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史
历史上并无“清政府”
胡为雄

【专题名称】明清史
【专 题 号】K24
【复印期号】1997年06期
【原文出处】《理论前沿》(京)1997年16期第封三页
【作者简介】胡为雄 中央党校哲学教研部


    不知从何时起,在有关清史、近代史的研究或话题中,尤其涉及自晚清以来的中国历史,人们现在都习惯性地称当时握有最高统治权力的最高统治者慈禧太后及光绪皇帝统治下的清朝为“清政府”。“清政府”一词的始作俑者大概是史家特别是清史专家,直至如今,该词在史家们的史学著作和学术论文中出现的频率颇高。然而,在中国历史上根本不存在什么清政府,“清政府”的存在只是一种语言的存在、概念的存在,只是在史学家们有关研究的文献中存在。
    自清政府一词发明以来,似乎还没有什么人对之作些细究,不少报刊杂志、大众传媒也基本上接收采用了这一称谓,总之,大家都如是说。但这个使用广泛、影响很大的称谓却是一个地道的用语错误,是人们未注意分辨“政府”与“朝廷”是两个根本不同而不可通用的术语之故。正如总统比皇帝高出一个时代、总统一词与皇帝一词不可通用一样,亦正如资本主义比封建主义高出一个时代、资本主义一词与封建主义一词不可通用一样,政府比之朝廷亦高出一个时代、政府一词与朝廷一词亦不可通用。政府是近代资本主义社会的产物,是在社会生产力发展到机器大工业时,资产阶级开始登上政治舞台而出现的,它以天赋人权、自由、平等、博爱等为思想基础,是一种与封建专制即皇帝个人专制统治不同的民主、共和的政治体制,其典型形式是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其最高行政管理者是总统或主席。政府的机构实体有议院、行政内阁及部属、法院、检察院、公安部等。而朝廷本指帝王接受朝见和理政的地方,亦是帝王、“天子”的代称。朝廷的政治形式是寡头专政,它以神权天授、封建世袭为特点,把天下视为私物,是所谓“朕即天下”,最高统治者皇帝享有至高无上的权威。
    无论如何,在历史事实上清代只有朝廷而从来没有什么政府。满族自入关击败李自成的大顺农民政权、彻底灭亡明朝后,采用的基本上是明王朝的专制政体,政权掌握在皇帝一人手中。雍正时设军机处是作为皇帝权力的运转站,军机大臣皆由皇帝选定并照皇帝旨意草拟诏旨,发布诏令,还将各地督抚奏章转奏皇帝;但军机处无衙门、无僚属、无专职、无定员,并非相对独立的正式行政机构,只是皇帝的工作班子。乾隆时设吏、户、礼、工、刑、兵六部,六部大臣当然是只秉皇帝旨意办事,专对皇帝个人负责,这六部与一个统一的责任内阁政府不可同日而语。至光绪时慈禧太后垂帘听政,骄奢淫逸,以天下为玩物,不仅视大臣如奴仆,唤光绪皇帝亦如唤小儿,谁要稍不如她意,轻则丢乌纱,重则丧命。慈禧弄政40余年,凡清朝内政外交大事,皆由此心毒而智拙的老妇“懿旨”定夺。慈禧即是清廷,清朝廷即是慈禧,那里有什么清政府!那时虽然为了应付西方列强的侵掠而设立了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但它决非政府之外交部而是衙门,总理衙门大臣由皇室亲王充任之且只对慈禧太后效职。如若1911年以前真的有代表公民意志的政府,有代表民意并为选民负责的总统,那么中国近代历史极有可能改观,近代中国人也许不会有那么多挨打的痛苦和屈辱,现代中国人也许不会被那么多历史耻辱而造成的重负挤压着心灵,史学家们撰写近代史时也许会趾高气扬得多。
    既然历史上没有什么清政府,那么请史学家和大众传媒不要继续误用“清政府”一词了,——港台的书刊和大众传媒基本上是不使用这个词的,尤其当香港回归、有涉近代史的话题愈来愈多之时更要慎用,不再把“政府”一词与“清”联结起来,以讹传讹、将错就错。在过去曾经使用清政府一词的地方改用清王朝、清朝廷、清廷或直呼慈禧和光绪皇帝不是亦很简单吗?为什么一定要说成是清政府呢?请问,中国历史上有秦政府、汉政府、隋政府、唐政府、宋政府、元政府、明政府吗?中国历史上政府的第一次出现,是在1911年辛亥革命之后,即由中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先行者孙中山出任临时大总统的中华民国临时政府。中华民国政府以阳历纪年,以1912年为民国元年;它不仅成立了临时议会,也成立了临时内阁——由9名国务员分别出任陆军、外交、教育、 实业、交通、内务、司法等总长。这个政府虽然是临时的,但它是与封建专制王朝对立的实实在在的政府。当然,这个政府后来因“洪宪皇帝”袁世凯复辟而中断,在20年代又被国民党重建,最后在1949年被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这一具有广泛人民性、民主性的新民主主义政府所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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