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史 |
传统文化与明清商人的经营之道
赵毅/张明富
【专题名称】明清史
【专 题 号】K24
【复印期号】1998年05期
【原文出处】《东北师大学报:哲社版》(长春)1998年01期第27~32页
【作者简介】赵毅 张明富 东北师大历史系 长春 130024
【关 键 词】传统文化/明清商人/经营之道
明清商人的经营之道是一个既富学术价值,同时又具有极大现实意义的课题。这几年,笔者一直从事明清商人文化的研究,在披览典籍时,搜集到不少这方面的材料,并进行了初步的整理。限于篇幅,在这篇短文中,不准备对它进行全面论述,只着重探讨传统文化对明清商人经营之道的影响。
之所以要提出这个问题,是因为我们认为,明清商人的经营之道固然是明清商人商业实践的产物,是对当时政治经济结构的能动反映。但,正如任何时代伟大思想的产生,除经济基础规定其方向外,还必须凭借传统的思想材料一样,明清商人的经营之道也有其思想来源。而传统文化则是当时人们既直接而又方便的文化资源,不能不对它产生影响。
一
中国传统文化博大精深,多姿多彩,但儒家文化却长期占居着主导地位。自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来,它不仅是封建国家的指导思想,而且儒家伦理以政权的力量被广泛推行,成为全社会思想、行为的准则,积淀着中华民族的文化心理。因此,我们在探寻明清商人经营之道的思想来源时,必须首先对其予以考察。
儒家学说是一个动态的范畴。自春秋时期伟大的思想家孔子创始,到一九一九年,在五四新文化运动“打倒孔家店”的一片喧嚣声中,独尊地位被动摇,在中国传承二千余年,影响中国历史甚巨。在漫长的历史岁月里,儒家学说适应时代的变迁不断发生变化,每个时代的儒学都具有自己的特殊形态。如两汉经学、宋明理学等。但是,在不断变化发展的儒学中,存在着一以贯之的东西。如果不是这样,它就不能笼统地称为儒学了。当然,在儒学里面,一以贯之的东西很多,我们这里只能就和明清商人经营之道有关,而又是贯穿各个时期儒学的问题谈谈。
诚、信是儒学重要的道德规范、社会交往的基本准则,被视为一种良好的德性。儒家的创始人孔子对之大力提倡,他叫人时常反省自己的道德行为:“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忠,即尽己之谓,也就是诚的意思。《中庸》更将“诚”本体化:“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认为“诚”是天的属性,而把“人之道”则规定为对“诚”的追求。董仲舒把孔孟反复阐释、提倡的伦理道德教条化,提炼为“三纲”“五常”。在仁、义、礼、智、信五常中,信虽位居末端,但也将它规定为人们重要的行为规范。到宋明理学家那里,“诚”被 进一步本体化。理学的奠基者周敦颐说:“诚者,圣人之本。‘大哉乾元,万物资始’,诚之源也。‘乾道变化,各正性命’,诚斯立焉,纯粹主善者也。”(注:《通书》。)就是说,圣人必须具备的这种品质“诚”,在宇宙演化过程开始的时候,就开始了;在事物生成长大以后,就确立了。“诚”与天地伴生。理学的集大成者朱熹对这段话的解释是:“此言本领之本。圣人所以圣者,诚而已。”(注:《朱子语类》卷九十四《通书·诚上》。)周敦颐还说:“圣,诚而已矣。诚,五常之本,百行之原也。”(注:《通书》。)诚,为仁、义、礼、智、信五常的根本,孝、悌、忠、顺等行为规范的本源。以后,从明至清,思想巨匠倍出,诚、信的观念一直是恪守不渝,且倡导有加。
力主克制私欲,鼓励人们追求道德理想也是贯穿儒学的主线。孔子反对人们“放于利而行”,以利害义,主张将人们对物质利益的追求纳入义的规范:“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注:《论语·里仁》。)孟子主张“求放心”,要人们找回失去的道德性,“有仁义而已,何必曰利”,“上下交征利而国危矣”。董仲舒提倡“谋其谊而不计其利,明其道而不计其功”。理学是以儒家人伦道德为主体,融合释道思想而形成,主张无欲。周敦颐在《通书》中说:“圣可学乎?曰:可。曰:有要乎?曰:有。请问焉,曰:一为要。一者,无欲也。”(注:《通书》。)朱熹集理学之大成,要求“革尽人欲,复尽天理”(注:《朱子语类》卷十三。),存天理,灭人欲。但我们不能因此而把理学家理解为禁欲主义者,他们的学说与禁欲主义还是有区别的。如朱熹说:“天理,只是仁义礼智之总名,仁义礼智便是天理之件数。”(注:《朱文忠公文集》卷四十《答何叔京》。)天理是仁义礼智等封建道德的概括,仁义礼智是天理的具体内涵。他所说的“人欲”不是指人的一切物质欲望,相反,他主张人类合理欲望的满足:“饮食者,天理也。”(注:《朱子语类》卷十三。)人欲是指因为嗜欲所迷而产生的私心邪念。“人欲者,此心之疾,循之则其心私而且邪。”(注:《朱文忠公文集》卷十三。)在原则上,朱熹与孔子的义利观是无大的差别的,都强调按伦理道德规范行事,反对有害于义的物质利益的获取。心学的建立者王阳明,虽其思维路径与理学不同,但其哲学旨归与朱熹别无二致。即使是“异端之尤”的李贽也未否定人们对道德理想的追求,认为仁义之心与生俱来,是人固有的良知良能:“仁义之心,根于天性,不可壅遏”(注:《道古录》卷上。),“德性之来也,莫知其始,是吾心之故物也。”(注:《道古录》卷上。)可见,追求道德人格的完善,在儒学发展史上确实一以贯之。
