笔,但他还是取阁本《实录》精心校订了其所著的错乱与脱落处,并在此期间抄录了何乔远的《名山藏》。(注:《史概·开国臣传》卷二,颖国傅公。)天启四年,叶向高致仕归里,临行之前,朱国祯以书稿的十之三和史书篇目相示,当时已定名为“史概”,叶向高当即为之撰就序文,凡数百言。朱国祯随后亦引疾归家,然而“归之两年,风鹤惊心,(于作史)不复置念”,迨天启六年叶向高亡故,遂感“良友难负”,才将书稿“略加简点”。(注:《史概·自序》。)崇祯三年,朱国祯七十四岁,发病几死,“念岁不我与,福清(指叶向高)之订,忽见梦寐”(注:《史概·自序》。)。乃取叶向高京中临别时所观旧稿和已校诸稿,附以叶向高序文整理付梓,题名为“史概”。朱国祯认为此书虽“上不能绘天,次不能华国,又次不能脍口”,但“半生精神,一生事业可谓云尔也已矣”。(注:《史概·自序》。)
据朱国祯的《史概自序》,《史概》的资料搜集前后达三十余年,写作十分艰难。他认为自己不仅没有人们所说的“史学三长”,反而有“三短”:“昔之名家,非父子代嬗,即朋友取资。先君子穷经,赍志以没,余毕为此官,希成此事,踽踽无从,孤鸣之掌,不扬半井之窥,其局一也;陈(建)、郑(晓)、雷(礼)、薛(应旂),卓卓名家,馀都烂然,彼此互见,良工分之,各有独至,拙手合之,未见天然,二也;两汉而下,唐之驳杂,宋之陵夷尚不胜书,天开我明,二祖之缔造,列圣之范围,中间名世应运,绸缪粉饰,视唐宋何啻百倍,家乘野记充栋面墙,三也。”朱国祯所说的“三短”实际上是他写史面对的三大困难。朱国祯还谈到了他的“三厄”,即“多病、善忘、习懒”,“善忘”、“习懒”或为谦词,“多病”确是属实。但其一生所遭怨谤甚多或是他真正的困厄。其于《涌幢小品》中曾说:“生平所被猜疑,讥讪,无影无形,横加者都告意外。”(注:《涌幢小品》卷十四,均田二则。)《史概》一书中也提到了他被陷害的事情。(注:《史概·大事记》卷四十一,郸黄盗。)他《自序》中所说自己天启四年归家后两年“风鹤惊心,(于作史)不复置念”大概亦指此类。万历中,陈于陛主持的明当代史纂修活动规模宏大,史馆中“俊乂如林,因材分任”(注:《史概·序》。),然而最终还是未能成功。朱国祯在无家学、无资助的情况下独力撰史,又历官场险恶,怨谤横生,其艰难程度可想而知。《史概》确可称是其一生呕心沥血而成的著作。除《史概》而外,朱国祯还辑有《皇明纪传》三十卷,著有《涌幢小品》三十二卷,以及《朱文肃公文集》等。
二、《史概》的体例与内容
《史概》一百二十卷,刊于崇祯五年,由“大政记”、“大训记”、“大事记”、“开国臣传”、“逊国臣传”五部分组成,每部分均有单本行世。《四库全书总目》仅著录《大政记》一种,(《大政记》同时又入《违碍书目》、《大事记》也著录于《违碍书目》)。《大训记》、《大政记》、《大事记》见于姚觐元编著的《清代禁毁书目》。《开国臣传》、《逊国臣传》被哈佛燕京社刊行的《明代八十九种传记中人名索引》所引用。此五部分实为一书,《千顷堂书目》中便著录有《史概》,《明史·艺文志》列《史概》于史部的正史类。
《史概》“大政记”三十六卷,时间断自元文宗天历元年(1328年)朱元璋出生至隆庆六年(1572年),载明十三朝十二帝行事与朝廷大政;“大训记”十六卷,卷一为朱元璋御制文章,卷二至卷十六记洪武至宣德朝诸帝言论、诏告、谕令、致书等;“大事记”五十卷,从朱元璋濠右起兵述至崇祯初年,记有关政经大事、典章制度和边疆军事活动,最晚的一则史料为崇祯五年事;“开国臣传”十三卷,载明初人物,正传收281人,附见76人,多为洪武功臣; “逊国臣传”记建文朝死难诸臣和忠于建文帝的义士、隐逸166人,并附以建文帝踪迹等事。
