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译世界学术名著

[英]霍布斯《利维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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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天国、圣、圣洁和圣餐在《圣经》中的意义

  


  在神职人员的著作中,尤其是在布道文和祈祷文中,天国最常见的用法是被当成今世之后在最高的天上的永福,也称为荣耀的王国。有时则用来表示这种至福的预兆与圣化之境,这种境界他们称之为神恩的王国。但他们却从不用这一名词来表示一个君主国——也就是上帝根据子民自己的同意所取得的统治任何臣民的主权,这乃是王国一词的本义。

  相反地,我发现上帝的王国一词在《圣经》中大多数地方都指正式的王国,由以色列人民以一种特别的方式投票建成。在这种方式下,由上帝应许他们具有迦南地,而他们则与上帝立约,选上帝为王。用于比喻意义的时候很少,用时也是指对罪的统治,而且只在《新约》中有。因为这种统治权每一个臣民在上帝的王国中都会具有,而且并不妨害主权者。

  自从创造世界时起,上帝就不但是以神力自然地统治所有的人,同时也具有特殊的子民;这种子民由他以声音发布神谕,就象一个人对另一个人说话一样。他就是用这种方式统治亚当的,并且谕令亚当不可食辩别善恶之树的果,亚当没有服从这一谕令,尝了这种果,竟然作起神来,不按创造者的命令辩别善恶,而按自己的意识辩别善恶。他所受到的惩罚是剥夺了上帝当初创造他时赋与他的永生状态。后来上帝又由于罪恶而惩罚他的后裔,除开八个人以外,全用泛滥全世界的洪水淹死了,当时的上帝的王国不折不扣地是由这八个人组成的。

  在这以后,神降恩与亚伯拉罕说话,并以下列的话和他立了约:“我要与你并你世世代代的后裔坚立我的约、作永远的约、是要作你和你后裔的神。我要将你现在寄居的地、就是迦南全地、赐给你和你的后裔、永远为业。”(见《创世记》第xvii章第7 、8 两节)在这约中,亚伯拉罕许诺他和他的后裔尊对他说话的主耶和华为上帝、而上帝则许应将迦南地作为他们的永业。为了纪念这约并作为这约的象征,他规定行割礼(见《创世记》第xvii章,第11节)。这就是所谓的《旧约》,其中包含着上帝与亚伯拉罕之间所立的约。亚伯拉罕根据这约让自己和自己的子孙承担义务,在一种特殊方式下服从上帝的成文法;因为对于道德法规他原先由于效忠的誓言,已经有义务要服从了。那时虽然还没有称上帝为王,也没有把亚伯拉罕和他的后裔称为王国,但事情还是一样,那便是按约建立上帝对亚伯拉罕后裔的主权;这种按约建立的733 主权,后来当摩西在西乃山上重订此约时便明确地称之为犹太人的特殊上帝王国。圣保罗在《罗马书》第iv章,第11节中所说的“信者之父”,指的就是亚伯拉罕而不是摩西;这话的意思是叫他作忠实于当时以行割礼的方式、后来在《新约》中以行洗礼的方式向上帝宣誓的效忠关系而不加违背的信徒们之父。

  这约后来由摩西在西乃山下重新订立了(见《出埃及记》第xix 章,第5 节)。上帝在这儿谕示摩西对百姓说:“如今你们若实在听从我的话、遵守我的约、就要在万民中作(特别)属我的子民、因为全地都是我的。你们要归我作祭司的国度、为了圣洁的国民。”特别属于我的子民在通行的拉丁文中作peculiumdecunctKispopulis,詹姆士王朝开始时的英译文作“高于所有国民的属于我的珍宝”,日内瓦的法译文作“万民中最宝贵的宝石”。但最正确的译法是第一种译法,因为它得到了圣保罗本人的肯定。他在《提多书》第ii章第14节中说:“他为我们舍了自己、又洁净我们、特作自己的子孙,”

  这就是指一个特殊的子民;因为这字在希腊文中作πCριBLσιB,一般和F.πιBLσιBs相对待,后者的意思平常的、日常的;或者象在天主经(主祷文)中一样作“日用的”解;所以另一个字的意义便是剩余的、储存的和以特殊方式享用的,在拉丁文中作peculium. 那个地方的这种意义,也被上帝紧接在后面提出的理由所证实,他接着说:“因为全地都是我的”,他的意思好象是要说:“全世界的国民都是我的”,但你们属于我的方式却不是这样,而是一种特殊的方式。因为他们是由于我的神力而全都属于我,你们则是由于自己的同意和信约而属于我,这是在他对所有国民的一般权利之外另增的。

  这一点还得到了同一段经文中下列明确的字句的证实:“你们要归我作祭司的国度,为圣洁的国民”。通行的拉丁文作RegnumSacerdotal e,这和《彼得前书》第ii章,第9节SacerK dotiumRe -gale的译法“有君尊的祭司”相符,而且和除大祭司以外任何人不许进入至圣内殿(即不许直接向上帝询问上帝的意旨)的制度本身相符合。前面所提到的那个英译本根据日内瓦的译本作“诸祭司的王国”。