儒学的这些思想通过政治、法律、教育的多重强化,内化为中国封建时代人们普遍的心理结构,也给了明清商人以深远的影响。在我们对明清商人经营之道的考察中,处处可见这种影响的痕迹。
首先,诚、信的伦理准则被移植到经济领域,为明清商人所恪守,他们中的许多人因此而富甲一方。如:程其贤十六岁开始服贾,往来于闽越荆豫之间,“诚信自矢,不罔利,而业日振”(注:《明清徽商资料选编》(以下简称《徽》)298条。);郑石陵习贾“独任诚信,矜己诺”,获得顾客的敬重,“绾毂归之,利乃更赢”(注:《徽》655条,896条,1356条,548条。);江长遂经营盐业于宛陵,“待人接物,诚实不欺,以此致资累万”(注:《徽》655条,896条,1356条,548条。);朱文炽“鬻茶珠江,逾市期,交易文契,炽必书‘陈茶’两字,以示不欺”(注:光绪《婺源县志》卷三十三《人物·义行》。);赵沈贾西宁,“尝收木棉数万斤,鬻于市,仆潜轻其衡,沈侦觉,折衡逐仆”(注:民国《新绛县志》卷五《孝义传》。);崔呈德“荷提卖油,口不二价”(注:光绪《直隶州志》卷十二《隐逸》。);刘邦进牵车服贾自给,童稚无欺(注:光绪《洪洞县志》卷九《人物》。);范永斗贸易辽东,久著信义(注:嘉庆《介休县志》卷九《人物》。);张居士为贾,“不二价,不欺人,有误增其值以易而去者,立追还之至再”(注:《温恭毅集》卷八《张居士六十序》。);梁俊伟设机房于佛山,“诚实著闻,商业遂振”(注:民国《佛山忠义乡志》卷十四《人物六》。)陈龙光壮年就商,“诚意相感,人乐与交”(注:《金鱼堂陈氏族谱》卷八,见《明清佛山碑刻文献经济资料选编》。);瞿连壁弱冠营布业于苏州,“性行诚实”,以德孚人,生意兴浓,远胜同行(注:《抱经堂文集》卷三十《朝议大夫学南瞿公家传》。);钱某以卖药为业,“谨愿性成,市价不二,里人重之”(注:《熙朝新语》卷十五。);郭节卖酒为业,“平生不欺人,或遣童婢沽,必问妆能饮酒否,量之,曰毋盗瓶中酒,受主翁笞也。或倾跌破瓶缶,辄家取瓶更注酒,使持以归,由是远近称长者。”(注:《虞初新志》、《卖酒者传》。)等等。
儒家的义利观也被明清商人运用于商业实践,用以指导他们的经商行为。在这方面,明清时期的方志、文集乃至笔记,给我们提供的例证也是大量的。让我们先看看徽商舒遵刚对义、利关系的辩证论述。
舒遵刚,字济柔,号遂斋,道光黟县人。十四岁开始经商,实践的磨炼造就了他娴熟的技巧和丰富的商业知识:“精榷算,善权衡。”他在谈到他的经营之道时,说:“圣人言,生财有大道,以义为利,不以利为利。国且如此,况身家乎!”又说:“钱,泉也,如流泉然,有源斯有流,今之以狡诈求生财者自塞其流也。今之惜而不肯用财者与夫奢侈而滥于用财者,皆自竭其流也。人但知奢侈之过而不知惜之为过,皆不明于源流之说也。圣人言,以义为利,又言见义不为无勇,则因义而有财,岂徒不竭其流而已,抑且有以裕其源,即所谓大道也。”(注:同治《黟县三志》卷十五《舒君遵刚传》。)舒遵刚认为,管理商业应该象治国一样,以义为利,不能以利为利。因为违背道义以狡诈求生财,是自己堵塞自己的财源。相反,以义为利,因义用财,就会在社会上,在人们的心目中,树立起良好的商业形象,顾客也就不招而自至了。因此,不但不会竭流,而且还开掘了丰沛的财源活水。舒遵刚从理论上论证了在经商中以义为利的必要性。
这一时期的商人中,在对义、利关系的辩证思考方面,也许只有很少的人才能达到舒遵刚这样的理论高度。但在经商中对义奉行不渝,义、利冲突时舍利而取义的事例,则是常见的。如:汪坦“出游吴楚,虽托游于货利之场,然非义弗取”(注:《徽》655条,896条,1356条,548条。);倪起蛰继承父志,习懋迁营生,“以义为利,家产自此丰”(注:《徽》655条,896条,1356条,548条。);江羲龄服贾养亲,“尝贸易芜湖,有误投多金者,却弗受”(注:《徽》889条,265条,466条,465条。);言三应曾经商建昌,于旅店拾数百金,多方打听失主。留待月余,无果。数年后,三应前往抚州,在船上遇贩鸡的人,“从诟其不洁,其人曰:‘嘻,我故有金,某年在建昌遗之,以至此也。’三应询得其实,举还之,不告姓名”(注:民国《歙县志》卷九《人物·义行》。);许尚质“客吴邸也,获床下遗金百镒,亟踪迹前所舍客归之”(注:《徽》889条,265条,466条,465条。);许明大“挟资游吴楚燕赵间,民之衣贫不给者,咸称贷于公,公每以义为先。洎岁凶,逋者争鬻子女以报,公止之曰:‘吾岂不利而割人之至爱耶?’悉取券焚之,示不复取”(注:《徽》889条,265条,466条,465条。);王福奴“善生殖,商游吴浙,士大夫深加敬爱。有蔡姓者,欠逋欲鬻女以偿,公闻持券还之,曰:‘毋因是以致离天性之爱耶!’”(注:《徽》889条,265条,466条,465条。)这些商人在经商活动中,真诚地践履着义的准则,肩负着伦理责任和实现经济目标的双重任务。