按叶向高序文所述,他在天启三年所见的《史概》提纲中还有“大因”、“大志”、“历朝臣传”、“类传”、“外传”等类目,这些都不见存于已刊《史概》中,但尚于行文中留有痕迹。如:“大政记”卷十九“存疑”中考陕西秦弘被逮事曰:“惟总两广,与柳景交奏俱逮见本传”,此传当属历朝臣传;“大事记”卷十九“复辟”中云景帝废太子见深为沂王,立其子见济为太子,其后曰:“见本传”,此传应是类传中的诸王传;“开国臣传”卷二“郭英传”末曰:“子勋嗣亦有传”,此或是类传中的外戚传。看来,朱国祯拟定的篇目原是有书稿的,只是未能付梓。
《史概》一书的编次并不整齐划一,“大政记”各卷后往往有“补遗”以补充所叙史事,每一朝终卷又有“存疑”一目考析史料,而其它部分均无。另有“附录”载相关史事,见于“大政记”、“大事记”和开国、逊国二传,而“大训记”中则无。再者,除“大训记”外,各部分都有以“某某曰”形式注明的史论。在年代的断限上,《史概》的“记”和“传”部分更是相差甚远,这或与《史概》的仓促付印有关。
《史概》一书有一定的书法。“大政记”中,朱国祯将建文、景泰朝史事标明年号单独列出,一改《明实录》和其它史书中附这两朝于他朝的书法,采取了比官方史册和其它一些史书尊重史实的客观态度。在叙述朱元璋初起至明朝建立这段史事时,以甲子纪年,其下注元朝年号,小明王韩林儿建立宋国后又注出龙凤纪年,这其中虽有着附合明人贬抑元朝的倾向,但也表现出作者反映历史真实面目的努力。《史概》中还广泛地运用了自注和互见法,给读者以解释与提示,在编撰方法上是可取的。
在诸多明史著作中,《史概》的体裁独具特色。“大政记”按年、月、日排比一朝大事,是严格的编年体。朱国祯将之等同于纪传体正史的本纪,认为:“繁简不同,义例则一,国朝定曰大政记”(注:《史概·皇明大政记引》。);“大训记”专记皇帝的御制文章和言论,亦以朝代划分,编年排列,属编年记言体。“大训记”与“大政记”的内容不相重复,且可单独成帙。朱国祯认为“政”是“国家典制”,“训”是“列圣典谟”,“虽互为概柢,而生生色色,终有分别。”(注:《史概·大政记》卷六。)朱国祯有意识地将记言与记事分开,使“大政记”的脉络更为清晰,皇帝的言论得到突出,但同时也有割裂史事之嫌。
《史概》“大事记”则区别史事,胪列专题,编为123个正题, (注:依《史概·大事记》目录,应有正题一百二十个,但参之内容,则多“郸黄盗”、“郧阳兵变”、“辰阳兵变”三题,故此处曰一百二十三个正题。)59个附题,24个附录。(除卷四十三、四十五、四十九嗣刻外)。其中以事件为标题的最多,如“淮右起义”、“江南定鼎”、“平陈友凉”、“平张士诚”、“安南叛服”、“开设猛密”等,详述事情本末,起迄完备,是纪事本末体史书的写作手法。有的标题虽不表明纪事,但仍是以叙述事件为主的,如卷三以“韩林儿”为题并非为韩林儿立传,而是记叙了元末红巾起义的情况。“大事记”中还载有“学校”、“选举”、“封赏”、“乐章”等一些属于史志的内容,把典章制度的记载融入了纪事本末体。
“开国臣传”、“逊国臣传”是显而易见的以人物为中心的纪传体。可见《史概》是一部融入了编年、纪传、纪事本末三体的明史著作。如叶向高所称:“曰大政,表提纲挈领之义;曰大训,明圣学圣政之传……曰大事,彻首彻尾无循情,斯称极备,始继之以列传……总曰史概,采其本末,兼诸家之体,各开门户,成一家之言。”(注:《史概·序》。)中国古代史书在自身发展过程中形成了编年体、纪传体、纪事本末体三种基本体裁,这三种体裁互有优劣,但都不能尽善尽美地表述史事。中国历代史家都试图找到一种更为成功的记载方式,因而不断有人试图对这三种体裁进行变通和创新。从而出现了“典制体”、“纲目体”“学案体”等,朱国祯的《史概》也是一种积极探索。而从《史概》在体例、书法上出现的不少纰漏之处,如断限不一、类目不齐、人物称谓不当等,可见此书在史体上还不是一部成熟之作。
