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史 |
明清山西官商一体家族浅议
孙丽萍
【专题名称】明清史
【专 题 号】K24
【复印期号】1997年01期
【原文出处】《晋阳学刊》(太原)1996年06期第81-86,107页
【作者简介】孙丽萍 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副研 030006
明清时期国内最大商帮之一的晋商,兴起于明初,鼎盛于清代,山西边商、内商、外商、票商的足迹遍布长城内外大江南北,这支商界劲旅积极参与了明清时期国内外的重大经济事件,曾在漫长的五个世纪里为封建经济的繁荣和发展做出过不可磨灭的贡献。晋商的大规模活动引起了当时和后来人的广泛兴趣和关注。笔者在借鉴了有关山西商人和族谱学研究领域成果的基础上,试图对明清时期山西商人与官僚一体化的进程、作用、特点以及官商一体对明清经济发展的影响谈一点粗浅的看法。
一、明清官商合体家族的出现
古代中国的封建统治者历来奉行重本抑末政策,限制商人的发展,商人在社会上没有地位。从汉初开始国家就禁止商人衣丝乘车、为吏作官,明令市井子孙不得为官吏,这种政策一直沿续了一千五六百年。宋太宗太平兴国七年有诏:“‘土庶之间,车服之制,至于丧葬,各有等差,近年以来颇成逾僭,宜令翰林学士承旨,李昉详定以闻。’昉奏:‘今后富商大贾乘马,漆素鞍者勿禁。……工商庶人家乘檐子,或用四人、八人,请禁断;听乘车、篼子,舁不得过二人。’”[①]明初洪武三年规定庶人服饰“不得僭用金绣锦绮纻丝绫罗,止许绸绢素纱。……十四年令农衣绸纱绢布,商贾止衣绢布。农家有一人为商贾者,亦不得衣绸纱。……正德元年禁商贩仆役倡优下贱不许服用貂裘。”[②]这种歧视商人的做法随处可以看到。然而国家的统一,经济的恢复和发展,特别是农业和手工业的大发展,给商业繁荣创造了条件,商人积极寻找机会,力求改变社会对他们的不公正待遇,他们不断向官府渗透,俟机发展势力。汉朝时就有富商大贾“周流天下”,甚至“富埒天子”,“交通王侯”[③]的记载,到东汉王朝建立以后,一批新贵族与官僚、地主、豪商相结合,形成一个新的豪强地主集团。西晋时,出现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的局面,封建官僚做官的同时也在大肆敛财。唐代的则天女皇出生于一个木材商人之家,其父早年经营木材生意,以财力支持李唐起兵,后迁工部尚书、荆州都督,封应国公。”[④]就是这样,武则天在她后来的政治生涯中也常因出身低微而受辱。重儒轻商重农轻商的时代,使许多商人感到压抑和不满。随着明代商品经济的空前大发展,国家对商人的限制渐渐放松了,特别是明中叶以后,商业资本非常活跃,商人的贸易活动已不单纯为满足王公贵戚、官僚地主奢侈生活的需要,而是更多地贩卖手工业原料、粮食和一般的生活用品,商人的活动范围和频率扩大增多,一些有了相当经济实力的商人运用积累的资本运动官府,商人的处境逐渐有了好转,地位渐渐得到提高。
官商合体家族的出现是明清经济发展的结果。封建经济的发展,商人势力的扩充,必然引发商人参政议政分享政权的愿望和可能。在明中叶正德、嘉靖年间,一些参与国家重大经济活动如盐商一类的商人,他们的子弟通过交结地方官吏以郡县学籍参加了科考,一部分商家子弟由此步入仕途,而官府对此并不明令禁止,这就打破了长期以来不许商人子弟仕宦为官的成例。卿相出自科举是明代的定制,商人子弟入仕做官,提高了商人家族在社会上的地位,同时商人家庭借此利用其政治地位巩固他们商业上取得的成就,这就是出现官商一体化家族的最根本原因。到了万历年间,政府允许商人子弟有正式学籍参加科考,商人子弟参政有了切实保障。如山西明清两代的官商家族阎若琚一家就是商籍子弟参加科考的直接受益者。阎氏祖代生活在太原,明正德初年,阎氏舍耕读世习而移驻扬州业盐,五世祖西渠公阎居暗时,跻入两淮盐商的行列。祖父阎世科则是万历三十二年的进士,官居辽东宁前兵备道参议。父亲阎修龄于崇祯八年以“商籍”入淮安府学,这是两淮盐商和两浙盐商的一种特权,当时府州县学特设专门名额,用以接受盐商子弟。后来阎家还有几人进入府州县学科举及第。哥哥阎若琛、堂兄阎洞都是以商籍入学,并先后成为进士。阎本人也于清顺治八年以商籍入淮安府学[⑤]。也就是说,阎氏一族利用商籍者大有人在,这个家族属于官商相互渗透的大家族。还有清初顺治十七八年间任工部尚书的杨义也是在明末以商籍参加科考步入仕途的。关于他的家系,有记载说:“大司空杨公讳义,号昆岳,山西洪洞人。其先世业盐淮南,公以儒术起家。”[⑥]杨义曾做过两浙及长芦盐运使,因此不少书上都说他任盐政职是“承世业理盐策”。商籍子弟参加了科考,商儒不通的界限至此彻底打破,这是明代商人社会地位提高的重要标志,也是明清商人与其他时期商人的重要区别所在。