由上可见,明清商人在商业经营中所遵循的诚信原则、缘义取利的原则都是在儒家文化的浸润下形成的,是儒学伦理规范的转化。这一实证性的研究也表明,儒家思想对经济发展并不象时下某些论者认为的那样,起的是一种完全阻碍的作用。相反,在现代经济的发展中,它是一种可资利用的文化资源。
二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春秋战国商人的经营哲学也是一朵艳丽的奇葩。春秋战国时期,战争频繁,社会动荡,“工商食官”的格局被打破,涌现出了不少个体商人。他们以精湛的经商艺术积累起了巨额财富,富比王侯。司马迁在其不朽的名著《史记·货殖列传》中,以如椽大笔生动地记叙了这些商人的经济活动,并精炼地概括了其经营哲学,成为中国传统文化中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春秋战国时期的经营哲学色彩斑斓,丰富多彩,归纳起来,有如下几方面的内容。
1.预测市场,抓住时机
在春秋战国商人中,范蠡是极负盛名的。他,字少伯,楚宛之三户人,生卒年不可考。曾辅佐越王勾践,用计然之策治国,十年生聚,十年教训,民富而国强,终雪会稽之耻,使越国称霸中原。然后,功成身退,变易姓名,游于江湖,用计然之策经商,“十九年之中三致千金”,成为巨富。他依据计然的理论,认为经商必须掌握天时的变动,根据自然变化的规律了解物质资源的情况。“知斗则修备,时用则知物,二者形则万货之情可得而观已。故岁在金,穰;水,毁;木,饥;火,旱。”“六岁穰,六岁旱,十二岁一大饥。”(注:《史记·货殖列传》。)这种循环论是范蠡预测市场的基础。了解了自然变化的规律,就可预知市场何种商品有余,何种商品不足,并及时购进市场上将匮乏的商品,待价而沽。所以,他主张“旱则资舟,水则资车”(注:《史记·货殖列传》。)。白圭,魏文侯时人,他也是一个农业经济循环论者。他指出:“太阴在卯,穰;明岁衰恶。至午,旱;明岁美。至酉,穰;明岁衰恶。至子,大旱;明岁美,有水。至卯,积著率岁倍。”(注:《史记·货殖列传》。)即是说,太阴在卯时是大丰年,其后两年衰恶。到第四年为旱年,再后两年小丰收。到第七个年头是大丰收,而后有两年衰恶,到第十年太阴在子大旱,继续又是两年小丰收,最后回到卯年又是大丰收。他主张,经商应“乐观时变”,在掌握农业经济循环规律的基础上进行。基于农业经济循环规律的市场预测一旦做出,就应“趋时若猛兽鸷鸟之发”,抓住时机,“人弃我取,人取我与”,(注:《史记·货殖列传》。)运用市场规律获取最大利润。
2.薄利多销
薄利多销,是春秋战国时期许多商人共同遵循的经商原则。范蠡说:“以物相贸易,腐败而食之货勿留,无敢居贵。”(注:《史记·货殖列传》。)商品贸易不要追求过高的利润,有了适应的利润就应及时抛售。对那些易腐烂,不能较长时间储存的商品更是如此。白圭则说:“欲长钱,取下谷”(注:《史记·货殖列传》。),要想利润增长快,就经营“下谷”。“下谷”进价低廉,为一般老百姓所需要,市场广阔,虽利薄,也一样能赚钱。
3.保证商品质量
顾客购买商品,实际上是购买商品的使用价值。如商品质量有问题,性能不好,不能满足顾客的需要,肯定这种商品不会有顾客问津。这一点范蠡有相当深刻的认识。他说:“积著之理,务完物。”(注:《史记·货殖列传》。)经商的目的是为了增加财富,但不能以假货骗人,经营的商品一定要有上好的质量,也只有如此,才容易出手。
4.加速资金周转
财富只有在一刻不停地流通中,才能实现增值。老是积压在手中,不是生财之道。这是简单明了的道理。范蠡深通此道,他主张“无息币”,资金不能停息不动,要加速流转。“贵出如粪土,贱取如珠玉,财币欲其行如流水”(注:《史记·货殖列传》。)。在价格贵的时候,大批销售;物贱时,大量买进,商品和货币要象流水那样毫不停息。如这样做了,就能达到猎取利润的目的。
5.任贤使能
经营商业,发展到了一定的规模,经营者个人就心有余力不足了。这里就涉及到了用人的问题。使用什么样的人,关系到事业的成败。范蠡“能择人而任时”(注:《史记·货殖列传》。)。“任时”,就是根据天时变动预测商情。“择人”,就是在商业管理中,选贤能的人予以委任。白圭说:“吾治生产,犹伊尹、吕尚之谋,孙吴用兵,商鞅行法是也。是故其智不足与权变,勇不足以决断,仁不能以取予,强不能有所守,虽学吾术,终不告之矣。”(注:《史记·货殖列传》。)强调为商者必须具备智、仁、勇三种素质。可见,在商业人才的使用方面,白圭也是主张任贤使能的。
6.勤俭
劳动,是一切财富之源。勤劳、节俭则会加速财富增长。白圭生于战国时代,明晓此中道理。他治生“能薄饮食,忍嗜欲,节衣服,与用事僮仆同苦乐”(注:《史记·货殖列传》。)。
