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史
1996年清史研究概况
林海

【专题名称】明清史
【专 题 号】K24
【复印期号】1998年01期
【原文出处】《中国史研究动态》(京)1997年10期第2~11页


    1996年,国内的清史研究,成果丰硕,著述不少;在学术研究中,一些课题研究较为深入,且有突破,而另一些研究领域,则有所涉及。同时,学术争鸣日趋活跃。以下仅就此年度中,清史研究成果的基本统计、研究中的关注点与新进展、研究中的趋势与不足等问题,介绍与述评如后。
      一、清史研究成果的基本统计
    1996年年度中,在国内报刊上,所发表的有关清史研究的学术论文、文章;在各出版社出版的学术论著,据初步统计,量的情况如下:
    在1996年年度中,发表的明清史研究论文约50篇,清史(清前期)研究论文约100篇,二者累计约150余篇。
    较之学术论文的成果而言,有关明清史研究、清史研究的学术性专著的出版则要少得多。就数量而言,1996年年度中,清史(清前期)研究专著,累计也仅十余部左右。其中,具有代表性的著述是:南炳文的《明清史蠡测》(天津教育出版社)、李治安主编的《唐宋元明清中央与地方关系研究》(南开大学出版社)、张正明的《晋商兴哀史》(山西占籍出版社)、张海鹏与王廷元的《徽商研究》(安徽人民出版社)、赫治清的《天地会起源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王振忠的《明清徽商与淮扬社会变迁》(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郭润涛的《官府、幕友与书生——“绍兴师爷”研究》(中国社会利学出版社)、高翔的《康雍乾三帝统治思想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陈祖武的《中国学案史》(台湾文津出版社)、李学勤与徐吉军主编的《长江文化史》(上、下册,第二版)(江西教育出版社)、张碧波与董国尧主编的《中国古代北方民族文化史》(黑龙江人民出版社)、张捷夫主编的《清代人物传稿》(上编)第九卷(中华书局)、王戎笙主编的《清史论丛:1996》(辽宁古籍出版社)等。这些学术研究专著选题较新颖、材料翔实、论点鲜明独到,且颇具新意。
      二、清史研究中的关注点与新进展
    清史研究的“关注点”,一是指某些引起争论的学术问题;二是指学者关注并竞相进行研究的课题。所谓“新进展”,则是指学者在进行有关专题研究时,所取的新视角、新的科学分析手段,进而提出新的研究结论与见解而言的。这一切,均有利于研究的深入与拓展。
      1、清代政治史研究中的关注点与新进展
    中央与地方关系研究的新角度 对清代中央与地方关系的特征及利弊得失,李治安等人在《唐宋元明清中央与地方关系研究》一书中认为,在清代中央与地方的各类权力分配中,总督、巡抚是关键,督抚分寄制中央集权应是清代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基本特征。所谓督抚分寄制中央集权,是元代行省制中央集权、明代三司督抚制中央集权的进一步发展。主要指在传统的郡县制中央集权的基础上,朝廷将控制地方的职责和代表朝延行使行政、财政、军事、司法等权力,委付给各省总督、巡抚,通过总督、巡抚的“分工性地方分权”,达到高度封建中央集权的目标。其特征有三:第一,总督、巡抚封疆而治。第二,直省督抚身份和权力的两重性,第三,朝廷对督抚的多方掣肘和严格控制。在弊端方面,著者则指出,恰是由于以上三种方式的控制,清代督抚对皇帝几乎都是一味承顺,唯命是从。象明代海瑞、李三才等上疏斥责皇帝的,完全绝迹。如两江总督尹继善遇皇帝南巡,“有意迎合”,奢侈挥霍,“伤耗三吴元气”,遂得以“四督江南”;江西巡抚布兰泰苛政虐民受弹劾,被雍正帝召回追问。布兰泰却以“臣在江西所办事件,往往从重从严,待皇上敕改,使恩出自上”。这种媚取上悦,阿臾逢迎的做法,可谓无以复加。不少督抚还学会揣摸皇帝喜好以行其政。田文镜深知雍正帝喜欢办事严历干练,于是投其所好,在担任河南巡抚时“对豫民则苛刻搜求,务以严历相尚”。“故官河南山东总督最久,帝眷最宠。”