政治与经济结合的关键在于官与商的相互渗透、相互依托、相得益彰。家族中的子弟要读书做官,不仅需要耗费一定的财力,而且也需要家族精神和物质上的支持。为此,一个家族为了让子弟做官,就需要有人经商,子孙在家族财力的支持下成为官僚学者扬名显姓,反过来又提高了家族的商业信誉和知名度。当时的许多山西官商家族就认识到:官商结合型家庭是一种最理想的家庭模式,封建政治和封建经济必须在相互依托中求得生存,求得更大发展。明中叶以后,官商一体家族开始成为一种社会现象,除晋商外的其他地方商人也有官商一体化家族的存在,但山西商人更为典型和突出,时间上也更早一些,因为山西商人作为一个大的商业帮派集团是在明初形成的,特别是开中制实施以来,山西商人与官方的关系较其他地域的商人更为密切。
二、明代山西官商合体家族
明代山西官商家族中的官和商是分别来做的,用明清官商家族出身的大官僚杨义的话说就是“商则不官,官则不商,既商之,又官之,其名不正,其事不雅。吾不为也。”杨义的话颇可以代表当时一些人的看法。明代做官的人基本上是通过科举正道步入仕途的,如蒲州的大盐商王氏家族的王崇古、张氏家族的张四维等都不例外。官商家族中,既有经营大买卖的直系亲属,同时也不乏朝臣要员,他们还利用姻亲方式巩固加强相互间的经济利益和政治地位,有时甚至不惜大量的钱财去交结当朝权要,争取政治上的更大成就。正史记载:“张居正当国,复移疾归。四维家素封,岁时馈问居正不绝。武清伯李伟,慈圣太后父也,故籍山西,四维结为援。万历二年复召掌詹事府,明年三月居正请增置阁臣,引荐四维,冯保亦与善,遂以礼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人赞机务。……居正卒,四维始当国。”[⑦]正是由于官商家族中的张四维、王崇古等利用财力结交权要,为自己发展晋升用钱铺路,所以遭到当时一些在朝者的抨击和弹劾。与蒙古俺答议和后,“御史郜永春视盐河东,言盐法之坏由势要横行大商专利,指四维、崇古为势要,四维父、崇古弟为大商。四维奏辨,因乞去。拱力护之,温诏慰留焉。……复有劾四维者。四维已进左侍郎,不得已引去,……东宫出阁,召四维充侍班官,给事中曹大野言四维贿拱得召,四维驰疏辨,求罢,帝不许,趣入朝。未至而穆宗崩,拱罢政。”[⑧]这是权贵对官商合体家族的抗议,然而这种抵制当时并没有什么明显的效果。张四维之后,申时行当政,又有御史曹一夔在弹劾他人的同时涉及这个官商大家族的成员,曹上奏吏部尚书王国光讨好张四维,拔四维表弟王谦(王崇古的儿子)为吏部主事,于是当朝宰辅申时行请旨罢免了王国光,王谦也因此谪往他处。可见朝官与这些新的官商家族的斗争还是比较激烈的。
明代的一个大家族里,官员的地位通常比商人要高,不少商人是因为当初科考落第走不了仕途转而业商,在商人子弟有了出仕机会后,整个家族就要全力以赴,大力支持,因为家族的生存发展,还有赖封建政治的庇护和支持。比如王崇古的父亲王瑶就是做官不成出而为商的例子。王瑶自己没能走上仕途,就与也做商人的兄长王现一起资助三弟王珂中了进士,王珂官至中书舍人,却又早殇,没能了却这做商人的兄长们的心愿,王瑶的希望便寄托在了下一代的身上,他成功了。明代商人看重做官的例子还有明中叶蒲州由商而官的展玉泉。展家为晋商世家,展玉泉的父亲在沧州做盐商,展玉泉接手父业时,经营沧盐获利丰厚,盐商云集沧州,虽然盐商人数较过去增加了十倍,但展家是世商,优势明显,积蓄颇丰。正统间“土木之变”后,明政府为了补充财政收入,一段时间里曾有鬻官制度,展玉泉便入资数百两银,得授河南商邱驿丞。官职虽微,他却十分得意,将家业传给儿子,自己去做小官。展玉泉的经商能力在盐商中是比较出众的,他的同乡大学士张四维认为:以展氏之才,出任官职很低的驿丞是大才小用。然而展玉泉不惜花银两买这个官做,说明明代商人的社会地位低,即使腰缠万贯,但要光宗耀祖还得做官,所以展玉泉尽管是经商世家,最后仍弃商而官。”[⑨]家里有了做官的人,对于许多经商的人来说是找到了坚强后盾,在一定程度上说是有了精神支柱,做起买卖也能少些后顾之忧。不过,当时的许多人对经商的官员是鄙视的,明代山西平阳府绛州人韩重是成化十四年的进士,曾任湖广巡抚、工部尚书等职,他在任上时委托别人做经营活动,为当时人所不齿。《明实录》正德五年七月癸亥条中有一段说韩重“及为尚书,纵其子,与揽头,输纳颜料,以营厚利,甚为士论所鄙。”
官和商是以整个家族的力量来谋求共同发展的,让我们看看蒲州王氏、张氏等官商大族相互联姻相互支持的情况吧!王崇古(正德十年——万历十六年),平阳府蒲州(今山西永济县西)人,为隋末文中子王通的后裔,出身于官商之家。祖父王馨曾官河南邓州学正,父亲王瑶,累试不第,家业中衰,于是弃儒从商,王瑶兄王现也是大商人。王瑶长子王崇义为盐商,次子早殇,三子王崇古为嘉靖二十年进士,由常镇兵备副使累官至总督宣大山西军务等职。王崇古性喜谈兵,曾在嘉靖年间的抗倭斗争中累建战功,勋名卓著。任总督宣大山西军务职后,王崇古对北边防务的最大贡献就在于与俺答封贡议和互市。王崇古的大姐嫁侨居蒲州的盐商沈延珍长子沈江;二姐嫁蒲州大商人张允龄,即后来的张四维之母。于是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王崇古一家是商与官密切结合的家庭。再看张四维这一族,张四维(嘉靖五年——万历十三年)即张允龄长子,王崇古的亲外甥,嘉靖三十二年进士,历任翰林学士、内阁首辅等要职,张四维的父亲是商人,弟弟张四教是商人,四维二弟四端、五弟四象所娶李氏、范氏均出自商人家庭。张四维与曾任兵部尚书的蒲州人杨博、内阁大臣陕西同州人马自强都有姻亲关系,张四维的儿子张泰征娶杨博的孙女,张四维的女儿嫁马自强的儿子马怡。这是一个环网相扣的大官商家族。从明史宰辅年表上看,万历三年至万历十一年,张四维位居宰辅,万历六年三月,与张四维有姻亲关系的陕西官商家族的礼部尚书兼文渊阁大学士马自强也荣登宰辅之列,马自强与张四维是同年进士。王崇古、张四维、马自强、杨博、沈廷珍这些官商大族就是利用同乡姻亲等等关系把利益紧紧地捆在了一起。