《史记·货殖列传》中所记著名大商人如范蠡、白圭等,及商业理论家计然为明清商人所崇奉,他们的经营管理思想也为明清商人所继承,在经商实践中广泛使用,成为明清商人致富的又一法宝。这方面的例子并不少见,光是在明清徽商中就有许多。黄莹,字元洁,“少读书,通大义,观太史公《货殖列传》,至计然之言:‘知斗则修备,时用则知物,二者形则万货之情可得而观矣。故论其有余不足,则知贵贱,贵上极则反贱,贱下极则反贵,贵出如粪土,贱取如珠玉。’又见猗顿以盬盐起,与王者埒富,大悟若旨,不效世用一切徂诈术,惟静观盈缩大较,揣摩低昂,恒若执左契,诚一所致,业饶声起”(注:《徽》329条,660条,301条,297条,289条,913条,303条,952条,327条,1419条。)。元洁对经商之道的领悟,是通过阅读《货殖列传》获得的。其中所载商人及商业理论家如猗顿、计然等的经营思想,对他经商原则的确立起了关键的作用。徽商中还有许多商人的经营艺术,也来自于对春秋战国商人的效法、模仿。郑朝霁,字伯望,“事贸迁,驰心猗顿,托迹计然,东涉维泗,西历郢鄢,审势趋会,顺时卑昂,务完母息,操赢过当”(注:《徽》329条,660条,301条,297条,289条,913条,303条,952条,327条,1419条。)。程善敏,字公叔,“弃儒就贾,承祖父之遗业,客廛于春谷之清江,行白圭治生之术,忍嗜欲,节衣服,与用事同甘苦,克俭克勤,弃取异尚,未凡而家温食厚,享有素封之乐”(注:《徽》329条,660条,301条,297条,289条,913条,303条,952条,327条,1419条。)。程致和“幼读异书,不欲沾沾习博士艺,卜居春谷,行白圭治生之学,以美恶占岁,以弃取伺人。能薄饮食,忍嗜欲,节衣服,与用事僮仆同苦乐。趋时观变若猛兽鸷鸟之发,以生以息,几廿年而业振”(注:《徽》329条,660条,301条,297条,289条,913条,303条,952条,327条,1419条。)。汪君实遵父命放弃儒业,“挟计然之策,游方城汉水间,观时居积,生殖渐丰”(注:《徽》329条,660条,301条,297条,289条,913条,303条,952条,327条,1419条。)。黄应宣“师计然之策,商隐江湖,能任人趋时,入什一之利以自给。生平不设机智,仰利巧以网利”(注:《徽》329条,660条,301条,297条,289条,913条,303条,952条,327条,1419条。)。章绪毓早岁丧父,与母亲相依为命,甫弱冠即“师端木,法计然,贸易徽浙,持筹屡中,不十数年遂起其家”(注:《徽》329条,660条,301条*297条,289条,913条,303条,952条,327条,1419条。)。程胜恩,字恒之,家世业农,值荒年,家计维艰,遂“效白圭治生之学,弃农就商,往来荆襄吴越间,勤昧旦,忍嗜欲,趋时观变,人弃我取,与僮仆同苦乐,以生以息,不十年而家成业就,享有素封之乐”(注:《徽》329条,660条,301条,297条,289条,913条,303条,952条,327条,1419条。)。黄存芳,字汝贵,十六岁时,跟随父亲经商历阳,“甫弱冠,即能与时俯仰,握计然之划,数年遂累千金”(注:《徽》329条,660条,301条,297条,289条,913条,303条,952条,327条,1419条。)。方道容,字公和,“挟赀游吴越,操计然之划,审盈缩低昂,不屑屑锥刀间,人称良贾”(注:《徽》329条,660条,301条,297条,289条,913条,303条,952条,327条,1419条。)等等。这些大量的引证材料都说明,明清商人所奉行的勤俭、预测市场、运用市场规律的经商原则,都是明清商人汲取春秋战国商人经商智慧的结果。
三
佛教教义对明清商人的经营之道也有一定的影响。佛教,公元前六世纪诞生于南亚的印度,其创始人为乔达摩·悉达多,被尊称为释迦牟尼。西汉末年、东汉初年传入中国。在魏晋南北朝动荡的社会中,逐渐传播开来,为中国社会所接受。在唐代,与中国本土文化融合,完全中国化,到达其鼎盛时期。在民间,信仰佛教者非常普遍;在社会上层,也有不少虔诚的信徒。明清时期,佛教仍是信徒众多,寺庙遍布名山大川,且深入宫廷,为皇家信奉。其教义对人们的心灵和行为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商人的经商行为也自然包括在内。佛教教义对经商行为的影响,我们所见材料不多,但影响的存在是毫无疑问的,无论从理论上推断,还是从史料中考察,都无法推翻这个看法。文学是现实生活的一面镜子。在这里,我们从明末小说中引述一则,以资说明。
《醒世恒言》第十卷《刘小官雌雄兄弟》写道:宣德年间,在繁忙运河之畔的河西务镇上,住着一位老者,姓刘,名德。夫妻两口,年纪六十有余,没有兄弟子女。有几间房屋,数十亩田地,又在门首开了一个小酒店,刘公平素好行善事,赈乏济贫无所不为,对来店喝酒的客人也极其和善。“凡来吃酒的,偶然身边银钱缺少,他也不十分计较。或有人多把与他,他便勾了自己价银,余下的定然退还,分毫不肯苟取。有晓得的问道:‘这人错与你的,落得将来受用,如何反把来退还?’刘公说:‘我身没有子嗣,多因前生不曾修得善果;所以今世罚做无祀之鬼,岂可又为恁样欺心的事!倘然命里不该时,错得一分到手,或是变出些事端,或者染患此疾病,反用去了几钱,却不到折便宜。不若退还了,何等安逸。’因他做事公平,一镇的人无不敬服,都称为刘长者。”(注:《醒世恒言》第十卷《刘小官雌雄兄弟》。)刘德开酒店,价格公道,不肯多收人银钱,这一经营之道的产生,其原因有二:一是前生造孽,今生无有子女。因此,今生再也不能做欺心的事了。二是多收了银钱,如因此而生出这些事端,或染患疾病,反倒不便宜。从刘公的自我解剖看来,刘公对来世观念,因果报应之说笃信至深!而儒家强调今世的人格完善,道家追求成仙长生不老,因果报应、来世观念更是儒道所无,唯佛教独有。刘公的经营观念显然受佛教影响无疑。