三、《史概》的史料价值
关于《史概》的史料来源,朱国祯在《皇明大政记引》中说:“湖边老儒所见,只《国史》一书,《吾学编》二三种,局于见闻,守其固陋”,这其实是类若自嘲的谦词。考之《史概》一书,可发现朱国祯除以历朝实录为其基本史料来源外,还参阅了大量的史书和其它资料。
明代实录最初收藏甚秘,外人难以得见。万历时首辅申时行命诸学士进行校仇,便从“金匮石室”中被携归私第转相抄录,朱国祯也得以从友人处借到各朝实录(注:《涌幢小品》卷一,实录。),再加上他曾供职内阁,有机会读到内阁所珍藏的实录副本,这使《史概》一书有了良好的史料基础,而雷礼、郑晓等人的著述则“于国史(实录)似未得尽见。”(注:《史概·皇明大政记引》。)此外,《史概》还参考了陈建《皇明通记》、郑晓《吾学编》、雷礼《皇明大政记》、高岱《鸿猷录》、王世贞《弇州外史》、《名卿迹记》,谭希思《穆宗皇帝历史》、范守已《皇明肃皇外史》、朱鹭《建文书法拟》、吴士奇《皇明副书》,何乔远《名山藏》和《天潢玉牒》、《大明日历》、《奉天靖难记》、《忠节录》等十余种史籍,另有大臣文集、诸司章奏、碑传、墓铭、谱牒、家乘等资料不可胜举。由此可见《史概》一书的史料来源非常广泛,其史料价值是不可忽视的。
《史概》“大政记”本着“从省、从真、亦从其重”的原则去选择史料,将《明实录》中的相关内容“断自实处摘出”,又与郑晓、雷礼、邓元锡三人所著的《大政记》比对,“增之,损之,至于再四,颇亦自尽心力”。(注:《史概·皇明大政记引》。)谢国桢《增订晚明史籍考》称“(朱国祯)《大政记》为郑晓、雷礼、邓元极(应为锡)等辈分纂”,(注:谢国桢《增订晚明史籍考》卷一,“明史辑略”。)说法有误。《史概》“大政记”虽只是简列各朝大事,但却涉及到了明代的行政、用人、征伐、刑狱、赋税、文教等各个方面,做到了大势了然。其中还增入了《明实录》和其它史书中所无的新内容,如卷七载,太祖将徙都关中,秦王闻而有怨言,被召入京中禁锢。这既可补《明实录》所未录的秦王得罪之由,又使明代历史上的一次迁都之议免被湮没。《史概》“大政记”的史料采择与安排已胜过了郑晓等人的《大政记》,《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却言其“繁简多有未当,殊乏史裁”,(注:《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四八。)看来不甚允当。
《史概》“大训记”收录了朱元璋的十八篇御制原文和洪武、建文、永乐、洪熙、宣德五帝的言论、宣谕、致书和诗作,对研究了解他们的思想提供了方便条件。“开国”、“逊国”二传只涉两朝,但因其收载人物甚多,记载详尽,可补两朝史事之缺。
《史概》中内容最为宏富,最能体现史料价值的是“大事记”五十卷,所载史事从洪武朝直至崇祯初年,涉及到明代的祭祀、礼乐、封赏、选举、召对等各项制度;民变、兵变、政变、平乱、征讨、剿抚、朝贡、侵扰等各大事件;平民、走卒、百官、宦侍、权臣、皇帝等各类人物,于边疆、外国、民族亦有详述。“大事记”中的记载有他书所未及者,如卷六“乐章”列举了洪武到嘉靖时朝贺、大宴、小宴、郊祀的各个步骤及所奏曲牌和曲词内容;卷八“选举”中完整地记下了洪武四年的登科录、考官、生员情况,并详列了三场试题的卷目;卷五“平云南”的“纪山”、“纪水”两个附录一一具述云南的山川大势,所叙之详足可如朱国祯所希望的那样“补地理之缺”。其卷十五“安南叛服”记进入安南的海陆之道,卷十二“诸夷朝贡”对贡道的上路、下路一一理清述明,详尽程度亦远胜于其它明史著述。
