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史 |
“湖广填四川”的移民浪潮与清政府的行政调控
王炎
【专题名称】明清史
【专 题 号】K24
【复印期号】1999年02期
【原文出处】《社会科学研究》(成都)1998年06期第112~119页
【作者简介】王炎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历史所副研究员 成都市 610072
“湖广填四川”的经济动因与清政府优惠移民的经济政策,已有多种史籍叙及,较为显明。然而细察移民运动的进程,确与清政府建立、维系四川政权的政治努力息息相关。因而,本文拟就这一问题试加探析,进而对各阶段移民人口略加测算。
一、大移民的预演
大移民的浪潮是从康熙中叶开始的,一直延续到乾隆中叶才基本结束,主体阶段约达一个世纪(注:一般以康熙20年(1681年)平息“三藩之乱”后算起,到乾隆41年(1776年)四川人口基本恢复自然增长状态止。参见李世平《四川人口史》,四川大学出版社,1987;柯建中等《四川古代史稿》,四川人民出版社,1988。)。考虑到其缘起是由康熙七年四川巡抚张德地的奏折而来,以及其后嘉庆年间流民入川的再起,不妨将其稍作扩展,划为康雍时期与乾嘉时期两个段落。而顺治时期保宁政权招抚流亡的阶段,则可以看作是大移民的序幕(注:有学者认为,“湖广填四川”应从明末张献忠入蜀算起,甚至元末明玉珍入蜀算起,并进而认为“湖广填四川”在历史上有两次,而非一次,这是混淆了该历史事件的特定政治含义所致,故不取。另《华阳国志·巴志》叙:“江州以东,其人半楚”,是否应算作最早的“湖广填四川”呢?如此追溯,恐非史家所宜。)。
顺治二年(1645年),李自成在湖北九宫山逝世后,清廷即在湖北设立“湖广四川总督”一职(注:《清史稿》卷197《疆臣年表》。 ),以罗绣锦为总督,驻荆州,意图由夔道入川建立四川政权,并派员赴四川招抚张献忠,未果。(注:《明清史料》甲编(第二本),顺治二年十月《总督八省军民佟揭帖》。)顺治三年,清军由汉中入川,在西充射杀张献忠,并追击至成都、重庆。但因全川残破,无以贡奉,遂退守保宁,招民垦荒,实行三年起科政策。王遵坦(山东益都人)随肃王入蜀,以右副都御史巡按四川,“招辑流亡,极意抚恤”(注:嘉庆《四川通志》卷115《职官志·政绩》。)。杨三知(直隶良乡人, 顺治三年进士),外擢四川松龙道、上东道后,因上东道属经张献忠之劫,“存者在绝峒密箐中”,杨极力安抚,“招来千数百家,筑堡渝东,民名之曰杨公堡”(注:《清史稿》卷488《列传·忠义》。), 川北渐有起色。顺治四年,清廷“增设四川总督一员”(注:《清世祖章皇帝实录》卷35。),但仍以湖广总督罗绣锦兼署;顺治五年,设置四川巡抚一职,以李国英为巡抚,驻保宁, 续行屯垦。 (注:《清史稿》卷201《疆臣年表》。)
然而,招民垦荒初期并不顺利,“复业垦荒者犹是寥寥然,未有成效可观。”(注:《清代钞档》,《地丁题本50·四川2》, 转引自鲁子健《清代四川财政史料》(上),49页,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4。 )究其原因, “皆缘地方未静”(注:康熙《四川总志》卷10《贡赋》,16页。),观望避匿者甚多。“居者恐差粮为累而不肯疾于开垦,流者愈虑资身无策而不敢轻于复业也”(注:《清代钞档》,《地丁题本50·四川2》,转引自鲁子健《清代四川财政史料》(上), 49页,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4。)。也有“阻于关隘之盘诘,或苦于途费之艰难,欲归不得者”(注:康熙《四川总志》卷10《贡赋》,16页。)。顺治年间,尽管移民不太多,但却揭开了复业兴川、移民实政的序幕,川北保宁一隅,“户口稍聚”。这为康熙年间的大移民政策,提供了现实背景。
康熙三年(1664年),四川巡抚张德地恳祈清廷令各省督抚采取有效的行政手段,“于各属郡邑逐一挨查,凡有蜀民在彼,尽将姓名、家口造册咨送过臣。如资斧自具者,给与引照,促令起程;若贫乏缺资,注明册内,俟臣捐措口粮,另发舟车差官搬取”(注:康熙《四川总志》卷10《贡赋》,17页。)。这是要求各省督抚下逐客令,将流寓各地的蜀绅撵送回川(注:康熙《四川总志》卷10《贡赋》,19页。)。但由于当时全国普遍田园荒芜,各省同样面临垦荒复业的困难,此一举措无异于与邻省争夺残黎。因而四川“流移之招徕”虽已“先经入告及咨移各省,以及捐费差员,频频搬取”,地方官不可谓不努力,但效果仍然不佳,迄至康熙六年,“归鸿仍然寥寥”(注:康熙《四川总志》卷10《贡赋》,23页。)。可见移民这种大事,并非靠一两项简单措施就能解决问题的。
有鉴于此,康熙六年张德地主张采取更为严厉的行政手段,“恳祈天语敕下各省督抚,于各属郡邑挨查,凡有川绅,尽令起程回籍。庶士绅归,而流移小民亦将向风川至”。在发遣回籍过程中,“敢有抗拒不归者,即以违旨悖祖论;地方官仍敢隐匿容留者,亦以违旨例处分。如是,则外省不敢姑留,将见旋里者恐后,而从之者亦如归市矣。”(注:康熙《四川总志》卷10《贡赋》,24页。)
康熙对移民入川实政,十分重视,采取毅然措施,加大宏观调控力度,强化行政手段。康熙七年正月,调升湖广巡抚刘兆麟为四川总督,同年十月裁撤湖广总督,以其地分别隶属四川等省。康熙九年三月,设置川湖总督,驻荆州,以蔡毓荣总其事,迁刘兆麟为浙江总督。(注:《清史稿》卷197《疆臣年表》。 )康熙的这些强硬举措从行政方面消除了移民所涉及的巨大阻力。事实上,湖广地区隐匿着相当多的四川流民,历史上川中凡有变乱,蔽江而下者所在多有。加以湖广与四川,尤其与川东巴渝地区在历史上所形成的渊源关系,辗转奔赴者亦不乏人。
应该看到,这种行政举措在政治方面起了示范作用,这对于湖广人士是不言而喻的。伴随政治中心的西移,追风入蜀者当亦不在少数。尤其是“招民授职”,不拘省内省外,及“准令五年起科”(原定三年起科,后又宽至六年起科)两条颇具实惠的辅助措施在康熙十年正式议行,(注:《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36,7~8页。)对于湖广缙绅民人在政治、经济方面的吸引力可谓强矣。
根据现存资料,粗略估算清初四川人口,可见下表:
清初四川人口统计表(表中括号内为估测数)