    世爵世职制度研究的新论点 对清世爵世职的等级及形成过程、世爵世职的封授、世爵世职封授中的限制及爵位的承袭等问题,晏子友在《清朝世爵世职制度》(《清史论丛:1996》)一文中,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了自己的新见解。他指出,清王朝世爵世职,主要是用来奖励异姓立有军功人员及推恩皇后家族,前朝皇帝后裔和先圣先贤后代。其颁赏对象主要是八旗将士、绿营兵将、汉族文臣及皇亲国戚。而在这些人中,以八旗将弁为最多。这是八旗制度在清王朝政权中的特殊地位所决定的。当然,同历代封建王朝一样,赏赐爵位,首先要依据受爵者与皇族之间血缘关系的远近。清王朝也是如此,爵位等级的高低,关键在于他与清帝之间关系的亲疏。但为了扩大王朝的统治基础,对一些异姓人员,尤其是八旗人员,则根据他们的功绩,授以相应的官职或封赠其世爵世职。作者认为,虽然从顺治时起,清帝就一再标榜“视满汉如一体”,但清朝的政治制度却自始至终存在着重满轻汉的现象,世爵世职制度也不例外。
    皇权政治研究的新结论 对清初皇权政治的研究,姚念慈在《多尔衮与皇权政治》(《清史论丛:1996》)一文中,从剖析根基脆弱的崇德皇权、统治集团的矛盾与福临继位的实质、多尔衮与两黄旗的合作、清军入关与皇权政治的演变、“皇父摄政王”与皇权的归一等问题入手,提出了自己的新结论:综观满族开国以来的历史,统治集团内部的重大斗争无不对皇权与八旗的关系发生影响。入关之前,满族国家形态凡经三变。然太祖之后有八王共治,太宗骤逝复有宗王摄政,每朝终始,皇权亦随之兴衰。其往复循环,盖由八旗制国家本质所致。入关后,唯多尔衮摄政之局终于出现上三旗与下五旗之分,一变而成定制,皇权从此树立绝对权威。究其原因,主要在清军入关,皇权的基础已根本改变。而多尔衮与福临的斗争,或皇权二元化的冲突,虽然纷繁炫目,但就其实质而论,不过是八旗制国家固有矛盾的继续,本身并不具有新的历史价值。只是由于借助新的历史条件和社会基础,才使皇权取得了积极的成果。同样,皇权的巩固和发展,主要也不取决于皇权与八旗的斗争,而取决于与新的社会基础相结合,这才是清初历史发展的焦点。
    清初奏折的新探析 任青在《清初奏折探析》(《清史研究》1996年第3期)一文中指出,奏折制度为清帝所独创,且几乎与有清一代相始终,它的出现不仅标志着中国古代官文书制度的重大变革,而且与清代政治体制的演变息息相关。可以说,清初以来皇帝与内阁,督抚与部院权力分配的矛盾斗争最终孕育出了奏折制度。而折奏方式的广泛使用和规范化,又势必将皇权高度强化的象征——军机处推上历史舞台,文章在对清初各种奏折类型进行分析后认为,康熙朝时奏折制度已具雏型。而在顺康两朝八十年间。奏折作为政治生活中的崭新事物,从它问世的那一刻起,便显示出强大的政治生命力。对前明本章制度早巳不惬于怀的清帝把它视为强化皇权的利器,内外臣工则出于不同的目的也急切地想取得以奏折“通天”的特权。奏折就是在君臣上下共同推动下,奋力地打破着昔日题奏本章的一统天下。机密而便捷的奏折替代或部分替代非壅即泄的题本和奏本只是时间问题了。
    地方官铨选制度的新研究 刘凤云在《清代督抚与地方官的选用》(《清史研究》1996年第3期)一文中提出,有清一代,官吏的铨选和除授例归中央,为吏部之责,然而,总督与巡抚作为地方一级的最高长官亦参予铨政。他们以保举和题补的形式,向朝廷荐举人才,升调属吏。因而,清代的地方官有相当一部分是由督抚选用的。这是清代文官制度发展过程中的产物,也是清代官僚制度的一个特征。作者还认为,清代重视保举制,并将督抚题补纳入地方官吏的铨选系统,从而给清代的封建官僚制度带来新的生机,这是不容置疑的。然而,保举制与题补制,从根本上说仍然属于封建官僚政治的组成部分,所以,它不可避免地要产生官僚政治的流弊,而对地方官选举具有重要影响的督抚题补制,弊病更多:首先是督抚题缺选员条例不能如制实行。其次是督抚滥举滥题的现象十分严重。其三,督抚于题缺择员时重才轻守,致贪酷者多得升迁,等等。