详述变乱是《史概》“大事记”的主题。“大事记”对元末以来的农民起义、暴动几乎备载无遗,这类题目多达三十余个,大都以“寇”、“贼”标明,如“平闽寇”、“平浙寇”、“平蜀寇”、“平普安贼”、“平江西贼”、“青州矿贼”等,“寇”、“贼”之多让人触目惊心。于其它社会变乱,“大事记”也载涉甚广,如事关藩王构逆,则有“平高煦”、“平安化”、“平宁藩”三题;语涉征讨不庭,则有“平麓川”、“平云南”、“平缅甸”、“平播州”、“安南叛服”诸目;“滇孽”、“黔孽”总述少数民族离乱;“平都蛮”、“平府江”、“平罗定”、“改断滕峡”、“遵义连陷”等述“蛮”、“夷”作乱。关于明中期以来的兵变、兵乱,“大事记”中载有“大同兵变”、“大同再变”、“辽东兵变”、“南京兵变”、“榆林兵乱”、“井陉兵乱”、“太原兵变”、“定海兵乱”、“杭州兵变”、“郧阳兵变”、“辰阳兵变”十一题,朱国祯也是较早将“兵变”一目引入史书中的人。总的来讲,“大事记”中的着笔重点不是平寇就是灭盗,不是剿叛就是镇乱,不是扰攘就是哗变,从中可以清晰地看到明代统治潜伏的危机。
《史概》“大事记”还切实地反映了明代中期以来统治集团内部的矛盾斗争和政治混乱状况。“大事记”中的“汪直专恣”、“刘瑾乱政”、“蒋宗骄横”揭露了明代宦官为祸之烈;“严嵩”、“陆柄”、“钱宁”、“江彬乱政”记录了权臣、宠幸的为奸作恶;“复辟”、“曹石服诛”叙述宫廷政变;“李福达之狱”、“夏言之狱”则是牵连甚广,震动朝野的大案。内阁倾轧是明代嘉靖、万历以来政治的一大特点,“大事记”中便单列“阁臣”一目,首论历代阁臣状况,又详述了嘉万以来辅臣的明争暗斗。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大事记”中对明代内廷三案(梃击、红丸、移宫)的记叙,在每题万余言的叙述中,先总叙始末,再尽可能地具列大臣奏疏、皇帝批谕,务求剖白明确,“红丸”、“移宫”二题中所列章奏都多达二十余篇,对考察案情的来龙去脉很有裨益。
总之,《史概》一书,尤其是其中的“大事记”全面系统地反映了明代的社会问题和政治特征,包含着其它文献未及详载的内容,其史料价值值得重视。
四、《史概》反映出的史识与史学思想
《史概》对史论非常重视,除“大训记”中未有评论外,其它四部分对每朝皇帝,重要事件和人物都加以评论。广引诸家史论是《史概》的一大特色。朱国祯自己的议论在“大政记”中为“臣国祯曰”。“大事记”、“开国臣传”、“逊国臣传”中为“朱史氏曰”(“大事记”卷一亦为“臣国祯曰”)。其它诸家议论多以姓名或谥号、官职标之,如“臣郑晓曰”、“臣何乔远曰”,“臣叶文忠曰”、“臣郑端简公曰”,“何司徒曰”、“吴太常曰”等。亦有以书名标之者,如“《国史》曰”、“《玉牒》曰”、“《弇州外史》曰”等。以“大政记”为例,对所载11个皇帝的史论竟达43处之多,其中11处为朱国祯自己的议论,引明历代《实录》、史书、诸家评论23处,以对郑晓、何乔远所论引用为多,以此可窥见《史概》重视史论,广采诸论之一端,而且《史概》将《明实录》中对皇帝的评论以“国史曰”的形式引入,在明代史书中也不多见。