三、清代山西官商特征
与明代官商家族不同的是,清代的山西官商家族中难以分辨官与商孰高孰低孰重孰轻,这是一种观念上的变更。与传统的“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重农轻商、重儒轻商观念根本不同的是,明清山西商人对自己的经商活动并不轻看,山西柳林县《杨氏家谱》称,“假如侧身士林,则学为本业;寄迹田畴,则农为本业;置身曲艺,则工为本业;他如市尘贸易,鱼盐负贩,与挑担生理些买卖,皆为商贾,则商贾即其本业。此其为业,虽云不一,然无不可资以养生,资以送死,资以嫁女娶妻。”[⑩]认为业商是一种正当的职业,较之他业并无尊卑贵贱之分。不少山西籍人士在科考与业商二者间甚至更热衷于商道,因此清代山西人在商业财产不断聚增的同时,科举方面却呈现出滑坡态势,中进士的人数代有递减,不少有才智的商人子弟舍仕而业商。清代山西进士人数的增减就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山西人在清代重商营轻科举的倾向。据统计,山西在顺治时每科进士平均33人,康熙间每科16人,乾隆、嘉庆时每科不足12人,道光、咸丰、同治间每科不足10人,光绪年间,略有增加,却也仅仅10人。[11]由此我们可以知道,随着时间的推移,山西参加科考的举子日益减少,在整个清朝竟无一山西人考中状元,这与清代山西票号、当铺的兴盛和一些有胆有识人士云游四方经营买卖不无关系。
清代官商家族中捐官的人数占了相当的比重,这与明代通过科考取得功名是不同的。明代有捐官,但数量很少,如张四维的弟弟张四教、叔父张遐龄就是通过捐银当上了龙虎卫指挥佥事和太医院吏目,山西平阳府的高瓒捐纳四百金当上指挥同知官,等等,这都是成化以后的事了。康熙十三年,朝廷用兵三藩,军需紧急,清政府颁布了捐纳令,本拟暂开捐例,以救燃眉,然而兵事之后,又屡有拯荒、河工事宜,捐纳不停,之后一些地方大员在地方财力不济的时候,也借机奏请开捐。如“雍正二年开阿尔台运米事例;五年,直隶水灾,议兴营田,从大学士朱轼请开营田事例;云贵总督鄂尔泰以滇黔垦荒,经费无著,请开捐如营田例。……”[12]捐纳实际上成为一种科举正途外的选举制。卖官鬻爵的捐纳制度贯穿了整个清朝,这对清代山西官商家族的构成甚至清朝政治都有影响。捐官文职可至郎中道员,武职可至千总把总至参将,有钱人家的子弟可以通过捐银轻易得官,这对已经积累了一定资产的山西商人是极为便利的。比如咸丰二年二月至咸丰三年正月,清政府与太平天国作战,要求各省商人捐银,山西一省捐银近160万两,占了全国当年捐银数的三分之一多,为全国之冠。捐银的同时,自然可以买得一官半职。商人在经营买卖的同时,通过捐纳途径得到一个官缺,经商做官二者合一,一身二任,似乎更象是绅商,既有钱财,又不乏地位,这批人中的一部分后来加入民族资产阶级的行列,这与明代官商家族中官和商分离是根本不同的。但是捐钱买官最终还会限制仕途上的发展,于是清代山西官商家族中很难再现如明代王氏、张氏等那样政治地位显赫的官商大族。这是清代山西官商家族有别于明代的一个主要特点。
清代官商家族在商业上的成就远比政治方面大一些。到了清代,晋商发展至鼎盛时期,晋商在对外贸易得到长足发展的同时,又使一大批山西票号问世,晋商一时执全国金融之牛耳,山西商帮的实力和影响大增,如介休的范氏、祁县的乔氏、祁县的渠氏、榆次的常氏等等家族,都在二三百年间积累了大量的财富。山西票号的实力在全国首屈一指,这也就是山西票号之所以享誉海内外的重要原因。与明代官商家族不同的是,清代的许多官商家族是要借助政治的手段来扩张经济实力,最终目的是要发展经济扩充财源。票号兴起之后,票商除了扩展金融业务外,还积极从事自己或他人捐纳事宜,“山西票号乘机居间揽办,对捐官者票号予以保守秘密,而票号也得到了官僚的庇护。对于在任的王公大臣,山西票号更是施尽手段交结。……最著名者,如蔚盛长交好庆亲王,百川通交好张之洞,协同庆交好董福祥,志成信交好粤海关监督某氏,……”[13]据说张之洞当年为山西巡抚时,想方设法谋取更高的官职,他找协同庆票号借银十万,一年后张之洞放任两广总督,果然就把广东的财粮国税交协同庆解运,协同庆因此在两三年间就盈利百万。再说祁县乔氏,为了其商业兴盛,家族中一直注重交结官府,“上至皇室亲贵,下至州府县吏,四面笼络,八方疏通。光绪以来,陕甘封疆大吏、山西巡抚道员,几乎都与乔氏的商业在经济上有交往。庚子事变,慈禧西逃,途经山西时,乔氏使慈禧行营设在其所办票号祁县大德通总号,又出借给清廷40万银两,以解清廷西逃财政拮据之急。清廷当然也是投之以桃,报之以李,此后对乔氏商业多加关照。”[14]乔氏兴起于清初,鼎盛于光绪年间,乔家子弟有科名的人不少,但并不显赫,目的明显是要发财,而不是做官。对于商人来说,求得官位是一种社会荣誉,是事业成功的装饰,同时对于现实的商业活动也可带来有形无形的利益。