  这话要不是指一个大祭司继承另一个大祭司,便和彼得的意思不相符合,同时和大祭司职权的行使也不相符合;因为把上帝的意旨传示给人民的只有大祭司,从来没有其他的人,而且也从没有允许过任何祭司会议进入过至圣内殿。

  此外,圣洁的国民这一名称也证实了同一个问题,因为圣洁一词所指的是上帝根据特殊权利、而不根据普通权利所具有的一切。正如经文中所说的,全大地都是上帝的,但全大地并不能都称为圣洁的,只有象犹太国民那样挑选出来特别侍奉神的才称为圣洁的。因此,从这一个地方就可十分明显地看出,“上帝的王国”原来本是指一些人经过同意后所建立的一个国家,他们服从这个国家是为了求得一个世俗政府,并且在正义问题上不但管理他们对自己的王——上帝的关系,同时也管理他们彼此之间的相互关系,此外还在平时和战时管理他们对其他国民的关系;正式说来这就是一个王国,其中上帝是国王,大祭司在摩西死后则是他唯一的副王或代治者。

  此外还有许多其他地方也清楚地证明了同一个问题。好比最初的时候,以色列的长老对撒母耳的儿子收受贿赂感到愤懑不平,要求立一个王;撒母耳对这事心中不悦,于是就祷告耶和华,耶和华答复时对他说:“百性向你说的一切话你只管依从,因为他们不是厌弃你,乃是厌弃我、不要我作他们的王。”(见《撒母耳记上》第viii章第7 节)。

  从这话中可以明显地看出:上帝本身就是他们的王,撒母耳并没有管辖这些百性,只是把上帝不时吩咐他的事传达给他们。

  此外,撒母耳还对百姓说:“你们见亚扪人的王拿辖来攻击你们,就对我说、我们定要一个王治理我们,其实耶和华你们的神是你们的王”见《撒母耳记上》第xii 章,第12节)。

  显然可以看出,上帝是他们的王,管辖着他们国家的世俗政府。

  以色列人抛弃上帝以后,先知们就预言他将复位,比如《以赛亚书》(第xxiv章、第23节)中说:“那时月亮要蒙羞、日头要惭愧,因为万军之耶和华必在锡安山、在耶路撒冷作王”。在这儿他明明白白说他在锡安山和耶路撒冷作王,也就是在地上作王。

  《弥迦书》(第iv章第7 节)说:“耶和华要在锡安山作治理他们”,这锡安山在耶路撒冷、在地上。《以西结书》(第xx章第33节)记载:“主耶和华说: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我总要作王、用大能的手、和伸出的臂膀、并倾出来的愤怒治理你们”。同上文(第37节)说:“我必使你们从杖下经过、使你们被约拘束”这就是说,我将作你们的王,使你们遵守由摩西和我定的约,管教管教你们在撒母耳的时候对我的反抗和选另外一个王的事情。

  同时在《新约路加福音》(第i 章、第32节和第33节)中,天使加百列讲到我们的救主时说:“他要为大、称为至高者的儿子、主神要把他的祖大卫的位给他,他要作雅各家的王直到永远,他的国也没有穷尽。”这也是地上的王国,为了在这个王国为王的权利,他被当成该撒的敌而处死了。他十字架上所安的名号是“犹太人的王、拿撒勒人耶稣,而且轻蔑地给他带上了荆棘冠冕。由于宣告他为王,人们便这样说使徒们:“这些人都违背该撒的命令、说另有一个王耶稣。”(见《使徒行传》第xvii章,第7 节)。这样说来,上帝的王国便是实际的王国而不是比喻的王国,不但在《旧约》里这样看;而且在《新约》里也这样看。当我们说:“因为国度、荣耀权柄全是你的”时,就应理解为根据我们的信约而成立的,不是根据上帝的权力而成立的上帝的王国,因为后者是上帝永远具有的。

  因此,我们在祷告中说:“愿你的国降临”时,除非是指由于以色列人反抗、选出扫罗为王、以致中断的那个基督复兴的王国,否则便是多余的。如果天国仍然继续存在,那么我们说:“天国近了”、或者祷告说:“愿你的国降临”便是不恰当的。

  此外还有许多其他地方都证实了这种解释,以致让人感到奇怪的是它为什么没有更多地得到注意,除非是因为它过于让基督徒国王看出他们对教权政府的权利了。他们看破了这一点,于是便不译“祭司的王国”,而译成“诸祭司的王国”,因为他们这样便也可以把圣彼得所说的话不译成“有君尊的祭司”,而译成“有祭司职权的诸国王”。