《史概》全书的百余条史论中,朱国祯本人的发论即占半数以上,他所持议论大多切实中肯,反映了他的史识。就其对各代皇帝的评论而言,朱国祯和大多数史家一样,也是极尽溢美,亦或敷衍之词,曰“英畅神武”,曰“天资粹美”,曰“凛凛于秋肃之威,眷眷于春温之泽”(注:见《史概·大政记》卷十二,二十一,三十四。),但也触及到了帝王的过失和不足,如他认为永乐皇帝以“革除”二字称建文朝是“洩其愤而通其穷也”(注:《史概·大政记》卷九,卷十六,卷十七。)。关于土木之变,朱国祯意识到英宗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王振之罪不必言矣,然复辟而立赐额致祭(王振),可见此行原出独断。”(注:《史概·大政记》卷九,卷十六,卷十七。)他在褒美宪宗皇帝时也评论说其“宠万妃,聚珍宝,官竖偏信,传俸太烦,与先朝之剀断佥德少逊。”(注:《史概·大政记》卷九,卷十六,卷十七。)这些评论表明朱国祯评价史事的态度是比较客观的。再如对明政府三次出兵安南最终还是放弃其地,朱国祯论曰:“安南事,人皆以吴、汉、东晋兼并为例,不知古今之事势强弱便利不同,宋末渐强,胜国三破之而不能有。我明三定之,悉郡县其地,而亦终归于弃,匪直形势之不便,亦事力有所不及也。”(注:《史概·大事记》卷十五,安南叛服。)这是朱国祯持论的独到之处,表明他意识到了古今时代的变化,“时移事异”。这亦是其历史进化观点的体现。
《史概》中反映的朱国祯的史学思想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重时势、重事实的历史观与天命史观的矛盾。
朱国祯的《史概》中,重时势重事实的进步历史观得到了较好的体现。如关于明政府放弃安南,他认识到其间原因是“匪直形势之不便,亦事力有所不及也”。他所论列的元朝灭亡原因:“法度不修”;“疑忌中国人(指汉人),防之甚密”;“西僧用事,贪婪渔猎”;豪家势族“互交结恣,并吞奸民,附又其时赋税甚轻,徭役极省,侈汰狂惑,酿成臃肿之势”等等,都是切中时弊的事实。(注:《史概·大事记》卷二,韩林儿;卷一,江南定鼎。)然而,与所有封建史家一样,朱国祯的史学思想也未能摆脱天命论的束缚,《史概》中对征应祥瑞的记载并不多,但他的持论和见解中却有强烈的天命观念。他将朱元璋力挫群雄,开基创业的成功归于“神应”,(注:《史概·大政记》卷六,卷十六。)将永乐皇帝靖难得位归因于建文朝“天命已去”(注:《史概·逊国臣传》卷五,驸马都尉梅公。)。他也不同意司马迁对项羽之死的评论,“太史公深訾项王以谬,谬亦天也,非战之罪也。”(注:《史概·大政记》卷六,卷十六。)他的持论往往陷入时势、人事与天命的矛盾中,对于朱熹提到的“德”、“位”、“时”三种因素,朱国祯认为“三者时为最重”,但又说:“时者,天也”,接下来又论曰:“天意所属,又因地因人”。(注:《史概·大事记》卷二,韩林儿;卷一,江南定鼎。)明英宗被俘后由蒙古贵族送还,朱国祯将此看作“天威天意也”,但同时又论道:“当是时,于少保以用兵为正锋,景皇、王文以拒绝不遣使为偏锋”。(注:《史概·大事记》卷十九,北狩。)朱国祯重时势重事实的进步历史观说明他具有成为“良史”的素质,其天命观念的产生受时代的影响,也和他本人的经历有关。朱国祯身历明季衰世,亲眼目睹了明代的衰乱而感到无可奈何,时值魏忠贤专权,使他的政治抱负难以施展,他又缺乏与阉党坚决斗争的勇气,只好以消极的态度来对待政治,在阁臣们共商国是时,他“极烦会坐中堂,辄以其间退居寝室”。(注:《史概·序》。)这种无为态度也与他的天命思想有关。
(二)正国史、去隐讳。
这里的“国史”指明代实录。明代实录不实的情况很早就为史家所重视。王世贞《史乘考误》、焦竑《笔乘》、杨慎《史说》、胡应麟《史书佔毕》中的史考已开始对《明实录》中的一些条目的错误或曲笔予以考证。但他们仅仅是限于对一则则史料的考辨,朱国祯则从总体上批评了实录。他在《皇明大政记引》中指出:“兴革升除大较,编纂官取诸司章奏汇而存之,所谓实录者,惟此为实”,言下之意,实录多不可信。朱国祯对《实录》中曲讳最多的建文朝史事感触很深,他直言永乐朝大臣对这段史事的“只字不留,千勾百索,重以刀锯”,大声疾呼:“建文一朝事迹皆不可除”,“天下后人之口之笔决不可除”。