祁县渠氏官商家族的代表人物是近代开明富商渠本翘。渠本翘,清同治元年生,民国八年卒,光绪十八年进士,曾任内阁中书,又东渡日本以清外交部司员驻横滨领事,可渠本翘在发展山西近代工业方面的成就和影响远比他做内阁中书和横滨领事大得多。渠本翘的主要功绩是在经营公司创办山西民族工业方面,比如后来他与平遥籍的票商李宏龄力行票号改革,要求改组银行以适应时代的变化等等。虽然因票号总号的坐成和反对而告吹,但他们的见识是常人难与之相比的。
四、官商家族对明清经济的影响
明清山西官商家族是封建经济和政治结合的产物,是明清经济发展的结果。官商应政府之召而起,所以他们对政权的依赖性是很强的,他们的活动除了对繁荣经济有积极影响外,还满足了政府在军事上的物质供应和财政上的需要,因为官商比民商多一种功能,即封建政府的工具,为巩固封建政权做出了贡献。山西官商家族的命运与封建国家的命运紧紧拴在了一起,所以明清山西官商家族的兴盛几乎没有超过二百年的。明初实行开中制时,输粮入边的商人大部分是晋商。到了清代,山西商人与官方的关系更加密切,比如介休范氏家族,就是因官而盛因官而败的。史书记载,明末范氏贸易张家口,进出辽东,是当时关外八家大商之一。清入关以后,顺治帝赐范永斗“张家口房地,隶内务府籍,仍互市塞上”。[15]从康熙到乾隆初年,是范氏家族在经济上政治上最兴旺发达的时期,这个家族在康、雍、乾三朝曾为清政府输送大量军粮,并出私财支援军饷。据《清史稿》卷317载:“范氏故巨富。康熙中师征准噶尔,输米馈军,率以百二十金致一石。”其后,此类助军之举不断,范家成了皇商,发了大财。据谱谍学和晋商研究的成果看,以范氏“毓”字辈和“清”字辈计,有20人任官职。在科举方面,有进士二人、举人三人、武举一人。可以说,范氏是上通朝廷、下连市廛、半官半商的豪门富商之家[16]。到乾隆后期,范氏经营的采铜业无利可图,盐业因资金短绌等原因也不很景气,拖欠官项过多,被革去了在内务府、户部等衙门的官职,又被查封家产。范氏自“毓”字辈兴旺,到“清”字辈时基本上还可以说是守成,而到了“木”字辈时,便不很景气了[17]。对政治的过分依赖使得山西官商的独立性少了一些,并导致了一定程度上的软弱,无法避免与封建政权的同生共灭。
明清山西商人之所以在魄力、财力、势力几方面远比其他时期、其他地域、其他商帮的成就显著,是与山西官商家族的努力分不开的。传统史学也认为清代的山西票商就是官商,持此种观点者认为:清代“全国最富有的商人是票商(山西的票号商人)盐商和行商(所谓广东十三行),这些人很多都是官商,或者是政府官员。山西商人开设的票号、银号,主要的业务是代官府解钱粮、收赋税以及代官商办理汇兑、存款、放款、捐纳等事,始终没有超出商业资本和高利贷资本的范围。”[18]可以说明清时期不仅形成了一个官商家族阶层,而且官商家族的活动对当时的政治经济都产生了影响。有人谈到福建商帮时也曾提到士绅官僚阶层在明清福建海商中扮演的重要角色,官商不但积极参与这种违法的海上贸易,而且成为海上走私活动的庇护者。由于势家宦族与海上贸易的关系愈来愈密切,福建商帮的力量,已经渗透到封建的政治中去,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明朝政府对于海上贸易政策的制定。隆庆四年明王朝与蒙古俺答议和过程中,晋商出于贸易的需要,积极推波助澜,通过朝中官僚,促成蒙汉议和、开边互市。封贡之议初起时,朝廷曾犹豫不决,时任宣大总督的王崇古提出“封俺答、定朝贡、通互市”的“朝贡八议”,王崇古的奏议得到了内阁大臣高拱、张居正、张四维的大力支持。实际上,这是王、张家族运动高拱的结果。与俺答议和互市,对当时山西商人的商业活动是极为有利的,史书记载王崇古在宣大总督任上时“广召商贩,听令贸易”。所以我们不能无视王崇古、张四维他们身后的那层社会背景。从明代官商家族相互支持、相互受益,到清朝转而以商为主、官为商服务的官商家族,可以说是明清山西官商合体家族的演变趋势。
注释:
① 《宋史·舆服志》。
② 《明史·舆服志》。
③ 《后汉书·班固传》。
④ 《旧唐书·则天皇后纪》。
⑤ ⑥ [日]寺田隆信《山西商人研究》,山西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247—248页,第267页。
⑦ ⑧ 《明史·张四维传》。
⑨ ⑩ [13] [14] [16] 张正明:《晋商兴衰史》,山西古籍出版社1995年版第187页,137—138页,268页,218页,215页。
[11] 郭荣生:《清朝山西进士》,台湾山西文献出版社民国六十五年版第39—40页。
[12] 《清史稿·选举志》。
[15] 乾隆《介休志》卷9《人物》。
