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类的思想,我首先要个别地加以研究,然后再根据其序列或其相互依存关系加以研究。个别的来说:每一思想都是我们身外物体的某一种性质或另一种偶性的表象或现象。这种身外物体通称为对象,它对人类身体的眼、耳和其他部分发生作用;由于作用各有不同,所以产生的现象也各自相异。
所有这些现象的根源都是我们所谓的感觉;(因为人类心里的概念没有一种不是首先全部或部分地对感觉器官发生作用时产生的。)器官余部分则都是从这根源中派生出来的。
认识感觉的自然原因,对目前的讨论说来并不十分必要,我在其他地方已经著文详加讨论。但为了使我目前的方法每一部分都得到充实起见,在这里还要把这问题简短地提一提。
感觉的原因就是对每一专司感觉的器官施加压力的外界物体或对象。其方式有些是直接的,比如在味觉和触觉等方面便是这样;要不然便是间接的,比如在视觉、听觉和嗅觉等方面便是这样。这种压力通过人身的神经以及其他经络和薄膜的中介作用,继续内传而抵于大脑和心脏,并在这里引起抗力,反压力或心脏自我表达的倾向,这种倾向由于是外向的,所以看来便好象是外在之物。这一假象或幻象就是人们所谓的感觉。对眼睛说来这就是光或成为形状的颜色,对耳朵说来这就是声音,对鼻子说来这就是气味,对舌和腭说来这就是滋味。对于身体的其他部分说来就是冷、热、软、硬和其他各种通过知觉来辩别的性质。一切所谓可感知的性质都存在于造成他们的对象之中,它们不过是对象借以对我们的感官施加不同压力的许多种各自不同的物质运动。在被施加压力的人体中,它们也不是别的,而只是各种不同的运动;(因为运动只能产生运动。)但在我们看来,它们的表象却都是幻象,无论在醒的时候和在梦中都是一样。正好象压、揉或打击眼睛时就会使我们幻觉看到一种亮光、压耳部就会产生鸣声一样,我们所看到或听到的物体通过它们邢种虽不可见却很强大的作用,也会产生同样的结果。因为这些颜色和声音如果存在于造成它们的物体或对象之中,它们就不可能象我们通过镜子或者在回声中通过反射那样和原物分离;在这种情形下我们知道自己所见到的东西是在一个地方,其表象却在另一个地方。真正的对象本身虽然在一定的距离之外,但它们似乎具有在我们身上所产生的幻象,不过无论如何,对象始终是一个东西,而映象或幻象则是另一个东西。因此,在一切情形下,感觉都只是原始的幻象;正如我在前面所说的,它们是由压力造成的,也就是由外界物体对我们的眼、耳以及其他专属于这方面的器官发生的运动所造成的。
但基督教世界各大学哲学学派,却根据亚理士多德的某些文句,传授着另一种学说。
他们说,视觉的原因是所见的物体向各方散发出一种可见素,用英文说便是散发出可见的形状、幻象、相或被视见的存在;眼睛接受这一切就是视见。
至于听觉的原因,则是被听见的东西散发出一种可闻素,也就是一种可闻的相或被感知的可闻存在;它进入耳朵就造成听觉。不仅如此,他们还说,理解的原因也是被理解的东西散发出一种可理解素,也就是一种被感知的可理解存在;它进入悟性中就使我们发生理解。我之所以说这一切,不是为了否定大学的用处,而是因为往后我要谈到它们在共和国中的作用,所以就必须顺便一有机会就让大家看到,他们当中有哪些事情要加以纠正,经常出现无意义的说法就是其中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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