(注:《史概·大政记》卷八。)他还在“大政记”卷七“存疑”中列出《吾学编》中所载的建文帝改革官制情况,说:“今录《吾学编》所书于后,国史永乐初可据也。”(注:《史概·大事记》卷三十二,李福达之狱;卷二,颖国傅公。)“大政记”卷二十一有“实录多舛”一目,对史臣焦芳于《孝宗实录》中褒贬任意,肆意诋诬非常愤慨。《光宗实录》因“三案”改修,朱国祯认为是“群奸仗魏逆之势,恣行如此。”张居正总裁实录时削去了对张聪不利的奏疏,朱国祯指出这“无疑偏护人短,使朝廷刑赏大凡终归不白”(注:《史概·大事记》卷三十二,李福达之狱;卷二,颖国傅公。)。这些论述淋漓尽致地揭示了统治者、秉笔者爱憎由己,任意削夺造成的《实录》失实状况。朱国祯对史书隐讳史实深恶痛绝,如《太祖实录》中曲讳功臣之死,只书卒而不书因,其它史书多照录《实录》,朱国祯批评说:“按宋、颖二公暴卒,各书皆本《国史》,不敢增一字,余深恨之。”(注:《史概·开国臣传》卷二,颖国傅公。)关于附马梅殷之死,他则直指《实录》的曲讳:“桥之挤,几乎行刺,何曲讳也?二子之官几乎延赏,何曲解也?”(注:《史概·逊国臣传》卷五,附马都尉梅公;卷二,点论。)他认为不需要通过讳言来为帝王掩饰,“或兵或缢,不妨明言,以志圣人之失。”(注:《史概·开国臣传》卷二,颖国傅公。)本着这样的思想,朱国祯在《史概》一书中往往能书法不隐,据实直书。他在“大政记”自注中注出龙凤年号,表明朱元璋曾尊奉过小明王的事实。在论黄子澄、练子宁等人被灭族时他也敢于直言:“文皇至仁大圣,反不如元祖之宽厚哉?”(注:《史概·逊国臣传》卷五,附马都尉梅公;卷二,总论。)表现了作为正直史家杰出的胆识。
(三)资鉴戒,彰忠义。
“史以资鉴”是封建史学的重要功用之一,《史概》亦不例外。朱国祯身历嘉靖、万历、泰昌、天启、崇祯五朝,正是明王朝走向衰落,社会矛盾不断激化的时期,流民数逾百万,起义愈扑愈炽,兵变屡息屡起。随着内乱,又有外患不断,北有蒙古骑兵窥墙饱掠,南有海盗倭寇横行海上。面对此情此景,朱国祯不能不深为忧虑,他以敏锐的眼光看到大明已如一“血气既衰之人”。他于“大事记”中详述变乱就是为了警醒统治者,并以此为他们提供“殷鉴”。在“大事记”卷十九“平闽寇”中,借吴士奇之口表明载列该目的原因:“假令土木之变,门外未平,洞贼方构,宸濠踵起,此皆时事之万几也,殷鉴不远,故传其事,以备衣袽之戒云。”并告诫统治者天下大势已到了土崩瓦解的地步,“履霜坚冰,至可畏哉!”“大事记”还于卷十六“萧颜真”,卷三十七“青州矿贼”的史论中两次提到明王朝已是通身癣疥,给统治者敲响了警钟。“彰忠义”是朱国祯《史概》的又一目的,其中“逊国臣传”就是他彰忠义思想的体现。传中所列皆是忠于建文朝的文武大臣,志高行洁之士,对他们不惜殉身君主,朱国祯都予以了高度赞扬。传中对方孝孺、黄子澄、景清、铁玄等人被斩、被族描写得极尽惨烈,愈发衬托出他们的忠贞不二。凡属抗击靖难军的将领,朱国祯也一一具传表彰:“此等雄勇奋烈,为北兵所畏,虽曰死自职,亦表表为朝廷出气力,涂肝脑,足光俎豆矣。”(注:《史概·逊国臣传》卷五,答都指挥等官。)所有这些论述虽未脱离封建名教的思想体系,但敢于以此触及本朝代十分敏感的历史问题,其史学思想和撰史态度是值得肯定的。
综上所述,《史概》是一部兼有编年、纪传、纪事本末三体,在史书体裁上有一定创新的明史著作。其编纂、书法、史论、史料采择亦有一定特色,对于明代历史研究,它具备一定的史料价值,在史学发展史上也应有一定的地位,值得学术界重视与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