由于《清实录》与《四川总志》的记录互相矛盾,且差距较大,《文献通考》的编者不取康熙九年、十年的四川户数(注:我们认为,康熙《四川总志》取材于地方文档,户数较为可信;《清实录》所记康熙十年户数似应为丁额较为合理。)。但《文献通考》所记丁额虽逐年递加,所采有据,却并不直接反映清初四川的人口数量。因此,李世平先生经过一番清查、考订,推算估计清初(顺治十八年)应有约50万人(注:参见李世平《四川人口史》,149~155页。)。这个观点为多数学者所接受(注:这一结论经常被引用,例如王笛《跨出封闭的世界》,69页,中华书局,1993。)。柯建中先生却根据康熙《四川总志》所记,从另一个角度推算估计康熙九年应有76980 民户(注:柯建中等:《四川古代史稿》,445页。), 这一观点也为一些人所采用(注:例如郭声波《四川历史农业地理》,102页,四川人民出版社,1993。)。 根据这一见解,明末清初,四川每户约8口~10口,则全川人数应在60 万~80 万之间(注:参阅李世平《四川人口史》,141~142页, 所引《明史·地理志》资料,折算明代四川户口比例为6.8~12; 柯建中等《四川古代史稿》,446页,所引清代四川方志资料, 康熙六年资州户口比例为7,江津户口比例为8.7,兹取平均数。)。二者推算的结果大致吻合。这样,大略可以认为,康熙初年,招抚流亡,有二三十万(每年约二三万)流民重新回到四川。经过“三藩之乱”,户口聚而复散。但据丁额比例,康熙二十四年四川人口估计应有60万(见表中人口数字栏)。
需要着重指出的是,康熙初年移民实川的成效,由于升科年限未到,并未全部反映在户籍编审资料中;继后“三藩之乱”发生,移民聚而复散,十数年间中断了这一历史进程。但这并不是说清初移民毫无业绩可言。相反,正是由于康熙初年的种种行政努力,奠定了康熙中叶起至乾隆中叶止近百年社会大移民的基础。从某种特定意义上可以说,这是“湖广填四川”大移民的预演。
二、大移民的兴起
据现存资料记载,大移民的进程是从康熙中叶开始的。川西、川北属二次恢复生聚,川东、川中则为移民重点。
安县,“当明末乱后,尽成荒土,鲜有居民。清康熙中叶,始招民开垦,官给耕牛、籽种”(注:民国《安县志》卷26《食货·户口》。)。乐至,“本境自明季荡版,鞠为茂草,至康熙三十三年,仅有27户”(注:光绪《乐至县乡土志》《户口》,民国元年刻本。)。苍溪县,“自献贼乱后,土著几空”。“顺治十年至康熙三十年,计户止85。”(注:民国《苍溪县志》卷9 《食货志·户口》。)云阳,“自明季丧乱,遭献贼屠狝,孑遗流离,土著稀简,弥山芜废,户籍沦夷”。“至康熙四十年,始编审户籍”。(注:民国《云阳县志》卷9《财赋》。)这些州县的大体情形都相差不多, 可以视作代表状况。其中部分州县,如苍溪、云阳等,清初也曾“招徕流亡”,“移民吴楚”,但仅“羁縻而已”,不及旧籍之半,真正起步规复,当在康熙三四十年。兹再举几例:
康熙四十一年(1702年),邹图云任大竹县令,“时奉文安集楚民,户口增益”(注:嘉庆《四川通志》卷116《职官志·政绩》。)。 康熙四十八年,徐缵功任蓬溪令,“楚民无业者入蜀垦荒”,田土纠纷不断。 徐善调解之, 不数月“四境晏然”(注:嘉庆《四川通志》卷116《职官志·政绩》。)。 同样的情形在康熙四十五年李维翰任中江令时也发生过,李“拨真荒以安新民,禁侵夺以安土著,不逾年而尘案一清”(注:嘉庆《四川通志》卷116《职官志·政绩》。)。 康熙三十九年,梁永祚任蒲江县,时“民多四散。永祚按籍招徕,计日授食,且给以牛种,履亩劝耕,复业者众”(注:嘉庆《四川通志》卷116 《职官志·政绩》。)。康熙四十八年, 蓬溪县“安插新民曹石友等350余户”(注:道光《蓬溪县志》卷8《户口》。)。 康熙三十八年左右,蜀人李先复上疏陈明湖广之民入蜀垦荒情形,“乃近有楚省宝庆武岗、沔阳等处人民,或以罪逃,或以欠粮惧比,托名开荒携家入蜀者,不下数十万。”(注:嘉庆《四川通志》卷64《食货·户口》。)史籍记载的诸多事实,均成为以上各县创业复垦的起点,清晰显示着一次大规模移民高潮的到来。
然而仅凭列举史料,很难说清康雍复垦移民入川的全貌。大移民究竟移入了多少人,需要适当加以估计。下面按清代划分的四川五道(注:清代四川五道的划分如下:松茂道辖成都、龙安二府,松潘厅、茂州、绵州及属县;川东道辖重庆、羡州二府,达州、忠州、酉阳州及属县;川北道辖保宁、顺庆、潼川三府;永宁道辖叙州府、建武厅、泸州、资州及属县,雷波卫、黄螂所、九姓司;建昌道辖雅州、嘉定、宁远三府,眉州、邛州及属县。)列表统计,大体上可反映康雍年间四川户数丁额的变化情况。
康雍时期四川五道户数丁额比较表
资料来源:嘉庆《四川通志》卷64《食货·户口》,丁额均省略小数。
从上表可以发现, 康熙六十一年(1722 年)四川总户数已达579309户。如按1:5的户口比例测算,当时人口已达289.65万, 基本上恢复了明代的人口水平(注:明万历六年(1578年)四川有户262694、口3102073。这是明代最高人口水平。见《明史·地理志》。)。 这其中,有多少是外来移民,有多少是四川土著,可以进一步测算出来。我们已经估计康熙二十四年,经“三藩之乱”后四川人口约为60万,折12万户,我们将这些人口全部算作土著,前此移入的均省略不计。按人口自然增长规律,如无天灾人祸,人口30年增长一倍(注:明代徐光启在经验总结的基础上提出:“生人之率,大抵三十年而加一倍。自非有大兵革,则不得减。”(《农政全书·田制》)清人洪亮吉根据清代情况也认为人口30年加番。 这当然是增长较快的情形, 自然增长率达23‰,但如以50年~100年增长一倍计算,则移民人数更多!), 至康熙六十一年共37年,若以30年户口增长一倍计算,那么,这时土著人口约为27万户、135万口;移民及其后裔达31万户、155万口,平均每年移入、增加约8000多户。
这个移民增加的速度还可以从表中所列雍正年间的资料得到佐证。乾隆元年(1736年),四川人口统计出现了新旧民户与流寓民户分别登录的情况。所谓“流寓户”,就是移民,因未到起科年限,暂不归于正册之列。一般而言,6年起科,流寓人口是前5年累计插占垦耕的新移民(注:康熙时垦荒一般6年起科,雍正八年规定四川垦荒田6年起科,垦荒地10年起科。这项措施的目的是在鼓励开发山区旱地。但一般垦荒者皆以垦田为主,或田、地兼有,一旦荒田垦熟起科,流寓户即将列入正册,因而别册所列“流寓”只可能是前5年的移民,而不可能是前9年累计的移民。)。乾隆元年统计的41960户流寓, 反映了雍正年间的移民情况,大约每年8000多户,其比率与我们前文推算的康熙年间流民入川的情形相近,因而大体可信。
再看丁额情况。明代户少丁多,大约每户2.6丁。康熙年间, 正好相反,丁税奇轻,平均每4户才承担1丁。雍正年间清厘丁税,严格每户1丁,在人口恢复到明代水平的同时,丁额也接近明代总额, 这表明“湖广填四川”的政策调控行为已经达到预期目标。此外,丁额相近,大体也可视为人口相近,以明万历六年(1578年)四川310 万人除以乾隆元年统计的654160户,每户约4.7人,则家庭结构也大体稳定, 恢复到正常水平。