[17] 参考《谱谍学研究》第2辑:[日]松浦章《山西商人范…家族的谱系和事迹》。
[18] 翦伯赞主编《中国史纲要》第三册,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279—280页。
【专 题 号】K24
【复印期号】1997年01期
【原文出处】《晋阳学刊》(太原)1996年06期第81-86,107页
【作者简介】孙丽萍 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副研 030006
一、明清官商合体家族的出现
古代中国的封建统治者历来奉行重本抑末政策,限制商人的发展,商人在社会上没有地位。从汉初开始国家就禁止商人衣丝乘车、为吏作官,明令市井子孙不得为官吏,这种政策一直沿续了一千五六百年。宋太宗太平兴国七年有诏:“‘土庶之间,车服之制,至于丧葬,各有等差,近年以来颇成逾僭,宜令翰林学士承旨,李昉详定以闻。’昉奏:‘今后富商大贾乘马,漆素鞍者勿禁。……工商庶人家乘檐子,或用四人、八人,请禁断;听乘车、篼子,舁不得过二人。’”[①]明初洪武三年规定庶人服饰“不得僭用金绣锦绮纻丝绫罗,止许绸绢素纱。……十四年令农衣绸纱绢布,商贾止衣绢布。农家有一人为商贾者,亦不得衣绸纱。……正德元年禁商贩仆役倡优下贱不许服用貂裘。”[②]这种歧视商人的做法随处可以看到。然而国家的统一,经济的恢复和发展,特别是农业和手工业的大发展,给商业繁荣创造了条件,商人积极寻找机会,力求改变社会对他们的不公正待遇,他们不断向官府渗透,俟机发展势力。汉朝时就有富商大贾“周流天下”,甚至“富埒天子”,“交通王侯”[③]的记载,到东汉王朝建立以后,一批新贵族与官僚、地主、豪商相结合,形成一个新的豪强地主集团。西晋时,出现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的局面,封建官僚做官的同时也在大肆敛财。唐代的则天女皇出生于一个木材商人之家,其父早年经营木材生意,以财力支持李唐起兵,后迁工部尚书、荆州都督,封应国公。”[④]就是这样,武则天在她后来的政治生涯中也常因出身低微而受辱。重儒轻商重农轻商的时代,使许多商人感到压抑和不满。随着明代商品经济的空前大发展,国家对商人的限制渐渐放松了,特别是明中叶以后,商业资本非常活跃,商人的贸易活动已不单纯为满足王公贵戚、官僚地主奢侈生活的需要,而是更多地贩卖手工业原料、粮食和一般的生活用品,商人的活动范围和频率扩大增多,一些有了相当经济实力的商人运用积累的资本运动官府,商人的处境逐渐有了好转,地位渐渐得到提高。
官商合体家族的出现是明清经济发展的结果。封建经济的发展,商人势力的扩充,必然引发商人参政议政分享政权的愿望和可能。在明中叶正德、嘉靖年间,一些参与国家重大经济活动如盐商一类的商人,他们的子弟通过交结地方官吏以郡县学籍参加了科考,一部分商家子弟由此步入仕途,而官府对此并不明令禁止,这就打破了长期以来不许商人子弟仕宦为官的成例。卿相出自科举是明代的定制,商人子弟入仕做官,提高了商人家族在社会上的地位,同时商人家庭借此利用其政治地位巩固他们商业上取得的成就,这就是出现官商一体化家族的最根本原因。到了万历年间,政府允许商人子弟有正式学籍参加科考,商人子弟参政有了切实保障。如山西明清两代的官商家族阎若琚一家就是商籍子弟参加科考的直接受益者。阎氏祖代生活在太原,明正德初年,阎氏舍耕读世习而移驻扬州业盐,五世祖西渠公阎居暗时,跻入两淮盐商的行列。祖父阎世科则是万历三十二年的进士,官居辽东宁前兵备道参议。父亲阎修龄于崇祯八年以“商籍”入淮安府学,这是两淮盐商和两浙盐商的一种特权,当时府州县学特设专门名额,用以接受盐商子弟。后来阎家还有几人进入府州县学科举及第。哥哥阎若琛、堂兄阎洞都是以商籍入学,并先后成为进士。阎本人也于清顺治八年以商籍入淮安府学[⑤]。也就是说,阎氏一族利用商籍者大有人在,这个家族属于官商相互渗透的大家族。还有清初顺治十七八年间任工部尚书的杨义也是在明末以商籍参加科考步入仕途的。关于他的家系,有记载说:“大司空杨公讳义,号昆岳,山西洪洞人。其先世业盐淮南,公以儒术起家。”[⑥]杨义曾做过两浙及长芦盐运使,因此不少书上都说他任盐政职是“承世业理盐策”。商籍子弟参加了科考,商儒不通的界限至此彻底打破,这是明代商人社会地位提高的重要标志,也是明清商人与其他时期商人的重要区别所在。
政治与经济结合的关键在于官与商的相互渗透、相互依托、相得益彰。家族中的子弟要读书做官,不仅需要耗费一定的财力,而且也需要家族精神和物质上的支持。为此,一个家族为了让子弟做官,就需要有人经商,子孙在家族财力的支持下成为官僚学者扬名显姓,反过来又提高了家族的商业信誉和知名度。当时的许多山西官商家族就认识到:官商结合型家庭是一种最理想的家庭模式,封建政治和封建经济必须在相互依托中求得生存,求得更大发展。明中叶以后,官商一体家族开始成为一种社会现象,除晋商外的其他地方商人也有官商一体化家族的存在,但山西商人更为典型和突出,时间上也更早一些,因为山西商人作为一个大的商业帮派集团是在明初形成的,特别是开中制实施以来,山西商人与官方的关系较其他地域的商人更为密切。