    康熙帝惩贪的新评 述对于康熙一朝的惩治贪官污吏之举,何孝荣则在《康熙惩贪述论》(《清史研究》1996年第1期 )一文中,予以新的评述。该文认为,康熙前期宽处贪污,最大限度地团结了统治阶级的力量,为消泯尖锐激化的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打败分裂割据势力,建立清王朝对全国的稳定统治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值得肯定。在全国形势基本稳定以后,康熙帝开始了严惩贪污。而康熙中期的严惩贪污,使吏治大为清明,一定程度上防止了封建政权的迅速腐朽,广大人民的生活也有了一定程度的改善,所谓“治理蒸蒸,于斯为盛”,因而是有积极意义的。但康熙后期允许官吏有“些微”、“丝毫”的贪污行为、要求督抚等官放松对属下贪污的追究,从宽处理被揭发出来的贪污大案,简直与中期的惩贪有天壤之别。其原因,一是因为他认识到贪污确实难以禁绝,因而允许官吏有“些微”、“丝毫”的出格之处,以减少统治阶级内部矛盾,同心协力巩固封建统治。二是因为康熙帝晚年家务闹得不可开交,无暇顾及吏治问题。在康熙帝为何不能根治贪污的问题上,作者认为还有更深刻的社会原因:首先,是中国古代以人治代替法治,封建制度本身即是孳生贪风之源。其次,清代官员俸禄比较低,无以维持官吏本人和家属的生活。再次是受封建教育薰陶,登上仕途即要求取发财,贪污则是其主要途径。
    民族统一观念的新剖视 对清代的民族统一观念,张羽新在《清代前期各民族统一观念的历史特征》(《清史研究》1996年第2期)一文中,提出了自己的新见解。文中指出,清代前期,即17—18世纪,中华民族大统一观念的历史新特征,主要表现在:历史地批判不利于各民族统一、融合的“华夷论”,进一步强化民族大统一意识:形成了近代领土、边界、主权观念,使全民族在政治上、心理上,筑起了一道坚固的新长城:以汉、满、蒙、维、藏五族一体,作为国家和民族统一的象征。这是在清代前期我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空前巩固和发展、西方早期殖民主义者的武装侵略对国家和民族的统一造成严重威胁的特殊历史条件下,传统的中华各民族大统一观念的光辉升华,它当时对于加强中华民族的内聚力,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国家、民族的统一,抵御外来侵略,都起了重要的历史作用 。
    农战史研究的新争鸣 为了揭示农战史的一些历史真相,余焕卿在《关于建国后农战史研究的评价问题——与黄敏兰同志商榷》(《史学理论研究》1996年第2期)一文中,分别从关于农战史研究的学术意义、关于理论误导的问题、关于若干具体问题的辨析、关于冷静平实的学风等问题入手,与黄敏兰的文章展开争鸣。文中对牵扯到清初人口的张献忠屠蜀问题,认为张一开始并未滥杀,出现滥杀是顺治二年以后的事,是形势变化造成的心理变态所致。清初四川人口锐减,张的滥杀绝非唯一原因,主要还由于连年战乱,人民大批死于饥饿、相食、虎害、瘟疫,还有大量逃亡外省者。
    天地会研究的新成果 在天地会起源研究中,一向有明代说、康熙说、乾隆说等。不少学者认为,天地会是由于乾隆年间商品经济发展、资本主义萌芽增长而出现的“互济互助”团体,它于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由万提喜首倡创立的。赫治清经过长期深入研究,在《天地会起源研究》一书中,获得了新的研究成果:天地会是清初特定历史条件下民族矛盾与阶级矛盾互相作用的产物。它是作为“反清复明”的政治斗争工具而出现于中国历史舞台的。它于康熙十三年甲寅(1674年)由长林寺开山住持僧万五道宗即达宗和尚等人创立。其诞生地点,是福建漳浦县云霄高溪乡高溪庙,创立宗旨为“反清复明”。天地会创立之初,是由部分汉族地主及其知识分子中的反满派和部分劳动人民群众组成的以“反清复明”为宗旨的秘密结社。后来,随着清朝中央政权的牢固确立,满汉地主阶级联合专政的实现、汉族地主及其知识分子作为一个阶级相继退出人民革命斗争历史舞台,它就逐渐变成了以农民、小手工业者、商贩、挑夫和其它下层游民无产者为主体的、借以进行反清阶级斗争的秘密结社。