总之,明清商人的经营之道产生于中国传统文化的深厚土壤,是传统文化的丰富养分哺育了它,并使它放射出耀眼的异彩。离开了传统文化,明清商人的经营之道将失去重要的内涵。
【专 题 号】K24
【复印期号】1998年05期
【原文出处】《东北师大学报:哲社版》(长春)1998年01期第27~32页
【作者简介】赵毅 张明富 东北师大历史系 长春 130024
【关 键 词】传统文化/明清商人/经营之道
之所以要提出这个问题,是因为我们认为,明清商人的经营之道固然是明清商人商业实践的产物,是对当时政治经济结构的能动反映。但,正如任何时代伟大思想的产生,除经济基础规定其方向外,还必须凭借传统的思想材料一样,明清商人的经营之道也有其思想来源。而传统文化则是当时人们既直接而又方便的文化资源,不能不对它产生影响。
一
中国传统文化博大精深,多姿多彩,但儒家文化却长期占居着主导地位。自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来,它不仅是封建国家的指导思想,而且儒家伦理以政权的力量被广泛推行,成为全社会思想、行为的准则,积淀着中华民族的文化心理。因此,我们在探寻明清商人经营之道的思想来源时,必须首先对其予以考察。
儒家学说是一个动态的范畴。自春秋时期伟大的思想家孔子创始,到一九一九年,在五四新文化运动“打倒孔家店”的一片喧嚣声中,独尊地位被动摇,在中国传承二千余年,影响中国历史甚巨。在漫长的历史岁月里,儒家学说适应时代的变迁不断发生变化,每个时代的儒学都具有自己的特殊形态。如两汉经学、宋明理学等。但是,在不断变化发展的儒学中,存在着一以贯之的东西。如果不是这样,它就不能笼统地称为儒学了。当然,在儒学里面,一以贯之的东西很多,我们这里只能就和明清商人经营之道有关,而又是贯穿各个时期儒学的问题谈谈。
诚、信是儒学重要的道德规范、社会交往的基本准则,被视为一种良好的德性。儒家的创始人孔子对之大力提倡,他叫人时常反省自己的道德行为:“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忠,即尽己之谓,也就是诚的意思。《中庸》更将“诚”本体化:“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认为“诚”是天的属性,而把“人之道”则规定为对“诚”的追求。董仲舒把孔孟反复阐释、提倡的伦理道德教条化,提炼为“三纲”“五常”。在仁、义、礼、智、信五常中,信虽位居末端,但也将它规定为人们重要的行为规范。到宋明理学家那里,“诚”被 进一步本体化。理学的奠基者周敦颐说:“诚者,圣人之本。‘大哉乾元,万物资始’,诚之源也。‘乾道变化,各正性命’,诚斯立焉,纯粹主善者也。”(注:《通书》。)就是说,圣人必须具备的这种品质“诚”,在宇宙演化过程开始的时候,就开始了;在事物生成长大以后,就确立了。“诚”与天地伴生。理学的集大成者朱熹对这段话的解释是:“此言本领之本。圣人所以圣者,诚而已。”(注:《朱子语类》卷九十四《通书·诚上》。)周敦颐还说:“圣,诚而已矣。诚,五常之本,百行之原也。”(注:《通书》。)诚,为仁、义、礼、智、信五常的根本,孝、悌、忠、顺等行为规范的本源。以后,从明至清,思想巨匠倍出,诚、信的观念一直是恪守不渝,且倡导有加。
力主克制私欲,鼓励人们追求道德理想也是贯穿儒学的主线。孔子反对人们“放于利而行”,以利害义,主张将人们对物质利益的追求纳入义的规范:“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注:《论语·里仁》。)孟子主张“求放心”,要人们找回失去的道德性,“有仁义而已,何必曰利”,“上下交征利而国危矣”。董仲舒提倡“谋其谊而不计其利,明其道而不计其功”。理学是以儒家人伦道德为主体,融合释道思想而形成,主张无欲。周敦颐在《通书》中说:“圣可学乎?曰:可。曰:有要乎?曰:有。请问焉,曰:一为要。一者,无欲也。”(注:《通书》。)朱熹集理学之大成,要求“革尽人欲,复尽天理”(注:《朱子语类》卷十三。),存天理,灭人欲。但我们不能因此而把理学家理解为禁欲主义者,他们的学说与禁欲主义还是有区别的。如朱熹说:“天理,只是仁义礼智之总名,仁义礼智便是天理之件数。”(注:《朱文忠公文集》卷四十《答何叔京》。)天理是仁义礼智等封建道德的概括,仁义礼智是天理的具体内涵。他所说的“人欲”不是指人的一切物质欲望,相反,他主张人类合理欲望的满足:“饮食者,天理也。”(注:《朱子语类》卷十三。)人欲是指因为嗜欲所迷而产生的私心邪念。“人欲者,此心之疾,循之则其心私而且邪。”(注:《朱文忠公文集》卷十三。)在原则上,朱熹与孔子的义利观是无大的差别的,都强调按伦理道德规范行事,反对有害于义的物质利益的获取。心学的建立者王阳明,虽其思维路径与理学不同,但其哲学旨归与朱熹别无二致。即使是“异端之尤”的李贽也未否定人们对道德理想的追求,认为仁义之心与生俱来,是人固有的良知良能:“仁义之心,根于天性,不可壅遏”(注:《道古录》卷上。),“德性之来也,莫知其始,是吾心之故物也。”(注:《道古录》卷上。)可见,追求道德人格的完善,在儒学发展史上确实一以贯之。