值得重视的是统计资料所展示的五道户籍变动情况。乾隆元年较康熙六十一年,经历十三年,松茂道、川东道、川北道三道户籍不但不见增加,反而各减少约2万户,减少比例分别为17.4%、11.9%和12%。 这一时期,三道也各有民户流进,但总的情况仍是出多进少,反映该三道在雍正时期(或许从康熙后期起),已由“宽乡”变为“窄乡”,一个二次流徙的状况正在形成。
同一时期,永宁道户籍增加2.5万户,建昌道增加7万户,增长比例分别为38.5%和129.9%。尤其是建昌道,13年间户数增加1.3倍,显示了强劲增长的势头,反映这一时期川南、川西南已成为移民垦殖的重点区域。
三、大移民的波折
大约从康熙五十年代起,清廷不再鼓励湖广之民入川。因政权业已巩固,勿须再移民实政。且文献记载,湖广入蜀之民多刁猾之徒,入蜀后指荒占熟,屡与土著争讼,甚而恃强侵夺,所以四川人深怨湖广人。(注:嘉庆《四川通志》卷首之一《圣训》。许多学者误认为清廷“始终”鼓励移民入川,实际情况并非如此。该条史料,也有人断章取义,录为鼓励移民入川的证据。该文重点在“民人不得任意往返”这一规定,否则即为“私垦”或“罪逃”,较之以往任人移徙,听凭垦荒的政策已经不可同日而语。关于这条控制移民的措施,早在康熙三十八年即有人提出,“将楚民流寓开垦者,令各州县逐户确查”,“造具清册,咨移楚抚查明原籍”,“取具各州、县印结,转咨川省存案,方准开垦,入籍当差。”(嘉庆《四川通志》卷64《食货·户口》)但康熙一直未加采纳,目的仍在休养生息,与民方便。直至康熙四十八年,仍告诫四川巡抚年羹尧,“比年湖广百姓,多往四川开垦居住,地方渐以殷实。”上任不得滋事扰民,“此为川中第一要事”(鲁子健:《清代四川财政史料》(上),94页)。)另一方面,湖广移民入蜀前往往将原籍房产、地亩变卖,在四川垦地届满5年登录起科时,又逃回湖广, 欲赎回房产、地亩,争讼亦多,弄得两省皆难管理。因此,康熙五十一年发出上谕:“嗣后湖广人有往四川种地者,该抚将往种地民人年貌、名姓、籍贯查明造册,移送四川巡抚,令其查明;其自四川复回湖广者,四川巡抚亦照此造册,移送湖广巡抚。两相照应查验,则民人不得任意往返,而事亦得清厘,争讼可以止息。”(注:嘉庆《四川通志》卷首之一《圣训》。许多学者误认为清廷“始终”鼓励移民入川,实际情况并非如此。该条史料,也有人断章取义,录为鼓励移民入川的证据。该文重点在“民人不得任意往返”这一规定,否则即为“私垦”或“罪逃”,较之以往任人移徙,听凭垦荒的政策已经不可同日而语。关于这条控制移民的措施,早在康熙三十八年即有人提出,“将楚民流寓开垦者,令各州县逐户确查”,“造具清册,咨移楚抚查明原籍”,“取具各州、县印结,转咨川省存案,方准开垦,入籍当差。”(嘉庆《四川通志》卷64《食货·户口》)但康熙一直未加采纳,目的仍在休养生息,与民方便。直至康熙四十八年,仍告诫四川巡抚年羹尧,“比年湖广百姓,多往四川开垦居住,地方渐以殷实。”上任不得滋事扰民,“此为川中第一要事”(鲁子健:《清代四川财政史料》(上),94页)。)这无疑给湖广人入川念下一道严厉的“紧箍咒”;而对陕西入川者却非常宽松,因“陕西来者皆讲道德,与川民相安无事”(注:古洛东:《圣教入川记》,63页,四川人民出版社,1981。)
清廷曾于顺治九年张献忠余部刘文秀反攻保宁,浴血死战解围后,考虑从汉中就近支持保宁政权,遂于顺治十年设置川陕总督,以孟乔芳兼督四川(注:《清史稿》卷197《疆臣年表》。),陕西移民遂众。 康熙初年因张德地奏议之故,复又偏重湖广。但从康熙二十年起,清廷恢复川陕总督,直至康熙五十七年川、陕分治。此后雍正、乾隆时期,也有不少年代川陕合治。川、陕行政区划一体,迁徙融合自然较易,一些地方遂有秦人超过楚人之势。(注:如绵竹,康熙时“课雨占晴半楚人”,到乾隆时,因地近西秦故,居然一变而为“楚居三,秦居五”了。)
康熙五十一年至雍正五年(1727年)的15年间,虽湖广人迁移四川者仍年年不息,但终因有禁有限,获政府安插者甚少。雍正五年,川陕总督岳钟琪奏请开禁,称“湖广、江西、广东、广西等省之民,逃荒入川,不下数万户。请开招民事例,给穷民牛具籽种,令其开垦荒地,方为有益”(注:《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61,29页。)。而雍正帝却说:“去岁湖广、广东并非甚歉之岁,江西、广西并未题成灾,何远赴四川者如此之众?!此皆本省大小官吏平日全无抚绥,以致百姓失所。身为司牧,而于地方民瘼漫不经心,尚何以腼颜任职乎。”“且地方官坐视百姓远徙于异乡,而不知轸念,不可不加惩戒。”雍正在申斥官吏之余,并将移民活动视为有害,“此等远来多人,良奸莫辨。其中若有游民无赖之徒,不行稽查,必转为良民之扰。”他在规定善后办法时,一方面严令清查,“果系无力穷民,即留川令其开垦”;另一方面又令当地官员对流民示以儆戒,规定安置流民所用牛种、口粮,“即著落本籍州县官照数补还”,以堵源的方式“杜流移民之患于将来”(注:《清朝文献通考》卷19《户口》。)。
这一从严从紧的控制流民政策,到乾隆前期仍继续沿用。《清代四川财政史料》中有一条资料记载说:“(川省)户口,原报743088户。乾隆十八年,广东省入川民人杨国能等408户, 湖南省入川民人蒋玉先等991户,广西入川民人胡志章等8户,江西省入川民人萧药荣等394 户,福建省入川民人林理臣等17户。乾隆十九年,广东省入川民人姚官秀等281户, 湖广省入川民人谢恭敬等1612 户, 江西省入川民人萧天祥等140户, 广西省入川民人李子杰等73户。乾隆二十年,湖南省入川民人蔡芝茂等1860户,广东省入川民人高三才等590户。 ”(注:鲁子健:《清代四川财政史料》(上),8~9页。这个材料看来系从贵州省沿途关卡统计所得,因缺陕西等省北路入川户数,仅反映了南路入川情况。其中乾隆十九年“湖广”一项,应为“湖南”之误,见彭遵泗纂《蜀故》卷3《田赋》,21~22页,光绪二十四年刻本。)兹据以列为下表:
入川民户统计表
资料中所载“户口,原报743088户”,显然系指乾隆十七年统计数(注:该资料从乾隆十八年叙起,则“原报”当为乾隆十七年之前,此姑按十七年计;另据《乾隆会典》卷9 《户部·户口》载:乾隆十八年为750785户(见梁方钟《中国历代户口·田地·田赋统计》,261 页)与之也较吻合,故从之。),比较乾隆元年的654160户(注:嘉庆《四川通志》卷64《食货·户口》,乾隆元年新旧户数与流寓户数之和。),增长13.5%,16年间平均每年仅增长8.5‰,大大低于正常年间15 ‰~20‰的自然增长率,显示人口流入极少,并可能有大量流出迹象。(注:15‰~20‰为中等水平自然增长率,人口约50年~35年翻一番,平均每年净增长约2%~2.8%;如按8.5‰的净增长率,大约要118年才翻番,这是极不正常的,除非经历战争或饥荒。)乾隆十八年至二十年3 年间,资料统计移民共6374户,平均每年流入仅2000余户,亦大大低于康雍时期平均每年移民八九千户的情形,证明其控制流民移民相当之紧。即使考虑资料仅叙及南路移民情况,不妨将陕西、湖北等北路移民估算进去,加倍计算,也仅年4000余户,不及康雍大移民时之半。可见并未放松移民限制。