    闭关政策研究的新视角 对清代闭关政策的实质问题,以往研究甚少。向玉成《清代华夷观念的变化与闭关政策的形成》(《四川师范大学学报》1996年第1期)一文指出,清代华夷观念的变化,大致完成于雍乾时期。此时的华夷(西方人,特别是西方殖民者)观念有两个新特点;其一,认为中国是“世界中心”。认为外国人为夷狄,自己为天朝上国。其二。认为外来文化一无是处,甚至有害而无利,采取“全盘否定”的态度。故《防范外夷规条》成为清政府实行一口通商体制和闭关政策的一个大纲。至于闭关政策的内容,则有:一是严禁中国人民出海贸易居住或定居;二是以一口通商和行商制度作为隔绝中外交往的手段;三是对中外商人在广州口岸的合法贸易严格限制;四是严禁本国所生产的许多商品输出;五是对外来文化采取全盘否定的态度。因此,闭关政策绝不仅仅是对外的防范和限制,另一个更为重要的内容,乃是防范中国人民接触外来文化和事物,这才是它的实质。
    此外,董建中的《清乾隆朝王公大臣官员进贡问题初探》、高翔的《也论军机处、内阁和专制皇权——对传统说法之质疑,兼析奏折制之源起》、成崇德的《清代前期边疆通论》(上)(分见《清史研究》1996年第1、2、3期)等文,也提出了诸多有价值的新见解。
      2、清代经济史研究的关注点与新进展
    江南人口增长率的新估算 李伯重在《清代前中期江南人口的低速增长及其原因》(《清史研究》1996年第2期)一文中提出,清代前中期江南人口增长速度不仅低于明代后期江南,而且也低了清代前中期中国其他地区。1680—1850年间江南的人口成长率(3‰)约为1700—1850年间全国成长率(6‰)的一半。其原因是该地区人民,更愿采取各种手段控制人口增长,以保持他们的生活水准不降低。因此,经济原因是导致清前中期江南人口低速增长的主因。
    垦荒政策的新考察 对清代前期垦政的形成与变迁,江太新在《清前期的垦荒政策考察》(《清史论丛:1996》)一文中进行了新的考察,并认为历届政府垦政有如下特点:一是采用剥笋式开垦方式,符合垦荒规律。二是注意随时调整政策,使其始终充满活力。三是给垦荒者以物质支持。四是及时纠正是垦荒中出现的问题。五是惩治腐败。六是调动地方官吏积极性。然在产权保护、考成办法上亦有不足。
    徽商研究的新成果与新方法 在明清地方商人集团中。徽商是南方商人集团的重要代表之一。自明代中叶至清末民初的数百年间,徽商更是活跃于全国商界的一支劲旅。徽商的活动对于当时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无不产生重要影响,而徽商活动的方式及其势力的消长又无不受到当时社会条件多方面的制约,因而透过徽商兴衰演变之迹可以从一个侧面窥探当时整个社会的全貌。这即是近年来徽商研究受到国内外学者关注的重要原因之一。由张海鹏、王廷元主编,孙树霖任副主编的《徽商研究》一书,不仅是徽商研究的最新成果,而且在研究方法上有新的尝试。该书从徽州商帮的形成与发展、徽商的资本积累、徽商在长江流域的经营活动、徽商与两淮盐业、徽商在茶木粮典和棉布业中的经营活动、徽商与封建势力、徽商的“儒贾观”和商业道德、徽商资本的出路、徽商与徽州文化、徽商个案研究、徽商的衰落等专题入手,力图对明清时期徽商的全貌、活动方式、兴衰原因等,进行规律性的提示和探讨。在资料的运用上,全书引用了许多新资料。其中,“徽商个案研究”专题中,征引的全是新搜集的材料;关于徽商经营方式研究,则是根据从几千份徽州契约文书中爬梳出来的材料加以整理研究撰写成的。而胡开文分家阄书则是首次公布,其资料价值远远超出了徽商研究这个范围;歙县芳坑江氏茶商的材料,也是从江氏几代茶商遗留下来的数百本帐簿和数千封商业往来信件中第一次整理出来的,弥足珍贵。
    值得注意的是,《徽商研究》一书在研究方法上,进行了一些新的尝试。研究者力求在该专题研究中,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一下,做到宏观研究与微观研究相结合、综合研究与个案研究相结合;其次,是从实际需要出发,尝试着应用计量研究的方法、比较研究的方法以及社会学的、心理学的和文化学的研究方法。从而得出了一些有科学价值的新结论。