儒学的这些思想通过政治、法律、教育的多重强化,内化为中国封建时代人们普遍的心理结构,也给了明清商人以深远的影响。在我们对明清商人经营之道的考察中,处处可见这种影响的痕迹。
首先,诚、信的伦理准则被移植到经济领域,为明清商人所恪守,他们中的许多人因此而富甲一方。如:程其贤十六岁开始服贾,往来于闽越荆豫之间,“诚信自矢,不罔利,而业日振”(注:《明清徽商资料选编》(以下简称《徽》)298条。);郑石陵习贾“独任诚信,矜己诺”,获得顾客的敬重,“绾毂归之,利乃更赢”(注:《徽》655条,896条,1356条,548条。);江长遂经营盐业于宛陵,“待人接物,诚实不欺,以此致资累万”(注:《徽》655条,896条,1356条,548条。);朱文炽“鬻茶珠江,逾市期,交易文契,炽必书‘陈茶’两字,以示不欺”(注:光绪《婺源县志》卷三十三《人物·义行》。);赵沈贾西宁,“尝收木棉数万斤,鬻于市,仆潜轻其衡,沈侦觉,折衡逐仆”(注:民国《新绛县志》卷五《孝义传》。);崔呈德“荷提卖油,口不二价”(注:光绪《直隶州志》卷十二《隐逸》。);刘邦进牵车服贾自给,童稚无欺(注:光绪《洪洞县志》卷九《人物》。);范永斗贸易辽东,久著信义(注:嘉庆《介休县志》卷九《人物》。);张居士为贾,“不二价,不欺人,有误增其值以易而去者,立追还之至再”(注:《温恭毅集》卷八《张居士六十序》。);梁俊伟设机房于佛山,“诚实著闻,商业遂振”(注:民国《佛山忠义乡志》卷十四《人物六》。)陈龙光壮年就商,“诚意相感,人乐与交”(注:《金鱼堂陈氏族谱》卷八,见《明清佛山碑刻文献经济资料选编》。);瞿连壁弱冠营布业于苏州,“性行诚实”,以德孚人,生意兴浓,远胜同行(注:《抱经堂文集》卷三十《朝议大夫学南瞿公家传》。);钱某以卖药为业,“谨愿性成,市价不二,里人重之”(注:《熙朝新语》卷十五。);郭节卖酒为业,“平生不欺人,或遣童婢沽,必问妆能饮酒否,量之,曰毋盗瓶中酒,受主翁笞也。或倾跌破瓶缶,辄家取瓶更注酒,使持以归,由是远近称长者。”(注:《虞初新志》、《卖酒者传》。)等等。
儒家的义利观也被明清商人运用于商业实践,用以指导他们的经商行为。在这方面,明清时期的方志、文集乃至笔记,给我们提供的例证也是大量的。让我们先看看徽商舒遵刚对义、利关系的辩证论述。
舒遵刚,字济柔,号遂斋,道光黟县人。十四岁开始经商,实践的磨炼造就了他娴熟的技巧和丰富的商业知识:“精榷算,善权衡。”他在谈到他的经营之道时,说:“圣人言,生财有大道,以义为利,不以利为利。国且如此,况身家乎!”又说:“钱,泉也,如流泉然,有源斯有流,今之以狡诈求生财者自塞其流也。今之惜而不肯用财者与夫奢侈而滥于用财者,皆自竭其流也。人但知奢侈之过而不知惜之为过,皆不明于源流之说也。圣人言,以义为利,又言见义不为无勇,则因义而有财,岂徒不竭其流而已,抑且有以裕其源,即所谓大道也。”(注:同治《黟县三志》卷十五《舒君遵刚传》。)舒遵刚认为,管理商业应该象治国一样,以义为利,不能以利为利。因为违背道义以狡诈求生财,是自己堵塞自己的财源。相反,以义为利,因义用财,就会在社会上,在人们的心目中,树立起良好的商业形象,顾客也就不招而自至了。因此,不但不会竭流,而且还开掘了丰沛的财源活水。舒遵刚从理论上论证了在经商中以义为利的必要性。
这一时期的商人中,在对义、利关系的辩证思考方面,也许只有很少的人才能达到舒遵刚这样的理论高度。但在经商中对义奉行不渝,义、利冲突时舍利而取义的事例,则是常见的。如:汪坦“出游吴楚,虽托游于货利之场,然非义弗取”(注:《徽》655条,896条,1356条,548条。);倪起蛰继承父志,习懋迁营生,“以义为利,家产自此丰”(注:《徽》655条,896条,1356条,548条。);江羲龄服贾养亲,“尝贸易芜湖,有误投多金者,却弗受”(注:《徽》889条,265条,466条,465条。);言三应曾经商建昌,于旅店拾数百金,多方打听失主。留待月余,无果。数年后,三应前往抚州,在船上遇贩鸡的人,“从诟其不洁,其人曰:‘嘻,我故有金,某年在建昌遗之,以至此也。’三应询得其实,举还之,不告姓名”(注:民国《歙县志》卷九《人物·义行》。);许尚质“客吴邸也,获床下遗金百镒,亟踪迹前所舍客归之”(注:《徽》889条,265条,466条,465条。);许明大“挟资游吴楚燕赵间,民之衣贫不给者,咸称贷于公,公每以义为先。洎岁凶,逋者争鬻子女以报,公止之曰:‘吾岂不利而割人之至爱耶?’悉取券焚之,示不复取”(注:《徽》889条,265条,466条,465条。);王福奴“善生殖,商游吴浙,士大夫深加敬爱。有蔡姓者,欠逋欲鬻女以偿,公闻持券还之,曰:‘毋因是以致离天性之爱耶!’”(注:《徽》889条,265条,466条,465条。)这些商人在经商活动中,真诚地践履着义的准则,肩负着伦理责任和实现经济目标的双重任务。
由上可见,明清商人在商业经营中所遵循的诚信原则、缘义取利的原则都是在儒家文化的浸润下形成的,是儒学伦理规范的转化。这一实证性的研究也表明,儒家思想对经济发展并不象时下某些论者认为的那样,起的是一种完全阻碍的作用。相反,在现代经济的发展中,它是一种可资利用的文化资源。