然而,持续不断的流民仍不避艰险,源源不断涌来,引起了巨大的社会震荡。禁阻愈严,摩擦愈烈,不少地方官基于治安管理,忧心忡忡,屡请设法禁绝。恰在此时,乾隆皇帝却另有其想法,他在批阅地方奏折时训示:“此等搬移入川民人,其不法奸徒及往为啯噜子等类,固应设法究治,并饬一切卡隘加意稽查。至于贫民远图生计,亦不可持之太峻。盖伊本籍如有产业,必不肯轻去其乡,何用阻截?若因亲族可依,就食他处,必尽行逐回,转绝其谋生之路。即如山东流民,往来各处种地者甚多,亦难概行禁止。”接着他又说:“嗣后入川民人给照查察之处,如系奸拐兴贩匪类,断宜严行究处;至实系良民觅食他乡者,虽未便明弛其禁,该督抚亦宜酌量办理,不必过于严紧。”(注:《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367。 )这实际上是在暗中开了一道移民入川的口子,这一年是乾隆十五年。
到乾隆二十五年,周人骥等又奏,“各省流寓民人,入川者甚多,请设法限制。”乾隆却反驳说:“此所谓知其一,不知其二也。国家承平日久,生齿繁庶,小民自量本籍生计难以自资,不得不就他处营生糊口,此乃情理之常,岂有自舍其乡里田庐而乐为远徙者?”“今日户口日增,而各省田土不过如此,不能增益,正宜思所以流通,以养无籍贫民。”(注:《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605。 )乾隆“以流通养贫民”的办法其实是一种不负责任的放任政策,他将错综复杂的一系列社会问题简单归结为一个“口食之计”,他认为:“此等无业贫民转徙往来,不过以川省地广粮多,为自求口食之计。使该省果无余田可耕,难以自赡,势将不禁而自止。若该处粮价平减,力作有资,则生计所趋,又岂能概行阻绝?”(注:《清高宗圣训》卷80《乾隆三十年谕军机大臣》。)乾隆固执己见,轻率下令,著各地方官勿庸强为限制,“倘有流为盗贼,如川省啯匪之类,则实力惩治,毋使养奸贻累。既不绝小民觅食之路,又可清闾阎盗贼之源,斯两得之”。宣布“传谕湖广、江西、 四川各督抚, 令其妥协办理”(注:《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604。 )。这样,从乾隆二十五年起,各省完全开禁,一个移民入川的新浪潮随之而掀起。
到乾隆四十一年,四川人口跃上一个新台阶,从乾隆元年的约 327万人(654160户)上升到乾隆四十一年的约778 万人(注:乾隆元年人口数按1:5折算,户数资料见嘉庆《四川通志》卷64《户口》; 乾隆四十一年人口数见《清朝文献通考》卷19《户口》。)。40年间,人口增长约1.4倍,扣除其自然增长因素,移民及其后裔的增长约100万人。待到嘉庆二十年(1815年),四川人口增长到5122250户、20937383 人(注:见嘉庆《四川通志》卷65《户口》,不包括番户,以便与前对照。有学者认为这一数字为嘉庆十七年统计,恐误,因卷中含嘉庆十九年户籍资料。另,梁方仲《中国历代户口·田地·田赋统计》第262页, 载嘉庆十七年四川人口数为21435678人,册出《嘉庆会典》卷11,可资比较。)。现仍按五道列表比较如下:
乾嘉时期四川五道户籍人丁比较表
资料来源:嘉庆《四川通志》卷64、65。
从表中可以看出,乾嘉时期四川人口继续大幅度增长。 据推算,80年间,户数增长7.8倍,人口增长6.4倍,而每户人口却从4.7 人(或5人)减少到4.1人,(注:4.7人 /户系按乾隆元年丁额户数折抵明代丁额人口比例310万计算,与5人/户相差不多,故也作旁证,推算方法误差不大。)意味着分家自立者众,随着社会移民的递增,家庭规模日趋缩小。我们仍按前式计算,人口每30年翻倍,自然增长率为23‰,则每年自然净增约3.3%。乾隆元年以327万人计(5人/户),80 年间增长到1674万,这一期间,移民人口仍达420万之众,平均每年约5万人。这个数字,已属相当高的比率,超过了康雍时期移民入川每年八九千户的水平(注:康雍时期平均每年移民入川人数应低于4万人, 因移民家庭一般不足5口,多数仅2口~3口,上表统计也反映出这种趋势。)。而且从表中可知,乾嘉时期是四川人口由适度走向过剩的重要转折时期。前40年,移民增加约100万,相当于康熙时代移民人数的65%; 而后40年,移民猛增约320万,相当于康熙时移民的206%。五道之中,松茂道人口增长最多,户增达12.8倍,人增约10倍,其余各道虽不及川西突出,但也呈猛增之势。毕竟荒地有限,随着人浮于地的情形普遍出现,“湖广填四川”的移民活动自然结束。
一般史籍将“湖广填四川”的移民过程描述得过于简单,仿佛康熙时的一纸优惠政策,便泽远一二百年,将四川造成一个5000万人的大省。殊不知,康熙时仅移入155万人;雍正时清丈土地,限制流入, 出入相抵,尚不足自然增长数,证明清廷完全可以用行政手段抑制盲流,调控省际人口;恰恰因为乾隆时的放任态度,乾嘉时期(嘉庆二十年前),四川移民即达420万之众,从此步入过剩之途。 乾隆应该是对四川人口过分膨胀负有直接责任的一位君主。
【专 题 号】K24
【复印期号】1999年02期
【原文出处】《社会科学研究》(成都)1998年06期第112~119页
【作者简介】王炎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历史所副研究员 成都市 610072
【内容提要】 | “湖广填四川”的移民进程,一般史籍论述过于简单,以为移民浪潮的兴起,全由经济优惠政策一种手段;且缺乏详尽、准确的移民统计。通过对具体资料的分期、分区分析和阐释,可粗略测算出“湖广填四川”的移民人数超过500万。这一波澜壮阔的移民浪潮,与清朝初年筹建、 维系四川地方政权的行政调控息息相关,而后来四川人口的过度膨胀,亦与乾隆后期放任自流的施政方针大有干系。 |
一、大移民的预演