    清代人口研究中的新进展 清代人口研究是近年来中外学者颇为关注的课题之一。如何在这一研究领域采用高科技手段、运用新方法并拓展新的课题,对此,由美国学者李中清与中国学者郭松义共同主编的《清代皇族人口行为和社会环境》(北京大学出版社)一书,进行了有益的尝试。该书所收论文,根据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收藏的《玉牒》等皇族人口资料进行研究。在此之前,中外学者利用现代高科技手段,建立了“宗人府档案”电脑资料库,将《玉牒》(皇族宗谱)中的男女本人姓名、出生日期、婚嫁、爵职、死亡以及有关父母情况等内容,加以技术处理。再从论文内容看,可分为三种类型:一是主要根据资料库提供的数据分析后得出的研究成果。其中有王丰、李中清的《两种不同的节制性限制机制:皇族人口对婚内生育率的控制》,李中清、王丰、康文林的《两种不同的死亡限制机制——皇族人口中的婴儿和儿童死亡率》,赖忠文:《1840年后清宗室死亡率下降之真伪》,赖惠敏:《清代皇族的过继策略:传承子嗣抑或繁荣家族?》,刘素芬:《清代皇族婚姻与宗法制度》。这些论文主耍研讨清代皇家宗室人口行为的。第二类论文是研讨清代《玉牒》等人口册籍的内容、价值,皇族人口行为的社会原因等。其中有鞠德源的《清代皇族人口册籍》,郭松义的《清宗宝的等级结构及经济地位》,赖惠敏的《清代皇族的封爵与任官研究》,杜家骥的《清代天花病之流行、防治及其对皇族人口之影响初探》。第三类文章主要是介绍资料本身和资料库的情况,属附录性质。
    此外,刘小萌的《清代北京旗人的房屋头卖——根据契约文书进行的考察》、许檀的《明清时期山东的城镇与城镇人口》、高虹的《清代沈阳城发展的原因及其历史作用》、徐明德的《论清代乍浦国际贸易港沿的发展与繁荣》(均载《清史论丛:1996》);以及郭成康的《18世纪中国物价问题和政府对策》、何平的《论清代前期的赋税调整》、李琳琦的《徽商与明清时期的木材贸易》、苏全有的《中俄北京贸易初探》、香港麦劲生的《中英贸易与18世纪政治经济学者的自由贸易论争》、吴建雍的《清前期中国与巴达维亚的帆船贸易》(分载《清史研究》1996年第1、2、3期)等文,均提出了诸多有价值的学术新论点。
      3、清代社会史文化史研究中的关注点与新进展
    文字狱研究的一种观点 喻大华在《清代文字狱新论》(《辽宁师范大学学报》1996年第1期)一文中,对清代文字狱案的界定、文字狱的影响等问题,进行了新的认定和评估,从而提出了不少自己的见解。首先,该文认为对文字狱应严格认定,不宜失之宽泛。文章指出,搞文字狱是冒天下之大不韪的行为,即使在封建社会也不得人心,所以,在封建社会文字狱也不是普遍现象,清代文字狱搞得最多,也仅限于雍乾时期,即使是雍正、乾隆二帝,也多次强调“不为已甚”,既怕落下以文字罪人的恶谥,又怕助长挟嫌诬告之风,以扰乱社会秩序。因此,下面几种情况就不应认定为文字狱:一是以公开文字作品鼓吹推翻清政权而获罪者,就不可认定为文字狱。它不是文字问题,而是政治问题,如有人将曾静、张熙案定为“雍正朝最重要的文字狱”便属不妥。二是虽无推翻清政权的确实言行,但是,故意地、公开地在文字作品中触讳,并且是触的统治者讳莫如深的大讳而被系狱者,不应认定为文字狱。如史学界定论康熙朝文字狱大案的戴名世案,触的就是这样的讳。他犯的不是文字罪,至少是思想罪 ,他被处死,在清代从未有人为之鸣冤,反倒一致肯定康熙帝不事诛连的宽大。三是表面上是文字触讳而实则是行为触讳者,不应认定为文字狱。四是个别大狱的认定不可“一刀切”,要具体分析。在怎样评估清代文字狱的影响问题上,文章认为,目前文字狱的研究还缺乏具体的量化分析。所以研究者还难以更精确地评估其影响。但是有一个原则可以肯定:文字狱的影响既没有使清王朝的统治强化到什么程度、也没有扼杀学术和思想。无论如何,其作用只是暂时的、局部的。对人民来说,这是封建专制的暴政;对统治者来说,是一无建树的“败政”。根据《清代文字狱档》归纳,打击对象有官员、平民、生员、名士、学者、卜筮、僧侣、工商业者、轿夫等,还有为数不少的精神患者。这其中官员、平民所占比重最大,生员等一般读书人次之,学者为数并不多,而且学者罹祸,背景都较复杂,如依附权贵、政治问题等。清代,士大夫不能保持独立的人格和凛然的气节,其根本原因在于他们无法把握自己在政治、经济上的命运。