二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春秋战国商人的经营哲学也是一朵艳丽的奇葩。春秋战国时期,战争频繁,社会动荡,“工商食官”的格局被打破,涌现出了不少个体商人。他们以精湛的经商艺术积累起了巨额财富,富比王侯。司马迁在其不朽的名著《史记·货殖列传》中,以如椽大笔生动地记叙了这些商人的经济活动,并精炼地概括了其经营哲学,成为中国传统文化中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春秋战国时期的经营哲学色彩斑斓,丰富多彩,归纳起来,有如下几方面的内容。
1.预测市场,抓住时机
在春秋战国商人中,范蠡是极负盛名的。他,字少伯,楚宛之三户人,生卒年不可考。曾辅佐越王勾践,用计然之策治国,十年生聚,十年教训,民富而国强,终雪会稽之耻,使越国称霸中原。然后,功成身退,变易姓名,游于江湖,用计然之策经商,“十九年之中三致千金”,成为巨富。他依据计然的理论,认为经商必须掌握天时的变动,根据自然变化的规律了解物质资源的情况。“知斗则修备,时用则知物,二者形则万货之情可得而观已。故岁在金,穰;水,毁;木,饥;火,旱。”“六岁穰,六岁旱,十二岁一大饥。”(注:《史记·货殖列传》。)这种循环论是范蠡预测市场的基础。了解了自然变化的规律,就可预知市场何种商品有余,何种商品不足,并及时购进市场上将匮乏的商品,待价而沽。所以,他主张“旱则资舟,水则资车”(注:《史记·货殖列传》。)。白圭,魏文侯时人,他也是一个农业经济循环论者。他指出:“太阴在卯,穰;明岁衰恶。至午,旱;明岁美。至酉,穰;明岁衰恶。至子,大旱;明岁美,有水。至卯,积著率岁倍。”(注:《史记·货殖列传》。)即是说,太阴在卯时是大丰年,其后两年衰恶。到第四年为旱年,再后两年小丰收。到第七个年头是大丰收,而后有两年衰恶,到第十年太阴在子大旱,继续又是两年小丰收,最后回到卯年又是大丰收。他主张,经商应“乐观时变”,在掌握农业经济循环规律的基础上进行。基于农业经济循环规律的市场预测一旦做出,就应“趋时若猛兽鸷鸟之发”,抓住时机,“人弃我取,人取我与”,(注:《史记·货殖列传》。)运用市场规律获取最大利润。
2.薄利多销
薄利多销,是春秋战国时期许多商人共同遵循的经商原则。范蠡说:“以物相贸易,腐败而食之货勿留,无敢居贵。”(注:《史记·货殖列传》。)商品贸易不要追求过高的利润,有了适应的利润就应及时抛售。对那些易腐烂,不能较长时间储存的商品更是如此。白圭则说:“欲长钱,取下谷”(注:《史记·货殖列传》。),要想利润增长快,就经营“下谷”。“下谷”进价低廉,为一般老百姓所需要,市场广阔,虽利薄,也一样能赚钱。
3.保证商品质量
顾客购买商品,实际上是购买商品的使用价值。如商品质量有问题,性能不好,不能满足顾客的需要,肯定这种商品不会有顾客问津。这一点范蠡有相当深刻的认识。他说:“积著之理,务完物。”(注:《史记·货殖列传》。)经商的目的是为了增加财富,但不能以假货骗人,经营的商品一定要有上好的质量,也只有如此,才容易出手。
4.加速资金周转
财富只有在一刻不停地流通中,才能实现增值。老是积压在手中,不是生财之道。这是简单明了的道理。范蠡深通此道,他主张“无息币”,资金不能停息不动,要加速流转。“贵出如粪土,贱取如珠玉,财币欲其行如流水”(注:《史记·货殖列传》。)。在价格贵的时候,大批销售;物贱时,大量买进,商品和货币要象流水那样毫不停息。如这样做了,就能达到猎取利润的目的。
5.任贤使能
经营商业,发展到了一定的规模,经营者个人就心有余力不足了。这里就涉及到了用人的问题。使用什么样的人,关系到事业的成败。范蠡“能择人而任时”(注:《史记·货殖列传》。)。“任时”,就是根据天时变动预测商情。“择人”,就是在商业管理中,选贤能的人予以委任。白圭说:“吾治生产,犹伊尹、吕尚之谋,孙吴用兵,商鞅行法是也。是故其智不足与权变,勇不足以决断,仁不能以取予,强不能有所守,虽学吾术,终不告之矣。”(注:《史记·货殖列传》。)强调为商者必须具备智、仁、勇三种素质。可见,在商业人才的使用方面,白圭也是主张任贤使能的。
6.勤俭
劳动,是一切财富之源。勤劳、节俭则会加速财富增长。白圭生于战国时代,明晓此中道理。他治生“能薄饮食,忍嗜欲,节衣服,与用事僮仆同苦乐”(注:《史记·货殖列传》。)。
《史记·货殖列传》中所记著名大商人如范蠡、白圭等,及商业理论家计然为明清商人所崇奉,他们的经营管理思想也为明清商人所继承,在经商实践中广泛使用,成为明清商人致富的又一法宝。这方面的例子并不少见,光是在明清徽商中就有许多。黄莹,字元洁,“少读书,通大义,观太史公《货殖列传》,至计然之言:‘知斗则修备,时用则知物,二者形则万货之情可得而观矣。故论其有余不足,则知贵贱,贵上极则反贱,贱下极则反贵,贵出如粪土,贱取如珠玉。’又见猗顿以盬盐起,与王者埒富,大悟若旨,不效世用一切徂诈术,惟静观盈缩大较,揣摩低昂,恒若执左契,诚一所致,业饶声起”(注:《徽》329条,660条,301条,297条,289条,913条,303条,952条,327条,1419条。)。元洁对经商之道的领悟,是通过阅读《货殖列传》获得的。其中所载商人及商业理论家如猗顿、计然等的经营思想,对他经商原则的确立起了关键的作用。