大移民的浪潮是从康熙中叶开始的,一直延续到乾隆中叶才基本结束,主体阶段约达一个世纪(注:一般以康熙20年(1681年)平息“三藩之乱”后算起,到乾隆41年(1776年)四川人口基本恢复自然增长状态止。参见李世平《四川人口史》,四川大学出版社,1987;柯建中等《四川古代史稿》,四川人民出版社,1988。)。考虑到其缘起是由康熙七年四川巡抚张德地的奏折而来,以及其后嘉庆年间流民入川的再起,不妨将其稍作扩展,划为康雍时期与乾嘉时期两个段落。而顺治时期保宁政权招抚流亡的阶段,则可以看作是大移民的序幕(注:有学者认为,“湖广填四川”应从明末张献忠入蜀算起,甚至元末明玉珍入蜀算起,并进而认为“湖广填四川”在历史上有两次,而非一次,这是混淆了该历史事件的特定政治含义所致,故不取。另《华阳国志·巴志》叙:“江州以东,其人半楚”,是否应算作最早的“湖广填四川”呢?如此追溯,恐非史家所宜。)。
顺治二年(1645年),李自成在湖北九宫山逝世后,清廷即在湖北设立“湖广四川总督”一职(注:《清史稿》卷197《疆臣年表》。 ),以罗绣锦为总督,驻荆州,意图由夔道入川建立四川政权,并派员赴四川招抚张献忠,未果。(注:《明清史料》甲编(第二本),顺治二年十月《总督八省军民佟揭帖》。)顺治三年,清军由汉中入川,在西充射杀张献忠,并追击至成都、重庆。但因全川残破,无以贡奉,遂退守保宁,招民垦荒,实行三年起科政策。王遵坦(山东益都人)随肃王入蜀,以右副都御史巡按四川,“招辑流亡,极意抚恤”(注:嘉庆《四川通志》卷115《职官志·政绩》。)。杨三知(直隶良乡人, 顺治三年进士),外擢四川松龙道、上东道后,因上东道属经张献忠之劫,“存者在绝峒密箐中”,杨极力安抚,“招来千数百家,筑堡渝东,民名之曰杨公堡”(注:《清史稿》卷488《列传·忠义》。), 川北渐有起色。顺治四年,清廷“增设四川总督一员”(注:《清世祖章皇帝实录》卷35。),但仍以湖广总督罗绣锦兼署;顺治五年,设置四川巡抚一职,以李国英为巡抚,驻保宁, 续行屯垦。 (注:《清史稿》卷201《疆臣年表》。)
然而,招民垦荒初期并不顺利,“复业垦荒者犹是寥寥然,未有成效可观。”(注:《清代钞档》,《地丁题本50·四川2》, 转引自鲁子健《清代四川财政史料》(上),49页,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4。 )究其原因, “皆缘地方未静”(注:康熙《四川总志》卷10《贡赋》,16页。),观望避匿者甚多。“居者恐差粮为累而不肯疾于开垦,流者愈虑资身无策而不敢轻于复业也”(注:《清代钞档》,《地丁题本50·四川2》,转引自鲁子健《清代四川财政史料》(上), 49页,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4。)。也有“阻于关隘之盘诘,或苦于途费之艰难,欲归不得者”(注:康熙《四川总志》卷10《贡赋》,16页。)。顺治年间,尽管移民不太多,但却揭开了复业兴川、移民实政的序幕,川北保宁一隅,“户口稍聚”。这为康熙年间的大移民政策,提供了现实背景。
康熙三年(1664年),四川巡抚张德地恳祈清廷令各省督抚采取有效的行政手段,“于各属郡邑逐一挨查,凡有蜀民在彼,尽将姓名、家口造册咨送过臣。如资斧自具者,给与引照,促令起程;若贫乏缺资,注明册内,俟臣捐措口粮,另发舟车差官搬取”(注:康熙《四川总志》卷10《贡赋》,17页。)。这是要求各省督抚下逐客令,将流寓各地的蜀绅撵送回川(注:康熙《四川总志》卷10《贡赋》,19页。)。但由于当时全国普遍田园荒芜,各省同样面临垦荒复业的困难,此一举措无异于与邻省争夺残黎。因而四川“流移之招徕”虽已“先经入告及咨移各省,以及捐费差员,频频搬取”,地方官不可谓不努力,但效果仍然不佳,迄至康熙六年,“归鸿仍然寥寥”(注:康熙《四川总志》卷10《贡赋》,23页。)。可见移民这种大事,并非靠一两项简单措施就能解决问题的。
有鉴于此,康熙六年张德地主张采取更为严厉的行政手段,“恳祈天语敕下各省督抚,于各属郡邑挨查,凡有川绅,尽令起程回籍。庶士绅归,而流移小民亦将向风川至”。在发遣回籍过程中,“敢有抗拒不归者,即以违旨悖祖论;地方官仍敢隐匿容留者,亦以违旨例处分。如是,则外省不敢姑留,将见旋里者恐后,而从之者亦如归市矣。”(注:康熙《四川总志》卷10《贡赋》,24页。)
康熙对移民入川实政,十分重视,采取毅然措施,加大宏观调控力度,强化行政手段。康熙七年正月,调升湖广巡抚刘兆麟为四川总督,同年十月裁撤湖广总督,以其地分别隶属四川等省。康熙九年三月,设置川湖总督,驻荆州,以蔡毓荣总其事,迁刘兆麟为浙江总督。(注:《清史稿》卷197《疆臣年表》。 )康熙的这些强硬举措从行政方面消除了移民所涉及的巨大阻力。事实上,湖广地区隐匿着相当多的四川流民,历史上川中凡有变乱,蔽江而下者所在多有。加以湖广与四川,尤其与川东巴渝地区在历史上所形成的渊源关系,辗转奔赴者亦不乏人。
应该看到,这种行政举措在政治方面起了示范作用,这对于湖广人士是不言而喻的。伴随政治中心的西移,追风入蜀者当亦不在少数。尤其是“招民授职”,不拘省内省外,及“准令五年起科”(原定三年起科,后又宽至六年起科)两条颇具实惠的辅助措施在康熙十年正式议行,(注:《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36,7~8页。)对于湖广缙绅民人在政治、经济方面的吸引力可谓强矣。
根据现存资料,粗略估算清初四川人口,可见下表:
清初四川人口统计表(表中括号内为估测数)
年 代 户数 人口 丁 额 资料来源 顺治十八年 (50万) 16096 《清朝文献通考》卷19 康熙九年 (76980) (60~80万) 25660 康熙《四川总志》卷30 康熙十年 18000 (18000) 《清实录》康熙朝 康熙二十四年 (60万) 18509 《清朝文献通考》卷19 |
由于《清实录》与《四川总志》的记录互相矛盾,且差距较大,《文献通考》的编者不取康熙九年、十年的四川户数(注:我们认为,康熙《四川总志》取材于地方文档,户数较为可信;《清实录》所记康熙十年户数似应为丁额较为合理。)。但《文献通考》所记丁额虽逐年递加,所采有据,却并不直接反映清初四川的人口数量。因此,李世平先生经过一番清查、考订,推算估计清初(顺治十八年)应有约50万人(注:参见李世平《四川人口史》,149~155页。)。这个观点为多数学者所接受(注:这一结论经常被引用,例如王笛《跨出封闭的世界》,69页,中华书局,1993。)。柯建中先生却根据康熙《四川总志》所记,从另一个角度推算估计康熙九年应有76980 民户(注:柯建中等:《四川古代史稿》,445页。), 这一观点也为一些人所采用(注:例如郭声波《四川历史农业地理》,102页,四川人民出版社,1993。)。 根据这一见解,明末清初,四川每户约8口~10口,则全川人数应在60 万~80 万之间(注:参阅李世平《四川人口史》,141~142页, 所引《明史·地理志》资料,折算明代四川户口比例为6.8~12; 柯建中等《四川古代史稿》,446页,所引清代四川方志资料, 康熙六年资州户口比例为7,江津户口比例为8.7,兹取平均数。)。二者推算的结果大致吻合。这样,大略可以认为,康熙初年,招抚流亡,有二三十万(每年约二三万)流民重新回到四川。经过“三藩之乱”,户口聚而复散。但据丁额比例,康熙二十四年四川人口估计应有60万(见表中人口数字栏)。