在政治上,臣下的升迁完全取决于皇帝的喜厌,于是士大夫必然丧失气节和人格去讨好皇帝,皇帝以犬马待臣下,臣下必然以犬马自居,皇帝庞信和珅,于是大臣们就奔走于和珅之门,甚至有“大学士、七卿之长,且年长以倍,而求拜门生”,甚至“有交宰相这僮隶,并乐与抗礼者。”在经济上,士大夫的逐渐贫困化,使他们不得不丧失人格去向上司“昏夜乞怜”、“人前长跪”,以谋一个效益好的职位。乾隆时,京师某石匠去世,士大夫争去吊唁,为的不过是百十两银子的馈赠。由此可见,士风日下的局面形成原因是复杂的,文字狱只是其中的一个原因。文章作者指出,就加强专制统治的主观动机而言,文字狱的制造者是徒劳了。首先,雍乾之际,汉族中的反清意识已消磨殆尽,知识分子不仅接受了清朝统治,并且也从中受益,陷入文字狱者有的是卷入了统治集团的斗争,有的是因为写了献媚献策的文字,有的是因患精神病而触犯了文字之忌,有的充其量在诗文中发些牢骚。正如鲁迅先生所言:“大家向来的意见,总以为文字之祸,是起于笑骂了清朝,然而,其实是不尽然的。”他们“有的是卤莽;有的是发疯;有的是乡曲迂儒,真的不识讳忌,有的则是草野愚民,实在关心皇家。”(见孔立:《清代文字狱》,中华书局1980年)。统治者把这些人硬冠以“谋反”、“大逆”的罪名,实在是夸大虚构了敌情,无的放矢。
    学案中研究的新开拓 清代学案史研究是清代社会史、文化史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由山东齐鲁书社相继出版问世的多卷本《清儒学案新编》,便是由著名学者杨向奎先生撰著,也是此一研究领域的重大成果。而陈祖武著《中国学案史》(台湾文津出版社)一书,则是学案史研究中具有创新开拓意义的学术著作。书中,作者在详细占有材料的基础上,对清代学案史、学术史研究中的一些问题,发表了自己独到的见解,如关于《明儒学案》的成书年代;关于耶稣会士在晚明学术风气下,输入西学的客观作用;关于汤斌与黄宗羲的关系;关于乾嘉学术的分野等问题的研究及其论断,即是如此。同时,该书对徐世昌与《清儒学案》的关系这一崭新的课题,设专章进行研讨,具有学术开拓意义的价值。值得一提的是,此书对研究中某些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如《学案序》的序文作者是何人等,则予以存疑。这充分表明了著者认真和求实的科学研究学风。
    清代思想研究的新见解 对清代前期知识界的思想动向的评估,高翔在《论十八世纪中国知识界的反传统倾向》(《中国人民大学学报》1996年第2期)一文中,提出了新的见解。作者认为,18世纪的中国知识界并不像一般史书所描述的那样沉闷而无新意。正是在封建社会“全盛”的特殊环境中,知识阶层出现了以批判传统观念为特色的新的思想动向。其基本特点是:在生活方式上,主张人性自由,鼓吹妇女解放;在学术上,反对理学和汉学的垄断地位,推崇独立思考,重视西学的价值;在政治上,否定君主专制,强调臣僚的独立政治人格,甚至要求废除君权世袭,实现真正的“公天下”。18世纪的反传统观念和同时期欧洲的启蒙思想有相似之处,它预示着未来社会价值观的巨大变迁,也为这种变迁准备了最原始的文化土壤。
    移民会馆职能的新探索 蓝勇在《清代西南移民会馆名实与职能研究》(《中国史研究》1996年第4期)一文中,对移民会馆的名实与基本情况考察后,认为它的文化宗教职能是,移民联络乡谊,共祀乡土的神灵和乡贤,从事娱乐活动的重要场所。其政治职能则体现在,移民会馆是在移民客长率领下从事维护同乡利益,调解同乡经济和家庭纠纷,参予各种社会事务的重要场所。作者指出,西南地区移民会馆的建立,使乡土观念在一定时间内较久保存下来。而移民内部内聚力的强大,对于当时传统的封建宗法制度和建立在经济政治地位上的等级制度有所削弱,而对于广大平民和贫苦农民则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照顾,特别是对于小生产者提高抗御自然灾害等意外打击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另外,移民会馆对今天川剧的形成和发展都有积极的作用。但同时应看到,同乡团体这种割裂社会的作用,对于社会的稳定、经济文化的交流和发展大规模集约生产,有一定的消极作用。