二、明代山西官商合体家族
明代山西官商家族中的官和商是分别来做的,用明清官商家族出身的大官僚杨义的话说就是“商则不官,官则不商,既商之,又官之,其名不正,其事不雅。吾不为也。”杨义的话颇可以代表当时一些人的看法。明代做官的人基本上是通过科举正道步入仕途的,如蒲州的大盐商王氏家族的王崇古、张氏家族的张四维等都不例外。官商家族中,既有经营大买卖的直系亲属,同时也不乏朝臣要员,他们还利用姻亲方式巩固加强相互间的经济利益和政治地位,有时甚至不惜大量的钱财去交结当朝权要,争取政治上的更大成就。正史记载:“张居正当国,复移疾归。四维家素封,岁时馈问居正不绝。武清伯李伟,慈圣太后父也,故籍山西,四维结为援。万历二年复召掌詹事府,明年三月居正请增置阁臣,引荐四维,冯保亦与善,遂以礼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人赞机务。……居正卒,四维始当国。”[⑦]正是由于官商家族中的张四维、王崇古等利用财力结交权要,为自己发展晋升用钱铺路,所以遭到当时一些在朝者的抨击和弹劾。与蒙古俺答议和后,“御史郜永春视盐河东,言盐法之坏由势要横行大商专利,指四维、崇古为势要,四维父、崇古弟为大商。四维奏辨,因乞去。拱力护之,温诏慰留焉。……复有劾四维者。四维已进左侍郎,不得已引去,……东宫出阁,召四维充侍班官,给事中曹大野言四维贿拱得召,四维驰疏辨,求罢,帝不许,趣入朝。未至而穆宗崩,拱罢政。”[⑧]这是权贵对官商合体家族的抗议,然而这种抵制当时并没有什么明显的效果。张四维之后,申时行当政,又有御史曹一夔在弹劾他人的同时涉及这个官商大家族的成员,曹上奏吏部尚书王国光讨好张四维,拔四维表弟王谦(王崇古的儿子)为吏部主事,于是当朝宰辅申时行请旨罢免了王国光,王谦也因此谪往他处。可见朝官与这些新的官商家族的斗争还是比较激烈的。
明代的一个大家族里,官员的地位通常比商人要高,不少商人是因为当初科考落第走不了仕途转而业商,在商人子弟有了出仕机会后,整个家族就要全力以赴,大力支持,因为家族的生存发展,还有赖封建政治的庇护和支持。比如王崇古的父亲王瑶就是做官不成出而为商的例子。王瑶自己没能走上仕途,就与也做商人的兄长王现一起资助三弟王珂中了进士,王珂官至中书舍人,却又早殇,没能了却这做商人的兄长们的心愿,王瑶的希望便寄托在了下一代的身上,他成功了。明代商人看重做官的例子还有明中叶蒲州由商而官的展玉泉。展家为晋商世家,展玉泉的父亲在沧州做盐商,展玉泉接手父业时,经营沧盐获利丰厚,盐商云集沧州,虽然盐商人数较过去增加了十倍,但展家是世商,优势明显,积蓄颇丰。正统间“土木之变”后,明政府为了补充财政收入,一段时间里曾有鬻官制度,展玉泉便入资数百两银,得授河南商邱驿丞。官职虽微,他却十分得意,将家业传给儿子,自己去做小官。展玉泉的经商能力在盐商中是比较出众的,他的同乡大学士张四维认为:以展氏之才,出任官职很低的驿丞是大才小用。然而展玉泉不惜花银两买这个官做,说明明代商人的社会地位低,即使腰缠万贯,但要光宗耀祖还得做官,所以展玉泉尽管是经商世家,最后仍弃商而官。”[⑨]家里有了做官的人,对于许多经商的人来说是找到了坚强后盾,在一定程度上说是有了精神支柱,做起买卖也能少些后顾之忧。不过,当时的许多人对经商的官员是鄙视的,明代山西平阳府绛州人韩重是成化十四年的进士,曾任湖广巡抚、工部尚书等职,他在任上时委托别人做经营活动,为当时人所不齿。《明实录》正德五年七月癸亥条中有一段说韩重“及为尚书,纵其子,与揽头,输纳颜料,以营厚利,甚为士论所鄙。”
官和商是以整个家族的力量来谋求共同发展的,让我们看看蒲州王氏、张氏等官商大族相互联姻相互支持的情况吧!王崇古(正德十年——万历十六年),平阳府蒲州(今山西永济县西)人,为隋末文中子王通的后裔,出身于官商之家。祖父王馨曾官河南邓州学正,父亲王瑶,累试不第,家业中衰,于是弃儒从商,王瑶兄王现也是大商人。王瑶长子王崇义为盐商,次子早殇,三子王崇古为嘉靖二十年进士,由常镇兵备副使累官至总督宣大山西军务等职。王崇古性喜谈兵,曾在嘉靖年间的抗倭斗争中累建战功,勋名卓著。任总督宣大山西军务职后,王崇古对北边防务的最大贡献就在于与俺答封贡议和互市。王崇古的大姐嫁侨居蒲州的盐商沈延珍长子沈江;二姐嫁蒲州大商人张允龄,即后来的张四维之母。于是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王崇古一家是商与官密切结合的家庭。再看张四维这一族,张四维(嘉靖五年——万历十三年)即张允龄长子,王崇古的亲外甥,嘉靖三十二年进士,历任翰林学士、内阁首辅等要职,张四维的父亲是商人,弟弟张四教是商人,四维二弟四端、五弟四象所娶李氏、范氏均出自商人家庭。张四维与曾任兵部尚书的蒲州人杨博、内阁大臣陕西同州人马自强都有姻亲关系,张四维的儿子张泰征娶杨博的孙女,张四维的女儿嫁马自强的儿子马怡。这是一个环网相扣的大官商家族。从明史宰辅年表上看,万历三年至万历十一年,张四维位居宰辅,万历六年三月,与张四维有姻亲关系的陕西官商家族的礼部尚书兼文渊阁大学士马自强也荣登宰辅之列,马自强与张四维是同年进士。王崇古、张四维、马自强、杨博、沈廷珍这些官商大族就是利用同乡姻亲等等关系把利益紧紧地捆在了一起。