需要着重指出的是,康熙初年移民实川的成效,由于升科年限未到,并未全部反映在户籍编审资料中;继后“三藩之乱”发生,移民聚而复散,十数年间中断了这一历史进程。但这并不是说清初移民毫无业绩可言。相反,正是由于康熙初年的种种行政努力,奠定了康熙中叶起至乾隆中叶止近百年社会大移民的基础。从某种特定意义上可以说,这是“湖广填四川”大移民的预演。
二、大移民的兴起
据现存资料记载,大移民的进程是从康熙中叶开始的。川西、川北属二次恢复生聚,川东、川中则为移民重点。
安县,“当明末乱后,尽成荒土,鲜有居民。清康熙中叶,始招民开垦,官给耕牛、籽种”(注:民国《安县志》卷26《食货·户口》。)。乐至,“本境自明季荡版,鞠为茂草,至康熙三十三年,仅有27户”(注:光绪《乐至县乡土志》《户口》,民国元年刻本。)。苍溪县,“自献贼乱后,土著几空”。“顺治十年至康熙三十年,计户止85。”(注:民国《苍溪县志》卷9 《食货志·户口》。)云阳,“自明季丧乱,遭献贼屠狝,孑遗流离,土著稀简,弥山芜废,户籍沦夷”。“至康熙四十年,始编审户籍”。(注:民国《云阳县志》卷9《财赋》。)这些州县的大体情形都相差不多, 可以视作代表状况。其中部分州县,如苍溪、云阳等,清初也曾“招徕流亡”,“移民吴楚”,但仅“羁縻而已”,不及旧籍之半,真正起步规复,当在康熙三四十年。兹再举几例:
康熙四十一年(1702年),邹图云任大竹县令,“时奉文安集楚民,户口增益”(注:嘉庆《四川通志》卷116《职官志·政绩》。)。 康熙四十八年,徐缵功任蓬溪令,“楚民无业者入蜀垦荒”,田土纠纷不断。 徐善调解之, 不数月“四境晏然”(注:嘉庆《四川通志》卷116《职官志·政绩》。)。 同样的情形在康熙四十五年李维翰任中江令时也发生过,李“拨真荒以安新民,禁侵夺以安土著,不逾年而尘案一清”(注:嘉庆《四川通志》卷116《职官志·政绩》。)。 康熙三十九年,梁永祚任蒲江县,时“民多四散。永祚按籍招徕,计日授食,且给以牛种,履亩劝耕,复业者众”(注:嘉庆《四川通志》卷116 《职官志·政绩》。)。康熙四十八年, 蓬溪县“安插新民曹石友等350余户”(注:道光《蓬溪县志》卷8《户口》。)。 康熙三十八年左右,蜀人李先复上疏陈明湖广之民入蜀垦荒情形,“乃近有楚省宝庆武岗、沔阳等处人民,或以罪逃,或以欠粮惧比,托名开荒携家入蜀者,不下数十万。”(注:嘉庆《四川通志》卷64《食货·户口》。)史籍记载的诸多事实,均成为以上各县创业复垦的起点,清晰显示着一次大规模移民高潮的到来。
然而仅凭列举史料,很难说清康雍复垦移民入川的全貌。大移民究竟移入了多少人,需要适当加以估计。下面按清代划分的四川五道(注:清代四川五道的划分如下:松茂道辖成都、龙安二府,松潘厅、茂州、绵州及属县;川东道辖重庆、羡州二府,达州、忠州、酉阳州及属县;川北道辖保宁、顺庆、潼川三府;永宁道辖叙州府、建武厅、泸州、资州及属县,雷波卫、黄螂所、九姓司;建昌道辖雅州、嘉定、宁远三府,眉州、邛州及属县。)列表统计,大体上可反映康雍年间四川户数丁额的变化情况。
康雍时期四川五道户数丁额比较表
明代原额丁赋 康熙六十 康熙六十 乾隆元年 地 区 (省略小数) 一年户数 一年丁额 新旧户数 松茂道 145364 129109 40469 106610 川东道 170398 181032 22236 159399 川北道 190081 150543 35746 132357 永宁道 99694 64460 20420 89305 建昌道 73800 54165 25283 124529 全 省 679337 579309 144154 612200 乾隆元年 乾隆元年 地 区 丁额 流寓户数 松茂道 106610 13026 川东道 159399 8089 川北道 132357 9854 永宁道 89305 5813 建昌道 124529 5178 全 省 612200 41960 |
资料来源:嘉庆《四川通志》卷64《食货·户口》,丁额均省略小数。
从上表可以发现, 康熙六十一年(1722 年)四川总户数已达579309户。如按1:5的户口比例测算,当时人口已达289.65万, 基本上恢复了明代的人口水平(注:明万历六年(1578年)四川有户262694、口3102073。这是明代最高人口水平。见《明史·地理志》。)。 这其中,有多少是外来移民,有多少是四川土著,可以进一步测算出来。我们已经估计康熙二十四年,经“三藩之乱”后四川人口约为60万,折12万户,我们将这些人口全部算作土著,前此移入的均省略不计。按人口自然增长规律,如无天灾人祸,人口30年增长一倍(注:明代徐光启在经验总结的基础上提出:“生人之率,大抵三十年而加一倍。自非有大兵革,则不得减。”(《农政全书·田制》)清人洪亮吉根据清代情况也认为人口30年加番。 这当然是增长较快的情形, 自然增长率达23‰,但如以50年~100年增长一倍计算,则移民人数更多!), 至康熙六十一年共37年,若以30年户口增长一倍计算,那么,这时土著人口约为27万户、135万口;移民及其后裔达31万户、155万口,平均每年移入、增加约8000多户。
这个移民增加的速度还可以从表中所列雍正年间的资料得到佐证。乾隆元年(1736年),四川人口统计出现了新旧民户与流寓民户分别登录的情况。所谓“流寓户”,就是移民,因未到起科年限,暂不归于正册之列。一般而言,6年起科,流寓人口是前5年累计插占垦耕的新移民(注:康熙时垦荒一般6年起科,雍正八年规定四川垦荒田6年起科,垦荒地10年起科。这项措施的目的是在鼓励开发山区旱地。但一般垦荒者皆以垦田为主,或田、地兼有,一旦荒田垦熟起科,流寓户即将列入正册,因而别册所列“流寓”只可能是前5年的移民,而不可能是前9年累计的移民。)。乾隆元年统计的41960户流寓, 反映了雍正年间的移民情况,大约每年8000多户,其比率与我们前文推算的康熙年间流民入川的情形相近,因而大体可信。
再看丁额情况。明代户少丁多,大约每户2.6丁。康熙年间, 正好相反,丁税奇轻,平均每4户才承担1丁。雍正年间清厘丁税,严格每户1丁,在人口恢复到明代水平的同时,丁额也接近明代总额, 这表明“湖广填四川”的政策调控行为已经达到预期目标。此外,丁额相近,大体也可视为人口相近,以明万历六年(1578年)四川310 万人除以乾隆元年统计的654160户,每户约4.7人,则家庭结构也大体稳定, 恢复到正常水平。