  他们把“(特殊)属我的子民”译成“宝贵的宝石”或“宝物”,人们也可以把一个将军的特殊部队称为统帅的宝贵的宝石或他的宝物。

  总而言之,上帝的王国是一个世俗王国,其成立首先在于以色列人民的一种义务,即服从摩西从西乃山带给他们、后来暂时由大祭司在至圣内殿中从天使那里付给他们的律法的义务;这一王国在选扫罗为王时被抛弃,先知预言将由基督复兴;我们每天在主祷文中说:“愿你的国降临”便是祈祷这一王国的恢复。当我们接着说:“因为王国、荣耀、权柄全是你的,直到永永远远。阿门”时,便是承认这一王国的权利,宣告这一王国便是使徒所布的道。传布这一福音的人使人们准备好迎接这一王国;皈依这一福音——即允诺服从上帝的统治——便是在神恩的王国中。因为上帝已无代价地将成为其子民的权利赐给这种人;所谓成为其子民,便是往后当基督降临为王审判世界、并实际治理他自己的子民的时候,成为上帝的儿子。象这样治理的国度就称为荣耀的王国。上帝的王国由于其荣耀以及其令人景仰的崇高宝座,也称为天国,上帝通过传达他的谕令给百姓的代治者或代理人治理;如果这种王国不的确在地上存在治理政务的话,那么关于上帝通过谁向我们说话的问题便不会引起这样多争论和战争了。同时许多祭司也不会为了宗教法权而找麻烦,任何国王也不会否认他们具有这种权利。

  从这种上帝的王国的严格解释中还产生了圣洁一字的正确解释。因为这字在上帝的王国中就相应于人在人间的王国中一般所谓的全民的或国王的。

  任何一个国家的国王都是全体人民的人格或其全体臣民的代表,以色列王上帝则是以色列的圣洁者。服从一个人间主权者的国民便是这一主权者的国民,也就是这个全体人民的人格的国民。所以作为上帝国民的犹太人便称为圣洁的国民(见《出埃及记》第xix 章第6 节)。因为圣洁一字要不是指上帝本人,便是指上帝所有的事物;正如同全民一词始终不是指国家人格本身,便是指属于国家、私人不能要求具有任何所有权的事物。

  因此,安息日是上帝的日子,便称为圣日;神殿是上帝的屋子,便称为圣殿;祭祀牺牲、什一税和贡物是献给上帝的,便称为圣献;祭司、先知、在救主之下受膏的国王是上帝的代理人,都称为圣者;天上服侍的灵是上帝的传信使者,称为圣使等等。每当“圣”这一个字在本义下运用时,总是具有一些通过同意获得的专有权的意义。当我们说:“尊你的名为圣”的时候,便只是在祈求神恩,让我们能遵守第一诫——除了他以外、不可有别的神。人类是属于上帝的国民,但唯有犹太人才是圣洁的国民。这不是因为他们通过约成为他所特有的选民又是为什么呢?

  凡俗一词在《圣经》里一般意义和普通一词相同。因此,和他们相对待的“圣”和“专有”两词在上帝的王国中也必然是意义相同的。但从比喻的意义上说来,一个人的生活如果虔诚到仿佛已经放弃一切尘世念头,全心全意地献身于神的话,便也称为圣者。

  就本义说来,由于上帝指定或划归己用而为圣的事物谓之因上帝而为圣,例如第四诫中所说的第七天就是这样。又如《新约》中的选民被赋与神性时,便也称为为圣了。由于人们用来敬神、奉献给上帝、只用于其公开祭祀中、因而成为神圣的事物,也称为圣洁的,并称为为圣的事物,如神殿、其他公共的祈祷所,其中的用品、祭司、牧师、牺牲、贡物以及圣礼中的其他外在之物等等都是。

  神圣性是有程度差别的。特殊提出用于敬神侍奉上帝的事物中,可能再提出一部分用于更亲近和更特殊的侍奉事务里。比方说,整个的以色列国民都是上帝的圣洁国民,但利未支派则是以色列民族中的圣洁支派;利未人中祭司又更加神圣,而祭司中则以大祭司景为神圣。同样的道理,犹太是圣地、但敬奉上帝的圣城则更加神圣,神殿又比城更神圣,而至圣内殿则比神殿的其余部分更神圣。

  圣礼就是把某些有形的东西从普通的用途中提出来,使之为圣,奉献给上帝的祭祀,作为我们获得允许进入上帝的王国、成为特属于神的子民的象征,或是关于这一点的纪念。

  在《旧约》中,这种允许的象征是割礼,在《新约》中则是洗礼。在《旧约》中这一事情的纪念是在一定的时候(每年一度)吃逾越节羊羔,这样就使他们记忆起自己被救出埃及的奴役束缚的那一夜。在《新约》中则是祝宴主的晚餐,以便使我们记住由于我们应称颂的救主在十字架上的牺牲,我们才从罪的枷锁中被救出来了。获得允许进入上帝王国的圣礼只要用一次就够了,因为获得允许只需要一次;但由于我们需要经常在心里唤醒被救和效忠的记忆,所以纪念脱难和免罪的圣礼就必须重复举行。这些就是主要的圣礼,就象是我们庄严的效忠誓言一样。此外还有其他为圣的事物可以称为圣礼,因为这字的意义只是奉献给上帝的祭祀。但当其中包含着效忠于上帝的誓言或诺言时,在《旧约》里便只有割礼和逾越节祭神羊羔,在《新约》中则只有洗礼和主的晚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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