三、清代山西官商特征
与明代官商家族不同的是,清代的山西官商家族中难以分辨官与商孰高孰低孰重孰轻,这是一种观念上的变更。与传统的“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重农轻商、重儒轻商观念根本不同的是,明清山西商人对自己的经商活动并不轻看,山西柳林县《杨氏家谱》称,“假如侧身士林,则学为本业;寄迹田畴,则农为本业;置身曲艺,则工为本业;他如市尘贸易,鱼盐负贩,与挑担生理些买卖,皆为商贾,则商贾即其本业。此其为业,虽云不一,然无不可资以养生,资以送死,资以嫁女娶妻。”[⑩]认为业商是一种正当的职业,较之他业并无尊卑贵贱之分。不少山西籍人士在科考与业商二者间甚至更热衷于商道,因此清代山西人在商业财产不断聚增的同时,科举方面却呈现出滑坡态势,中进士的人数代有递减,不少有才智的商人子弟舍仕而业商。清代山西进士人数的增减就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山西人在清代重商营轻科举的倾向。据统计,山西在顺治时每科进士平均33人,康熙间每科16人,乾隆、嘉庆时每科不足12人,道光、咸丰、同治间每科不足10人,光绪年间,略有增加,却也仅仅10人。[11]由此我们可以知道,随着时间的推移,山西参加科考的举子日益减少,在整个清朝竟无一山西人考中状元,这与清代山西票号、当铺的兴盛和一些有胆有识人士云游四方经营买卖不无关系。
清代官商家族中捐官的人数占了相当的比重,这与明代通过科考取得功名是不同的。明代有捐官,但数量很少,如张四维的弟弟张四教、叔父张遐龄就是通过捐银当上了龙虎卫指挥佥事和太医院吏目,山西平阳府的高瓒捐纳四百金当上指挥同知官,等等,这都是成化以后的事了。康熙十三年,朝廷用兵三藩,军需紧急,清政府颁布了捐纳令,本拟暂开捐例,以救燃眉,然而兵事之后,又屡有拯荒、河工事宜,捐纳不停,之后一些地方大员在地方财力不济的时候,也借机奏请开捐。如“雍正二年开阿尔台运米事例;五年,直隶水灾,议兴营田,从大学士朱轼请开营田事例;云贵总督鄂尔泰以滇黔垦荒,经费无著,请开捐如营田例。……”[12]捐纳实际上成为一种科举正途外的选举制。卖官鬻爵的捐纳制度贯穿了整个清朝,这对清代山西官商家族的构成甚至清朝政治都有影响。捐官文职可至郎中道员,武职可至千总把总至参将,有钱人家的子弟可以通过捐银轻易得官,这对已经积累了一定资产的山西商人是极为便利的。比如咸丰二年二月至咸丰三年正月,清政府与太平天国作战,要求各省商人捐银,山西一省捐银近160万两,占了全国当年捐银数的三分之一多,为全国之冠。捐银的同时,自然可以买得一官半职。商人在经营买卖的同时,通过捐纳途径得到一个官缺,经商做官二者合一,一身二任,似乎更象是绅商,既有钱财,又不乏地位,这批人中的一部分后来加入民族资产阶级的行列,这与明代官商家族中官和商分离是根本不同的。但是捐钱买官最终还会限制仕途上的发展,于是清代山西官商家族中很难再现如明代王氏、张氏等那样政治地位显赫的官商大族。这是清代山西官商家族有别于明代的一个主要特点。
清代官商家族在商业上的成就远比政治方面大一些。到了清代,晋商发展至鼎盛时期,晋商在对外贸易得到长足发展的同时,又使一大批山西票号问世,晋商一时执全国金融之牛耳,山西商帮的实力和影响大增,如介休的范氏、祁县的乔氏、祁县的渠氏、榆次的常氏等等家族,都在二三百年间积累了大量的财富。山西票号的实力在全国首屈一指,这也就是山西票号之所以享誉海内外的重要原因。与明代官商家族不同的是,清代的许多官商家族是要借助政治的手段来扩张经济实力,最终目的是要发展经济扩充财源。票号兴起之后,票商除了扩展金融业务外,还积极从事自己或他人捐纳事宜,“山西票号乘机居间揽办,对捐官者票号予以保守秘密,而票号也得到了官僚的庇护。对于在任的王公大臣,山西票号更是施尽手段交结。……最著名者,如蔚盛长交好庆亲王,百川通交好张之洞,协同庆交好董福祥,志成信交好粤海关监督某氏,……”[13]据说张之洞当年为山西巡抚时,想方设法谋取更高的官职,他找协同庆票号借银十万,一年后张之洞放任两广总督,果然就把广东的财粮国税交协同庆解运,协同庆因此在两三年间就盈利百万。再说祁县乔氏,为了其商业兴盛,家族中一直注重交结官府,“上至皇室亲贵,下至州府县吏,四面笼络,八方疏通。光绪以来,陕甘封疆大吏、山西巡抚道员,几乎都与乔氏的商业在经济上有交往。庚子事变,慈禧西逃,途经山西时,乔氏使慈禧行营设在其所办票号祁县大德通总号,又出借给清廷40万银两,以解清廷西逃财政拮据之急。清廷当然也是投之以桃,报之以李,此后对乔氏商业多加关照。”[14]乔氏兴起于清初,鼎盛于光绪年间,乔家子弟有科名的人不少,但并不显赫,目的明显是要发财,而不是做官。对于商人来说,求得官位是一种社会荣誉,是事业成功的装饰,同时对于现实的商业活动也可带来有形无形的利益。