值得重视的是统计资料所展示的五道户籍变动情况。乾隆元年较康熙六十一年,经历十三年,松茂道、川东道、川北道三道户籍不但不见增加,反而各减少约2万户,减少比例分别为17.4%、11.9%和12%。 这一时期,三道也各有民户流进,但总的情况仍是出多进少,反映该三道在雍正时期(或许从康熙后期起),已由“宽乡”变为“窄乡”,一个二次流徙的状况正在形成。
同一时期,永宁道户籍增加2.5万户,建昌道增加7万户,增长比例分别为38.5%和129.9%。尤其是建昌道,13年间户数增加1.3倍,显示了强劲增长的势头,反映这一时期川南、川西南已成为移民垦殖的重点区域。
三、大移民的波折
大约从康熙五十年代起,清廷不再鼓励湖广之民入川。因政权业已巩固,勿须再移民实政。且文献记载,湖广入蜀之民多刁猾之徒,入蜀后指荒占熟,屡与土著争讼,甚而恃强侵夺,所以四川人深怨湖广人。(注:嘉庆《四川通志》卷首之一《圣训》。许多学者误认为清廷“始终”鼓励移民入川,实际情况并非如此。该条史料,也有人断章取义,录为鼓励移民入川的证据。该文重点在“民人不得任意往返”这一规定,否则即为“私垦”或“罪逃”,较之以往任人移徙,听凭垦荒的政策已经不可同日而语。关于这条控制移民的措施,早在康熙三十八年即有人提出,“将楚民流寓开垦者,令各州县逐户确查”,“造具清册,咨移楚抚查明原籍”,“取具各州、县印结,转咨川省存案,方准开垦,入籍当差。”(嘉庆《四川通志》卷64《食货·户口》)但康熙一直未加采纳,目的仍在休养生息,与民方便。直至康熙四十八年,仍告诫四川巡抚年羹尧,“比年湖广百姓,多往四川开垦居住,地方渐以殷实。”上任不得滋事扰民,“此为川中第一要事”(鲁子健:《清代四川财政史料》(上),94页)。)另一方面,湖广移民入蜀前往往将原籍房产、地亩变卖,在四川垦地届满5年登录起科时,又逃回湖广, 欲赎回房产、地亩,争讼亦多,弄得两省皆难管理。因此,康熙五十一年发出上谕:“嗣后湖广人有往四川种地者,该抚将往种地民人年貌、名姓、籍贯查明造册,移送四川巡抚,令其查明;其自四川复回湖广者,四川巡抚亦照此造册,移送湖广巡抚。两相照应查验,则民人不得任意往返,而事亦得清厘,争讼可以止息。”(注:嘉庆《四川通志》卷首之一《圣训》。许多学者误认为清廷“始终”鼓励移民入川,实际情况并非如此。该条史料,也有人断章取义,录为鼓励移民入川的证据。该文重点在“民人不得任意往返”这一规定,否则即为“私垦”或“罪逃”,较之以往任人移徙,听凭垦荒的政策已经不可同日而语。关于这条控制移民的措施,早在康熙三十八年即有人提出,“将楚民流寓开垦者,令各州县逐户确查”,“造具清册,咨移楚抚查明原籍”,“取具各州、县印结,转咨川省存案,方准开垦,入籍当差。”(嘉庆《四川通志》卷64《食货·户口》)但康熙一直未加采纳,目的仍在休养生息,与民方便。直至康熙四十八年,仍告诫四川巡抚年羹尧,“比年湖广百姓,多往四川开垦居住,地方渐以殷实。”上任不得滋事扰民,“此为川中第一要事”(鲁子健:《清代四川财政史料》(上),94页)。)这无疑给湖广人入川念下一道严厉的“紧箍咒”;而对陕西入川者却非常宽松,因“陕西来者皆讲道德,与川民相安无事”(注:古洛东:《圣教入川记》,63页,四川人民出版社,1981。)
清廷曾于顺治九年张献忠余部刘文秀反攻保宁,浴血死战解围后,考虑从汉中就近支持保宁政权,遂于顺治十年设置川陕总督,以孟乔芳兼督四川(注:《清史稿》卷197《疆臣年表》。),陕西移民遂众。 康熙初年因张德地奏议之故,复又偏重湖广。但从康熙二十年起,清廷恢复川陕总督,直至康熙五十七年川、陕分治。此后雍正、乾隆时期,也有不少年代川陕合治。川、陕行政区划一体,迁徙融合自然较易,一些地方遂有秦人超过楚人之势。(注:如绵竹,康熙时“课雨占晴半楚人”,到乾隆时,因地近西秦故,居然一变而为“楚居三,秦居五”了。)
康熙五十一年至雍正五年(1727年)的15年间,虽湖广人迁移四川者仍年年不息,但终因有禁有限,获政府安插者甚少。雍正五年,川陕总督岳钟琪奏请开禁,称“湖广、江西、广东、广西等省之民,逃荒入川,不下数万户。请开招民事例,给穷民牛具籽种,令其开垦荒地,方为有益”(注:《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61,29页。)。而雍正帝却说:“去岁湖广、广东并非甚歉之岁,江西、广西并未题成灾,何远赴四川者如此之众?!此皆本省大小官吏平日全无抚绥,以致百姓失所。身为司牧,而于地方民瘼漫不经心,尚何以腼颜任职乎。”“且地方官坐视百姓远徙于异乡,而不知轸念,不可不加惩戒。”雍正在申斥官吏之余,并将移民活动视为有害,“此等远来多人,良奸莫辨。其中若有游民无赖之徒,不行稽查,必转为良民之扰。”他在规定善后办法时,一方面严令清查,“果系无力穷民,即留川令其开垦”;另一方面又令当地官员对流民示以儆戒,规定安置流民所用牛种、口粮,“即著落本籍州县官照数补还”,以堵源的方式“杜流移民之患于将来”(注:《清朝文献通考》卷19《户口》。)。
这一从严从紧的控制流民政策,到乾隆前期仍继续沿用。《清代四川财政史料》中有一条资料记载说:“(川省)户口,原报743088户。乾隆十八年,广东省入川民人杨国能等408户, 湖南省入川民人蒋玉先等991户,广西入川民人胡志章等8户,江西省入川民人萧药荣等394 户,福建省入川民人林理臣等17户。乾隆十九年,广东省入川民人姚官秀等281户, 湖广省入川民人谢恭敬等1612 户, 江西省入川民人萧天祥等140户, 广西省入川民人李子杰等73户。乾隆二十年,湖南省入川民人蔡芝茂等1860户,广东省入川民人高三才等590户。 ”(注:鲁子健:《清代四川财政史料》(上),8~9页。这个材料看来系从贵州省沿途关卡统计所得,因缺陕西等省北路入川户数,仅反映了南路入川情况。其中乾隆十九年“湖广”一项,应为“湖南”之误,见彭遵泗纂《蜀故》卷3《田赋》,21~22页,光绪二十四年刻本。)兹据以列为下表:
入川民户统计表
迁 省份 广东 湖南 广西 江西 福建 湖广 各省累计 入 户 时间 数 乾隆十八年 408 991 8 394 17 1818 乾隆十九年 281 73 140 1612 2106 乾隆二十年 590 1860 2450 3年累计 1279 2851 81 534 17 1612 6374 |