    文化走向与学术史编修研究的新拓展 卢钟锋在《论道咸以来的文化走向与传统学术史的编修》(《中国史研究》1996年第3期)一文中,对该课题研究进行了新的拓展,并提出了新的学术论点。文章指出,道咸以来是中国社会由传统向近代转变的时期。1840年的中英鸦片战争是促成这一转变的契机。从此,中国社会性质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开始步入半殖民地半封建化的历史进程。伴随而来的是文化领域也发生了相应的变比,它同样经历着由传统向近代转变的过程:一方面,作为传统文化的主要形式而曾经盛行一时的汉学和宋学相继处于颓势,代之而起的是西汉的今文经学;另一方面,作为西方近代文化的西学乘势而入,应运而兴,“西学东渐”己成为一股文化潮流,冲击着古老的神州大地,从而引发了尔后的中西文化之争。接着,作者着重探讨了造成这种变化的原因及其对当时的传统学术史带来的影响。该文分为道咸之际的社会危机与“经世致用”思潮的再度兴起、道咸以来的文化走向、道咸以来编修的学术史三个部分。著者认为,面对道咸之际错综复杂的新旧矛盾和严重的社会危机,地主阶级的有识之士纷纷把目光转向现实,从政治、经济和学术文化等方面进行反思,试图从中寻找摆脱困境的出路。其思路与清初学者颇为相似。于是,清初学者的经世致用思想重又受到重视和提倡,蔚为一时风气,而开此风气的代表人物应首推龚自珍和魏源。文章还称,经世致用思潮的再度兴起直接影响到清代后期的文化走向。这是由思潮的性质特点及其所面对的历史文化环境决定的。当时,思潮代表人物都把挽救社会危机同文化批判和转变学术风气联系起来。他们的文化批判,其矛头所向是程朱理学和乾嘉汉学,而批判的重点是宋学“性命”之空谈和汉学考据之烦琐。而就历史文化环境而言,道咸之际经世致用思潮的再度兴起要求有与其相适应的文化形式来反映思潮代表人物的思想和愿望。这就涉及到文化形式的选择问题。结果,他们的目光转向今文经学这一最后可供选择的传统文化形式。今文经学素有“通经致用”的传统,它与思潮代表人物经世致用的思路是一致的;今文经学的“微言大义”也便于思潮代表人物借经议政,搞托古改制;今文经学的“三统”、“三世”说更是思潮代表人物倡言变革的理论根据。作者提出,同(治)、光(绪)以来,“西学东渐”,中西文化互相撞击,但仍属于浅层次的性质。“中体西用”论的提出,是中国传统文化对“西学东渐”的最初回应。这一理论的实质仍然是坚持中国传统文化为本位。即使是* 九世纪末资产阶级维新派倡言变法维新,宣传西学,也不能不以中国传统文化——今文经学作为表达其思想的主要文化形式。反映到学术史领域,它表现为用传统学术史的理论和方法编修学术史仍居于主导地位。若综合考察这一时期编修问世的传统学术史,按其内容性分,大体有两大类、四种情况:第一类,是为挽救汉学与宋学的颓势而作。一种情况是:重在为汉学修史,但又注意为今文经学家立传。再一种情况是:专门为理学修史。第三种情况是:修史兼综汉学与宋学。第二类,是为提倡实学而作。
    此外,有关的研究成果尚有:李学勤、徐吉军主编的《长江文化史》(上、下册)一书中,设有“清代长江文化的鼎盛”一章,专门对清代的长江区域文明进行研讨和论述。该书的出版问世,既是区域文化研究的新尝试,也是清代区域文明研究的新成果。杨向奎、吴锐的《论曹雪芹的原籍与<红楼梦>的作者》(《清史论丛:1996》)一文,则用丰富、翔实的史料,论述了两部曹谱与曹家家世的分歧,丰润曹、辽东曹与《红楼梦》中宁荣二府的来源,曹雪芹的原籍在丰润,《红楼梦》的原始作者与增删者等问题,并提出了曹雪芹原籍丰润;《红楼梦》一书的创始者为曹渊(方回)、增删者为曹沾(雪芹)的重要学术见解和观点。吴锐在《仪征刘氏春秋学研究》(《清史论丛:1996》)一文中,则对仪征刘氏春秋学的开创者刘文淇、刘氏春秋学的滞伏期、刘氏春秋学的后劲——刘师培等专题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了自己的新见解。汪学群的《试论顾炎武的经学思想》(《清史论丛:1996》)一文,则认为顾的经学思想博大精深,对群经多有创获,并把考据与义理结合起来,归于通经致用,从而一扫理学末流空谈心性之弊,开清初学术务实之新风。这些新见解,亦有学术价值。