祁县渠氏官商家族的代表人物是近代开明富商渠本翘。渠本翘,清同治元年生,民国八年卒,光绪十八年进士,曾任内阁中书,又东渡日本以清外交部司员驻横滨领事,可渠本翘在发展山西近代工业方面的成就和影响远比他做内阁中书和横滨领事大得多。渠本翘的主要功绩是在经营公司创办山西民族工业方面,比如后来他与平遥籍的票商李宏龄力行票号改革,要求改组银行以适应时代的变化等等。虽然因票号总号的坐成和反对而告吹,但他们的见识是常人难与之相比的。
四、官商家族对明清经济的影响
明清山西官商家族是封建经济和政治结合的产物,是明清经济发展的结果。官商应政府之召而起,所以他们对政权的依赖性是很强的,他们的活动除了对繁荣经济有积极影响外,还满足了政府在军事上的物质供应和财政上的需要,因为官商比民商多一种功能,即封建政府的工具,为巩固封建政权做出了贡献。山西官商家族的命运与封建国家的命运紧紧拴在了一起,所以明清山西官商家族的兴盛几乎没有超过二百年的。明初实行开中制时,输粮入边的商人大部分是晋商。到了清代,山西商人与官方的关系更加密切,比如介休范氏家族,就是因官而盛因官而败的。史书记载,明末范氏贸易张家口,进出辽东,是当时关外八家大商之一。清入关以后,顺治帝赐范永斗“张家口房地,隶内务府籍,仍互市塞上”。[15]从康熙到乾隆初年,是范氏家族在经济上政治上最兴旺发达的时期,这个家族在康、雍、乾三朝曾为清政府输送大量军粮,并出私财支援军饷。据《清史稿》卷317载:“范氏故巨富。康熙中师征准噶尔,输米馈军,率以百二十金致一石。”其后,此类助军之举不断,范家成了皇商,发了大财。据谱谍学和晋商研究的成果看,以范氏“毓”字辈和“清”字辈计,有20人任官职。在科举方面,有进士二人、举人三人、武举一人。可以说,范氏是上通朝廷、下连市廛、半官半商的豪门富商之家[16]。到乾隆后期,范氏经营的采铜业无利可图,盐业因资金短绌等原因也不很景气,拖欠官项过多,被革去了在内务府、户部等衙门的官职,又被查封家产。范氏自“毓”字辈兴旺,到“清”字辈时基本上还可以说是守成,而到了“木”字辈时,便不很景气了[17]。对政治的过分依赖使得山西官商的独立性少了一些,并导致了一定程度上的软弱,无法避免与封建政权的同生共灭。
明清山西商人之所以在魄力、财力、势力几方面远比其他时期、其他地域、其他商帮的成就显著,是与山西官商家族的努力分不开的。传统史学也认为清代的山西票商就是官商,持此种观点者认为:清代“全国最富有的商人是票商(山西的票号商人)盐商和行商(所谓广东十三行),这些人很多都是官商,或者是政府官员。山西商人开设的票号、银号,主要的业务是代官府解钱粮、收赋税以及代官商办理汇兑、存款、放款、捐纳等事,始终没有超出商业资本和高利贷资本的范围。”[18]可以说明清时期不仅形成了一个官商家族阶层,而且官商家族的活动对当时的政治经济都产生了影响。有人谈到福建商帮时也曾提到士绅官僚阶层在明清福建海商中扮演的重要角色,官商不但积极参与这种违法的海上贸易,而且成为海上走私活动的庇护者。由于势家宦族与海上贸易的关系愈来愈密切,福建商帮的力量,已经渗透到封建的政治中去,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明朝政府对于海上贸易政策的制定。隆庆四年明王朝与蒙古俺答议和过程中,晋商出于贸易的需要,积极推波助澜,通过朝中官僚,促成蒙汉议和、开边互市。封贡之议初起时,朝廷曾犹豫不决,时任宣大总督的王崇古提出“封俺答、定朝贡、通互市”的“朝贡八议”,王崇古的奏议得到了内阁大臣高拱、张居正、张四维的大力支持。实际上,这是王、张家族运动高拱的结果。与俺答议和互市,对当时山西商人的商业活动是极为有利的,史书记载王崇古在宣大总督任上时“广召商贩,听令贸易”。所以我们不能无视王崇古、张四维他们身后的那层社会背景。从明代官商家族相互支持、相互受益,到清朝转而以商为主、官为商服务的官商家族,可以说是明清山西官商合体家族的演变趋势。
注释:
① 《宋史·舆服志》。
② 《明史·舆服志》。
③ 《后汉书·班固传》。
④ 《旧唐书·则天皇后纪》。
⑤ ⑥ [日]寺田隆信《山西商人研究》,山西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247—248页,第267页。
⑦ ⑧ 《明史·张四维传》。
⑨ ⑩ [13] [14] [16] 张正明:《晋商兴衰史》,山西古籍出版社1995年版第187页,137—138页,268页,218页,215页。
[11] 郭荣生:《清朝山西进士》,台湾山西文献出版社民国六十五年版第39—40页。
[12] 《清史稿·选举志》。
[15] 乾隆《介休志》卷9《人物》。
[17] 参考《谱谍学研究》第2辑:[日]松浦章《山西商人范…家族的谱系和事迹》。
[18] 翦伯赞主编《中国史纲要》第三册,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279—28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