资料中所载“户口,原报743088户”,显然系指乾隆十七年统计数(注:该资料从乾隆十八年叙起,则“原报”当为乾隆十七年之前,此姑按十七年计;另据《乾隆会典》卷9 《户部·户口》载:乾隆十八年为750785户(见梁方钟《中国历代户口·田地·田赋统计》,261 页)与之也较吻合,故从之。),比较乾隆元年的654160户(注:嘉庆《四川通志》卷64《食货·户口》,乾隆元年新旧户数与流寓户数之和。),增长13.5%,16年间平均每年仅增长8.5‰,大大低于正常年间15 ‰~20‰的自然增长率,显示人口流入极少,并可能有大量流出迹象。(注:15‰~20‰为中等水平自然增长率,人口约50年~35年翻一番,平均每年净增长约2%~2.8%;如按8.5‰的净增长率,大约要118年才翻番,这是极不正常的,除非经历战争或饥荒。)乾隆十八年至二十年3 年间,资料统计移民共6374户,平均每年流入仅2000余户,亦大大低于康雍时期平均每年移民八九千户的情形,证明其控制流民移民相当之紧。即使考虑资料仅叙及南路移民情况,不妨将陕西、湖北等北路移民估算进去,加倍计算,也仅年4000余户,不及康雍大移民时之半。可见并未放松移民限制。
然而,持续不断的流民仍不避艰险,源源不断涌来,引起了巨大的社会震荡。禁阻愈严,摩擦愈烈,不少地方官基于治安管理,忧心忡忡,屡请设法禁绝。恰在此时,乾隆皇帝却另有其想法,他在批阅地方奏折时训示:“此等搬移入川民人,其不法奸徒及往为啯噜子等类,固应设法究治,并饬一切卡隘加意稽查。至于贫民远图生计,亦不可持之太峻。盖伊本籍如有产业,必不肯轻去其乡,何用阻截?若因亲族可依,就食他处,必尽行逐回,转绝其谋生之路。即如山东流民,往来各处种地者甚多,亦难概行禁止。”接着他又说:“嗣后入川民人给照查察之处,如系奸拐兴贩匪类,断宜严行究处;至实系良民觅食他乡者,虽未便明弛其禁,该督抚亦宜酌量办理,不必过于严紧。”(注:《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367。 )这实际上是在暗中开了一道移民入川的口子,这一年是乾隆十五年。
到乾隆二十五年,周人骥等又奏,“各省流寓民人,入川者甚多,请设法限制。”乾隆却反驳说:“此所谓知其一,不知其二也。国家承平日久,生齿繁庶,小民自量本籍生计难以自资,不得不就他处营生糊口,此乃情理之常,岂有自舍其乡里田庐而乐为远徙者?”“今日户口日增,而各省田土不过如此,不能增益,正宜思所以流通,以养无籍贫民。”(注:《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605。 )乾隆“以流通养贫民”的办法其实是一种不负责任的放任政策,他将错综复杂的一系列社会问题简单归结为一个“口食之计”,他认为:“此等无业贫民转徙往来,不过以川省地广粮多,为自求口食之计。使该省果无余田可耕,难以自赡,势将不禁而自止。若该处粮价平减,力作有资,则生计所趋,又岂能概行阻绝?”(注:《清高宗圣训》卷80《乾隆三十年谕军机大臣》。)乾隆固执己见,轻率下令,著各地方官勿庸强为限制,“倘有流为盗贼,如川省啯匪之类,则实力惩治,毋使养奸贻累。既不绝小民觅食之路,又可清闾阎盗贼之源,斯两得之”。宣布“传谕湖广、江西、 四川各督抚, 令其妥协办理”(注:《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604。 )。这样,从乾隆二十五年起,各省完全开禁,一个移民入川的新浪潮随之而掀起。
到乾隆四十一年,四川人口跃上一个新台阶,从乾隆元年的约 327万人(654160户)上升到乾隆四十一年的约778 万人(注:乾隆元年人口数按1:5折算,户数资料见嘉庆《四川通志》卷64《户口》; 乾隆四十一年人口数见《清朝文献通考》卷19《户口》。)。40年间,人口增长约1.4倍,扣除其自然增长因素,移民及其后裔的增长约100万人。待到嘉庆二十年(1815年),四川人口增长到5122250户、20937383 人(注:见嘉庆《四川通志》卷65《户口》,不包括番户,以便与前对照。有学者认为这一数字为嘉庆十七年统计,恐误,因卷中含嘉庆十九年户籍资料。另,梁方仲《中国历代户口·田地·田赋统计》第262页, 载嘉庆十七年四川人口数为21435678人,册出《嘉庆会典》卷11,可资比较。)。现仍按五道列表比较如下:
乾嘉时期四川五道户籍人丁比较表
乾隆元年 嘉庆二十年 嘉庆二十年 嘉庆二十年 地 区 户数(1736) 户数(1815) 人口 平均每户人口 松茂道 119636 1530537 5839104 3.8 川东道 167488 1333042 4663190 3.5 川北道 142211 767285 3692575 4.8 永宁道 95118 731924 2781225 3.8 建昌道 129707 759462 3961289 5.2 全 省 654160 5122250 20937383 4.1 80年间户数 地 区 增长(倍) 松茂道 12.79 川东道 7.96 川北道 5.4 永宁道 7.7 建昌道 5.9 全 省 7.81 |
资料来源:嘉庆《四川通志》卷64、65。
从表中可以看出,乾嘉时期四川人口继续大幅度增长。 据推算,80年间,户数增长7.8倍,人口增长6.4倍,而每户人口却从4.7 人(或5人)减少到4.1人,(注:4.7人 /户系按乾隆元年丁额户数折抵明代丁额人口比例310万计算,与5人/户相差不多,故也作旁证,推算方法误差不大。)意味着分家自立者众,随着社会移民的递增,家庭规模日趋缩小。我们仍按前式计算,人口每30年翻倍,自然增长率为23‰,则每年自然净增约3.3%。乾隆元年以327万人计(5人/户),80 年间增长到1674万,这一期间,移民人口仍达420万之众,平均每年约5万人。这个数字,已属相当高的比率,超过了康雍时期移民入川每年八九千户的水平(注:康雍时期平均每年移民入川人数应低于4万人, 因移民家庭一般不足5口,多数仅2口~3口,上表统计也反映出这种趋势。)。而且从表中可知,乾嘉时期是四川人口由适度走向过剩的重要转折时期。前40年,移民增加约100万,相当于康熙时代移民人数的65%; 而后40年,移民猛增约320万,相当于康熙时移民的206%。五道之中,松茂道人口增长最多,户增达12.8倍,人增约10倍,其余各道虽不及川西突出,但也呈猛增之势。毕竟荒地有限,随着人浮于地的情形普遍出现,“湖广填四川”的移民活动自然结束。
一般史籍将“湖广填四川”的移民过程描述得过于简单,仿佛康熙时的一纸优惠政策,便泽远一二百年,将四川造成一个5000万人的大省。殊不知,康熙时仅移入155万人;雍正时清丈土地,限制流入, 出入相抵,尚不足自然增长数,证明清廷完全可以用行政手段抑制盲流,调控省际人口;恰恰因为乾隆时的放任态度,乾嘉时期(嘉庆二十年前),四川移民即达420万之众,从此步入过剩之途。 乾隆应该是对四川人口过分膨胀负有直接责任的一位君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