徽商中还有许多商人的经营艺术,也来自于对春秋战国商人的效法、模仿。郑朝霁,字伯望,“事贸迁,驰心猗顿,托迹计然,东涉维泗,西历郢鄢,审势趋会,顺时卑昂,务完母息,操赢过当”(注:《徽》329条,660条,301条,297条,289条,913条,303条,952条,327条,1419条。)。程善敏,字公叔,“弃儒就贾,承祖父之遗业,客廛于春谷之清江,行白圭治生之术,忍嗜欲,节衣服,与用事同甘苦,克俭克勤,弃取异尚,未凡而家温食厚,享有素封之乐”(注:《徽》329条,660条,301条,297条,289条,913条,303条,952条,327条,1419条。)。程致和“幼读异书,不欲沾沾习博士艺,卜居春谷,行白圭治生之学,以美恶占岁,以弃取伺人。能薄饮食,忍嗜欲,节衣服,与用事僮仆同苦乐。趋时观变若猛兽鸷鸟之发,以生以息,几廿年而业振”(注:《徽》329条,660条,301条,297条,289条,913条,303条,952条,327条,1419条。)。汪君实遵父命放弃儒业,“挟计然之策,游方城汉水间,观时居积,生殖渐丰”(注:《徽》329条,660条,301条,297条,289条,913条,303条,952条,327条,1419条。)。黄应宣“师计然之策,商隐江湖,能任人趋时,入什一之利以自给。生平不设机智,仰利巧以网利”(注:《徽》329条,660条,301条,297条,289条,913条,303条,952条,327条,1419条。)。章绪毓早岁丧父,与母亲相依为命,甫弱冠即“师端木,法计然,贸易徽浙,持筹屡中,不十数年遂起其家”(注:《徽》329条,660条,301条*297条,289条,913条,303条,952条,327条,1419条。)。程胜恩,字恒之,家世业农,值荒年,家计维艰,遂“效白圭治生之学,弃农就商,往来荆襄吴越间,勤昧旦,忍嗜欲,趋时观变,人弃我取,与僮仆同苦乐,以生以息,不十年而家成业就,享有素封之乐”(注:《徽》329条,660条,301条,297条,289条,913条,303条,952条,327条,1419条。)。黄存芳,字汝贵,十六岁时,跟随父亲经商历阳,“甫弱冠,即能与时俯仰,握计然之划,数年遂累千金”(注:《徽》329条,660条,301条,297条,289条,913条,303条,952条,327条,1419条。)。方道容,字公和,“挟赀游吴越,操计然之划,审盈缩低昂,不屑屑锥刀间,人称良贾”(注:《徽》329条,660条,301条,297条,289条,913条,303条,952条,327条,1419条。)等等。这些大量的引证材料都说明,明清商人所奉行的勤俭、预测市场、运用市场规律的经商原则,都是明清商人汲取春秋战国商人经商智慧的结果。
三
佛教教义对明清商人的经营之道也有一定的影响。佛教,公元前六世纪诞生于南亚的印度,其创始人为乔达摩·悉达多,被尊称为释迦牟尼。西汉末年、东汉初年传入中国。在魏晋南北朝动荡的社会中,逐渐传播开来,为中国社会所接受。在唐代,与中国本土文化融合,完全中国化,到达其鼎盛时期。在民间,信仰佛教者非常普遍;在社会上层,也有不少虔诚的信徒。明清时期,佛教仍是信徒众多,寺庙遍布名山大川,且深入宫廷,为皇家信奉。其教义对人们的心灵和行为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商人的经商行为也自然包括在内。佛教教义对经商行为的影响,我们所见材料不多,但影响的存在是毫无疑问的,无论从理论上推断,还是从史料中考察,都无法推翻这个看法。文学是现实生活的一面镜子。在这里,我们从明末小说中引述一则,以资说明。
《醒世恒言》第十卷《刘小官雌雄兄弟》写道:宣德年间,在繁忙运河之畔的河西务镇上,住着一位老者,姓刘,名德。夫妻两口,年纪六十有余,没有兄弟子女。有几间房屋,数十亩田地,又在门首开了一个小酒店,刘公平素好行善事,赈乏济贫无所不为,对来店喝酒的客人也极其和善。“凡来吃酒的,偶然身边银钱缺少,他也不十分计较。或有人多把与他,他便勾了自己价银,余下的定然退还,分毫不肯苟取。有晓得的问道:‘这人错与你的,落得将来受用,如何反把来退还?’刘公说:‘我身没有子嗣,多因前生不曾修得善果;所以今世罚做无祀之鬼,岂可又为恁样欺心的事!倘然命里不该时,错得一分到手,或是变出些事端,或者染患此疾病,反用去了几钱,却不到折便宜。不若退还了,何等安逸。’因他做事公平,一镇的人无不敬服,都称为刘长者。”(注:《醒世恒言》第十卷《刘小官雌雄兄弟》。)刘德开酒店,价格公道,不肯多收人银钱,这一经营之道的产生,其原因有二:一是前生造孽,今生无有子女。因此,今生再也不能做欺心的事了。二是多收了银钱,如因此而生出这些事端,或染患疾病,反倒不便宜。从刘公的自我解剖看来,刘公对来世观念,因果报应之说笃信至深!而儒家强调今世的人格完善,道家追求成仙长生不老,因果报应、来世观念更是儒道所无,唯佛教独有。刘公的经营观念显然受佛教影响无疑。
总之,明清商人的经营之道产生于中国传统文化的深厚土壤,是传统文化的丰富养分哺育了它,并使它放射出耀眼的异彩。离开了传统文化,明清商人的经营之道将失去重要的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