    此外,法国的詹嘉玲的《18世纪中国和法国的科学领域的接触》、张研的《清代家庭结构与基本功能》(分载《清史研究》1996年第2、3朋)等文,也提出了颇多有学术价值的新观点。
      4、清代人物研究中的关注点与新进展
    帝王研究的新见解 近年来,有关消代帝王研究的论著已出版不少,但高翔著《康雍乾三帝统治思想研究》一书却独具特色,作者在书中对康雍乾三帝统治恩想、治术及其时代状况进行考察后,提出一些有价值的新见解。
    降清人物研究的新观点 多年来,学术界大多对明末清初的降清人物持否定态度。对此,《文汇报》1996年2月14日刊登的《王宏志教授谈评价洪承畴必须打破封建道德观》一文,却提出新的见解和观点。文章说,学术界有一种意见,将吴三桂、洪承畴等降清加入清政权的人,统统定为“汉奸”,十恶不赦的“刽子手”,其中最受批判的要数吴三桂。还在建国初,已对吴氏展开批判,至今还在继续,香港特别是台湾学术界对这些人物也持否定态度。而李治亭、王宏志,却对吴三桂、洪承畴给予新的评价。他们完全不同意“汉奸论”,明确地说,满族是中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一员,不是“异民族”,不可同西方等国外异民族同日而语。明清的斗争,是中国内部之争,有正确与错误或先进与腐败的区别,所谓“汉奸”之说就不能成立。吴三桂等人降清各有原因,不能以降消与否做为评价的根据。至于吴氏反复无常,是个人品质问题,固然不足取,也须分清主次和功过。归根到底,还是如何看待清朝与满族的崛起。40多年过去了,尤其是在新时期,还坚持300多年前故明部分士大夫的观点,未免落后于时代。
    有关论文还有:苏双碧《关于洪承畴评价的几点思考》、王思治《洪承畴降清评议》、王宏志《评价洪承畴应以多民族国家为前提》(均载《清史研究》1996年第3期)等。
    索额图研究与评价的新视角 杨珍在《索额图研究》(《清史论丛:1996》)一文中,依据丰富、翔实的史料,对索额图进行多方面研究分析后认为,索额图出生显贵之家,生母却是罪人之女,罹罪被斩,这种特殊的家庭环境,使他自幼产生强烈的自尊心和权力欲望。他性格刚毅,才干出众,曾是康熙帝最得力的助手,但他后来居功自傲,企图利用皇储矛盾来满足个人私欲,这是封建社会晚期皇权高度集中的情况下,皇帝与满洲贵族间权力之争的具体表现,其失败结局,也就无从避免。
    尹继善、袁枚研究的新论点 吴伯娅在《尹继善与袁枚》(《清史论丛:1966》)一文中,通过对尹、袁这两位满洲重臣与汉族名士生平、交往的剖析,提出了清中叶官僚士子精神风貌与满汉文化交融的新论点。文章指出,此时,经过上百年的文化熏陶,众多的八旗子弟已是斯文相尚,性好风雅。因此,满汉文化的交流与融合已是水到渠成。
    此外,由张捷夫主编的《清代人物传稿》(上编)第九卷一书,对清代众多历史人物的生平、事迹、功过进行研讨和评价。该书具有体例严谨、选材精审、立论平实、文字流畅的特色,它的出版问世,既是清代人物研究的重要成果,亦是学术研究的求实佳作。
      三、清史研究的趋势与不足
    1966年度,清史研究呈活跃的趋势,且出现不少新的学术研究关注点,并就若干问题展开争鸣。在展示本年度诸多新的研究成果和成绩时,也应看到,尚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有的文章理论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研究手段更须多元化、多样化。三是研究领域尚需进一步拓展。四是专题性研究有待深入。五是应大力倡导科学求实的学风。如有的文章,在研究中存在片面性,抓住一点,不及其余,貌似新论,但其结论却令人难以信服。故立论更应科学、公允、平实,方能使研究深入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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